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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交通管理;控制措施
交通管理是对道路上的行车、停车、行人和道路使用,执行交通法规的“执法管理”,并用交通工程技术措施对交通运行状况进行改善的“交通治理”的一个统称。交通控制是依靠交通警或采用交通信号控制设施,随交通变化特性来指挥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从宏观上来说,在交通管理中实际上是包含了交通控制的内容的,所谓交通控制实际上是交通管理的某一表现方式。因此,在现代交通管理中,交通管理与交通控制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
交通管理与控制措施,按其是否具有法律意义,在性质上可分为两类:
1)具有法律意义且必须强制执行的管理措施,是指在交通法规中制订的,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所必需的基本交通规则。
2)用来改善交通状况的工程技术措施,这些措施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但要使这些措施能得以有效实施,还需依靠具有法律意义的管理措施来强制执行,或依靠经济手段来诱导执行。譬如单向交通、公共交通专用道等,都是一些技术措施,并不列入交通法规,不具有法律意义,但在实施时,必须由交通管理部门在这些路上设立具有法律意义的交通标志或标示,才能强制实施,这类技术措施,可称之为交通治理,以有别于交通管理,但目前一般都统称为“交通管理”。
交通管理与控制随车辆与道路交通而生。随着社会及汽车工业的发展,交通管理与控制的目的也在不断变化。初期的交通管理的目的是最基本的交通要求――保障交通安全。随着车辆数量的增加,道路上出现了车辆拥挤、阻塞的现象,因此,在保障交通安全的基础上,还要求交通管理与控制达到疏导交通、保障交通畅通的目的。在采取各种疏导措施之后,车辆还是不断地增长,交通拥挤、阻塞现象日趋严重;由于道路交通工程设施的建设速度总是跟不上车辆的增长速度,现有道路交通设施的交通效率总是有限的,因此,迫使近年来在交通管理与控制上产生了一种新的思路,即通过采用“交通需求管理”的方法,来减少道路上的汽车交通量的需求。
现代交通管理与控制的目的,除保障交通安全、疏导交通、提高现有设施的通车效率的传统目的外,着重于采取各种“交通需求管理”措施来减少道路上的汽车交通总量、缓解交通拥挤、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并降低汽车交通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交通管理与控制的原则,随其要达到的目的而发展变化。
车辆出现之初,为避免车辆与行人以及不同方向的行车发生冲突,就很自然地产生了应该人、车分道和分方向行车的极其朴素的管理原则,这就是分离原则。它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一条基本原则。这条原则不但用在交通管理上,还广泛应用在交通规划、道路设计与交通设施设计上。随着交通量的不断增长,这条原则的内涵也在不断地扩展。初始的分离原则,只是道路平面上的分离,“各行其道”就体现了这种分离原则。在出现了高速度的汽车交通之后,跟着出现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离和快慢车辆分离的要求;交叉口上无法平面分离的交通冲突的发展,导致了在交叉口上行驶方向的分离和通行时间的分离;交通量的发展,又出现了立体交叉的空间分离。
从行驶方向和通行时间的分离又派生出通行权与先行权的概念。通行权的基本含义是指在平面分离上,车辆、行人按规定在其各自的道路上有通行的权利;在时间分离上,车辆、行人按交通信号、标志或交通警指挥指定在其通行的时间内有通行的权利。先行权是指各种车辆或行人在指定平面和时间内共同有通行权的前提下,对车辆、行人在通行先后次序上确定优先通行的权利。
相应于分离原则的方法有:规定一切车辆靠右侧行驶,方向隔离,车道隔离,用信号灯控制交叉口,无信号灯的交叉口上用停车让行标志或减速让行标志控制,划定人行横道等。
高速行驶的汽车出现之后,非机动车与行人的安全受到汽车的严重威胁。一开始,英国就有所谓“红旗法”来限制汽车的行驶速度。在汽车发展初期,“红旗法”虽因遭反对而取消,但以后在交通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仍想到用限速来预防交通事故。高速道路出现以后,也有用最高限速与最低限速的规定来保障交通安全的做法。在石油危机年代,也以限速来节约燃油消耗。特别是近年来的研究发现,驾驶员的视觉反应,随车速提高而变得迟钝。统计表明:原联邦德国在石油危机时,车速限制从100km/h降至80km/h,交通死亡事故下降了22%;石油危机后,车速限制恢复到100km/h,交通死亡事故上升了12%。英国车速从105km/h限制至80km/h时,交通受伤事故减少了10%;车速限制从80km/h提高到105km/h时,死亡和重伤事故增加了7%。芬兰、瑞典等国也有类似统计。
【关键词】道路交通 交通违法 处罚研究
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尤其是近年来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引起的重大、特大交通事故,令社会格外关注。依法处罚交通违法,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使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减少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是当今道路交通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交通违法的概念、构成条件、法律责任
交通违法的概念、构成条件。交通违法,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交通违章,是指人们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妨碍交通管理、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过错行为。虽然一般说来,违反交通安全法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不可能与构成刑事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相提并论,但不能因此而否认它的违法性。违反交通安全法律的责任也是一种法律责任,必须予以追究。构成违反交通安全法律的责任须具备一定条件:第一,客观上要有违反交通安全法律的行为,交通安全法律禁止做的而做了,是作为的违法行为;交通安全法律要求做的而不去做,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第二,主观上要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第三,行为人应具备行为能力。
交通违法的法律责任。对违反交通安全法律的当事人,除情节显著轻微,本人认错态度又好的,可以免除追究责任外,一般都要根据不同情节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违反交通安全法律的责任,多数情况下是一种行政责任。但也有例外。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但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律,而且触犯了刑事法律,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但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律,而且造成了对他人的损害,就要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由此可见,违反交通安全法律的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第一,行政责任。违反交通安全法律的行政责任,是指违反交通安全法律引起的行政上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从性质上讲,行政责任属于轻微违法,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因而只能从行政上追究法律责任。行政处罚指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对于违反交通安全法律的人所给予的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的执行机关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罚的对象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二,民事责任。违反交通安全法律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违反交通安全法律的民事责任,应坚持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即无责任。但对于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则不能拘守过错责任的原则。
第三,刑事责任。违反交通安全法律的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给社会造成危害,已经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必须看其行为是否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一、犯罪客体:即被侵害的为刑事法律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二、犯罪主体:即达到法定年龄并有责任能力的、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三、犯罪的客观方面:即刑法规定的应予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四、犯罪的主观方面:即行为人对其危害社会的行为和结果所抱的主观心理状态,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以上四个要件互相联系,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四个要件才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而构成犯罪的,主要是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凡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除会造成人员伤亡外,往往还给受害人及其家庭以及国家财产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处理交通肇事罪时,既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又要妥善处理民事赔偿。对于公民个人财产和经济上造成的损失,被害人及其家属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对于国家或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违法行政处罚的概念、处罚原则
交通违法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交通违法行政处罚是指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道路交通活动者在道路交通活动中违反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所给予的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它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进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执法活动。其主要特征有:一、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是对当事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为的处罚;三、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是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行为人的一种法律制裁;四、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最终必须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
交通违法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第一,行政处罚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处罚法》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保护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突出保障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第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国务院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并于2004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起约束作用。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的原则。第一,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定原则。这是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也是其他原则的基础,是实行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原则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中的具体体现,其核心的要求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具体来讲,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有如下要求: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的主体法定;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必须有明确的法定依据。
第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的公开、公正原则。这是《行政处罚法》第四条为行政处罚确立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必须遵守的原则。对此可做以下解释:(1)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应当具有公正性。这要求: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必须合法,即按照法定的依据和法定的程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实施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要与当事人实施的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性质、种类、情节和其危害道路交通管理的程度相适应;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决定和处罚时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行使决定处罚中的裁量权。(2)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的公开性。这要求:作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是公开的,未经公布的规定不得作为处罚依据;当事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事实及给予处罚的具体依据要公开,即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其实施的行为违反了哪一项法律法规的哪一条规定,并依据哪条规定给予其处罚;在决定给予当事人处罚之前要明确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有要求回避的权利,在将受到较重处罚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并且听证原则上应当公开举行。
第三,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要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是我国一贯采取的做法。处罚不是目的,处罚也是通过强制使当事人感到痛苦,而使其加深印象,最终达到教育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目的。规定这一原则,一方面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即在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行为处罚时要对其进行教育。这也就是说,要通过实施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的过程,达到让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当事人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规定,并了解自己的行为对社会交通秩序的危害性,以达到减少再犯的作用。另一方面,规定这一原则,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的道路交通权益也有一定的保护作用。这样的原则规定从立法层面可以减少为了处罚而处罚所导致的重罚倾向,有助于立法者对不同的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规定较为合理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关键词: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日益突显。为此,急需将信息技术融入到我国的交通建设与运输管理的全过程中来,因此,必须加强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以全面提升整个交通行业的管理水平。
一、加强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交通是人类所有活动的纽带,对城市及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不断推进的城市化进程,道路交通量急剧增长,全国范围内的大中城市及沿海地区公路网基本都出现了严重的交通阻塞现象。
通常来讲,解决交通拥挤的办法是降低道路交通负荷,使道路通行能力适应交通流的要求。降低交通负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一是交通建设,提高交通网络容量,以达到降低交通负荷的目的。通过道路建设解决交通问题往往是人们首选的措施,但是,道路交通建设投资巨大,建设周期也很长。而且当道路网络基本完善后,新建道路能产生的网络运输效益就已经非常低了;二是控制交通需求的管理,通过控制、限制、禁止某些交通方式的出行,减少出行量,以达到降低道路交通负荷的目的。三是交通系统管理,通过一系列的交通组织、交通设施控制交通流量,使交通流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都趋于均匀,这可有效地避开交通阻塞时刻及阻塞地段,提高网络运输效率。
与建设道路相比,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管理手段充分发挥道路网络的潜在功能,全面提高运输效率,缓解道路交通紧张局面,投入少、见效快,更具有现实意义。现代化管理的技术核心是信息化建设,即道路交通综合信息的管理与应用。
二、我国交通信息化建设现状
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公路管理信息化工作。对建立全国公路数据库的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同时开展了相应的研究和开发。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自行研发的路面管理系统、桥梁管理系统逐步推广应用,为道路管理决策科学化和信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迅速发展,部分省份逐步开发完成了高速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并实现了联网收费、电子不停车收费。目前,全国初步实现了公路基础数据资源的计算机管理,部分省份还初步建立了公路数据库,并实现了公路属性数据与地理信息系统的交互查询,建立了不同比例的电子地图,基本满足了日常道路管理与养护工作的数据需求,为可视化、现代化、科学化的道路管理工作提供了支持平台。
信息化成为现代公路管理的重要工具。这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公路管理信息化实现了以管理公路信息资源为工具,解决所管养公路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管理问题。这样,公路管理部门能够准确、详细的掌握最基本的公路的信息。同时,这些信息应能同步在电子地图上进行显示,从而构建可视化的电子公路,使宏观决策、行业管理等工作更方便、快捷。
其次,公路管理信息化实现了及时向公众提供信息的服务。通过信息化建设,向社会公众提供人性化的出行信息,如公路基本情况、堵塞、断交、封闭、施工等信息。这项工作是新形势对公路管理部门的要求,更是体现全行业服务理念,树立行业社会形象的重要措施。
第三,公路管理信息化提高了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公路管理工作的许多决策都是以海量数据为基础。如公路养护计划管理、超限运输路线安排等,应结合公路技术状况、公路病害、交通量、公路基本情况等综合因素。以往都是根据经验和上报情况为主进行决策,加强公路管理信息化建设后,工作效率和决策科学化水平均有大幅提高的余地。因此,应开发与日常业务紧密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公路管理信息的现代化水平。
三、加快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1、信息化管理的规划必须立足高起点
高起点的规划,是实施交通管理信息化高质量建设的基础。交通息化建设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好统筹规划。通过各个分系统联网,加强数据采集、交换和更新,建立公路基础信息库、运输企业库、船舶库、车辆库、从业人员库等大型基础信息资源库,形成信息集中再反馈的互联互通机制。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统筹、集约、便民等因素,以整合、升级为主,改造、新建为辅,并注重与国家和相关行业的规划相衔接,为各类资源的综合利用奠定基础。规划既要体现综合性、权威性和计划性,明确交通信息化建设的方向、目标、基本原则和建设重点,实施统一的建设标准与规范,又要明确各阶段的建设目标,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有序、持续发展。
2、统一规范标准,不断完善信息应用系统
首先,要以规范运管业务为基础推进软硬件建设。在机构调整的基础上整合业务需求,以优化组织机构为前提,优化业务设置,使各项工作流程适应计算机处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数据采集、存储、传输等各方面的业务操作,并不断提高软硬件建设的针对性,加快软硬件更新升级,以不断适应运管行业发展的需要。其次,要提高整个系统的标准化建设水平。以完善的代码标准、数据标准、接口标准为基础,以严格的项目管理体制为保证,按照统一组织管理的原则,统一数据采集的口径,规范业务流程,实现数据一致、信息共享、综合利用的目的,提高数据信息共享度和有效使用率,实现数据及软件平台的标准化。
3、信息化建设中要注意保障信息、数据的安全
在建设信息网络系统时,应同步建立安全保密体系,坚持内网外网分离,利用数据备份与恢复、身份认证、实时检测与监控、访问控制、病毒防护等手段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并通过定期培训、教育等方式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和安全防护意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公路信息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4、加强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的管理
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需要各级交通管理机构的积极参与,只有将部门的信息化纳入目标考核体系,才能调动积极性,增强紧迫感,信息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各级交通管理机构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都需要专门人员负责,这就有必要建立信息主管制度。
5、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信息化建设人才是关键。在推动交通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要更加重视行业信息化人员队伍的素质建设,要广纳贤才,加强信息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研究制定信息化人才培养的政策和措施,努力在信息化建设中培养和锻炼人才,逐步建立一支既熟悉交通业务、又掌握信息技术的,适应交通信息化发展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交流、奖励等机制,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创建良好的人才环境。在培养方式上,针对不同层次需求对交通行业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化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使用和运用信息化技术的能力。
[关键词] 交通运输; 管理; 信息化; 建设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3. 057
[中图分类号] F5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3- 0123- 02
1 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模式构建的重要性
我国对交通运输中信息化管理的研究已经有一段较长的时间了,从理论到实践都已研究出一定的成果,研究内容主要在陆路交通方面,比如铁路、公路运输,其中研究侧重点在公路交通的信息化管理[1]。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我国公路路面和桥梁管理方面引入了信息化管理,并且逐渐把这种管理模式引入到高速公路管理上,实现了全国高速公路的联网,为完善高速公路的收费和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行业对社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只有实现信息化的交通运输管理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高效有序的交通支持。
首先,信息化管理把交通运输行业庞杂的信息数据录入计算机,实现计算机的自动管理,这样不仅降低了出现差错的可能性,而且有关部门可以随时随地查询交通运输方面的基本信息。另外,通过技术手段,这些交通信息在电子地图上也有显示,方便了管理部门的管理。
其次,信息化管理也使得民众能够随时知晓交通方面的信息,能为民众的出行提供指导。这是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人本化体现。现在各基础行业都强调必须以服务群众为理念,以方便群众为宗旨,信息化管理正是对人本化理念的响应。
最后,信息化管理为交通行业的决策人员提供了真实详尽的数据,有利于管理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同时也提高了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数据的把握非常重要,只有根据真实数据反映的情况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并对以后的管理作出合理的布局。
2 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模式构建的途径
2.1 遵循科学发展观思想
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又好又快的发展,不能偏废,交通运输行业同样要遵循这一指导思想,不仅要寻求发展速度,还要寻求长远发展,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的同时还要提高服务质量[2]。因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必须着眼于大局,以公共利益为重,协调各方的利益,以方便群众为先,选择最合适的管理模式,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的公共服务性。
2.2 合理规划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
交通运输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需要制定科学可行的规划,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可以合理安排建设的进程。信息化建设要以信息数据为基础,因此要通过互联网搜集各地的交通信息,形成汇总,并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再反馈给各地,形成双向的建设模式,以各地的数据指导决策,以合理的规划指导各地的信息化建设。建设规划要给各地提供一个整体计划,展现全局思想,比如建设的目标、基本原则、各项标准等,明确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思路,同时还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每个阶段的任务,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2.3 健全创新管理机制
建设过程中的管理也很重要,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必须要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交通运输部门有必要组织专人成立相应的机构推进信息化建设,机构的设置不能流于形式,必须确保有专业人士的参与,也要有相应的资金保障,同时明确各自的职责;中央制定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可能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符,这需要省级交通部门深入本省基层,进行实地探查,根据本省特点制定本省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对不符合本地实际的标准作出调整;信息化建设还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撑,要拓宽融资渠道,对现有的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改革,确保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信息化建设还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完善日常的信息管理,信息的录入、修改和撤销必须经过相关程序,确保系统内信息的准确性,为信息化建设的完成提供制度保证,从而促进交通运输中信息化管理的落实[3]。
2.4 完善信息应用系统
首先,要优化信息化建设所需的各种设施,交通运输的信息化对信息的处理能力要求较高,比如信息系统的存储量、网络的流畅性等,管理部门要提高信息处理设备的应用水平,为信息化管理提供先进的设备。其次,要提高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水平,完善信息化建设标准,改进管理模式,提高数据的准确度,升级软件技术,以达到管理交通运输的目的。
2.5 加快信息系统整合
加快信息系统整合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要尽快实现系统内部硬件的联通,二要通过互联网实现信息的共享。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首先要做的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实现信息互通;收集各部门的信息数据,实现信息的汇总,并逐级推行下去;明确信息收集的规格和标准,确保收集的信息可使用。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在信息的收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执行,禁止工作拖沓,禁止弄虚作假;在信息交换过程中要保证需要的部门能及时获得信息。同时,要加大人才的投入,交通运输的信息化建设需要既精通计算机,又对交通管理精通的人才,因此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培训,对新引入的计算机专业人士要进行交通管理方面的培训,以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最后,要挖掘信息系统的功能,以更好地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可以利用计算机同时建立监控系统、个人身份认证系统和交通指挥系统,以更好地控制交通运输管理,必要时还可以为国家公安部门提供线索。
3 结 论
总之,交通运输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庞大的工程,需要多部门予以大力配合,涉及的技术也包含多个方面,需要综合性人才,因此建设的成本也相对较高。只有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一个统一的交通管理系统,才能更好地为民众提供运输服务,因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信息系统的建设,进而提高交通运输管理的科学性,提升交通运输的服务质量。
主要参考文献
[1] 吴志军. 我国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问题探讨[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1).
黑车打击过程中需要把保护合法营运车辆作为主旋律,坚决不能因为打击黑车力度大,而动摇打击黑车的思想。打击重点需要明确,对于重点区域需要进行重点布网,加大对黑车的控制力度,不留一个市场漏洞,因此需要从源头上解决黑车猖獗的问题。对于火车站、农贸市场、长途车站进行集中打击,让黑车时刻在交通管理部门的监控之下,从而能够形成一套完善的黑车打击方案,实现多手段、多部门的打击局面。通过媒体宣传等手段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让黑车无藏身之处。
二、黑车查处需要广泛调查摸底,发动群众举报,查列黑车名单
黑车市场当前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城市规模,因此存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需要通过开展座谈会等手段,征求打击意见,形成联网行动局面,为准确有效打击黑车行为创造有利的条件。黑车查处需要提前对情况进行摸清,形成准确判断思想,最终能够发动群众,让群众主动举报,从根本上查处黑车名单,营造良好交通安全行为。
三、黑车治理需要加强宣传交易,标本兼治
面对黑车泛滥的局面,光靠有限的执法队员打击显然力量是不足的,黑车综合治理需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从而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前需要通过媒体宣传等手段对黑车行为进行全面报道,让更多的人认识到黑车的危害性,让人民从心理上抵制黑车,让黑车没有发展的市场,从而能够全面战胜黑车的危害性。
四、黑车治理需要采取联合执法策略,保持强劲打击势头
黑车治理过程中会经常遇到拦车不停、暴力抗法等现象,执法人员需要冷静面对此种情况,当前需要形成联合执法的机制,三家执法人员需要各司其职,按照相关条款要求进行分头处理,确保黑车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社会安定、交通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交警需要对黑车车主的证照进行全面检查,针对一些闹事司机,治安警察需要上前进行制止,对于一些乘客不配合行为治安人员需要询问取证,从而能够收集到有效的证据,为制定现场法律文书提供极大的方便,形成对黑车综合管理的机制,保证黑车综合治理工作能够全面实施,为公共交通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规范行业管理,全面实现机制改革创新,实时调整政策
进入21世纪,公路管理在公路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对技术的要求日趋提高,对管理手段的创新和改革日渐紧迫,社会对公路服务水平的要求也日趋严格。加强公路管理已成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路建设成果的现实需要,是我国公路事业发展的历史性转变。公路管理要有新的观念、新的手段、新的内容、新的技术和新的方式,才能使我国的公路管理水平适应公路建设的成就。
真正发挥路网整体效率
通过最近十几年高等级公路的全面建设,我国公路路网整体功能和技术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特别是在东部地区,一些省份的公路网水平已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公路管理以路段为对象的传统管理方式已经过时,公路管理网络化的时代已经到来。在公路规划、建设技术等级确定、养护市场管理、收费联网、信息化建设、运输调度和交通量路网平衡等方面均需从路网整体进行,才能体现公路的网络服务特性,真正发挥路网的整体效率。各级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分析区域内路网现状的整体效率。各级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分析区域内路网的现状特点和未来发展前景,研究路网等级构成和路网所在地区经济状况,建立符合路网管理的机构、手段、方式、制度和措施,确保公路管理网络化逐步实现。
路网发展期待管理信息化
公路管理信息化已成为公路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突破旧的管理方式的主要手段和必然途径,是公路网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公路交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按照公路交通信息化必须满足养护管理的行业需求和社会服务需求的基本原则,要从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管理、使用和,建立完整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使公路信息数据实现动态管理。同时开发完成满足政府管理、公路养护、运输生产、路产保护、应急救援、社会信息服务的信息网络和体系,全面完成公路基础信息库和各种应用系统的开发和建设。
走法制化之路势在必行
在今后的公路管理中,政府对公路的管理是行业管理,管理的是信息资源、养护市场、行政执法、技术和服务标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路是公路管理的主要方式,政府必须走法制化的公路管理之路。
要实现公路管理法制化,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公路法》的基础上,完成《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立法;完成《公路资产管理办法》、《公路路网管理办法》、《养护工程市场管理办法》、《路政管理规定》、《燃油税交通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还贷型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经营型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公路数据库维护管理规定》等规章的制定;完成《公路养护质量评定标准》、《收费公路服务标准》等标准规范的制定。其次要培育依法实行公路管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依法执法行为规范,真正实现依法治路。
攻克养护维修关键技术
十多年来,我国公路和桥梁设计、建设技术的进步,对公路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公路养护技术的进步却明显滞后,大型桥梁和隧道与高速公路路面的维修都面临着技术上的严重挑战。
近几年内,加强公路养护技术的开发和研究,争取在悬索桥、斜拉桥、特大隧道、高速公路路面、预应力梁、维修新材料、维修施工新工艺等方面取得突破,全面提高高等级公路的养护维修技术。
公路养护维修技术的研究攻关迫在眉睫。我国大量的高速公路和重要的桥梁、隧道即将进入维修高峰期,没有关键维修技术和工艺的储备,就没有技术上的保障,将可能造成巨额维修经费的浪费和管理上的困难,我国的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就无法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提升管理与服务品质
【关键词】城市道路;道路规划;交通问题;规划理念;设计理念
1 引言
城市道路是城市交通直接的载体,随着城市化的水平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的数量逐年增涨,同时道路上行驶的车种增长比例不一,行驶的特性也发生很大变化。这样对城市交通带来不小的压力,同时也出现很多的交通问题。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的道路步行、休闲功能增强;人们的环境意识也加强,道路的绿化、噪声污染,环境污染等也是城市环境评定的一个标准指标。因此,对于城市交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不小的难题,如何加强道路规划,使得城市道路交通问题得到缓解,以及在规划中如何做到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这给道路规划设计相关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2 城市道路规划中的问题
城市的交通状况可以直观的反应出,城市道路规划中一些问题,因此,在论述城市道路规划前必须先分析研究,城市交通中的主要问题进而折射出城市的道路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2.1 城市交通主要存在问题
1)交通事故频发:城市道路交通中交通事故频繁的发生,其中有许多非致命交通事故,给本来拥挤的交通带来很大压力。交通事故不仅导致对医疗设施的需求量增加,而且还给受伤者的精神以及身体都带来很大的痛苦。
2)交通拥堵:城市中堵车现象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尤其是在上、下班时间以及节假日期间,交通拥堵现象尤为严重位置主要表现在于交叉路口。对于城市道路交通网承载力来讲,过多汽车数量是引发交通拥堵问题的直接原因。
3)交通公害:噪声污染,声源主要来自汽车喇叭声,噪声使人们听觉疲劳甚至听力损伤,严重干扰沿线居民睡眠,直接影响居民生理乃至心理健康;环境污染,汽车尾气的排放,汽车尾气成分复杂,其中包括:有毒气体,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给人们身体甚至生命造成危害。
2.2 城市交通规划中存在问题
1)城市交通规划理念陈旧,规划水平不高;
现今城市规划则是侧重土地利用规划,进而对交通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互反馈、相互结合做得不是很合理。交通规划研究重点主要在道路网络系统,缺乏考虑政策因素对交通发展的影响,造成在交通规划对于政策变化的适应性较差。
2)道路规划设计不合理;
目前,我国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局限在道路工程设计方面,缺乏交通工程设计的理念,导致道路设计一些指标不合理。对道路功能和交通流构成缺少必要分析;对道路功能、行车速度、车道数、车道宽度等之间关系缺少起码的分析研究,盲目地、机械地套用道路设计规范;对交叉口通行能力、行车速度以及延误等缺少定性、定量交通分析等等,直接导致道路规划设计的不科学、不合理。
3)交通管理水平较低 ;
在我国,城市交通发展要落后发达国家很多年。城市机动车密度还是相对较低,但是,引发的城市交通堵塞问题、交通事故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却很严重。这说明我国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不高,在体制上、行政上和技术上还存在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城市网络很复杂,交通的运行很复杂,产生交通问题的因素也很复杂。
4)道路规划设计手法不高明;
在城市道路红线规划中,路段和交叉口的宽度是一样的,结果使交叉口通行能力大大降低。若再在路口四周开设吸引人流的商场,影院等,则大量行人过街,占去很多绿灯时间,使交叉口通行能力再次降低。显然,在道路规划设计手法上存在一些问题。
5)道路性质以及功能区划分不明确;
各级城市道路性质以及功能的划分,这对提高道路交通效率、保障行车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长期以来道路规划没有解决道路分区、分工问题。由于周边商铺等建筑结构使得道路无法再拓宽,行人、三轮车、自行车、公交车、汽车、货车等都汇集于此地,造成结果行人不安全,行车快不了。
3 以人为本的规划设计理念
一些专家强调人性化理念在城市道路规划中的重要作用,如:史春华、陆建等细致的研究城市公交专用车道,从车道的设置形式、尺寸及停靠站位置设计;韩鹰飞等研究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分析研究道路横断面、道路线形、道路设施等方面设计的要点。
3.1 以人为本的城市道路交通的特征
据城市交通事故调查数据分析,结果发现80%以上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因此,人在交通规划中应该作为重要因素考虑。以人为本是现代化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的基本特征。人性化交通就是要用“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来指导城市道路交通的规划、管理及交通设施的设计等交通规划的各方面。以人为本的城市交通系统不但需要先进交通规划理念,而且还要协调交通内部与外部关系。内部交通设施平衡、运行协调、管理统一,外部与城市社会、经济、环境、用地相互协调,这都是建设人性化城市交通应该考虑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建成舒适、宜人生活交通空间,促进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
3.2 城市交通规划多元性与人性化协调统一
城市交通系统并不是一个孤立系统,它的发展受到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科技等方面因素制约。目前我国城市都在扩大城市规模,面临着交通机动化、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共同的问题,但是,城市发展过程都有各自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目标,其中包含着城市交通的多元行。而人性化城市交通系统不应排斥交通多元性,应该注重交通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协调。人性化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尽管从城市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多方面进行统一协调,但是应该充分考虑城市交通个性。具有特色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必然是既要有以人为本的基本特征;又要有鲜明城市特色的道路交通系统。
3.3 人性化的智能交通
人与物体要想在城市中快速流动以及转移,就必须要依赖高效率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在整个交通系统中,各种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则成为最容易出现等候时间以及延迟等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所以,就应该加强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联结。如,法国巴黎国际机场,在一些中心交通枢纽,已经成功实现各种交通方式的无缝衔接,航空交通、铁路交通、城市铁路交通和公交车交通等交通方式已经实现无缝联接,不出机场就可以直接改乘其他的交通方式到达想去的目的地。智能交通能够给城市带来非常大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是经济、社会、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智能交通系统应该是现代国家以及城市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国家或城市发展最为关键的基础设施。智能交通系统可以减少交通拥堵以及行车延迟时间。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与科技的不断进步,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也不断发展和完善,城市交通拥堵现象将得到大大的缓解。
4 结语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工作会面对很多新问题,需要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者用心去解决。人是城市发展的主人,城市发展建设应该以人为本,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也不违背这个基本原则。在城市道路交通政策的制定、线路的设置、管理的措施、工具的选择、交通设施的建设等诸多方面都应该考虑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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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韦鑫.对我国现代城市道路规划设计的一些探讨[J].建材与装饰:上旬.2011 (7):109-110
一、指导思想
“学推四化、创新管理”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科为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做好“三个服务”的行业要求,以推进交通四化管理工作为主线,立足全市交通发展实际,创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式,更新管理方法,加快推进交通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转变,进一步提升全行业的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社会形象,努力将全行业建设成为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文明和谐行业。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全员学习、全面推行的原则。交通四化管理涉及到交通工作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各个工作环节,人人是管理主体、岗岗是管理对象。全体干部职工都要深入学习这一重要管理理念,积极参与到创新管理工作中来,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推行这一管理理念,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这次活动。
二是坚持效益优先、突出重点的原则。要认真梳理和研究各项管理工作,抓住事关交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特别是在管理中影响行业经济和社会效益,容易引发矛盾和问题的环节,及时强化措施,堵漏补缺。
三是坚持以点带面、逐步突破的原则。交通四化管理,是全省交通行业在新形势下提出的重要管理理念,内容丰富、涵义深刻。在学习和推进过程中,要选择一些管理基础扎实、工作成绩突出、创新意识强的单位,先行一步,做好示范,要选准创新管理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对于近期能做好的,抓紧落实措施,解决问题,对于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的,要做好调研,创造条件,逐步突破。
四是坚持改革为本、创新为先的原则。改革创新是交通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交通四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就是要改革阻碍交通事业发展的陈旧的管理思路、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运用符合新形势要求和行业发展的新理念、新标准、新方法来增强交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保证全行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五是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这次主题实践活动,是为实施交通四化管理工作而开展的第一项重要活动,首先要考虑到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确保活动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同时,在制订交通四化管理必需的工作标准和规范化流程时要考虑到行业发展的未来,使各项规章制度既管当前又管长远。
三、总体目标
这次主题实践活动总体目标是:利用不到一年的时间,使全市交通行业深入了解交通四化管理的重要内涵,在其指导下,力争在重点行业、部门和岗位建立四化管理指标体系并开始推行,力争使全行业各项管理工作有明确先进的标准,履行科学规范的流程,时时处处体现集约化、人本化的管理理念,为在全行业全面实施交通四化管理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四、基本要求
(一)交通四化管理思想要深入人心。要把组织全行业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的重要管理理念贯穿这次主题实践活动的始终,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鼓励实践,使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交通四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总体目标和现实作用,做到全员参与、全心重视和全力支持。
(二)行业创新意识要明显增强。交通四化管理理念的提出,是对交通行业长期形成的传统的管理思维、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的改革创新。通过这次主题实践活动,全行业要深入研究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选准工作中的创新点,以创新促管理,以创新促发展。
(三)管理能力和水平要有新突破。通过这次活动,各单位要形成系统的管理标准和规范的工作流程,要在各项管理目标、管理制度、管理方法以及各个管理过程中体现人本化、集约化,要初步解决一些由于管理不善而存在或引发的影响行业发展、服务质量、行业形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各项工作要有新成效。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是实施交通四化管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学推四化、创新管理”主题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创新管理,是为了提高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发展。在学习推行交通四化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时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把学习推行的成果真正转化为提升效益、促进工作的实际行动。
五、实施步骤
这次主题实践活动分成动员学习、组织实施、交流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各个阶段的具体活动内容作如下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年4月至20*年6月5日)。
一是向全行业各单位传达省交通厅《关于实施交通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和人本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并下发《*市交通系统关于实施交通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和人本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交通系统“学推四化、创新管理”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市交通四化管理工作动员会。各县市交通局、局属各单位要根据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开展交通四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各县市交通局、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交通四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要涵盖单位各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同时成立日常办事机构,抽调高素质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监督考核等工作。三是各单位要组织召开关于学习推行四化管理的动员大会、适时组织召开不同范围的座谈会、干部职工大讨论,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交通四化管理的主要内容、目标任务,把握其科学性和深刻内涵,营造人人学四化、人人推四化的浓厚氛围。四是聘请管理学方面的专家对交通四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员、试点单位人员、涉及到管理创新的重点单位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管理学知识和管理技巧,为推行交通四化管理做好理论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6月-20*年11月)
一是制订管理标准。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交通各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热点难点问题,创新管理思路,建立体现人本化、集约化,符合形势发展需要和行业发展要求的科学系统的管理标准。经参照省厅《关于实施交通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和人本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局各项管理标准的制订任务已分给各有关科室、部门完成。其中,交通执法管理标准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制订,交通质量、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标准由计划基建科牵头制订,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标准由财务审计科牵头制订,交通安全管理标准由安全科技科牵头制订,交通综合信息管理标准由通信信息站牵头制订,文明和谐管理标准由人事教育科牵头制订,国省道收费站管理标准由市公路局牵头制订,场站、道路客运、汽车维修、驾培管理标准由道路运输处牵头制订,内河港航机构、浮桥管理标准由港航处牵头制订,交通工程监督管理标准由质监站牵头制订,机关四化管理标准由武城县交通局、临邑县交通局牵头制订。以上标准制订的完成时限为7月25日前。各县市交通局、局属各单位根据各自情况,制订出各单位的各项管理标准,于7月底报市局四化管理办公室备案。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各单位要对各项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和研究,对当前运行的影响工作绩效和工作质量的流程以及重复、繁琐、落后等不符合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要求的环节进行必要的删除、压缩、优化、整合,以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整改后的各项工作流程要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建立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加以保障和约束,同时于7月底前报市局四化管理办公室备案。三是搞好试点工作。市局推荐市道路运输处和市交通稽查支队为全省交通四化管理的试点单位,还要从各县市交通局选出全市交通四化管理的试点单位先行开展工作,各单位要做好推荐工作,按照市局《实施交通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5月底将1-2个示范岗的名称和示范项目报市局四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四是总结推广经验。对试点单位创新管理的做法进行总结分析,将经验性的部分在全行业推广学习,运用到各个对口单位和相关部门。同时,及时了解全省各市交通行业四化管理的进展情况和主要做法,注重学习交流,并有选择地将有关经验运用到相关单位和部门。五是解决具体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排查和切实解决由于管理思路陈旧、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过程不规范等而影响行业发展、服务质量、行业形象等方面的问题,明确问题种类和产生根源,争取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形成可行性方案,及早解决。六是试用标准规范。切实按照新制订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遇到不适应的地方,不能盲目修改管理标准和工作流程,也不能机械地适应标准规范,而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找出矛盾点,经过反复论证后采取相关措施。各单位启用新制订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流程,要报市局交通四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修改部分标准规范,要报领导小组审批。
(三)交流总结阶段(20*年12月-2009年1月)
一是各单位认真总结“学推四化、创新管理”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主要工作、措施方法、解决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局交通四化管理工作办公室。二是召开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级别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不同方面关于对交通四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有关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研究,作为下一步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三是召开全行业“学推”活动经验交流会,将各个单位、各个岗位创新管理的做法进行总结交流,将经验性的做法在全行业进行学习推广,同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四化管理工作任务。
六、活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局成立交通四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华斌同志任组长,其它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辉,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席秀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和规范操作组三个工作组,其中,综合协调组由纪延芬同志任组长,董树华、郑亚非同志任成员,具体负责四化管理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协调各县(市)局和局属单位的“学推”工作,检查督导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报道组由杜守军同志任组长,孙国利、吕晓光同志任成员,具体负责四化管理工作的文字材料撰写、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规范操作组由刘国栋同志任组长,桑念利、魏鸿雁同志任成员,具体负责市局外观形象展示、图板制作以及各项工作流程的规范和操作等工作。各单位都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交通四化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四化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关键词:代建制 高速公路 建设项目 资金管理
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发展的基本方向
(一)代建制管理模式提出的背景 代建制是我国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2004年国务院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因此,代建制实际上是由具有专业技术资质和管理能力的法人单位(代建人)接受业主委托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的一种项目管理模式。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主要由政府部门决策、投资、建设、管理和使用,这种由政府投资、建设、管理和使用的“一手包办”管理模式,极易导致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严重,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得不到保障等弊端。代建制细分了政府在投资建设项目中的管理和建设职能,将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职能从政府部门中剥离出来,让具有专业资质和管理能力的单位或法人代替行使建设和管理职能,目的是为了提高投资效率,节约使用资源,杜绝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保证建设工程的工期和质量。
(二)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中的运用 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中的实施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大力推行代建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大多由政府主导投资,投资的规模巨大,其专业管理技能要求比较高,“超投资”、“超规模”、“超标准”等现象比较普通,是推行代建制模式比较理想的领域。学术界和政府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的代建制模式进行了总结和分析,目前最盛行的有上海模式、深圳模式和北京模式。在上海模式中,政府组建专业高速公路投资公司,专门负责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建设项目完工后再移交政府有关部门或指定的机构营运管理。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不需要经过投标程序确定人,而且人能够较好地体现委托人的意图,运作成本比较低。深圳模式主要参照香港地区相关管理模式,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完成投资项目立项和可行性分析等前期工程,并由政府集中进行投资决策,同时政府授权相关业务部门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确定建设单位和代建人双方在建设项目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这种模式较好地体现了代建制管理模式的基本精神,委托人与代建人之间契约关系清楚、简单,同时,代建人也能够较好地体现建设单位的意图。在北京模式中政府不需要成立专门机构,主要通过专门人才接项目管理的原则和运作方式管理建设项目。这种模式的优点是项目管理团队能够很好地体现出委托人的意图,缺点是代建人地位不明确,建设单位与项目管理团队之间的契约关系不清晰,在具体操作上需要克服一系列的障碍,同时建设项目运作成本高。笔者认为,深圳模式能够较好地体现代建制模式的基本精神,比较全面地反映代建制的基本内容,在实践中的效果也比较明显,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经验。
(三)代建制管理模式现实意义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代建制管理模式被证明是一种有效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实施代建制以后,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决策更加科学深入,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幅提高,政府基本建设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项目控制和项目过程管理得到真正落实,政府大型建设项目的竞争机制得到了更加充分地发挥,政府对项目的监管更加规范有力,更有利于遏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的腐败现象。当然也应该清醒的是,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的代建制管理模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在实施代建制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相关规定和制度还不健全,如代建单位的选择确定方式多种多样,且程序没有统一的规范;代建单位在政府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职责、权利和义务不明确,政府各项管理法规对代建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中位置没有明确的规定;代建合同不规范,标准不统一;没有设定统一的代建费取费标准,代建费开支范围和项目不明确;建设资金支付方式多样,支付程序不规范等。这些问题都是代建制在实践中的具体管理问题,可以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得到解决。总体看,代建制进一步增强了项目建设各责任方的责任意识,通过职责分工,项目建设各责任方之间的互相监督关系更加明确,特别是建设单位的职责更加清晰,在明确项目建设要求以后,其主要职责就是对代建单位进行监督,有利于自觉地规范投资管理行为。同时代建制有利于政府各部门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管,政府各部门形成以合理管理为中心协调监督体系。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政府政策审批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标准,并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财政部门将建设资金集中管理:项目审批部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对项目进行强力有效的外部监督。
二、代建制管理模式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一)代建制管理模式的组成关系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制模式主要涉及三方责任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即建设单位、人和施工单位。在政府主导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政府主管部门或由政府设立或指定的建设单位法人是委托人,也是投资主体方,负责进行投资项目论证和投资决策,并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委托给人。政府主管部门或由政府设立或指定的建设单位法人作为投资主体,有出资的义务,享有监督人的权利,要求人按照自己的投资意愿进行建设,同时享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带’来的收益。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有义务向委托人提供良好的专业技术服务和专业管理服务,能够按照委托人的投资意愿组织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质量、工期和社会经济效益负有法律责任,同时享有收取费用的权利。施工单位接受代建人(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工期和建设施工成本(费用)承担责任,享有通过施工过活动获取一定收益的权利。代建制模式中这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关系是高速公路代建制模式中最核心的契约关系,其它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关系都是由这三方契约关系派生而成的,因此,理解高速公路代建制模式中的三方契约关系,对于理解代建制模式对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
(二)代建制管理模式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代建制管理模式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影响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项目融资管理主体发生变化。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要由政府主导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纳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实现代建制以后,代建人的专业资质和专业管理能力直接影响建设项目从银行获得借款的能力,同时代建人也要承担建设项目的融资
管理责任。当然,代建人的融资管理必须反映委托人的融资管理意图和安排。所以,在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融资管理的主体是双重的,即由委托人和代建人共同管理。二是项目资金管理发生变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在不实行代建制的情况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由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项目法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实行代建制以后,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主要由代建人承担,主要包括代建人根据工程建设合同定期向委托人提供资金需求报告,对建设项目资金进行预测和计划;定期核算控制实际人工工时成本和其他直接成本等可偿付成本,按照各种费用的项目和明细结构进行归集和整理,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可偿付成本报告,接受建设单位安排的工程审计,包括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等。三是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费用控制。建设项目过程管理主要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对建设项目在各个阶段的每项活动定期进行比较分析,掌握和度量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通过实际分析和现场调查找出出现偏差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维持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工程预算是建设项目过程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过程管理中费用控制和管理是关键。在代建制模式中,代建人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资源计划,估算项目费用,编制项目费用计划,控制好建设项目费用,以保证在项目建设各个阶段都能够把项目控制在许可的限额之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确保实现费用管理目标。四是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可持续性问题。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直接涉及到经济、环境和社会协调发展,土地、自然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也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直接大量耗用的资源。因此,代建制模式更加强调建设项目的可持续性评估,高速公路建设既要满足现在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又要能够适应未来持续发展的需要。代建人在进行项目管理时,应该优先考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完成建设单位要求的有关建设项目可持续性的各项工作,如项目的经济效率评价、项目的资源利用情况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科技进步性评价、项目的可改造性评价、项目的可维护性评价等。五是代建人的激励约束机制问题。在委托人与代建人的委托关系中,代建人的激励约束是这种委托关系的核心内容。代建人的激励基础是费用,还应该根据代建人管理建设项目的质量对代建人给予激励,以调动代建人科学管理建设项目的积极性,始终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同时,对于不能科学组织建设项目管理,违背委托人建设意图,损害委托人社会经济利益的行为,应该事先设计一定的机制予以约束。
三、代建制管理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
(一)代建制管理模式下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是政府主导的投资性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资金主要来自国家和地方政府用于交通建设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和其它资金。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交通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经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并用于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的预算外资金和其他非税收入资金等,其他资金包括交通建设项目法人自筹等,用于交通基本建设的资本金、非偿还性资金和债务资金。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明确各级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建设项目法人在资金管理方面的职责,规范交通建设资金管理活动,交通部颁布《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交通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基本职责,确定了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对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该《办法》是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依据。2004年,财政部颁布《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从政府投资的代建项目投资计划和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代建项目会计核算以及代建管理费四个方面明确了建设单位和代建人之间的财务关系,对代建制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以及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作出原则性规定。交通部颁布的《办法》没有明确代建人在交通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在规定建设单位的资金管理职责时没有考虑代建制管理模式,所以,该《办法》只能是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参考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指导意见》主要针对代建制管理模式下的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制定的,但该《指导意见》比较粗略,只对代建制管理模式下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对基本建设项目各个期间的财务管理问题、各个期间的责任主体和重要管理内容、费用控制、资金支付与监管等方面的内容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实践中操作起来仍然有不少困难。
(二)代建制管理模式下的资金管理 本文认为,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必须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明确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该坚持以下原则,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代建人在资金管理的职责;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原则,资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资金落实并及时到位,不准挤占挪用建设资金;预算管理原则,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编报年度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年度财务决算,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时按规定对设计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实行监督管理,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与调整,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的原则。二是明确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内容。根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特点和代建制模式的管理要求,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内容应该包括项目融资管理,编制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预算,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和项目预算管理,费用控制与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年度决算和项目竣工决算管理,资金使用报告和会计报告,以及工程审计等方面的内容。各项管理内容都要明确建设单位和代建人的职责和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重点突出,相互协调。三是按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分期实施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一般分为前期阶段、建设阶段和竣工决算阶段三个基本阶段,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各不相同,资金管理的内容和重点也不相同。前期阶段的资金管理主要集中在前期工作费使用和前期工作成果的评价。建设阶段的资金管理主要集中在安排资金,及时拨付和使用建设项目资金,加强建设工程的费用管理,按规定审批年度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竣工决算阶段的资金管理主要集中在做好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报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加强资产移交和结余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管理监督工作。四是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费用管理和控制。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费用管理和控制一般分为两级控制,一级是施工单位的现场控制,一级是代建人的总控制。不论是哪一级费用控制,建设项目的费用控制首先要从确定工作范围开始,要编制科学、可行的费用预算和费用控制标准,要加强费用的检查和跟踪工作,并对检查和跟踪结果进行比较分析,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