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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的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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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的概念

第1篇:直接融资的概念范文

一、郴州社会融资总量基本情况

1、社会融资总量快速增长,金融对经济的支持明显加大。从2006年到2010年,郴州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10年,全市GDP为1081.7亿元,是2006年的2倍,年均增长18.7%;全市社会融资总量达到115.5亿元,是2006年16.67亿元的6.9倍,年均增长58.1%,高出GDP年均增长率40个百分点,也高出同期人民币贷款15个百分点。2010年郴州市社会融资总量与GDP之比为10.67%,比2006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详见表1)

2、社会融资结构日趋多元,人民币贷款比重下降。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全市社会融资结构不断多元化。2010年,企业债券和其他融资分别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量的1.73%和12%,且都是以前没有的。银行的表外业务融资也较活跃,2010年银行委托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量的14.6%,比2006年提高了8.8个百分点。而人民币贷款比重下降,2010年,人民币贷款为54.14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量的46.87%,比2006年下降30个百分点。据统计,2006-2010年,全市社会融资总量累计为296.47亿元,其中本外币贷款累计新增217.48亿元,占比为73.36%,其他形式也不断发展。(见图1)

二、四省六市社会融资总量的特点

2006-2010年,四省六市共实现社会融资3293.47亿元,社会融资总量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多元化,从四省六市的情况看,呈现几个特点:

一是社会融资总量与GDP总量不协调,地区间发展差异大。五年间,就全国形势而言,社会融资总量都是快速发展的,尤其是近两年,更是井喷式发展。2010年,我国社会融资总量为143004.91亿元,是2006年的3.71倍。就四省六市而言,地区间发展差异较大。五年来,龙岩市的社会融资总量累计为1273.08亿元,居六市之首,赣州紧随其后。反观湘南三市,五年共实现社会融资总量累计为926.58亿元,还不及龙岩市的四分之三,而2010年龙岩人口为278万,GDP为991.5亿元,分别只有湘南三市1780万人口的1/6和3252亿元GDP的1/3弱。2010年,龙岩融资总量为237亿元,居六市之首,但GDP仅居第四位,衡阳融资总量为82.7亿元,居倒数第三位,但GDP却位居六市之首。社会融资总量的发展与GDP的发展存在不协调,各地社会融资总量对GDP的贡献度(即社会融资总量/GDP)存在差异性。相比而言,龙岩、赣州的融资总量对GDP的贡献度较大,接近于全国水平,而其他各市还有待提高。财政收入也是龙岩、赣州分别以163亿元、128亿元居六市的第一、二位。

二是融资受货币政策影响,年间增幅波动大。当前,社会融资方式仍是以银行信贷进行间接融资方式为主,因此,受央行货币政策的影响很大。2007年、2009年货币政策较松,社会融资比较活跃,而2008和2010年政策收缩,则社会融资总量增幅明显回落。2010年,衡阳、永州、韶关三市同比出现下降。郴州的年间波动也是大起大落,2007、2009年增幅均在一倍以上,而2008年却是负增长。

三是直接融资方式,赣粤闽三地较湖南发达。2006-2010年,四省六市直接融资比重不断提高,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进行融资都有发生,且影响日益扩大。龙岩市近5年直接融资总量达185.49亿元,其中通过股市融资有144.03亿元。韶关市5年直接融资达81.14亿元,其中2007年同时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融资使直接融资占当年社会融资总量的72.3%。赣州近两年直接融资不断增加,由2006年的2.04亿元扩大到2010年的35.35亿元,其中2010年通过股市融资4.78亿元。相比之下,湘南三市直接融资较少,三市总量仅97.47亿元,只有龙岩的一半。我省直接融资最少的永州仅21.25亿元,仅为龙岩的1/9强,韶关的1/3弱。

三、郴州剖析

1、从融资总量看,郴州起步较迟,但潜力较大。2006、2007年连续两年,郴州是四省六市中融资总量最少的,除了四种常规方式,即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保险公司赔偿外,没有其他融资方式。五年累计也是最少之一,可见其起步较迟,但近两年来,郴州市通过引进多家金融机构、发行企业债券、发展私摹基金等等金融创新举措,社会融资能力大增,融资总量也是一年比一年多,2010年,郴州的融资规模是2006年的6.93倍,达115.5亿元,居四省六市第三位,仅落后于龙岩、赣州(见表2)。就增速而言,郴州也是不及龙岩、赣州平稳,但好于衡阳、永州,同时也远远超过了全国增速(见表3)。随着郴州承接产业转移的深化,随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及内陆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力,融资的吸引力及承载力将不断提高,郴州市的融资能力还将不断提升,社会融资总量后市还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2、从直接融资来看,郴州落后于外省地市,但居湘南之首。2006-2010年,郴州市直接融资累计为49.06亿元,居四省六市第四位,落后于外省的三个地市,而且差距比较大,尤其是龙岩,比郴州的三倍还要多,不过好于衡阳、永州,分别比他们多12亿元和18亿元。但2010年,由于郴州发行了20亿元的企业债券和成立了私募股权基金,直接融资陡升到36.52亿元,居六市之首(见表4),这说明郴州的直接融资能力在不断提升,融资环境在不断改善,但不能因为2010年郴州直接融资较多,就认为郴州的直接融资渠道畅通了。我们必须看到郴州还只有一家上市公司的尴尬,据统计,六市共有16家上市公司,其中龙岩市6家(其中境外3家)、韶关市3家、衡阳市3家(其中借壳1家)、赣州市2家、郴州及永州各1家,因此,郴州的直接融资潜力亟待挖掘。

3、从间接融资来看,银行表外业务逐年增长,银行信贷比重降低。随着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的不断创新,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光靠银行的贷款,还有表外业务和直接融资等各种方式。社会融资总量的间接融资包括人民币本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从2006年至2010年,郴州市银行表外业务从1.91亿元增加到20.5亿元,逐年增长。从表5看,2006、2007年,郴州市的表外业务仅排在衡阳之前,居倒数第二位,而到2010年,郴州市已跃至第三位,排在龙岩、赣州之后。郴州市银行表外业务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比重,由2007年的1.4%上升至2010年的10.1%(见表5),居六市中的第三位,这说明,郴州的表外业务在这几年中得到较快发展。与此同时,郴州市的银行信贷业务比重却在下降,2006年,人民币本外币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量比重为77.4%,到2010年,其占比下降至50.94%,比全国的58.5%还低8个百分点,说明郴州的社会融资方式多样化发展较好,但离经济发达、融资渠道广的龙岩市的38.9%(见表6)还有点距离,还要努力。

4、从社会融资环境看,郴州信贷资源在全省所占份额偏低,招商引资缺少大企业、大项目。由于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信贷审批权限向省分行集中,从近几年全省信贷资源配置情况看,“点圈化”趋势明显,长株潭区域所占份额较大,郴州所占份额偏低。2010年全省新增贷款1972.66亿元,其中长株潭新增1327.44亿元,占比为67.29%;衡阳新增83.39亿元,占比为4.22%,而郴州仅新增58.83亿元,占比为2.98%,低于郴州经济总量占全省比例(6.8%)3.82个百分点。大企业、大项目是增加本地信贷资金的主要载体,而在近几年的招商引资中,郴州恰恰是大企业、大项目少,世界五百强、中国五百强企业没引进一家。反观其他各市,赣州引进了伟创力、华坚、明高等,衡阳引进了富士通、欧姆龙等,韶关有韶钢、韶能,龙岩有紫金矿业、龙净环保等大企业。因此,郴州要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力争引进大企业、大项目,提高郴州的总体承贷能力。

四、相关建议

通过四省六市社会融资总量的比较和对郴州市社会融资情况的剖析,可以看出郴州的社会融资在过去五年间,有较大发展,在六市中处于中间位置,存在一些问题,在社会融资,尤其是直接融资方面还需要向龙岩、赣州学习。针对郴州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大力培育区域新兴金融机构。一是利用国家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机遇,合理规划和尽快组建适合农村地区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二是利用承接产业转移和“先行先试34条”优惠政策 之契机,积极吸引外地股份制银行来郴州设立分支机构。三是对新设金融机构给予适度的政策扶持。

2、积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一是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制订促进企业上市融资的优惠政策措施,力争培育和发展几家上市公司。二是挑选产业发展前景好、盈利好和资产负债低的优质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三是鼓励发展各类投资基金,如鼓励发展各类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吸引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郴州市的“两城”建设。

3、加大银行表外业务的拓展。进一步拓宽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表外业务的范围和空间,适时推广信用证、保函业务;努力探索针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出售业务,适时推出远期外汇交易、远期利率协议、利率互换、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业务等。

4、规范发展各类金融相关企业。一是推动在郴州设立证券、保险、信托、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二是规范发展民间借贷,采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组建各类投资公司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使民间借贷规范化和合法化。三是规范发展各种各类典当行等金融相关企业。

第2篇:直接融资的概念范文

央行换概念

社会融资总量,在央行的《201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被首次提到。央行为什么要推出社会融资总量这样一个概念?

面对社会的猜测,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2月17日在央行网站发表文章,对社会融资总量的概念进行了解释。

盛松成首先表示,正是因为传统的中间指标已经无法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总量,故而提出社会融资总量。

对众多人来说,中间指标是个陌生的概念。

在现代金融体系中,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保持物价稳定和维持国际收支平衡。

但是从央行实施货币政策(包括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率变动和基准利率变动等)到最终对经济增长和物价产生影响,有一个传导过程和时滞。这个传导过程是通过金融体系尤其是银行体系来进行的。所以货币和银行信贷总量在传统上是政策最终目标的中间重要指标。

中金公司一位人士解释,货币和银行信贷是经济增长和物价变动的领先指标,货币政策当局和市场往往依据其变化来判断未来经济的走势。

信贷是非银行部门外部融资的主要来源,尤其是它会影响公司部门的投资行为。而货币总量是非银行部门的货币资产或流动性,其变动影响消费和储蓄,以及储蓄的资产配置。

盛松成称,过去,货币政策重点监测、分析的指标和调控中间目标是M2和新增人民币贷款。在某些年份,新增人民币贷款甚至比M2受到更多关注

如去年被媒体连续报道的“货币超发”概念,央行前副行长吴晓灵曾表示央行超发货币达到43万亿元,成为通货膨胀的重要推手。

但实际上,整个社会的资金来源不仅仅来自于央行的货币发行和银行的信贷。近年来,中国内地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不断创新,证券、保险类机构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加大,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对贷款表现出明显替代效应。新增人民币贷款已不能完整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也不能全面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总量。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夏斌公开表示,如今实体经济和企业融资的渠道非常广泛,不仅仅是从银行贷款,还包括企业债、股票发行、股本融资和私募融资等渠道。而货币供应量的传统指标仅仅反映了银行这一个渠道提供的融资量。

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年新增贷款7.94万亿元,但当年社会融资总量为14.27万亿元,其中新增人民币贷款以外融资6.33万亿元,占新增贷款79.7%。

无法操作的社会融资总量

那么,社会融资总量到底怎么计算?

上述央行网站的文章给出了社会融资总量明确的定义: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全部资金总额。

盛松成表示,社会融资总量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提供的全部资金支持,包括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金融机构持有的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保险公司的赔偿和投资性房地产等。

其次是实体经济在金融市场获得的直接融资,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非金融企业股票筹资及企业债的净发行等。此外还有其他融资,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贷款公司贷款、产业基金投资等。

如果用一个数学公式来表述社会融资总量的范围,那么就是:社会融资总量=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其他。

实际上,上述种类繁多的融资渠道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两种,通过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和不通过金融机构的直接融资。

由于央行在年度工作会议上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公布2011年的新增信贷和M2增速目标,加上央行又提出了社会融资总量的概念,市场猜测,央行有可能以社会融资总量取代M2和新增贷款作为新的货币政策中间目标。

如中信建投最新的一份研究报告就认为,全国“两会”后,央行将牵头编制和实施社会融资总量,制定2011年的信贷(以及信托、票据、理财)、债券、股票等大类融资的规模,稳定紧缩预期,缓解情绪紧张。

衡量一个指标能否作为调控的中间目标,有两个重要标准,一是它与最终目标的关联性,二是它的可调控性。但在一些经济学家看来,社会融资总量尽管和M2以及新增贷款相比可能更加准确,但是其可控性以及是否能够作为央行调控的中间目标仍然要打上一个问号。

此外,有专家认为,央行的统计口径仍然与实际的社会融资总量的口径存在差异,即比实际口径偏小。除了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等资金来源未纳入社会融资总量的范围之外,央行的社会融资总量统计口径另外一个明显的疏漏是对FDI(即外商直接投资)的忽略。

涉及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融资这块,央行也仅仅考虑了国内市场的融资,而当下企业到国际金融市场上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的案例已不鲜见。

除此之外,中国银行副行长王永利认为,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指标还容易搞混存量和流量之间的界限。由于各种融资渠道都存在着融资期限的问题,有些短期融资流动性很快,从发生额累计看,可以远远高于时点余额,即社会融资总量的流量总额可能完全不同于存量余额。而且不同融资渠道之间还可能存在相互转移的叠加作用,如企业用银行贷款进行投资,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

王永利认为,即使能够直接获得存量指标,直接监控社会融资总量也是非常困难的,一方面融资渠道非常多,而且分散在不同的市场之中,监管部门也不同,要确定和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和节奏是非常困难的。

更为重要的是,各种融资渠道尽管可以改变社会资金的配置,但并不是都会创造新的货币投放。一般来讲,只有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才会增加货币投放,而直接融资则不会,因而社会融资总量不同于社会货币总量。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也在其微博上发表观点认为,社会融资总量无法取代M1、M2,成为新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既然是融资总量,理应包括民间借贷等非正规融资,这在统计上是个盲点,而且,股票融资、保险投资等,均不在央行调控范围内。社会融资总量目前只能参考,调控的核心还应是银行信贷。”郭田勇表示。

事实上,在现行宏观调控的决策框架下,即使央行将社会融资总量作为调控的中介指标,央行也无法对直接融资进行有效的调控,从而只能通过货币总量和新增贷款来调控整个社会融资总量。华泰联合证券学术顾问陆磊据此认为,将社会融资总量纳入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可操作意义不大”。

央行暗度陈仓?

既然如此,央行在这个时点提出“社会融资总量”指标意欲何为?

一种看法认为,央行在此时抛出社会融资总量的概念,并非为了将其作为真正的调控目标,而在于“转移紧缩的视线,稳定民众预期”。

在过去两年,中国新增贷款高达18万亿元,广义货币余额已经超过70万亿元,名义上的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实际上已经成为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随之而来的就是驱之不去的通胀阴影。在此情况下,“紧缩”成为必然。而宏观调控讲究出其不意,在“紧缩”成为全社会共识的情况下,调控效果往往要打一个折扣。一些学者认为,之所以在当前提出社会融资总量的概念,是为了在实施紧缩货币政策时,减少来自地方和部门的反对和压力。

王永利撰文表示,在前两年实施了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之后,通胀风险急剧扩大,紧缩政策不可避免,而在融资渠道多元化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下,要收缩货币总量,必然要压缩银行信贷投放。这就可能使银行信贷投放近期出现明显回落。而这非常容易给社会造成金融不支持经济的印象,甚至引发来自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反对和压力。

央行特别强调:“随着直接融资比重的不断提高,贷款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逐渐下降,在宏观调控中需要更加注重货币总量的预期引导作用,更加注重从社会融资总量的角度来衡量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

第3篇:直接融资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开放性金融;战略新兴产业;融资模式

一、开发性金融模式概况

1.开发性金融模式的概念

开发性金融是指开发性金融机构,通过依托政府信用、整合政府组织资源以及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形成国家信用与市场效益相结合的金融模式,并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研发出特定的开发性金融产品,从而为国家所重点发展的产业提供金融支持。而开发性金融融资模式是以政府相关政策为导向,针对新兴产业出现的融资难题,采用市场化运作调节投资走向,并与其他形式金融服务相结合,大力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当前常见的开发性金融融资模式主要包括批次贷款、银团贷款、担保贷款、转包贷款、异地合作等五种形式。

2.开发性金融模式的理论基础

开发性金融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以下3个:一是市场失灵理论,当市场调节机制无法合理地调节资源配置时,政府就需要采取主动干预措施实现经济的平稳发展。二是经济起飞理论,在工业化社会发展的初始阶段,投资率一般会高于人口增长率,这样才能为经济增长提供足够的动力,但是处于经济起飞阶段的市场往往存在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这也是开发性金融模式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三是组织增信理论,该理论认为相关金融机构借助国家的信用基础以及组织资源,能够有效解决市场化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3.开发性金融模式的发展现状

国外在开发性金融模式方面的应用实践开展较早,法国在19世纪初就已经设立了专门负责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国家储蓄基金。开发性金融的快速发展是在二战以后,日本、德国等国家利用国家信用来为新兴产业提供发展资金。当前美国、德国、日本与韩国都是开发性金融模式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我国虽然在开发性金融模式方面的理论研究较多,但是实际应用尚处于初级阶段,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开发性融资也没有任何经验。

二、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现状分析

1.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概念与特征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或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引领作用的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家之间全方位竞争的核心战略,是一个国家硬实力的直接体现,也是产业结构调整中技术向经济转变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对于企业的技术型发展也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具备全局性、创新性、导向性、战略性、新兴性、可扩展性、高风险性、高效用性等几个方面的特征。

2.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概况

国务院在2010年明确指出了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以及新材料产业等七大产业。在这七大产业中,不同产业所强调的发展重点有所差异,近年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增长速度较快,产业增加值的上升势头迅猛,但是整体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仍然较低,不同产业间的发展也存在严重的不平衡的问题。

3.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现行融资模式分析

与传统产业相比,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融资基础条件、保障条件、组合模式以及信用评估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对融资服务水平的要求也较高。近年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需求快速增长,并已经形成一种融资模式为主、多种融资模式结合、辅助以投资保障与风险补偿的综合化融资模式,主要包括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私募股权基金等融资方式。

三、开发性金融背景下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模式设计

考虑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市场不明确、融资难度大等特征,有必要引入开发性金融融资方式,借鉴国外的先进发展经验,为我国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首先是开发性直接融资。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以借助资本市场所主导的直接融资融资体系获得资金,主要包括中转-批发形式、中转-直贷形式、直贷形式三种形式,三种形式均已得到实践检验,不同融资形式的特点各不相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谨慎选择,从而有效缓解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问题。

其次是开发性间接融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具有的高投入、高风险特征给企业融资带来了巨大困难,而通过开发性直接融资也仅仅只能解决一部分资金问题,要完全解决资金链问题,还必须引入开发性间接融资。开发性间接融资能够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从而为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在开发性间接融资模式中,一方面开发性金融机构能够同社会资本一起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资金;另一方面开发性金融机构利用自身的政府信用优势也将拓宽战略型新兴产业的融资渠道,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

四、结语

开发性金融模式是在市场失灵理论、经济起飞理论、组织增信理论等理论的支持下出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引领作用的产业,在融资基础条件、保障条件、组合模式以及信用评估方面也与传统产业存在显著差异,有必要引入开发性金融融资方式,为我国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参考文献:

第4篇:直接融资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企业融资 融资风险 风险控制

企业融资风险即当企业的融资结构发生变化时,其借款方式和时间出现差异,造成企业无法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或使股东权益受损的可能性。通常来说,企业的融资方式直接影响企业偿还债务承受的风险程度。因此,企业需要科学选择适合自身实际发展需求的融资方式,并且强化企业风险管理。冶金行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之一,其发展直接影响着我国整体工业的发展水平提高。当前,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对冶金资源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冶金资源的供需矛盾将面临十分严峻的状况。从根本上来说,这主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就是冶金企业存在过度负债、融资效率较低、资金出现短缺等问题。在此背景下,本文将通过对冶金企业融资风险问题的分析来探讨当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一、基本概念:不同融资方式下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解析

本文在综合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根据资金注入的方式,将企业融资的方式分为三个主要层次,即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外部融资即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即股票融资和债权融资:

(一)内部融资与外部融资

内部融资主要指直接通过企业自有资金进行的融资行为,也就是说企业的留存收益及折旧,而费依赖外部资金。这是目前我国大中型冶金企业发展的基本方式。外部融资主要是指通过银行借款、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形式,使其转化为投资的行为。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监管体系的日趋完善,外部融资正在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形式。但是我们不能片面强调和夸大外部融资的积极作用,因为内部融资是决定外部融资能力和风险的根本因素。比如对于一些冶金企业来说,如果盲目扩大外部融资规模,不仅会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本,而且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甚至导致企业背负沉重的债务负担而破产。

(二)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根据是否通过金融中介,企业融资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形式。直接融资主要指企业之间直接进行的借贷、合资、有价证券等行为;间接融资主要指以金融中介为媒介进行的项目融资贷款、银行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等行为。关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成本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融资规模和一些其他主要影响因素而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各有优缺点,应该是相互补充和促进的关系。

(三)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

根据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企业直接融资分为债务性融资与股权融资。前者主要指通过增加企业的负债来获得资金,主要方式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民间借贷、信用担保和金融租赁等。后者主要指通过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来获得资金,主要方式有发行股票、增资扩股等。

二、我国企业融资风险的主要成因分析

(一)过度融资是企业融资风险产生的主要内因

过度融资是指公司在投资项目净现值小于零情况下进行融资,而且其融资规模大于企业价值最大化时的最优融资规模。因为过度融资而临时编造的投资项目本身就不具备可行性,所以在融资完成后这些项目所涉及的资金无法按照招股说明书的计划进行投入。这样企业难免违背原有招股承诺,出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或者将募集资金闲置的问题,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融资风险。

(二)资金管理缺乏效率是企业融资风险产生的重要风险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资金融入效率下降。目前,很多企业融资中外部融资占有绝对优势,股权融资比重加大,直接的后果就是融资成本不断攀升,导致资金融入效率不得不呈现下降趋势;资金使用效率下降:企业财务管理不到位,出现“小金库”,导致资金滥用和分散;资金过多地停留在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固定资产项目上,导致资金周转缓慢;对资金的使用无法达到收益最大化,即企业尚且没有让资金使用发挥整体最大效能。可见,因为对融入资金缺乏科学的管理,导致资金融入效率下降和使用缺乏效率,这在客观上就导致了企业需要加大负债融资的规模,加大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三)专项法律和法规不健全是企业融资风险滋生的外部因素

通过很多冶金项目融资谈判的案例来看,尤其是涉及海外并购和融资,步履维艰,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我国目前在能源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存在很多漏洞,亟待改善。对于冶金工程来说,从项目建设到投产运营的过程中,通常需要签订大量囊括金融、保险、司法程序等方面的合同文本。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现有的法律法规多为国务院下属部委制定,缺乏联系性和体系化。从整体来看,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一些基本的法律和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导致企业融资设立方式、审批程序等存在问题,这需要我们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以改革和完善。

三、若干防范和控制融资风险措施

(一)树立正确理性的融资理念

树立正确理性的融资理念是企业融资的基础,必须需要企业坚持现金为王的财务风险管理理念,建立企业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只有基于正确的融资理念,才能从根源上杜绝融资过度的问题,让企业量力而行,这样才能真正地防范融资风险和控制融资风险。具体的做法有:合理确定融资规模。企业进行融资决策的首要前提是确定通过融资行为所预期的总收益要大于融资的总成本。要求企业根据自身基础、资金需要量和成本、融资的难易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企业合理的融资规模。同时还要通过对融资机会、融资成本、融资期限等方面的综合考虑来实现最佳的资本结构;建立企业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具体通过对企业负债的能力、现金流量指标和盈利能力分析,分析建立承贷能力指标体系,以求降低贷款的风险。

(二)多方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多方面提高融入资金的使用效率,需要:强化资金集中管理,防止分散。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严格加强对财务漏洞和死角的科学管理,杜绝财务工作人员的权责不明和互相推脱的现象发生,尤其需要重视信息反馈,进行资金的事后控制;科学确定资金投向,防止浪费。要求企业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最根本的衡量标准,通过综合权衡分析确定最佳的资金投向;提高企业资产整体的流动性。企业要对停滞资金、存量资金和一些应收款项等进行合理处理,通过提高资产的流动性来减少资金占用的机会成本,从而从整体上提高资金的有效利用。

(三)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企业融资的法律体系

透析英美法系国家对于企业融资的做法,发现他们非常重视融资活动的规范化和条例化建设。本文建议主要从两个方面提高我国企业的融资规范化程度:建立和完善项目融资的法律法规。即通过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我国企业项目融资的报批、招投标、和合同规范文本草拟等,从而建立一个相对完善和透明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整体上和外部环境上逐步降低企业的融资风险;加强法律和中介的监管。需要对企业股票进行严格的信息核对;需要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和监控机制;需要对股票交易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管等。尤其需要从从法制上加大对中介的监管。比如,可以建立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定期的相互轮审制度来进行风险防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的融资风险的预防和化解需要企业自身、政府部门和投资银行多方合力,共同营造融资的健康环境。本文对我国企业的融资风险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防范和控制融资风险措施,这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针对性有待提高,以及最新的融资风险控制理论及方法也有待更加深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金文莉.企业融资过程的财务风险分析及其防范措施探索[J].改革与战略. 2013(1)

[2]陈石.浅议企业融资风险及其控制方法[J].会计师.2012(2)

第5篇:直接融资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 集群融资 互助担保模式

一、引言

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是伴随着中小企业集群这一新型的产业组织结构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一种金融创新,它使企业与银行之前形成了一种“双赢”的模式,通过降低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二、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集群融资概念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我国中小企业目前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需要大量资金来扩大企业规模。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方式。从直接融资角度看,中小企业较易实现的融资渠道是通过自身融资,但规模较小,无法满足中小企业扩大发展的全部资金需求。此外,企业通过上市融资的门槛较高,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股权众筹等均对企业资质提出较高要求。据统计,我国所有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在2015年末仍然只有28%,中小企业更低。从间接融资的角度看,中小企业对于银行贷款过分依赖。

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多方面,既有金融机构的原因,也包括社会环境因素,同时,中小企业自身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二)中小企业集群概念及优势分析

所谓“集群融资”是指若干中小企业通过股权或协议建立“集团”或“联盟”通过合力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融资成本,相互帮助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中小企业集群实际上是把产业发展与区域经济按照分工专业化与交易便利性而有效的结合起来,其特征主要有一下几点:企业、机构地理的临近性;共生性;知识共享和创新性;根植性。集群内的中小企业首先是以产业集群整体面向市场,其次才是单个企业本身。相对于单个中小企业而言,企业集群在保持原来中小企业反应敏捷、灵活多变的同时,还形成了集群规模经济,拥有竞争优势,亩将企业原来在资源方面的比较优势转变为区域创新的竞争优势。

三、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互助担保模式分析

(一)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模式

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根据融资的方式和渠道的不同,形成了多种融资模式,如集体发债模式、互助担保模式、团体贷款模式等。每种模式都有各自的优势,都能较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本文将重点介绍下互助担保模式。

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互助担保模式是指集群内的中小企业以自愿和互利为原则,共同出资组建互助担保基金,为成员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获得银行融资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

互助担保模式在众多中小企业集群模式中有着独特的优势,根据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模式的融资优势最大化、融资效率最大化和现实条件成熟等要求,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互助担保模式是最适合中小企业的集群融资模式。

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互助担保模式利用和强化了集群融资的优势。互助担保是建立在企业间信息共享、风险共担的基础上,会员企业通过各种渠道与集群内的其他企业取得联系和了解,能够充分利用集群内的信息机制来减少信息不对称。互助担保企业是以相同的目标联系在一起的,基于风险共担的原则,其中一家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其他企业也会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提供帮助,增强了集群内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在申请贷款时,如果需要进行反担保,也可以利用集群内部资产易变现的特点,灵活选择反担保形式,使反担保更容易实现。

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互助担保模式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互助担保是以成员企业出资组建的互助担保基金作为贷款担保,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有效的第二还款来源,贷款风险降低,银行要求的风险利率也会随之降低,从而减少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贷款风险降低,使得银行贷款的审批时间缩短,提高融资效率。

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互助担保模式的现实条件成熟。从1998年开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正式启动,推行了以政策性担保为主、商业性担保和企业互助为辅的“一体两翼”信用担保体系,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近几年,“会员制”互助担保模式逐渐成为主流趋势。我国中小企业通过互助担保模式进行融资成功案例很多,除了著名的苏州太仓市璜泾镇化纤集群外,江苏沐阳县木材加工企业在2005年建立担保公司后,该公司的30个会员企业共实现销售总额2.7亿元,比担保公司成立前一年增加1.5亿元,增长率125%;实现利润0.25亿元,比担保公司成立前一年增加0.18亿元,增长率257%。

(二)互助担保模式优势分析

一是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会员企业的关系固定在一个产业集群上,对行业信息、会员信用及经营状况信息较为对称,减少了银行信贷的逆向选择;二是担保公司在吸纳会员和提供担保过程中,优先考虑市场竞争力强、信用状况好的企业,降低了银行放贷风险;三是集群融资担保公司会员企业处于同一个利益共同体当中,承担担保的连带法律责任,比较容易形成群体信誉机制,关联关系不仅有效控制了信贷风险,而且增强了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四是会员企业融资手续简化,提高了融资速度,企业融资的时间成本降低;同时会员企业进行融资时可免缴或少缴手续费、担保费等费用,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互助担保模式能够很好地利用集群融资的优势,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现实条件成熟,是一种值得推广的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模式。

当然,互助担保模式也有其局限性。由于参与互助担保的大多都是中小企业,资金实力有限,从而导致互助担保基金资本规模一般,可能无法满足全部融资担保的需求。虽然政府出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但如果政府过多干预,将很难真正做到市场化运作。同时,银行在提供贷款时倾向于要求互助担保基金承担全额风险,使互助担保机构风险过于集中,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互助担保融资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家根.看太仓“互助担保”如何融资 [N].新华日报,2009

第6篇:直接融资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 租赁 销售毛利 销售型租赁 直接融资租赁

2006年2月15日,众人关注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正式颁布(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准则)。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大面积使用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易和租赁准则中原采用账面价值核算,现均改为采用公允价值核算。不难看出,我国为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做出了不懈努力,新会计准则与国际标准的趋同取得突破性进展,其颁布将极大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本文主要是针对2006年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分析,首先对修订后的租赁准则与原准则进行了比较;然后就我国的租赁准则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比较分析。

一、修订后的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相比的变化

修订后的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变化:

1.原准则未区分租赁开始日和租赁期开始日,新准则对此做了区分,规定租赁开始日即是租赁被分类的时点;而租赁期开始日则是租赁的初始确认日,即对租赁引起的资产、负债、收益或费用进行合理确认的时点。

2.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对于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存在差别。原准则规定: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但是如果该项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新准则规定,承租人应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新准则用公允价值代替了账面价值。并且取消了原有的例外规定。

3.在融资租赁中,对于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原准则规定均计入当期损益;而新准则要求将其计入租入资产的价值。同样对于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原准则规定也是计入当期损益,而新准则规定将其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4.新准则对租赁内含利率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原准则将其定义为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账面价值的折现率;新准则将其定义为,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5.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对于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方法存在区别。原准则规定: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新准则规定只能用实际利率法,取消了其他的备选方法。此外,新旧准则关于出租人对未确认融资收益的分配方法的规定也不同。原准则规定: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当确认的融资收入;在与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结果无重大差异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而新准则规定只能采用实际利率法。

二、租赁准则的中外比较

1.租赁的分类

根据我国2006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企业在对租赁进行分类时,应当全面考虑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是否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比例等各种因素。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在第13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中也对租赁进行了分类,从承租人的角度和我国的分类标准相似,但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从出租人角度根据租赁资产是否产生制造商或经销商损益,将融资租赁分为直接融资租赁和销售型租赁。凡融资租赁产生制造商或经销商损益,即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售价大于或小于租赁资产的成本或账面价值的,为销售型租赁。制造商或经销商出售商品(租赁物)通常均赚取一定的利润(也可能有亏损),如以长期租赁方式出租,其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通常等于其现金售价,现金售价与资产成本的差额即为损益。凡融资租赁不产生制造商或经销商损益,即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等于出租人的成本或账面价值的,为直接融资租赁。若是租赁公司向制造商或经销商购买租赁物出租,租赁物的成本就等于其公允价值,因此在出租时已无利润可赚。国际会计准则对租赁的分类与我国相类似,也是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但国际会计准则同时又将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中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单独划为一类,在这点上与我国是有所不同的。

当然,有人认为,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主要是针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而制定的,而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之外的企业从事类似融资租赁业务并没有做出相应规定。但笔者以为《租赁》准则从使用权转让和租金获取两方面界定何为租赁,并没有强调必须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租赁。因此,销售型租赁符合《租赁》准则中融资租赁的定义。但我国新修订的租赁准则并未规定对销售型租赁如何处理。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规定,若对出租人而言为直接融资租赁,由于直接融资租赁不产生销售毛利,因此,原则上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两者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若对出租人而言为销售型租赁,出租人将获得两种收入:销售毛利或损失及未实现融资收益。

2004年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制造商或经销商常常向顾客提供购买或者租赁一项资产的选择权。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出租的融资租赁资产,会产生两种收益:(1)与以正常售价(已扣除所有适用的数量折扣或商业折扣)立即销售用于出租的资产所形成的利润或亏损金额相当的利润或损失;(2)租赁期间的融资收益。可见,国际会计准则虽并未将融资租赁分为直接融资租赁和销售型租赁,但却将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中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单独划为一类,对这类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与美国的销售型租赁的会计处理几乎是一样的。对于不涉及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的融资租赁,其规定与美国会计准则对于直接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的相似的。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

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规定,对于直接融资租赁,出租人应将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的净投资。对于销售型租赁,出租人应将初始直接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即在销售利润确认的年度内作为费用。

2004年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在定义初始直接费用时明确指出不包括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发生的此类成本,并规定:对于不涉及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的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包括在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而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发生的与协商和安排融资租赁相关的成本(也即初始直接费用),在租赁期开始日应确认为一项费用,因为它们主要与制造商或经销商赚取的销售利润有关。由此可见,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与美国的规定是类似的。

对于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我国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不区分是否为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也不区分直接融资租赁和销售型租赁,均列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笔者以为此处不尽合理。因为对于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而言,由于他在出租时要赚取一定的销售毛利,因此,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计入赚取利润的会计期间进行配比,而不应当资本化。只有对不涉及制造商或经销商的出租人的融资租赁,该初始直接费用才调整增加租赁的净投资额。

三、建议

综上,笔者以为,我国新修订的租赁准则在重大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了一致,这势必会极大的提高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但就租赁的分类而言,我国的租赁准则未将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单独划为一类,也未将融资租赁细分为直接融资租赁和销售型租赁。也就是说,我国的租赁准则仅仅考虑了不涉及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的融资租赁,未考虑到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的会计处理问题,有欠全面。如对于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所产生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损益未做出规定,那么具体到实务当中,难免会出现有的企业将其计入销售毛利,而有的企业采用类似与非货币易的处理,作为资产转让收益的情形,为避免增加企业的随意,因此,建议在租赁准则中应区分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与不涉及制造商或经销商的出租人,明确规定对于制造商或经销商损益的会计处理。

此外,对于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笔者以为不应“一刀切”全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也应区分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与不涉及制造商或经销商的出租人进行处理。对于不涉及制造商或经销商的出租人的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调整增加租赁的净投资额;对于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文献:

[1]IASB.国际会计准则2004[Z].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第7篇:直接融资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 新三板 直接融资 间接融资

一、 新三板概述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二、中小企业融资途径及两难现状

中小企业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是一个相对大企业而言的,是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合称。根据工商总局的统计数据,2012年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经占到全部企业总数的80%以上,在工业产值中占60%左右,在实际利税上占50%,在就业人口总数80%左右,在新增机会中占90%,可以说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已占据着重要的角色,也是未来带动我国市场经济活力的主要力量。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讲,目前仍面临诸多难题,诸如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一直都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扎,虽然,近年来我国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给予了大力支持,各地的商业银行在增加中小企业贷款方面也做出了相当努力,但从全国整体的情况看,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通过自筹形式,二是直接融资方式,三是间接融资,四是政府扶持资金等。而对于自筹资金和政府扶持更适合于在创业之初,而政府的资金支持一般能占到中小企业外来资金10%左右,由于企业在开办初期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所以大多数中小企业采用职工集资的方式筹集资金,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将自己的利润转化为投资,但由于中小企业传统的家族式管理的弊端、缺乏长期经营的思想以及其积累意识的不足导致了分配过程中的留利不足,所以企业内部融资极其有限,而随着公司的不断长大,通过其他两种方式融资才能真正解决企业的长期发展,而目前来讲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来讲则是两难。

(一)间接融资贷款难

1.中小企业自身方面

主要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的各种体制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银行和企业关系中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给银行造成严重的损失风险,影响银行给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大多是才去经验式和家庭式的管理方式,缺乏科学决策机制,而且内部管理混乱,财务制度不健全,更无法为银行提供完整的财务表和信息资料。

此外,企业信用观念淡薄,失去了银行支持的信心。企业法人个人信用程度低,造成企业信用行为扭曲,存在着逃债、赖债、甩债等观念;同时,中小企业抵押担保能力严重不足,无法为银行提供完整的信贷手续,也影响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的成功率。

2.从金融结构与金融体系方面看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是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不平衡,没有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一直不畅通。目前阶段,中国金融市场主要是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资金余缺问题大多是通过银行来调剂解决,银行在此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由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建设还不完善,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体系的仍在完善,短期来讲,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大金融”很难满足“数量少,批次多”的中小企业的需求。同时,银行从成本、风险收益的角度考虑时,也往往把贷款成本高、风险大、收益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经营环境相对竞争激烈、发展前景不明、管理制度仍不健全的中小企业排斥在融资的大门之外。

此外,中小金融机构不够发达,没有形成面向中小企业的具有专业性质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导致对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全面,也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之一。

(二)直接融资股权融资难

直接融资缺乏途径一直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直接融资是资金短缺部门在资本市场上出售自身的有价证券(企业债券、股票),以获得所需资金的行为。对于我国的中小企业而言,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成熟,以及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限制,大量的中小企业被拒于我国证券市场之外。

在我国的股票市场上,门槛设置得比较高,对于新股的发行一直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总量控制的办法。而创业板市场作为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它将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渠道,弥补中小企业不能像大型企业那样直接上市融资的缺陷,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但仍是僧多粥少,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从企业债券市场看,中小企业很难取得发行债券融资的资格,只能在非公开的资本市场上,在小范围内发放企业债券,以满足对资金的需求。

三、新三板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一)新三板将提供一个股权转让的市场,为直接融资提供平台机会

新三板的推出,不仅仅是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落实,或者是三板市场的另一次扩容试验,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为建立全国统一监管下的场外交易市场提供前提条件。截至2013年5月,新三板存量挂牌企业为212家,总股本达58.9亿股。

(二)促进中小企业治理结构和水平

新三板的不断扩容,使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不再局限于银行贷款和政府补助,更多的股权投资基金将会因为有了新三板的制度保障而主动投资。 但中小企业为了获得新三板的融资,必须不断提高自己公司治理水平,符合新三板规则,园区内的中小企业一旦准备登录新三板,就必须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先进行股权改革,进一步明晰公司的股权结构和高层职责。同时,新三板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比照上市公司进行设置,促进了企业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

(三)对投资者的作用和影响

为价值投资提供平台新三板的存在,使得价值投资成为可能。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投资者,投入新三板公司的资金在短期内不可能收回,即便收回,投资回报率也不会太高。因此对新三板公司的投资更适合以价值投资的方式,而非投机行为,这样在资金使用方面,能更好促进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同时,专业投资的存在和做市商的存在,有利于更好的促进中小企业为了下次融资而提高公司多方面的竞争力。

而新三板的设立也成为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的新方式,增进了民间资本进入中小企业的渠道,能促进民间资本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第8篇:直接融资的概念范文

1公司治理概念的界定及含义

关于公司治理的定义,多个研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其下了不同的定义。如有些研究学者就从股东治理的角度来看,伯利和米恩斯认为公司治理的目的在于处理好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我国学者吴敬琏认为公司治理既要保证经营者放手经营,还要防止所有者失去对经营者的最终控制。有些研究学者从利益相关者治理的角度入手,布莱尔认为公司治理是关于公司控制权或剩余索取权的一套法律和制度安排。

从涉及范围来看,公司治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指公司内部治理,主要是由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相关的制度安排。而广义则不局限在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约束,还涉及债权人、员工、政府、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此时的公司治理是这些利益集团之间的彼此制衡。

2公司治理模式分类

2.1英美为代表的外部监管模式

该模式的主要影响因素有:第一,股权的高度流动性和分散性。在英国和美国都十分重视股东的权益,他们都遵循着股东至上的治理原则。而且在这两个国家中,资本市场拥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并且高度发达,政府都提倡民主制度,反对财富过度集中,对企业的干预程度比较低,因此在英美两国就形成了股权分散化并且流动性较高的公司治理模式。第二,外部市场作用。由于公司股权的分散性,一般的股东很难影响公司的内部经营与决策,往往会出现所有者权益受损的现象。但是由于存在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股东能够及时将所持有的股票抛售出去,因此股东这种“用脚投票”的方式无形中就会对内部管理者造成压力,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上的股票持有者就会大幅减少,从而导致公司融资不足,反之亦然。第三,直接融资占大多数。在英美两国,市场法律较为健全,资本市场高度发达,政府政策对于银行持有公司股权有很多限制,例如在美国的法律中就明确规定:银行的贷款业务不能超过七年。公司的融资方式主要以直接融资为主,即发行债券或股票,很小部分来自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英美两国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为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了方便,也体现了资本市场对股东的制约性。第四,内部监督由董事会施行。在英美两国,内部公司治理由三部分组成: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在公司治理方面就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美国董事会必须由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两部分组成。

2.2德日为代表的内部监管模式

该模式主要影响因素有:第一,股权相对集中。在德国和日本股权相对集中,主要以银行持股以及公司法人彼此持股为主。银行在两国企业发展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日本形成了主银行制度,主银行是企业最大的债权人,同时也是企业最大的股东,在德国是全能银行制度,银行能够向企业发放贷款,也能够持有企业所发行的股票。第二,银行主导制。同英美两国的股权制度不同,在德国和日本银行在公司治理中充当重要角色。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以及政府、保险公司等投资机构都会将股票中附有的决策权、选举权等权利委托给银行行使。第三,双层董事会制度。从公司机构设置上来看,德国设立双层董事会,既存在执行董事会又存在监督董事会。两者的职能各有不同,执行董事会负责公司的运营情况,监督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并且对各个经理人员实施监督。执行董事会与监督董事会两者的职责不同,并且成员也不交叉。而日本则是实行内部董事制度,即董事会所有成员均来自于公司内部。公司的运营全部由内部董事会集体商议决定。 第四,间接融资为主。在德国和日本,公司融资主要是通过间接融资来进行,很少部分通过直接融资。原因有两点,其一是因为在公司治理中银行占据主导权,会参与到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中;其二是因为在德国和日本没有形成像英美两国那样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作用并不明显。相比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存在这样的优势:在银行主导制的情况下,银行能够较为容易的掌握公司的内部信息,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2.3东南亚为代表的家族监管模式

该模式主要影响因素有:第一,家族成员掌控公司。在这种公司治理模式下,公司的所有权和决策权高度集中,都掌握在家族成员的手中,当一任管理者卸任会有其家族内部成员接任其职位,家族成员以外的人很难掌握公司的决策权或所有权。第二,激励机制。在东南亚的这些国家中,经营者受到了来自家族利益和亲情的双重激励和约束。由于受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公司管理呈现明显的家庭化管理,凝聚力较高。第三,政府强有力干预。在家族监管的模式下,政府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东南亚等国家从西方殖民统治下独立后,为了快速发展经济,政府实施各种利好政策,降低银行贷款的门槛,为公司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

第9篇:直接融资的概念范文

资产管理,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资产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理财服务的行为。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财富与资产管理市场的发展空间巨大,如何有效把握财富与资产管理的机会,提高财富与资产管理的效率,挖掘财富与资产管理的市场潜力,已成为业界普遍关注的话题。而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主办的“企业资产管理论坛”,就为企业界、财富与资产管理机构,监管层、专家学者提供了一个前沿、高端、务实的探讨与对话平台。

认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资金部副总经理张耿力,就是在这个论坛上。

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中,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将资产管理部作为一级部门设立,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致力于推动这一领域的发展。此后,其他银行相继成立资产管理部或法人理财部等,将资产管理作为“其他资产投资”领域一个主流品种,大力推广。

张耿力所在的资金部,对口的就是总行的资产管理部。

他结合自己在工作中的切身体会表示,在实现保值增值的基础上,资产管理,最重要的就是风险管理。“在银企合作方面,企业首先需要的就是结算及融资服务,但在基础要求得到满足后,必然需要考虑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以及两者更高的匹配和更高效的运作。如何通过专业平台保值增值、如何管理和分散风险,与企业经营密切结合。”

张耿力对于“资产管理”有着自己的理解:“对于企业客户来讲,就是满足特定利益需求的投资管理行为,或者是对某项资产的专业投资活动。在企业需求下'银行资产管理是利用银行自身资源,按客户委托,进行特定领域的资金投资,实现资金的安全性和高收益的运作,满足企业需求。”

企业资产管理有投资和融资两方面。

投资方式

就国内市场而言,企业投资方式不外乎五种:一是在看好的领域做实业投资;二是股权投资;三是有价证券投资;四是银行存款;五是其他资产投资,其中就包括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在资产管理领域,企业通常要通过独立决策,对了解的相关领域进行投资,或者向专业机构咨询后进行投资。

张耿力表示,随着利率市场化深入,企业要实现更高收益,在主营业务之外,一定要对投资市场有所认识,对投资渠道、方向、品种有所了解,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投资方向。

银行的相关理财产品是企业其他资产投资的重要内容。2004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陆续推出人民币理财产品。

首先是债券型理财产品。即通过专业平台投资银行间市场的国债、央票、企业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通过投资方向的明确,企业可以明白理财产品的信用溢价,投资管理的成果直观回报。

其次是信托型理财产品。一些银行通过信托平台,将企业资产打包,对应发行理财产品。以前通常是城市改造、环境美化、环境保护等公益项目,随着市场的发展,涉及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对应企业需求没有差别,大家同样是投资什么资产,可以获得什么溢价收益。

后来,中国工商银行率先把这种模式糅合形成现在市场上比较独特的“资产池”模式,不对债券、信托等大的资产进行区分,而是运用自己的专业经验配置资产。比如全部投资于评级为AA以上的资产的这类产品定性为稳健性产品,投资者可对资产包的整体信用风险程度有所认知,以匹配风险回报要求,并提出了活期理财与定期理财两大类概念,便于投资者理解产品流动性风险。此外还有浮动收益型产品,可能获取更高收益的同时需要承担更大风险,在某些情况下,不能给客户承诺回报,风险与收益结合更紧密。

此外还有一大类是结构性存款,在境外,比如香港市场,属于主流的理财产品。他们可以附加衍生工具,设计出很多复杂的结构,并且能与当下经济形势紧密结合。比如大家关注加息,银行就会设计与加息相关的产品;如果关注汇率变动,就设计成与相关汇率挂钩的产品;或者大家关心CPI,银行可以设计该产品与CPI挂钩,以自己的方式实现在市场上对冲。投资者在做结构性存款过程中,加入了自己对未来利率走势、通胀指数等的主观判断。判断准确,可以得到比普通产品更高的回报;判断不准,就要承担损失。

融资方式

就企业融资而言,传统融资模式是贷款,后来银行贷款品种进行了扩充和细分,比如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等,但终究是间接融资的范畴。现在,直接融资比重不断提高,通过前几年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加快,先是从优质大型企业开始,继而慢慢渗透。2008年,中债信用增级公司成立,对中小企业发行的信用债券进行增级。直接融资在成本上有很大的优势,而且对企业市场形象地位有促进作用,因此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乐用。尽管目前直接融资的门槛还比较高,但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推进,应该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加入采用这种融资方式。

还有一些资产管理平台,定位介于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之间,比直接融资门槛低,但成本没那么低;比间接融资有成本优势,比贷款有灵活性。

2011年,我国将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综合运用价格和数量工具,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为了更好地控制信贷规模,传统的理财融资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被限制了,但银行现在仍可以通过资产管理平台进行一些创新型的融资,如财产收益权融资等。

风险管理

广义的资产管理风险可能来自政策、法律、经营等各个方面。就市场风险而言,主要有两个方向:汇率和利率。

以前很少有企业把汇率当回事,但随着人民币不断升值,很多外贸企业的利润因汇率变动而受到影响,汇率风险成为很现实的风险。

张耿力表示,风险管理,就是“把风险锁定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他认为,理论上最好的风险管理模式就是对冲。在合同拟定之前先询价,基于这个价格谈汇率价格,在合同签订后马上做价格锁定,然后到期交割,这样可以很大程度地规避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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