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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的特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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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的特征

第1篇:逻辑学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 网络文学; 特征; 复杂性; 模糊性

进入新世纪, 我国正在空前地迈向一个信息时代。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 IC) 公布的统计报告, 到2002年底, 我国上网用户人数突破六千万大关, 网民总量居世界第二。从2002 年我国信息消费市场发展状况来看, 我国信息消费继续呈现活跃、旺盛的增长势头; 网民的整体素质结构更趋优化, 网民的行为更趋于理性化。

网络文学作为一种新生事物, 依托它的母体——计算机网络正朝着前方发展着。但是, 它正像新出生的婴儿一样, 充满着希望的同时, 也有着潺弱的一面。我想, 只有理性分析网络文学的现状, 找寻其本质特征, 才能使其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一、网络文学概念综述

对网络文学的探寻是从上世纪末开始的, 目前关于网络文学的准确定义问题仍然存在剧烈论争, 综合起来, 有以下几种看法。

有人认为, 网络文学其实是网络化了的文学, 它存活于电脑网络, 离开了网络媒体, 网络文学就会失去其精髓, 甚至不复存在。“真正利用了网络的特点, 与之密不可分的文学, 我们不妨称之为网络化的文学。这样的文学如果印刷出版, 即丧失了部分创作, 要完整地欣赏它, 只能在网上。”有的甚至认为只有在网上写作并使用网络符码, 才能算真正的网络文学。比如古清生在《哪有网络原创文学——想起来说》中提出: 网络原创文学首先必须是在线写作; 其次, 必须是文学, 要有文学的构成要素和审美功能, 起码网络新闻和新闻综述不是文学; 第三, 网络原创文学还需要有网络写作的特征, 如工业化革命之后的文学产生的变异, 工具的变迁, 是使写作人写作或者说社会心态总的嬗变的基础, 它应该出现特别鲜明的网络人文符码, 或曰信息等等。

有人认为, 网络文学具有“新写实主义”风格, 网络文学作品内容更贴近人们的内心世界。上海作家陈村认为:“网络文学创作其实与卡拉O K 差不多, 能给人以牛刀小试的机会。”网络文学对内心的表达更为直接率真, 不矫情。

有人认为, 网络文学从属于文学, 它与传统文学一样,它必须融合作家才情和灵气, 必须具有文学欣赏价值。从维熙在《网络文学评奖有感》一文中就提出:“⋯⋯因为网络文学还是个新生的婴儿。⋯⋯不是任何网上文字都能往文学这个器皿里装的, 他必需具备纸上作家的才情和秉赋, 这是世界任何地域都有的文学标尺。”

有人还从表现形式和内容风格方面, 概括出网络文学的特征。比如网虫笨狸认为网络文学的主要特点应是它的自由灵动和生动幽默。而方舟子把网络文学称为“流放文学”, 因为它在内容上具有流放文学的特点: 怀旧与感受, 回忆过去的酸甜苦辣生活或在异乡的感受。

著名网络文学作家李寻欢认为,“网人在网络上发表的供网人阅读的文学”, 具体包含三层意思: 首先, 网络文学的主体必须是“网人”, 即网络的使用者; 其次: 网络文学的传播渠道(或者说主要的传播渠道) 必须是网络; 第三; 从作者的创作动机来说, 必须是为网上受众写作的。他给网络文学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 即“网络文学的父亲是网络, 母亲是文学”。

中南大学教授欧阳友权认为,“网络文学是网络时代的文学, 也是网上的文学”, 由于网络文学是网络时代的文学,它的技术因素比历史上任何一种文学都要多, 这不仅容易出现“只见网络没有文学”的现象, 而且还容易在文学观念上叛逃应有的审美设定, 宽容乃至助长技术主义和工具理性, 以技术审美化替代艺术审美性, 导致文学的“非艺术化”和“非审美性”。

综上所述, 关于网络文学的概念, 不外乎三种。第一种利用网络多媒体大量收藏、吸纳传统的文学作品, 比如大量的小说、诗歌、散文等文学收藏站点; 第二种是利用网络的多媒体

和W EB 交互作用而创作出来的文学作品, 只存在于网络, 其代表有联手小说、多媒体剧本等形式。第三种, 就是以传统的创作手法而只为网络创作的作品, 这类东西最多, 也最能成为网络文学的代表。第一种看法主要从内容上说, 显然过于“狭窄”了; 第二种看法又过于宽泛, 以为所有在网上的“文字”都能成为网络文学, 充其量也只能算是“网络文字”。其实, 网络文学作为一种新的文学样式流行于世, 是与这一时代的先进科学技术的出现分不开的, 因而, 我们觉得, 关于网络文学的定义, 至少与以下三个方面有关: 网络文学的创作者必须是“网人”, 作品的流通、传阅形式必须依赖网络技术, 网络文学的创作必须符合文学样式, 即它的创作工具是计算机而非纸笔, 它的欣赏是在网上而不是书本, 它的收藏形式是电脑硬、软盘而不是书架书橱。

二、网络文学的特征

网络文学源于民间, 是一种由民间自发形成而逐渐发展的。从这一点来看, 网络文学的创作是自由的, 是个人自由的写作, 是个人真实情感的流露, 而非功利的写作, 网络文学的创作又否认权威, 它不相信权威, 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内心情感的权利; 同时它从创作到欣赏、收藏都是在网上进行的。因此我们在探析网络文学特点时, 把它与传统文学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的, 这样它的特征就越发明显了。

1. 网络创作的自由性。传统文学依托文字来塑造人物形象, 读者通过阅读文字符号进行艺术的想像和再创造, 它借助书籍进行文学传递和传承的, 因而, 它要求文学创作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文学范式。网络文学则借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文学形象的塑造, 创作者不受任何的文学范式约束, 这里既没有苛刻的编辑眼光, 也没有舆论的强求, 只要拥有一台电脑和一条细绳(宽带) , 无论你从事何种职业, 无论你住在哪里, 只要你热爱文学, 你完全可以从事创作。在这里, 没有质量的优劣, 没有性别与年龄的差异, 也没有任何种族与民族的不同, 只要一腔热情, 你可以在这里自由挥洒、激扬文字。

2. 作品内容的情感化、个性化。网络文学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个性鲜明。所有人上网都想取得一鸣惊人的效果, 他们心理很清楚, 只有不苟同他人或模仿别人, 才有好的效果, 这样网络文学风格就异彩纷呈起来。由于网络这一媒体的特殊性, 网络在写作时心灵会自由一些, 只要愿意, 网络可以独立自由地面对探索之路, 无拘无束地走下去。每个人尽可以选择自己最为喜欢的表达方式, 即可以为独抒心中之情; 可以放纵野性的情感; 可以慢悠悠地踱着方步; 可以如脱缰野马驰骋狂奔; 在这里, 网络们可以尽情释放出自己的灵魂与元气。当今这样的世界, 残酷的竞争, 人与人之间很难进行面对面的沟通, 于是被压抑的内心无处申诉。计算机网络刚好给现代人填补了这个空缺, 网络文学就成了他们最好的最

自由的表达展现自我的方式, 内心化、情感化也就成了网络文学的一个重要特点了。

3.流动、多样的艺术形态。电脑网络上充满了信息流运动, 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存在静止不变的固化信息。网络文学也总是处于流动的状态, 其表现形态呈现为一种灵活多变的格局。网络又给各种文学爱好者提供广阔的个人才华施展空间, 不同的“创作者”不仅可以自由抒写自己的内心世界, 又可以广泛选择艺术表现形式, 因此, 传统的、现代的诸如现实主义、浪漫主义表达手法应有尽有, 网络文学修辞艺术如反讽、戏谑、戏拟等尽显纷呈。

4. 全息开放的结构模式。传统文学作品的结构是封闭的, 它们自我架构、彼此无关。读者在阅读时, 无法调动另一部作品的信息, 更不能将后者的信息纳入到时下阅读的作品结构中来。而网络文学作品中的超文本却超越了个别作品的局限, 使众多文本互联为一个大文本结构系统。读者在阅读时, 可以调动所有相关信息, 并为己所用, 可以激活某一构想的引申部分。网络文学的超文本结构增强人们的发散性思维和创造性想像, 有助于拓宽思路, 摆脱思维定势的束缚, 但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欣赏的深度。

5. 美学欣赏的互动性。传统文学作品的美学欣赏, 往往是单向度的。读者虽然具有充分的艺术想像和创造空间,但对另一极即作者和作品, 无法进行沟通和施加影响, 不能改变原创作品的形态。而网络文学的欣赏却是双向度的, 它能在不同程度上实现美学欣赏的交互性。作者可以在网络上对自己作品进行解说, 回答读者的提问, 并提供作品的文化背景和创作动机。读者也可以直接参与作品的创作, 改变作品的主题思想、情节结构、人物命运和事件结局。网络真正的魅力在于互动性, 互动让人们对作品、主题、趋势和当中的想法产生兴趣, 同时延展了作品生命, 使其不断进化,维持使用者的参与程度。

6.作品信息的资源共享和传递的即时性。电脑网络的重要价值, 就在于信息资源的共享。作者可以从网络上得到回报, 即作品的影响力和声誉度。网络超越了时空, 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省却了多少发表的“关卡”, 即时、不加修饰地表现了“作者的原意”。

三、网络文学的发展亟待规范

与互联网迅猛发展相一致, 以网络为平台的网络原创文学也有着令人吃惊的发展速度。各种各样的文学网站或网络文学频道犹如雨后春笋一般映入人们的视野。信息时代的来临为网络原创文学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基础, 使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同时也给读者提供广阔自由的阅读空间。

网络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思维、交流方式。文学传播方式的变革成为网络文学迅速发展壮大的契机。网络使人们可以毫无顾忌地表达自己, 随心所欲进行文学创作, 也造成了网络原创文学在水平和质量上参差不齐, 著名评论家陈思和用" 藏污纳垢" 一词是最好的概括。当然, 我们不能否认网络原创文学作品中的精品存在, 而且随着网络创作队伍的不断扩大及其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 网络文学将成为文学发展中不可忽略的力量。基于此, 我们觉得, 对于网络文学应给予宽容与严格并存的价值评判。

1. 网络的写作水平有待提高。由于网络文学是新时期的产物, 它伴随着多媒体的出现而产生, 许多创作者是网络的爱好者而不是专业作家, 它的文学还较为肤浅。网络文学要想取得一定的成就, 还应假以时日, 还必须等待对民间的培养与扶持, 同时, 对于网络文学, 还应宽容理性, 还应有更多高水平作家热心自觉参与其中。像陈村、王朔、张辛欣等作家, 不仅参与进来了, 还建立自己的网站, 发表作品和看法, 与读者、创作者进行对话交流。这些, 无疑对网络文学的发展与进步都是有益和有利的。

2. 创作者的版权、著作权有待保护。传统文学的著作者、版权都很好地得到保护, 网络文学就显得薄弱。特别是网络作者的署名权, 就难以得到应有的保护。网络文学有不受时空、地域的限制, 本来是好事, 但是如果不能彻底解决网上剽窃、抄袭的问题, 创作者的权利不能有效得到保护,那么, 网络文学的发展将会是纸上谈兵。

3. 文学品味的导向有待关注。网络文学的内容较为随意, 它主要是表达作者内心的情感世界, 其语言不像传统文学那样几经推敲, 而是随想随打的, 有的是创作者的发泄物, 没头没尾, 无病, 言之无物。正确的导向, 个人品味的提高, 有助于网络文学的发展。总之, 网络文学的出现, 是对传统文学理论和批评的挑战。从网络文学的兴起和发展历史来看, 网络文学的体裁种类和艺术样式, 网络文学的独特创作手法, 网络文学的美学欣赏方法和方式, 网络文学的批评理论和批评标准, 网络文学的传播手段和途径, 网络文学的中西方文化差异等等, 都需要我们协作攻关。我们决不能沿用传统的文学评判标准,用传统的条条框框, 去限制、束缚它的发展。

虽然现在电脑网络上还存在着许多无序的现象, 如黑客、黄色信息、电脑病毒、电脑刑事犯罪、电子邮件炸弹等等。作为一种崭新的文学形态, 网络文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向我们展示出无限宽广的发展前景。只要我们给予一个宽容的发展空间, 给一个合理的评判环境, 网络文学最终将从现在的无序状态走向有序系统, 从而展示出一个五彩斑斓的网络文学新世界来。

到了全国少工委的嘉奖, 当奖杯在学生面前高高举起时, 学生沸腾了。学生对科学的追求与探索情感空前高涨。

四.鼓励学生阅读优秀科学书籍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学生阅读科学书籍, 可以丰富自己的科学知识, 培养自己的科学兴趣。科学书籍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科技知识书籍, 以传播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 二是科学家的故事。学生大量阅读科技知识书籍, 能够丰富自己的科技知识。学生的知识丰富了, 在与别人的交流中, 在平时的学习中,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都会尝试到成功的喜悦, 从而增强对科学的情感。如有一名学生阅读了有关天文学的知识书籍, 在学习宇宙知识的课上, 提出了宇宙大爆炸的问题, 受到了学生和老师的夸奖, 该名学生获得了成功的体验, 从而增强了学习科学的兴趣。在科技组《保护森林保护未来》的活动中, 学生就是靠大量阅读有关环境保护的书籍, 掌握了许多有关森林的知识, 在访问乡林业员时,提出了许多既有深度又有广度的问题, 受到了乡林业员的赞扬, 增强了学生搞好活动的信心和兴趣。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人类的大量行为都要通过模仿榜样的行为即通过观察学习或模仿学习而获得, 而这种观察学习主要是靠榜样的影响来实现的。科学家常常是孩子们崇拜的偶像, 让学生阅读科学家的故事, 对学生的激励作用是难以想像的。科学家们成长的经历, 对待科学研究

的严谨态度以及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 都足以激发学生热爱科学的情感、进行科学创造的决心。我在每学期的教学中都要安排一至二课时为学生朗读科学家的故事书, 如《爱迪生的故事》、《科学的发明发现》等, 同时帮助学生从学校图书室借阅这方面的书籍, 以此激励学生学习科学的兴趣,增强学生对科学的情感。阅读科学家的故事书籍是激发学生学习科学知识, 树立远大理想的最好途径。

五、发挥学生合作学习中的带动作用

合作是学生学习的有效方法之一, 学生在合作中的相互学习是任何学习方式代替不了的, 学生在学习中的相互启发与相互带动可以促进学生科学兴趣的发展。我在教学活动中除了重视同班学科、同年级学生的合作学习外, 还特别重视学生中的以大带小合作学习。以大带小的合作学习就是在开展活动时, 将低年级学生安排到高年级学生一起,让高年级学生一边活动一边成为低年级学生的老师, 这样的结果不仅使低年级的学生在活动中得到了培养, 而且还

第2篇:逻辑学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英语口语特征 网络环境 学习策略

一、英语口语学习的现状

随着国际化大背景的加深,英语口语交流能力的提高变得愈发重要,但能流利地用英语进行表达的学生仍为数很少。究其原因,教学条件的有限和学习策略的缺失是重要的因素。在我国高校,除了英语专业的学生单独开设有口语课程外,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听、说、读、写、译各项技能学习均包括在《大学英语》这一课程中。很多学生对口语和书面语的区别了解较少,把从书本上学习来的书面英语用在口头交流中,语言缺乏自然性、地道性和流畅性。同时,被动、害羞等心理障碍和大班的容量也制约着学生积极参加课堂上的口语练习;而一旦脱离了课堂这个环境,学生又极可能因缺少氛围而进入口语学习的盲区。较为幸运的是,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给英语学习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自主学习理念的广泛传播给学生的英语课外学了方向。网络环境中,学生可以便捷、有效地获取大量的高质量的视听真实语言输入,各种国外电台、英美剧、口语练习软件、网络聊天平台等让人眼花缭乱。然而,对英语口语特征缺乏清晰的认识,以及对网络学习的特点和网络学习策略的知之甚少让很多学生觉得,自己每天花在网上的时间和英语口语能力的提高并不成正比。

目前我国的英语教育界对英语口语体特征展开了一些研究,但为数较少,且主要是对英语口语特征的某一方面进行阐释(周国辉,2000;文秋芳,2009;张彦琳,2009;张文颐,2013)。对网络环境下的英语口语学习策略的培养缺乏足够的重视,现有的一些文章仅是泛泛地对网络环境下的口语教学方法等进行了探讨(陈晓明,2005;王小萍,2007; 郑佩芸,2011),而对于如何将英语口语体特征和网络环境下的学习策略培养二者有效地结合在一起,鲜有人进行此方面的研究。

本文旨在对英语口语体所独有的主要特征进行梳理,对网络环境下口语学习策略的运用进行探讨,使得大学英语学习者能根据自身的需求有策略性地自主使用网络学习资源,以此提高英语口语输出的水平。

二、英语口语体的主要特征分析

1.区分口语语体和笔语语体两个概念。虽然同为人类语言的符号与代表,口语和书面语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不仅采用的传播媒介不同,出现的形式不同,而且由于语境的需要,一些口语会带有书面语体的特征,而一些书面语有时也会带有口语体的特征。口语体和笔语体的差异研究最早源于1988年Biber撰写的《口笔语差异》,随后出现了基于语料库统计分析口笔语语体特征的《朗文英语口语与笔语语法》(Biber,1999)等。Biber(1988)认为,口语体和书面语体形成了一个连续体,两端的尽头分别为日常会话和学术论文,也就是说,最能体现口语体特征的是日常会话,最能体现书面语体特征的是学术论文。除了日常会话外,口语还包括正式会谈、报告、演说、辩论、现场解说、讲故事等,分布在这一连续体的不同位置,其口语体特征的典型性不尽相同。

在我国,英语教学的重点多倾注在书面语语体上,即使是英语专业的学生,他们的口语语体意识也很淡薄。文秋芳(2009)对该群体的英语语体特征进行了研究,发现学习者的口语具有较强的笔语语体倾向,笔语带有一定的口语语体倾向;相比而言,口语中的语体问题比笔语严重;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除了学生接触的笔语体远多于地道口语之外,还因为学生缺乏足够的口语语体意识,不了解什么是典型的口语语体特征。下面笔者将就主要的口语语体特征进行分析。

2.口语语体的语法特征。口语和书面语的语法有共性,也有差异。口语语法的概念首先由McCarthy和Carter(1995)提出;Cullen和Kuo(2007)认为口语语法是以非正式的会话口语为代表的口语语篇所呈现的系统的语法现象。最基本的特征包括它的自发性、规律性和多样性。因为口语是自发、即时和动态的,因此出现不流利、犹豫、重复、错误、修正等是极为正常的现象。规律性是指虽然口语语法呈现出松散、自由、模糊等现象,但仍有一些规律性的特点,如某些动词的时态形式(want,have to,like…的进行体形式,以示婉转)、多使用主动语态、句子成分位置灵活(状语、宾语位移、名词短语左移位)、情景省略、停顿填充词(well,sort of…)、话语标志语(you know,I mean…)、违反传统语法的结构(less people)、简单句、不完整句、小句(看似分句但不从属于任何主句)等。这些不同于传统书面语语法的特点对会话的交际性和信息的有效传递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多样性是指不同语境和语域中的口语有共同特征,但也有其差异之处。对话题的熟悉度、时间限制、说话者身份、不同的场景等因素都会造成口语语体的不同。

口语语法还有很多其他的特点,这里仅提到了一些较为常见的现象,它们的存在都是服务于社会交际的功能和需要。在口语的教学和学习中,应对这些特点好好加以研究和分析,以使学习者最终掌握英语口语的交际能力。

3.口语语体的词汇特征。在交际中,不同的场合下使用的英语词汇也有所不同。口语中的词汇密度较低,名词化倾向较弱,连词、关联副词等虚词多;说话者多用小词和短词;名词thing和动词do,have,take,make和get经常被用来代替其他名词和动词;多用动词短语;多用固定的词块。很多高频词块具有特定的交互功能,如话语标记词(you see,as you know…)、模棱两可话语词(or something like that,that sort of thing…)、面对面礼貌词及模糊词(I don’t know if/whether…,I was going to say…)以及回避(sort of…)等含义的话语词的用法。另外,习语、俚语、时髦的口语词等被大量使用,以使语言显得生动活泼。

4.口语语体的语音特征。口语的特点决定了它是依靠语音的变化来表达意义,因此重音、节奏、语速和语调的变化可以表达出丰富的含义,对于情感的表达和信息的交流有重要的意义。句中不同词语的重读会产生不同的含义和效果,直接影响到口语交际的实际表达效果。语调则具有态度、语法和语篇等不同的功能,学习者应多训练和模仿语调。需要注意的是,一段语流中出现的连读、弱读、同化、省音等现象的确给外语学习者的听力带来了很多困惑,但就口语学习而言,要求自己完全达到母语者的发音标准会成为心理上和实际操作中的负担,国外语言学家(Roach,2000)认为,作为外语学习者没有必要非得模仿这些语音特点,了解并能在听力中辨析出来这些特点即可。

三、网络环境下口语学习策略的培养

网络环境给英语学习者提供了丰富的口语学习资源,但网络学习的自主性、协作性和时空突破性等诸多特点又让学习者产生了很多困惑。学习策略的使用对提高口语交际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将网络环境下的口语学习策略分为元认知策略、认知策略和资源管理策略三个部分。

1.元认知策略:该策略是指学习者对自身认知过程的认识,主要包括计划策略、监视策略和反馈策略。学习者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口语能力需求场景是日常生活会话,还是商务会谈,抑或演讲、国际学术交流等,分析其口语语体特征,在此基础上,确定相应的视音频学习资料类别,如经典电影、美剧、商务口语、Ted演讲、公开课、新闻广播等,根据输入-加工-输出的学习规律制定出相应的学习计划。在学习的过程中,对每一步的学习进度和状况进行自我监控和调节;之后对自己的学习结果进行反馈,展开自我评价和自我校正。

2.认知策略:主要是指信息收集、选择、组织和精细加工策略。在英语口语的学习过程中,学习者根据自己的语言水平和学习目标自主搜寻和选择学习资料。以习得日常生活会话口语的学习计划为例,作为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可选择热播的美剧《老友记》、《绝望主妇》和《摩登家庭》等,短期内重复观看,并对其中出现的典型的口语语法、词汇和语音特征进行总结和归纳,关注这些口语特征是如何在该场景下完成交际效果和目的的。同时要和自己所熟悉的书面语语体进行比较,以不断加强自己的口语语体意识。在熟悉了剧情和台词的基础上,应不借助字幕的帮助反复跟读所听到的内容。

3.资源管理策略:主要包括上网时间管理、环境选择、努力程度管理和协作策略。学习者可根据个人特点选择最佳的上网时间,必要时将网络在线资源转为网下可利用资源,如利用软件将视频中的音频抽取出来以mp3的格式存储以便随时使用。网络在时间和空间上给学习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也带来了一些弊端,如网络迷航、注意力分散、学习受挫产生的情绪低落等问题,需要学习者对此进行积极主动的调整。协作策略在口语学习中至关重要,应在熟悉了大量真实语言输入的基础上,创设相应的语境,和学习伙伴一起完成预设的交际任务和活动。

四、结语

口语交际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提高外语学习者的口语水平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长期的传统语法教学的氛围中,口语语体所独有的特征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当前网络环境提供了丰富而鲜活的口语学习资源,了解口语语体特征并能正确地运用学习策略将对口语交际水平的提高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本文因篇幅有限,只是概括地介绍了口语语体的部分重要特征以及网络学习策略的一些方法,更多具体的内容还需进一步的讨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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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秋芳.学习者英语语体特征变化的研究[J].外国语.2009(4):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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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彦琳.何安平.英语教材对话的口语性探究[J].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2009(2):61-67.

[7]郑佩芸.网络书面实时交流与口语能力培养研究[J].外语电化教学.2011(9): 32-37.

[8]周国辉.汉英口语特征比较[J].外语教学.2000(10):6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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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Cullen,R.& I.V.Kuo.Spoken Grammar and ELT Course Materials: A Missing Link[J].Tesol Quarterly,2007,41(2): 361-386.

[12]McCarthy,M.& Carter,R.Grammar and the spoken language[J].Applied Linguistics,1995,16(2):141-158.

第3篇:逻辑学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网络成瘾大学生;动机;人格特征;行为矫治

当今,网络以其交互性、及时性、广泛性、开放性等特点,吸引着大学生们,网络的普及和深入对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和心理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一方面网络给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交往带来极大便利。另一方面,由于对网络过度而不当的使用,导致个体明显的社会、心理功能的损害[1]。本文将以湖南工业大学学生为样本,进行如下探索:1、对网络成瘾者的心理特征进行分析,研究比较IAD 与非IAD的动机、人格特征,找出大学生网络成瘾的内部动因,以便学校有针对性的采取防御措施。2、在上述研究基础上,对网络成瘾者进行积极心理治疗和行为认知治疗的心理治疗方法进行探索,从而为高校网络成瘾大学生的干预提出较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一、对象与方法

1. 1研究对象 被试为湖南工业大学在校大学生, 文科、理科、工科、艺术各抽一个班,1-4年级各抽一个班,共16个班进行调查。调查表由学生填写, 采取不记名问卷,当场收卷。发放问卷725,有效问卷704,有效率为97.1%。

1. 2研究工具

1. 2. 1网络成瘾问卷 本文网络成瘾诊断标准是采用美国匹兹堡大学金佰利・扬所编网络成瘾问卷。该问卷共10道题,以“是”或“否”作答,每题答“是”记一分,得分大于或者等于5的被试将被诊断为成瘾者。

1. 2. 2卡特尔16种人格量表 该量表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共有187个问题,可以显示被试在乐群性、聪慧性、稳定性、恃强性、敢为性、敏感性、怀疑性、幻想性、世故性、忧虑性、试验性、独立性、自律性、紧张性这16种人格特质上的差异。

1. 2. 3动机量表 采用奥苏贝尔成就动机理论编制的动机量表,包括认知驱动力、自我提高驱动力和附属驱动力3个维度,测验方式是自陈式,记分采用数字等级制,该问卷的内在一致性系数a为0. 8。[2]

1. 2. 4统计分析 经过整理问卷、录入计算机,采用SPSS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

二、结果及分析

2. 1网络成瘾检出率

运用Young编制的网络成瘾问卷,对704被试进行检测,检出52名网络成瘾者,检出率为7.38%。其中44名男生, 8名女生,平均年龄20岁。

2.2网络成瘾大学生与非网络成瘾大学生在人格特征上的差异

表1 IAD 组与非IAD 组16PF人格特质比较()

人 格 IAD 组(n=52) 非IAD(n=704)

乐群性 8.86±3.42 13.20±3.34

聪慧性 7.32±2.51 9.08±2.26

稳定性 13.34±4.04 14.86±5.10

特强性 11.71±3.35* 10.90±3.11

兴奋性 13.78±4.50 13.21±4.08

有恒性 9.18±2.31 14.64±3.06

敢为性 12.80±3.48 9.26±3.37

敏感性 11.05±2.98 11.68±2.90

怀疑性 10.70±2.43 8.74±2.03

幻想性 14.29±3.61 10.14±3.15

世故性 9.34±2.48 9.32±2.62

忧虑性 12.34±3.05 8.51±3.12

实验性 11.14±2.52 13.61±3.32

独立性 12.84±3.03 12.52±3.42

自律性 11.54±2.96 14.54±2.59

紧张性 12.83±3.36 9.88±3.73

注:*p

表1结果:IAD 组与非IAD 组大学生在16种人格特质中存在广泛的差异,其中怀疑性、紧张性、恃强性、忧虑性高于非IAD 组。在乐群性、聪慧性、稳定性、有恒性、敢为性、自律性均低于非IAD 组。

2.3网络成瘾大学生与非网络成瘾大学生的动机状况进行比较

表2 IAD 组与非IAD 组动机状况比较

动机因素 IAD 组(n=52) 非IAD 组(n=704) Z

认知驱动力 5.76 12.85 6.08

自我提升驱动力 5.97 7.83 1.52

附属驱动力 0.97 2.84 1.35

自主性意识 0.31 3.54 4.30

自我效能感 7.15 9.38 3.67

注:*p0.05, p0.01

表2结果: 成瘾组大学生在动机中各项指标均低于非成瘾组学生。其中认知驱动力、自主性意识和自我效能感这三项上存在显著性差异。

三、网络成瘾的行为矫治

3.1行为疗法

成瘾者的内部求治动机大多不高,自控力差,对这种类型的成瘾者我们以行为治疗为主,在行为疗法中我们采用厌恶疗法、强化法和契约法。厌恶疗法有想象、药物、电击发,在学校我们常用想象厌恶疗法,即咨询师口述某些厌恶情境,使之与网络成瘾者想象中的网瘾情境联系起来,当学生有网瘾时不断的加以这种刺激,使之强化、反馈,最终使网络与厌恶情景之间建立联系,以此达到戒除网络成瘾行为。契约法即签定“戒网合约”,网瘾者在宿舍同学、辅导员、家长的监督下强制性地戒除网瘾,结合强化法即视每天的上网情况而给自己一些奖励或惩罚。

3.2认知疗法

对于那些轻度的有一定自制力的我们采用认知疗法,在认知疗法中我们主要用认知重建,即咨询师帮助网瘾者全面地分析上网行为产生的原因,探讨上网目的,评价网上人际交往和网络游戏及网络带来的好处与坏处,使其重新认识网络的作用,正确运用网络技术和网络信息等等,对这类网瘾者采取疏导而非堵的方法,帮助他们分析自己内心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为什么会需要这些。转变其对网络的迷恋和依赖的认知成分,从而改变网瘾者的上网的动机,协助他们选择、制定有效的行动方案和计划。

3.3积极心理治疗法

积极心理学关注个体优势或抗逆力,借助这种积极、向上的力量来对抗心理困扰,[3]人类的积极品质是人类赖以自下而上发展的核心要素[4],我们对成瘾者一方面修正其不良行为,另一方面挖掘其自身力量,塑造建立积极行为,为成瘾个体提供积极心理学的解决方法。首先,帮助成瘾者在现实中发展积极的个人特质。多数成瘾者低自尊,较孤独,高无,缺乏动机,曾经有研究表明成瘾行为的功能可以互换,[5]鉴于此,我们培养成瘾者有益的兴趣生长点,以置换其原有的成瘾行为,培养成瘾者对现实生活的价值感,避免网络成为他们追求优越感的唯一途径。他们一旦在现实生活中获得足够的优越感,对网络的依恋自然会解除。其次,帮助成瘾者在现实中找到积极的主观体验。我们主要运用团体辅导进行训练如“真诚赞美”“自信心训练”“感恩体验”“未来规划”等等来提高他们愉悦、满意等积极主观体验。再次,帮助成瘾者发展积极的社会关系。积极的社会关系可以促进积极特质的发展和表现,从而进一步促进积极的主观体验。[6]积极的社会关系是矫治疗效及保持的关键因素之一。首先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教育方式得当,让他们体会家庭的温暖,满足他们情感沟通的心理需求。其次,优化校园环境。心理学家勒温认为,人的行为是人格与环境的函数[7]。营造优良的校园文化环境,引导成瘾者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科技、文化、娱乐活动,发展各方面的兴趣爱好,充实课外时间,提高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让他们在现实中获得安全感、温暖感、价值感。以积极向上的动力影响成瘾者,从而使成瘾者克服网络的诱惑。

四、讨论

通过研究分析湖南工业大学网络成瘾学生人格特征,从表1我们得知成瘾组和非成瘾组大学生在16种人格特质中存在广泛的差异,成瘾者具有多疑,对他人不信任,紧张困扰,固持己见,好强,忧虑抑郁,沮丧悲观,较缄默,寂寞孤独,喜欢独处,无聊,人际关系不和谐,学习与理解能力不强,认知能力差,情绪不稳定易激惹,意志薄弱,容易烦恼,做事没有恒心,目标不明确,敢于冒险,不能自制,不守纪律,原则性差,退缩畏却,缺乏自信心等人格特质。人格是导致成瘾的重要的病原性因素。[8]

通过研究分析湖南工业大学网络成瘾学生内部动因,从表2我们得知网络成瘾学生在动机中各项指标均低于非成瘾学生。其中认知驱动力、自主性意识和自我效能感这三项上存在显著性差异。网络成瘾者认知驱支力低说明其内部求知动机很低;自主性意识低说明他们自我调节、自我监控能力较低,不能很好地进行自我管理,缺乏明确的目标和自觉积极的生活态度;自我效能感较低,说明他们自我评价低,自信心不足,低自尊等。

通过研究分析湖工大网络成瘾学生的心理机制,揭示了网络成瘾者的人格特征和内部动因,最终找出有效的应对网络成瘾的措施。52例网瘾者中有3例不愿意接受任何治疗,2例中度抑郁的网络成瘾者先用药物治疗再辅以心理治疗,19例成瘾者的内部求治动机不高,自控力差,我们以行为治疗为主,28例轻度有一定自制力的我们采用认知疗法为主,对所有的成瘾者都同时辅以积极心理治疗法,经过半年的心理治疗,我们再对52例成瘾者做Young 的网络成瘾诊断问卷其中41例恢复正常,心理治疗成功率为79%。

参考文献:

[1]催丽娟.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界定、特性与预防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2005.

[2]张宏如.网络成瘾大学生动机与人格特征〔J〕.健康心理学杂志, 2003 年

[3]李林英,赵敬,任睿.积极心理学视角下的心理健康教育来源:《北京教育(德育)》2011年.

[4]程乐华.网络心理行为公开报告〔M〕.广东经济出版社,2002年

第4篇:逻辑学的特征范文

(一)学习共同体

“共同体”(Community) 这个词汇来源于社会学。杜威在其著作《民主主义与教育》中把“共同体”的概念引入到教育情境中,他认为社会是由个体间互动而产生的思想共同体,并利用“共同体”这个概念来关注学习中个人之间的社会互动过程。“共同体”的概念引入到教育领域形成了“学习共同体”(learning community)的概念。目前学术界对这一概念一般解释为:“学习共同体是学习者在共同目标的引领下,在同伴支持和知识共享的基础上,通过对话、分享、协商、反思等实践活动,以达到有意义学习为目的,以促进个体发展为旨归,以追求共同事业为目标的特殊组织形式。”[1]

(二)网络学习共同体

“网络学习共同体”(online learning community)的概念可以追溯到瑞尼古德(Rheingold) 提出的“虚拟学习共同体”(virtual learning community)。他认为,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对某一问题展开讨论,并通过电子空间建立起一定的人际交互网络,人们就可以在虚拟的社会中进行讨论、对话、贸易、交换知识、分享感情、找朋友,这就形成了虚拟学习共同体。[2]信息技术的发展给人们的日常交流提供了便捷的渠道,也为网络学习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可能。网络学习共同体是建立于在线环境中的虚拟共同体,它是由学习者及专家等在网络学习环境中围绕共同的主题,通过参与、会话、协作、反思、问题解决等形式彼此沟通、交流、分享各种学习资源,为共同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而建立的突破时空限制的在线学习共同体。[3-4]

网络环境下的学习共同体是教师实践性知识建构及发展的平台。它和传统形态学习共同体的区别在于:传统学习共同体是物理场中的学习组织形式,学习的空间、资源等受到地域的限制;网络学习共同体则是在数字化空间中组织形成的,团体成员、空间、资源等具备灵活性、多元性和泛在性。

二、网络环境下教师学习共同体的特征

教师网络学习共同体为教师专业学习、素养提升提供了开放、立体的生态环境,实现了教师研修组织方式和内容上的创新。在网络环境中,教师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交流、主题讨论等实现意义学习,学习过程具有建构性、情境性、社会性和参与性。

(一)共同的愿景

不同于其他网络社区,网络学习共同体是教师群体共同研修和交流的平台,是教师提升教学能力和素养的重要基地。共同体成员是基于某个明确、共同的目标而走到一起的,共同体的学习活动也是围绕这个目标而展开的。“目标一致”是共同体成员加入学习组织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共同体本身持续运行、深入发展的基本保证。因此,学习成员应保持一个统一的、趋同的目标,规避无关的闲聊。

(二)广域的学习环境

现实形态的教师学习共同体,其成员一般由区际、校际之间的学科教师组成。并且,内部成员的学习、交流活动被局限于特定的时空环境中。网络学习共同体的建立,为教师的学习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技术平台,拓宽了教师研修的模式、渠道和资源。第一,网络学习共同体为教师的学习提供了新的模式。比如,在网络群组的话题讨论中,处于物理空间不同坐标的群内成员能够聚焦在同一社会交互情境中,就某个特定问题发表观点。对于每一个成员而言,网络学习共同体为他们提供了丰富的、即时的有用资源。第二,网络学习共同体使教师的学习合作与问题研讨完全摆脱传统教研模式在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教师学习可以依据自己的现实情况随时随地进行,有效解决了日常工作和研修的矛盾。

(三)深度的资源共享

分布式认知理论认为,认知、知识与经验并不是个体思维活动的特有属性而简单地存在于个体的大脑之中,而是广泛地分布在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往、文化工具(语言、符号等)以及各类人造工具之中。[5]在网络环境下,共同体成员的学习是同时具有协作性和交互性的。共同体的发展和深化需要来自内部成员的资源注入。学习成员需要建立资源分享的机制,确保共同体内部的生态环境,让学习组织在资源收支中得以丰富、发展。随着学习成员的增多和组织结构的完善,可用的学习资源随之日渐丰富,这为教师日常的网络讨论、学习提供了有效素材。学习成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共享课件、教案、试卷、课题成果等,实现组织内部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成员的密切交流。学习者通过与专家、同行及学习资源的互动,交流心得、分享经验。

(四)多元互动的知识建构

社会互动是社会关系建立和发展的基础,社会交往促使人的主体意识的形成。网络环境下的学习共同体是由多元主体组合起来的社会关系,它有着明确的任务分工及实践规则。学习成员的构成主要有学习者、助学者、专家等,学习活动在成员间广泛、深入的互动关系中展开,他们以群体讨论的形式探讨话题,以群策群力的形式研究问题。在多元的主体交互过程中,学习者从封闭的学习状态走向开放的学习场域,不仅实现资源的分享、思想的交流,而且获得了情感的沟通,在多元对话中增强了个体参与的意识。并且,共同体内部的多元互动具有自组织的特性,随着网络学习的展开和推进,共同体内部的任务分工、工作规则、人员身份也在不断发展和成熟。

三、网络学习共同体的构建原则

(一)信任原则

在一个网络学习共同体中,教师之间的信任是这个虚拟组织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前提。“当我们说我们信任谁或者谁值得信任时,那他将去做一个有益于我们,至少不是有害我们行为的概率高到足以使我们考虑和他进行某种形式的合作。”[6]学习成员对知识的意义、价值理解是不一样的,如果个体对他者的知识及贡献保持距离和怀疑,将会消解整个群体共享资源、交流思想的意愿,无法形成合作与分享的学习环境。此外,匿名是影响网络共同体成员之间信任度、依赖性的重要因素,它可能会导致组织约束和管理的不便。为了提高共同体内部的信任指数,内部成员有必要减少匿名,增加共同体内部的透明度。

(二)合作原则

美国社会学家波普诺(Popenoe D.)认为:“合作是这样的一种互动形式,即由于共同的利益或目标对于单独的个人或群体来说很难或不可能达到,于是人们或群体就联合在一起行动。”合作是网络环境中人员互动的必然要求,只有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群体成员才能在网络学习中各取所需。就目前网络学习共同体的现状来看,中小学教师在互动合作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教师合作意识缺乏,更多地关注学习资源的获取和专家人员的意见,对于和自己处在同等状态的其他学习者保持距离,否弃同行合作的意义。因此,共同体成员要以开放合作、互相学习的心态参与网络群体研讨,在同行之间建立起自发的合作关系。

(三)互惠原则

和一般共同体一样,网络共同体强调内部成员之间的“精神连接”及“共同理想、合作文化的形成”,不像其他组织那样强调外在制度性约束和契约性关系。[7]教师合作意愿产生的动力取决于教师个体可以从合作交流中获得哪些收益。网络学习共同体内部成员的互惠从本质上说是教师素质的协同提升,并且这种互惠不仅停留在即时的学习效果上,而是在教师的整个专业发展过程中持续存在。需要指出的是,教师在网络学习共同体中的互助互惠行为,能有效推动教师合作研修,从而实现了“利己”和“利他”的统一,对于整个共同体内部成员的专业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四、教师网络学习共同体的发展路径

(一)精心设计研讨主题,有效利用生成资源

网络学习共同体的学习活动一般围绕某个话题或事件展开,学习成员各自阐述观点、交流看法。因此,教师要结合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问题以及教学实践中的典型问题,精心设计有价值、有争议的研讨主题,共同体成员就该话题发表论点、搜集资料、寻找论据,最后由专家成员对各方观点进行梳理、归纳、点评,并对研讨达成的共识进行整合,对未能解决的分歧进行深入分析。此外,在网络研讨中对既定话题交流观点的同时,常常会生成一些有价值的次生问题。共同体成员要重视这些即时话题的研讨价值,适时适当地对其进行延伸。

(二)建立规范的领导机制

良好的学习秩序是网络学习共同体得以正常发挥功能的基本保障。只有建立规范的领导机制,才能保证教师的信息交流收到应有之效。网络学习共同体必须建立健全一个由专家引领的小型领导团队,对内部成员的研讨成果进行整合和评价,对组织成员的学习过程进行指导和帮助,对学习资源进行及时整理和更新。一般而言,共同体中的领导团队(或个人)是在特定领域中(如学科知识、教学法知识、心理学知识、教学管理等)具有深刻见解的专家。在网络研修的环境中,专家应能为其他成员提供资源、方法上的实质性帮助,对成员遇到的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反馈信息和解决思路。此外,他们应能及时为内部成员提供最新信息资源,引领教师对某个课题展开网络研讨。

(三)形成特有的组织文化和行为准则

任何一个群体都具有自身的文化属性。共同的文化价值是维持群体成员归属感、信任感的重要条件,是保证共同体良性发展、收获成果的重要因素。网络学习共同体中的个体成员不只是因为临时的具体需要而在特定时间内短暂聚集,而是怀有共同的交往愿景和学习期待,在认同、积极的心理状态下参与共同体的教学研修活动的。所以,构建一个凝聚所有学员思想、意志、观念的文化价值环境成为必需。一方面,网络学习共同体的内部文化对成员的学习态度、目标等起到价值导向的作用。另一方面,组织内部的文化标准给成员的学习行为提供了价值参考,教师据此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进行评价,对自己行为不达标的环节进行调适和完善,使内部成员在和谐的文化氛围内保持趋同的价值追求。

尽管网络学习共同体的存在形式是虚拟的,在学习时间、空间、形式上表现出很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但它不是一个结构松散的组织。[8]要确保共同体持续、有效运行,还需要一套相对完备的行为规则对成员进行约束。规范、准则的形成遵循平等、尊重、信任的原则,涉及如何有效处理成员之间的冲突、如选择合适的交流工具、学习活动的组织方式的制定、如何对待个人的隐私等多方面。[9]只有当共同体成员严格、自觉遵守内部规则,才能维系共同体的良性运转。教师加入一个学习共同体,在开始阶段就要明晰组织规则并予以接受,同时为共同的学习目标投入应有的时间,自觉为共同体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持。

(四)建立健全有效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网络学习共同体的长效运行离不开完善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评价和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使优秀成员获得学习的效能感;另一方面可以使其他成员及时找出差距及其原因,不断改进学习方法和提升研修素质,进而形成合作、竞争的网络研修氛围。一般而言,评价和激励可以依据成员互评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首先,内部成员基于平时网络研修的情况,对其他成员进行客观评价。然后,专家对成员互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审核,对表现突出的成员进行必要的奖励。

(五)延伸交流渠道,提供线下交流的机会

网络学习共同体若仅仅局限于特定的公共环境,往往无法满足成员的学习需要。因此,除了一般的在线研讨和交流活动之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若干正式或非正式的线下交流的渠道。比如,专家成员组织各个成员不定期聚会,举办沙龙、茶话会、讲座、论坛等实体形式的研讨活动,让共同体成员有机会在现实场景中交流思想、增进感情,进一步加强成员的内部凝聚力和归属感。

参考文献:

[1] 袁利平,戴妍.基于学习共同体的教师专业发展[J].中国教育学刊,2009(6):87-89.

[2] 邱相彬.社会建构主义视域中的网络学习共同体[J].现代远距离教育,2005(6):50-53.

[3] 马培锋,林盾.雅思贝尔斯的交往教学思想及其对网络学习共同体构建的启示[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137-139.

[4] 况姗芸. 网络学习共同体的构建[J].开放教育研究,2005(4):33-35.

[5] Haan, M. D. Distributed Cognition and the Shared Knowledge Model of the Mazahua: A Cultural Approach [J]. Journal of Interactive Learning Research.2002, 13, (1): 31-50.

[6] Dyer, J. H. & Nobeoka, K. Creating and managing a high performance knowledge sharing network: the Toyota Case [J].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2000, 21(3): 345-367.

[7] 托马斯・J.萨乔万尼,冯大鸣译.道德领导:抵及学校改善的核心[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92-94.

第5篇:逻辑学的特征范文

本人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普通(非重点)高师院校文科专业教授普通逻辑课程,已超过二十五年,笔者不揣谫陋,就高师院校文科逻辑学教学改革谈点感受浅见,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逻辑学教学改革的焦点和逻辑学教学现状

长期以来,逻辑学教学改革的焦点就是教学内容问题,也就是在教学中如何处理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的关系问题。在这场关于教学内容的改革大讨论中,主要出现了明显的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传统逻辑已经过时,内容陈旧,方法单一,应当立即废止,以现代逻辑取而代之,称之为“取代论”。其理由是:逻辑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确规定的当代七大基础学科之一(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生命科学、逻辑,这里的逻辑指的是现代逻辑),应该得到重视;就科学的发展而言,逻辑已实现了由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变,所以作为教学不可囿于传统逻辑,而应顺乎学科发展,实现逻辑现代化,也就是用现代逻辑取代传统逻辑,从实际效果来看,坚持传统逻辑教学将会影响我国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实践,不利于培养出高水平的逻辑人才。而另一种意见认为在中国高校文科教学中不应废止传统逻辑,高校文科学生应该主要学习传统逻辑;作为逻辑学的教学,如果采取“取代论”,则无疑会丢失人类历史上的思想成果;逻辑教学可以在保留传统逻辑的大部分内容之外适当地引入一些现代数理逻辑的内容,以加强对传统内容的论证,而不是简单的废止,称之为“吸收论”。其理由是:现代逻辑是传统逻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个分支,传统逻辑中的很多内容如归纳推理、类比推理、假说、论证和逻辑规律是现代逻辑无法代替的;传统逻辑有其独有的特点和功用,适合于人们的日常思维,在人们的工作和学习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不但不应该废止,反而应该加强学习、深入探讨和广泛普及;大学生先学习传统逻辑的知识,可以激发对逻辑的兴趣,初步领会逻辑精神,对将来学习现代逻辑等其他课程十分有利。[1]其实双方在激烈的争辩背后共同的心态,即对逻辑课现状的忧虑、不满以及改变现状的急切心情。双方的想法也可以说各有一定的合理性,取代论者多数是专业研究人员多熟知现代逻辑,知传统逻辑之不足,似立逻辑科头,大多脱离教学一线。如果取代论者讲的是我国主要重点大学哲学或理科专业的话可说有一定的道理。

但对普通高师院校文科专业来说,取代论肯定是不对的。“传统逻辑现代化是在保留传统逻辑前提下的现代化,而不是以数理逻辑取代传统逻辑;逻辑教学现代化是整个高校的逻辑教学系统要现代化,而不是以数理逻辑教学去取代传统逻辑教学”。[2]“数理逻辑在思维形式方面的研究是极有成效的。形式逻辑应当根据它本身的特点,适当地吸取数理逻辑的某些研究成果。但是,如果把数理逻辑中的一套硬搬到形式逻辑中来,甚至用数理逻辑来代替形式逻辑,则是错误的”。[3]在我国对同一个学科教学内容的看法是如此不同乃至对立,这在别的学科是不多见的,这对在大学课程体系中的地位日益下降的逻辑学现状来说是雪上加霜。目前逻辑学的发展,遭遇前所未有的冷落。尽管在学术界有许多逻辑学者向人们呼吁重视逻辑学的发展,但反映平淡,逻辑学“面临着一些令人堪忧的问题,诸如逻辑队伍的萎缩,不少逻辑专业人员下海,高校的逻辑课程和课时遭到不同程度的砍杀,研究生生源枯竭,等等。”[4]更严重的是有些学校竟然做出取消逻辑课程的决定。以我所在的韩山师范学院来说,上世纪80年代中期大学文科很多系,如,中文、历史、外语、思想政治教育等,都开设逻辑课,其中多数是专业基础课。当时有二位逻辑老师,上世纪90年代,我所在学校就只有中文、思想政治教育两个系开设逻辑课。2000年以来连中文也取消逻辑课,因为中学语文中逻辑内容很快就被取消了。现在只有思想政治教育及后来新办的法学专业开设逻辑课,我一个人负责全校12000名大学生的逻辑课,工作量还远不够,还要上其它课程,我还兼行政工作呢。这对逻辑学硕博研究生就业也非常不利,这种状况需要逻辑学界团结起来齐心协力加以改变。

二、关于普通高师院校文科逻辑教学的内容

任何教学改革都要面对客观实际,要遵循教育规律。高校逻辑学的教学改革也一样。一个适应于人文科学领域的逻辑教学体系首先应该是和人们实际使用的自然语言紧密结合的逻辑教学体系。对于刚刚进入大学的学生们来说,他们在逻辑知识上可谓是一片空白。而现代逻辑利用数学演算和人工语言研究有效推理,追求必然思维,是形式化的推演,这种思维方式不属于普通人的日常思维,是高级的科学思维方式,更适合尖端性高深科学研究的需要[2]。相反,传统逻辑主要是用自然语言对思维形式及其规律进行论述,所以对于刚刚进入大学的学生,尤其是文科学生来说,他们比较容易接受传统逻辑的知识。而且高校文科的学生将来所从事的多数是教育、行政等方面工作,这一工作的性质也决定了他们需要的是传统逻辑而不是数理逻辑。从教学规律而言,顺乎学科发展,也并不是说要废止传统逻辑而只要现代逻辑。没有学好传统逻辑是学不好现代逻辑的,相反,学习好了传统逻辑可以激发对逻辑这门学科的浓厚兴趣,初步领略逻辑的奥妙,从而使已掌握的传统逻辑知识成为学习现代逻辑的敲门砖。再加上目前高校文科逻辑教师,许多人本身也没有经过现代数理逻辑的专门训练,要讲好一门完整的数理逻辑课也决非易事。长期的教学实践证明,文科学生学习普通逻辑非常有益,它能使人思维敏捷,反映灵敏。而现代逻辑在通俗性和实用性上大打折扣。各门学科有各门学科的特点和用途,当传统逻辑的原理原则、方法规律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还有市场,用途极其广泛的时候,它就没有被废止的道理。虽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七大基础学科之一的逻辑指的是现代逻辑,应该重视,但并不是说只有废止了传统逻辑才能重视现代逻辑,不废止传统逻辑同样可以重视现代逻辑,高校可以让学生先学习传统逻辑知识,而后有选择性地学习现代逻辑。

再说,一般高校文科的逻辑学教学主要的目的也并不是要培养出逻辑学方面的专门人才,而是把它当成一门工具来使用,为将来学习其它学科和工作提供帮助。这也是“取代论”为什么在大学课堂中推崇讲授现代数理逻辑的改革举步维艰的原因所在。逻辑既是表达工具,又是分析工具,在人文科学领域内,人们学习逻辑主要是为了掌握一种表达和分析的工具,从而做到更好地表达思想和分析问题。比如,我们的讲话和文章如何才能合乎逻辑,我们应该采用什么样的逻辑方法进行表达才能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在参加各种各样的谈判、辩论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样的逻辑问题,等等,这些都属于表达思想方面的问题;而面对自己或者他人的一些话语或者文本,我们应该怎样客观地认识和评价它们,这些文本或话语到底说了什么,它们有没有逻辑问题,从这些文本或话语我们能够逻辑地推演出什么,应该怎样分析才算做到了正确理解,这些便属于分析问题。当然,我们强调传统逻辑的重要并不是说在高校文科逻辑学教学中只传授传统逻辑,对现代逻辑避而远之。事实上,“吸收论”的观点是:逻辑教学可以在保留传统逻辑的大部分精华内容之外适当地引入一些现代数理逻辑的内容,以加强对传统内容的论证。如在演绎推理部分向学生介绍有关数理逻辑的内容诸如命题演算、谓词演算;在复合判断的推理部分可以引入命题自然推理系统来进行判定等,以达到传统逻辑与数理逻辑的融合,加强逻辑学科的发展和拓宽。这对于培养学生的整体思维水平和综合素质,使他们掌握现代逻辑方法,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非常必要的。同时,教学内容的改革,势必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应尽快地更新知识,刻苦学习和掌握现代逻辑的知识和方法,进一步了解国外逻辑研究和逻辑教学的情况,扩大知识视野,不断提高科学研究平,以适应逻辑学教学改革的需要。要继续坚持逻辑学现代化的改革方向。但是,逻辑学的现代化绝不是数理逻辑化,传统逻辑现代化的前提是保留传统逻辑,而不是取代传统逻辑。#p#分页标题#e#

根据普通高师院校文科逻辑教学的内容,我们选用了由《普通逻辑》编写组编的《普遍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为教材。《普通逻辑》1992年增订本为教材,适应逻辑学现代化改革的需要,以现代逻辑的思想为主导来安排各种逻辑知识,突出了推理形式这个主体;把命题和推理直接联系起来,先介绍命题逻辑(含各种复合命题的推理),再介绍词项逻辑(含直接推理和三段论),内容上增加了命题的判定与自然推理、谓词自然推理、统计推理和典型归纳等,在保留了传统逻辑的精华的前提下推动了传统逻辑的现代化改革进程,并受到逻辑学界广大同仁的好评。我们也曾选用何向东教授主编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逻辑学教程》教材,它的确是一部好教材,它融现代逻辑和传统逻辑为一体,能够适应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需要,能够提高逻辑学课程的教学水平,体现逻辑教学是为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素质和创新能力服务的这一宗旨。但是,这个教材也并不完全适合于普通高师院校文科大学生,尤其不适合于普通高等院校用扩大招生名额的方式招收进校的文科学生,学生总体素质水平有所下降。我们也选用了本人参与的由胡泽洪、周祯祥、王健平主编《逻辑学》,该书现代逻辑内容偏多,学生反映比《普遍逻辑》难学。

三、高师院校逻辑课要重视逻辑应用的教学

普通逻辑的基础性、工具性特点决定了它的生命不仅在于它的科学理论价值,更在于它的应用价值,进行理性思维训练是它的基本功能和核心。目前很多的普通逻辑学教材存在片面追求演绎系统化、符号化、技术化,侧重于介绍理论化的逻辑系统,脱离现实的一般的思维运动过程和规律的倾向,在内容体系与指导思想上不适应思维训练的实际需要。为了让逻辑贴近思维现实,发挥提供思维训练方法的基本功能,在教学内容选择上应把逻辑提供的思维方法、原则与思维训练应用相结合,增加逻辑科学研究与逻辑知识应用相结合的内容。面向21世纪,结合学生实际,应使普通逻辑成为提高学生思维素质,增强理性思维能力的课程。为使普通逻辑学服务于素质教育,我们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努力。数理逻辑有优越于传统逻辑的方面,比如它克服了以自然语言为特征的传统逻辑存在的歧义性和模糊性缺陷,可它也有局限性。虽然数理逻辑具有着现代色彩,但它与人们的日常思维不很一致。

触及到以自然语言为载体的实际思维就会陷入困境,也不易为人们所接受。数理逻辑在电子计算机里大有用武之地,并正在向着各类学科沙透,前景十分光明,但现代人的思维并不都是与电子计算机联系在一起的。日常思维中的交流思想、论证真理、驳斥谬误都是要运用白然语言的,公说公有即,婆说婆有理的,计算机无能为力。因此,联系实际思维去发展传统逻辑,仍然是传统逻辑的发展方向。

第6篇:逻辑学的特征范文

1、逻辑哲学的探究

逻辑哲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它主要是对现代逻辑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的反思,因此学习逻辑哲学首先应将现代逻辑主要特征的了解作为前提。

20世纪以来现代逻辑的发展主要是符号逻辑即数理逻辑的发展,区别于以自然语言作为主要的工具语言的传统逻辑,数理逻辑的工具语言是符号语言。一阶逻辑是数理逻辑的基础部分,也是数理逻辑在日常思维中最具应用价值的部分,也是和传统逻辑关系最为密切的部分。它的特点(1)体现在处理语词、命题上,一阶逻辑只考虑到语词或命题的外延;(2)在对命题真值的研究时,一阶逻辑只考虑到两个真值,即真值真与真值假,它认为一个命题非真即假而不存在其他真值情况;(3)在对一阶谓词逻辑的量词研究上,一阶逻辑认为所有的量词都存在含义,即不存在个体域为空的空词项。

逻辑学家和哲学家针对一阶逻辑的特点,通过对现代逻辑的理解将对语词、摹状词、语句、命题、陈述、判断、主词、谓词、量词等逻辑的基本概念的精细、深入的分析并对类似逻辑是什么、逻辑的对象是什么、逻辑与非逻辑的区别是什么等问题将逻辑这一学科进行整体的分析。此外,逻辑哲学还对例如休谟难题等现代逻辑所未能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哲学层次的分析探讨。

2、哲学逻辑的探究

哲学逻辑是20世纪初兴起的一个新兴学科体系。《逻辑哲学导论》中,陈波对哲学逻辑是这样理解的:“我认为,哲学逻辑是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开始兴起、50年代至70年代蓬勃发展的一个新兴的逻辑学科群体。它以数理逻辑(主要是一阶逻辑)为直接基础,以传统的哲学概念,范畴以及逻辑在各门具体学科中的应用为研究对象,构造出各种具有直接哲学意义的逻辑系统。”

对哲学逻辑的涵义,众逻辑学家哲学家理解各异,莱斯彻与冯.赖特等逻辑学家认为哲学逻辑的主体是“逻辑”,他们认为哲学逻辑主要是只例如模态逻辑、多值逻辑等非经典逻辑系统;斯特劳森与沃尔夫拉姆等逻辑学家认为哲学逻辑的主体不应该是“逻辑”,而是“哲学”,他们认为哲学逻辑就是对逻辑中的哲学问题的研究以及对逻辑学的哲学研究;格雷林等逻辑学家则认为哲学逻辑的主体是“哲学”,他们认为哲学逻辑就是将逻辑中的哲学问题放入到一个更一般的哲学背景下研究,它讨论的是关于语言性质、思想、世界的结构与内容等问题。由此可见众逻辑学家对哲学逻辑的涵义理解主要有三种,根据之前我们对逻辑哲学的理解可以看出,以斯特劳森和沃尔夫拉姆为代表的逻辑学家所理解的哲学逻辑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逻辑哲学,而以格雷林为代表的逻辑学家对哲学逻辑涵义侧重理解为在语言上的哲学研究,从字面上理解这实际上是语言哲学。

对于哲学逻辑的涵义,我国的逻辑与哲学学者陈波先生在其《逻辑哲学导论》一书中是这样理解的:“这个学科群体包括两大子群:一个变异逻辑(deviantlogic),形式上表现为经典逻辑的扩充系统(alternativesystems);一是应用逻辑(appliedlogic),形式上表现为经典的扩充系统(extendedsystems)。”陈波认为变异逻辑是由否定或修改一阶逻辑的某些基本假定而形成的逻辑分支,具体包括相干逻辑,直觉主义逻辑,自由逻辑,偏逻辑,反事实条件句逻辑,多值逻辑,量子逻辑,模糊逻辑等;而应用逻辑则是利用经典逻辑的工具,去分析某些具体学科特别是哲学中概念或范畴而建立的逻辑学分支,具体包括模态逻辑,道义逻辑,时态逻辑,认知逻辑,问题逻辑,命令逻辑,优先逻辑等。

英国著名逻辑学家苏珊.哈克在其《逻辑哲学》一书中对形式逻辑有如下划分:“总而言之,作为形式逻辑,我将包括:‘传统’逻辑——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理论。‘经典’逻辑:二值语句演算、谓词演算‘;扩展’逻辑: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认知逻辑、优选逻辑、祈使逻辑、疑问逻辑‘;异常’逻辑:多值逻辑、直觉主义逻辑、量子逻辑、自由逻辑。‘归纳’逻辑。”由此可见,其中的扩展逻辑实际上是经典逻辑(二值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新增一些逻辑算子和相应的公理系统而成的一个新的逻辑分支,而异常逻辑则是对原经典逻辑中的同一语词做个本质的改变从而形成的区别于传统逻辑的一个新的逻辑分支。因此,根据上述对哲学逻辑的认识,在苏珊·哈克划分中哲学逻辑实际上等同于是“扩展逻辑”和“异常逻辑”两大类。

3、二者的区别与联系

根据上面理论的阐述我们可以清楚的区分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的区别,下面我们从模态逻辑这一个例子出发,从而对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做进一步的了解。

在陈波对哲学逻辑学科群体划分中,模态逻辑属于应用逻辑;在英国逻辑学家苏珊·哈克对形式逻辑的划分中,模态逻辑则属于扩展逻辑。根据哲学逻辑的涵义我们知道哲学逻辑的主体是“逻辑”,它是以一阶命题逻辑和一阶谓词逻辑为基础,因此对于模态逻辑,模态逻辑中模态命题逻辑、模态谓词逻辑形式上分别是在命题逻辑与谓词逻辑的基础上加上了必然()与可能()两个算子进而构造出一个新的逻辑系统。

根据哲学逻辑的性质,我们知道模态逻辑除了以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为基础而形成之外,它还直接借助于命题逻辑与谓词逻辑的概念和方法,例如:古典模态逻辑就是满足下列条件的古典命题逻辑重言式集的扩集:(1)(pq)(pq)∈S;(2)S在分离规则下封闭:若∈S,∈S,则∈S;(3)S在带入规则下封闭:若∈S,则’∈S,这里’是的代入特例;(4)S在弱(哲学都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我们应该在坚定立场的前提下,吸收和借鉴西方哲学思想体系中的某些合理因素,体现哲学体系的开放性和多元性,只有这样,哲学体系才能日趋成熟和完善,具有更加持久的生命力。在这种相互借鉴、相互影响的过程中,二者都能得到更好的发展,也才能推动哲学中国化的发展。

第7篇:逻辑学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Peirce;科学家;逻辑学家;科学;指号学;化学概念

CharlesSandersPeirce(1839-1914),其一生曾作为“一个美国人的悲剧”〔1〕,现在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认为是他那个时代、也是美国至今产生的最有创造性、最具多才多艺的伟大思想家。他广博的研究涉及非常不同的知识领域:天文学、物理学、度量衡学、测地学、数学、逻辑学、哲学、科学理论和科学史、指号学、语言学、经济计量学和实验心理学等等。而且这里的许多领域,Peirce在不同程度上被视为倡导者、先驱甚至是“鼻祖”。Russell早就做出评价:“毫无疑问,他是十九世纪末叶最有创见的伟人之一,当然是美国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思想家。”〔2〕而当代在世哲学家H.Putnam称他为“所有美国哲学家中高耸的巨人”〔3〕。

虽然Peirce的思想具有极为广阔的视野,但当今学者所公认、Peirce本人也承认的他的两个主要研究领域却是科学和逻辑学。科学和逻辑学是Peirce毕生付出精力最多的两个领域,也是他在大学毕业后决定他一生将做什么时曾犹豫不决的两种选择。但在其学术兴趣上它们是他的孪生子,二者在理论联系上常常是融为一体,成为Peirce最倾心关注的焦点。而且,作为科学家和逻辑学家的经验是Peirce整个哲学系统构建的基础与出发点,是贯穿他一生思想发展变化的重要影响因素。实际上,科学和逻辑学的共同追求正是Peirce为自己所界定的生活目标。把握他的这一显著特征,我们可考察作为科学家的Peirce与作为逻辑学家的Peirce之间的某些联系。

1科学家职业、逻辑学家志向

从实际从事职业来看,Peirce是位科学家,包括化学家、大地测量员、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工程师、发明家、实验心理学家等等;同时这也是他谋生的门路,是他最早获得学术名声的领域。

成为一名科学家,Peirce具有非常优越的条件;同时这也是他的亲戚朋友尤其是父亲所期望的。Peirce出生于具有良好科学氛围的家庭,特别是其父亲BenjaminPeirce是哈佛大学天文学和数学Perkins教授,也是当时美国最有影响的数学家。Peirce从小由其父亲教授数学、物理学和天文学等学科;其聪颖智慧深得父亲欣赏。而Peirce本人也深受父亲影响,尤其是在父亲1880年去世之后,他极想遵照父亲遗愿而继承父亲的事业,从此专注于科学研究。

在Peirce十几岁时,他已经在家中建立了私人化学实验室,并写出了《化学史》;其叔叔去世后,他又继承了他叔叔的化学和医学图书馆。1859年从哈佛大学毕业后,他父亲安排他在美国海岸测量局(后来改名为海岸和地质测量局)野地考察队作为临时助手学习锻炼了一年;而同时他私下跟随哈佛动物学家LouisAgassiz学习分类学方法。1862年进入哈佛的Lawrence科学研究所,并于1863年毕业获得化学理学士。其间于1861年他再次进入海岸测量局,但这次是作为长期助手;1884年10月至1885年2月主管度量衡办公室;1867年父亲成为海岸地质测量局的第三任主管,Peirce于同年7月1日由助手(Aide)提为副手(Assistant),职位仅次于主管;他的这一职位上一直持续到1891年12月31日,时间达24年半之久。从1872年11月开始,他又负责钟摆实验;在1873—1886年间他在欧洲、美国以及其他地方的站点进行钟摆实验。晚年(1896年直到1902年)主要为圣劳伦斯能量公司做顾问化学工程师。

同时,Peirce在

1867年被安排在气象台从事观测工作,并于1869年被任命为副手。他曾是一次日环食和两次日全食现象的观测者,还负责使用气象台新获得的天体光度计。1871年其父亲获得国会授权进行横跨大陆的地质测量,Peirce由此又成了职业的大地测量员和度量衡学家。

Peirce生前虽只出版过一本科学方面的书(《光测研究》(1878)),为《theNation》杂志撰写的短评、书评现多收集在由Ketner和Cook编辑出版的《ContributionstotheNation》中;但他在海岸地测局和哈佛气象台的诸多贡献已经为他(也为这两机构)在很年轻时就赢得了国际(特别是在欧洲)声誉(Peirce1870年、1875年、1877年、1880年和1883年先后五次接受测量局任务到欧洲考察,同欧洲的许多科学家建立了联系,并极力主张扩大科学界的国际联系)。Peirce于1867年成为美国文理学院的常驻会员,1877被选为国家科学院的成员,1880年被选为伦敦数学学会成员,1881年被选进入美国科学进步协会。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现在Peirce已被认为是采用光波长来测定米制长的先驱。

然而,尽管他原本可以很好地专职于科学职业,并有广阔的前景;并且事实上,他也是由化学进入了各种各样的科学部门,并投入了极大的兴趣和精力,成为美国当时杰出的科学家。但与逻辑学相比,它们只是他生命的第二焦点。

从理想志向来看,Peirce视逻辑学为其天职。早年在父亲指导下学习《纯粹理性批判》时就认为康德的失败主要在于其“平庸的逻辑”,要超越康德体系,必须发展一种崭新的逻辑。他声称在12岁时已经除了逻辑别无其他追求;甚至在生活潦倒、疾病缠身的困境中他依然坚持这一工作。他建有自己的私人逻辑史图书馆,他是近代以来少有的精通古代和中世纪逻辑的一位逻辑学家。他自己说,他是自中世纪以来唯一全身心贡献于逻辑学的人,并声称他是终生的逻辑推理学习者。1906年他在美国《WHO’SWHO》中把自己命名为一名逻辑学家,这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现象。晚年在Milford的Arisbe,他形容自己为田园逻辑学家、逻辑学隐士。与具有美好前程的科学职业相比,Peirce之所以热中于当时不可能成为谋生手段的逻辑学,更多的是出于对自己既定学术目标的追求:要发展一种有前途的逻辑。他对于逻辑的执著和热情,使得他在逻辑学上的贡献并不亚于科学。

年仅二十几岁时,Peirce就开始在哈佛和Lowell学院作关于逻辑学的演讲;从1879年直到1884年,在保持海岸地质测量局职位的同时,他作为JohnsHopkins大学(美国历史上第一所研究生学院)的兼职逻辑学讲师(这是他一生唯一一次获得的大学职位),并在这期间出版了他第二本书(也是最后一本)《逻辑研究》(1883年,Pei

rce主编)。这本书在当时的美国乃至整个欧洲都有较大影响。在1901年,他为Baldwin的《哲学心理学辞典》撰写了大部分的逻辑学词条。

虽然Peirce只有短暂的学院生活来传播他的逻辑理论,但在他那个时代,Peirce已经是一位国际性人物。在五次访问欧洲期间,虽然他是作为科学家去考察,但不仅碰到了许多著名科学家,也会见了当时知名的数学家与逻辑学家,包括DeMorgan、McColl、Jevons、Clifford、Spencer等,还与Cantor、Kempe、Jourdain、Victoria夫人等保持着通信关系。1877年英国数学家和哲学家W.K.Clifford评价“CharlesPeirce...是最伟大的在世逻辑学家,是自Aristotle以来已经为这一学科增加实质内容的第二个人,那另一个是GeorgeBoole,《思维规律》的作者。”〔4〕

而在今天,Peirce学者不断发掘出的Peirce的逻辑尤其是现代逻辑贡献更是值得重视。一般认为,他早期主要是作为一名布尔主义者(Boolean)从事代数逻辑方面的研究,而晚年他的贡献主要集中于图表逻辑方面,主要包括存

在图表系统和价分析法。1870年Peirce的“描述一种关系逻辑记法,源于对Boole逻辑演算的扩充”是现代逻辑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因为它第一次试图把Boole逻辑代数扩充到关系逻辑,并在历史上第一次引入(比Frege的Begriffschrift早两年)多元关系逻辑的句法。在1883年之前他已经发展了量化逻辑的完全的句法,与直到1910年才出现的标准的Russell-Whitehed句法仅仅在特殊符号上有点不同。

在对于数理逻辑贡献的广泛性和独创性方面,Peirce几乎是无与伦比。与逻辑主义学派的Frege相比,Peirce的特殊贡献不在定理证明方面上,而更多的是在新颖的逻辑句法系统和基本逻辑概念的精制化发展上。他创造了十多个包括二维句法系统在内的不同逻辑句法系统。把实质条件句算子(在他那里的形式为“—<”)引入了逻辑学,比Shaffer早40年发展了Shaffer竖并仅仅基于这一算子发展了一完全的逻辑系统。还独立地系统采用了真值表方法和归谬赋值法,过早地意识到Skolem前束范式的技术。在JohnsHopkins大学教书期间,Peirce开始研究四色图猜想并发展了逻辑和拓扑学特别是拓扑图论之间的广泛联系。

我们看到,Peirce不仅是有着突出贡献的科学家,同时也是著名的逻辑学家。然而在二者关系上,首要的一点是:他承认自己热爱科学,但坦言对于科学的研究只是为了他的逻辑;因为逻辑的研究需要从各种特殊科学(还有数学)的实际推理方法中概括出一般的逻辑推理方法,而决不是仅仅从逻辑书籍或讲课中背诵、记忆和解题;多样化的科学研究正是为了逻辑之全面概括,由它们获得的材料形成了逻辑学的基础和工具。实际上,这种前后的“从属关系”最突出地表现在他晚年常常是以作为科学家的收入来维持从事逻辑学研究的时间。

2逻辑学作为科学

虽然上文表明逻辑学家Peirce与科学家Peirce之间有近乎目的与手段间的主从关系,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它们还有更为深刻的一层关系,那就是:逻辑学也是科学。很显然,这是Peirce长期的实验室经历已经使得他以科学的方法处理所有问题(他有时的确称自己为“实验室哲学家”)包括逻辑学了。

我们首先看,科学在Peirce那里意味着什么?Peirce看到大多数人包括科学界之外的人都习惯于把科学视为特殊种类的(主要是指系统化的)知识,而他更愿意像古希腊人那样把科学作为认知的方法,但他强调这种方法一定要是科学探究(inquiry)的方法。知识开始于怀疑,为了寻求确定的信念我们必须要解决(settle)怀疑,一般解决怀疑的方法主要有情感方法(求助于自己的感觉倾向)、信忠团体的方法(选择那些最适合其社会团体的那一信念)和尊重的方法(求助于自己对于某特别个人或机构的尊重之感情)等;但这些方法本质上都是自我中心的非客观的方法,它们往往只通过怀疑者自己的行为、意愿来选择信念,缺乏足够的证据。而真正客观的方法只有科学探究的方法,在这种方法指引之下,探究者从经验出发基于科学共同体(community)的合作去寻求真理(TRUTH)或实在(Reality),这也正是科学活动;最终的真理性认识可能并不是由某一实际的探究者所发现,但只要是遵循这种方法、运用先前的结果,最后都必定会一致达到真理的。这正是Peirce在《通俗科学月刊》上发表的两篇经典性论文《信念的确定》和《如何使我们的观念清楚明白》中所阐述的实用主义(与后来James版本的实用主义有很大不同)方法相一致的,事实上如Peirce所指出的,实用主义不是什么世界观,本质上是一种方法,一种科学探究的方法。而与此同时,我们看到,Peirce把逻辑学视为设计研究方法的艺术,是方法之方法,它告诉我们如何进行才能形成一个实验计划;逻辑就是对于解决怀疑的客观方法的研究,是对于达到真理之方式的研究,

其目的就是要帮助我们成为“科学人”。现代科学之优于古代之处也正在于一个好的逻辑,健全的逻辑理论在实践上能缩短我们获知真理的等待时间,使得预定结果加速到来。

但是我们发现,他在思想更为成熟的阶段是把逻辑学的科学属性放置于指号学(Semiotics或更多的是Semieotics)的语境中来考察的,虽然这种处理与以上把逻辑学视为科学方法之研究存在着根本上的一致性。

Peirce不止一次指出,在最广泛的意义上的逻辑学就是指号学或关于指号的理论,仅仅是指号学的另一个名字。〔5〕它包括三个部门:批判逻辑学(CriticalLogic),或狭义上的逻辑学,是指号指称其对象的一般条件的理论,也即我们一般所谓逻辑学;理论语法(SpeculativeGrammar),是指号具有有意义特征的一般条件的学说;理论修辞(SpeculativeRhetoric),又叫方法论(methodeutic),是指号指称其解释项的一般条件的学说。〔6〕这种划分可能受中世纪大学三学科:语法、辩证法(或逻辑学)和修辞的课程设置的影响,指号学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对于中世纪后期所理解的逻辑的现代化版本。而我们在此需要强调的是,Peirce把指号学视为经验科学、观察科学。推理就是对于指号的操作,观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指号学同其它经验科学的不同在于它们实验操作对象不一样,在于其它科学的目的仅仅是发现“实际上是什么”而逻辑科学要探明“必定是什么”。但既然是经验科学,根据经验学习的科学人进行逻辑推理所得到的结论就是可错的即准必然的(事实上,任何逻辑必然都只是相对于特定

推理前提而产生必然的特定结论)。

更进一步,Peirce把狭义上的逻辑学(logicexact)分成假设逻辑(abductivelogic)、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三部分。显然这比传统逻辑上演绎(必然的)、归纳(可能的)二分的做法多出了内容。Peirce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对于Aristotle三段论基本格研究的结果,他认为Barbara集中表现了演绎推理的本质,而作为特殊的演绎三段论Baroco(把Barbara中结论的否定作前提、小前提的否定作结论)和Bocardo(把Barbara中的结论的否定作前提、大前提的否定作结论),如果把它们的结论考虑为或然性的,则分别相应于假设推理(abductivereasoning)和归纳推理。但更重要的是,Peirce在此显示出了逻辑学与科学的最合理的紧密联系。在他看来,演绎逻辑也即数学的逻辑,而假设逻辑和归纳逻辑主要就是科学的逻辑。在演绎逻辑已经得到普遍承认的情况下,他终生的愿望就是要把归纳和假设(Abduction)同演绎一起坚固地和永久地确立在逻辑概念之中。在科学探究过程中,假设、演绎和归纳先后组成了三个不同阶段的科学方法,它们的共同作用使得科学探究能自我修正。

Peirce把假设放在首位,作为科学探究程序的第一步,目的在于发现和形成假说。假设是为解释违反规律(或习惯)的意外事实而产生假说的过程,它能产生新信息,Peirce把它视为所有科学研究甚至是所有普通人的活动的中心。但这种假设并没有提供安全可靠的结论,假说必须要经过检验。于是,还需要演绎来解释(explicate)和演示(demonstrate)假说即得出预言;再后由归纳回归到经验,旨在通过观察被演绎出的结果是否成立来证实或否证那些假说,即决定假说的可信赖度。在这连续的三种推理形式中,假设是从意外事实(surprisingfacts)推到对事实的可能性解释,演绎是从假说前提推到相应结论,归纳则是从实例到一般化概括。经过这样的科学探究,我们在科学共同体中将能不断接近真理。

3逻辑学中的化学概念移植

为更具体地论述Peirce的科学研究与逻辑学研究之间的紧密联系,我们在此可谈到Peirce对科学中的许多概念向逻辑学研究的成功应用,这突出表现在化

学上。因为化学是Peirce的大学专业,也是他进入整个经验科学的入口。

逻辑学作为一门特殊的学科领域,事实上从近代以来,就从数学(包括代数和几何)理论那里找到了非常有力的发展动力和理论技术。我们在此谈到的化学概念应用作为整个自然科学概念推广中的一例其实也是Peirce为发展逻辑学而提出的。

首先,Peirce晚年极为倾心的存在图表逻辑构想正是基于化学图表原理(可能还有拓扑学方法的启发)。存在图表是Peirce在其指号学背景下对Euler图和Venn图的重大发展,具有极强的表现力。其在自然、直观、易操作上要远胜于代数方法(包括标准的Peano-Russell记法),因为我们心灵的思想过程被同构地展现在推理者面前,对于图表的操作代替了在化学(和物理)实验中对于实物的操作。化学家把这样的实验描述为向自然(Nature)的质疑,而现在逻辑学家对于图表的实验就是向所关涉逻辑关系之本性(Nature)的置疑。〔7〕

第二个例子,现代逻辑(可能从《数学原理》开始)中的一对基本概念:命题和命题函项(或有时称为闭语句和开语句)原本就是来自化学中的“饱和”(Saturation或Gesättigkeit)和“未饱和”概念。Peirce用黑点或短线来代替语句中的“指示代词”(即逻辑中的自变元),得到形如“——大于——”、“A大于——”这样的形式,它们分别被称为关系述位(relativerhema)(区别于像系词一样的关系词项)和非关系述位,也即他那里的谓词(谓词是几元的取决于我们到底如何选择去分析命题)。他指出,述位不是命题,并坦言“述位在某种程度上与带有未饱和键(unsaturatedbonds)的化学原子或化学基极为相似。”〔8〕然而不无意外,我们发现同时期欧洲大陆的Frege也正在独立地从化学概念得到逻辑研究的灵感。他把诸如“……的父亲”的函项记号称为“未饱和的”或“不完全的”表达式,以与专有名词相区别。〔9〕

另外一个例子是Peirce提出的价分析(ValencyAnalysis)法。正如名字所显示出的,它同化学中的化合价概念密切相关,Peirce所使用的词语Valency直接源于化学中的术语Valence即化合价。价分析是Peirce在图表化逻辑思想指引下于存在图表(ExistentialGraphs)之外创设的另一种二维表现法。其中,显然他是把思想中概念的组合与“化学离子”的组合相比拟,如他采用类似“——”这样的结构表示带有“开放端(looseend)”(即黑点后面的横线)的实体,即谓词;这就是化学中离子结构的简单变形。由于它们的开放端导致的“不稳定”(正像离子本身不稳定一样),开放端之间就可能连接起来形成共同“键”(bond)。如“——”同“——”可形成“——”样式的新结构〔10〕。正是利用这样的离子组键技术,Peirce成功证明了其著名的化归论题,即对于三元以上关系都可化归到三元和三元以下的关系,但一元、二元和三元关系却不能化归。这一论题是他哲学思想体系中所坚持的三分法原则的逻辑证明。

综观Peirce的科学家经历和逻辑学家志向,Peirce把逻辑学视为对于各种科学推理方法的概括,同时又把逻辑学理论指导、应用于科学研究过程。二者紧密相连,互为作用。而更为突出的,他的逻辑贡献大都可追溯到其多样化的科学研究,他的逻辑独创往往也是其科学研究经验的启发性建议。笔者以为,研究Peirce的这些方面,我们至少可得出以下启示:逻辑学应从数学和科学推理实践中概括推理的一般本质;逻辑学家应尽可能学习、掌握科学(传统逻辑就因为没有这样做而失败,科学家非逻辑学家或逻辑学家非科学家都不能胜任于对科学推理的分析工作),因为拓宽自己的科学研究领域必将能加强逻辑学家对于逻辑科学的贡献能力;同时科学家要想更为一般地把握住推理方法也应了解逻辑学

,但是前者在当前学术界值得特别注意。当前处于被冷落地位的逻辑学要想摆脱这种局面,必须加快发展自己;而经验科学(不再仅仅是数学)必能使得逻辑学发展获得新的生命力,这已经是被现代逻辑的发展史(特别是初创时期)所证实的。

参考文献:

〔1〕库克.现代数学史〔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2年.61.

〔2〕罗素.西方的智慧〔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276.

〔3〕HilaryPutnam.PeircetheLogician〔J〕.HistoriaMathematica,9(1982).292.

〔4〕MaxFisch.TheDecisiveYearandItsEarlyConsequences〔M〕.WritingsofCharlesS.Peirce:aChronologicalEdition(Vol.2).Bloomington,Indiana.IndianaUniversityPress.1984.Introduction.

〔5〕〔6〕〔7〕〔8〕CharlesSandersPeirce.CollectedPapersofC.S.Peirce(Vol.1-8)〔C〕.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1-58.2.227,2.93,4.530,3.421.(按照Peirce文献的通常标注法,这里如“2.227”的记法,小圆点前面的数字为卷数,后面的数字为节数)

〔9〕威廉·涅尔,玛莎·涅尔.逻辑学的发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624.

〔10〕RobertBurch.ValentalAspectsofPeirceanAlgebraicLogic〔J〕,ComputersMath.Applic,Vol.23,No.6-9,1992.665-677.

Peirce:TheScientistandLogician

第8篇:逻辑学的特征范文

非形式逻辑在实践中体现为用日常生活中的自然语言来加以论证,而形式逻辑的论证则用的是人工的数学语言。形式逻辑侧重研究论证的有效性,而非形式逻辑则侧重研究论证的合理性。早在两千多年以前,逻辑学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古希腊的第一批逻辑学家就是律师。19世纪以前,在逻辑学的教学中就一直延续着一种所谓大逻辑的传统。亚里士多德一直重视关于论证的研究,所以其《工具论》和《修辞学》的研究对象就都是对运用自然语言作论证的分析与评价。亚里士多德还对运用自然语言作论证提出了三种评价方法,即分析方法、论证方法和修辞方法。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论辩理论与形式逻辑是受到同等重视的。但是,自19世纪中期数理逻辑兴起以后,现代逻辑就统治了对逻辑学的研究,人工语言也完全取代了自然语言。但这种过度形式化的逻辑与人们的思维是严重脱节的,所以它就不能满足论证实践的需要,尤其是法律实践中论证的需要。20世纪中后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非形式逻辑便应运而生了。佩雷尔曼认为,“形式逻辑是关于演绎和强制的论证,非形式逻辑是关于说服的论证。法律逻辑是一种启发性的逻辑,而形式逻辑则是证明的逻辑”。非形式逻辑运动的兴起既是因应法律实践需要的一种创新,也是对逻辑学研究传统的回归。非形式逻辑拒绝为逻辑而逻辑,它使法律逻辑学因而能面向真实的法律实践,所以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法律逻辑学教学应实现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的互补

关于逻辑学的定义,以下几种观点具有代表性。1)逻辑学是关于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科学;2)逻辑学是研究推理的有效性的科学;3)逻辑学是研究区别正确推理与不正确推理方法与原理的科学;4)逻辑学是研究区分好论证与坏论证的方法与原则的科学。从法律专业教学要求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前述第四种关于逻辑学概念的表述更为可取。逻辑学作为法学体系中的一个工具性的学科,其中的非形式逻辑不仅是法律逻辑学中的一个分支,并且是法律逻辑学中的一个重点。因此,那种认为非形式逻辑不是逻辑的观点是不成立的,凡是以思维的基本形式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理论都属于逻辑学的理论。在法律论证中,一直存在着两种逻辑方法:一是形式符号的方法,二是论辩的方法。前者强调的是其论证的正确性、可控性和确定性;后者则强调意见冲突、选择评价和理性抉择。实际上,法律论证是非形式的,法律逻辑学的使命就是要为这种非形式论证的有效性确立起一种理性的标准。这样,与其说非形式逻辑研究的兴起是对形式逻辑的“去形式化”,还不如说非形式逻辑是把形式逻辑能把握的逻辑法则用另一种形式运用于实际论证的过程之中而已。历史地看,逻辑学一直在关心论证和推理。但自100多年前开始,它开始转向专注于数学。在整个20世纪,逻辑学中“哲学性的成分渐渐地变得越来越少,而技术上却越来越精致”。逻辑语言因此也在高度技术化,也完成了它从自然语言到人工语言的巨变。然而,法律实践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法律思维必须面对的恰恰正是这种复杂性,所以企图人为地用某种形式之义的思维方式或处理方式将之消除是不可能的。另外,事实上,包括一些数学家在内,任何人都是不可能放弃其母语的,而在法律逻辑学教学中教师脱离自然语言与符号泛化也是使学生产生不满的原因之一。作为逻辑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在法律逻辑学教学中也要求学生应掌握其中的符号技术和工具的使用方法。但是,在将其应用于法律实际的论证时,却会困难重重,因为学生在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其中的符号化的语言后,却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人工语言中的逻辑形式与自然语言中的语句有明显的区别,以数学形式出现的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讲或不愿讲、不能讲的语言,会让他们觉得法律逻辑不是关于推理和论证的。学生要求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要求能学一门真正的关于推理和论证的课程。形式逻辑明显地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在教学过程中,笔者曾屡次听到过学生的抱怨,即抽象的逻辑演算对他们认识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没有帮助。前提的可接受性、前提与结论的相关性及结论的可接受性等,这些法律论证过程中的问题,形式逻辑几乎都不能给出回答或无法对之有回答。形式化的现代逻辑在特定的领域中很有价值,但它不适合法律领域。随着逻辑学在形式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它也就越来越脱离我们的生活,以至于会使学生谈逻辑而“色变”。法律逻辑学作为一个应用性学科,必须立足于实践,必须能发挥它的推理和论证的功能。法律逻辑学作为一门“临床”逻辑学,如果将之建立在一种“纯粹”逻辑的基础之上,那么它就会失去应用价值。波斯纳曾说:“法律总是吸引并奖励那些善于运用非形式逻辑的人们而不是形式逻辑——数理逻辑和谓词演算之类的;那是吸引另一类人的逻辑。”

三、法律逻辑学教学应强调法律论证的合理性

逻辑学首先是一门形式科学,它首先关心的是推理形式的有效性。但是,将形式逻辑中的数学式的推演方法应用于法律实践有根本上的局限性。人们无法通过逻辑性的演绎来得到具有强制力的自证性的结论。法律逻辑学应以法律论证的实践为导向,否则就只能是一种“大众逻辑”或“普通逻辑”。法律推理的重要特征是其“似真性”,即法律推理不是演绎推理,而是似真推理,是根据不完全的前提所进行的可修正和可废止的推理。“随着举证事实数量的增加,推理中得出的结论就可能被改写、被证伪、被废止”。在法律实践中,面对某个被演绎出的有效的论证,具备理性思维品格的人对之都必须予以承认。承认了前提,就要接受结论;如果承认了前提却拒绝接受结论,那就必然使当事者陷入一种自相矛盾的状态中。尤其在民商法领域,对证据的要求是要以其“盖然性占优势”,而并不提出必然性的要求。即使在刑法实践中,对证据的要求也是正确性与可靠性,远不是逻辑学所要求的有效性。在法律实践中,有效的逻辑推理可能产生的条件及其适用范围是十分有限的。三段论是以真前提为前提的,但“真”在衡量是否存在谬误时却并不是一个有用的标准,对“真”的终极确立是不可能的。法律对话中的参与者必须先接受某些承诺,必须以这些已被接受的承诺而非命题的真伪来展开对话,这种承诺是不适合用“真”或“假”来评判的。况且,法律规范本身也只有有效与无效之分,而无所谓“真假”之别。在法律实践中,人们更关心的不是某种论证或推理在逻辑关系上是否严格而有效,而是其前提能否对其结论提供足够的支持。法律思维要同时关心思维的形式和内容,但形式逻辑只涉及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对可接受性却缺少关注。法律论证的合理性除了形式上的标准以外,还要求要有相应的实质上的标准。法律逻辑不仅应有推理形式上的有效性,并且还应有推理前提的真实性和可信性。

四、法律逻辑学教学应关注法律逻辑的终极目标

1832年,奥斯丁在其《法理学问题》一书中明确提出了“法律命令”的概念,把确定性视为法律的生命,认为司法的作用仅仅在于运用逻辑推理中的三段论方法将法律适用于案件。然而,随着逻辑学和论证理论的发展,作为形式逻辑核心的三段论遭到了空前的批判。论者认为,虽然运用形式逻辑进行推理能保证其结论的确定性,但作为演绎推理的法律却并不具有严格的明确性、一致性和完备性。法律规则有其“开放结构”,所以在适用过程中总会出现立法者不曾预见或不可能预见到的情形。因此,我们可以说,“这种严格性和确定性是以空洞性为代价而实现的”。“就其本性来说,形式逻辑没有能力来处理人们的日常思维中所涉及的这类问题”。并且,演绎推理是以其前提的真实和充分为条件的,但在法律论证的实践中,前提不够真实和充分的状况是无法回避的。这样,削足适履式的法律逻辑学教学的结果,就极可能造成学习者日后在运用该法律理论时对相关事实或法律规范的扭曲。另外,衡量法律论证的成功与否,主要并不是基于逻辑形式做出的评价。一个法律论证,其逻辑形式有效,能被目标听众所接受,并能使论辩中的意见分歧得以消除,这自然是它要追求的目标。但是,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的一种情形则是,虽然其论证也完全符合形式逻辑中的关于有效性的要求,但目标听众对之却不接受。反之,另一种常见的情况则是,虽然其论证的逻辑形式是无效的,但目标听众对之却能接受,并且也能使论辩中的意见分歧得以消除、纷争得以平息。因此,虽然形式逻辑中的规则是不能违背的,但在逻辑的法则之外,我们还需要对法律论证的特殊形式与具体运用作研究。这样的法律逻辑学的教学才能真正适应法律实践的需要。

第9篇:逻辑学的特征范文

皮亚杰所建构的心理逻辑受到来自心理学家和逻辑学家的双重责难。围绕心理逻辑与传统的形式逻辑及其现代形态的数理逻辑(主要指它的逻辑演算部分)究竟是何关系等问题展开了争论。心理学家认为,皮亚杰是以研究思维的逻辑结构代替了思维的心理结构;逻辑学家则讥讽皮亚杰的心理逻辑是非科学的、不合“逻辑”的。为了正确地评价皮亚杰的心理逻辑学,我们要分析阐述皮亚杰的心理逻辑和一般意义上逻辑学之间的几点不同。

一、产生的目的不同

古希腊时代,哲学家们把自然万物产生的原因以及它们之间的因果联系作为他们思考研究的中心,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就是适应这种“求知”的需要而产生的。首先,亚氏逻辑获得科学知识的工具。“我们确是借证明来获得知识的。所谓证明,我的意思是指一种能产生科学知识的三段论式。”亚氏逻辑的中心是推理,推理的核心是三段论推理。科学知识的获得离不开有效的推理,利用三段论推理,就能从真前提获得真结论。其次,有效的论辩也是亚里士多德创立逻辑的目的。古希腊时期崇尚民主,盛行辩论,但辩论之中经常出现诡辩,因此需要一种关于思维规范的科学。亚氏逻辑为正确地进行思维提供了规范的工具。

17世纪,逻辑学的发展已经落后于数学的发展。莱布尼兹设想了数理逻辑(类似于数学演算的新逻辑)。经过布尔、弗雷格、罗素等逻辑学家的长期钻研,数理逻辑逐渐发展和完善。数理逻辑尽管是“数学化的逻辑”,但它仍旧是科学的工具,其产生的目的仍旧是为推理的有效性,为各门学科提供有效推理的模式、规范。

皮亚杰构造心理逻辑的目的与传统逻辑和数理逻辑的目的不同,不是为思维提供规范或为数学基础的研究提供必要的分析工具,而是为刻画心理学发现的事实提供精确的工具。皮亚杰的心理逻辑所研究的是利用心理学实验来揭示儿童逻辑思维的起源和发展。他拥有非常明确的研究目标:实际思维的心理运算规律。他使用了分类、关系以及命题演算等逻辑语言来构造他的心理逻辑学。皮亚杰虽然使用了与当代符号逻辑相同的“符号”,但并没有使自己的逻辑成为“符号逻辑”。他只是把逻辑作为描述和分析思维结构的工具。

二、具体作用不同

研究目的不同,决定了心理逻辑与形式逻辑或数理逻辑的作用也不相同。形式逻辑,首先是认识的工具。科学知识的获得和科学体系的建立都必然离不开逻辑。“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目前,在各种科学领域中都体现着逻辑的科学分析工具的作用和科学方法论的价值。其次是论证的工具。当我们面临难作分析的复杂现实问题时,我们可利用形式逻辑把这些现实问题加以形式化,建立起这些复杂问题的简化模式,然后通过对这些模式的分析,考查推理和论证过程的正当性。这样,公理化形式逻辑学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就提供了解剖的工具。心理逻辑是用来描述心理事实的,仅仅适用于心理学。它的抽象程度跟公理化形式逻辑不能比拟,因此心理逻辑的作用就比形式逻辑广泛。逻辑代数能帮助我们描述心理的结构,把那些处于实际思维过程中的运算和结构列为可计算的形式;逻辑代数可以帮助心理学家,为他们提供一种描述思维的精确方法。皮亚杰的心理逻辑学是借用逻辑学来解释和描述思维的心理运算机制,它本质上仍属于心理学的研究领域。所以,准确地说,心理逻辑学并不是一种新的逻辑学,因为它并不是提供什么新的有效推理或证明形式的演绎理论,心理逻辑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

三、特点不同

(一)“逻辑的数学化”与“逻辑的心理学化”

亚里士多德借助当时欧氏几何学,创立了第一个并未主要与数学结合的逻辑系统。借用了数学演算的方法创立了与数学基础的研究紧密结合的数理逻辑,使逻辑沿着莱布尼茨“通用数学”的方向,走上了数学化的道路。皮亚杰指出运算是儿童思维发展的主要标志,虽然心理逻辑主要是用来解释和描述运算的,但这种运算并不是“数学的纯形式的运算”,也不是用来规范思维的形式的推理。这种运算是心理的运算,也就是内在的、可逆的和守恒的动作的协调系统。如果我们把逻辑与数学的结合而产生的数理逻辑称为“逻辑的数学化”,那么我们就可以把逻辑与心理学的结合而产生的心理逻辑称为“逻辑的心理学化”,尽管这种类比并不恰当,因为数理逻辑借用了数学演算的方法,而心理逻辑中并没有利用心理学的方法,而是利用了心理学提供的事实。

(二)“元素的、线形的、静态的”和“整体的、非线形的、动态的”

公理系统的数理逻辑从公理出发,通过推理规则推导出一系列的定理。这一过程是线形的、静态的。“按照现时所确定的意义,逻辑本身却不总是作为整体的又作为一些转换规律的结构的‘种种结构’的:现实的逻辑学在许多方面仍然还是从属于相当顽强的原子论的,逻辑结构主义还只是刚刚有了个开端。”由于运算逻辑不是正确思维必须遵循的公理化形式逻辑,而是描述实际思维过程的逻辑;又由于根据皮亚杰的认知结构的发展理论,思维的心理运算总是构成一个整体性的结构,因此,虽然公理化形式逻辑与运算逻辑它们的基本元素都是运算(逻辑演算或心理运算),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前者是关于元素的逻辑,后者则是关于整体的逻辑。

在公理化的形式逻辑中,逻辑演算按演绎的顺序而出现,它的特点是线形的,演绎当然也得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但这些规则并不把逻辑演算构成一个彼此沟通的整体。宁可说,它们被用来把逻辑演算串联起来,因而使逻辑演绎具有线形的特征。相反,运算逻辑中的元素――心理运算则派生于一种整体结构,并且正是这一整体结构赋予心理运算以意义。它的本质是非线形的,它以循环或往返的方式彼此联系与转换――可逆性在此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我们无法把这种转换还原成形式逻辑中的线性推演,心理运算在由特殊思维课题所确定的范围内运转,运转的规则也就是对这一整体认知结构的逻辑性质加以描述的心理逻辑。

公理化的形式逻辑由于运用了逻辑演算的精细巧妙方法而变得十分灵活,但它的固有本质是静态的元素论的,而不是动态的整体性的,因而也不可能是发生性质的。它只顾及心智成熟的个体的思维阶段,并使之凝固化和规范化。心理运算逻辑是发生的。一方面它是从前运算逻辑,即动作逻辑演化而来,它与智慧的不同阶段相对应而表现出不同的形态,它是不断成熟的智慧的反映。另一方面,它与实际思维运算不能分离,是对进行中的推理过程的描述。皮亚杰主张“逻辑是思维的镜子”这一命题,逻辑随思维的发展而发展,从而突出了逻辑的发生性质,表明逻辑发展与思维发展的同步性。

(三)思辨产物和主体性

公理化形式逻辑体系是逻辑学家们的思辨产物,个体不可能一下子直接把握它,也不可能自然地在主体思维时潜意识地发挥作用;除训练有素的专业逻辑学家外,恐怕无人达到这一步。皮亚杰曾指出,现代符号逻辑是一种“没有主体的逻辑”,它是人类总体在某一历史所达到的理性思维高度的标志。 心理逻辑的主体性表现在它总是从属于某一主体。主体实际思维所遵循的逻辑就是心理运算逻辑。个体的一切智慧行为(包括思维运算)都表现出一种逻辑的结构,它标志着个体的智慧发展水平。在个体掌握作为正确思维一般规律的形式逻辑的过程中,他总要经历一个探索和学习的阶段,使自己的心理逻辑逐步向公理化的形式逻辑靠拢。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称皮亚杰的心理逻辑为“公理化形式逻辑前的逻辑”。

结束语:我们对皮亚杰的心理逻辑和公理化的形式逻辑之间的不同进行了比较分析,从中也深刻地理解了心理逻辑的基本性质:它是对主体实际思维活动加以描述的、非公理化的逻辑;它与主体认知结构的机能活动紧密相关,因而有发生的和生成的过程。心理逻辑学借用逻辑学对思维的心理运算机制加以解释和描述。通过分析比较心理逻辑和一般意义上逻辑学之间的区别,我们对心理逻辑受到的误解和批评进行了分析和澄清,为我们正确全面地理解和评价皮亚杰的心理逻辑学提供了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