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直接融资的特点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 文化企业; 企业生命周期; 直接融资; 正式资本市场; 非正式资本市场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文化企业普遍偏好通过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直接融资模式。然而,我国正式资本市场尤其是A股市场严格的上市审批融资条件和一定时期内上市公司扩容数量的有限性,以及文化产业及其企业自身体制机制的制约,成为我国大多数处于初创期、成长期阶段的中小文化企业上市IPO融资难以逾越的障碍,因而单一而狭窄的上市IPO直接融资模式远远满足不了我国大多数文化企业基于文化产业关联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所产生的中长期直接融资需求。全面探析我国各个生命周期阶段文化企业的多层次直接融资模式,以满足其直接融资继而直接投资的需求,已成为当前我国文化企业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将各生命周期阶段文化企业基于文化产业关联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思路而产生的多层次直接融资需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各类投资主体对我国不同类型文化企业的投资模式有机结合,是我国各生命周期阶段文化企业拓展多层次直接融资模式的战略新路径。
一、 各生命周期阶段文化企业的多层次直接融资需求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伊查克·爱迪思在《企业生命周期》一书中提出了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将企业生命周期分为:孕育期—婴儿期—学步期—青春期—盛年期—稳定期—贵族期—官僚早期—官僚期—死亡期等十个阶段[1]。笔者根据我国文化企业的具体情况将我国文化企业的生命周期划分为四个阶段:从无到有的初创期、从小到大的成长期、从弱到强进而达到顶峰的成熟期、逐渐走下坡路的衰退期。
我国文化企业要可持续发展需要从诞生起就确立可持续的战略发展思想,即树立文化产业“链”式观念,将自己的价值取向融入文化产业链的坐标体系中[2]49,最终目标是使各生命周期阶段的文化企业在某类文化产业链中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然而,我国各生命周期阶段的文化企业基于文化产业关联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直接投资活动,往往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其融资需求随之产生。我国文化产业的初兴决定了其融资需求以直接融资需求为主,具体包括内源直接融资和外源直接融资两大类。其中,外源直接融资是其主要来源,尤其以外源的中长期直接融资需求为主。外源资本吸收大量社会游资,并将其直接投资于文化企业中长期生产经营活动中,满足其可持续发展的资金诉求。
金融成长周期理论表明,企业融资需求的来源和方式的选择与企业所处的成长阶段有关[3
4]。在企业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由于企业的信息、资产规模等约束条件的变化,企业融资的难易程度及其融资需求的满足方式显示出不同的特点:越是处于成长早期阶段的企业,外部直接融资渠道和方式越狭窄(主要限于非正式资本市场的私募股权融资),外部直接融资困难,因而,这一阶段的融资需求以内源融资为主;越是处于成长后期阶段尤其是成熟期的企业,越具备进入正式资本市场公开发行各类有价证券(股票、债券、基金)的条件,正式资本市场的多种融资渠道已打开,外部直接融资约束小、方便和快捷,融资渠道多元化,可最大限度地满足这一时期的外源直接融资需求。
2013年2月 刘友芝: 我国文化企业的多层次直接融资模式探析
2013年2月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企业内外部的融资环境直接决定了企业融资的难易程度,继而影响企业融资需求的满足程度。由于我国文化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内源融资能力较弱,远远满足不了中长期直接投资的大额直接融资需求;而以知识产权和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为主体的文化企业“轻资产”结构、投资周期长、市场不确定性风险较大的特点,制约了商业银行对文化企业的中长期贷款(间接融资)。尽管近年来商业银行通过“版权质押”方式对文化产业的贷款项目纷纷涌现,截至2011年10月,各大商业银行支持文化产业贷款余额约为两千三百亿元,涉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多个领域[5],但这些商业银行主要限于对文化企业的短期项目的小额贷款,难以满足大多数文化企业中长期大额直接融资需求。
2010年4月,国家九部委共同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鼓励多元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这为我国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尤其是中长期直接融资提供了更为宽松的投融资政策环境。
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正式资本市场和非正式资本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利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渠道、方式及工具可最大限度地吸收各类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并能直接投资于文化企业的战略经营活动中。这类直接融资具有直接性、长期性、流通性的特点,与我国文化企业基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直接投资活动的资金诉求特点相匹配。各生命周期发展阶段的文化企业可根据自身直接融资诉求特点和我国不同资本市场的融资条件拓展多层次的外源直接融资。不同阶段的需求如表1所示。
总体而言,我国文化企业可持续发展及其直接投资的资金诉求以内源直接融资需求为基础,以外源直接融资需求为主导。其中,成熟期(包括成长后期)的文化企业有机会发展为上市文化企业,可利用正式资本市场有效吸纳各类外部资本,满足多层次的公募直接融资需求;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大多数中小文化企业受我国正式资本市场(A股市场)严格的上市融资条件以及文化企业自身体制机制的制约,难以通过正式资本市场实现公募直接融资需求,迫切需要开拓非正式资本市场的多层次私募直接融资。
二、 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我国文化企业的投资模式
2010年《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规划纲要》指出:“在国家许可范围内,要引导社会资本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的对接。”目前,我国的文化产品仍存在70%的供应缺口,文化企业的发展空间十分巨大,文化金融的需求市场广阔[5]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上大量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开始将投资思路转向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的文化产业。
探析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各类外部资本对我国文化企业的投资模式(包括外部资本的来源及性质、各类资本对我国文化企业的投资类型及投资对象、主要的资本投资方式及退出方式),有助于满足各生命周期阶段文化企业的多层次直接融资需求。
(一) 正式资本市场对我国文化企业的公募资本投资模式
我国正式资本市场中的投资市场主要以境内外公开的股票市场(尤其是境内A股市场)、基金市场、债券市场为主,汇聚着各类公众证券投资者(如各类金融机构投资者、中小股民以及上市公司和企业法人投资者)的大量流动性公募金融资本,这类资本对我国文化企业投资对象的首选是处于成熟期的上市文化企业。目前,我国上市文化企业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处于成熟期并在中国A股市场主板市场(含中小板)上市的国有改制文化企业;二是处于成长后期并在中国创业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民营文化企业。上市文化企业的投资渠道公开、信息较为透明、投融资工具多样化。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文化娱乐传媒上市公司受到公众投资者的追捧。但截至2012年7月,在我国几十万个文化企业中,成功登陆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文化企业仅有31家(其中创业板8家)。伴随我国国有文化企业(尤其是新闻出版企业)两分开的“事转企”改制和企业股份制改造进程的不断推进,将有更多的国有文化企业符合我国A股主板(或中小板)市场上市的条件。在影视业、数字出版以及动漫(含动漫衍生品)、游戏、广告与品牌传播等新兴文化产业领域,民营文化企业较为活跃,其中,一些已成长起来的优秀文化企业符合我国A股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中国A股市场上未来将涌现出更多可供各类公众证券投资者投资的上市文化企业。
我国现行正式资本市场体系呈现出以公开的股票市场和基金市场为主体,以债券市场为辅的特征,以及较强的周期性发展特点,并且股市发展周期与债券市场发展周期形成替代性互补关系。因而,我国正式资本市场中的大量流动性公募金融资本对上市文化企业的主要投资方式和退出方式均与正式资本市场的上述特征密切相连。一方面,我国各类流动性公募金融资本对上市文化企业的主要投资方式呈现出较强的股市、债市互补的阶段性周期特征。当我国A股二级交易市场强劲活跃时,投资方式主要以公募股权投资或偏股型公募基金或指数型股票基金投资为主,如参与拟上市文化企业的新股认购,或直接购买拟上市文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IPO)的股票以及已上市文化公司公开增发和配股发行的再融资股票和各类基金公司发行的偏股型或指数型公募基金;而当我国A股二级交易市场低迷时,投资方式则以直接购买上市文化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等形式的公募债权以及偏债型公募基金或货币型基金等为主。另一方面,投资于我国上市文化企业的大量公募金融资本退出文化企业的渠道和方式也开始显现出阶段性周期特征。当我国A股二级交易市场处于上升活跃期时,主要通过正式资本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或新三板场外交易市场)中的A股二级交易市场出售各类已投资的有价证券而便捷地退出文化企业,但并不影响已投资于文化企业的总股本融资总额,因而,我国A股市场强劲活跃时,正式资本市场是我国上市文化企业吸纳大量流动性公募金融资本的主要便捷渠道;但当我国A股二级交易市场处于下行低迷期时,不仅难以通过正式资本市场融资,而且已投资于我国上市文化企业的大量公募金融资本也很难通过正式资本市场方便快捷地退出。
(二) 非正式资本市场对我国文化企业的私募资本投资模式
我国非正式资本市场中的投资市场主要以创业(风险)投资及私募投资市场、并购投行类资本市场等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为主,汇聚着各类私募投资主体的两大类私募股权资本:一是私募法人股权资本,即由文化企业发起并通过公司型合资结构吸纳资金的具有法人实体地位的私募股权资本;二是私募机构股权基金,即由金融机构发起并通过合伙制结构设立的不具有法人实体性质的私募金融股权资本。这类基金的募集方式虽然是私募的,但其管理和运作模式却是阳光的。根据投资的行业范围,私募股权资本可划分为两种类型:其一,综合性的私募机构股权基金,如可广泛投资于各行业市场领域的以私募形式出现的创业投资(VC)、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文化产业或企业只是这类基金的细分投资领域之一。如2004—2010年中国VC/PE对文化产业的投资总数是165个,其中,户外媒体58个,占3515%;影视制作与发行36个,占2182%;广告创意与24个,占1455%;动漫19个,占1152%;传统媒体14个,占848%;其他14个,占848%[6]。其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文化产业(文化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截至2011年11月,我国已设立111只文化产业基金,已经披露规模的基金数量为83只,总规模折合达1 33045亿元人民币[7]。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以国有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为主导,由财政部、中银国际、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联合发起的总规模为200亿元的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文化产业基金。此外,由民营文化上市公司和专业机构发起的民营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也正在涌现,前者如腾讯设立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的影视投资基金,凤凰卫视设立6亿至8亿美元规模的凤凰文化产业基金;后者如浙商创投以培育影视文化公司为目标,将公司资金主要投资于影视文化类法人公司。
非正式资本市场中的各类私募股权资本的主要投资对象以我国初创期、成长期或衰退期的非上市文化企业为主,还包括部分成熟期的已上市文化企业。其中,私募法人股权资本主要通过实业参股方式投资于处于初创期或改制期创办的新文化企业,是目前我国传统新闻出版领域和影视制作领域文化企业初创期的重要实业资本来源;私募机构股权基金主要以金融参股方式投资于非上市文化企业(或文化项目)和部分上市文化企业。目前,私募股权资本具体投资主体和方向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以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为投资主体,对某个文化企业的单个项目的私募参股式股权投资。2009年8月成立的“一壹影视文化股权投资基金”是国内首只以影视文化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5亿元人民币),基金首期投资于国内优秀的电影、电视剧项目。二是以专业VC/PE为投资主体,对文化机构(文化企业)的私募参股式股权投资,是目前我国专业VC/PE对文化产业(文化企业)投资的主要投资方式。2010年,VC/PE对我国文化传媒产业的投资案例中有17笔投资于文化机构,仅有2笔投资于影视剧项目 清科研究中心“2010年文化传媒市场部分获投企业一览表”,2011年1月15日,htttp://.cn,2012年8月15日。。VC一般投资于创业期或成长早期的非上市文化企业,PE一般投资于成长中后期的拟上市文化企业或快速成长为中型企业的上市文化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已上市公司股份,PIPE)。
在退出方式上,投资于非上市文化企业的各类私募资本总体上偏好正式资本市场的一级发行市场的退出渠道,尤其以上市IPO退出方式为主,以非正式资本市场的二级交易市场(产权出售、场外股份转让、并购、管理层回购)的退出方式为次,如2011年VC/PE市场退出方式分布:IPO为312笔,占684%;并购为55笔,占121%;股权转让为41笔,占90%;管理层回购为22笔,占48%;清算为2笔,占04%;回购为1笔,占02%;其他为17笔,占37%;未披露为6笔,占13% 清科研究中心“中国创投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2011年数据回顾”,2012年1月15日,, 2012
08
25.][7]佚名: 《2011年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规模》,2012年2月18日,http:///news/201201/18/213925_84.shtml,2012年8月25日。[Anonymity,″The Size of Chinese Cultural Industry Investment Fund in 2011,″ 2012
01
18,http:///news/201201/18/213925_84.shtml, 2012
一、SG钢铁公司直接融资基本情况
截至 2010 年末,SG 总资产 3 101.28 亿元,总负债2 037.00 亿元,所有者权益 1 064.28 亿元,资产负债率65.68%。2010年,SG实现营业收入1 975.34亿元,利润总额19.72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42.66亿元。根据未经审计的2011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截至2011年9月末,SG总资产3 283.49亿元,总负债2 224.02亿元,所有者权益 1 059.47 亿元,资产负债率 67.73%。2011年1—9月,SG实现营业收入1 507.44亿元,利润总额15.90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24.94亿元。表1为截至2011年9月末SG直接融资情况(此外,SG下属的上市公司在2003年12月16日发行了20亿元可转债,全部用于冷轧薄板生产线建设,于2008年12月16日到期;同时,SG计划近期发行50亿元5年期的中票),可以看到,截至2011年9月末,SG已按期兑付的各类直接融资债务工具合计210亿元,待偿还的各类直接融资债务工具合计370亿元,每期债券的发行利率均在较大程度上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较多的直接融资,有利地改善了负债结构,降低了融资成本。
二、SG钢铁公司主要优势和风险分析
1. 主要优势分析
(1)相对较高的原燃料自给率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截至2011年9月末,SG铁矿石资源总储量近10亿吨,另有远景储量5.6亿吨,为铁矿石供应提供了较好的基础,为钢铁生产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资源保障。在铁矿之外,SG还拥有较多的煤矿。2008—2010年及2011年1—9月,SG铁矿石和焦炭等主要原燃料的自给率均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如表2所示。整体看,随着SG新建产能的逐渐扩张和兼并重组的不断推进,2005—2010年SG产品产量占全国比重波动上升,有利于市场控制力的提升,见图2。SG在综合衡量钢铁板块需求及自身盈利状况的基础上,将一部分产品进行外部销售,有效提升了整体收入水平及盈利能力。
(2)随着新建产能的逐步释放和兼并重组的持续推进,SG区域市场控制力逐步增强。近年来,SG通过积极实施自身规模扩张和大力推进兼并重组,钢铁产业形成了“一业多地”的格局,生产基地涉及华北、东北、西南和西北。2005—2007 年,SG 产量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2008 年由于奥运限产等因素,SG 产量同比出现下滑。2009年,随着新建产能的释放,加之多次跨区域的联合重组,SG生铁、粗钢和钢材产量大幅提升,分别为1 955万吨、1 948万吨和1 843万吨。2010年,随着新建产能的继续释放和持续的兼并重组,SG生铁、粗钢、钢材的产量分别达到3 174万吨、3 154万吨和2 978万吨。2011年,由于新建产能基本全部释放,SG钢铁产量同比保持稳定,由规模扩张转向产品结构的调整、升级,具体情况见图1所示。整体看,随着SG新建产能的逐渐扩张和兼并重组的不断推进,2005—2010年SG产品产量占全国比重波动上升,有利于市场控制力的提升,见图2。
(3)SG新建钢铁项目的装备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且物流优势明显,具有较大的后发优势。近年来,SG在对原有装备进行技术改造的同时,新建了较多的项目,这些新建钢铁项目的装备和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并且物流优势明显,拥有良好的海运和陆运条件,且临近消费市场,在未来的竞争中具有较大的后发优势,如表3所示。
(4)SG按照品种划分销售的新理念,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按照“集中一贯、能级清晰、管理规范、简捷高效”的集中整体化管理要求,SG对钢铁产品销售实施了集中管理。近年来按照品种划分销售的新理念,进一步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建立了5个销售部,分别为:建材销售部,负责全国区域内普通建材的销售;优质型材销售部,负责全国区域内精品型材的销售;优质线材销售部,负责全国区域内精品线材的销售;板材销售部,负责全国区域内板材产品的销售;综合产品销图2 2005—2010年SG产品产量占全国比重售部,负责全国区域内钢坯、水渣产品的销售。整体看,SG实现了由贸易销售型向技术营销型的转变。同时为适应市场需要,SG销售渠道由中间商分销为主转变为以直供、加工配送为主(见表4),先后在北京、天津、秦皇岛、苏州、上海和宁波等地建立配送中心或销售分公司,直接面对用户需求,服务用户。
(5)SG属于国有特大型企业,易得到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SG属于国有特大型钢铁企业,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同时在兼并重组中易于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2005年,SG启动“战略结构调整搬迁”项目,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保障下,通过多渠道持续稳定地推进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根据既定的方案,SG通过新项目、退休、内退、面向社会分流4条渠道安置富余职工,截至2010年末累计分流安置3.45万人。截至2011年9月末,国家及地方财政累计共对SG搬迁支持资金184.15亿元,其中税收返还65.03亿元、增拨资本金60亿元、外埠企业划转破产补贴支持21.2亿元、人员安置分流方面支持20.93亿元、针对调整搬迁项目建设支持19亿元、税后利润收缴返还6.9亿元。
2. 主要风险分析
(1)钢铁行业竞争更加激烈,预计未来1~2年内钢材价格低位运行。近年来由于铁矿石价格波动较大,加之钢铁行业竞争逐渐加剧,造成钢材产品价格波动较大。2008年上半年,铁矿石价格的大幅上涨推高了钢材产品的价格,但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逐步蔓延,使铁矿石和钢材价格均大幅下滑。2010年,主要钢材产品价格呈现波动增长。2011年1—9月,在成本提升的推动和下游需求的带动下,SG主要钢材品种价格与2010年相比均出现上涨,有利带动了钢材销售收入的增长(见图3)。但从近期钢材价格走势看,由于国内市场钢材需求不旺,社会库存由降转升,钢材价格由升转降。2011 年 9 月末,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钢材综合价格指数(CSPI)为132.30点,环比下降2.93点。预计未来1~2年内钢材价格低位运行,不利于钢铁企业收入及利润水平的提升。
(2)SG内部子公司盈利能力存在较大的不均衡性。近年来SG投资搬迁、新建及兼并重组项目较多,下属部分主要钢铁子公司生产和财务情况存在较大的不均衡(见表5)。其中,B公司由于设备处于调试期,总体支出成本持续大于收入、项目设计的总体经济效益还没有显现、先进的工艺流程和装备并未快速转化为经济效益,导致持续亏损;D公司是2009年被SG兼并的,前期一直亏损,同时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2010年以来,SG在原燃料采供、销售渠道建设、产品线优化升级、内部成本管控等多个领域对D实施整合改进,亏损现象得到一定控制。
(3)SG近年来有息负债规模增长较快,未来债务融资规模仍较大。近年来,SG总有息债务占总负债的比重逐年提高,债务压力逐渐增大。总有息债务中,长期有息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占比较高,短期有息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占比有所下降,具体见表6。目前,SG拥有较多的在建项目,未来几年上述项目除需要投入大量自有资金外,还需较大金额的对外债务融资,这将进一步增加资本支出压力,如表7所示。
三、SG钢铁公司直接融资目的分析
根据SG历次募集资金安排,除2008年企业债用于项目建设外,其余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流和优化债务结构,下面主要对SG现金流和债务结构进行分析。
1. 现金流分析
2008—2010年,SG经营性净现金流分别为59.41亿元、45.40亿元和42.66亿元,出现一定的下滑;投资性净现金流分别为-439.46 亿元、-295.60 亿元和-318.08 亿元,建设项目规模较大,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导致投资性现金净流出增幅较大,预计未来1~2年投资性现金净流出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筹资性净现金流分别为445.22亿元、271.52亿元和330.58亿元,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具体见表8。2008—2010年,SG经营性净现金流与总负债之比分别为5.75%、3.14%和2.33%;经营性净现金流与流动负债之比分别为8.85%、5.84%和4.57%;经营性净现金流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53倍、1.19倍和0.63倍。整体看,SG经营性净现金流对债务的保障能力出现一定下降,仅靠经营性净现金流难以满足投资活动需求,因此直接融资成为最优的选择之一。
2. 债务结构分析
2007年之前,SG的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借款这一间接融资渠道,2007年以来转变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结合。从表9看出,近年来SG的负债有如下特点:第一,总规模持续上升,几乎翻了一番;第二,资产负债率逐年攀升;第三,直接融资总金额虽然较大,但直接融资占总负债的比重始终在20%以下,仍以间接融资为主,其中又以长期借款居多,由此使得财务费用大幅攀升。在上述特点之外,截至2011年9月末,SG未来有息债务到期期限结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占30.33%)和5年以上(占24.89%),存在一定的集中程度,见表10。综合上述分析,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和财务需求,SG综合运用多种融资手段,仅直接融资即使用了短期融资券(均为1年期)、中期票据(均为5年期)和企业债(10年期+15年期)等多种方式,在较大程度上调整了债务结构,减轻了财务负担。
四、相关结论、建议和启示
1. SG的案例为众多企业进行直接融资提供了典型范例
近年来,我国直接融资市场发展较快,但在不同规模企业、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之间仍存在一定的不平衡性。SG近年来通过较多的直接融资(符合存续期内公开市场直接融资债券金额合计不超过净资产40%这一限定),合理使用了多种融资手段。而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直接融资的金额合计较为有限,未来必将有更多的企业认识并体会到,通过债券市场进行多种形式的直接融资,节省的财务成本是实实在在的,因而会更加积极地参与其中。同时,即使是SG近年来其直接融资占总负债的比重与间接融资占总负债的比重之差也始终在40个百分点以上,说明其未来仍有一定的直接融资突破空间,除目前的公开市场发行外,未来还可以采取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私募)等方式进行融资。2. 企业的整体实力决定了其信用等级作为信用债,信用等级是进行直接融资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必须遵循客观规律。以SG为例,由规模扩张和整体行业地位提升等因素决定,其信用等级也出现提升(2008年5月由AA+提升为AAA),这一变化也是与近年来中国整体经济形势的向好和钢铁行业的发展趋势息息相关的。而目前,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力图进行直接融资的大背景下,有少数发债企业对信用等级存在一定程度的幻想,虽然可以理解,但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3. 企业的高度重视和相关中介机构的密切配合是直接融资顺利进行的有效保障
以SG为例,其每次直接融资都是由总会计师直接协调掌控,相关中介机构的相关高层领导全部参与具体项目调度,有效提高了整体运行效率。同时,企业对发行时机的选择也有很大的技巧性。比如,2010年下半年SG计划同时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而当时央行加息的信号已十分明显,在各方的积极配合与努力下,9月29日SG 成功发行 1 年期 50 亿元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为3.14%;10月15日SG成功发行5年期90亿元中期票据,票面利率为4.01%。而就在之后的10月20日,央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4.86%提升到5.56%,3~5年(含)贷款基准利率由5.76%提升到5.96%。上述事件虽然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更多的是事态发展的必然,有利的发行时点节约了大量的融资成本。
一、英美融资模式
综观英美融资模式演进与发展,其形成与两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历史背景有着深层次的渊源。英国在18世纪成功进行了工业革命,为资本的原始积累提供了充分条件,企业自有资金拥有率很高。美国的工业也比较发达,19世纪后半叶,证券市场已经在从事政府证券交易和公共事业股票市场的基础上形成,并且后来居上超过英国而居世界首位,这两国的特点是企业的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均很强。因此,政府支持资本市场的发展,相对限制银行业。
美国的法律规定,银行只能经营短期贷款,不允许经营7年以上的长期贷款,基于此,美国公司的长期资本无法通过银行间接融资,而只能在证券市场上直接融资。直到1999年11月美国才将银行业与证券业分离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废除。
概括地说,英美是典型的“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行为高度市场化、证券市场充分发展为直接融资发展提供重要支持。英美企业主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方式从资本市场中筹集长期资本,证券融资成为企业外源融资的主导方式。
资本市场是英美融资模式的基础。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英美两国都形成了发达的、发育成熟的资本市场。两国的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众多,交易规模巨大,交易种类繁多,交易工具齐全。考察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看到美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国际化程度最高、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股票市场,这里是企业获得资金来源的主要场所。
在企业融资模式中银行处于非主导地位,银行与企业属于松散型的信用结构,银行竞争力强。以英国为例,银行业专业化分工严格。对于企业来说,英美两国的商业银行更多地是其中短期资金的重要供给者,而其大规模的长期资金则主要来源于证券市场,商业银行在企业融资中处于非主导的地位。企业对证券市场的依赖性与银行相比要高很多。
二、德日融资模式
资本市场的相对不发达而银行服务网络发达是德日采取银行主导融资模式的主要原因。由于银行的发达和银行服务的快捷周到,通过银行贷款融资,资金成本较低,而资本市场不发达则使得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成本较高。
以日本的融资模式为例,商业银行作为融资模式的核心,企业外源融资主要依靠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来实现,银行与融资企业之间存在着相互持股、借贷、人员交流等方面的密切联系。明治维新奠定了日本金融体制的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颁布了《军需公司法》,政府指定了专门为军需企业服务的一些金融机构,即主办银行。主办银行制度逐渐成为日本银行业发展的主导模式,它负责融资企业的存贷款、红利分配、认购公司债等业务,掌握该企业的金融交易、资金流动,甚至有权干涉企业的人事安排。
20世纪70年代,日本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改变了从前对间接融资的依赖性,通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减少债务,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另外政府促进经济增长,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发行了大量国债。到20世纪90年代末,国债余额占日本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130%以上,促进了有价证券市场的发展。这样日本的金融体制也从单纯依靠主办银行制开始向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共同发展的方向过渡。
随着企业筹集资金方式的改变,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开始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化。二战后,日本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禁止各类金融机构业务混营;20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进入低速增长时期,居民金融资产结构和金融机构及企业资金供求也都发生了变化,为适应这一新形势,政府开始同意金融机构打破各种业务范围的界限,允许一个机构既可以经营银行业务,又可以经营证券业务、保险业务和信托业务。
在发达国家中,日本证券市场是发展历史最短、潜力极大的资本市场,也是管制最多、国内市场保护最强和国际化步伐较晚的市场。因此,日本的主银行在金融体系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资本市场的作用只是在近年来开始显现。
长期以来,日本企业外部融资总量中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占80%以上,股票、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仅占10%稍多。德国也是类似的情况,银行贷款占外部融资70―80%,证券融资只占20%左右。
三、对英美模式与德日模式的评价
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形成与演进不仅与政治、经济背景相关,也与其历史、文化、法律密切相关。
英美市场主导型的融资模式的发展,有赖于发达的信用制度和完善的生产要素市场。发达的信用制度表现在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健全的商业银行体系,发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灵活的利率市场形成机制,发达的货币市场。它具有明显的优势:英美模式通过资本市场和商业银行对企业进行双重约束的机制,强化了企业的竞争意识,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资本市场使得融资活动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在多元化的融资体系中,企业的融资选择与银行的信贷活动均具有较大的自主性,有利于企业自主安排资本结构,减少银行的制约性,而同时有利于增强银行体系的稳定性,资产负债率低。
德日两国资本市场不发达,在企业融资中处于非主导的地位,而银行在企业融资中起主导作用,且银企关系密切。银行在金融体制中扮演重要角色。日本实行主办银行制度。德国是全能银行制。由于允许银行持有企业5%,乃至10%的股份,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关系比较稳定。对企业的约束主要通过以银行为主导性力量的内部机制进行。日本政府主导型间接融资模式是建立在私有产权制度的基础上,企业与银行间的竞争是充分的,是通过市场机制运作的,提高了资金配置的效率,优化了企业的结构。
但德日融资模式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发育,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直接融资的应有发展受到抑制,以至于企业信息极具内部占有性,降低外部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良好结构形态的形成,使得企业在国际竞争中金融性基础脆弱;同时,银企之间的密切关联性,致使银企联合模式易形成垄断,减弱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驱动因素,使国家金融稳定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虽然英美模式与德日模式各有利弊,但应当看到调整、改革与完善是两种融资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
四、我国融资模式的演进与问题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国在“大一统”的财政体制下,储蓄由政府“有形的手”调控,企业所需资金由财政包下来,财政拨款基本上是企业获取资金的唯一来源。20世纪80年代初,在制定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方案时,确定了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的融资体制。大量居民部门的储蓄迅速转成金融机构的存款,为间接融资为主体的融资体制奠定了资金基础。随着证券市场的从无到有,直接融资则有了快速的发展。20世纪90后期年代中国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了直接融资比重。
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间接融资主导模式的金融体系。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为:政府进行较为严格的金融监管,主导金融资源的分配,使得国有银行成为融资的主要渠道,企业对银行资金有很强的依赖性,直接融资虽然发展很快,仍处在相对滞后的状态。
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融资体制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往往有过度回避风险的倾向,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进程中,重视股东收益和短期利益演变为中国商业银行的主流;融资偏好倾向在商业银行普遍存在,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成为弱势群体发展的桎梏,不利于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另外,商业性金融对经济信号有趋同趋势的认可度,越是发展过热的行业对银行资金越具有吸引力。
五、两种融资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考察英美与德日融资体系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以市场为主的金融体系的国家,他们有特别具有流动性的市场,如美国。由于直接融资可以提高金融资产配置效率、供给企业发展所需资金、明晰企业产权关系、监督企业行为等,随着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发育和完善,直接融资将发展成资本形成的主要路径。在日德法等国间接融资方式为主的发达国家,同样在逐步扩大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这是金融国际化的必然趋势。
融资模式选择的前提条件是经济市场化、银行商业化、企业治理公司化。我国目前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并最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因此我国的融资模式也相应的需从间接银行主导型融资模式向资本市场主导型的融资模式过渡,并最终确立市场主导型的融资模式,适应经济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需要。
我国长期以来直接融资缺乏,融资结构单调,已成为制约宏观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对待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要有耐心和信心。中国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融资关系是非市场机制的,中国非市场型占主导的间接融资模式,虽然也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但经济增长呈现波动大,经济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的宏观经济运行的深层次矛盾,并且给银行经营带来隐患。
不仅如此,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的状态是利率尚未市场化,货币市场化不健全,生产要素市场不发达,结构调整面临困境,这些因素限制了直接融资的发展。直接融资为间接融资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条件,发展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有利于为银行间接融资提供具有硬约束力的微观融资主体,解决中国间接融资的制度缺陷。
金融体系发展取向是要改变融资结构现状,当前金融改革的一大任务是进一步规范发展股票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的渠道,以吸引居民储蓄更多向直接融资市场流动,减少这些资金进入到银行体系,减缓银行体系脆弱性的压力。
直接融资模式的驱动因素须赖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基本条件。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加强市场透明度是当务之急,目前市场发生的积极变化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市场持续稳定运行的基础仍待夯实。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够帮助潜在的投资者对自己的产权及投票权具有信息,不必担心腐败,如果外部投资者能够获得有关企业的全面、高质量的信息,那么,金融体系则具有以市场为主的倾向。审慎性监管可有望促进系统的稳定性,由于国际金融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建立国际银行监管标准,改善银行监管势在必行。
概括地说,目前国际上已有的先例表明,对于直接融资在交易成本、现金管理和流动性的良好构架等方面都已形成广泛的共识。我国目前的运行模式与国际融资模式相比,既有共性的一面,也有自身的特点,它反映了一个基本趋势,就是趋同化倾向。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目前调整的方向已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结构失衡。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难与中小企业现有的融资结构有很大关系,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失衡,导致了诸多问题的存在。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相对单一,基本依靠内源融资,但是内源融资受到企业自身资本积累能力的制约,仅依靠内源融资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而外源融资中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为主,如天使融资、风险基金等的股权融资渠道较少,中小企业从国有商业银行中取得贷款较为困难。这种情况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规模扩张。
(2)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主要表现
1.较高的融资成本。融资成本由用资费用以及筹资费用组成,因为我国中小企业信誉较低,所以在融资过程中需要支付的筹资费用便相对较高,所以随之而来的融资成本也有所增加。考虑到抵押贷款方面,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的利率一般都比大中型企业的贷款利率高许多。如果中小企业贷款的时候采用担保的形式,就需要支付给担保公司一定比例的担保金,大约占贷款额度的1.5%―2%,而且还需要企业进行反担保,这更加重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2.单一的融资渠道。现有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一般有两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方面,我国对企业有诸多严格的限制,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并不能满足发行条件,导致直接融资十分困难。间接融资方面,由于现行的金融体制、企业自身不规范及融资环境等原因,我国的中小企业纵使项目很好也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并且现在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常常要求企业以自身资产进行抵押,但是抵押的手续繁琐、耗时较长、费用较高,使得间接融资也十分困难。
3.单一的银行金融服务。目前,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主要提供存贷业务的金融服务,而且在这些存贷业务中又以短期流动资金的贷款为主,这样单一的金融服务不能够较好的满足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长期资金的需求。
4.滞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目前,关于中小企业的担保,我国的很多地区成立了一些相关机构,但没有能够取得显着的成效,主要因为各地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提出了过高的要求,因此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已存在许久,对于这项问题国内外的专家学者进行了诸多研究。S-W模型(由Stiglitz和Weiss提出)认为产生信贷配给最基本的原因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和[1]。格雷戈里和塔涅夫针对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认为银行的激励问题、银行手续、抵押担保条件、信息问题是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因素[2]。耿宏玉在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时提到两点:一、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小、信用低的特点,导致通过向银行借贷融资较为困难;二、中小企业经营风险高,偿债保证低,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性,银行不愿贷款给高风险的中小企业[3]。在解决措施方面,林毅夫和李永军认为我国应该大力发展中小型的金融机构,提出要从根本上解决或缓解现在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必须建立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4]。曹凤岐认为政府应该对于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和信用评级制度予以完善,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5]。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原因分析
(1)根本原因是中小企业自身特点。中小企业自身实力薄弱,难以满足担保条件。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提供融资时,通常都会要求提供担保。中小企业大多起步阶段或发展初期,自身拥有的可供担保的资产并不多。而且,我国的中小企业普遍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表可信度低,增加了贷款风险。
(2)直接融资处于边缘化状态。直接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由于《公司法》《证券法》对公司发债规定苛刻,债券市场目前基本上是没有对中小企业开放的。中小企业想要进行公募股权融资基本依赖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但是板块的监管和上市条件较高,大部分的企业还是无法得到有效融资。
(3)间接融资渠道不通畅。现有银行运行机制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信贷审批的复杂性与灵活的中小企业经营方式矛盾;信用评级系统存在缺陷,不适用于中小企业;“亲大远小”倾向突出,都加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并且,现在我国缺少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小型金融机构。国有银行设立之初的出发点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服务的。中小商业银行虽然其服务主要面向中小企业,但它的组织结构的设置上也受到了很严格的限制。民间金融机构虽然其运作模式对中小企业较为有利,但因缺少监管,往往存在潜在的风险。
四、中小企业融资路径探讨
(1)自身经营改革。中小企业自身的缺陷是产生融资难的根本原因,自身素质的提高,是后续各种政策措施发挥作用的前提。引导中小企业向资本社会化方向发展,吸收现代化企业制度和管理制度,对家族式的管理方式予以改善;财务制度予以规范化,财务予以透明化;以诚信为本为基石,使自身的资信情况得到提高。我国中小企业整体素质的上升,有利于金融机构投入更多的资金,是一个良性循环的开始。
(2)完善直接融资体系。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同步发展有利于企业融资途径的多样化选择。我国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融资作用发挥的很不充分,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想要改变这种局势,首先要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另外,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是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另一重要途径。债券市场的开放将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因此要加大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的发行规模,尽快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
(3)完善间接融资体系。中小企业在我国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是制度性原因,即中小企业的自身特点和融资特点与现行的银行融资体系严重不匹配,所以,在改善企业自身缺陷的同时,应对银行融资体系进行改革。首先,股份制大银行可以设立小企业服务部门。另外,可以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小金融机构。世界各国的经验都证明小金融机构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方面作用巨大,近几年,民间资本在为中小企业融资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们现在应该合理利用这笔
目前,我国有科技型中小企业13余万家,从业人员达1000多万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在我国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中大约只占到3.3%,但它们却创造了我国80%的新产品和60%的发明专利,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最为重要的有生力量之一。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难以与现有的商业银行贷款管理体系有效对接,再加上上市融资的门槛较高和风险投资体系的不完善,致使缺乏有效融资途径成为了长期以来影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目前,我国70%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依靠内源性融资渠道来解决自身的资金需求,我国每年产生的2万余件科研成果中,真正能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仅占15%左右,而最终能够形成规模化产业生产的仅占3%左右。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已经成为了我国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因素,这一问题直接影响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将高新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的进程和效果,致使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抓住机遇做大做强,以科技创新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潜力难以得到充分的挖掘和发挥。
我国社会融资中直接融资比重过小
目前,我国全社会融资总额中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比例大致为10:2,直接融资在我国社会融资中所占的比重明显过小。由于不论是发行股票融资还是发行债券融资,大型企业在渠道上均占有明显优势,导致我国每年中小企业仅有1.3%的融资额来自于直接融资途径,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融资需求特点,使得其与以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为代表的直接融资途径具有天然的亲和性,我国众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希望通过直接融资方式解决企业长期发展资金需求的迫切愿望与我国直接融资渠道融资能力不足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予以深入分析。
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直接融资渠道
1.资本市场
科技型中小企业所研发的技术和产品专业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评判因素复杂,影响研发成功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致使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的规模远远不能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鉴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的融资需求的特征,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大多在资本市场的建设中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有专门化的融资板块,以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比较典型的有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英国的AIM市场等。这些专业化的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的设立,开拓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范围,为其融资提供了诸多便利,充分体现了一国政府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的高度重视和较大的政策支持力度。
2.风险投资
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之外,风险投资成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重要的专门化的直接融资渠道。风险投资属于一种典型的权益资本,其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根本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企业的股权,而是通过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成熟并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获取丰厚的企业盈利之后,适时的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一定的途径在特定的资本市场上市,进而卖出股权以回收其所投入的风险资本,并实现资本的增值,从而开始新一轮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正是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具有的高成长性和高回报预期,使得其对风险投资产生了必然的内在的吸引力,成为了风险资本主要的投资对象。
3.场外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具有成本较低、规模较大、方式便捷、期限灵活等特点。党的全会强调指出,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品种不断丰富,规模不断壮大,已逐步成为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和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长期以来,我市企业融资一直依赖银行信贷资金,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等直接融资比例较低,融资结构不合理问题十分突出。着力推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作,多渠道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有利于破解企业资金瓶颈制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提高企业经营业绩;有利于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全市经济加快转型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政策引导,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开展,不断优化我市企业直接融资环境,推进全市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切实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后劲。
二、明确目标任务
全市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目标任务是:围绕全省“债务融资工具倍增计划”的总体要求,加大扶持,完善措施,优化服务,快速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力争实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1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重点支持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势头良好,治理结构完善的优质中小企业。
三、优化融资服务
(一)加强宣传培训。市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要积极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推介活动,通过组织直接债务融资政策宣讲会、产品推介会、银企对接会、印制宣传手册等方式,不断加大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政策的宣传和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推介力度。同时,对重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专题培训,积极推动银企交流合作。
(二)储备企业资源。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要会同市经信委在对全市企业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选择具有地方优势的特色板块,不断完善企业融资需求数据库,重点选择一部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方政府重点扶持的,连续三年盈利的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直接债务发行企业后备资源,实行重点推荐、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建立辖内企业资源库,并重点做好对辖内中小企业集合融资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时上报推荐企业特别是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名单。
(三)健全担保体系。市中小企业局要坚持“积极稳妥、适度发展”的原则,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努力做大做强市级融资性担保机构。市金融办积极协调,进一步延伸省再担保体系服务链,发挥省再担保分公司职能,加大对担保机构的再担保支持,增强担保机构担保能力,放大担保倍数,扩大担保规模,提升担保质量,积极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再担保服务。
(四)开辟绿色通道。对于企业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过程中需要理顺和规范的有关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依法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对重点企业运营等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等事项,要开辟绿色通道,坚持特事特办,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办理进度,提高服务效率。
四、加强组织推动
(一)建立协调机制。由市金融办牵头,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组成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牵头部门,指派专人联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为直接债务融资工作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为了满足技术创新与企业发展的融资需求,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具体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自筹资金;二是直接融资;三是间接融资;四是政策性融资。自筹资金包括企业主个人财产、合伙人或股东的自有资金,以及向朋友借用的资金,还包括企业经营性融资资金(包括客户预付款和供应商的分期付款等);直接融资是指以债券或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也包括引入风险投资资金;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主要涉及政府对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以及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支持等。
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变化与融资策略
从企业生命周期角度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主要包括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和消亡期,成功的企业会在自己的主导科技产品处于成长期时开发升级换代科技产品,从而延续企业的生命周期。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高风险的特征,但是技术创新的这种风险分布又是不均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产生于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不确定性,这种风险在初始值时最大,随着技术创新各阶段的依次顺利开展而逐渐减少。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联系分析,在一个技术创新过程中,技术风险和投资风险的最大值主要出现在创新过程的初期和中前期,在中后期的风险会逐渐减少。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这种特点决定了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需要有不同的融资策略。具体分析,处于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非常少,几乎不可能获得间接融资或者直接融资,风险投资资金也会出于很高的风险考虑而很少给予投资,主要依靠企业主的自身筹资,政府的一些政策性融资对于处于这一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早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同样比较狭窄,获得间接融资的难度比较大,一般依靠自筹资金和风险投资资金的介入,并辅之以适当的政府政策性融资;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成长期后,企业就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渠道以及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渠道来筹措资金,并成长为大型企业。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也随着企业生命周期的变化而具有不均衡的特点。
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
首先,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基金投入力度。作为政府的政策性基金,创新基金有效地吸引了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它的设立对于缓解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匮乏,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中小型企业发展迅速,对资金需求日益增长,现有的创新基金规模已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因此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基金的投入力度,已成为当前各级政府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
其次,借鉴工业化国家,银行要改进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在金融服务的提供方面,从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融资特点出发,注重研究市场,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在已经推出的信贷创新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渠道;与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关键词:高速公路 债务融资 策略 实践
一、企业基本概况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由成立于1993年4月的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改制而来的省属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负责安徽省内的高速公路建设与运营,承担着安徽省内绝大部分高速公路和长江大桥的建设任务。截至2013年末,资产总额1128亿元,安徽省属企业中排名第二;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58亿元。下辖皖通高速(A+H股上市公司)等全资(控股)子公司12家,高速公路营运路段26条,营运总里程2161公里,包括合安高速、合宁高速、合徐高速、安庆长江大桥和马鞍山长江大桥等。在建高速公路10条,在建长江公路大桥两座,总里程455公里,预计到“十二五”末,安徽高速集团营运里程将达到2400公里。
二、企业融资现状
“高投资、低回报、回收期长”是高速公路行业的典型特征,单就某一条高速公路而言,建设期内由于投资额巨大而产生的资金利息支出和路产折旧等因素,运营初期的5-8年内将处于亏损状态。高速公路行业投资大、回收期长以及中部地区欠发达的双重特性,导致安徽高速集团融资任务十分艰巨。面对严峻的融资形势,安徽高速集团本着“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的原则,通过加强同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合作,逐步探索出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融资模式。
一是融资渠道多元化。在市场各类直接融资工具层出不穷,且公司资质完全符合发行条件的基础上,安徽高速集团紧跟市场脉搏,根据自身需求,不断寻求各种融资渠道的突破。截至目前,安徽高速集团除银行贷款外,已涉足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债、公司债、企业债、融资租赁等融资品种,已注册或批准总额近300亿元。另外,境外人民币债券、保险债券、永续债券、股+债等也正在积极推进中。
二是直接融资扩大化。由于直接融资品种多、成本低、用途灵活等优点,安徽高速集团近年来逐步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截至2013年底,集团公司债务融资余额为617亿元。其中,直接融资185亿元,占比30%。2013年度,集团公司直接融资122亿元,占当年融资总额的63%。
三是融资管理精细化。集团公司各项融资工作进行前期、中期、后期分阶段管理。融资前期,与资金提供方或者融资中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严谨论证合作可行性、合理设计合作方案等;融资中期,严格履行内部程序,并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履行支付等流程;融资后期,对资金利用进行实时跟踪,保证资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运作,并根据资金提供方或监管机构的要求适时披露有关信息等。
三、企业融资中遇到的问题
一是政策环境约束较多。首先,由于种种原因,公司被监管部门列作“退出类”融资平台纳入地方融资平台“名单制”管理。随着银监会等监管审批机构不断出台新规加大对地方融资平台融资监管,公司间接融资工作严重受限。其次,高速公路行业内曾出现债务违约情况,虽然与集团公司无其他关联,但也因行业因素受到诸多牵连。最后,“超日债”等低评级债券相继违约,事件本身对于健全信用利差有益无害,但是,敏感的市场立即对所有债券均避之不及,而不论评级高低,给集团公司融资成本控制造成极大约束。
二是债务结构存在错配风险。由于高速公路行业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决定公司项目建设应该主要以中长期融资为主,而目前市场资金更多的是追求短期获利,往往都是期限在3年以内的短期资金,企业常常遇到期限错配等问题。2013年,我们公司的债务融资合计194亿元。其中,期限为三年以内的短期融资134亿元,占比69%。期限在7年以上的中长期融资29亿元,占比仅为15%。短期融资占比较大,短贷长用、期限错配,存在流动性风险。
三是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当前,监管机构要求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设立“资金池”调剂使用资金,项目贷款发放后不得进行二次受托支付,必须由集团公司账户直接支付至交易对手。但是,集团公司建设项目中已开工建设时期较长的项目授信相对充裕;新开工建设项目授信较少,贷款不足;个别已通车项目由于贷款宽限期已到,虽有资金需求但无法实现提款,且各项目贷款行亦存在贷款规模的差异。受托支付的严格要求与项目需求的非均衡导致集团公司资金的使用及支付效率比较低。
四、融资环境分析
2013年二季度以来,我国金融领域发生了很多的重大事件,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钱荒”蔓延、贷款利率放开、存款保险制度前期论证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揭开了我国金融大变革时代来临的序幕。
自2013年以来,金融市场大体表现出以下几点特征:
一是利率中枢上移,波动更加剧烈。自2013年6月份银行间市场爆发“钱荒”事件以来,市场利率整体上扬,波动更加明显。银行间7天质押式回购利率中枢从2013年上半年的3.29%跃升至2013年下半年以来的4.49%,涨幅超过100BP。
二是央行去杠杆意志坚定,利率高企容忍度加大。当前,我国面临着房地产融资及政府平台融资两大主要风险点,债务泡沫严重影响我国经济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中央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去杠杆、促改革”的整体思路,加大金融去杆杠力度,对利率高位运行的容忍度不断提升。自从2014年1月下旬开始,央行已连续八周通过正回购等操作回收市场流动性。
三是信用违约事件频发,信用利差逐步拉开。进入2014年以来,信用违约事件层出不穷,信托、公募、私募、贷款陆续出现公开的违约事件。违约事件的出现是利率市场化的必然结果,有专家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会有更多的违约事件发生。短期内,债券市场整体会受到牵连;但长期而言,有利于市场出清,扩大信用利差,真正进入“信用为王”的时代。
四是融资工具不断创新,融资手段多元化。3月份,国务院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及部分省市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指出,“要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通过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措施,让金融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服务。”近年来,资产支持证券(ABS)、永续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相继问世,极大丰富了企业的融资方式和选择空间,预计未来将会有更加多样化的融资工具逐步推出。
五、融资策略谋划
长时期以来,在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中银行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各家高速公路企业的债务融资方式几乎别无选择,银行借款成为其主要来源,在这种格局下,银行信贷资金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企业在对银行的议价谈判中往往处于劣势,不仅要负担高额的利息支出,还要承担诸如存款保证金、一次性支付通道服务费等隐性融资成本,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这种单一的债务融资结构正在发生根本性改变,直接债务融资,特别是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由于其产品多样、用款灵活、融资成本低和扩大融资规模等特点,逐步成为我们集团债务融资结构中的主要来源。借助债券市场的直接债务融资能够让企业在资金市场流动性偏紧时能融到资金,在流动性相对不紧时能够融到低成本的资金,对于保障企业资金需求、改善负债结构和降低融资成本等起到重要作用。
2013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向各地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五类资产的证券化业务,其中包括高速公路,这也就标志着我国资产证券化即将迈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已有上海隧道股份、宁宿徐高速等多家企业通过发行该类产品解决了资金需求。下一步,我们将在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和永续债券等创新型融资工具上进行研究和探索,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政策的逐渐规范、法律的逐渐明晰,企业资产证券化一定会得到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晓梅.浅析交通企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本金融资渠道[J].交通财会,2009,(9):44-45.
[2]杜文毅.江苏交通控股直接债务融资发展的探索与实践[J].金融纵横,2013,(1):31-34.
[3]李洪彪.国有交通企业过度负债经营探微[J].综合运输,1998,(5):22-24.
[4]朱超,孙炜.交通企业债券市场融资研究[J].交通财会,2009,(6):4-7.
[5]黄嵩.美国:资产证券化的实施样本[J].金融博览,2013,(9):11-12.
[关键词]:资本结构企业治理
一、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特征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现状已成为国企改革和脱困的障碍,阻挠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其基本特征是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过高,股权结构和所有权不合理。具体表现为“三高”和“三低”,即外源性融资比例高,内源性比例低;间接融资比例高,直接融资比例低;债务性融资比例高,资本性融资比例低。
(一)总体状况
从总体上看,当前国有企业资本结构方面的问题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体制外的影响;既有银行信贷约束软化的因素,也有企业监控机制不健全的原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的统计,随着企业融资总额的逐年上升,间接融资比重虽然呈现下降趋势,但至1997年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中仍占77%,在企业资本总来源中占绝对优势,从而形成了企业的长时期高负债状态。直接融资由1995年的12%上升至1997年的23%,虽然比重增加近一倍,但仍然相对较低,其中主要来源于股票融资,债券和商业汇票融资的发展和商业汇票融资的发展相对比较缓慢。
(二)债务融资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多种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的融资在教长时间里高度依赖于国有专业银行而形成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负债,导致企业缺乏活力,亏损严重。
国有企业负债率偏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益,并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债务总量快速增长,资产负债率大幅度上升。
2、企业银行借款等正常渠道形成的债务比重不断下降,拖欠货款、欠缴税利和应付工资福利费等非正常渠道形成的债务比重不断上升,债务结构不合理。
3、不合理资金占用越来越多,债务逾期未还金额不断增加,企业偿债压力越来越大。
4、从企业资金融入效率来讲,负债率偏高导致企业融资成本偏高,影响了企业的权益-资本收益率,同时由于负债率偏高,使企业债务风险越来越大。银行贷款利率超过企业权益-资本收益率的现象并不鲜见,这样的高利率、低收益,其结果是企业利润不够偿还贷款利息,贷款包袱越来越重,使企业面临越来越大的财务风险。
近年来,为解决国有企业高负债的问题,国家采取了不少政策和措施。实行贷改投,将中央一级的原拨改贷形成的本息余额转为国家的资本金;逐渐加大核销国有专业银行呆帐的力度;加大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将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种种措施,对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改善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力度不大,效果也并不明显。这是因为,从贷改投的效果来看,拨改贷资金在整个国有企业基本建设规模中所占比重并不大,即使全部转为国家资本金,企业资产负债率的下降幅度也很小。因此,尽管国家采取了若干措施来改善目前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但效果并不明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直接融资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直接融资的发展程度是衡量市场经济发达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也正在稳步推进,企业融资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迅速拓宽,直接融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资本结构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优化,其中以股票融资的发展最为迅猛。但就目前状况看,不仅同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与我国经济发展的自身要求相比,直接融资的发展也显滞后,规模仍然偏小,还存在许多影响直接融资进一步发展的因素。
1、企业直接融资的迅速发展
近几年来,我国企业的直接融资的迅速发展,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有利的场所和方式。包括股票、债券、银行承兑汇票等在内的直接融资占企业新增筹资额的比重迅速提高,其中股票融资提高最快。直接融资的发展,使我国企业融资呈现出多元化的局面,除了上市股票和公开发行的债券外,规范的票据融资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企业内部的职工入股和集资也成为许多改制中小企业认同的融资方式。此外,融资租赁,资产置换等新的融资方式也开始出现,直接融资的规模逐年增长。
2、直接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资本市场的发展为企业多渠道直接融资创造了有利条件,企业改革中资金需求的紧张状况也得到了缓和。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发育不够成熟,证券市场的法制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之中,因此市场的发育本身存在许多不足和非规范的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证券市场规模偏小,市场发育不完善,不能满足企业融资的需要。1997年,我国证券(包括股票、国债、企业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市场交易额只占GDP的35%左右,且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交易,大多数国债和企业债券也不能上市流通。商业汇票的流通市场也尚未形成。扣除这些不能上市交易的部分,我国证券市场的流通市值实际不足10%,而1996年,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其证券市场的流通市值与同期GDP的比例分别为224%、178%和133%,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泰国、巴西,其比重也达到93%、145%和67%。相比较而言,我国的市场规模太小了。
(2)企业融资来源仍然以银行贷款为主。从企业新增融资构成来看,银行贷款1995年占88.4%,近几年虽有所下降,但仍占80%左右;企业通过发行证券等直接融资最多也只达到了23%,同国外相比,20世纪80年代以来,直接融资占企业外源融资比重美国在50%左右,日本在30%以上,印度、韩国、印度尼西亚也都保持在30%左右。我国企业直接融资规模显然偏低。
(3)居民金融资产品种单一,有价证券和其他金融资产的持有比例过低,投资渠道狭窄。1997年,我国城镇居民的金融资产总额中,银行存款占80%以上,有价证券只占10%左右,持有现金和其他金融资产不足10%。,而发达国家居民金融资产的比例一般是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金融资产各占三分之一。从这一侧面也反映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不足,企业融资渠道不充分。
二、资本结构对企业治理效率的影响
企业资本结构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资本结构本身又会对企业的经营绩效和治理结构产生重要影响。就一般意义而言,资本结构是指股权资本与债权资本的比例关系,它反映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金融关系,即以资本和信用为纽带,通过投资与借贷构成的股东、债券人和经营者之间相互制约的利益关系。由于在产权意义上,企业的资本结构体现了企业治理主体的权利基础,因此合理的资本结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决定企业的经营绩效和企业治理的有效性。我国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畸形发展,不但导致了企业资本营运效率的低下,而且导致了企业各方面利益关系的扭曲与失衡,治理机制难以对经营者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也妨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一)所有权结构对企业治理的影响
产权主体缺位是影响整个国企改革成效的最大占障碍之一,也是导致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的主要原因之一。纵观20年以来的企业改革历程,无论是改革之初的“放权让利”,还是后来的“利改税”、“拨改贷”以及承包经营责任制等,都没有从根本上触动企业的资本生成制度,从制度变迁的效应来看,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侧重于政府控制的放松,而不是产权制度的变迁,是在企业不存在产权主体多元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扩大了企业的自。由于企业产权边界模糊,产权主体缺位,经营者缺乏必要的产权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银行的债务就不具有约束力,这就为企业过度的负债扩张提供了客观上的环境和主观上的动机。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是政府行政干预的内部人控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放权让利”改革的不断推进,下放给企业的经营自事实上都落到内部人手中,而未下放的的权利仍然掌握在各级行政部门手中,他们对企业的行政干预还远未停止,这就形成了政府干预和内部人控制相结合的治理结构特点。一方面,出现了经营者权力迅速增大而对其监督与约束力度大大减小的趋势,以经营者为首的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日益突出;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以所有者的身份对国有企业进行过多干预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造成了这种低效率或无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的原因是复杂的,企业融资结构仍是主要原因,特别是没有从企业融资体制入手改革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长期以来,由于对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存在片面的认识,即只强调国有经济绝对的数量和规模而不注重国有企业的质量和效益;只强调实物形态的资产管理而不注重价值形态的资本运营;不是从国有经济总体上来认识其对国民经济的作用和影响,只是从具体的每个企业是否是纯国有资本企业这样狭隘的角度来看问题。这样就带来两个问题:(1)在国民收入格局发生巨大变化,即国家财政投资能力日益下降的前提下,为了保证企业的国有经济性质就不得不以极少量甚至是零国有资本金创办国有企业,再通过国有银行把非国有的资金集中起来贷款给国有企业,是国有企业的银行负债率居高不下,形成所谓的“债务危机”;银行作为外部出资人又没有形成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督和约束的机制,银行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几乎不起任何作用。(2)在企业内部形成国家独资的股权结构,而国家,实际上政府作为企业惟一的所有者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产权行使的问题,即国家作为企业的外部出资人并没有以所有者的身份进入企业并在企业内行使所有者职能,从而导致了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和产权虚置。
在作为债权资本主体的银行和股权资本主体的政府都没有对国有企业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而企业外部的市场(包括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又未形成的条件下,就大力推行经理责任制,实际上是将外部出资人的部分或全部决策权和收益权,在缺乏必要制约的情况下交给了企业经理。尽管在政府手中还保留着最终控制手段即经理任聘和解聘的人事权,但这一手段的实施又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如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的不透明性及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能上不能下的传统等。因此,必然会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这种企业治理结构,造成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激励、约束机制缺乏,压抑了资本在经济活动中的活力和效率。
(二)债权治理功能弱化
从融资的角度看,单纯依靠股权控制难以有效的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问题,因为债权人与经营者之间也同样存在着问题,这类问题的有效解决,还必须借助于债务的治理作用。债务的治理功能主要体现为债务人面临着债权人的压力和破产机制的约束,如果企业经营失败,无力履行债务契约,债权人就可以有债权持有者转化为债权所有者,按照契约或有关法律对债务人进行相继治理,如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或重组等。为了避免控制权的丧失,经营者只有努力经营,力争保持财务状况良好,至少将经营状态维持在能支付债务的水平之上。因此,有效的资本结构能将债务的硬约束和股票的投票权结合起来,发挥两种控制方式的合理作用。
我国传统的国有企业及其改革过程中,债务的约束功能是微弱的。一些企业虽然已是债台高筑,却还不断从银行发债融资,国有企业的债务并未给经营者带来多少压力。理论上,企业的支出不得大于其货币存量与企业的收入之和,如果企业的支出超过收入的限度就会破产,那么这种约束就是硬约束,反之就是软约束。我国目前的债务约束显然是软约束。国有银行作为特殊的债权人,其自身也没有明晰的产权边界,其资产属于国家,而不属于法人;同时国有企业也不是独立的产权主体。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体现为同一所有者之间的内部借贷关系,在某些情况下,借贷还是在政府的行政干预下进行的,不是市场行为。
因此,这种银企关系是扭曲的,银行与其说是债权人,不如说是企业的资金供给者,企业是资金的使用者,企业债务到期即使不能按期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银行业无法行使对企业资产的最终控制权,难以实施破产和清算等。由于资产国有化,即使破产和清算对企业经营者也不具有约束力,甚至会出现企业自行申请破产以逃避银行债务的奇怪现象。即使经营者不能履行债务人的义务,其利益也几乎不说什么影响。企业是国家的,银行也是国家的,借钱不还,似乎是天经地义的。正是在这样一种思想观念下,企业的经营者就会进一步负债经营,银行也缺乏干预企业决策的真正动因,因此债务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鉴于我国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与企业治理结构的现状,国有企业的改革应以资本结构的优化为起点,以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与完善为核心。
参考文献:周双喜,公司治理—国企改革的关键,经济师,2003(12)
李维安,现代公司治理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8),中国统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