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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 图示为2013年“十一”假期期间,某些游客游览后上传到网上的四幅图片,
A. 张家界风光 B. 海南椰林
C. 龙门石窟 D. 黄果树瀑布
(1)四幅图中,C图从旅游资源分类上属于 ,从旅游资源的特性上,它区别于其他三幅图的特性是 ,该类旅游资源与其他旅游资源相比,更多地表现出 等旅游方面的意义。
(2)图中旅游景观的丰富多彩,说明旅游资源具有 性,这些旅游景区每年都吸引大批中外旅游者,这主要体现旅游资源的 性。只要正确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旅游景观的欣赏不会破坏旅游资源本身,这意味着旅游资源具有 性。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旅游资源的分类和旅游资源的特性。解答本题的关键是在旅游资源分类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区别回答旅游资源的特性。
答案 (1)人文旅游资源;可创造性;教育性(知识、文化)
(2)多样;非凡;永续
二、旅游资源开发条件的评价
例2 台湾岛是一个狭长型的海岛,面积约3.6万平方千米,岛内拥有高山、丘陵、平原、盆地、海岸等丰富的地形地貌,加上中国传统文化的沉淀和经济的发展作为支撑,造就了台湾多元化的旅游资源。结合台湾主要旅游景点分布图,回答问题。
(1)“宝岛”台湾旅游资源丰富多样,试分析台湾旅游资源多样性的原因。
(2)简要评价台湾旅游资源开发的有利条件。
解析 本题从图中提取旅游资源的有效信息,可以归纳为以热带为主,兼有其他山地温度带的自然风光、自然河湖、沙滩浴场、海洋等景观;建筑和民族风俗等丰富的人文旅游资源。台湾距离大陆近,大陆与台湾人民有共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大陆的客源丰富;台湾的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市场广阔,旅游资源的地域组合状况好,旅游地区的接待能力强。
答案 (1)①自然环境的地域差异,形成丰富多样的自然旅游景观;②历史文化背景和发展水平的差异,形成丰富多样的人文旅游景观。(2)①台湾地区旅游资源丰富,游览价值高;②旅游资源的集群状况和地域组合状况较好;③经济较为发达,旅游基础设施完备,具有较强的地区接待能力;④交通比较便利;⑤地域较广阔,环境承载量较大。
点拨 旅游资源的评价是科学地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的前提,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考虑:
(1)资源的质量与价值:美学价值、科学价值、历史文化价值、经济价值越高,组合状况和集群状况越好,质量越高,开发条件就越高;反之,开发条件则较差。
(2)地理位置与交通条件:其直接影响旅游资源的开发价值,交通越便捷,资源开发条件越好。
(3)客源市场:客源市场评价的指标包括多个指标,主要看市场距离的远近。即旅游资源与旅游消费市场的距离越小,对游客的吸引力越大,开发条件越优越。
(4)基础设施:旅游活动的配套设施好,服务质量高,地区接待能力强,开发条件好。
(5)旅游的环境承载量:旅游活动的规模应与旅游区的环境承载量相适应。
1.黄山市是我国著名的旅游目的地。下图为黄山市主要旅游景区的分布,下表列出了某年外省市游客构成的调查结果,完成下列要求。
(1)归纳黄山市旅游国内客源地的主要特点。
(2)与黄山区相比,屯溪区离黄山景区较远,为什么大多数来游览黄山的游客把屯溪区作为住宿地?
2.青岛市旅游局于2014年3月初《青岛市现代旅游业态发展指导目录(试行)》,将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大企业投资旅游,形成青岛高端度假旅游新空间和新品牌,加快推进青岛国际化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促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1)据图分析将青岛打造成为我国高端度假旅游新空间和新品牌的区位条件。
(2)说明高端度假旅游区对青岛市社会经济的影响。
3.读“西安市旅游景点分布简图”,回答下列问题。
(1)西安拥有的号称“世界第八奇迹”的世界文化遗产是 ,其最突出的资源价值是 。
(2)西安是我国著名的旅游城市,分析其旅游资源开发的优势条件。
1.(1)主要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其次是邻(周围地区(省市区)。(2)进出交通便捷(黄山市的机场、火车站和长途客运汽车站都位于屯溪区),(或交通通达性强);与市内其他景区距离较均衡;服务设施较为齐全。
大龙湫景区的导游词
各位团友:大家好!
【车上。大龙湫景区概况】
现在我们将去大龙湫景区游览。大龙湫景区西邻雁湖景区,东接灵岩景区,是雁荡山的精华景区之一。大龙湫与灵峰、灵岩并称为“雁荡三绝”。由于十景关系,一般游客往往只游览大龙湫景区中的剪刀峰至大龙湫瀑布的一段,即使有的游客再到能仁寺、筋竹涧去访古探幽,仍难游遍大龙湫全景区。为了您对大龙湫景区游更全面的欣赏,我先向各位介绍一下大龙湫景区的山水全貌和历史文化。
大龙湫景区东起马鞍岭,西至东岭,南起筋竹涧,北至龙湫背,其中马鞍岭、丹芳岭、东岭和大龙湫瀑布之间的山谷,旧时称“西内谷”。景区总面积28平方公里。全景区以大龙湫瀑布为主景,以大龙湫瀑布上下溪流为轴线,以西内谷为主腹地,构成了观瀑玩水为主的景观特色。如果我们以大龙湫瀑布为起点,大龙湫瀑布之上有龙湫背、龙溜,并可溯源至百冈尖,古时候还有“白云院”、“云静庵”等寺庙,大龙湫瀑布之下的溪流,为“锦溪”,锦溪东面有化城嶂、千佛峰、常云峰、事成嶂,西面有芙蓉峰、诵经岩、飞来罗汉等景观。这些奇峰叠嶂之间,古时候寺院可谓星罗棋布,溪东有“普明寺”、“天柱寺”、“华严寺”、“瑞鹿寺”,溪西有“罗汉寺”。锦溪南流到能仁寺前,称为照胆溪。照胆溪两边有火焰峰、戴辰峰诸景和能仁寺、飞泉寺等古迹。照胆溪东下雁渡堤称“经行峡”,经行峡下游便是筋竹涧。现在,我们游览大龙湫,东来的游客过马鞍岭,沿锦溪边而上,西来的游客过东岭而入大龙湫,而过去大龙湫多数是翻丹芳岭过能仁寺再到大龙湫,特别是唐宋朝时期。因此,雁荡山开山之初,最热闹的是大龙湫,于是,大龙湫不仅景观堪称雁荡一绝,而且历史文化的沉淀也最为丰富。不仅有南朝大诗人谢灵运曾否到过筋竹涧的千古疑案,有开山祖师诺讵那率三百弟子飞锡龙湫的美丽传说,而且在雁荡山的“十八古刹”中,大龙湫景区就占了七座名刹,而能仁寺还被列为十八古刹之首,盛时寺僧多达一千人,至今尚有重三万七千斤的宋元佑大铁镬。人们常说看当代的雁荡山,大龙湫景区是不能不看的。
【碑刻】
从前面的石碑上我们可以看见上面写着第三十届国际地质大会考察点,1996年第三十届国际地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后来自美国、南非、澳大利亚等六个国家的科学家对雁荡山的大龙湫景区和方洞景点进行了考察,同时对雁荡山的自然美景和科学内涵给予了肯定和赞赏。
【抱儿峰观景台】
前方的这一组山峰,很想中国的一副山水画,运笔自然、清新,讲究神似,含蓄。若碰上阴雨季节,山间云雾缭绕,就更为传神。左上方的是常云峰,因雾随峰转而得名。相传游人抱着至诚登山,云雾便会自行消退,因此也叫“灵府山”。唐代张又新有诗云:“仙府灵台莫漫登,彩云香雾昼常蒸。君能到此消尘虑,隐豹垂天亦为澄。”从这首诗中可知常云峰是一处消除尘虑的好地方。在常云峰的下方有一个兜率洞,由于洞的朝向及周围的环境很适合茶叶生长,因此这里的“斗窟茶”被誉为雁茗中的极品。常云峰的右侧,好像有许多佛像,聚集在一处讲经说法,人称“千佛岩”。在千佛岩的左边的一块白色的石柱,酷似一位年轻的妈妈身着罗裙,右手抱着天真的孩子,亲昵地嬉戏着,这就是“抱儿峰”。抱儿峰右有化城嶂,嶂中有道松洞,相传此洞是道松和尚开辟的。在道松洞西南,穿悬崖绝壁可至龙湫背。我们来到大龙湫景区看着这一层层状如水纹的岩石,很多的人自然会问起这里是否曾经沉沦海底,是否是沉积作用的结果?其实您所看到的这种岩石是火山喷溢初的熔岩在地表流动冷凝后留下的痕迹,有趣的是很多游客说流纹岩还很像名小吃千层饼呢!
【剪刀峰的多种变化】
剪刀峰屹立在涧水之中,此峰在雁荡山102峰中以秀、奇见长。明朱谏曾称其为“峰之最秀而奇者也”。剪刀峰秀在有水相伴,奇在移步易景。我们从大龙湫谷口知道瀑前,一路上剪刀峰不同的造型不少于八种,因此古人云“百二奇峰各不同,此风变化更无穷。”现在让我们溯源而上去一睹它的风采。在售票亭外,仰望此峰拔地而起,状如
鳄鱼,形态逼真。前行至竹桥旁,就是观望剪刀峰的最佳位置。遥望峰顶,中有裂隙,它很像原定用来剪枝用的剪刀,所以称剪刀峰。清代诗人袁枚看了后咏叹“远望双峰截柴霓,尖叉棱角有高低。倘非山中藏刀尺,那得秋云片片齐。”前行几步,剪刀峰裂缝的右侧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一位少女的模样。她脸朝右前方,眉毛、睫毛依稀可辨,身着披风,此景为“昭君出塞”。继续往前走,还会看到含苞欲放的玉兰花;栩栩如生的啄木鸟,以及憨态可掬的狗熊岩。假如苏轼到雁荡山一游的话,那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就不能不用于此了。来到快活林,刚才剪刀峰的裂缝已全然不觉,只见挺拔、秀美的桅杆峰已矗立在眼前,高约200米。此峰与承德避暑山庄的棒槌岩十分相似,曾记得一名游客这样评价两峰,说桅杆身与棒槌在外形上极其相似,但从命名上来分析,就能看出南北不同的地域文化与个性差异。是的,一片风景就是一份心景。当清人方尚惠欣赏了一帆峰后留下“风行云作线,天地一孤舟。”的赞叹,他把天地比喻成舟,可见诗人的胸怀之宽广。一帆峰好像也善于琢磨游人的心思,给予了新的喻意“一帆风顺”,祝愿所有来雁荡山的朋友事事顺心。其实这种一峰多名的景观背后还蕴含着更深的科学意义。剪刀峰属于火山喷溢的流纹岩,这种岩浆从火山口中以比较平静的方式溢出地表,后经过断裂切割,周围岩石崩落称为孤立的孤峰,而中间的裂隙则是流纹岩的柱状节理。也就是这鬼斧神工般的裂隙造就了一峰为二的剪刀峰,在通过旅游者观察及欣赏景观位置的不同,变换不已。
【剪刀峰观景台】
这里的石球曾引起许多人的关注,尤其当第三世界国际地质大会的专家们来考察之后,老百姓就开始众说风云,又说是恐龙蛋,有说是这些石球里面有宝石??这些石球其实是空心的,在地质学上称为球泡。它是含有气体的岩浆,溢出地表后,熔岩在流动的过程中气体局部聚集,形成有空腔的球泡。球泡周围岩石纹理为熔岩流动的遗迹,称为流动构造。
【龙门处】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我们在欣赏大龙湫之前,可看到一扇龙门,龙门之名是因一个天然的字而取的。您看它的一笔一划连在一起,俨然是一个繁体的“龍”子的岩石凹陷,也许您不会在意前面的造型,也许告诉了您造型之后你还是不太在意这造型的绝妙之处,但是当您知道它的身世之后,您就不得不为之动容。因为这里曾是雁荡山目前考证的为数不多的火山通道——岩穹。也就是说大龙湫的流纹岩是距今1.21亿年前从这里喷溢出来的。告诉你们一个常识,您将来还可能自己成为认识火山岩的专家。那就是火山喷发的熔岩的流动构造是近于水平的,而这里的流纹却是从下而上,由直立到弧形,所以就表明岩浆就是从这里挤出地表的。
【大龙湫瀑布】
提起名瀑,人们自然就会想到久负盛名的北美洲尼亚加拉大瀑布、国内黄果树瀑布。它们均以宽度誉满全球,但是落差与大龙湫相比,前者只有大龙湫的1/4,后者也只不过1/2。单级落差197米的大龙湫、黄果树、壶口、吊水楼合称为中国四大名瀑。 一般瀑布从它的科学成因上来分析都有三部曲:造瀑层、瀑前峡谷、瀑前深潭,大龙湫的造瀑层属于火层岩。人们来看大龙湫,都会想知道“湫”字的解释,康熙字典说“悬瀑水曰龙湫”。大龙湫从雁荡山主峰百冈尖流出经连云嶂顶悬空跌落。大水时,直捣龙潭,势如排山倒海,声如夏雷怒吼,数里之外,常为瀑声所震慑。小水时,瀑水不到深潭就已随风飘洒,犹如烟雾。正如清诗人袁枚诗中描绘:“龙湫山高势绝天,一线瀑走兜罗绵。五丈以上尚是水,十丈以下全为烟。况复百丈至千丈,水云烟雾难分焉。”是的,大龙湫是美的,它的美体现在四季的变化。春天,它显得娇媚多姿;夏天,它显得雄伟壮观;秋天,它显得潇洒素淡;冬天,它显得冷艳傲慢。难怪古人在大龙湫不是提笔叹“欲写龙湫难着笔”,就是说“春夏秋冬变幻多,阴雨雪奇景浓”。大龙湫的美还体现在文化价值上,古今的文人墨客无不为雁山的大龙湫所折服。唐杜甫的祖父杜审言到此一游刻石于潭前“杜审言来此”;开山祖师诺讵那在瀑前观瀑坐化成为千古奇谈;明乐清知县吴华熟读汤显祖的“坐看青华水,长飞白玉烟”提笔“白玉烟”三字。近代康有为等名流留下的是“白龙飞下”、“千尺珠玑”、“飘
渺空濛”、“矫若游龙”等题字,给瀑布的姿态作了形象的概况。唯独沈志坚的“活泼泼地”四字给人无期遐想,是败笔抑或点睛,那全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大龙湫的两侧有两处亭子,宴坐亭与忘归亭。宴坐亭上有唐代贯休撰著、现代沙孟海书的对联“雁荡经行云漠漠,龙湫宴坐濛濛”。忘归亭上有元代林泉生句、当代野萍书的对联“六龙卷海上霄汉,万马嘶风下雪城”。
【龙壑轩】
龙壑轩初建于民国初年,1924年时康有为曾题书“龙壑轩”匾额及“一峰拔地起,有水从天来”的楹联。1971年因火灾,变为废墟,1984年重建成现今的砖木结构,面阔三间,硬山顶,脊饰龙吻,整座建筑古色古香,与这里的环境显得协调和谐。
【筋竹涧】
瀑落为潭,潭溢为溪,溪跌为涧,因而大龙湫的水最终跌落了筋竹涧。筋竹涧上游是“经行峡”,取自于唐贯休的“雁荡经行云漠漠”。在峡谷右边山坡上有座化身亭,是宋代的建筑,供僧人圆寂后火化用的。
关键词:布依族;文化开发;旅游
一、陇脚月亮河布依族文化生态园旅游开发研究背景
贵州是全国的布依族最主要的聚居地。主要聚居在省内黔南和黔西南两个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及安顺地区的黄果树大瀑布所在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在贵阳市也分布着10余万布依族,六盘水的盘县、六枝以及毕节地区织金县也有布依族聚居地。布依族是世居在贵州省的一个典型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贵州黔南和黔西南两个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及贵州的都匀、荔波、镇宁等10个县市。布依族民族文化历史悠久,民风淳朴,民俗活动丰富多彩,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但由于布依族支系较多,不同地区的布依族在民俗活动、语言、服饰、禁忌等也各有不同。
陇脚布依族主要分布在月亮河畔,这里的布依族民族活动多姿多彩,如春节舞龙、六月六、婚俗习惯、布依情歌、刺绣蜡染、语言习惯等民族文化还保留较好。其中布依族锦绣在1984年全国旅游产品评比会上被评为优秀产品,1985年在全国第五届工艺美术展中又获得“优秀创作一等奖”等,被列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布依族铜鼓十二调被列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月亮河畔的布依族拥有世界第一铜鼓的“布依神鼓”是当地布依族民族的灵魂所在。
目前月亮河布依族生态园区选址位于六枝特区陇脚乡月亮河村,规划用地约54.6平方千。结合月亮河畔的丰富的自然资源着手打造布依民族文化、月亮河畔民族风情园、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旅游区。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开发过程中有着许多成功的案例,但是,月亮河畔的布依族与贵州其他少数民族或者区位优势有着很大的不同,我们在开发其价值的时候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与当地的政府政策、民俗、经济发展水平等为基础,合理有效的保护与开发利用,从“生态文化旅游开发”的角度出发对月亮河畔布依族文化生态园进行旅游开发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
二、陇脚月亮河畔布依族生态园区的文化资源
(一)丰富的民俗节庆文化
人们常说,一个地区或者一个民族的传统节庆是其民族历史发展及其生活的缩影,而陇脚乡月亮河畔的布依族的主要节日有“正月舞龙”“三月三”“六月六”“七月半”“过年”等,在贵州的布依族中,“六月六”都是大家特别重视的,而且作为一个支系的布依族,其他节日的习俗都是大同小异,唯独有这里“正月舞龙”与众不同。
“舞龙”不是我们中国传统的舞龙,也不是其他少数民族的舞龙方式,在这里的舞龙特别讲究,舞龙的日子不是大家随便挑一个节日来,它是根据今年本年的第一个甲子来决定的,(如2016年的农历计算为猴年,则舞龙的日子为“猴场”天)当舞玩这一天后农历正月初五又再次拿出来舞龙。在月亮河畔,龙山是其最重要的神圣之地,每当踏入龙山广场的时候,山背面有一天金黄色见尾不见首的神龙,这或许也是月亮河畔布依族舞龙必须每一年都必须扎龙头而龙身则用上一年的缘故吧。在这里舞龙可谓是一年中最为特别亦最为隆重的节日之一了。舞龙,首先是来到龙山广场祭祀,首先由族长举行祭祀仪式,在仪式完毕以后,沿龙山向着这里的八个寨子进行环绕“演出”,我们都知道,布依族同胞好客,这舞龙大队但凡在哪一家停下来,则意味着这家人是无比幸运的,主人则诚恳地拿出最好的食物和上好的米酒招待大家,在这一天,也是春节期间,可谓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二)月亮河畔特有的佳肴
古人常说,民以食为天,而月亮河畔的布依族最懂得享受,在他们这里,家长菜就是很具有特色的布依风味。其中有我们众所周知的“三月三”的染饭、“六月六”的粽子、特有的“神果”,米酒等,在这里不得不说“六月六”的粽子,在这里的粽子与其他地方亦是有不同,粽子主要用糯米和小麦面均可以。首先用清水将米淘洗干净或者将小麦面弄好,然后将准备好的玉米叶子或者高粱和龙竹叶包,形状各异,是一个细心的技术活,一般根据口味的不同,有的粽子里面放有腊肉或者其他的馅,也有不放的,放在蒸笼里面蒸蒸好就可以食用了,再加上点自制的蜂蜜或者白糖,真的是难得的佳肴。有句谚语是这样说的“酒逢知己千杯少”,陇脚乡沿着月亮河而建,这里盛产稻谷就少不了米酒。在我的记忆中,布依族不仅好客,酒量也是非常大,可谓是海量。在中国我们都知道三大酒型,而贵州除了茅台以外,有很多民间的土酒亦一种其他品牌的名酒,布依族同胞酝酿的米酒就是其中之一。月亮河畔的米酒在制作上有传统、量少、够烈、不伤人。除此之外,月亮河畔周围的水果不仅品种多,而其质量也非常好。
(三)婚娶文化
陇脚乡月亮河畔位于六枝特区古江上游,这里交通不便,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所以这里的习俗较为保守,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够真正感受到最为传统的风俗。 都说现在提倡的是自由恋爱,但是布依族的少男少女显得有些放不开,生活在月亮河畔的布依族,现在依然还是只与布依族通婚。在提倡自由恋爱的当代社会,布依族少男少女已经有了自己选择幸福的权利了,在她们的心中,相互认识对方的黄金时间主要是“六月六”、“春节”及赶集,在这种有规律的日期里,布依族男孩会通过唱过、舞龙、吹唢呐来吸引布依族少女,一般情况,作为父母的长辈是不会干涉她们的婚事的。
在当下。我们的婚事基本就是恋爱、提亲、拍婚纱照,酒店宴请亲朋好友便万事大结。在布依族的结婚的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规矩可多了。首先是“带媳妇”,既是布依少男少女约定好时间,布依少女在先前约好的地方等待布依少男来接她进家门。在男孩来的接女孩时候会带着他最好的“老根”,和他的比较有名望的长辈辈出钱,或者是其朋友,烟花越多,鞭炮响的时间越久,则说明主人家一定是为人处世非常好,很受欢迎。在女孩子来和亲戚一同来拜访,去接时候要悄悄的行动,表示对女孩所在的寨子的一种尊重。在快要到男孩家的时候,已经准备就绪的烟花和鞭炮声齐响,五彩缤纷,热闹非凡,好不浪漫。在布依族的寨子里,放烟花和鞭炮不能够由带媳妇的少年家出钱,由家族的同到男孩家以后,要插香,祭祀,唱敬酒歌以示自己以后就是跟随男孩成为一家人。然后必须在男孩家住满三天,在这期间,男孩的亲戚朋友会带着酒、糖果、鞭炮等物品来祝贺,同时也是和大家一起分享少男少女的幸福的喜悦。当三天满了以后,男孩会以姑爷的身份带着猪腿和上好的酒,请本寨子最有声望的长辈做为客头去女方家正式提亲,以示对女孩父母的一种尊敬。待事成之后,从此两个青年正式结为夫妻。随后便是排八字、定婚期、走亲戚等。
(四)铜鼓唢呐文化
月亮河畔的布依族之所以特别,无不与他铜鼓文化有着巨大的关联。月亮河畔铜排鼓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铜排鼓。其总高999.99厘米,喻意为“九九问天”,其主鼓直径360厘米,是目前世界最大的铜鼓。整个铜排鼓有铜鼓7个,主体雕塑17件,浮雕图案1436幅,每一幅浮雕禹义着不同的神话传说,鼓身左右三个铜鼓代表着布依族的耳环,四个方位犀牛鼎作为神鼓的守护神,鼓身的正上方悬挂着个月亮,禹义着月亮河,在上方雕浮着的雄蛙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他是这方的守护神,由于神鼓是在2005年亦是农历的鸡年,所以鼓身下由两只雄鸡托起,使得神鼓更加威严、神圣。
在二月二十五日我来到了龙山,烧过香之后,在最大鼓面敲9下,祈福的事情能够长长久久,小鼓一边敲3下,代表万事顺利。站在高高的台上,举起了鼓槌,静静地听铜鼓响起的浑厚“咚咚”声在龙山慢慢传开,仿佛身心均得到了洗礼,使人心旷神怡。若是在农历的“六月六”来,铜鼓配上他们自己的唢呐、民族舞,那一定会使人流连忘返。
(五)丰富多彩娱乐节目
我们都知道布依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每逢过节,布依族都会有自己的传统娱乐方式,除了正月“舞龙”以外,他们还有“六月六”的唢呐比赛,七月半的火把节、“丢花包”、“撒麻舞”、“竹筒舞”“斗鸡”传统等节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月亮河畔的布依族还会自己编排舞蹈,根据现代音乐学会自己着普,结合流行歌曲,也是另有一番特色。在当地,布依族少男少女简直就是天生的唱高音的音乐家,不但会本民族的传统歌曲,很多脍炙人口的流行歌曲唱的也是相当的动听,而唱歌,已经作为一种吸引异性的方式了,歌唱越好,追求的人就越多。
三、开发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陇脚乡沿着月亮河分布,地势较为平坦,类似于贵州其他地方的“坝子”,沿河的平坦、肥沃的部分基本规划成猕猴桃基地,距离河较远,坡度较陡峭的土地种植成油茶。虽然都还没有成品,但将来与月亮河畔的布依族风情结合,还是值得期待的价值。
优势:1、位于古江夜郎文化风景区的上游,月亮河属于江的枝流,河流清澈见底,植被茂密,山峰之间错落有致,自然风景非常优美,空气清新,泉水甘甜,为陇脚乡的开发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自然资源。
2、目前政府实施“三支一扶”政策,吸引了人才与企业的入住,开发了月亮河畔,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下,当地百姓增加了收入,促进了陇脚乡的发展。
3、当地布依族的民族保护意识强烈,使得多年流传下来传统依然完好保存下来,有着丰富的民俗资源,为陇脚乡开发成为特色的旅游村寨提供了可能。
4、陇脚乡距六枝特区约45公里,距郎岱古镇10公里左右,距黄果树瀑布45公里,其陇脚乡内基本上铺上了泊油路,交通便利。
5、随着经济的发展,旅游业已经作为重要的产业之一,布衣风情配上大自然的田园风光,再与农家乐结合,使人们贴近自然,享受生活,有着距大的市场空间。
存在问题;(1)人口流动较大,传统文化传承出现断层现象。由于年轻人的外出务工及其学生在外读书,使得许多布依族儿童和少年已经遗忘部分手工技艺。甚至有的连本民族的语言都不知道怎么说了。(2)过渡追求经济效益,使得最原始的形态被破坏掉,很少再看见布依族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见到的是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及其生活模式。
6、随着经济的发展,布依族与其他民族的融合不断,汉文化对其冲击是巨大的,提倡普通话,使得在学校的学生渐渐遗忘本民族的语言,在外省打工的人,由于交流的需要,使得青年渐渐地遗忘或者处于模糊状态的传统节日及其手工艺遗忘殆尽。
四、开发陇脚乡月亮河布依族生态园区对策及建议
(一)资源整合,整体规划
陇脚乡月亮河地势较为平坦,自然资源丰富,合理开发,加强与江景区的毛口、郎岱、落别等景区联系,使其成为一个自然风光、民俗风情、休闲娱乐的旅游整体。
(二)完善基础设施
加快完善必要的生活设施,停车场、住宿、饮食及其特色食品配套的休闲旅游景区。
(三)打造特色品牌
每一个旅游景区都有自己的特色名片,而陇脚乡有着“世界布衣第一神鼓”之称,充分利用这个特有的品牌,打造无与伦比的铜鼓文化。再者,充分利用布依族的节庆,扩大宣传的同时,拓宽其具有布衣特色产品的产业链,使其价值最大化。
(四)加强宣传
在贵州大家都知道苗族有个代言人叫阿幼朵,而在贵州布依族还没有利用名人代言,可以向黔东南学习,挑选本民族优秀的人民作为代言,与媒体合作,制作宣传片,提高宣传力度。与高校合作,向大学生推荐月亮河畔,积累名气,扩大在高校的影响力。
(五)政府政策支持
坚持不变扶持陇脚乡的发展,做出具有长远的方针、政策,科学合理地开发,做到真正惠民,提高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其经济发展。
五、结语
陇脚乡月亮河畔的布依族世代生活在这里,他们传承了贵州布依族特色鲜明的铜鼓文化,同时又兼顾其他地区的布依族传统的文化。陇脚乡月亮河畔的布依族具有悠久历史、集智慧、勤劳、朴实和传统传统文化于一身民族,对他的开发,应该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潮流,抓住发展机遇,注重在和谐发展中寻求特色,在继承传统的前提下合理创新,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使布依族文化得到可持续发展,丰富中化民族的历史文化,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郭佳琪.布依族舞蹈的原生性与现代化传承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14.
[2]谭忠秀.布依族社会变迁与家庭教育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6.
关键词:旅游;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贵阳市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is the new industry of the 21st century and also the pillar industry of the development ofguizhouprovince, thus the protection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becomes quite important. this article is about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protection of property right ofguizhou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roperty right of the natural tourism resources and humanistic tourism resources, further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 is needed. on the one hand, hope to help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f guiyang to find the leak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remedy them timely. therefore, to make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more adaptable to the inceasingly drastic cultural market and also to enhance the brand and industry of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n the other hand, hope to be the reference of relevant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order to make rational planning, regulating and controll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f guiyang in future. therefore, rational suggestions and solutions could be put forward to th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protection of property right of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fguiyang. keywords: tourism,tourism culture industry,intellectual property, guiyang.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公众的注意力越来越成为稀有资源,旅游文化产业是典型的注意力产业。旅游环境的营建和产品的打造,是为争夺更多的市场关注,旅游文化产业的一切离不开展示、少不了关注。旅游文化产业极具商业化个性、人性化品格、文化性内涵,包容了来自几乎整个世界的注意力。
文化既是旅游业的特质资源基础,又是它的精神动力和支撑。谁拥有了丰富的文化资源,谁就掌握了旅游业发展的主动权。同时,又因为旅游产业能够为社会带来庞大的就业机会和生产总值,人们又将旅游文化产业看作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
旅游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以自然历史文物景点观光服务为核心,以享受人类文明成果、开发快乐精神资源和获取自然历史知识为动机,带动饮食、旅馆、交通、商业、娱乐等配套发展的大型文化产业群。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人民收入、生活水平的持续快速提高,国民旅游消费迅速兴起并呈现爆炸式增长,满足多层次的国民旅游消费需求成为旅游业重要的功能和任务,进入本世纪以来这一趋势进一步增强。
在旅游产业逐步发展成为新的支柱产业的同时,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旅游业发展,正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2009年以来,随着《贵州省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意见》的出台,寻求对我省旅游产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开始迅速升温,逐渐形成热潮。 在各地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探索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手段,通过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丰富和提升我省旅游商品成为强化我省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的三条重要路径。
1.1.1文化产业及其分类
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为这种生产和经营提供相关服务的产业。文化产业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1]
文化产业功能:经济增长功能、意识形态功能(满足人的需要、引导舆论宣传、防御文化殖民)、文化传播功能、审美与评价功能。
图1.1
如图1.1所示,文化产业主要分为三层,分别是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文化产业相关层。
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包括了新闻书刊、音像制品、文艺表演、电影电视、文物保护、博物馆、文化研究、会展等行业。是文化产业的主要行业,作为核心行业而存在。
文化产业的外围层是服务于文化产业核心层,外围层中的互联网、旅行社服务、休闲娱乐服务、文化产品销售等行业均服务于处于核心层中的核心行业。
文化产业的相关层,是文化产业核心层和文化产业外围层衍生和相关联的上下游产业,主要涉及到了服务于核心层和外围层的产品的生产和加工。
1.1.2旅游文化产业及其分类
旅游文化产业是一个以旅游资源为核心,以旅游经纪、旅游食宿和旅游交通等为外围产业和相关产业而向外不断辐射的综合性产业。
一是自然旅游资源。自然旅游资源亦称“自然景观”,这是指能够使人们产生美感,并能构成景观的自然环境或物象的地域组合,所突出的是物质的物理属性及其对人的心理产生的新奇别致的美感,注重的是官能感受、切身体验和心境快乐。
二是人文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亦称“人文景观”,是指古今人类创造和积累起来的富有人文特色、精神价值和广泛影响力的文明成果,是物质形态和精神蕴含凝聚而成的景观资源,所体现的是历史文化的内涵和神韵。这其中也包括了民情风俗、人际关系、传统节庆、民间生活方式、特有的民族服饰与文化艺术形式等,还可以包括现代建筑成就、新生事物等等。[2]
人文旅游资源突出的是一种历史特性,它是用静态的景观形态来体现动态的历史内容,具有深刻的历史文化性和思想蕴含性。我国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人文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已经跻身于“世界遗产”大国。这是以人为载体的一种社会现实,注重的是现实的人的一种心理触动。如各旅游区举行的历史文化表演,由于表演者从历史的角度刻画人物,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情节,再现一定时期的民族历史和文化,有着深深的历史符号、政治烙印以及经济发展的特征,使游客在了解历史的同时,了解政治、经济、文化并受到启迪。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3] 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1)商标权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4]
图1.2(商标注册证书)
(2) 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5]
著作权的客体包括了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舞蹈作品、计算机软件、建筑模型设计、戏剧作品、口述作品等。登记著作权之后,著作权人可享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设置权、改编权、汇编权和翻译权。 图1.3(著作权登记证书)
(3)专利权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6]
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
专利主要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图1.4(发明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 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图1.5(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条件是新颖性。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 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
图1.6(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4) 域名注册
域名就是上网单位的名称,是一个通过计算机登上网络的单位在该网中的地址。一个公司如果希望在网络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就必须取得一个域名,域名也是由若干部分组成,包括数字和字母。通过该地址,人们可以在网络上找到所需的详细资料。域名是上网单位和个人在网络上的重要标识,起着识别作用,便于他人识别和检索某一企业 、组织或个人的信息资源,从而更好地实现网络上的资源共享。除了识别功能外,在虚拟环境下,域名还可以起到引导、宣传、代表等作用。 1.3 知识产权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中作用
1.3.1 知识产权有助于提升旅游文化产业品牌形象
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的建立,有助于旅游文化产业中的企业提升自身的品牌形象。无论是发展特色产品,还是贴上独有标签,都需要通过知识产权进行确权、维权行动。
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品牌,品牌的核心是技术和创新。因此,当我们对技术和创新进行保护的时候,就不可避免的要用到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对技术和创新的作用,第一就是确权,确定该项技术和创新内容属于企业自身;第二,就是维权,维护企业的技术和创新内容不受到侵犯。因此,当我们将知识产权很好的运用到旅游文化当中来时,就能更好的保护企业的品牌,从而更好的提升了旅游文化产业的品牌形象。 企业价值包含了无形的企业价值和有形的企业价值。在此,无论是商标权的获得,还是著作权以及专利权的获得,或者是域名的注册,都极大的增加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使企业在市场当中有更加巨大的市场价值,从而通过无形的知识产权,获得了无形的企业价值。
另外,将知识产权运用的客体,即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投入到市场当中,能够使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获得增值。增值,不仅仅是产品和服务价格的提高,还在产品和服务的社会认可度上得到重要的认可。这样也极大的提升了企业的有形价值。 无论是市知名商标、还是省著名商标,乃至中国驰名商标,都是以企业注册商标为基础的。政府也针对获得上述荣誉的企业,有着资金上的扶持和政策上的优惠,甚至可以主动帮助企业打假维权。因此,在旅游文化产业当中,发展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通过知识产权的树立,来帮助自己获得政府最大的限度的帮扶。
另外,现如今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是认牌购物。当一个企业将自己的知识产权系统有效建立后,就会获得社会认可,得到社会的承认。这也是企业获得利益最大化的最佳途径。
2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1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自然旅游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1.1 贵阳市自然旅游资源概述
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主要包括了天河潭、花溪公园、南江大峡谷、桃源河、六广河、紫江地缝、情人谷、红枫湖、香火岩峡谷、百花湖等。自然旅游资源由于是天然具有的,不具备产品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因此,在论述贵阳市自然旅游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时,将从商标、著作权和域名注册三方着重论述。
2.1.2 商标权的保护
接下来我们用表格的形式将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自然旅游资源的知识产权当中,商标权的保护的状况展现出来,并将和他同一类型不同地域的景区进行比较: 景区 核心层商标注册量(件) 外围层商标注册量(件) 相关层商标注册量(件) 核心层商标抢注量(件) 外围层商标抢注量(件) 相关层商标抢注量(件) 天河潭 1 0 0 0 0 10 南江大峡谷 1 2 2 1 1 1 情人谷 0 0 0 1 1 10 红枫湖 0 0 0 4 3 27 紫江地缝 0 0 0 0 0 3 桃源河 0 0 0 0 0 0 六广河 0 0 0 0 0 3 花溪公园 0 0 0 0 10 51 香火岩 0 0 0 0 0 0 百花湖 0 0 0 1 3 7 共计 2 2 2 7 18 112 表2.1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自然旅游资源景点商标情况 表2.2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自然旅游资源景点商标情况与安顺市对比
通过表2.1,我们可以得知,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景点商标注册量仅为6件,竟然远远低于商标抢注件数,景区的商标权流失严重;抢注单位凭借商标权的获得,利用景区的名气,获得了大量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而景区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严重受损。
安顺市是整个贵州省商标权保护较为完善,政府较为重视的地区。表2.2将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自然旅游资源景点商标与安顺市做了一个对比,发现虽然安顺市自然旅游资源少于贵阳市,但是商标注册数远远多于贵阳市,景点全部都有商标注册行为,而贵阳市商标注册景点只占了总数的20%。以黄果树风景区为例,黄果树旅游集团针对黄果树风景区商标全类注册,并且凡是在黄果树举行的会议和黄果树景区自发开展的节庆活动,均有注册。不仅全面保护了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还全面保护了外围层和相关层,堪称贵州旅游景点的典范。
另外,通过表2.1可以了解到,在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当中,商标申请单位只有南江大峡谷和天河潭两家景区。作为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知识产权的保护令人堪忧。并且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两家单位,即南江大峡谷和天河潭,由于天河潭商标早已被其他企业抢注,目前,天河潭商标依然处于申请无效状态。也就是说,在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有且仅有一处景点拥有自己的商标,即南江大峡谷。
图2.1
如图2.1所示,在国家商标总局已提交的“南江大峡谷”商标注册情况中,总共有三家单位申请注册了“南江大峡谷”这一商标。其中由景区管理单位注册的商标总共涉及5个商标类别,均属于旅游和旅游涉及的相关类别。另外两家单位同时也注册了这一商标,商标类别也属于旅游相关产业。
旅游文化产业分为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由于商标注册分为45个类别,其中又着重分为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大类。因此在商标申请当中,也深刻的体现了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的概念。所以在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注册商标时,旅游和旅游规划作为核心层,在商标类别的注册应当是重中之重,其次作为外围层的餐饮、娱乐服务、广告等次之,最后才是作为相关层的产品生产、加工提供。
在此以南江大峡谷为例,进一步进行分析。在南江大峡谷景区申请注册的商标中涉及到了娱乐服务、餐饮、旅游和农特产品。的确也将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都有所保护。但是我们发现,核心层当中的旅游规划并没有进行保护,外围层中的广告也没有注册保护,即使在相关层的特色产品上,也仅仅保护了农特产品,手工艺品等是没有进行保护的。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当“南江大峡谷”这一商标在旅游文化产业中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被注册且注册单位并非是景点管理单位时,就会存在商标权的流失,造成经济利益和景点声誉上的损失。如图示七所示,另外两家非景区管理单位也提交了“南江大峡谷”的商标注册,并且除了旅游以外的商标注册都核准通过。也就是说,在旅游的外围层和相关层中的部分行业的“南江大峡谷”这一标志,已被其他非景区管理单位拿到了商标专用权。由于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和唯一性,其他单位已注册“南江峡谷”商标所涉及行业,南江大峡谷景区都将不能使用这一商标,这将造成景区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损失。这样的情况正如天河潭景区所遭遇到的一样。
图2.2 图2.3 如图2.2所示,天河潭景区已经申请注册旅游的商标,但是在图2.3中我们可以看到商标无效了。而在图2.2当中有多达5家的其他企业和个人申请注册“天河潭”这一商标,可见这一情况是多么的严重。由于其他企业和个人在先注册“天河潭”商标,导致景区自身去申请注册景区名字时,商标申请注册无效。
2.1.3 著作权的保护
旅游文化产业中,自然旅游资源的核心层是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的著作权主要在于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景区对外宣传的标识进行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登记;第二个方面是对景区景点进行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和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
纵观整个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没有一家单位将自己的景区标识进行著作权登记,也没有一家单位将自己景区的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这就让很多企业和个人有机可趁。
同样以南江大峡谷为例,尽管南疆大峡谷在商标权的保护上面在贵阳市处于一个较好的保护状态,但是在著作权这一块是缺失的。首先,南江大峡谷无论是在网络推广上,还是在平面媒体推广上,都已经统一运用了同一标识进行景区的对外宣传,但却尚未将这一标识在国家版权中心登记著作权,这将会造成该标识被其他企业和个人利用,而不能用更有效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其次,未将南江大峡谷的经典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同样会造成其他企业和个人,利用该景点进行商业利用,从而达到经济和社会的双赢。这样的例子已经屡见不鲜,比如黄果树瀑布,天河潭旱洞出口钟乳石瀑,梵净山蘑菇石等。都是其他企业和个人将景区的景点作为商标图样申请商标,或者是作为产品包装、产品来源地宣传进行商业利用。
另外,由于中国加入了《伯尼尔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所以再中国境内登记的版权在全球的178个国家都是有效的。由于自然旅游资源具有固定性,属于天然所有,而旅游行为是流动性的,旅游行为的流动性加上旅游景区的对外宣传的大范围,同样使景区的名声和景区的景点享誉国内外。这样的话,就更应该将著作权作为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重要的部分来进行落实,尤其是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
核心层登记著作权之后,外围层和相关层也得到了相关的保护。因为著作权登记,如果是个人登记有效期是有生之年及生后50年;企业登记有效期是50年。也就是说,只要著作权保护的有效期内,作品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无论企业和个人在哪个行业,或者在任何途径上使用到登记过后的著作权作品,都是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由于以自然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的外围层和相关层是餐饮住宿、娱乐服务、广告销售、特色工艺产品等等,所以只要登记了著作权之后,这些外围层和相关层中的所涉及到的行业,在景区后期发展拓展当中,都是畅通无阻,受到保护。也保证了其他企业和个人不能用到著作权作品的内容。
2.1.4 域名保护
域名,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比较新鲜的词。当这个社会进入到了信息时代,域名才进入到了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域名分为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域名内容,又有英文域名和中文域名之分,所以再保护的过程当中,必然的会出现一些偏差。 论文出处(作者):
网站建设是必须要进行域名的注册,上述贵阳景点都已经将首字母缩写或者是全拼进行了域名注册,建立站点。但是却没有很好的区分出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英文域名和中文域名。上述的10个景点注册的都是国际域名,如.com,.net,并且都是用英文注册的。但是,都忽略了国内域名和中文域名。中国的国内域名是.cn,同样在国际上有效,只不过注册机构是在中国而已。因此,即使注册了国际域名,但是没有注册国内域名,同样会遭到域名的抢注。同理,中文域名也尤为重要,尤其是对一些知名度高的景点。
在这里,贵阳市的10个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景点,在这一块都进行了基础的保护。之所以说进行了基础的保护,是因为都有建设自己的网站,或者是在平台网站上建立自己的站点。贵阳市尚未出现域名抢注的现象,但是享誉中外的西江千户苗寨就发生了域名被抢注的现象。西江千户苗寨,之前已经注册了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用的是首字母缩写进行的域名注册。但是,没有进行中文域名的注册。在2011年4月7日,深圳的一家公司公然将“西江千户苗寨”进行了中文域名的注册,并告知了西江千户苗寨景区管理公司。后来,景区管理公司想要通过争议将域名争回来,但是却没有办法。
正因如此,域名注册,注册的不是其中的一个部分,注册其中的一个域名也不算是全面的域名保护。应当全面的注册,才是全面的保护。
2.2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人文旅游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2.1贵阳市的人文旅游资源概述
贵阳市以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主要包括了青岩古镇、镇山布依寨、香纸沟、黔灵公园、甲秀楼、文昌阁、高坡苗族等。人文旅游资源由于是物质形态和精神蕴含凝聚而成的景观资源,所体现的是历史文化的内涵和神韵,不具备产品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因此,在论述贵阳市人文旅游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时,同样将从商标、著作权和域名注册三方着重论述。由于无论是自然旅游资源景观,还是人文旅游资源景观,包括后来的社会旅游资源景观,在域名保护上面都是一样的,因此在接下来的论述当中,将不再重复提及域名注册的保护。 在此,我们直接通过表格的形式清晰的来分析贵阳市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的人文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即以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 景区 核心层商标注册量(件) 外围层商标注册量(件) 相关层商标注册量(件) 核心层商标抢注量(件) 外围层商标抢注量(件) 相关层商标抢注量(件) 青岩古镇 0 0 0 1 4 9 镇山布依寨 0 0 0 0 0 4 甲秀楼 0 0 0 0 2 1 文昌阁 0 0 0 1 1 40 黔灵公园 0 0 0 1 3 25 香纸沟 0 0 3 0 0 1 高坡苗族 0 0 0 0 0 0 共计 0 0 3 3 10 80 表2.3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人文旅游资源景点商标情况
如表2.3所示,贵阳市的主要人文景观当中,只有香纸沟进行了商标注册。而且注册的并非是核心层的商标类别。并且,抢注率比较高的是知名度较大的几处景点,即黔灵公园、文昌阁和青岩古镇。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几处景点由于历史悠久,传承至今,已经广泛的被大众接受和使用。所以无论是政府单位和还是景区管理处都对商标注册不重视。换句话说,即使其他企业和个人拿到了以景区名字注册成功的商标,也不会对景区造成任何影响,反而会有利于景区的宣传。这一点在青岩古镇上尤为突出。
青岩古镇素来以卤猪脚和玫瑰糖而出名,历史文化的积淀和特色小吃的美味让这座古镇更加具有知名度。所以,以青岩命名的各色小吃和酒楼如雨后春笋出现在贵阳的各个角落。而在商标注册上面,冠以青岩之名的商标更是数不胜数。正因为如此,青岩古镇的风管处,对此也没有任何举动,反而更加觉得没有必要去进行此类事情。所以,当青岩古镇发展到以官方的名义办理旅游商标、旅游产品商标、旅游服务商标之时,赫然发现,青岩一名早已被他人注册。即使对景区起到了广泛宣传的作用,但是商标权已经流失,对名字的专用权已经不在景区管理单位的手上。
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尽管景区被大众广泛的接受和利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对景区的宣传作用,但是景区也不应当放任商标权的流失。因为作为旅游文化产业来说,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尤为重要。无论是处于上游旅游文化产业的企业,还是处于下游旅游文化产业的企业,景区在长期发展的过程当中,必然会有所涉及,必然会在相关行业上有所发挥。这是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大势所趋,是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起来的必经之路。
2.2.3 著作权保护 谈及人文旅游资源的著作权保护,那就多姿多样了。因为人文资源包括了诸多元素,诸多元素的保护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各色的文艺表演,可以运用舞蹈作品登记,音乐作品登记,口述作品登记,戏剧作品登记;特有的建筑,可以运用到摄影作品登记,建筑设计作品登记等。例如镇山布依寨的布依酒歌,布依情歌,都可以作为音乐作品和口述作品登记起来。民族文化传承下来的歌曲因为语言和文字的原因一直没有系统、完整的传承下来,但是登记作品著作权之后,就可以有效的保护和传承。还有布依族的傩戏、地戏,都将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在此,登记著作权更多的作用不是去害怕和担心其他企业和个人侵犯合法权益,作用更大的是使著作权登记的作品能够更好的传承和发展下去。
再者,在镇山布依寨和青岩古镇有许多别具特色的建筑,将这些建筑登记著作权以后,也能够更好的保护起来。在我们进行物质上面保护的同时,也能更好的在精神层面上起到保护的作用。
在人文景观当中,对企业标识和人文景观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同样重要。以图2.4和图2.5为例。
图2.4 图2.5 图2.4所展示的是一家企业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商标的图样就是青岩古镇的城头。也真是因为青岩古镇的景区管理处没有对景区的重点景点和标志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才造成了景区的经典景点被其他企业和个人有机可趁,注册成为商标。同样的事业发生在了镇山布依寨的身上。
镇山布依寨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屯兵寨子。房屋的建设都有着自己的特点,尤其依山伴水的优势更让其增添了许多亮色。但是,一直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有效的经营,一直处于散漫经营,散漫管理的状态。图2.5是镇山布依寨的经典景点半边山,也是被其他企业注册成为了商标。但是如果,将图片登记成为了著作权,就不会又这样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商标注册,景点拥有者也可以依法进行相关方面的维权。
所以,无论是自然景观为主的景区还是人文景观为主的景区,著作权都尤为重要。他是保障景区自身所具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保障,即使处于被动维权,也能在维权的过程中不落下风。 3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无论是以自然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还是以人文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都没有很好的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无论是商标权,还是著作权,都大量的流失。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极为薄弱。但是,也可以看得到,被抢注的商标、未经授权利用的图形,也是少数的,在保护薄弱的同时,也可以及时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应对。
3.1 政府积极营造良好知识产权环境
在国家的“十二五”规划的报告里明确的指出了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大力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尤其是中国民族产业的知识产权。而在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的贵州省,也出台了《贵州省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意见》,寻求对我省旅游文化产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在各地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探索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手段,通过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丰富和提升我省旅游商品成为强化我省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的三条重要路径。
3.1.1 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
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不仅要对景区景点在文化产业的核心层进行商标申报,更要在外围层和相关层进行商标申报。名称的商标不是对名称的垄断,而是对名称的统一管理。这样才能更好的抑制景区名称被非景区景点来源地的企业和个人抢注,才能更好的控制商标有效、高效的利用。如西江千户苗寨这一商标,之前分别被贵阳的自然人和凯里的自然人抢注。西江千户苗寨风管处知道后,积极应对,通过商标争议和商标的相关类别的重新注册,积极应对商标抢注造成的危机。在应对商标危机的同时,也许可“西江千户苗寨”这一名字给当地的企业和农户使用,使当地的企业和农户通过“西江千户苗寨”这一名字获得利益的同时,也更好的宣传和推广了“西江千户苗寨”。政府机制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分配,使商标权的利益最大化得到了体现。因此,在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区域整合,统一管理和有效分配,才能更好的实现知识产权的保护。
3.1.2 探索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
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是应当将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和域名保护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不仅仅要在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注册商标,实现上下游产业和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的全面保护,还应当把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传统文化、特色文化、固有文化进行著作权的登记,多重手段并重,多管齐下。另外,由于21世纪是信息社会,网络的普及,也让我们知道,域名保护在知识产权这一块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原有的基础上采取传统手段,我们要保护;我们更要与时俱进,采用新颖的手段进行保护。
3.1.3 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
地理标志是指产品的来源地有着鲜明的地理特色,区别于同类产品。诸如都匀毛尖、湄潭翠芽、从江椪柑的等。结合刚才的区域整合和统一管理,政府应当扶持一批当地的特色企业,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例如,青岩的玫瑰糖和卤猪脚非常出名,政府就应当整合当地的特色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维护。这不仅仅是带动了当地的经济,更是将当地的特色产品打上了统一的标签,宣传推广出去。这也更有利政府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监控和维权。目前,贵阳市也在积极打造清镇酥李和清镇黄粑地理标志,希望能够通过地理标志的申请拉动地方产业经济的发展。
丹寨县的特色产品和特色资源非常丰厚。丹寨县政府专门成立了一个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当地的特色文化资源进行统一管理,打造地理标志。这其中就包括了享誉国内外的丹寨锦鸡舞,丹寨硒米,丹寨刺绣和竹编工艺品。这不仅仅是使这些特色文化有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更重要的是,这些特色文化在宣传出去的同时也打上了浓浓的丹寨的烙印,将丹寨的特色产品和特色资源利益最大化了。因此在贵阳市整合特色资源,打造地理标志的同时,应当有针对性的挖掘特色资源,强有力的打造特色产品,在这些特色产品上也深深印下贵阳的烙印。
3.2 旅游文化产业企业的自身保护
3.2.1 积极“走出去”
在此,积极“走出去”,不仅是产品和服务走出省门,走出国门,也是要将知识产权的触角,延伸到更加广泛的区域。“多彩贵州”这一商标已经于2010年12月正式启动了商标的全面注册,但是也有更多的人更加迷惑。因为在2005年,多彩贵州刚刚启动之时,多彩贵州就不仅仅是一个比赛,更多的还是代表贵州的形象,出现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但是由于,一直缺乏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尚未保护。这其中不仅仅是保护的难度大,更重要在内部一直未达成统一的意见。直到2010年,才由省委宣传部统一进行了此商标的申请。此商标的申请,也极大的提升了贵州的文化品牌,但是我们仍然看到其中不足。
我曾经和省旅游局的领导交谈过,该领导对“多彩贵州”商标的申请持有保留意见。他认为,“多彩贵州”申请商标是大大局限了“多彩贵州”这一品牌的使用和宣传。但是,他却对同坐的文化遗产传人大加鼓励,鼓励他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这也让我看到上述文中我所提到的意见不一和矛盾的心态。一面担心知识产权的进行影响到了品牌利用的局限性,一面又希望更多的传承人和文化企业注重知识产权的维护。这就更应该鼓励我们的旅游文化产业走出去,走出去的不仅仅的旅游文化产业中的企业,更应该有其中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只有这样,我们在将我们的品牌推广到世界各地的同时,也能够将知识产权保护的触角延伸到世界各地。
3.2.2 大力“引进来”
“引进来”是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一种渴求。“引进来”的是技术上的创新,文化中的融合,知识产权观念和态度的改变。由于贵州省经济落后和信息方面的滞后,导致了贵州省的绝大多数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处于落后的状况。因此,在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知识产权保护是处于绝对的落后阶段。在河南,有一个旅游景点叫做云台山,是中国驰名商标。在贵州,同样有一个旅游景点叫做云台山,正在积极准备申请世界自然遗产。但是,目前贵州云台山,处于一个极为尴尬的地步,因为“云台山”这一商标注册不了。因为首先是河南云台山已经注册商标了,并且是中国驰名商标,因此,贵州云台山不仅仅是旅游类别的商标,不能注册,任何一个商标都不能注册。因为,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明文规定,注册商标不能与中国驰名商标相冲突。从这个案例当中我们看到了由于经济的落后和信息的滞后,导致了我们旅游文化产业当中出现了想做不能做的这种境况。
所以,我们更应当大力“引进来”。发展特色产品的同时,引进先进的技术,独创特色品牌,优先保护;宣传特有文化的同时,集百家,又和而不同,多种方式并进,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宣传和开展知识产权的讲座,大力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改变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企业、决策者、管理者的知识产权观念和态度。
3.2.3有机结合保护特色民族文化和文化遗产
在贵州,特色民族文化和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这些都隶属于人文旅游资源。在人文旅游资源当中,包含了许多无形,却又真实存在的诸多元素。这其中就包括了民情风俗、人际关系、传统节庆、民间生活方式、特有的民族服饰与文化艺术形式等,还可以包括现代建筑成就、新生事物等等。这些都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作为商标注册来说,还是比较抽象的。在此我们再用一个表格来简要的说明一下诸如此类的人文旅游资源在上该如何保护。 人文旅游资源内容
保护类别
丹寨锦鸡舞(苗族舞蹈形式)
41类(文娱表演)
台江反排木鼓舞(苗族舞蹈形式)
41类(文娱表演)
侗族大歌(侗族舞蹈形式)
41类(文娱表演)
岜沙(生活族群)
41类(文娱表演)、39类(旅游)
且兰古国(历史遗迹、地名古称)
涉及多个类别,包括旅游、餐饮、表演
珠郎娘美(侗族神话传说)
41类(文娱表演)
思州(地名古称)
16类(特色产品)
给哈(苗族特色乐器)
41类(文娱表演)
夜郎(历史遗迹、地名古称)
涉及多个类别,包括旅游、餐饮、表演
西江千户苗寨(民族聚集地地名)
涉及多个类别,包括旅游、餐饮、表演
表3.1 贵州省已注册商标的人文旅游资源
首先,从表3.1我们不难发现,在贵州省已注册商标的人文旅游资源当中,都是将特有的风土人情,民族习俗、地理古称等在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进行了注册,个别商标将外围层和相关层进行了注册。以文艺形式出现的人文旅游资源,其核心层就是文艺表演行业,注册的类别也就的文艺表演的商标类别。诸如历史遗迹、地理名称之类的人文旅游资源,注册的商标类别也是以旅游为主的商标类别,同样是核心层。这也就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启示在贵阳市人文旅游资源进行商标权保护的时候,应当对挖掘出来的特色之处,进行到商标注册,以加以很好的利用。例如,高坡就可以直接以地名注册,保护到商标权不会流失。
其次,之前在著作权当中也谈论到了,关于人文旅游资源著作权的保护是多样化的。因此,我们在保护的同时不仅要结合商标的注册保护,保证商标权不被流失,同时也要保证著作权这一块属于著作权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民族文化村寨和文化遗产传人。因为,只有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够将贵州,将贵阳的民族文化和文化遗产有效的开发利用、合理保护传承下去。
结语
通过对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从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在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域名保护上的现状调查、分析,清晰的发现目前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面不仅仅是不完善,更多是保护薄弱。针对目前这一现状,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应当积极同政府合作,加速转变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提升知识产权观念,从而能够更好的获取知识产权资源,得到更加完善、全面的保护。
诚然,由于调查的时间和涉及范围较为广泛的原因,此文还存在一些纰漏和不足,但是接将我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调查现状很好的结合在一起进行了分析,以及提出了合理的对策建议。希望通过此文能够更好的加深我对专业只是的理解,以及能够给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出谋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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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化产业;旅游业;联合互动
文化产业是21世纪最具前途的朝阳产业,目前很多省(区、市)都提出要建设文化大省。贵州省依托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通过旅游、演艺、会展,形成“多彩贵州”品牌效应,带动周边产业发展,正在走一条符合当地实际发展要求的独特模式。贵州文化产业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文化产业具有容纳性广、关联性强和易于打通各产业之间关联产业链的特点;同时,文化服务的无形性特点决定了文化产业建设必须以其他产业为载体,实现广为传播和文化价值。根据贵州的特殊省情,将旅游业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引擎,实现产业间的联动发展,是贵州省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贵州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
近年来,贵州省文化产业好戏不断。贵州电视台组建的家有购物集团公司在北京、上海、吉林等13个省市落地,3年总经营收入达12亿元;2010年11月“多彩贵州”商标注册成功,开启省级文化品牌产业化运作先河,带动了会展、演艺、民族工艺品、饮料、酒、茶等多个类型的特色旅游产品发展;2010年6月,贵州日报报业集团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代贵州期刊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文化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省直四大文化企业集团同日挂牌成立,文化产业散、小、弱的状况逐步得到改善。
《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指出我省处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较为缓慢的第三阶梯。现阶段,文化旅游业是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先导,是整合贵州多种资源的平台,是贵州文化产业全面启动和提升的市场基础,也是带动贵州文化产业各行业各部类发展的龙头。对全省有国家级及以上称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艺术之乡、风景名胜区等入列文化产业的资源统计表明,我省文化资源丰富,在全国位居前列。同时,《纲要》对省内外文化产业文化旅游文化消费市场和民意进行了专题和综合调查,发现我省文化产业出现了两种迅速增长的需求:本地市场快速成长,城镇居民对文化需求不断扩大,成为我省发展文化产业的主力市场;同时,外地市场对贵州的文化消费需求迅猛增长。因此,贵州省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具有较好的资源优势和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
贵州省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但旅游业的发展相对滞缓,整体旅游形象不明显,旅游资源缺乏深度开发和整合,离旅游大省和旅游强省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旅游的发展缺少品牌、市场、资金等要素的支持。要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开发出有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由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变,发掘潜在的文化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体验旅游。
二、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的联动发展
(1)文化旅游业是贵州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贵州是旅游资源大省,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多元的民族文化、独特的文化、神奇的自然景观,发展文化旅游业具有独特的文化资源优势。“多彩贵州”歌唱大赛、中国贵州黄果树瀑布节的成功运作,以及针对旅游市场成功推出的《多彩贵州风》大型民族歌舞演出,是贵州在旅游与文化结合上进行的有益尝试。将文化旅游业最为贵州文化产业的主导产业,符合贵州的比较资源优势,具有较强的区域竞争力。同时,借助不断发展的文娱演出业、会展业、广播电视业等,带动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2)文化产业促进了旅游业的优化和升级,保障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对旅游的需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旅游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单纯的自然观光已经难以满足游客的旅游需求,游客在对文化、休闲、益智健身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大。旅游业的收益不再单纯依靠旅游人数的增加,而是更多地取决于多元文化含量的旅游产品和富有特色的旅游服务。旅游与文化交流结合程度越高,旅游文化因素越多,旅游经济就越发达。把旅游与文化结合的文化旅游业,让文化有市场,让旅游有灵魂,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已经成为旅游业发展的亮点和投资商关注的焦点,适应未来旅游业的产业升级需求。(3)文化旅游业将有力带动贵州文化产业的发展。在当今市场经济社会中,文化产业的开发应注意寻找载体,否则将成为空中楼阁。作为一个产业来说,文化不是孤立的,其效益的体现往往与旅游业紧密相连。单纯的文化产业发展不仅缺乏有力的经济支撑,而且也不容易让群众接受;另外,文化产业的发展还面临着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收周期长的问题,给政府和企业带来很大的财务负担。而通过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通过旅游功能的导入,可以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价值空间和市场空间,能够有效弥补文化产业短期盈利不足的缺陷,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了新的增长点,有利于迅速将文化张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文化旅游业把文化与旅游紧密结合,从文化产业的角度对旅游业进行重新审视,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延长旅游产业链,不仅对旅游业的发展产生了加速作用,而且对文娱演出业、广播影视业的发展产生了推动作用,作为主导产业其带动性和关联性将更加突出,也会成为贵州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同时,对于文化产业发展而言,难点在于如何引入消费市场,实现文化产品的外销,扩大市场规模和占有率。而旅游业的发展,为贵州省带来了大量的国内外游客,形成了较大的外来消费市场,为文化产业发展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市场平台,有利于贵州省经济内需型向外需型的转变。将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与旅游业发展“请进来”战略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旅游业“请进来”已经积累起来的市场和经验,实现文化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并逐渐树立国际文化贸易观念,逐步构建贵州文化产业发展的大格局。
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最新版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第三条 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能够反映重要自然变化过程和重大历史文化发展过程,基本处于自然状态或者保持历史原貌,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
第四条 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按照规定报请国务院批准公布。
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州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审核,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五条 因设立风景名胜区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风景名胜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及自然环境永续利用之间的关系,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与和谐发展。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风景名胜区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
第九条 风景名胜区经批准公布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十条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跨行政区域的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或者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持甲级规划设计证书的单位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持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证书的单位编制。
第十一条 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和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的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远期与近期、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二)保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风貌,维护景区生态平衡,各项建设设施应当与景区环境相协调;
(三)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模、利用程度和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应当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基本适应,并符合长远发展的需要;
(四)科学评价风景名胜资源的特点和价值,突出风景名胜区的特色。
第十二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风景名胜区内的村镇规划,应当服从风景名胜区规划。
第十三条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经市、州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审核后,由省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依法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和实施特许经营。
第三章 保护
第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保护责任和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环境和各项设施,自觉维护区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遵守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规定,有权检举侵占风景名胜区土地、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古建筑、民族特色建筑、古园林、历史遗址、古树名木等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调查、鉴定和登记,建立档案,设立标识,设置保护说明。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文物。
第十七条 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禁止进行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
禁止出让或者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核心景区土地。
第十八条 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水系,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以及相关规划予以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围填堵塞水面,不得超过水环境容量使用水体。不得擅自改变现状或者向水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和其他污染物。
风景名胜区内生产生活项目排放废物,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按照指定的地点排放。
第十九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动植物生存环境。
第二十条 经批准在风景名胜区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围景物、林草、植被、水体和地形地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
第二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非法占用风景名胜资源或者风景名胜区土地,擅自改变风景名胜资源性质或者风景名胜区土地使用性质;
(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三)修建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和危害风景名胜区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
(四)擅自建造、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塑造佛像、神像等;
(五)砍伐、毁坏风景林木,采挖花草苗木,在游览区及保护区内砍柴、放牧;
(六)损坏景物、公共设施,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七)在禁火区内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用火;
(八)乱扔垃圾;
(九)其他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景观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风景名胜区已有的污染环境、破坏景物景观、影响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妨碍游览活动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拆除或者迁出。
第二十三条 未经检疫部门依法检验的动植物,不得引入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对风景名胜区有害外来物种进行预防、治理。
第四章 建设
第二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各项建设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和建筑物的造型、风格、色调、高度、体量等应当与周围景物和环境相协调,避免风景名胜区人工化和城市化。
第二十五条 单位或者个人在景区以外的风景名胜区内使用土地,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机关应当征得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批准。其中属于经营性的国有土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
第二十六条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二十七条 修建索道、缆车等涉及公共安全和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重大建设工程,其项目选址,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选址意见书;在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设计方案和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申请定点,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后,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在10日内完成定点工作。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完善基本建设程序后,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现场验线施工。
第三十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临时建设活动,应当严格控制,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临时建设。
确需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风景名胜区内的临时性建筑物使用期限届满,该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自届满之日起30日内拆除。
禁止在批准的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五章 管理
第三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行使下列管理职能:
(一)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协助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
(二)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查建设项目,监督建设活动;
(三)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实施项目特许经营管理;
(四)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五)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的游览活动、经营活动、环境卫生和饮食服务卫生;
(六)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人民政府依法授予的其他职能。
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
门票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补偿。
第三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预警、防火、救援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设施,严防火灾和其他游览事故发生。
在险要部位、危险地段、繁忙道口应当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排除危岩险石及其他安全隐患。
第三十四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非特许经营项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指定地点亮照营业。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擅自设置、张贴广告,占道或者乱设摊点。
第三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确定的游览接待容量,有计划地安排游览活动。
进入风景名胜区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在规定的地点停泊。
第三十六条 摄影服务摊点不得在景物周围圈占拍摄位置,不得向自行拍摄的游客收取费用。
第三十七条 鼓励风景名胜区建立讲解员制度。
第三十八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执法。
第六章 特许经营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特许经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法定程序、标准和条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有偿取得从事风景名胜区内整体或者单个项目投资、经营权利的活动。
第四十条 整体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为20xx年,单个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为20xx年。
第四十一条 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更新、改造和新建的人文景观以及其他设施,在特许经营期满或者终止后,无偿归国家所有。
第四十二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制定项目特许经营方案。
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6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完成核准工作。
第四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特许经营权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定的投标人主体资格;
(二)符合经批准的特许经营方案的投资、经营方案;
(三)技术、经营负责人有相应从业经历和业绩,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有相应的从业能力;
(四)相应的资金、设备和设施等;
(五)良好的诚信记录。
第四十四条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程序:
(一)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根据经批准的特许经营方案公布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组织专家根据招标条件,对投标人的投资、经营方案进行审查和评议,选择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
(三)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将中标人及其投资、经营方案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示期满后,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与中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的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特许经营者在经营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处分特许经营权、风景名胜资源或者变更特许经营内容;
(二)擅自停业、歇业影响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三)经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营设施、项目危及公共安全、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
第四十七条 特许经营权期满或者被依法撤销后,原特许经营者应当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将维持特许经营业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资产、档案移交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完成接管前,原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要求,履行职责,维持正常经营。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接管,并在接管后履行维持特许经营业务正常运行的义务。
第四十八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时,按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时,原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四十九条 特许经营期间,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经营时,可以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
第五十条 特许经营者应当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在风景名胜区内已经取得的项目经营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采挖花草苗木或者在景区内砍柴、放牧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禁火区内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用火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擅自建造、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塑造佛像、神像等以及毁坏风景林木或者进行抚育、更新以外的采伐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列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处罚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再处罚。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并依法报批,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已经建设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和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车辆、船只进入风景名胜区不按照规定的线路、地点行驶、停放的,个人不遵守景区游览秩序或者安全制度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予以警告,不听劝阻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的以及在景物周围圈占拍摄位置或者向自行拍摄的游客收取费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特许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特许经营权。
第五十七条 特许经营者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特许经营权:
(一)自取得特许经营权之日起2年内没有实施投资、经营方案的;
(二)不按规定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的。
第五十八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未经批准前,实施特许经营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授予特许经营权的;
(三)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未经招标或者不根据招标结果选择特许经营者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条例所称景区,是指在风景名胜区规划中,根据景源类型、景观特征或者游赏需求而划分的一定用地范围,包含有较多的景物和景点或者若干景群,形成相对独立的分区特征。
本条例所称核心景区,是指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最集中的、最具观赏价值、最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规划中确定的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和史迹保护区。
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资源,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可以作为风景游览对象和风景开发利用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以及风土人情等。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首批5A级旅游名胜区北京:故宫博物院、天坛公园、颐和园、八达岭长城。
天津:天津古文化街旅游区(津门故里)、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
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保定市安新白洋淀景区、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
山西:大同市云冈石窟、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辽宁:沈阳市植物园、大连老虎滩海洋公园老虎滩极地馆。
吉林省:长春市皇宫博物院、长白山景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太阳岛公园。
上海:上海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上海野生动物园。
江苏:南京钟山风景名胜区、中山陵园风景区、中央电视台无锡影视基地三国城水浒景区、苏州拙政园、苏州周庄古镇景区。
浙江: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温州市雁荡山风景名胜区、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
安徽:黄山市黄山风景区、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
福建: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南平市武夷山风景名胜区。
江西:九江市庐山风景旅游区、吉安市井冈山风景旅游区。
山东:烟台市蓬莱阁旅游区、济宁市曲阜明故城(三孔)旅游区、泰安市泰山景区。
河南:登封市嵩山少林寺景区、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焦作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湖南:张家界武陵源旅游区、衡阳市南岳衡山旅游区。
湖北:武汉市黄鹤楼公园、宜昌市三峡大坝旅游区。
广东:广州市长隆旅游度假区、深圳华侨城旅游度假区。
广西:桂林市漓江景区、桂林市乐满地度假世界。
海南:三亚市南山文化旅游区、三亚市南山大小洞天旅游区。
重庆:重庆大足石刻景区、重庆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
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4张)
四川:乐山市峨眉山景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旅游景区。都江堰市青城山景区 都江堰景区
贵州:安顺市黄果树瀑布景区、安顺龙宫景区。
云南:昆明市石林风景区、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
陕西:西安市秦始皇陵兵马俑博物馆、延安市黄帝陵景区。
甘肃:麦积山风景名胜区(5A)、嘉峪关市嘉峪关文物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