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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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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1篇:门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一节总则

一、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以及河北省相关文件、条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是指: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

三、当发生上述所列突发事件时,医务科、总值班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由主管医疗副院长以及医务科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所需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由总指挥宣布本预案的启动。

四、科室、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科室、部门的相应措施,并有培训、检查落实情况的记录。

五、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病案书写及管理制度;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坚持会诊制度等保障医疗安全的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人员准备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急诊科人员全天候准备人员,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

二、夜间各科值班人员随时准各听从院总值班调遣。

三、医院根据突发事件的临床特点随时组成具有明显专业特点的专案组,安排专业人员承担主检医师工作,指导临床工作。

四、科教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应急措施的人员培训。

五、全院各部门主任,负责将《应急预案》灌输至本部门内的每一位职工(包括临时工),并定期进行演练。

六、指挥中心及医务科接到需派出医疗队任务时,白夭由科室主任根据要求迅速做出人员安排,报医务科组队;夜间由院总值班根据专业需求从值班医生中选派,并通知当事科室主任进行人员补充。

七、总务科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生活支援、医务科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业务支持。

第三节报告制度

一、任何部门及个人对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据实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告内容包括:

1、病、伤人员数量。

2、病伤情况。

3、参与救治科室。

二、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根据职责迅速向主管院长汇报。

1、突发事件的性质。

2、病、伤人员数量及病、伤状况。

3、参与救治科室。

4、需要调用的人员、药品及设备。

三、主管院长亲自或委托医务科按照程序向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医务科定期向全院通报疫情。

五、医院指派医务科专人负责突发事件或疫情,上报保卫科负责向公安部门提供所需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散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立即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现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和乙类传染病中SARS、AIDS、炭疽的患者、病源携带者以及疑似病人。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4、发生或可能发现原因不明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人数)。

5、发生剧毒物品、放射源物品丢失。

6、接诊重大意外事故、知名人士、外籍及境外人员、保健对象、大型活动的特殊情况、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群体患者。

第四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主要责任科室:

医务科、护理部、门诊、急诊、临床科室、放射科、检验科。

二、各责任科室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所需防护用品。

三、传染病预警机制

1、全院及各部门,为了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必须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

2、预警分级

①三级预警:外地出现疫情,本市无新病例或疑似病例在保证正常医疗秩序的前提下,由医务科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采购中心及总务科提供必要的物资储备。

②二级预警:本市出现疫情,本院接诊疑似或确诊病例,未开放隔离区时,做好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加强消毒隔离制度的监督指导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③一级预警:全面启动本预案,开放隔离区,整合医疗资源,停止探视。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五、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六、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科学性及完整性。

七、设置警戒线,所有参加救治的人员均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治区域,并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员离开。

八、SARS及肠道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另附。

九、救治科室保留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及血液标本。

十、未经批准,病人排泄物不得随意处置。

十一、在市、区CDC人员到来之前,医务科人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划定对象,实施监控措施。

十二、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需住院患者。

十三、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转出病人。

第五节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一、主要责任科室

医务科、护理部、门诊、急诊、临床科室、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总务科

二、各责任科室定期组织全体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所需防护用品。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四、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五、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及严肃性。

六、设置警戒线,所有参加救治的人员均有义务组织无关人员进人救治区域,并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员离开。

七、按照统一要求,主治科室负责在患者左胸前分别挂上相应色带(死亡为黑色;轻、中、重伤为红、黄、蓝带)。

八、对于需手术治序的患者,尽可能安排在大手术室进行,并根据需要开放门诊科室手术室。

九、和市血液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保证血液供应。积极使用自体血回输技术,减少血液需求。

十、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需住院的患者。

十一、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转出病人。

第六节保障工作

一、人力资源保障

1、派出人员的统计及分类管理。

2、调配院内人力资源。

3、兑现奖惩。

二、信息保障

1、档案室负责收集相关疾病的最新态势,了解最新的诊断标准、诊序方法。

2、计算机中心维护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准确,运行正常。

3、档案室随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填写表格,进行上报。

三、设备保障

1、总务科保证重点部门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2、随抢救进程及时提供所需设备。

3、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四、后勤保障

1、总务科保障抢救所需的战略物资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给。

2、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

3、保证通信畅通,并具有随时增加通信的能力。

4、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用急救车。

5、保证临时设施的建设。

6、总务科保证参与抢救人员的膳食供应。

7、总务科保证医务人员临床使用衣物的及时洗涤及更新。

五、安全保障

1、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保卫科及时提供人员,并设立专人进行保安,阻止无关人员进人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2、遇有突发灾害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时,保卫部门必须及时对电力、热力及通讯部门采取保护措施。

3、与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实施对嫌疑人的监控。

六、生活保障

1、院办、党办负责做好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对医务人员家属的解释与安抚工作,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总务科保证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的食宿及身体健康。

2、总务科保证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食宿及身体健康。

第七节突发事件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及流程

一、突发事件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突发事件为:

1、化学物品中毒;

2、批量消化系统中毒(食物);

3、批量呼吸系统传染病;

4、批量消化系统传染病。

5、批量外伤(车祸、公共场所挤压伤、爆炸等;

突发事件地点:

1、本市本区;

2、本市外区;

3、外地;

4、本院。

突发事件的抢救分类:

1、院前抢救;

2、院内抢救。

突发事件的通讯系统手段:

1、电话2、手机3、网络4、人工。

突发事件的交通工具:

1、救护车(120);

2、本院车辆;

3、出租车;

4、社会车辆。

突发事故的信息传递系统:

1、总值班;

2、医务科;

3、急诊科;

4、主管副院长;

5、院长;

6、各级卫生局/CDc;

7、其它医院:

8、政府相关部门;

突发事件的指挥系统:

1、院长;

2、主管副院长;

3、医务科、护理部;

4、各科主任;

5、各级医师;

6、医疗、护理、行政职能部门;

7、上级指挥部。

突发事件的物资准备:

1、药品;

2、物资器械(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包、担架、各类夹板、颈托、绷带、手电筒、蜡烛简易呼吸器。

3、救护车;

4、棉上衣、口罩、帽子、手套、对讲机;

5、食品、水。

上述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有关人员必须清楚。

突发事件的外派医疗队:

1、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2、人员依突发事件派出专业人员并定人数,一般医生5人、护士3人。

3、人员依上级需要而定出哪一级专业人员承担。

4、按专业不同分别确定派出人员名单。

5、院内接到通知后应在不超过30分钟内,人员、物资、药品、救护车均必须到达指定部位集合共同出发。

6、随时与医院指挥部联系通报情况。

7、服从现场指挥部和上级指挥部的安排。

8、做好自身必要的安全、防护、避免医疗队人员伤亡;

突发事件的外派医疗队:

1、化学物品中毒:

①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②队长:1人(临时确定)。

③队员:护士2名、内科系统医师l一2名、外科系统医师l一2名。

2、消化系统(食物)中毒、消化系统传染病:

①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②队长:1人(l临时确定)。

③队员:护士2名、内科系统医师1名、外科系统医师1名。

3、呼吸系统传染病:

①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②队长:l人(临时确定)。

第2篇:门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

大力推进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建设。县卫生局明确专门科室专人负责卫生应急日常工作;二级以上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是参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技术机构,必须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或明确专门科室(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各镇中心卫生院也要明确专门科室(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在全县形成上下对口、分级负责、信息畅通、指挥有力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指挥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

“一案三制”是卫生应急工作的核心内容,“一案”是指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三制”是指建立健全应急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共同构成应急体系的基本框架,根据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我县2008年以前下发的卫生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梳理,重新制(修)订印发一批应急预案,使其更好地适应当前卫生应急工作实际。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动态管理工作,着力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预案之间的协调性,为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提供有效指导,真正做到应对有策。继续巩固和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制定各种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演练,协调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合防控措施。

三、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

继续加强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网络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突发急性传染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包括缺课监测、药房用药监测、传染病医院监测等,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继续加强人禽流感、非典和鼠疫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加强监测点能力建设。开展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研判机制,提高风险监测、识别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完善县、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重点建设县、乡信息报告网络。依法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加强对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对迟报、漏报甚至瞒、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切实做好卫生应急各项准备工作

(一)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应急准备。卫生执法监督体系是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卫生监督所要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做好全县传染病、餐饮业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及医疗机构、母婴保健等卫生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调查辖区内较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违法行为,提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应急处置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强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开展对相关应急事件责任单位的经常性卫生监督,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隐患,防范该类事件的再发生。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制定相关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和演练,配备和完善应急处置仪器设备,保证应急处置工作正常开展。

(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准备。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主要包括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镇卫生院防保机构。明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卫生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添置相关仪器设备,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加强各镇卫生院防保所建设,调整防保所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提高其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疾控中心要主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并保证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按规定的报告时限及时报告。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及消杀器械、个人卫生防护等物资的储备。

(三)医疗救治体系应急准备。整合乡镇急救资源,健全以市急救中心、县级急救医疗站、乡镇急救医疗点和相关医院组成的急救医疗网络,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15分钟急救医疗圈”,提高基层急救能力和水平。增加县二级医院急诊科医疗急救设备,培训急救专业人员,将各医疗单位急诊科(室)纳入全县急诊急救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接受急救指挥中心调度,承担伤病员现场急救和转运。改善县人民医院感染病区的条件,规范传染病病人的收治,严格院内传染病转运,不发生院内感染。逐步改善农村乡镇卫生院抢救室设施条件,购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充实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支持和鼓励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村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有关医疗机构要保持和完善发热门诊等传染病隔离诊疗设施,并做好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各级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患者医疗救治和报告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建立医疗救治档案,配备必要的抗菌、解毒药品和抢救设备,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技术力量,全力以赴救治病人,尽可能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健康损害。

五、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其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决策,果断处置,千方百计救治伤病人员,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死亡率和伤残率,全力减少生命和健康损失。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分析研判通报机制,力争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通报、早处置,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高度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以及信息、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主管领导要关注疫情、舆情报告,全面履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认真做好重大活动(会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六、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及演练,提高应对应急工作水平

按照省市部署,结合《2011-2015年省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在全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以“建设高素质卫生应急队伍,提高整体卫生应急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活动以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卫生应急管理及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急救)等专业机构应急人员为重点,以卫生应急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应急演练为内容,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活动要力争围绕每一个卫生应急预案等开展培训演练,达到熟悉预案、锻炼队伍、提升能力的目的。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培训内容侧重于相关行政法律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以疫情处理、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院前急救等为主要内容。围绕培训内容,适时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巩固培训质量和效果。确定演练科目,制订演练评价标准(分别制订后汇总)。演练结束,认真总结点评,积累经验,并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予以整改,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工作水平。

第3篇:门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1、办公室设在护理部:

电话:

急救站设在急诊科和医院急救站:

急救电话:120

一部急诊室电话:

二部急诊室电话:

急救站电话:

主要职责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领导小组的职责:

(1) 负责审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应急预案;

(2) 负责应急救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决策,包括人员、设备、药品的调动等;

(3) 负责组织应急小组成员对需救治人员的现场处理及进一步治疗措施的指导;

(4) 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报告事件情况,并请求指导及帮助;

(5) 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进行及时调整、修订和补充;

(6) 负责指导、检查各科室的急救演习,以确保抢救的及时、准确。

3、突发医疗救护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如下:

(1) 总指挥由院长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医疗救护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 副总指挥由各位副院长担任。协助总指挥按预案涉及部门的日常分工,负责急救的具体指挥和实施。

(3) 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

①护理部主任负责对全院护理人员的调动及抢救中护理疑难问题的解决。

②门诊部护士长负责急诊室的抢救工作,确保抢救室的设备、药品、人员、车辆的齐备。确保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二、工作规范:

(一)、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护理急救工作规定 :

1、报告制度:凡遇到重大、复杂、批量、紧急抢救的突发事件,当班护士应及时向护士长、护理部报告;夜间及节假日向总值班报告。护理部在接到重大急救报告后,除积极组织人力实施救护工作外,立即向分管院长报告,逐级上报卫生局。

2、对重大急救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3、启动护理急救小分队和护理急救梯队。

4、重大意外伤害急救程序

4.1.1 院内急救程序

(1)伤病员来院后,首先由急诊科护士做好应急处理。

(2)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3)急诊科护士人力不足时,由护理部或总值班调集相关科室护士参加急救工作。

(4)由护理部或总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患者的急救、转科等工作。

(5)门诊患者、住院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应就地进行抢救,并迅速通知急诊科医护人员前往参加急救或将患者转至急诊科进一步急救,同时报告医务处、护理部协助组织抢救。

4.1.2 院外救援程序

(1)接到院外救援通知的单位(院办、医务处、护理部、行政总值班)立即组织协调。需要护士时,呼叫护理急救小组第一梯队人员到急诊科待命。

(2)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3)护理部根据上级指示组建第二救援小分队。

(二)、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通知停电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备好应急灯、手电、蜡烛等;如有抢救患者使用动力电器时,需找替代的方法。

(2)突然停电后,立即使用抢救患者机器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开启应急灯或点燃蜡烛照明灯。

(3)与电工班联系,查询停电原因,尽早排除故障,或开启应急发电系统。

(4)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程序】

接到停电通知 备好应急灯 准备动力电器的应急方案

突然停电后 采取措施保证抢救仪器的运转 开启应急灯 与电工班联系 查询停电原因 加强巡视病房 安抚患者 防火、防盗。

(三)、使用呼吸机过程中突遇断电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值班护士应熟知本病房、本班次使用呼吸机患者的病情。

(2)住院患者使用呼吸机过程中,如果突然遇到意外停电、跳闸等紧急情况时,医护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护患者使用呼吸机的安全。

(3)呼吸机本身带有蓄电池,在平时应定期充电,使蓄电池始终处于饱和状态,以保证在出现突况时能正常运行。护理人员应定期观察呼吸机蓄电池充电情况、呼吸机能否正常工作以及患者生命体征有无变化。

(4)呼吸机不能正常工作时,护士应立即停止应用呼吸机,迅速 将简易呼吸器与患者呼吸道相连,用人工呼吸的方法调整患者呼吸;如果患者自主呼吸良好,应给予鼻导管吸氧;严密观察患者的呼吸、面色、意识等情况。

(5)突然断电时,护士应携带简易呼吸器到患者床前,同时通知值班医生,观察患者面色、呼吸、意识及呼吸机情况。

(6)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总值班等,迅速采取各种措施,尽快恢复通电。

(7)停电期间,本病区医生、护士不得离开患者,以便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8)护理人员应遵医嘱给予患者药物治疗。

(9)遵医嘱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呼吸机参数。来电 后,重新将呼吸机与患者呼吸道连接。

(10)护理人员将停电经过及患者生命体征准确记录于护理记录单中。

【程序】

突然断电 使用简易呼吸器 通知值班医生 调整患者呼吸 观察病情变化 立即联系有关部门 尽快恢复通电 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遵医嘱给药 来电后重新调整、应用呼吸机 准确记录

(四)、失窃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维持好病房秩序,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

(2)加强巡视,做好安全工作,随手带门,经常检查门窗。

(3)介绍住院须知时向患者介绍安全知识,保管好贵重物品及现金。

(4)一旦发生失窃,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通知保卫科或者总值班,协助做好侦破工作。

【程序】

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 做好安全工作 向患者介绍安全知识 保管好贵重物品及现金 发生失窃 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通知保卫科或者总值班 协助做好侦破工作。

(五)、消防紧急疏散患者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检查库房、电源及线路,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科室,消除隐患。

(2)住院患者不允许私用电器。

(3)当病区发生火灾时,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高层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医务人员最后撤”的原则,“避开火源,就近疏散,统一组织,有条不紊”,紧急疏散患者。

(4)当班护士和主管医生要立即组织好患者,不得在楼道内拥挤、围观,并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紧急报警。

(5)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和人员积极扑救,尽量消灭或控制火势扩大。

(6)所有人员立即用湿毛巾、湿口罩或湿纱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

(7)在保证人员安全撤离的条件下,应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

(8)发现某一房间发生火灾,室内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临近人员。

(9)如室内无人,也无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开门,以免火势扩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做好充分准备,打开房门,积极灭火。

(10)关闭邻近房间的门窗,断开燃火部位的电闸(由消防中心或电工室人员操作)。

(11)发现火情无法扑救,要立即拨打“119”报警, 并告知准确方位。

【程序】

做好病房安全管理 消除隐患 紧急疏散患者 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 极积极扑救 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 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 火情无法扑救立即拨打“119” 告知准确方位

(六)、患者住院期间出现摔伤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检查病房设施,不断改进完善,杜绝不安全隐患。

(2)当患者突然摔倒时,护士立即到患者身边,检查患者撞伤情况:通知医生判断患者的神志、受伤部位,伤情程度,全身状况等,并初步判断摔伤原因或病因。

(3)对疑有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的患者,根据摔伤的部位和伤情采取相应的搬运患者方法,将患者抬至病床;请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必要时遵医嘱行X光片检查及其它治疗。

(4)对于摔伤头部,出现意识障碍等危及生命的情况时,应立即将患者轻抬至病床,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注意瞳孔、神志、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变化情况,通知医生,迅速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5)受伤程度较轻者,可搀扶或用轮椅将患者送回病床,嘱其卧床休息,安慰患者,并测量血压、脉搏,根据病情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6)对于皮肤出现瘀斑者进行局部冷敷;皮肤擦伤渗血者用腆伏清洗伤口后,以无菌敷料包扎;出血较多或有伤口者先用无菌敷料压迫止血,再由医生酌情进行伤口清创缝合。创面较大,伤口较深者遵医嘱注射破伤风针。

(7)加强巡视,及时观察采取措施后的效果,直到病情稳定。

(8)准确、及时书写护理记录,认真交班。

(9)向患者了解当时摔倒的情景,帮助患者分析摔倒的原因,向患者做宣教指导,提高患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尽可能避免再次摔伤。

【程序】

患者突然摔倒 立即通知医生 检查患者摔伤情况| 将患者抬至病床 进行必要检查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对症处理 加强巡视 观察效果 写护理记录 认真交班 做健康教育

(七)、住院患者发生坠床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对于有意识不清并躁动不安的患者,应加床档,并有家属陪伴。

(2)对于极度躁动的患者,可应用约束带实施保护性约束,但要注意动作轻柔,经常检查局部皮肤,避免对患者造成损伤。

(3)在床上活动的患者,嘱其活动时要小心,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有需要可以让护士帮助。

(4)对于有可能发生病情变化的患者,要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告诉患者不做突然变化的动作,以免引起血压快速变化,造成一过性脑供血不足,引起晕厥等症状,易于发生危险。

(5)教会患者一旦出现不适症状,最好先不要活动,陪护人员及时告诉医护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理措施。

(6)一旦患者不慎坠床时,护士应立即到患者身边,通知医生检查患者坠床时的着力点,迅速查看全身状况和局部受伤情况,初步判断有无危及生命的症状、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等情况。

(7)配合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根据伤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8)加强巡视至病情稳定。巡视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汇报。

(9)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认真做好交接班。

【程序】

做好安全防范 发生坠床时 护士立即赶到 通知医生 查看受伤情况 判断病情 采取急救措施 加强巡视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准确记录 做好交接班。

(八)、手术室突发意外伤害事件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手术室平时应备有足量的手术器械和敷料,每日清点补充,以保证应急使用。

(2)备有足量的一次性消耗材料,以保突发抢救的应用。

(3)各类抢救药品,仪器固定房间放置性良好,严格交接,以备应急使用。

(4)全体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熟悉抢救药品的药物作用和使用方法。

(5)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应急能力,如遇有意外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立即到达手术室进行抢救。

(6)按通知根据伤员的伤情,合理安排手术房间和人员,由护士长和科主任统一指挥。

(7)敷料护士准备好一切器械包、敷料和一次性用药,并送至手术间。

(8)巡回护士力求备好中刀、吸引器、输液用品、中心吸氧装量等,同时准备好一切抢救用品,保证手术顺利进行。

(9)洗手护士密切配合手术医师进行手术。

(10)根据情况随时与护理部、急诊科联系,做好一切记录。

(11)同时安排1~2名工人负责专门取血,送标本等外出工作,保证病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抢救。

(12)各班分工负责,忙而不乱,若遇有大量伤员要启动第二梯队应急。及时报告协调。

【程序】

平时做好准备 熟悉抢救技术 按伤情合理安排 尽快手术抢救 密切配合 做好记录及时报告。

(九)、手术中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在手术过程中,如果突然遇到意外停电、跳闸等紧急情况时,医务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

(2)如果是一个手术间停电,通知电工班立即检查是否跳闸或保险丝有问题,针对相应问题进行解决。

(3)如果是全科停电,立即启用各仪器的备用蓄电池暂维持功能,同时通知电工班、总务科等相关科室进性发电,若无蓄电池装置的仪器,可行手工操作。

(4)停电期间,本手术间护士不得离开手术间,并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以便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5)将各用电仪器关闭,以免突然来电时损坏仪器。

(6)来电后,打开手术所用仪器,并重新调整参数。

(7)护理人员将停电经过、时间、原因及患者的特殊情况,准确的记录于巡回记录单上,或书写报告交有关科室。

(8)每位护士应熟悉电工班的电话及各手术间线路走行情况。

(9)仪器蓄电池应保持长期备用状态,专人负责, 定期检查,以保持应急使用。

【程序】

查找原因 启用蓄电池维持 观察病情 关闭各仪器参数 来电后重新调整各参数 记录停电过程及患者情况并上报 蓄电池充电备用。

(十)、供应室对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一)停电

【应急预案】

1 .消毒员每日检查电源开关及线路,高压灭菌前仔细检查,发现异常立即通知电工班。

2.高压灭菌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当班人员立即报告护士长,及时联系电工班或总务科,来电后及时消毒灭菌,保证供应。

3.若临床急用物品,应手动打开高压锅取出物品,联系手术室帮助高压灭菌。

【程序】

立即查找原因 通知电工班 急用物品 联系手术室协助高压灭菌

(二)泛水

【应急预案】

1 .各班人员每日检查水、电、气管道。

2.发生泛水情况应立即疏通排水系统。

3.当班人员或护士长立即通知维修班,及时维修。

【程序】

每日检查 发生泛水立即疏通排水系统 通知维修

(三)消毒锅遇到冷气团

【应急预案】

1 .消毒员每日检查高压灭菌器性能,保证正常运行。

2.若发生冷气团情况立即停止高压,仔细查找原因,通知器械维修人员,及时维修。

3.重新启动程序,及时高压灭菌。

【程序】

立即停止高压灭菌 通知器械维修人员 重新高压灭菌

(四)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1 .供应室按规定准备各种一次性医疗物品及高压灭菌物品。

2.每日检查,及时补全,以备急用。

3.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保证供应,并及时通知本科无菌发放人员及消毒员到岗,将急救物品送到应用科室,若供应物品不足,立即高压灭菌, 1 h内保证供应。

【程序】

备齐种灭菌物品(一次性物品) 及时送的急用科室。

(十一)、患者发生化疗药物外渗时应急预案及程序

1. 立即停止化疗药物的注入,可保留针头接注射器,回抽漏于皮下的药物,然后拔除针头。

2. 发生化疗药物外渗后要及时通知主管医生及护士长。

3. 用0.4%普鲁卡因(2%普鲁卡因1ml+生理盐水ml配制)局部封闭,既可以稀释外渗的药液和组织药液的扩散,又可以起到止痛的作用。封闭液的量可根据需要配置。

4. 外渗24小时内可用冰袋局部冷敷,冷敷期间应加强观察,防止冻伤。冷敷可使血管收缩,减少药液向周围组织扩散。

5. 避免患处局部受压,外渗局部肿胀严重的可用50%硫酸镁湿敷。

6. 加强交班,密切观察局部变化。

【程序】

发现化疗药物外渗,立即停止输入,回抽漏于皮下的化疗药物通知主管医生及护士

局部封闭治疗局部冷敷根据情况进行进一步治疗做好交接班,密切观察局部变化

(十二)、患者有自杀倾向时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发现患者有自杀念头时,应立即向上级汇报

2.通知主管医师

3.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包括收回锐利的物品,锁好门窗、防止意外

4.通知患者家属,要求24小时陪护,家属如果需要离开患者时,应通知值班的医护人员

5.详细交接班,同时多关心患者,准确掌握患者的心理状态。

【程序】:

发现患者有自杀倾向时 向上级领导汇报,通知值班医师 通知家属,要求24小时陪护 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 每班重点交接班,掌握心理状态

(十三)地震时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1、主要准备

(1)护理人员学习有关地震的知识,掌握自救、救护方法。

(2)护理人员熟悉本科室电源位置。

(3)病区的走道、安全通道,无杂物堆放,保持畅通状态。

【应急预案】:

1、发生地震,值班护理人员应镇定;

2、关闭电源、大声呼叫。

3、尽快将患者疏散到广场、空地。

4、不能撤离时,嘱患者和在场人员寻找有支撑的地方蹲下或坐下。

5、告诉患者保护头颈、眼睛、捂住口鼻。

6、维持病区秩序,尽量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程序】

第4篇:门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医院 应急管理状态下 信息管理 数据统计

近年来,自然和社会灾害突发事件发生机率大大提升,面对此种情况,应急状态下,信息数据管理统计得到更多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医院建立了相对完善、高效的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方法,并且其应用效果良好。当系统出现故障时,为了尽快的做出响应,将损失减少到最少,通过应急方案,继续保证我院各项业务顺利进行,以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数据的安全可靠。

一、在应急管理状态下,医院数据统计基本特征

(一)人员认识上的问题

从职业道德层面上看,广大信息统计工作者具备为人民服务牺牲自我、奉献自我的思想准备,有较高的道德水准和思想觉悟。但是,有些人认为一些应急的临时任务、附加的任务,不属于日常职责范围内,往往上级临时指派,下级临时应战。缺乏对应急数据统计上报的正确认识,更无从谈起日常的准备和训练,无法很好的遂行应急任务。

(二)管理体制上的问题

应急预案,往往是“一经制定、多年不变”,在日新月异不断变化的今天,这样的预案也不具备任何实际作用。

(三)运行机制上的问题

缺乏良好的应急医疗运行机制,在经费保障、质量保证等环节得不到保证。

严重的影响了应急医疗统计工作的开展与运行。从总体来看,上报环节多,及时率低。

(四)待统计数据的报表种类多

在实施数据统计的过程中,首先收集统计资料,整合统计数据,然后形成一定的数据报表,同时将其上报。其中需要进行统计的数据报表类型复杂多样,涵盖了病患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入院途径、门急诊诊断、主要诊断、入院病情、患病的血型,一系列医疗花费、用药状况、手术实施的状况等[1]。不仅待统计的类型繁多,而且要求实施统计的数据报表所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五)待实施统计的数据复杂

一旦突发紧急事件,医院作为突发事件创伤人数以及伤害情况统计的场所,制定的数据报表可以作为第一手材料,提供给相关部门制定解决方案,采取科学的有效措施[2]。所以在应急情况下,医院在进行数据统计的过程中,要求统计必须准确、及时、全面、高效。例如《北京市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情况登记表》,不仅要对病患自身的基本信息进行统计,同时,医护人员必须对患者的治疗方案、治疗期间出现的具体情况、实施手术的次数、名称以及时长,手术结束之后采取的治疗方案、陪护人员的相关信息、是否伴有危及生命的合发症的情况、输血情况、住院花费、出院之后的情况等均必须进行统计,这就导致所要统计的数据涉及方面众多,内容繁杂。

(六)报表的格式存在一定的差异

突发事件性质并非一样,也并非固定,事件之间存在较大区别,这也导致统计的报表也会随着事件发生变化,格式会进行一定的调整,报表的格式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比如,天津大爆炸和青海玉树地震事件,还有雾霾天气各医院门诊量日报等,这几件事本身具有的性质存在一定的差异,形成的伤害类型差别也较大,所以在进行数据报表编制的过程中,其编制的重点以及要点也存在较大的区别。

(七)报表中信息不定,附加信息较多

医院在进行数据统计的过程中,要求对很多不固定的信息以及附加的信息进行及时高效的统计,并进行报表的编制[3]。例如,确认、统计受伤患者受伤的地点、确认伤者受伤和被救的时间、应急处理状况、止血、输血情况、截肢情况、以及截肢前后的变化情况、假肢的安装状况、是否摘除眼球、重度烧伤、脏器功能的健康状况、在接受抢救的过程中危及生命的合并症发生情况等等。发生大型自然灾害或者突发社会事件,医院要求实施统计的数据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也导致数据统计工作中不定信息和附加信息较多。

二、应急管理状态下医院信息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领导主导,部门科室协调的应急联动机制

应对突发事件,领导重视是根本保证,对于突发事件的紧迫性,要求在事件发生后,在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实现协同运作,明晰部门职能,优化整合各种资源,发挥整体功效,最大可能地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

(二)建立有力的信息统计应急综合机制

设置专门管理科室,实现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准确掌握相关信息的最新进展,把握好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各个环节的有机衔接。

(三)应急信息管理人员应具备应急管理的基本意识和协调能力

面对人力不足的情况,首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培训频度,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能力,其次引进人才,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

(四)健全完善、落实应急预案和制度建设

预案编制是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管理准备工作的核心内容,制度的建设是对突发事件规范有效信息管理的应急处置的根本保证。扎实推进卫生信息统计应急上报能力建设。

三、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基本方法

目前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方法主要是应急统计报告,绝大多数疾病的信息来源于医疗机构病人的门诊日志、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2005)中要求,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责任报告者,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的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审核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构建完善的应急查询机制

进一步强化医院在信息化方面的建设方面,比如在原有的OA、FTP、感染监控、死因监控等系统,电子病历、影像、检验等医疗相关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一卡通、移动查房(RFID腕带病房服务系统)。在设计应急查询系统的过程中,必须切实遵循相关原则,保障系统具有实用性、科学性、合理性的原则,确保系统简单易行的原则。保障系统可以对医院各个部门以及各个管理范围所具有的特征进行全面的反映,而且系统的数据确保及时、准确、完整。例如,临床、管理、影像、区域等等数据中心,充分利于先进网络技术如云计算和互联网等技术服务于医院的信息数据管理。建设物资运输体系,建立静脉配置中心,可以保障医护人员服务的有效时间。建立数字化、智能化医院;积极引进“智能医疗”理念。

五、建立应急查询系统、实行智能化管理的效果分析

(一)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升

建立应急查询系统,使得工作效率显著提升,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的资源等。该系统的建立,进行智能化的数据管理,提高了记录和查询信息的效率,可以转人工查询为电脑智能操作,原来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人力完成的信息工作,现在较短时间内就可以完成。

(二)提高统计工作精确度

智能化的统计技术可以提升统计工作的效率和精度,降低工作的失误率。数据统计工作繁杂,环环相扣,搜集、整理信息、数据统计,编制报表,人员进行数据统计的时候,任何的环节失误都会造成严重的问题。同时,利用数字化、智能化的统计技术,使得数据统计工作效率非常高。

(三)智能化满足多种统计需求

可以自由组合数据信息,按照实际需求筛选信息。部门不同之间对于统计报表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在之前需要按照具体要求编制特定的报表,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革可以高效筛选信息,进行合理的组合进而满足部门需求。

六、结束语

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建立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发挥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为相关部分提供准确伤害信息,有利于制定正确决策;然后对医疗资源进行统筹管理,有效节约了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其次大大降低了数据统计过程中失误率,提供了统计的精确度;再次合理配置相关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使得资料使用效率实现最大化;最后便于医院对信息数据进行保留,为科研奠定数据基础。

参考文献

[1]郭.医院应急管理状态下的信息管理与数据统计[J]. 经营管理者,2015,31:220.

第5篇:门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

11月10日下午15:10 天气晴朗,风力不大,根据事先安排,全院工作人员在门诊楼前,采用将报纸和木条点燃,模拟着火情况,然后根据安全员的指令,灭火组迅速拿起灭火器,将熊熊燃烧的大火扑灭。演练结束之后清扫场地并进行了点评,现对防火演练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全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对消防安全常识有了进一步了解,对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所提高,演练现场大多数员工能有效组织、迅速对火灾事故警报做出反应,大部分救援小组成员能有效组织作业人员疏散、警戒和投入灭火行动中,对今后应对突发事件有一定的提高。演练前我院组织了消防预案演练培训,使现场人员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增强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自我防护能力,学习了有关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掌握消防逃生技能及注意事项等。

二、不足之处少数人员安全意识不够强,责任心不强,演练不够认真。

第6篇:门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

目的 提高对成批伤病员的救治速度和效果。方法 对我院2006年1~12月119批576例成批伤病员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合理的人员调配和分工,强而有力的护士配合可以显著提高急诊分流速度和救治成功率。结论 急诊护士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扎实的急救护理知识、娴熟的急救操作技能,才能在突发性、群体性伤病员救治中进行有效的医护配合。

【关键词】 群体性伤病员;急救护理

突发性、群体性伤病员流行病学状况呈逐年上升趋势[1]。在救治成批伤病员(3人以上伤亡的事件即定为成批伤病员)过程中,护士的人员安排和有效配合,将直接影响到救治成功率水平。现就我院2006年1~12月救治成批伤病员时的护士配合情况浅谈几点护理体会。

1 临床资料

2006年1~12月我院急诊科救治成批伤病员共计119批576例。其中交通伤94批431例,群殴伤10批39例,爆炸伤1批14例,食物中毒8批72例,煤气中毒5批17例,氯气中毒1批3例;经急诊救治处理后有3例抢救无效死亡(其中2例为院前死亡),18例送入ICU,220例送入相关专科治疗,283例留院观察,52例门诊诊治。

2 现场分流现状

根据卫生部颁发的《灾难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院分流。但是,当灾难事件发生后,在混乱的事件现场很难完成有序的检伤分类。大批可以行动的轻伤员首先拥上到达现场的救护车,往往是轻重伤员一起到达急诊科,许多情况均为送到医院急诊科完成检伤分类[2]。

3 护士配合

3.1 调配人员,合理分工 院前急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经过初步诊查,立即电话告知急诊科值班护士现场伤病员情况、人数、病情,接诊护士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电话报告医院总值班、科主任、护士长,启动科室或医院相应应急预案,如医院大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群体外伤应急预案、群体中毒应急预案等。护士长根据伤病员病情及人数临时调配人员,现场具体分工,将护理人员分为预检分诊、接诊安排与登记、抢救治疗、清创或洗胃、接待住院等类别,护士长负责全盘指挥。

3.2 快速接诊与分诊,合理安置 预检分诊护士与接诊登记护士一起在急诊大厅接待送来的每一位患者,采用边看、连问、边查、边分类、边处理、边护送到相应救治区的快速分诊法[3],将患者分成特重、重度、轻度类分别处置,将生命体征稳定、无重要脏器损伤、无开放性骨折患者送往诊室接受检查,将重症尤其是特重患者立即送抢救室抢救,开通“绿色通路”,接诊登记护士负责记账登记。

3.3 及时处理和观察 分清主次,“救急”和“救命”是救护的基本要求。由于大量患者同时来院就诊,要求护士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快速反应能力。重症患者送往抢救室后,抢救治疗护士应立即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工作,如实施心肺复苏、迅速建立静脉通路、气管插管、心电监护,密切观察与记录意识、瞳孔、生命体征变化;清创或洗胃护士做术前准备,配合医生行止血包扎或清创缝合术或实施洗胃术;接待住院护士协助各类诊查送检工作,负责将患者送入各专科或留观治疗。

3.4 注重群体心理指导 灾难事件发生后往往会产生恐慌心理,患者唯恐自己在抢救中被忽视、被耽搁,因此会引起一些情绪上的反应。所以,在进行救治的同时,每位参加救护的护士,都要开展必要的心理指导,加强宣教,说明情况,安慰每一位患者,取得患者的信赖。

4 护理体会

4.1 急诊护士有效的管理工作起着关键作用 急诊护士必须具有组织协调能力,是使患者能得到迅速救治的保证。急诊护士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履行报告制度,启动科室或医院抢救应急预案,通知相关科室,迅速成立以行政、临床、后勤为主的救护小组,保证人员、药物、器械等迅速到位。护理人员的合理分工,使全体抢救人员均处于各自的特定位置上,才能使救治过程井然有序,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能。

4.2 急诊护士规范的急救护理是提高抢救效率和质量的保证 急诊护理是可以体现用最小的数据、最短的时间和最佳的技能来挽救患者的生命、减少患者的痛苦的艺术[4]。这种艺术在抢救突发性、群体性伤病员时更是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抢救中严格遵循各项急救护理预案程序,如多发伤急救护理预案程序、颅脑外伤急救护理预案程序,各类中毒急救护理预案程序等,在进行急诊评估、护理干预、实施抢救技术措施中,注意贯彻落实整体护理概念。

4.3 急诊护士娴熟的抢救技能是抢救成功的基础 急诊护士必须具备熟练的业务技能和科学的急救理念。我科护士能在紧急情况下独立承担各项抢救工作,如心肺复苏、电除颤、洗胃、静脉置管、气管插管、心电监护、呼吸机的使用、止血包扎等,对以上抢救技能每个急诊护士每年必须强化训练2次,并进行规范化考核。

参考文献

1 樊琨,王雪里红,吴贵苹,等.北京市1646例突发事件患者的特点分析及现场分流处理.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06,15(12):1067-1070.

2 夏鹄.灾难医学急救的组织与实施.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04,13(8):575-576.

第7篇:门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

等级评审;药事管理;规范

作者单位:261011潍坊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

医院等级评审的目的是通过科学、客观、准确的评审医院,使医院各项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改进医疗服务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潍坊市妇幼保健院于2011年6月通过山东省卫生厅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达到了三级甲等妇幼保健医院的标准。而医院的药事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参与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中,按照《山东省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标准》及评审实施细则,不断整改、落实提高,使药剂科的各项指标达到等级评审标准要求。通过医院的等级评审过程,使医院的药事管理逐步规范,也促进了医院药学事业的发展,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1 药事组织管理规范化

1.1 执行和落实各项药事管理法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执行和落实《药品管理法》、《品和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担任主任,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新药的引进、删除药品,制定本院临床药品目录等,对临床中用药出现的问题提出干预措施和改进意见,药剂科负责药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药事管理工作情况。本院根据新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于今年3月1日起执行,将原来的药事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医院药事与治疗学委员会,将相关人员、职责根据《规定》要求重新进行了调整。本院药品严格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新药执行“新药引进制度”、常用药按照本院基本用药目录,按照本院药品采购制度及操作规程采购药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按照医院等级评审要求修订完善了药剂科工作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岗位人员的职责范围。使药剂科的每位工作人员掌握自己的职责范围、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使科室各项工作做到秩序规范。

1.2 药剂科各部门布局合理,管理规范

为了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人性化服务,本院门诊药房实行大窗口柜台式发药,便于和患者面对面交流及交代用药注意事项。制定文明服务规范及用语,使每位员工遵照落实执行,印刷多种合理用药宣传册,开设药物咨询窗口,向患者提供合理用药知识宣传。窗口提供24 h服务,对特需患者如残疾人等特设优先窗口,优先服务。

1.3 人力资源管理规范

从事药品采购、储存及调剂等药学技术人员都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剂科主任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资格。药学技术人员的资质、学历层次比例符合要求,科室对各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能力及工作业绩定期考核和评价。

2 药事服务规程规范化

2.1 药品召回制度健全、规范

药剂科制定了药品召回制度,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相关厂家的召回文件,我科对需要召回的药品积极组织实施,并登记记录,按照相关要求对召回药品进行相应的处理。

2.2 处方调剂准确规范

制定标准处方调配操作规程,药师根据操作规程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核对、发药,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调配发药签字负责,处方合格率在98%以上,调剂差错率在1/10000以下。本院实行电子处方,处方划价率在100%。

2.3 建立肠内、肠外营养药物配制质量管理规范

本院建成300多平米的静脉配制中心,实行单剂量配发药品,药品供应能满足本院临床需要,建立肠内、肠外营养药物配制管理规范。对药师在审方、备药、配置、核对及运输各环节和流程都有明确的要求。

3 药事服务项目规范化

3.1 药品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按照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及国家药品处方集制定了本院临床常用目录及用药规范,药品供应供应率在95%以上,中药饮片院内配方满足率95%以上。能满足三级妇幼保健机构与临床基本医疗功能的需要。

3.2 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应急预案

药剂科根据本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了保证突发事件的药品供应,我科制订了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应急预案,在各药房及药库储备了相应的应急药品,定期演练,使每位职工了解突发事件的药品供应流程、储备药品的品种、作用及位置,由专人负责对储备药品定期检查、补充。

3.3 开展药物安全性监测

本院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委员会,各科室负责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按照规范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报到药剂科,由专人通过网络直报省药品不良反应中心。通过举办讲座等形式指导临床医师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药师对处方、医嘱所列药品违反治疗原则拒绝调配并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药师要严格把关,改变药物的滥用境况,避免药害事件发生[1] 并对发现的滥用药物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4 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

3.4.1 临床药学工作开展逐步规范化

制订了临床药师工作制度及培训计划,配备了3名兼职临床药师在儿科、妇产科等病区参与临床查房、病例讨论、疑难病会诊及危重患者抢救等工作,提出药物治疗意见,在药物选择、给药剂量、途径等方面为医师、护士提供临床用药咨询。

在门诊设有药物咨询窗口,由高级职称资深药师对门诊患者提供咨询服务。每季度出版一期药讯,向医护人员介绍新药知识、不良反应及合理用药等方面的知识。

3.4.2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本院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了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利用本院HIS系统对医师的处方权限加以限制,每季度对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抽查,每月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排名公示,对抗菌药物用量进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出现的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情况,上报医护部、纪检等部门进行有效干预。

4 药事质量管理规范化

4.1 建立药品质量监控体系

药剂科成立质量管理小组,每月对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与保管养护、配发等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改进,确保药品质量。

4.2 药品供应、调剂管理规范

采购药品要求审查供货单位资质是否齐全,对各供货公司建立合格供方档案,每月记录其供货业绩,每半年对其供货业绩进行评价,决定其是否继续作为合格供方留用。对采购进口药品需要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对实行批签发的生物制品还要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许可证及生物制品检验报告等。药品储存分类定位,药品标签清楚,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储存药品。药库设置防盗、防火、防虫、防潮等设施。需要低温冷藏的药品储存在冷库或低温冰箱中。每天两次记录库房的温湿度,确保药品质量。各部门设专人负责检查药品有效期、药品质量,发现药品质量有问题及时移至不合格药品区上报处理。为预防调剂处方出现差错事故,制定调剂差错防范与处理预案和调剂差错报告制度,出现药品调配差错及时上报并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失降到最低。

4.3 特殊药品的管理使用规范

对特殊管理的药品使用、保管按照《品和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应的制度规定,本院成立麻精药品管理小组,每科室由专人负责麻醉、的日常管理,每季度对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督导使用。

总之,医院的等级评审中要求医院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管理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医疗质量,安全和服务的管理和持续改进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2]。药剂科工作目标是促进合理、安全、有效用药。通过医院的等级评审,药剂科改变传统的供应保障模式,以新的药学服务理念和意识使医院药事管理持续改进和提高。药剂科针对等级医院评审中出现问题和不足之处要及时改进和完善。以等级医院评审为契机,加强药剂科的各项管理工作,促进医院药事管理规范发展。

参 考 文 献

第8篇:门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4级。

1.3.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预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县、乡镇发生肺鼠疫或肺炭疽病例,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毗邻我县2个以上的县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病例数不断增加或疫区范围不断扩大,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调查、诊断,仍然原因不明的疾病。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预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在1个乡镇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累计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或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或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乡镇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乡镇

(4)霍乱在1个乡镇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在1个乡镇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有死亡病例发生并扩散到其它乡镇

(8)同种同源的医源性感染(包括医疗感染)发生5例以上病例或者直接造成2人以上死亡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1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1次发生急性职业病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县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

(1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预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肺鼠疫或肺炭疽在1个乡镇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6天)内累计发病在1-4例

(2)腺鼠疫在1个乡镇区域内发生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6天)内连续发病10-19例;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

(3)霍乱在1个乡镇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乡镇;或在县政府所在地首次发生

(4)1周内在1个乡镇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1个乡镇区域内局部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1次食物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无死亡病例;或发病人数在99人以下,死亡1-9人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不良反应和接种事件

(8)1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预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腺鼠疫在1个乡镇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6天)内发病1-9例

(2)霍乱在1个乡镇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9例

(3)1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1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应急指挥部组成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的县应急指挥部;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卫生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的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县卫生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交通局、县城建局、县农牧局、县药监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县林业局、县人劳局、县环保局、县监察局、县电信局、县红十字会、武警正宁支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

2.1.2县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经县政府批准组织人群疏散、隔离、查验、限制流动和疫区封锁;紧急情况下,直接采取措施封锁疫区,限制人员流动,防止食用受污染的食物和水源;督导检查应急处置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或依法提出对疫点、疫区采取隔离、封锁等紧急控制措施;开展健康教育,动员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规定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组织调查和评估。

县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单位,及时报道正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

县发改局:负责将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制定全县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突发事件,加强治安管理,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封锁措施,做好交通疏导,保证疫情处置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负责对隔离治疗病人、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脱逃的传染病患者、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追堵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机,扰乱医药卫生领域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交通、卫生部门做好交通卫生检疫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协作,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在住宿学生较多的学校,设立必要的医学观察场所,开展医学观察。

县交通局:负责对公路运输各种机动车辆和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和卫生检疫,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对车站和侯车室定期进行消毒,在交通要道和主要车站设立检疫站,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进出境人员的卫生检疫、查验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及时运送,做好疫区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县城建局:负责本系统及建设工地民工的健康教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的消毒和生活垃圾的消毒、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督促建设单位改善施工场所民工的住宿卫生条件;必要时严格控制施工场所民工的流入和流出,做好登记和排查工作。

县农牧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开展人畜共患病监测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和预防控制工作。

县药监局: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应急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突发疫情处置和病人的救治需求。

县商务局: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负责组织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做好参加外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外贸活动期间传播扩散。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制定、实施生活救助措施,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伤亡人员和家属的善后处置和安抚工作,对农民、城镇困难居民给予补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处置。

县物价局:负责应急处置物品供应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加强监管,依法查处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市场秩序。

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紧急状态下的正常市场秩序,督促有关企业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供应。

县旅游局:负责组织旅游行业协助卫生、检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疫情监测、健康教育工作;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组织旅行社、星级旅游宾馆、饭店做好旅游团队及个人宣传、登记、观察和管理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劝阻或限制疫区旅游活动。

县林业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监测和基础调查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协助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快速进行隔离及病样采集,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县人劳局: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医疗保险等待遇政策。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

县监察局:负责对应急物资、应急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纪案件,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县电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助,必要时组派红十字医疗队参与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接收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武警正宁支队: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现场的控制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2.2日常管理工作(应急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在县卫生局设立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3应急处置队伍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监督检查、疫情报告、宣传信息、物资保障6个工作组。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分别承担事件调查、现场控制、扩散预防、医疗救治、执法监督、宣传教育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各工作组的职责是:

疫情控制组:公安、卫生、农牧、环保、交通、武警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的领导及相关科室和专业的业务人员组成,负责疫区封锁、交通管制、疫情信息收集、调查、报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及病原学样品采集、检测等工作。

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领导及从事与疫病患者治疗相关单位、科室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收治病人,对疑难危重病人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医院内部的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工作。

监督检查组:由县监察局、县委督察室、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及有关单位的领导及相关科室的人员组成,负责督导检查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和应急准备的完成情况;依法实施卫生监督,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理。

疫情报告组:由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和医疗保健单位的领导及相关科室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疫情收集、疫情分析处理、医疗救治情况汇总及疫情报告。

宣传信息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卫生局、县教体局、县广电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健康教育和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药监局等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疫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所需经费、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及交通工具的准备和供给。

2.4专家咨询委员会

县卫生局负责组建由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家及卫生行政人员组成的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县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其主要职责是:

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估;参与卫生应急人员培训,指导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承担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技术指导工作。

2.5专业技术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认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5.1医疗机构

主要负责伤病人员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品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县级各医疗机构负责组建应急医疗队和专家组,指导和支援应急处置;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病人转送、院内救治服务;负责采集患者样本;选派专家参加市级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评估工作;承担人才培养和技术指导任务。县人民医院重点承担重大传染性事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事故灾难性事件医疗救治任务;县直其它医疗保健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合理安排。

2.5.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主要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对有关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等),开展病因现场快速检测或实验室检测,加强疾病和健康监测,收集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提出预警建议等。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实验室检测的技术指导和支持任务;负责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制定;收集、分析、报告疫情信息,预测重大传染病发生和流行趋势,提出防控措施和技术方案;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效果评价;开展健康教育。

2.5.3卫生监督机构

主要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不明原因死亡者的尸检,由省卫生厅指定单位和人员进行。

2.6正宁县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2.6正宁县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监测工作。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卫生监督、实验室监测、哨点监测和群众举报电话网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理,规范监测,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报告监测信息,为应急处置提供详实可靠的资料。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网络监测和疫情信息汇总分析,确保监测预警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行,指导乡镇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

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动监测,包括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监测、自然灾害发生地区的重点传染病和卫生事件监测、主要症状和重点疾病的医院哨点监测等,并加强监测工作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要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电话,向社会公布,实行24小时值班。

3.2预警

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监测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迅速组织本级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分析,及时向本级政府提出响应级别的预警建议,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公布。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3.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疫情信息。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包括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政府;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

(2)责任报告人包括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职业医生。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各级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3.3.3报告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事件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写出结案报告,并按程序上报。报告具体要求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3.4网络直报

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可直接通过专网系统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信息报告后,应逐级审核,并汇总统计、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本级卫生行政部门。

4.应急反应

4.1应急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反应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学校、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事发地之外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报告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4.2事发地应急反应措施

4.2.1各级政府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所产生的危害和影响。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决定是否成立应急指挥部及其组成人员。

(3)根据工作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置工作,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政府报经上一级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省政府决定,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可能导致干线交通中断的,由国务院决定。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疫情控制措施。紧急情况下,事发地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受污染的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

(6)开展医疗救治。立即组织突发卫生事件所在地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护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接受统一指挥和调遣,积极参加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7)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采取措施限制疫区和高危地区人口流动,对从疫区和高危地区进入本行政区域的人员进行必要的留验观察,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8)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组织交通、检验检疫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物资、动物进行卫生检疫查验,一旦发现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专业机构移交。

(9)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包括旅行社、宾馆、饭店和旅游区(景点)、旅游局,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每个旅游团队都要建立人员和行程详细资料保留制度,严格实行首诊报告制度和建立疫情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10)及时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新闻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口径,及时准确报道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11)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的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急和危机干预工作。

(12)开展群防群治。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落实公共卫生措施等工作。

(13)维护社会稳定。县公安局、工商局、物价局、药监局等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市场监管,保障商品(药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制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14)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和社会心理评估等。

4.2.2卫生行政部门

(1)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及专家组对事件进行评估,提出预警建议。

(2)提出是否成立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启用应急指挥中心并确定本部门指挥体系和人员组成。

(3)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

(4)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易感人群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职业中毒事故物品追缴、设立临时卫生检疫点、留验观察站等应急控制措施。

(5)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督导和检查。

(6)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7)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

(8)组织本级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及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效果评价等。

4.2.3各级医疗机构

(1)对现场伤亡情况及事态发展做出快速、准确评估。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拟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2)接诊、收治、转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人员。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病人进行排除或确诊。任何医疗机构都不得拒绝接收伤病人员。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依法报告相关信息。

(4)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感染和环境污染。

(5)对非传染性伤病人员,按照现场救援、分类转运、后续救治、康复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传染性伤病人员,要按照“就地预防、就地隔离、就地治疗”原则进行处理。

(6)做好救治经验总结,积累相关知识和经验。积极开展交流和合作,提高医疗救治水平。

(7)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要在做好安全防护的条件下,第一时间参加现场检伤分类、医疗救护后,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转运分流。

4.2.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信息报告。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监测,实行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汇总、分析、报告事件信息。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根据专业预案,制定调查计划和方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①对突发事件累计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调查分析,快速调查确定可能病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范围、目标人群和事件等级;②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③对事件的危害范围、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评价,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减少危害。

(3)开展实验室检测。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采集足够标本,分送相关实验室,尽快查明事件原因。

(4)加强科研与交流。开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消毒方法,医疗卫生防护用品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加强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5)制订应急工作方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根据上级方案制定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等的应急工作技术方案,并对技术方案提出修订建议。

(6)技术培训。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专业知识的应急培训。

(7)督导检查。组织对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8)对易受感染人群和易受损害的人群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和群体防护等措施。

(9)对整体预防控制技术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并预测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

4.2.5卫生监督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2)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4.2.6各级应急队伍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级别和工作需要,做好应急支援准备,准时集结待命。

4.3非事件发生地应急反应措施

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应根据其他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3)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

(4)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根据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决定,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等。必要时,启用留验观察设施。

4.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反应

4.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的应急反应

由国务院和卫生部作出应急反应和组织应急处置,启动国家应急预案。

4.4.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由省政府和省卫生厅作出应急反应和组织应急处置,启动省级应急预案。

4.4.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由市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应急反应和组织应急处置,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4.4.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由县政府和县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应急反应和组织应急处置,启动县级应急预案。

5.应急处置

5.1应急处置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边调查、边处理、边救治、边控制”和“就地预防、就地隔离、就地治疗”。

5.2应急启动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或重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在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同时,请求省、市级应急预案。县政府根据县卫生局的建议,成立县级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特别重大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挥现场医疗救护、疾病防控、社会治安、通讯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在县级应急指挥部尚未成立前,由县卫生局负责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县应急指挥部成立后迅速组织成员单位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开展工作;县卫生局立即组织专家组对事件进行调查确认和综合评估,提出预警级别建议,集结应急救援队伍,动员必要的医疗卫生资源作好应急支援准备,建立信息定时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制度;卫生、公安、交通、民政等有关部门,提出应急救援运输方案和交通保障方案;公安、农牧、环保、民政等有关部门,组建本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参加现场应急处置;气象局提供事发地基本天气变化资料,并随时提供最新气象信息;电信局提供通信保障方案并检查落实。

发生较大(III级)、一般(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分别启动市级应急预案,由同级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按照上述原则启动本级应急处置工作。

5.3现场处理

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配合、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业机构进行现场调查、采样、技术分析、检验以及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妨碍工作。

在传染性事件中,要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在非传染性事件中,要以保护未受害人群、控制未发病区域、防止事件扩散为重点。

处理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放射辐射事件等以致病源(因素)危害为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卫生防控优先于医疗救治的原则,优先满足和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调查和防控。处理群体性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等以生命危害为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医疗救治优先于卫生防控的原则,优先满足和配合医疗应急队伍开展救治工作。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伤病人员转为院内救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应急队伍按照省、市、县级顺序依次撤离现场。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危险化学品泄露、放射事故等易污染事件结束时,应急队伍的撤离,应由事发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或留验观察,对医疗设备进行统一消毒处理,检验合格方可撤离。

5.4医疗救治

根据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伤病人员救治需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人员原则由事发地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康复机构负责救治。院内救治按照危重抢救、专科治疗、康复治疗的基本程序进行。需要转院治疗的应按照“就地、就近、有利”的原则进行。各级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人员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不得拒收伤病人员。

涉及外籍或港、澳、台伤病人员,原则上按照“就地预防、就地隔离、就地治疗”开展应急救援,同时,要向事发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需转入上级医疗机构或境外医疗机构救治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卫生厅审批。患者转运工作由救治医疗机构负责。

5.5信息通报

涉及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由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会,省政府或省卫生厅向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情况。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县政府和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向毗邻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情况。

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工作,经卫生部授权后,由省卫生厅每月(季、年)向社会,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公布信息。

5.6应急反应终止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建议,适时向县政府提出终止预案的建议。

5.6.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条件: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2)原因不明的群体性疾病停止发生。

(3)被污染食品已全部消除,没有新的中毒病例发生。

(4)职业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中毒人数不再增加。

(5)毗邻县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疫情已由发生地宣布解除,在我县范围内未发生流行或流行终息的。

(6)其他由于生物制品接种不良反应、菌种丢失、生物性化学性有害物质泄露、自然灾害等引起的突发事件己得到有效控制,不再对公众健康造成损害,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5.6.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批准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由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宣布后实施。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提出终止反应建议,报省政府或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反应建议,报同级政府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反应建议,报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7应急处置工作评估

应急反应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应当包括事件概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现场调查处理概况(人员伤亡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等)、病人救治情况(参加单位、投入人员和药品情况等)、处理效果评价(处理过程、经费投入、实际效果等)、存在的问题(经费、设备、技术等)、取得的经验与教训、需要改进的意见、建议等。评估报告在应急反应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县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6.善后处理

6.1善后处理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县政府组织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进行人员伤亡情况评估,组织开展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县政府和县民政部门要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人员遗体及家属安抚工作。因传染性疾病死亡者的遗体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处理。

6.2奖励

县政府及人事、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贡献或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对英勇献身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功。

6.3抚恤和补助

县政府及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殉职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工作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生活补助和保健津贴标准,给予补助。

6.4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评估,给予补偿。

6.5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6社会救助与保险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各级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县红十字会要发挥优势,广泛募集紧急救援物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人员、受灾人群提供人道主义救助。

要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机制,保障伤病员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帮助群众恢复生产生活。

7.应急处置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和应急物资,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7.1信息保障

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和省卫生厅负责制定的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方案,建立省、市、县(区)、乡(镇)4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和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传递和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核实和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标准和分析处理规范,承担信息分析任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加强信息审核,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进行数据收集、汇总和报告。

加强现有资源管理、利用和整合,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7.2应急体系建设

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布局合理”的原则,逐步建立符合省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

7.2.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和设备装备,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条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水平。

7.2.2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1)加强紧急医疗急救机构建设。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需要,建立正宁县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的协调指挥工作。

(2)加强传染病救治机构建设。县级综合医院建立1个传染病科,负责传染病病人的收治工作。乡镇卫生院设立传染病门诊和隔离留察室,负责传染病病人的临时隔离观察。

(3)加强化学中毒与核辐射救治基地建设。在县人民医院建立全县化学中毒、核辐射和烧伤救治基地,负责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和烧伤病人救治及技术指导。

7.2.3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建立统一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充实执法人员,加强执法装备,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7.3卫生应急队伍准备

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应急队伍一般从卫生专业机构中,选拔年青力壮、责任心强、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流行病学、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检测、临床救治、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药品、器械、疫苗、防护设备等所需物资的储备方案,配备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现场医疗救护设备、消杀灭药械、个人防护物品和生活用品等物资,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7.3.1县卫生局负责组建县级专业应急队伍,包括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职业中毒、化学污染中毒和重大创伤事故、救灾防病等专业队。

7.3.2卫生系统各单位都要组建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小组,配备基本装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流行病学监测、现场调查、现场处置、实验室检测、毒物(毒性)鉴定、事件分析、评估和上报等工作。县疾控中心组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队,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指导和较大以上事件的现场处理。

(2)县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包括水源、食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事件现场环境卫生等的监督检查工作。县卫生监督所组建县级卫生监督应急队,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

(3)县级医疗机构必须分别组建应急转运队和应急救援队,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医疗药械,由所在单位保管,定期更新。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病房、药品、器材等储备工作,开设专门病房,负责收治伤员和病人,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隔离观察和后续治疗。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除组建转运队外,各组建一个由10—15人组成的救援队,人员结构、急救药械、交通通讯设备配置要合理,负责全县特别是较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重病人、特殊伤病员的转诊护送、临床救治和现场救援。

(4)妇幼保健站等卫生系统各单位也要按照各自的工作性质,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全力配合,搞好处置工作。

7.3.3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指挥和调度。必要时,县卫生局对全县卫生应急队伍统一进行调度。

7.4培训和演练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各种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演练中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县政府同意。

7.5集中留验观察场所准备

县级建立1个备用留验观察站。汽车客运站要设立1所相对封闭、能满足一定数量传染性疾病接触者或可疑病人的临时集中留验观察室。留验观察室启用,由县政府及县应急指挥部、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留验观察室卫生技术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从各医疗卫生机构中抽调。留验观察室要依法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信息。

7.6应急物资储备

医疗卫生应急物资主要包括医疗卫生设备、救治药品、疫苗、消杀药品、医用器材、快速检验检测试剂、传染源隔离和卫生防护用品等。县卫生局要根据市级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每年提出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县财政局要保障物质储备经费。应急物资储备采取实物储备、委托储备、生产能力储备、信息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县级储备制度。实物储备要定期更换,保证效期,减少损失。

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在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应急专业机构中建立实物储备制度,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开展。

7.7经费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实行分级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使用制度。

财政部门要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日常运转和突发事件处置所需经费,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体系的正常运转。

7.8通讯与交通保障

各级政府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为应急处置机构和应急队伍配备通讯和交通工具,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开展。

7.9法律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和法制部门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对本预案提出修订意见,逐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保障体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7.10社会公众宣传教育

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公众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自救、互救以及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开展精神心理卫生干预,教育和倡导公众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县应急指挥部、县卫生局及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要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8.附则

8.1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病人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的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造成人数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新发传染病: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

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是指埃博拉出血热、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它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我国已消灭传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事发地区:是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和主要波及区域。

伤病人员:是指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因素致病、致伤、致残或死亡人员。

外籍人士:是指在我国境内居住、工作、学习旅游等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国外政府官员、专家、学者、留学生及游客等。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9篇:门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

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应急队伍

为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科学管理,我中心建立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制定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根据国内外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展态势,组织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与此同时,我中心还组建了四个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业组和三支应急处置队伍。同时应急值守工作,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处置队伍24小时待命,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试行)》、《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南通市甲型h1n1流感疾病预防控制方案(试行)》。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中心及时制定了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对储备工作,加强疫情的监测、报告、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和早治疗,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加强监测、预警,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处置。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为提高甲型h1n1流感防控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技能,我中心多次对疾控人员进行了多层次的业务培训,4月29日,我市疾控中心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和防疫、消杀科全体人员共32人进行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培训。5月9日,我们对疾控中心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组织各专业组及3个应急队伍成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技术培训,5月12日,又对疾控中心全体职工进行了甲型h1n1流感防治健康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了健康知识测试,合格率100%。5月15日,召开了海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培训会议,全市各级医疗单位的负责人、防保科科长及乡镇卫生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后进行了相关知识的考试。

与此同时,组织开展了五次实战演练,有效提高了应急处置队伍的实战经验和处置能力。四、做好物资储备,配备应急装备

按上级要求,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物资储备,包括消杀药品、检验检测试剂、个人防护用品等,共投入资金20多万元。

高标准配备了应急处置装备室,制定了工作制度,流调、消杀、采样、健教各类物品存放整齐,一应齐全。

五、开展健康教育,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知识,让群众广泛了解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消除社会公众的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1、制订了海门市防治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2、强化与新闻媒体的链接,4月28日以来,我们与××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日报等大众媒体广泛合作,采用专栏、专访、专题讲座、专题报道、咨询等多种形式,适时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的科普宣传,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报道。

3、编印和发放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资料。《××健康教育报》第三期为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刊,共印28万份;“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宣传单1万份;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小折页2种各2万份;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展板一套共8块。并及时下发了省和南通疾控中心编印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宣传3种5000份。

六、加强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确定专人负责每天定时进行疫情监测、信息收集、网络直报和分析工作。

加强发热呼吸道病例的监测,发现病例异常增多时,及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以确认是否存在甲型h1n1流感流行。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对下列病例的监测和发现:两周内来自甲型h1n1流感流行国家及地区的流感样病例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医护人员中具有典型流感症状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现此类病例立即采样送检并对病人进行隔离。

1、流感样病例监测

人民医院是我市流感样病例监测哨点医院,按照统一规定和要求,哨点医院开展流感样病例的登记,每周对典型流感样病例、中青年病例、重症病例采集咽拭子标本5-10例,送疾控中心保存后统一送市疾控中心检验。

2、不明原因肺炎监测

根据《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接到各医院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的报告后,按照方案要求提请卫生局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并按方案要求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及实验室采样检测工作。人民医院继续搞好“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时发现重症甲型h1n1病例。

严格实行疫情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七、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处理疫情

6月22日8:30,我中心接到××市人民医院电话报告,该院发热门诊接诊一名刚从澳大利亚回国发热症状病例,在接到疫情报告后10分钟内,我中心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采样送南通市疾控中心检测。15∶30,南通市疾控中心对我市所送该病例咽拭子样本检测,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6月23日3∶18,省疾控中心对该病例样本检测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经省、××市专家组会诊后一致认为:该患者系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