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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保基金 股票投资组合 风险控制 绩效评估
一、引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股市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在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的情况下,为应对未来的养老资金需求,国家建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储备基金。随着社保基金股市投资比例不断扩大,正确评估其风险控制与收益情况既能如实反映社保基金投资现状,也能为社保基金更好的控制风险和扩大投资收益提供参考。
国内外对社保基金投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成果,但仍存在一定不足。国内对社保基金投资方面的相关研究定性分析的较多,对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估的方法采用的较少,因此缺乏对风险的直观性。本文试图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系统考察社保基金投资所面对的总风险、系统性风险以及非系统性风险,接着对其绩效进行多指标分析,尽可能从多角度理解社保基金的风险与收益现状,为今后社保基金更好地运营提供一定参考。
二、相关测度指标简介
(一)风险测度指标
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定义式:Ri=α+βi(Rmi-Rf),其中Ri代表资产的期望收益率,βi代表资产的系统性风险,Rm代表市场组合的期望收益率,Rf代表无风险收益率。βi值表示市场组合收益率增长一个百分点,资产项i将增长βi个百分点;αi值表示市场组合的收益率为0,则资产项i的收益率为αi。βi的定义式为βi=cov(Ri,Rm)/σ2m=ρim・σi・σm/σ2m=ρim・σi/σm,对等式两边平方,得: β2iσ2m=ρ2im・σ2i,即β2iσ2m /σ2i=ρ2im。 等式左边为资产i的系统性风险占总风险的比例,这一比例又可以用ρ来表示。非系统性风险占总风险的比例等于1-ρ2im。
(二)收益测度指标
本文选用历史绩效指标以及经过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指标――夏普指数、特雷诺指数、M2指数以及詹森指数。
三、实证分析
(一)样本数据与指标选取
样本数据:选取2009年3月31日至2010年3月31日所公布的社保基金投资组合作为观测样本。由于通过公共资源无法获得缺失的数据,为了方便研究问题,只选择所有以“1”字开头的投资组合以及602、603、604组合。数据来源为金融界及Wind咨询金融终端。
无风险利率指标:选择上海同业银行隔夜拆借利率的日均利率(Shibor)作为无风险利率,用Rf表示。市场基准利率指标:选择上证指数日均指数的对数收益率作为市场基准收益率,用Rm表示。投资组合日均收益率指标:本文采取与道琼斯指数(Dow Jones)类似的编制方法,将每个社保组合编制指数,按照构成投资组合的各股票日算术平均价格计算其价格指数,再依据各组合指数计算组合的日收益率,对其取对数收益率,作为组合的日收益率。
(二)CAPM回归结果
根据CAPM模型公式Ri=α+βi(Rmi-Rf),对每个样本投资组合运用最小二乘法(OLS)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回归结果整体较为理想,F统计量表明模型在1%的显著水平上显著;R2及相关系数ρim表明,除了101组合、103组合、104组合、108组合和111组合外,其余组合的拟合效果较好,相关度较高;回归系数α、β均在5%的显著水平上显著。
(三)风险控制分析
根据CAPM回归结果以及非系统性风险的计算公式(1-ρ2im),计算出样本组合的风险和社保基金投资组合总风险。结果表明,从相对百分比看,101组合、103组合、104组合、108组合、111组合所承担的非系统性风险都在60%以上,102组合、109组合、112组合、603组合所承担的非系统性风险相当接近60%,只有105组合、106组合、107组合、110组合、602组合、604组合所承担的非系统性风险低于50%。而所有组合所承担的非系统性风险都显著高于市场组合,说明各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分散能力薄弱,风险控制效果并不理想。除了112组合出现一个异常值以外,其余样本在研究期间都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波动,各组合之间差异并不显著。因此,各样本组合在样本区间内的总风险差异并不大,各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分散能力差别却很大。
为了验证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分散情况,本文分析各组合持股数量与非系统性风险分散能力的关系。结果表明,持股数量与非系统性风险之间表现出的关系与理论一致。从各组合看,105组合表现出相对较好的选股能力――持有股票在10只以下,承担的非系统性风险在50%以下,109组合表现出较差的选股能力与风险分散能力,虽然拥有58只股票,高居所有组合之首,却仍然承担着55.56%的非系统性风险,究其原因,极有可能是所选取的股票过于集中,各股之间的相关性过高所致。
(四)绩效评估分析
1、历史绩效
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公布的2000―2010年投资收益看,除了2004年和2008年投资收益率小于通货膨胀率外,其他年份的投资收益率均大于当年的通货膨胀率。从累计投资收益看,年均收益率为9.17%,远大于通货膨胀率2.14%,从整体看,社保基金基本实现了社保基金所要求的保值增值目标。
“关于未上市股权管理办法目前正在业内广泛征求意见。”一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说。此前保监会人士曾表示,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公司股权的细则最迟10月份正式出台。
面对新开辟的投资渠道,各大保险公司都在积极备战。 而保险公司设立私募股权投资的资本公司作为平台进行股权投资又成为业界所关注的焦点。据了解,继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本”)获批后,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泰康人寿等均已向保监会递交了设立资本公司的申请,等待保监会批准。
“等10月份相关投资细则确定后,估计年底差不多都能放行。”上述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尽管具体细则尚未出台,但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组建以直投业务为主的资本公司乃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积极备战
继人保资本获批后,人寿资本、平安资本和泰康资本都递交了申请,在保监会门口“排队”待批,此外,其余几家资产管理公司也在积极备战。
“成立单独的资本公司可以使投资决策更加独立并且更加专业,但与资产公司内部设立单独的部门相比,费用相对比较高。”申银万国保险分析师孙婷表示。
将专门从事PE投资的团队分离出去单独设立资本公司已成为业内的共识。“拥有独立的团队、独立的风险控制、独立的决策和独立的运作机制,PE投资和养老金一样,都要分出去成立单独的公司,这是行业大势所趋。”一位中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经理表示。
人保资本被业内认为是第一个“吃螃蟹”者。
人保资本原名人保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开始筹建,注册资本1亿元,人保资产和人保投控分别持股55%和45%。公司人员基本来自人保资产的创新业务部原班人马,原鹏华基金助理总经理兼投资总监袁超出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人保资产投资总监白宏波兼任总裁。但由于监管政策的原因,人保资本一直没有正式挂牌。
据了解,人保资产于2006年开始创新业务,主要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和投资银行服务等。私募股权投资方面,已对多个重点行业进行深入研究,走访大量目标企业,完成若干项目储备。基础设施投资方面,已同国内多家行业重点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积极关注、跟踪国家重点建设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已与若干大企业达成合作意向。
虽然尚未正式挂牌,但并不影响其业务的开展。今年4月29日,由人保资产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滨海债权计划在天津设立,是2008年金融“国九条”后,最大一笔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该债权计划用于支持天津滨海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分为5年期和10年期两个项目,各募集50亿元,总规模为100亿元。
而2009年初,中国平安也递交了设立专门从事PE投资子公司的申请,简称“平安资本”,该公司整合了平安信托、平安资产管理和平安证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团队和资源。
“隔离”风险
目前,保险公司仍在等待保监会出台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股权的管理办法。而许多保险公司都在寻找和储备相关项目,等待10月开闸大限的到来。
开放了各种投资渠道之后,一向以“安全第一”的保险资金,在面对风险不断升级的未知的投资领域,资金的安全如何保障成为关键问题。
“在项目的选择上,我们非常着重风险控制。”上述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一方面,保险PE的投资着重于投资项目的中后期。由于保险资金的期限长,抗风险能力相对比较差,因此偏向于一些低风险、低收益的项目。出于风险的考虑,不做早期项目。
另一方面,对于投资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在行业选择上也体现了保险资金追求安全的要求。据了解,保险资金投资主要集中于金融企业、大型基础设施、大型机械化工企业等能够容纳大项目的行业,但诸如IT、传媒等行业则并不受保险公司青睐。
对于放开保险资金做PE,保监会也是慎之又慎。
2006年3月20日,保监会《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开闸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领域,规定其可通过债权计划的形式投资于交通、通讯、能源、市政和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同年10月16日,保监会又《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规定保险资金可以用于商业银行股权投资,但对投资的比例和范围等作出了相应的限制。
对于每一单投资的项目,保险公司都要报保监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即便如此,保监会仍然“不放心”,或要求PE单独设立子公司,通过独立的机制来加强监管以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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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达数月的谈判,各方高度关注的京沪高铁投资人终于尘埃落定。
2007年12月27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在北京召开,铁道部高速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蔡庆华任公司董事长,铁道部京沪高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常务副组长李志义被聘任为总经理。
参与签字的投资人共11家,分别为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和各家地方投资公司分别为铁道部和地方政府的出资人代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则同属业外资本,且均是首次进入铁路基础设施股权投资领域,因而备受瞩目。
不过,此前曾有意各以百亿元左右规模加入京沪高铁投资团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却意外地没有出现在最终的投资者名单中。
从《财经》记者了解的情况看,银行与保险两家监管机构的不同态度,是导致银行退、保险进的关键因素。
保险资金投资突破
就在12月27日同一天,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2318,上海交易所代码:601318;下称平安)正式宣布了入股京沪高铁的消息。由中国平安牵头组建的保险投资团集体出资160亿元人民币,以股权投资计划的方式投资京沪高速铁路项目,占总股份13.93%,成为该项目第二大股东。
平安委托旗下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出任资金管理人。此次参与发起京沪高速铁路股权计划的保险公司有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和太平人寿;参与认购方还包括中国财险、中再集团、中意人寿三家保险公司。
保险投资团将设立一个股权投资计划来参与京沪高铁的投资。接近投资团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在160亿元的投资总额中,各家参与股权投资计划的保险公司所占的具体额度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现在最大的事情就是要把投资团的结构建立起来,这些工作还在进行中。”上述消息人士称。
这是中国保险企业首次以投资团的形式联合投资铁路基建项目。平安的新闻稿称,“实现了保险资金在基础设施投资上的重大突破”。
平安保险常务副总经理孙建一表示,入股京沪高速铁路投资项目,是保险资金拓宽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的一个新的尝试,将为保险资金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孙建一强调,此次“保险”资金入股,离不开保监会的大力支持。
中国保险资金一度只能以存款、债券的方式进行投资,投资渠道单一、投资产品周期与保险公司负债周期不匹配的问题,一直困扰保险行业。近年情况才略有好转,股票、基建投资等领域先后向保险资金放开,一些保险公司也进入了房地产投资领域。
2006年3月,《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后,保监会开始鼓励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目前只允许保险资金通过委托银行、投资公司、信托等机构投资该类项目,但这毕竟迈出了一大步,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试点项目由此展开。
一般来讲,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往往持续几十年,要找到与之债务周期匹配、又有稳定收益的投资产品并不容易。而基础设施项目的收入往往跟地方的通胀率挂钩,未来的投资回报水平至少能跟上当地经济的发展速度。投资基础设施可以减少对利率型产品投资的过度依赖,又可满足保险资金长期匹配的要求,对于希望获得长期稳定投资收益的保险资金而言,不失为一个机会。
在京沪高铁引资过程中,众多保险公司都对项目表示出兴趣,但也有一些普遍的担忧。讨论最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建设预算的控制、后期在多大程度上参与运营管理等问题上。另外,由于铁路在前期建设的投资期不会产生现金流,在此期间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如何保障?据消息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为解决前期的投资收益问题,可转债、优先股等投资方案都被双方讨论过。只是现在京沪高铁公司刚刚成立,保险投资团投资的具体方案尚不得而知。
平安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表现十分活跃。2007年7月20日,“山西太长、长晋、晋焦高速公路公司股权交割仪式”在山西太原举行,平安信托投资山西高速项目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平安获准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试点后的首批执行项目,也是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第一单。
“银行系”迫退
此次京沪高速铁路的融资从2006年已经启动,期间表示过投资意向的业外资金不止“保险系”一支。据《财经》记者了解,自铁道部表示京沪高速铁路将吸引多方投资者以来,先后已有至少四家银行向铁道部递交了投资意向书。
两个多月前,建设银行一位高层管理人员告诉《财经》记者,自2007年年初以来,建行就已开始和铁道部负责该项目的工作组探讨入股事宜。建行方案中明确了该投资将由总行操作。“建行投资额大约100亿元左右,与其它几家参与投资的商业银行相差不大。”该内部人士称。
《财经》记者从不同渠道获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各大银行都曾向铁道部表示过投资京沪高铁的意向,谈判相当深入。银行方面拟投入资金均在100亿元人民币左右,投资意愿比保险业内更强,甚至设想以境外机构来投。
其时,接近融资行动的消息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银行愿意投资,一方面是看好京沪高铁未来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是因为京沪高铁投资规模庞大,银行入股后,未来可在争取向该项目放贷上抢得先机。因此,银行内部还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在是否投资京沪高铁的问题上,负责贷款发放的大客户部比负责投资的部门要激进得多。
而今,情况颠倒,在“保险投资团”入局的同时,曾经呼声甚高的“银行系”资金,在最终的投资人名单中不见踪影。
关于投资京沪高铁的谈判,从始至终波折不断。就在一个月前,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京沪高速铁路融资方案仍处于调整之中,各方投资者态度不一;既有早先积极后来准备放弃的,也有后期加入谈判的,还有想增加投资的。“一切都还要看双方在谈判各项条件上能否最终达成共识,例如董事席位等。”这位消息人士称。
但各大银行集体销声匿迹,并非由于谈判发生分歧,一位银行业高层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原因在于银监会没有批准。”
银监会对银行直接投资一向约束很严。《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大约在2007年11月,银监会通知各大银行自查,是否有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用股权投资非自用不动产的行为,并声明通过下属投资机构进行股权投资的行为属于“规避监管”,也在被禁止范围之列。各大银行原准备通过海外机构投资的打算也因此无法实施,入股一事被迫暂停。
不过,国开行并没有完全放弃投资的打算。“国开行在完成商业化改革、获得投资业务‘许可证’之后,仍有可能采取‘债转股’的方式,继续寻求入股京沪高铁的可能。”一位消息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国开行的商业化改革已经启动。中央汇金公司和国开行于2007年12月31日在北京签署协议,确认即日起中央汇金公司向国开行注资200亿美元。《财经》记者获悉,注资之后,国开行的商业化改革方案有望在2008年正式实行。该方案相应调整了国开行的现有业务范围,除了延续国开行的中长期信贷业务和保留其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的权利,将增加投资、吸收企业存款、投资银行等功能。
前述消息人士提及,银监会不允许银行同时从事京沪高铁的股权投资和贷款业务,而京沪高铁巨大的贷款业务空间正是此前银行积极争取股权投资的动力之一。“银行对于京沪高铁如此积极,是因为他们有从股权到存款、贷款再到未来发卡业务的统筹考虑。”一位投行人士分析。
此外,国开行的商业化改革完成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届时,京沪高铁最需要融资的阶段已过,国开行入股的打算是否能获得股东们的批准仍是很大的疑问。
盈利期待
根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国铁路将形成以京沪、京广、京哈、沪甬深等四条纵线和陇海、浙赣、太青及沪汉蓉等四条横线为主体的客运专线网络,京沪高速铁路便是其中的“第一纵”。
这条中国最长的高速铁路将连接环渤海和长江三角洲两大经济圈,贯穿北京、天津、上海三大直辖市和河北、山东、安徽、江苏四省。这一运输通道是中国交通最繁忙、运能最紧张的地区之一。
运量是测算京沪高铁未来盈利能力的最重要依据之一。铁道部曾组织规划、设计研究部门,并邀请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参加,预测京沪高铁的运量。在《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2006年4月版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下称可研报告)中,京沪高铁2015年、2020年及2030年运量分别达到30810万、38740万、52160万人次。
这份可研报告透露,京沪高铁直达列车运价预计为0.40元/人公里,站站停列车运价0.26元/人公里。即北京至上海的直达列车票价约为522元,比现行动车组票价(322元-409元)高出约三分之一。据称,这一票价是根据北京交通大学《高速铁路运营成本及票价构成测算研究》提供的高速铁路系统动力学定价模型计算得出。
在此基础上,可研报告分析,京沪高铁项目税后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能够达到9.8%,投资回收期为14.3年。假定贷款50%,借款偿还期为11.1年,也就是说,减去四年半的工期和调试期,项目运营不到七年即可清偿全部债务――效益远比一般铁路项目为高。
但是,在这一版本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造价仅为1600亿元,而据《财经》记者了解,目前京沪高铁的造价已高达2200亿元。
一位熟悉铁路行业的投行人士分析,征地拆迁价格的上升是工程造价上涨的最主要原因。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京沪高铁工程永久用地约69235亩,其中水浇地、旱地占用地总量的70.66%,其余主要是建设用地、林地和苗圃等。按照当时的估计,征地费用约30亿元。
在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因举牌、收购而投资风格为市场所熟悉的同时,中国人寿(601628.SH;02628.HK)等龙头险企则因很少出风头而显得神秘。那么,这些主流保险公司到底是怎么管理巨额保险资金的?
2016年年末中国人寿投资资产总额达到24535.5亿元,近六年来年均增长率接近10%,总规模居四大A股上市保险公司之首。经历了低利率和资产荒时期,2016年,中国人寿通过投资获得收益1081.51亿元,总投资收益率为4.56%,虽然表现平平,但与其他三家相比,同比波动幅度最低,投资业绩表现稳定,是整个保险行业资金运用稳健型模式的典型代表。
注重安全性债券资产压舱
2014年2月,中国保监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比例监管从细类资产转为大类资产。这一政策转变在中国人寿的财务报表上有明显反映(见表1)。在2014年之前的财务报表中,国寿将投资资产类别简单的列为货币资金、定期存款、债券、基金、股票、其他六个类别;从2014年开始,投资资产类别分为了固定到期日投资(含定期存款、债券、金融产品等)、权益类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现金及其他四大类,其中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占比近六年均超过70%,并呈现出波动上升的趋势,说明国寿作为一家资产规模超万亿元的大型国有寿险公司,投资的首要目标在于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在健中兼顾收益。
在固定收益类资产中,国债、政府机构债、企业债和次级债的投资也出现了乾坤逆转。从表2可以看出,国寿2011年前后还是政府机构债占据大头,企业债位列第三;但经过五年的发展,国债和次级债的投资呈现下行走势,而政府机构债以及企业债却稳步上升,尤其是企业债,已经以超过5000亿元的规模雄踞各类债券之首。债券在各类资产中当然相对安全,但是自2014年以来,中国公司/企业债券的刚性兑付被打破,从民营企业到国有企业、从中长期债券到短融券的各类债券都有违约出现,无论发行时评级有多高,都不再是安全的堡垒。从这个角度来看,国寿如何在大举投资企业债的同时,保证“零违约”的金身不破也面临考验。
信托计划热度不减PPP迎头赶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权型投资―其他”这个会计科目在2013年首次列入国寿报表时,金额才2.32亿元,但仅仅三年之后的2016年年报中,投资额已经飙升到154.29亿元,年均增长率高达413%。该类科目下实际的投资工具主要是各项信托计划,底层资产以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动产、城镇化建设等为主,项目期限较长,由此也反映出金融监管趋严背景下,信托计划深受险资青睐。2016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8个结构化主体中,包含信托计划7个,持有份额比例最少也占据49%。
此外,2016年7月,保监会将将股权、政府、社会资本相合作的投资模式纳入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PPP项目的投资至此获批。在其他保险机构还持观望态度之时,国寿及其子公司敢为人先,于2016年成功中标两单PPP项目,分别是重庆信托――青岛地铁4号线PPP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及上信-宁波五路四桥PPP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投资超过100亿元。PPP投资采取的政企合作模式,决定了其实际收益将不会太高,但其长期性和低风险性也成为寿险资金的重要匹配工具,其产生的其他经济效应和社会影响力也将不可估量。
长期股权投资迎来春天
权益类投资是国寿的第二大投资资产类别,既包括上市公司股票,股票型基金等,也包括未上市公司股权和私募股权基金(在国寿2016年的财报中为“其他权益类投资”这一科目)。根据近六年国寿的大类资产配置表,可以看出其股票和基金合计投资占比较稳定,基本保持在10%左右,但“其他权益类”投资从无到有,开始成为国寿大类资产配置中的重要一环,并成为投资收益的重要来源,其中2016年贡献的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03.6%,达68.26亿元。这一点,从2016年国寿成为广发银行的单一最大股东及投资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就可以看出。
事实上,长期股权投资是国寿加强战略协同效应的重要手段,比如在投资广发银行上就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6年国寿通过银保渠道取得的保费收入达1082.56亿元,占据总保费收入的25.15%,广发银行在该项业务中处于首位,为银保营销提供有力支持;一年新业务价值透过银保渠道取得26.10亿元,同比上升13.18%。此外,中国人寿存于广发银行的存款余额合计为263.42 亿元,与广发银行的非存款类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7.27 亿元。国寿-广发强强联合初显成效,未来,在个人金融服务、现金管理、金融市场业务、保险等领域所产生的能量有望于2017年继续释放。
2016年,长期股权投资新增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国寿对其投资200亿元,继投资银行、保险、期货、房地产等行业之后首次选择实业作为联营企业,其投资逻辑在于:川气东送公司业务范围从地理位置上来看西始四川东至上海,横跨长江经济带,可以享受国家政策利好,同时顺应供给侧结构改革大势,利用实业投资平衡股债市场波动风险,削弱金融周期性风险,带动集团投资收益稳健增长。
投资性房地产表现“冷淡”
投资性房地产自2013年开始作为独立的会计科目列入国寿的财务报表, 但长期以来处于低位,投资比例不超过1%,其年末投资余额几乎只有平安的1/27,甚至在2016年出现了小幅缩减,这让看上去“资金需求量大、预期收益稳定、资产负债匹配度较高”的房地产在国寿这边“栽了跟头”。但事实上,国寿通过股权投资入股远洋集团,通过另类投资平台配置海外地产,则成为其加大不动产投资的重要渠道。但与其他三家A股保险公司相比,国寿在不动产投资领域仍表现出难得的谨慎和稳健。
流动性资产配置增加
近年来,全球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黑天鹅”事件频发,国内金融监管环境逐步趋严,表现在国寿的投资策略上,即管理层加大了在流动性资产(以现金和买入返售性金融资产为代表)的配置比例,近六年中有三年超过4%,尤其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016年同比增加了102%。基于流动性管理需求而持有大量现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投资收益率。
从上述分析可见,作为老牌寿险公司,国寿以资产负债匹配为主,紧跟国家政策引导,投资策略偏向保守稳健,其模式可以概括为:以固定收益投资工具为主,尤其是以债券资产压舱;近两年来,随着信托和未上市股权等场外投资工具的不断放开,另类投资已成为其配置的重要领域,尤其是其提高投资收益率的主要途径。尽管2016年国寿投资收益率在四家A股保险公司中最低,增收效果不是很理想,但若遇到股灾、钱荒等极端年份,其投资业绩稳健的优势就会表现出来,展现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相平衡的目标。
【关键词】 VaR模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
本文系浙江省教育厅2009年度高校科研计划一般项目“保险资金组合投资风险管理——VAR模型的应用”(项目编号Z200909528)的研究成果。
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及其他资金。保险资金收支时间差和数量差的特点,使得保险公司有可能将暂时闲置的资金用于各种投资,以满足保险资金保值和增值的目的。
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日趋成熟,投资收益已经成为保险业的两大利润来源之一。尤其是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竞争趋于白热化,保险费率呈现下降趋势,优化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结构日益成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禀承“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原则,在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加强风险管理,改进风险管理技术,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概况
(一)资金规模扩大,风险暴露增加
伴随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保险行业也表现出高速增长态势,无论从保费收入、总资产还是资金运用余额都以较快速度增加。表1为2005年-2012年我国保险业总保费收入、总资产及资金运用余额的相关数据,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业保险资金运用余额逐年攀升,占保险业总资产比重很高。而快速增长的保险资金运用规模,使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暴露也前所未有地增加。
数据来源:根据保监会统计数据整理。
(二)资金运用方式多元化,风险复杂多变
根据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和2010年颁布《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10年9月3日,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及《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保险资金进行不动产投资及股权投资的实施细则。至此,保险资金投资方式在立法方面已基本实现与国际接轨,投资范围全面覆盖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不动产、股权等各个项目。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6.85万亿元,占行业总资产的93.2%。其中,银行存款为2.3万亿元,占比34.16%;各类债券3.06万亿元,占比44.67%,股票基金8080亿元,占比11.8%,长期股权投资2151亿元,占比3.14%;投资性不动产362亿元,占比0.53%;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3240亿元,占比4.73%。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对固定收益类产品仍然表现出明显的投资偏好,而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及基础设施债权投资等投资占比呈上升趋势。
以上情况说明,保险资金运用方式不断拓展,投资方式越来越灵活,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空间在加大。然后,由于各种投资方式各具特色,风险特征有明显差异,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风险更加复杂多变,使风险管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投资收益率较低,波动幅度大
首先,保险业投资收益率总体收益水平不高。根据保监会统计数据,2008年至2012年,保险业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89%、6.41%、4.84%、3.49%和3.39%,大部分年度的收益率都低于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相比一般5.5%左右的寿险产品精算假设,收益率缺口较大。
其次,保险业投资收益率波动较大。以权益类投资为例,近10年来,权益投资在保险资金投资组合中占比为13.17%,而投资收益率却高达21.66%,特别是2006、2007、2009年,投资收益率分别达到29.46%、46.18%、22.71%,但2008年、2011和2012年,却出现投资亏损,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1.66%、-2.34%和-8.21%,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存在明显不足。
数据来源:根据2006-2012中国保险年鉴整理。
综上所述,随着保险资金运用规模不断增加,投资渠道逐步扩大,风险隐患不断增加;同时,在投资运用过程中,由于保险资金投向资本市场的比重相对提高,而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风险愈发明显。因此,运用现代市场风险管理技术——VaR模型,加强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是十分必要的。
二、VaR模型的基本原理
(一)VaR模型的含义
VaR即在险价值,是指在一定概率水平(置信度)下,某一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价值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最大可能损失。20世纪80年代末期,VaR模型首先被一些大型金融集团用于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90年代开始,VaR模型作为资产风险度量的工具被广泛地运用于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
一般地,VaR模型是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和给定的置信度内,测算单一金融资产或投资组合在给定时期内面临的市场风险的大小和可能的最大损失价值的分析方法,即:
其中,L为金融资产或资产组合在一定持有期内的损失额,δ为给定的置信度,VaR为在置信度δ下的最大可能损失。
(二)VaR模型的作用
对保险公司而言,VaR模型在风险评估与管理方面体现出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利用VaR模型可以进行事前评估。计算出投资过程中的在险价值,并在超过一定数值时发出预警信号。与事后风险控制相比,利用VaR法能提前发现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保证保险公司的安全稳健经营。
其次,利用VaR模型衡量投资组合的风险。VaR模型可以全面、准确地衡量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状况,便于保险公司对自身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充分掌握投资项目风险状况并作出正确决策和准确部署,将投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再者,利用VaR模型进行风险的动态分析。VaR模型不仅可以用来评估特定时期内的投资风险状况,也可以用来分析不同时期内各项投资数额、比例变动对总投资的VaR值的影响。保险公司通过这种动态分析,便于调整投资方式,优化投资结构。
综上,保险公司通过VaR值判断投资组合的风险大小,掌握投资收益及其所付出的风险代价,进而将组合的风险损失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
三、VaR模型在保险资金运用中的应用
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VaR模型被广泛地运用于保险公司投资运作中,并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时间并不长,保险资金运用尚未实现真正市场化,所以保险公司对VaR模型的应用仍十分有限。笔者认为,我国保险业国际化、投资方式多元化、市场环境复杂化等变化,意味着在我国保险公司推广VaR风险管理方法是大势所趋。具体来说,在应用VaR模型评估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历史数据的收集与整理
VaR模型是一种基于统计分析的风险评估方法,充足、准确的历史数据,掌握数据分布的内在规律是计算VaR的基础。从目前情况来看,固定收益资产如货币市场工具、国债、金融债券等的收益率及损失概率资料整体是能够满足风险评估的需要的。但是,浮动收益资产则由于市场不够成熟、过度投机等原因使数据波动性较大,数据有效性大为降低,VaR值的可信度也值得商榷。另外,保险资金运用于新兴投资品种时,如公共设施投资、不动产投资等,则由于历史经验数据不够丰富、数据分布情况不明而给VaR的计算造成困难。因此,从收集数据、完善数据库信息出发,准确分析各种风险的统计分布特征,应是保险公司的首要工作。
(二)确定参数
保险公司利用VaR模型对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必须合理设置三个基本参数,分别是:
一是持有期(t)。持有期可以根据各个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金融资产转换的速度及结清交易头寸的时间长短来综合确定。为谨慎起见,持有期不宜过长;
二是置信度(δ)。δ取值越大,表示风险管理越严格,与此对应的风险管理成本也就越高;反之,则表示风险管理很宽松,投资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因此,δ的取值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
三是资产组合收益率(R)。在掌握资产组合收益率R的基础上,简便起见,可利用方差-协方差法计算VaR。具体做法是:首先计算投资组合中各种投资方式的比例,并分析各投资方式的市场价格变化模拟一种概率分布(如正态分布),然后计算资产组合收益率的标准差及相关系数,最后得出VaR的值。
(三)设置VaR上限
VaR法是一种动态的风险管理方法,可以对投资风险进行比较准确的预测。更重要的是,通过VaR的评估,可使每家保险公司及每个交易员明确自己面临的最大风险损失额。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对每个交易员设置VaR上限,将风险总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尽可能避免出现影响保险公司整体安全的大型风险事件。值得注意的是,各家保险公司由于业务规模、偿付能力、投资结构不同,在确定VaR上限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而定。对资金雄厚的大公司而言,可以适当提高VaR上限,以追逐更高的投资回报;而小公司则更应以安全稳健作为首要法则,适度降低VaR上限,谨慎投资。
通过以上几步,保险公司基本上可以从量上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做好事前防范的工作,有利于保险资金的安全并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同时,也应注意到,VaR模型也存在许多局限性,比如数据失真、市场操纵行为、实际收益率的肥尾问题等,都会很大大程度上影响VaR分析的有效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应将VaR分析方法与其他风险管理方式进行有效结合,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资金运用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完善内部控制,防患与未然,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贯彻到保险资金运用之中,以期更好地发挥VaR模型的风险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1] 阎栗,付江涛.VaR模型及其在寿险公司风险管理中的应用[J].保险研究,2009(2):78-83
内期盼已久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9月5日出炉。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对保险投资开闸。
从7月份开始的两个月内,保监会已连发数文,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意在改善保险资产负债结构,优化资产配置,缓解投资压力。
截至6月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4.17万亿元。巨额的保险资金面临投资困境,成为政策频出的催化剂。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10年上半年,受资本债券市场低迷影响,中国保险资产平均投资收益率从2009年上半年的3.44%降到1.93%,不仅低于同期CPI,甚至低于同期存款利率。
受投资渠道狭窄、投资市场成熟度及容量所限,中国保险资金投资长期遇困:投资配置无法多元化,缺乏长期投资产品,收益率随市场基本面“涨跌”而波幅巨大,投资收益无法保持稳定。而投资收益作为承保的基础,其“低收益、大波幅”的局面,不仅影响了保险新产品的开发,而且影响了承保能力的提高。
投资与承保能力之间构成恶性循环,影响了整个保险市场的再发展。
新开闸
8月5日,《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布,开启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的大门,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的上限为5%。
按照2010年6月末保险业的总资产计算,最多将有4523.5亿元和2261.7亿元的保险资金进入不动产和PE市场。
本次《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出台,是对上述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的细化。对保险机构的投资团队、偿付能力、财务指标、净资产规模等提出了较高的资质要求,对投资的标的也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国泰君安保险业分析师彭永刚表示,两条渠道的开闸给保险资金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目前不动产的投资收益率能达到7%~8%,明显高于股市和债市。
但目前看来,新投资渠道只为保险资金缓解投资压力、提高收益增加了一份可能,具体执行情况尚未可知。
一家中型保险公司的高管表示:“在不动产投资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领域,保险公司是新手,仍需要时间磨合。”合众人寿保险总精算师王睛认为,各家保险公司的投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未来可能出现分化的局面。
实际上,2010年资本市场的低迷,成为保险业投资格外艰难的一年。
保监会预计全年需要配置的保险资产规模将增至2万亿元,比2009年增加近一倍,但是保险投资收益却大幅缩水。2010年上半年,保险业实现资金运用收益755.2亿元,较2009年同期减少了344.7亿元。
在承保利润微薄的情况下,投资收益对支撑保险业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
为缓解投资压力,保监会2010年7月放开了险资利率互换业务,还调整了保险的投资比例。权益类投资占比从20%上升至25%,股票和股票型基金10%的比例限额被“打通”,二者总占比仍为20%。
投资之困
当前,保险产品收益低、同质化严重、不能吸引消费,已经成为制约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截至2009年底,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2%左右,而中国为3.32%。从保险密度来看,发达国家已达3000美元,而国内人均保费为856.72元,约合126.92美元,保障程度明显偏低。
保险投资渠道的狭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产品创新的可能。
在以往股市火爆、基金热销时,保险公司为迎合市场需求曾推出投资型产品,如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这些产品兼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但对保险投资状况的依赖性很高。如果经营不好,分红险可能无红可分;进入降息周期,万能险收益将会下降;随着股市的振荡下跌,投连险账户也一度呈现负收益率。
另一方面,这种创新产品的保障优势并不明显。投资型保险的保障功能低,相比其他理财产品,收益又低。所以在全国理财市场一路膨胀之际,投资型的保险产品并没有分得多少好处,还挤占了传统保障型产品的市场。
面对保险业回归保障的需求,7月份传统寿险2.5%的预定利率放开,给保险市场带来较多想象。一位大型保险公司的市场人士表示,在投资型险种占主导的市场中,放开传统寿险的预定利率将会吸引消费者的目光,机构未来很可能推出高利率寿险来抢占市场。
但高利率产品能否顺利推出,最终取决于保险公司的运营状况和投资盈利水平,如果保险公司运营不佳或收益不高,将只是“一纸空谈”。
某保险公司高管告诉记者,国外保险公司的承保收益加上投资收益,一般可以达到10%以上。由于传统保险业务在很多国家都增长缓慢,盈利空间有限,不少保险巨头把投资收益作为保险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现在国内投资渠道有限,是制约保险往深度发展的重要因素。
国内的半数保险资金投资于债市,还有大约三成的资金只能沉淀于低利率的银行存款。虽然保险资金的运用领域和投资品种目前得到了扩展,但是在中国的金融市场上,真正做到增值还是有难度。
创新掣肘
随着多条新投资渠道的放开,国内保险业的资金运营结构与国外越来越相似,但是国内外投资市场状况不可同日而语。
中国金融市场还不够发达,相对于物价上涨和资产价格膨胀,固定收益市场利率过低,甚至倒挂,金融市场目前所提供的增值空间并不大。
以保险资金最大的投资渠道――债市为例。2009年中国债券市场累计发行人民币债券4.9万亿元(约0.7万亿美元),而美国发行债券已达7万亿美元。国泰君安的分析报告显示,按照35%的保费增速和70%的积累率,2010年保险业投资资金将增加10500亿元;按债券平均投资周期5年计,有3200亿元保险资金购买的债券到期,需要再投资。但是年内符合保险公司投资要求的中长期债券并不多。
此外,中美两国债券市场的品种和结构都相差甚远。根据wind咨询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国内企业债券仅占了债券市场的约4.9%份额,其余大部分为国库券和金融债,而保险资金目前大比例配置的也是国债。反观美国的保险资金可以在市场上配置多种债券,政府债、市政债券、公司债券和外国债券等都位列其中,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收益得到了灵活的保障。
(一)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据估算,2011年全球养老金资产达到28万亿美元,假设其中的3%投向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约为8400亿美元。但实际上,经合组织国家养老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规模还远远达不到理论估计的水平,各国的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也还存在着较大差异性。在澳大利亚,养老基金是推动私有资金流向基础设施的重要推手,基础设施投资占澳大利亚养老基金资产比重平均为5%,有些甚至达到10%以上。除澳大利亚外,其它国家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的比例较小。在欧洲大陆,这一比例也仅仅为2%。总体来看,尽管养老基金投向基础设施的比例从无到有持续增长,但整体投资规模依然较小。
(二)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的主要途径
1.股权与债权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般通过债权和股权两种方式进行融资。养老基金传统上可以通过买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从事项目建设公司的股票和债券来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由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常具有高杠杆率,股权融资所占比例往往较小,可供养老基金选择的基础设施股票实际并不多。此外,除大的公司会发行基础设施债券外,一般基础设施项目债权融资的对象主要为银行贷款,养老基金直接向基础设施贷款的做法并不多见。
2.直接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通过与其他投资者合作的方式,一些大型养老基金已经开始直接投资于非上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司。与股票和债权相比,直接投资非上市基础设施对养老基金的管理能力要求较高,实际有能力采取这种投资方式的养老基金并不多。更为普遍的投资方式则是通过专业的私募股权投资进行间接投资。大多数的私募股权投资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由一个普通合伙人(GP)进行管理,养老基金通常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并参与管理。
3.资金信托。养老基金可以通过参与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方式,将养老基金委托给专门的受托机构进行基础设施投资。
(三)投资收益率及波动率情况投资基础设施的收益并不稳定。当全球基础设施建设处于高涨阶段时,年预期收益率能达到15%以上。将基础设施按照建设阶段划分为项目建设期和项目成熟期,成熟项目的预期总投资收益率为每年10%~14%,而项目建设期的收益率为18%以上。但当经济下滑时,投资基础设施的预期收益率会降到10%以下。经合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过去10年间投资基础设施的年预期收益率为9.5%,仅次于私募股权投资(11.3%)的收益水平,高于股票(9.0%)和债券(5.1%)投资。同时,其收益波动性处于股票和债券之间。摩根斯坦利使用资产负债模型对五种主要资产进行了比较,结果表明,基础设施波动性为7.9%,仅次于债券的4.4%。从上市基础设施情况看,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部门在股市上的表现优于整体大盘。据经合组织分析,2000~2006年全球范围上市基础设施股票的年均收益率为18.2%,其夏普指数(即平均收益率与无风险收益率之差除以标准差)为1.07,优于一般股票的表现。关于非上市基础设施投资的数据比较缺乏,目前可用的数据信息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明问题。根据经合组织分析,截至2006年2季度,澳大利亚过去十年间上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年均收益率为22.4%,非上市基础设施项目为14.1%。该国非上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年收益率超过了债券(7.2%),股票(12.9%)和房地产直接投资(10.9%);同时,非上市基础设施项目的风险率为5.8%,远远低于上市基础设施项目(16%)和股票。将风险收益数据综合起来,可计算出非上市基础设施投资经风险调整后的绩效数据,其夏普指数为1.5,仅次于房地产直接投资。
二、经合组织国家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面临的主要障碍根据经合组织国家经验,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面临的主要障碍包括如下方面:
(一)基础设施投资专业知识和经验不足基础设施(以非上市基金和直接投资的形式表现)是一种相对较新的资产类型,大多数养老金计划受托人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经验不足。许多养老金基金受托人都没有私募股权投资的从业经历或对私募股权投资持保留态度。
(二)投资工具存续期较短,缺少相应的投资文化目前,资本市场通常为养老基金提供的基础设施投资工具都具有短期性。如私募股权投资的存续期(通常为10年)和养老金计划负债的清偿期之间搭配不协调。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人更喜欢投资具有长期稳定现金收入的资产。同时,养老基金也缺少投资银行和私募股权频繁的交易性经营行为和讨价还价的投资文化,使其在进行基础设施投资时显得格格不入。
(三)对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的监管限制对养老基金投资的监管,可能会对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此外,筹资和偿付能力监管,风险管理法规和其他监管措施也会对养老基金的基础设施投资产生影响。不同国家养老金监管框架大不相同。近年来,经合组织有关专家对投资监管政策如何影响养老金投资基础设施进行了分类研究,结果显示,尽管不同国家地区差异较大,但地区投资监管的影响力都是巨大的。投资监管政策严格僵化,且资本市场不发达的经济体,其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规模和比例也较小。即使养老基金具有适宜基础设施回报期较长的特点,但监管措施的某些特殊规定使得养老基金更倾向于短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四)对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的限制一般而言,经合组织各国对养老基金基础设施投资主要限定在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方面,以限制其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其他限制也可能影响基础设施投资,尤其是对外国资产、控股权和单一投资对象的限制等方面。因直接投资和投资基础设施基金所需金额较大,一般国家都会对养老基金所持有的控股份额加以限制,对海外投资进行全面限制在经合组织国家中也屡见不鲜。此外,一些国家还特别禁止海外私募股权投资。
三、经合组织鼓励养老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鉴于基础设施对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2007年3月,经合组织理事会批准了“私营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原则”(OECD,2007)。该原则不但为各国政府和有关利益相关人正确评估私营部门在基础设施融资、管理方面发挥良好作用提供了一个可供操作的指导意见,也为各国政府提供了一个一以贯之的政策指引,在强调适应国情的基础上,帮助有关政府进行职能定位、制订必要的风险和责任分担框架以吸引私营部门更好地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经合组织认为,为促进包括养老基金在内的各类金融资源投资基础设施应主要采取以下两项措施:
(一)改善投资环境主要包括:明确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入门条件;为基础设施投资提供一个健全的管理体制和监管环境(包括逐步取消不必要的限制资本流动措施、放开国内市场,为资本市场资金自由流动提供便利);确保公众和机构对项目的支持和对融资方式的选择权;提高工作透明度、做好适当的合同安排,确保公共和私营部门通力合作;促使私营部门对自身商业行为认真负责;消除监管障碍,如提升投资的谨慎人管理标准;删除不必要或过于严格的量化投资限制(资产类别限制、禁止投资非上市公司和海外资产等)。
(二)其他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进行独立的数据收集和信息供给;鼓励开展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促进私募投资工具和投资指令的透明化;建立基础设施投资操作和风险评估的国际指引;鼓励对基础设施的特殊风险采取先进分析方法进行分析研究;鼓励提升养老基金利益相关者的相关知识水平,提高监管当局对基础设施资产的熟悉程度。
四、我国企业年金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启示从我国现行养老保障体系来看,需要通过投资管理进行保值增值的养老基金由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国家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以下简称全国社保基金)三种。其中,企业年金基金作为养老保障多支柱中的第二支柱,发挥着重要的补充养老保险的作用。同时,其在性质上和运作模式上也更加接近于国外的信托模式下的养老基金。截至2010年底,我国企业年金规模为2910亿元,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为37000多家,参与的职工人数为1335万人。如此大规模的基金,如果能较好地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将能在有效保证基金保值增值的同时,实现扩大内需和推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的双赢。
(一)我国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基础设施的实践同经合组织国家相比,我国的全国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已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2004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已通过投资私募股权的方式,介入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与绝大部分地方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低收益相比,全国社保基金在过去11年间的投资表现相当显眼,年均投资收益率高达9.17%,超过同期通货膨胀率(2.14%)7.03个百分点。2010年,中国股票市场低迷,上证综指跌幅达到14.31%,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当年仍取得了4.23%的投资收益率。2006年3月,保监会颁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为保险资金涉足国内基础设施投资开闸。2009年4月,中国保监会《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规范了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业务,明确了操作流程。截至2010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4.6万亿元,投资覆盖基金、债券、股票、股权、境外投资乃至房地产等多个领域,北京、上海、重庆等城市均尝试使用了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
(二)鼓励企业年金投资基础设施的政策建议经合组织国家与我国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基础设施投资经验将为我国企业年金投资该领域提供丰富的经验。从风险承担能力来看,我国企业年金计划属于固定缴费型,其风险偏好强于一般寿险基金。在当前已经放宽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背景下,积极鼓励抗风险能力更强的企业年金加强基础设施投资是优化企业年金投资渠道、提升收益率的必然选择。
1.加强对企业年金投资基础设施的政策引导和鼓励。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时期,尤其是随着“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急需大量资金。这为企业年金基金开辟了新的广阔的投资渠道,并为企业年金基金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笔者认为,政府应积极引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在国家政策规定框架内的电力、通讯、交通、能源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由于这些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投资回收周期长,以及享有国家政策优惠等特点,其投资收益不仅要高于其他行业,而且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投资风险较低,能够同时满足企业年金基金对安全性和收益性要求,因此它们应该成为今后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的重要发展方向。
2.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投资方式。由于养老基金开始从事基础设施投资的时间较短,对于其常用的股权、债权、资金信托以及私募股权等投资模式孰优孰劣还没有定论。根据2011年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因此,当前企业年金投资基础设施的主要方式还只能是买卖有关基础设施的股票和债券。但鉴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且融资模式以银行贷款为主,而银行在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投资管理经验又比较丰富的实际。短期内我国还可以考虑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与银行的合作,委托银行进行贷款项目下的基础设施建设。从长期看,私募股权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且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也已通过私募股权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因此应逐步探索企业年金基金通过私募股权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途径。此外,当前企业年金基金无法进行海外投资,但随着欧美基础设施更新换代需求的增加,相应的资金需求量也会非常巨大,况且,我国投资基金也已考虑参与其中。从长远来看,企业年金基金也可以考虑汲取我国投资基金的海外投资经验,逐步放开对发达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的限制,更好地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2016年年初至今,保险公司保费出现较大增长,但是呈现出增速逐月下降的趋势。随着新兴公司的崛起,万能险等理财性质的保险产品异军突起,使得保险行业的格局出现较大的变化。
另一方面,由于股市和债市的波动增加,2016年保险行业投资收益面临较大的压力。 在低利率和资产荒的双重压力下,举牌上市公司特别是蓝筹股股权,成为保险资金的理性选择。恰好2015年股灾至今,监管层为“救市”放宽了险资投资比例的限制,客观上提升了险资举牌的意愿。但万能险高负债利率的特性倒逼险资在投资领域采取较为激进的行为,尤其是在资本市场以不断举牌的方式横冲直撞,迫使监管层采取强制手段予以规制。
监管重拳出击
近日,保监会下发监管函,针对万能险业务经营存在的问题,并且整改不到位的前海人寿采取停止开展万能险新业务的监管措施;同时,针对前海人寿产品开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公司进行整改,并在三个月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对其他在万能险经营中存在类似问题的公司,保监会正密切关注其整改进展,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举措。
随后,由于恒大人寿近期在开展委托股票投资业务时,资产配置计划不明确,资金运作不规范,根据《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保监会决定暂停恒大人寿委托股票投资业务,并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
实际上,此次严厉的监管措施并非空穴来风。2016年以来,为规范万能险业务发展,落实“保险姓保”的政策理念,保监会密集出台了《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等多项规定,对万能险的规模、经营管理等进行了限制和规范。
此外,保监会还在5-8月,组织7个保监局对万能险业务量较大,特别是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较高的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9家公司开展了万能险专项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公司下发了监管函。日前,前海人寿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但未对检查发现的万能险管理问题整改到位。据此,保监会果断采取停止其开展万能险新业务的监管措施。同时,也将根据其他公司的整改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据报道,此前恒大人寿短线炒作股票已经被保监会约谈。针对恒大人寿股票投资中的“快进快出”行为,保监会曾约谈恒大人寿主要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支持保险资金短期大量频繁炒作股票。
在12月5日被保监会采取暂停开展万能险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后,前海人寿回应称,已暂停万能险新业务,安排专项工作组负责整改,力争在12月30日前完成。与此同时,保监会将于近日派出两个检查组分别进驻前海人寿、恒大人寿,两个检查组分别由发改部和资金部牵头。
据报道,此次检查的主要方向是对上述两家保险公司治理规范性、财务真实性、保险产品业务合规性及资金运用合规性开展现场检查,严肃惩处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其公司治理、业务发展和投资运作,维护市场秩序。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公开表示,一方面,创新能够带来金融市场的繁荣,也可能带来风险;另一方面,如果强化金融监管,出台管制措施,又可能对金融市场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使其失去活力。
他强调,以“偿二代”为标准的新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实施,为“管住后端”,平衡好保险创新和监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施“偿二代”的过程中,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偿付能力监管,严防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也要针对行业出现的一些问题对症下药,积极解决。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所长兼发行部总监魏刚则认为,当前,很多上市公司在修改公司章程,设置反收购壁垒,但这没有足够的法条支持。此前险资的一系列资本运作行为,从监管层来说是非常被动的,部分行为并不直接违反《证券法》的规则,但在道义上站不住脚。
针对部分保险公司激进投资和举牌的问题,保监会近期拟出台一系列措施,包括调降险资股票投资比例,将权益类资产占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40%下调至30%,将单一股票投资占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10%下调至5%。
数据显示,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还远未达到上述规定。数据显示,前海人寿持有万科股权7.36亿股,占总股本的6.66%,以12月14日收盘价22.29元计算,前海人寿对万科的持股市值为164亿元,占其三季度末总资产2296亿元的7.14%。
按照目前10%的上限,前海人寿的持股比例并未超标。一旦上限下调至5%,超标的存量股票投资如何处置,仍需拭目以待。
存量持股何去何从
目前,保险资金入市比例的最新规定,是2015年7月救市期间的规定,即保监会的〔2015〕64号文――《关于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主要用意在于加大蓝筹股投资的比例上限,增加险资投资的灵活度。
《通知》规定:“投资单一蓝筹股票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上限由5%调整为10%;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比例达到30%的,可进一步增持蓝筹股票,增持后权益类资产余额不高于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0%。”
不过,保险公司执行上述比例需符合一定的条件,且需报保监会备案。一是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二是投资蓝筹股票的余额不低于股票投资余额的60%。
陈文辉表示,上述股权投资比例,稳健型公司用不了,反而让激进型公司钻了空子。现在把2105年救市时放宽的投资比例再收回来,是对投资风险定向“挤脓包”,不会影响资本市场的稳定。
从2016年举牌股的市场表现来看,举牌前后期股价的波动性较大。未来,考虑到资本市场稳定的因素,最好的结果是,相关保险公司会在监管层的干预下有序的推出投资。
当前最大的问题是有多少保险公司已经用到上述股票投资的比例,从现在已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保险公司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余额仅占总资产的百分之十几,占比仅为个位数的保险公司也不在少数。总体来看,险资权益类投资比例远未达标,市场无需过度借读险资退出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将险资股票配置比例回调至2105年A股发生股灾前的水平,既然是投资比例的正常回归,对目前已基本企稳的市场应该没有大的负面影响。而且,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不排除保险资金未来仍会有股票投资和进一步举牌的需求。
以保险资金目前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状,即使相对于30%的投资比例要求,保险资金进一步投资股市空间仍然巨大。保监会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1-10月,保险业总资产为14.8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9.76%;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86万亿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仅为12.57%,距离投资上限还有2.58万亿元的空间。未来随着保费的初增长,险资权益类资产配置的规模和比例会进一步加大。
此外,除了欲把保险资金投资股市的比例回归2015年7月前的水平,陈文辉还表示,针对部分公司激进投资和举牌的问题,保监会将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明确保险公司重大股票投资新增部分资金应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保险资金。而且,对于重大股票投资行为,须向保监会备案;对于上市公司收购行为,须报保监会事前核准。
看来,在高调处罚相关保险公司的监管措施背后,保监会还在酝酿新的保险投资收紧政策。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未来保险资金运用必须符合三个原则:投资标的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股权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为辅;股权投资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少量的战略投资以参股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