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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转型;人格;缺陷人格
一、社会转型时期诸方面对人格塑造的冲击和影响
“社会转型”是英文“social transformation”的汉译,表达了“发展”就是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一种社会转型与成长过程的思想。[1]学术界对此做过许多探讨,有的学者将其概括为“六大转化”,即中国社会正在从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社会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转化,正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正在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化,正在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化,正在从同质单一性社会向异质多样性社会转化,正在从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化。也有学者从不同角度来描述当前中国社会的转型,认为当前中国社会转型在速度、广度、深度、难度和响度等方面都是前所未有的。[2]
(一)社会转型的冲击
1.伦理道德“失范”。随着以经济体制转变为主要特征的社会转型,社会关系发生急剧变化,传统道德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冲击,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原有伦理道德规范被打破,无视道德标准的现象比比皆是。同时,以宗法为显著特征的传统伦理道德虽被打破但仍有较强影响,于是,在传统与西方之合力冲击之下,伦理道德遭到多方面的混乱与冲突,而与之相适应的与市场经济具有同一性的道德体系尚不健全,伦理道德失范成为转型时期的突出问题。
2.社会思潮碰撞激烈,价值取向多样化。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各种途径的文化渗透,其思想、价值观、生活方式经由各种渠道蜂拥而入,各种社会思潮碰撞激烈,特别是以新自由主义、新左派为代表的西方社会思潮,对中国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产生了强大的冲击。
(二)社会转型的影响
诚然,社会转型带来了选择多元化、交流渠道多元化以及物质财富的增加和个体意识独立性的增强,但是其弊端仍不可忽视。
1.人际关系复杂。中国人口众多,竞争空前激烈,市场经济中的收入第一位标准,其消极后果便是把他人看成对手而非朋友。人际关系疏远淡化,人性自私的部分在欲望膨胀的时候也更加膨胀,由自私衍生出来的其他手段和方式明显增多。风气堕落、物欲横行、信用底下、盛行。物欲,现在成了流行和公认的标准,错误标准的树立,人心也就跟着出错。
2.教育存在问题。传统教育在本质上是一种“教会顺从”的教育,要求无条件地接纳和认同既定的道德价值、规范和理想。在社会急速转型的今天,“教会顺从”已经过时。其次,过分强调知识的接纳和对道德现象、道德关系的感知及概念、准则的解释与说明,忽视了各种能力的培养。再次,教育内容贫乏,方法单一,视野狭窄。
3.价值取向偏颇。一定的民族是与一定背景、一定环境、一定文化、一定生活方式和民族风俗习惯等相联系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所产生的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碰撞不可避免。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时期,国内的改革与全球化的影响交织在一起,情况更加复杂。中国社会处在转型期,必然会产生标准失范和价值真空状态,在这种特殊时期,外来文化很容易乘虚而入反客为主。在转型中一个民族的爱好、兴趣、追求、价值观、道德观等发生变化是必然的,强势文化的思想、价值观、生活方式,经由各种渠道,不断对世界其他民族发挥影响,这种异质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和破坏了一个民族的基本价值观念,改变人们对本国政治、历史及文化价值的评判,以至削弱了其民族自身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价值取向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倾向于更个人的、更现实的和多维度的价值观念。也就是说,越来越强调个人价值、个体需求、个人成就以及自我奋斗的重要性,更崇尚权利、自尊、平等和自由,一些传统的价值观念如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互相依存、社会和谐、携手共进等有所淡化。追求不切实际的理想和绝对服从国家和社会利益放弃个人利益的价值观,正在被具有现实主义 的价值观念所取代。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中,不少人越来越强调个人的重要性。在这样背景的影响下,往往急功近利,在传统与现代的双重冲击下,往往感到迷惘和困惑,实用主义的气息浓厚,失之浮躁。[3]
二、预防及对策
(一)加强社会交往
交往具有自我认识的功能。任何人都需要通过别人来认识自己,因为自己看自己不免会产生片面。马克思在谈到商品的相对价值形式即商品B的物体成了商品A的价值的镜子时说:“在某种意义上,人很像商品。因为人来到世界上,既没有带镜子也不像费希特派的哲学家那样,说什么我就是我,所以人起初是以别人来反映自己的。” [4]可见,社会交往也是一个自我认识的过程。人们正是在具体的交往过程中,在对他人的认识中来形成自我表象。对人的认识越全面,对自己的表象就越清楚。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费斯丁格提出过一种社会对比理论,认为当人们在缺乏客观社会标准的情况下,他们将通过与他人的对比来估价自己。事实也正是如此,我们想知道自己是否智力过人、才能出众,那么只有通过社会交往和与人比较才能做到。离开了交往对象和可供比较的对象,就没有衡量自己的尺度或明鉴自己的镜子。因此,通过与更多更广泛的对象交往和比较,一个人就能逐渐形成较为恰当的自我表象,即能避免夜郎自大,又能避免妄自菲薄。与此同时,人们还可以通过他人对自己的态度和评价来扬善祛恶,弃旧图新。
其次,交往具有自我完善的功能。一般来说,一个人的一生是不断追求自我完善的过程,而人的自身的完善又必须以社会所提供的条件为转移,必须在人的社会活动即与他人的交往中实现。从社会整体看,人们的社会生活之所以有条不紊,是因为有一套协调人们相互关系及制约人们社会行为的方式和方法、规章和制度。社会学将这些方式和方法、规章和制度统称为社会规范。它通过习惯、时尚、民风、名俗、道德、法律以及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纪律等形式表现出来。对于这些东西,人初生时是不懂的,只有经过长期的社会交往过程,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系统灌输以及实践的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一个人才能逐渐地学会,并使之内化为自己行为的准则。总之,“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5]也就是说,社会交往是任何个人发展和完善自我的重要前提。
(二)增强学校民族精神教育
何谓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培育起来的,为本民族成员所共同具备和追求的民族性格、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民族道德品格和价值准则的总和。它是用以维系、协调、凝聚民族成员间的精神纽带,是激励和推动本民族朝着共同目标积极奋进的精神动力。[6]中华民族从“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古代中华民族精神,经由以爱国为主题以“富国强兵、救亡图存”为主要表现的近代中华民族精神,到“五四”以来形成的“同仇敌忾、众志成城、前仆后继、救亡图存”的现代中华民族精神,都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源泉。这些宝贵的民族精神,也正是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学子所急需的精神食粮和精神支柱。民族精神教育的根本途径:
1.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积极作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紧紧围绕民族精神教育,调整和更新教学内容,更具科学性。要采用适当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该变过去的顺从教育、本本教育为发挥学生主体式的、参与式的、创造式的“学会选择”的教育方式,注重学生自身的感受和心理体验。
2.社会转型期的民族精神培育,必须和先进的校园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必须以先进的校园文化建设为依托,同时,先进校园文化建设又必须把培育学生的民族精神作为极其重要的任务。开展丰富多彩的、高品位高层次的校园文化活动是民族精神教育的有力措施。一要善于抓住有利于振奋民族精神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以此为契机形成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热潮。二要宣传和学习先进人物和模范群体的事迹、精神。增强中华传统文化的感召力,努力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换,并在此过程中通过加强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来培育其民族精神。
3.社会转型期民族精神培育要以现代化为价值取向。必须培养理性求实的科学精神、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友爱互助的团结风尚、坚毅自信的强势人格、开阔前瞻的风险意识、遵规守法的纪律精神、敢闯敢冒的竞争意识、兼容并包的开放胸襟、生于忧患的危机意识,使当代人既饱受传统民族精神的熏陶,又迸射出富含时代进步因子和世界发展潮流的现时代民族精神风貌,在契合现代化价值取向中完成社会转型期民族精神培育。
参考文献
[1]蔡明哲.社会发展理论――人性与乡村发展取向[M].台北.台湾巨流图书公司,1987.
[2]刘祖云.社会转型解读[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5页.
[3]田克俭.民族精神与竞争力[M].新华出版社,2006年版.第265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7页.
[5]马克思恩格斯论教育[M].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第59页.
【关键词】 秩序 社会转型 高职教育秩序 高职教育价值 高职教育结构 高职教育制度
基金项目:本文系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教学管理架构研究》课题研究成果之一。
社会转型与高职教育秩序
“社会转型”源自西方发展社会学理论。我国学术界针对社会转型期的特点以及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将我国社会转型划分为“第一次社会转型”和“第二次社会转型”。第一次社会转型指1978年改革开放到2008年的30年,这一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前,我国已经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这一变化促使了中国需求结构的战略性升级,也使社会矛盾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以片面追求GDP增长为导向的“规模化、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在此背景下,学者们提出了第二次社会转型说,其中以研究“现代性”闻名的金耀基先生认为,2009年我国进入转型期的另一个30年,而这个30年,将完成一个百年来的重大命题,就是现代转向。[1]如今,我国正在从过去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方式转向注重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秩序是社会关系的规则性、确定性和社会运动的和谐性、连续性的统一,它有利于人类自由本性的实现。秩序表征为三个层面:一是道德、信仰、价值层面,二是社会结构层面,三是社会制度层面。这三大层面运行中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便是秩序的内涵。[2]具体到高职教育秩序,可认为其表征为高职教育价值、高职教育结构和高职教育制度这三大层面。这三大层面运行中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便是高职教育秩序。第二次社会转型必然要求高职教育秩序的新变革。
第一次社会转型期的高职教育失序表现
第一次社会转型中,我国高职教育经过“规模化扩张”的高速发展,在办学规模、大众化教育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出现了“重职业轻素质”、“高职办中职”、“高职升本科”、“本科办高职”、“争相办示范”等失序表现。
1.高职教育价值取向出现严重偏失——“重职业轻素质”
高职教育是高等层次的职业教育,“高教性”与“职业性”是其基本属性。但是,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在实际办学过程中,过分追求教育的工具性价值而忽视教育本体价值,过于强调岗位能力培养和企业需要,忽视学生文化素质的培养,导致高职学生知识积累过于简单化,缺少创新精神。高职教育的价值呈现无序状态,稳定性与一致性更是无从谈起。
2.高职教育结构层次单一,完善的多元秩序体系尚未形成
首先,我国高职教育只有专科层次,没有建立起高职、高职本科甚至更高层次的高职教育独立体系,也没有形成高职教育与中职教育的科学合理衔接。办学过程中,出现“高职办中职”、 “本科办高职”、“高职升本科”的混乱局面。
我国现行高职教育主要是高中后的三年制专科。一方面,高职教育几乎不招收优秀的对口在职中职生或在职职业技术人才,导致需要继续深造的职业技术人才不能接受更高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另一方面,普通专升本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在5%以内,而高职本科以及更高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又处于尝试和探索阶段。目前,大多数“专升本”后的优秀高职生接受的仍是类似于大学本科的普通高等教育,并非更高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这既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教育发展观,又造成了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其次,经过规模式扩张发展,我国高职教育出现严重“质量危机”。办学过程中,出现“高职办中职”、“高职升本科”等混乱现状。主要表现在:1.“三改一补”发展起来的高职,由于受传统办学思路及办学条件的限制,办学定位不明确,挂高职牌,办中职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不能胜任社会人才结构体系中对技术型技能岗位人才(例如,技术员、技术师)的要求,只能胜任基于工作过程的“动作难度大”为特征技能型岗位(例如,技师、高级技师)。[3]造成高职教育资源结构性浪费。2.“大学办高职”的学校,由于规模扩张,校园人满为患,其主要精力不在办高职上。加之,受重道轻艺的传统思想和功利主义的大众教育思想影响,社会上普通流行高职教育是“二流教育”、“落榜生的教育”、“改革的试验品”的偏见。在传统高等教育体系中,无论在政策环境还是财政投入上,高职教育始终处于依附发展状态。“大学办高职”的学校为了获得更多优势资源,谋求更高层次的发展,逐渐向本科靠拢,最后演变为“高职升本科”。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系的“条块分割”和高职教育体系的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高级技术人才培养,导致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乱象丛生。
3.高职教育现有制度体系与现代高职教育体系改革需要不相适应,导致各种乱象发生
我国传统的高等教育制度,是以行政命令为特征的计划秩序管理。在计划秩序作用下,政府集举办者、经营者、管理者于一身,掌握着举办高职院校的审核权、审批权以及资源配置权、行政拨款权、人事任命权、教学评估权等,并通过这些形式控制着高职教育的运营与发展。上世纪90年代引入市场机制后,政府逐步放权,学校自主办学权力越来越大。但受传统办学模式与管理思维影响,高职院校主体性意识表现不强,高职教育办学资源仍由政府主要控制,资源配置方式仍以政府配置为主。在这种情况下,高职学校为了获得更多优势资源与发展机会,不顾自身发展实际,潜心研究教育政策风向,并以此作为办学依据,出现盲目办重点、谋升级的混乱现象,“争相办示范”就是最为典型的例子。这种升格风使我国的高职教育办学失去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利积累办学经验,形成特色办学风格,最终导致高职办学“趋同化”。
目前,我国正在建设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宏观调控与学校自主办学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现代高职教育体系。要求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多方参与、学校自主办学的多元高职教育格局。然而,我国现有高职教育制度体系中,缺乏营造良好高职办学环境的保障制度、维持高职改革有序运行的保障制度,以及鼓励高职,依靠市场调节自主办学的激励机制。
第二次社会转型期高职教育秩序构建
1.重回高职教育本体价值追求,坚持以人为本
现代高等教育应当“去追寻被工具理性文化所遮蔽的本质和本体价值,使高等教育真正是属于人的教育,使人成为真正的人、完美的人的教育。同时,使之真正以自己的方式去为现代化建设服务。”[4]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类型,在发展过程中,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现代企业优秀文化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加强实践教育培养。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自信心,满足学生成长需要,在注重技能培养的同时,加强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创新能力培养。[5]
2.发展多层次高职教育结构,构建高职教育多元秩序体系
(1)突破专科层次限制,发展包括专科、本科及其以上教育层次,建立一个满足社会要求的、多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依托现有应用本科院校、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发展高职本科教育,借力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发展高职研究生教育。[6]同时,在国家前期重点建设的100所示范、100所骨干高职院校中,鼓励那些特色突出、办学成熟的专业开设高职本科教育。
(2)打破传统高职教育封闭办学格局,建立与“终身教育”相适应的灵活多样的校际联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鼓励发展“订单培养”、“职教集团”、“股份制”实训基地等人才培养创新模式,推行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合作培养、共同参与教学质量评价的多元体系结构,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在文化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训练方面的职能分工,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改善高职办学经费与办学条件。
(3)改变现行高职教育招生办法和政策,采取自主招生、联合招生、注册入学等多渠道形式,通过标准化入学考试(即测试考生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仅招收优秀的应届高中生、职校生、普通专科生,还要招收在职的具有相当文化程度的职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深造。[7]让各种类型的技术人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得到不断学习、继续深造的机会。
(4)构建以职业教育为主、各层次衔接的高等职业教育“立交桥”。搭建高职教育与中职教育、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教育与社会培训机构、第三方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桥梁。建立学历与非学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举,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沟通,满足各层次各阶段职业教育需求的开放式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3.建设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宏观调控与学校自主办学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现代高职教育制度
(1)建立基于市场的高职教育新秩序。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现代高职教育制度,明确政府与企业关系,将高职院校作为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推向市场;通过发挥市场在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方面的作用,促进高职教育结构优化升级,引导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结构调整与资源配置调节。
(2)完善高职教育运行管理制度,发挥高职院校自主办学主动性。依法建立保障高职院校自主办学的招生制度、就业市场准入制度、人事聘用考评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度等,鼓励高职院校根据所在区域经济发展与核心产业人才需求变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订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8]
(3)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建立适应现代高职教育发展的保障制度与激励制度。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和提供公共服务,为高职办学营造良好外部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李怀宇,金耀基.“现代转向”就在下个三十年[N].时代周报,200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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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C].教职成[2011]12号文件.
[6]张继明,方泽强.构建高职教育独立体系研究述评[J].职业技术教育,2011,(13).
[7]黄杰东.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之思考[J].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4.
企业文化创新必须以社会文明的积淀为基础
企业文化创新,离不开社会文明的积淀,这是企业文化本质特征、企业文化与社会文化、社会文明之间的关系决定的。
明晰文化与文明的关系。著名文化人类学家泰勒认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
对文明一词,《西方的没落》作者斯宾格勒下了一个结论 “文明是文化的不可避免的归宿。”我国学者认为:“文明是具有进步价值取向的人类求生存、求发展的创造活动和成果。同时,文明不是孤立的历史现象,而是‘人一生产力一社会文化’的整体演变过程。“文明与文化的差别在于,文化突出过程,而文明是文化进步过程的阶段性成果。
企业文化不仅是管理理论、管理方式,而且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微观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文化创新,对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了解文化、文明产生的不同发展阶段的根本原因。有学者认为:“,作为历史唯物主义,本质上就是一种文化理论,确切地说,是一种文化解释。”对文明发展的历史阶段,马克思有两段相关的论述“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这两段论述对帮助我们认识文明发展不同的阶段有重要意义。
“文明或文化并不会随着过去的物质生活的消失而消失,不会因为生活世界的变迁而失去它的意义和价值,它会成为历史,成为人们的记忆,并因此而照亮当下的生活,这是任何时代的精神生产都必须尊重的前提。”因此,企业文化的创新离不开已有的文明为前提条件。
对企业来说,谁拥有人才,谁就拥有竞争优势。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逼使人的素质不断提高,以适应世界性的经济、政治、文化的竞争。环境对人的现代化要求日益紧迫。所谓人的现代化,关键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企业文化担负“以文化人”的重要任务,并且人是文化的动物,人的发展,也就是文化的发展,是在原有文化乃至文明的基础(积淀)上的发展。因此,人的现代化就必然要求企业文化的创新,企业文化创新必须在社会文明发展成果上进行,只有如此,企业文化的创新才有源头,才有沃土,才能根深叶茂。
企业文化创新发展的当代中国文明基础
中国近现代文明进化行程。(史学家称“近代”为1840~1949年这个历史时期)。有学者对中国近现代文明进程特点作了这样的阐述:“于是,我们有了身心的分裂作为社会有机体大脑部分的上层建筑(尤其是意识形态部分)具有了浓厚的现代色彩,而作为身躯部分的经济基础却仍然主要是古代的。”整个民族的“活法”主要是自己的,古代的,而“说法”却是他人的、现代的。
中国生产力发展对文明形成的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现有的上层建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许多方面都表现出了不适应。中国近现代史突出地证明了中国的文明发展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进步而发展的,且同时固有的文化仍发生无法忽视的作用。认为,一定时代的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是造成阶级存在和阶级差别的根本原因,是该社会的观念和思想的现实基础,而生产力则是推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发展、从而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动力。当前我国面临社会转型期,人们对新的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还来不及在观念上和规范上进行有效建设,因此,从生产力的微观基础企业入手进行建设,推进企业文化创新突显迫切。
当今中国文明底色构成。当今中国文明色彩缤纷,犹如一帧漂亮的彩图,是由多重不同的单色底色套印而成的。当代中国文明主要由这样几个层面的文明组成:有两千多年灿烂厚重的“农业文明”垫底,在其上面套印有以机器大工业为标志的“工业文明”,反映知识经济和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时代特征的“知识文明”,还有“商业文明”以及对近现代中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民主主义革命、和以计划经济、单位制度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为基本生产、生活方式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形成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明”。
有学者认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的社会转型已经由过去救亡图存转变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转型期的中国既不是农业社会,也不是工业社会,既不是前现代社会,也不是现代社会;既不是典型的市场经济,也不是典型的计划经济 既不是大一统的政治文化,也不是成熟的市民文化,而是它们的同时存在和互相对抗。这种冲突对抗实质上是现代工业文明的文化模式与传统农业文明的文化模式的冲突、工业文明的文化模式与知识文明的文化模式的冲突交织在一起的。我们正处在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的过渡时期我们的文化正处在打破原有秩序、重建新秩序的历史转型期。传统文化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共同活在现代人的生活中,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共同作用于我们的实践行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元重构的矛盾境地中,承受着多方面文化引力的作用。企业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体制改革的前沿,不但要“春江水暖鸭先知”,而且还要先行。作为国家创新主体的企业,其企业文化创新应该把胡总书记提出的“各种文明不断交流、融合、创新的过程”的论述作为融合文明、创新文化的正确方向,进而指导文化创新,推动企业发展,推进我国创新进程和文明进步。
在多重文明上进行企业文化创新的关节点
“培元固本”,就是搞好企业精神文化创新,增强企业文化创新的自觉和定力。“元”是为首、头、第一的意思。“本”是“以人为本”。所以,企业文化创新,首先是解决人的头脑和企业首脑的思想武装问题。要把“人”放在第一位,树立企业人员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企业首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培养企业精神、企业愿景、经营理念、企业哲学、企业价值观的认同感等等价值层面的企业文化建设放在第一位。这是企业文化创新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扶正去邪”,就是搞好企业伦
理创新,树立正气,遏制无良行为。要以构建和谐社会、坚持科学发展观作为统领企业一切工作的基准,认真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价值要求,克服狂热的致富欲和逐利行为,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国家、企业与社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员工、企业与市场、企业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以德治企,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这是企业文化创新的关键点。
“活血化瘀”,就是搞好企业制度文化和机制创新。形成管理有效、作风严谨、战略意图能顺畅贯彻、企业生产井然有序、应变能力强、重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善于沟通的文化,消除不合时宜的固有文化心理定势,心智模式、打造成熟有效的认同机制和公关能力。这是企业文化创新水平的检测点。
“益气补中”,就是建立学习型企业,培养五项修炼的能力,提高企业学习力,增强企业创新活力 谋求持久的市场竞争优势。这是企业文化创新的发力点。
“强筋壮骨”,就是加强技术文化创新,提升科技素质。技术创新能力强是企业“强筋”的表现,技术文化体现“强筋”的活力,技术设备强则是“壮骨”的体现。加强企业员工的生产管理和文化技术培训,培育技术文化提升企业创造实力,是企业文化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实力的着力点。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 高校 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
高校体育作为高等院校培养竞争人才重要的学科课程,承担着提高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的重要责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总结分析现行高校在社会转型时期《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的前期成果,对其课程本位、教学模式、课堂教学形式及评价体系进行综合构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高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的现状分析
中国加入WTO及2008申奥成功,国际人才竞争的不断加剧和新的社会转型时期到来,也对我国高校体育课程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虽然原体育课已经改名为体育与健康课,但仍有部分高校对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存在一定的顾念;高校体育教学大纲已经作了重新修订。仍有大多数高校没对大纲作相应改变,很多教师在体育教学内容选取上较重视体育健康与保健知识和方法的教学,但精力的焦点几乎都放在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上,而忽略了对课程教育创新理念的钻研,从全局和整体上缺乏对课程改革进行思考,没有认识到课程创新不是一般教育方法的改革和教学内容的增减。
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实行的是以竞技运动项目为主体的单一教学内容体系,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不求实效、盲目效颦,体育课程没有特色、相互攀比、简单模仿、复制引进,这些迷茫与偏差摧毁着新课程改革的新鲜活力。反映出教学改革力度仍然不够,体育教学方法已改变了传统的技术教学形式,大部分高校选用体育俱乐部作为教学的主要形式;体育教学评价尚未注重课内师生间、学生间等多边互动因素;对体育与健康课程隐性课程建设还不够重视,教师的教学投入和心态还不太积极稳定,课外体育氛围和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不够好,影响着学生体育与健康意识和能力的培养,需要不断加强学校体育隐性课程的建设,积极调动学生的非智力因素,促进体育教育效果的全面提高。
二、新时期我国高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的构建
1.建立适合我国高校自身特点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模式
我国高校目前体育教学体系中,仍以田径、球类健身操等单项为主,重视技术教学的模式占较大的比例。按其完成目标,有以下一些教学模式:打乱原行政教学班的教学形式,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需要、身体素质基础、体育专长基础间所存在的个体差异组成不同层次的体育教学班,区别对待,因材施教的分层次模式;高校体育俱乐部取代普通体育课的高校体育俱乐部模式;将课程教学内容、课内外教学管理学融为一体的课内外一体化模式;依据传习运动技术为中心的“老三段”教学体系和现代教育理论把体育课堂分为理论知识、游戏、技术教学、能力培养、身体素质发展五部分的多维目标的体育课堂模式;以学习小组为基本形式,利用动态因素的体育合作学习模式;以常规型体育教学为基础,以自选型活动课为主要形式的“超市型”高校体育教学模式等诸多体育教学模式。
2.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内容选择突出生活化和终身性
现行的高校体育课程内容不适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征和需要,远离学生的生活经验,忽视学生学习兴趣和体育能力的培养,与终身体育脱节。在整个实施体育课程的过程中,以发展身体素质为中心,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难以发挥。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生活过程中体力支持越来越少,导致人的生物结构与功能的退化,直接影响着人类作为生物的进化与发展。新时期的体育与健康课程不再局限于教育阶段的培训,而是走向了大众化、终身化、生活化,把人的全面发展这个过程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明确化。要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教育资源,让体育课走出学校运动场与学生的课余活动,家庭和社区生活结合起来,是现代体育课程发展的必然要求。
3.创设以主体性培养为重心的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
学生始终是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的主体,所有的教育教学活动最终都将指向“人”――“学生”这一主要群体健康的发展上,全人教育的思想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已开始深入人心并逐渐被高校体育老师应用于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中。而在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双边活动进行的好坏,是影响到教学效果至关重要的因素。只有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培养,积极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对学习效果愈好,才能真正在学生的阶段性教育中灌输终身体育的思想和达到技能掌握的主体投入与兴趣的激发。这将直接影响并最终决定着他个人的学习效果和身心发展的水平。
4.建立全面科学的课程评价体系
根据现行《纲要》的要求,针对高校的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困惑和一些新情况,对于以前的课程评价标准中的不足和局限性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不仅对学生进行一刀切和单方面能力的评价,而应该是对学生的综合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多层次的评价考核。
三、结语
面对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高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历史阶段,各高校教育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的指导和监管力度,树立新型的体育课程观和“健康第一”的理性认识,充分挖掘内部潜能,加大课程资源的开发和教学内容的拓展,结合高校自身实际构建特色教学模式,创设主体性课堂教学,完善全息多元课程评价体系。加强体育与健康多维教育,提高人才素质,促进“学科知识”与“生活知识”的统领共融,达到小康社会对国民体质的动态要求,真正实现新的社会转型期高校《体育与健康》课程素质教育的理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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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转型;承包经营权流转;制约
【中国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3)04—0025—04
农村土地制度变革是中国社会改革的先声,也是中国现代化转型的起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反映了社会转型中农村土地资源利益分配的冲突、协调的过程,也映射了中国社会转型的进程。近年来,中国社会转型加速,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因农地征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酿成的土地冲突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实现农村发展、保障农民利益的应有之义。本文从分析制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因素角度人手,探究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方向。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概述
土地承包经营权指村集体内部成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取得的,对农民集体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及四荒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一定处分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广义上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狭义上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和内容的变更。本文所讨论是狭义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具体指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属性和农业用途的基础上,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与他人订立合同,在一定期限内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各种流转方式,转变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和内容的民事行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规定了农民的土地权利和义务,界定了农民的私人选择空间以及农民对于土地的经营选择范围。但基于公共产品的视角,承包经营制度也是农民公共选择和政府互动的结果。在制度功能与价值取向上,承载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维系农民基本的社会保障和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国家公权力对农民在承包经营土地过程中的权利行使,设定了较多的约束与限制。
“法律制度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中国农村土地资源上多种利益并存,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发展过程,正是围绕这些利益的冲突、协调、选择的过程。从1978年小岗村最早实行并提出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到20世纪80年代初,改革通过抽离国家对的控制权而在实质上肯定集体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1993年我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农村是集体所有制经济,从国家根本大法角度确定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度。1995年《国务院批转
可见,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经历了提出、确立承包经营权制度、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强化农民对土地使用权的处分,肯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将土地流转纳入到法治化轨道,并为土地流转建立相应制度基础的几个阶段。
二、流转制约因素分析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制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因素,既有产权制度缺陷的障碍,又有国家公权力过度约束障碍、村民自治异化障碍和社会保障制度障碍等一系列问题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处于多重约束之下。从近几年的实践看,中国土地流转比例总体还比较低,目前全国平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比例大约为8.7%,流出农户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总数的9%。
(一)产权制度模糊与产权主体多元
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外,属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分属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各南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属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上述法律规定中出现了村农民集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乡(镇)农民集体、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虽然规定农村土地产权主体应为农民集体,但其他经济组织对农村土地行使经营权、管理权。《土地管理法》中,集体被界定为乡(镇)、村和村民小组三级,而《民法通则》中集体被界定为乡(镇)和村两级。《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村民委员会对集体土地只有管理权没有经营权。
可见,在集体所有制的框架下,乡(镇)、村、村民小组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所有者代表。而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既不是法人,也不是政府组织,只是社区自治性组织。不具备作为产权主体的法人资格,法律规定其对于集体土地仅限于经营、管理。但是由于农地产权制度对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的界定的模糊和多层次,导致农村土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中同土地产权制度对于农村土地的产权主体界定模糊,不能明确产权主体对于土地资源的排他性占有及产权边界。这种土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导致多级产权主体围绕农村土地资源而发生冲突,造成对农民土地权益的随意侵害,农民也形不成有效的、稳定的预期,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降低土地产权制度的有效性。
(二)村民自治异化与产权主体虚置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村委会发挥作用的核心。法律赋予村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及其在农村土地管理中的地位,实际上,村民委员会作为一个社区自治组织,在国家政权下移、对农村控制不断弱化的过程中,尤其是2004年中国对农村的税费改革之后,村民委员会事实上承载了政权末梢的功能。
在这种背景下,村民自治框架下村社组织的性质发生了演变和功能异化。法律规定农地调整和处置需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但现行村民自治结构中名义上的权力组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往往被村组干部等虚置或操纵,不能成为一个真正掌握权力的机构或组织,很多地方在实际运作中甚至不曾有效地发挥过作用。
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但农地产权主体模糊与村委会自治组织的功能异化,以及村级自治组织行政色彩,使其既替代了农民与国家的交易,也替代了农民与市场的交易。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内次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组干部往往发生角色错位和功能异化,农地集体所有者主体事实上处于被架空、虚置状态,集体农地在一定意义上演变为乡村干部等阶层所有,呈现出权势支配特征。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常常以产权主体的名义寻租,侵蚀农村集体的农地权利。
(三)公权力过度控制与权能残缺
中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施加了过多的限制。《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收入来源时,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限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受让的条件。《土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发包方同意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前提。
法律法规对流转方式的过多限制造成流转障碍,导致权能界定本身不完整、农民农地处分权不充分。农民承包农地除在用途和权属转移上受到国家的终极控制外,抵押的权利也被严格限制。《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四荒地”可以抵押,但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使用权不得抵押。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和《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的仅限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等证书的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能抵押,阻碍了农村土地的要素化和资本化。
美国分析法学派霍菲尔德认为,“所有权”的概念并不具有固定的内涵,它是一束变动不居的权利束(Owner-ship as a bundle of right)。农地产权是一系列权利束,只有在动态中才能充分实现产权的各项权能,体现产权的存在。农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完全对激发农户的土地投资欲望、提高土地边际产出率至关重要,并且,明晰、无争议、有法律保障的土地产权是土地进入市场的首要前提。国家公权力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诸多限制,严重限制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及其流转,使农村土地的产权权能无法充分实现。首先,抑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尤其对耕地的抵押的禁止,使农民失去了有力的融资手段。其次,过度的法律限制往往使农民宁愿放弃法律对农地流转的保障,而选择依靠民风、民俗私下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造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期限短、缺乏稳定性,无法实现对土地的长期大规模投入和远期效益。再次,限制性的流转致使农村土地规模过小、地块零碎分散的现状不能有效改变,农村农地市场无法激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真正价值就无法在流转中充分实现,损害了农民的土地权益。
(四)社会保障与流转意愿的抑制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已成为制约中国社会转型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瓶颈之一。长期以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一直实行城乡二元制,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存在着保障程度弱、层次低、覆盖面小、社会化程度低等缺陷。社会及政府提供农村社会保障责任的缺失,以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农村经济、农村土地、农村人口不可避免面临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激变和改革,农村土地不仅承担农村分配公平功能、农业生产功能,更为农民提供了生存保障、生活保障、就业保障、风险保障等功能,承担了市场化、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的农民社会保障功能。
显然,“回到土地是农民最基础的人权”,当土地资源成为农民生存的生产保障、生活保障、社会保障的最后支撑时,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意愿是被抑制的。即使对于已经转移出农村的劳动力也会一方面进城务工,另一方面保留土地甚至不惜抛荒。由此形成了在中国农地资源紧缺的社会背景下,农地闲置和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并存的现象。农地经济功能的不断弱化,社会保障功能的不断加强,成为制约中国农地流转制度进一步向合理化方向变革的重要约束条件。
(五)权属固化与流转空间限制
中国农地所有权主体——村集体,多以村、村民小组为界,无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配还是土地的转让,都表现出很强的对外排斥性,农地权属相对固化,限制了农地的流转空间。由于受生活范围和乡村活动规则的限制,农户大多在相邻近的区域范围内寻找流转交易对象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对象极为有限。当农地承包经营权交易范围相对固化,局限于某一特定社区范围内时,生产工艺、操作技能、机械化水平、人力资本等具有相似性,农户的土地边际产出率相差无几,不利于最大化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效益。可见,要克服农地权属相对固化的局限,需要扩大交易半径,尽管能增加可选择交易对象。但随着交易范围和半径的扩大,由于农地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农地交易的复杂性,农民的市场信息、交易能力的制约日益凸现,交易的边际搜寻成本呈现出边际递增趋势。农户为实现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而往往需要花费太多的代价,抑制农户的流转意愿。
(六)服务体系缺乏与流转市场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三十条都提到了通过中介组织流转承包土地,但现阶段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中国农村土地高度分散的特殊性以及农村村民的自治性,使现有条件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难以取得认同感。即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到较高阶段,市场能够自发地参与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起到必要的中介作用,农户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以及市场追逐利益最大化的本质属性也不利于处于弱势群体的农户平等公平地实现其自身利益。实践中农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农村相对闭塞,获取信息途径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流转很难有跨地区、规模化的流转。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社会活动范围小、能力有限,组织大规模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有困难。同时农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交易与其他商品相比运作程序相对复杂,涉及到多个主体的经济利益,再加上农民交易信息匮乏、市场交易能力弱、相关的法律知识缺乏,对于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让程序及相关市场问题的处理上处于弱势地位。因此,需要制度设计和机构设置上,鼓励更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如资产评估机构、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融资机构和保险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时提供信息和市场化的专业服务,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社会转型过程包括:社会结构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两个密切相关的过程。社会结构转型是指中国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转型过程,是工商服务业在社会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的过程;经济体制转轨是指中国20世纪50年代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是国家主导下的市场化过程。社会实践结构的这种历史性巨变反映在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就体现为传统农村“乡土社会”向“新乡土社会”的转型。
一、传统中国农村的乡土社会
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造就了其“乡土”特征。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把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性质理解为“乡土社会”。此后,“乡土社会”便成为人们对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性质的基本判断。“乡”和“土”是理解乡土社会的两个关键字:“乡”是一个标志特定地域文化和情感归属的概念;“土”是一个标志特定地域范围的概念。“乡土”合在一起则指特定地域范围及人们对此特定地理区域及区域亚文化的某种特殊情感关系。“乡土社会”是理解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结构的一把钥匙。与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生产方式相联系,乡土社会具有土地依赖、聚村而居和家族归属三个显著特点。
(一)土地依赖
在乡土社会里,土地是至关重要的。乡土社会中“‘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农村居民对基本生活资料——粮食作物的依赖和基本谋生手段——种植业的依赖,转变为对土地本身的依赖。正是由于与农民的生计息息相关,土地才成了农民问题的关键。正如斯科特所说的“对土地的控制成了权力的关键基础,在同寻求获得小块土地的佃户的交往中,土地所有者的地位得到了加强”。虽然斯科特讨论的是东南亚殖民地时期佃户和地主的关系问题,但土地问题背后所映射的权力关系则是仍然适合于传统中国农村。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均贫富、等贵贱”,还是“耕者有其田”,其所指向的都是土地问题。历史上,中国革命的关键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土地问题,谁解决好了土地问题,谁就赢得了天下。因此,“土地是调动农民激情和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土地问题也是农民问题中最敏感的问题,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二)聚村而居
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村居民的活动范围非常有限。农民对土地的半人身依附关系、不发达的工场手工业和工商业、落后的交通通讯工具等都大大限制了农民的活动范围。往往是若干户相互联系的人家聚居在一起,形成一个村落,在长期的交往中形成了一种共同的村落文化和非正式制度。村落之间少有往来。聚村而居会产生两个直接后果:第一,生于斯长于斯的村民之间互相熟识,形成了一个“熟人社会”,村庄内居民的社会行动更多地受当地长期形成的村规民约、习惯法等支配;第二,由于村民之间互相熟识,并因生产、安全、情感等需要相互依赖,从而形成对村庄的归属感和依赖感。前者形成村庄的“礼治秩序”,后者形成村民的“乡土意识”。“礼治秩序”所展示的是文化传统和非正式制度的巨大力量。在《乡土中国》中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可以说是个‘无法’的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这里的“礼”就是一种长期的文化积淀所形成的区域亚文化及其制度表现形式——非正式制度。“乡土意识”体现了村落居民对养育了他的村落的归属感,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相应地,一方人也会依赖于一方水土。农村居民这种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的依赖根深蒂固,“乡”也成为联系来自同一地区互不相识的人们间一种天然的纽带。这种联结纽带背后所维系的是聚村而居的生活方式所形成的村庄认同及其延伸形式——村落认同、地区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
(三)家族归属
在西方,“家”一般是指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中国文化中,“家”的含义比较模糊,在西方“家”概念以外,中国的“家”还可能包括兄弟姐妹、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叔婶姑姨等远近亲疏关系不同的其他社会关系。中国传统家庭“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小天地,是一个微型的邦国”。在多数情况下,“家”实际指的是家族或宗族。在中国文化中,个人从来都不是意志自由、行为自决的独立个体,庞大的“家”结构把个人的社会生活完全纳入了家族的整体意义结构之中,从而成为家族整体结构的一部分。个人和家族共同体之间形成了一种互依关系,各家族之间则相对独立。中国的家族和家族主义引起了文化人类学家浓厚的兴趣。弗里德曼研究指出福建和广东家族组织度比较完善的三个可能原因:水稻种植、水利灌溉和边区环境。这种概括与对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的概括都强调了农业生产和居民安全两个因素的重要影响。许娘光通过中国、印度和美国家族的比较研究认为中国人具有情境中心和相互依赖的处世观,他们“倾向于在家庭这个人类初级社会群体中来解决他生活中的问题”。林耀华则认为外界环境包括组织、物质、技术及家族内部主要成员更替是家族组织发展变化的影响因素,并指出在家族组织的发展变化中文化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制约着每个人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一个人必须与其他哪种人往来,因而也就为他的体系和结构组成提供了基本的规则”。强大的家族力量不但维系着中国的家庭稳定,也复制了千百年来形成的社会关系。每一代人都按照上一代人培养他那样教育他的下一代,这种对家的依赖和忠诚构成了中国人行为的意义基础。
在研究中国的乡土社会时提出了“差序格局”理论,把中国社会比喻为“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离投入点越远,圈就越大,关系也就越远。由此认为中国社会是一种“自我主义”。这种自我主义的核心就是居于中心的“我”,而一圈圈的波纹则是与“我”的不同关系。虽然表述方式和研究重点不同,但与弗里德曼、许烺光、林耀华所讨论的核心问题是一样的,都是中国的以“我”为中心的家族关系。
中国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对乡土的归属和对家族的依托使传统农业社会形成了一个相当封闭的、低流动性的社会结构,一般情况下,农村居民不愿进行社会流动。在社会流动过程中,农村居民即使因各种原因离开家乡,终老之后仍然要以各种形式回归村庄,被称为“叶落归根”,这里所归属的是村庄,更是家族。
改革开放以来,快速而广泛的社会转型过程不可避免地扩展到广大农村地区,开启了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结构的快速现代转型进程。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农业税的取消、逐年加大的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以及20世纪90年代以来风起云涌的进城务工浪潮等因素交织在一起,共同促进了近年来中国农村社会的结构性巨变。“分散和封闭的乡土社会已越来越深地进入或者卷入到一个开放的、流动的、分工的社会化体系中,与传统的封闭的小农经济形态渐行渐远”。乡村经济结构、社会关系、家庭结构等在社会转型期所发生的显著变化使得“乡土社会”已经无法概括当今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状况。贺雪峰提出“半熟人社会”来指称结构巨变中的中国农村社会;陆益龙则提出“后乡土社会”概念;黄家亮等用“新乡土社会”来指称快速转型中的中国农村社会。本文以为,用“新乡土社会”来概括加速变革中的中国农村社会,明确地指涉了中国当前社会结构的新特质,也表达了新乡土社会与传统乡土社会的连续性,比较贴切。因此,本文沿用这一
转贴于
表述,认为中国农村社会转型就是从“乡土社会”向“新乡土社会”转型的过程。与上文所讨论的乡土社会的三个特点相联系,本文从经济结构、文化结构和家庭结构三个方面分析“新乡土社会”的特点。
二、新乡土社会的经济结构:人地关系与农户收入结构的变迁
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伴随着国家的整体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以及持续存在的工农业“剪刀差”迫使农村劳动力开始流向劳动收益更高的工业和服务业部门,从而减少了农业从业人口,缓解了由于农村人口增长而日益尖锐的人地矛盾。图1是1990--2010年中国乡村从业人员与乡村人口的变化情况。
与乡村人口的减少相应,乡村从业人员中非农从业人员的比重却逐年升高,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成为乡村非农就业的首选,其就业人员比例逐年上升,到2010年,达到乡村从业人口的38.37%。乡村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也成为农村非农就业的重要形式,到2010年分别达到乡村从业人口的8.08%和6.16%。图2反映了1990--2010年中国乡村非农就业情况。本文由收集整理
传统农业种植业从业人员的减少和乡村非农就业人数的稳步上升反映了农业在农户家庭经济结构中重要性的下降。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乡村农业从业者中,也出现了大量的兼业行为,即通过家庭兼业手工业及副业生产,以及在村庄、乡镇及周边地区“早出晚归”或短期外出从事其他非农产业。这种兼业行为和外出务工一起促进了农民从传统的低效率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这不但改变了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民对土地的强经济依附关系,而且改变了农户家庭的收入结构,促使农民的现金收入增加,实物收入减少。表1是1985—2010年以5年为间隔的中国农村居民收入构成状况。
由此看来,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居民收入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其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家庭收入结构中的比重增加,相应地,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逐渐降低,农业和非农收入的重要性正在发生逆转。这表明,外出务工的工资收益已经成为农户家庭现金收入的重要来源。2011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6977元/人。由此看来。农村劳动力人口大量外出务工和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改变了传统农村的种植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甚至全部收入来源的收入结构,从而使农民与土地的传统依赖关系出现了部分松动,土地不再是农民的唯一“命根子”。无论是地广人稀的农村山区、还是人口稠密的平原地区,都出现了势不可挡的进城务工潮流,务工收入已经成为农户家庭现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收人结构变化必然带来农村社会关系、社会观念的结构性变迁。
三、新乡土社会的观念结构:乡土意识的式微
传统乡土社会中,居民对村庄和家族的认同感构成了农村居民生活意义的基础。村民的村庄认同可分为两种类型:自愿认同和强制认同。前者是特定地域(村落)居民在长期的社会化过程中内化的自觉自愿的村落归属感和认同感;后者是基于村落地方性文化和非正式制度的强大压力而被迫表现出来的对村落的归属和依赖,是一种表象认同。当社会结构处在剧烈变动的社会转型时期,基于不同认同方式村庄成员对外来文化的反映也各不相同:基于自愿认同的居民会对外来冲击产生排斥和疏离反应;基于强制认同的居民的反应则是对村庄的疏离和对外来新生事物的接受。这种认同差异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主要表现为年轻一代和老年一代之间在乡土意识和家族归属感上的巨大差异。随着青年一代的成长和地方话语权的代际转移,乡村的地方文化和非正式制度环境也发生了重要变化,这种变化最主要的就是乡村居民对村落和家族的归属感和依赖感的降低。
自20世纪80年代末“农民工”现象出现以来,中国以农民进城务工的形式进行的城乡社会流动已经有20多年历史了。虽然20年来到底有多少农民工进城务工,没有统一的统计数据,但是中国的农民工可区分为若干代,并存在明显的代际差异却几无争议。本文把中国的农民工区分为两代:第一代农民工和第二代农民工。两代农民工的区分大体上以出生年代区分为“80前”和“80后”两个群体。两代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的动机、务工形式、务工待遇、务工去向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转贴于
在外出务工农民中,第一代农民工是外在压力驱使的结果,其外出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农户家庭日益增长的现金支出需要同家庭收入来源单一且数量有限的矛盾,这是家庭作为生产和消费的基本单位,在现有的生产体系内无法生产出家庭经济支出所需数量的现金收入,是“硬预算约束”的结果。进入21世纪以来,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新一代农民逐渐成长起来并成为外出务工的主力军。第二代农民工基本接受了完整的义务教育,其“库存知识”与第一代农民工明显不同,也容易接受新生事物,其外出务工的动机不再是挣钱回家盖房、娶妻生子,而是脱离农村。新一代农民工在职业期望、个人权益保护、城市人的身份认同、创业知识学习需求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特点。和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表现出更高的职业期望、融入诉求和个人发展期望”。如果说第一代农民工外出务工主要是一种经济生产行为;那么,第二代农民工的务工行为则可视为一种人力资本投资。他们可以承受城市的排斥与疏离,也可以承受城市生活的窘迫,就是为了能够使自己在城市立足,从而成为城市居民的一员。有学者对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中西部地区四个城市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把农民工按出生年份分为1956—1966年、1966—1976年、1976—1985年三个组别并研究了不同组别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动机,发现农民工的出生年代与生存型动机负相关、与个人发展动机正相关。在新一代农民工中,大约有40%的人外出务工是为了寻求个人发展,这一比例在前两个组别中分别为6.7%和22.4%。谋求在城市中立足。获得个人发展已经成为第二代农民工的主要务工诉求。
新一代农民工务工诉求变化使新生代农民工把在城市落脚、融入城市生活作为自己外出务工的基本目标。务工动机的改变直接改变了农民对传统村庄和家族关系的依赖关系,其个人认同的基础正在发生静悄悄的革命,传统的“叶落归根”的乡土意识逐渐式微。虽然很难清楚分辨农民外出务工和农民对乡土依赖程度的降低那个是因、那个是果,或者是其他复杂的因果关系,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二者之间存在一种选择性亲和关系,并且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的中国农村不可逆转地发生了。
四、新乡土社会的家庭结构:家庭规模与结构的变化
家庭既是一个经济单位,也是一个基于血缘和姻缘关系的社会共同体。在中国历史上,家庭一直是兼具生育、经济、政治、教育、情感等多重功能的社会基层组织,而且,家庭总是和家族、宗族等组织联系在一起。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普遍实行使家庭重新成为独立的社会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结构调整和分化的社会转型时期,家庭的形式和功能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对江村家庭结构变迁的研究表明,在1936年时。江村家庭中主干家庭和残缺家庭最多,分别为45.4%和27.6%;到1960年,这一数据分别下降到35.5%和27.4%,核心家庭第一次超过主干家庭,占32.3%;到1984年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分别占43.2%和39.0%,开始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值得注意的是,1936—1984年间,联合家庭的比例都没有超过5%,1980年更是下降到0.4%,已经算是凤毛麟角了。由此看来,中国传统社会家庭结构中,大家庭一直是不占主导地位的。在《生育制度》中认为传统中国户均人口数在4~6人之间。基本可以肯定,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家庭结构是以联合家庭为主的。
自1978年以来,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口规模出现了持续下降趋势。1978年,户均人口为5.7人,和调查研究的30年代江村的家庭人口规模基本一致。到2007年,这一数字下降到4.0人,并在此后多年内一直保持这一数字。按照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农村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来计算,这只相当于一个普通农村核心家庭的人口规模。图3反映了这种人口变动趋势。
传统中国的家庭是一个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的“细胞”,满足了家庭成员多种需要,也是社会人口再生产的基本单位与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家庭规模的缩小必然引起家庭功能的变化。在社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背景下,家庭原有的子女教育等功能逐渐被专业的教育机构承担起来。就目前来说,农户家庭的最主要功能是情感寄托、人口生产和经济核算等功能。人们在解释为什么两亿多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游走却没有引发大的社会问题时,更多地关注了土地的重要性,认为土地这种“零风险资产”构成了农民工的“最低生活保障”,使他们免于成为“绝望的群体”,从而降低了其疏离感和被剥夺感。对于作为“人性的养育所”的家庭的重要性却关注不够。实际上,农户家庭不但是经济单位,也是社会的细胞,承担着社会成员的情感寄托和人性抚育的重要功能。就目前的社会流动趋势来看,农民流动以青壮年男劳动力进城务工为主,其妻子、子女、父母则大部分仍然留在农村,形成“留守儿童”、“留守妻子”、“留守老人”,“农村家庭中最强壮的劳动力被城市工业体系所吸收,但他们代际人口再生产的成本却由农村家庭不成比例地承担了”。家庭承担着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是社会的“安全阀”。特别是在社会结构快速转型,各种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社会转型加速期,这种安全机制的作用更加突出。
五、余论
关键词:社区管理;社区微公益;意愿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6-0048-04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一般而言,社区都是由地域、人口、生态、结构和社会心理五个方面的要素构成[1]。任何社区都可以看作是一个规模不等的小社会,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和社会的缩影,社会上的一切活动和各种现象必然会在社区里发生和出现,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许多社会问题。在此背景下,社区管理应运而生。
微公益顾名思义就是从微不足道的公益事情着手,强调积少成多。它是一种零门槛、零负担、追求创意的公益方式,具有自愿性、无偿性、慈善性等特征,强调全民参与,每个人可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参与方式,从而为社会创造价值。随着微公益慈善模式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支队伍,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他人,为社会奉献自己的一份爱心。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微公益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一种新的社会支持力量。然而,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和谐现象、社区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等,降低了人们参与微公益的意愿。
人都是群居动物,社区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场所。居民参与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受影响,不是某个社区单独存在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问题的具体体现。加强社区管理,设立微公益岗位、建立微公益专门机构、营造互帮互助风气等,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微公益活动的意愿,不仅是推动社区建设的需要,还可以发现和解决更广泛的社会问题。因此,本文通过对调查数据进行回归分析,重点探析社区管理对居民参与微公益活动意愿的影响,并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相应建议,推动社区微公益发展。
二、文献综述
社区管理,顾名思义就是管理社区。它是随着全国性社区建设的逐步兴起而被提上议事日程的概念,近年来才引起人们的关注。虽然我国关于社区管理实践的探索和理论研究的创新较西方晚,但是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门学科的交叉融合为社区管理的研究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
从实践上来看,我国关于社区管理的研究是随着全国化的社区建设浪潮而兴起的。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掀起了社区建设的浪潮,民政部首先选择在北京、上海、天津等26个城市设立了“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2]。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总结和经验概括,各级实验区在实践中创造出了各具特色的社区治理模式,如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上海模式与深圳盐田模式、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沈阳模式、华中地区的江汉模式等。
从理论来看,我国目前关于社区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方面。政治学关注社区自治化模式下政府与社区的关系框架建构,试图从中找到一条政府与社区体制上共生、功能上互补、效用上双赢的路子,把新建社区作为制度创新的平台,探索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模式;社会学关注社区服务的问题,社区服务研究从起步到系统化发展、紧密结合市场经济改革和社会福利体制深化发展之必需,满足服务主题和内容日趋多元化的要求;市政学关注社区管理自治化发展如何与一个城市的整体规划发展保持“共振”;管理学关注社区自治化体制下政府管理与社区管理的衔接链条及管理绩效,建构社区自治体制,政府在管理上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和错位,社区自治机构既要满足区内居民形式多样和内容日趋丰富的要求,大胆管理,热情服务,拒绝“乱摊派”,又不至于同政府形成分庭抗礼的局面[3]。此外,李江新(2011)从公共管理的学科视角出发,分析了社区管理的三大参与主体的困境,并从多元共治理论出发探析了其化解之道[4]。陈金锄从政治学的视角出发,阐述了社会转型期我国社区管理中的体制性矛盾,主要是政府与社区之间的矛盾,试图构建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社区管理新体制[5]。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针对社区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目前针对社区管理的研究偏重经验总结,而具有广泛学科结晶深度的研究成果较少;第二,在已有对社区管理的研究中,理论研究偏多,而通过实地调查和通过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的较少;第三,研究视角较狭窄,目前关于社区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方面,而从公益(尤其是微公益)视角对社区管理的研究还处于空白。
三、实证建立
(一)数据来源
研究所用数据来自华北电力大学2012年关于社区微公益活动开展状况的调查,问卷内容涵盖个人基本信息、社区微公益开展情况、居民参与情况、影响因素等多方面信息。共发放问卷1 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 055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87.92%。
(二)研究设计
1.因变量――参与意愿
文章中的参与意愿主要是指居民是否愿意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当居民愿意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时赋值为“1”,不愿意时赋值为“0”。
2.主要自变量――社区管理
本研究中的主要自变量是社区管理,主要包括组织次数(即社区上年组织居民参与微公益活动的次数)、微公益专门机构、微公益岗位、互帮互助风气和社区总体经济水平。
3.其他自变量
其一是居民个人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对数、受教育水平和社区类型;其二是居民社会环境特征,选取“扶危济困”、“互帮互助”等社会优秀文化、社会上的一些不良事件和加大对社区微公益的社会资金投入力度(以下简称社会资金投入加大)来反映。
4.模型选取
本文将使用Stata软件作为数据分析软件,由于因变量――居民的参与意愿是二元变量,所以文章采用Logit模型对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进行研究,分析影响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的因素及其作用方向,重点研究社区管理对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的影响。
(三)变量基本描述
如下表所示,在56.69%为男性、43.31%为女性的调查样本中,愿意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占87.19%,可见目前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还是比较强烈的,但是仍有12.81%的居民不愿意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这一问题亟待关注。居民所在社区上年组织居民参与微公益活动次数为1~3次的占31.56%,一次也没有的占47.01%;分别有36.80%和44.63%的居民所在社区有专门组织居民参与微公益活动的机构和为居民提供过社区微公益岗位;将近九成的社区有互帮互助风气,可见绝大部分社区能为居民开展微公益活动提供良好的社区环境。有85.35%的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易受“扶危济困”、“雷锋精神”等这些优秀文化的影响,由此可见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很大。
四、经验分析
为进一步探究社区管理对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意愿的影响,以居民参与意愿为因变量,另以社区管理特征、个人特征和社会环境特征为自变量,采用Logit模型做出回归分析。具体回归分析结果见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社区管理特征中,组织次数、微公益专门机构和社区总体经济水平对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并无显著影响。微公益岗位对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即如果社区为居民提供微公益岗位,则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将会降低。互帮互助风气正向影响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即社区的互帮互助风气越好,则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就越强烈,而且这一影响非常显著。
开发设立不同的微公益岗位,一方面可以使人们根据自身优点、个人爱好、责任心强弱等参与到不同的社区微公益岗位中去,分担社区环境保护、托老托幼、法制宣传等项工作,服务居民群众,提升社区文明程度和服务功能;另一方面,可以营造一种互帮互助、奉献他人的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调动社区居民参加微公益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微公益活动参与意愿由被动转为主动。然而,表2显示社区提供微公益岗位对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具有阻碍作用,这一回归结果与一般经验相悖,有待进一步检验。
那社区互帮互助风气与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意愿的作用机制是怎样的呢?作者认为主要原因具有以下三点。其一,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们在基本的生理需求得到满足以后,会转向更高层次的精神生活或自我实现的需求。随着小康社会的到来,人们在温饱需求得到满足后,对精神生活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增加,而公民时代人们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的提高成为其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内在动因。其二,社区互帮互助风气是人们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重要外因,如果社区内有“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无私奉献、互帮互助这样一种良好的风气,那么社区内的居民参与微公益活动的意愿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再加上一些人本身就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因此很快地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中。其三,居民在参加微公益活动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了社区互帮互助的良好风气,从而进一步影响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
同时,在个人特征方面。(1)性别与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呈显著负向影响关系,即女性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较男性强烈。性别差异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对事物的认知和理解,女性所具有的母性、仁爱、细腻等特点使得她们更倾向于且更适合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2)受教育水平与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呈显著正向影响关系,即居民的受教育水平越高,则其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就越强烈。一般而言,受教育水平越高的人们,其个人综合素质就越好,内在文化的积淀使他们常常保持一种自信,他们认为自己有能力为他人服务、为社会做贡献,这往往成为影响他们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重要因素,而那些受教育水平较低的人们常认为他们没有能力去做什么事,这种认识很大程度上阻碍着他们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3)在社会环境特征方面,社会资金投入加大与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呈显著正向影响关系,即社会资金投入力度越大,则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就越强烈。社会资金的支持对社区微公益活动的开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充足的社会资金是社区开展环境保护、托老助幼服务、文化宣传等微公益活动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才能保证社区微公益活动有效、科学、持续发展,进而影响到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因此,这可能是为什么社会资金的投入力度越大,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就越强烈的原因。
五、研究结论与若干思考
(一)研究结论
通过以上研究,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在社区管理特征中,微公益岗位对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互帮互助风气显著正向影响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
第二,性别与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呈显著负向影响关系;受教育水平与社会资金投入加大对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呈显著正向影响关系。
(二)若干思考
1.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
社区互帮互助风气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社区居民参与微公益活动的意愿,因此,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是提高居民参与微公益活动意愿的一项重要任务。助人为乐、互帮互助、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微公益这一新型慈善模式迅速发展的今天,社区不仅要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宣扬助人为乐、互帮互助、扶危济困等良好风尚,还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传播微公益理念与文化,弘扬微公益精神,营造积极向上、互帮互助的良好社区氛围,调动居民参与微公益活动的热情,增强居民参与微公益活动的意愿。
2.强化居民的参与意识
社区居民是社区微公益活动的重要参与主体。社区在营造互帮互助这一良好风气的同时,还应强化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形成“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这一良好氛围,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提高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意识。
3.建立完善的参与机制
虽然微公益活动强调的是居民自愿参与,但从长远来看,提高和保持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必须推动社区微公益活动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因此,各社区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社区微公益专门机构和设立微公益岗位,并建立一套包括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在内的参与机制,规范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进而提高居民参与社区微公益活动的积极性。
4.保证充足的资金支持
充足的资金是社区开展环境保护、托老助幼服务、文化宣传等微公益活动的基础,是社区微公益活动有效、科学、持续发展的外部保证。一方面,社区在吸收个人捐赠资金或物的同时,还要积极引进社会资金,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另一方面,还要使这些资金“透明”和“透气”,“透明”是将年度收支平衡表、资金流动方向等公之于众,“透气”是指引入中介机构义务监督制度,促进社区监督机制的形成,增加社区居民的信任度和捐赠积极性。
参考文献:
[1]何肇发,等.社区建设[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5-9.
[2]郭蕊.论我国城市社区的治理模式选择[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3]方俊.社区管理研究综述[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3,5(1):76-80.
关键词:现代传媒转型期文化汉语诗歌
中国是一个诗歌的国度,中国古典诗歌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五四文学革命后,中国诗歌进入了白话诗阶段,开始了现代化进程。现代汉语诗经历了自由体诗、格律诗、象征诗、现代派诗、政治抒情诗、朦胧诗、先锋诗等探索阶段,基本上保持着旺盛的生命朝气,但进入九十年代至今,诗歌的创作与阅读都呈现了下滑态势。诚如王光明教授在《现代汉诗的百年演变》中谈及九十年代中国大陆的诗歌状况时所言:“灯光暗转,垂暮放下,剧情已渐新……许多东西一夜之间从悲剧变成了喜剧”“诗歌似乎直接走入了黄昏和暗夜。”这不能不使人焦虑,但是,关注当下的汉语诗歌语境,笔者也发现了一些新动态,由此浅谈开来。
一、汉语诗歌传播媒介的变化以及引发的思考。
诗歌传播是诗歌发挥艺术作用和获得自身发展的重要方式,诸如口传、抄写题跋、印刷、朗诵等,在现代科技日渐发达的今天,汉语诗歌的传播媒介有了重要的变化。
1.网络成为汉语诗歌重要的传播媒介之一。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文化已经成为值得研究的课题。网络文化以“虚拟性、交互性的符号自我(主体)”为基本特征,即网络用户凭借诸如网名、图片等进入虚拟的网络世界进行交互性的及时交流互动。其中,博客的兴起造就了众多网络,包括诗歌写作者,据新浪网统计,在网上开博客最多的是诗人群体。可见,网络确实对汉语诗歌产生了重要影响。
(1)发表和阅读作品的便捷度和自由性。在传统观念中,诗歌是少数“精英”方可享受的高级精神品,同时受到体制影响,普通写作者更是很难发表作品,而网络解决了这个问题,在自己的博客上可以快速而自由地发表作品,这就为更多的诗作者进行艺术探索、发表作品提供了广阔的园地,也为读者阅读作品提供了方便。
(2)阅读的交互性。网络“交互性开放的界面”使读者的阅读活动与众多不确定的其他读者共同进行,并通过留言回复等方式与其他读者和作者进行交流,便利的传达阅读和创作感受成为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创作激情,同时也为作者修正、调整自己的作品提供了有利条件。
(3)接受环境的立体化。网络平台具有“超文本界面”,它是纸张以外的电子文本,不再是传统文本的线性的或平面的结构,而是网状的多维立体结构,有着“超文本链接”,用户点击文本中加标注的一些特殊单词或图像,就能打开另一个文本。在这样的环境中阅读诗歌,可以增强接受信息的灵活性和综合性,相关内容的便利提取也有利于诗歌的理解和扩充阅读。
(4)表现形式的多媒体化。不同于传统文本,网络可以提供文字、图片、音乐、动画等多媒体支持,阅读过程中会有相关的音乐图像等元素,比如在一首写春天景色的诗歌里,可以配上诸如青草、桃花、冰化的溪流等图片,还可以配上清新的音乐,这就构成了一个形象生动的接受环境,增强了阅读诗歌的趣味性,吸引了更多的读者。值得思考的是,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读者的想象力。
2.从诗朗诵等活动中谈汉语诗歌的音乐性。
近年来,配乐诗朗诵、诗歌电视、央视新年新诗会等活动的举办为诗歌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汉语诗歌的接受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可见,汉语诗歌的发展,音乐性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诗歌与音乐有着悠久的同源关系,中国古代许多的诗歌都是可以入乐演唱的。中国很早就有所谓的“歌诗”,即能谱曲配乐配舞表演的诗歌,如《诗经》、楚辞等。与音乐相近,抒情诗也有着声音和谐的音调和节奏,有较高的心灵自由度和情感表现力。中国的古典诗歌有着优美的韵律,为人们所熟识和喜爱的现代诗歌也往往有着音乐美,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舒婷的《致橡树》、余光中的《乡愁》。
诗歌研究者吕进曾言:“中国新诗是一种看的诗,依赖吟唱和朗诵是越来越少,”这或许是当下许多人否定和轻视新诗的重要原因。诗歌不同于小说、散文等其他文学样式,音乐性是诗歌的重要因素,新诗虽不必延续旧诗的平仄等严格限制,但是节奏和内在的音乐性是必需的。如何使现代汉语诗歌尤其是现代汉语抒情诗具有音乐性,如何使得好的汉语诗歌在新时代得到有效的流传,这些都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努力探索。比如,当代优秀流行歌曲的歌词(如谢冕先生赞赏的崔健的《一无所有》)、古诗改编的歌曲(如《明月几时有》)就是有价值的尝试。
二、转型期文化语境下汉语诗歌的接受以及引发的思考。
著名学者杨乃乔教授2008年来保定学院讲座,在回答笔者关于“现代汉诗”发展状况的提问时说到:“在后工业文明时代,诗歌——文学中的“贵族”的阅读是没有环境的。在这个读图时代,追求审美感官的速度与刺激成为趋势,诗歌注将没落。”杨教授从当下环境的反面因素指出了诗歌衰落的原因,笔者在这里想反其意用之,探讨一下新时代语境对诗歌发展的有利影响。
当今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诗歌生存的社会语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多元而矛盾的时代中有着诸如中西文化的冲突、传统与现代的碰撞、生存与道德的困境、理想与现实的反差等,人们所焦虑的是更为严重的生存危机和精神的无根感。信仰多元侧面导致信仰缺失,灵魂的漂泊使人们内心出现了矛盾郁闷颓废无聊彷徨的情绪,这一点在大学生群体中也具有普遍性。历史仿佛回到了五四时期,狂飙突进浪漫激情后滋生的是面对理想和价值失落的苦闷与迷茫。与现代物质日渐丰厚构成反讽的是现代人的精神空虚。可以说,整个社会在渴望着一种灵魂的栖居地,人们需要生命性情的滋润,需要心灵的休憩与安慰。
而诗歌作为一种极具感情的文学形式,集中了人类最美好的情感,充满了对真善美的向往,对人生的吟唱,对生命的珍重,对崇高精神和道义的担当,对心灵故乡的永恒守望,其中现代诗歌更是有着现代人生存的丰富情感和经验,等等。这些都可以抚慰当下人的心灵,满足受众的精神需求和阅读期待。试以海子的诗歌为例,考察海子的生平及其诗歌可以发现,其中隐含着一个重要命题——对灵魂栖居地的追寻与确认。“珍惜黄昏的村庄,珍惜雨水的村庄/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村庄》)“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他的抒情短诗吟唱着大地、河流、村庄、麦地……那是“永恒的人类生村和生命之庞大根快”,是一种“文化乡愁”,长于农村的海子对乡村有着独特的生命体验,他深情地吟诵着自己的诗歌理想,追寻着自己的精神家园,他的诗歌是熔铸真性情的生命之诗,海子对生命的爱与信仰都给人们带来了心灵的滋润和感动,这也许是近年来海子诗歌受到重视和喜爱的重要原因。
由此可见,在转型期复杂文化语境下,诗歌也存在着发展的有利环境。贴近心灵,抒写有真性情的生命之诗,是诗歌的本质要求,也是汉语诗歌发展的必然要求。
以上主要从现代传媒和转型期文化的角度浅谈了当下汉语诗歌的发展,汉语诗歌的发展是值得研究的大课题,当下的状况还有许多复杂性和艰巨性,有待笔者学识能力的提高,或许能够进一步深入下去。汉语诗歌有着悠久灿烂的历史,在20世纪的百年探索中又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我们有理由相信,在21世纪,汉语诗歌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参考资料:
1.《写作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关键词: 高校俄语教学 诚信教育 教育资源
孔子曰:“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孟子说:“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传统道德十分重视人的诚实,诚实守信,把它看做人的立身之本。中华传统美德把诚信看做是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因此,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对我们今天培养高校学生良好的学风,增强学生社会公德意识,培育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的形成和发展时期,学校教育在教给他们知识的同时,也要促使他们形成正确的立身处世态度。讲诚信是人的一种道德品质,对大学生的成人成才、塑造完美人格乃至成就一番事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学生有了诚信,就能科学地对待自己和一切客观事物,成为一切力量之所在,对于他们人格的健全与升华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大学生诚信现状及原因分析
目前,在大学校园内,诚信缺失的现象屡见不鲜,如考试抄袭、作弊,故意不偿还银行发放的助学贷款、用虚假贫困证明骗取国家奖助学金等,这些行为有着巨大的负面影响。它严重影响了学生本人及学校的声誉,严重危害了整个社会的整体道德状况。
人是社会的人,大学生亦是社会中的群体,同样受到社会各种思潮和现象的影响。大学生发生诚信危机的原因在于历史积淀、社会环境、家庭教育等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失范现象严重。一些旧的体制仍存在或产生负面影响,而新的社会规范还没有及时形成,人们的信仰、信念容易缺失或动摇。同时,社会信用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个人信用体系尚不完备,法制不完善,难以对社会经济中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机制;另外,在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价值取向往往是一元化的,即以最少的成本追逐利益的最大化。当人们发现弄虚作假,投机取巧有更大的实际利益可图时,失信行为就会大量产生;再者,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经济活动的趋利性特征表现明显,使得人们在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盲目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注重短期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在给社会经济带来极大混乱和破坏的同时,对包括诚信在内的传统道德造成强烈冲击。
二、高校俄语教学中加强诚信教育的途径
(一)充分利用高校教育资源,引导学生在俄语学习过程中体验诚信。
1.在听的过程中进行诚信教育
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有助于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传统的听力教学模式,即听材料—做练习—对答案,很容易使听力训练变成听力测试,导致课堂气氛紧张,可能使一部分同学丧失兴趣。在俄语听力教学中开展诚信教育就必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听力内容进行合理选择和组合。教师可以适当选取具有诚信教育意义的材料,比如经典的电影对白、笑话、诗歌等,善于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手段,亲切和蔼的教学态度营造一种自由、民主、轻松的课堂气氛,寓教于乐,及时对他们的表现给予肯定和鼓励,让每位学生都尝到成功的喜悦,使学生以轻松的心态、积极主动地投入俄语听力学习,从而取得良好的诚信教育效果。
2.在说的过程中进行诚信教育
俄语是一门语言学科,在俄语教材中,有许多对话和课文都蕴含着诚实守信的内容,学到类似这样的课文,我们可以结合中国民族精神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渗透,即在俄语教学中贯彻诚信教育,渗透不要强加,不要牵强附会地将俄语课上成思想品德课;要不露痕迹,潜移默化,做到“润物细无声”。此外,也可以让学生课下准备好讨论的相关材料,课上进行分组讨论,以此加深对诚信教育的理解。这就要求教师找到教材的渗透点,并关心学生的思想动向,把教材内容的诚信教育因素与学生的思想动向的教育要求结合起来,巧妙地自然地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3.在阅读和写作的过程中进行诚信教育
传统美德教育是一种精神的教育。在教学中可以向学生推荐一些关于诚信教育的经典读物,尽量多让学生独立阅读、思考、体悟、品味,充分利用和发挥文学的作用,不仅培养学生运用俄语欣赏原汁原味的作品的能力,以增强教学的趣味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而且引导学生在课外阅读和写作中潜移默化地接受诚信教育。这种自主式阅读和写作不但可以使学生享受到阅读和写作的乐趣,而且可以使学生在浏览和写作探索中提高运用语言的能力。由此,各种知识信息、东西方文明、文化因子在头脑里积淀、碰撞、升华,其语言能力、人文素养、文化品位乃至整个精神世界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得到提升。阅读文学作品并把一些体悟随时记录下,这样能使学生既学俄语又陶冶道德情操。
4.在考评体系中贯彻诚信教育
成绩的考评要多元化,力求客观、准确、科学。科学的考评模式应具有正确的导向性,激励性和实效性。可考虑取消现有的以期中期末、等级考试成绩为评价学生的主要标准的考核制度,避免将单一的成绩作为测量学生综合能力的尺度。考试形式应包括考试与考察,口试与笔试,开卷与闭卷,独立完成与分组完成,考场完成与考场外完成等多种方式;逐渐推行听、说、读、写、译五大技能单项分级考核和综合文化素养的社会交际能力考核制度,使学生真正具备俄语素养,能够运用俄语进行社会交流和社会实践。
(二)教师要做诚信的表率。
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说过,在教育中一切都应以教育者的人格为基础,因为只有人格才能影响人格,只有人格才能形成性格。人格魅力是教育者不可或缺的素质,因为人格的力量是无穷的,是主动具体、富有感染力的教育资源。校园是一个小社会,教师是大学生直接接触的群体,是学生的表率,教师的诚信形象直接影响着大学生。学校和教师应该做到以诚信为本,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应该首先做到,只有言传身教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学校应多组织大学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引导大学生诚实做人。教师绝不能为了追逐名利而弄虚作假,而应以自己的智慧和才能教育大学生,以自己的人格力量感召大学生,以诚信的人生态度和价值取向启迪大学生,通过潜移默化地培养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具有诚信人格的高素质人才。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教师要以身作则,身教比言传更为重要,身教重于言传,身教高于言传。
三、结语
诚信是做人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大学校园内,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对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对于社会的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程,必须具体分析大学生诚信状况的特殊情况,正视现实并立即行动起来,寓诚信教育于俄语教学中。每位俄语教师都应努力挖掘诚信教育因素,适时适度地渗透到俄语教学中,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真正地使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收到实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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