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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少、融资难已是不争的事实。间接融资方面,由于受到商业银行贷款“门槛”条件所限,大量中小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筹集资金,然而由于信息不透明,屡屡出现企业赖债和“跑路”现象。直接融资方面,尽管中小企业发行上市条件高,审核程序复杂,但仍存在“独木桥”现象,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股市轻债市现象较为普遍。因此,探索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新型金融工具,通过直接债务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是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必然选择,也是改革完善直接融资制度的内在要求。
直接债务融资的实施源于直接融资渠道。实践中我们把直接融资渠道分为两类:一类是股权融资,即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场外交易市场、各类产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和私募股权投资、创业(风险)投资等进行融资;另一类是直接债务融资,即通过中小企业的集合债、集合信托、集合票据、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私募债等金融工具进行融资。根据国务院“探索创新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工具”和“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的要求,今年证监会开展了非上市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工作,这对完善债券市场层次结构,加快推进债券品种创新,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对象为在我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对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界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今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在中小企业发债条件、债券转让、备案制度、投资者适当管理、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等方面均做出详细规定,使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试点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同时,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也严格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的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管理。
中小企业私募债有审核时间短、非公开发行且期限1—3年、利率收益较高、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40%限制、募集资金投向没有硬性要求、不强制要求担保和评级等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条件。目前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地区已扩大到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山东、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内蒙古、贵州、福建等地,将有利于成长性和盈利前景好的中小企业拓展和规范融资渠道,更好地规范公司内部治理、信息披露、债权人保护和利息偿还压力等限定性条件对公司经营管理形成倒逼机制,利用财务杠杆效应提升公司股权价值,通过筹集资金获取公司发展商机和良好经营收益。但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同样有门槛,更存在债务风险。机构和公司投资者应具备较强私募债券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善于利用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者信息披露文件等独立进行投资判断并承担风险。
我们应该看到,中小企业私募债作为一种新型直接融资工具目前还在试点阶段,中小微型企业对它的认知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关键词:体育产业;融资;内源融资;风险投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观念的转变,人们更加注重自身的健康,体育消费日渐成为人们生活消费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体育体制改革以来,我国体育产业和市场不断发展壮大,我国体育产业逐步向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转化,以往那种依靠自有资金或政府财政资助的融资方式已越来越不能满足体育企业日益增长的对资金的需求。如何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来源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体育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
一、企业融资渠道理论
融资渠道,是指企业筹集资本来源的方向和通道,体现着资本的源泉和流量。融资渠道主要是由社会资本的提供者及数量分布所决定的。从理论上说,企业融资渠道主要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从资金性质上来说,也叫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第二层次将外源融资划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第三层次则是对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再作进一步细分,如直接融资包括股票融资、债券融资等,间接融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商业信用、融资租赁等。
二、我国体育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体育产业和体育企业虽然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举国体制”办体育的政策,资金需求绝大部分依赖政府财政,整个体育产业发展面临着资金的严重不足,并且体育产业内外部也都存在着许多不利因素,这就对体育产业的融资及进一步发展带来了众多问题和挑战。
(一)体育产业发展政策不完善
主要表现为缺乏长期稳定的体育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政策倾斜度不够,当前对大部分体育产业而言,既缺乏财政支持,又没有税收优惠。此外,体育发展政策的不完善还表现为体育产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如体育产业中投融资主体的确认、相关管理机构的确认等。体育产业发展政策的不明朗直接导致社会资本对投资的预期不明确,而使得体育企业无法及时有效的获取外部资金的支持。
(二)我国体育企业特别是俱乐部经营不规范
在长期形成的计划经济观念影响下,大部分体育产业特别是俱乐部和体育项目组织策划类企业,往往不重视自身企业化建设、商业化开发和市场化运作,缺乏主动创收、做大做强企业的动力,在市场分析和开发方面,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不足,而且部分体育企业存在经营不规范、暗箱操作甚至违法违规经营的现象,这都严重影响了体育企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同时,由于大部分体育企业规模有限,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现代公司制度尚未建立,这也使体育企业在通过金融机构融资过程中面临很大的困境。
(三)我国体育企业投融资渠道不畅
除了部分著名体育企业外,我国体育产业中的大多数企业经营规模还不够大,资信水平较低,同时部分企业的不规范经营使得体育企业的整体信用偏低,这就造成多数商业银行不愿为这些中小体育产业贷款;同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或民间流动资本一方面由于某些体育产业的利润率偏低(例如大众体育消费方面)而不愿注入资本,另一方面由于现有大型体育设施的垄断经营壁垒而不易进入。从而造成目前体育产业的整体发展面临资金投入不足、缺乏有效融资渠道等问题。
(四)我国体育企业和俱乐部融资渠道有限
在国外,如美国体育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为风险投资公司,而西班牙主要是通过资本市场来筹集发展所需的资金。但在我国,由于金融市场不够发达,以及体育风险投资基金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得我国体育企业和俱乐部通过风险基本进行内源融资或者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外源融资难度非常大。大部分体育企业只能通过大股东注资、国家财政拨款及其他有限渠道来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国外体育产业中已经普遍使用的比如大型场馆设施建设中的BOT、TOT、ABS等融资工具、政策性贷款、产业投资基金等融资形式由于条件限制而无法在我国体育产业中得到应用。
三、拓宽我国体育企业融资渠道的主要途径
(一)以内源融资为主,优先选择股权融资
从发达国家企业融资的理论和实践来看,企业资金来源较大程度地依赖于内部融资,特别是“二战”后的美国,其企业内部融资的比重均高达73.1%,而只有26.9%靠外部融资。对于一个追求长期发展的企业来说,外部融资是不能作为企业长期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这主要是因为从长期来看,由于资金供求之间的不对称性,无论企业采取何种外部融资方式,企业外部资金的可供性都是不确定的,这就必然导致企业的长期发展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而企业留存盈利不仅是最直接的资金来源,而且还是提高外部融资能力的先决条件:一个留存盈余占主导地位的资本预算,对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从我国实际来看,虽然我国大部分体育企业经营水平和资本效益无法保证其通过留存盈利来实现自我积累的过程,但体育产业作为一项新兴的朝阳产业,其巨大的发展潜力吸引着众多有实力投资者密切关注。在内源融资模式下,可考虑以下集中模式的股权融资渠道:(1)原始股东的增资扩股。俱乐部原始股东增资是目前我国体育企业股权融资的一种主要方式。(2)企业集团投资基金。这种投资体育产业特别是职业俱乐部的投资资本,不仅可以借助其强大的广告宣传效应提高公司的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节省部分广告费用,还可以在不久的将来获得持续、高额的风险投资回报。(3)股份制改造融资。股份制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而产生并完善的一种现代企业财产组织制度,能够很好地解决资金分散占有与集中需要的矛盾。因此,体育企业可以通过股份制改造来吸引更多的资本来投资,从而解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难题
针对目前体育企业信用等级和资信等级不高的现状,体育企业应首先从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方面着手,提高其经营的可信度和透明度,努力消除公众和社会对体育产业的不信任。
(二)充分利用间接融资,有效申请银行信贷
目前,我国大部分体育企业和俱乐部进行间接融资的难度和直接成本非常大,但一定比例的间接融资不仅可以优化俱乐部融资结构,降低其平均资本成本,冲减税基,还有助于企业财务杠杆作用的发挥,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
虽然在我国,体育企业申请信用贷款的可行性非常低,但有条件的体育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其他的贷款方式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间接融资。可操作的途径主要有:(1)抵押或质押贷款。企业在有可供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时,可以将自己的财产作为偿债的保证,在俱乐部不能履行债务时,银行有权依法从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由于有财产的处置权作保证,企业在申请此类贷款可操作性和成功性相对较大。(2)大股东或担保公司信用担保贷款。企业通过股东信用担保贷款不仅有利于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还可以减轻股东的财务压力,股东只有在企业或俱乐部无法偿还债务时,才以担保人的身份代俱乐部偿还债务。(3)企业集团内部借贷。由于投资于体育产业特别是职业俱乐部的股东很大部分是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因此一方面股东由于自身的实力和资信等级较大而融资从银行获得信用贷款,所以可以由这些企业集团出面申请贷款,然后转贷给体育企业,这样既可以降低债权人的贷款风险,又可以降低俱乐部的融资成本。此外,大型企业或集团内部一般有自己的财务公司,按照相关规则调剂资金来满足体育企业的资金需求也是一种较为实用和可行的融资渠道。
(三)合理利用金融创新工具,积极探索通过金融市场直接融资新形式
从我国金融市场的实际出发,结合不同经营性质的体育企业需求特点,具备一定条件的体育企业和俱乐部可通过以下二种渠道进行直接融资:(1)体育产业风险基金融资。体育产业风险投资起源于二战后的美国,现今美国和大多数欧洲国家,特别是一些著名的大公司,为本国体育产业提供了大量的风险投资,在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风险投资一般可以起到弥补商业银行贷款不足的问题,在传统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方式之外,为体育产业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渠道。风险投资基金通过向体育产业中的有关企业直接投资,通过技术和金融支持,并一定程度上参与管理,不仅能一定程度上满足体育企业的资金需求,而且还能达到改善我国体育产业的经营与管理,提高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目的。(2)BOT融资(Build-Operate-Transfer)。在这种融资模式下,政府或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体育企业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作为一种新型的基础设施的融资方式,BOT融资有效地解决了体育企业在进行大型体育设施建设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匾乏问题,并将企业的融资渠道拓宽到整个社会。
体育产品和服务是一种“准公共品”,既具有一定的“私人性”,又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公共经济学和公共选择学派认为公共品投资大、利润低,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因此导致私人部门不愿涉足而出现市场失灵,此时只有由政府财政承担公共品的投资才是最有效率的做法。而且在我国现有的体育产业的融资活动中,存在“麦克米伦缺欠”现象,即由于我国的体育企业普遍存在规模较小、资信级别不够高,因此不管是向银行进行直接融资还是通过金融市场进行间接融资都受到极大的限制,这就导致我国体育企业无法通过有效的外部融资渠道来扩充资本,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所以,政府必须发挥“看得见的手”的调节作用,积极运用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促进社会资本向体育产业的流动,从而及时有效地解决体育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融资困难问题。
参考文献:
1、倪刚.体育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与管理研究[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4,28(10).
2、陈林祥.体育筹资的理论与实践问题[J].国外体育动态,2003(1).
3、卢文云.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融资现状、制约因素及策略[J].体育学刊,2005,12(1).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债务结构
在我国经济飞速增长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的大背景下,房地产业的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提升,但同时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主要还是依赖我国长期的货币超发和信贷的超水平投放,由此导致的房地产业负债规模和负债程度都很高。目前,我国通货膨胀水平持续维持在高位运行且国家近年调控房价力度较大导致房地产企业融资受限,融资规模变小,直接制约了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基于此,本文从我国房地产融资现状分析入手,并提出了房地产企业如何拓宽融资渠道的对策。
一、融资概述
融资就是资金的融通,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狭义上看,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是一种资金的单向流入的活动。企业从自身生产经营现状及资金运用情况出发,根据企业未来经营与发展策略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利用内部积累或向企业的投资者及债权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一种经济活动。企业筹集资金总是基于一定的动因的,一般来说企业融资主要是出于扩张发展、借新债还旧债或者是基于以上的混合目的。从广义上看,融资也叫金融,是企业在金融市场上进行资金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是一种资金的双向流入和流出活动。
二、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状况分析
1、经营现状分析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仍处于规模普遍偏小、风险较大的阶段。2003年全国范围内房地产企业为37123个,被明确划分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的上市公司仅为59家,仅占全国房企的0.16%。行业平均利润率较高,行业发展时间尚短,还没有完成优胜劣汰的过程是导致此种情况的基本原因。2001年-2010年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逐年增长,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步入了“黄金期”,无论是发展规模或是销售利润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企业资金实力不断扩充,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有较大份额。但与其他房地产市场较发达的国家相比,代表中国的房地产企业精英的上市公司在规模上也明显处于劣势。截止2010年,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中北京城建、万科等七家公司总资产虽然已超过400亿元,但与香港的长江实业、新鸿基等资产早已超过1000亿元的地产公司相比,中国上市房地产公司的规模仍然偏小。
2、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分析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经济年鉴
从2004-2010年间中国房地产资金结构分布情况(见表1),可发现下列特征:从总体规模上,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投入始终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贷款规模和资金投入规模快速增加也使得我们不能忽视资金风险。尽管经过近些年来的宏观调控,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风险整体下降了,但房地产企业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比例逐年提高,实际上这部分资金主要由商品房销售收入转变而来。以我国房地产企业的龙头――万科集团为例,2009年以来,万科公司债务和权益资本总额的增长率在40%以上,甚至超过了土地资源储备增长的速度。从总体的资产负债水平看,万科与全国房地产企业平均高达74%的资产负债率相比,还是处于财务安全边界内。从短期融资方面来看,万科短期融资一度所占比例过高,2011年三季度,短期债务占到了总债务的85%,债务长、短期结构严重失衡,万科短期偿还债务风险加大,从融资渠道方面来看,由于银行两次加息和“121文件”的出台,原本是房地产行业主要融资渠道的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两种经营性举债融资渠道还有银行借款急剧缩减,万科开始拓展其他融资渠道,主要有基金、信托和股权融资三种渠道。但是前后融资所得数目还是难以弥补新建项目所需的融资需要量,万科的资金缺口将会更大,短时间内仍难摆脱投融困境。我国房地产企业的龙头万科集团资金状况的不佳可以从总体上反映出我国房地产企业资金状况不佳的现状。
3、房地产企业债务结构特征分析
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主要受益于直接支持企业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通过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增加房屋销售和扩大房地产需求。资金是企业生存的命脉。负债生存是中国房地产公司的实质。因此,房地产行业经营的特殊性使得其成为一个高负债的行业。早在2005年时中国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就已高达75%,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的平均水平是因为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定向增发等股权融资手段筹集资金。但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对“圈钱”活动受到遏制以及资本市场不景气,导致房地产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越来越困难,进而在外部销售不景气的情况下,不得不使得房地产上市公司寻找股市之外新的融资渠道。2010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宏观调控的力度,增大了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从债务来源结构特征来看,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单一,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资金尤其是银行信贷资金,民间资本获取较少,而且,在现阶段国家宏观调控情况下,企业销售不畅,导致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比其他行业高。从债务期限结构来看,由于中长期的贷款审批难度大,无法满足企业大规模融资,导致很多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大多来源于银行的短期贷款,导致企业财务风险增加,短期偿还债务的压力增大。
三、对房地产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的路径思考
1、改变融资观念,努力拓宽融资渠道
从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来看,当前不仅仅是缺少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单一,更重要的是缺少如何找到适当的融资渠道的方法。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建立正确的融资观念,善于利用多种融资方式,缓解目前房地产企业融资压力。首先,房地产企业要建立融资战略,建立多层次的融资渠道。如创业期从担保公司获取创业启动资金,成长期与银行借款拓展业务发展,成熟期甚至可以引入风险基金或上市融资等等。其次,房地产企业可以开发民间融资渠道,目前国家正通过多种政策形式为民间借贷行为松绑。所以,房地产企业应该充分运用国家的金融政策和对民间资本合法化的有利政策空间,改变过去房地产企业只能通过银行融资或等待机会上市融资的狭隘融资观念,应该把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拿到地面上来,应拓展工作思路,努力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壮大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实力。
2、发展直接融资渠道融资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自身积累经验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急需打开“外源之门”,从而在根源上缓解房地产企业融资困难的紧张局面。因此,应进一步发展完善债券融资市场,发展完善股权融资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调整改善资金来源结构,构建直接融资体系对满足房地产企业的长期性资金需要符合发展趋势。根据我国房地产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建立多层次、专业化的房地产企业资本服务市场。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房地产企业资本融资市场体系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二板市场和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就其分工来看,二板市场主要解决处于创业中后期阶段的房地产企业融资问题;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则主要为达不到进入二板市场资格标准的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包括为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提供私人权益性资本。同时结合房地产企业实际,应在产业集群中进行产业连接,组合房地产集团企业,对符合上市条件的,积极促成其上市,通过规模的积聚效应来最大限度筹集发展资金。
3、大力发展房地产公司债券
房地产产业通过发展债券市场,可以把社会资金吸引过来,变成一种大众化投资方式,实现房地产投资的社会化。目前房地产债券市场在国内还很难发展,主要表现在债券市场规模偏小,债券产品单一,风险较大,尚未建立有效的信用评估体系和债务清理机制,使得现有债务市场运行很不规范。但在房地产投融资机构的转型阶段,房地产债券市场有着良好的发展机会。政府应该从政策、法规、制度上为企业利用债券融资创造一个良好的、宽松的环境。放宽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同时逐步放松对企业债券的利率约束,给予房地产企业充分的自利。其次,要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企业债券市场,提高企业债券流动性和可转换性,建立投资企业债券的风险转移机制。再次,要增加房地产债券的品种,增加长短期债券发行配比额度,完善评价债券等级的中介市场,确保房地产债券市场的良性发展。
4、扩大房地产金融
房地产企业负债融资的渠道是负债对象管理的基础,负债融资的来源不同使得债权人类型的不同。在美国,房地产投资机构很多,融资渠道相当广,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债权人主要可分四种:存贷款机构,寿险和养老基金机构,中介、抵押和信托机构,以及联邦政府相关机构。而在我国,房地产企业单一的负债融资的银行借款渠道造成了我国房地产企业负债融资对银行负债的严重依赖。要摆脱这种依赖,降低负债比例,扩大房地产金融势在必行。同时依托房地产企业的资产优势,大力发展资产抵押市场,各类抵押公司即中介机构,为开发商或者房地产购买者寻找投资来源,并为投资者发放房地产贷款。随着二级房地产市场中抵押贷款的增多这些机构日渐活跃起来,从事住宅和收益型房地产贷款的发放和服务性的工作是它们的主要业务。但这类负债融资渠道的发展,离不开房地产的证券化。
参考文献:
[1]王冬霞,姚金杰.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债务期限结构实证研究[J].新疆财经.2009(1)
[2]杨方敏,罗鹏.我国房地产企业负债水平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 2009,5(10)
[3]李丹.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宽房地产融资渠道[J].中国房地产金融 .2006(12)
中小企业筹资风险的成因
(一)企业自身原因1、中小企业自身经济基础薄弱,内部管理较差。很多中小企业都是改革开放后才成立的,由于其成立时间短、规模小、底子薄使得其自身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经济危机的环境下,小型微利企业更容易遭受冲击甚至破产。在内部管理上,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和管理人才很容易造成内控制度不完善、管理制度不透明。特别是在资金管理上,大部分中小企业没有建立有效的财务制度,缺乏完整的账目管理体系,资金管理较为混乱。这种财务上的不规范,导致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普遍偏低造成融资难。2、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我国中小企业普遍不注意维护自身形象,有时为了盈利不惜以牺牲自己的信用为代价。逃债、偷税、漏税、这都大大影响了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使得银行对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不能一视同仁。
(二)企业外部原因。1、金融市场环境的限制使得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完善,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都设立了较高的门卡,中小企业很难通过直接融资来筹措资金。况且资本市场一直存在着中小企业高风险这一观念,一家企业的违约行为容易在中小企业中形成多米诺效应。由于金融市场的怀疑态度,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受到限制。2、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现今的金融市场中缺乏对中小企业财务状况和管理能力了如指掌的地方金融机构。有限的供给满足不了巨大的需求。这就使得一些信用条件优良的中小企业也无法高效融通到资金从而使自身发展受到限制。3、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不够。国家对于中小企业缺乏重视特别是在资本市场上,在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资本容量有限的前提下,国家不仅没有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反而现有的制度限制了中小企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间接地造成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解决中小企业筹资难问题的对策
(一)从企业自身角度出发解决问题。1、完善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自身积累。面对混乱的财务制度中小企业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体系,确保对外提供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提高自己的信用评级。以规范的财务制度为前提企业才能够更容易的融通到资金。其次,中小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建立适宜的内控制度明确产权,因为只有在管理有效、产权明晰的情况下企业才能够提高自身积累增强自身实力,减少外部融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2、加强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信用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取胜的一个关键因素。现实生活中,中小企业无视信用、不讲信用、破坏信用的行为比比皆是。作为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经济后盾更应注重信用的建设。提高自身的信用意识,按期偿还本息,及时与银行进行沟通,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身的融资渠道通畅。
【关键词】湖北省 中小企业 融资
融资困境被公认为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出现了如优惠政策难以落实、融资渠道窄、中小企业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信用环境不佳影响融资等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加强对我省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研究。
一、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首先,我省中小企业在融资上,来源单一,融资成本是中小企业的严重负担。融资渠道主要是外源性融资的银行借款。其次,中小企业融资间接融资较多。目前为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的间接融资,如依靠银行信用等较为规范的融资渠道。再次,企业在创业不同阶段,融资的需求不一样,在发展初期,大多是内源性融资,随着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再也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
二、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直接融资难的问题依旧严重
第一,湖北省中小企业板市场直接融资的空间是非常有限的。内地股票市场还有各种不同形式的要求,尽管中小企业进入股票市场的制度不断有利化,由于门槛太高,我省中小企业一般很难利用股票市场筹集资金。其次,湖北省中小企业板块直接融资渠道不乐观。发展中小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的解决方案,事实上只是部分解决高风险、高回报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湖北省大多数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很难像一个高科技企业快速成长,这反映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制度障碍。
(二)自身素质有待完善
湖北省作为一个内陆省份,经济相对封闭,中小企业自身素质不是很高,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上存在众多问题和漏洞。往往疏于管理,开立多头账户,使得公司财务报表等反映公司营业水平和利润水平上,出现了虚高,致使在银行信用贷款上,提供虚假的信息,银行不好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不容易贷款。
(三)融资产品单一
目前,湖北省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品种单一,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开放的融资服务产品,数量和种类都很少。湖北省的相对狭窄的融资渠道,主要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银行对中小企“惜贷”,不愿将过多的资源投放在中小企的融资产品的开发上。不过,这与我省的金融体系和金融环境下的服务水平的不够,有着密切的联系。
(四)企业信用担保建设发展缓慢
我省企业信用担保建设迟缓,企业的比较松懈的内部控制和混乱的财务水平,导致了中小企的信用担保的获得情况,并不如人意。中小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要基于现在这样的一个很少有信任的根基上,建立企业的信用担保,非常困难,它要综合从提高企业的自身素质和加强法律政策和许多其他方面进行调整。
(五)法律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对企业的发展没有保障
没有对于中小企融资对应的法律制度保障体系。如今,中小企业发展的管理,只是按照企业的性质和行业的标准来实施,对于企业的区别性差异,没有充分的考虑。没有完善的法律政策和统一的立法要求的保障运行,我省中小企业的发展,在起点上只能面临着地位和权利的各项不平等。
三、解决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
(一)推进金融创新
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各级政府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金融机构运用供应链金融、集合贷款信托、集合票据等金融创新品种,不断探索新的金融服务模式,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省政府组织的金融部门,监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金融创新研究工作,统筹我省促进金融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全省建立鼓励金融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拓宽融资渠道
我省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对中小企业上市指导和推动力量,完善的配套中小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去除影响和阻碍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困难和障碍,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期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加快发展。
(三)构建信用担保服务体系
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是衔接企业与银行的桥梁, 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起到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应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相结合,增强担保机构的素质,加强对其内部控制,同时在资信评级上,给予公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提供可靠的保证。
(四)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
企业要练好内功,提高素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小企业要引进会计等优秀人才,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全面性、实用性和透明度,增强诚信意识,提高融资能力。
(五)加强政策支持
要充分利用好财政资源,对中小企业,我省要把握三点。第一,实施战略决策。金融机构应优先 “两圈一带(武汉、鄂西、沿长江)”在内中小企的融资问题的解决。另外,要加强政策向重要的部门和企业倾斜,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在贷款融资上,给予中小企业以支持,积极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向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延伸。第三,支持重点培养的企业及与人们生活联系紧密的工业的发展。
四、结论
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是困扰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要支持湖北省中小金融机构发展, 大力推动金融创新,利用资本市场, 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这样才能让中小企业走出资金“瓶颈”。
参考文献
关键词:金融压抑 中小微企业 银行融资 非均衡模型
Abstract:Financial repression is one of the main causes of the financing difficulty of medium small and micro-sized enterprises (MSM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nhibition on the financing of MSME of financial repression in China based on analysis of a non-equilibrium model, reviews the efforts of Chinese government comprehensively, and gives some strategy and specific recommendations about the reform of financial system to promote the financing of MSME.
Key Words:financial repression;medium small and micro-sized enterprises;bank financing;non-equilibrium model
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在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个方面,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障碍都非常突出。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2011年6月18日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主要以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数为划分指标,对84个行业大类的中小微企业重新进行了定义。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我国中小微企业的数量占全部企业数量的比例高达99.8%,对GDP的贡献达70%,并提供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50%的税收,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中小微企业可以说是经济中最活跃、最具创造力的企业群体。
我国中小微企业包括融资环境在内的恶劣的生存环境,与我国高速增长的金融资产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尽管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的大力推动下,商业银行的小企业贷款余额迅速增加,据人行统计,2008年末,小企业贷款余额仅4.4万亿元,2009、2010、2011年末分别达到5.82亿元、7.55亿元和10.8亿元,已占到贷款总额的20%。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至今仍是一个普遍问题。据全国工商联统计,我国民营的中小微企业有90%以上从来未向银行贷过款,微小企业95%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而能从资本市场上融资的企业更是屈指可数。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和阿里巴巴集团2012年1月联合的《2011年沿海三地区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现状调研报告》显示,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的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占融资的比例分别只有35%、21%和29%,从民间借贷获得的资金分别占23%、7%和13%,而向亲友的借款分别占到47%、34%和31%。可见,内源性融资,即来自于亲友等非正式渠道的资金仍是我国中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温州、鄂尔多斯、江苏等地发生的民营企业家“跑路”事件,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对于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经济学界进行了广泛的理论分析。比较著名的有Stiglitz和Weiss(1981)由信息不对称引出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和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来解释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缺口(Financing Gap),即即使愿意付出更高的利息,中小微企业仍然得不到银行贷款。Merton(1973)通过期权理论说明风险和波动率都比较大的小企业并不为银行所青睐,而更加适用于股权融资,等等。但最根本的原因,是McKinnon和Shaw(1973)提出的金融压抑(Financial Repression)论,即在市场机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中国家存在金融管制过多、利率限制、信贷配额以及金融资产单调等现象,容易形成金融供给不足和利率双轨制,导致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并出现效益损失。
一、中国金融压抑背景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一、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的市场环境
(一)完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实现了非公有制经济在境内直接融资的同等待遇。1999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确立了股票发行的核准制度。核准制取消了过去股票发行的指标和额度限制,改变了过去由政府选择和推荐企业的做法,实现了企业发行上市的市场化选择,保证了非公有制企业在境内直接融资方面与其它企业的同等待遇。为了进一步提高股票发行的市场化程度,2004年初开始实施保荐制度,强化了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责任。2004年底,借鉴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的做法,推出了询价制度,实现了股票发行定价的市场化。股票发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极大地促进了非公有制企业在境内的直接融资。自2001年至今,境内证券市场累计筹集资金1915.8亿元,其中非公有制企业筹集资金439.6亿元。这4年多来在境内证券市场新上市的360家公司中,有187家为非公有制企业,占52%。
(二)推动股权分置改革,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全新的制度平台。2005年5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建设,它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和作用,也将为扩大非公有制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创造更好的条件。
目前的最新进展情况是,截至2005年12月23日,沪深两市已完成或者进入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共403家(4家方案未能通过的不计算在内),占1350家(1381家上市公司,减去23家纯B股公司和5家历史上股份已全流通的公司以及中石油已收购的3家)应改革A股上市公司的30%,对应市值占比为35%。其中207家公司已经完成改革程序进入G板块,占1350家上市公司的15%,市值为5807亿元,占比约为19%。
(三)推动《证券法》和《公司法》的修订,为拓宽非公有制企业在境内直接融资渠道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框架。2005年10月,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两法的修订为完善我国证券融资监管制度、加快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竞争力奠定了基础。同时,《证券法》还降低了公开上市的股本要求,从原来的不少于5000万股变更为不少于3000万股,并授权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证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留出了空间。此外,《公司法》对公司的出资方式、最低资本额作出了重大调整,确立了更加灵活的资本制度。两法的修改,为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相关部门将在《证券法》授权范围内,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股票发行的市场化改革,为非公有制企业在境内直接融资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板块,稳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
为了鼓励和促进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中小型企业、科技企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2004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块。目前已经有50家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块发行和上市,主要分布在浙江、广东、江苏等非公有制经济较为发达的15个省份,共融资120亿元,其中38家为非公有制企业,合计融资96亿元,占中小企业板家数和总融资额的比例分别为76%和80%。50家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成长性较好。2005年三季度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和平均净利润增长36.70%和15.21%,平均每股收益为0.31元。
新修订的两法降低了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及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为创业板的建立提供法律保障。今后,相关部门将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板块,在中小企业板块的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经验,循序渐进地推进,及时化解风险隐患。针对中小企业的风险特点,采取有别于主板市场的监管措施,不失时机地推动制度和技术创新。根据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研究推进创业板市场的建设。
三、拓展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功能,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非公有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创造条件
2005年,相关部门与北京市政府、科技部、法制办研究拓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拟定了中关村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试点方案。目前,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并将于近期正式启动。
试点工作的启动将为中关村科技园区非公有制企业为主体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股份高效有序的转让平台,为这类尚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吸收风险资本、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实施重组购并提供有效的运作机制。
四、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到境外上市
截至2005年11月底,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境内企业119家,其中包括35家非公有制企业。上述35家非公有制企业境外首发、增发股票累计筹资18.9亿美元。此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但还未上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共28家。
境外成熟市场监管制度比较完备,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企业聘任有关中介机构及信息披露等成本明显高于境内上市的成本,规模较大的企业或特定行业的成长型企业较适合到境外上市。非公有制企业到境外上市也要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拟境外上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应建立比较完善的治理结构,不断提高规范运作的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今后,相关部门将本着尊重市场规律,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效率的原则,一如既往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进入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修订境外上市的有关法规,努力为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关键词:直接融资 资本市场 货币市场
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深化,投融资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传统以银行信贷资金为主的间接融资模式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以股票、债券、票据、基金为主要形式的直接融资已成为社会融资总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内陆省份的山西省,直接融资呈现出加快发展的势头,对经济的助推作用日益增强,但山西省直接融资规模尚小,融资渠道还比较狭窄,需进一步开拓思路,加大发展力度。
一、山西直接融资的现状
(一)资本市场融资大幅增加
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山西省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总额2008年实现134.54亿元,2009年增长2.7倍实现492.52亿元,2010年融资601.53亿元,2011年获批额930.19亿元,实际融资716.35亿元。四年合计融资达1944.94亿元,是前15年(1993年至2007年)融资总额702.59亿元的2.77倍。
(二)上市公司规模不断扩大
2008年,S*ST生化成为山西省第27家境内上市公司;2009年,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借壳中油化建成功上市;2010年实现同德化工、山西证券2家企业首发上市,鲁润股份更名为永泰能源并迁址晋中市;2011年实现振东制药、仟源制药、百圆裤业3家企业首发上市,山西省上市公司数量从2007年的26家增加到34家。
(三)公司债、企业债发行规模快速攀升
2011年,山西省公司债获批135亿元,实际发行45亿元;企业债获批103.5亿元,实际发行103.5亿元,是2007年至2010年发行量的总和,发行总量跃居全国第5位。
(四)货币市场直接融资持续增长
山西从2005年开始有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从2008年开始有企业发行中期票据。2011年山西省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共计融资352亿元。其中,国际电力等10家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81亿元;太钢集团等10家公司发行中期票据271亿元,是2010年的两倍多,在全国排名第6。
二、山西直接融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直接融资比例相对偏低,改善融资结构的任务仍然艰巨
长期以来,山西直接融资比例相对偏低。从2001年至2005年,山西省直接融资比例不足3%。2006年以来,直接融资比例明显上升,企业融资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特别是债券融资比例从2005年的2.3%上升到2011年的26.0%,但银行信贷仍然是主要融资渠道。山西是重工业集中的省份,第二产业比重在60%左右,产业的升级改造与转型跨越发展需要大量资金,银行信贷一直以来是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占到融资总量的2/3。如果融资企业感受不到直接融资的便利,就不会选择直接融资,导致缺乏一些创新的融资方式,如期权交易、期货交易、煤炭资源证券化等。
表1 2001-2011年山西省融资总量及融资结构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2012年山西金融运行报告》
(二)上市公司数量和融资能力有限,结构有待完善
一是上市公司数量少,融资能力弱。截至2011年末,山西省共有境内上市公司34家,上市公司数量仅占沪深上市公司总数的1.5%,居全国第20位,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5位,低于湖北(78家)、安徽(76家)、湖南(67家)、河南(63家),仅高于江西(32家)。二是行业集中。除了山西证券、大秦铁路分属第三产业的券商和运输物流行业外,其余32家上市公司都分布在第二产业,占到上市公司总数的94%。三是地区集中。山西省上市公司排名前三位的市分别是太原18家、大同4家、运城3家,这3个市的上市公司数量占到全省的74%,其中省会太原的上市公司数量占到全省的53%。从市属上市公司来看,仅有太原、大同、晋城、运城各有1家,其余7个市还没有。
表2 2011年山西省上市公司基本数据与全国情况对比表
备注:证券化率是指上市公司股票总市值与GDP的比值。
(三)要素市场发育不够,中介机构发展滞后
在股票、期货、债券、基金等方面,山西省发展水平整体滞后。截至2011年末,山西省期货公司仅有中辉、山西三立、和合和晟鑫4家;证券、期货营业部分布不均,山西共有106家证券营业部(其中山西证券公司40家,大同证券公司19家,异地证券公司47家),多数集中在省会太原和其他地级市,119个县(县级市、市辖区)中还有76个没有证券营业部,全省11个地级市只有6个设立期货营业部;备案的8家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资金总额仅18.3亿元。各类中介机构发展薄弱也是山西资本市场发展的一块短板,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数量为零。
(四)企业融资主体的积极性不高
2003年安泰集团挂牌上市,成为全省第一家民营上市公司。截至2011年末,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达到1003家,山西民营或民营控股上市公司仅有10家,占比1%;山西省中小板上市公司仅有3家,占全国中小板上市公司总数的0.5%;山西省创业板上市公司仅有2家,占全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总数的0.7%。尽管在发展中不时为融资难问题所困,但山西省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对上市融资能动性不足,与同行业民营上市公司相比,在未来的发展中可能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三、扩大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
(一)构建政府支持体系,发挥政府在扩大直接融资发展过程中的支持推动作用
政府支持、各部门通力合作,结合山西实际,建立有利于引导和推动直接融资的政策环境。建议将直接融资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并将创建金融生态环境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考评制度,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定期不定期组织直接融资产品创新和项目对接会,做好直接融资政策宣传和产品推介,搭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合作平台,推动直接融资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实完善拟上市企业资源储备库,筛选和储备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入库企业,推动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加大货币市场融资力度,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积极运用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期票据和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进行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鼓励优质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支持已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配股、增发新股等形式,做优、做大、做强,拉长产业链条,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发展。三是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大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四是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加大投资力度。五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直接融资领域,引导民间资本规范有序投向具有增长潜力的企业和项目,为金融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使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金融先导效应充分显现出来。
(三)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积极推动直接融资产品创新
一是结合山西煤炭大省的特点,积极探索煤炭资源证券化,包括将煤炭勘查权证券化、煤炭开采收益权证券化、煤层气开采收益权证券化等。同时加强对煤炭期货交易的研究,建议充分依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现货交易平台,尽早建立太原煤炭期货交易市场,这对于完善市场体系、争夺国际定价权、保障国家经济安全都有重要意义。太原煤炭期货交易市场应立足山西,辐射全国,可优先发展动力煤、焦煤、焦炭等期货品种,再逐步发展其他与煤炭相关的期货品种,逐渐实现与国际期货市场接轨。二是结合山西文化资源优势,可试点开展私募股权基金、文化产业项目未来收益证券化等融资方式。目前,晋中市准备以平遥古城、绵山景区、乔家大院3家景区的门票收入作为证券化资产。如果该试点成功,这将是国内首只由券商发行的挂钩景区门票收益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三是利用期货市场发展订单农业,为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四)采取切实措施,创建适合直接融资发展的优良金融生态环境
实践证明,仅从金融市场内部谋求直接融资的发展是不够的,还必须重视本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结合外部环境优化发展直接融资。一是加大对金融机构在债权保全、资产接收、资产处置等环节的政策支持,制定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地方性法规,加大对失信人的惩戒力度,加强宣传,增强公众信用意识。二是依托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构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为企业直接融资提供服务。三是大力培育中介机构发展,进一步发挥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社会对直接融资产品的认知度。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平台上刊登直接融资相关知识,编辑出版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成功案例,引导企业了解直接融资市场,熟悉市场规则,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融资工具。
参考文献:
[1]李志强,容和平.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报告(2011)[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34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 信用危机银企关系
近年来,中小企业在确保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增长、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市场竞争、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等各方面都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已经成为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和发展的基础性力量。据统计,目前我国在工商注册处登记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的99%,其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出口总额分别已占全国的60%、57%、43%和60%左右,且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中小企业也在日益发展中暴露出自身的弱点与问题。笔者认为,其中最主要、也是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在于:融资困难导致的资金短缺问题。
一、融资困难―――发展之瓶颈
企业经营与发展的资金来自于自身积累和外部融资,一般而言,内部积累是难以满足全部资金需求的,因此企业必须选择外部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然而,目前的状况是,中小企业都无法自主有效地从资本市场上通过这两种方式获得资金。
(一)直接融资之难
直接融资包括股权融资与债务融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利用这两种方式进行融资都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而被制约。
1.“规矩多”导致直接融资障碍重重。股权融资难―――首先,大多数中小企业达不到证券法规定的企业上市应满足的包括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3年连续盈利等诸多条件;其次,由于风险投资等各种创业投资基金服务的对象主要是高技术、高风险的中小企业,而我国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一些技术和市场都比较成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并且我国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缺乏完备的法律保护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影响了创投资本的退出,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的发展得不到足够资金支持。
2.“成本高”导致直接融资阻力重重。不论是股权融资还是债务融资,投资者都需要在向企业提供资金之前对其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以判断投资该企业是否有利可图,这就要求企业通过信息披露及公正的会计、审计等第三者监督的方式来提高其经营状况的透明度,透明度越不高,投资者所要求的风险补偿就越高。然而,由于信用记录缺乏、财务信息不可靠,中小企业就不愿意支付比大企业高得多的资金成本而选择这种直接方式融资。
(二)间接融资之难
由于中小企业经营活动透明度较差,因此,间接融资成了它们主要的外部融资方式。而事实上,我国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存量比重低,增量趋缓。据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向国有商业银行借款,感到困难和很困难的占63.3%,而获得中长期贷款的中小企业中,借贷资金能满足需要的仅占16%,造成这一局面的因素主要有:
1.政府及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缺乏重视所致。首先,政府对中小企业贷款存在所有制歧视现象,因此,除了对其有着苛刻的担保和抵押条件之外,也因为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同为“国有”这一内在制度约定,使得国有大型企业相对中小企业更易获得贷款,而一些有发展潜力但目前状况并不理想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其次,由于中小企业数量多、类别复杂,单个贷款规模小,单位贷款处理成本较高,并且其融资需求频率高,时间短,增加了银行流动性管理的难度,加之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国有商业银行往往难以准确判断中小企业的信用程度。因此,同样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国有商业银行为取得规模效益,纷纷以大型企业为主要客户对象,降低了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造成其贷款困难。
2.中小企业自身的缺陷、易发生道德风险所致。由于中小企业的资产规模有限,尤其在发展之初,资金严重短缺,生产设备落后,管理水平低下,经营业绩不佳,使得其整体实力较弱,竞争力不足,对经济环境和市场波动的抵御能力较差,因此,一般其资产负债比率相对要高,从而加大了中小企业的金融风险,造成其贷款困难。
然而,由于资金供给稳定,成本相对固定,银行贷款仍是最受中小企业欢迎的一种融资方式。可尽管存在政府及国有商业银行缺乏重视的现象,中小企业对于银行贷款的一厢情愿,最本质的原因还在于其信用状况的不尽如人意。
二、信用危机―――融资之瓶颈
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的基本保证。然而,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缺失、整体信誉不佳,严重阻碍了其进一步的发展。据调查,银行出于安全性原则考虑会将新增贷款的80%集中在3A或2A类企业,而我国50%以上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健全,信用等级60%以上都是3B或3B以下,抗风险能力较弱,这显然是现阶段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瓶颈。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现状
1.信用体系的缺失,使得中小企业的信用无法得到正确的评价。我国还未完善信用数据资源的建立和共享,一方面,中小企业通常成立时间较短,金融机构无法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另一方面,不仅缺少中介机构的信用记录,金融机构的信用登记也缺乏权威性,并且信用评级方法单一,而中小企业在资产流动性、资产负债比等方面与大型企业是无法同日而语的,这就使得许多发展良好、盈利前景上佳的优质中小企业也被划入信用不佳的行列,加之不同组织之间不能相互沟通企业的信用信息,因而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信息资源极为匮乏。
2.中小企业对信用的价值缺乏足够的认识与重视,导致其外在信用形象不佳。企业以信誉求生存,在发达国家,企业的信用支付方式占80%以上。而在我国目前企业的运行中,信用的价值却被严重忽视,特别是中小企业,不守信用是其经营过程中的一大问题,而不守信用的典型及首要表现则在于缺乏还款意愿。
一方面,中小企业虽然拥有经营灵活、人工成本较低等优势,但对于市场风险的辨别能力却普遍偏低,加上经营规模和经营能力的限制,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其盈利能力不够稳定,信用风险偏高,导致还款能力欠佳;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对信用价值的足够重视,频频出现恶意拖欠贷款,到期不归还贷款的现象。
(二)信用危机于中小企业融资之弊端
信用危机导致企业不良债务状况恶化、融资成本上升、融资低效率,甚至不着贷款,正逐渐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降低其融资积极性,压抑其融资需求。
一方面,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整体信用水平过低的现实下只能制定严格的信贷条件以保证贷款的安全性,这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淡薄,企业信用价值被低估,导致其在信用制度建设方面的投入与再投入不足,致使信用不足问题逐渐变得恶化。
三、几点建议―――打破融资与发展瓶颈
既然信用危机是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所在,而融资难又直接引致了其发展的止步不前。想要让我国中小企业顺利发展,就必须提高其信用等级、拓宽其融资渠道。
(一)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打破融资瓶颈
1.充分认识信用价值,改善企业治理结构,增强所披露信息真实性,提高企业信用形象。中小企业应该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建立比较有效的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在此前提下,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严格限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并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充分了解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体制,配合银行评级资料的构建,从而树立起中小企业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中的良好信用形象,提高融资能力。
2.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高企业信用等级。信用担保是一种将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它介于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担保人对商业银行做出承诺,为企业提供担保,从而提高企业的资信等级,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其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一方面,可以提供信用保证而扫除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担保品欠缺或不足的障碍,缓解其融资困难的现状;另一方面,担保中介的介入,使得原本发生在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两者之间的贷款关系变成了商业银行、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三者之间的关系,从而分散了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保障了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提高了其提供贷款的意愿。
(二)拓宽融资渠道,打破发展瓶颈
作为现阶段最主要、也是最受中小企业欢迎的间接融资方式,拓宽该融资渠道是解决融资难问题的主要途径,也是打破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瓶颈的关键所在,而拓宽间接融资渠道的关键则在于建立新型银企关系。
1.分别建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小银行与中小企业的新型银企关系。首先,对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应当走出以企业规模和性质来判断贷款与否的误区,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观念,充分发挥信息优势,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注重培养高素质的信贷队伍,加强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监督力度,积极给予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以信贷支持,建立互利合作的银企关系;其次,对于中小银行而言,应当把自身的发展和中小企业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为企业筹资活动提供咨询、设计服务,包括帮助企业确定合理的贷款需要量、安排好贷款的期限结构与贷款方式,甚至选择恰当的金融工具,帮助企业在证券市场、票据市场上直接融资,从而建立起相互依存的银企关系。
2.增加银行所提供金融服务的种类,建立新型银企关系。不论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还是中小银行,都可借助于资金和服务这两个渠道,增加服务种类,提供包括理财咨询、资产重组和操作以及资产评估、企业包装等在内的一系列服务,加强与中小企业的联系,帮助和促进中小企业的成长,改善银行自身的资产质量,拓宽收益来源,实现银企双方的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程腊梅.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摆脱中小企业融资困境[J].现代情报,2005,(6):161-162.
[2]单华军.中小企业信用危机与融资壁垒[J].企业天地,2005,(4:132-133;
[3]邵兴忠.中小企业融资难与银行信贷体制比较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5):28-30.
[4]袁卓玉.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与中小企业融资[J].企业经济,2004,(1):17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