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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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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第1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农村、社区、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为内容,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和人民满意站所建设为抓手,全面、客观、公正的督导各村、社区、事业单位工作运行情况,充分发挥督导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作用,推动全镇各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仙女”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督导对象

按照分类督导、整体推进的原则,用三年时间完成全镇农村、社区、事业单位督导工作。依据镇2007年度农村、社区分档晋级定级排名,随机抽样,确定今年下半年督导的对象有6个村、4个社区、两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勤丰、七闸、三和、新民、黄庄、长红等6个村,云峰、南苑、东苑、张纲等4个社区,农机站和企管站。

三、督导内容

1、班子整体运行情况。按照着力增强五个方面能力的要求,看班子的凝聚力、公信力。一看“班长”对班子的驾驭能力,是否决策民主、政令畅通;二看班子成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能力,是否经济有增长、发展有速度;三看班子成员思路创新、工作创新的能力,是否开展特色工作、有亮点的工作;四看班子成员对上级和本级党政组织决策部署的执行能力,是否工作到位、效果明显;五看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是否既独挡一面、又相互配合;六看班子组织结构情况,是否交叉兼职、效率提高;七看班子成员走村(居)入户情况,是否结对帮扶、群众满意;八看班子清正廉洁情况,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包括工资、福利、奖金的确定和发放、养老保险以及“三费”的标准和使用)。

2、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查镇党委、政府下达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完成任务的可行性,看经济工作的增长点、社会事业的闪光点以及行政工作的亮点。

3、市、镇各项重点工作和突击性工作完成情况。针对发展高效农业、开展三大合作、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国家环保和卫生城市、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园区建设、服务城市建设以及防违治违等重点工作,查组织网络、计划制定、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和完成效果情况。

四、督导要求

1、加强督导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和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督导小组要制定督导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督导工作。

2、督导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在组织面上督导工作的同时,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农村、社区和事业单位深入剖析、长期跟踪,及时发现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努力提高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要建立对农村、社区、事业单位督导工作的有关制度。对被督导单位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并限期整改,要将督导结果及时公开,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

第2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

1较落后的农村地区由于中国长期实行城乡经济结构,国家税收和财政体制实行偏向城市和歧视三农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而致使农村在国家税费改革以前的地方经济负债累累,连最基本的村级运转和乡镇级(包括县级)财政到了无法正常供给。更谈不上大力扶持项目推进和发展地方经济了,更有甚者有些较落后的农村连“村两委”都结构不全,即使能有一套领导班子也是人浮于事,真正能够带动地方发展经济的能人和有知识科技水平的人,都不愿在地方任职,而转到外地发展个体经济了,地方只剩下一些文体水平较低、业务能力较弱的年长同志支撑艰难的工作局面,对地方经济也是爱莫能助,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2尽管中央政策近年来对农民负担问题一直重视,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减轻农民的负担,从实施的效果来看,这些措施对农民负担上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达到制止农民负担增加。据农业部统计,2000年来税费改革以前全国农民直接负担的税费共1778.9亿元,平均每个农民负担199元,其中,各种税92元,“三提五统”66元,“两工”和以资代劳6元,集资等各种社会负担30多元,与以前年度相比增长了3.3%。自中央政府2000年提出了税费改革以后,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效果是明显的,人均负担下降了30%。税费改革虽然达到了使农民减负的目的,但同时使乡镇政府和村一级组织收入减少,使县、乡、村机构正常行政能力受到影响,而税费改革农民减负与县、乡、村财政情况紧密相连,没有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的改善,农民减负就难以完全实现,税费改革就缺乏推进的基础。中国户口在县和县以下的人口10亿多,其中农业人口9.2亿,在县城和建制镇的人口有1.7亿,中国现有2109个县级财政,4.6万多个乡镇财政,2000年全国财政收入1.34万亿元,其中中央占51%,省级10%,地方17%,县乡两级共计20%多,而全国财政负担70%人员费用的状况,不仅农民负担无法得以完全减轻,同时基层政策的行政能力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直接面对农民、行政最为繁杂,作为政权基础的县级两级政府,可支配的财政收入是最少的。

3政策缺陷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影响。在中国城市公益事业的建设全部是由财政拨款进行的,国家每年花大量的财政收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大河的治理,而各级财政计划用于公益事业的资金不仅数量少。而且资金在流向农村的过程中经过层层截留和克扣,到农村已经没了,真正落到实处的是少之又少,农村村级公益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就基本落在农民头上,用一句不负责任的“谁投资谁收益”的空头支票应付了。

4政府对农村公共物品的投入不足,长期以来,致使农村公益事业投入严重不足,加之统筹城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尚未建立,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到村一级数额有限,无法顾及所有乡村的公益事业项目。

5村民一向公益意识淡薄和经济承受力有限的影响。一般是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定来办,由于“一事一议”标准低,数额少,与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问题的实际需要相关甚远,普遍存在着“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

6现行的农村多渠道投资机制实施过程中难以配套的影响。由于现行的国家投资、地方配套,农民集资相结合的农村公益事业多渠道投资机制存在着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不是地方财政紧缺、配套跟不上,就是现行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规定(受上限控制),不是以筹够集资的部分而耽搁,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正常发展。

7村级债务沉重,影响了农民兴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前些年,一些地方由于盲目发展乡镇企业,超能力地集资贷款修路、建校,形成了巨大的村组债务。一方面,使集体经济经济陷入困境;另一方面,由于财政管理混乱,一些农民认为基层干部在工程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中捞取了私利,因而干群关系紧张,工作难开展,严重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8在目前乡镇财政既要保吃饭,又要还债务,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成了吃力不讨好的事,因而乡村基层政府和组织缺乏积极性,这就必然导致一些乡村特别是贫困乡村难以兴办公益事业,而只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得到更快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才会缩小,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才会顺利。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发展,也是建设社会新农村的一个重要内容。

9众多乡村人口与农产品供求及农民收入问题。从中长期看,继续依靠政府提高大宗农产品收购价格来增加农民农业经营的收入,已经难以适应目前的体制环境和市场环境,而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由于土地规模限制,也不能对所有农民的收入带来决定性的影响,人多地少构成了农户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基本约束,在此约束之下,非农业人口城镇居民及整个国民经济所能承受的农产品价格水平与农民农业经营收入的增长是一对很大的矛盾。

二、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1须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地区对现行三农问题的相关政策,尤其是在基层组织的考察、选拔,使用中能够推陈出新,着重培养和任命一批具有高素质、高文化的干部队伍来发动和带领群众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第二、三产业收入,家庭经营农业收入,转移和财产性收入等。

2一是要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把用于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并按一定比例逐年加大县(区)级投入,不断改善广大农民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多元投入机制,在坚持标准、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政策资助的激励机制和奖励办法,鼓励农民及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帮扶、农民自愿、社会捐赠、民主管理”的方式,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基金。基金的来源除了各级财政划拨外,还可建立社会团体捐助、企业赞助、个人捐助等多渠道的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三是建议地方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出台《关于认真解决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问题的意见》,明确新形势下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指导思想、原则、政策措施等,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

3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教育、卫生和社会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大对县(区)特别是财政困难县(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对于较早实现“普九”达标验收的县(区)给予资金和政策倾斜。对因农村“普九”教育达标建设等所形成的政策性债务,可按照“谁的孩子谁抱走”的办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逐步消化解决。切实开展农村困难学生助学活动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巩固“两基”成果,按照危房改造同农村中小学布局相结合的思路,合理规划和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逐步建立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返贫问题,逐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4相对集中捆绑使用各个海外关系的财政支农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借鉴扶贫工作“整村推进”的做法。指定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规划,按照“海外关系不乱、用途不变”的办法,把分散在各部门的支农项目资金集中起来,设立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力争在解决一批乡村重点公益事业项目。二是改变支农项目资金的投入方向,减少对生产经营环节的支持,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例,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公益事业。减少中间环节,尽量采取项目资金直达的办法,防止层层截留和克扣。同时。建立项目资金跟踪检查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资金有效使用。三是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中,从实际出发,减少县(区)政府项目匹配比例,取消乡镇匹配,以确保农村公益事业工程质量和效益。四是对于税改前村组在建设公益事业时,免征农业税属村集体兴办的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制度办理。根据原合同和具体情况,由村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5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筹资制度。一是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免征农业税后公益事业发展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乡(镇)村干部要加大“一事一议”宣传力度,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艺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例的政策界限,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发展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严格按“一事一议”制度办事,规范操作,以巩固减负的成果。考虑到农村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在遵循公开、透明、自愿、协商原则和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基础上,对一些直接由农田受益的基础上,如水利项目等,可按田亩筹资(但总额不得超过按人头的筹资额)。三是允许采取适当提前或延迟的办法,将两至三年的“一事一议”筹资集中起来,以兴办村内一些重要公益事业,涉及几个村的公益项目,也可以跨村联合使用“一事一议”资金,所筹集的资金使用情况必须全部公开。四是可以考虑把粮食直补资金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集中统一使用。

我们正在全面建设的小康社会,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口惠实至”,使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而安居乐业。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统筹城乡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工程。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角度来认识这个战略问题,并从多方面付出努力。

第3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

关键词:一事一议;农业发展;美丽乡村

中图分类号: F320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4.23.004

1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及奖补资金的概念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是指农村村内户外关系到村民公众利益而国家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设施(如村屯道路、边沟、围墙、河道、水渠、塘坝、广场、村内绿化美化等)建设,每一个建设事项都必须召开一次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商议和民主决策的方式。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就是国家和各级财政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建设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资金或补贴资金。

2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由来

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村提留、乡统筹和向农民提取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农村税费以后,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和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并规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的资金和劳务,实行村民“一事一议”,由村民自己出钱、出工。但是,税费改革后,国家不再向农民收取农业税、特产税等税收,乡(镇)政府和村集体不再向农民收取统筹提留款,也取消了农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同时,各种惠农政策也随之而来,农民种地不但不交钱,反而得钱,这样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再让农民自己出钱、出工,具有一定难度,因此制约了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资金来源。针对这种情况,按照2008年1号文件要求,2008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在黑龙江省、河北省、云南省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然后在全国推广。

吉林省普遍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工作是从2010年开始,当时,“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来源有以下6项:“一事一议”筹资。规定本村全年村民筹资每人不超过20元;“一事一议”筹劳。规定本村村民每个劳动力出义务工不超过15个,每个工规定为20元,即每个劳力筹劳折资不超过300元;村集体出资(没有硬性规定);社会团体或个人赞助(没有硬性规定);本乡镇配套资金。并规定乡(镇)配套资金与国家财政奖补资金的比例为1.5∶1;国家财政奖补资金。

3 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财政奖补工作的发展方向

一事一议奖补工作从试点到全面推开已经6年,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是党和国家又一项惠农政策。通过6年的实践,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农民筹资、筹劳难。村集体要想搞建设,只要对村民有益的事村民全都同意,但是让村民掏钱、出工,不管是否合理,大多数村民不认可,有人是一分钱不掏,一个工不出;二是有资金的村集体,在一事一议建设上能拿出一些资金,但有些村资金紧张就不可能拿出资金搞一事一议建设,同时也规定不准举债搞建设;三是有些社会团体或个人对村级公益事业能进行一些捐助,但有很多的村是得不到捐助的;四是目前很多县、乡(镇)财政都很困难,很难拿出资金进行配套,大部分县、乡(镇)不配套或假配套。

针对上述问题,吉林省从2014年起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财政奖补资金进行了改革:一是资金的主要投向是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并不矛盾,美丽乡村包含村级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一步升级;二是从年初开始奖补资金就分配到县,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由县级部门日常监督,由省级部门抽查验收,合格后资金一次到位;三是在资金来源上,筹资、筹劳、村集体出资、单位或个人赞助、乡(镇)配套这5项资金不作为硬性规定。

4 村级和乡(镇)人员在“一事一议”中应做的工作

第一项工作,村委会主持召开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议,讨论所要做的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是否同意开展这个项目及所需资金,参加会议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人都要签字,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项工作。如果表决同意要做这个项目,就开始制作《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书》。项目书的主要内容及顺序:

第一部分 ××村××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一般为当地乡(镇)政府;项目申报(建设)单位 ××村民委员会;项目负责人,一般为村书记或村主任;项目投资总额(等于预算额);项目建设时间。二、项目提出背景(必要性)。主要介绍村屯坐落的位置,人口,劳动力,和建设这个项目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村民对这个项目的表决及大概所需资金。三、项目预算(预算表)。四、资金来源。前5项有来源就写,没有不写,最后写明审请国家财政奖补资金××万元。来源金额等于预算金额。五、工程建设工期,即工程开工时间和竣工验收时间。

第二部分。工程预算表(技术性较强的应聘请专业人员制作)。

第三部分。工程图纸(技术性较强的应聘请专业人员绘制)。

第四部分。施工前后效果图片。

第五部分。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记录。

第六部分。项目审批表。村委会、农经站、镇政府和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七部分。“一事一议”项目相关公示材料及照片。

第八部分。《筹资、筹劳明细表》,没有筹资、筹劳则省略。

第九部分。如果工程对外承包,按程序后,附承包合同及相关材料。

第三项工作。《项目书》做完,报乡(镇)农经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就可进行项目施工。

第四项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村级要选出质量监督人员进行日常监督,乡(镇)和县级相关人员要不定期进行质量抽查。

第4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

[关键词]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 财政奖补

2002年以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机制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而诞生,财政奖补政策顺应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需求,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机制自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应该看到,“一事一议”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出现了农村基础设施只用不管的现象,滞缓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严重制约了农业增效,损害了农民利益。因此,必须正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机制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采用合理方案和手段来解决问题。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现存的问题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机制现存的问题和缺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观念、素质方面。很多时候在很多地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机制的宣传不够到位,农民对“一事一议”了解不够深入;部分筹资农户思想境界不高,将自身脱离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参与意识薄弱;组织筹资筹劳的相关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对相关的档案整理不够规范,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村民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相关决算的异议,降低了村民的参与热情;财政奖补资金的预拨结算需要层层验收,致使资金入账迟缓。

2.客观政策体制方面。相关政策规定与市场实际情况不一致,导致“一事一议”的实施困难重重;政府体制与奖补资金配套不相符;部分地区地形险恶,严重影响着公益事业建设的工程造价和其他相关费用,实行起来相当困难。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机制的完善

虽然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并不相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行时不能一概而论,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机制存在着普遍性的问题,因此必须先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这些普遍问题,然后再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来分析解决问题,由此促使整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机制更为完备有效。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与意识。由于部分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有限,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机制的了解不够深入透彻,或是了解不全面、一知半解,都影响着农民参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各县、乡镇、村多召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宣传和相关培训,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相关的宣传单发放到农民手里,一切涉及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奖补程序、奖补标准、奖补范围及方式等都应包括在宣传内容里,以使广大农民群众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机制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和了解,调动起广大群众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同时,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出发,对广大农民群众做好到位的思想工作,使其认识到作为村组织的一份子,有义务参与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来,这不是表面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调动起农民群众的参与意识。

2.组建相关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对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领导不够规范、系统,对政策实行期间出现的问题和各方质疑不能有一个合理、有说服力的解决方案和解释,都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滞缓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有效实施。因此,必须组建相关机构以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机制的组织领导。各县、乡镇、村级都应该成立相关的领导小组,通过对领导机构的完善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加强对政策实行期间的监督、管理和领导等,带领或指引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去,让整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机制在实行的过程中有一个规范、系统的领导,以增强农民群众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信心。

3.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为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实行过程中有一个合理、有序的工作程序,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章可循,应该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机制相关的规章制度,从施工方案、职责分工、奖补操作规程到项目管理等,都应该有一个系统、完备的制度来指导或制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从项目公示、审批、建设责任、竣工验收、跟踪管理和资金报账等多个方面出发,规范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行的管理,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能够合理、有序的进行。

4.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资金使用到位。很多县、乡镇、村较为贫困,筹资筹劳较为困难,不仅加大了农民的负担,还会降低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资金投入,尽量减少农民的负担,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时不会有过大的负担和忧虑。同时,应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资金的使用到位,加强对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资金投入使用的每一步发放程序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争取把投入建设的资金全部用到公益事业建设中来,确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的质量。

三、结语

从目前各地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取得的成效来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很在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发展。因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应该受到足够的重视,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深入探讨和分析是相当必要的,及时发现政策实行中出现的问题并予以解决,扎实推进财政奖补政策的实行,能有效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进程。

参考文献:

[1]王树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1(6).

第5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村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探索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目标任务。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财政奖补政策稳定、农民主动参与、管理制度规范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村内公益事业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高,社会文化明显进步,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不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农民自愿,量力而行。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好筹资筹劳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

(二)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采用政府投入和村民出资出劳相结合方式,共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考虑村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受能力,先易后难,优先建设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注重项目的实际效果。

(四)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在全区两镇选7个村先行进行试点,用3年时间在两镇全面推开。

(五)规范管理,阳光操作。规范议事程序,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项目的谋划、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表决过程、筹资筹劳和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办法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自年起,两镇所有村均可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申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具体包括:

1、村内道路修建。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之间的道路。

2、村内小型水利。包括村内街道排水、机电井和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桥涵等的修建。

3、村内人畜饮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购建、管道的铺设。

4、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包括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的购建。

5、村内公共绿化。包括村内主街道两侧、公共绿地、公共闲散空地和村庄周围绿化。

6、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

符合以上条件和范围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预算投资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受益农民人均筹资上限额和筹劳上限额折资总数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据实编制项目投资预算。超过限额的投资预算部分,要明确资金来源,否则所报项目不安排奖补资金。农民规定范围内的筹资折资标准,统一按每个标准工日20元折算。

对于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筹资筹劳项目、超过建设范围的项目以及举债建设的项目,不予奖补。

(二)奖补办法

1、奖补办法。上级财政安排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财政全部安排在已批复的一事一议建设项目中,为鼓励乡村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的投入力度,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采取补助与奖励相结合的办法,给予奖励。

为鼓励和支持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提高自我发展和自我建设能力,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形成政府补助、部门扶持、社会捐赠、村组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新机制。

2、奖补资金管理。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统一在镇财经所设置专账管理,列入“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科目,确保专款专用。村民筹资(包括筹劳折资)、村集体经济、社会捐赠等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由镇财经所分村专账管理核算。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需申报财政奖补资金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按照项目申报有关要求组织编制项目,申报文件报财政局审核。

(二)项目审批。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及农民筹资筹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经区人民政府审批后,报自治区财政厅批复并下达补助资金计划。

(三)项目实施。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管理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区别情况,尊重民意,采取公开招标、邀请式招标等方式,实行合同制管理,并建立竣工决算制度。

(四)资金兑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事前预拨和事后报账制度。项目实施前,财政局预拨部分奖补资金,实行建设和奖补并行,保障项目实施;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结算其余奖补资金并进行报账。

(五)考核验收。政府建立验收考核制度,两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一些专业性强、安全性高、投资较大的重点项目,由财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考核验收;其他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考核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抽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时必须要有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受益群众参与,并由验收单位或部门出具经验收组全体成员签字同意的验收报告。

五、相关配套措施

(一)统筹规划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建立项目库。各试点镇、村要结合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现状,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农田基本建设、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村容村貌整治、移民搬迁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要求,科学制定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方案,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在奖补项目的选择上,要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支持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最大的项目,让农民群众看见实实在在的效果。在试点面上,既要集中财力抓重点村的建设,又要保证一定的试点面,确保区、镇、村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两镇要认真贯彻《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村民自愿、民主决策、量力而行、上限控制的原则,引导村民按程序、合理筹资筹劳。防止不顾农民承受能力,加重农民负担。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议事项目,可以一次议事,按规定的筹资限额标准筹集两年的资金,但需经全体村民同意。筹资确有困难的,允许以工折资或以物折资;对筹劳确有困难的,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可以以资代劳。

(三)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一是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情况公示制。要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让村民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参与管理。项目完成后,村级要将项目实施、筹资筹劳、奖补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向村民公布。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档案,将村民议事会议记录、村民签字、项目报告、公示结果、筹资筹劳方案、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力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未完成计划或未达到工程质量要求的,相应扣减奖补资金;对违反法规政策规定,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建立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村级组织要立足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村内公益实施管护体制,做到建管结合,确保村内公益设施长期发挥应有效益。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6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

根据会议安排,结合农委的职责和几年来我省开展一事一议的实践,就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讲四点意见,请*省长和与会同志指正。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

200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中,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改革是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改革的方向是: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而是通过“一事一议”筹资解决,筹资实行上限控制。这一改革开全国之先河。当时“一事一议”筹资的标准是参照税费改革前1999年的基数计算的。1999年,全省“三提五统”32.71亿元,其中“三提”为16.7亿元,“三提”中的公积金是6.25亿元,公益金3.5亿元,两项合计9.75亿元。本着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将“一事一议”总额确定为7.5亿元,人均15元的标准;原先强行让农民承担的30个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也要求在三年时间内逐步降低,即2000年每个农村劳动力承担的两工不超过20个,2001年不超过15个,2002年不超过10个,从2003年起,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劳务,也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民主讨论,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上限为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

“一事一议”政策的实行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而且创新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方式。据统计,从2000年到2008年,我省农民通过“一事一议”共筹资26.24亿元,平均每年2.9亿元;筹劳8.5亿个标准工日,平均每年0.94亿个。使用重点主要集中在兴建村级道路,约占筹资总量的60%以上;其次是农田水利建设,占25%以上,用于造林、改水改厕、路灯安装、市场改造等较少。实践表明,通过一事一议,不仅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而且广大村民的直接参与,促进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原则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为防止“一事一议”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新口子,我省从一开始就注重对“一事一议”的监管。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如《**省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和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未承包土地并从事工商等其他产业经营活动的农民交纳村集体公益事业费管理暂行办法》、《**省村级兴办公益事业筹资办法》。2002年11月,省人大还通过了《**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切实提高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是改善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项战略性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广大农民共享改革成果。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发展格局造成了广大农民应当享有的公共服务没有得到保障,城乡间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范围差距较大。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加大政府对村内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道路、饮水、环境卫生等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支持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引导农民发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可以有效缓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的洒向农民,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成果。

二是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改善村容村貌。我省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益事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广大农民对此反映强烈。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和聚集民力,形成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新机制。在这一机制推动下,广大农民依靠自己的力量,在政府的支持下,重点建设需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有利于尽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村发展后劲。

三是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确立农民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自觉性,有利于加强农村民主管理,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民主议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就迫切需要农村基层干部转变作风,改进方法,由原来的行政命令和说教式动员方式转向注重引导、民主协商。这种转变,不仅可以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民权益,而且有利于营造健康良好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氛围,将给农村的全面发展带来更为深远的影响。

三、要充分正视试点工作的复杂性

我省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已有九年的实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认清存在的问题,加以防范,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1、“一事一议”在实施中不够规范。一些地方在操作过程中改变决策程序,调整使用方向,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归纳起来主要有七种:一是不按规定议事,用村组干部会、党员会代替村民大会或代表会;二是把“一事一议”的议事筹资当作固定筹资项目;三是筹资按承包土地面积计征,或人地不同比例计征;四是所筹资金没有用于所议项目,挪作它用;五是强行以资代劳;六是筹资筹劳不公开或公开的不充分,缺乏监督;七是一些地方政府强行筹资筹劳作为项目配套。如某市为完成“村村通工程”,要求三年完成九年的一事一议筹资;某县部分乡镇道路集资人均达120元,群众反对,为上门筹款,发生干部殴打群众事件;北方某乡镇提出,对一周内完不成“村村通”筹资任务的村干部要收回工资卡等等。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模减少,相应村级负债增加。“一事一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面临一些矛盾,比如,多数人受益与少数人受益如何兼顾;多数人赞同与少数人反对如何协调;项目建设的先后顺序如何确定;同一项目在不同地区的成本差异如何调节等。由于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使得一些地方有事不议或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据统计,2000年,全省约有37%的村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资2.76亿元,以后逐年减少,到2008年,全省开展“一事一议”的村下降到17%,筹资额减少到1.3亿元。筹劳也由2005年的4629项下降到2008年的1303项。

此外,“一事一议”工作开展的地区也不平衡。总体来看,沿江和江南地区普遍开展较少,一般不到10%,江淮地区在25—30%,淮北地区在35%以上。在同一地区差异也较大,如六安市舒城县开展“一事一议”的村达到70%以上,而裕安区每年“一事一议”的村只占10%。由于不少地方“一事一议”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致使当地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完全依赖政府,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为上项目,便举债投入。据统计,仅2005年一年,我省因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新增的村级债务有4亿多元。今年5月,我委对三市六村的调查,因公益事业投入造成的负债占村级新增债务的22%。

3、一些乡村干部还不能完全适应农村民主决策的方法。据我委调查,一般村级领导班子力量较强、决策较为民主、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搞得较好、所筹的资金和劳务能真正用于办实事的地方,“一事一议”开展较为容易

;反之则难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全面推开对基层干部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目前,我们一些基层干部,还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民主议事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还有县乡干部更希望通过集中使用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开展农村基础建设。所以,我们应针对“一事一议”奖补试点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加强乡村干部的群众观念教育,不断提高其民主管理水平。

四、明确职责,主动配合,积极推进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为广大农民造福的民生工程。各级农业部门作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指导和监管部门,要把握村级组织特点,在认识上,要明确这项工作的主体和受益者是广大农民,学会做过细的工作,学会同农民打交道,善于发现和总结广大农民的创造。要按照会议的要求和赵省长的讲话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引导农民积极开展“一事一议”,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把好事办好。

1、严格审核“一事一议”筹资范围。审核议事项目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重要环节,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把握政策,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适用范围、筹资筹劳对象、限额标准的审查。要审核议事程序是否民主,对超出议事适用范围、违反民主议事程序、超过限额标准的议事项目,不得审批。在审核项目内容时要注意量力而行,对脱离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的项目,要予以劝退,防止新增村级债务。

2、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的财务管理。为保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集资金与补助资金的使用安全,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一事一议”筹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管理。指导村级组织将筹集资金单独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所筹资金的财务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金额、项目预决算以及资金使用进度等要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7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根据《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批复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国农改[]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筹补结合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一)坚持民主决策。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政府给予适当奖励补助,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

注重实效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二)坚持直接受益。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新农村建设项目,适当向贫困村倾斜,提高项目效益。

阳光操作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三)坚持规范管理。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具体规定

受益面广,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责任。村级公益事业与农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属于准公共产品,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都有建设的责任。村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公益事业,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政府适当给予奖补。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自己负责。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主要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通过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

包括行政村到村民小组或居民点之间的道路;②村内小型水利设施,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①村内道路。包括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山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设施;③村内公共环卫设施;④村内公共绿化等新农村建设项目。

既要防止对已建成的项目出现重复奖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与现有支农项目的政策相衔接。也要防止符合奖补条件的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出现奖补遗漏和空白。对程序不到位,扩大议事范围、提高筹资筹劳标准以及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等项目,财政不予奖补。

政府按村或建设项目规模大小给予5至10万元的补助或按农民一事一议筹资总额13比例给予奖补。三)财政奖补标准。通过一事一议筹资建设的新农村项目。

可预拨部分资金,四)财政奖补工作程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上实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确有必要的经审核确认村民已筹资并开工后。具体奖补程序为村申请、乡镇初审、县审核批准后拨付。

由村级组织向乡镇政府提出奖补申请,1村申请。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按照《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试行)政发[]17号)规定的程序执行。项目完成后。并附筹资筹劳到位情况、项目竣工决算等材料。对实行资金预拨制的项目,原则上只有在村民筹资、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赠等相关资金到账、具备开工条件后,才能提出资金奖补申请。

符合相关规定并集体研究同意后上报县财政、县减负办。2乡镇初审。乡镇政府对村级组织申请奖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核。

符合规定的要及时验收,3县审核拨付。县财政局和减负办对各村申报奖补的项目按职责复审。验收合格报县政府批准后拨付奖补资金。对预拨资金的项目,项目完成后,县乡有关部门要及时审核验收、结算奖补资金。

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由村申请。县减负办审批。经审核批准的筹资筹劳方案一式五份,村留一份作为筹资筹劳的依据,乡镇政府和县减负办各执一份存档,乡镇、县级财政部门各执一份作为村申请奖补资金的依据。

由财政局设立专户,五)加强财政奖补资金管理。财政奖补资金实行县级负责和报账制度。专账管理,专项用于一事一议项目奖补。各乡镇由村帐乡管办开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户。

四、实施步骤

传达上级关于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相关政策,一)宣传发动(年月)召开全县动员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部署试点工作。

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和一事一议筹补资金额度,二)项目报批(年月中上旬)月10日前。确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项目。月15日前,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月20日前,乡镇人民政府向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财政奖补项目统一并上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面开展项目建设。三)项目实施(年月)各乡镇根据县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由项目村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四)检查验收(年1月)项目竣工后。乡镇人民政府对项目的筹资情况、工程质量进行前期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重点项目,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五、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县成立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赵明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文贤、县委常委、副县长李红平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农办、县扶贫办、县监察局、县经管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畜牧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财政局局长唐荣贵兼任办公室主任,从财政局、农办、经管局等部门抽调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县财政局、县减负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试点的各项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抓好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8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

刚才,大家一同收听收看了省政府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电视电话会,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两位厅长作了发言,2个地市介绍了经验,最后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年全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省长讲话精神,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凝聚力量办好农村公益事业。下面,就如何贯彻落实好省长讲话精神,做好我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工作,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工作的特殊重大意义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三农的投资力度,有力的推动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十二五”期间,中央将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但是我市目前的情况是:有山区、有丘陵、有黄河故道,辖区地域情况复杂,农业、农村公益事业底子比较薄,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差,很多急需建设的项目因为没有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导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欠账很多,建设任务很重。通过这次抗旱浇麦,我们都可以看到,田间地头许多上世纪70年代兴建的农业水利灌溉设施仍在发挥作用,但是已经陈旧破败,急需投资维修建设。还有100多个偏僻农村的众多群众吃水困难,绝大数村庄的村内街道需要改善改良。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这些投入完全靠各级政府这一个渠道来完成是很难实现的,而且市政府也没那么大的财力,很难满足农村公益事业日益发展的客观需求,很难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对政府投入的迫切要求。这次全面铺开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工作,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好机遇、好渠道。该工作也是解决当前群众生产公益事业资金不足的有效途径。

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投入积极性,让广大农民群众通过交流讨论,唤醒半睡状态的集体意识,集群体之力,办群体之事,通过筹资筹劳聚集力量,来解决一些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群众又愿意办急需办的村内集体公益事业;有利于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兴办集体公益事业,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改善居住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物质基础;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调整完善农村生产关系;有利于农村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升农民的物质文化水平。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去年,省政府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36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政〔〕37号)(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操作规范。各县(市、区)一定要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建立一系列制度,统一操作程序、统一审批报表,统一资料档案,确保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有序实施。在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

(一)把握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原则和程序。要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讨论通过。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要抓紧时间到信阳、汝州等全省试点去了解情况、学习经验,回来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开展工作。

(二)把握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是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及维护、安全饮水工程、村容村貌整治、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村内土地整理项目以及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他公益事业等项目。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村务管理、兴办企业及经营亏损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这个范围必须把死,关口把严。

(三)把握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筹资筹劳标准实行上限控制。1年内每人筹资不超过20元,1年内每个劳动力筹劳不超过5个。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项目,可以按规定的筹资限额筹集2年的资金,但须经全体村民同意并报省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明确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有关职责。刚才省长已经讲了在组织实施上应以县级为主体,具体项目落实应以乡、村为主。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机构,我认为平顶山市汝州市的就很好,市长任组长,副书记和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农业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等部门为成员。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切实办好农村公益事业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事关中央惠农政策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事关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福祉。因此,各级政府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深入基层,掌握动态,剖析症结,正确引导,多争取一些国家惠农资金,多想一些一家一户难办的事情,多办一些群众得实惠的公益事业。

(一)加强领导,落实政策。市委、市政府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高度重视,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在今年的财政预算中,专门列支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专项配套资金1700万元,为全市开展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各县(市、区)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指导、协调工作开展,要足额落实奖补资金,为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县、乡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负责,带着责任感、设身处地为民着想,把一事一议的精神、原则、要求理解好、把握实,把一事一议工作组织好、执行好、落实好。为促进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我市拟在全市选2—3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在奖补资金上给予优先保障,这件事原则上本月底前要确定下来,上市委常委会或市长办公会研究。各县(市、区)也要研究确定一批重点乡(镇、办事处),摸索经验,以点带面,推进工作。确定试点县(市、区)的前提条件是:领导积极性高,财政列支了专项奖补资金,工作开展早、申报早,其中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县级财政列支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奖补资金。我大概计算了一下,市里列支1700万专项奖补资金,如果9个县(市、区)财政预留1700万,加上中央、省补助资金,再加上农民自筹资金,资金规模大概有2亿多元,这就能为农村、农民办更多实事、好事,各县(市、区)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抓紧行动起来。

(二)广泛宣传,全面培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对我市来说是一个新事物,涉及到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复杂因素多。因此,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把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省政府《办法》和《方案》,认真制定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分级分批地开展培训学习,使各级干部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工作的方法和要求,强化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两级干部的政策水平、民主意识,提高他们引导、组织、监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能力,充分利用好上级有关政策,争取更多的财政奖补资金,盘活社会资金,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三)加强监督,严把关口。财政局、农业局、农监办要做好流程图,既要简单,又要严把关口,既要不缺少一个环节,又要让大家便于操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行审核,切实把好源头关。对农民急需、迫切的议事项目,要优先审核;对超出议事适用范围、违反民主议事程序、突破限额规定标准的议事项目,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或者未按规定程序审核的项目,一律不得列入筹资筹劳范围;对于属于筹劳的项目,不得强制要求村民以资代劳。要坚决杜绝重申报、轻监管的做法,农业、财政部门要定期开展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审计结果要向农民群众公布,从而达到还干部一个清白、给农民一个明白的目的。

(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是要严格执行政策。政策是总原则,总杠杠,不能突破政策,不能随心所欲。大家一定要勤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正确把握好政策的大方向。二是要坚持公开透明。《办法》的实施,对村里参与的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合理的,没有偏向性、倾向性的。要征求大家的意见,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的监督。三要引入竞争机制。在现阶段要选择大家认识比较一致的、又确实很需要的、群众认可的项目开展工作,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人情照顾,谁早干、真干、大干,谁就能多争取资金,谁就能多为群众干实事。在项目的选择上,要坚持五个优先:新农村建设试点优先,扶贫整村推进优先,人畜安全饮水优先,有村集体积累的优先,村两委班子硬的优先。我们在具体工作中,要细致做群众工作,要站在群众的角度上为群众办事,要坚持先易后难,要选择能够当年建成、当年发挥效益、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项目。比如维修六、七十年代的机井,投入两三千元钱就能修好,群众马上就能用;再比如治理垃圾围村现象,垃圾一清理,环境就变好了,群众马上就能看到效果,要选这样一些项目来开展工作,决不允许贪大求荣出现半截子工程。

第9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

关键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运行机制 责任体系

200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实施以来,在解决农村公益事业所面临的筹资筹劳,引导村民自决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公益事业上取得了重大进展。本文通过对吉林省德惠市当前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具体实施情况的反馈,构建权责明晰、运行通畅的村民自决公益事业的运行体系,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政府导向的制度供给责任

自农业税费改革以来,村级公共物品供给陷入责任主体缺失、资金缺口扩大、管护主体失职的僵局。为打破这一僵局,政府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与财政奖补制度结合起来,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奖补。政府在制度供给中旨在更好的满足村民对于公共物品的需求,构建柔性的“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以村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为基础,制定大的规则框架形成导向,村民自觉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内容的填充,发挥政府导向的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强调民主政治的强项――村民自决热情高。政府导向的制度供给作为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手段与媒介,充分发挥了政府职能部门间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的优势,成为政府责任链条的源头。

二、村民、村两委的制度实施责任

首先,作为农村公共品与公共供给制度需求者,村民在根据自身的多元化公共品需求影响下应正确认识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实行,在解决农村公共品供给量不足与供给结构失衡起到了重大的作用。村民作为制度的接受者与利益相关方,参与细则的制定实施与内容的填充,是彰显主人翁精神的最佳体现。村级公益事业中的村民参与实施是迎合基层民主政治诉求的有效手段,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其次,村两委应充分认识到制度创新可以为本地带来的利益增加,加大对于制度创新的支持。村两委应向农民积极宣传这一制度,并深入农户家中进行实地讲解,调动基层村民参与一事一议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使他们意识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并非乱收费乱摊派,不是增加他们的负担,而是从他们的长远利益出发,为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村两委应尽量用通俗易懂探索通俗易懂,易为群众理解,便于基层操作的奖补办法,增强操作性,使得农民能够理解该机制的具体内涵和流程。作为上级意志的传达着与基层意志的传播者,村两委应结合实际,灵活变通承担起承上启下的支撑作用。

三、政府、村民、社会团体进行建设与监督责任

政府、村民、社会团体应积极参与到制度的运行与项目建设过程当中。在将“财政奖补制度”引入到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中时,政府对于自身的财政资金定位要准确,一方面为农村公共品项目提供适当比例的财政补助,另一方面给予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行政村和村民实行奖励。村民通过在民主参与自决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资金自筹比例获得了公共物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确立了这些项目工程的排他性,遏制了以往的“搭便车”现象,增加了村民参与建设与维护公共物品的热情。社会团体资金的引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农村公共物品的缺口,同时引领了今后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方向――公益事业资金的社会投入由当地的一些特殊产品的优先认购抵消。政府、村民、社会团体的资金投入比例应按照受益原则进行灵活调整,资金的拨付应由各方主体的相互督促与监督。

此外,以往以政府为主导的资金使用情况往往遭受村民的质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通过主体的相互监督,使得资金的利用率大大提高。社会团体投资于农村公共物品的建设引入了更富市场化的监督机制,为了保障利益的最大化,社会团体会参与到资金的使用监督过程当中,促使资金使用更加透明,项目建设保质保量的完成。总之,在资金使用与工程质量上的监督环节,政府、村民、社会团体之间形成相互制约,构建稳定的“铁三角”关系是责任体系构建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

四、村两委、社会团体、村民共同使用和维护责任

严格遵守“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成项目的所有权归村民所有,使用权由村两委、社会团体、村民共享。在项目的养护过程中,村民应承担其主体责任,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管护措施。根据现有的实际情况,有的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

五、结语

本文分析了在一事一议财政奖制度补运行过程中涉及到的政府、村两委、村民、社会团体四方主体在各个环节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形成了政府供给制度,村民与村“两委”实行,政府、村民、社会团体出资出劳建设,政府、村民、社会团体监督,村“两委”、社会团体、村民共同使用和维护的运行机制,旨在明确各主体之间的界限与联系,避免权责不明、多头领导、协调混乱的局面出现。

参考文献:

[1]倪远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2

[2]安瑾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