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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设
(一)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按照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级设置,做好相关预案衔接和动态管理,细化制订岗位应急手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化、电子化建设,研究交通应急救援社会协作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做好预案修订和完善等工作,各单位要每半年一次(上半年5月份,下半年11月份)对预案数据进行更新调整,根据要求做好《市公交车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内河水上交通突发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二、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保障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兼职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交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力争年底基本建成适应基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应急队伍。建立健全应急专家队伍,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编列应急资金年度预算,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和经费的使用管理,研究社会应急救援补偿机制,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应急物资装备信息化管理制度,为应急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应急处置技能提升
(一)拓展应急管理宣教形式。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应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站场、进工地、进家庭“五进”活动,通过多媒体、宣传栏、内部网站、板报等平台,利用讲座、培训和专业技能竞赛等形式,抓好日常应急教育,提高交通从业人员应急防范意识和业务技能。
(二)扎实开展应急演练。结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年内重点组织开展水上应急处置、恶劣气候路桥抢修抢通、车辆运力紧急调度、公路水运工程防坍塌防高空坠落、车辆消防逃生、停车站场车辆紧急疏散、危险品运输应急处置等科目应急演练,演练可采取实战演练和模拟推演的形式,通过演练提升交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四、强化应急管理平台建设
(一)落实专人维护管理。各单位要以应急管理平台建设为契机,落实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收发、日常管理、检查维护及数据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数据分类上传工作。各单位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及时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管理专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案例等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实现应急资源统一管理。
五、强化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一)严格应急工作情况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应急工作情况的报送,对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及时汇总、分析、研判和报送,不得信息倒流、迟报、漏报和误报。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向市局应急办报告上季度应急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应急处置、特点分析、趋势研判、对策建议等内容。重大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处置规定及时上报。
(二)严格履行应急值班值守职责。各单位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主要领导和分管应急处置工作的负责同志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能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一、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健全风险隐患排查监控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并重,推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认真落实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登记、监控和治理制度,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动态监控体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方案“五落实”,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别要针对森林火灾、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和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病险水库、交通事故多发区、危险品仓库等,各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进行风险评估,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限期整改治理,消除隐患。
(二)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等灾害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要建立包括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村(居)委会人员、村(社区)中心户、地灾点监测员、水库管理人员、网格信息员等在内的预警信息重点对象联系方式信息库。接到应急指挥机构预警信息要求后,各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递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子屏、短信平台等媒介和技术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第一时间向特定群体预警信息,并及早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健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按照“部门合作、资源共享、发挥优势、协同应对”的原则,建立应急处置工作信息互通、协调会商和协同处置制度,健全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在信息共享、组织指挥、行动方式、应对保障等方面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各专项应急预案主责单位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至少召开1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建立常态情况下的沟通协调与非常态情况下的配合联动机制,确保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高效运作。要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镇(办事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控制现场局面,及时妥善处置。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总结制度。要及时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建立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档案。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可能再次发生的突发事件提供经验。
二、积极完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
(一)抓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按照《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列部门应急预案目录,凡近三年来未修编的部门预案,各责任单位要完成修编和报备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应急预案全覆盖,抓好镇(办事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交通等重点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举行大型会展、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应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办和有关部门备案。
(二)加大应急预案演练力度。要高度重视预案演练工作,认真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见附件),重点在自然灾害易发区,重要基础设施和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各责任单位要召集预案成员单位,科学制订演练方案,周密设计演练脚本。各镇(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订演练计划,组织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的应急演练。各演练牵头单位要认真开展演练总结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并在演练结束后10日内,将演练图片、演练总结、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三、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有效保障应急值守、队伍建设、应急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科普宣教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二)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应急值守工作的统一要求,落实至少1名党政主职在属地守土履责、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夯实工作责任。要加大值班电话抽查、传真抽查、现场抽查力度,增加通报频率,确保应急值守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市突发事件信息应急处置暂行办法》(当政办发〔2012〕59号),按照“按标准报告、逐级报告、准确及时报告、连续完整报告、稳妥谨慎报告”的原则,实行“条”与“块”相结合的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情况准、信息快”。严格落实《市重大信息报送及研判机制实施办法》,敏感信息不拘泥于报送标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报告。
(三)抓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要合理规划建设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及时补充和更新生活救助、公共卫生、抢险救灾等应急物资储备及专业救援装备。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生活用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建设,交通部门牵头负责运输能力的储备建设,公安、消防、安监、住建、卫计、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做好自身的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和装备建设。要强化应急物资的登记、核实和管理,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做到应急物资尽早储备、及时更新、随时调用,逐步实现各类应急物资的综合动态管理和共享,努力提高物资装备保障能力。
(四)积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镇(办事处)和民政、科技(地震)部门要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维护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逐步使之规范化,落实应急物资、医疗、供电、通讯、供水、应急厕所、垃圾处理等应急保障工作。要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实际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疏散路线、安置区域、指挥人员责任范围划分等)、《居民应急避难宣传手册》,并适时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四、全力抓好应急宣教培训
为了妥善处置重大水事纠纷应急情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建设“平安”的要求,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
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推进“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处置原则
1、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采取协商处理和临时处置相结合的措施。
3、在水事纠纷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改变用水现状。
4、涉及饮用水安全的水事纠纷,在纠纷得到解决前,要确保当地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重大水事纠纷会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性,设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水利水电局局长任副组长。应急处置机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水电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利水电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县水利水电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络员制度。县水利水电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一名联络员。
应急处置机构主要职责:根据水事纠纷冲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重大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执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水事纠纷调处的任务。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在接到有关重大水事纠纷报告的半小时内向应急处置机构报告,并分别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根据水事纠纷冲突严重程度,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应急处置机构的各项指令、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负责有关信息、联络、接待等日常工作。
联络员工作职责:
联络人员一旦接到各类水事纠纷事件,在10分钟内向应急处置机构办公室主任报告情况,内容要求:水事纠纷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态、原因,谁在现场处理、工作措施、进展情况等,以便组长决策和调度。
应急处置机构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构成及主要职责:
1、治安保卫组
由纠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由当地公安派出所、乡镇水利站、村委会等有关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维持纠纷发生地现场秩序,防止矛盾和冲突进一步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2、纠纷调处组
由县水利水电局牵头,纠纷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水事纠纷双方的协调工作,确保重要水工程安全,在充分协调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
3、医疗卫生组
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纠纷所在地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查纠纷所在地的饮用水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4、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水利水电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解决重大水事纠纷相关水利工程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五、启动应急预案和解除
(一)应急预案启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本地预案负责处理水事纠纷应急情况;当发生下列严重情况时,由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启动本预案。
1、在省、市级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跨乡镇冲突;
2、因水事纠纷发生危及重要水工程安全的情况;
3、因水事纠纷发生10人以上的群体性械斗事件;
4、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域水事纠纷;
5、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水事纠纷;
6、跨县(市)级行政区域水事纠纷;
7、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
8、其他情况需要启动本预案的。
(二)应急预案的解除
重大水事纠纷群体性械斗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停止械斗,参与者经教育后自行解散,基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并经应急处置机构批准可解除应急预案。
六、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1、县水利水电局接到重大处置水事纠纷报告后,应当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纠纷情况,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向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提出是否启动重大水事纠纷应急预案建议。
2、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接到启动重大水事纠纷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调处重大水事纠纷各项工作,根据情况启动本应急预案,提出紧急处置意见,并将紧急处置意见下达到纠纷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贯彻实施。
3、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督促指导紧急处置意见的落实工作。同时应及时将处置的进展情况或处理结果报告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县政府及有关领导。涉及县际的水事纠纷,应当向市水利局报告处置的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
七、应急预案的保障措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机构以及各应急小组,根据应急处置机构的指令和职责分工,指导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效、有序地处理重大水事纠纷的应急工作。
2、重大水事纠纷发生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迅速组织水利、公安等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防止事态扩大。情况严重的根据需要动用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参与水事纠纷处理。
发生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的重大水事纠纷,应由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处理;发生在不同乡镇(街道)的重大水事纠纷,在纠纷得到解决前,纠纷所在地的双方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各自做好人民群众的稳定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或会同其它部门负责协调;跨县(市)行政区域间的重大水事纠纷,在纠纷得到解决前,纠纷所在地的双方人民政府应当各自做好人民群众的稳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报市水利局协调处理。
3、应急保障。县交通、公安(交警)、卫生防疫、民政等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伤员的抢救、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饮用水源的检测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为解决水事纠纷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
4、善后处理。在重大水事纠纷突发事件得到平息后,县水利水电局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调查、分析、评估,提出最终解决水事纠纷的方案。
5、宣传报道。重大水事纠纷的新闻报道材料需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后作报道。对县与其他县(市)间有重大影响的水事纠纷的发生和处理等消息,按有关规定由县人民政府或水利水电局指定发言人。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增强职工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抗灾能力,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维护企业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__集团《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2.较大自然灾害;
3.较大公共卫生事件;
4.较大社会安全事件;
5.其他突发应急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职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公司其他部门根据分工各司其职。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依靠科学进步,依照法律法规,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及时掌握各种信息,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质准备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二、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一)组织机构
1.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和分工:
组长:__x总负责,第一时间报告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完成灾后恢复和总结。
副组长:__x调动人力物力,协调各方工作,防灾减灾。
成员:__x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及公共卫生事件防灾措施监管,监督整改。
__x搜集信息,修订预案。及时汇报联络,提供交通工具和后勤、医务保障。
__x筹集、管理应急物资器材,确保应急物器材资供应。
__x负责应急小分队,实施现场救援和治安。适时进行预案演练。
__x掌握思想动态,做好职工群众工作。应对社会安全事件,处理善后,维护安定和谐。
2.应急小分队
队长:__x
成员:____________
(二)部门职责
(1)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在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善后处理和工作总结。必要时协调当地人民政府、武警部队和消防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小分队:
听从应急领导小组长调遣,保持联络。随时准备赶赴应急现场,实施救援和治安。平时组织必要的应急演练。
(3)各分厂: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一方面进行生产活动,一方面提供尽可能多的人力,听从指挥,投入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全员投入应急救援工作。
(4)综合管理部:
负责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时通报突发事件,保持通信畅通,落实交通工具和后勤、医务保障,做好灾情评估。掌握思想动向,化解矛盾。表彰先进,查处失职和违纪行为。
(5)生产运行规划部: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防灾措施监管,督促隐患整改。保证动力、照明运行安全。配合做好灾情评估。
(6)物资公司:
负责筹集、管理应急物资器材,确保应急物器材资供应。
(7)人力资源部:
负责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待遇的支付工作,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从业人员的抚恤、补偿、赔偿工作。配合做好安抚稳定和善后处理工作。
(8)
财务部:负责必要的应急资金准备,从事突发事件受灾情况统计报告编制,处理财产保险理赔事宜。
(9)其他部门:
协助综合管理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现场紧急处置
1.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联系当地救援力量。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根据危害程度,疏散、撤离、安置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实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及其他保障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保护现场。及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调用救援物资和安全防护装备,抢修被破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等公共设施。
4.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5.社会安全事件发生时,应及时联系政府部门,强制隔离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看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依法采取措施,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应急结束
当突发事件现场得以控制,环境合乎有关部门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包括伤员救治、遇难人员亲属的安抚、抚恤、补偿、救援费用支付、灾后恢复生产或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消除突发事件产生的后果和影响,确保企业稳定。
2.清点工作: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
3.救灾报告:
核算救灾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音像资料等,编写救灾报告。
4.总结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结束后15天内,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集团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接报后救援过程,救援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救援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抢险或处置效果,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及建议等。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联络方式:
地点:公司综合管理部(办公大楼二楼)
电话:
传真:
3.应急小分队联络方式:
地点:公司门卫一号岗
电话:
(二)应急支援与保障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责任部门根据具体分工,提供救援物资装备、应急队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环境治安及经费保障。
(三)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
向职工说明本企业生产作业特性、危险性和可能存在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避免、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2.培训
对职工和专兼职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应急小分队要加强日常战备训练,确保战斗力。
2.演习
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和可能存在的危险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防患于未然。
(四)奖励与责任
1.公司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职工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不变。
3.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职工,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给予医疗、补偿、抚恤。救援工作中为抢救他人或抢救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的,报请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追认为烈士。
4.对不服从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检查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1.1编制目的
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应上海特大城市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国家总体应急预案》附件包括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分级标准,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为适应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处置要求,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一些特殊突发公共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6预案体系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应对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整体计划、规范程序和行动指南,是指导区县政府、相关委办局和有关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规范性文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本市为应对某种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计划、方案和措施。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关市级协调机构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本市为应对单一种类且以部门处置为主、相关单位配合的突发公共事件,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的计划、方案和措施。部门应急预案由相关职能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4)突发公共事件区县应急预案。区县应急预案是各区县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为应对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整体计划和规范程序,是区县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指南。区县应急预案由区县政府制定,报市政府备案。
(5)突发公共事件基层单元应急预案。基层单元应急预案是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大型企事业单位、高危行业重点单位为应对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工作计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市、区县级基层单元应急预案由各单位组织制定,分别报市、区县政府备案。
(6)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订应急预案,并报批准举办活动的政府部门审定。
各类各级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各类各级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框架、预案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使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2办事机构
上海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是市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综合协调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市应急委的决定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工作机构
本市具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的市级协调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作为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工作;指导和协助区县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2.4专家机构
市应急委和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市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工作机构作用,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类分级处置的应急平台,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3.1预测与预警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测预警系统
市公安、消防、水务、气象、地震、建筑、海洋、环保、交通、安监、供电、供气、海事、卫生、农业、金融、外事、信息等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整合监测信息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全时段、全覆盖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3.1.2预警级别和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及时、准确地报告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单位等。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和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应急机构、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接报后一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在两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报国家主管部门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同时或先行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与毗邻区域加强协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等信息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3.2.2先期处置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建立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
公安、卫生、安监、民防、海事、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和区域行政主管机构(以下统称为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建立并加强与驻沪部队、武警上海总队、国家有关部门驻沪单位、毗邻省市的协同应急联动机制和网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处置工作。
市应急联动中心按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并确定事件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单位和所在社区负有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展开自救互救。相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即时应急处置。
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报告。
3.2.3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市应急联动中心等报请或由市应急委直接决定,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设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应急任务与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及信息处理、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物资调用、社会动员等工作程序。
3.2.4指挥与协调
需要市政府组织处置的,由市应急委或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市相关机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也可由专业处置部门负责开设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3.2.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负责决定、或执行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市政府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事发地单位和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3.3.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政府负责。
区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明确救助程序,规范捐赠管理,组织恢复、重建。
3.4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市政府新闻办人员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管理工作。
4应急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民防救灾、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防台防汛、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区县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驻沪各部队和武警上海总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支援抢险救灾工作。民兵预备役部队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要求,积极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2经费保障
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通过各有关单位的预算予以落实。
全市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审批。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4.3物资保障
围绕“明确一个机制,建立一个数据库”的目标,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由市应急办会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市经委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区县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行等生活需求。
4.5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区县政府和有关单位根据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建立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和保障系统,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提出的需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市建设交通委、民航华东管理局、上海铁路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必要时,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市公安局、武警上海总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动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人员防护
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公众安全和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市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广影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对于已建或拟建专用通信网的单位,应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的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协同运作。
4.10科技支撑
有关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公共安全科技水平;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监督管理
5.1宣传教育和培训
市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民众防护宣传教育,组织编写教育培训教材和通俗读本。宣传、教育、文广影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关方面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2演练
市应急办应当定期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各职能部门组织相应的专项应急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各区县和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当积极组织本区域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市民群众,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一、精心组织,强化安排部署
接到省上通知后,州发改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组织粮食相关科室人员召开会议,对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申报审核和统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启动信息系统录入工作,要求科室对各县(市)进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企业注册、管理员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录入等工作,并对录入数据进行认真校对审核,确保真实、无误。
二、狠抓落实,工作有序开展
(一)完善应急体系建设。一是完成县(市)级管理员注册19个,企业注册19个,全部完成审核。二是2014年制定完善《粮食应急预案》执行至今。疫情期间,未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未动用地方储备粮油。三是,全州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培训19次,发改部门、粮食企业290人参与培训、演练。演练以县(市)辖区内发生地震灾害为例,农户不同程度出现缺粮和断粮情况,急需调运大米、挂面供应,解决受灾农户和居民的吃饭问题,确保灾区群众的生活保障。根据州委、州政府指示,启动各级粮食应急预案,安排辖区粮食企业将成品粮第一时间调运至受灾地区,通过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终止四个阶段的桌面推演,模拟突发事件情况下应急决策、指挥和协调的过程。通过培训演练,进一步增强了粮食行业人员对粮食应急供应的反应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积累了工作经验,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四是,根据区划调整,各乡镇实行撤销合并后,全州供应网点由原来的325个减少至291个。其中,乡镇网点(含各粮食企业城区站点)289个,国家储备库1个、州军供站1个。复工率100.00%。复工企业的大米日供应能力421.97吨,面粉日供应能力237.26吨,食用油日供应能力141.49吨,其他日供应能力67.3吨,大米实际日供应量757.895吨,面粉实际日供应量546.81吨,食用油实际日供应量123.134吨,其他实际日供应量19.827吨,最大日供应能力679.49吨。配送中心20个,复工率100.00%。复工企业的库房仓容91836吨,油罐罐容300.0吨,运输车辆42辆,自有运输车辆34.0辆,日运输能力360.02吨/天,自有车辆日运输能力294.02吨/天,辐射供应网点数量289个,实际日配送量380.32吨/天;储运企业19个,复工率100%,复工企业的库房仓容91836吨,油罐罐容300.0吨。运输车辆42辆,自有运输车辆36.0辆,日运输能力453.7吨/天,自有车辆日运输能力334.7吨/天,实际日运输量166.92吨/天;应急保障中心19个,复工率100.00%,最大日供应能力182.55吨,大米日供应能力551.6吨,面粉日供应能力354.11吨,食用油日供应能力149.16吨,其他日供应能力62.3吨,大米实际实际日供应量320.775吨,面粉实际实际日供应量202.22吨,食用油实际日供应量72.029吨,其他实际日供应量15.826吨,库房仓容91836吨,油罐罐容300吨,运输车辆43.0辆,自有运输车辆数36.0辆,日配送能力445.02吨/天,自有车辆日配送能力354.02吨/天,辐射供应网点数量289.0个,实际日配送量54.48吨/天,实际日运输量39.48吨/天。无加工企业。省级监测网点2个。
(二)应急体系投入情况。地方财政拮据,企业经营困难,财政对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未投入资金,企业无力自筹建设资金。
三、面临的困难
(一)目前执行的粮食应急预案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应急供应形势,需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州县两级财政拮据,对应急供应体系建设无资金支持,乡镇网点基本未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及运输车辆,应急能力差。
(三)乡镇应急供应网点分散,储粮、运输、供应、配送等能力弱,大部分乡镇网点未储备粮食,供应基本由城区网点供应。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根据州内实际,因地制宜修订完善粮食应急预案。
我国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现状
在交通运输部组织协调下,我国已陆续编制完成了《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交通部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程序》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省、市和港口四级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组建了北海、东海、南海三支国家专业海上救助队伍和四个海上专业救助飞行队伍;建立了各级海上搜救中心,应急反应机制逐步完善,应急队伍和应急资源建设全面启动,应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
尽管我国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基本已成体系,应急反应机制逐步完善,应急队伍和应急资源建设全面实施,但海上交通事故频发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以渔业船舶海上安全事故为例:据统计,仅东海区域2011年第一季度共发生渔业船舶水上事故(包括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36起,死亡(含失踪)61人,沉(毁)渔船16艘,直接经济损失1376.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沉(毁)船数和死亡(含失踪)人数指标分别下降20%、15.79%、44.04%,直接经济损失指标上升了43.07%。这表明:当前我国海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与中央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应对海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还不能满足海上救援实际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还不够强。预案未能结合应急能力的实际,对应急的关键信息进行系统而准确的描述,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救援指挥系统,也没有明确谁是事故现场的直接救助指挥,导致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不够强。
应急管理机制不顺畅。海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在救援指挥、预案演练、应急培训、宣传等方面还没有实现常态化和规范化,各单位往往独自组织培训与相关演练,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还没有很好理顺。
应急反应力量和基础条件仍较薄弱。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应急建设资金投入总体仍显不足,应急救助和处置所需装备和资源贮备还不够充足,国家海上专业应急救助队伍人员编制多年没有增加,已难以满足海上救助事业迅速发展的实际需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装备落后、缺少专业技术支撑和相应的演练,国家海上救援总体应急反应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应急反应绩效评估体系不完善。绩效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目前我国海上救援应急反应绩效评估体系不完善,没有相对独立的机构对整个救援过程进行完整评估,海上救援任务完成后,各救助单元往往自我评估。因此,难以及时准确评判应急处置的有效性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海上救助整体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海上应急救助能力
我国海上应急救援体制建设总体要求是:以提高海上应急救助能力为目标,以应急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宣传教育培训为基础,以应急管理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救助志愿者队伍建设为保证,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具体应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完善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龙头,是应急管理部门实施应急教育、演练、培训、预防、引导、操作等各方面工作的基础。
一是应急预案的制定要做到领域上全覆盖,内容上高质量,管理上动态化。一是预案体系要明确统一的指挥机构,尽量减少应急预案层级,提高应急管理的效率效果;二是预案体系要全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三是个案要实用,每个预案都要体现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要具体适用,简明易行;四是广泛邀请专家参与,充分借鉴国内外的成功做法,力求使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实际。
二是应急预案的制定要尽量做到精细化、标准化和流程化,使之更具可操作性。要把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按内容范围分解成工作单元,由相应人员承担,形成清晰的日常应急分工和工作流程,预案实施要有第一责任人和检查监督人,并明确其失职失责的要承担的责任。
三是各专业机构和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预案中的应急功能设置,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作为应急预案的附件。标准操作程序是保证在事件突然发生后,即使在没有接到上级指挥命令的情况下,可在第一时间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质量。
2、建立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海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是提高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基础性,是有序、高效实施海上救援的有力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和完善海上安全信息预警制度。完善热带风暴、冬季大风、风暴潮和雾天等极端天气海上交通预警机制,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制度,明确信息主体,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及时准确预警信息。
二是完善海上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标准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组织相关专家和业内人士,对海上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划分和分类标准进行研究并作出具体规定;加强海上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事故原因分析、通报和交流工作,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范围。
三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应急处理机制启动程序,确保应急处理机制启动的快速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应急处理机制启动程序,应着力把握以下三项原则:一是信息传递、上报要迅速准确;二是先期处置要及时高效,努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三是应急预案要有序启动,明确工作流程,做到措施到位,防范严密,处置得当。
四是健全海上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一要对海上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统计、分析汇总和风险评估,建立有关风险隐患情况普查数据库;二要充分发挥专家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并对海上重大应急救援案例进行评估,逐步完善海上各类突发事件的网络检测系统,开展海上交通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研究,把握突发事件的发展规律,建立风险隐患调查和监控的长效机制。
3、健全应急资源与救援人员组织保障体系
健全应急资源和救援人员组织保障体系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海上应急救助能力的关键所在。
一是建立应急资源贮备体系。在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专业人员、重要装备和应急物资数据库,形成对应急专业人员、重要装备和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等物资,提高统一调配能力,切实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二是加强海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设。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建设。同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制度和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严格落实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完善应急管理投入增长机制。落实专业救助单位经费来源,保证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及日常培训、演练工作经费,满足海上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从而增强安全保障和海上应急救援的能力。
四是健全搜救队伍专业化培训机制。推进海上应急综合训练基地建设工作,在“十二五”期间,除建成一个专业化综合性的海上应急训练基地外,各救助局还应建立具有区域特点的专业化培训基地;不断完善搜救队伍专业化培训和实操训练机制,进一步推动搜救队伍专业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提高海上应急救助能力。
五是制定海上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培训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海上救援志愿者队伍。不断完善海上救援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考核、激励和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科学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志愿者信息数据库,健全保障机制,加大志愿者培训和活动交流力度,做到专群结合,以专带群,有效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
六是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建成各级各类海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安全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系统的应急专家咨询的网络系统,为提高海上救助能力提供坚强的理论技术支撑。
论文关键词:物业企业,应急管理,现状与问题,体系构建
1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1.1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意识薄弱
安全工作无小事历来被人们看作是真理,物业管理企业作为特殊的企业,在城市小区居民生活中扮演着护卫者的角色,对于小区居民提供生命安全保障以及提供生活便捷服务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然而,实际情况是,很多物业管理企业在应急管理方面应急管理意识薄弱,尤其是一些企业领导,无法真正深刻地认识到应急管理在城市居民小区安全中的重要作用,使得他们在思想意识上对应急管理不重视,如果真的发生应急事件,物业管理企业则会出现手忙脚乱,无法急速地处理这些应急事件。
1.2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及设备配备不足
物业管理企业作为企业也是以盈利作为目的的,为了赢得更多的利润,物业管理企业会在各个方面对资金进行合理掌控。例如,物业管理企业在人员招聘上往往招聘那些低素质、低能力、低学历的社会人员,他们没有最基本的应急事件管理基础知识,对于应急事件处理上缺乏科学的指导,一旦出现应急事件,他们往往无法正确处理。加上物业管理企业对于人员应急管理培训方面缺乏有效管理,更加使得他们在应急事件管理上出现问题。另外,很多物业管理企业在应急事件管理设备配备上存在问题,设备配置较低,设备数量无法满足需求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物业管理企业应急事件管理的困难度。
1.3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
任何企业都必须在一定的规章制度体系下进行,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在城市小区居民安全生活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应该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然而,有些物业管理企业由于对于应急管理缺乏深刻的认知,加上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缺乏,最终导致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建设不健全。总体来讲,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应急运行体系这三大部分。很多物业管理企业仅仅在其中之一或之二体系建设上有所进步,但是很少能够建立健全这三大应急体系,即使三大体系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实施与执行力方面也存在着重大问题。
2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策略探析
2.1 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应急预案体系指的是根据有可能发生的或者发生过的突发事件进行相应的预测,并针对突发事件发生特点与原因制订相应的计划与方案,保障应急事件发生时,物业管理企业能够科学合理地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应急预案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物业管理企业总体预案、针对某项应急事件的专项预案,各部门预案以及大型活动的单项预案。在制订应急预案体系时应注意,职业规划论文应急事件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逐级细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避免出现“上下一般粗”现象,防止照搬照套,同时增强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2 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应急预案类别,增强针对性防范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之后,物业管理企业要做的就是做好对于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该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集中所有力量进行应急事件处理工作。同时,物业管理企业还要实施领导责任制,强化物业管理企业领导对于应急事件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加强对于应急事件处理人员的培训,强化应急事件处理意识与责任。另外,针对消防应急预案、电梯故障应急预案、暴风雨天气应急预案等不同的预案,明确应急预案类别,增强针对性防范。
2.3 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运行机制,采取具体技术措施,化解风险于无形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运行机制,主要是要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协调机制、分级负责和响应机制、公众的沟通与动员机制、资源的配置与征用机制,奖惩机制等等。通过建立健全这一系列的应急运行机制,从每一个细节做好物业管理企业应急事件的处理与管理。同时,加强对应急事件处理技术的研究,采取具体技术措施,做到化解风险于无形,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财产保护工作。
3 总 结
对于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来说,服务和管理是并重的;对于一个物业小区而言,安居乐业是最为重要的。全方位的安全是保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所有工作的前提,也是住户安居乐业的首要保障。让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的每一个从业人员都认真做到居安思危,让每一位住户都更加信任物业服务公司,让物业真正成为城市居民安全生活的保卫者。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应该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发挥其为居民提供生命安全保障以及生活便捷服务的功能,努力塑造物业管理企业在居民中的良好形象,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的本职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该深入研究其在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创新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策略,为我国物业管理企业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主要参考文献
[1]马聪. 论物业管理企业应急机制的建立与完善[J]. 城市开发,2006(7).
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预案202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应对突发雨雪冰冻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坚持一保人身、二保厂房、三保设备的原则。依托政府、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3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事件类型
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发生在冬季,但秋冬交替和冬春交替之际偶尔也会出现。这种气象灾害是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的积雪、结冰现象,会对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造成危害。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本地区雨雪冰冻天气有所减少,但极端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3.2危害程度分析
雨雪冰冻灾害直接对安全生产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导致供电线路严重积雪冰冻、损毁杆塔,可能使户外电气设备损坏、厂房坍塌,甚至引发人身伤害事故。
雨雪冰冻灾害对交通安全有很大影响。可能导致地面塌陷、路面湿滑,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造成交通受阻或交通事故。
雨雪冰冻灾可能导致室外供水、供汽、供气管路冻结,造成生产和生活供水、供气、供汽中断。
4事件分级
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4.1I级 特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线路结冰特别严重,全部发生跳闸;公司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严重损坏事故。
4.2II级 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结冰严重,部分发生跳闸;公司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4.3III级 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部分结冰,发生跳闸;公司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4.4IV级 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线路出现结冰现象;公司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5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5.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安监部主任、发电部主任、设备部主任、环保部主任、燃运部主任、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思想政治工作部主任、财务部主任等部门行政正职
5.1.2应急救援办公室
指挥部在设备部设防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办公室,为常设机构,由设备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预案的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5.1.3应急救援工作组
(1)运行应急组:每个集控室成立一个小组,当班值长为组长。
(2)继电保护专业应急组:由控制部继电保护专业人员组成,继电保护主管任组长。
(3)汽机专业应急组:由设备部、检修部汽机专业人员组成,汽机主管任组长。
(4)锅炉专业应急组:由设备部、检修部锅炉专业人员组成,锅炉主管任组长。
(5)电气专业应急组:由设备部、检修部电气专业人员组成,电气主管任组长。
(6)热控专业应急组:由设备部、控制部热控专业人员组成,热控主管任组长。
(7)公用系统应急组:(包括:化学、燃料),由设备部、燃运部、环保部人员组成,设备部副主任任组长。
(8)物资保障应急组:由发展计划部、物资部、燃料管理部人员组成,物资部主任任组长。
(9)后勤、医疗保障组:由行政事务部、物业管理人员组成,物业公司经理任组长。
(10)安全保障组:由安监部人员及各部门安全员组成,安监部主任任组长。
(11)保卫救援组:由总经部、消防队、驻公司武警中队人员组成,总经部保卫主管任组长。
(12)通讯保障组:由控制部通信专业人员组成,通信班班长任组长。
5.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5.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实施救援工作;
(3)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5.2.2应急救援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组织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审核;
(2)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3应急救援工作组的职责
(1)运行应急组:负责运行设备的应急处理。
(2)继电保护专业应急组:负责继电保护的应急处理。
(3)汽机专业应急组:负责汽机设备的应急处理。
(4)锅炉专业应急组:负责锅炉设备的应急处理。
(5)电气专业应急组:负责电气设备的应急处理。
(6)热控专业应急组:负责热控设备的应急处理。
(7)公用系统应急组:负责公共系统以及燃料运输设备的应急处理。
(8)物资保障应急组:负责物资和燃煤的供应。
(9)后勤、医疗保障组:负责后勤供应及人员救护、车辆准备。
(10)安全保障组:负责安全保障、事故调查分析及上报。
(11)保卫救援组:负责现场的保卫隔离和消防救援。
(12)通讯保障组:负责现场的通讯保障工作。
6预防与预警
6.1风险监测
6.1.1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雨雪冰冻灾害的风险预警信息监测由设备部负责。
6.1.2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雨雪冰冻灾害风险监测信息渠道主要来自省、市政府部门的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
6.1.3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
设备部要加强当地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报信息的监测,对公司设备安全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生产副总经理。
6.2预警与预警行动
6.2.1预警分级
预报等级按国家统一标准划分为4级:
(1)Ⅳ级: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2)Ⅲ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3)Ⅱ级:大雨雪冰冻灾害;
(4)Ⅰ级:特大雨雪冰冻灾害。
6.2.2预警 (1)雨雪冰冻灾害预警由设备部负责确定级别,经生产副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发后。
(2)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时转发公司的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
6.2.3预警后的应对措施 (1)加强宣传,增强全员预防冰冻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御特大雨雪冰冻灾害的思想准备。
(2)建立健全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队伍,构建冰冻灾害易造成重大损失的重要生产设备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培训工作。
(3)提前做好各类工程的安全检查,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要落实安全度过雨雪冰冻灾害的方案。
(4)各部门要及时落实本部门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5)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合理配置。
(6)充分利用通信网络,确保雨雪冰冻期间通信完好和畅通。
6.3预警结束
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状况好转,省、市政府部门雨雪冰冻灾害预警结束信息时,设备部对公司设备安全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生产副经理,由生产副总经理宣布结束预警。
7信息报告
7.1应急值班电话
7.2应急报告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7.2.1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实行归口处理,由安监部负责向分公司、集团公司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7.2.2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报送,应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准确把握,先报告基本情况,后抓紧核实补报详情。 7.2.3有关部门在发现或接到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报告后,经核实无误,应依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集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并在2小时内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7.2.4III-Ⅰ级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部门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公司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情况简报,上报分公司。 7.3速报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雨雪冰冻灾害险情或灾情发生的地点、时间、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造成后果的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应急响应
8.1响应分级
在本预案中将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4级:
8.1.1Ⅳ级响应:应对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8.1.2Ⅲ级响应:应对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8.1.3Ⅱ级响应:应对大雨雪冰冻灾害。 8.1.4Ⅰ级响应:应对特大雨雪冰冻灾害。 8.2响应程序
8.2.1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
(1)Ⅳ级响应:当地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线路出现结冰现象;公司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2)Ⅲ级响应:当地出现连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部分结冰,发生跳闸;公司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3)Ⅱ级响应:当地出现连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结冰严重,部分发生跳闸;公司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4)Ⅰ级响应:当地出现连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线路结冰特别严重,全部发生跳闸;公司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严重损坏事故。
8.2.2响应启动
(1)Ⅳ级响应:生产副总经理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2)Ⅲ级响应:生产副总经理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3)Ⅱ级响应:总经理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4)Ⅰ级响应:总经理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8.2.3响应行动
当确认灾害灾情发生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召开应急会议,调动参与应急处置的各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和预案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8.3应急处置
8.3.1先期处置
(1)对是否改变运行方式、转移群众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出决策;
(2)及时划分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
(3)加强联络,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导致的二次人员伤亡。
8.3.2应急处置
(1)当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后,设备部、发电部等各部门继续与冷水江气象局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的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防雨雪冰冻应急小组领导和成员通报监测预报信息。
(2)应急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核实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事故的地点、程度等信息,同时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3)事故现场同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当班值长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宣布启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处置方案,要求通讯保持随时畅通。
(4)由各检修单位和湘军公司组织进行道路及厂房的除雪、除冰工作,确保厂区主要道路的畅通。
(5)安监部监督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6)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和物业公司经理负责组织后勤、医疗保障组,保证信息畅通,作好后勤生活和现场的救护工作。
(7)燃料部负责核实燃煤的储存情况、燃料的供应情况(包括铁路和公路运输),并及时向应急组组长汇报。
(8)物资部负责组织物资保障应急组成员,随时提供铁锹、扫帚、雨鞋、棉衣等应急物资,保证系统恢复所需的物资的供应。
(9)设备部负责组织设备恢复应急组成员,检修部经理协助,配合发电部全面恢复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根据雨雪冰冻灾害损坏的设备,及时与物资部门沟通,掌握备件的库存信息,以便在第一时间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10)发电部和设备部负责维持现场的生产秩序,保持稳定生产。
(11)行政事务部、运输分公司负责了解厂外道路的情况,并与冷水江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人员取得联系,及时了解道路信息;同时配合应急小组备足车辆,以备应急处置急用。
(12)雨雪冰冻灾害防灾救灾的有关新闻报道工作需由应急小组组长审核后进行。
(13)发生特大和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由总经理向华银公司、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汇报事故情况。
(14)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后,设备部、发电部等应急小组应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发展趋势、生产、生活设备的运行情况,防止发生管道冻裂跑水、氢气管道冻裂跑氢、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
(15)当灾害扩大无法控制时,由总经理向地方政府请求支援。
8.3.3扩大应急响应
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地方政府、调度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8.4应急结束
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IV-III级应急响应终止:根据现场生产恢复情况,由生产副总经理命令结束应急响应。
II-I级应急响应终止:根据现场生产恢复情况,由总经理命令结束应急响应。
9后期处置
9.1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各部门生产人员要坚守本职岗位,使公司生产正常进行。 9.2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设备损失情况,由设备部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及时上报总经理。 9.3按相关规定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并及时将事故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9.4每年设备部应对防御雨雪冰冻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评估、评价,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防御雨雪冰冻系统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定期组织防雨雪冰冻检查,进一步做好防御冰冻灾害工作。财务部根据评估情况办理保险和理赔事宜。 9.5应急响应终止后,公司应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0应急保障
10.1应急队伍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防御雨雪冰冻救灾的义务。武警部队和民兵是防御雨雪冰冻抢险的重要力量。 设备部应加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员技术培训,确保防御雨雪冰冻抢险需要。 调动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基本程序:抢险救灾需要驻公司武警部队参加时,由总经部向市武警支队提出申请,由市武警支队按照有关规定派出兵力。 10.2应急物资与装备
物资部结合公司实际贮备一定数量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调拨原则:先使用公司储备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在不能满足情况下,由总经部向分公司、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援助申请。
10.3通信与信息
由总经部编制防御雨雪冰冻抢险各参与单位、责任人以及相关部门、上下级防御雨雪冰冻指挥机构的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各防御雨雪冰冻抢险参与单位值班电话、主要责任人联系电话等的通讯录,并制定管理制度,经常进行核实、更新,以保障联络畅通。
控制部通讯专业人员负责保障防御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畅通。遇到突发事件,要保证防御雨雪冰冻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必要时,要全力确保调度电话的畅通,确保值长岗位全国直拨电话的畅通。
10.4经费
财务部预算要安排资金作为防御雨雪冰冻抢险应急资金。
10.5其他
行政事务部负责公司救灾车辆的调配工作,优先保证防御雨雪冰冻抢险人员、防御雨雪冰冻救灾物资的运输。
物业管理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生产现场巡医问诊,开展伤病员救治等工作。
11培训和演练
各部门要将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内容以及防寒防冻、防御雨雪冰冻救灾等常识纳入员工日常技术培训工作。
每年开展一次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演练。
12附则
12.1术语和定义
(略)
12.2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辖区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12.3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适时进行修订,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12.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总经部负责制定、归口和解释。
12.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xxxx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原相关预案同时废止。
13.1有关应急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
13.1.1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