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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职;教育;日本;启发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日本高职教育倡导的是以“国际化、多元化、社会化”。国际化表明其高职教育要与世界接轨,其课程内容上充实国际理解教育内容,并且师生互访、互派留学生、办学信息交流等多种形式面向国际办学,“多元化”,首先体现在高职教育向纵深发展,即设立高职研究生院,其次是树立终身学习的指导思想,引导高职教育向终身教育模式转化,“社会化””则主要体现在注重“产研学”和“产官学”合作方面[1]。
为保持发展,日本高等职业教育采取了加强与普通教育联系,扩大开放性,接受社会监督,进行课程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2]。如日本的短期大学、专门学校、高等专门学校均采取措施完善升学体系或加强与其它教育机构的沟通衔接,以增强吸引力。短期大学主要通过学分可与四年制大学互换,使得毕业生可升入大学继续学习。高等专门学校则让毕业生毕业后经过学位授予机构的审查,可获得准学士称号,这样可以拓宽毕业生的出路。专门学校倡导构建“柔软的”高等教育体系,给予修业4年以上的专门学校毕业生“高度专门士”称号,在日本“高度专门士”具有研究生的入学资格。
二、我国的高职教育现状
在我国,高职教育的生源主要是3+2学生(由职高生直接升至高职)、普高生(通过高考入学)以及单招单考(由招生学校自主命题)等几种形式。不管是哪种形式,来源的都是理论知识掌握的稍显薄弱的学生。因此很多的老师在说课中提到学情状况是“基础薄弱,不爱学习”。面对这样的学生,课程改革中较多的应用到了“够用、够学”的原则。
针对这样的现状,我们定义高职的学生未来的工作标准是“蓝领”,即企业生产一线的员工。为了适合这样的标准,国家倡导学校要“校企合作”,即学校与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培养人才,注重人才的实用性与实效性。其优势是,学校通过企业反馈与需要,有针对性培养人才,结合市场导向,注重学生实践技能,更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人才。与之配套的措施有“把企业教师引进来,把学校教师送出去”,前者是让企业的一线工程师到学校教学或者讲座,后者是通过“访问工程师”的形式让学校的老师参与企业实际项目,获取项目经验,引入到未来的教学中。这样的形式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也相应存在一些弊端,如企业的员工尽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是缺乏教学经历,因此授课的效果会降低预期的目标。同时,学校老师到企业去参加培训,一则增加学校的教学负担,二则能否掌握真正对教学有用的知识,还是值得商榷的。毕竟一家企业的技术不能取代整个社会需要的能力,而一段时期的“访问工程师”往往都是在固定的企业完成的。
学校在办学中面临的压力是“就业”,因此一些省份会把专升本纳入到就业率中。而参加专升本考试并且最后能进入大学学习的学生,往往也是在该校成绩比较好的学生。由此可见,高职学生不管在学校学习什么,怎么学习,其高端目标还是要进入本科学习,增加自己就业筹码。
三、学习日本的高职教育改革
我国是否也可以把“国际化、多元化、社会化”引入到高职教育改革中呢?答案是具有一定的困难。
3.1 高等院校与高职院校衔接性不够
首先,我国的高等教育与高职教育衔接性不够,高等教育兼顾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普通教育指向人的充分自由发展的非专业教育,具有基础性、准备性和知识广播性,专业教育给予人一定的从事未来职业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高职教育从开始提出的“技术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到后来的“实用型人才”,再到现在提出的“高技能人才”。
(1)高职培养的人才类型是实用型、应用性,与普通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是有差异的;
(2)人才层次是高级专门人才,比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的人才的素质要高(如比技术员高一层次的高级技术员),即现在提出的所谓高技能人才;
(3)工作内涵是将成熟的技术和管理规范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和服务;
(4)工作场合和岗位是基层第一线。
高职院校要与高等院校衔接的唯一正规途径就是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获取入学资格,而这样的学生在学校中属于凤毛麟角类型的,因此我们说高等教育与高职教育有一定的脱节性。
要解决这样的问题,有几个解决方案:
1.让高职院校成为本科院校的下属学院,高职院校的学生在高职学院学完所有的课程,有机会能深入本科院校学习;
2.在高职院校设置准本科学院,选用一些成绩比较好的学生,能够入学该学院,经过一年的学习,直接能升入本科院校。
3.2 师资培训需要改革
改变“把企业教师引进来,把学校教师送出去”的政策,因为高职院校的学生需要进一步发展的话,理论知识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我们在考虑获取更大的社会资源的情况下,可以合理安排教师资源分配。基础理论课可由学校的教师完成,因为学校的老师往往具有硕士以上的学历或学位,在高等院校受过系统的教育,他们往往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完全胜任高职院校的授课条件。而实验或实训课程则有企业教师完成,因为他们具备丰富的工程项目经验,通过课程教学可以将这样的经验传授给高职学生。当然,我们在选择这样的企业教师的时候,必须考虑到他们的工作背景能够适合社会大流的技术要求。
四、结论
本文主要论述了日本的高职教育改革及国内高职教育现状,针对该现状,提出了可以学习日本高职教育的经验,如高等院校与高职院校的衔接性需要加强及高职院校师资培训改革等。我们的理论尚处于初期阶段,很多的问题需要进行改革。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能够详细研究出我国高职教育能够借鉴日本改革的经验,并付诸实施。
【参考文献】
[1]陈伟国.浅析日本高职教育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教育与职业,2006(3):31-32.
[2]刘志文,何宇媚.日本高职教育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应对措施[J].职教论坛,2010(4):86-88.
【关键词】五年制高职 数学教学方法 困境及改进
数学是五年制高职教育阶段的基础课程。从教学内容上看,它既涵盖了高中阶段的数学知识,又包括了大专阶段的数学知识;从受众上看,它主要针对的是初中毕业生,而这个年龄段的学生正处在逻辑思维能力形成的关键阶段。因此数学教育在五年制高职学习阶段当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笔者在从事五年制高职数学教学的过程当中,发现了很多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对策,取得了一定效果。下面结合我院招收的五年制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与探索。
一、五年制高职数学教学遇到的困境
1.从学生基础情况分析
我院招收的五年制学生全部为初中应届毕业生,生源均为陕西省,其中以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考生为主。这些学生的普遍问题是数学基础相对较差、逻辑思维能力薄弱。上述问题导致数学教学中,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不牢固、对知识点不会运用并且运算能力差,进一步造成学生对数学失去兴趣,形成“越学不懂越不学”的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由于这部分学生尚未成年,自理能力较差,无法快速适应大专院校的授课模式,又缺乏家长和教师监督,导致学生在学习上投入的精力较少,对数学学习没有信心。
2.从教学情况分析
我院采用的教材《数学》是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教育部指定的五年制高职数学教材。该书涵盖了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两部分内容,内容全面、主次分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由于教学内容较多、课时较少,教师为了完成教学内容而追赶进度,导致知识讲解不细致、不深入、没有侧重点。学生普遍反应,即使教学内容能听懂,题目却不会做。
3.从师资力量分析
我院为民办院校,教学师资队伍还在建设中,教师同时承担了行政工作和教学教研工作。这一点导致教师在教学工作上投入不足,缺乏对教材的深入剖析以及因材施教的方法的探索,因此教学质量仍有提高的空间。
二、五年制高职数学教学方法的改进
1. 学生主观能动性的激发
面对五年制学生,教师要更加关心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要考虑到基础较差的学生的理解能力,采用引导式教学,而非填鸭式教学。此外,教师在讲解过程中要增加趣味性,并与现实生活紧密结合,采用多媒体教学的形式,以更加直观的图、表、动画展示复杂知识点,提起学生对数学学习的兴趣,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2. 教师师资的创新培养
要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关键于在提高教师的个人素养。教师要加强责任心、关爱学生,并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及时更新教学思想和教学理念,探索创新性教法。教师应当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学习、思考能力,帮助他们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减少学生对教师的依赖程度。
尤其在数学教学中,应当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①启发式教学。教师应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启发他们的思维;②一题多解。教师不能满足于解答问题,而是要采用多种解法,举一反三,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和广阔性;③注重归纳、总结,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
除此之外,教师之间也应当加强沟通和谈论,应当举办形式多样的教学研讨会,互通有无,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数学考核模式的改变
我院一直采用传统考核模式,数学成绩获得是通过期末成绩70% + 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获得,我们采取以教学大纲为基准,考的都是数学基础运用、公式及定义进行计算运用能力,忽视了数学的思维方法的考核,这样无益于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能力。故我们可小范围的改变数学考核模式,增加平时成绩的百分比,并从教学形式、知识运用形式上探索。
在教学形式上,应当采用更加丰富的教学手段,例如:①让学生对某一题型提出自己的见解,鼓励以其他解法解决问题;②让学生将数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解决实际问题;③将数学与自己的专业课程相结合。
在知识运用形式上,平时作业不光有课后习题,也要有论文、实践等内容。
4.优良学风与教风的养成
教学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都需要全院师生的配合,我院“三风”建设工程中,强化了师生对优良学风的重要认识,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学生日常管理的有效性以及执行力度加强的日常教学管理,营造了良好学风和教风。
通过良好的学风和教风,使学生克服了畏难情绪,不断培养学生的学习毅力,提高对数学知识学习的兴趣,增强五年制学生基础课程学习,为专业课程学习提供保障。
三、小结
作为高职院校的教育工作者,我们以职业教育发展作为立足点,让学生从最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的学习和数学知识训练等方面入手,有效利用逻辑思维方式去寻找和分析研究数学问题中基本解决要素,体会到数学学习的乐趣。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五年制高职学生学数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应用数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才能实现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
【参考文献】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理念;思考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最初是由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开创,“产婆术”,亦称“苏格拉底法”、“苏格拉底问答法”,原是指讨论问题的方式。苏格拉底用这种方法引导学生自己思索,自己得出结论的一种方法。引用到高中思想政治课堂生活中来,案例教学法就是依据教学的目的,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讨论,从而锻炼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参与意识和团体合作的精神。
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教学方法,是由美国哈佛大学工商管理研究院于1918年首创。最先运用在法学界、医学界,后普遍推广在医学、法律、管理以及商业。直到 20 世纪 70 年代,教育界才引用了案例教学法,并在世界范围普及。
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 of instruction):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某些科类的专业教学中的一种教学方法。即通过组织学生讨论一系列案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使学生掌握有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理论。它具有以下特点:
1.教育性
叶澜教授定义教育为“有意识的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在案例教学中,教师通过案例讲解,激发学生主动参与,尽量从现实生活中找出典型事例以帮助学生理解。力求用最有冲击力和最有实效性的典型事例,给学生营造出合理的情境和气氛,引发学生思考和讨论,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感受,从而,通过案例教学起到教育的作用,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人生观和价值观。
2.参与性
案例教学是互动式的教学,使学生被动听讲变成主动参与,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它培养学生以“当事人”的身份,身临其境的做出决策。它要求学生在教室的指导下,独立自主的深入案例,充分体验角色,通过探究和合作做出决策、解决问题。
3.实践性
实践性是新课程实施的追求,将是在新课程标准指引下高中思想政治新课程的一个亮点。课堂生活要切实加强实践环节,不断拓展和更新课程资源,给学生呈现一个真实的世界,使他们具有走近社会、面对挑战、规划人生的真实本领。引领学生在认识社会、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实践中,感受政治、经济、文化各知识领域的价值和理性思考的意义。
4.情境性
案例是选取的真实的典型事例。其描述的真实事件,是对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原本的生动描述。它是案例情境再现,且本身的实施和操作具有一定的情境性,主要体现在案例模拟的教学过程中;它既可以将抽象的材料内容还原为多彩多姿的、生动具体的现实生活情境,给人“主人公”身临其境之感,也可以使学生增强角色体检、触景生情,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从而缩小理论知识与实践的差距。
二、思想政治课堂实施案例教学的理念
基于当代高中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及事物发展的内外因、辩证关系,应该正确处理课堂教学中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关系,教师引导学生由“会学”向“学会”学习转变。思想政治教育是成于内、形于外的治、信、行的转化过程,不仅要学生掌握理论知识,还要帮助学生把理论知识转化为行动,使学生成为适应和促进现代社会发展的现代合格公民。这既是教学的原则也是教学的责任,贯彻该教学理念,应注意几方面:
1.坚持教育与时代特征相统一
思想政治课的性质决定将教学的重点放在基本观点教育上,与时事政治教育相结合。同时社会生活的感性特点,当代社会的复杂性,现代社会的多元价值观,决定学生在认识上存在局限性。因此,需要教师的理性知识的指导,培养促进学生认知能力的发展。
2.建构以生活为基础的学科模块
建构以生活为基础,以科学技术为支撑的课程,立足于生活,反应生活,与生活紧密联系,为生活服务,理论指导实践。课程模块设置立足于学生现实生活经验,着眼学生的发展要求。在新课程的指引下,高中思想政治分为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特设计四个必修课“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哲学与生活”,以满足学生发展的不同需求。
3.引导与学生成长特点相结合
思想政治课堂以“引导”学生为出发点,教师应提供正确的价值标准,把握政治的方向。着眼于学生“特点”,要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把握好高中阶段学生成长特点,要求教师要多关心,多帮助,多尊重学生。教师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与学生成长特点相结合,教学要贴近学生实际生活,实际思想,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三、对 “案例教学法” 的思考
案例教学法是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对理论知识升华、理解的方法。教学实践证明,案教学法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果,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形式,教学方法得到更新与改进。但案例教学法收到青睐的同时,也面临着问题,有时采用案例教学法未必会收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案例教学法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理论知识是学生学习的基础,同时要强化技能的学习与训练。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指导的实践,引领学生在认识社会,适应社会和融入社会的实践活动中,感受经济、政治和文化各个领域应用知识的价值及理性思考的意义。
(2)案例教学法与其他教学方法应相辅相成。教学中采用传统的“传道、 授业、 解惑” 的讲授方法,并结合案例教学,有限的课堂创造出无限的教学效果,诸如,《经济生活》第二单元第六课第二框《股票、债卷和保险》组织学生走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调查了解股票,债卷、保险的交易过程,在课堂上交流体验,探究疑惑。案例教学法与其它教学方法的关系,应避免两种倾向,一是坚持传统的教学方式,拒采纳案例教学法;二是认为案例教学法是“万能的”,可替代任何教学方法,这两种倾向都有失偏颇。实际上,它们是相辅相成,教师应根据不用的教学目的、不同的教学内容,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
(3)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手段相互配合。在案例教学中,引入多媒体教学手段,将声音、动态图示与案例讨论充分结合起来。一方面丰富课堂教学,带动学生的学校积极性,提高学生的效率。另一方面加大课堂信息量输出,给学生不同的听觉、视觉感受。
(4)案例教学的教学模式应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教育家杜威曾经说过:“教学形式应多样化,要服务于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学生的自主发展”。教育在本质上是对学生主体性的培养,教师要做学生学习的支持者、组织者,引导学生积极讨论、分析,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5)要做到教与学的和谐发展。把教师的导和学生的学贯穿于整个教学的始终,切忌顾此失彼。教师既不能放任自流变成“放羊式”的教学,也不能把课堂变成教师的“言堂”。案例教学使学生置身于学习之中,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在潜移默化中将正确的世界观“灌输”到学生的内心深处。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一种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提高全面素质的有效方法。
参考文献:
[1] 郑金洲.案例教学指南[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7
[2] Towl, A.R.etal, ASCI case collection,1963
[3] 《教育大辞典》[M](增订合编本上)编纂委员会,上海出版,1997.2
【关键词】化学概念 物质的量 概念隐喻理论 诱思探究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3B-0142-03
总所周知,化学 1 是高一刚入学学生的必修课程,在整个高中化学课程体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必不可少。化学 1 的学习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未来发展所需的科学素养,同时也为学生学习其他化学课程模块提供基础。化学 1 的内容具有基础性和全面性,主要包含三大知识板块:化学实验基础知识、认识化学学科和常见元素及其化合物。其中,在认识化学学科知识中,难点是概念教学,如体现分类观的“物质的分类”,体现微观思想和定量思维的“物质的量”系列概念,等等。可以说概念教学是高中课程教学的核心部分,而“物质的量”又是核心概念体系中的核心部分,在整个高中化学知识学习中必不可少。它联系着宏观和微观,联系着定量和定性,抽象深奥,难以理解。掌握这一基本概念,既有利于学生运用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思维方法思考化学问题,又有助于学生定量表征化学反应,促进教学中的相关理论与实际相互融合化以及相关化学知识的系统化,“物质的量”概念教学一直是众多老师的关注点。
然而,现实教学中教师易忽略概念教学,往往采取以解题教学或者陈述知识教学等代替概念教学。这样的教学仅仅将学习看成是知识获取而不看重知识生成性,采用“一个定义,几项注意”的教学方式,没有从概念的背景引入上给学生足够的思维空间,没有给学生提供充分体会概括本质特征的机会,容易造成学生被动机械性地接受知识。特别在章节起始时,能否从整章知识体系以及相关概念的关联角度考虑本章节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主要思想方法以及基本过程等,这是部分教师容易忽略的教学任务,忽略章节起始的重要作用。再加上“物质的量”概念的抽象与陌生,造成学生对“物质的量”概念的学习产生困惑。所以如何有效进行“物质的量”概念的教学,解决学生思维困境显得至关重要。
一、概念隐喻理论对教学引入的启示
面对刚入高中的新生来说,身心与智力水平均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虽有一定的抽象思维能力,但不够高,很大程度上还属于感性经验支持的经验型者,对知识的理解需从身边熟悉的、宏观的、具体的事物角度思考和领会。而“物质的量”是一个陌生而又全新的概念,远离学生的日常生活,却又是用于计量学生看不见、摸不着的原子、离子、分子等微观粒子的物理量,抽象y懂。学生需要较强的或较好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将研究视野中的宏观世界与微观世界联系起来,才能理解。可见,“物质的量”概念的引入,是学生化学概念学习的一个思维困惑点。此外,对学生而言,以“物质的量”为核心的相关系列概念,如“阿伏加德罗常数”“物质的量浓度”等概念聚集在一起,具有高密度的认知陌生性,这也是对学生认知水平和思维能力的一个挑战。
概念隐喻理论认为:“人类的抽象概念系统是以感知经验和具体概念为基础发展形成的。”Lakof 和 Johnson 认为:“概念隐喻最主要及最基本的功能是从一个基于人类对自身的认识和自然界相互联系的、已知的、熟悉的具体的源域映射到一个未知的、陌生的、抽象的目的域。简单地讲,概念隐喻最主要的功能就是通过人们所认知的具体经验知识来理解抽象的概念,从而形成抽象思维。”
如何在学生有限的思维逻辑能力和认识水平下帮助学生接受和理解“物质的量”概念?概念隐喻理论提到科学概念的形成总是与学生所认知的具体经验知识相联系,由具体到抽象,由简单到复杂,它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物质的量”概念教学,能否选取学生熟悉的、恰当的、具体的事物作为教学载体,采用类比、集合的方法,来减少学生的陌生感呢?
因此,在本节课的概念教学设计上,笔者在背景的引入上重着笔墨,以学生耳熟能详的“曹冲称象”故事作为知识载体,创设问题情境:“你知道古代曹冲称象的故事吗?曹冲在称象时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引发学生思考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哪里?随后列举日常生活中的“一打”“一件”等例子,初步架起定量的概念。紧接着教师再次提出问题“如何称量 1 粒大米质量?”再让学生体会解决该问题的关键点,就是集合思想,即转化思维,化小为大、聚微为宏的思想。
教学设计摘录如下:
情景一:生活中的计量
〖问题〗如果请你快速拿出 200 个曲别针,你会怎么做呢?(再次体会积小成大、聚微为宏的便捷性)
〖教师〗12 只铅笔是一打,24 瓶啤酒是一件,20 只香烟是一盒,10 盒香烟是一条。(借助日常例子,让学生体会生活中积小成大、聚微为宏的思想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情景二:化学实验中的计量
〖问题〗回顾初中一个化学方程并提问:
2H2 + O2 = 2H2O(点燃)
〖教师〗那么,2g H2,32 g O2,36 g H2O 中各含有多少个分子呢?(从化学情景中再次让学生体会积小成大、聚微为宏的思想,进而体会引入新概念的必要性)
从日常生活中熟悉的计量出发,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思考计量在生活中应用的目的就是“化繁为简”。进而引导到学生不熟悉的化学试验中的计量,提出概念引入的必要性。这样可以使学生从已知的、熟悉的具体的源域映射到一个未知的、陌生的、抽象的目的域,减少陌生感,使学生较容易接受新概念,进而激发学生进一步去探索新知识的兴趣,同时架构定量思维与集合思想。
二、“诱思探究”教学法理论对问题设计的启示
“诱思探究”教学法:“教师结合学生在课堂中的动态生成,在学生对高难度知识进行探索、反思和讨论的过程中,捕捉学生思维中的闪光点,适时进行点拨引导,建立一定的思维方向,使学生进行自我攻克和创新突破,从而提高学生的探究热情,激励学生的学习斗志,取得更好的课堂效果。”
新课标教学理念要求“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终身发展为目的”。那么,对于身心与智力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的高一新生而言,关键在于教师能否教会学生思考,教会学生能够用自己已储备的知识与能力对事物观察分析、积极主动探索、思考探究并解决未知领域,形成终身学习能力,而非“填鸭式”的教学,对知识死记硬背、生搬硬套。
“诱思探究”教学法理论主要是以“诱”代“讲”,开启学生的思维。当学生在学习实践中面对困境r,如何思考。教师要不断地捕获动态课堂中生成的动态思维点,然后切实点拨,激发学生的思维点,适时推进,引导学生积极整合自己的旧知来分析、解决问题。学生在尝试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克服困难,一步步走进问题的核心,使学生的思维能力与学习能力得到提高。这种教学模式充分体现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能动性,注重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弥补“以讲为主”或“精讲多练”传统“填鸭式”教学模式的不足。
(一)架设预设性的思维点(静态)
“物质的量”这节课就是从学生熟悉的生活(如“曹冲称象”、水稻以及曲别针等)或旧知识(如初中所学的化学方程式的意义、水分子等)中提炼相关的化学问题,逐步诱导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进行分析问题。由最初体会的“积小成大、聚微成宏”的思想,引导到新概念学习之上。
教学设计摘录如下:
〖引入〗曹冲称象的故事,曹冲解决这一难题的指导思想是什么?(指导思想是化整为零、变大为小)
〖创设问题情境一〗农业科研人员在研究水稻良种培育时,如果在没有精密天平(只有托盘天平)的条件下,如何称量一粒稻谷的质量?(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积小成大、聚微成宏)
〖创设问题情境二〗如果请你快速拿出 200 个曲别针,你会怎么做呢?(再次体会日常生活中积小成大、聚微成宏的思想)
〖创设问题情境三〗初中如何描述该化学方程式的意义:2H2+O2=2H2O(点燃)?那么,2 g H2,32 g O2 ,36 g H2O 中各含有多少个分子呢?(用积小成大、聚微成宏方法)
〖创设问题情境四〗水是大家非常熟悉的物质,它是由水分子构成的。一滴水(约 0.05 mL)大约有 1.7 万亿亿个水分子。怎样才能科学又快速地确定一滴水中含有多少个水分子呢?(诱发学生思考,联想生活中的计量例子,用积小成大、聚微成宏的思想解决问题。引入概念)
(二)捕获课堂中生成性的思维点(动态)
学生在教师架设思维点的过程中,对“集合”有一定的思考,而且在不断被诱思的过程中,思维处于活跃状态,倾向去解决问题情境四“一滴水(约 0.05 mL)大约有 1.7 万亿亿个水分子”。教师此时要及时捕获课堂中思维的生长点,在学生已有的集合思想(定量)知识上,引导学生思考并领会物质的量的引入的必要性以及 1 摩尔的量等,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学生不断思考并解决问题,从而使其对高难度的核心知识进行自行探索、自我思考,进而自我攻克和创新突破。
教学设计摘录如下:
〖教师追问问题情境四〗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架设一座从微观世界通向宏观世界的桥梁,那么,怎样去架设这座桥梁呢?这就是我们这节课要研究讨论的主要内容。(激发学生继续探究的兴趣)
……
〖创设问题情境五〗根据资料卡片(国际单位制的基本物理量),如何认识物质的量?(与熟悉的物理量对比,让学生再次认识这个物理量与时间、质量等类似)
〖教师追问〗物质的量是描述微观粒子多少的物理量。大家可以预测化学中的微观粒子多少个作为一个集团合适呢?也就是说 1 摩尔的物质中究竟含有多少个微粒呢?能够用一个具体的数字来描述吗?这个数字是如何得到的?(让学生体会到该概念引入要解决的问题及其必要性)
……
(三)注重思维能力的提升
设置阶梯习题,实践检验学生对知识的运用与迁移情况,进一步提升学生思维能力。
教学设计摘录如下:
实践练习一
(1)1 mol H2O 中含有 水分子
(2)3 mol CO2 中有 个碳原子, 个氧原子
(3)2 mol NaCl 中有 个钠离子, 个氯离子
(4)1.204×1024 个氢气分子的物质的量是 mol
〖问题〗请同学归纳总结物质的量(n)、微粒数(N)、阿伏加德罗常数(NA)三者之间的换算关系。
实践练
教材【学与问】
实践练习三
如何知道 1 g 水中含有的水分子数。(最后再次回归问题,让学生自己解决该问题,理解此概念和日常生活中的计量的意义类似)
总之,“物质的量”概念虽然比较抽象,但整节课下来,据课堂反馈和课后学生反馈,学生能较容易地接受该概念并能较熟练地应用。本节课充分联系和利用学生熟悉的具体的经验,让学生成功建构这个化学概念,在情景与问题中引导学生思考与探究,使其思维能够沿着教学内容和自身发展进行展开,让学生始终在自己的最近发展区前行,激发学生对问题的思考,积极主动对知识进行分析、探索和搭建,形成新的知识体系,以此推动学生能力的不断提升,为学生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基金项目】南宁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资助(2016B012)。
关键词:初中 法治 观念 意识
“依法治国”于1999年写入宪法。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些都表明了国家对“法治”的重视。但是,目前初中思想政治课教育中出现了诸多与法治教育严重不相适应的环节。
一、贯彻法治教育时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教师法律知识体系不健全
初中思想政治课教师通常只是在大学阶段学习过《法律基础知识》,并非系统接受过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未形成专业法律知识体系结构,对于法律概念处于模糊状态,对于法律现象不能做出清晰明确的判断。教师法律知识的残缺就为初中生法治教育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也就难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思想政治法治教育观念偏离法治建设轨道
教育界提出了“升学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但是观念的改变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潜移默化的长期过程。思想政治课教学中也依然存在着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只要求学生对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可能涉及的考点记牢记熟,能够应付考试即可,教学安排中不会针对法治教育进行更加深入的讲解,更不会特意安排专门的教学实践活动。观念的偏差,必将导致初中阶段法治教育的难见成效。
(三)教学方法不利于法治教育
鉴于升学率的考虑,初中思想政治法治教育只局限于书本,只是教师单纯的教授,忽视学生的教学主体作用,忽视多种教学方法的应用,导致社会经历缺乏的初中生对法治的理解只停留于抽象的法律概念,不能做到法律现象与本质的融会贯通。
(四)社会环境不利于进行法治教育
主观世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对于在心理形成的关键时期的初中生,外界所发生的一切都会在其内心产生印迹,对其正确心理机制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目前,社会上存在着违法违纪的现象,通过媒体等途径传达到学生中,对鉴别力不足的学生的法治教育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解决措施
针对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多角度、多层次动员学校、家庭、社会力量才能予以根本改变。对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教师整体法治教育水平
通过引进法律专业教师、聘请法治副校长、对教师进行法律知识提高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高学校管理层和教师层整体法律知识水平,为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提供专业知识储备。
对教师进行法治教育专项培训,引导教师在教学中灵活运用案例教学、媒体教学、旁听庭审教学等多种多方位立体教学方式,使学生对法治现象和概念形成鲜活的体会。
(二)为学生创造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
学校作为学生接触最多的环境,必须完善制定各项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无论是学校领导层,还是教师、学生,只要违法规定就按照规定予以执行,首先从学校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氛围。其次,公安、工商、文化管理等部门也协助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对于不利于学生教育的问题予以及时清除。
(三)督促学生形成遵守校纪校规的良好习惯
校园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校规校纪就是广义上的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就是学生遵纪守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管理层和教师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从而促使初中生形成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的良好习惯。
(四)帮助初中生形成正确的是非观
初中生心理发展难以适应生理的迅速发展,所以必须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利用课堂、媒体、社会等多种途径,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对所见、所闻、所接触的事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分清是非才能决定其思想的发育和发展的正确方向,进而进一步正确指导自己日常的行为。
(五)帮助初中生形成正确的法治观
初中生法治观的形成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要经历一个从社会现象抽象出法律现象,从法律现象中抽象出法律概念,法律现象与法律规定相匹配,最终形成法律判断的过程。而学生在这过程中也经过了从现象到本质的抽象,是学法的过程。经过多次这样法律思维的培养和训练,初中生也就逐步形成了自身的法治观念,具有了对基本法律现象的判断能力。
(六)培养初中生形成法治意识
1.思想政治课程对国家法律文化的支撑作用。
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从以下两方面起到了对国家法律文化的支撑作用。一方面,“依法治国”是我国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的核心法律文化,依法治国观念的深入需要抗衡中国传统社会根深蒂固的“人治”文化,唯一的抗衡手段是教育手段。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具备现代化社会治理的先进理念,比如效率优先、契约自由、经济民主、社会正义等教学内容,它们有利于转化社会权利本位,解决传统法“人治”文化与现代法“法治”文化的冲突;另一方面,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完成呈现了现代法律体系框架,奠定了高中生认知法律公正性与权威性的知识基础,有利于法律文化信仰的传承,是发展国家法治文化的前提。
2.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干涉。
现代犯罪学表明,犯罪高发年龄阶段为二十五岁前后,且百分之七十的惯犯从十七岁就开始他们的违法犯罪经历。也就是说,未成年时期尽管不是犯罪的主要发生年龄段,却是犯罪萌芽的主要矫治阶段,构建高中生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势在必行。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是法律知识与观念的缺失,法治教育的滞后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高中政治课堂中突显法治教育的地位,通过有效传授社会法律规章秩序,促使其内化为高中生正确的社会态度、情感、价值观选择,对国家法律的普及,以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价值不可估量。
二、高中思想政治课堂的法治教育途径
1.高中政治课堂法治教育的目标设置。
按照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框架,可将高中思想政治课堂的法治教育目标设置为知识目标、能力目标,以及情感价值观目标三个方向。其中,知识目标包括:(1)法律的概念性知识目标,比如法律名词、法律历史、法律功能等等;(2)法律的程序性知识目标,比如法律条款、法律结构、法律秩序等等;(3)法律的策略性知识目标,比如国家立法与执法的运作方法、法律的监督手段等等。能力目标包括:(1)获取法律信息的能力;(2)理解、判断、交流、评价法律问题的能力。情感价值观目标包括:(1)强化依法治国的现代国家治理观念,形成学生社会生活的法律信仰;(2)关注社会发展,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与公民意识;(3)促进法律实践,树立学生自觉行使公民权利的主人翁精神。
2.高中政治课堂法治教育的内容体系。
高中思想政治课堂的法治教育应围绕必修课程的教学模块进行内容建构,主要存在于“经济生活”模块与“政治生活”模块两方面。其中“,经济生活”模块,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法、证券法、公司法、劳动保护法、经济法等法律文件与原则的学习内容;“政治生活”模块,包括宪法、立法法、选举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等法律文件与原则的学习内容。相关内容的呈现方式也有两种,一种是根据上述内容开设独立法治教育课程;另一种是在高中政治教材中渗透法治内容。
3.高中政治课堂法治教育的教学模式。
关键词:高校法治教育;法律思维方式;大学生;培养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1—0111—02
随着新世纪到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尤其全国性普法工作的不断实践与反思,法治素质的综合性实证指标为我们诠释出仅有知道其重要性是远远不能达致实践图景的如期而至。一般性普法教育的法治启蒙运动为中国社会带来的是,知法与懂法的个体人群数量不断增加,但知法犯法与执法犯法的具体法律事件同样随之激增,其中的主体成员也不乏在校大学生。值得追问的是,法治意识与违法犯法行为之间是否仅仅是一个知行不相一致的问题。我们认为,法律知识的普及与法律思维方式的实践之间存在着较大的背离性关联,单一化的法律知识增加和法律思维方式的实践运行是不能完全划等号的。“如果我们从理解的意义上认识法律解释,那么我们甚至可以说,法律解释乃是法律的生命之所在。因为没有人理解、解释和运用法律,法律便没有任何价值。”1 近年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大量热点案件中,其聚焦的社会身份包括大学生,如马加爵案、付成励案、药家鑫案等已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与社会影响。同时,大学生公然违反校规校纪的热点事件不是见于各类媒体。故而,我们认为,当前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培养的实践情势与时代诉求之间的差距颇为鲜明,需要在高校法治教育中探寻其有效的培养路径。
一、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培养面临的主要问题
“背诵记忆法律条文,不求甚解,易于忘记。而经由深刻思考,亲身体验应用的条文,将成为一个法律人生命的法律细胞,终身难忘。”2 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在高校法治教育的一般性教学安排上,主要依赖于相关法律课程的课堂教学以及延展性法律实践活动,也包括校园文化建设的具体法治内容宣讲与体验。对于现实中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培养中面临的主要问题,需要遵循法治教育的教学规律,具体考察其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模式选择以及教学手段运用等三个方面。
(一)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设置普遍缺乏科学性
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设置较为贫乏,主要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相关法律知识讲授。除去综合性院校中法学类专业的辐射功能较强的高校外,大多数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科学性缺乏具有较为突出的普遍性,尤其是理工类院校。高校对公民社会的智力贡献似乎在相关教育者视域中不太重视法治教育是对此种现象较为妥当的解释。在许多学者看来,大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在相关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中是完全可以解决其知识贫乏的问题,因为每一个大学生的专业要求并不是法学或者法律类专门人才的培养。但是,如果遵循法治教育的规律,注重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仅仅依赖一门课程来完成如此重大教学目标,显然其科学性值得怀疑。同时,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安排并未得到相关科学性论证,一般仅仅是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规划,其专业性不强已经在实践中受到广大教师与学生的质疑。另外,从事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师主要是法学专业背景的学生,他们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中往往是在进行法学专业性教育,将自身的学习经验具体化为教学内容选择。3 当然,导致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还是法治教育课程内容设置普遍缺乏科学性。高校法治教育的课程体系安排需要在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中得到彰显,以确保其教学目标的实现。
(二)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模式实践性严重不足
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模式选择较为单一,主要是相关法律课程的理论讲授,实践性不强。高校法治教育需要在主体的思维方式培养中得到落实,也才能据此获得较有说服力并得到普遍性认可与支持。由于法律类课程性质的特点,法律知识的一般性输出与继受是需要在直接与间接的实践中为主体所了解、熟悉与认可,才会真正产生体验性效应,因为缺乏实践性的个体感知不可能真正实现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目标。我们实证考察高校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后发现,在高校的一般性法律知识竞赛中,大学生的理论考试成绩普遍较好,但是,在相关具体案件的实践性趋向把握上则普遍较差。4 造成这种鲜明对比的现象,我们认为,其主要是高校法治教育模式的实践性严重不足导致的必然结果。我们知悉,其实在实际生活中高校教师自身遇到具体法律案件时往往也是束手无策,表现出“理论水平很高,实践能力很差”的尴尬境地。当然,这也是高校其他课程教育中一个较为普遍性的问题,但是对于法治教育而言,教学模式的选择上需要积极关注实践性教学的安排是解决此中问题的必然之道。
(三)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手段简单化倾向突出
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手段运用较为随意,主要是教师的口头讲解,简单化倾向突出。大学生虽然在理论知识的接受方面已经与中小学生有着显著区别,但是,由于学科背景的差异性原因没有得到应有重视,不同学科背景的大学生对于简单的口头讲解是无法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的。教学实践中,高校法治教育的相关课程都是以大班教学形式进行安排的,教师往往需要在有限的教学时段上完成具体繁重的教学任务,故常常采取极为原始的教学手段,“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张嘴”的教学图景也就成为高校法治教育的基本形态。5 我们认为,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需要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尤其在新的时代中更显关键,大学生对网络技术的掌握较之于教师并不逊色,教学手段上更多的采用多媒体以及案例教学形式该是必然选项。同时,大多数教师在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上也基本是采用将文字性讲义搬上投影屏幕的极为简单的做法,其实这种与口头讲解的教学形式并无实质意义上的区别,无法真正实现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训练及水平提升目标。
二、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路径
高校法治教育过程中应重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增设法律类课程是提高大学生法治素质的主要渠道,同时需要在教育内容、教育模式和教学手段上进行不断创新教育范式与进路,从而形成多维培养路径以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一)确立科学完善的法治素质的教育内容
大学生法治素质是指大学生所具有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以及应用法律的基本能力和技能的综合因素,它不仅包含法治意识,还包括把法治意识转化为自觉地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思维方式。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设置上,应增设法律类课程的体系化建设,不断提高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训练与感知机率,以增强其法治观念的实践性体验,改变单纯的法律知识讲解为全面的法治素质熏陶与教育。为了确保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设置的科学性,在具体法律类课程的开设过程中应以大学生实际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现象为主要选择依据,改变传统法学专业教学内容的简单移植做法,不断创新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体系。
(二)调整法治教育中实践性突出的教育模式
在具体的法治教育中,法治不仅是一种理论观念的描述更是一种实践形态的具体演绎。高校法治教育的内容应变单纯的理论教育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关注和尊重大学生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促成大学生法治观念的渐进性增长与提高,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教育有机结合在一起。在高校法治教育的实践中,教师通常把法治理论作为主要教学内容,而对实践性教学不够重视,即使是案例教学也往往是法学专业性极强的案例分析,这较为容易导致大学生的一种误判,似乎法律只能是法律专业人士的神秘技艺,与普通人相去甚远。其实,法律不仅仅是法律工作者的技术性智识依赖,更重要的是对现实生活中普通人公正价值追求的具体性描述。我们只有在教育模式上不断强调法治观念的实践性诉求,才能帮助大学生培养法治素质要求的法律思维方式。“所有的社会向题,不论它们来自民间还是官方、不论具体还是抽象、不论是春秋大义还是鸡毛蒜皮,一概可以运用法言法语转化为法律问题,运用法律概念进行分析判断。”6 我们知悉,大学生法治观念的树立与坚守不是理论灌输所能达致的,高校法治教育应以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为目标,并且需要将大学生的现实利益关切与法治教育内容紧密关联,把实践性内容作为法治教育的切入点,从根本上解决法律思维方式的普遍性水准提高的问题。
(三)创新践行多元化法治教育的教学手段
相关法律类课程是高校法治教育中的关键性课程,必须充分利用好相关课程的课堂教学平台,发挥其法治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在课堂教学中,应改变一般性的口头理论讲授,增加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模拟法庭教学以及“如果我是法官”主题性辩论教学等教学手段。同时,应开启其他教学手段创新课堂教学的多元化范式,确保实现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法治教育目标。尤其是运用典型案件进行学习交流与研讨。保罗·劳伦斯认为“一个好的案例是一种媒介,通过它某些现实情况或问题被带进教室供班级和教员研究,让大家对一些实际生活中必须面对的棘手的问题进行讨论。它是某些综合的、复杂的情况或问题的记录,在这些情况或问题能被理解之前,它们肯定是完全分散的,而后将其组合在一起,其目的是将表达各种不同态度或方式的思想带进教室。”7 在当下网络高度发达的新时代,随时都会发生大学生感兴趣的典型性热点案件,尤其是与大学生有着切身体会的案件,如马加爵案、药家鑫案,高校应及时邀请有关司法人员或法学教授进行学理分析与司法评判,并与大学生展开互动交流,梳理实践性法治观念的特质表征,从而让大学生不断增强处理自身法律纠纷的能力,准确区分识别正义的现实形态,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达致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法治教育目标。
参考文献:
[1]陈金钊,谢晖.法律方法第2卷[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
[2]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3]我们对有关高校从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专业背景的实证调查发现,各高校的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占其总数的比例分别是74.23%、86.15%、9.85%.
[4]我们对有关高校从2000—2011年的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的成绩统计中发现,每年的平均成绩是87.87,11年的平均成绩为85.76;另外,对相关热点案件司法处理判断选择的调查问卷进行分析发现,76.52%的大学生判断案件法律适用趋向出现错误.
[5]我们对有关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手段运用进行实证调查发现,71.85%的教师没有运用多媒体,运用多媒体的教师中有86.13%的电子教案中没有图表和案例分析。
【关键词】公民意识养成;大学生法治意识教育;问题;基本原则;新路径
法治是人类文明前进的重要成果之一,是现代化社会的主要标志。而法治作为构建社会秩序的基本方式,其对提升国家治理能力,规范个人言行举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日常生活当中,人类运用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去遵守和服从法律法规规定、社会基本秩序,不仅能有效地捍卫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义务,还能避免其他违法之徒对自己的侵害。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初级阶段,受法治体系改革深化和多元化全球经济的影响,我国的大学生正面临着理想信念薄弱、法治意识淡薄的发展难题,严重限制了我国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教育逐渐成为我国大学课程的重要教育内容。
一、以公民意识养成为目标的大学生法治教育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石
(一)公民意识的内涵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体对于自己的国家主人的地位、承担义务、享有权利的自觉意识。公民意识的养成从本质上讲就是个体对于公民角色的心理认同和理性自觉,这也是公民意识养成的核心所在。公民意识是西方政治学的核心概念,从西方公民意识的演变来看,公民意识受到了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两种哲学思想的影响。自由主义将抽象的理性的个体作为逻辑的起点,强调对个人权利的维护;共和主义则是通过公民的积极参与来培育公民意识。
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模式已经基本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而公民意识则是法治社会和民主社会建立的前提,没有现代公民意识,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公民意识教育是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根本目标,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进一步深化也受到公民意识的影响。因此,大学的法治教育不应当仅限于法律知识的普及,还应当包括法律理念的灌输、法律的实际操作与运用等方面,这是公民意识的题中之意,也是实现公民理性认知与自觉行为的有机统一。
(二)以公民意识养成为视角,探索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新路径的意义
以公民意识养成为目标的大学生法治教育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石,因此大学还肩负着传播法律精神,培育公民意识的重任。而现行的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单一化必然不能适应公民意识养成形式的多样化需求。公民意识的养成从本质上讲就是个体对于公民角色的心理认同和理性自觉。因此,进一步探索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途径应当多样化,实现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新突破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也是实践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题中之意。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在社会实践的大熔炉中形成有根基的、坚固的、稳定的和理性的法治意识。
二、公民意识养成视阈下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传统高校法治教育的局限性
法治社会的真正建立除要有完备的法律制度外,还需要公民对法律权威的认识和对法律至上的信仰。由于高校在大学生公民意识养成过程中与中国传统思想观念、传统文化所固有的惯性思维之间充斥着矛盾和张力,导致高校法学教育依然面临诸多困境与制约因素。如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多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以守法教育为目标,以法律知识为内容,片面强调法学课本知识的教授,而忽视了内心信仰和感知教育。这使得多数大学生处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状态。如果对大学生法律教育还仅仅停留在“了解法律的基本常识”“遵纪守法,不犯法”的层次上,则必然导致大学生法律运用能力不强,公民意识淡薄,缺乏主动参与性,不能实现自身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与公民意识养成结合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
尽管学者们从不同学科的角度对公民意识教育进行了广泛探讨,但是我国公民意识教育总体上依然体现为灌输式的学校教育和并不系统深入的社会教育。在高校中,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目前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是比较欠缺的,已有的研究也多从知法和守法的角度探索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具体内容。迄今为止,从公民意识养成的角度进行的大学生法律教育方面的讨论并不多见,对基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体现的设计并没有形成较为明晰的思路。
三、提升我国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效益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内外因素相结合的培育原则
法治课程作为我国大学生的基本课程之一,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大学生的生活也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大学教师在实施法治教育的时候,应该要注重外部环境因素与内在动因之间的结合性,将法律知识融入大学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实现教育环境与生活环境的统一,以此激发学生对于法律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并参与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当中来。高校可通过对大学生法治学习环境的有意塑造,使大学生主动将法律知识与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从而使法治教育深深烙在大学生的心中,实现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内在意义。
(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原则
法治意识本身就具有非常浓重的实践意义,它普遍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每个行为当中。因此,高校的法治教育应该要跳出只注重理论教学的教育怪圈,将实践教育环节充分融入法治理论教学当中去,逐渐实现法治意识教育的实践意义。比如开展法律知识辩论大赛,开设法治意识宣讲,或举行与法律知识有关的答题比赛等,都能增强大学生对法治意识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并能学以致用,提高法治教育效益。
(三)以培养法律信仰作为法治意识教育的最终目的
我国传统的大学生教育普遍缺乏专业、丰富的法治知识教育,使得当代大学生整体的法治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因此,为了能有效地提升当下大学生法治教育效益,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基本进程,大学教育者应该在注重法律知识传播的同时,大力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用各种各样的教学方式来强化大学生对法律制度的认知,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讲解来促进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准确理解。
大学生仅仅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不够的,还应不断拓展自身的法律知识层面,构建自己的法律信仰。
四、高校法治教育的新路径
虽然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总体而言,我国高校法治教育仍然欠缺,隐性教育的不足、法律信仰的缺失以及法律实践的薄弱成为制约我国法制化进程的瓶颈。
(一)优化《思想道德c法律基础》课程改革,增加法律实践环节
在教学中引入模拟法庭、角色扮演、案例讨论等教学方式,既突出教师的指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生的参与性。
(二)积极拓展第二课堂,开阔大学生法律视野
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是一项综合工程,并非仅仅以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来衡量。而且“95后”的大学生思想更加多元,单纯的说教式教学方式效果不明显。因此,在加强第一课堂教育的同时,应充分发动第二课堂的力量,以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来吸引大学生主动参与,在实践中增强法律意识。一方面,组织、开展多种校园法律文化活动,使学生能在自主参与中得到教育;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团学组织的力量,不断创新法律实践载体,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法律事务,并为其提供亲身接触法律的机会。可以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为契机,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研、法律援助等活动。同时,发挥专职辅导员的作用,如以辅导员法律工作室为载体,一方面开展校内法律维权,另一方面加强学生日常法律意识的培育,督促大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从而促进其守法、维权意识的增强。
(三)依法治校,不断完善学生法律服务机制
高校是大学生法治意识养成的重要场所。目前,高校的心理咨询服务已经相当完善,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相对欠缺已经成为高校法治意识培育的短板。因此,学生法律咨询机构的建立应该成为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重要载体。
唯有不断拓展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新途径,充分发挥隐性教育的力量,将法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所有活动中,建立更富实效的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实践模式,才能使得大学生将法治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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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工程之一, 是新时期的领导思想、领导方式在教育领域的体现。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12月,在第一次全国教育法制工作会议上,原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同志强调指出:“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的基础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教育发展与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依法治校已成为我国各级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一、依法治校的概念理解
从法律概念上讲,依法治校必然体现一种教育法律关系,即依法治校必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大要素构成。把“依法治校”当作一个学理概念来理解,须从多视角把握其本质含义。
1.依法治校的主体界定
从教育法律关系上看,因主体和对象不同,对依法治校有不同的理解。从国家机关以学校为对象进行管理的角度而言,主要是指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还包括其他行政机关对学校各项具体事务的依法管理;从学校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是以学校的各项内部事务为对象,依法管理学校。所以,作为一个学理概念,依法治校,从教育行政法学角度界定,是指政府及教育等各职能部门依法治理学校;从学校管理学的角度而言,是指学校管理者对学校各项事务进行依法管理。本文探讨的是后者。
2.什么是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所谓“依”,是指依据和根据;所谓“法”,是指学校管理之法源,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不仅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教育法》、《教师法》等,还应包括《宪法》中有关学校教育之内容,同时其他与学校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狭义上主要是专指有关学校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治校所依之法,宜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所谓“治”,是指管理,而非管制,是管理和服务的统一;所谓“校”,依学校的层次类型不同,依法治校的具体内容各具特点。
3.对依法治校概念的两种曲解辨析
(1)“依法治校”和“以法治校”辨析
“依法治校”和“以法治校”一字之差,涵义却有天壤之别。“以法治校”侧重把法律作为工具和手段来治理学校和办一切事情,是消极地运用法律来管治学校;“依法治校”则是把法律作为管理学校的依据和最高权威,即作为管理者要体现一种法治精神,表现在学校管理中能动地开展依法育人、依法管理,惟此才能将“依法治校”与“以德立校”更有机地在实践中融合起来。
(2)“依法治校”和“以罚治校”辨析
把依法治校理解为“以罚治校”,则片面夸大了法律的惩戒功能,法律除了具有惩罚、警戒、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还有评价、指引、预测人们行为、保护、奖励合法行为以及思想教育等基本功能。实施依法治校,不能仅仅注重法律的惩罚功能,而忽视法律的其他功能。从“以罚治校”或“以罚代管”的认识出发来理解依法治校,则是对依法治校的曲解,会给依法治校工作造成误导,应当予以纠正。
二、为什么要实行“依法治校”?
市场经济与知识经济条件下的教育必然呈现出多元化、开放式特点,这在客观上要求学校在发展建设上,要走出传统封闭式管理体制,建立起法制管理模式。传统的领导权变理论有它积极的一面,然而经验表明,也有其缺陷:一是具有不确定性,二是具有经验性,科学性、稳定性差。我们不能否认领导者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但从学校发展的可持续性上讲,在依法治校的基础上,强调领导者的作用,就更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
依法治校,小而言之,对学校自身的发展建设有重要意义。学校管理者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势必推进学校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即从封闭的集权式管理向开放式的民主化管理转化,从而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并有利于营造学校教育的法制氛围,积极推动全社会依法维护学校合法利益、依法支持学校建设,同时,有利于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利益,对教师依法从教和学生遵守法纪也有积极作用。
大而言之,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进步起推动作用。学校教育是整体教育事业的核心部分。目前,我国受经济发展、现实国情所限,继续教育尚不发达,终身教育概念才刚刚引入,国民教育主要靠学校教育来完成。如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是我国社会发展走向新的历史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依法治校的实施将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起重大的推动作用。
三、依法治校的内容
1.学校管理的具体内容不同,依法治校可以细化为学校各部门的职责。主要是在教学、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实行依法管理。这项任务可以在校长的宏观管理下将其具体化,如在教学方面,应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及教育部有关教学方面的计划和规定去执行,引导监督教师全面贯彻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在管理方面,应贯彻执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治安处罚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在服务方面,后勤等教辅序列应依法履行对学校育人工作的支持职责,提供充分、有效、适当的物资和服务,如学校食堂应贯彻执行《食品 卫生法》。
2.根据管理空间不同,按有形空间可分为校园内管理和学校周边环境管理,按无形空间可分为对教职工、学生的管理和对家长、社会其他相关对象的管理。校内管理如何依法进行在前边已经论及,而对学校周边环境、学生家长及社会其他相关对象的管理,已经成为依法治校的难点所在。为治理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我国在1999年出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明令规定电子游戏厅不得开在学校周围,除节假日以外,游戏厅不得容留中小学生玩电子游戏,否则公安机关对经营者有权予以行政处罚。此项规定是对校园外其他社会主体行为的一种规范和约束。《义务教育法》则对学生家长保证子女就学的责任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些都从空间上体现了依法治校的范围已经超越了校园。实践证明,这种超越是必要的,学校教育离不开社会支持,如果教育管理者只注重校园内的依法管理,而忽视校园外某些事项的依法管理,虽然抓住了主要矛盾,但毕竟是片面的,也很难收到好的效果。
3.依学校管理范围的不同,学校事务可分为内部与外部两方面。关于学校内部事务管理前面已有论及,它主要是指教学、科研及学生管理等方面具体事务。但围绕学校改革与建设,学校必然涉及对外交往与合作事宜,包括国内外的交往与合作,在这方面学校管理者同样要依法办事。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学校办学自主性的增强,教育的产业化实践的快速发展以及学校办学途径的多样化,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学校之间的交往与合作不断增多,学校管理者特别是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各项交往中必须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教育法》、《民法》、《行政法》等国家法律维护好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尽到其应有的责任。
四、推进依法治校的具体措施
1.学校管理者,尤其是校长,应树立依法治校观念
学校管理者能否树立明确的法制观念,认清依法治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是学校实施法制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学校管理者应该把依法治校上升到依法治国的高度,并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来认识。在实施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目前我国有关教育发展、学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为依法治校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据。广大师生员工知法懂法,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在宣传教育工程中,校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学法,使校园内从管理者到广大教师和学生都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为管理者依法实施学校管理、教师依法从教奠定基础。
3.正确处理法与国家政策、法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关系
在实施依法治校的过程中,应消除一种非此即彼的错误认识,即不能简单地认为依法治校就排斥学校管理中的政策性规范及领导者发挥工作主动性制定的各项具体措施。实践证明,国家政策只要和法律相一致,就要贯彻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只要和法律不矛盾,也要继续遵守,而且它们对国家法律是一种有效支持,会对学校管理产生推动作用,是绝对不可偏废的。学校对教师、学生等方面进行管理时,可把法律法规延伸,制订规章制度,把依法管理能动地与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相结合。依法治校体现的是一种法治精神,强调的是依法办事,并不排除学校管理中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及其他手段。
五、##中学实施“依法治校”的思考
1.依法治校的工作总结
##中学在历年工作基础上,总结了以学校教育为球心,以家庭教育为半径、以社会教育为球体的多角度、多维度工作思路。
以学校教育为球心,营造良好的校风。针对在校学生及学校地处城郊结合部的特点,以正面引导为主,通过建立“小小法律通模拟法庭”、税法普教基地、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研究性学习等形式,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品德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提高了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兴趣和自觉性,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形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养成良好的习惯,从而使学校近十年来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
以家庭教育为桥梁,构筑学校法制教育半径。 为了沟通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通过建立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家庭走访、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与学生家长互通信息,商讨教育大计,正确引导家庭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以社会教育为球体,优化良好的社会氛围。##中学不仅要构建##地区的精神文明平台,还要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因此,以学校为辐射源,同时又参与社区,吸纳和引导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打造良好的周边法制环境。
2.依法治校中的问题分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实施科教兴国的要求来衡量,从总体上看,依法治校还不够完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单纯以行政手段管理教育的惯性依然很大,对依法治教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还没有形成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教育、调处纠纷、维护权益的观念与习惯。部分师生的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治教的意识亟待提高。
3.依法治校的具体措施
(1)继续学习,强化法制意识;
(2)认真宣传,优化法制氛围;
(3)积极改进,健全法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