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房地产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房地产 融资方式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其他资金等,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分析数据可以发现,2006年,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达26880.2亿元,同比增长25.6%,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与预收款和其他资金所占比重分别为19.6%、1.5%、31.9%、30.3%和16.7%,2007年,其各项来源的比重分别占19.4%、1.7%、32.3%、27.9%和18.7%。对于银行的直接贷款几年来平均水平在20%左右,而定金与预收款部分也主要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等间接向银行贷款,房地产企业在进行开发时,还会将房地产的销售收入转变为自筹资金,从而使得自筹资金比重也较高,而这部分资金也很大程度上来源于银行,粗略的估计,除却房地产企业利用发售新股或者债券融资的方式获取的自筹资金外,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构成中对于银行的依赖占60%左右,从而形成了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结构比较单一,具有明显的依赖银行贷款的特征。房地产行业是资金高度密集的行业,占用的资金量巨大而且占用周期较长,我国的资本市场没有完全开放,企业直接利用外资的机会较少,且商业银行受国家政策影响和中央银行的窗口指导,房地产行业资金来源高度依赖商业银行的特性使其发展和经济效益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严重,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对于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
一、融资相关概念
融资就是指资金融通,是指资金在持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流通。一般来说,房地产融资方式可以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包括票据、可以抵押贴现的债券、出售的楼宇以及在近期内可以回收的各种应收账款、可以出售的各种物业的付款,公司向消费者预收购房定金包括购房款即指期房销售也是内源融资的一种手段。外源融资可以分为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主要是指从金融机构获取资金,解决房地产开发中的短期资金需求,而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吸收存款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支持,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以金融机构作为连接的纽带,不存在直接联系,又称间接融资或者间接金融,其主要的融资方式是银行贷款。而直接融资主要是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主要用于长期性投资,其融资方式包括债券融资、股票融资、房地产证券化和房地产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不同的融资方式的成本和风险不同,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用途,区别对待短期流动性需求和长期基础设施的投资需求,从而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方式分析
根据学者对于融资等相关概念的界定,笔者以融资的来源划分,就房地产开发企业内源融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及其新形式进行了分析。
(一)内源融资方式分析
内源融资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依靠自有资金的融资方式,该项融资方式除企业的自有资金外,还包括应收账款、票据等,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将这些未到期的企业资产通过金融机构或者贴现公司迅速变现,增加自有资金,充实资本,内容融资的成本和风险都较小,是最好的融资形式。在拓宽企业的内源融资渠道方面,可以增加期房销售,而增加期房销售的一种较新型的形式是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商品房购买者发放委托贷款,并由开发商补贴一定期限的利息,性质类似“卖方信贷”,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讲,贴息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增加在期房销售和资金回笼,回笼的资金既可作为销售利润归入自有资金,也可直接投入工程建设,从而扩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中定金及预收款和自筹资金的比例。
对于单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比例较低的情况,可以根据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工期和项目时间的差异,实施联合开发。此种融资方式适合中小型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其资金实力,较难从金融机构贷的大笔款项,而企业联合以后,资金实力和规模增强,增加了自有资金的规模,可以获取贷款,采用其他的融资渠道也相对便捷。此外,联合开发更广义的指房地产开发商和经营商以合作方式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开发的一种融资方式。房地产开发商和经营商实现联盟合作、统筹协调,使得期房营销和宣传的力度加大,销售增加,并使双方可以获得稳定的现金流量,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我国对开发商取得贷款的条件有明确规定,即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自有资本金(不含经济适用房)必须在35%及以上,此项约束条件加大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有资本金要求,对于中小型开发企业来说,选择联合开发的方式,可以在取得银行贷款有困难的情况下获得融资保障。
(二)间接融资方式分析
间接的融资方式主要是指向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最简便和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银行贷款,并且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具有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融资格局。从总体资金来源结构上和容易受国家政策的调控方面应该减少对于银行资金的依赖性,而相对于间接融资的高门槛和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银行资金是成长型房地产开发商的支柱资金来源,对于间接融资方式及其新形式的讨论还是重要的。只要政府宏观政策的目的不在于抑制房地产开发时,取得银行贷款只需要提供相应的质押品和担保品,按照正常的流程较容易获得所需求的资金。当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或者以超过自身实力实现跳跃式的发展时,可以通过并购的方式实现融资。并购贷款是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从银行角度分析,风险较大,风险控制的力度也较大,而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融通则十分有利,不仅可以获取较长期的资金流动性还可以扩大企业规模和资金实力。
(三)直接融资方式分析
一般来讲,直接融资方式包括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债券融资的比例非常的小,是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债券是一种商业信用,风险较大,且收益率一般,普通的债权人并不想持有,故此种融资方式很少见。而股票融资主要是指企业通过上市发行股票获取融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上市可以迅速筹得巨额资金,并且筹集到的资金可以作为注册资本永久使用,没有固定的还款期限,也没有相应的利息负担,一切凭借企业的经营状况为担保,但是上市的门槛很高,并且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就要被迫退市,此后企业再想获取其他的融资来源也比较困难。从企业规模上看,能够利用上市融资的多为规模大、资金实力强的大型房地产企业,对于一些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也可以考虑买壳上市进行融资。房地产典当融资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即出典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其所有的房地产,以一定典价将权利过渡给他人即承典人以获得资金的行为。回购协议与典当融资有异曲同工之处,其最初目的也是用于获取短期资金流动性,相对于房地产企业巨额融资需求来说,典当金额规模太小,融资成本也相对较高,但适用于融资期限较短和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利用外资一项的比例不足2%,在资本项目逐渐放开的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抓住利用外资的机会,利用海外基金特别是风险投资基金来进行融资。
(四)融资方式新形式
夹层融资是一种介乎债权与股权之间的信托产品,对于公司和股票推荐人而言,夹层投资通常提供形式非常灵活的较长期融资,这种融资的稀释程度要小于股市,并能根据特殊需求做出调整,夹层融资的付款事宜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现金流状况确定。夹层投资也是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一种投资形式,融资企业一般在缺乏足够的现金进行扩张和收购、已有的银行信用额度不足以支持企业的发展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夹层融资。
房地产信托融资又称REITs,从国际范围看,REITs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有所不同,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绝大多数属于公募。从本质上看,REITs属于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典型的运作方式有两种,其一是特殊目的载体公司(SPV)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将所募集资金集中投资于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并将这些经营性物业所产生的现金流向投资者还本归息;其二是原物业发展商将旗下部分或全部经营性物业资产打包设立专业的REITs,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为标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出售给投资者,然后定期派发红利,实际上给投资者提供的是一种类似债券的投资方式。
三、结论
面对国家对于房贷政策的调整及对银行信贷规模的控制,房地产开发企业依赖银行贷款进行融资的格局受到挑战,因此房地产企业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本文对内源融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方式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某些环节提出了部分建议,在融资新形式的分析中,主要借鉴西方经验,我国的金融监管较严格,因此夹层融资和REITs目前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仍是一种融资的趋势。
参考文献:
[1] 王珊,当前形式下积极拓宽房地产融资渠道的必要性分析,北方经济,2009年第2期
[2] 翟青云,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现状研究,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关键词:房地产融资;融资方式;融资策略
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5-0175-02
1 房地产企业融资策略概述
企业融资方式是指企业获取所需资金的形式、手段和途径。从资金的来源,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1 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从企业内部筹集资金的方式。它包括:折旧资金和留存利润等。内源融资优点在于使用的资金是企业的自由资金,受外界的制约和影响较小,财务成本小,不需要向外支付相关的融资成本和费用,不存在支付危机,是企业首选的一种融资方式。缺点在于受企业自身积累能力的影响,融资规模受到较大限制。
1.2 外源融资
外源融资是指企业从外部筹集资金的方式。主要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包括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而间接融资则包括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等。外源融资不受企业自身积累能力的限制,可以变分散的、小额的储蓄为集中的、大额的资金。
2 2007年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与分析
从2006年开始,政府宏观调控重拳频频出击,从“国六条”、“国十五条”,到多次上调贷款基准利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2007年是房地产企业融资手段较为集中和丰富的一年,包括证券市场融资、银行借贷、公司债、其他方式融资等多种方式。
(1)银行贷款稳中有降,但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银行的总资金仍占较大比重。商业银行是最大的资金供给者。商业银行的重要地位决定了银行贷款是房地产投融资活动最重要的资金来源。房地产企业贷款是银行较为优良的资产之一,也是银行利润的增长点。虽然随着央行“121号文件”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等7个方面提高了门槛,再加上“8.13大限”,房企从银行直接贷款愈发困难。但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结构仍具有明显的依赖银行贷款特征。
(2)国内IPO受阻,借壳上市与境外上市成为次优选择。通过上市进行股权融资是房地产企业最经济的选择之一。因为直接融资,可从化解金融风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改善企业资本结构。目前A股市场的房地产公司有87家,加上综合类的房地产公司有40、50家,以及在海外上市的20多家,一共是150余家。但相比我国5万余家房企,数量太少。2007年证监会对房企上市的态度异常谨慎,在国内A股市场,2007年以来真正实现IPO的企业为零,甚至从2007年10月之后直到年底,没有新的房地产企业进入发审委过会名单。
在此情况之下,借壳上市和绕道香港海外上市成为了众多房企进入股市的次优选择。华远地产借壳SST幸福、北京鹏泰投资借壳中关村、万好万家集团借壳*ST庆丰、浙江新湖集团借壳中宝股份、广州粤泰集团借壳东华实业、北京万通星河借壳先锋股份等。重组ST公司,利用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机会入主已成为房企的借壳途径。
2007年,境外股市也成为房企上市重要舞台。其中,广东元邦集团成功在新加坡上市。而在香港股市,先后有世茂地产、盛高置地、绿城中国、碧桂园控股、鸿隆控股等多家房企相继以红筹股的方式登陆香港。
(3)上市企业在证券市场大举融资。股票市场一直是房地产企业,尤其是在国内优势房地产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特别是2007年中国股票市场高速增长,也给已上市的房企提供了广阔的融资平台。据民生证券的统计数据,2007年,国内A股市场共有23家上市公司采取公开增发、定向增发和配股方式进行再融资,融资金额高达417.96亿。
(4)发行公司债成为新的可能。2007年8月,中国证监会颁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使国内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成为可能。公司债一方面增加企业资金,另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财务杠杆,弥补增发股票摊薄的每股利润。10月18日,金地总计12亿元的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证监会发审会有条件通过,成为国内第一家发行公司债的地产上市公司。万科随后于8月30日公告称,将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59亿元的公司债券。
2007年部分房地产企业债券融资情况。
(5)其他融资方式成为重要补充。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融资和房地产信托也成为房地产企业重要的融资方式。①银团贷款。这主要发生在香港上市的房企。这种银团贷款形式,对于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有很大的帮助,值得国内银行的借鉴。②信托。2007年3月,华侨城参股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中信信托发行融资金额为6.5亿元的财产信托产品。在银行信贷紧缩的政策环境下,信托资金对房地产业的融资需求是一个很好的补充。③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在国外房地产领域占据了近一半的融资份额,在拓宽中国房地产业融资渠道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3 房地产企业融资策略
低资本成本和低资本风险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双重目标。房地产企业资金需求巨大,内源融资几乎是杯水车薪,在利用外源融资时,平衡股权和债权融资的比例十分重要,根据融资啄食顺序理论,融资先通过内部资金进行,然后再通过低风险的债券,最后才不得不采用股票。但是中国上市公司普遍情况是流通股在全部股份中所占比例大多较少,因此,股权融资可以说兼具低成本和低风险两者的优势,以IPO、借壳上市、定向增发等形式募集权益资本必将成为房地产企业首选。当房地产企业拥有较多的权益资产时,企业的财务杠杆不能够发挥作用,此时,可进行银行贷款和证券市场发行公司债等债权融资。而房地产基金和房地产信托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前景看好,但在未来几年中却不可能成为融资的主要方式,只能作为丰富融资手段的补充。
参考文献
[1]马曙松,张旭,王淼.房地产企业需要个性化 的融资模式[J].中国房地信息,2006,(4).
关键词:房地产 融资渠道 贷款
一、关于房地产行业融资的概述
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性产业,投入高、风险高与产出高是它显著的特点。房地产一般的开发过程,都需要巨大资金的支持。项目的启动的初期需要资金,完成从拿地、规划、设计等开发前的准备工作;开发阶段需要工程建设资金完成项目;处于发展期的企业,为扩大再生产,需要不断投入资金,进行各项资源储备。由此看来,房地产的资本运作中最重要的一环,是筹集资金。
房地产融资可以分为两类,主要有内部融资与外部融资。内部融资,可以解释为房地产的企业利用自有的票据、债券抵押贴现等。外部融资也分为两种,主要由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组成。直接融资主要指,包括债券融资、股票融资在内的资金融资,以及房地产投资基金与房地产信托等多种融资方式。以上所述的间接融资,主要指的是房地产贷款。
二、房地产行业在融资渠道选择上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严格,融资渠道收窄
近年,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行业的融资渠道收窄,传统融资对项目的介入期滞后。在一系列严密的监管下,开发商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越来越困难,发放贷款的限制越来越多,条件也越来越苛刻。 自2005年起,房地产信托融资也受到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制约。“高成本融资”成了大多数开发商的融资出路。
(二)资金来源单一,严重依赖银行贷款
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银行贷款与经营性欠款的数量巨大;自2005年起,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房屋预售款的来源在当期房地产的开发投资总额中的比例达90%。而且,在预售款与自有资金中,还有相当大的比例是来自于银行。就目前看来,银行的贷款在房地产行业的融资中,所占的比重大约为60%,依旧是很高。
(三)房地产企业严重不足的自有资金
房地产企业,拥有较高的负债率,而过高水平的负债率,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企业的风险,更甚者,还会增加债权人运作时的巨大风险,大大降低企业的融资能力。而金融成长周期理论提出,在企业成长发展过程的不同阶段,伴随着资产规模、信息等内外条件的变化,企业融资的渠道与融资结构,也将随之发生了变化,发展过程里,具有一定程度的动态性。
三、房地产行业融资的创新渠道
(一)房地产的私募基金
房地产私募基金,主要特点有:非金融融资,操作灵活简洁,是企业的金融风险大大降低。使开发商在各个社会渠道的资源集合在一起, 这样原本炒盘炒地的资金,便可以顺序流入开发的场所,解决了社会资金的出路,而且,大大的满足了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
(二)渐行渐近中的房地产的投资信托
房地产的投资信托,属于一种发行的收益凭证,用于融合指定的大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然后,投资中的管理和经营,一般交由专门投资的机构来实施。投资信托具有其自身独特的特点与优势,主要体现两个方面:
套现能力强、流动性极高。持有者,拥有这种证券化产业的基金,可以将这种收益的凭证,在市场流通与转让,属于流动性非常高的资产。
风险较低、收益稳定。证券化的产业基金,应该把净收益中90%以上通过股利的分红形式,返回给投资者,与此同时,这种基金收入,一般又是以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租金收入作为主要,所以股利一般较为稳定,股价的波动性也较小。
(三)商业抵押担保证券
商业抵押担保证券,也叫做CMBS,通过这种不动产的贷款,连同商用房产的抵押贷款,将大部分的资金进行汇聚。CMBS是一种新的商业证券化融资的方式。通常汇聚到一起的资金被集合到一个组合抵押贷款池里,接着通过证券化的整个过程,按照债券的存在形式,发行给投资者。这种CMBS(抵押担保证券)的价格,由评级机构给出,他们是通过评级结果测出来的。最后,投资的银行,在参考评级的结果之后,会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然后再由投资者发行。
(四)上市直接融资
上市融资的发行面宽广,可以大规模的募集资金,之后有效的改善法人治理结构与资本结构,提升品牌的价值,还可以为其他的融资方式铺路。
(五)房地产资产证券化
通常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按照价值的单元,把自己在建的房地产大项目分割成为小的单位,然后直接的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出售给小的投资者;再或者直接以房地产的产业投资的基金的形式出现,汇聚了社会各个方面的零散的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到房地产项目。
参考文献:
[1]张建.房地产金融实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2]邓宏乾.房地产金融[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4
[3]施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一运作和定价[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4]吴国富.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探讨[J].金融经济,2010
[5]王轶姝.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中国商界(下),2009
[6]陆海飞.我国房地产融资问题刍议[J].中国城市经济.2011
房地产金融体制是指在房地产开发、流通和消费过程中,通过货币流通、信用渠道和其它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筹资、融资及相关金融服务的一系列金融活动所构成的组织体系、机构组成和运行机制。[1]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艰难摸索和金融试点开始,我国房地产金融体制的形成是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而不断产生和发展的,但又严重落后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到目前,我国基本建成了一个以商业银行为主线,以其他金融机构为补充的房地产金融体制,其发展程度远未成熟,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
一、我国房地产金融体制的现状与矛盾
(一)融资结构极不平衡和不合理,银行系统风险高度集中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的不协调、商业银行贷款的垄断不均以及信贷结构风险的增大等导致融资结构极不平衡和不合理。目前,我国房地产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商业银行的信贷和按揭贷款,而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又占据主要地位,造成银行系统风险的高度集中,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商业银行贷款余额比例较高,并有小幅上升趋势
从国家统计局的资料可以看出,2001年,我国房地产贷款余额仅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9.98%,而到了2010年,这一数字达到了18.25%。这说明,银行贷款是房地产的主要融资渠道。我国房地产业的融资结构中直接和间接来自银行贷款的比重大约占55%,超过30%~40%的国际水平。[2]如果加上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施工企业垫资中的银行贷款部分、预收款中的个人住房贷款部分,银行资金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比例更高。目前,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还很单一,融资困难的尴尬局面一直影响着房地产金融的稳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房地产开发资金巨大和房地产企业自我资金积累有限的矛盾从未间断,而投资需求旺盛与融资渠道有限的矛盾也难以解决。这种极度依赖银行贷款的状况,严重影响房地产行业的长期发展,也加重了银行系统的金融风险。因此,只有通过金融创新,拓宽房地产融资渠道,调整房地产融资结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道难题。
2.房地产信贷受国家政策和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年增长率波动较大
商业银行信贷一直是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也是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要金融保障。纵观近10年来的信贷状况,不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还是个人住房贷款,受政府宏观政策的影响都非常明显。据国家统计局数字显示,2004年、2008年和2010年,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中银行贷款的增速都出现较大的下滑。2004年房地产企业贷款新增31584126万元,占资金来源的比例为18.40%,同比增加0.64%,比2003年41.34%的增幅下降40%以上;2008年贷款新增76056925万元,占资金来源的比例为19.20%,同比增加8.40%,比2007年30.96%的增幅下降22.56%;2010年,贷款新增125400000万元,占资金来源的比例为18.40%,同比增加10.30%,比2009年49.40%的增幅下降30%以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波动的原因就在于房地产政策的影响所致。
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房地产贷款余额比重较大,且增幅远远高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增幅
据国家统计局数字显示,2001年,我国房地产贷款余额11214亿元,其中个人住房信贷余额为5598亿元,比2000年增加2282亿元,占房地产贷款余额的比例为49.92%;2002年,房地产贷款余额为16352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8258亿元,增加2671亿元,占房地产贷款余额的比例为50.50%;2003年房地产贷款余额21422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1780亿元,占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余额的54.99%;2004年房地产贷款余额26306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5922亿元,占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余额的60.53%;截至2010年末,房地产贷款余额为90959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7300亿元,占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余额的62.99%。个人住房信贷余额占金融机构贷款总余额的比例也小幅上升,2001年仅为4.98%,而2010年,这一数字达到了11.24%。此外,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增速均高于房地产企业贷款增速,均在10%以上,最高时为2001年,达到68.82%的增幅。这两项数据说明了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发展的潜在空间非常巨大。
(二)房地产金融市场结构单一,完整的市场体系尚未形成
首先,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很不健全。一方面,缺乏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机构体系。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目前以一级市场为主,二级市场尚未真正建立起来。目前,一级市场体系仍以商业银行为主,其它专业化的房地产抵押贷款机构、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和保障机构发展并不充分或仅处于起步阶段。另一方面,缺乏多元化、规范化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体系。
其次,不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制约了房地产金融市场有序发展。目前我国与房地产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仍存在不完善和部分缺失现象,难以适应房地产金融快速发展的需要。现有的《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保险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不适应房地产金融发展和创新的需要,需进一步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3]虽然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数量有了较大的突破,但总体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服务类型还比较单一,管理机制还不顺畅。由于缺乏整体规划,金融机构间的协调机制还没有凸显出来。
(三)房地产金融体系不健全,宏观调控难度较大
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银行为主、信贷为主、一级市场为主”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在这样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下,房地产融资单一,对商业银行信贷依赖程度过高;政策性住房金融发展滞后,对中低收入居民等特定人群缺乏政策性住房金融支持;金融市场结构不合理,市场机构体系不完善,既无多样化的房地产金融机构,也无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来承担房地产金融的风险,让房地产金融风险完全聚集在商业银行。[4]目前,我国政府缺乏有力的措施支持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创新,缺乏由其直接经营、能贯彻政策意图的金融机构,缺乏专门的保险机构为居民的储蓄存款和银行贷款提供安全保障。众多的金融机构无法进入房地产金融市场,使资本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脱节。[5]这种不健全的金融体系势必加大宏观调控的难度。如在当前高房价的背景下,国家为了控制房价高涨而采取的宏观政策起效比较慢,一旦金融机制受到阻隔,市场就会失灵,政府的宏观政策就可能无法发挥效应。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与政策建议
(一)我国房地产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
我国房地产金融体制还远未成熟,以商业银行为主要依托的市场体系还不能满足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需求。虽然我们无法预测我国未来的房地产金融体制如何形成,应包括哪些融资渠道和工具,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一定会朝着更加开放、更加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发展,房地产金融体制将包括更多的具有活力的和实际应用价值的金融机构和运行机制。在房地产进行产业转型的历史时期,我国房地产金融体制也将面临巨大的转型机遇。我国的房地产金融体制应该形成“政府与市场协调发展”的基本格局。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是完善我国金融体制的必要手段和关键,而完善金融市场是繁荣房地产业的关键和根本。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1.积极引进先进的融资工具和模式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资本市场尚不发达,市场容量狭小,融资工具缺乏。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占全部贷款总额的比例不足,且贷款的期限、利率、还贷方式、首期付款数额和提前还贷处置方面差异很大,还谈不上标准化的住房抵押贷款工具,尚不具备利用抵押债券在资本市场融资的条件。[6]短期来看,我们应该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借鉴国外先进的融资模式,包括房地产信托、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策性住宅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等工具。尝试建立类似德国的互助合作专业房地产金融机构、新加坡的政府公营的专业政策性房地产金融机构、日本的混合型房地产融资机构等金融机构。长期来看,我国房地产金融体制应该建立在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补充的机制上,借鉴国外先进的融资模式,引进有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融资工具。美国的房地产金融业比较发达,融资工具比较齐全,居民购房和房地产商建房都有较稳定的资金来源;新加坡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其政府在住房方面的引导作用值得我们借鉴;西欧国家的房地产融资模式也有自己的特色,尤其是德国的融资模式值得我们学习。
2.积极发展稳定的金融市场
长期以来,我国的金融市场停留在初级市场的发展上,次级市场远没有得到开发和深化。由于二级市场可以更有效地吸纳闲散资金,平衡资金供给,分散融资风险等作用,因此我们要大力发展二、三级金融市场。此外,还要发展直接融资渠道。只有发展金融市场,我国的房地产业才能拥有更多的融资渠道,获取更多的资金。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裁李晓东表示:长期以来,银行一直是我国房地产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而大量社会资金缺乏投资渠道,我国应该尽快建立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分流大量堆积在股市、房市等虚拟经济中的游资,将其引导到促进创业和企业发展的实业投资领域,是解决当前流动性过剩带来的股市、楼市泡沫,有效实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必由之路。[7]通过发展直接融资渠道以及次级金融市场,建立稳定的金融体制,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经济的平稳发展。
3.积极稳定房地产市场和房价
长期的银行信贷,不仅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系统风险,而且不利于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从1992年出现的海南房地产泡沫,到2004年的房地产过热发展,再到当前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尴尬局面,我国房地产市场呈现出大起大落的不稳定现象,这不利于金融市场和金融体制的建设。相反,成熟稳定的房地产市场促进金融体制的形成,房地产金融体制的完善也会极大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政府应该在建设金融体制的过程中,有意识地管制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为市场开拓一条顺畅的渠道,营造一种良好的环境。
4.积极鼓励民间资金的投入
一个完善的房地产金融体制中的金融体系不能完全是以间接融资为主要融资模式,也不可能全是直接融资。在房地产过度发展时期,政府的调控作用不可或缺。在房地产高度发展时期,政府的作用也不能缺失,市场依然需要得到适当的调控。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太完善,房地产金融体制还不成熟的背景下,整个市场都需要政府的调控和完善。市场是金融生态的最基础的环境,我们必须坚持以市场化为目标的金融改革,允许非正规的金融成分(如民间借资、企业借贷、钱庄、标会等互的合作金融组织)的合法存在,[8]使房地产金融体制早日健全。
Abstract: Real estate is a capital-intensive industry, high-input, high-risk, and high-yield. The ability to establish and improve a multi-channel and multi-strategy real estate financing system is very importa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companies. It has also become a bottleneck in their development. This paper analyzed China's real estate status and problems of corporate finance, and summed up the common financing method under the current situation. Finally,the paper made recommendations about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real estate financing strategy accordingly.
关键词:房地产;融资;策略
Key words: real estate;financing;strategy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7-0025-02
1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
在我国,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城镇居民收入的稳步提高,我国房地产行业迅速发展。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引擎之一,房地产业对保增长的贡献十分显著。
2009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57128亿元,比上年增长44.2%。其中,国内贷款11293亿元,增长48.5%;利用外资470亿元,下降35.5%;企业自筹资金17906亿元,增长16.9%;其他资金27459亿元,增长71.9%。在其他资金中,定金及预收款15914亿元;个人按揭贷款8403亿元。
图1是2009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表。
2房地产企业融资发展特点
2.1 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银行资金的供给也相对稳定,对于投资数额大、周转期长的房地产业,银行是其最为稳定的资金来源。但是由于房地产企业融资过于依靠银行贷款,致使房地产开发的资金来源过分集中于银行,使银行承担过多的风险。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来看,银行信贷贯穿于土地储备、交易、房地产开发和房产销售的整个过程。
2.2 房地产融资市场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房地产融资市场体系并不健全,市场存在严重的资金供求失衡,造成了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的现状。这些不正常现象反映了由于房地产融资市场体系的不健全所导致的诸如金融创新不足、监管限制过多、政策引导不利等诸多问题。而在国外,除信贷一级市场以外,还存在比较发达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及信托证券等二级市场。
3房地产企业主要融资方式
目前我国房地产融资的途径比较单一,最传统的方法是: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除银行贷款外,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还包括卖方信贷、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债券融资、融资租赁、房地产证券化、发行信托产品、夹层融资及上市融资等,各种融资方式交错融合。
3.1 银行贷款从目前来看,银行贷款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房地产业的银行贷款主要有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和销售环节的住房按揭贷款等直接贷款和间接来自银行贷款的部分自筹资金。
3.2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简称REITs)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根据REITs的投资类型不同,可以将它分为三大类:
权益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Equity REITs);
抵押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Mortgage REITs);
混合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Hybrid REITs)。
案例:2005年12月21日国内首只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越秀房产信托基金(0405.HK)在香港挂牌,上市首日收盘于3.50港元,较招股价每股3.075港元13.82%。越秀基金公开发售部分超额认购约500倍,冻结资金约922亿港元;国际配售部分获超额认购120倍,筹集资金28亿元。越秀基金的资产主要为4项广州物业,包括白马商贸大厦、财富广场、城建大厦及维多利广场单位,总建筑楼面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物业出租率93%,估值总额达40.05亿港元。
3.3上市融资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就是指房地产企业通过发行上市获得资金或者借壳上市后再进行增发或者配股从而获得资金的一种方式,它是房地产企业和资本结合的理想方式,是国际房地产企业通行的一种房地产融资方式。
案例:2001年7月1日,万里电池(600847)原第一大股东北京新富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科技园置业签署协议,将所持有的万里电池2600万股法人股(占万里电池总股本的29.33%)。转让后,北京科技置业成为万里电池的第一大股东。北京科技园置业股份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2 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投资管理等。该公司仍然以房地产为主业,该项业务利润占据了公司总利润的一半以上,从事的最大项目是中关村西区的开发。
3.4 房地产债券融资由于地产项目具有资金量大、风险高以及流动性差等特点,再加上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运作机制不是十分完善,屡屡出现企业债券无法按期偿还的案例,因此国家对房地产债券的发行始终控制得比较严格。监管部门为规范债券市场,采取了严格债券审批程序、尤其是严控房地产项目债券审批的措施。诸如此类的约束使得我国房地产发债融资的门槛较高而不易进入,且发行成本较高,对于一些民营企业来说是可望不可及的融资方式。
3.5 融资租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地产融资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选定或通过出租人选定房屋后,由出租人向房地产销售一方购买该房屋,并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
出租人通过收取租金获得收益,在存款利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出租人更愿意以这种无风险的方式获得比利息更高的回报。租赁公司还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以及财产信托等方式将租金收取权转让给投资者,分散经营风险。租约灵活,租赁公司可以根据每个承相人的收入情况,为承租人定做灵活的还租安排,例如延期支付、递增和递减支付等。此外还具有促进房地产销售,降低房屋使用门槛等优势。
4对房地产融资模式的建议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加快,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房地产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并具有巨大的融资需求。中国房地产融资多元化将成为今后房地产业融资的重要趋势,并且直接投融资将成为主流。
4.1 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长期以来,中国房地产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房地产业直接融资比例不超过2%,目前在股票市场上进行融资更加困难。虽然目前开通了中小企业板市场,但其上市要求并没有降低。即使将来调整产业政策,有利于房地产企业上市,也只能有少数大型房地产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因此,只有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不同类型企业提供不同的融资场所,才能真正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才能真正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才能真正分散金融风险,才能真正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4.2 加快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完善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
目前中国正在开展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践。与成熟的房地产金融市场相比,中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着极大的不完备性。就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而言,只有银行体系支撑着整个房地产行业的金融需求,而资本市场和直接信用的相对落后,难以为房地产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因此应加快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完善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
4.3 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房地产信托投资(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REITs)属于房地产证券化的一种,是指信托机构面向公众公开发行或向特定人私募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受益凭证来筹集资金,然后将信托资金投向房地产项目、房地产相关权利或房地产证券等,投资所获得的利润将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目前在北美、欧洲和澳大利亚等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已经十分成熟。
中国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具有以下方面的积极作用:
①有利于完善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
②有助于疏通房地产资金循环的梗阻;
③有助于拓宽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促进投资的多元化。
4.4 大力推行融资租赁房地产融资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选定或通过出租人选定房屋后,由出租人向房地产销售一方购买该房屋,并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在租赁业比较发达的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融资租赁业年平均增长达30%,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中国发展房地产融资租赁具有一定的优势。
参考文献:
[1]阮连法,舒小乐. 我国房地产投融资体制发展的新动向―房地产投资信托[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4,(1).
[2]鲁玲玲,周坚. 房地产信托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J].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7,(4).
[3]倪h.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方式选择探析[J].商业会计,2007,(2).
[关键词]支柱性产业国民经济宏观调控融资体制
一、我国房地产业的融资现状
房地产企业融资是指房地产企业为支持房地产的开发建设,促进房地产的流通及消费,运用多种方式为房地产的生产、再生产及销售筹集与融通资金的金融活动。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特性。房地产开发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处于发展初期的开发商需要融资来开发项目;处于发展期的需要融资来维持项目;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一定规模的公司需要融资扩大规模,进一步发展。因此,如何筹集资金成为房地产资本运作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一般来说,房地产融资可以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种。
内部融资主要是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金,包括一些抵押贴现的票据,债券,立即出售的楼宇,以及在近期内可以收回的各种应收账款,近期可以出售的各种物业的付款,也包括公司向消费者预收购房定金。
外部融资有可以分为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主要是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资金,主要是房地产贷款,解决房地产开发中短期的资金需求。直接融资主要是从资本市场获得的资金,主要满足长期投资的资金需求,包括股票融资、债券融资、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房地产信托等多种融资方式。
我国的房地产业是在改革开放后的20世纪80年代逐步复苏和发展起来的,其融资方式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特征:
1.银行信贷资金是当前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
由于国内金融市场的不发达,目前国内的房地产金融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其他的融资方式如上市融资、信托融资、债券融资以及基金融资筹资所占的比重十分微小。从企业统计的角度来看,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金主要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建筑企业垫资和预售款四个部分,而预售款中的大部分来自于银行对个人的住房消费贷款,因此实际上银行贷款和预售款均来自于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对银行的依赖程度相当高。
2.外资在房地产融资中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总值上升,但比例下降
尽管我国房地产业利用外资的数量在2001年之后呈上升趋势,但利用外资在整个融资渠道中所占的比重却呈现不断下降趋势。由于我国尚不允许外资直接投资国内房地产业,外资多以间接方式进入:一是和国内公司合作,联合投资开发房地产;二是通过收购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形式间接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三是和国内公司合资成立房地产开发基金。
3.宏观调控之后,房地产企业已经开始多元化融资尝试
为了抑制房地产投资过热,防范银行信贷风险,同时也为了配合宏观经济的整体调控,2003年以来,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这些紧缩性的宏观政策使对银行信贷依赖性极强的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链非常紧张,不得不开始多渠道融资的尝试。这些尝试既包括股权合作、联合开发、项目组合等,也包括通过房地产信托等方式筹集资金等。以房地产信托为例,从2002年信托业务重开到2003年央行121号文件出台的一年时间内,全国信托公司推出的房地产类信托产品只有20只。121号文下发之后,仅2003年第四季度一个季度内,全国就发行了房地产信托37只,产品数量和募集金额都直线上升。
二、房地产融资的影响因素
由于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首当其冲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融资问题。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是要弄清楚影响房地产融资的因素。
1.外部因素
影响房地产融资的外部因素是指外部客观环境对房地产融资造成的影响。在现代经济中,由于房地产融资与居民个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有关经济部门都有某种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而决定了房地产融资活动与客观外部环境的紧密联系,外部环境的宽松与否会直接影响到房地产融资的效果。由于房地产融资具有较其他一般融资更为复杂的特点,外部客观环境对其的影响比对其他一般融资的影响更大,主要有:
(1)国家政策调控。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受国家政策调控的影响很大。土地和资金是房地产开发最核心、最关键的两个环节。近年来,国家在土地和信贷方面实行了一系列调控,对房地产业的发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施加了全面而显著的影响。
(2)通货膨胀水平。在物价上涨,发生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融资需求方所需融入的资本量较大,而房地产金融机构就会担心融出的资本发生贬值,从而要求较高的代价,这就会给正常的房地产融资带来一定的困难。
(3)购买者的心理预期。在房地产复苏和繁荣阶段,总会有部分购买者心存疑虑,对未来的房地产市场不看好,不愿意近期购房,随着这样的持币待购者的增加,对于目前许多以预售房制度来筹集资金的开发商来说,会加大融资难度。
2.内部因素
(1)企业经营状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房地产融资的直接参与者。由于房地产投资资本量大,运行周期长,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本在周转过程中存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矛盾。房地产开发企业几乎总是房地产融资的需求方,融入资本主要是为了补充资本的不足。在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介入资本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本周转,经过生产和销售过程,货币资本回流至企业,则能按时归还所借款项,房地产融资就能顺畅进行,并取得较好的收益。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较差,预算约束较软,介入资本参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本周转后,则可能在某一环节发生沉淀,难以按时归还所借款项,由此影响房地产金融机构信贷资本的正常运行,或影响其他企业的资本周转,从而限制房地产融资取得较好收益。
(2)企业规模。在同等信誉下,规模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比规模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容易取得银行贷款;就其他融资方式而言,规模较大的企业也会因为其“背景”更容易取得投资者的信任,融资的难度较小,规模也较大。
(3)企业所有制性质。国有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比私有和民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容易取得大额长期的银行贷款,上市和发行债券之路也比其他性质的企业走得顺畅。
三、房地产融资方式的分析
1.房地产上市融资
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就是指房地产企业通过发行上市获得资金或者借壳上市后再进行增发或者配股从而获得资金的一种方式,它是房地产企业和资本结合的理想方式,是国际房地产企业通行的一种房地产融资方式。
具体来说,前一种就是直接上市融资,也就是首次发行上市,即通过IPO(InitialPublicOffering)来直接上市获得资金,其中又分为国内A股上市和海外上市两种。另一种是间接上市融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买壳上市,即购买上市公司的股权做大股东,然后通过优良资产和有良好收益预期的资产的注入和置换,彻底改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从而达到证监会规定的增发和配股的要求,实现从证券市场融资的目的。买壳上市的方式又有两种,一种是场内交易即在二级市场公开收购,但这种方式通常成本很高,因为中国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绝大部分都是国企改制和国家控股的,而且无法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占60%以上;第二种是场外交易即协议转让,这种方式的收购价格和成本低,转让基准是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而且国家和地方政府鼓励国有股逐渐退出也有利于协议的完成。另外一般卖出壳资源的公司资质一般不太好,房地产企业买壳上市有利于提高整个证券市场的公司质量。
房地产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通过发行股票并上市,其实质就是将优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同时增强该房地产企业的行业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对房地产企业而言有许多优势:
(1)通过发行股票并上市,实现了公司业务与资本市场对接。房地产行业作为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土地储备、项目开发所需资金量巨大,上市后,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降低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风险,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房地产业务持续发展能力。
(2)有利于该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行业的做大做强,形成品牌优势、规模优势。一般而言,房地产企业作为公众公司,其在资本市场上的良性发展能为企业带来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地位的提升。
(3)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公司严格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的标准不断完善公司的规范运作,最终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
2.房地产信托
所谓房地产信托,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借助较权威的信托责任公司的专业理财优势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开发项目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然后将信托计划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获取安全、稳定的收益。
房地产信托计划的优势在于:发行较为灵活;信托计划可以大大节省“时间成本”,许多资本金不够的开发商在拿到土地后,在办理各项审批的“时间差”里,通过信托计划可以很快筹集到资金,进行拆迁等前期投入。
3.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指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凭证募集资金,交由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运作,基金资产专门投资于房地产产业或项目,以获取投资收益和实现资本增值的一种基金形态。它不同于其他投资基金的地方在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只投资于房地产领域,涉及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和消费等方面的投资。因为其将大规模的分散资金集中起来,由熟悉房地产的专家实行高度专业化经营和管理,所有有利于在抵御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规模效益,并支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4.房地产债券融资
房地产债券融资就是房地产企业在证券市场发行债券获得资金的方式。目前有两种概念:一种是资产负债表内的企业债券;另一种是资产负债表外的房地产项目债券。两者风险大小是不一样的,会计处理也是不同的。这两种债券的收益率应该有较大差别。
我国房地产债券融资优势及问题:
1.优势:房地产债券融资的优势在于还款期限较长,附加限制少,资金成本也不太高,债券利息不能高出于市场利率的40%,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融资成本。对于房地产行业这种利润率较高的行业,发行债券可以不摊薄股东的利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存在的问题:虽然今年我国房地产债券市场有所发展,但其发展处于一个初始阶段,存在较多问题,主要有:
(1)利率管制政策限制了房地产债券发展。利率政策规定房地产企业债券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在实际发行时往往不超过20%国家为保证国债的发行甚至强行规定,企业债券利率不能高于国债利率,完全违反市场经济原则。同时在审批时,让在信用和规模上存在差别的企业均按大致相同的利率发行,没有让利率体现市场规律。
(2)房地产债券设计品种单一。近几年发行的房地产债券大部分是三年期,固定利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虽然考虑到项目开发周期,但这样做一方面不利于企业规避市场风险,到期形成较大偿债压力;另一方面使得投资者没有可选择的投资品种。
参考文献:
[1]张雪宁:我国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可行性分析,中国房地产,2004
我们所说的房地产企业融资也就是指借由金融市场把流通于市场上的货币资金从资金供给方往资金的需求方进行融通。借助于这种融资交易的方式,供给资金的一方通过付出自己的资金的方式得到了自己追求的投资效益,另外,资金需求方则通过付出成本将资金的使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样的交易行为对资金供给方与需求方而言是双赢的。
我们提到的房地产企业开发融资也就是出于对房地产的开发建设的需要,加快房地产的消费以及流通,借助于不同的方式途径给房地产项目的不同活动环节进行资金的筹集以及融资的一项金融活动,如生产环节,销售环节等。融资的最大功能就是促进房地产企业资金能够进行正常的运转,保障好房地产项目以及房地产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帮助企业获得更大的价值。我们知道,房地产企业属于一类资金密集型企业,有着如下的三个特点,一是高投入,二是高风险,三是高产出。这一项行业需要用到大量的资金,并且需要很长一个项目开发周期,很多时候资金周转不能满足需要。因此,房地产企业若是只通过内部融资根本不可能跟得上正常经营开发活动中对资金的需求。在这样的情况下,外源性融资则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选用何种融资方式,将会对企业的融资成本大小产生非常直接的影响,所以房地产企业也面临着一定的融资风险。
二、造成融资风险的因素分析
(一)单一的融资结构
我们都知道,房地产开发不仅举要巨大的资金投资额,还面临着投资回收期长的境况,极少有开发商能够通过自有资金满足投资需求,大多数的房地产企业是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获取足够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像信托融资、债权融资或者发行股票等这些融资方式在所有的资金来源中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比例。因此,这样的融资渠道多是放于银行之上,若是资金链出现了某个环节的断裂,那带给房地产企业的将是非常严重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风险。另一方面,因为在房地产开发的融资渠道里,最重要的一个就是银行信贷,这一筹资方式在每一个房地产开发环节中都必不可少,所以商业银行就必须要悲伤房地产企业投资带来的风险。
(二)房地产政策带来的影响
我们必须要承认,我国的房地产企业非常的依赖银行信贷,这样的条件会对房地产企业融资来源开展调节打下了基础。现在,我们的国家既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出了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方面制定了很多的规定,还制定了严格的居民个人购房信贷条件。这些行为实际上会对房地产企业融资造成间接性的影响。
(三)单一的房地产金融体系
我们单看房地产体系,现在我国还没有创建出一套丰富的、 多层次的房地产方面的金融体系,最明显的就是专业的房地产投资机构、抵押贷款机构、保障机构以及担保机构等出现严重的缺位;另外,在房地产金融产品体系里没有形成规模化、多元化结构。
三、房地产企业融资的风险规避策略
(一)确保融资政策的准确性
我们的房地产企业一定要把自己的着眼点放在贯彻以及实施投资政策与投资项目上,对自身项目的可行性开展准确的研究与评估,同时还要在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以及投资框架之下,按照企业自身的投资项目以及财务标准、相关的投资质量、方式以及领域的基本规范,按照开展计划的方法,在行动前就拟出房地产企业整体的资本配置结构、融资进度与时间、融资规模等的相应计划,然后再评估计划,做出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首先要保障好投资项目以及融资项目协调匹配于我们的房地产开发政策,让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规划处于一种严肃性管理氛围中,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
(二)努力发展多元化直接融资
我们的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拓展多元化的更加直接的融资渠道,首先是对现有的股票融资政策限制进行调整,适度地放宽,扩大直接融资所占的比例,方可从实际行动中对融资风险进行分散。其次是对现有的房地产债券市场进行不断的完善,并加大培育力度,我们的国家若是能够将限制的条件适当地放宽,加大队长期债权的发行额度,就能够给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创造一个更好的债券融资条件。再次是在一个适当的时机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活动,把我国现有的房地产行业的管理优势和当前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做出更合理的配置与组合。最后是不断发展壮大我国的房地产产业的投资基金,若是我们国家能够将房地产业投资基金进行更大规模地推行,那一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强我国经济的运行质量,这势必是一种多赢的融资渠道。
(三)积极研究多元化组合融资模式
大多数的房地产都有着较长的开发周期,所用的资金数目也比较大,所以风险也更高。这些特性使得它严重依赖金融。在现有的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中,银行信贷绝对是最主要的来源渠道。但是现在银行信贷资金面临着收紧的境况,在此背景下,我们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必要按照自身的特点,不断探索新的融资渠道,选择更加多元化组合的融资方法。通过扩大融资渠道,能够降低对银行的依赖程度,资金压力得以减轻,企业在面对金融风险的时候具有更强的抵抗能力,以便降低企业的融资风险。例如,我们不妨选择自有资金加上银行贷款与信托计划及股权融资方式、自有资金加上机构投资、自有资金加上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加上基金的不同融资组合实现企业融资。
1当前中国房地产业存在问题
1.1土地供应环节不够规范
1988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城镇试行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定期出让土地使用权。同年12月通过《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议案,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从此,土地使用权由无偿划拨转为有偿出让,供应环节由政府操作。虽然土地出让实现公开拍卖、招标或者挂牌的方式,是为了避免暗箱操作,实现公平、公开,透明操作,但是随着成交土地价格不断攀升,房地产产品的成本大大提高,房价大幅度上涨,我们不禁担心,这样下去如果土地价格不能得到合理的控制,对整个房地产业的影响将是非常大的。
有一组数据:“2007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近13000亿,”;“自04年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400余亩地块以173万每亩天价被思达金基投资组合拍得以后,历经两年酝酿,蓝堡湾诞生,目前均价8500/m2,昔日‘地王’催生了今日‘房王’”;“郑州‘地王’在2008年的第一拍被刷新,每亩约合633.2万元,荣膺‘新地王’”;“2007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比上年上涨了7.6%,涨幅提高了2.1个百分点。”……从这些数据中,我们不难看出随着土地成交价格的不断刷新,房价不断攀高。如今的房地产业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大多数城市的经济增长很大程度靠房地产拉动。经济增长就是政绩,决定地方官员乌纱帽大小。在中国,凡是与乌纱帽紧密相关的事情特别容易“火”,有些地区,政府卖地收入已经占到财政收入一半左右。1998年,中国各地方政府卖地收入为97亿元,到2007年,这个数字魔术般地变成了13000亿元。通过计算我们发现,土地费用占房地产价格20%~40%,政府税费收入占30%~40%。总计起来,地方政府在房地产上的收入占整个房地产价格的50%~80%。这个数字可谓是惊人的,换句话说,老百姓买房子掏的钱很大一部分成了政府的经济收入,成为了当地政府的GDP值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中国GDP总额在2007年增长了11.3%就不足为奇了。
1.2房地产开发过分依赖银行贷款,资金来源结构单一
《2007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4》中指出,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结构仍具有明显的依赖银行贷款特征,资金主要来源为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定金及预收款。其中预收款也间接地来自银行贷款。不少购房者除首付房款20%外,其余80%可能都来自银行。
据统计,目前银行贷给房产行业的资金比例过大,而贷款比值在整个房地产总值中比例也过重,两者均超过60%。这个数值是偏危险的。银行给房地产行业的资金过大,会影响到其他行业的正常发展,而房地产商一半以上资金依靠贷款,一旦房地产行业热度消退,银行的亏空就会加速经济泡沫的形成。
1.3房地产投资偏热,行外资金比重增加
从福布斯100名排行榜上,近两年,有50%以上的人与房地产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可见房产业的利润比较“可观”。因此很多其他行业,比如联想、深圳赛格、惠州TCL、创维、中谷粮油、广东万家乐、重汽集团、广州日化龙头企业立白集团、中国东方航空等企业都在涉足房地产。经济学家杨帆教授曾在2004年提醒房地产业:一直被各界认为是利润率较高的房地产业,2002年以来成为各种资金涌入的焦点,外来资金搞房地产、外行搞房地产的现象,应十分值得注意。大量的资金涌入地产市场,拉动了土地价格的飞速上涨。然而,大量热钱集中于土地并没有创造出应有的财富增值,反而限制了其它行业的金融支持。有些城市,超过50%的其他行业都转而进入房地产行业投资。
1.4房地产供求的结构性矛盾突出
2006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局部过热。而结构性矛盾成为房地产过热的重要原因。一是商业用房投资大大高于住宅投资;二是高档住宅供应过多,而中低价位住宅供应数量则大幅下降。这种错位直接导致了商品房空置规模快速上升,从而加剧了总量的矛盾;三是社会保障型住宅数量有限,多数低收入家庭不能受益;四是投资者大量囤积新房,使得二手房源不能充分释放,有效供给不足;五是城市改造过程中带来的被动需求过多,也加剧了需求的增长带来的房价上涨。
1.5消费者的理念有待更新
受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居者有其屋”在许多人心中有根深蒂固的狭义性理解,“有其屋”变成了自有产权房,只有产权属于自己的才算“有房”。其实,“居者有其屋”不等于“居者购其屋”。即使在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存在20~40%的租房家庭比例,尤其是年轻人,过早的背上沉重的还贷压力,不利于下一步个人事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另外,租房有利于人口的流通,符合未来发展的趋势。
2面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举措,确保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2.1完善土地供应制度,严格监控土地增量供应环节
依法出让土地是政府的职能之一,这个环节对整个房地产业影响巨大。
(1)合理控制土地价格。近几年,出让土地给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收入,有些城市出让土地所带来的收入占到总收入的一半以上。于是,有些缺乏长远眼光的政府,急于得到眼前的利益,实现自己任期的政绩,用高价拍卖土地来拉动GDP的巨大增长,促使房地产行业发展偏热。为了避免投资过热,政府应该合理的控制土地价格,引导房价,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让多数百姓能够买得起住房。(2)减少住房开发过程中政府收费(税)环节。在房地产行业的繁荣时期,土地供不应求。政府为了得到更多的收入,设置了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除了土地出让金和双重配套费外,还要收蓝图审查费、防雷检验费、防震检测费、绿化费、墙改费、施工放线费、规划设计费、人防费、文物勘测费、施工合同鉴证费、预算审核费、工程造价咨询审核费、质量监督费、土壤氡气检测费、室内空气检测费、政府价格调整基金、劳务咨询费、职工培训费、安全施工措施费、散装水泥推广费、预售许可证服务费、房屋面积界定费、房价审查服务费、管线只能隔阂竣工图设计费、电力委托费等多达50余项,涉及25个部门,总计占房价的30~40%。数据显示:“重庆市2007年房地产建筑两项税费收入400亿,占到地税收入的50.8%”;“四川省2007年房地产建筑税费收入上升67%”;“北京东区国际公寓项目,土地成本在5000元左右,建筑成本在3500元左右,税费大约在8000元左右,售价在2万左右”因此减少政府收费环节,是势在必行的。(3)避免土地供应环节中的贪污受贿现象。土地的稀缺性决定了它是一个卖方市场,这样的市场很容易滋生贪污商业贿赂现象。有句话说,只要有选择的机会,就很可能有。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查处的有关土地的贪污受贿案件比比皆是,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加强土地供应环节的监管,避免现象对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2.2严格控制投入房地产行业的资金
(1)提高间接融资的门槛。国家在2007年全年共5次上调银行存贷款利息,从金融政策上直接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的贷款冲动。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货币信贷总量过快增长,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提高进入房地产行业的资金门槛。负债率过高的房地产企业一旦资金链断裂,将被无情地淘汰出这个市场。
(2)控制行外资金大量进入房地产行业。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其他行业的资金以直接投资或兼并、融资等形式进入房地产行业投资的比例逐年增加。虽然外行资金进入房地产业,在很多方面促进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比如拓宽了房地产行业的融资渠道;增强了房地产行业的竞争,淘汰了一批实力差的企业;引入了先进的管理理念等等,但是我们不能被这些优点所迷惑。投资过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加突出。大量资金投入到一个行业势必导致原来的行业投入不足,投资过冷,因此,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供求,容易引起更大的民生问题。2007年生活必备品价格上涨过快,从部分意义上来分析与房地产开发过热有一定关系。
(3)严格控制外资进入中国房地产行业。近几年来,外资除了通过直接购买国内的不动产或从事房地产开发之外,还通过向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的方式影响国内房地产市场。尤其是在国家采取紧缩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影响下,国内房地产公司纷纷转向以境外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在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的形势下,国际资本可以通过投机国内房地产和汇率来赚取双重利润,它不仅会对实体经济带来可怕后果,而且会进一步导致人民币的升值预期。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国外房地产投资基金的管理,限制国外投资基金大量购买国内房地产;加强对外资房地产公司外债规模的管理。
2.3增加房地产投资中直接融资的比重
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资金依赖银行贷款,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风险,在未来的房地产发展中,我们应该探究一些行之有效的直接融资的形式来分解这份风险。
增加直接融资,可以改变房地产开发的高资金杠杆,防范金融银行体系的风险。一些优秀的房地产企业通过上市实行股权融资,对一些高信誉等级的公司允许发行一些企业债券,或者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关于REITs,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对此发表了个人意见,她认为用公开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设立REITs是房地产直接融资的方向和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也是解决房屋租赁市场投资来源的重要融资方式。房产商必须以股本融资为主要形式,才能更好解决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问题。在房地产公开发行证券融资受制约情况下,这种私募方式的融资是值得探索的道路。
另外,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模式下,房地产开发的钱证券化了,每个人都可以去买,老百姓多了一份投资渠道,发展商只是一个替基金打工者,赚钱大家一起分,这样老百姓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就不再是完全对立的了。
2.4从住房供应环节入手,加强住房供应结构调整
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应把住房套型结构比例总体要求统筹分解到各具体区域,落实到各具体项目。编制年度用地计划时,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的土地供应,切实调整优化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另外,引导二手住房的释放,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
2.5正确引导消费者的住房需求
虽然身为开发商,万科集团董事会主席王石仍然诚恳的建议大家40岁之前可以先租房。其理由是:“实际拥有房屋的好处是让人有安心感;坏处是不动产,你想变卖它,你想转换工作,往往因为拥有它而成为了你的包袱。所以没有最后定型,还有抱负有理想的,在40岁之前还是租房为好。”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讲,房产消费的本质是享受较好的居住物质生活,倘若背上了沉重的还贷负担,使得房产变成了沉重负担,那就违背本意了。如果广大的消费者在住房消费上能够更理性一点,也会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
另外,如“国六条”中所说,一定要严格控制城市拆迁改造的速度,避免大量的被动性住房需求。
关键词:融资渠道;权益融资;股权信托模式;财务信托
随着国家对高房价的抑制,出台众多调控政策,剔除投机行为,确保房屋的真正需求者能够合理公平的购买到房产。国家着重从金融方面控制,促使房地产行业融资规模和渠道都受到很大的局限性。加强企业融资能力,拓展项目融资渠道,保证项目开发现金流正常是当前房地产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
1.房地产融资渠道概述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其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其中内源融资主要包括开发项目所必须的自有资金以及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关联工程款垫资和预售房款回现等资金。当房地产企业单纯依靠内部融资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时,就需要来自外部的资金,即外源融资。房地产信托作为外源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目前已经得到快速发展,并有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的趋势。
2.房地产信托
“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典型模式仍是‘产业资本+间接融资’的粗放型发展业态”,直接融资、私募融资、非金融渠道募资、自有渠道四方面的短板,已经制约了房地产企业的整体融资能力、资金周转能力、企业扩张能力和品牌提升能力①。正是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认识现有融资渠道的局限性,开始加强了信托融资和私募基金等渠道的合作力度。
2.1房地产信托定义
从资金信托的角度出发,房地产信托是指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遵循信托的基本原则,将委托人委托的资金以贷款或入股的方式投向房地产业以获取收益,并将收益支付给受益人的行为;从财产信托的角度出发,房地产信托则指房地产物业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将其所有的物业委托给专门的信托机构经营管理,由信托机构将信托收益交付给受益人的行为②。
图1房地产信托融资结构图
2.2房地产信托债务融资
房地产信托债务融资多指不满足商业银行贷款要求的房地产企业(比如自有资金不足开发总投资的30%或者“四证”不齐等)向信托投资公司贷款,形式和商业银行贷款基本相同。信托债务融资具备取得相对容易,操作性好,资金使用效率高和风险可控性强等优点;但同时其缺点也很明显,即信托贷款的利率比银行贷款高,增加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成本。
以2005年8月,金地集团与平安信托合作发行“平安信托·武汉金地格林小城信托计划”为例 。募集的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投向武汉金地用于武汉格林小城项目的开发,计划融资人民币2亿,年利率为4.75%,期限2年③。其操作模式见下图:
图2平安信托房地产信托债务融资操作模式图
2.3房地产信托权益融资
权益融资是指房地产企业向信托投资公司增资扩股,或者直接向信托投资公司出售房地产项目的产权进行融资,信托投资公司成为房地产企业的股东或房地产项目的所有者。权益融资又分为股权信托融资(经营性)和先股权融资(非经营性)。股权信托融资(经营性)比较接近于国际上流行的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
图3股权信托融资(经营性)操作模式图
优先股权融资(非经营性)则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不经营房地产企业或房地产项目,而是与相关当事人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时间,相关当事人按照约定价格(溢价部分为信托投资收益)回购信托投资公司的股权和所有权。主要运用于开发企业自有资金不足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无法申请银行贷款的情况。其优点为除了实现融资外,通过增资扩股还能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以北京世纪星城住宅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为例分析如下图:
图4北京世纪星城住宅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非经营性)操作模式图
混合融资是指房地产企业采取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结合的方式向信托投资公司融资,是上述两种融资方式的结合使用。
2.4财务信托权益融资
财产信托融资指开发企业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类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取得信托受益权,然后再将信托受益权转让(或抵押)给投资者并取得相应对价实现融资。它适用于已完成或即将完成的房地产项目和物业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项目。另外财产信托融资还较好地回避了资金信托计划“200份”限制,可现实大规模融资,而且其信托标的可以为房地产建筑实物、房地产未来的租金收入、土地使用权等房地产资产及其相关权利。但是信托受益权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目前尚未定论。
图5财务信托权益融资操作模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