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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源管理情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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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源管理情况

第1篇:企业能源管理情况范文

实践表明该系统确实能够提高能源管理的自动化管理水平、提高办公效率,减少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减少办公资源的消耗。关键词:J2EE;能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TP3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2) 06-1325-03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迅速完善,各企业都在积极使用现代化的手段,不断改善管理质量,争取提高工作效率,向现代化管理转变。企业管理现代化是指在企业管理中广泛运用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等边缘科学,采用以电子计算机为核心的管理手段,建立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管理组织,从而使企业管理活动达到当今现代化发展水平,这些在很大程度上给企业提出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对企业体系在企业管理水平以及优质服务上都提出更高的要求。建设一个科学高效的能源管理系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必经之路。

信息化技术出现以前,企业能源管理一直以来都使用传统的人工方式,这种管理方式存在着许多缺点,如:效率低、保密性差,另外时间一长,将产生大量的文件和数据,使得查找、更新和维护都带来了不少的困难。一个良好的能源管理系统能够为企业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成为其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对于企业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来说都至关重要。企业能源系统就是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业务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1功能需求

能源管理就是能源管理人员把企业的能源消耗,比如:水、气(汽)、风、电的使用情况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采集进管理系统,供数据分析、数据计算、数据统计等。详细的业务需求分析如表1所示:

表1能源管理详细业务需求表

能源管理系统的用例图如图1所示。

能源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需求包括数据报表统计、能源输入/支出管理、历史曲线、数据查询功能、拓展功能等。具体用例描述如表2所示。

良好的能源管理能为技能降耗提供科学的依据,为企业查找耗能弱点,促进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

2系统设计

能源管理系统是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的实现手段,其主要包括:数据报表统计、能源输入/支出管理、历史曲线、数据查询功能、拓展功能等。能源管理功能模块中主要涉及的功能通过ReportStasticAction.java,ReportStasticManager.java,ReportStastic.java,Bud? getAction.java,BudgetManager.java,Budget.java,ExtendAction.java,ExtendManager.java,Extend.java实现。

以下是能源管理类关系,如图2所示。

图1能源管理用例图表2能源管理用例描述表

图2能源管理类关系图

如图2所示为能源管理类图,ReportStastic为数据报表统计实体类,ReportStasticAction为数据报表统计管理类,ReportStastic? Manager为数据报表统计业务逻辑类,Budget为能源收支实体类,BudgetAction为能源收支管理类,BudgetManager为能源收支业务逻辑类,Extend为扩展功能实体类,ExtendAction为扩展功能管理类,ExtendManager为扩展功能业务逻辑类。其中ReportStasticAction类、BudgetAction,ExtendAction类包含能源管理功能相关方法,具体描述如表3所示:

表3能源管理类、方法表

能源管理中用户对比收入支出情况协作关系图如图3所示:

图3对比收入支出情况时序图

当页面发送查询事件时,首先调用BudgetAction类中的compare()方法,方法中创建业务对象Budget类,并调用countIncoming ()方法和countPayout()方法,取得收支总量,并进行对比,最后将对比结果显示到页面反馈给用户。

3总结

本文描述了企业能源管理系统的需求、设计过程,首先对企业需求进行了需求调研,进行了需求获取,确定了能源管理系统的功能需求,然后分别用类图和时序图的形式对功能模块进行了详细设计,系统基本满足企业能源管理的需求,提高能源管理自动化管理水平、提高了办公效率,减少了能源管理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减少办公资源的消耗。

参考文献:

[1]余华平.基于UML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系统设计[J].计算机技术与发展,2010(5).

[2]白尚旺.PowerDesigner软件分析设计技术[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

[3]孙卫琴.java面向对象编程思想[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6.

[4]朱彬,王安保,王娜.用Struts框架建立JavaWeb应用程序[J].计算机辅助工程,2005(2).

[5] Dean Leffingwell,Don Widrig.软件需求管理:统一方法[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第2篇:企业能源管理情况范文

通过对南钢目前能源管理现状的阐述,指出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并从实现国家节能目标、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改进能源管理水平等六大方面阐述了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对南钢能源管理工作的意义。

关键词:

能源管理体系;能源消耗;节能

近年来,南钢的能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一套管理制度和方法,但与公司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相比,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能源管理工作还没有实现全流程管理,在工作方法上还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管理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将会影响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标准、规范,应用系统的管理方法对能源生产、使用过程予以控制和不断优化。

1南钢能源管理现状分析

南钢能源系统一直以挖潜增益为重心,推行能源精细化管理,加大节能项目推进力度,对标先进找措施,深挖节能潜力和管理漏洞,曾被省政府评为“十一五”节能先进集体。近年来,公司先后实施了煤气回收发电、干熄焦余热回收、TRT发电、烧结余热发电、能源管理信息系统(EMS)等100多项节能减排项目,同时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进行了循环水节电改造、加热炉蒸汽螺杆发电、烧结余热发电、风机变频等项目的改造,并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成为“全国冶金行业节能减排示范基地”、全国钢铁行业第一家“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单位”。“十二五”以来,南钢按照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的全新要求,对照产业政策主动淘汰并不属于国家强令淘汰的小型化生产设施,积极实施技术升级与改造。2014年完成了转型升级改造,转型升级后的主要工艺生产装备达到大型化和现代化,能源利用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吨钢综合能耗、吨钢耗新水等重点指标进一步下降,其中吨钢综合能耗较转型发展前降低8公斤标煤。转型升级后的节能装备和技术措施等配备较为齐全,这为能源指标的进一步提升奠定了物质基础。另外靠节能技改项目为主要支撑的节能时代已基本结束,后序能源管理工作将进入深度挖潜阶段,节能难度将越来越大,节能空间将越来越小,未来能源消耗能否大幅度下降完全取决于新一轮节能理论、节能技术和管理手段的支撑。

2南钢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2.1政府要求2013年3月,省经信委下达《关于印发江苏省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并下达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年度目标。2013年8月南京市经信委下达关于印发《南京市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到“十二五”末,全市万家企业基本建立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的能源管理体系。2015年4月南京市经信委再次组织全市万家企业召开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2015年是“十二五”期间的最后一年,南钢势必年底前完成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

2.2能源、资源的压力能源、资源问题关系到人类可持续发展,而钢铁行业一直是能源、资源消耗大户之一。在国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以后,国家与地方在减少能源消费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南京市政府也相应地对南钢下达了较为严格的综合能源消费、煤炭消耗总量控制指标,若南钢的能源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这两项指标将成为制约南钢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瓶颈。

2.3环境的压力为治理严重雾霾天气,环保部与31省份签“治气”军令状,并实行问责制,要求江苏省到2017年PM2.5下降20%,而近年来钢铁工业污染排放总量占全部工业污染排放总量的比例逐年增加,各级政府对钢铁企业提出了更加严苛的节能减排目标和要求,今后钢铁企业的节能减排任务必将十分艰巨和急迫。

3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对南钢能源管理工作的意义

3.1有利于南钢尽快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任务国家下达给南钢“十二五”期间的节能量为31.5万吨标准煤,“十三五”期间的节能目标可能更为苛刻。根据国外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经验,企业系统地实施能源管理体系至少可实现10%左右的节能量。面对国家严格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对南钢的能源管理工作将发挥尤为重要的作用,将有助于南钢尽快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任务。

3.2有利于提高南钢自身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南钢能源成本占总成本比例虽然在逐年降低,但南钢同其他钢铁企业一样面临着原料价格上涨、由于钢铁产量严重过剩且市场需要放缓导致订单不足的困境。另外南钢刚完成转型升级改造,原有的优势失去、新的优势还未完成形成。公司为摆脱生存危机也增加了品种开发力度、提高了质量保证要求,能源消耗量增加。这种形势下南钢迫切需要降低成本来增加利润空间、提高市场竞争力,而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将成为南钢能源降本的有利措施。

3.3明确了全体员工在能源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并将能源管理工作推进到每个用能单元在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之前南钢虽然以“三级能源管理网络,能源四级考核指标”指导能源管理工作,之前的能源管理工作中三级能源管理网络(一级:公司级;二级:分厂级;三级:作业区、车间级)中的第三级能源管理工作涉及面有限,大部分是依靠各部门领导及能源管理人员开展能源管理工作,而这些人员的能力是有限的。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后明确了全体员工在能源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提高了全体员工的节能意识,全体员工将自觉地将能源管理工作融入到本职工作中去。南钢四级能源考核指标中一级指标包含吨钢综合能耗、吨钢耗新水、吨钢电耗等公司级综合指标;二级指标包含焦化工序能耗、烧结工序能耗等工序级能耗指标;三级指标包含吨铁电耗、吨钢转炉煤气回收等工序定额指标;四级指标包含各生产系统中大型耗能设备的主要能源指标,如加热炉热效率、风机效率等。在之前的能源管理工作中只注重了前面三级指标的完成情况,忽略了第四级指标对前面三级指标的影响,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后南钢将在装备提升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用能设备的能效测试和分析工作,确定主要经济小指标,进行动态管理,努力使公司的用能设备运行在设计和高效的范围内,并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后对四级能源考核指标体系的执行,将南钢的能源管理工作推进到基本用能单元中,节能效果将会显著提高。

3.4有利于节能工作准确地贯彻落实南钢之前的能源管理方式大部分是明确了某项节能工作的责任人,而该项工作如何完成、完成到什么程度并没有统一的规范、标准,节能工作的完成情况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通过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一套科学、明确、可操作的规范,便能大大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同时,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人员对照相应的职责、制度、作业文件就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能源管理中“做什么”、“如何做”以及“做到什么程度”,保证了节能工作准确地贯彻落实。之前的节能工作中往往是该项工作刚开始推进力度较强,随后开始慢慢减弱,而且重复作业次数较多。而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后通过对节能工作以PDCA(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方式不断推进用能单位用能效率的改进,进而提高南钢节能工作的整体效率。

3.5有利于能源指标的精细化管理能源消耗指标是评价企业能源消耗水平的重要指标。目前,各钢铁企业均通过对标先进企业找措施,但单纯的横向对标有其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各企业的生产结构、装置配置、产品结构、原燃料质量均存在差异,所以片面地追求横向指标(如吨钢综合能耗)的先进性有一定的不合理性。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后对各个工序制定出能源绩效参数,通过分析各阶段的生产条件制定出能源绩效参数的基准值,将能源指标的完成情况与基准指标进行不断的比较、分析,找出其影响因素从而得到不断进步。在以前的能源管理中,对指标的管理没有将对其影响较大的生产技术、设备管理指标作为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进行控制(如高炉入炉矿品位、热风温度对燃料比的影响;加热炉热效率、热装比例对加热炉燃耗的影响等),从而难以发挥其他职能部门在能源管理中的作用。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后将改变能源管理单一的专业化模式,将能源管理内容融入到生产管理和设备管理中,形成能源指标的精细化管理,能源管理的绩效得到提高。

3.6有利于将日常的能源管理工作形成PDCA管理模式,规避了能源的事后管理目前,南钢能耗指标管理采用计划值管理,公司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给各工序下达年度、月度能耗指标,月份结束时公司对各个工序当月的实际消耗情况进行统计结算,并与当月计划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影响因素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这样的管理模式基本上是以事后管理为主。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后将对生产过程实施能源消耗的日管控,各工序将以计划指标为目标,对每日能源消耗的实际情况进行跟踪。当消耗异常时,及时查找原因并实施相应的管控措施,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以保证完成当月计划指标,能源管理工作从之前滞后的事后管理转变为事前管理、过程管理,也为公司节能目标的完成奠定基础。

4能源管理体系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能源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通过识别、评价、控制等手段,尽可能地控制和减少能源消耗,在为企业实现效益的同时,客观上也为整个社会节约了宝贵的能源。然而,低能耗并不等于低排放。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过程中,既要考虑节能又要关注减排。虽然南钢在2006年6月29日与世界银行签署了转炉煤气利用发电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减排购买协议,是中国钢铁行业参与CDM活动的第一家企业,也是世界银行“碳融资”的第一个钢铁行业项目,但是目前南钢能源管理方面缺乏对公司整体碳排放的关注与管理。“十二五”末,国家将实现对全国重点用能单位的碳排放总量放权管理。为了实现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国家已经在全国七个省市进行了试点,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所,对企业进行核准碳排放指标,并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尽管江苏省不在试点范围内,南钢应尽快安排对企业的碳资产的管理和研究。“十二五”末很快到来,如果不未雨绸缪,碳排放权将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参考文献:

[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

第3篇:企业能源管理情况范文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繁荣,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能源耗费量与日俱增,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大量企业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了资源的高效利用。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其与各行各业的结合日益紧密,为了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形成信息化的能源管理系统势在必行。

1 企业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概述

1.1 企业用能特点

能源消耗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且在企业产品成本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节能降耗已成为企业降低成本的主要手段。目前大部分企业使用的能源种类复杂,包括电、水、燃气、煤油、生物质等,却又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面临基础能耗数据缺失、数据统计不完善、可靠性和真实性差、能耗分析手段匮乏等一些列问题,如何建设企业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已成为众多企业决策者关心的问题。

1.2 系统架构

企业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架构,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系统管理层

系统管理层针对管理、操作人员,是人机交互的直接窗口,也是系统的最上层部分。主要由系统软件和必要的硬件设备,如工业级计算机、打印机等组成。系统平台软件需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界面,能够采集现场各类数据信息、分析与处理等,并以图形、数显、声音等方式反映现场的能耗状况。

(2)网络通讯层

通讯层主要是由以太网设备及总线网络组成。该层是数据信息交换的桥梁,负责对现场设备回送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分类和传送等工作的同时,转达上位机对现场设备的各种命令。包括工业级以太网交换机、通讯网关、数据采集器等设备。

(3)现场测控层

现场测控层是数据采集终端,主要由智能电表、智能水表等计量仪表组成。用于计量水、电、气等能耗数据。计量仪表需带有RS485、M-Bus等通信接口,可以方便的接入到通信网络里。

2 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在企业中的应用问题

2.1 管理水平受到局限

首先,在将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应用在企业的过程中,存在管理水平受到局限的问题。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在我国处于发展的初期,将其应用在企业中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对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了解程度较低,可能会出现数据分析错误、预报不准确的问题。还有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流动速度较快,无法对企业的能源利用情况进行精确判断。

2.2 复杂工序影响生产

在将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应用在企业的过程中,存在复杂工序影响生产的问题。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的操作比较复杂,如果在某一环节出现失误,就会导致生产工序停止运行。企业在应用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的过程中,需要对高耗能的器材进行技术改造,还需要对高耗能器材的各项参数进行监测,二者的同时进行可能会导致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陷入卡机停顿。

2.3 数据采集难度较大

在将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应用在企业的过程中,存在数据采集难度较大的问题。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需要记录大量的信息数据,但是在企业的实际生产过程中,却存在数据采集装置覆盖面积小的问题。一方面,数据采集装置模型的构建和实际生产情况不相符合。另一方面,数据信息的范围过大,采集装置并不能实现对数据的全面采集。

3 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在企业中的应用策略

3.1 发挥管理人员的职能

首先,将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应用在企业中,应该发挥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人员是进行信息化能源管理的主体,因此在开展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应该突出管理人员的领导职能。具体来说,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管理人员应该落实能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科学的信息化能源管理决策。第二,管理人员应该对系统分配资源进行二次审核,并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第三,管理人员应该优化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的队伍组织,为系统提供人才支持。

3.2 规范信息化管理程序

将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应用在企业中,应该规范信息化管理程序。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应该严格遵照管理流程。具体来说,企业应该做到如下几点:第一,应该对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进行技术规划,聘请专门的技术人员形成系统模型。第二,应该对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看系统是否能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第三,应该对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的实效性进行检验,对节约的能源总量进行计算。

3.3 落实信息化建设资金

将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应用在企业中,应该落实信息化建设资金。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因此企业应该成立专项资金,投入到系统建设之中。具体来说,企业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保证流动资金的畅通,为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第二,成立专门的系统维护小组,对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进行定期维护。

3.4 壮大信息化管理队伍

将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应用在企业中,应该壮大信息化管理队伍。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就是技术的竞争和人才的竞争,因此应该加强人才建设,打造人才队伍。具体来说,企业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严格规范选拔流程,把高素质人才纳入到企业之中。第二,应该把绩效制度和薪资制度联系起来,为管理人员提供福利。第三,应该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其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4篇:企业能源管理情况范文

领导重视是节能精细化管理的关键,企业应建立节能减排组织机构,明确管理层的职责,提高节能主管人员的素质能力,加大节能主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增强节能培训宣传力度,提高员工节能意识。1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取得领导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各种节能活动争取让领导参加并了解;>为领导层提供高端的节能减排讲座;>定期汇报节能工作的开展情况;>各种节能工作数据、报告或程序手册让领导了解或签字;>领导对于节能精细化管理不是事必躬亲,而是明察秋毫。2明确职责,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是实施节能精细化管理的前提和保障。细化节能减排管理网络:建立三级能源管理网络(纵向要从企业最高层到班组,一直到个人,横向要包括计划、设计、工艺、技术、计量、统计、供应、财务、调度等所有部门,节能减排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各部门要有明确的节能减排职责,杜绝推诿、扯皮现象。3能源管理岗位的工作要求精细化。根据工作职能和流程,明确界定岗位职责,形成具体的岗位工作规范,使每位工作人员都能够全面了解岗位职责,熟悉本职业务。4节能减排管理人员素质:热心节能减排工作、具有节能减排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熟悉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标准。5同时在工作中加强对执行力的精细化管理,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建立完善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并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工作,是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的关键。企业能源管理制度的精细化管理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开展:1一个系统、完整、全面、细致的管理制度体系是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的依据。企业可按照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用能管理制度》、《企业节能奖罚制度》、《企业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等节能减排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典型能源管理制度及内容要求如表1所示。2能源管理制度应以公司正式文件下发,并组织全员培训学习。3企业应定期对能源管理制度的内容及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核,保证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4企业可依照GB/T23331-2009模式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工作。能源管理体系包含管理者承诺、能源方针、能源目标、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操作手册、能源因素、图表记录等一系列多层级的内容。能源管理体系模式遵循的是系统的管理原理和“P-D-C-A”过程模式,在组织内建立起一个完整有效的、形成文件的能源管理体系。为兑现管理承诺、实现能源方针和目标而进行策划、实施、检查与纠正、管理评审等对能源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控制。能源管理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

企业能源计量的精细化管理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开展:1用能单位应合理设置能源计量的组织机构,并建立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形成能源计量网络,实现计量数据化管理。2用能单位应制定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包括能源计量管理机构职责及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计量器具的选型、采购、入库、流转、报废等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校准制度,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处理、使用、保管及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3用能单位需加强企业能源计量人才队伍的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企业能源计量人才队伍。4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满足GB17167-2006要求。尤其作为对外结算的用能单位这一要求是基本的、必须的。5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的仪表配备应满足GB17167-2006要求。用能单位对其下属的次级用能单位的耗能指标管理是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的核心,如果对主要次级用能单位没有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强制要求,就无法做到有效管理,势必就会使“耗能定额指标管理”成为空谈。6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满足GB17167-2006的要求。主要用能设备的耗能指标管理是用能单位能源技术管理的关键,它关乎用能单位的设备先进性考核、设备运行考核、主要产品单耗指标考核等技术核心指标,因此,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是强制性的,但其所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未作强制性要求。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准确度等级应满足GB17167-2006的要求。8用能单位应重视对能源计量器具清单、网络图的建立。能源统计是企业能源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能源在企业内部流动的过程及其特点,能源统计可划分为能源购入贮存、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和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1企业能源统计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如下:>企业内部统计数据不够细化。企业重视进出企业的能源消耗总量的计量统计工作,忽略对企业内部能源流向的计量统计分析;>能源统计出现偏差或遗漏情况;>对能源在输入、储存、运输方面造成的损耗缺少统计分析;>企业的基层统计人员使用的原始记录表格以及各种能源的巡检记录表格还需进一步完善,企业应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巡检记录等表格。2为实现精细化能源统计,可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明确、细化能源统计流程。典型能源统计分析流程如图3所示;>明确、细化能源统计岗位职责。具体应包括建立分类统计报表、实现原始记录妥善保存、掌握能源的来龙去脉、跟踪能源的消耗升降情况、统计分析、制定能耗定额等;>加强基础用能单元的各种能源消耗的统计工作,加强对能耗数据变化的分析,便于进行用能单元单独考核;>明确各种能源数据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等;>能源损耗率是一项重要的统计指标,对用能过程中油损、气损、电损等进行测试、统计分析。能源定额管控是节能减排工作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用能单位应从能源输入、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等环节入手,建立详细的能源定额指标,全面、深入控制各个用能环节的能源消耗。企业能源定额的精细化管理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开展:1企业的指标分解应与实际生产紧密结合。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全面、细致的单耗指标对基层单位进行考核,避免采用可操作性不强、不适于基层单位的产值能耗指标进行考核。例如,企业可结合实际建立工艺能耗定额或发电机组发电单耗等单项能源消耗定额指标。2企业应重视对节能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对节能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并予以考核。企业的指标都是从公司分解到车间,从车间再分解到班组。班组是企业管理的最终落脚点。因此,班组要把定额、标准、计量、原始记录、设备保养、规章制度的执行等量化到组员,才能保证公司的节能指标实现。3进行能效对标分析,将本企业的能耗定额指标与历史最好水平、同类型企业国内外先进水平进行比较分析。

通过“十一五”期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在挑战中开拓进取,面对严峻形势,经受住了考验,取得显著成效。在“十二五”期间,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完成国家制定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分别下降10%的总体指标,建议各耗能企业全面认识、理解、实施节能精细化管理,进而促使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更好更快的开展。

本文作者:孙卫明工作单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节能减排监测中心

第5篇:企业能源管理情况范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节能服务业

中图分类号:F206

一、合同能源管理及其基本运作机制

能源,是人类生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资源,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国防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能源与人类社会息息相关,它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不亚于人类对粮食、空气和水的依赖程度。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人类对于能源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尤其是对于石油、煤炭、天然气等非可再生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几乎达到了极限,严重的超出了自然界可承受的范围。各种自然资源即将开采枯竭,人类社会正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全球范围的能源危机。

在能源消耗日益增加的同时,由此带来的地区环境和全球环境的急剧变化也对人类生存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其中,由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气候变暖是国际社会最关注的热点。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来源于人类对矿物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等的大量消耗。因此,世界各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都把节约和充分利用能源当成首先考虑的问题。而对于高耗能的企业来说,能源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所以想方设法开源节流,降低能耗费用,也已成为企业积极探索的问题之一。

20世纪70年代世界石油危机爆发后,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节能机制在市场经济国家逐步发展起来。所谓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 Corporation,ESCo)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的相关服务,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就像医院一样,我们要有专家,为用能企业进行能耗诊断,计算出节能服务公司能为它节省多少能源;要有资金、设备和技术,可以为企业进行节能改造,安装调试;最后还需要系统性的服务和培训,建立一个长效的节能机制。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这一新机制在北美、欧洲、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逐步得到推广和应用,在这些国家中出现了基于这种“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ESCo),并且其发展势头十分迅猛,目前,全球已有80多个国家通过节能服务公司(ESCo)采用新的电能提升技术、能源合同机制及对电力需求方的有效管理等方式来帮助用户提升电能使用效率,在美国,ESCo已发展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每年有10亿美元左右的业务。

合同能源管理运用市场机制来实现能源节约,其基本运作机制是:通过合同约定节能指标和服务以及投融资和技术保障,整个节能改造过程如项目审计、设计、融资、施工、管理等由节能服务公司统一完成;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回收和合理利润由产生的节能效益来支付;在合同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归节能服务公司所有,并负责管理整个项目工程,如设备保养、维护及节能检测等;合同结束后,节能服务公司要将全部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耗能企业并培养管理人员、编制管理手册等,此后由耗能企业自己负责经营;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改造的全部技术风险和投资风险。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载体是节能服务公司(ESCo)。节能服务公司(ESCo)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自由竞争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ESCo)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

从节能服务公司(ESCo)的业务运作方式可以看出,节能服务公司(ESCo)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传统的节能改造模式有根本性的区别(见图1)。

节能服务公司(ESCo)一般向客户提供的节能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能源审计。ESCo公司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测定客户当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节能潜力所在,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2)节能改造方案设计。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ESCo公司根据客户的能源系统现状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节能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议。如果客户有意向接受ESCo公司提出的方案和建议,ESCo公司就可以为客户进行项目设计。(3)施工设计。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EMC公司组织对节能项目进行施工设计,对项目管理、工程时间、资源配置、预算、设备和材料的进出协调等进行详细的规划,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按期完成。(4)节能项目融资。ESCo公司向客户的节能项目投资或提供融资服务,ESCo公司可能的融资渠道有:ESCo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从设备供应商处争取到的最大可能的分期支付以及其它政策性的资助。当ESCo公司采用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为节能项目融资时,ESCo公司可利用自身信用获得商业贷款,也可利用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性担保资金为项目融资提供帮助。(5)原材料和设备采购。ESCo公司根据项目设计的要求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所需费用由ESCo公司筹措。(6)施工、安装和调试。根据合同,由ESCo公司负责组织项目的施工、安装和调试。通常,由ESCo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由于通常施工是在客户正常运转的设备或生产线上进行,因此,施工必须尽可能不干扰客户的运营,而客户也应为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7)运行、保养和维护。设备的运行效果将会影响预期的节能量,因此,ESCo公司应对改造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此外,ESCo公司还要负责组织安排好改造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修。(8)节能量监测及效益保证。ESCo公司与客户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合同中确定的节能效果是否达到。另外,ESCo公司和客户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协商确定节能量”的方式来确定节能效果,这样可以大大简化监测和确认工作。(9)ESCo公司收回节能项目投资和利润。 对于节能效益分享项目,在项目合同期内,ESCo公司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拥有所有权,并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在ESCo公司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所承担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即项目合同期结束),设备的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客户。客户最终就获得高能效设备和节约能源的成本,并享受ESCo公司所留下的全部节能效益。

节能服务公司(ESCo)自身可能没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的服务,但是,作为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EMCo可以通过整合各类外部资源,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可能会涉及各类型的机构(见图2)。

节能服务公司(EMCo)所开展的EMC业务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商业性。EMCo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二是整合性。EMCo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EMCo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MCo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o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EMCo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三是多赢性。多赢性是EMC业务的一大特点,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EMCo、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o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o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四是风险性。EMCo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EMCo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可以说,EM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EMC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优势及基本类型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优势

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这也是许多企业在节能面前踌躇不前的原因。而且大多数情况是,实施节能企业的客户由于自身种种原因的限制,自行的节能投资并不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存在节能投资的浪费,甚至项目的失败。因此,有关专家指出,当前我国节能最为迫切的任务,就是引导和促进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过渡和转变―有没有一种方式,让企业“零风险”地收获节能技术改造带来的效益?让项目的节能投资达到最科学、最完美的节能效果?回答是肯定的,这就是我们所讲的“合同能源管理”,这也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本质功效。合同能源管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节能新机制、新模式,这种模式可以有效降低用户的风险,为客户最大限度地创造价值。它不仅适应现代企业经营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的需要,而且适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潮流。

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机制,不仅是一种推动节能产业成长的节能综合服务的商业模式,更是一种减少企业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它打造的是一个优质的专业化模式的服务新平台,采取的是一种双赢的共同承担风险的商业新模式,推行的是一种为企业一条龙服务的“交钥匙”工程。节能服务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节能服务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赢的效果。节能服务公司公司服务的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地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和节能服务公司公司提供的设备。如果把能耗大户比成“病人”,那么,节能服务公司就如同“医生”。不用“病人”投入一分钱,医生却能对症下药,开出疗效显著的“节能药方”,然后再从节约的能耗中获得分成收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支出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企业的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一条龙服务,不仅可以形成节能项目的效益保障机制、降低成本和风险,而且能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化,从而为建立节能产业提供了具体途径。合同能源管理可以解决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项目缺乏资金、技术、人员、管理经验等问题,实现节能零投资、零风险、持久受益,从而提高其节能积极性,并使企业有更多精力发展主营业务。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引入,使得节能有机会变成一项创造财富的过程,把环保、生态等众多产业的绿色价值变成了人们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益。按照EMC模式运作节能项目,在节能改造之后,客户原先单纯用于支付能源费用的资金,可同时支付新的能源费用和ESCo的费用。合同期后,客户享有全部的节能效益,会产生正的现金流(如图3)。

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效果不止是一个节能设备的参数度量,更是一个时间度量。由于节能设备生产企业只负责销售节能设备给用能单位,买卖结束后,节能设备生产企业难以保证节能设备能够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而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正是要帮助企业发挥出节能设备的最佳效果。合同能源管理作为节能设备生产企业和用能单位之间的一种节能效果契约,以节能服务为手段,以节能效果收益为盈利模式,能保证节能项目的节能效果。合同能源管理将加强节能设备生产企业和用能单位之问对节能环保的认识,促进节能设备产业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因此,合同能源管理还可以成就一个行业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明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它的产业禀赋使其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为低碳经济的代表性产业之一。在能源紧张、节能减排日益重要的中国,节能服务行业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由于具备高增值性的特点,它还可以吸引投资、扩大就业,带动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实验研究等相关产业部门的兴起,从而对节能服务行业的立业和发展提供支撑。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个高效率的市场化机制,与众多产业有密切的交集,可以带动这些产业尤其是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比如融资租赁产业,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融资租赁提供了一个发展的新领域,在节能领域里,融资租赁能够发扬优势,避开劣势。合同能源管理涉及更广泛行业领域,从基础设施建设到制造业、从纺织行业到石油化工等链条关系行业,其中一些行业是单靠融资租赁无法涉及的,还有一些是融资租赁在中国的市场环境下很难涉足发展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还使融资租赁能够进入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服务,发挥其推进市场化进程、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两者的结合,可以为双方的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条件。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基本类型

结合国内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践,可以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划分为以下5种基本类型:(1)节能量保证支付型。此种模式是在项目合同期内,ESCo公司向企业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用于支付工程成本,而达不到承诺的节能量的部分,由ESCo公司自己负担;超出承诺节能量的部分双方分享,直到ESCo公司收回全部节能项目投资后,项目合同结束,先进高效的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企业享有以后产生的全部节能收益。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较高、节能意识一般的企业。(2)节能效益分享型。此种模式是在节能改造项目合同期内,由ESCo公司与企业双方共同确认节能效率之后,双方按比例来分享节能效益。例如,在5年项目合同期内,客户和EMCo 双方分别分享节能效益的20%和80%,EMCo必须确保在项目合同期内收回其项目成本以及利润。此外,在合同期内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比例可以变化。例如,在合同期的头2年里,EMCo 分享100%的节能效益,合同期的后3年里客户和EMCo双方各分享50%的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企业享有以后产生的全部节能收益。这种模式其实是第一种模式的演进模式,制约这种模式发展最重要的是诚信问题,这也是该模式发展的最大障碍。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3)能源费用托管型。此种模式是指由ESCo公司负责改造企业的高耗能设备,并管理其新建的用能设备。EMCo公司向客户提供能源系统管理和改造服务,承包能源费用和运行费用;承诺为客户实施节能改造并规定节能效果;双方的经济利益来自于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和节能改造产生的节能效益;合同规定能源管理和改造服务标准及其检测和确认方法。如果EMCo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和节能效果,应赔偿客户的相应损失。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有。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较低、没有节能意识的企业,一般不采用。(4)改造工程施工型。企业委托ESCo公司做能源审计,节能整体方案设计、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按普通工程施工的方式,支付工程前的预付款、工程中的进度款和工程后的竣工款。该模式适用于节能意识很强、懂得节能技术与节能效益的企业。运用该模式运作的ESCo节能公司的效益是最低的,因为合同规定不能分享项目节能的巨大效益。这种模式的风险重要在实施节能工程改造的企业,因此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要求非常高。市场上往往有一些企业在某一项节能技术上有优势,但其他的配套技术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因此,这种模式目前采用还不多,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发展,节能服务企业最终会采取这种模式进行全方位服务。(5)能源管理服务型。此种模式是指企业委托ESCo公司进行能源规划,给予整体节能方案设计、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和节能设备安装调试。ESCo公司不仅提供节能改造业务,还提供能源管理业务。在节能设备运行期内,ESCo通过能源管理服务获取合理的利益,而企业所获得的收益为:因先进节能设备能耗降低而降低的成本和费用。对许多经营者而言,能源及其管理不是企业核心能力的一个部分,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方式是低效率、高成本的方式。通过使用ESCo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实现企业能源管理的外包,将有助于企业聚焦到核心业务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方面。能源管理的服务模式有两种形态:能源费用比例承包方式和用能设备分类收费方式。

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能源管理合同是上述五种方式之一或某几种方式的结合。对每一种付款方式都可以作适当变通,以适应不同耗能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节能项目的特殊要求。但是,无论采用哪种付款方式,建议均应坚持以下原则:EMCo和客户双方都必须充分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对EMCo和客户双方来说都是公平的,以维持双方良好的业务关系;合同应鼓励EMCo和客户双方致力于追求可能的最大节能量,并确保节能设备在整个合同期内连续而良好的运行。

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仍是主流,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迅猛增长,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纷纷涌现。而在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出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在时间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的托管期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随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以及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商务模式。

三、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及发展前景

我国是世界上能源消费大国,同时也是能源效率较低的国家,目前在能源用户中存在大量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技改项目,这些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商业性的以赢利为目的的合同能源管理(EMC)来实施。从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节能事业发展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EMC)”这种节能机制同样适合我国的情况,我国已有的节能机构和潜在的投资者完全可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实施节能项目,并从中获得赢利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是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的重要举措。

合同能源管理(EMC)在中国起步较晚,1997年才进入中国,相关部门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发和实施了“世界银行(WB)/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第一次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并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它们分别是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节能技术发展公司和山东省节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任务是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自此拉开了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序幕。“世界银行(WB)/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的核心内容是:(1)利用世界银行和GEF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在我国引进、示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场节能新机制;(2)促进我国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全面转轨和节能产业化进程;(3)不断提高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水平,有效减缓我国温室气体的排放增长速度,从而为缓解全球温室效应作出积极的贡献。

2000年6月30日,原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向全国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通告》,并做了大量的宣传、培训工作。这一通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响应,随之涌现出许多新兴/潜在的节能服务公司(EMCo)。2003年11月,在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世行项目部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担保的难题,并专门成立了一个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节能服务公司成长的行业协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EMCA是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行业协会性组织,也是国家发改委/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子项目执行机构之一。EMCA为民政部正式批准成立的非盈利社会团体组织,其目标是推广和发展以EMC机制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有针对性地为新兴/潜在EMCo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援助,帮助他们建立与提高各方面的运营能力,促成更多新EMCo的建立与发展,并最终形成我国的节能服务产业。EMCA在节能技术、节能项目运作、国家节能政策和规划、金融、财务、税务、法律等方面拥有强大的专家队伍和技术实力,并与美国、日本等国的ESCO协会、UNDP、UNEP、WWF、EVO等国际组织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世界银行的指导下、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以宣传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为手段、以新兴/潜在节能服务公司(EMCo)发展需求为导向、以配合政府机构推动节能工作为依托、以建立和提升EMCA自身能力为根本开展工作;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EMCA已逐渐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04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2004]30号) 要求2004年至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并提出七项综合措施,其中第五项为,要推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节约新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融资担保等新机制,培育和发展节能节水技术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节能节水技术服务。2004年11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我国第一个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第二条指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促进节能产业化,为企业节能改造实施全程一条龙服务。”2005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工作重点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第八条指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服务。”2006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办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第四条指出:“重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为千家企业节能改造提供节能诊断、融资、设计、改造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2006年7月25日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关于印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457号)指出:“培育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各级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范围,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在竞争中不断做大做强,在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为企业和用户提供诊断、融资、设计、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取得合理利润,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2006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指出:“开展能源审计,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自愿协议,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新机制,促进节能技术进步。”于2006年8月6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明确提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来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2007年6月3日颁布的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7〕15号)第十九条指出:“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2007年11月颁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发改企业[2007]3251号)指出:“健全节能减排服务体系,探索污染集中治理模式。组织专家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咨询和诊断,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中小型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咨询,并提供设计,培训,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完善相关政策,大力发展产业化,社会化,专业化的中小节能服务体系。”2007年10月28日颁布的、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国家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2008年10月正式施行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1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这为中国节能服务行业提供了在公共机构节能中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据统计,我国“十一五”期间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公司由76家增加到782家,节能服务产业拉动社会资本投资累计超1800亿元。《“十一五”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将从782家发展到2500家,节能服务产业将实现总产值3000亿元。节能服务企业的发展无疑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实践表明,在我国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国内外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2010年以来,合同能源管理再次迎来政策扶持的曙光,先是国务院将其确立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节能服务公司从事节能减排项目给予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2010年是合同能源管理驶入快车道的一年。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2010年3月17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加快节能服务产业发展,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四部委《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2010]25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意见》强调,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同时,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意见》同时明确,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意见》鼓励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强大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意见》还强调,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服务和自律作用,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加快建设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积极开展节能咨询服务。《意见》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加强用能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基础条件。要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规律的研究,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6月3日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央财政2010年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实行节能改造。《暂行办法》规定,对节能服务公司以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其他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量下限放宽到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 《暂行办法》明确,对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公告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鼓励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并根据实施情况对备案名单进行调整。

2010年6月5日,我国首个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资交易平台在北京环境交易所正式上线运行,这也是社会资金进入节能投资领域的首个通道。这种交易模式允许节能服务公司对未来的服务收益进行转让,由第三方投资者购买,这样,节能服务公司未来节能收益能提前变现而实现融资。北京环境交易所董事长熊焰表示,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资交易平台旨在解决合同能源管理中的融资难问题,通过这个交易平台,可将节能服务公司未来的服务收益进行转让,以获得流动资金开展新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010年8月9日,由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作为国家标准(标准号为GB/T 24915-2010)正式,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合同类型、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等。该标准的制定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这一节能服务机制实现节能降耗具有指导意义;对政府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落实有关激励扶持政策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标准紧密结合当前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新形势和政策导向,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通则》的出台为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相关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和奖励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依据,在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技术规范的同时,也为节能服务企业提供了基本操作指南。对欲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企业而言,《通则》显得尤为重要,《通则》将是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奖励资金申请的重要依据。总之,《通则》实施是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一件大事,需引起节能服务企业足够重视。

国家密集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客观上刺激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政策之后,有些地方政府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极为重视。2010年7月,《上海市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印发。该办法对审核管理机构的技术资质、专业人员配比等均做出明确要求,对获得节能量审核资格的机构将颁发相关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10年9月,《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正式,经过公开征集、机构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答辩等环节,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5家单位被确定为北京市节能量审核机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12月30日印发的《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节能服务企业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该通知明确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些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将给节能服务企业带来实质性影响。一方面,具有完整节能服务产业链的企业将更加受益;另一方面,节能服务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将大为提升。

2011年3月14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了第二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共有523家节能服务公司入围,此次名单比第一批增加了62家企业。公告中提到,第二批备案名单中的节能服务公司2011年1月1日以后签订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都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2011年3月1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由此,节能服务正式升级为国家战略。

2011年5月4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两部门从加强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机制创新等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力争在推进建筑节能上有所突破。同时,《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还明确要求各地积极发展能耗限额下的能效交易机制,大力推广运用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创新机制。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难以改变,依靠新能源改变我国能源结构将是个长期过程。面对资源和环境的挑战,我国必须坚持节能减排优先的原则,加快对高耗能、高耗材、高排放、低效能产业的技术改造。为此,这期间,要积极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等有效的市场方式来推进节能减排。目前我国大量的已有成熟技术不能集成化使用,单个企业、个人使用成本过高。因此需要创新节能服务方式,将已有的节能技术集合起来,由节能服务商来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因此,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将成为“十二五”期间推动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上述系列政府表明,国家为增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鼓励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明显加大了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推进力度。摸着石头过河,是合同能源管理成长的必经阶段,随着节能市场的逐步成熟,一套能被节能产品供应商、节能服务供应商、能源用户和投资界所认可的商业模式会慢慢呈现。

201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32.5亿吨标准煤,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一能源消费国。而根据“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必须控制在42亿吨标准煤以内,这意味着未来几年内我国节能降耗的任务将十分艰巨。同时意味着未来我国节能市场潜力非常大。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充分发挥国内市场潜力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有利于促进投资,搞活内需,加速企业的技术改造;充分发挥节能服务公司的专业化功能,提高企业的节能减排意识。当前,我国政府正在积极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要完成既定的综合节能指标,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来整合各项节能技术的运用,将实现能源管理从自我管理模式向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模式的转变,这种节能服务产业化的发展正日益显现出巨大的生机。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服务产业刚刚兴起,这一个市场有待培育。随着国家的大力扶持,合同能源管理必将进入发展的佳境。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及其推动的节能服务产业即将进入历史上“最好的时光”。当前我国步入了“十二五”的关键时期,节能减排工作也进入了攻坚阶段。为实现国家新的“十二五”规划目标,达到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双赢的良好愿望,共建和谐社会和低碳生活,需要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我们要发挥优势,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节能减排作出应有的贡献。在我国政府强力推进节能工作的政策背景下,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市场空间既大,节能服务产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必将迎来蓬勃发展的春天。可以预计,“合同能源管理”此后的美好前景,将更加值得期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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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市场化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B/OL],省略,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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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许艳,李岩.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中美比较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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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陈.加快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思考[J].中国能源,2011,(1):32-35.

第6篇:企业能源管理情况范文

关键词:石油企业 节能审计 定位 挖潜 管理

企业进行节能审汁是一种加强能源管理及节约能源的有效手段和方法,具有很强的监督和管理作用,作为既是产能大户同时又是耗能大户的石油企业,节能审计的监督、促进作用尤甚,节能审计已成为石油企业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很好的促进了企业挖掘节能潜力、降低能源消耗,作为一名石油企业审计人员,现就石油企业节能审计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定位准确,找准要害

石油企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有其独特性,在进行节能审计时要从两方面内容入手,第一个方面是对企业能源管理系统进行审计,首先审查企业能源管理机构,看企业是否成立了由地区公司、各二级单位和工区及车间科室三级能源管理体系,完善的管理体系是节能的组织保证; 接下来看企业有没有能源管理规章制度 (含能源采购和审批管理制度),看企业节能是否有章可循;第三查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情况,看企业的能源计量系统的范围、计量器具配备状况及原油、天然气、电力、蒸汽及水计量网络图。计量是节能的重要基础之一,是强化用能考核的前提;第四看企业能源统计管理,企业能源统计管理的状况,包括能源统计范围、各类能源统计报表的设立、统计台帐及报表的管理等,看公司级和厂级的统计的数据是否真实可信,是否是计量的真实记录;第五看企业能源定额管理情况,看定额是否合适,是否存在定额过高、过低以至于造成衡量失准的现象。第六查看企业主要耗能设备监测情况,如开展的时间、周期、监测的内容、监测的数量、所占的比例、监测结果评价等,关注监测结果、未达标设备情况、整改情况及节能监测管理企业节能技改管理;第七关注近年来节能技改项目的管理、重点项目的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如油田火炬放空气完善回收工程、空抽控制器、天然气发电、低压变频等。第二个方面是针对石油企业的具体特点,分析企业的用能概况和能源流程,按照能源购入贮存、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的四个环节,根据生产机构设置,考察整个系统、各个车间或单元的能源输入量和输出量,并计算其当量值,从而了解企业能源的消费状况和能源流向。以油田为例,原油生产工艺由原油集输工艺、原油处理工艺、采出水处理工艺及注水工艺组成,主要消耗的能源原油、天然气、电力、原煤与水,其中原油主要为原油集输处理过程中的损耗;天然气主要用于联合站的加热炉、锅炉、天然气压缩机等设备及集气处理过程中的损耗;电力主要用于抽油机、注水泵、输油泵等机泵设备;原煤主要用于采油厂的加热炉;新鲜水主要用于油田注水、生活及绿化用水等,节能审计时要根据企业能源消费结构,理清企业能源消费流向,计算出企业产品能源成本;根据企业主要耗能设备监测结果,提出哪些高耗能设备需更新淘汰的建议;通过对产品产量、能源消耗量、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的核定、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单位和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和分析来进行对产品能耗指标的核算,完成对油田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分析。

二、注重挖潜,增加效益

在石油企业进行节能审计时,审计人员应利用在全系统进行审计的平台,站在行业的高度,利用“见多识广”的优势,对企业的耗能情况进行全面深层次的分析,重要的是对企业节能潜力的分析,通过分析,可以给管理层全面准确的建议,也使企业的节能工作找出不足,挖掘潜力,增加企业效益。

企业节能潜力分析的全面性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利用对标分析潜力

采取主要单耗或效率指标,比照石油行业先进水平或自身可以继续提高的水平,按单耗降低或效率提高计算节能潜力,找出差距,学习先进的节能经验,提升本企业的节能水平。

(二)技措节能潜力

通过以节能为目的的技术改造或技术推广项目,根据可实施性,测算技措节能潜力,从生产的各个环节入手,把节能的技措落实到位,节能审计应关注于分析技措节能潜力,并对技改项目做出财务和经济评价。

(三)管理节能潜力

根据以节能为目的的能源管理方式改进测算的节能潜力。目前大部分石油企业的能源管理系统不尽健全和完善,这也是导致能源浪费和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要原因。加强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任何管理的松懈和遗漏,如能源消耗定额的制定和考核不合理、岗位操作过程不够完善或得不到有效的落实,缺乏有效的奖惩制度等,都会影响到能源利用效率,企业应把能源管理融入到企业全面管理中,管理是节能的重要保证,管理得当,就会减少能源浪费,加强管理,是企业降低能耗的关键,搞好节能现场管理,做好合理用能,节能审计要从节能管理方面进行反映和剖析,为企业提出节能的管理建议。

(四)相关节能潜力

不以节能为目的的结构调整、规模扩张、设施完善、更新改造等带来的“自然”节能效果。 包括技术改造方案,投资估算和经济效益预测,节能效果预测和环境保护提高(CO2减排)等。

综上所述,如果掌握了节能潜力的全面分析,那么将极大程度地提高石油企业节能审计的工作质量和实用价值。

第7篇:企业能源管理情况范文

能源管理系统(EMS)是一套自动化信息化管控一体化系统,是能源中心行使管控职能的载体和平台。能源管理中心系统,是采用信息化、自动化技术,集成企业能源系统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控制和调度、平衡预测和能源管理等功能,降低重要能源介质放散,提高能源介质的回收和梯级利用水平,实现多能源介质协同平衡与优化利用的企业能源管控系统。

铜陵有色公司能源以外供为主,二次能源较少,主要能源管理工作在能源供应质量的管理、平衡管理、设备的能耗管理和能效管理,以及能耗指标的管理。

计量仪表的不完善导致管理工作缺少三级能源数据来源、现有数据的统计不及时,各分子公司的一级计量基本完备,电的二级计量相对完备,但是电计量仪表并未全部接入能源系统;蒸汽、天然气的二级计量相对不太完备,计量仪表也未都接入了自控系统,部分用量不大的支管被忽视,三级计量仪表较少。

已配备的计量仪表中很多都不具备数据远传功能,计量数据需要人工采集。没有实时能源监控平台,能源管理工作以电话沟通为主,看不到实时数据,无法实现实时管理,能源的汇总工作耗费大量时间和人力,而针对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只能依靠Excel等较为简单的方式,不方便进行分析和比对,无法通过历史数据的整理、分析以及措施和效果的比对来优化现有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措施

一、总体体方案

1.1 总体架构说明

从铜陵有色公司整体能源管理系统需求出发,结合金隆铜业公司、金冠铜业公司、金威铜业公司、铜冠冶化分公司、冬瓜山铜矿、安庆铜矿、动力厂7个单位和其它20余个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整体满足工业能耗监管技术前提下,建设集团公司能源集中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实现一个平台、两级应用的功能要求。

集团调度中心可根据上传的能源数据,通过SCADA组态编程,绘制各单位能源使用网络图,直观查看各单位的能源实时使用情况以及通过能源管理软件实现集团层面的能源管理功能。

成员单位利用SCADA系统组态编程,绘制能源使用网络图,显示电、水、气等能源消耗的瞬时值和累计值,在本单位调度中心能直观看到单位能源使用情况,并通过能源管理软件实现本单位能源管理功能。

1.2 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的三种方式:

一是,现场仪表为智能型仪表,具备RS485接口,可以采用协议转换网关,通过MODBUS/RTU、MODBUS/TCP协议将数据传送给能源管理中心。

二是,现场仪表已经接入PLC/DCS控制系统的,可以通过OPC等方式将相关能源数据传送给能演管理中心。

三是,现场仪表没有通讯接口,一段时期内不能更换的,采用手工录入方式将能源数据录入系统。

1.3 能源数据传输

集团公司能源管理中心是数据集中式应用模式,服务器部署在集团公司。

各成员单位安装具备通讯功能的智能仪表,将能耗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各单位网络中心以及集团能源管理中心,建立SCADA系统。

通过数据采集设备和传输网络,数据传输到各单位能源监控中心和集团能源管理平台。

传输网络利用各单位现有的可管理的局域网平台,完善单位自身网络,在各单位局域网平台划分单独VLAN给能源数据传输专用,通过数据隔离网关与集团能源管理中心连接,保障能源数据传输安全。同时建立完善与集团网络的双链路连接,保障能源数据传输的可靠性。

1.4 节能相关的工艺改造和自动化控制改造

为实现节能降耗有多种方式,包括节能设备材料使用、工艺改善节能、生产管理节能等。

经过对二级单位的生产和用能状况的详细调研,本次建设将对如下试点单位的相关区域进行相应的配套生产自动化系统改造。

矿山的通风、压风、井下给排水用电量较大,如果能对这边设备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变频控制以及根据电价峰谷平进行合理安排生产,可能会有较好的节电效果;

冶炼厂可以对不需要恒定工作的电机进行变频控制,以及热能、蒸汽等进行二次利用,也会给企业带来较好的节能增效。

1.5 与其它系统接口

集团公司2012年开始使用ERP,ERP的下一级就是生产信息化MES,能源的计划、采购、外销等与ERP的财务和供应链管理等模块要进行数据交互。同时能源管理作为生产管理一部分,要与集团生产管理系统相集成。还有一些管理的流程要通过OA里的工作流来实现。因此能源管理系统要提供与上述系统的接口。

第8篇:企业能源管理情况范文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政策支持、服务创新”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科技创新,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我市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扶持培育5家左右在各自领域有特色、有专长、有优势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初步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形成1—2家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综合性节能服务公司,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二、加快培育节能服务产业市场

(三)加大能源审计力度。组织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节能目标或能源利用效率明显低于本省同行业(同类建筑)平均水平的,依法实施强制能源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用能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完善能源计量、能源统计、能耗标准体系,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基础条件。

(四)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各级各类政府机关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要加快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实施节能改造时,原则上应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抓紧出台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办法。

(五)积极抓好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者、物业管理者或长期租用者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在实施节能改造时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

(六)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在实施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改造项目时要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加快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推广高效节能机电产品和高效照明产品等。

(七)大力发展节能服务公司。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整合资源、联合重组,增强核心竞争力,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使其发展成为产业龙头;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诊断、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节能服务。

三、加强节能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八)加强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和指导。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财政局对符合《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注册所在地的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进行汇总、初审,满足省备案条件的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评审。通过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通过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逐级向省、国家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并对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财政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节能效果以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等行为的节能服务公司,要追缴扣回财政奖励资金,报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取消其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备案资格。

(九)严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建立节能量第三方审核制度。对凡申请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的项目,要有省级主管部门备案的节能量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并作为拨付节能奖励资金和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十)建设节能服务信息平台体系。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托网络资源,及时准确节能政策和新技术、新产品等信息以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信息服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节能服务市场环境。公共机构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及政府出资开展的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和节能改造项目,应通过有关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节能项目信息,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节能服务机构。

(十一)发挥行业组织的服务和自律作用。引导行业协会配合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推广节能技术,开展公益性节能咨询服务,为中小用能单位进行节能诊断等。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加快建设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项目实施经验,促进节能服务公司间的沟通与合作,制定行业公约,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不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十二)建立银行信贷支持机制。金融机构要积极增加信贷产品,拓宽抵押范围,创新担保方式,简化信贷申请和审批手续,将节能服务公司纳入信用评级范围,对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有发展前景的,积极给予授信并提供项目融资等金融服务,有效满足节能服务公司资金需求。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十三)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中小节能服务公司申请贷款信用担保,其担保条件、担保程序、担保额度、年保费率等按照中小企业相关扶持政策执行。各级政策性担保机构要结合节能服务公司的特点,创新运用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互保联保、个人资产抵押等反担保措施,积极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适当放宽贷款担保受理条件。

(十四)积极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信息平台,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并加强对接,鼓励风险投资机构资金以及各类专项基金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合同能源管理,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五、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

(十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范围和支持条件的,在项目完工后向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提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并由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符合享受财政奖励资金条件的项目。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60元/吨标准煤。将节能服务纳入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范围。列入省级节能量审核机构目录的节能量审核机构,按照规定承担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委托开展的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等相关业务,有关费用从同级财政节能减排资金中予以安排。

(十六)落实国家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资产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同时从事不同税收政策待遇项目的,其享受税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收入、扣除,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用能企业用于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或其他相关科目。

(十七)完善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对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处理;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节能服务公司收到财政奖励资金后,在财务上作资本公积处理。

六、营造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八)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支持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掌握先进的节能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性、关键性节能技术和设备,促进节能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市级科技经费资金要向节能技术研发项目倾斜。加快节能服务产业专业人才培养。

(十九)营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举办专业论坛、召开新闻会等形式,利用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合同能源管理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法规、标准、技术和产业政策等培训,提高节能服务人员素质。(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对拓宽节能领域、实现节能目标、建立节能长效机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务求取得实效。

第9篇:企业能源管理情况范文

为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服务,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管理,2010年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以下简称“110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80号),对业界普遍关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以及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资产税务处理问题、权属转移过程中的收入确认等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而合理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与界定外部门对此类涉税项目的前置管理、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等问题,为征纳双方提供更加明晰的指引,切实将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堵塞税收漏洞,共同推动做好合同能源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在110号文规定基础上,有必要对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程中涉及的具体管理问题加以明确。因此,2013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号;以下简称“77号公告”)。77号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77号公告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仍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尚未享受的,按77号公告规定执行。

进一步明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依据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原则,该类项目应具备查账征收条件,实行核定征收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对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期短于定期减免税优惠期的处理问题,按照孰低原则,规定对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实际效益分享期享受上述定期减免税优惠。

110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按照应税收入与税前扣除匹配的原则,避免这部分资产因税法规定折旧或摊销年限大于合同约定管理年限而未折旧期满或摊销结束,77号公告规定部分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年限,应与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保持一致。即,有关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税法规定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周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对于在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发生的期间费用,77号公告规定了合理分摊的具体办法。即,期间费用的分摊应按照投资额和销售(营业)收入额二个素计算应分摊比例,二因素的权重各为50%。

77号公告还明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项目应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

节能服务企业享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应按各项目分别进行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应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办理备案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减免税备案申请;

(二)能源管理合同复印件;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

(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

(五)项目第一笔收入的发票复印件;

(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生转让的,受让节能服务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转让合同、项目原享受优惠的备案文件。

企业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如不再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应停止享受优惠,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节能服务企业采取虚假手段获取税收优惠的、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的以及未按77号公告规定报送备案资料而自行减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税务部门应设立节能服务企业项目管理台账和统计制度,并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建立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