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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机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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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机制

第1篇:文物保护机制范文

【关键词】 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问题、保护对策及计划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柳州,自古就是人类宜居之地,从南中国古人类“柳江人”的发祥地到汉代至今2100多年的建城史,促成了其价值璀璨的文化遗产。在这样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下,蕴藏在这个多民族聚居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格外丰富多彩、特色鲜明。

一、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回顾

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2005年开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截止2012年5月,侗族大歌、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侗戏、融水苗族系列破会群和彩调等5个项目获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柳州山歌等21个项目获公布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公布了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27个项目。全市荣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称号4人、荣获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称号23人、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7人。已建立了三江农民画传承基地、百家宴传承基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传承点19个。

二、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现状分析

除侗族大歌等5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外,代表性项目还有柳州山歌、柳州螺蛳粉手工制作技艺等。就一些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内容现状分析如下:

(一)侗族大歌(民间音乐)

大歌,侗族称为“嘎老”。“嘎”,歌也,“老”,既含有大之意,也含有人多声多和古老之意;是由众多人参与的无指挥、无伴奏的多声部民歌,故译为大歌。三江县侗族大歌,在广西主要流传于三江梅林、富禄、洋溪乡沿溶江河一带的侗寨。通常在节日里,男女歌队坐在鼓楼或围在火塘边进行对唱,用歌来表达感情,赞美大自然。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侗族大歌已受到市场文化的挑战和冲击。

(二)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传统手工技艺)

侗族木质建筑不仅造型美观,而且其工艺堪称一绝,整座建筑凿榫打眼,穿梁接拱,立柱连枋,不用一颗铁钉,全用榫铆连接,结构牢固,铆接缜密。围绕木建筑表现出的文化内涵十分丰富,有极高的艺术价值。令人担忧的是,目前侗族木建筑由于老工匠后继乏人,加之木材来源匮乏,木建筑防火能力极弱。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的保护和传承面临的严峻的阻碍。

(三)融水苗族系列破会群(民俗)

坡会,是融水境内以苗族为主的各族人民悼念先烈、禳灾祈福、鼓舞斗志、交流感情、集体聚会娱乐的盛大民间传统节日。融水苗族系列坡会群,是指在每年春季的农历正月初三至十七这段时间内,融水县各乡镇村屯的坡会自然呈现出来的每天一个坡会,时间排列成序,连续不断,组成坡会链条,从而形成一个系列化的独特的文化空间。然而,受现代文化的强烈冲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融水苗族系列坡会群出现了濒危的状况。

(四)柳州螺蛳粉手工制作技艺(传统手工技艺)

据柳州白莲洞考古挖掘出的贝类堆积层中大量的螺蛳壳化石验证,柳州人吃螺蛳的历史至少在2.6万年左右。将米粉与螺蛳结合起来制作的螺蛳粉,则是柳州民间的一大创造。螺蛳粉由柳州特有的软滑爽的米粉做原料,加上酸笋、木耳、花生、油炸腐竹、黄花菜、鲜嫩青菜等配料及浓郁适度的酸辣味和煮焖螺蛳的汤水调合而成,吃后常使人欲罢不能,回味无尽。如今,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柳州螺蛳粉制作手工技艺面临着机械化流水线生产的挑战,导致螺蛳粉质量参差不齐,加上老艺人有的年老体弱,技艺传承面临危机。

(五)侗戏(传统戏剧)

侗语称“戏更”,它是我国317个剧种(其中少数民族剧种22个)中的一个,自1875年由贵州黎平县水口区传入柳州市三江县及周边侗族地区村寨中。传统的侗戏演员身穿侗服,佩带侗族首饰,以侗语、侗歌形式演唱为主,通过演员形象和表演动作的民族化,展现在观众的面前。因侗戏是一种民间戏师师徒相袭、口传心授的艺术,自我保护十分脆弱,加之诸多客观因素的出现,侗戏面临戏师老化、后继无人、受众群体日益减少等濒危状况。

三、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短缺

大部分县、区至今尚未将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特别是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较为丰富的少数民族地区,往往由于经济相对落后,很难拿出经费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致使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短缺。

(二)专业人员缺乏、保护机构急需落实

目前柳州的非物质保护工作大都由市、县、区文化部门抽人组成临时工作班子,导致保护工作人员同时要兼顾本单位其他繁杂工作,难以全身心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

(三)现代文化的剧烈冲击,传统文化特征逐渐淡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都存活于一个特定的文化生态之中。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封闭地区日益开放,让现代文化在瞬间即可传遍全世界的每个角落,强烈冲击着本已脆弱的传统文化。

四、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及计划

(一)保护对策

1、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机制。县、区级政府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挖掘、整理和保护、开发经费,专款专用,按时拨给。

2、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工作,从立项申报、项目论证到措施制定、实施,都离不开专家和专业人员的指导参与。

3、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全社会民众,特别是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

(二)保护计划

1、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平台建设

即继续每年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基地或生产性保护基地2-3个。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平台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积极与当地各种文化活动相结合,经常开展展示传承活动。并每年接受上级文化部门的年终考核,对不能履行年度保护计划的平台,将取消其相关扶持。

2、启动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工作

对侗族(三江)文化生态保护区、苗族(融水)文化生态保护区、仫佬族(柳城)文化生态保护区编制合理的保护规划,申报成功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并严格依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要求及管理办法开展系统的保护传承工作。

3、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建成市、县或区两级非遗数据库,对本区域内的非遗项目、传承人信息准确、详尽录入。同时,各县区要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非遗宣传专栏,充分展示宣传本区域内的相关非遗资源。此外,市、县区各完成1本本区域非遗丛书、1本非遗画册。

4、建成柳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

展示馆将是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最丰富、展示手段最先进、服务最广泛的标志性文化设施,不仅能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保护起来,还可使一些重点非遗项目得以传承、弘扬和进一步发展。

5、落实非遗保护机构

即成立市、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落实人员及编制,专门负责各级非遗保护工作,并以此实现各级政府均设立有非遗保护专项经费。

第2篇:文物保护机制范文

关键词纸质文物,静电纺丝,PVDF,纤维膜,封护

因受浸泡水解、机械磨损、污染物损害等因素影响,珍贵的纸质文物在保存过程中往往易发黄、霉变、老化,以致无法翻动,大大降低了文物的保存寿命和观赏价值[1]。纸质文物保护方法较多,如液相脱酸[2]、化学加固[3]、物理加固[4]以及漂白[5]等。其中物理加固是一种绿色环保方法,近年来越来越备受人们的关注。顾名思义,物理加固就是对纸质文物表面进行薄膜加固,它要求薄膜不但具有理想的防水、抵制污染物、抵御虫害霉害及抗酸碱等特性,还要具备足够的透气性。薄膜制备方法主要有溶胶-凝胶法[6]、气相沉积[7]及静电纺丝[8-9](简称“电纺”)等。相比而言,电纺技术更具优越性,它是一种电荷诱导的静电自组装技术,利用聚合物溶液或熔体在强电场中进行喷射纺丝,兼具简单、经济、高效等优点,且能大面积构筑具有特殊功能的网状多孔纳米纤维薄膜,目前已在过滤[10]、国防工业[11]、传感器[12]以及生物医学[13]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因此,探讨电纺技术在纸质文物保护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聚偏氟乙烯(PVDF)是一种半结晶聚合物,它具有良好的耐化学腐蚀性、耐高温色变性、耐磨性、耐紫外线高能辐射及良好的疏水性等优异性能,因而一直以来都是聚合物领域的研究热点。本课题组前期已对PVDF聚合物的多晶行为开展了大量的电纺研究[8,12,14-15],在PVDF纳米纤维膜制备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目前,基于电纺PVDF纳米纤维膜的纸质文物保护研究还鲜见报道。本研究以纸张为研究对象,将电纺PVDF纳米纤维直接沉积在纸张上,通过研究纸张膜封护后的疏水角变化,确定最优的纺丝参数;基于最优参数,考察了电纺纤维膜对不同纸质材料的防水能力,测试了纤维膜抗酸碱能力和污染物隔绝能力,并对纤维膜样品进行了孔隙测量,为纸质文物的保护方法提供新的途径。

1实验部分

1.1材料

聚偏氟乙烯粉末(PVDF,D692,Mw~625,000,化学纯),上海舜水化工有限公司;N,N-二甲基甲酰胺(DMF)、丙酮,均为分析纯,均来自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1.2纸质材料的纤维膜封护

(1)PVDF纤维膜的制备。将一定量的PVDF粉末倒入DMF和丙酮混合溶剂(DMF与丙酮的体积比为6∶4)中,并在35℃下密封磁力搅拌直至溶液澄清为止,配置成质量分数为8%~16%的PVDF溶液。设置电纺参数,通过电纺得到PVDF纤维膜。本研究以获得纤维膜的大疏水角为目的,通过考察单一电纺参数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关重要参数考察,以获得较佳的纺丝电压、溶液质量分数及固化距离参数值,即纺丝电压6kV,溶液质量分数12%,固化距离20cm,供液速率150μL/h。后期实验中,将以上述最优参数值为标准考察纤维膜对纸张的封护效果。(2)纸张的封护。基于上述的最优参数,将宣纸、报纸、胶版纸、古书纸4种具有代表性的纸张固定在收集板上,直接沉积纳米纤维进行覆膜封护,通过控制纺丝时间,获得不同的纤维封护膜。

1.3纤维膜的性能表征

利用扫描电子显微镜(SEM,LEO1530,德国里奥电镜有限公司)观测纤维膜的表面形貌并对其孔隙进行测量;利用静滴接触角测量仪(JC2000D,上海中晨数字技术设备有限公司)测试纤维膜的静态疏水特性;纤维膜的抗污能力则通过观测其对豆油、墨水、酱油和橙汁的宏观隔绝效果来体现。

2结果与讨论

2.1纺丝参数对纤维膜疏水角的影响

图1为纺丝电压、溶液质量分数及固化距离对疏水角的影响。由图1可知,纺丝电压和工作距离(喷丝头至收集板的距离)对纤维膜的疏水性质影响较大,而纺丝溶液质量分数的影响则不明显。实验中发现,当纺丝电压过小或工作距离过大时,所形成的纤维膜形态并不好,出现带珠粒结构的纤维;而其他条件下所获得的纤维膜形态均无珠状结构出现。传统电纺过程所形成的纤维膜其实是由一根长而连续的纳米纤维随机堆积而成的,因此纳米纤维的形态对膜的性质具有重要影响。当纤维膜中出现珠状结构时,膜表面平整度急剧下降,则膜的疏水特性变差;而当纤维膜形态较好时(不含珠状结构),膜表面整体比较平整,因此膜的疏水特性总体较好,但会存在一定的差异。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有:(1)由于纺丝参数不同,造成纤维直径存在差别,因而膜表面平整度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别;(2)传统电纺过程中,纳米纤维是随机沉积的,因此所形成的纤维膜内部孔隙分布也具有随机性。

2.2PVDF纤维膜对不同纸张表面疏水效果的影响

图2为不同纸质PVDF膜封护前后疏水角的变化情况。从图中可以清楚看出,4种不同纸张经纤维膜封护后,其疏水特性均明显得到提高,但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纤维膜对宣纸的保护效果最好,而对古书纸的保护效果则最差。这种差别可能与纸张的固有性质有关,因而表现出与电纺纳米纤维不同的结合效果。同时,报纸纤维膜封护前后疏水效果对比最为明显。报纸本身具有极强的亲水性,滴落在报纸表面的水珠会在短暂时间内完全渗透进纸张内部,而经膜封护后报纸的疏水性能最好。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纤维膜封护后的纸张,其疏水性能也会受时间影响,但整体仍能保持较好的抗水特性。

2.3PVDF纤维膜的抗酸碱能力

图3为酸碱性液体滴在有无纤维膜封护的宣纸表面存在情况。液滴的酸碱度从左往右pH依次为1、4、7、10和14。从对比中可以看出,经纤维膜封护后[见图(a)],宣纸的抗酸碱能力明显得到提高,而普通宣纸[见图(b)]则很快就被腐蚀。另外,从图(a)最右侧(pH=14)情况来看,PVDF纤维膜抗强碱能力很差。这是因为强碱能与PVDF聚合物发生作用,造成聚合物内部C—F键断裂,不断破坏PVDF纤维膜的完整性,因此经过一段时间后,将会渗透到宣纸使其腐蚀[16]。以上事实说明,PVDF纤维膜具有很强的抗酸性能和较好的抗碱能力,这对纸质文物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4PVDF纤维膜对污染物的隔绝效果

2.4.1固态污染物的隔绝效果图4为PVDF纤维膜的扫描电镜图,并给出了PVDF纤维膜的部分孔隙数值。从图中可以看出,大多孔隙大小都普遍在1500nm以下,因而可以有效阻止大部分微生物的入侵。此外,静电纺丝过程中纤维膜是通过纤维的层层累积叠加而成的,所以层与层之间的孔洞又会相互交错,这进一步增强了纤维膜抵御更多污染物的能力。表1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污染物尺寸和气体动力学直径。从表中可以看出,绝大部分污染物的尺寸都远大于纤维膜的孔隙;与此同时,纤维膜的孔隙又允许空气、甲烷等气体自由进出。因而,纸张表面经PVDF纤维膜封护后,不但可以有效地隔绝环境中的污染源如灰尘、霉菌以及昆虫等,而且可以使纸张维持在一个通风透气的保存环境下。2.4.2液态污染物的隔绝效果图5给出了宣纸和报纸对豆油、墨水、酱油和橙汁4种污染剂的宏观隔绝效果。从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出,PVDF纤维膜封护后的宣纸和报纸对除了豆油以外的其他3种污染剂均具有较好的隔离效果(1h之后仍能保持完整的液滴形态),而普通的宣纸和报纸在较短时间(3min)之内则已被污染剂全部浸没。总体来看,PVDF纤维膜对普通液态污染物具有较理想的隔绝效果,但对油性污染剂的隔绝效果则比较差。这是因为PVDF聚合物自身由烯烃聚合而成,高分子链上含有亲油基团,因此接触豆油时对其所含的油脂具有一定的吸附作用。而墨水、酱油和橙汁中均还含有大量的水分,上述结果表明PVDF纤维膜具有很好的疏水性,故可以使墨水、酱油和橙汁这3种污染剂隔绝在外。

3结论

第3篇:文物保护机制范文

关键词: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启示

一、我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曲折。"五四"以来,中国思想界和知识分子大都把传统文化看成是现代化的阻碍和对立面,造成了文化意识形态的断裂和偏见。保

2.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普查、深入的实地调查工作和基础性的学术研究方面,还有很多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的认定中,不少缺乏严谨、有力的依据和证明。

3.我国由于民众受教育程度的差异性,导致国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方面发展不平衡。在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略有不足。

4.许多中国的传统节日,没有相应的机构或居民社区组织符合节日内涵的传统文化活动,而是借由商家炒作,无论大小节日,都变成全民"购物节"。例如端午节,更多的应该是举办一些赛龙舟等纪念活动,却让不少商家打着幌子变相卖高价粽子;又如七夕节,该是传达一种鹊桥相会的珍惜情谊,也被某些商家借机炒作。

5.我国的立法水平较为滞后,发现问题难以很快解决。而且,我国的社会发展不平衡,文化遗产在各地面临的状况也不一样,很难用一部法律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问题。

二、日本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的做法

1.保护的连续性

日本政府在大力推动现代化进程的同时,积极致力于传统文化的保护,实现传统与现代的和谐共生,这个目标自明治政府以来从未改变过,因此日本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具有一贯性。加强对"人间国宝"的认定以及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登录制度;被认定为"人间国宝"就有义务将其技艺、技能及其作品等进行公开和传承给后世,如果拒不外传,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传承其技能,将被解除或者取消其资格。

2.重视调查和先行研究

日本政府和日本学术界多次组织实施全国规模的农村、山村、岛屿等民族调查,积累了大量可靠的丰富资料。这些调查成果的积累,为日本文化遗产的认定、登录、保护及运用等,创造了坚实的基础。

3.全民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发达的国民教育体系,使得日本民众对自己的文化遗产有高度的危机感和认同感,日本全国各地几乎都建有保护地方文化遗产的民间组织,这些组织经常会组织民间祭祀活动,例如"祗园祭"、"天神祭"等,参加的街区居民很多,大家各司其职,在祭祀活动之前反复排练,大家把这种文化祭祀当做民众参与的活动,而不仅仅是政府的行为。此外,根据日本法律规定,文化遗产必须向全体民众公开,媒体承担起向大众宣传和教育的责任,通过各种形式,向民众宣传和介绍日本传统文化等,如著名的"人间国宝"展演活动、西阵织和服馆的和服表演等,在日本国民中形成了浓郁的氛围。

4.切实发挥传统节日的文化影响作用

盂兰盆节是日本国民非常重视的一项传统祭典。每年一到8月份各地都会大加报道,节日晚上民众自发穿上"浴衣",前往当地广场参与盂兰盆舞蹈活动。家长也会带自家小孩进行祭祖等,使得日本民众从小就对这种祭祀祖先活动有深刻认识;七夕节日本各地也会举办不同形式的庆祝活动,或沿街进行舞蹈表演,或进行抬轿子活动,很多地方民众还把自己的心愿写到字条然后挂到树上等。每个节日都有不同的文化庆典活动。

5.立法工作

日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方面着手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之初,已经开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1871年,《古器物保护法》出台,开始对传统工艺美术品进行保护;1888年,日本政府专门成立"宝物"调查机构,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1897年,日本颁布《古社寺保存法》,对"特别建造物及国宝"进行认定;1919年,《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存法》颁布实施。1950年《文化财保护法"正式得以讨论通过,并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修正与完善。

日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过程中,坚持文化发展的一贯性,重视文化遗产的调查和深入研究,并广泛调动民众参与的积极性,使民众自发地爱惜和保护自己民族的文化遗产;并加强立法,促使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修改和完善。

三、日本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的做法给予我国的启示

1.保护和珍爱祖国的文化遗产包括传统文化,应当是我国一贯坚持的基本国策。政府应该把这方面的工作做细做长,而不能像搞"运动"一样只是空喊口号,更不能因为其他任何原因致使文化遗产的工作发生中断。应当把祖国的传统文化和民间民俗文化作为社会资源和文化多样性的标志提升到国家的议事日程。

2.虽然我们也做过一些调查,像早年的文物普查,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历史调查等,但是相比日本,我们的研究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中国的民俗学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艺术人类学会等学会的会员们,应当真正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实地,进行详实的调查和研究,而不仅仅做一些呼吁,谈一些感想。应当学习日本学者重实践轻功利的精神,潜心研究某一项具体的项目,积累具体的文化遗产保护经验。

3.国民受教育程度和文明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情况。我国应当继续通过发展教育,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文化素养,形成"文化自觉"现象。让每个民众都能有文化遗产的高度危机感和责任感,全员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具有文物保护的"主人翁思想"。

4.我国的大众传媒也应当承担一部分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我们的媒体除了报道一些为了吸引观众目光的明星出轨、医患关系之外,还应当对我们祖国的文化瑰宝大力宣传,让更多的民众了解我国的"昆曲"、"古琴"、"剪纸"、"风筝"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日文化如出一脉,两国人民的文化传统、文化内容和文化形式存在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日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带给我们很多启发。借鉴日本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把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扬并传承下去,是我们每个人的使命和责任。

参考文献:

[1] 韩冰.《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全民参与----以"盂兰盆节"为例》[J].《考试周刊》,2014年第60期.

[2] 廖明君、周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日本经验》[J].《民族艺术》,2007年第1期.

[3] 赵虎敬.《借日本经验看河北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J].《人民论坛》,2015.04中.

[4] 夏磊.《日本文化财保护法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启示》[J].《现代商贸工业》,2011年第1期.

[5] 钱永平.《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综述》[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6] 陈宗花.《在日常生活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日本无形民俗文化财"祗园祭"为例》[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1年第01期.

第4篇:文物保护机制范文

摘要:体验经济是基于传统经济模式下的一种全新经济形式,不再以投入、产出、利润作为着眼点,而是关注人们消费过程中的真实感受,因此该新经济模式必将成为今后社会发展的主流。同时,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属性分析,其保护传承工作与体验经济具备契合性。本文就体验经济模式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入手,探讨体验经济模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适用性,旨在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合理途径。

关键词:体验经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淮阳伏羲陵庙会;遗产价值

一、体验经济概说

体验经济一~最早曾在《未来的冲击》一书中被提到,该书曾经提出体验经济是继服务经济之后的一个新经济形式。B.约瑟夫.派恩(B.Joseph Pine)和詹姆斯.H.吉尔摩(James H.Gilmore)在1998年出版了《体验经济》一书,对体验经济的内容专门作出了论述。体验被称为“是当某个人的体力、智力、以及情绪,甚至是精神层面达到了某种特定水平的时候,在其意识上所产生的一种美好的感觉①。”而体验经济标准含义是“它指的是一种企业以商品作为道具,以服务搭建舞台,将消费者作为当作服务中心,从而创造出一种能够使消费者参与、并且值得消费者产生某种回忆活动的经济形态②。”

体验经济的出现,将消费者的生产和消费过程融为一体,令消费者在消费产品的同时能够得到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享受,且这种享受不是由他人或是商家给予,而是自己真正的切身感受,是无与伦比的美好感觉。体验经济模式的存在,使得很多发达国家的企业改变了以往以追求极致的利润为目的的经营理念,从根本上重视了消费者的体验,该理念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使消费者能够真正领略到体验所带来的美好生活。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体验经济契合性分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含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界定如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物质遗产”)是指被各群体p团体,或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表演p实践p表演形式p技能和知识及其有关的实物、工具p工艺品和文化场所。③非物质遗产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社会历史的自然积淀,在对其实施研究过程中,主观方面必须对其价值有所认同,某种遗产才能划归于非物质遗产范畴。并且,非物质遗产存在动态传承性,只有通过不断的传承才能使其本体或精神长久保存并发展。与物质遗产相比,其特殊性不仅表现在外部形态上,还表现在其自身内在发展规律上。具体而言,包括传承性p社会性p无形性p多元性p活态性、原真性、本土性。

(二)体验经济与非物质遗产契合性分析

1.体验经济凸显非物质遗产价值

非物质遗产是人类创造并发展形成的宝贵财富,应该在发展过程中体现人类价值,而在体验经济视野下最有利于遗产价值体现。人类在学习与欣赏过程中亲身体会和感受,能够将非物质遗产来本身存在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艺术价值、经济价值完整彰显。

2.体验经济助力非物质遗产保护

非物质遗产形式繁多,不同形式能够展现出不同的体验效果,且这种体验过程具有短周期性和不可复制性,消费者在体验非物质遗产这种“产品”的过程中,能够产生难以忘怀的经历,从而更加深刻的领略到非物质遗产的价值精髓,重新认知非物质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即达到了保护的目的。

3.体验经济推进非物质遗产开发

体验经济能够为人类带来“长久的回忆”、“难以忘怀的感受”,凸显遗产的价值,能够使人们在欣赏遗产过程中,产生共鸣,领略奥妙。而非物质遗产通过歌舞、音乐、民间技艺、民俗等方式,可以为人们带来美的感受,人们能够从中欣赏并感悟。因此,在开发利用非物质遗产过程中,融入体验经济模式,能够使预期效果更加凸显。

4.体验经济带动遗产地发展

体验经济是服务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将着眼点放在体验者本身,深入人类精神层面进行发掘,是现代社会的全新发展理念,为非物质遗产当地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体验经济视野下,人们参观或欣赏某一项非物质遗产时,更注重遗产所带给自己的难以忘怀的感受。在体验经济背景下,政府或文物部门可以以此进行宣传,提高当地非物质遗产品牌竞争力,招徕更多体验者,通过对非物质遗产适度的开发,提高当地经济效益。

三、体验经济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案例分析――以淮阳伏羲陵庙会为例

(一)淮阳伏羲陵庙会概况

淮阳伏羲陵庙会历史悠久,包括以下重要的习俗和祭奠:“朝拜祖先并进香、民间舞蹈‘经挑舞’表演、富有劝善意义的‘守宫说唱’习俗、扣摸‘子孙窑’习俗,以及庙会吉祥物泥泥狗和布老虎等流传下来的泥制玩具④。”每当朝祖会时,朝祖者人山人海,涌向庙堂,表示对人类祖先伏羲的尊敬之情,并求得平安保佑。祭祀活动中人们在首领的带领下,三拜伏羲,献上祭品并大声高喊,以求与祖先伏羲对话,诉说自己内心的情结。还有传统祭神舞蹈“担经挑”表演,以及来庙里“求子”、“还愿”的民众。这些习俗都表现出了传统民众对于人类祖先伏羲的崇敬之情,是当地人文精神精髓的体现。

(二)体验经济模式与淮阳伏羲陵庙会保护

1.彰显遗产价值

庙会作为人们精神传承的产物,记载着一段时期的历史,必然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而体验经济作为新经济时代的标志,也迎合了庙会的历史潮流。人们通过参观庙会,必然能够感受出其沧桑厚重的历史沉淀,从中领略到人们亘古不变的民族宗教情感。参观伏羲陵庙会过程,可以领略祭祀祖先的庞大声势,观看充满民族特色的艺术表演,品尝当地的风味小吃,并且能够买一些手工吉祥物祈求平安。以上都属于体验经济的范畴,可完美呈现庙会沉淀的历史价值。体验经济的存在,能够将庙会中各种活动更好的展示给体验者,让大家在一种和谐的美好的氛围中了解庙会,了解庙会所要传达出的人类精神,并通过人们独创性见解,为庙会增添经济价值。无论是民间歌舞表演,还是传统的手工技艺,再或是民间的吉祥物,以及庙会大殿独特的古建筑风格,都是民间艺术思想的体现。人们参与其中,能够完整感受到传统艺术所散发出的独特魅力,而体验经济的存在更好的展现了这种氛围。人们感觉、欣赏并体验庙会中的各种活动,并通过亲身参与,了解庙会的内涵,深入庙会的精神本质,更有利于其艺术价值的展现。

2.促进遗产保护

体验经济的引入,能够使人们亲临庙会之中,参加庙会中举办的活动,感受宏大的历史氛围,了解庙会深厚的历史积淀。并且,人们可以通过与庙会中传统人士的沟通,产生一种无法被取代的全新认识,这种独特的心理体验难以忘怀、弥足珍贵。只有当人们真正认识到庙会这种非物质遗产的重要意义之后,才能从根本上重视它,关注其保护发展现状。体验经济能够展现给人们一种最具原真性的庙会组织形式,人们从中得到的是最真实的体验而非虚假体验,能够保持庙会最完整、最原真的状态,展现出的是庙会所承载的最具备本土特色的风情。而这些,正是庙会原真性、本土性、完整性保护最需要关注的

角度。

3.延续遗产传承

体验经济的本质符合非物质遗产发展传承的目标。体验经济通过突出某非物质遗产的主题,营造出一种历史文化氛围,使参观者能够身临其境,仿佛深入遗产本身,感受其魅力所在。并且通过视觉听觉方面的营造,真正使非物质遗产存在的社会经济背景得以复原,让参观者真正进入体验经济环境中。通过以上方式,可以使非物质遗产的价值及魅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以往任何参观形式都无法达到此效果。而遗产价值被人们认定,就是其发展传承的动力之一。使参观者同遗产本身产生互动,通过游客的感知,影响游客对于庙会保护的看法,有利于游客同庙会参与者一起,探讨传承制度,促进庙会类非物质遗产有效传承。同时,体验经济能够为非物质遗产传承人营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以便更加充分体现遗产价值、保持遗产旺盛生命力。

4.丰富文化体验

伏羲陵庙会的体验者包括:本地旅游者、文化负载者、新闻媒体、商人和人文学者。多方力量的参与,从不同方面影响着伏羲陵庙会的保护传承。体验经济在给予体验者或消费者感受时,必须通过一处具体商品来进行,不能凭空体验。该商品就是伏羲陵庙会,或者说是庙会

的价值。

就本地旅游者而言,游客参观庙会时,能够真正融入到庙会所带来的宏大氛围之中,体会深厚文化传统的震撼,从而产生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并且由于旅游者教育水平以及文化差异的存在,会产生不同的文化体验。例如老人来参加庙会主要是为了拜祭祖先,为一家人平安祈福,而小孩来参加庙会更多的是为了庙会中的吉祥物以及歌舞表演等等。这些不同层次的体验者通过自身的经历和感受,赋予了伏羲陵庙会不同的价值意义,也使庙会这种非物质遗产更加赋有生命力。

就文化负载者而言,所谓“文化负载者”,是指:“使某种文化能够发展传承下去的主要内部因素,并且是文化保护和开发的基础性力量。前来伏羲陵庙会参观的文化负载者主要分为三类,即求子求孙者、朝祖进香者、寻根问祖者⑤。”所有的非物质遗产都要依靠文化负载者来保持其活力,一旦失去文化负载者的支持,非物质遗产也就濒临消亡。对伏羲陵庙会而言,朝祖进香者,即通过庙会的传统祭祀活动参拜人类的祖先伏羲,表达了人们对祖先的崇敬感情。求子求孙者,是通过拜神还愿,为家中求得贵子,是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熏陶后人们精神的产物,多子多福思想的集中体现,显示出人们追求平安,渴望幸福的美好心愿。寻根问祖者则是通过对庙会中老一辈人士的询问,了解自己的祖先及生平信息,也是人们对自己美好命运的追求。以上均为体验经济背景下,体验着通过自身参与形成的自身精神上的满足以及感官上的美妙体验,为伏羲陵庙会传承带来生机。

就新闻媒体而言,随着新闻媒体参与伏羲陵庙会的比例日益增加,拍摄记录庙会场景、访问组织者及游客的记者络绎不绝,通过媒体工作者的宣传、采风,从总体上提高了伏羲陵庙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为人祖庙会带来了更多地朝拜者、观光客。因此,媒体起到了为庙会宣传的作用。媒体在参与体验在过程中,并不仅仅在体验庙会本身,还能从其他庙会的体验者中发掘自己需要的新闻素材,并从中获得灵感,通过自己的参与总结,形成报道,有利于伏羲陵庙会文化价值提升。

就商人而言,伏羲陵庙会为当地的商人带来部分经济收入。商人根据庙会的需求来经营,多数以经营高香、莲花宝、挑子,或泥泥狗等吉祥物为主。与一般性商业经营不同,这种吉祥物的经营性质本身是体验经济的形式,买方与卖方之间并不是单纯的利益关系,更是一种活泼、亲近,更加带着虔诚信念的祭祖关系。买方通过购买吉祥物的体验,求得平安,感受到幸福与满足,这就是庙会中商人能够长久的稳定存在的原因,也是庙会能够长久发展的不竭动力。

就人文学者而言,其主要指:“长期研究伏羲陵庙会、伏羲陵文化的地方人士,以及外来学者中关心伏羲陵庙会发展的人⑥。”庙会本身的存在,满足了人文学者体验经济的需求,他们通过研究庙会历史、感受庙会盛况、聆听传承者的经历,或是观察参与者的感情,都可以使他们的文学素养得到更好的发挥,使他们体验经济的感受更加完整真实。

综上所述,伏羲陵庙会作为一种体验经济形式,为各类体验者带来不同的体验,影响着伏羲陵庙会的发展

传承。

5.加快经济发展

庙会当地政府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宣传并开展庙会祭祀活动,并于此后数年间陆续进行庙会保护与宣传工作。伏羲陵庙会作为体验经济的一种形式,为当地政府也带来了一定效应。庙会作为遗产地历史文化地标,延续传承遗产地历史文化信息,对其保护与宣传有利于当地政府政绩的彰显。通过体验经济模式在淮阳伏羲陵庙会保护中的应用,能够更好的体现伏羲陵庙会文化价值,弘扬政府重视文化遗产保护的传统,展现当地深厚历史氛围,促进遗产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

四、前景展望

非物质遗产在体验经济视野下进行保护契合非物质遗产本身性质,遗产精髓价值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与传承。但鉴于非物质遗产本身类型繁多、差异明显,因此在保护与开发过程中要根据非物质遗产本身的性质与存在状态而定。体验经济在非物质遗产保护中的应用前景总体来说非常广泛,但是也要注意相对的不利影响。

注释:

①B.约瑟夫.派恩(B.Joseph Pine).詹姆斯.H.吉尔摩(James H.Gilmore).体验经济[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3.

②B.约瑟夫.派恩(B.Joseph Pine).詹姆斯.H.吉尔摩(James H.Gilmore).体验经济[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3.

③牟延林,谭宏,刘壮.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22.

④侯晨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淮阳伏羲陵庙会的传承与变迁[D].广西师范大学,2011.

⑤侯晨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淮阳伏羲陵庙会的传承与变迁[D].广西师范大学,2011.

⑥侯晨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淮阳伏羲陵庙会的传承与变迁[D].广西师范大学,2011.

参考文献:

[1]B.约瑟夫.派恩(B.Joseph Pine),詹姆斯.H.吉尔摩(James H.Gilmore).体验经济[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3.

[2]牟延林,谭宏,刘壮.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22.

[3]侯晨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淮阳伏羲陵庙会的传承与变迁[D].广西师范学,2011.

[4]夏宁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途径研究[D].云南艺术学院,2011.

[5]覃德清.多重力量制衡中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开发[J].民间文化论坛,2005(1).

[6]贾滕.从教化民众到弘扬文化:论地方特色庙会转型的国家逻辑――以河南淮阳伏羲陵庙会、鹿邑老子庙会为中心的考察[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10(12).

[7]黄永龙.体验经济背景下的民俗文化遗产特征及旅游开发策略[J].中国集体经济,2012,1.

[8]王文文.体验视角下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1,11.

第5篇:文物保护机制范文

关键词:民俗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新思考

检 索:.cn

Abstract :The uniqueness of Chinese folk culture has decided it to Chines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paved the way for development of far-reaching, and folk culture also needs to introduce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this new culture protection concept, innovative research approach to expand the protection of folk culture, improve the function and significance of culture study of folk custom, continue to study the folk culture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based on this research, the two cultural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have a great role.

Keywords :Folk Cultur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New Thinking

Internet :.cn

当今社会是经济、文化的兼并与包容时期,特别是独特的地域文化很容易因外来文化的强势侵袭而对本地区的传统文化和固有生活模式产生深刻的影响,进而会严重威胁到文化的多元性和多样性,特别是对于地域文化的削弱,更有可能因弱化过大而被历史所淘汰。这是相关研究者不愿看到的,在现今一体化的实际格局和全球文化多元化的意义重大的局面下,加强二者的互通,对保护我们独特的文化,将产生极深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将传统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互通分析,二者就像孪生兄弟,代表着中国的古老文化,若想真正的研究和保护它们,就必须结合发展,分开研究,民俗文化孕育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得到了社会与国际的认可和了解。如,杨柳青年画的是民俗文化中对吉祥如意的美好愿景,天津的黄会、天津的妈祖信仰也是因为民俗中对神明的崇拜和对信仰的推崇而发展壮大,甚至成为天津的名片,独特的地方文化特色。民俗就像树根,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树的枝叶,没有根持续不断的营养供给,枝叶是不可能发展的这么迅速,所以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一、中国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异同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新总结出的文化用词,以前的研究者一直将中国的一切古老而传统的研究内容称之为民俗文化,因为两个概念的内在联系太过复杂,外在表现形式又很相似所以相当一部分人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俗文化混为一谈。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者认为所研究内容已经包括了民俗文化所以新的领域可以代替超越旧的方向,新的研究方向更加的鲜明生动,贴近现代人的生活环境与思维习惯,所以民俗文化的研究意义不大。而一直致力于对中国民俗文化研究的专家们则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不过是托生于民俗文化,而且与之相对的物质文化遗产也包括在民俗文化之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过是将一些民俗文化重新命名,重新归类,所做的研究工作都是重复民俗文化的研究,一切从五千年文化传承下来的文化都属于民俗文化的研究氛围,无出其右者,而且比之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于民众的艺术性研究,博物馆式保护,民俗文化代表的最广大人民最喜闻乐见的文化表现形式,它更加贴近生活,也更加的丰富多彩,更加自由,发展与传承以民众为主。民俗文化的主人从来不仅仅是传承人和专家的私有财产而是来源于生活,润泽于生活,完善于生活,民俗文化的研究者只是把它们提取和归纳起来,只是让大家不要忘记中国曾经的文化存在形式,它的目的是将其归还给普通大众,让曾经的辉煌与精彩再次绽放光芒。民俗不是固态的,而是一种活态的生活文化现象,它以广大人民为载体进行活态传承,民俗是我们本民族的文化根源,代表传统文化的本态,它就像空气,一直弥漫在人民周围,为民众提供生活的规范,是民众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基础。任何人,只要是生活在人群中,就脱离不开民俗的影响。民俗依托于劳动生活,如天津的黄会、天津的妈祖文化信仰、天津的茶楼文化等,现代城市化的发展速度极快,以工业文明为主导的西方文化冲击,我国传统社会文化发生了很大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思想内容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已经存在千年的民俗文化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慢慢开始衰败,民俗文化的存在状态每况愈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为了将有形的文化遗留与无形的文化传承区别开来,国际统一运用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词语,顾名思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内容一定是以技艺、环境、表演形式等存在的,它的特色是一切的保护都以传承为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最重要的就是传承人的保护,现在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已经在慢慢从博物馆式的保护为主体,转变成以传承为目的的保护主体。越来越多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开始走下神坛,它们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人才学习与传承,很多旧的手工艺人,改变旧有思想,利用互联网,利用现代的表现形式将本来已经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重新焕发了青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是创新,活态的传承,它的一切存在形式都是非固态、非实物,内容以传承人的存在与发展为一切研究的基础,如果对传承人的保护与研究不到位,就意味着一切的研究都是妄谈,只有将传承人的保护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才有意义与作用。现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主要是保证生活的基础上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让传承人得到普通大众的认可,他们的技艺得到民众的尊重与了解,并且也让古老的技艺融入现代的生活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包罗万象,其中的民俗文化项是中国的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存在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者普遍认为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就是民俗文化但这与中国的民俗文化研究者对于中国民俗的注解有极大的分歧,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本质上的不同,所以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互相存在意义是,它们的差异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所研究内容的确定性与理性的研究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内容注重对历史的展现、对文化的再解读、科学的研究。而民俗文化的研究内容更加繁杂,它的特点是事无巨细、包罗万象、既有新的文化传承也有其封建守旧的一面,民俗文化的研究特性注定了它的复杂与变化,两者的不同还体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内容既有大众也有传承人;而民俗文化的传承全部来自于普通的劳动人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是非物质性,而民俗文化的内容则包括物质与非物质。相同点是二者都是以人为本的保护原则、传统活态程式化的特殊发展原则,而且都面临着失去既定生存环境的危险,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及时解决。

二、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交互研究分析

近年来普通大众在物质生活丰富的同时也慢慢对精神生活有了一定的要求,其中最能给大众带来文明认同感的传统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开始为人们所关注。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得到了地方和国家的大力扶持,因为它们代表中国民族性,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更应该深入的进行交互性研究合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民俗文化的意义是它将民俗文化中的精化部分提取,让传统的、古老的民俗文化开始慢慢吸引现代人的目光进而喜欢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与保护更不能抛弃中国的传统民俗文化独立存在,独特的传统文化可以最好的区分中国不同地域之间的文化发展与传承的特色,不会形成千城一面的情况,不同的环境必然带来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背景,地方特色是研究的重点,研究者必须正视和解决这个问题。

(一)许多民俗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仔细深入的研究中国的传统民俗文化,会发现其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交叉点非常多,传统民俗古老而庞大,不可避免的也包括了我国古代的封建迷信内容,但其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它代表的是中国劳动人民对生活的热爱与自然的敬畏,其中不以物质形式存在的就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内容。中国民俗文化的历史性决定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独特于世界之林,传统文化并不覆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部内容,但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伊始的存在面目的确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与传承的变迁而渐渐区别于之前,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关注的同时,传统文化的研究也大众化、现代化,两者的存在都是为了将我国传统民族特性保持下去。民俗文化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国家、民族、家庭、人群、锅碗瓢盆、房前屋后、江河湖海、山川日月、文化信仰、怪力乱神,柴米油盐、生老病死,只要涉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精神文化,都包含于民俗文化,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必然产生于这样的文化环境中,也必定会被民俗文化所影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来自于民俗文化,具体包括观念、知识、信仰、道德、情感五方面的影响,题材、形式、内容的具体影响。

(二)民俗文化影响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我们热爱生活所以我们歌颂生活,我们热爱祖国所以我们歌颂祖国,我们热爱家乡所以我们歌颂家乡,这强烈的表达意愿决定了我们一定会对其进行研究,将自己的民族文化表现出来的意愿。具体解释就像是中国的民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存在,毫无疑问中国的民俗文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先决条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又代表了民俗文化在现代生活环境下的表现形式,民俗文化就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DNA,也许我们并不能清楚的描绘但它一直都在,并且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进方向,也因为民俗文化一直都在研究发展中,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才不像无根的浮萍,无论外来文化的冲击如何巨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改进,我们一直都记得它本来的样子,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才具有传承伟大中华文明的意义与价值。

穷则思变,变则思通,这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定律,中国一切传统文化的出路都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只有贴近时代的脉搏,吸引年轻人的目光才能让传统的文化找到新的出路,变不是抛弃旧的文化而是为了更好的继承。

中国传统文化是民族的文化基因,代表中国的价值观,中国历史源远流长,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关于其的研究一直着眼于保护与传承,但是在推广为目的、以实践为原则的特色文化实体表现方面做得很不够,结合民俗文化的灵活性,将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变成中国的文化表现重心,意义十分重大。提升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地位与民族意义,增加媒体重视度,在电视荧屏上通过电视剧表现古琴演奏的美妙,就是完美的提升了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度,转化成具体的影响就是古琴培训班人满为患,使古琴重新走进民众的生活,旗袍制作也是中国古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色彩斑斓的道具服装为其做了一个最好的宣传保护,高级服装的定义也由晚礼服向中国古典旗袍转变,比如东阿阿胶桂圆羹不知让多少人口水大流,山东东阿阿胶是山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走进人们的餐桌,成为进补的首选佳品,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合转化就是将居于庙堂的文化遗产走进我们的生活。

结语

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的生存环境中都存在同样的问题,那就是急需加大传承保护力度,作为同源的存在又代表中国最民间的两种文化,如何让这“旧时王谢堂前燕”真正的“飞入寻常百姓家”,协同保护是最好也是最事半功倍的办法。分而治之不如和而同之,在保存两个学科特性的同时,利用重合部分,互通研究,深入保护,深入研究的意义十分巨大,应该引起我们更大的重视,这也是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趋势。

本文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京津冀地区民间工艺美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调查与传承研究”研究部分,项目编号:12BG062

参考文献

1 仲富兰.中国民俗文化学导论[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32-50.

2 [德]卡西尔著.人论[M]. 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21-35.

3 何华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0.

第6篇:文物保护机制范文

【关键词】 知识审计; 非物质文化遗产; 生产性保护; 古法造纸

一、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称为“非遗”)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是古代人民的智慧结晶(康建辉等,2010)。在非遗保护中存在将其过度商品化、产业化而忽视对其知识属性的考察,同时存在过分保守化而忽视非遗所蕴含知识潜力挖掘的问题,这导致非遗保护低效率,生产性保护是提高非遗保护效率的有效方式。

知识审计被认为是执行知识管理的第一步,即通过评估组织知识资源,获取组织现存的知识、关键的知识、未开发的知识来评价和分析组织知识环境现状,以明确知识管理的需求、优势、弱势、机会、威胁和风险,进而发现组织中某一部门最好的经验并转移到另一部门。实施知识审计更能明确组织的风险和挑战,确保知识管理的成功。M.A.Mearns(2008)认为知识审计是文化村落中本土知识保护的有效工具,将知识审计的方法应用于审计社区中个人的知识以及他们本土的知识,并提出对本土知识进行知识审计的十个步骤。Abigail Spong(2012)将知识审计模型应用于跨文化印象管理中,探讨知识管理与文化适应的问题。据此,知识审计方法仍然缺少在非遗生产性保护领域的应用,本文将知识审计引入非遗生产性保护过程中,挖掘非遗生产性保护中的知识存量、探究其传承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找到提升保护效率的途径。

为解决知识审计模型在非遗生产性保护中的有效性问题,本文首先探索性地构建出非遗知识审计模型,并对生产性保护过程开展知识审计,了解其知识存量和保护中存在的缺陷,最后检验非遗知识审计模型的有效性,并针对提升非遗生产性保护提出建议 对策。

二、非遗知识审计模型的构建:一个要素评估的观点

本文参考程娟(2007)、索柏民(2008)所构建的应用于企业知识管理及王知津等(2009)建构的应用信息资源管理的知识审计模型,并依据审计模型要素(应包括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及范围、审计团队、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等几个要素)以及这些要素的关系(唐华等,2011),结合非遗自身特点及生产性保护的特点,构建出非遗知识审计模型(如图1)。

(一)非遗知识审计目标及审计团队

非遗知识审计是利用知识审计这一手段,通过问卷调查、深度访问的方法对非遗生产性保护过程中蕴含的知识进行搜集整理,通过对同一时期不同非遗、同一非遗不同时期以及同一非遗不同地点的保护状况进行对比分析,找到被审计非遗生产性保护中的缺失及可取之处,并从中找到关键影响因素,用以实现非遗知识审计的目标——提升非遗生产性保护效能。为实现非遗知识审计的目标,需要由一个审计团队来实施。在非遗的知识审计中,审计团队是由当地政策制定者、学者、当地的文化精英、非遗传承人组成。不同职能的参与者,在知识审计团队中所起的作用不同(索柏民,2008)。在非遗知识审计中,当地政府政策制定者的作用在于组建知识审计团队,对知识审计结果进行利用进而为保护非遗提供政策支持;当地的文化精英主要负责对当地非遗的信息进行收集;非遗传承人则致力于对有用的信息应用于实践并创新;学者的作用在于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整理并绘制知识 地图。

(二)非遗知识审计方法及内容

知识审计的方法主要有Jay L等(2000)提出的三步知识审计方法、德尔菲(Delphi)的知识审计方法以及流程图法、调查表法、组织系统图法等一般知识审计方法。本文利用Jay L等提出的三步知识审计方法即识别目标领域内现有的知识、识别目标领域内缺乏的知识、对目标领域内的知识管理提出建议,结合非遗的定义及特点,对非遗的以下五点内容进行知识审计:(1)非遗项目类型审计,即审计非遗属于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中哪一类。(2)非遗历史沿革信息审计,主要是收集该项非遗的来源、发展过程、发展中的传说及民间故事、继承与创新等的信息。(3)技艺拥有者知识审计。人的传承在非遗传承过程中尤为重要(唐华等,2011),对技艺拥有者的审计主要是收集该项非遗的技艺拥有者人数、传承人人数、传承模式(个人、家族式等)及技艺拥有者的经验、知识等的信息,并且要侧重于对该项非遗工艺流程、掌握技艺的方法的记录,知识审计成功与否取决于此部分审计是否详尽。(4)生存环境信息审计。各个群体随着其所处的环境和自然界的相互关系不断的变化使非遗得到创新,非遗生存环境审计的内容包括拥有该项非遗所在地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等。(5)市场需求信息审计。非遗具有共享性、活态性,这决定其必须走进市场,有盈利才能增加对其生产性保护的动力,否则其将被置于博物馆中,逐渐退出民众的视线。市场需求信息审计的内容包括非遗的市场需求信息、非遗衍生产品的需求信息等,此类信息对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延续具有重要意义。

三、丹寨县石桥村古法造纸技艺的知识审计分析

(一)研究方案的设计

古法造纸技艺的知识审计团队是由学者、当地文化精英王兴武以及县旅游局组成的。本文采用对其传承人、当地村民、丹寨县旅游局工作人员深度访问及对其生存环境、历史沿革等相关资料整理归纳的方式对古法造纸技艺开展知识审计,并通过对比不同历史时期及不同村寨的古法造纸技艺的发展状况,获得丹寨县古法造纸生产性保护中的优势及不足,最终找到提升其生产性保护效能的途径,实现知识审计目标。

(二)古法造纸技艺知识审计流程

古法造纸技艺是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拥有传统的手工艺流程,靠口传亲授的方式传承,属于传统手工艺技能。

第一,生存环境信息审计。石桥村地处偏远、交通闭塞,位于清水江上游南皋河南岸,水源清悠,是造纸最佳的水资源,并且属低山地貌,气候宜人,山中楮树(构树)、花草丛生,是天然的造纸原料。青山绿水提供了得天独厚的造纸条件,在该村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造纸和种养殖业。

第二,技艺拥有者知识审计。石桥村目前约有300户人家,1 200多人,95%以上是苗族人,无论男女老幼,几乎人人都会古法造纸,其中常年从事手工造纸的农户有30余户,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位即王兴武。石桥村已成立造纸协会1个,造纸合作社2个。长期以来,因为苗族没有文字,造纸技艺仅靠父辈或师徒之间的言传身教,一代代地传承下来。造纸流程包括72道工序,堆料、蒸煮、打浆、抄纸等,每次循环足足一个月的时间。传承人王兴武说:“现在的技艺已经很纯熟了,与制作古书修复用纸最好的日本小仓纸相比,我们主要因为缺少技术设备、厂房等设施及购进这些设施的资金,而达不到同等或更高质量的修复用纸。”

第三,历史沿革信息审计。古法造纸技艺最早在汉代的《后汉书·蔡伦传》、汉末的《天工开物》等书中有所记载。据专家考证,石桥白皮纸制作工艺属汉唐时期造纸工艺,与《天工开物》中记载基本一致,距今已有一千四五百年的历史。它是石桥苗族先民借鉴汉民族的造纸技术,由于在史籍中对树皮为原料造纸的方法记载少,以致我们不能详尽地了解造纸技艺的传承年代,仅对后的发展进行了整理(如表1)。

(三)古法造纸知识审计结果

通过对古法造纸技艺的知识审计,发现古法造纸传承与保护中的优势与不足:石桥村拥有清澈的水源、丰富的原材料等天然的物质基础,但缺少技术设备的支持;石桥村古法造纸的技艺拥有者很多,但因收入较低以及打工潮的盛行,使绝大部分年轻人选择外出打工,以致从事古法造纸的人员很少;在传承发展中缺少对造纸工艺流程以及工艺改进的详细记载和记录;自后石桥村古法造纸技艺经过两次衰落,三次复兴,其兴衰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因素:国家政治环境、市场需求、现代技术(机械造纸、电子化)的冲击;手工纸的创新提升了古法造纸的知名度以及经济价值;石桥村古法造纸合作社及研习所成为生产性保护的示范基地。

四、非遗生产性保护绩效提升的对策建议

非遗生产性保护强调在生产、使用中保护,在执行中操作知识、开发知识、信息知识不完备影响生产保护效能。知识审计显然是必要的,知识审计是进行有效生产性保护的第一步。依据古法造纸技艺审计结果,认为提高非遗生产性保护绩效,要从完善资料记录、加强物质保障、提升经济价值、扩大需求信息供给等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开展知识审计,建立“非遗基因库”

目前对于古法造纸工艺流程的记载较为不完整,完成古法造纸工艺流程的编写不仅可以方便今后技艺的传承,更可以为古法造纸的创新发展和生产性保护提供理论基础。加强对各项非遗的知识审计并将非遗的生产流程、文化精髓等内容编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因库”,这样可以使非遗数字化、可视化,并以此作为生产性保护时的参照,进而保障非遗传承的原真性。

(二)增加资金支持,增强物质保障

手工技艺类非遗是经过一道道工序手工完成的,技术设备上的支持可以提高生产效率、改善质量。石桥村古法造纸过程中,晒纸这一步骤取决于自然条件,其生产效率与质量取决于天气状况。造纸技艺者多为农民,没有足够的资金购置昂贵的设备,这需要政府增加资金支持、增强古法造纸技艺的物质保障,可以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如专项补助、低息贷款等来改善。

(三)建立研习所,促进知识传承

非遗包含了历史文化知识、科学知识及美学知识,值得利用这些知识进行个体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同时可以利用教育增强非遗保护的力度,提高非遗生产性保护的效能。非遗技艺的教育与传承可以通过建立非遗研习所、非遗博物馆等来实现。设立非遗研习所,将非遗所蕴含的知识、实操过程完整地传授给非遗技艺学习者,使其能够利用非遗于生产生活中,使非遗得到传承与保护。非遗博物馆将非遗各个时期的技术、物质形态等以陈列的方式展出并伴随详尽讲解,为非遗知识的传播提供广阔平台。

(四)加强艺术涵化,提升经济价值

艺术涵化的过程,可以被看作以艺术品形式的生产过程。非遗是由各族人民世代传承得到的,与工业产品相比有其独特性、艺术性,发挥非遗的这些特点将其制成工艺品、纪念品等旅游商品。非遗艺术涵化的过程中可以使买卖双方都从中获利,进而提升非遗的经济价值,同时增强其生产性保护的动力。

(五)提升旅游体验,促进非遗旅游化

旅游化生存可作为一种“非遗”传承和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双赢模式,为非遗保护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和条件(王德刚等,2010)。非遗产品本身就是艺术品,其制作过程更体现着中国传统智慧的精髓。开发非遗体验式旅游活动,如在古法造纸的作坊中通过为游客提供原材料和设备,增设游客亲自抄纸、设计制作花草纸等项目,不仅能让游客在体验中了解古法造纸技艺,提升其旅游体验价值,并且能够促使其旅游化发展。

五、结束语

将知识审计方法引入非遗生产性保护中还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本文仅对丹寨县古法造纸技艺进行知识审计,并没有将非遗知识审计一般化,在理论建设和实践方面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如何针对其他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生产性保护,如何将知识审计灵活地运用于各类型的非遗中,仍需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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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文物保护机制范文

关键词:《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曲阜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

中图分类号:TU-092.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13)09-0050-03

1

前言

在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前行中,由于观念、制度等方面的因素对文物古迹及其周围环境所造成的一系列不同程度的破坏,文物古迹的保护及其价值取向都面临新的课题与挑战,触发了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近些年来所出现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与《关于中国特色的文物古建筑保护维修理论与实践的共识——曲阜宣言》是两部颇具代表性的文件,本文旨在通过对两者比较阅读与分析的基础上,谈谈自己的浅见与思考。

2 概述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制订,于2000年10月在承德通过,经中国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准则》是在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参照以1964年《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威尼斯》)为代表的一系列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文件为主要原则依据,并以《巴拉》作为参照范本而最终制定的。《准则》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准则》正文含有38条,共包括5章,分为总则、保护程序、保护原则、保护工程、附则。第二部分是《关于若干重要问题的阐述》,对《准则》中涉及的16项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的解释与论述。第三部分是《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实例》,选择文物保护的成功实例,未进一步说明应该怎样理解和执行《准则》的条款规定。《准则》的制定标志着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向标准化、科学化的方向更迈进了一步,一定程度上确立了我国文物保护的行业规范。

《关于中国特色的文物古建筑保护维修理论与实践的共识——曲阜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发表于2005年10月,恰逢在曲阜举办的当代古建学人第八届兰亭叙谈会和《古建园林技术》杂志第五届二次会议期间,与会的有罗哲文、马炳坚等当代古建学人、艺匠工师,就我国以木构建筑为主体的文物古建筑的保护维修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达成共识形成了我们所看到的《宣言》。《宣言》共计十二条组成,内容不求大而全,却体现着术业专攻的从业态度,凝聚着文物保护工作者丰富的经验总结与深切的亲身感悟。

3

《准则》与《宣言》之同

3.1关于制定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和相关法规明确了我国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但针对文物古迹保护的具体论述相对较为简单,导致在实践工作中对基本原则的不同理解产生了多种解释,因此保护的结果也不尽相同。鉴于此,《准则》与《宣言》的出现从各自不同的角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做了一定的专业阐释。

事实上,《准则》并不是一部法规性文件,而是“在中国文物保护法规体系的框架下,对文物古迹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的行业规则和评价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也是对保护法规相关条款的专业性阐释,同时可以作为处理有关文物古迹事务时的专业依据”,这是在《准则》的序言中对自身明确的定位。同样的,《宣言》在第一条中便着重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去制定文物古迹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方法的。”两者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规作为制定的基础,充分体现了对于文物保护法的尊重、继承与延续,同时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具体开展提供了有效的行业规范。

3.2关于文物古迹的价值

《准则》与《宣言》中对于文物古迹的三大价值均予以了肯定。《准则》第一章总则第3条中指出了:“文物古迹的价值包括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在《宣言》的第二条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以木结构为主体的文物古建筑是……具有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的”这样的字眼。

当然,《准则》在第二部分《阐述》2-3中又补充道:“对文物价值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科学文化水平面的不断提高而不断深化的。”此句似乎在暗示,除了三大价值,对文物古迹的自身价值的理解存在着可拓展性,联系第二部分《阐述》中着重列出的“关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条,《准则》审慎的表明既要展示文物古迹的全部价值,发挥其社会效益,又要正确引导其所创造的经济效益,避免对文物古迹任何形式的损害。因此,《准则》在肯定了文物古迹的三大价值的同时,实则还涉及到文物古迹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3.3关于日常保养

无论是《准则》还是《宣言》,对于日常保养都给予了重视与强调。在《准则》第四章第29条中便提出:“日常保养是及时化解外力侵害可能造成损伤的预防性措施,适用于任何保护对象。必须制订相应的保养制度,主要工作是对有隐患的部分实行连续监测,记录存档,并按照有关的规范实施保养工程。”而在《宣言》第四条中强调“对柱根、屋面经常观测进行保养性维修是十分必要的”。其保养的重点是灾害和损伤的多发、易发部位,将保养和监测相结合起来。对于以木结构建筑为主的中国古建筑而言日常保养尤为重要,易损毁、易虫蛀、易腐蚀是木结构古建筑面临的普遍问题,而“中国古建筑快速残损的主要原因,并不是自然因素,而是缺少维修。”可见,日常保养工作被视为必要的环节,其目的是及时排除隐患,避免以后更多干预。

3.4关于落架大修

对于“落架大修”这一修复方法,《准则》与《宣言》都秉持了极为慎重的态度。《准则》第四章第32条有明确的示意:“要慎重使用全部解体修复的方法,经过解体后修复的结构,应当全面减除隐患,保证较长时间不再修缮。”此处所说的“全部解体修复”即意指落架大修。《宣言》中的第六条,虽指出落架大修是使得古建筑祛病延年的彻底有效的传统修缮方法,但又强调落架大修要慎重,能用其它方法解决问题的,应尽量采用其它方法。

4

《准则》与《宣言》之异

4.1关于适用范围

《准则》在第一章总则第1条中首先开宗明义,指出其“适用的对象通称为文物古迹。”文物古迹的涵盖面非常广泛,“它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或人类活动遗留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史迹及纪念建筑、由国家公布应予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其中原有的附属文物。”也就是说,《准则》的保护对象是多层次、多方位的,其基本原则和保护程序适用的范围较广。

与之对比,《宣言》的适用对象则限定在以木结构为主体的文物古建筑,专业针对性极强。如果说《准则》努力打造成内容丰富、涵盖广泛、提纲挈领的百科全书的话,而《宣言》所涉及的对象仅仅是《准则》当中的一部分,其旨在成为专业领域的实用手册。

4.2关于理论与实践

倘若说《准则》属于纲领性文件的范畴,那么《宣言》则更侧重于从工程实践的角度进行总结,这与两者的编纂背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准则》的编制集中了建筑、考古、规划、文物保护科技、法律、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资深专家,汇聚了最有代表性的共识与经验,是对建国后几十年来的保护工作长期实践积累的总结,是对以往的工作经验、理论脉络的系统梳理;在法规体系的指导下将国际的内容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体现了现阶段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对国际原则的理解,协调了宏观法规与文物古迹保护具体操作之间的关系,一系列保护界长期存在的有争议的问题在《准则》中得以规范;同时,这也是我国保护界一次国际合作的大胆尝试,通过这个国际合作项目,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者得以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同行进行深入的交流,获得了不少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与方法。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作为一份官方推荐的文件,《准则》具有指导性和权威性。可以说,《准则》在体现了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原则的同时,也成为反映我国文化特征的标准性文件。

《宣言》的制订,其发起源于实践界的老前辈,针对的是实践界在文物保护工作中面临的困境和遇到的问题,所探讨的内容往往涉及十分细节、具体的现象和做法,比如《宣言》第四条中列举由木构架腐朽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再比如油饰彩画的修复方法在《宣言》当中以第七条独立成一条的形式加以强调。《宣言》的提出具有以下的贡献:强调了木构建筑有着自己特殊的损毁规律;充分反映了北京地区从清末至今的修缮经验,成为非常有益的经验总结;强调“四原”,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强调国情,强调我国特有的修缮方法,如更换构件、可以重建。

经验总结固然弥足珍贵,而将实践中得来的经验经过提炼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才能更好地为今后的实践活动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宣言》所解决的问题似乎更多停留在实践的层面,一旦触及到问题更深的理论层面则难免有这样或那样尚待推敲之处,关键在于不是用损毁规律一词便能涵盖方方面面的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讲,《宣言》的作用和价值正是延续了中国古代建筑维修观,而《准则》的制订则是反思和批评这种建筑维修观的思考。

4.3关于原状

不改变文物原状是保护文物古迹的法律规定,《准则》延续并扩展了这一理解。《准则》在《阐述》部分3—1中对于原状的描述为以下四种状态:“实施保护工程以前的状态;历史上经过修缮、改建、重建后留存的有价值的状态,以及能够体现重要历史因素的残毁状态;局部坍塌、掩埋、变形、错置、支撑,但仍保留原构件和原有结构形制,经过修整后恢复的状态;文物古迹价值中所包涵的原有环境状态。”此处所言原状包含了多重信息,或是初建之面目,或是历史上某次有意义的大修后状况,亦或就是现状。同时《准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于《阐述》3-3进一步详细规定:“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可以包括保存现状和恢复原状两方面内容。”其中,对于必须保存现状的对象和可以恢复原状的对象又各有明确的界定,必须保存现状的对象包含有经过重大自然灾害后遗留下有研究价值的残损状态,在重大历史事件中被损坏后有纪念价值的残损状态等。

《宣言》中对于原状的理解也是基于文物法中明确规定的“不改变原状”这一古建筑修缮的根本原则展开的,“‘原状’应是文物建筑健康的状况,而不是被破坏、被歪曲和破旧衰败的状况。衰败破旧不是原状,是现状。现状不等于原状。”《宣言》将现状排斥在原状之外,自始至终将文物健康的状况等同于原状。

可见,两者对于“原状”的解读显然有明显差异。诚然,对于文物古迹而言,健康、安全和长久是至关重要的,将其完好地保存下来,它才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可言。但现状即便是残破不堪的,依然携带有丰富的历史信息,不同时代的历史信息都是有价值的,或是重大自然灾害后遗留下来的有研究价值的状态,或是作为某一历史事件的见证,或是其残损的本身已经构成了特有的历史价值,仍具有保护的意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判世界遗产的重要依据之一正是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强调岁月在建筑遗产中留下的痕迹。比如,在2008年5月12日的强震中被摧毁的北川县城,其残损破败的状态即是对那次触目惊心的灾难的最好记录,值得人们小心翼翼地去保护、去纪念,而不是将其原址重建,抹去其历史的印记。又比如,1924年倒掉的杭州雷峰塔在历史上以其完整的宋塔形象持续了近600年。“自明代以后,雷峰塔外部木檐被毁,仅存残损的砖砌塔身,然而雷峰塔这样一种残缺美在以后的400年间被人们广为欣赏和称道,却没有被重修重建”,雷峰塔自身随着时代而呈现出不断变化和改动的面貌。“因此残缺是雷峰塔的原真性,而不是完整性构成了它的主要历史价值。雷峰塔遗址残损的真实遗存本身已经完成了表现形式与历史价值的内在统一,体现了它的原真性。”

同时,《宣言》中仅是将现状脱离于“原状”之外,而究竟原状是初建时之状态,还是历史上某次有意义的大修后状况,文中未置可否。《宣言》中反复提到保护维修古建筑的四保存原则:一是保存原来形制(包括造型、平面布局等),二是保存原结构,三是保存原材料,四是保存原工艺技术。那么,这“四原”中的“原”到底是指代的哪个时期的状态?如果进行科学的修复,又该将其恢复到哪个阶段的原真状态?假如原状意为初建时之状态,那么我们在故宫世纪大修之时完全没有理由将其从整体上恢复到“康乾盛世”年间金碧辉煌的全盛模样,而应将其恢复至1407年~1420年明成祖朱棣皇帝始建之初的风貌。

再者,《宣言》针对的主要是北京地区的木构古建筑,作为皇家建筑其自身安全系数高,保存状况较好,且相关可考数据充足,完全可以遵照《宣言》中所言“四原”的原则进行修缮,而若应用到南方,则《宣言》所述未必奏效。以无锡阿炳故居的修缮为例,风雨飘摇、残破不堪的阿炳故居已不得不改变其原形制,无法做到《宣言》中所谓的“四原”。又如,苏州师俭堂的修缮,其内部门窗除楼厅采用了大量的进口玻璃窗外,其他是明瓦镶嵌的长、槛窗。但是在江浙地区,明瓦加工的传统工艺已经失传,只能对现有的几扇明瓦窗进行整修,其余门窗采用玻璃进行替代。因此,师俭堂的修缮也无法实现“四原”中“原工艺技术”的要求。

另外,《宣言》中并未对文物古迹所谓的“健康”做进一步的阐述说明,导致“健康”一词所指含糊不清,也是值得商榷的。如若以现代的安全标准规范去校验文物古迹,则多数皆不符合当今的防火、抗震等规范要求,可以称之为“危房”,我们又是否要将这些文物古迹均推倒重来,复原成如今所谓的“健康”的状况。

由此可见,有关“原状”之意的理解,《准则》的表述更为全面、科学与准确,实际操作的灵活性更强。

第8篇:文物保护机制范文

[关键词]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法律问题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8306

随着社会经济与科技发展的不断进步,知识产权的保护领域逐渐从工业、科技延伸到农业等领域,关于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法律保护制度也随之出现。实际上最早的关于农作物种质保护的法律是在1930年颁发的,美国颁布第一部《植物专利法》之后,其他各国也开始进行专项立法,不断完善关于农作物新品种以及育种者的权利保护法律。

1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分析

近几十年来,随着农作物种质资源的重要性不断彰显,一些生物海盗行为不断出现,给植物所有国以及育种人带来极大的损失。如跨国生物科技公司先正达公司从爱丁堡皇家植物园获取了一种坦桑尼亚乌桑巴拉山一带所特有罕见的非洲植物,宣称是自己公司经过多年研究培育出的,该公司利用这种植物获取了极大的商业利益,还为这种植物申请了专利。后来该事件曝光后,国际上的环保组织纷纷谴责这种新的殖民掠夺行为,称为生物海盗行为。生物海盗行为的不断出现,使得各国深刻地意识到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的必要性,国际上相关的农作物研究组织与环保组织等不断呼吁保护农作物种质资源的重要性,许多国家也相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法律,建立农作物种质资源信息化平台,不断加大对本国或从外界收集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力度。

2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研究应用方面同其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农业科技育种水平不高,处于弱势地位。从当前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的现状及法律保护制度运行状况来看,我国在理论与实践上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具体分析我国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如下。

21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不健全

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相关法律在近几十年不断地完善建设中,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保护制度,包括国内公法、国内私法以及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法律制度等。虽然这些法律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保护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作用,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制度性缺陷。如国内关于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与保护规章制度。由于这些法律保护制度大多属于行政法规层面,在实际问题上适用性不强,而且当前的法律保护制度保护范围过小,对于农作物品种权的保护范围狭窄,导致面对农作物种质资源纠纷时,很难利用法律手段来有效维权。

22农作物种质资源法律保护执行能力较弱

一方面,由于国内农作物种业维权诉讼过程较为复杂,维权的成本也较高,并且在相关的农作物种质维权的法律规定中,品种权审查制度的运行还并不成熟,在审查时也没有具体地考虑到农业种植涉及的气候、土壤等生长条件,难以对侵权、非法获利造成的实际损失定量,造成维权赔付结果与理想效果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在农业经济对外开放和交流的步伐也在加快,我国拥有丰富的农作物遗传资源,一些跨国公司不可避免地要到我国拓展业务以及申请农作物品种权。然而由于当前我国农作物遗传资源的相关法律保护执法不健全,导致一些我国部分农作物品种权流失。

3强化农作物种质资源法律保护的建议对策

3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

首先,整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就目前而言,我国涉及农作物植物新品种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只是一个条例,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并不具备优先适用权。因此,我国有必要将相关条例、法律制度进行整合完善,将部分条例上升到法律地位。此外,除《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外,现有关于农作物植物遗传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散见于种子法、森林法等法律内容里面,内容杂乱不具有条理性,可操作性不强,缺乏综合性管理法规。因此,我国有必要在整合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出台一部综合性、适用性强的农作物种质资源法。

其次,坚持农作物种质资源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我国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在修订完善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制度的过程中,要在学习发达国家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上先进的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自身的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制度。同时,还要综合考虑本国实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农业、农村、农民实际情况,维持育种者利益与农民权利的平衡,确立农民权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的利益。

32提高相关法律执法保护能力

针对当前我国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保护运行机制问题,首先,我国要在加快修订相关保护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可执行度高的法律制度,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利用和管理等活动,都能做到有法可依。同时,针对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执法人员,定期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将国内外关于农作物种质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措施都纳入培训内容中,从中学习借鉴可取的法律制度与应对措施,使其不断提升保护执法的能力。

33建立系统、全面的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

首先,我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植物种质资源异位保护体系的建设,加快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与保护点的建设进度,为农作物引种试种、繁殖更新提供良好的条件。同时,我国要进一步强化对国内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与国外种质资源的引进,大力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创新,为我国发展现代种业不断提供研究新材料。

其次,我国要进一步加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户维护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与日常管护。同时,也要注重农作物种质资源研究、保护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积极引进高能力、高素质的科研人员,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主动性,使其积极参与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

4结论

通俗地说,种质资源是由亲代遗传给子代的遗传物质,它是培育新品种的物质基础,只要挖掘和利用其中的一小部分,就足以为作物育种开辟广阔天地。发展至今,国际农业之间的竞争随着农业生物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得越发激烈,在此形势下,我国要不断地改进当前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相关法律问题,保障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完整性与战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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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文物保护机制范文

[关键词]承德外八庙;石质文物;文物保护

中图分类号:K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2-0306-01

一、承德外八庙石质文物概述

承德避暑山庄和周围寺庙是我国现存最大的皇家园林及寺庙群,世界文化遗产,承德外八庙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承德外八庙包括溥仁寺、溥善寺(现已不存)、普宁寺、普佑寺、安远庙、普乐寺、普陀宗乘之庙、广安寺(现已不存)、殊像寺、罗汉堂(现已不存)、须弥福寿之庙、广缘寺,石质文物达近百件,多为碑刻、石狮、石象、石雕艺术构件等,这些石雕构件造型优美、雕工细腻,充分展示了清王朝统治昌盛时期的文化、艺术水平,历史文化价值极高。

但如今,承德外八庙的多处石质文物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出现剥落、断裂、残缺,普陀宗乘之庙石象从腰部出现通缝,随时会断裂;须弥福寿之庙门前石狮半个脸剥落,右前肢顺纹理开裂,成了名副其实的“残疾者”,东山门石匾字迹难以辨认;溥仁寺慈云普荫殿丹陛石风化严重,高浮雕几乎成了平雕,而且越来越严重;这种自然损坏严重影响了文物的价值和传承。

二、石质文物病害原因

要制定石质文物的保护政策,首先要了解文物病害产生的原因,笔者将其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石质文物自身材料特性

承德外八庙绝大部分的石质文物在创作之初采用就地取材的方法,绝大部分都是承德本地盛产的鹦鹉岩(凝灰岩),只有少量石碑采用北京房山产的汉白玉。通过对鹦鹉岩的分析测试和物理、力学性能试验,确定鹦鹉岩为酸性的火山碎屑岩,SiO2、Al2O3、K2O高,CaO、MgO、Na2O低,矿物相主要为石英和铝硅酸盐矿物(高岭石及沸石),占95%以上。比重、硬度小,颗粒细小,易于雕刻;但是岩相变化大,固结程度低,孔隙度高(46.6%)、吸水性强(吸水率达5―7%),强度低,火山玻璃及岩屑含量高,抗风化能力弱。由于鹦鹉岩的机理优美、材质细腻、易于造型雕刻等特性,多用于室内外建筑的须弥座、栏板望柱、石碑及雕刻艺术品。

(二)气候原因

承德市处于暖温带和寒温带过渡地带,属大陆性燕山山地气候,降水充足,平均降水量为542mm,最多可达1500.2mm;昼夜温差较大,极端最高气温41.5℃,极端最低气温-29.5℃。。因此在炎热的夏季,承德地区由于降水多而相对凉爽,被清朝历代皇帝作为避暑胜地。但这种“避暑优势”对石质文物的保存却有着严重的危害。绝大多数的石质文物都是露天保存,石材表面受到较多的降水影响,加之鹦鹉岩自身特性,同时较大的昼夜温差也加大了石料的风化速度、让大量可溶盐类淤积在石料表层。当这些盐类堆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对石料表面产生化学作用,造成石料碱化、酥粉脱落,严重时会直接发生层片状脱落,让碑文类文物的字迹弥漫不清、石狮石像等雕塑发生致命性破坏。

(三)人为原因

承德作为旅游胜地,人流量较多,而这种人为原因也对石质文物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景区周围游客众多,车辆排放的尾气和人为的环境污染已经严重破坏了区域的原有自然小环境。近年来整体环境恶化带来的较多酸雨天气,也加剧了文物的溶解和脱落。

此外,在早期的文物保护之中,采取了错误的措施,也是造成石质文物损害的重要原因。在早年的石质文物损害处理之中,主要采用的是浇灌方式。在面对风化、剥落、鼓起的石制品修复时,主要采用水泥进行浇注,从而加强石料本身的坚固性和抗腐蚀性。但这种方法也呈现出严重的弊端。水泥浇注部分与原来的石料材质有较大差异,难以实现融合,且这种相异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发明显,部分采取水泥浇注的碑体出现明显新旧石料的断裂,程度严重于石制品的自然风化。部分地区的旗杆基座、鼎炉基座采取水泥浇注,如今却断裂明显、鼓起严重,甚至已经危害到了建筑物的安全。这种错误的修复手段,也是如今承德石质文物病害的原因之一1。

三、承德外八庙石质文物保护对策

在了解了承德外八庙石质文物基本情况及病害产生的原因之后,结合承德外八庙实际情况及相关资料内容,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

(一)健全档案资料

为了完善外八庙石质文物保护措施,有必要健全全面完整的资料档案,对每件石质文物的建造年代、所选材质、目前现状、病害成因、发展趋势、修复计划、保护措施、数据监测、三维扫描图像等项目建立档案卡,为石质文物长期保护打好基础。

(二)及时进行保护,降低自然损害速度

承德外八庙石质文物是已经存在的文物,因此材料选择上不可更改,因此只能根据材料的特殊性进行补救措施,从而减缓文物自然损害的速度。如尽量避免石制品的露天摆放,针对无法移动的制品或必须露天摆放从而保持整体景观美感的制品,可制作玻璃防护罩或临时防雨防雪棚进行保护。玻璃防护罩或临时防雨防雪棚虽然会影响景观的观赏,也破坏了景点的古典美感,但是从文物保护的长远角度而言,却是最能够亡羊补牢的措施。

(三)制定旅游限制措施,降低人为损害

在承德外八庙景区之中,重要的碑文区已经通过设定游客隔离线的方式避免游客进行抚摩,从而减少人为损害。但在许多露天摆放的塔基鼎座、石狮石象等,却缺乏相关的保护。因此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游客防护工作,通过加设防护栏、玻璃罩等方式,减少游客的触摸、刻画、题字等损害。

其次,也可根据区域的环境情况,对游客进行限制。如设定进入游客上限,从而避免环境超载;在酸雨、沙尘严重的天气之中,可对部分重要文物景区进行关闭,加盖防雨防风布进行保护,在灾害天气过后再对游客进行开放,从而减少对石质文物的损害。

(四)加强科技研发、提升保护水平

石质文物的保护最为依赖的就是科技水平,前文提到的措施只能减缓文物损害的速度,尤其是鹦鹉岩质文物的保护有其特殊性,必须采取针对性方案。由于凝灰岩的主要病害为开裂和泛盐,应采取粘接和脱盐的方式加固,例如清洗、裂缝灌浆、细小裂缝勾缝处理、局部修补及表面防风化处理等措施。若要实现文物修复、长久传承,应当积极进行技术研发,发明创造出更多的材料保护方法。如新发明的细菌科技就可以有效用于石质文物的保护。如孙延忠等发现2,自行筛选的枯草杆菌-Ⅱ能够有效诱导碳酸钙结晶,而当这种细菌获得更多的养分后,能够加大碳酸钙的凝结亮。这种方法能否有效修补石质材料的石料空隙,加大材料的密度,从而提升抗风化、抗腐蚀能力。同时,细菌还能够进行有效进行有效除污,如异化硫酸还原菌和异化硫还原菌就能够有效清除石制品表面的黑色污垢,还能增加石料的稳定性3。这种细菌在石制品的保护和修复之中,已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实践验证尚在观察和研究之中。

四、结论

石质文物是承德的特色之一,具有深远的历史和文化价值。针对近年来石质文物损害严重的情况,作为文物工作者的我们应当积极加强技术研发和人为保护,从而在减缓文物损害速度的基础上实行更好、更长远的修复,才能充分发挥出文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于秀敏、于秀玲。细菌保护石质文物的应用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0(9)。

[2] 吴海涛。承德避暑山庄石质文物的风化腐蚀模拟实验[J]。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6)。

[3] 孙延忠。微生物技术文物保护中的应用研究述略[J]。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学,2008(3)。

注释

1吴海涛。承德避暑山庄石质文物的风化腐蚀模拟实验[J]。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