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健全环境治理体系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全面质量管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V216.5+1 文献标识码:A
2013年两会期间北京严重的雾霾天气,让环境监测、污染防治再次成为热点,在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指引下构建并创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是推进环境监测事业科学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将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一、环境监测全面质量管理
环境监测全面质量管理是将全面质量管理(Total Quality Control ,简称TQC)理论应用于环境监测工作领域,对环境监测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制订监测计划、布点、采样、分析、数据处理到结果报出等运用TQC的管理方法保证监测质量工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方略[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
二、运用TQC构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一)构建环境监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思路
本文拟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程序——PDCA循环(如下图1所示),构建环境监测全面质量管理的PDCA体系,具体阶段和步骤如下:
图1全面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图
1、P计划阶段:根据上一PDCA循环遗留问题,组织人员分析问题、找出原因,制订下一阶段措施和计划。
2、D执行阶段:按照计划方案推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C检查阶段:根据计划数据和质量要求,查纠检查,及时发现执行计划中的问题。
4、A总结阶段:“好则加冕,错则改之”,肯定成功经验,总结失败教训,以在下一PDCA循环得到改正。
(二)上述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PDCA体系各环节的具体实施
1、P计划阶段的具体实施
质量管理部门首先要根据上一年度或上一监测工作遗留下来的问题和本年度或本次监测现有的条件和资源,分析问题、找出原因,制订下一阶段质量管理计划。该计划应包括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人员配备、资金支持、监测环节、监测重点、监测达到的数据或质量方面的标准、影响监测的主要因素,监测采取的方法等使得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可以有序开展的内容。
2、D执行阶段的具体实施
按照上述计划规定下达任务并执行,实施可采取如下方法:
(1)布点及优化
环境监测布点一要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技术和规定,二要依据监测对象、污染物性质和具体条件来设置监测点位,并在此基础上,采用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条件优化布点,以保证用最少的点位获取最充分的反映环境质量的代表性和科学性监测数据。
(2)采样运输与管理
采样应在执行国家、行业及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监测对象和分析方法要求进行样品采集、现场处理。采样样品的保管和运输要注意安全,防止样品破损降低监测信息的准确性。此过程需要环境监测人员具备相当高的专业知识和素质。
(3)实验室分析
一要做好实验室分析的基础工作,包括实验环境整洁,实验仪器的校验等二要运用计划确定的分析方法实施基础实验,提交实验报告。三要在常规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平行双样、加标样或质控样等进行实际样品精密度和准确度的自我质量控制。
(4)处理数据
按照国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监测分析质量保证手册中规定的方法计算、校验监测数据并剔除异常值。此过程应注意原始记录、监测报告记录的规范完整。
3、C检查阶段的具体实施
在上述执行计划的各阶段,要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各环节、各步骤随时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查漏补缺,并进行分析比较,解决问题。例如,在实验室分析阶段,要对实验室进行定期、不定期、单独或随机的检查考核,检查主体可以是上级监测站或本站内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机构,方法上可以对上报的监测数据进行抽查,或组织下级监测站或相关站对采集的环境监测样品互检,以消除不利因素影响。
4、A总结阶段的具体实施
总结阶段是环境监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最后环节,该阶段的具体实施主要是采用综合技术,将监测数据和对信息的评价形成环境质量监测定性综合报告,并根据报告给出相应的污染防治的对策。
小结
综上所述,本文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PDCA体系能有效保证我国环境监测工作质量,并使得监测报告对政策制定的指导更具参考性和实效性。但在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PDCA体系时必须注重其运用的渐进性、连续性和经常性,使我国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得到可持续的科学推进。
参考文献:
[1]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全面质量管理基础知识[M].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1990.
[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方略[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服务企业;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实施要点
中图分类号:F287.4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深入,为尽快适应开放的社会市场,越来越多的后勤服务企业把贯彻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标准作为企业与社会接轨、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的战略目标,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整合为一体化管理体系,以便企业优化组织,实施精简、有序、高效运行,提高综合绩效,增强竞争力。要想在后勤服务企业有效实施一体化管理体系,首先要对后勤服务企业的特点和管理体系的本质有清晰的认识。
一、后勤服务企业特点
(一)机关后勤是以资产管理为核心、以物质保障为基础、以维护政府职能活动正常运转为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机关的“大管家”。后勤服务质量的好坏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机关的正常运转。
(二)温总理在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机关后勤工作必须坚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原则,为机关后勤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三)机关后勤服务要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服务质量,向管理要满意度。需要引入科学的、并被广泛认可的先进管理手段作为工作保证,用科学的管理理念、方针、手段制约工作的过程,与传统的管理模式、方法、制度等还需要进一步磨合,这些可能会成为影响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重要因素。
(四)由于后勤服务的特殊性,需要对整个服务过程中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平衡考虑,因此企业要把三个标准要求统一在一个管理体系中,保证管理体系的有序、统一,提高管理的有效性。
二、管理体系的本质
(一)管理体系的本质目的
根据“管理”和“管理体系”的定义,企业建立和实施一个高效的管理体系,其本质目的在于实现以下四个目标:
1.以顾客为关注焦点,识别顾客的要求,不断满足并超越顾客的需求。
2.确保在生产或服务的活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设备、先进的生产工艺或服务活动,加强控制,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或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不良行为或活动。
3.确定在生产或服务的活动过程中,强调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适宜人身健康安全的活动与环境,防止安全事故出现,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4.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完成上述目标,力求顾客满意、社会满意、员工满意,争取社会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单纯强调某些方面,忽视其他方面都是不足取、不明智的,任何情况下出现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事故都会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严重的还会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
(二)什么是一体化管理体系
就是“指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管理体系经过有机结合,而使用共有要素的管理体系”。“有机地结合”不是多种管理体系简单的相加,而是按照系统化原则形成相互统一、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兼容的有机整体,发挥一体化的整体有效性和效率。
(三)构筑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可行性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遵循的标准不同,这三个标准的关注点有所侧重和不同,其中ISO9001标准的对象是顾客,强调组织对顾客的质量承诺;ISO14001标准的对象是社会,强调组织对社会的环境承诺;OHSMS18001标准的对象是员工,强调组织对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承诺。
但是,这三个管理体系在结构上相互趋近,而且具有很强的兼容性:三个标准遵循相同的管理原理,采用相同的管理方法,具有相似的框架结构,运行模式相同,都遵循PDCA循环过程;都需要建立方针、目标、方案策划;都强调组织结构和职责,强调培训、意识能力、信息交流、沟通;都需要建立体系文件框架;都需要遵循法律法规要求;都提出用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来评价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都需要通过改进过程实现持续改进;要求组织的最高管理者任命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保持和实施管理体系。
综上所述,由于三个标准有许多共同点,能相互兼容,从而形成一体化管理体系,不但是可行的,其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资源共享、发挥整体优势,提高组织的有效性和效率。
三、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要点理解
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组织、程序、过程和资源的诸多方面。要通过组织策划、总体设计和资源配置将这些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
(一)初始评审
在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之前,企业应对自身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评价。初始评审一般包括:影响因素的识别、相应法律法规的获取、基础资料的收集以及重大问题的分析、改进纠正措施的探讨等。初始评审报告,为最高管理者进行一体化管理体系方案策划提供依据。
(二)对质量过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的因素进行充分识别
服务企业应根据实际,识别活动或服务中的输入、输出会产生哪些环境因素,识别活动点的危险源和风险,评价、确认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风险,为最高管理者提供制定方针、目标所需的信息。例如,在机关后勤办公楼宇的管理中,大厦冷却塔、送排风、应急发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的排放;锅炉烟气的排放;锅炉、压力容器的潜在泄露及爆炸;燃气、油品、危险化学品的泄露及潜在火灾;生活废水、厨房油烟排放;除虫灭害药品的使用;固体废弃物废弃;水、电、天然气的能源资源消耗等等这些都应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加强控制措施。
另外在使用蜘蛛机、升降机等登高作业现场无防护措施会造成高处坠落危险;外墙清洗的擦窗机、垂吊安全部件失灵会造成高处坠落危险;避雷针未检定或检定超过有效期会造成高楼电击危险;电线或破损、停电作业未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等会造成触电危险;锅炉安全部件失灵会造成爆炸危险;未经批准动用明火、在禁烟区吸烟等会造成火灾;危险化学品、设备维修施工有毒有害物泄露或使用不当会造成火灾危险;所管辖区域潜在火灾危险等等均应列为重要风险,采取控制措施。
(三)一体化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制定
一体化管理体系方针、目标由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要兼顾三个标准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要求,必须适合企业的宗旨,符合企业的活动或服务,以及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体现企业的管理理念和发展方向。
(四)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的整合
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离不开文件的支持。编制文件时要注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交叉重复。体系文件结构一般包括三个层次:一级文件――管理手册;二级文件――程序文件;三级文件―工作标准、作业指导书、记录。
(五)一体化管理体系培训宣传
要在企业内部构筑一体化管理体系分层次的教育培训,全员发动,人人参与,提高全员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增长基础知识,提高基本素质;熟悉标准内容和强化实施能力;建立一支具有审核能力的内审员队伍,保持体系持续改进。
(六)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论文摘要:文章阐述了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整合的依据及在整合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策划整合方法的建议探讨。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于2001年底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02年10月又通过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为避免两大体系在运行中出现的管理重复和效率不高等问题,他们开始谋求既符合标准要求,又便于操作的整合型体系模式。整合型管理体系,又称一体化管理体系,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管理体系经过整合而形成的综合性管理体系。笔者有幸参与了公司两大体系的建立,在此将企业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整合过程中面临的难点和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进行了一些探讨。
一、两大体系整合的依据
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均以戴明模式为基础,遵照PDCA循环原则,不断提升和持续改进的管理思想;都是为了满足社会、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要求,推动现代化企业的发展和取得最佳绩效;都强调系统化、标准化、程序化、文件化的管理,采用相同的17要素管理模式,且条款号一一对应;具备相同的控制逻辑图,即具备相同的管理思路,甚至两大体系连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都是互相补充的。因此,两大体系是完全可以整合的。
二、两大体系策划整合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建立整合型体系,要了解整合体系中各构成要素间的相同、相异之处,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整合策划。
首先,是二者依据的标准存在差异,防止机械式叠加,导致名合实分。由于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两者间管理目的、管理对象、管理内容、具体控制要求的差异,使得双方在整合中会出现一些不容易融合甚至是互相冲突的问题,应在确定体系结构、内容和控制措施时予以充分的考虑。
其次,标准中“4.3.1环境因素/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所直接涉及或由此引发的问题应在实践中区别对待,从不同角度都可发现两者的个性和共性的差异。虽然两大体系的4.3.1要素条款要求从表面上看有许多不同之处:一个讲环境因素,一个讲危害、风险;一个要求制定风险计划,一个没有在本条款明确这项要求……但抛开其管理对象不谈,二者同样具有“识别(辨识)、评价、更新”的要求,而且“控制计划”同样可以用于环境因素,“定期评审”也不必只针对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及风险,完全可以在手册的同一章节、同一程序中进行整合。
第三,注意矛盾点的合理解决,防止各自为阵。由环境因素和职业安全健康危害、风险自身性质所决定,有些问题形成了很明显的对立矛盾,因此在文件编写过程中就该注重文件的可操作性。如粉尘,从工作场所排出去时关注重点是环境因素,密闭在工作场所则是对现场操作者造成职业危害的关注。对这类问题,在建立整合体系时要
整体认真考虑,慎重对待,选择最佳整合方式,便于体系内各单位的实际操作。 转贴于
三、策划整合方法的探讨
其一,通用要素程序,应尽可能合并。通用要素程序指在管理目的、对象和内容上不必进行细致区分,以完全相同的工作流程和控制条件即可满足要求的要素的程序,如法律法规、员工培训、内审等程序,应尽可能将两大体系的通用要素程序合并成一个程序,这样可以减少内审员几乎一半的工作,减少一套手册和部分程序,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二,差别明显的相对应要素的程序,应依企业具体情况而定。指在管理目的、对象和内容上有明显不同,必须分别明确控制条件方可满足要求的要素的程序,如“4.3.1环境因素/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从整合的角度,当然还是能用一个程序解决就用一个程序。但在程序中应该将环境因素/危害辨识的辨识以及重大环境因素/危害辨识评价方法在程序中详细写。
其三,要素4.4.6运行控制所需的程序,运行控制需要多少程序,要依方针的要求、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安全健康危害与风险的识别、评价结果,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内容、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作为整合体系,也还是应本着通盘考虑、能合不分的原则,尽可能将相关两个方面问题放在一个程序中控制,如:《对相关方的控制管理程序》规定对相关方的控制要求,兼顾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两方面。其四,其他应考虑的相关问题。如场所、周边环境、员工素质、工艺流程、设备设施、财务状况、操作难易以及第三层文件的支持程度等,第三层次文件因为其对工作具体程度的指导较为细致,建议分开建立并分别实施。
总之,在企业策划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整合时,我们应坚持通盘考虑、能合不分、简洁易懂的原则,综合上述思路的内容,策划一个关系清楚、便于理解、容易操作的体系结构。建立体系并保持其正常运行是一项系统工程,整合体系则是更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使整合体系能够满足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的要求,还需要体系策划人员更加全面、细致的工作。
四、参考文献
[1] 张剑青,实现ISO9000与ISO14000一体化.企业标准化,2000,2
一、问题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由于发展过程中对环境保护的疏忽,伴随着经济发展,农村生态环境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村生活环境呈“脏、乱、差”的样态。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环境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村环境治理已经迫在眉睫。党的十报告提出要“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强调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抉择,是在发展理念的与发展实践的重大创新。新的时期对农村环境的治理与保护是推进农村现代化变迁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对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农村环境治理的现实困境
(一)农村环境的持续恶化制约农村社会的发展
近来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随着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应用,给土壤及地下水资源带来极大的危害。由于农药、化肥、农膜的大量应用,中国1.5亿亩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土壤耕种能力对化肥、农药的依赖性增大。在农业耕种过程中大量的农药使用造成农作物药物残留问题,农产品质量下降。虽然农村社会的生产方式与经济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农村居民的生活方式仍停留在传统阶段,生活垃圾随处倾倒,白色垃圾随处可见。很多地区的池塘都受到生活垃圾的污染,农村整体环境呈现“脏、乱、差”的景象。一些污染大的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如造纸厂、化工厂等污染大的企业污水随意排放,对地上河流、地下水资源等造成极大危害。如一些化工厂急于追求经济利益,不顾环境危害,将污水直接排向地下,由于地下水的隐蔽性,一时难以发现,但是对农村整体地下水资源的危害确是毁灭性的,造成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
(二)重城市、轻农村的环境治理政策导致农村环境治理缺位
由于农村地区幅员辽阔,长期以来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一直处于隐蔽状态,在中国的发展战略中,一直对城市环境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在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对于农村环境污染的严重态势缺乏科学、客观的认识。加之地方政府发展理念中的重经济因素的偏向,导致对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方面,农村是城市工业生产的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输出地,消耗了农村大量环境资源。另一方面,由于城乡产业结构的不同,城市环境排放的废物远远大于农村,不断向农村转移,导致农村环境不断恶化,而由此造成的损失,城市并未向农村按“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支付治理补偿费。一些农村地区成为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并未得到应有的补偿。中国的“排污收费”制度,一些污染物排向农村却不包括在治理范围之列,并且对于农村小水体、水源地、耕地等治理和保护也未加考虑。作为环境治理的政策长期主要用来治理城市环境,对广大农村环境的治理长期处于被忽视的地位[1]。
(三)缺乏农村环境治理的机制
中国环境治理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城市地区,对农村环境关注较少。在中国城市地区,基本上建立了完善的环境治理机制。在广大农村地区,环境治理机构不健全,农村环境治理、监督体制不完善。这源于多年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体制,以及对农村环境问题的忽视。政府在农村环境领域的公共管理职能长期缺位,未能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环境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环境利益是一种公共利益,个人或企业不能代表公共利益,只能由公共的权力机关来代表公共利益。在环境治理的框架中,政府不但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公共的利益,而且基本垄断了环境制度的供给,应当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职能,积极推动农村“环境良治”的实现。因此应发挥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在政府的引领下,发挥群众在环境治理中的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到环境治理的行动中来。
(四)农村居民环保意识仍需提高
长期以来,农村居民一直沿袭传统的生活方式,他们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环保的知识掌握不足、环保意识较弱。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他们大多关注自身经济条件的提高。对环境的重要性并未上升到重要地位,甚至一些居民认为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居民无关。在这种错误的认识下,难以发挥环境治理的主体与监督作用,导致环境治理难以收到科学的反馈信息,环境治理效果较差。
三、对策分析
(一)以政府为主体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意识
随着经济发展造成的全球生态环境恶化,环境问题被世界各国广泛关注。以可持续发展观为引领,生态文明观、环境公平观、环境正义、与自然和谐相处等环境保护新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在此背景下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当前农村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应以政府为主体,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意识,强化环境观念。转变过去经济发展优先忽视农村环境保护的不合理的思想,树立环境是农村发展的根本的理念,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基础上切实维护农村居民的环境权益。
(二)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多方参与与监督的环境治理体制
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作为公共事务的人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根据国家发展的长期战略制定农村环境治理的目标体系。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多方参与与监督的环境治理体制。对环境治理的力度纳入政府考核的主要目标,同时在地方发展中坚持环境为本的发展策略。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农村居民及各级组织既是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同时也应积极发挥他们的主体性作用,提高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把环境保护与社区发展结合起来,让村民在环境治理中监督治理的效果,并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的行动中来。
(三)健全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
从目前来看,农村环境治理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虽然在某些方面存在环境保护的法律条文,但是总体来看,呈碎片化的状态。因此应从农村长远发展的角度,逐步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是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加强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切实有效地防治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法律依据。为了适应农村环境保护的需要,尽快修改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环境权益诉求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同时健全和完善权利保障法律机制,使农民在农村环境保护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农民的各项环境权利,这是实现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基础和根本保证。在微观层面,对于农村环境治理应该以村委单位,建立建立农村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有效落实制度。
一、治理重点和目标
(一)治理重点。主要是我区四镇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禽畜养殖污染治理等。重点治理对象为莲花和雨敞坪两镇。
(二)治理目标。用一到两年时间在我区四镇尤其是莲花镇和雨敞坪镇两个“两型”社会示范镇全面建立农村垃圾分类收集、集镇生活污水和分散农户生活污水三大处理体系;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农村工业污染治理;建立完善的村、镇两级环境组织管理体系、教育体系和制度体系。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和生活污水的洁净化处理,进而把两镇建设成家园清洁、村庄整洁、环境优美、管理规范、乡风文明的全国最美村镇。
二、治理方式
(一)垃圾处理。按“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区(县)处理”的集中处理或“户分类减量、村分类利用、少量镇中转填埋”的分散处置模式。每户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池),每村建立垃圾集中收集站,每镇建垃圾转运站。建立村、镇级垃圾清理、运输队伍,实行公司化运作。
(二)生活污水处理。一是对分散农户家庭生活污水,拟建设三格、四格式化粪池予以处理。二是对住户相对集中区,拟采取建设净化沼气池加人工湿地法进行处理。三是对乡镇中心集镇,拟采用湿地公园形式,对污水进行系统处理。
(三)禽畜粪便处理。对畜禽养殖场拟采用“零排放”技术或人工湿地加种养平衡技术进行处理。
三、技术标准
按照“两型”社会示范镇建设要实现“省市唯一、全国示范”的要求,我区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应体现“理念超前、技术精细、显现特色、结合实际、节约成本”等原则。
(一)垃圾处理。做到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100%。村镇分散农户一般按每户配置一个垃圾桶,集镇中心和村镇主干马路按每100米配置一个垃圾桶,并合理设置摆放。垃圾桶的制作按式样统一、物美价廉的要求,统一设计,分镇定制;连住农户可建垃圾收集池。一般每村建一个垃圾收集站,按技术指标统一、式样统一要求,统一设计,分村建设。
(二)污水处理。做到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两镇集镇污水处理以湿地公园模式建设。其中莲花镇建日处理污水能力4000吨的湿地公园,雨敞坪镇建日处理污水能力2000吨的湿地公园。两镇分散农户污水处理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三格、四格式化粪池或沼气池等模式进行建设。
四、资金配套
我区“两型”社会示范镇农村环境治理建设资金的来源是在用活、用足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最大化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区财政原则上按照市政府要求以市政府下达资金1:1的比例给予村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农户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畜禽污染治理、村镇垃圾转运及运行等资金配套。区政府配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下达到乡镇和村,具体操作办法由区环保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制定后联合发文执行。
五、工作步骤
(一)年完成两镇乡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立项、环评、审批和征地等前期工作,并正式启动建设;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全面展开农村工业污染治理工作和清洁能源普及工作;两镇各选1-2个村作为试点,率先完成试点村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和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建设,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达标。同时逐步推进其他村的污染治理工作。
(二)年上半年全面完成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完成集镇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调试与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完成两镇所有村庄垃圾收集站和分散农户垃圾桶建设;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使其治理率达到100%;完成60%以上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建立完善的村、镇级环境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全面完成农村工业污染治理。各项指标均达到《市环保先进乡镇考核指标》(见附件1)中环境保护部分要求,并于3月30日前申报环保先进乡镇。
(三)年下半年,全面完成两镇环境治理任务。基本实现环境友好目标。并由区政府按照本方案环境污染治理标准与要求进行“两型”社会示范镇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区“两型”社会示范镇环境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由任组,任副组,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建设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环卫公司、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以及莲花镇、雨敞坪镇政府行政正职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局任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副局及两镇镇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区“两型”社会示范镇环境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指挥,研究处理“两型”社会示范镇环境污染治理的重大问题。负责对相关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两镇人民政府作为“两型”社会示范镇建设主体,具体负责上述环境治理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积极予以配合和支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具体责任分工见附件2)。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两型”社会示范镇建设工作,按照职能职责完成好本单位建设和工作任务。
(一)大量土地被占用和破坏
从相关数据来看,我国采矿造成的土地破坏达到了1.5万平方千米以上,基本上是我国建设用地和其它破坏用地的50%,给个区域生态环境平衡发展带来极大影响。而采矿带来的土地占用和破坏主要是由露天采矿、尾矿垃圾和矿渣等造成,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
(二)地下水和地表水遭到破坏
在进行采矿时,要将矿井的水排干才可以进煤矿开采,致使地下水位大面积下降,严重破坏矿区水源系统的均衡。由于泉水干枯、水源逐步枯竭等,河水出现断流,地表水下渗情况严重,甚至出现土地塌陷等情况,导致水荒现象频繁发生,严重影响矿区周围的生态平衡,使矿山环境受到巨大破坏。
(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
由于采矿会引起山体结构发生变化,使斜坡的稳定性遭到破坏,最终出现断裂、垮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巨大人员伤亡,最终影响矿区的正常生产。
(四)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和矿震等严重
由于采矿会对地质结构产生较大的扰动,使地质出现剥离现象,并且煤矿的搬运和堆积都会给地质结构地阿卡一定影响,致使大量植被和山坡土体受到破坏,而废渣和废石等会造成水土流失,最终导致土地沙化和矿震等恶劣情况。例如:我国四川自贡的盐矿平均每年发生的大小不等的地震有45次左右。
(五)产生大量废水、废渣和废气
采矿时会产生大量的尾矿、煤粉尘和易挥发的气体,使大气受到严重污染,最终产生酸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而采矿产生的废水和废液等,给水源平衡带来极大影响。
二、矿山环境治理的恢复策略
(一)制定和完善矿山环境治理与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
随着环保与节能政策的不断推广和实施,我国生态环境已经得到一定控制和改善,但是,矿山环境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因此,在进行矿山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必须针对性的制定和完善矿山环境治理与保护的专门条例,认真贯彻和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方针政策。在实践过程中,加强矿山工作人员和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人员对环境保护和恢复的重视,使矿山环境治理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确保矿山环境质量得到真正改善,使矿山环境质量得到完整、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矿山环境治理管理机制建设
想要提高矿山环境治理的工作效率和实施效果,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矿山环境治理管理机制的建设,将各个环节的责任制定到人头上,确保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有序、顺利进行。尤其是水利、林业、环保部门和安全部门的相互协调工作能力必须快速提高,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使环境治理管理体系得到有效构建。采矿企业在进行采矿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注重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节约生产资源,以确保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
(三)提高矿业准入要求,规范矿业生产秩序
早期矿区的开采秩序比较换乱,使企业的生产成本不断增加,严重影响开采效率。因此,矿山环境治理必须提高矿业转入要求,对企业进行严格审核,在秉持开发与保护原则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严禁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并且必须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惩处。为了保证国家和合法权益和人们的生活质量,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破坏,矿山环境治理必须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规范矿业生产秩序,从而使矿山生态环境保持平衡发展,避免更多矿山环境遭到破坏。例如:让企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在企业不履行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职责时,将其作为治理恢复的资金投入,并且,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合格后才能将保证金退还企业,以保证矿山环境治理得到真正落实。
(四)加强宏观调控,健全废弃矿山矿地治理机制
近年来,我国实施了《关于生态补偿》的相关条例,国家加强了矿山环境治理的宏观调控,不断提高矿山环境治理和恢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与此同时,健全废弃矿山矿地的治理机制,通过不同部门的相互协调,促进矿山生态环境循环发展,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政府在组织相关人员制定矿山环境治理规划、编制治理相关方案之后,可以实行治理工程投标操作,并在工程治理完成后进行及时验收,以保证矿山环境得到真正改善。现代化建设中,矿山环境治理需要坚持“谁投入,谁得益”的原则,采取多元资本投入的形式,建立有效治理资金投入和利益补偿机制,增强本地居民参与矿山环境治理和恢复的积极性,让他们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和治理中,从而促进区域矿山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结束语
通过剖析政府机制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机理可以发现,政府自身的利益倾向及政府制定、实施的环境政策工具,都会影响政府机制在环境治理中的有效性。而决定或影响政府自身的利益倾向与实施的环境政策工具,既与民主、法制等制度构架及财政分权体制有关,也与环境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人的有效理性及信息是否完备等有关。当然,政府内部的科层环保体制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影响因素。
1.环境治理中政府治理机制绩效的影响因素
在环境治理的政府机制中,政府是最重要的环境治理主体。而政府是由多层级的不同职能部门组成的。政府的环境政策是由不同的部门或不同的政府人员制定、执行的。公共选择理论的相关研究表明,政府部门或政府雇员他们同样也是理性的经济人,是机会主义者,他们也有其自身的部门利益或个人利益。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雇员并不必然总是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具体的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是以部门利益最大化或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与市场机制一样,在环境治理中,政府机制同样也会表现出“政府失灵”。就我国而言,在现行的民主法制体制与财政分权体制下,政府机制在环境治理中“政府失灵”,可能表现为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低效或严重失效。在现行的民主法制体制下,由于环境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都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社会公众难以对环境政策的执行部门或执行人员进行执法监督。
环境政策的执行部门或执行人员可以利用其专业优势,为获取个人利益,实施机会主义行为,钻环境政策空子,与排污企业合谋,放松污染企业的环境规制。尽管存在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内部监督,社会大众与新闻媒体对环境政策执法的外部监督,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或信息不充分,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会存在信息失真,从而导致上下政府之间的内部监督失效。就环境政策执法的外部监督而言,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环境检测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环境政策是否被如实执行,社会大众无从得知。环境政策执法部门有可能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及专业知识优势,与污染企业合谋,从而放松对企业的环境规制。
另外,法制的不完备,也会为企业环境污染留下空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对污染企业的控告需要原告举证,证明其受害与污染企业存在直接的联系。对于企业环境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害,受害人存在举证困难,这导致法律对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约束低效,从而削弱了政府机制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在现行的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目标往往会让位于环境保护目标。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较小,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全国总财政支出比重较大,尽管有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但地方政府每年还是存在较大的财政收支缺口。在我国现行的财政分权体制下,增值税在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各地方政府为获取更多的财政收入,会大力发展石化、能源、钢铁等重工业。而石化、能源、钢铁等属于环境污染较严重的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
由于地方政府与这些企业存在利益的一致性,所以在环境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往往会放松对该类企业的环境规制,如降低环境规制标准、减少罚款、任意扩大排放指标等。例如,2011年6月渤海湾康菲漏油事件,最后只对康菲公司罚款20万元。另外,石化、能源、钢铁等重工业企业规模大、实力强,有较强的影响能力,由于利益的一致性,这些重工业企业往往会形成利益集团,通过政治游说影响政府环境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或通过邀请地方政府官员担任公司董事或管理顾问等形式“俘获地方政府”,从而使地方政府放松对其环境规制。即使环境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不出现政企合谋,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与信息的不对称,同样会导致环境治理中政府机制失效或低效。环境政策的制定具有超前性,环境政策具有稳定性,环境政策一旦制定,不会轻易改变。在制定环境政策时,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不可能对事后可能出现的各种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作出详细而又明确的规定,也不可能对事后可能出现的违规污染作出充分预计,在环境政策的监管之外总有些污染行为存在,而且不受环境政策监管。
2.科层环保管理体制在环境治理中的内在冲突
利用政府机制实施环境治理,并不是单一依靠某一个政府部门,而是涉及到众多的政府职能部门,通过众多政府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来完成的。所以,环保体制是影响政府机制在环境治理中有效性的重要体制因素。如同马克思?韦伯所言,与市场组织不同,现行的政府组织是建立在分工及专业化基础之上的,依靠行政权威而非市场机制来维持运转的行政等级体系。这种行政等级体系一方面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与高度专业化分工的需要;但另一方面,也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弊端。就环保体制而言,这种弊端就是因专业化分工造成了环保相关部门职能的内在冲突。就中央政府而言,在环境治理方面,除了环保部外,还涉及到财政部、建设部、林业局、水利部、气象局、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卫生部、科技部及国家海洋局等。部门之间的高度专业性分工,造成了环保部门之间职能的内在冲突。我国各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置,基本上都是与中央政府对口。在地方政府内部,同样存在环保相关职能部门的内在冲突。
以中央政府为例,环保相关职能部门的内在冲突如表1所示。具有环境管理职能的部门拥有环境监督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其中的经济管理职能主要表现为审批权,对环境管理部门有较强的激励功能。由于各级环境保护机构具有“理性经济人”的特质,在行使职能过程中表现出逐利性。内部职能的相互冲突导致各级环保职能部门愿意经常使用一些获利的审批性职能,而放弃环境监控职能。就地方的环保部门而言,尽管实行垂直管理,但其经费来源是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其人事安排是由地方政府控制。而地方政府要增加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往往会向地方环保部门施压,基于自身部门利益的考虑,地方环保部门也往往会放松对企业的环境规制,甚至利用本部门的环境监管职权获利。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与统一管理。当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涉及到众多的政府职能部门时,其主要弊端就是职责不明确,部门间信息传递失真、沟通不畅,容易造成政府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当有利益时,各部门相互争抢,当涉及到担责时,相互推脱。现实中“八龙治不好一水”就是这种科层环保体制低效的体现。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涉及众多政府部门,在政府行政信息不透明,政府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缺失,法制不健全的条件下,这种多次级的科层环保体制并不能有效实施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国外环保体制改革的趋势是在高度专业分工的基础上,成立统一的管理部门,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同时加大对环保部门的外部监督。
二、政府机制在环境治理中有效的作用条件
环境治理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效应,需要政府的参与。政府机制在环境治理中也会出现“政府失灵”。政府机制在环境治理中的有效性,依赖于一系列的约束条件。当这些条件不具备时,政府机制在环境治理中的有效性就会受到影响。
第一,利用政府机制实施环境治理,首先要求政府是责任型的政府。所谓环境治理过程中的责任型政府,就是要求政府对社会公众负责,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政府能够识别、预警、防范环境责任事故,有效执行环境政策。在环境治理政策实施方面,要求政府有充足的环境政策工具,灵活、有效防控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
第二,利用政府机制实施环境治理,要求政府对经济主体的污染行为有充分完备的信息。政府部门只有掌握充分的信息,才能对污染者的产品与生产工艺制定污染指标,规定所有行业中的每个企业、每个消费者的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数量方式。同时也要求环境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成本较低,否则会影响政府机制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效果。但是,实际上,环境政策的制订与执行成本可能并不低,政府也不可能拥有完备的信息。就政策成本而言,由于不同的企业或不同的行业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要为其量身定做污染控制手段与减排量,需要进行全面的调查。显然,这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加大政策制定成本。就信息而言,政府与企业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污染企业不向政府部门透露真实的污染信息对其更有利,政府部门难以准确获取有关污染排放量与污染控制成本方面的充分信息。因此,高昂的成本与不充分的信息降低了政府机制在环境治理中的有效性。
第三,健全的民主制度与完善的法制体系,是利用政府机制实施环境有效治理的制度保障。正如制度经济学家所言,如其说是政府的失灵,不如说是制度的失灵。针对环境治理中政府机制的失灵,同样需要完善民主法制体系。人的利已本性并不非随环境的改变而改变,政府工作人员在政治市场上与经济市场上并无二至。因此,需要通过建立健全的民主制度与完善的法制体系,强化对政府自利行为的制度约束。防范政府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利用其拥有的行政资源优势谋利。
第四,财权与事权相对称的财政分权体制,是增强政府机制在环境治理中有效性的重要条件。现行的财政分权体制决定了地方财政必然存在收支缺口。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是导致地方政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高能耗、高污染型重工业的诱因。所以,财政分权体制影响着政府机制在环境治理中的有效性。因此,建立健全财政分权体制,保障财权与事权对称是提高利用政府机制实施环境治理有效性的改革方向。
第五,公开、透明的政府运行机制与有效的信息获取机制,是克服政府环境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信息不对称,同时也是减少政府环境执法过程中机会主义行为的有效途径。另外,是否存在统一的协调机构与足够的权威,化解环保部门之间内部职能冲突,并实施政府部门间的有效沟通,是影响政府机制在环境治理中有效性的关键因素。
三、简单结论与对策
关键词:水环境;处理技术;存在问题;管理探究;雨洪调蓄;生态保护
中图分类号:TV85 文献标识码:A
一、关于城市水环境建设模块分析
在我国城市经济建设模块中,城市水环境建设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比较落后的环保设施建设,在经济发展模块中,城市经济建设是发展的首要目标,城市环保总是比较落后的,虽然国家有比较完善的环保法规去规范,但是其缺乏有利的执行力,其环境的改善不能满足环境污染治理的需要,导致城市水体污染原因是非常多的,主要包括周边乡镇的居民环境、工业经济环境等,都影响了城市水体水质的正常发展。
目前来说,我国城市水费及其排污费用是比较低的,正是由于过低的污水费用一定程度导致用水模块的浪费,导致其污水量的过大。受到城市人口密度的影响,其具备很多的建筑,这对于污水处理规划的正常开展,污水下水道管网建设都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其具备比较大的建设经费,其施工的困难性也是比较大的,具备比较长的建筑周期,可能就影响了工程规划设计模块的正常开展。
二、城市水环境治理体系的健全
1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开展,城市水环境治理体系不断优化,并且随着城市扩张再建设的开展,扩大的城区对于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们在保证城市水利建设取得良好的效益时,也要注重城市建设对于水的利用规律的遵守。这需要进行工程措施及其非工程措施的遵守,进行水生态环境的改善,保证人与自然的有效协调。实现城市放洪建设体系的优化。在我国当下城市水环境构建中,很多城市的城市防洪标准比较低,有的城市河道被侵占,也就影响了其河道水位的有效控制,并且受到河道的裁弯取直及其相关因素的影响,河道的渗透性都产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这不利于其汇流速度的控制,影响地表水及其地下水的有效交换。
为了满足现代化城市环境治理的需要,展开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是重要的,确保人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相适应,进行人与城市环境的协调。进行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的优化,进行工程安全防御设计洪水体系的优化,而不是仅仅进行防洪设计标准的提升,也要保证洪水位的实际工作联系。避免过高的防洪设计标准,保证建设投资负担的控制,实现设计洪水位的优化。在建设模块中,工程自身的管理风险越大,其可能遭遇到的洪水灾害损失就越大,这就严重影响其流域内部自然生态环境的正常开展。为了保证防洪标准的优化,进行河道的积极扩大是必要的,从而进行湿地带蓄洪水的恢复,保证生物工程保护河岸模块的开展。
2 随着城市经济的日益发展,城市地面刚性覆盖面不断的增加, 这一定程度减少了其透水面积,从而影响了城区地下水的有效补给,受到其深层地下水开采的影响,地下水位也会产生一系列的下降及其地面沉降情况,有的沿海地区也可能出现海水倒灌的情况,这就不利于其生态环境的保护。由于其下垫面径流系数的不断变化,城市内部积水内涝的发生概率也比较大,这就需要进行良好的城市规划建设,保证绿地及其水面的有效保护,确保城市自身雨洪能力的调节,保证城市开发区的积极建设,确保雨、污分流系统的协调,保证渗水井的积极建设,实现雨水的直接渗透。比如积蓄雨水用于洗车、浇灌草坪等,既节水,又环保。露天体育场、停车场、地下车库等,都可以作为发生特大暴雨时暂时容蓄雨水的场地。城区路面结构用石块或砖块铺筑,不仅可以延长汇流时间,而且可以加大入渗水量、减小地表径流量。
3 为了满足当下工作的开展,展开污水处理及其管理体系的健全是必要的,这需要进行地下排水排污网络体系的健全,从而进行水污染的有效防治,保证洪涝情况的有效防范。这也需要进行城建水环境网络的优化,进行污水分开收集排放模块的优化,保证雨污的有效分流,保证下水道的积极建设,保证流域废污水集中管理模块的优化。强制规定所有的废污水必须进厂处理,提高处理效率,保证资源合理利用,降低处理成本。制定同一质量标准的排放或掩埋制度,取消容许或罚款变相允许超标排放的法律法规,杜绝以牺牲公共环境换取少数人或个别部门利益的行为长期合法化。建立监控监测系统,严格监测城市下水道,建立下水道和供水质量监测结果定期公示制度,接收社会监督。
在城市水环境体系健全过程中,也要进行国外先进管理方法及其治理经验的吸取,进行分布式污染处理模块的优化,保证污水管网内部各个环节的协调,保证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有效工作,保证城乡及其工业污水处理模块的优化,进行小型污水收集及其处理设施的有效处理,保证其施工模块的正常开展,确保污水截流情况的有效处理,也就需要做好小型污水收集及其设施处理的相关工作,以满足当下工作的需要。
现地水体处理是指可以直接在水体中利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原理改善水体水质的所有方法。现地物理处理方法有清淤、刮除、曝气、微气泡浮除、换水等,现地化学处理方法有混凝、固结、药物抑藻、臭氧杀菌等。现地生物处理是指所有利用或增进水体生物消化降解污染物的功能而达到水质改善的途径与方法,包括有水体生物添加、水体生物助长、湿地处理等。
结语
城市水环境的建设与国家城市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这就需要展开水环境网络的建设,保证城市生态环境及其社会环境建设的协调,实现其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调,进行城市水利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近几年来,各地都十分重视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水利的建设,力图改善城市水环境。作为水利工作者,我们有能力、有决心、有信心做好城市水环境工作!
参考文献
[1]宋军继.浅谈当前城市水环境现状及发展对策[J].水土保持研究,2003(03).
一、社会资本———农村环境治理模式创新的重要因素
2005年国务院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指出,我国目前存在“环境治理机制不完善、公众参与水平有待提高”等弊病,倡导从传统环境治理模式向现代模式跨越。如果说传统环境治理是政府直控下的政府加市场的二元治理,那么现代环境治理则将是市场、政府、社会等的多元治理模式。对于农村环境治理来说,如何使农村社会中各环境利益相关者成为环境治理参与者,形成多元主体共治的农村环境治理模式,这就需要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1980年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发表了题为《社会资本随笔》的短文,提出社会资本概念。他认为作为一种和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具有相同属性的“社会资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集合体,这些资源与对某种持久性的关系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这一关系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一种体制化的……集体的每一个成员拥有这些资源”。②而这些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同物质和人力资本一样能产生社会价值。社会资本从根本上说是从人与人之间和社会结构中衍生出来的一种价值资源,信任、规范和关系网络是社会资本的三个组成要素。社会资本理论提出至今,已经成为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研究领域广泛采纳并用来解释和说明各自研究领域问题的综合性概念和研究方法。这一理论之所以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原因在于社会资本作为一种“软资本”,能够促进社会组织网络之中的良好共生关系,提高政府的综合治理绩效,提高社会运转效率,激发社会持续的发展活力。在社会、人群、组织之中如果缺少了这种黏合剂,则社会合作就会出现障碍,制度效能就会出现问题。在农村环境治理过程中引入社会资本机制,可以弥补政府单向管理的不足,有效地解决人们在环境资源利用中的利益冲突,减少摩擦,增进协调合作和参与,促使人们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则,是更有效率、更人性化、更有灵活性的有效的环境治理手段。而相对于城市来说,我国农村的特殊社会状况也决定了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社会资本将成为至关重要的因素。
其一,我国农村社会“村民自治”管理模式使政府难以在环境治理中直接发挥效力。我国自1983年实行乡镇体制以来,农村的治理方式演变为“乡政村治”模式。乡以下的村落不设政权建制,而代之以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村委会根据村民意见实行社会事务的自治管理,这种管理不具备国家强制力,而是以村规民约、村民舆论、村民集体意志为基础,具有高度的自治色彩。而另一方面,环境保护并不是村民自治组织必尽的义务,农村环境保护任务对村民来说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农村环境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很容易发生“公用地悲剧”现象。
其二,我国农村社会蕴藏着大量的社会资本。虽然在现代化过程中,农村社会人口流动性加大,人际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变得疏远淡薄,但是我国大部分的农村仍然延续着传统的“熟人社会”的基本状况。曾经描述过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的社会结构特点:“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中国传统农村社会以血缘关系、熟人关系为基础构成了基本的社会关系网络。在城市化进程中这种社会结构特点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农村社会仍然以家庭、家族、亲属、熟人等关系为纽带,而所谓“熟人社会”中蕴涵的信任、互惠、合作和关系网络等社会资本要素仍然在发挥重要的作用。这些丰富的社会资本要素稍加利用,就能够在环境治理中发挥出良性作用。
二、社会资本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功能
社会资本包含信任、规范和关系网络三个组成要素。在农村环境治理过程中,三者之和可以带来广泛的社会参与和社会合作,弥补传统“政府直控型”治理模式的不足,提升农村环境治理绩效。
1.规范机制
规范是对人类相互行为的约束,是人与人之间长期博弈的结果。环境治理中的规范要素,即使是没有强制力为后盾的非正式规范,对人的行为都有一种软约束的作用或凝聚的作用。而一个社会如果缺乏足够的规范作为制约力量的话,则会导致社会的管理与监督成本增加。农村环境治理目标在于农村环境的最佳治理效果,这意味着每一个农村环境利益相关者在各个方面都能够有章可循,有规则可依,使每个个体在追寻自己的环境利益时不会损害他人和国家的环境利益,而这一切,都离不开规范这种社会资本的建设。目前我国农村环境的正式规范并不健全,没有专门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同时非正式规范对于农村社会的约束力也不强,“个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观念很普遍。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农村环境治理效果。
2.信任机制
环境治理是在一定区域内发生的,并且通常是以一个行政区域为单位。生活在这一区域中的人必然与这个“共同体”发生联系。在同一空间中长期共同生活是人群不仅仅在物质生活上会发生长久而紧密的联系,在其他的方面,如价值观念、组织结构、人际互动等各个方面都会形成一定的密集的联系,从而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而这些因素恰恰是构成社会资本的基本要件。在农村环境治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利益相关主体主要有政府、环保部门、企业、村民等几方面,形成或强或弱的关系网络。其中政府和村民之间是否构筑起良好的关系网络资本,对于农村环境治理效果有重要的影响。二者良好的关系网络同时意味着沟通机制的畅通、多方参与、伙伴关系和高信任水平。政府(包括环保部门和具有准政府职能的村委会)是环境治理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和治理行为的决策者、组织者和主要作为的实施者。政府在村民中的口碑与受信任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社会资本状况和信任环境。政府和村民之间是否建立了良好的环境利益协调机制、环境信息沟通网络对于农村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影响。这种网络关系的质量与分布状况,决定了人们达成一致行动的可能性和效率。关系紧密、沟通顺畅,各主体之间信任度较高,则社会治理的效果就会较好;反之,各主体之间彼此不信任甚至敌对抵触,则环境治理的目标就很难实现。
3.关系网络机制
一个共同体中关系网络的维持、规范约束作用的发挥需要以社会信任来保证。“没有互相之间普遍的信任,社会本身将瓦解,几乎没有一种关系是建立在对他人的不确切了解之上的。如果信任不能像理性证据或亲自观察一样,或更为强有力,几乎一切关系都不能持久。”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程序化和制度化的社会,社会成员之间的彼此信任对于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至关重要。社会信任的缺失会直接导致社会危机的出现。良好的社会信任是一种风险规避机制。信任机制作为社会资本的内在机制之一,在农村环境治理中是一种比行政和市场手段更为灵活和人性化的治理手段,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治理效果。环境利益相关者彼此间信任的存在能使双方对未来有一个明确预期,并由此达成互惠合作,从而减少交易成本。规范和关系网络的构筑使社会产生良好的信任机制,三者之和等于良好的社会资本。良好的社会资本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发挥着重要功能。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和正式与非正式规范的凝聚,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信任,从而将农村社会各个分散的环境利益相关者的环境利益诉求、环境权益等凝聚在一起,有效地解决人们在农村环境资源利用中的利益冲突和摩擦,有效地弥补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不足。反之,忽视社会资本因素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也会直接影响农村环境治理绩效。
三、发挥社会资本效应,支持农村环境治理模式创新
社会资本对农村环境治理的作用与功能表明,良好的农村环境治理依赖于农村社会丰富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存量丰富且分布均衡,村民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就强,对环境治理的参与合作就更容易,环境治理的效果就更好。而社会资本的缺失必然会制约环境治理的效果。因此,培育和利用农村社会资本是提高环境治理绩效的关键因素。
第一,培育运用农村社会丰富的社会资本,组织农村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环境治理。我国农村社会成员基本上处于分散、无组织的状态,他们在环境利益的竞争中实际上处于弱势地位,这对农村环境治理来说是巨大的挑战。农民作为中国最大的一个阶层,也应当有自己的环境利益组织,并能在中央和地方各级环境决策过程中反映自己的环境利益和诉求。将村民组织起来形成环境利益方面的协会来提高农民参与环境治理能力尤为必要。
第二,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制度与规范。应建立健全法规政策制度体系,认真修订完善现有与农村环境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增进其具体性。农村环境治理规范的健全也不仅是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对农村环境的各项规定的健全,更重要的是政府还要投入充足的资金和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