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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的方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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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的方式

第1篇:投融资的方式范文

一、目前平台公司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融资效果的差异

(一)不作为平台公司资产对待不作为平台公司的资产对待是平台公司在进行公益性资产会计处理的一种主要方式。利用此方式进行处理的公司具有两个方面的显著特点:其一是此类公司的公益项目资金由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和融资资金共同组成。其二是项目资金由地方财政进行承担,而公司只作为名义上的支付主体和项目业主。在这种处理方式中,之所以不将其作为资产主要是因为这些公益性的项目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所以不符合“资产”的定义。面对这样的“资产”,在会计处理上,有固定的方法,及针对相关的投资支出,公司只需要在账面上将其反映到财政拨款,无需在账内将其确认为本公司的资产。举个简单的例子,在某市政文化活动广场的建设中,平台公司作为名义上的支付主体和项目业主,其项目资金是由财政拨款进行给付的,广场的建成和使用不会其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所以在对相关的支出进行会计处理时,无需在账内将其确认为公司资产。

(二)作为平台公司资产对待作为平台公司资产进行处理这是另一种重要的处理方式。使用此种处理方式的公司具有的突出特点是公司要具有当地政府授权的土地以及储备开发和整治权力,其进行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目的是为了提升区内土地的价值。在这种处理方式中,公司将公益性基础设施投资作为企业资产的依据是该投资能够间接性的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面对这样的资产,在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主要有三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按照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其中有两种重要的方式是按照固定资产核算并按照一定的期限进行折旧和按照固定资产计算但不进行折旧计提。第二种是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第三种是作为公司的“其他长期资产”进行核算。举个简单的例子,在某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为了进行区域人员的吸引和商业店铺的转移,平台公司利用自身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进行土地的使用并在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其中包括商业活动广场、娱乐设施等多项内容。在商业吸引的过程中,区域地价得到了提升,公司新建的基础设施在使用中也为公司带来了效益,那么此时在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公益项目便需要按照固定资产计算在企业的资产当中。(三)不同处理方法的融资效果差异比较利用不同的方法对平台公司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其带来的融资效果是不一样的。从平台公司的实际分析来看,其一个重要的使命是进行对外的融资,而在融资市场,最吸引研究的两个指标分别是资产规模和现金流,所以当平台公司的资产规模越大,现金流越充裕的时候,其融资的效果会得到最佳。从具体分析来看,如果不将公益性资产当平台公司资产进行看待,那么其融资效果为零。如果将公益性资产按照平台公司的资产进行看待,那么在资产类流动性不同的条件下,其融资的效果也会出现差异。

二、从理论和现实角度看待并规范公益性资产列报(一)从会计理论的视角进行公益性资产的看待从我国目前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来看,资产具有两方面的特征:第一,其会为企业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第二,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能够掌控的资源。由这两个特征出发对平台公司代管或者代建的项目进行分析发现,平台公司账面上反映出来的“资产实体”最终并不能被企业拥有或者是控制,也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的经济收益,所以其不符合资产的基本定义,因此在对其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要按照非资产的规范进行列报。(二)从政府规范平台公司角度进行公益性资产的看待目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当中,对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项目,除了法律和国务院另有的规定,其不能在继续的利用融资平台公司进行融资,换言之,此类公益性在建项目需要利用财政预算来解决建设资金。基于此,平台公司的融资功能被斩断,其在历史舞台上的作用发挥也就到此为止了。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公司账面所反映的公益性资产问题将不复存在,而公益性资产的主要反映会在政府会计中体现出来。

第2篇:投融资的方式范文

引言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解决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力不足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推进了城镇化建设,为地方政府进行了投融资体制的创新提供了平台工具。但日益庞大的债务规模、融资方式单一、缺乏持续偿债机制等问题也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风险隐患。为此,中央政府不断出台新的措施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国发〔2014〕43号文明确政府和融资平台的责任,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财预〔2015〕225号文明确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限额管理,取消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确切割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债务,指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举借的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挑战,更是转型发展的?C遇。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现状

据Wind统计数据,自2011年以来,拥有财务数据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共有1451家,有息债务规模从2011年末的20.64万亿元增至2016年6月末的43.28万亿元,规模翻番。审计署2013统计了全国7170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其中,仅有4.08万亿元的债务被纳入地方政府债务,而Wind统计的1451家发债平台2013年末的有息债务就超过30万亿元,所以大部分的平台债务未列入地方政府债务。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

1.未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很多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虽然成立的时间已经很长,但仍然无法摆脱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表现为:重投资、重建设、轻经营、轻管理,公司发展战略定位模糊,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市场化发展方向,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

2.投融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持续有效的偿债机制

融资方式单一、过多依赖土地预期收益是平台公司融资的突出特点。由于资产及现金流未能全覆盖,低成本、高额度、灵活多样的企业债券、收费权信托、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不能得到运用,吸引社会资本(含外资)参与城市建设的尝试较少。债务偿还的来源多靠土地出让金、负债融资、借新还旧,缺乏持续有效的偿债机制,融资平台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思路

1.投融资平台模式选择

针对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亟需建立一个大企业集团,下辖多元化、多层次的面向市场化的实体企业,同时需要在业务选择领域、盈利模式、融资来源等方面进行适时的创新,以适应市场化的需要。

2.建立完善的企业运营机制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根据《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投资、经营管理约束机制,成为集融资、投资、建设和经营相结合集约管理的企业集团,彻底解决经营责权不明、政企不分、职能混淆等问题,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企业制度。

3.建立良好的业务发展模式

(1)统筹资源,开展土地收储融资

根据四部委《关于加强土地储备和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要求,建立健全市级土地收储中心各项职能,纳入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机构目录,统筹、协调、管理土地收储工作,调控土地市场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做好土地储备融资,促进征地拆迁工作有力开展。

(2)受托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设立一个公司专门从事城镇化建设中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由土地收储中心授权委托一级开发公司对生地进行开发。土地一级开发的所有资金由一级开发公司通过金融市场筹措,并在生地上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之成为熟地。盈利模式上,采取成本加成方式,以一级开发的总成本为基础,核定一个固定收益率(比如8%)作为一级开发的利润率。

(3)代建保障性住房、标准化厂房等房建项目

设立一个专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地方财政部门签订项目代建协议,负责区域内保障房、标准化厂房、中小企业园等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合同约定代为履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代建业务的收益来源主要是按照代建项目投资总额加固定收益率(比如8%),实现现金流全覆盖,结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银发〔2011〕193号文等政策支持,直接获取银行信贷资金。

(4)参与土地二级开发,增加公司盈利来源

在前期资金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先引进社会资本进行房地产开发。待后期实体企业增多、人口增长、土地升值,适时通过控股方式引进有丰富房地产开发经验的公司,以现有的土地出资,共同成立商品房开发公司,进行土地二级开发。

第3篇:投融资的方式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信托;保障性住房;有限合伙制

一、保障性住房投融资的现状及其局限性

自1978年以来,中国逐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并借鉴国际经验,初步建立了我国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经过了近30年的发展,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已经初具规模,但当前保障性住房的供需矛盾也表明,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资体制仍然存在着以下主要两方面的问题。

(一)组织结构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角色定位不明确,地方政府缺乏资金配给的主动性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又称“新国八条”),在政府住房保障方面提出了2011年全国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的政策目标。根据住房和城市建设部估算,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将突破1.3万亿。其中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可以提供约2700亿的建设资金;中央财政划拨款将达到1400亿左右;28个公积金贷款投资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城市将获得公积金贷款约838亿。上述三项合计为4938亿,距离1.3万亿还有8062亿地方财政的缺口,占到了建设资金总额的62%,如图1所示。

保障性住房有公益性和福利性的特点,政府的参与责无旁贷,但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角色定位的不明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障性住房发展。就保障性住房的财政支持来看,中央政府虽逐年提高了财政转移支付,但仍只是杯水车薪;地方政府集生产者、所有者、管理者三种角色于一身,参与了包括规划、开发、建设及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并提供60%以上的建设资金。然而,由于没有完备的资金来源体制,地方政府很难保证其在保障性住房市场上资金供应的积极性。

(二)金融市场方面,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的非市场化导致住房政策的效率低下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划拨。然而,这样非市场化的资金来源并不能够满足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求。

从我国金融业的现状来看,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为我国积累了巨大的社会财富,民间资本日益增大,2010年中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了30.3万亿元多,比2006年增长了16.3%,居民的投资需求日益强烈;另外,伴随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和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中国的机构投资者日益成型,保险公司和社保等机构投资者增强了对低风险、高收益投资产品的需求。相反,在资金投资渠道方面,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并不完善和成熟,投资渠道狭窄,使各类资产都未得到充分的利用。而保障性住房不仅有其居住功能,同样还具有稳定的保值、增值性能。如何开发保障性住房的金融市场,更好地利用充足的民间资本来提高住房政策的效率性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REITs的基本内涵

面对保障性住房背后急需解决的资金瓶颈,我们需要进行保障住房投融资模式的拓展和创新。而国外成熟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经验将为我国建立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新模式提供思路。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可以定义为:通过发行基金券(如受益凭证、基金单位、基金股份等)将投资者的不等额出资汇集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加以管理,获得收益由基金券持有人按出资比例分享,并共同承担风险的一种金融投资工具。它是专门用于房地产投资、租赁开发、销售和消费等方面的投资资金,是集众多的分散资金与一身,采用专家经营、专业化管理的一种投资体制。同时,具有绝大部分净收益以立法形式要求以股息形式支付给所有者、产品流通性能好等显著特征。早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就开始运用REITs来发展廉租房住房体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REITs进行保障性住房融资运行方式的探讨

从国际上REITs发展的经验来看,只有适合的REITs组织模式,才能较好地解决制度中约束和激励的问题。因此,REITs在保障性住房上发挥积极作用的关键因素是REITs组织模式的选择和建立,再以此为基础,进行其运行方式的探讨。

(一)我国保障性住房引入REITs组织模式的选择

纵观全球REITs的组织形式,大部分国家都选择了契约制的REITs。这主要是因为,契约制REITs的各个结构都清晰明确,有较高的效率,发展的也较为成熟。更重要的是,契约制的债务无论从性质还是来源上,都有其自身的独特性,能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出资额以外的其他资产安全。

然而,现有的大部分国际经验都是将REITs投资于商业、医疗、工业以及商品住宅等商业物业方面,并没有太多运用于政府保障性住房的经验。而保障性住房恰恰有着区别商业物业特性:首先,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住房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政府的职责。即使将保障性住房运用REITs进行开发、持有和运营,政府仍需要承担绝对的管理和运营权,设计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的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来确保保障性住房市场平稳的发展;其次,保障性住房虽然具备房地产的投资性能,但更是政府向居民提供的具有保障的公共产品。所以,即使通过资本市场来获得建设资金,政府仍需要对其承担债务连带责任,不能任其“自生自灭”。

此外,从我国现有法律环境来看,我国实行《公司法》多年,相关的以及类似的公司制的企业运作和管理体制已经趋于成熟;相反,契约制基金的基本法《信托法》在2001年才正式实施,其中的管理体制仍有待完善和规范。因此,有限合伙制,因其普通合伙人债务责任约定的无限性,更适合应用于我国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资模式中。具体的组织模式结构如图2所示。

其中国有企业协助政府公共部门形成普通合伙人(GP)承担绝对的管理权和专业的经营权;初期试点引用国有投资公司或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LP)进行资金注入,共同成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司。有限合伙公司以现有的保障性住房(指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为资产标的池来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二)REITs运作方式的探讨

根据以上论证及国际经验,保障性住房在REITs融资的路径选择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运作方式上以封闭式为主。REITs作为房地产投资这一类长期投资产品,封闭基金在存续期间固定不变的资本总额的特点有利于进行房地产这种长期投资;相反,开放式基金由于有随时被赎回的风险,必须保持基金的一定的流动性,因此不适合进行房地产投资。同时,现有封闭式证券基金的运作和监管经验也可以作为REITs运营的借鉴。第二,组织形式为合伙有限制。第三,募集方式以私募开始,逐步发展为公私募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国际经验,REITs要有较好的发展,需要完善的政策制度环境。但作为一种新型金融产品,相关政策需要涉及税务部门、证监会、保监会等等各个部门,其设定和实行必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面对庞大的住房保障的市场需求,我们可以从私募方式开始,边发展、边完善,摸着石头过河,为REITs公募发行奠定基础。同时,私募方式很大程度上依赖投资机构者,这也有利于我国投资机构者的成熟发展。

四、结论与讨论

作为成熟房地产市场的标志之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会在我国未来的房地产行业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本文在对国际上REITs组织模式分析的基础上,创新地提出了适用于保障性住房的REITs的组织模式――有限合伙制REITs,也针对REITs的运作方式进行了探讨。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资模式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为了其更好地实现,下一步的研究可以放在REITs运作配套措施的研究上。

参考文献:

1、褶超孚.城镇住房保障模式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刘李胜,高翔.REITs运作与管理――房地产企业融资上市图景[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

3、葛红玲.房地产投融资模式创新――基于REITs视角的分析[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4、郑磊.浅析REITs在廉租房建设中的应用[J].中国房地产金融,2010(7).

第4篇:投融资的方式范文

第一,白内障的症状是视力减退,在光亮的背景下会看到固定的黑点。白内障的发病主体是55岁以上的老年人。白内障不抓紧治疗会导致失明。

第二,白内障的治疗方法1:早期白内障患者可以采用些修复晶体的眼药注意养护。2:白内障早期患者要注意饮食。3:对于白内障患者不建议采取手术,因为手术会留下后遗症。

第三,白内障的治疗方法还可以滴莎普爱思滴眼药,这可以预防治疗白内障。建议采用饮食控制,同时用美国瞳仁yan贴辅助治疗。多运动,饮食均衡。

(来源:文章屋网 )

第5篇:投融资的方式范文

论文关键词:金融结构,投资基金,内部治理

 

一、引言

在19世纪中后期产业革命的推动下,投资信托基金首次在英国出现。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中,投资基金在国际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上蓬勃发展,目前美国共同基金总规模已增长近1000倍。基金业的迅猛发展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上最显著的现象。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也开始进行投资基金的尝试,逐渐形成了投资基金市场的雏形。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共有60家基金公司掌管了纳入统计的464只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共计18864.60亿元,份额规模共计24638.56亿份(不含QDII,以下数据均不含QDII)[①]。其中31只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共计685.52亿元,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3.63%投资基金,份额规模共计768.10亿份,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3.12%。其中433只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共计18179.08亿元,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96.37%,份额规模共计23870.46亿份,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96.88%。[②]

根据美国2008年度行业统计报告,全美约有600家基金发起人管理8889支共同基金,总资产净值为9.601万亿美元,约占世界共同基金总资产净值19万亿美元的51%。综合1995~2008年的数据统计,共同基金占美国基金总资产净值的比重约在92%~96%之间。[③]

第6篇:投融资的方式范文

关键词:港口企业;投融资策略;投融资管理理念

在内外需求下降叠加的影响下,2014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延续了小幅度的下行态势,但是我国港口运输生产依旧保持着小幅度的增长,上半年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速达到了5.2%。根据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来看,“十二五”期间进出口总额目标年均增长为10%。预计2015年达到4.8万亿美元。这样的大环境给我国港口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多机遇,要想拓展企业规模、寻求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就需要不断完善投融资体系,为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链条、找准发展方向。

一、国外港口企业投融资模式

(一)以政府投资为主的融资方式。该种融资方式主要以德国为代表,政府将港口所有资产视为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港口资产归国家所有。港口的规划、拨款以及建设等均由政府操作,只有港口企业的租用码头泊位、场地以及港口内的各种地面设施是由私人投资建设的。这种投融资模式可以保障国家港口企业发展资金链条的稳定性以及较强的竞争力。但是,由于政府介入过多,导致港口企业的发展缺乏活力。

(二)以政府补贴为主的融资方式。该种融资方式主要以日本为代表,政府只为港口的建设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通常情况下,港口企业的发展以及港口项目的建设等都是由政府、船公司以及码头公社等多方共同参与的。日本政府根据某一具体港口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等因素,通过不同的方式以及程度予以补贴。比如,通过财政补贴、无息贷款以及直接投资、出台政策鼓励港口企业发行公债等方式。

(三)以发行债券为主的融资方式。该融资方式的主要代表是美国,这也与美国较为活跃的金融市场有关。在这种融资模式下,美国政府只负责港口界线以外的港道建设、维修,并对大部分货物按照一定的规则征收相关税费。通过鼓励港口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来筹得资金,企业所获得的利润则用于企业的自身发展、港口的建设以及相关福利事业,不需要再向政府缴纳相关税费等。

(四)以私人投资为主的融资方式。该种融资方式主要以英国为代表,由港务局自行筹集资金推动港口行业的发展,政府并不参与港口设施的建设、维护等。比如,港口的业务收入、国际金融市场的资金获取、发行股票债券、私募股权等等。可以看出,私人投资为主的融资方式下,港口企业的发展较为自由和活跃。但是,其资金链条的稳定性以及发展方向的正确性等这些问题是不能够保证的,仍需要政府的宏观引导。

二、采多元化投融资策略,走稳健性发展之路

结合上文所述的国外港口投融资模式来看,我国的港口投融资模式实际上经历了从政府投资为主到政府补贴为主,再到港口企业承租为主的模式。在当下的经济发展形势下,港口企业要积极采纳国外港口企业投融资模式的先进经验,采用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为企业的发展寻求稳定的资金链条,注入活力。

(一)多方位合作,寻找投资方向。从经济角度来讲,港口行业作为一个系统,企业与企业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每个港口企业都想寻求更好的发展,资源优势的利用与资源劣势的互补则是他们自我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策略。因此,港口企业可以借鉴英国港口行业投融资模式,寻找多方位的合作伙伴,拓展市场空间。

(二)多方位融资,打造稳定资金链条。融资方式的多元化一直都是我国港口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关注的问题,也是制约我国港口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在我国“地主港”模式下,港口企业更加需要借鉴美国、日本以及英国港口企业的融资方式,打造稳定的资金链条。

从我国目前港口企业所处的经济体制以及金融环境来看,相对于股权融资而言,债券融资可以具有较大的选择权,在优化企业的融资结构上有着明显的优势。债券融资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来说成本较低,港口企业可以借鉴美国的债券融资方式,通过调整债券融资的结构和期限,分散企业的债务风险,提高企业融资结构的弹性。如若港口企业能够很好的应用权益融资吸纳权益资本,那么则能够更好的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并且股本返还与股息支出的压力会较小。如果港口企业能够像上文所述,吸引到拥有特定资源的战略管理者,那么企业还可以在管理、市场、政府关系以及技术等方面获得很多隐形的资源。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以及股权融资往往是港口企业较为常用的几种融资方式。实际上,诸如固定资产租赁、信托融资、私募股权融资以及海外市场融资等这些方式也是可以适当予以应用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多元化的融资方式中,港口企业需要从经济学以及财务管理角度来把握企业的融资结构,以最优的融资结构为企业创造最优的资金链条,不断加强企业抵御融资风险的能力。

三、完善投融资管理思路,创造良好投融资环境

(一)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港口建设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公共产品,因此港口企业的投融资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结合我国目前“地主港”式的投融资模式,政府应当尽可能的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为港口企业创造更好的投融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比如,通过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免除协议期内部分项目的所得税等)降低港口企业的投融资成本;给予一定的行政权利,确保港口企业不受不相关机关的干涉;鼓励大型港口企业与中小型港口企业之间的合作,打破港口经营条块分割带来的经营不便等。

(二)做好投融资前期调查。结合实务经验来看,港口企业的投融资效率虽然有所增高,但是由于管理理念上的问题,很多港口企业忽视了投融资活动的前期调查,影响着企业投融资活动的效率效果。因此,港口企业要做好投资前期的信息调查,如同“建高楼要打好地基”一样。以某港口企业为例,该港口企业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投融资的前期信息调查。一是对国家政策、经济金融、行业状况等大环境信息进行调查;二是对港口地理位置、港口体制、项目性质、成本规模、腹地范围、港口发展水平等客观环境进行调查;三是对企业资本结构、担保模式、融资渠道等进行具体分析。四是针对具体的投融资项目进行取材(如要与某个港口企业合作,就需要了解对方的相关财务信息、政府关系、市场地位等等)。通过这四个层次的信息调查,可以对即将开展或者正在进行的投融资活动有一个整体的分析,降低企业投融资风险。

(三)区别对待,正确选择投融资方式。就港口企业的实际情况而言,其项目往往分为公益性项目(防波堤、临港道路、水上安全监督等)经营性基础项目(栈桥、客运站等)以及经营性一般项目(仓库、船舱、水上过泊平台)三类。针对这些不同的项目建设,港口企业应当选择不同的投融资方式,这样不仅能够解决资金之间的供求平衡关系,而且能够降低港口企业的还贷压力等等。以经营性基础项目为例,最好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补助为主,不足的部分再选择合理的融资方式进行资金筹集。在选择投融资方式的同时,也要利用各种经济模式着重考虑投融资成本,尽可能的提高投融资活动的效率。

结论:港口企业的发展需要有正确的方向以及稳定的资金链条,这就需要港口企业不断寻求多元化的投资方向以及融资模式。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和港口企业也要不断完善对投融资活动的管理理念,把握全面性、细致性以及成本效益性等原则,共同为港口企业的投融资活动创造良好的客观环境,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第7篇:投融资的方式范文

[关键词] 投融资平台;投融资公司;债务风险

2009年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为此,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依托原有城司,打造出新形势下统一的新型投融资平台。

近年来秦皇岛市投融资体系获得了较好的发展,市政府通过采取成立城司、建立“政、银、企”沟通对接机制、建设完善融资服务体系以及整合全市担保资源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缓解了秦皇岛市在城市建设发展中所出现的资金“瓶颈”问题,在为秦皇岛市重大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但目前的投融资机制与秦皇岛市整体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相比,仍还存在直接融资比例低,投融资平台小、渠道窄,政府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不明显,已有资源、资金、资产开发利用不够等问题。

一、秦皇岛市投融资总体概况

(一)秦皇岛市投融资体制

2009年11月秦皇岛成立“秦皇岛市投融资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市投融资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成员为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监察局、审计局、金融办等部门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财政局,市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秦皇岛市投融资管理领导小组管理各投融资平台,财政部门负责财务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监察部门负责责任监督。

(二)秦皇岛市投融资平台

目前秦皇岛共有4家投融资公司:一是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该公司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为主,由城乡建设局牵头组建,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二是建设投资公司,该公司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为主,重点是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和国家立项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组建,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国债资金和财政资金注入资本金,获取的经营和资产收益作为资本金再投入,代表政府出资,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出资入股;三是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该公司以财政投资的公益性项目投融资为主,重点是行政机关和文化、教育、广播、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基本建设项目,由财政局牵头组建,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教育、卫生系统除外)划拨过户该公司,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一运营、统一管理;四是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中心以土地收购储备和一级开发为主,同时为其他投融资平台提供土地资源,实现资源转化,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建,以政府投入作为资本金,集中使用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加强土地前期开发和储备管理,确保土地有效增值。还有3家投融资公司正在建设中:一是旅游开发建设公司,由旅游局牵头,整合旅游资源和资产,搭建旅游设施建设及产业开发项目投融资平台;二是北戴河新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由北戴河新区管委会牵头建立;三是六合公司,由城乡建设局牵头,规范其运行管理。同时《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规范投融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还指出,可根据发展需要,组建新的投融资平台。

二、秦皇岛市投融资平台问题分析

(一)投融资公司规模小,经营效益普遍较差

目前成立的4个投融资平台资产规模都很小,注册资金少,政府基本上以资产注入,资金投入很少,运作主体分散,难以承接大型项目的投资建造,所发挥的投融资能力和经营实力都有限。从目前的经营管理情况看,现有的投融资公司资产运营能力低,经营效益普遍较差。

(二)条块分割严重

目前现有的4家投融资公司及正在建设中的3家投融资公司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投资项目按所属部门的管辖范围进行条块分割。从秦皇岛市投融资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亦可以看出,投融资平台涉及不同部门利益,投资公司在选项目、做决策时很容易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在实践中难免出现争项目、争利益的现象,造成资源使用效率低下和存量资产闲置。

(三)资产负债率偏高,财务风险大

各投融资公司资产负债率普遍超过了70%,这种高资产负债率一方面使企业承担了较高的财务费用,另一方面投融资平台绝大部分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金额大,回收期长,投资收益率低,当投资收益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投融资平台不得不采取借新债还旧债的办法,导致风险进一步扩大,一旦地方财政出现偿还困难时,将有可能导致财务危机。

(四)融资渠道单一,后续融资压力大

秦皇岛4家投融资公司建设资金融资主要来源于国内银行贷款、上级投资补助等,在发行债券、包装上市、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面仍是空白,虽然政府近年来也开始关注并着力支持该类融资途径,但受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和资本市场等方面的约束,该类融资比重在一定时期内难以有较大提高。

未来秦皇岛市将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大规模基础建设引致巨大的资金需求,远远超过了政府的承受能力,融资压力可想而知。对秦皇岛市来说,如果在投融资机制上未能有所突破和创新,要完成如此巨大的融资任务难度很大。

三、构建高效的秦皇岛投融资平台

(一)借鉴成功经验,搭建投融资大平台

根据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和我市具体情况,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实力雄厚的投融资运作平台。如河南省整合政府资源,搭建投融资大平台,成立河南省投资集团,该集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经营省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是省政府的投融资主体,公司注册资本120亿元,集团本部总资产220亿元,合并报表总资产504亿元,集团作为大型投融资平台和有实力的市场主体,有效壮大了政府的投融资能力和对经济的影响力。

秦皇岛应整合现有4家和正在建设的3家投融资公司,成立秦皇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体组建方式可采取控股合并,保持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资产、债权债务不变,以各平台公司全部资产组建成立秦皇岛投资集团,原平台公司成为集团子公司,投融资职能作适当调整,避免处理债权债务的繁杂手续和由于利益重新分割带来的改革阻力。集团负责开展城市、工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隶属市政府直接管理,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实行专业化、市场化管理,解决资源分散、条块分割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能够降低融资成本。

(二)拓宽投融资来源渠道和方式,实现投融资主体的多元化

鉴于目前秦皇岛市各投融资公司存在的融资方式单一,融资缺乏可持续性等问题,笔者建议秦皇岛市建立初期投融资平台时,可以利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入股,即采用一种PPP(政府—私人—合作)模式,这种模式是基于地方政府掌控的大量公共资源基础,与市场力量有效结合的一种方式。现有的BT(建设—转让)、BOT(建设—运营—转让)、TOT (转让—运营—转让)、BLT(建设—租赁—移交)模式应继续发扬光大,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待投融资平台做大做强之后,再通过上市进行直接融资,从而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的可持续性。另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进行融资。目前北京国管中心已经成功发行150亿元企业债券和两期共200亿元中期票据,融资期限分为3年、5年、7年和10年不等,融资成本低于同期银行贷款2个百分点左右,为后续北京市各区的投融资平台有效融资探索出良好的途径。

(三) 完善出资人制度,明确产权关系

目前各投融资公司还没有完全脱离政府部门,条块分割严重,难以形成完整的出资人制度,难以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因此,在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制过程中,完善出资人制度,明确产权关系就显得更加重要。通过完善出资人制度,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职能,按出资额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使得资本层面摆脱条块分割,真正实现行政与资本分离。

(四)完善投融资风险管理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从全国情况来看,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不透明,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多个融资平台从多家银行获得贷款,债务管理也分布于不同的部门,造成地方政府不清楚不同层次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负债和担保状况,极易形成政府债务风险。秦皇岛市亦是如此,各投融资公司归属于不同的部门,债务游离于财政预算系统之外,且各投融资公司负债比例很高,债务风险不言而喻。政府应出台相关措施,完善投融资风险管理机制。

首先,政府应建立一套风险控制模型。根据秦皇岛市经济增长目标、可支配财力,按照负债率和债务率风险区间测算政府可承担的融资额度,对本市政府债务实行预警机制,在加大融资力度的同时,根据政府债务余额的多少,实行动态管理,保证政府债务总额控制在可承受风险以内。

其次,建立投融资偿债保障机制。为强化投融资主体的偿债责任,确保债务的到期归还,应建立投融资偿债保障机制。各投融资公司将财政资金、土地出让收益、资产转让收益和其他经营开发性收益的一定比例上交财政作为偿债基金,财政及相关部门做好监管,专款专用,确保借得来、还得起,促使投融资公司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在全国投融资平台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秦皇岛市政府应抓住机遇,严控风险,理顺投融资管理体制,为秦皇岛市经济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条件。

主要参考文献

[1]刘俊成.港区建设的投融资平台问题研究——以广西钦州为例[J].区域金融研究,2009(3).

[2]唐真龙,陈羽.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凸显商业银行严控“政策性”贷款[N].上海证券报,2009-12-02.

[3]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开行湖北分行联合调研组.河南省搭建投融资大平台的做法与启示[J].今日财富:金融版,2008(8).

第8篇:投融资的方式范文

一、美国投融资改革经验

美国的投融资政策特别是对欠发达地区的政策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从历史上看,美国在较为落后的西部开发中与我们国家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即西部开发需要大量资金,而完全来源于政府的资金难以满足其需求。然而,美国通过政策倾斜加商业投资的方式较好的解决了西部开发中的投融资问题。

首先,政府制定了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并通过健全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驾护航,为西部地区的开发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政治及社会环境。

其次,政府通过倾斜性的财税政策来扶持西部地区的发展,比如通过直接投资以及转移支付等方式为西部地区建设包括交通、教育、卫生及技术平台等基础设施,这些必要基础设施的搭建有利于西部地区的资本积累,有利于其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

再次,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和项目高回报等方式为招商引资创造条件,如对到欠发达地区投资兴业的企业,可以根据其所创造的就业机会和雇佣人数降低税率,以此来鼓励各类企业参与西部开发的投融资;此外,政府还通过适当的资金贴补等政策来吸引社会资本甚至是国外资本投资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从而解决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大量资金需求。

最后,政府还通过有倾斜性和针对性的货币金融政策来支持西部地区的开发建设。如赋予地方联邦储备银行较大程度上的独立自主权,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以及资本金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政策,允许欠发达地区根据经济增长需要实施差别化的金融政策,以此来吸引资本流入;同时,为了更多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西部地区的投融资,政府还通过成立区域性商业银行、企业贷款担保以及优惠贷款等方式来加大对支持西部开发建设的金融机构的支持。

二、日本投融资改革经验

在梳理日本投融资经验时,将以日本开发建设较为落后地区的北海道为主。日本在对其欠发达地区的投融资过程中,政府发挥着绝对的主导作用。

首先,日本与美国的做法一样,通过法律法规来制定并出台具体的投资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出台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的建设方案,此举不仅弱化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市场失效等问题,而且还为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创造了稳定的增长环境。

其次,日本政府实行了积极的并带有倾斜性的财政政策来大力支持北海道地区的发展。如政府直接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交通、房产、市政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由于这些领域由于具有建设周期长、利润回报率低等特点,社会资本很难大规模进入,因此,政府必须以主导者身份投入大量资金来推动其建设,以弥补市场失灵。

再次,日本政府通过政府参与的财政性投融资制度,为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提供具有财政和金融双重特征的资金支持。政府参与或主导是日本政府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重要特点,日本政府以政府信用作为担保或支撑,成立了能够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这些机构运用金融手段筹集社会盈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筹集的资金将与政府财政预算相结合,在政府投融资计划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有针对性的资金分配。

最后,日本政府为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以及社会资本的投融资功能,逐渐开始采取地方为主、中央为辅以及社会为补的投融资体制,这种投融资体制的实施有利于缓解中央政府的财政压力,有利于强化地方政府的公共责任,有利于盘活社会盈余资本的活力。

三、上海投融资改革经验

上海市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其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数量较多,主要有上海地产集团、上海久事以及申通地铁等平台。

从职能定位来看,这些平台公司与重庆的投资集团类似,各自有着明确的职能划分和功能定位,比如上海城投主要负责上海市重大工程的投融资,而申通地铁则主要负责轨道交通的投融资。

从投融资方式来看,上海市采取了差别化和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即根据建设项目性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投融资方式,这些投融资的具体运作将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

具体而言,上海市将其平台的主要投融资行为集中于公益性项目,对于具有盈利性和较为稳定现金流的项目,采取PPP模式或者引导金融机构及公司参与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加社会资本的投融资模式,对于现金流回收周期长且收支存在失衡的项目,则通过政府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一定程度的补给。上海市通过明确政府和市场的各自定位和主要功能,形成了政府加市场的投融资模式,较好的解决了上海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所需的绝大部分资金需求。

四、四川投融资改革经验

四川的投融资平台与其他各地的融资平台类似,其主要形式通常是采取成立一个资本金和相关资产符合市场融资标准的城市投资公司,初始资本金由地方政府采取财政资金划拨、土地划拨、股权或债券等方式注入,该公司代表政府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融资,并且管理与城市建设等相关的项目和资产。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四川省成都市拥有最大资产规模的投融资平台,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因此文中将集中梳理该公司在投融资方面的融资方式和运作模式。

融资方式方面,该平台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和企业债券等方式来进行融资。银行贷款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最为主要的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对于融资主体而言,其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低的约束力,此外,由于地方政府信用的存在,也为平台获取低成本的建设资金提供了便利。

由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及完善具有资金需求量大等特点,银行贷款难以在短期内满足较大的建设资金缺口,因此,该平台还选择了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来解决资金问题,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来融资,一方面使得融资方式更加多元化,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了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自身的必要性,因为在资本市场上成功发行债务性证券,必须要求该发行主体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财务实力,该平台能够发行企业债来解决建设资金需求,也恰好反映出了其运作经营的成效。

运作模式方面,该平台主要采取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作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其需要承担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但是经营性项目具有较为稳定的现金流量,能够获得盈利,而非经营性项目由于大多属于公益性项目,很难形成能够获利的现金流,为了解决非公益项目的建设资金以及平台本身持续经营等问题,该平台通过创新公司经营理念、开辟多元融资渠道以及提升公司资产质量等方式来进行市场化运作,有效的实现了建设资金的保值增值,更好更快的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五、重庆投融资改革经验

重庆的投融资模式主要是渝富公司与投资集团(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重庆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务控股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高等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组合而成。

第9篇:投融资的方式范文

关键词 财政投融资 体系建设

财政投融资的概念最早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后期的日本,指的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目标,遵守信用原则,有偿地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广泛地筹集资金,有政策性金融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和经营,按照政府特定的政策目标进行资金投放,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或公共部门和项目开展生产和事业的一种资金活动。

1 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财政投融资起源于50年代,进入80年代以后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呈现政策性银行、投资公司和财政周转金并存的体系状况。一直以来,它对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础建设、完善资金市场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现阶段的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在各个环节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急需建设和完善。

1.1融资渠道单一,资金不足

我国财政投融资的资金主要是来自政府投入的资金金,包括各项财政周转金、发行的国家债券或金融债券、邮政储蓄存款、社会保障基金等。我国投融资片面注重筹集财政资金,而忽略了民间资金的筹集;注重国内筹资,而不注重到国际资金市场拓展新的融资领域,外资使用的力度明显不行。这使得融资总额不足,尤其要投资于投资额大、建设期长、需要大笔资金的基础建设投资时,财政投融资往往会显得力不从心。

1.2财政运作不规范,效率低下

有时财政投资前的准备工作不足,对政府特定的政策目标理解不透,缺乏全面科学的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盲目实施财政投融资项目,重复建设现象也仍然普遍,在项目建设中透明度不够,缺乏合理的成本核算和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项目结束后也不进行合理及时的评估,对财政投融资的使用效率和成果缺乏合理的评价。而且,财政投融资粗放型明显,重数量轻效益,有时只顾眼前利益和微观利益,而忽略了长远利益和宏观利益。

1.3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监督

财政投融资涉及的部门机构繁多,既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也有财政信用机构,财政部门和各主管部门也都存在不同形式的投融资活动,由于它们性质不同,投融资的目的和方式也有差别,不容易统一行动。而财政投融资是为了实现政策目的、满足公众利益、合理分配能源,尤其投资于具有“公共物品”特征的基础行业、社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如农村基础设施、高速公路、医院等的建设。现行投融资体系缺乏全国统一的领导、规划和管理,容易造成盲目投资,管理混乱这样不仅不利于充分发挥财政投融资的政策性职能作用,更不利于发挥它的宏观调节职能、解决“市场失灵”的作用,这就急需一个统筹资金、协调行动的管理机构。

1.4政策性引导作用不足,民间投资不足

财政投融资应该具有很大的政策性导向作用,现阶段我国财政投融资对市场投融资的领域、方向、规模等发挥的引导作用不足,正如“十七大”报告指出的要树立正确的绩效观,防止搞”形象工程”,要把资金引入有利于国家建设、有利于改善民生的领域和项目,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大开发、新农村建设等等。同时,我国民间资金力量很大,中小企业、新社会阶层潜力很大,据新华社最新报道:目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数约为7500万人,他们掌握或者管理着10万亿元的资金,财政投融资对这部分资金的利用明显不足。

2 完善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建设

2.1拓宽财政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方式

财政投融资机构是以政府为主体,采取直接和间接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既可以依靠财政投融资机构发行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等方式直接进行融资,也可以采用间接融资方式进行借款。国家还要加大政府担保债券和政府担保借款的力度,政府担保债券往往具有明确的投资目的和用途,而且政府具有良好的信誉,证券风险低,具有明显的筹资优势。同时,借助政府信誉,鼓励部门和投资项目利用世行、亚行贷款和各国政府赠款等多种方式大胆使用外资。还应利用新兴的融资方式如BOT、BTO、TOT等筹集资金,引导越来越多的非政府资金、民间资金、外资流向那些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但民间部门不愿投资的领域和行业,如基础产业、公共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等。

2.2强化对财政投融资的计划、监督和评价

要做好投融资项目的规划、决策、预算、控制和事后评价,保证投融资有条不紊的进行,还要建立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投融资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对财政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和科学的风险控制,包括风险监测机制、风险防范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补偿保障机制等。要提高风险意识,降低投融资风险,合理匹配资金,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对投资项目跟踪监督,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3开放行业准人领域、减少政府对投资的直接干预

不能对民间资金、外资等限制太严,要造一个自由、公平、高效的投资环境,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在保持国家宏观调控的和经济稳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开放行业准入领域,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国家基础建设、出口创汇企业、需要国家政策扶植的中小企业、农村建设等领域,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均衡发展,还应配合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对经济不发达地区进行投资,促进当地经济的更好更快的发展,倡导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加大投融资融资量,突破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中渠道单一、效率低下的发展瓶颈。

2.4加强财政投融资体系的法制化建设

现阶段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没有严格、完整的法律规范,在融资方式、资金管理、项目审批、投资决策、绩效评价等方面都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容易导致资金的乱用、肢解甚至挪用,达不到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目的,给国家和公众造成很大的损失,难以发挥财政投融资应有的作用。因此,应尽快制定《财政投融资法>、《政策性银行法》,做到有法可依,规范投融资活动,提高使用效率。

2.5积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

国外投融资发展较早,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可能国家经济构成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资金市场情况不同,但是财政投融资的主要领域却具有一定的共性,有些成功经验是值得我们借签学习的。财政投融资概念最早产生于日本,它已成为推动日本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之一,战后日本政府投融资发展很快,已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通过加强财政投融资立法,积极发挥财政投融资的作用,战后日本颁布的与财政投融资有关的法律达20多部,并加强对财政投融资的计划指导,积极分配资源,推进经济发展。美国财政投融资的资金,一般通过税收、收费、发行债券等形式来筹措,和我国不同,美国资金投融资资金80%以上来自私人投资,而且美国非常重视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的建设和投资,像建设医院、高速路、福利设施、核电站等等,美国对教育投资亦十分重视,州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占1/3以上。

总之,建设完善的财政投融资体系是发展市场经济、加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经之路,它有利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资金市场等等。我们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完善财政投融资体系建设,加快财政投融资法制建设,创新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资方式,加强投融资的管理,吸取国外成功经验,使投融资体系为我国的宏观调控、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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