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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平衡记分卡;信用管理;绩效考评
一、平衡记分卡的基本思路
企业信用管理的绩效是为了实现企业信用管理目标而进行的各种资源投入所形成的产出成果。各种资源投入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产出的成果可以从社会效益(信誉度)和经济效益(坏账减少、现金流增加、资金占用减少、利润增加)等方面。总的表现就是信用水平的提高或信用能力的增强。
衡量企业信用管理绩效是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内容,是检验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成果与管理目标是否一致的重要手段,是改善企业信用状况、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目前大部分企业对信用管理绩效评估还没有从战略高度给予足够的重视,有的企业甚至忽略这个环节,导致企业信用管理虎头蛇尾,收效甚微。即使有些企业已开展信用管理绩效的考评,也主要是沿用部分财务指标进行考评,有些企业则直接采用中介机构的信用评级作为信用管理绩效考评的依据。这实际上是就绩效论绩效,忽视了围绕信用管理目标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信用管理绩效的措施,忽视了企业通过内部不懈努力而营造的信用文化环境。
衡量企业信用管理绩效需要选择适当的方法。可借鉴平衡记分卡的原理,从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学习与发展等四个角度对企业信用管理绩效加以考察。
平衡记分卡(Balance Score Card,简称BSC)是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罗伯特·卡普兰教授和美国复兴全球战略集团总裁大卫·诺顿于1992年在对绩效测评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12家公司进行一年的研究后创立的一种绩效管理模式,在后来的实践中逐渐扩展为一种战略管理模式,被认为是目前最流行的管理工具之一。其重点在于关注管理者对企业整体绩效进行评价。平衡记分卡法的思路认为:以企业的战略和远景目标为核心,把企业的长远目标具体化为企业的行动策略,即寻找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并进一步转化为可以度量的财务、顾客、内部运作过程、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的业绩衡量指标体系。
平衡记分卡的上述四个角度是互为关联和相互支持的,并构成了一个因果关系链:为了实现企业的价值,回报投资者,必须获得财务绩效,并且必须关注客户,以获得良好的市场表现;为了获得市场,赢得客户,必须从内部运作上练好内功,这是立足之本;为了内部运营的不断改进,需要企业和员工的可持续发展。
平衡记分卡比传统的绩效管理方法有明显的改进。传统的绩效管理方法只注重财务指标,财务指标虽然可以显示企业的发展战略及其实施中是否为最终经营成果(如利润)的改善作出贡献,但它是滞后指标,只能衡量已经发生的事情。平衡记分卡则强调从四个不同的角度来全面而平衡地审视业绩,并把组织的使命和战略转化为有形的目标和衡量指标,是一个核心的战略执行工具,能够将企业战略转化为具体的行动。平衡计分卡是一种崭新的绩效衡量模式。
平衡记分卡为企业绩效改善提供了一个关注相关利益方的平台,有效地实现至少四个方面的平衡:第一个平衡是财务与非财务的平衡。它源自于解决单一财务指标考核的弊端,它要求从财务和非财务的角度去思考企业战略目标及考评指标。第二个平衡是短期与长期的平衡。它既要求关注短期战略目标和绩效指标,也关注长期战略目标与绩效指标。第三个平衡是前置与滞后的平衡。它既关注那些能反映企业过去绩效的滞后性指标,也关注能反映、预测企业未来绩效的前置指标。第四个平衡是内部与外部的平衡。它关注于企业内外的相关利益方,能有效地实现外部(例如客户和股东)与内部(例如流程和员工)衡量之间的平衡。
二、YC股份公司信用管理绩效考评的平衡计分卡构建
平衡记分卡首先是需要是根据评价的对象,构建一系列相关的指标体系, YC股份公司(以下简称“YC”)的信用管理的平衡计分卡指标构建及指标解释如下:
(一)财务角度
财务角度的指标及指标解释主要有:(1)资产负债率,指YC企业中负债除以资产的百分比;(2)资产利润率,指利润占资产的百分比;(3)流动比率,指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4)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指用于经营性的现金净流量;(5)销售收入增长率,指一年中新增的销售收入占年初数的百分比;(6)总资产收益率,收益占总资产的比率;(7)信用等级,指经有关机构评估的信用等级。
(二)客户角度
客户角度的主要指标有:(1)客户满意度,指客户实际获得的价值与客户预期得到的价值的百分比;(2)客户忠诚度,指接受、喜爱YC产品并表示愿意再次购买或推荐别人购买YC产品或服务的客户占总客户的百分比;(3)客户抱怨率,指抱怨客户占总客户的百分比;(4)服务急件率,指企业满足客户维修用急件占维修件的比重。
(三)内部流程角度
内部流程角度的指标及指标解释主要有:(1)供应商信用A级率,指YC对供应商信用状况的调查及记录,达到A级信用以上的供应商比率;(2)库存、物流等储运承诺履行率,指YC内外关于库存、物流、储运等的承诺及履行记录;(3)生产标准执行率,指YC对生产标准的执行记录,生产过程中执行标准与计划的比例;(4)产品质量等级率,指YC产品质量等级状况的记录、明示及改进状况;(5)交货期履约率,指YC为了履行客户在规定期限内交货占全部交货的比例;(6)信用期实现率,指YC为了促进销售给客户的信用期的实现状况与计划的比例;(7)广告等营销活动承诺履约率,指YC在广告、营销过程中对顾客的承诺及履行的比例关系;(8)售后服务承诺实现率,指YC在售后服务阶段履行承诺与计划承诺的比例;(9)合同履约率,指供销合同进行有效、及时的履行占合同的比例。
(四)学习与发展角度
学习与发展角度的指标及指标解释主要有:(1)用于信用管理的培训投入比例,指用于信用管理的培训投入除以全部培训的投入;(2)具有信用管理技能的员工数量结构,指企业中具有各种信用管理技能的员工占全部员工的比例;(3)员工信用建设建议数,指一年间员工关于信用建设的建议数;(4)内部信用沟通,指一年间YC内部进行信用信息交流的次数;(5)以信用建设为目的的学习次数,指一年间YC内部以信用建设为目的的专题学习研讨次数;(6)企业信用文化建设投入占企业文化建设投入比,指YC信用文化建设投入与文化建设资金的比例。
上述指标体系中,按照企业信用工作的要求,把指标分别归集成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学习与发展四个平衡记分卡的四个角度。
三、YC信用管理绩效考评程序
1.通过实地调查YC公司,笔者选取实施信用管理初始年N年开始的数据和实施信用管理后的M年的数据进行分析比较(详见表一)。
通过平衡计分卡的四个角度,可以进一步判断YC信用管理的绩效状况:(1)从财务角度看,财务指标反映出YC的经营业绩成效显著,回报股东投资的能力增强,信用等级评价高。(2)通过第三者的独立评价,YC的客户角度的评价指标在满意度和忠诚度方面有了提高,而客户抱怨率也出现微小的上升,主要原因是由于极少数服务站的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客户的需要。同时客户服务要求出现了新的变化,因此客户在M年提出了加快服务的需求,增加了服务急件。(3)在YC的内部信用流程管理中,主要反映YC自身可以控制的流程改造能力。在进行调查访谈过程中,这个角度的指标都呈现出改善的结果。(4)在学习和发展角度,M年的指标比N年有了一定的改善,使YC的信用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有持续的提高。在指标中,员工信用建设建议数出现减少,主要是由于前期信用建设有更多有待于完善的方面,随着企业信用建设的深入发展,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合理化建议逐步减少也是正常的。
根据表一中的指标体系数据,应用层次分析法构建YC信用管理绩效的层次结构模型,组织行业专家利用层次分析法实施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在这个模型结构中,YC信用管理绩效是目标层,表明YC信用管理工作的管理成果;第二层次是YC分别在财务角度、客户角度、内部流程角度、学习和发展角度围绕YC企业信用管理绩效工作的四个主要方面。第三层次反映YC在考察企业信用绩效中的主要指标。
2.运用层次分析法的处理程序得出各指标的权重如表二。
在第二层次的权重中,财务角度的权重为0.437,说明在企业信用管理绩效分析中企业财务占主要地位,企业内部流程角度的权重为0.2398,也占比较主要的地位,因此企业必须强化内部流程的改善和再造。
在第三层次(指标层)的权重中,经营性现金流量指标的权重最大,表明该指标在信用绩效评价中起重要作用,在企业中该指标反映企业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的状况,同时也反映企业利用现金流量应付经营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的能力。销售收入指标的权重也比较大,说明专家比较重视企业的规模,一般情况下企业规模大,经营业绩会比较好,反映出企业信用绩效也比较好。
3.对YC不同年份信用管理绩效的比较分析。
首先要结合企业实际和具体指标的含义进行调整,有些指标越高,绩效越好;而有些指标值越高,绩效越不理想,这类指标是负指标,采用它的倒数与权重相乘,才能反映绩效的实际情况,保持方向的一致性。假设Fi为i年份的信用绩效得分,xi为每项指标的具体数值,fi为每项指标的权重,则Fi = ∑fi*xi。由于指标数据之间有比较大的差别,分析中作了适当处理。首先把影响程度最大的两个指标(即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和总收入)去掉,可得FN = 5.166, FM = 5.586(注:由于员工信用建设建议数、客户抱怨率、服务急件率等是信用绩效的负指标,本文采用其倒数形式),从得出的数据也可看出M年比N年的信用绩效有明显的改善。由于企业的信用绩效很大程度上受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和总收入的影响,若把这两个指标加入可得FN = 53333.34, FM = 99394.33,显然,M年比N年的信用绩效有非常明显的提升。
三、提高YC信用管理绩效的目标和措施
绩效考评的目的在于在以后的管理中确定新的目标,并且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增强企业的管理绩效。通过不同年度信用管理绩效的比较,围绕进一步增强YC信用能力,提高YC信用度的总目标,归纳出提高YC信用管理绩效的具体措施。
(一)财务角度
财务角度提高信用管理绩效的主要目标及措施有:(1)资产负债率的目标是降低2%,主要措施是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减少负债,或者股东利润转增资产;(2)资产利润率的目标是提高1.5%,主要措施有增加环保新产品(欧Ⅲ,欧Ⅳ排放)产量,增加利润;(3)流动比率的目标是提高2%,主要措施是加强销售货款管理,加快货款回笼,适当增加流动资金;(4)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的目标是增加,主要措施是加强现金管理和物流管理,减少现金占用;(5)销售收入增长率的目标是提高,主要措施是贯彻“国际化YC”战略,形成国际市场上新的销售增长点;(6)总资产收益率的目标是增加,主要措施是通过增加新产品销售、降低成本、扩大销售等方式,增加YC的总收益,回报股东;(7)信用等级的目标是维持,主要措施是通过一系列有成效的信用管理,维持AAA信用等级。
(二)客户角度
客户角度提高信用管理绩效的主要目标及措施有:(1)客户满意度的目标是提高,主要措施是完善服务呼叫中心功能,及时快速处理客户诉求,主动呼出回访客户,了解发动机使用情况,把故障解决在萌芽状态;(2)客户忠诚度的目标是提高,主要措施是要求呼叫中心通过回访客户监控服务质量,确保服务体系的诚信度,同时作为服务体系的绩效考核依据;(3)降低客户抱怨率,主要措施是加强服务站建设,提高呼叫中心流程处理能力,使抱怨率下降有较大的空间;(4)降低服务急件率,主要措施是调整各个服务站的备品备件结构,及时补充易损件,建立备品备件信息系统,制定实施急件就近调配方案。
(三)内部流程角度
客户角度提高信用管理绩效的主要目标及措施有:(1)供应商信用A级率目标是加强管理,主要措施是进一步完善供应商信用管理系统,对存在信用问题的供应商进行有效监控和清理;(2)严格遵守库存、物流等储运承诺履行率,主要措施是严格根据流程设计要求,确保供应链畅通;(3)严格遵守生产标准执行率,主要措施是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和标准执行,维持产品质量体系;(4)产品质量等级率的目标是公开明示严格要求,主要措施是要求生产高品质产品,产品质量等级和用途要明确标示,防止以次充好;(5)交货期履约率的目标是强化管理,主要措施是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进行管理,防止漏发和错发产品成品和备品备件;(6)严格遵守信用期实现率,主要措施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信用期进行管理,杜绝拖欠,防止呆账坏账发生;(7)严格执行广告等营销活动承诺履约率,主要措施是广告宣传围绕“YC机器,绿色动力”的诉求,满足客户的需求;(8)严格执行售后服务承诺实现率,主要措施是要求各个服务站要统一服务理念,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规范,严格履行统一的服务承诺;(9)强化合同履约率管理,主要措施是完善YC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支撑YC的信用管理。
(四)学习与发展角度
学习与发展角度提高信用管理绩效的主要目标及措施有:(1)用于信用管理的培训投入比例增加经费比上年提高1%,主要措施是对有一定信用管理技能的员工进行更加系统的培训,加强信用管理知识的普及培训;(2)具有信用管理技能的员工数量结构增加,通过培训使具有信用管理技能的员工比例提高0.5%;(3)增加员工信用建设建议数,主要措施是将其纳入合理化建议范畴,扩大范围,发动YC员工积极参与“我为信用YC建言献策”活动;(4)维持内部信用信息沟通,通过编发《信用YC》维持一月一次的内部信用信息沟通(5)增加以信用建设为目的的学习次数,结合建设和谐YC、构建核心价值体系、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等活动,组织3次较大规模的信用建设学习活动。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企业信用建设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市企业信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今天的会议很重要,会前,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作了研究,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刚才,工商局周曙光局长对全市企业信用工作有关情况作了介绍,经济开发区和劳动保障局两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市政府企业信用办公室副主任、市工商局俞振琪副局长今天也专程到会指导,对我市前阶段的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市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成绩
2012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信用”建设总体目标,在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建成了以现代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的市政府企业信用信息交互平台,开通了企业信用信息网,成为政府企业信用资源开发利用和公益信息服务的主要载体。完善企业信息报送和信息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保证了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运用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不断充实全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企业信用信息交换目录,三年来共收录来自工商、国税、地税、劳动保障、质监、统计等20家部门、单位有关的政府企业信用信息超过18万条,实现了全市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资源整合。
(三)信息运用成效初显。积极探索企业信用信息使用和管理的有效手段,强化企业信用评价和奖惩。企业信用信息网开辟企业“红黑榜”,实名公示诚信红榜企业928家、失信黑榜企业493家。加大对失信企业曝光力度,增加了失信企业的失信成本,有效维护了贸易安全和社会稳定。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估工作试点,以信用预警推动了中小企业自我发展。加强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开展童车、印刷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工作,为深化行业信用评价进行了有益探索,也为提升行业竞争力奠定了基础。
总之,我市近年来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进一步整合了信息资源,提高了企业和社会的诚信意识,提升了政府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统一思想,切实增强企业信用建设工作责任感
信用是做人最重要、最根本的思想品质,是建设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信用是立身创业之本。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政府无信不公、社会无信则乱。社会信用是政府信用、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的有机构成,而企业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核心,建设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就必须抓好企业信用建设。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意义重大。
(一)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践证明,一个地区的信用状况是决定其环境竞争力和要素聚集力的决定因素,信用就是发展环境。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社会信用的核心,建设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就必须抓好企业信用建设,以确保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
(二)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活动需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市场交易的信用制度。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与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没有信用,企业不可能健康发展;没有信用,社会经济不可能有效运行。
(三)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信用是企业的生命。从企业内部看,信用是企业形成凝聚力并且发展壮大的基础,在企业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投资者与劳动者之间、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需要有最起码的信用和信任关系。从企业融资看,信用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条件,如果企业信用缺乏或者信用制度不健全,就不可能顺利融资。从市场交易看,企业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在市场树立良好的形象,受到客户和消费者的信赖和欢迎,才能赢得更广阔的市场。
(四)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一方面,社会上之所以存在的信用缺失现象,是因为守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和鼓励,失信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甚至得到不应得的利益。建立企业信用机制,激励信用优异企业,惩戒信用不良企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企业信用建设和监管作为政府部门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和有效手段必须得到加强。另一方面,虽然经过多年努力,我市企业信用意识有了提高,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企业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诚信经营,特别是偷税漏税、欠薪逃逸等行为依然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我市企业整体形象、影响到我市发展整体环境,进而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正确履行相应的职能。
总之,企业信用建设是一项社会工程,一项系统工程,一项关系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经营发展能力的工程,也是一项优化和提升我市发展环境的工程。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企业信用建设体系工作,切实加以推进。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企业信用各项建设工作
企业信用体系作为经济行为的一种规则、秩序和需要,它的形成和完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在政府各有关部门系统有效的干预以及强力推动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才能逐步完善,抓出成效。关于今年及未来较长时间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作了明确要求,全市上下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综合运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企业信用的监督、管理、服务和综合运用。这里,我再着重强调几点:
(一)要建好一个平台,即建成企业信用信息交互平台系统,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的企业信用信息服务。这项任务今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
一方面,政府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真正建立以企业进入市场的注册登记事项为基础,政府职能部门日常监管和司法(仲裁)机关执法而发生(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为重点,企业自愿申报的信用信息为补充,覆盖全部企业的信用管理网络系统。建好一个面向社会、统分结合、各取所需的多层次、多功能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要求高、投入大、任务重,特别是整合共享要求高,不仅需要开发技术人员的努力,更需要各部门、单位从实际需求出发,提出意见和方案。
另一方面,针对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资源不够丰富、覆盖面不够广,数据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等方面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信息交互制度,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加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二)要搭建两大支柱,即加强信用规制建设和信用教育,支撑起全市企业信用体系。
一是健全企业信用各项制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信用工作制度建设,把企业信用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完善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各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企业信用联络员、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另一方面,要积极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作用。一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有关职能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济户口”为户头,以各自在履行法定职责中发生的企业信用信息为内容,分别建立分门别类的企业信用档案,记载企业诞生、存活、消亡全过程中涉及信用的资讯、事件、荣誉、处罚等信息,为其监督管理活动服务;二是建立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以金融机构现行的企业信贷信用评级和企业贷款证为基础,各部门监管企业信用记录为内容,信用中介机构评价结果为依据,对企业信用实行评级颁证制度;三是建立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在试行建立担保机构为商务信用有限的中小企业增强融资信用度的基础上,支持发展担保公司,充分运用担保机制,为中小企业增强融资、交易信用服务;四是建立企业信用激励惩戒制度。
二是加强企业信用教育。一方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规的宣传与普及,努力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加强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组织开展诚信守法教育,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另一方面,通过信用信息评价运用,加强政府企业信用监管和评级,建立企业信用惩戒机制,对有制假售假、逃废债务、做假账、拖欠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严重污染环境、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行为的企业和出具虚假报告的中介机构,实行“黑名单”和曝光制度,并采取重点监管措施。对于失信行为,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通过信用信息的广泛传播形成社会性惩戒,形成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局面。
(三)要构建三大体系,即加快形成政府企业信用运行管理体系、社会信用服务市场体系、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政府企业信用运行管理体系建设。一方面,强化政府监管和服务职能,按照企业信用制度要求,规范政府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加强对企业的预警和评价。另一方面,带头使用企业信用产品,在政府招标、政府采购、特许经营、建筑施工、银行贷款等方面按规定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形成“政府用信用、企业创信用、社会重信用”的良好氛围;并着力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综合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系统,以欠费、欠薪、逃税、骗贷、商业欺诈、破坏环境、制假售假、安全隐患等为重点,加大对企业的信用监管力度,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二是加强社会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建设。一方面,鼓励发展信用中介服务业。把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和规范摆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加以扶持培育。按照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以建立企业信用调查、征信、评估实体为重点,鼓励发展一批以企业信用中介服务为主业的企业信用中介服务组织,营造和维护良好的信用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另一方面,支持行业信用服务。支持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企业信用自律团体或行业组织,维护行业利益,使之成为政府与企业沟通和协调的桥梁。
三是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一方面,引导企业组织教育培训,普及信用知识。重点抓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信用管理骨干人员的培训,着力增强全员信用意识,大力培育具有信用特质的企业文化。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自身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客户资信管理,提高信用分析能力和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建立防范欺诈和承担风险的内部制约机制。
同时,在推进下一阶段企业信用建设工作中,具体要处理好三对关系:一是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信用建设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政府决策需要各部门单位及时提供数据,数据要求全面、完整、及时、准确。部门既是企业信用的监管者,又是服务员。企业不仅是市场的主体,也是企业信用建设的主体。企业信用信息是企业运行状态的客观反映。如何使部门与企业形成共识,共同加强企业信用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是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的重点。二是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各个部门要有大局意识,打破局限,站在政府层面来思考和认识政府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每个部门都是这个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撑着整个网络的正常运转并共享网络资源。各部门都是运行者,又是受益者。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成本。三是企业信用与社会的关系,企业信用信息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用于监管的信息,也就是部门内部监管的信息。另一类是可以向公众开放的信息。在企业信用建设中,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合理界定两类信息,对一些存在恶劣失信行为的企业除了在荣誉获取、招投标、银行贷款等方面限制外,还要加强社会公开力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约束,提高失信成本,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企业不诚信行为进行监督,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对社会责任感强、信用度高的企业要赋予其无形的信用资产。
四、加强领导,确保企业信用建设取得实效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对硬件和软件的要求高,要达到预期成效,必须狠抓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市里成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企信办”),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同时,将企业信用建设工作列入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企业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日常督查、指导,确保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制订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方案,完善企业信用建设工作制度,确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联络员,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负责;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经费,监督到位。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责,把企业信用建设作为创新性、开拓性工作,切实加以落实。
(二)要加强研究,巩固基础。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换,其基础和核心是信用数据,没有数据就谈不上共享,就谈不上信用管理、就谈不上信用建设;没有正确可靠的数据,就谈不上信用应用。目前,进入我市企业信用信息交互平台的部门共20个18多万条信息数据,但超过80%的数据均来自于准入、许可等静态信息,缺乏日常监管的动态信息;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还不能匹配,如反映企业利润的数据,企业申报在税务部门、统计部门和银行的数据就有不一致的情况。企业信用建设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较新的工作,各部门、单位要组织人员,静下心来,从社会大监管、部门大协作的高度,认真地进行思考和研究,打破过去守旧的思维模式和陈旧的管理经验,梳理整合有效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交互这个大平台中,并积极探索利用综合的信用信息,开展服务管理的新方法。要进一步扩大企业信用信息交互的参与面,完善各部门、单位企业信用数据交换目录,让企业信用信息交互平台真正成为政府及各部门有关决策的参考依据和科学管理的有效载体。
信用是企业的生命。市场经济越发展,企业活动范围越广泛,信用就越重要。开展诚信企业建设,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内容,诚信建设的核心。近年来,县通过多种方式推动诚信企业建设活动,诚信企业建设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重视,企业诚信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信用缺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当前,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对创建诚信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开展企业诚信建设,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形成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无信为忧的社会氛围,对于降低企业经济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推动地方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对于扩大招商引资、优化发展环境,建设诚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见。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制度先行,统一规范;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以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为总目标,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以企业资信等级评价为突破口,以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为纽带,以金融带动、政府推动、企业参与、部门协作的方式,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信用水平,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力争用3-4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和披露应用系统和与其相配套的技术支撑体系、企业资信等级评价体系、信用政策体系、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和企业失信惩戒机制,促使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效遏制企业失信行为,打造企业诚信品牌,树立信用企业良好形象,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社会环境,为建设诚信提供良好的信用保障。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
一)建立诚信企业建设工作机制
1成立县诚信企业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诚信企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整体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2研究制订诚信企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诚信企业建设工作的思路、目标、任务。
二)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披露应用系统和与其相配套的技术支撑体系
1研究制订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办法和标准,统一信用信息分类及编码、信用信息征集格式和信用报告规范文本,并用数字化管理系统自动进行管理。
2建立信用信息数据交互平台,初步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交换和共享。
3建立依法安全使用企业信用信息的机制。
三)建立完善信用政策支撑体系
1研究制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加工、披露和使用行为。
2根据部门管理权限,研究制定相关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和优惠政策,对达到一定信用等级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3研究制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及管理办法,按照评定等级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4研究制定企业成长计划,对符合标准的信用状况良好的成长型企业给予各项优惠政策,激励企业诚信经营。
5研究制定加强信用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确定行业准入制度,规范中介组织的信用行为。
四)建立企业资信等级评价体系
1培育现代信用服务市场,大力发展以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商账催收等为主的信用服务业。
2组建或引进1-2户有较强实力和公信力的评价中介机构开展企业资信等级评价业务。
3开展企业资信等级评价试点工作。
五)建立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1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和社会服务机构可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及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
2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于有失信行为的企业,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通过信用信息的广泛传播形成社会性惩戒,形成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制约”信用联防机制,使诚实守信逐步成为市场主流和社会规范。
3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于信用记录出现瑕疵的企业,允许其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帮助下,主动采取措施,纠正失信行为,恢复企业信用或个人信用,通过考核和评价后,获准提前解除失信行为公示和市场禁入等限制。
六)培育信用产品市场需求体系
有关部门要率先在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补助或贴息项目的选择等事项办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包括个人信用报告、企业信用状况及信用等级等)登记注册、行政事务审批、日常监管、资质认定管理及周期性检验和评级评优等工作中逐步推广使用信用产品。
四、实施步骤和任务分工
一)实施步骤。诚信企业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初步建设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诚信企业建设工作机制,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体制,研究拟定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和管理办法,引入或组建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开展企业资信评级试点工作,试行电子数据系统自动规范诚信等级管理及。
2扩大发展阶段:主要任务是逐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信用信息数据交互平台,初步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交换和共享;扩大企业资信等级评级范围;经济生活各领域逐步应用评级报告等信用产品,积极培育信用产品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初步建立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3巩固完善阶段: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政策,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政策支撑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加工、整理、使用、披露系统和技术支撑体系;全面开展企业资信等级评级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信用产品得到充分应用,形成“守信收益、失信受损”良好氛围,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任务分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诚信企业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对开展诚信企业建设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成立县诚信企业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经贸局、人行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工商、税务、质监、劳动、中小局及金融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诚信企业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经贸局和人行共同负责诚信企业建设具体工作。
二)精心组织。由县经贸局、人行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将企业诚信状况作为是否纳入中小成长计划的首要条件,对进入成长计划的中小企业优先提供信用授信、贷款、支付结算、评级、财务管理等一揽子优惠服务。要积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对纳入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和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
三)强化协作。各部门要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管理机构落实,工作方案落实,加快推进全县诚信企业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要制定政策措施,推广使用信用产品。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日常监督、资质管理、评级评优等方面逐步对信用报告的使用做出必要的规定。金融和商业机构在与企业或个人发生信用交易业务时,要按照授权和规范流程查询当事人的信用报告或要求当事人提供信用报告。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大宗交易、签订经济合同、进行合资合作等商业活动中,提倡企业和个人主动提供信用报告,授权他人查询自身的信用报告。
一、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形式
1.指导思想。以吸引民间投资为基础,政府财政补助为激励,走市场化运作道路,鼓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投资创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促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2.基本原则。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应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和规范管理、有序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与法人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提供担保服务与提升企业信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适度竞争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3、积极鼓励构建多元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发展政府扶持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担保机构。政府扶持性担保机构由政府全资或参股出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商业性担保机构是完全由民间资本投资组建的专业担保机构;互担保机构主要是由企业以会员制形式自愿出资,为本会员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为各类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
4.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筹措担保资金。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设立商业性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资金来源,利用非公有制经济机制上的灵活性,提高担保业的竞争实力。各级政府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出资或参与出资设立政府扶持性担保机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鼓励探索以产业、行业协会或乡镇、街道等为单位,组建中小企业互担保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互融资担保服务。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条件和基本要求
5.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主要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及相关融资服务,并独立承担信用担保责任和风险的专业化融资服务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组织形式可以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
6.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当符合《担保法》、《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创新
7.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积极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科技型、外向型、劳动密集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型、生态环保型、社区服务型等中小企业和独立创业者提供服务,重点是成长型和初创型中小企业。
8.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是为中小企业和独立创业者提供短期银行贷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打包以及出口产品押汇等)、中长期银行贷款、融资租赁、诉讼履约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等担保服务。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重点为中小企业短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严格控制中长期贷款担保。
9.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积极创新担保服务方式、开发担保服务产品。在实行以企业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为主反担保的同时,也可积极探索以动产、债权、特许收费权、不动产收益权、不动产租赁权、经营权等担保,努力挖掘各种可利用的担保资源。
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政策扶持和工作措施
10.市政府每年从市技术创新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和奖励**市本级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符合享受奖励补助准入标准(由市经委负责制订)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每年可申报一次,时间在2月至4月。由市经委(中小企业局)会同财税、人民银行、银监进行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11.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激励机制。对担保覆盖面广、社会贡献大,风险防范好的担保机构,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对当年达到准入标准的,给予10万元补助,同时按当年平均担保额3‰给予奖励。如发现信用担保机构弄虚作假,抽逃资本金,伪造凭证,骗取财政扶持资金或不开展正常担保业务的,除收回财政扶持资金外,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2.对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免征营业税名单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对其从事担保业务收入,享受三年内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1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可在税前按当年担保费的50%比例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
1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收取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实行浮动费率,总的担保费率应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以内,以减轻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15.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将担保体系建设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给予重点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给予办理查询被担保企业档案资料中依法可公开的相关资料;国土和房管部门应给予办理土地、在建工程和房产抵押登记等;公安车管、地方海事等部门应依法给予办理车辆、船舶抵押登记;公证部门应给予办理公证证明;税务部门应给予查询被担保企业纳税情况;各金融机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优先安排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查询被担保企业贷款情况。
五、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制度规范与完善
16.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规范运营担保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依照《担保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信用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健全内部决策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加强法人化管理,严控操作风险,严禁违规操作。
17.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以提供小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为主要业务。对单个项目或单个企业的担保责任余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的15%,担保责任余额最高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的10倍。对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合作,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适当提高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债务本金可以实行比例担保,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要求被担保人以其合法财产提供反担保。加强和完善对被担保人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和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18.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认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按要求向行政主管部门和财税部门报送机构情况表、业务统计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其他会计报表和资料。
六、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19.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在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要加强协调和合作,以互利双赢为目标,明确各自职责,合理分担责任,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
20.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信用担保机构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商业银行要客观分析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辨证地看待第一还款来源与第二还款来源的关系,全方位思考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方式,高度重视信用担保机构介入银企信贷关系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范围,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合理分担风险、分享利益的协作机制;对由担保机构支持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在资金供应、利率水平上予以倾斜;在企业的资信调查、贷款风险评估、贷后监督等方面,与担保协调联动、同步考察,建立安全有效的借、保、贷、还运行机制。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机构)每增加一家协作担保机构,当年末担保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万元;对与协作担保机构合作情况好,年平均担保贷款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基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机构)机构,按1‰的比例给予奖励。
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与监督
21.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行业准入制度、信用资信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为市、县经委(中小企业局)。
22.现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本意见公布后一个月内,到市经委(中小企业局)登记备案;变更登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市经委(中小企业局)登记备案。
23.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行业协作和自律。信用担保行业自律组织要通过制订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范、组织担保人员培训、组织担保业务交流、资信评估、风险评估等工作,加强对担保服务业的指导与监督,切实强化风险控制与防范。
24.各级中小企业职能部门要积极会同财政、工商、金融监管等职能部门,加强服务,完善措施,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共同做好担保机构的风险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化解工作,努力促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建设和环境营造
一、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出发点是什么?着力要解决的问题何在?
什么是企业信用?可以这样认为企业信用就是关于企业外部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行为状况的信息集合。企业信用分类就是对企业信用状况评估后作出不同的评价和归类,以便于实施企业监管的一种行为。我们认为,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出发点在于当前经济活动秩序中信用缺位、诚信缺失的状况比较严重。从工商行政管理的领域表现出来的现象有虚假登记、消费欺诈、制假售劣、虚假广告、合同欺诈、走私贩私及种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着力要解决的是如何从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出发,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手段来弃恶扬善,形成守信经营的市场秩序。由此我们认为,要保证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有一个正确的走向,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把握以下几点:
1、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只是一种监管方式上的变革,而不是一项新的职能或者任务。
市场经济活动所表现出来的特征以及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经济伦理现象,需要我们对企业的“信用行为”给予更多的关注,并根据“信用程度”的不同分门别类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对企业进行信用分类既不是行政命令、行政许可,也不是行政裁定和行政处罚,更不是商业信用评级,所采取的监管措施都是现有的手段和方法。认清这一点,才不至于在实践中无所适从,避免走入忙于“认定”、“评估”的工作误区,把握不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精神实质。
2、企业信用行为具有两重特征和一种衡量尺度。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将监管的企业行为贴上“信用”的标签话,事实上我们面对的企业行为既有民商性质的信用行为,如单个的消费行为、多数的合同行为,也有针对不特定对象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信用行为,如虚假登记、虚假广告、走私贩私、垄断等等。所谓一种尺度,也就是说,如何判定上述信用行为的“信用程度”就目前而言,只能是工商行政管理活动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3、企业信用分类必须科学严谨。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将企业行为按照不同的“信用程度”来进行划分,显然是一件十分棘手的工作。因为我们除了“一种尺度”外,没有一个正式的经得住推敲的标准。而要找到这个标准,必须能够兼容两种不同类的信用行为,同时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更严格的来讲,它必须具备合法性。否则,我们对各种“信用”不同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不同的监管手段,必将在法律层面上受到企业和社会的质疑。这样一来就会违背我们进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初衷。由此看来,分类指标也好,量化标准也好,仅从部门角度,部分人偏好出发来制订,并由此将企业分为三六九等,从理论上是经不起推敲,从实践上看也是难以经得起检验的。
4、进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显而易见,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标准是前提,分类是基础,监管是落脚点。确立标准,划分类别是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即使标准再科学,分类再自动化,一是标准不可能一成不变,这需要更新,需要维护,二是企业信用不可能一成不变,这也需要分类工作及时进行,及时更新,随之而来就是对应的监管措施也要跟着调整。这不得不使我们思考,既然我们的工商职责有法定的依据,监管手段有法定的规则,在依法行政这个目标还没有很好实现的时候,花费大量的成本进行信用分类监管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令人怀疑。
5、法律是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唯一利器。
我们认为,相比建立所谓的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淘汰机制而言,法律才是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唯一利器。原因在于建立机制要靠成熟的手段、合理可行的方式和相对固定的制度等要素,这些就现阶段而言,还是不完全具备。如果现在还需建立“惩戒(按一般理解就是处罚手段)机制”、“淘汰(责令关闭、吊销等)机制”,只能说还没有做到依法行政这一基本要求,否则进行所谓惩戒、淘汰,就有滥用行政处罚权的嫌疑。至于我们设想的一些案后回查、重点审查、随时检查、“依法限制”等预警、惩戒、淘汰手段,不仅没有法定依据和制度规定作保障,而且有“秋后算帐”的嫌疑。而所谓的免检、免查、免等候等激励手段,姑且不论它对企业的信用激励作用有多大,是否有失公平,一旦这些“守信”企业“东窗事发”,是否会被认为监管不力甚至行政不作为呢?由此看来,离开了法律保障谈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显得有些不切实际。
二、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到底要从哪些方面着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必须稳步、扎实,从基础建设抓起,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抓紧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监管指标体系和分类标准。
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监管指标体系和分类标准是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基础,它直接关系到对企业信用等级的认定是否公平、公正,从而影响工商部门对企业的监管效果和权威。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工商企字(2003)第131号],对企业信用监管指标和分类标准提出了框架性指导意见,但在具体实施中我们认为还必须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必须明确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企业信用评价的区别。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为了推进企业信用建设而实施的监管方式创新,对企业进行信用分类,目的是对工商监管起到内部指导作用和面向社会公开的个性化企业信用评价有本质的区别,信用评价作为一种民事委托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信用评价,是不符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要求的,超越了作为市场“裁判员”的职能,因此,在建立企业信用监管指标体系和分类标准时,应该准确区分一般商务性信用信息和行政监管信用信息,将一般性商务信用信息和工商部门根本就无法或很难掌握的企业商务往来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剔除出指标体系。否则工商部门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采集分类数据,走入为分类而分类的误区的市场服务行为,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应由市场自行调整,工商部门作为。二是要避免陷于建立量化指标分析和数据分析模式的泥潭。目前,国家局的指导意见只是一个框架性体系,在具体实施中,大家都有不少困惑。我们认为指标体系宜简不宜繁,分类标准宜粗不宜细,定性为主、定量为辅,否则会带来实际操作上的困难。我们建议是否能按无失信记录企业(守法)、有轻微失信记录企业(指需要责令改正或免于处罚等)、有严重失信记录企业(指需要施以经济处罚等)进行企业分类,这样在依法公示的同时,也能为具体监管人员采集录入相关信息、有效分析归类、进行相应的动态监管提供可行的路径和方式。三是明确内部各部门责任,确保信用监管指标及信息不超、不漏、不遗。在制定指标体系时,各职能部门必须通力配合,对各自负责的信用指标要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以保证信息的对称及一致性,
并认真梳理各项职能和业务,根据职能提出具体信息目录。
2、加强依法行政,强化企业属地管理。
信用一定依赖于信息,所以怎么提供信息就变得非常重要。要确保企业分类监管的公平、公正、有效,首先要求我们的信息来源是准确、及时、合法的,信用信息不完整、不及时,直接影响监管的效能,其地位和权威将受到质疑,而一些关键信息的谬误,甚至会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信息来自对企业的日常管理,最后又用于对企业的日常管理,因此,要保证其及时、真实、规范、权威,首先就要保证我们行政行为的规范,规范的登记行为、规范的检查行为、规范的处罚行为,只有进一步吃透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的精神的前提下,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保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从依法行政中来,到依法行政中去;其次,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和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属地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企业分类监管工作稳步高效运作。
3、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作为一种全新的监管方式,必然要用全新的技术手段加以实现,因此要顺利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就必须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从软件开发、数据库建设、网络建设方面全方位推进,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自动分析及信息的互联互通。在软件开发上,要以经济户口管理系统为基础,整合各项业务管理软件,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实现监管工作计算机流程化管理,保证监管信息及时生成、及时汇集、及时分析、及时处理。在数据库建设方面,必须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指标体系的要求制定信息目录,首先保证工商部门管理信息的完整、准确录入,有条件的地区要考虑和政府征信系统、税务、海关、银行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及时获取外部信息作为参考。并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和制度,使得社会各个层面和消费者对企业的信用状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促使社会各个层面和消费者对企业的外部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这就有必要使有关信息内容全面、准确,同时使一般消费者能以低成本获得有关信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加强*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须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科教兴区”发展战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弘扬“创新贵如金,诚信重于山”的精神,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刻认识到诚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是打造“财富*、智慧*、绿色*”的重要基础,是把*建设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市民生活放心区和实现*的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明确目标,坚持原则,高标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市《关于加强*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市20*年-20*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以开展各类社会诚信活动为基础,以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为核心,以培育信用服务行业为重点,加快信用信息记录、信用资源整合以及信用需求培育,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20*年,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要深入推进,信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完善公务员工作诚信考核制度,促进信用产品在公务员考核、人才招聘、政府采购、公共财力招投标环节中使用;加强政府部门承诺和服务内容的诚信考核,特别是政府重点工作的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自主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档案;建立区属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用管理岗位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等。个人诚信建设:推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库,并逐步扩大个人信用报告的业务范围和个人信用产品与服务种类。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和评估机制;开展信用评估,推动信用产品在经济和监管活动中的使用;建立社会信用约束机制,惩戒失信行为,组织诚信宣传和普及教育活动,优化诚信发展环境,逐步把*建设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和市民生活放心区。
20*-2009年,基*形成相应的信用制度,有效地对信用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使信息管理和征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扶持和培育规模型信用中介服务行业,既有权威的联合征信服务机构,又有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行为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的企业群体,信用服务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环节;基*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信用系列产品在政府监管、社会中介和企业交易等各种社会、经济行为过程中得到广泛使用,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在诚信体系的支撑下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基*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制约机制,对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不良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局面,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主流和社会规范,“诚信*”框架基*建立。
到2010年,基*建立满足市场经济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社会诚信体系。
加快推进*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确立市场规则和建立社会信用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诚信环境,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规范、有序地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信用信息的整合、加工和信用产品的开发、服务,必须交由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征信机构来实施,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长远规划,分步推进。要贯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针,借鉴其他地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先进经验,结合*区实际,周密制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分阶段稳步推进。
(三)应用先导,社会参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与*区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政府部门带头先行,金融行业要重点推进应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鼓励应用信用信息,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授权第三方服务机构或行业组织开展信用咨询服务、信用等级评定等,并将有关信息纳合征信数据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推进。
三、明确任务,精心组织,确保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信用管理制度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保障,信用管理体系是引导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正确开展的必要条件。必须抓紧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法制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和制订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记录归档及使用管理规定,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必须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征信管理部门要做好*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指导推进工作,协调公共信用信息的依法公开和共享,加强对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活动的监督管理,支持联合征信机构和其它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征信业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协调各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给予必要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制订优惠或方便性规定,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中小企业贷款、监督管理等方面给予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个人,要在授信额度、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促使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二)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行业信息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支撑。各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机构要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加强对*领域、*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建立针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行为的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使诚信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和评价信息及时记录到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待共享平善后再逐步纳入市征信服务系统。征信管理和档案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工作,研究制订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条例和措施,逐步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联合征信服务机构要开辟信用调查渠道,鼓励各类组织机构向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用信息。各类企业和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要增强“信用为*”的意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做好信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定期查验自身的信用记录。鼓励重点企业和国有企业设立信用主管和信用管理制专职部门。
(三)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管理。经济活动中的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管理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在行使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或行业服务的过程中,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留下的“痕迹”,实行归档管理,并按照规定,把依法可以公开的与个人和企业信用有关的公共信用信息,向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维护和更新工作。联合征信服务机构可向掌握信用信息的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采集,也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收集方式,归集个人和企业信息用记录。尤其要将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违法犯罪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记录纳入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记录,也要纳入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鼓励企业主动提供自身真实的信用状况,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四)扩大各类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信用产品的使用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对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必要的制度性安排,先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公务员考核和录用、各类先进评选中使用信用报告,再逐步向登记注册年检、行政事务审批、资质认证管理、小企业贷款担保以及金融、保险中的信用交易、信用消费、信用担保和租赁等领域中延伸。
(五)做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和社会性的工作,要发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新闻、广播电视、报刊等机构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大力开展诚实守信知识的教育,广泛开展社会诚信的宣传,加大舆论、社会监督力度,增强社会各阶层的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相关培训机构要按照统一规范标准,组织开展面向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信用知识讲座和专业岗位培训,促进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协调发展
无论是大型国有企业还是中小民营企业,都必须牢固的坚持“合同管理与信用建设并行”的方针,借此提振企业内部管理与控制的“士气”,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稳步推进。例如,企业在加强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实施“全过程监控”,开展分权管理,着力提升合同的有效性,强化企业的信用和诚信。从资格审查到招投标任务的开展,到合同协议的拟定,再到合同的评审、签字盖章,最后到合同的生效……这整个的过程都是企业合同管理的内容,也是企业信用的直接体现。无疑,坚持合同管理,注重细节的监督与控制,一方面是企业内控的基本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根本需求。在市场化融合程度越来越深的今天,企业的发展必须坚持“诚信与信用”并立的方针,而合同管理就是其中的重要手段。无论是健全合同管理机构,还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其最终目的都是不断强化企业的信用与品牌美誉度,最终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丰富企业信用建设内涵
前面已经提到,企业的信用建设的重要路径就是合同管理,二者都是企业内部管理与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的工作中,企业的信用建设与合同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后者为前者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在合同管理方面,企业首先要坚持组织机构、相关部门的建设,构建完整、有效的组织体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其次,企业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形成周密的制度化机制,为日常合同管理及应急工作提供基础保证。在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与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企业的信用建设才能不断取得进步。
例如,众所周知,组织机构的建设是创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组织保证。在此基础上,企业必须进一步强化了对信用、合同工作的组织管理,要创建以企业领导为核心的多层次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由企业核心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形成层次分明的组织管理体系。另外,要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组建一支兼职合同管理员队伍,并对其开展专业的培训,形成企业合同管理由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和管理人员经办负责的有效运行机制。只有这样,企业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才能不断健全,合同管理人员才能逐步到位,企业的整个信用合同管理架构也可以基本确立,从而为企业信用建设提供强大的基础保障。
三、坚持“流程化”与“标准化”合同管理,夯实企业信用基础
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份合同,都是企业信用记录的展示,都会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规范与参照。也就是说,企业的合同管理其实就是企业信用建设的外延,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信用体系建设的成败。首先,企业要开展“流程化”合同管理,即将合同的执行、落实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切实提升合同管理的效能与效率,彰显企业的执行能力,为信用积累提供依据;其次,合同管理要坚持“标准化”原则,即合同的管理、操作应该严格依照标准化规章完成,这样才能体现合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例如,企业要在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坚持信用建设,将合同的执行与财务部门的工作对接起来,形成上下联动的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合同管理的有效、有序。此外,要努力做好合同监管工作,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管,摒弃过去那种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纠纷处理的全面监管模式。企业要把有限的监管力量集中到对合同的重点监管和查处上来,形成以合同监管、管理带动企业信用建设的有效机制,不断改善企业的信用状况。总之,企业将“流程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纳入到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中,既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需要,也是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四、总结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为目的,以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形成以政府诚信为表率、以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为重点、以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为支撑、以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信用北京”的良好形象。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强化政府的推动作用,鼓励开发利用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用基础信息依法公开或共享;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现代信用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规划先行,各部门分工协作,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政策、统一标准。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制订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信用信息采集、披露和使用等行为。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为重点,建立信用基础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推动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建立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实现跨行业联合征信;结合本市实际,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建设目标
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信用服务行业监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使信用政策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社会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讲信用、守信用”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重点
(一)*年至2008年为建设阶段,工作重点是:
建立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制订并实施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研究拟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政策和法规草案,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公开信息。做好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法规建设的基础工作,做好本市企业信用地方性法规制订的研究准备工作,研究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等行为。制订信用行业监管和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的政策文件。
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制订统一的信用信息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快完善信用基础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为实现信用基础信息依法向社会有序公开提供技术支持。
促进信用信息的市场化应用,大力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鼓励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有效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推动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开展联合征信和增值服务。支持组建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功能。
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和宣传,加大对社会信用的教育培训力度,营造“讲信用、守信用”的社会环境。
(二)2009年至2010年为完善阶段,工作重点是:
进一步完善信用政策体系。继续推进信用信息市场化应用,形成较为发达的现代信用服务业,既有专业化、公信力强的联合征信服务中介机构,又有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行为提供增值服务的企业群体。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信用产品在政府监管、市场交易中得到广泛使用。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整体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信息办承担相关工作,组织制订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
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户口”为依托,加强对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成员单位现有信用记录的归集与管理,有效整合各类企业信用信息,逐步扩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数据范围,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有序开放,共享企业信用基础数据,推进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由市信息办牵头,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基础信息和相关政务信息为支撑,加强政府与银行间的沟通与协调,依法整合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的个人信用信息,建立个人信用基础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为政府部门、银行信用信息交换提供目录和数据交换服务,为银行建设个人信贷系统和征信服务中介机构建设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创造有利条件,加快本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部门通过专用网络对有关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访问,实现分级分类信息共享。
(二)做好信用法规建设的基础工作,完善信用政策体系。
做好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方面法规建设的基础工作。做好本市企业信用地方性法规制订的研究准备工作,研究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研究制订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和方法,依法公开政务信息。
加快制订有关信用行业监管和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的政策文件,加强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监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三)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开放信用信息,健全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建设。由市信息办牵头,会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企业和个人信用标准体系,尽快统一信用主体标志、信用信息分类及编码、信用评价指标、信用信息格式、信用报告文本和征信数据库建设规范等,为实现部门、地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创造条件,促进信息交换和共享,提高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流通效率。
加快整合社会信用信息资源。根据统一标准,规范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依法推动整合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海关、商务、交通、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环保、劳动保障、人事、公安、仲裁和金融监管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资料,逐步分别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信用基础信息共享机制。
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的开放力度。在确保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原则下,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信用信息依法公开或共享,支持社会信用服务企业低成本、高效率地获得信用基础信息,逐步形成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政务信息披露系统和以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市场信用服务系统。
(四)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体系。
作为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市有关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完善本行业信用监督管理系统。要广泛收集和及时处理监管对象身份和经营行为的信用信息,建立和规范行业或部门内部共享的数据库;要建立行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结合部门特点和管理要求,依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状况,实行分类管理;要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度,保证各类信用信息及时记录,依法向其他执法部门和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开放在执法和履行公务过程中收集或产生的有关信用信息,实现信用基础信息共享;要加强对行业信用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信用信息录入、披露、数据更新的监督考核力度。
(五)大力培育现代信用服务业,支持组建信用服务行业协会。
培育和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按照“市场运作、专业服务”的思路,支持和鼓励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建设联合征信系统,发展以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商账催收等为主要业务的信用服务业。
引导和鼓励信用服务企业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建立完整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增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能力,对信用信息进行深度开发,努力提供有特色、多样化、高质量的信用产品。
鼓励国内外信用专业人才来京创办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在工商登记、税费缴纳等方面为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做好配套服务,培育和发展一批具备较高执业水平和道德水准、独立、公正、高效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和信用评估咨询人员。
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支持本市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成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设计信用服务指标体系,按期做好行业统计及数据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沟通协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和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对信用服务中介及信用产品的认同,进一步提高信用服务行业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壮大。
(六)倡导信用产品的使用,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
市有关部门应率先在政府采购、土地交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补助或贴息项目的选择、人才聘用等事项办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在登记注册、行政事务审批、日常监管、资质认定管理及周期性检验和评级评优等工作中逐步推广使用信用产品。
鼓励银行和商业机构在与企业或个人发生信用交易、信用消费、信用担保、商业赊销和租赁等业务时,按照授权和规范流程,通过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当事人的信用报告或要求当事人提供信用报告。
鼓励银行和商业机构降低信用消费门槛,开发信用交易产品,扩大信用卡发放、个人支票账户的开设和使用规模,做好金融延伸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和有效措施,引导市民和企业用支票或刷卡消费。
(七)建立健全信用行业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惩戒失信行为,鼓励守信行为。
建立信用行业监管制度。市征信管理部门要制订有关信用行业的准入制度,强化征信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加强对信用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
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于失信行为,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通过信用信息的广泛传播形成社会性惩戒,形成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失信联防机制。
完善守信受益机制。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或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可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
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于信用记录出现瑕疵的企业和个人,允许其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帮助下,通过实施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等措施,恢复企业信用或个人信用,通过规定的考核和评价后,获准提前解除失信行为公示和市场禁入等限制。
(八)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信用教育和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媒体、教育、文艺等多种形式,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启动“信用北京”宣传工程,开通“信用北京”网站,普及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文化和信用意识,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
五、工作要求
“经济户口”是工商管理部门为实现市场监管职能,对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日常监管等管理凭据、资料进行系统的收集,科学分类整理而产生的档案资料,是工商管理部门管理市场主体经济信息的一种载体。经济户口的本质是一种由工商行政部门所管理和拥有的有关企业信息的档案,这些档案记录着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发生的凭证、文件等资料,包括企业登记申请注册时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注册材料,工商部门的审查核材料,年检报告资料,违法违规及被查资料、重合同守信用评选资料,商标注册资料等。经济户口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是随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更新的,它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工商行政部门通过对经济户口的管理,能够有效地掌握企业的信用信息,能够为打击企业的失信行为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我国的工商管理部门建立企业经济户口、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始于20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全国大多数工商管理部门都建立起了基于计算机及联网技术的经济户口管理系统,不仅能够随时查询经济户口的信息,而且能够通过计算机系统随时更新经济户口的信息。与此同时,各地也在积极探索经济户口管理的新途径,很多地方都摸索出了一些关于经济户口管理新的方法与技术。如某市某工商局的一卡、一档、一户的做法,山东济南市工商局的区域经济监管责任制的做法等,都极大地提升了经济户口在企业信用管理中体系中的价值。
二、工商管理部门推行了企业分类监管制度,起到了奖励守信、惩罚失信的作用
所谓企业分类监管制度,指的是各级工商管理部门以其所掌握的经济户口为依托,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分级评价,根据评价的结果给予不同的管理方式,对失信企业进行处罚以及对守信企业进行奖励的一种企业信用管理方式。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建立上下互动、横向互通的监管机制,推进工商管理各项职能的整合,实现对企业的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市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以提高执法效能。我国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始于90年代末期,在实践中的运作已经比较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建立起了一批有关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法规、规章及条例等,如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管理总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建议》等;其次,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对地方各级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分类监管工作实行了联网应用,并颁布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联网应用技术思路与实施方案》;再次,建立了一个较为合理的企业信用分类标准,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规定A类企业为有着良好的信用记录的、需要加以正面激励的企业;B类企业为有一些不良记录的企业;C类企业为信用不良记录较多的需要加以重点监控的企业;D类企业为需要由工商部门强制其退出市场、撤销其工商登记的企业。
三、工商管理部门开展了企业年检实践,成为工商行政部门把握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途径
企业年检是以工商部门为主体对企业进行的一年一度的企业经营状况及企业信用状况检查,其目的在于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发现企业中的问题、利用企业所提供的数据对企业的经营提出具体的经营管理建议等。企业年检是工商管理部门更新企业经济户口信息、监督企业经营行为、监督企业信用记录的重要手段,它与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企业分类监管制度一起,构成我国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三大主要组成部分。为完善企业年检制度,我国的工商管理部门做了许多努力:一是完善企业年检的制度和程序。继1990年《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实施之后,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又组织人员对这一办法进行了修改,并于2006年起正式颁布实施修改后的年检办法。新办法相对于旧办法而言主要是在年检程序、年检对象上做了更具体详细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市场监管的时代性,既能够保证政府更有效、更全面地把握企业经营信息、同时也能方便了企业和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二是企业年检技术手段的创新。一些地方为方便企业年检,实施了滚动式年检年度,即根据企业注册时间的不同,在一年中的不同时候对企业实施年检,这就避免了由于年检扎堆而监管不到位、不细致的现象;一些地方实施了网上年检制度,企业可以通过红盾信息网下载年检表格,申请年检,减少了企业年检的程序,方便了企业年检。这些措施加强了企业年检的积极性,也保证了年检所获取的企业经营信息的准确性。
四、工商管理部门开展了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金信工程建设,使工商部门的网站成为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办理工商行政业务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