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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资金保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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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资金保障方案

第1篇: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文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行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总体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业、商贸、建筑等行业的企业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铁路、道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

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突发公共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IV级(一般)。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2、依法行政

依法规范政府及其部门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应急工作中的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依法补偿因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是应急指挥工作、牵头工作、参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反应快速

完善及时、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健全及时、完整、高效监测预报体系,建立快速应急反应机制。构建及时发动、组织求援的人、财、物和信息科技的保障机制以及各种合作机制,迅速控制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5、资源整合

按照条块结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交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6、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灾害防范意识教育,加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尽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并根据应急工作实践不断加以完善。

(五)预案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和响应全市、全省范围内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县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应急预案是本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具体适用于各该专项应急预案规范范围内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六)预案的体系

本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该预案是本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制定、印发。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两种以上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涉及若干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县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的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并报县政府备案。

4、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该类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5、举办大型会展、游园、灯会、群众集会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将不断补充、完善。

二、组织体系

1、县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为全县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时,决定启动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响应省、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导监督县应急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县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县政府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设立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县长或主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具体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3、办事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为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并给予指导;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专业技术机构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承担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统一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督促落实;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

县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其职责是:平时为县政府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为县应急指挥部及现场指挥部提供指挥咨询服务。

5、工作机构

县政府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有关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负责协助县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6、乡镇人民政府应急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三、预测、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

1、政府监测

县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监测、安全评价、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数据库,划分监测区域,确立监测点,并重点加强对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监控,认真监测、收集、分析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分别逐级向其上级报告,同时通过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上传,不得谎报、瞒报、缓报。应急主管部门应当向同级县政府报告。

2、群众报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当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报告。对多发、易发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各乡镇应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相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向县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通报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引发的事故灾难情况。鼓励公民报警。

3、信息处理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接收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县长或主管副县长汇报,县政府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立即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人民政府通报。情况严重的,县政府指派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妥善处置,防止事件发生。

4、报警电话

广泛宣传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向社会公布接警电话,逐步确立一个统一的报警电话和报警系统。

四、应急响应

①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县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做好具体应急工作。

②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启动后,县政府立即启动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统一组织指挥或者参与辅助指挥决策,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启动具体行动方案,做好具体应急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③情况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及部门在接到信息后立即逐级向上级报告,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同时向同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章等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另有规定的,除按本总体应急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和缓报。

④特别情况的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跨县行政区域的,由县人民政府与有关联的县(市)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跨市、跨省的,报市人民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跨部门的,同时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县政府办公室对应急工作进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发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灾民安置

民政部门应当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继续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受影响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矛盾和纠纷。

2、疫病控制

卫生行政等部门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终末消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3、现场清理

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

4、恢复与重建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进行重建工作,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交通、邮政、电信、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快修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迅、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县人民政府根据损失评估报告、受影响地区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对受影响地区的恢复重建工作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并组织其他地区和部门提供资金、物资支援。必要时,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受损失情况报请上级人民政府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5、征用补偿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返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返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采取其他应急处置措施或者紧急措施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及时依法予以补偿。

(二)调查和总结

1、调查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完毕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形成调查报告。

2、总结

县政府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改进工作,包括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需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的,应当及时组织修订,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责任事故,必须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应急工作总结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系统

县政府信息网站会同有关部门在原有的政务网基础上完善功能,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

2、通信保障

在现有专业通信网的基础上,建立与省市互联,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无线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加强重要通信线路、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通信企业应制订应急通信保障方案,配备应急保障设备设施并进行经常维护。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迅速开通应急通信联络。

3、指挥部通信网络建设

县人民政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通信支持系统,建立应急联动平台。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专项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1、专业队伍

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或者确定政府综合性专门应急救援队伍。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建专门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2、企业队伍

危险化学品、电力、供水、供气等企业应当组建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作为本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响应队伍。

3、队伍动员方案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动态数据库,制订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以及保持应急能力的措施,包括协调调动消防队、武警中队、预备役人员的方案和措施。

(四)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应当建立公路保障动态数据库,确定保障车辆提供单位、数量、功能、驾驶员名册等。

(五)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掌握医疗救治和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定医疗卫生队伍调动方案。

2、医疗物资

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医院特殊病房建设,制订医疗卫生、物资调度等方案。

(六)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应当拟订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各项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的准备方案,并加强基层治安保卫队伍建设,开展群众联防。

(七)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应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

(八)资金保障

1、政府专项资金

县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当年专项资金不足时,财政及时予以保障。应急工作专项资金专款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2、企业专项资金

企业应当设立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3、投保

支持各保险公司推广针对应急工作的险种,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九))法制保障

1、应急工作规范性文件拟制

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措施、规定,及时修改现行不适应应急工作的政府文件。

2、应急工作执法

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宣传、教育

1、应急常识公众宣传

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宣传有关应急预案和报警电话。县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县广播电视部门应当把宣传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媒体应当把宣传应急常识和技能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把应急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应急常识的宣传和辅导。

2、学生应急常识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学校应急工作教育规划,中小学应当开设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知识、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向学生普及应急常识。新晨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奖惩

(一)监督检查主体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加强对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有关应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监督检查。

(二)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截留、挪用或贪污应急资金、物资,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1.本总体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制定,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总体应急预案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1:县直各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第2篇: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文

【关键词】天然气;气源形势; 安全性; 应急;保障方案。

1. 概述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负责温州主城区(鹿城区、瓯海区)城市管道燃气的经营,目前管输天然气接气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计划于2015年5月引入丽水36-1气田天然气。因引进天然气初期为单一气源供应,且丽水36-1气田为海上气田,供气不稳定,断气风险较高。因此做好天然气通气近期应急保障方案研究,提出切实可行方案,保障民用供气,是十分必要的。

2. 温州市天然气引入形势

温州市可获得的天然气资源有温州登陆的丽水36-1气田天然气、“甬台温线”引入的浙江LNG以及“金丽温线”线引入的西二气等。

①丽水36-1气田位于温州市东南沿海,目前已具备供气条件,是温州市主城区的首个气源。

②“甬台温线”:北起宁波北仑春晓首站,南至温州,计划2015年12月之前完成试运及投产。

③“金丽温线”:西起金华,东至温州,计划2016年试运及投产。

3. 温州市主城区管输气接气工程建设情况

温州市主城区管输气接气工程“三站”、“一线”项目已基本完成。“三站”是指东向门站、惠民调压站、站西调压站,“一线”是指三站之间连接的次高压管线,长32公里,公称直径为DN600。温州市规划近期建设的应急气源站--市中LNG站,目前正在建设,预计最早于2016年6月可全部建成投产。

4. 天然气资源安全性分析

温州市主城区近期主要由丽水36-1气田天然气供应,丽水36-1气田稳产期内供应天然气为3亿m3/年。在2015年之前,浙江省网长输管线未连通,丽水气的主要供应用户为温州市区和龙湾电厂,资源充足。

温州市的第二个主气源--“甬台温线”计划于2015年12月通气,根据目前的工程建设进度,存在通气滞后的可能性。丽水36-1气田在供气初期作为温州市的唯一天然气气源,供气保障性较低。

5. 供气事故分析

天然气从气源到用户主要经过长输管道、分输站、城市门站和城市高中压管网几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故障都可能引起城市供气中断。

①上游事故

丽水天然气的海上钻井平台易受海上气候影响,台风季节开采作业存在断气风险。

②分输站事故

龙湾分输站担负着温州全部天然气的分输任务,如分输站发生事故则会造成天然气停气。总的来说分输站的设备很少,其事故可能性极小。

③门站事故和抢修

温州市主城区现状只建有一座东向门站。在设计时均有备用路工艺,因此设备的更换或检修一般不会造成停气,门站的可靠性较高。

④市区次高压管网的故障

建设在市区的次高压管道为单线供应,由于多方面原因,也存在事故可能。市区次高压管网的事故将直接影响其所带的高中压调压站向中压管网正常供气,还可能影响储配调峰系统的正常工作,使整个系统失去自救能力。

⑤市区中压管网故障

城区地下管线较复杂,中压管线存在因其它施工的破坏,地下腐蚀的原因等引起管道破裂的风险,影响区域用户供气,相对来说,市区中压管线的故障影响是局部的。

6. 城市应急量需求预测

居民、公服用户是社会的主体,也是城市天然气最重要的用户,应急气源按100%的居民量来考虑。对于需要不间断供气的工业用户和重要工业用户,需考虑其应急量,工业用户按保障10%的应急量来考虑。

7. 燃气设施应急能力分析

温州市主城区近期可考虑用于应急的设施主要有上游长输管线、市区已建次高压管线、城市LNG应急气源站以及新增购置LNG流动应急气化撬。

①上游长输管线

丽水36-1洞头陆上终端站至龙湾分输站长输管线长度为33.7 Km,管道设计压力为4.0MPa,管径为DN300,可用于陆上处理终端、海上作业平台或者海底管道出现事故情况下的短时间应急.管道最高运行压力为3.5MPa,最低运行压力降至0.6 Mpa时,理论上储气量约6.6万Nm3,可供应温州市主城区2015年的19个小时的应急气量。

②城市次高压管道

温州市主城区已完成长32公里次高压管线的建设,可用于上游气源或者上游输气管线出现短时间停气时应急。在停气初期,次高压管道压力较高时可由次高压管道储气应急,经测算,最低运行压力降至0.6 Mpa时,理论上储气量约7.5万Nm3,可供应温州市主城区2015年约21个小时的应急气量。

③市中LNG站

正在建设中的市中LNG站是温州市规划的主要应急气源,其储存容积为1800 m3,储存天然气最大达90万Nm3,可以满足2017年5日左右的应急需求。但由于市中LNG站预计最快也将于2016年6月竣工投产。因此在2016年年中之前,市中LNG站不具备城市应急能力。

④LNG流动应急气化撬

LNG流动应急气化撬一种较为灵活的应急方案。撬装设备由货车运输,集气化、调压、加臭为一体,气化器形式有空温式及水浴式。空温式LNG应急气化撬的气化规模一般为100~1000 Nm3/h,接LNG钢瓶撬气化供应,钢瓶总容积一般为1~4m3。水浴式LNG应急气化撬气化规模范围为2000Nm3/h至30000Nm3/h,接LNG槽车气化供应,槽车有效容积一般为20~50m3。LNG流动应急气化撬考虑停放于现有燃气场站内(LPG气化站和天然气调压站内)。

8. 应急保障措施总体思路

利用上游长输管线和城市次高压管线的储气量应急,仅可供应温州主城区用户2天左右的应急气量。当发生了持续时间较长的海上强台风的情况下,丽水36-1气田作业平台停止工作可长达一周甚至十天,需考虑其他城市应急措施。

建设中的市中LNG站是是解决温州市主城区长时间应急的最有保障的措施。而市中LNG站最快要于2016年6月完成建设,因此管输天然气通气初期,市中LNG站无法发挥应急保障作用。

采用LNG流动应急气化撬,具有实施方便、使用灵活等优势,其应急能力大小可以选择。而当市中LNG站建成之后,大型应急气化撬可以转让以回收资金,小型应急气化撬可用于抢修应急,设备投入使用率高。综合以上分析,温州市主城区天然气通气初期,应急保障推荐采用LNG流动应急气化撬方案,市中LNG站建成后以该站作为主要应急气源。

9. LNG流动应急气化撬设置方案

LNG流动应急气化撬主要满足市中LNG站建成之前时间段的应急需求,2015年高峰小时应急需求量为1万Nm3/h,推荐采用“两大两小”的设置方式,“大”指水浴式气化撬,气化能力5000 Nm3/h,接LNG槽车供应,可用于上游供气中断或城市高压管道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供应,槽车充装容积按40 m3,则一车气可满足2015年约7小时的应急需求;“小”指空温式气化撬,气化能力500 Nm3/h,接LNG钢瓶撬作为城市管网的应急补充供应,也可以用于城市中压管网发生故障时的抢修调用,主要是为了增加方案灵活性而考虑设置的。

10. 各种事故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

对温州市主城区供气的事故应急保障应以市中LNG站投产时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投产之前,温州市主城区无可靠的应急保障,主要根据不同事故的情况,综合利用各种措施,分类事故应急措施详见下表:

参考文献:

[1] 温州市人民政府. 温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修编.2012.4

[2]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浙江省天然气利用规划.2013.9.

[3] 浙政办发[2014]4号附件. 浙江省天然气管网专项规划.2014.

Absract:According to the situation that pipeline gas is introduced into the main urban area of Wenzhou City,analyze the safety of natural gas resource during the early pipeline gas ventilation stage(2015-2017),measure the emergency demand of natural gas.Analyze natural gas facilities’s emergency abilities . And put forward emergency support plan.

Key words:Natural gas; Gas resource′s situation; Security Emergency; Support plan

第3篇: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文

内河航运因其具有天然通道的自然优势、成本低效益高的比较优势、能耗低污染轻的独特优势,成为综合运输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而得到快速发展。然而,近年来随着内河危险货物运输量逐年增加,内河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内河航运面临较为严峻的安全形势。比如,2007年6月九江大桥船撞桥梁事故,2009年8月三峡水域集装箱落水事故,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凸显了内河航运应急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在此方面,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在内河航运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面开展了不少工作,取得较大成绩。内河航运应急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的系统,为了对其应急能力进行科学的评价,必须合理地构建一个评价指标体系,使大量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因素条理化、层次化。本文提出的内河航运应急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填补了现有内河航运应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空白。

评价指标选取原则――MECE原则

MECE(Mutually Exclusive Collectively Exhaustive)是指相互独立、完全穷尽。基于MECE原则建立指标系统,能够进行不重叠、不遗漏的指标分类,并可有效把握问题的核心。内河航运系统是交通运输系统一个复杂的子系统。内河航运应急能力指标体系的建立既需全面性,又要确保指标之间的相互独立。

1、首要性原则

各类应急能力的建设的首要目的是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人员或财产损失,内河航运应急能力涉及面广,首要性原则确定了评价的核心和重点。

2、科学性原则

这是评价的基础要求,科学的分析评价指标体系既是评估结果正确的保证,也是应急能力决策的主要依据。

3、可行性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目的是评价现阶段内河航运应急能力,发现其不足,并提供科学的建议措施,完善应急能力的建设,所以要求其指标体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评价指标建立流程

目前我国内河航运应急能力评价仍是空白。鉴于此,本文探索研究内河航运应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流程具体如下:

(1)首先以内河航运应急体系建设的框架为基础,结合前人的研究与建议,增加评估指标全面性水平的构建,形成整体的结构框架。

(2)结合内河航运的实际与专家的建议,参考其他行业评估指标体系的建设情况,并结合现场调研的实际情况,对指标体系进行筛选验证,组成影响内河航运应急能力的因素集合,保证指标来源的完整性。

(3)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对集合内的影响因素进行合理筛选,剔除不适合作为指标或者不具有代表性的影响因素,保留适合作为评价指标的影响因素,最终形成内河航运应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4)对指标库内的指标进行实证分析,寻找出指标之间的内在关系,并剔除重要性程度低的指标,形成评价指标体系的层级结构模型。

2、评价指标的选取

基于上述构建流程,结合我国内河航运现阶段应急能力建设,考虑不同性质等级的突发事件对内河航运应急能力的要求,采取纵横分开的思路将我国内河航运应急能力分为基本制度建设能力(以体系为主线属于横向分析)和应对能力(以时间顺序为主线属于纵向评价)两个部分,分别对其进行指标建立和评价指标分析。其中基本制度建设能力指内河航运的“一案三制一保障”的预备、建设、规划等能力,即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应急法制以及应急保障体系的建设,属于横向分析(以体系为主线);应对能力主要指在内河航运中各类应急事件处理中的预警,应对处置,恢复重建等环节的具体能力和水平,属于纵向的评价(以时间为主线)。

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将内河航运应急基本制度建设和内河航运应急能力分为三部分,并分别建立了三层指标。如表1和表2所示。

3、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分析

(1)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能力。预案体系建设是应急基本制度建设的首要问题。其体系的完整性体现在:1)相关法律法规的依照程度;2)结合内河航运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应急预案体系分类分级的科学合理性;3)在对内河航运风险源辨识评估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港航企业针对某一类型或某几个类型突发事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的完整性。预案的管理能力,主要针对预案的日常管理和更新维护。

(2)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能力。应急体制是应急工作有序进行的组织机构保障。基于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从国家到地方的各层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各层体制之间应该相互兼容,目标一致,体现纵向连接、横向联动的特点。

(3)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能力。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是内河航运应急的重点工作内容,是顺利实施应急工作的有力保证。其重点建设内容包括:应急队伍保障能力、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能力、应急通信和信息保障能力、内河航运设施应急保障能力、应急资金保障能力。

应急队伍保障能力建设包括三方面内容:1)应急队伍分类建设,首先要建立一支良好的专业应急队伍,即在确保应急队伍的人员、人数的同时,要通过日常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操作水平,另外大力推进大型港航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的现场处置能力;2)社会力量动员,社会力量也是应急处理中不可缺少的,应掌握可动员社会力量的范围和情况,且有相应的法规方案来管理和协调社会力量;3)专家咨询组建设,建立完备的专家组库,确保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咨询分析和技术支持。

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能力建设主要考虑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种类、数量和分配情况,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应急物资及装备规划;另外,需结合交通条件对应急物资储备基地进行规划,以便因地制宜。

应急通信和信息保障能力建设需要在依据和利用公共互联网的基础上,完善我国内河航道网、重要港口客运枢纽的应急处置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同时还要提高对现有信息平台的操作水平,确保抢险、救援现场的指挥通信和信息畅通。

应急技术保障能力建设需要在开展水运行业重大风险源普查辨识的基础上,加快重大风险源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加大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技术保障体系,针对不同的突发事件,有不同的支持体系应对。

应急资金是应急处理的基本保障,一方面要有确保的应急资金来源和额度,另一方面要对应急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4)风险源辨识及监测预警能力。根据预案要求,建立风险源辨识及预警信息采集分析方案,在此基础上,建立风险源信息监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系统等预警支持系统平台,并建立内河航运突发事件影响的预测评估机制,使得预警信息能及时上传下达,并全面地公布于社会。

(5)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地启动预案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应急救援工作的能力,因此应完善预案启动和终止的标准。根据应急处置行动的需要,制定应急设备调遣和征用方案,以便合理有效的调用物资及资金,确保受灾区的基本生命生活保障。另外,应评估获救人员物质的投入比例,为以后科学有效的救援提供参考。同时应该统一、准确、及时的对外相应的应急处理和灾区信息。

第4篇: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文

出台背景:

沿江石化产业密集

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上升

长江是我国的母亲河,也是唯一连接我国东中西部的黄金水道。基于长江得天独厚的水上运输条件和运输成本优势,沿江工业尤其是石化化工工业布局集中,水路运输已经成为沿江石化化工产业原料和产品运输的重要途径。2012年,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运输量超过1.6亿吨,作业品种超过250种。同时,长江也是沿江地区重要的水源地,沿线人口众多,取水口密集,长江干线沿线共有生活和工业取水口400多处,涉及人口约1.4亿,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安全事故,将直接威胁沿江居民饮水安全,影响生态环境和沿江经济发展。

伴随着近年来沿江化工产业的迅速发展,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量快速增长,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生产安全风险也在上升。2014年6月9日南京扬子石化厂区内发生爆炸,2014年5月9日长江下游靖江水域水质发生异常,2009年8月10日三峡库区发生12个危险品集装箱落水事故,等等,这些事故给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生产安全敲响了警钟,建立完善的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保障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部门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国务院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从源头防治、运输监管和应急处置等多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长江饮水安全。

交通运输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多次进行调研,经反复研究和讨论,在国务院应急办的指导下,形成了多方面、跨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方案。《方案》的出台,将凝聚沿江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的力量,加快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对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水平,保障长江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意义重大。

重点工作之一:

加强源头防治

提高沿江化工产业安全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优化沿江化工产业布局,提高化工园区风险防控能力是《方案》确立的重点工作,是加强源头防治,建立完善沿江石化化工产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依托长江水运优势,沿江有关省市纷纷上马石化化工项目,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据统计,长江沿江省市化工产量约占全国的46%,是我国重要的石化化工产业走廊。虽然各地在上马石化化工项目时,也事先进行园区规划、环境评价、安全评估,但主要是单个项目或园区的局部影响评估,没有统筹考虑整个长江水系的生态环境承载力和运输系统承载力。因此,当前亟需从国家层面对沿江石化化工产业进行统筹规划布局,规范沿江两岸化工园区发展。而对于沿江已建成的化工园区,则有必要开展区域安全和环境风险及应急能力评估,完善安全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对不符合布局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搬迁改造,从根本上解决沿江危险化学品生产及运输安全问题;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严格进行安全、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审查。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方案》明确提出要优化沿江化工产业布局,综合考虑长江水系生态环境承载力、水源保护、运输安全等因素,规范沿江化工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就是要从源头上缓解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对沿江用水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威胁。

重点工作之二:

构建综合监管体系

推进危险化学品动态监管信息互联共享

建立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形成监管合力是《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也是建立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安全综合监管体系的重要基础。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和事故应急涉及交通、安监、环保、住建、水利、消防、工信等多个部门和沿江各省市政府,各部门相互间还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应急协调联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长江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此,《方案》提出了明确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建立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管平台,实现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管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危险化学品的流向和状态,保障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为建立动态监管和应急联动机制,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2013年12月,交通运输部杨传堂部长和环境保护部周生贤部长签署了《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2014年,交通运输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建设的通知》,重点加强预警监控、信息互通、应急协同、应急保障、科技创新、宣教及培训六个方面的合作,努力探索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交通运输和环境安全,与其他部门的应急联动也正在进一步推进中。各相关部门应尽快落实《方案》要求,推动建立完善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和应急联动机制,以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

重点工作之三:

建立适运性评估制度

降低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

危险化学品作为工业原料或产品,种类众多、数以千计,且每年都有新品种问世并进入运输环节。由于部分危险化学品易溶于水、毒性大,一旦泄漏入水,目前的技术手段难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因此,合理地控制危害性大、处置难度大的危险品进入长江,成为当前技术条件下的最好选择。2011年修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就明确规定,禁止通过内河水域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禁运范围由交通运输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制定公布。

对此,《方案》明确提出,要尽快制定出台《内河危险化学品禁运目录》,从制度层面控制不宜内河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进入长江水域;同时,针对新的危险化学品,要开展适运性评估,确定运输条件,加强把关,从源头降低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

重点工作之四:

改善运输装备及设施

提高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本质安全水平

单壳散装化学品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危险品船专用锚地少及洗舱水处理能力不够,存在运输安全和水域污染风险,是《方案》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

2009年,交通运输部联合地方政府制定出台《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用三年时间提前淘汰了三峡库区的单壳化学品船;2013年,又出台《“十二五”期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将长江中下游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纳入限期淘汰范围,涉及到约1200多艘船龄长、技术状况堪忧的危险化学品船舶。此次《方案》明确提出要全线淘汰单壳化学品船,给出了时间表,同时国家也已出台了资金补贴政策,支持老旧船舶更新,这将进一步改善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技术状况。

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薄弱环节,还有专用锚地不足、船舶锚泊困难的问题,如长江江苏段目前只有8处危险化学品船舶专用锚地,不能满足危险化学品船候泊、应急避险的需要;而更为突出的问题是,危险化学品船公共洗舱站和洗舱水接收设施极为缺乏,导致散装化学品船洗舱及洗舱水接收困难,增加了水域环境污染风险。为此,《方案》明确要求,要加快专用锚地、洗舱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以彻底扭转危险化学品船舶专用锚地不够、洗舱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局面。

重点工作之五:

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能力

筑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最后防线

近年来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事故,给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敲响了警钟。《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建立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而这也是保障用水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最后防线。

第5篇: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文

一、畅通绿色通道财政后勤保障有“力度”

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要求,财政局预算科第一时间顺利开通了春节期间新型肺炎防治资金规划“绿色通道”,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及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安排落实拨款人员,坚决确保疫情防控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使疫情防控保障有力。截至2月16日,共筹措疫情防控保障经费64万元,全部拨付到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灯塔镇及十二个社区,为打赢防疫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的后勤保障。同时,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局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全力以赴、靠前指挥,积极配合卫健、医保等部门和医疗机构做好联防联控工作,确保财政服务不间断。

二、落实监管责任提升资金流向“透明度”

加强内部管控,印发《市区财政局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分工,并利用微信群、党建群和LED进行疫情防控宣传。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制定印发《关于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及时为相关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财政预算与采购服务,简化流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及时汇总掌握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投入、资金使用情况,每天定时向市财政报送《疫情经费保障情况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发挥财政资金对疫情防控的使用效益。

第6篇: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文

一、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温县地处黄河中下游的交界处,由于黄、沁河历史上多次泛滥、改道,形成了西高东低,南滩北洼,中间岗的地貌特点。洪水泛滥时,水沙泥石在推移、沉积的过程中,构成了不同地区、不同形式的地质结构。黄河滩区属极强富水区,综合补给模数为27-29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地下水埋深在3-15米;清风岭地带属较强富水区,综合补给模数23-2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因地下水过量超采,形成降落漏斗,地下水埋深15-40米,给工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困难;清风岭以北地区,地层结构比较复杂,层次增多,岩性偏细,该区属强富水区,综合补给模数26-2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由于地下水连年超采,地下水埋深极深,严重影响农业灌溉及农村生活用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精神,我县组织对全县10个乡镇262个行政村的农村饮水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编制了《温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报告》,目前全县农村人口38.4万人,其中饮水不安全人口11.12万人(高氟区人口7.01万人,苦咸水人口4.11万人),占28.96%。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县、乡镇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乡镇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县直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地质变迁或爆破、开挖等生产活动,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为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县政府成立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县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环保局、*局、广电局和各乡镇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技术组,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业务副局长任技术组组长,办公电话*技术组由县水利、气象、建委、环保、交通、国土资源、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

各乡镇政府和县自来水公司及有关供水企业也相应成立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饮水安全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

(3)修订完善全县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和有关单位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县饮水安全日常应对工作;起草全县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收集、分析、整理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技术组的有关工作;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报告执行情况;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工作。

3、技术组职责:

参加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4、成员单位职责:

(1)县发改委: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2)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3)县财政局:保证应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费及时安排下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4)县民政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村镇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5)县卫生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6)县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做好区内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制止向水源地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7)县*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8)县广电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

5、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职责:

负责拟定本乡镇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辖区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乡镇政府和上级应急机构报告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辖区饮水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6、供水单位应急机构职责:

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预防及预警

(一)预防

1、监测单位及报告制度。县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工程措施,为解决好供水事件提供科学依据。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所辖区域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要设立并公开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及时报告突发性事件。

2、预防工作。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二)预警

1、预警。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划分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4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为标志进行预警。

一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

二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

三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

四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至0.5万人饮水不安全。

2、预警。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应急指挥部在主流媒体上。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互联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六、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重大饮水安全事件和跨乡镇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乡镇应急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饮水安全事件的应急、抢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供水单位要立即向乡镇应急领导机构或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对应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一)一级响应

当发生特别严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应立即一级预警,启动一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召集,参加人员包括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县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按照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4、方案启动

(1)抢险救灾。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要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2)医疗救护。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宣传动员。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要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二)二级响应

当发生严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应立即二级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召集,参加人员包括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县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按照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由各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分工,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4、方案启动。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要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宣传动员。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要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三)三级响应

当发生较重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三级预警,启动三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由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人召集,会商后报县应急指挥部。参加人员有相关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况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按照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应急处置由各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4、方案启动。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要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宣传动员。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要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四)四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四级预警,启动四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由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人召集,参加人员有相关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况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按照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应急处置由各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4、方案启动。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要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宣传动员。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要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五)响应结束

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事件处理完毕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结束公告,报上级应急机构备案。

七、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县财政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动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2、物资保障。县*、消防、城建、交通等部门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由县政府统一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3、应急备用水源准备。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区内集中供水工程,要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距离最近的饮水井调水。井灌区在浅层地表水污染或出水不足时,就近从深井取水。

4、应急队伍保障。应急期间,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消防、交通、城建等部门,承担居民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5、医疗保障。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6、治安保障。*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后期处置

1、调查与评估。应急结束后一周内,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机构要向县应急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原因、发展过程、造成后果、采取措施和效果等。要对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第7篇: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文

一、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抗灾救灾应急工作组织领导。

二、任务分工

(一)灾情核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灾情情况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灾情,收集、整理、核查、统计灾情,开展灾情评估,并及时上报。

(二)救灾款物筹集调拨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灾情协调筹集救灾资金,救灾物资,拟定分配方案,组织救灾物资调拨、运输,搞好捐赠款和捐赠物资的接收工作。

(三)宣传、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抗灾救灾宣传及后勤保障工作,协调抗灾救灾的文件、信息的报送和后勤接待工作。

(四)应急、灾后救助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灾民,临时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房住、有衣穿、有病及时医治。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管理。

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助队伍,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能力。

(二)加快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通过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培训,建立基层灾害信息员网络,不继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三)加强应急值守。

实行24小时突发事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交接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应急协调处置制度、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加强抗灾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制定救助标准。

根据历年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积极做好衣被、食品、救灾帐篷等物资的储备,结合本地经济生活状况,制定救助标准,规范救助工作,确保灾情发生后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第8篇: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文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项目部办公区用电设备较多、基地生活区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用户多,存在火灾隐患,易发生火灾;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着火灾隐患。特别是在施工的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厂区、库房、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设备被毁、施工中断、危害环境,甚至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部行政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保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抢险组、救护组、疏导组、保障组、善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和项目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办公室、设备部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总体应急演练,指挥项目总的应急行动。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构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D 抢险组职责: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E 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F 疏导组职责: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G 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H 善后组职责:

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I 调查组职责:

收集事故资料,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应急处置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随时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掌握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及时整改。

4.2 预警行动

发现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即为事故前兆,按照现场处置方案及时确定应对,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灾情预警,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紧急转移人员,及时做出必要的预警或向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相关单位随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准备工作。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火灾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5. 信息报告程序

5.1 当发生险情时,现场值班人员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并迅速报告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应迅速评估险情,判断是否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同时上报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等级并上报属地应急指挥机构。

5.2 现场报警方式采用警报器、喊话或其它方式来疏散人员,并采用电话向值班室报警。

5.3 现场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应及时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联络方式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5.4 现场应急自救领导小组通过上述联络方式向有关部门报警,报警的内容主要是: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燃烧物品及燃烧范围;背景,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内容。

5.5 应急反应人员以电话向外进行求援。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二级火灾事故定义为一次可能导致死亡2人以下,直接影响施工、职工生活或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部能自己处理的;

一级火灾事故定义为一次可能导致死亡3人以上,直接导致施工中断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项目部不能完全自己处理,需上级、地方人民政府救援。

6.2 响应程序

项目部应急自救领导小组获取火灾的险情报告后,迅速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同时报告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信息后上报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立即对险情进行评估,根据险情评估结果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并启动预案。

6.3 处置措施

6.3.1 二级应急行动

A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急指挥部启动火灾应急现场处置方案,抢险组及时关闭电源,将遇险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B 疏导组负责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C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和做好送往就近医院救治转运工作;

D 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E 善后组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F 调查组收集事故资料,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应急处置报告;

G 人员全部疏散、火灾扑灭后,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灾后恢复。

6.3.2 一级应急行动

A 火灾重大事故发生时,现场负责人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地带,并同时立即将灾情上报项目部、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属地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B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政府救援指挥机构做好救援工作。

6.3.3 火灾事故紧急救援注意事项

A 保证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和防止次生事故;

B 在就近安全地带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必要时及时转送医院救治;

C 抢救、灭火是紧急抢险的重点工作,必须在严密监测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D 按火灾类型,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灭火。

E 考虑环境保护因素;

F 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警报器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保障组负责组织项目部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管理和应急处置时的调配。

第9篇: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文

审计部门要在应急救援经费物资保障中充分发挥监督服务职能,形成有效审计监督机制。

1.1建立健全制度

目前,应急救援经费物资保障审计还没有形成相应配套的制度规定,相关部门应在梳理相关制度规定、总结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一套完善规范的应急救援经费物资管理办法和审计法律法规体系,为应急救援经费物资审计工作提供行动支持和法律保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2适时介入审计

应急救援经费物资保障任务的突发性、多样性和特殊性,要求审计的方式方法必须从部队遂行任务实际出发,快速反应、灵活应对。在经费物资审计中根据保障渠道多样的特点,采取“统筹规划、适时介入、上下联动、整体协调”的方式,前移审计关口,将正常经费物资审计和执行应急救援任务中经费物资保障专项审计结合起来,增强审计服务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1.3科学组织实施

应急救援经费物资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的综合性审计活动,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将审计工作纳入应急指挥机构职责范围,组织抽调相关审计人员,成立专项审计工作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在遂行应急救援任务中,相关经费物资保障部门及人员要严格制度规定、规范过程管理、积极配合审计,处理好审计监督和部队正常工作的关系,增强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协调性。

2全程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根据《武警水电、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方案》,经费保障由中央财政根据部队承担的任务和有关标准,安排应急力量建设初次投入经费和每年正常经费;遂行应急救援任务中的经费,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目前武警水电部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正常经费和应急救援业务经费已经纳入国家财政预算;遂行应急救援任务中的经费保障还没有理顺,部队主要采取自我保障的形式,先自筹、后领报,不足部分由工程资金弥补,经费物资管理还没有得到规范统一。审计工作应把握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严格财经纪律,确保经费物资保障在应急救援任务中发挥最大效益。

2.1事前审计监督

在准备阶段,按照武警水电部队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和后勤保障预案,一是对国家财政部落实的应急救援业务经费预算的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审查,经费分派预算是否应本着节约高效原则,科学调配建设经费,确保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需求。二是对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装备采购的合规性效益性进行审查,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相关规定,装备物资采购及地方装备物资保障合同协议是否规范、储备管理是否科学。三是做好事前调查研究和审计实施方案的拟订工作,积极参与应急救援经费收支计划的制定,加强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的监督,熟悉应急救援规程和经费物资保障特点。四是明确应急救援专项审计工作有关的财务标准制度、物资装备管理办法,提高审计人员政策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2.2事中审计跟踪

在实施阶段,根据应急救援任务的实际情况正确把握审计时机,一是积极主动参加一线应急救援保障工作,在完成应急救援任务过程中进行审计跟踪,既要进行过程监督控制,又不能影响应急救援正常工作。二是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进行审查,内控制度要符合任务要求,发现对有章不循、执行不力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或处理,对内控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要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三是要突出审计工作重点,主要是:(1)经费物资拨付情况,主要审查拨付是否足额到位,审批把关是否严格,有无随意拨付、滞留、克扣等问题。(2)经费物资使用情况,主要审查投项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体现了应急所需、部队急需,是否专项使用全部用于应急救援,有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3)经费物资管理情况,主要审查管理是否严格,相关制度是否健全,交接、领用捐赠手续是否完备。

2.3事后审计检查

在任务完成后,要对参加应急救援部队投入经费物资的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捐赠地方经费物资的交付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全面审计,一是专项经费决算编报和结算情况,主要审查任务部队实力、遂行任务时间和补助经费领报是否准确,临时设施建设、装备抢修等开支范围和审批手续是否合规,往来款项是否结清,经费账目是否齐全准确,核算是否规范正确。二是物资设备清理情况,主要审查各类物资设备清理是否彻底,应收回的物资设备是否全部收回,各类剩余或报废物资设备处置是否合规,移交手续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整,动用战储物资回补是否及时。三是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主要审查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规定现象,防止贪污盗窃、行贿受贿、铺张浪费、经济纠纷等现象的发生。四是经费物资管理使用效益情况,跟踪问效是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对经费物资收支管理情况审计的同时,要突出效益审计,从使用效果上来评价计划的正确性和管理使用的效益性,为今后更好地组织经费物资保障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3督查整改,提高保障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