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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足球比赛 取胜 因素
一、球员与教练员、裁判员的素质
体育竞赛就是实力的较量,虽然足球比赛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是没有强大的实力作保证,要想得胜利只能是纸上谈兵,实力是取得比赛最重要、最关键的因素,是一个球队综合实力的体现。因此,首先,要有一批技术水平高、战术意识强、身体素质好、心理素质过硬、意志品质顽强、作风硬朗、富有战斗力的球员队伍。球队是一个团结的集体,整体状态要上佳。本届欧洲杯世界亚军法国队小组赛惨遭淘汰,老队员的垂垂老矣,中坚力量亨利、维埃拉的伤病,青年球员能力有限,真是一支老弱病残的法国队,球队整体状态不佳。
其次,高水平的教练员对足球比赛的取胜至关重要,一个高明的教练员可以使场上队员发挥出应有水平,20世纪80年代英格兰沃特福德队主教练泰勒率队每年升一级,四年升四级,从丁级联赛挺进到甲级联赛,最终获得联赛的亚军,其中教练员的作用不可小视。
此外,裁判的公正执法对比赛也十分重要,通常人们称足球裁判员为“黑衣法官”,比喻法庭上穿着黑衣执行法律的法官,所以,他们在足球比赛中必须按照“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执法规则,就像法官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一样,如果裁判员在比赛中有失公正,将会导致比赛失去意义。足球比赛往往又是一球定胜负,所以,一个球甚至决定着一支球队几年、几十年付出的心血,这就是足球比赛的残酷性。因此,裁判员素质的高低,某种程度决定着比赛的胜负。
二、合理的战术
众所周知,在足球比赛中,为了战胜对手,根据主客观实际,正确安排阵容、分配力量及所采取的个人行动和集体配合总称为足球战术。足球战术分为进攻和防守,在比赛中片面强调进攻或防守,都将导致比赛的失败。足球比赛战局瞬息即便,纷繁复杂,但只要根据赛场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战术打法,就会为比赛胜利奠定基础。
足球比赛是一个集体运动项目,不仅需要强大的整体实力和场上11名队员齐心协力作战,更重要的还需要一个核心人物,巴西队三夺世界冠军,就是有了球王贝利。阿根廷夺得1986年世界杯,新球王马拉多纳功不可没。2006年世界杯法国队获得亚军,齐达内的作用有目共睹,而本届欧洲杯,齐达内的退役,年轻队员又未能替代齐达内的作用,结果没有核心的法国队小组赛即惨遭淘汰。
当今足球比赛,不仅是比技术、战术、身体素质等,同时也是进行整体身心状态的较量(身体状态和心理状态)。从运动生理学和运动心理学角度讲,人的状态不可能长时间始终保持较高的竞技水平。欧洲杯是检阅欧洲各足球强国足球运动水平的大舞台,每个国家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都非常重视,而欧洲强队的国家队队员,又都是各个俱乐部的主力。据报道,本届欧洲杯参赛球员有的一个赛季打六七十场比赛,身心处于严重的疲惫不堪状态。正如我们看到的世界冠军意大利队发挥平平,在运动战中竟然没有取得进球,主力射手托尼在上赛季打进了三十多粒进球,到了欧洲杯颗粒无收,说明他,也说明意大利队多么不在状态。
足球比赛的偶然性是其项目的一代特点。这种偶然性的出现,是不以人的一直为转移的。只打门柱不进球的现象在大赛中屡见不鲜。1994年广岛亚运会半决赛中,韩国队压着乌兹别克斯坦队半场打,韩国队控球时间达到75%左右,全场射门三十余次,但就是没有进球。而乌兹别克斯坦队全场射门总共三次,结果以1:0战胜韩国队,挺进决赛,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偶然性。
“主场是龙,客场是虫”是绿茵场上的经典名言。曼联主场的高胜率是对手望而生畏;巴塞罗那队的诺坎普主场就是对客队球员的一种摧残;博卡青年队的“糖果盒”主场威震敌胆;伊朗的阿扎迪体育场,十二万人的齐声狂喊令客队胆战心惊、两腿发软。主场裁判员不自觉地倾斜哨子,也是情理之中的执法惯例,天时、地利、人和都是主场的优势,是体育竞赛不成文的规矩。
三、顽强的意志品质
足球比赛场地大,时间长,允许队员在场上拼抢是进行合理冲撞,这是足球比赛不同与其它球类项目的魅力所在。全场要始终保持高强度的对抗和奔跑能力,球员的意志品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本届欧洲杯土耳其和捷克的比赛,土耳其队在落后两球的情况下,在最后十五分钟连追三球,逆转战胜捷克队,获得小组出线权。他们靠的就是一种精神,一种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和作风。
总之,足球比赛就像是打一场战争,要有强大的实力、高明的统帅、技艺超群的球星以及合理灵活多变的战术打法,缺一不可,还要做到知彼知己,方能百战百胜。
参考文献:
违禁药物的使用。作为体育领域使用的词汇,兴奋剂是指对违禁药品和技术的总称,兴奋剂是以人为的不正当的方式提高运动员的竞赛能力。服用兴奋剂不仅严重损害运动员身心健康,而且违反公平竞争的竞赛精神,运动员如果借助违禁药品,拥有了超越自身的运动能力而夺得奖牌,这实属欺诈行为,是对竞技体育的一种诋毁和扼杀,它失去的是“体育”之真义。②裁判舞弊执法不公。裁判作为竞技体育的重要构成因素,在比赛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竞赛场上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被人们称为竞技场上的“法官”。认真、公平、公正、准确是裁判员必须遵守的原则,其非公正执法不但会影响运动员的心态、竞赛的结果,有损裁判的威严和形象,削弱裁判执法的权威,同时也是球迷闹事的导火线之一。正因为裁判员有对比赛行使裁决的权力,所以拉拢、贿赂裁判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裁判员并最终导致裁判执法的不公正,这严重阻碍了体育事业的发展。
二、学校体育伦理的优化对策
1.优化学校体育教学目标,加强课堂管理体育教学目标伦理建设起着导向、激励和评价的作用,除了要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掌握相关体育知识技能以外,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也是其伦理所在。体育课程的教学内容除了要增强学生体质也要重视学生兴趣的发展,促进终身体育意识的形成。
2.重视体育教学关系的建立体育教学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双边协同活动,体育伦理教学要求教师既要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又要求教师发挥民主,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发挥提供良好的道德场所。体育教师在上课过程中也应当着意于体育课堂中的弱势群体,增加与他们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创造民主、平等的体育教学氛围,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在体育课上得到锻炼。
3.注重伦理关怀,加强学校体育中的伦理道德教育学校作为人类文化承接地以及文明发展的重要力量,应当在顺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凸显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伦理关怀、人文关怀,强调价值理性的发展,弱化工具理性和教学功利的追求。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要从人文素质教育入手,只有打下了深厚的人文知识基础,才能自觉地遵守各项道德规范。
4.加强学校体育法制建设,增强体育法制观念随着竞技体育职业化、商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无论是对学校中的运动员、裁判员,还是对各俱乐部而言,功利追求始终是他们行为的一个重要目标之一。思想道德教育固然重要,但是若没有完善的竞技规则,没有对违规者严厉而公正的法律惩罚,部分人脆弱的道德心理防线远不足以抵挡商业化过程中巨大的利益诱惑。所以要用道德和法制来调节体育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法制建设,增强体育法制观念越发显得重要。
三、学校体育发展前景
关键词:信息技术;体育舞蹈;应用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8-0193-02
0引言
信息作为一门科学,被誉为当今世界发展的四大科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环境科学)之一。掌握最新科技信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体育舞蹈上也不例外:若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掌握及时准确的了解运动员生理机能、掌握先进的训练方法,促使运动员快速正确的学习新技术,就能在国内外大赛中立于不败之地;信息技术在体育舞蹈竞赛中的应用,可以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运动员在更公平的平台上进行比赛。
1研究方法
1.1 文献资料法通过全文期刊数据库检索信息技术的相关文献,并认真阅读,了解信息技术在体育领域应用的相关动态。
1.2 专家访谈法拟定好访谈提纲,通过电话或走访的形式对信息技术应用、体育舞蹈等方面专家进行访谈,获取相关的专业指导与建议。
2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信息技术在体育领域的应用随着现代体育的发展,各项竞技运动都在不同程度的挑战人的生理机能的极限,为能在接近极限的区间内再创佳绩,世界各国都不遗余力地在体育上领域开发信息技术的应用,从而成为信息技术和体育科研的重点之一。应用信息技术为提高运动成绩,改进训练方法提供了可靠的依据。现代竞技体育从自然、简易的活动场所逐步发展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标准化、规范化的程度。一是基于体育运动的科学化和正规化;二是依赖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它对提高竞技体育的水平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体育信息科学作为现代信息科学技术与体育运动实践相结合的一门应用学科,它既是一项需要高新技术和理论研究支撑的科学研究,也是一项通过有效的组织更好地为体育运动实践提供服务的事业和工作。由于信息技术在体育中的广泛应用,且带来了明显的效果、效率、效益,致使信息技术及相关设备逐步成为体育领域中的重要构成因素,这也是信息时代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2.2 信息技术在体育舞蹈中的应用信息技术在体育舞蹈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信息技术在体育舞蹈运动员技术训练中的应用、在学习新技术中的应用和在体育舞蹈竞赛中应用等。
2.2.1 信息技术在体育舞蹈运动员技术训练中的应用体育舞蹈运动中的旋转、跳跃等技术动作的动力来源不完全靠重心的移动、借同伴的助力来完成,更多是靠重心移动、同伴的助力和蹬地等力量的合力来完成。这要求体育舞蹈运动员具备身体的协调能力和各种不同力量的发力方法。但有些运动员一时难以掌握发力方法,导致在体育舞蹈运动中旋转不到位、跳跃不稳定技术方面的不足。人的肉眼不可能瞬间分辨出运动员旋转时少转了多少或转过了多少这样精细的差别,而计算机可以做到。通过先进的影视技术、多维摄像、摄影和解析技术,对技术动作进行诊断,与正确、先进的技术比较发现动作缺陷,从而提供改善技术的关键和方法。比如平转这个技术动作,有些运动员在旋转的时候会出现旋转的角度不够和旋转时重心不够稳定,可以使用红外光点测定人体空间位置,运用二维人体重心板连机,测试运动员的稳定性和运动技术特征数据,运用高速摄影、摄像连机,定量解析技术,快速的反馈给运动员,帮助运动员改善和提高。同时教练员可以根据运动员出现技术不稳定的特点,可以制定针对性的训练计划和训练方法提高运动员的技术水平。
2.2.2 信息技术在学习新技术中的应用新的动作的形成,是通过视、听来感知技术动作进行学习然后不断改进和提高的过程。据教育心理学家统计,人们通过视听获得的信息占信息总量的94%,3天以后能记得70%,均远远超过其他传播方法[4]。视是的主要信息来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运动员建立正确的视动表象,能够快速、有效地促进新技术的形成。现代信息技术中的视听媒体可以多渠道提供信息、调节时空变化,能够直观真实地反映事物现象及运动变化特征,明显优于传统视觉和听觉媒体。例如,在学习探戈两点转连接击剑步时,由于动作转动快,又要求舞伴间在高速旋转中默契配合,表现出体育舞蹈的魅力,很多在体育舞蹈教学时是一位教练(教师)教学,即使两位授课,也可能不是长期搭伴的舞伴,配合起来就可能不是很圆润,这个时候可以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中的影像技术,对此技术动作慢放可以把体育舞蹈高水平运动员的技术动作摄影并数字化以后,利用电脑将其转化为线条图,对每个动作都进行解析,确定出身体各个部分的动作、速度、力量、重心等重要因素,为运动员建立清晰、精确动作概念,从而更好地为学习新技术提供科学依据。
2.2.3 信息技术在体育舞蹈竞赛中应用
2.2.3.1 信息技术在体育舞蹈竞赛管理中的应用纵观大型或国际体育舞蹈赛事,由于涉及比赛的项目多,人员众多,赛程多以及新闻的及时性要求,对比赛结果的准确性和实时性要求愈来愈高。随着网络信息技术不断融入体育领域,国际上较为大型的体育赛事均已经采用了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大型体育舞蹈竞赛的信息管理首先涉及人员管理。而人员又涉及运动员、裁判员、场地管理人员以及志愿者等。人员管理涉及人员信息注册与变更。运动员注册信息还是赛程安排的基础。由于大型体育舞蹈竞赛比赛项目较多,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通过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可以将人员信息集中保存于中央数据库。信息的更改可以集中管理,从而保证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体育舞蹈竞赛中赛程管理、成绩管理、信息统计查询及其它事务管理,为保证其其准确性、实时性和高效性,都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体育舞蹈竞赛还需要综合的电信网络枢纽和宽带光纤网络支持;需要国际海缆、卫星的支持以提供较宽的因特网国际出口;需要高清晰度的视频传输通道提供电视转播。由此可见,体育舞蹈竞赛及时、准确、高效的赛事信息传播,都依靠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
2.2.3.2 信息技术在体育舞蹈竞赛裁判中的应用体育舞蹈比赛时,都是有多对运动员同时在场上比赛,而且运动员处在不停的运动当中,裁判员要在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内对每对选手进行比较,不乏有的裁判员在关注某对选手时刚好看到他们的优点或瑕疵,这样在最终的裁决时那面有些偏颇。为维护体育竞赛的公正和精确,可以扩大现代信息技术在体育舞蹈竞赛中的应用,借助高科技手段使体育竞赛的裁判更加客观和精确,并为运动员技术分析提供坚实的基础。例如,利用现代的影像技术,把每对参赛运动员参加比赛的过程利用高速摄像机跟踪录制,对比赛成绩接近或者有争议选手的比赛过程通过慢放,再进行评价,这样既能给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客观评价,又能够是他们在更公平的平台上进行比赛。
3结论
①现代信息技术在体育领域的应用相当广泛,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科技保障和先进的服务体系;②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在体育舞蹈技术训练和学习新技术中,可以更好的帮助运动员掌握和提高技术水平;③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在体育舞蹈赛事中可以使赛事管理系统化,应用在裁判中可以为运动员提供更客观、更公平的竞技平台。
参考文献:
[1]王善胜,王芬・金牌背后是科技大战[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7.
[2]马铁.体育信息学科的发展与展望[J].体育科学,1999,19 (3).
[3]姜育生.现代信息技术在体育教学中的作用[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7,1(161).
关键词:大学生;体育竞赛;负面影响;表现形式
中图分类号:G80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076(2013)01-0114-05
近年来,我国大学生体育竞赛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大学生体育竞赛和其他事物一样,其本身就是一个相互矛盾的客体,既存在着积极的作用,也存在着负面的影响。其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大学生体育竞赛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1.1 在参赛资格上弄虚作假
在“金牌第一”错误观念的诱导下,为了获得参赛资格,一些运动员在管理者、教练员的纵容、支持与包庇下,在参赛资格上弄虚作假。主要包括虚报专业、冒名顶替、篡改学历等舞弊行为,以求获得比赛的资格,获得比赛的好成绩。在各级别的大学生体育竞赛中,在参赛资格上弄虚作假,以大打小、以高水平打低水平的现象是比较多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3.4%的受访者认为大学生体育竞赛中存在运动员参赛资格造假的现象。比如被称为小奥运会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国际体育学生联合会对大运会运动员参赛有明文要求:所有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生,年龄严格限制在18岁到28岁之间。但是从历届的赛事来看,很多参赛的运动员并不是在校学生。
1.2 执法不严与执法不公
裁判是体育比赛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赛场上最高的执法者,其权力的操作弹性较大。裁判执法的正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体育比赛的胜负。裁判执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执法不严与执法不公两方面。
1)执法不严。个别裁判由于本身业务素质不高,对竞赛规则的理解较为模糊,执法水平偏低。在执法过程中没能把握好判罚的尺度,执法不严,造成赛场上双方队员情绪的失控,影响了比赛的进程以及比赛的公正性。
2)执法不公。个别裁判在利益的驱动下和外在监督制约措施缺位的情况下,偏离了作为裁判的守则,故意判罚不公,导致比赛结果不公平。诸如“黑哨、红哨、官哨、感情哨”等不公正判罚在体育竞赛场上时有出现。一些主观评分类的项目,裁判员相互串通,集体舞弊,执法不公,影响比赛结果,损害广大教练员与运动员的积极性。最近,在我国国内足坛,也掀起了一波打假打黑的风暴,其中涉案的国际级裁判不在少数。曾经在国内足球裁判界有名哨之称的陆俊,也因为涉嫌在很多执法场次上收受贿赂,吹假球和黑哨,被警方带走调查。
除此之外,在高考体育加试、体育特长生考试中,使用兴奋剂的现象已经到了相当泛滥的程度。兴奋剂原本是竞技体育衍生的不良产物,但是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大,考上大学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就成为大部分高中毕业生的人生奋斗目标,因此不惜在体育加试、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等考试中违规服用兴奋剂。2005年在合肥召开的全国体育科技和反兴奋剂工作会议上透露,从2006年起参加全国性青少年以及大、中学生体育竞赛的运动员要接受兴奋剂检测。在2005年全国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中,首都体育学院开了体育院校之先河,首次设置了对考生的兴奋剂检测项目。由此说明兴奋剂对全国大中学各级竞赛、体育高考等领域的渗透,已经引起了管理部门的广泛关注。
体育高考中兴奋剂的泛滥使用,势必为日后大学生体育竞赛的顺利开展埋下隐患。通过与专家进行访谈,大部分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兴奋剂的使用人群出现了从专业运动员向业余运动员蔓延,兴奋剂的使用范围出现了从竞技体育向学校体育蔓延,使用兴奋剂的目的出现了从获得体育竞赛胜利向提高招生考试成绩蔓延的趋势。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3.6%的受访者认为通过服用兴奋剂参加体育高考的运动员进入高校后,其运动成绩将明显降低,这将大大影响我国大学生体育竞赛的顺利开展。
2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存在消极因素
2.1 利益的驱动导致部分高校过分夸大高水平运动队的作用
高校参加大学生体育竞赛如取得较好成绩,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扩大高校在社会中的知名度,提高本院校在高等教育系统中的竞争地位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很多高校不断加大对竞技体育即高水平运动队的投入,忽略了学校体育的发展,这也是导致普通大学生体质健康逐年下降的因素之一。通过调查,认为高校大力发展高水平运动队能提高普通大学生身体素质的占19%;有21.4%的受访者认为高校大力发展高水平运动队,会导致普通学生身体素质下降;有59.6%的受访者认为即使高校大力发展高水平运动队,普通学生的身体素质也无变化。调查还发现,高校大力发展高水平运动队对激发普通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提高普通学生的身体素质没有实质性的正面影响,反而占用了他们参与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的资源和机会,与高校体育的目的背道而驰。
2.2 对成绩的过分追求导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培养定位目标不明确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文件:我国普通高校竞技体育的目标是完成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及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的参赛任务,为国家奥运争光计划和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作贡献。《意见》指明了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方向,也确定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培养定位。但是,大部分高校为了短期的竞赛目标,为了在赛场上争金夺银提高学校的社会地位,并没有把精力放在运动员的培养上,而是违背了办队的宗旨进行操作。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培养、竞赛目标定位问题,一直以来是专家学者所争论的焦点。从调查问卷我们可以看出,受访者虽然对我国高水平运动队的运动竞赛级别定位不十分明确,存在很大分歧,但是大部分的受访者都认为现阶段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并不具备实力参与世界级别的体育竞赛。通过比较国外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成功经验,我们必须承认,让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与世界接轨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我们要有长远、发展的眼光,不能总局限于国内比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甚至是奥运会才是我们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终极目标。
我国运动竞赛体制从总体框架中还没有脱离政府管理型模式。在政府竞技体育管理模式的背景下,决定了管理大学生体育的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FUSC)只是一个无实际职权的对外联络和交流机构,它实际上是隶属于教育部体卫艺司管理的一个民间组织,这与NCAA所担负的职能大相径庭,FUSC缺乏自主性和控制力。当各种体协都活跃在四年一届的全国运动会赛场上的时候,大学生体协何时能作为一个独立的队伍来参赛,也将是我国大学生竞技体育走向强大的标志。
2.3 招生制度不完善
要在高水平的大学生体育竞赛中有所斩获,就要求高校具备高水平运动人才。因此,试办高水平运动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就成为各高校提高自身运动竞赛水平的最有效捷径。虽然,教育部对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有一定的政策规定,但是由于政策不够细化,存在着很大弹性,因此很多高校在具体操作时都是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没有规范统一的招生制度,是导致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混乱的主要原因。
从目前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情况来看,很多运动员只是学籍挂靠在学校,学校对他们的管理、教育与专业队本质上没有区别,从而对校园文化建设,对学生的榜样作用不大,学校只注重通过比赛成绩来提高学校知名度,忽视训练对校园体育文化的建设,没有发挥好办高水平运动队的文化价值作用。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当前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只是为了竞赛成绩,从而提高各个高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其中,不乏一些高校为了短期的运动成绩,靠租借专业队去参加比赛,而没有真正进行高校运动队训练。
2.4 训练水平跟不上
四年一届的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是对各省高校运动训练水平的大检阅。但是,大运会上表现出来的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偶见竞赛水平高者却大多是专业运动员,对于通过政策加分进入高校的非专业队运动员,大多数无法在大学生运动会上展现自己的风采。通过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运动员进行访谈发现,当前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水平普遍较低,训练负荷与对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要求有较大的差距。主要原因包括教练员与运动员双方的原因。
1)教练员的训练水平不高,投入训练的精力有限
通过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进行访谈发现,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多为高校体育教师兼任,专职教练员极少。资料显示,随着我国教育制度的不断改革,高校扩招的规模日益增大,高校体育教师的教学任务也更加繁重。并且,高校体育教师除了完成高校体育教学的任务,还要参加学校的其他体育工作,更要进行科研工作以提高自身学术水平,甚至部分体育教师还需要兼任班主任的工作。工作的繁重,使得高校体育教师没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学习、更新运动训练的新知识。访谈得知,大部分担任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体育教师,现在采用的训练方法和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是一样的。另外,高校体育教师基本上都是毕业于体育院校,掌握了一定的训练方法和训练理论,但是自身并没有运动员经历,训练过程中无法掌握运动员的训练特点。
2)高水平运动员进入高校后人生目标的改变
高校对高水平运动员优惠的招生政策,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专业队退役运动员、体育特长生走入校园。作为运动员,进入校园的初衷是希望通过大学的系统教育,提高自身文化修养和文化素质,缩小与同年龄段学生之间的文化差距。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高校对高水平运动员管理的松懈,他们对大学美好生活的憧憬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不如意产生了矛盾,文化学习跟不上,运动成绩无法提高,自信心受到严重打击。在这种情况下,很大部分高水平运动员在思想观念上发生了质的改变,把能顺利毕业,拿到证书作为大学生活的奋斗目标。人生目标的改变,严重打击了高水平运动员参与运动训练的积极性,对训练采取能避则避、出工不出力等消极态度,导致训练效果下降,运动成绩大不如前。
除此之外,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简陋,运动队的管理措施不规范,也是导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训练水平无法上一个台阶的重要原因。
2.5 管理制度不完善
如何科学地管理高水平运动员在校的学习、生活、训练是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能否成功办队的关键。高水平运动员一旦出现学训矛盾,将影响他们的文化学习,制约其运动成绩的提高。因此,只有科学优化高水平运动队员的文化学习管理体系,制定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学习相关的优惠政策,完善系列管理措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服务于社会。
调查发现,各高校对于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学习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都有所缺失。问卷调查显示,专业运动员进入高校后能够完全达到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目的占15%,较好达到的占20%,一般的占24%,认为不完全达到的占34%,根本达不到的占7%。目前,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来源主要分为两部分,现役的专业队运动员与退役的前专业队运动员。对于现役专业队运动员,根本无法谈得上对他们进行文化学习管理,他们与其他专业运动员没两样,平时在专业队进行学习、训练与生活,只是期末的时候回来参与专业学科考试。而对于在校的退役前专业队运动员管理,也存在着很多误区。由于这部分高水平运动员与普通大学生在文化基础、文化素养等方面存在着不少的差距,因此大多数学校都为他们提供了很多优惠的考试政策,以期望其顺利通过考试,顺利拿到文凭,顺利毕业。但是对于文化基础本身就稍差的退役运动员来说,没有专门的补课,没有特别的文化辅导,他们的文化水平就无法得到质的提高,在今后的就业中也就缺少相应的竞争力。
3 大学生体育竞赛开展过程中存在不合理因素
3.1 大学生体育竞赛制度不合理
大学生体育竞赛制度的合理与否关系着大学生体育竞赛能否健康有序发展。竞赛制度设定得越合理,就越能使体育竞赛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问卷调查的结果告诉我们,大多数受访者对于现行的大学生竞赛制度是持反对意见的。认为我国大学体育竞赛制度发展不完善的占58.2%,认为我国大学体育竞赛制度完善的占22.3%,一般的占19.5%。目前,我国的全国性大学生运动会,甚至是各单项的全国性大学生体育竞赛,都是采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所有比赛项目集中比赛的竞赛制度。笔者认为这样的竞赛制度不仅会让各个代表队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统一的比赛时间,还会影响一部分高校的正常教学顺序。在我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法中指出:可以根据我国行政区划,分为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港澳台7个区域开展高校间体育竞赛,每个区域分别由10~12所左右的大学组成甲级和乙级体育项目联盟若干个,把属于不同行政区划中具备相当办学规模和学术水平的大学组成在一个大学联盟中。根据行政区划来划分竞赛区域,各高校间的各项比赛相对就比较固定,不仅方便各高校制定自己的体育发展计划,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而且还有利于管理部门对各高校体育的总体调控。
3.2 高校竞技体育资金投入比例不合理
在有关高校对竞技体育投入资金问题的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受访者认为高校对竞技体育的资金投入趋向于偏多,占26%;认为太多的占22.4%,认为合适的占20.4;认为投入资金偏少的和太少的分别占19.1%和12.1%。由此可见,当前大多数高校对竞技体育方面投入的资金是属于偏多的。高校体育包含着高校的学校体育和高校竞技体育两个方面的内容,如何处理好这两方面的关系,使这两个内容能够共同发展而不相互矛盾,对于高校体育来说就显得尤其重要。
问卷调查显示,认为高校对竞技体育过多或太多的资金投入会导致降低普通大学生身体素质的占63%,一般的占15%,认为不会导致降低普通大学生身体素质的占22%。由此可见,大部分受访者还是认为对高校竞技体育过多的经济投入将会导致普通大学生身体素质的降低。从高校每学期都进行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情况我们发现,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该情况的出现,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在于高校体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意识与管理观念。对于竞赛成绩的一味追求,无疑会让高校体育的主管部门对于竞技体育方面的投入失去应有的理智。在高校中认为竞技体育的投入即是金钱投入的思想在主管领导者中比比皆是。因此,无视高校竞技体育的经济价值,不合理地不断加大对高校竞技体育的投入,必然对高校体育课与课外体育活动的顺利开展产生阻滞的影响,这是导致学生体质健康逐年下降的原因之一。
3.3 市政场地设施在大学生体育竞赛后使用率极低
笔者通过文献和访谈发现,很多为了承办大学生体育竞赛而建设的高标准市政运动场地在赛后的使用率极低,而且每年昂贵的维护费用给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例如为承办即将在深圳举行的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深圳投入6亿多美元重金打造一流的体育场馆硬件,除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拥有35 000个座位的深圳体育场、4 000个座位的深圳游泳跳水馆、8 000个座位的宝安体育馆等32个场馆外,深圳将新建22个体育场馆。其中,在规划占地13.7平方公里的体育新城内,将新建一座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体育中心,并将在紧邻大运中心的位置,兴建一个能够容纳1.3万名运动员的大运村。据悉,大运场馆的新建和翻新改造工程所需经费约为6.3889亿美元,主要来自政府专项拨款。然而,根据以往我国对市政高标准、高规格的体育场馆利用率的例子不难推断,这些高标准的体育场馆在赛后的使用率是偏低的。问卷调查显示,预测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赛后市政体育场馆使用率高的仅占3%,一般的占30%,而预测其使用率低的高占67%。由此可见,大部分受访者认为我国以往对举行大型比赛而兴建的场地场馆赛后使用率较低。众所周知,场地场馆需要高额的维护费用,而较低的场地场馆使用率造成了国家的经济负担。如何提高场地使用率,扩大场地维护费的来源,也是我们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
3.4 大型的大学生体育竞赛举办过多
大学生体育协会的不断壮大、发展,也使得不同级别的大学生体育竞赛的举办次数越来越多。过多的大学生体育竞赛不仅增加高校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单单广东省每年各个单项的竞赛,就让省内各个高校忙得不可开交。有某高校体育主管领导发出感慨:比赛任务一下来,参加也不是,不参加也不是。参加的话每年这么多的比赛,要不断地加大投入,争取好成绩好名次,而且学校对成绩还有一定的期望目标。不参加的话,又无法与办高水平运动队相符合,处于两难的境地。
此外,一些大型赛事的举办,也势必会扰乱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与教学规律。例如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在广州大学城举办,致使大学城的很多学校被迫调整了教学时间和教学内容,学生提早放假为大学生运动会让路。比赛结束之后,又把落下的教学内容利用周末甚至晚上的时间进行补课,学生苦不堪言。众所周知,教学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合理地安排教学时间和教学内容,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虽然,通过补课是把教学内容补上了,但其教学质量可想而知。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大学生竞赛的组织方法,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合理地组织比赛,减少比赛带给高校教学秩序上的混乱。
大学生体育竞赛中负面影响实质是各相关主体之间的一次利益再分配。管理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各相关学校之间资源、权利分配的冲突、规章制度的不健全、管理及监控的措施不力等等,都为大学生体育运动竞赛中负面影响的存在提供了空间。负面影响的出现,不仅阻碍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会影响到高校的和谐稳定。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其治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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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体育教育 渗透 思想政治教育
高校体育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体育教育的过程中,高校不仅仅要重视培养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修养,更要注重体育教育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方面的影响。在高校体育教学中,我们可以通过体育课堂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开展体育竞赛及体育文化建设等途径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1.通过体育课堂教学对大学生实施思想政治教育
(1)抓好组织教学。教师应深刻认识到组织教学既是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又是教师发挥主导作用的关键环节,严密有序的组织教学不但有利于大学生锻炼身体,掌握体育知识与技术,而且能够有效表达教育者的规范要求,形成良好的氛围,提高教育效果。
(2)结合教材特点。高校体育的每一种教材都有侧重地体现了高校体育所具有的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因此,在体育教学中,教师应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渗透与体育教材特点进行紧密的结合。
(3)处理好体育课中的偶发事件。体育课教学中易发生受伤、冲突等偶发事件,体育教师在偶发事件中能作出公正的评判和合理的处理,对于帮助大学生明辨是非,掌握正确处理事件的方法具有良好的作用。
(4)发挥集体的力量。体育教师要注意引导集体形成符合学校教育培养目标的主流意识,引导集体成员形成正确的、较为一致的是非判断标准。另外,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集体舆论的力量,启发教育大学生对集体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和行为进行批判和抵制,形成正向的群体压力。
(5)突出教师的示范作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其一言一行都会直接影响和感染着学生,影响着教育的效果。因此,教师不仅仅应是社会道德规范的倡导者,更应是社会道德规范的践行者。
2.通过课外体育活动实施思想政治教育
课外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体育课的延伸和发展。体育教师不仅要注重在体育课上对学生思想政治的教育,而且要注意加强学生在课外体育活动中各项思想政治教育。因为,课外体育活动不仅是学生提高运动技术和锻炼方法,促进身心健康,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的过程,而且是学生践行体育道德规范,培养体育道德作风的过程。一方面,大学生依据自己的道德认知水平,通过自我认识、自我体验、自我控制产生积极进取之心,主动接受先进思想和正确行为,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另一方面,参与集体活动的大学生受到群体规范和同伴思想行为的影响,能在集体的相互帮教中促进个体的自我教育。因此,课外体育活动是高校体育中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
3.通过课余体育训练实施思想政治教育
(1)整体推进与区别对待相结合。整体推进是指课余体育训练中的思想政治教育要面向整个训练队,不能因为某个队员的运动水平高低降低要求,也不能因为某个队员运动水平相对较低就放任自流;区别对待就是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因材施教,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手段做好工作。
(2)严格要求与真情关怀相结合。在课余体育训练中,因为大学生参加的项目单一,负荷较大,容易因缺乏新的刺激而降低兴趣和注意力,所以教育者必须严字当头,并且真心地关心和照顾他们,时刻留意他们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及时解决实际困难,这样才能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提高教育的有效性。
(3)说服教育与制度规范相结合。高校课余体育训练中的思想政治教育,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解决大学生的思想认识问题,因此教育者必须坚持说服教育。然而,仅靠说服教育是不够的,要提高课余体育训练中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还必须加强制度规范,强化管理育人,加强制度规范,就是要通过制度的强制力,提高大学生的是非辨别力。
4.通过体育竞赛实施思想政治教育
体育竞赛是高校体育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体育竞赛中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赛前动员教育。主要包括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为集体争取荣誉,为比赛出力;教育大学生树立顽强拼搏、勇于进取和团结友爱、协作互助的精神,树立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的文明参赛和文明观赛的意识,以及守纪律、守秩序、重安全的意识等。
(2)竞赛组织工作。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头绪多、要求高、牵涉面广,做好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本身就是一个极富教育性的过程。因此,周密有序的组织工作是办好体育竞赛的先决条件,也是有效渗透思想政治教育的保障。
(3)赛后总结表彰。这是贯彻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发挥高校体育竞赛中思想政治教育作用的关键步骤。主要包括:其一,对赛事的组织、比赛、裁判等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其二,对表现突出的运动员、裁判员和单位进行表彰,号召大家向他们学习;其三,抓住竞赛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件,发掘其教育因素,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榜样的力量对广大大学生进行正面的激励和教育。
5.通过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实施思想政治教育
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中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加强校园体育物质文化建设。校园体育物质文化既是校园体育文化的基础部分,又是能够直观地体现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水平的外在体现。我院体育教师注意加强校园体育物质文化建设,第一要注重能基本满足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大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和参加体育锻炼的需要;第二要注重提高校园体育物质文化的美学价值和教育性,激发大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使之受到感染。
(2)加强校园体育精神文化建设。一是加强宣传优异的成绩和典型人物、事迹等,营造良好的体育氛围,引导学生重视体育、热爱体育,积极参与体育活动;二是加强体育教学,帮助大学生掌握体育知识、技术、技能和体育道德规范;三是组织丰富的、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的体育意识和行为习惯,为大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和平台;四是强化管理,通过管理,使校园体育精神文化规范化、制度化、传统化。
(3)加强了校园体育制度文化建设。校园体育制度文化是校园体育文化系统正常运行的支持和保证体系,加强校园体育制度文化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并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的重要作用,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深入发展。二是加强规划,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具体的建设目标和指导思想。三是建立良好、有序的体育活动实施机制,保障和促进校园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四是建立健全校园体育文化管理体制和监督体制,保证校园体育文化的有序化、健康化、有效化发展。
总之,在体育教育中对学生渗透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对于学生来说,不仅有着磁铁般的吸引力,而且能融洽人际关系,锻炼集体协作精神,激发他们的热情,沟通他们的心灵,从而形成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这样,学生的团结友谊等精神便得到进一步弘扬,产生一种无形却巨大的凝聚力,有助于高校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位的提升。因此,我们应当充分利用体育文化对当代大学生的强烈的感染力和浸润力,使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得到不断充实和完善,使他们的视野更辽阔,心灵更高尚,知识更丰富,最终成为合格的现代人。
参考文献:
[1]季浏.体育与健康课堂(标准)解读.湖北: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4.
关于体育竞技行为的概念,学界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体育竞技伤害行为是指在直接对抗性比赛中造成他人伤亡的暴力行为;有人认为,体育竞技伤害行为是指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对竞争对手所实施的伤害行为;有人认为,竞技体育伤害行为是指运动员之间以及教练员与运动员之间在竞技场所发生的侵害肉体的体育行为;还有人认为,体育竞技误伤行为是指运动员之间在体育比赛中发生的因过失致人伤亡的行为。以上观点主要存在以下缺陷:其一,将体育竞技的性质界定为伤害行为。体育竞技是运动员有形力量的释放,既可能造成一定的伤害结果,也可能造成死亡结果,因而将体育竞技界定为伤害行为是不确切的。其二,将体育竞技可能损害的对象仅限于运动员,尤其是竞争对手。无论是直接对抗性比赛,还是非直接对抗性比赛,体育竞技可能损害的对象都不仅限于竞争对手,还包括其他人,甚至运动员自己。其三,将体育竞技的主体扩大为教练员。这并不符合体育竞技本身的涵义。其四,将体育竞技致人伤害的行为限定为过失行为。诚然,在体育竞技致人损害的场合,运动员往往出于过失。但在某些对抗十分激烈的比赛中,如拳击、足球等,即使运动员在遵守规则的情况下致对手损伤,也很难排除主观的故意。其五,上述诸观点都没有揭示体育竞技本身的内涵。对此,笔者认为,所谓体育竞技行为,是指运动员在体育竞赛中为充分展现自己的体能技巧而实施的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为。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体育竞技的主体是运动员。运动员是体育竞技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与表现者,也只有运动员才能成为体育竞技行为的主体。当然,在正式的体育比赛中,往往还涉及到其他人员的参与,如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现场观众等。但这些人员只是为运动员的竞技行为提供指导、评判、服务、激励等,并不直接参与体育竞技活动,也就不可能成为体育竞技行为实施的主体。此外,参与体育竞技的运动员既可以是职业运动员,也可以是业余运动员。在当代社会,体育竞技并不仅仅只限于职业体育活动,还包括大量的业余体育活动。这些业余体育活动为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促进一国体育事业的繁荣,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某些世界性的大赛(如奥运会)中,甚至允许职业运动员与业余运动员共同参与,同台竞技。因此,体育竞技不是职业运动员的专利,体育竞技行为也并不仅仅只限于业务行为。第二,竞技行为只能发生在体育竞赛过程中。这里的体育竞赛,既包括正式的体育竞赛,又包括非正式的体育竞赛。正式的体育竞赛,是指比赛项目经有关机关单位或组织机构认可并正式组织的比赛,如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甲A联赛、全运会、CUBA联赛等。非正式的体育竞赛,是指比赛项目未经相关机构或组织认可,或虽经过认可,但并非由有关单位或组织机构正式组织的比赛,如拔河、校运会、年级篮球赛、民间散手比赛、日常训练比赛等。非正式的体育竞赛尽管未得到有关组织机构的正式认可,但却为一般社会观念所接受。不为一般社会观念所接受的比赛,如决斗等,不属于这里所讲的体育竞赛。竞技行为只可能发生在比赛进行过程中,在赛前、中场休息时间、赛后均不可能发生竞技行为。第三,体育竞技是参赛运动员体能技巧的充分展现。开展体育竞赛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挖掘人体的生理潜能,将体能和心智发挥到极致。运动员正是在体育竞赛中,通过自身体能技巧的展现,不断挑战生理极限,超越自我。也正是因为参赛运动员精彩的体能技巧表现,体育竞技活动才会呈现出独有的魅力。若运动员在体育比赛中并非展现体能技巧,而是为报复他人而实施暴力,则不能认为是体育竞技行为。第四,体育竞技是具有危险性的行为。体育竞技往往伴随着巨大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造成损害身体健康乃至生命的丧失。在直接对抗性比赛(如拳击、足球、篮球、橄榄球、跆拳道、相扑等)中,运动员之间存在着激烈的肢体接触,造成对方身体损害往往不可避免。在非直接对抗性比赛(如游泳、滑冰、体操、跳水、田径、赛车等)中,运动员之间尽管不存在直接的身体接触,但造成自身身体损害的现象也时常发生。此外,在体育竞赛中,现场观众、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也承受着一定程度的风险。如球员射门将球射偏,球飞向场外,致观众损伤;赛车手在加速时失控,连人带车撞出场外致他人重伤、死亡;投掷铁饼、标枪致他人损害等等。
2体育竞技行为刑法规制的根据
如何规制体育竞技行为,学界普遍认为,应排斥刑法对体育竞技行为的过度干预,在体育行规、行政规范、民事规范能充分调解的情况下,刑法就不应介入,即符合谦抑性要求。对此,笔者表示赞同。首先,单纯的违规行为或只造成轻微损害的行为,只需通过行业罚则(如警告、罚分、禁赛等)或民事责任即可解决,无需动用刑法进行规制。其次,运动员在体育比赛中不慎造成自身伤亡的,不属于刑法所关注的犯罪类型。值得探讨的,是运动员在体育竞赛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伤亡的情形,刑法对此应如何规制,学界争议颇多。有人从“利益衡量”的角度来进行说明,认为体育竞技行为实现的利益(体育事业的发展)更为优越的,就是正当的;反之,则需要通过刑法加以规制。利益衡量的立场是结果无价值,具有可考量性、可操作性的优点,但前提是两个具体法益的比较。体育事业的发展是一种抽象的社会法益,其与作为具体个人法益的生命、健康相比,孰优孰劣,则无从考量。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认为,相对于个人的损害而言,社会体育事业的发展是更为重要的。这无异于认为所有的体育竞技行为都是正当的,无需通过刑法进行规制。有人从“社会相当性”的角度来进行解释,认为不脱离社会相当性的体育竞技行为是正当的,严重脱离社会相当性的体育竞技行为则需要刑法的介入。社会相当性立足于行为无价值立场,并充分考虑结果无价值的因素,具有极大的理论包容性和解释张力,因而为多数学者所赞同。但社会相当性的概念究竟如何,其判断基准的模糊性和暧昧性则是公认的缺陷。持该观点的人一般都认为,应通过法益衡量、行为的手段、样态、主观意图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为社会相当性的判断提供明晰化的基准。有人从“被害人承诺与正当业务行为”的角度来进行阐述,认为在体育竞技中造成他人轻伤的,属于被害人承诺的范围之内,阻却构成要件的该当性,无需刑法的介入。在体育竞技中造成他人重伤乃至死亡的,属于正当业务行为的,阻却违法性,无需刑法的介入;不属于正当业务行为的,则需要通过刑法进行规制。一般而言,只要参与了体育竞赛活动,就可以认为同意对某种风险的承担。按照该观点,所有造成他人轻伤的体育竞技行为,无论是否违规,都排除刑法的规制,这是不合理的,有违依法治国的理念。另外,在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情形下,认为属于正当业务行为而排除刑法的介入,反之则需要刑法的规制,这无疑将大量的业余体育活动全部纳入到了刑法的规制范围内,是不合适的,不利于业余体育活动的发展。此外,正当业务行为本身的概念也是不明确的,也可以说,正当业务行为并没有为刑法的规制提供任何根据。还有人从“允许风险”的角度来进行论证,认为在社会允许风险范围内的竞技行为,即使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也具有合法性,排除刑法的介入;超出社会允许风险范围的竞技行为致他人伤亡的,不能排除刑法的干涉。但如同社会相当性一样,何为“允许的危险”,本身并不明确。笔者原则上赞同从“容许的危险”的角度来说明刑法规制体育竞技行为的根据。容许的危险理论主张,具有一定社会意义的危险行为,应根据其对社会的有用性和必要性而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现代科技社会,危险无处不在,甚至为社会发展所不可或缺,如铁路、航空、核电厂、科学实验等,若禁止一切危险,社会发展就将会停滞。只要行为人遵守一定的操作规则,保持应有的小心谨慎状态,即使造成了一定的侵害结果,也应当被社会所容许。容许的危险理论发展于德国19世纪末,它是以对社会有益为由而允许具有一定法益侵害危险的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理论,认为承受一定范围内的危险是社会发展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容许的危险理论不仅仅适用于危险行业,还适用于其他一切具有一定社会意义的危险行为。体育竞技是一种具有社会意义的危险行为。体育竞技的开展和普及,对于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增强国人凝聚力、促进一国乃至全人类的精神文化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体育竞技也蕴含着巨大的危险,需要运动员在竞技过程中遵守一定的比赛规则,履行应有的小心谨慎义务,将危险控制在社会容许的范围内。简言之,在容许的危险范围内致他人损害的体育竞技行为,是合法的,无需刑法规制;超出容许的危险范围致他人损害的体育竞技行为,则需要动用刑法进行规制。可见,立足于行为无价值立场并充分考虑结果无价值因素,运用容许的危险理论来说明刑法规制体育竞技行为的根据,是可取的。
3体育竞技行为刑法规制的标准
刑法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规制体育竞技行为,其实质也就是容许危险的范围问题,即什么程度的危险,必须容忍,而超越容忍界限的危险,则需要刑法的规制。关于容许危险的评价标准,有学者认为其存在具体的标准,如违反活动规范,又存在抽象的标准,如利益与风险的衡量、过度承担或违反查询义务。考虑到体育竞技行为的特殊性,笔者认为,容许危险的评价标准主要有下列几项:一、利益与风险的衡量;二、竞技规则;三、信赖原则;四、过度承担。这些也是体育竞技行为的刑法规制标准。
3.1利益与风险的衡量
利益与风险的衡量,是指危险是否被容许,要依据行为的社会意义加以评价。行为的社会意义越大,对社会越有益,被容许的危险程度就越高;反之,行为的社会意义越小,甚至没有任何的社会利益,被容许的危险程度就越低,甚至危险不会被容许。例如,飚车没有任何的社会利益,其必然被评价为超越容许的危险,在发生车祸的情况下,不能排除刑法的规制;相反,正常的赛车则属于体育竞技活动的范畴,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被容许的危险程度较高,在容许的危险程度范围内发生致他人伤亡的情形,不能动用刑法进行规制;只有逾越了容许危险的范围造成他人伤亡的,才能动用刑法加以规制。又如,相约决斗没有任何的社会利益,同样会被评价为逾越了容许的危险,在发生任何伤亡结果的情况下,都不能排除刑法的规制;而拳击、跆拳道、柔道、击剑等正常的比赛项目属于体育竞技的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可容许的危险程度较高,因而在容许的危险程度范围内造成他人伤亡的,排除刑法的规制;超越容许危险的限度造成他人伤亡的,才能运用刑法进行规制。一般在越是激烈的运动比赛中,越能激发运动员的斗志和潜能,越能体现体育竞技的精彩性和可观赏性,因而被容许的危险程度也就越高,如足球、篮球、橄榄球、拳击等。如果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要时刻担心可能发生的肢体冲突,那么这场比赛也就无法再进行下去,体育竞技也会丧失其应有的社会意义。而在并不十分激烈的运动比赛中,如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等,其精彩程度和可观赏性相对较低,因而被容许的危险程度也就相对较低。利益与风险的衡量是容许危险的一般评价标准,是其他各项评价标准的基础,其旨在通过社会利益与产生风险的衡量,来实现维护社会发展和保障个人法益的平衡。
3.2竞技规则
竞技规则,又称比赛规则,是指体育行业机构或组织根据比赛项目的性质、特点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的旨在维护公平竞争和保障人身安全的成文规则。竞技规则包括公平竞争规则和安全规则。前者是旨在维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规则,如田径比赛中的听从裁判口令、禁止使用兴奋剂,足球比赛中的手球、越位、假摔,篮球比赛中的打手、两次、走步,排球比赛中的触网等;后者是旨在保障运动员以及其他人员人身安全的规则,如足球比赛中的铲球、撞人、推人,篮球比赛中的撞人、拉人、推人,拳击比赛中攻击的部位等。一般而言,违反公平竞争规则的行为只构成对公平竞争秩序的破坏,并不涉及到他人的人身安全;而违反安全规则的行为则往往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侵害。因此,作为容许危险评价标准的竞技规则,应当是指安全规则。竞技规则的创设,主要是为了减少、预防危险的发生,其通过对比赛场地、比赛时间、人员数量和装备、注意事项等明确规定,为竞技行为划定了一条抽象的危险界线。运动员只要遵守竞技规则,就能将危险控制在容许的范围内,即使造成他人损害,也无需刑法的干涉;反之,运动员违反竞技规则,就是逾越容许危险的界线,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能排除刑法的规制。如根据足球竞赛规则,允许正面铲球、侧铲球、侧后铲球,但正面铲球不得有不合理的冲撞,侧铲球、侧后铲球只有先铲到球再铲倒人才合理,而背后铲球则被禁止;若运动员正面铲球将他人撞伤,侧铲、侧后铲未铲到球而先将他人铲伤,背后铲球将他人铲伤,则不能排除刑法的规制。根据拳击规则,禁止使用拳头以外的身体部位进行攻击,禁止攻击后脑和腰以下的部位,对手倒地之后禁止攻击;若运动员使用脚攻击,攻击对方的后脑和下阴,对手倒地之后继续攻击,造成对手伤亡的,不能排除刑法的规制。根据棒球比赛规则,禁止投掷球手的头部,若运动员投掷球手头部致其损害的,则不能排除刑法的规制。值得探讨的问题是,轻微犯规致他人损害的,是否被容许。笔者认为,竞技规则是评价危险是否被容许的基本标准,只要犯规,无论是否轻微,都属于超越容许的危险。但轻微犯规一般不会造成他人伤亡,无需动用刑法进行规制。在个别情况下,轻微犯规致他人伤亡的,应对其因果关系作出评价。若行为人即使遵守规则也无法避免伤亡结果发生的,应否定因果关系的存在,排除刑法的规制;反之,则应肯定因果关系的存在,不能排除刑法的规制。此外,在激烈的运动比赛中,运动员往往处于高度紧张、兴奋的情绪状态之中,因此,即使违反竞技规则造成他人伤亡,也可能因为期待可能性减小甚至丧失从而减小甚至阻却责任。竞技规则是体育行业组织或机构充分考虑各项体育项目的一般情况而制定的,是评价容许危险的最基本、最低限度的标准。但在某些具体场合,危险是否被容许,还要借助其他标准来进行评价。
3.3信赖原则
信赖原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某种行为时,如果存在合理信赖被害人或第三人采取适当行为的情况,由于被害人或第三人不采取适当行为而导致侵害结果发生的,行为人对此不负责任”。信赖原则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德国帝国法院的判例,最初只适用于交通领域,旨在呼应科技的发达,使顺畅的交通成为可能,现在则扩延运用到了医疗、企业管理等各个活动领域。信赖原则是容许危险概念的具体应用,其实质是通过危险领域各个参与者对危险的共同分担,来实现对危险的有效防控。即合乎信赖原则的行为,能实现他人对危险的分担,并未超越容许的危险范围,在他人未采取适当行动避免结果发生的情况下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无需刑法的规制;反之,不合乎信赖原则的行为,无法实现他人对危险的分担,逾越了容许的危险范围,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动用刑法进行规制。在体育竞技领域,信赖原则的运用是广泛存在的。如在田径运动比赛中,运动员一般能合理信赖现场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遵守赛场安全规则,因百米冲刺而撞伤横穿跑道的行人,投掷标枪、铁饼击中粗心留在赛场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容许危险范围内的损害,无需刑法的规制;在双人滑冰比赛中,运动员之间往往都存在着充分信赖对方能实现对危险的承担,这种信赖即使在对方已经受伤的情况下,有时也是合理的,在完成高度危险的动作(如将队友抛出)时,因对方失误而造成其损害的,不能视为逾越容许的危险,无需刑法加以规制;在双人跳水、乒乓球、羽毛球双打、篮球、排球比赛中,队友之间往往也存在着合理信赖,在完成正常比赛动作时造成队友损害的,属于容许危险的范围内,排除刑法的规制。在无法合理信赖他人承担危险的场合,即使行为人遵守了竞技规则,也不能视为在容许的危险范围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能排除刑法的规制。如田径运动员百米冲刺撞伤横穿跑道的小孩,因为无法合理信赖小孩能遵守赛场安全规则,因此逾越了容许危险的范围,需要动用刑法进行规制;赛车选手在加速时发现有人欲翻越护栏到跑道的,应停止加速,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合理信赖对方能采取一定的行动避免危险的发生。若继续加速致其损害的,属于逾越容许危险的范围,不能排除刑法的规制。值得探讨的问题是,违反竞技规则,可否主张信赖原则,如赛车手在比赛时服用了兴奋剂,造成他人损害时可否主张信赖原则。笔者认为,违反竞技规则,就已经逾越了容许危险的范围,无权信赖他人对危险进行分担,造成损害的,无法排除刑法的规制。但赛车手即使不服用兴奋剂,损害结果仍然会发生的,可排除因果关系的存在,从而排除刑法的规制。
3.4过度承担
过度承担,又称不作为义务,是指行为可能有害法益,由于自己的身体缺陷或缺乏训练而难以断定附随的危险,应当放弃不为,否则就是超越容许的危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责任。[
关键词:减负 提升 体育 教学效果
作为一名学校体育工作者,“轻负担,高质量”的课堂减负行动是困扰我们教师新的难题。我们不禁要自问:“为什么要减负?减负的内容是什么?怎样才能做到减负增“质”?
一、立足学校实际,稳步推进“课改”
研究学生,合理选取教材,拓展内容结构,把新课改“植根”于课堂体育“沃土”中,体育课堂改革是新课改进程中不可缺少的主力军。
(一)抓“常态”体育课堂,促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在目前的教育形式下,“常态”体育课堂仍然是学生学习技术,巩固技能的关键环节。在这里可以强调“常规”,追求合理的运动负荷,有规律可循,学生每学年都学有所得,每学段都学有所获。
(二)优化课堂教学环节,创新分享教学成果。提倡体育课堂“常态化”绝不是让体育课回归到“自由化”。完善课堂教学各个环节,将体育课的课前、课中、课后三个部分贯彻到每一节课中,收到了满意效果。
二、丰富活动课内涵与形式,提高学生身体素质能力
伴随“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文化学习---体育锻炼---积极性休息—素质能力提高”的学习方式,实实在在扎根于学生的心灵深处,依据规律、原则对活动课进行改革。树立“人人参与、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体育理念。
(一)遵循科学规律原则,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学期初下发了“体育活动课安排表”,“安排表”的制定集中体现了“符合学生身体发育和人体运动”的规律原则;对班主任在体育活动课中的角色予以定位---组织者、领导者、指导者、负责人;对体育委员、体育骨干的作用充分肯定;对器材借用归还作出详细说明。
(二)透过现象抓本质,群策群力抓改革。学生走到操场,场地器材到位,制度必须建立,不能让环节脱钩。为此,我们成立了体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常务组长,教务处、政教处、艺体组及部分学干为小组成员,不定时地对体育课、活动课进行检查、指导、评价、反馈;开展安全教育;指导体育委员做好各类记录;协助处理“偶发事件”;落实病、事假的人数及大概情况;采用“问卷调查法”收集汇总学生意见和建议,不断改革设计,扎实推进工作,克服“形式主义”和“盲目乐观”现象。
(三)规范活动锻炼制度,力求内容形式稳步提高。体育课最有效的展示舞台就是体育比赛。为此。我们倡议除了按“安排表”上好活动课外,可以参照学校下发的“体育竞赛计划表”将广播操、集体舞渗透到体育课和活动课中去,有计划有步骤地充实课的内容,避免学习内容的“枯燥和单调”,拉近体育课、活动课、体育比赛之间距离;做到“有比赛、有总结、有整改、有材料”,不断改进方法,力争更大进步。
三、完善体育竞赛体制,“多位一体”齐并发展
体育比赛是有效检验学生体育课、活动课锻炼情况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对提高运动技能具有指导性和示范性作用。在新课改稳步推进的时期,改革学校体育竞赛形式,形成新课改理念下的“学校体育竞赛体制”尤为重要。在保留学校体育文化特征和底蕴的同时,彰显比赛作用和效果。
(一)营造体育比赛氛围,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意识。利用广播站和学校宣传橱窗,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各级体育文件精神,明确其意义所在,激发师生参与锻炼的热情。每学年初制定下发“学校体育竞赛计划表”,分别组织班主任、班长、体育委员学习,对其中的内容、举办时间、参与人员、参加人数有初步了解。树立起:成功固然可以激励学生积极向上,但失败也是学生人生再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经验和教训的观念。
(二)比赛与《国标》测试和体育中考接轨,提高学生的参与率。我校组织体育比赛,突出群众普及性,由少数人参加过渡到全员参与;项目设置力求简单,易于操作,评判直接;最大限度提高场地、器材使用率;促成学生运动员和裁判员之间角色转换;减轻教师组织活动比赛的压力,增加学生参与评判机会。有机地融入体育课教学和体育比赛中去,尽可能多让学生体验赛场。
(三)树立“安全第一”意识,细化比赛过程管理。办再好的体育比赛,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都会给师生留下阴影,长久难于从记忆深处抹掉。所以,比赛前务必坚持正面引导,严格训练学生运动员,降低比赛项目的安全系数。政教处制定出台安全预警方案,深入到比赛的各个环节:学生上下楼、进退场、警戒线的设立、学生观看比赛地点的划分、特殊项目比赛时专人看管和督导,实现小问题现场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一切做到“预防为主,安全至上”。
四、结论与思考
通过对我校体育课、活动课和体育比赛的研究与实践,得出如下结论。
(一)我校的减负提“质”是有效的,推进力度恰当,而且通过对“常态”体育课教案的加工整理,凝缩精华,精心改编,初步实现了“常态课”“优质化”,“优质课”“常态化”的课改目标。
(二)活动课科学合理、内容丰富、目标明确;检查有人员、有记录、有评价、反馈及时;安全措施提到“制高点”,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处”,学生高兴,教师满意,家长放心。
(三)体育比赛取得了预期结果。举办了“体育节”,创历届运动会参与人数之最;广播操比赛激发全校师生同做一套操的热忱;拔河比赛时赛场的热烈气氛压住了几十年来不遇的严寒低温,没有活动就可能发现不了这么多的体育人才,缺少系统的比赛,综合性体育人才也不可能显露出头角。
(四)“健康第一”作为我校体育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从上到下,认识到位,责任明确,确保其健康稳步发展。
(五)体育课堂改革是艰巨而复杂的过程,这就要求广大体育工作者,要精心策划设计,取得学校领导的支持,争取同行们的赞同帮助,尽可能用成绩来争取到社会和家庭的理解和关注。
(六)体育课堂教学是增长学生体质不可缺少的主要途径,教师务必时刻关注,做合格的引导着、辅导者、调控者,变化内容形式,细化评估措施,争取到更大的资金投入。
关键词:篮球运动 美学特征
前言:篮球运动作为体育的一个项目,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审美要素,可以说篮球运动本身的发展过程就是人们运用美的规律进行创造的过程,在篮球运动中充分表现出的对立统一规律,均衡发展规律等等都是对美的规律的运用[1]。篮球运动更显示出自身的艺术魅力,吸引着广大群众极参加篮球活动和观赏篮球比赛,满足了人们的审美需要。
一、篮球运动中的自然美
篮球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是人为的产品,但是篮球运动中却蕴含着无限的自然之美。篮球运动中的自然美是以人体美为基础,以人体运动的动作,运动的内在规律和人的思想构成篮球的自然美。在篮球运动中人体的协调、优美以及人体自身的匀称、力度节奏、耐力、意志品质等等无不表现了篮球运动中的自然美。人类从诞生之日起就追求自身的形态以高大健壮为美,在原始社会已经有通过观赏竞技活动以愉悦身心的意识。马克思对美作了精辟的论述“人的自由创造赋予形象的美的生命,美之所以使人感到可爱在于形象中所蕴藏的人的本质,人的最珍贵的特性,这就是人的自由创造”[2]。美是自然的,美的表现形式是自由的。篮球运动中的自然美包括体型美、姿态美。
(一)体型美
体型是人体的外形特征和体格类型。现代篮球比赛中,队员的体型都朝着身材高大、体形匀称、躯干短、四肢长,关节灵活、上肢手大臂长、下肢大腿粗小腿细、肌肉发达、剽悍健美的方向发展,既具备了大个的优势,也具备小个的灵敏;良好的柔韧性和惊人的弹跳力充分显示了他们的体型美。
(二)姿态美
优美的形体姿态是指人们在长时间工作、学习、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身体姿势。由于篮球运动的各项技术都需要人体上下肢的协调配合,运动中大量的移动和跳跃造就了篮球运动员们匀称、健美的形体和优雅大方的姿态,同时对发展运动员腰、腹、臀部和腿部的肌肉起到良好的作用,基本功的训练对这些肌肉部位的锻炼比较充分。因此,系统的篮球训练会产生优雅的人体姿态。
二、篮球运动的运动美
身体运动是体育运动过程中的外在显现形式,身体运动形式通过不断地发展变化,产生了极其丰富的运动项目,显示出丰富的文化价值和美学特征。运动美是身体的运动之美,是人在体育活动中表现出的美,是社会文化生活的反映,运动是体育运动的基本存在方式,运动美构成体育美的核心[3]。在篮球运动中,运动美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篮球运动的技术美
篮球运动的技术美是队员的运动技术水平与体态美素质美动作造型美的综合体现。它表现出娴熟、快速、准确、优美的篮球动作,并与身体运动的速度,耐力,灵敏等身体素质结合在一起。良好的技艺是产生篮球美的根源和基础,在自然不自然中流露出来。被人誉为“皇帝”的NBA著名球星詹姆斯的传球令人瞳目结舌,灵巧的运球突破如入无人之境,敏捷的盖帽所向披靡,准确的投篮好似百步穿杨,令观众回味无穷。另外无球技术中的各种脚步移动也能让人体会到简单的单一技术竟然让篮球运动员运用的如此变幻莫测,例如NBA球星韦德的“凌波微步”就给人展示了脚步的轻灵美。另外乔丹防不胜防的后仰跳投、马刺队帕克极具杀伤力的抛投、卡特的扣篮、科比的空中技术、埃弗森的突破以及邓肯45度角打板入筐等极具特色的个人技术美。他们的高超绝技,无疑使篮球技艺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赋予篮球无限美的光环,达到了一种绝好的艺术境界,使人美不胜收。
(二)篮球运动的战术美
战术美是在娴熟的技术美和高水平的素质美基础上,通过集体合作、组织配合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篮球比赛时,既要考虑主观因素,又要根据对方的实力技战术的发挥和运用的客观因素,随时改变自己的战术形式,发挥克敌致胜的战术效能美[4]。篮球战术的创新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在NBA中,可能最成功的战术莫过于湖人队使用的“三角进攻”战术,它是由在一侧的三名队员组成一个三角形和另一侧的“两人游戏”所组成的。它不像那些固定的套路,在进攻中充满着自由的移动。根据不同的防守,三角进攻会有各种各样的应对方式,运用这种战术成就了乔丹,皮蓬,奥尼尔等等篮球巨星的冠军梦想!还有现在火箭队主教练阿德尔曼使用的“普林斯顿体系”,这种打法的精髓是“人动,球动,协调一致。”其中反跑是普林斯顿打法的招牌。这种战术在球场上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此外还有“双塔战术”、“挡拆战术”等等战术都给予人一种耳目一新和充分的想象力。
(三)篮球运动的对抗美
对抗是当今篮球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现代篮球比赛都是在十分激烈的对抗中进行的,运动员的技战术运用基本都是在推、拉、挤、挡甚至在猛烈的冲撞中完成。篮球比赛中的对抗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身体对抗、技术对抗、战术对抗、心理对抗、智慧对抗,我们从这些对抗中看出运动员所表现出的非凡技巧和超人智慧,我们能体会到队员自信能战胜对手的表情,能体会到运动员所表现出的那种勇猛顽强、斗志高昂的精神。对抗能激发人们的斗志和智慧,显示出了人类善于创造的本质力量。还记得湖人队对猛龙队那场比赛吗,是科比所得的81分让湖人队反败为胜,更重要的这是NBA历史上第二高分,而且这也是当今篮球非常激烈的情况下得来的,还有那让人欢喜让人忧的前火箭球员麦迪,在对马刺的比赛总最后35秒独得13分的佳绩,可见在对抗激烈的情况下,篮球充满了奇迹,充满了无穷魅力。
三、篮球运动的变化美
篮球运动的变化美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人员的变化:随着时间的流逝,人要渐渐衰老,那些曾经在球场上主宰一切的球星也得叹息,长江后浪推前浪,那些仍在记忆中的球星,例如乔丹,马龙,巴克利等,他们已经离开,而新生一代球星像詹姆斯,杜兰特,罗斯等的到来,使我们感觉到人活一世也只能各领数几年。
2.空间的变化:篮球有时在地面,有时在手中,有时在空中飞行,有时在篮圈上盘旋。这种空间的变化更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和无穷的想象。
四、篮球运动的风格美
风格在篮球领域里是指一个人的气度和作风。由于不同民族、不同国家运动员都有其不同的民族气质和精神风貌,这种气质和精神风貌,慢慢积淀在运动员的技术风格和教练员的执教风格当中,因此,形成了不同的风格美。
(一)球队的风格
笔者认为当今篮坛球队风格要以美为论的话,主要以美洲篮球风格和欧洲篮球风格为主。一讲到美洲篮球风格,会想到NBA,想到美国的“梦之队”,在这个篮球发源地的国家里,对篮球的热情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特别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 体现出了美式风格的精华。NBA 球员精湛的技术、花哨的打法和单打独斗的作风已经深深被世人所印记。由NBA巨星组成的“梦之队”更是美洲篮球风格完美的体现。西班牙、立陶宛、德国等强国代表着传统上的欧洲篮球风格,由于当时的欧洲的球员不具备美国队员那么优秀的身体素质和篮球技艺,因此,这些球队靠集体打球,较少的单打独斗,依靠整体配合、战术多变来与美国队抗衡。近些年来,欧洲篮球在不断学习美国篮球的精髓,在进一步提高欧洲篮球联赛质量的基础上,篮球风格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现在欧洲篮球形成了具有传统默契的整体配合和多变的战术、精准的投球,又有良好的奔跑能力、身体对抗能力以及全面的个人技术的新风格。
(二)运动员的风格
运动员在场上所表现的技战术水平以及所拥有的气质性格决定了该运动员的风格,以球员的绰号来表现其风格和特点再合适不过了。以NBA球员为例,以弹跳力出众为特点的前NBA球员乔丹我们以“飞人”来说明其特点;科比的绰号“黑曼巴”说明其向黑曼巴一样快速且投篮精准;佩顿其绰号是“手套”其意思就是说他的特点是眼疾手快,断球本领独步联盟;而艾弗森的绰号“答案”是因为当球队出现问题时在他那里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真理”皮尔斯更说明了其在场上的全能表现。总之,正是有了球员的个性特点和风格才使篮球比赛更具美的特征,更加精彩绝伦。
(三)教练员的风格
教练员起源于七十年代初的美国,是从日常生活和对话、运动心理学及教育学等发展出来的一种新兴的、有效的管理技术,能使教练员洞察自我,发挥个人的潜能,有效地激发团队并发挥整体的力量,从而达到自己的目标。而每个教练员在自己的执教生涯都有其自己的一套理念,一种风格,把自己奉献给自己挚爱的篮球上。菲尔.杰克逊现任NBA中湖人队的主教练,他以哲学思维来教导弟子,信奉精神的作用,能把许多巨星融合在一起,到目前为止已经带队获得了10个总冠军;另一个是被誉为魔鬼教头的乔治•卡尔教练,他也是对队员钉是钉,卯是卯,无论是核心球员还是明星球员,只要他看着不顺眼数落起来就毫不留情,人称“铁面”教练,正由于它的严格,1996年所执教的球队最终打入总决赛。总之,教练员是一支队伍的领导核心,教练员的的一言一行都感染着场上的队员,而他们的风格也能激起人们的美感。
(四)裁判员的风格
篮球裁判员是一场比赛的主持者,比赛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完全取决于裁判的临场表现,裁判员公正准确的判罚、熟练而独特的手势,在比赛场上是一道独特的风景,同样会给人们情感的愉悦。裁判员的执法风格是和自己的性格还有对篮球的理解程度相适应的,对明星球员的不惧怕,对篮球比赛流畅性的把握等等都是做好裁判工作所具备的能力,裁判员在场上误判往往能使观众的情绪亢奋,进而失去了对比赛继续关注和欣赏的好心情,但是一个关键时刻正确的判罚能使观众心情舒畅,因为此时此刻,让人感受到了正义和公平。
五、篮球运动的精神美
篮球的精神是由篮球的事业所决定的,篮球的事业是一个集体的事业,正像公牛王朝,即使乔丹再伟大,如果没有皮蓬、罗德曼等其他队员的辅助,他也不能完成公牛王朝的霸业,即使乔丹、皮蓬、罗得曼等人的技艺再精湛,如果没有禅师菲尔・杰克逊的调教也不会有那样惊人之举,这就是篮球精神――团队精神。只有队员之间团结协作,才能创造出完善的篮球精神,才能使这项运动更完善,才能使篮球事业更加辉煌。篮球能使人们拓展心胸、拥抱理想,把团体义务置个人荣耀之上。优秀球队所获得的成绩,不是单纯凭个人的优异表现得来的,而是要靠每个球员抛开自我,携手为共同目标努力获得的,只有这样才能体会篮球精神的博大与精深。
六、篮球比赛中其他的美
篮球比赛中我们往往都注意着比赛的过程,比赛的精彩程度,而忽略了与篮球有关的一些元素,它们也产生了视觉美。比如服饰、场地器材,啦啦队的表演以及现场的音乐等等这些元素也给球迷带来了不同美的感受。
[参考文献]
[1]赵苏妙.篮球运动之美学阐释[D].硕士学位论文.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7.
[2]金相奎,孟祥敏.足球运动蕴涵的体育美学意义[J].体育文化导刊,2004(11):11-12.
[3]胡小明.论运动美[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1984(02):21-22.
一、制定学年教学目标
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结合学校的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因地制宜地制定教学目标。选择了教学大纲中的篮球、足球
和田径三个项目作为主要教学内容和比赛内容,并做好了三个项目的教学计划,拟定了学习的基本技术和基本知识,根据课程时间做好了上课的规划和安排,并制定了教学小目标,争取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完成教学任务。
二、组织报名
高一新生进入一个新的学校和新的环境,一切都是新的认识开始,我们在第一节课就向学生介绍本学年的教学目标和要求,并积极宣传,要求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比赛,把科学体育锻炼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号召学生在高中的三年中德、智、体全面发展,同时努力学会一到两项体育活动的专长和科学体育锻炼的方法,使学生在高中阶段就培养终身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为他们的终身健康打下基础。我们联合学生会在开学不久就组织了一系列的体育比赛,通过各班的体育委员和班干部在每班组织田径队,男、女篮球队和足球队。每位学生都要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运动项目,由体育委员牵头其他班委干部协助做好报名工作,并根据本班的人数,科学地将男、女生分成几个小组(教师指导分组)。报名完成后由体育教师联合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好比赛的赛制,打印出比赛秩序册发到班上,由体育委员保存一份,教师保存一份备用。
三、比赛与教学及练习的结合
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以比赛为主线,贯穿整个教学活动过程。用比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积极性,将学生的技术练习过程转化到比赛中来,用比赛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从而提高比赛水平和比赛质量,达到完成体育课教学目的和任务。
教师应做好每一堂课的安排和布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个或两个以上的比赛项目,课的内容一般为:新授课、复习课、比赛,或新授课、比赛。同时把学生分成两个或三个组,即新授课学习小组、复习练习小组(有时候可不安排此内容,根据课的内容决定)、比赛小组。新授课的内容根据计划,目标是为比赛服务;复习课内容为技术水平和比赛质量的提高奠定基础;比赛则最终完成新授课的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的。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能充分调动学生的运动积极性。
1.比赛小组。根据制定好的秩序册安排参加男子足球比赛,根据比赛办法及规则――本班比赛依学生宿舍安排,进行5人制比赛,场地为四分之一足球场,按照五人制足球比赛规则;班级间比赛按照9人制小场地比赛,球门高2米,宽5米。分上下半场,每半场时间为20分钟,中间休息3分钟。通常由学生担任裁判执法。规则上,体育教师平时利用休息日培养一批裁判员,发给他们一些规则材料进行学习。技术上,不得使用危险和高难度的技术动作踢球,提倡在比赛中多运用所学的基本技、战术,以保证比赛安全。双方的队长、体育委员、班长、裁判员学生负责组织和维护纪律,有紧急情况及时向教师报告。同时,体育委员做好比赛的记录。
2.复习练习小组。教师把复习小组的学生分成练习的三个小组,分别在1、2、3跑道上进行练习,并且在每小组选一个技术动作较好的学生做小组长,带领本小组练习并作技术指导,做到以优培差。要求在重难点上多下功夫,有所提高和进步,为以后的比赛做好充分的准备。另外还安排其中的两个学生负责练习过程中的纪律和组织,并收集练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待教师解决和处理。
3.新授课学习小组。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在篮球场地学习篮球基本技术――传球、投篮。教师要做到语言简洁,动作准确,讲解示范清楚,然后组织学生进行两人或三人一组的传球练习,投篮练习和传、投相结合的练习。在练习的过程中,教师纠正学生的错误动作,鼓励学生克服困难,努力完成任务。由于全班学生活动的范围大,在新授课学生进行练习的时候,教师要抽出时间到其他的两个场地察看,作技术指导并询问负责的学生是否有疑难问题或需要处理的事情。做好全课堂的监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