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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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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

第1篇: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范文

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

理解:(1)结合实例,分析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和表现形式。(2)从调节、激励、分化三个方面说明价值规律的作用。运用:用价值规律的有关知识,分析说明商品生产者必须提高劳动生产率能力要求: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而在实际生活中,价格与价值往往是不相符的。同样质量的黄瓜,夏天的价格比冬天要便宜;春节左右的价格比平时的价格要贵;不同销售摊点的价格也不相同。要使学生正确理解这一问题,必须提高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不管价格怎样变化,离不开商品的价值,从长远的、整体的观点看,商品交换是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过程与方法

通过社会调查,培养学生的市场经济意识和市场竞争观念。

情感、态度、价值观

让学生明白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培养他们的市场竞争意识和时间效率观念,以便更好地投身社会实践以及为将来适应社会服务。

教学建议

教材分析

一、价值规律的含义: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我国正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为了能够使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必须了解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用价值规律指导我们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价值规律的含义,教师可以运用具体实例进行讲解。在讲解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1、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客观规律。它不是整个人类社会所共有也不是某一特定社会形态的产物,而是商品经济所特有的规律。只要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存在价值规律。

2、价值规律的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它主要包括两部分的要求:

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

②商品交换实行等价交换。

3、价值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这就要求我们尊重价值规律,特别是在我国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尊重价值规律。任何违背价值规律的做法必将受到价值规律的惩罚。但我们可以利用价值规律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服务。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重视、尊重和利用价值规律。

二、价值规律的作用

1、价值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

对于这个作用,教师可以结合书中的实例来进行说明,或者让学生自己来分析例子然后教师进行概括、归纳。

这一点教师在分析的时候,可以结合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来分析:

由于价值决定价格并且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使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当某一产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价格就会上涨而当高于价值的时候,生产者生产这一商品就有利可图。商品的生产者为了追求利润,纷纷转向生产这一产品,这样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就会向这一部门集中。这样这一商品就会被大量生产出来,导致市场上这一商品供过于求,商品的价格就会下降而低于价值,商品生产者就会无利可图,商品生产者又会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转向生产其他有利润的商品。这样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就从这一部门自觉地向另一部门转移。

2、价值规律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

关于这一作用,教师可以通过设问的形式让学生思考:劳动生产者生产的目的是什么?学生很明白是为了获取利润。教师可以继续引导学生弄清楚商品生产者如何在等价交换的原则下获取更高的利润。主要讲清楚:

在市场交易中要求等价交换,而在等价交换的原则下似乎不可能获取比其他企业更高的利润。关键要弄明白这里的“等价”指的是价值规律内容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而商品生产者可以减少自己的个别劳动时间,使自己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单位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商品。而商品仍然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进行销售,这样商品生产者才能获取更多的利润。而要减少个别劳动时间就要提高劳动生产率,那么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呢?就是要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

3、价值规律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讲清楚了第二个作用第三个作用就不难理解。由于商品生产者的技术、生产条件等各不相同,劳动生产率也不一样。这样商品生产者生产某一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也不一样,当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商品生产者就能获取更多的利润,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而一旦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生产者就会赔本,在生产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必然会被激烈的市场竞争所淘汰。

三、等价交换原则是如何贯彻的

等价交换是价值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这个原则,学生很难以理解,因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往往存在着不等价交换的“事实”。因此对这个问题教师讲解起来往往比较困难。关键是要让学生透过不等价交换的现象看到其背后的本质。

首先,应该肯定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往往存在着不等价交换的现象。但这并不能否定价值规律,相反正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只不过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而已。

其次,价值规律的内容要求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交换双方的价值量要相等。如果价值量不相等就会影响商品生产者的积极性。但是,等价交换并非在每一个交换过程中、每一个场合都能实现。

第三,等价交换的原则在货币出现以后就表现为价值和价格相等。但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价格经常与价值不相符,价格往往偏离价值即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主要是因为价格除由价值决定外,还要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供大于求,价格下降;供不应求,价格上涨。即: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价格经常和价值相背离。这似乎和等价交换不相符合,但这说明的是短期的现象。但从长期看:

第四,等价交换的原则是在长期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价格背离价值:

但从一个较长的时期来看,价格还是和价格相等的。这是因为:

(1)价格的变动是以价值为轴的,无论价格怎样变动都不会偏离价值太远。也就是说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

(2)由于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但同时供求关系反过来也影响价格,使价格不能偏离价值太远。

(3)虽然在每一次商品交换中价格与价值并不一致,但从较长时间来看,商品的平均价格还是和商品的价值相一致。

四、教学重点、难点

1、价值规律的含义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我国正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为了能够使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必须了解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用价值规律指导我们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价值规律的含义,教师可以运用具体实例进行讲解。在讲解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1)、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客观规律。它不是整个人类社会所共有也不是某一特定社会形态的产物,而是商品经济所特有的规律。只要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存在价值规律。

(2)、价值规律的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它主要包括两部分的要求:

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

②商品交换实行等价交换。

(3)、价值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这就要求我们尊重价值规律,特别是在我国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尊重价值规律。任何违背价值规律的做法必将受到价值规律的惩罚。但我们可以利用价值规律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服务。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重视、尊重和利用价值规律。

2、等价交换的原则是怎样贯彻的

等价交换是价值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这个原则,学生很难以理解,因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往往存在着不等价交换的“事实”。因此对这个问题教师讲解起来往往比较困难。关键是要让学生透过不等价交换的现象看到其背后的本质。

首先,应该肯定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往往存在着不等价交换的现象。但这并不能否定价值规律,相反正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只不过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而已。

其次,价值规律的内容要求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交换双方的价值量要相等。如果价值量不相等就会影响商品生产者的积极性。但是,等价交换并非在每一个交换过程中、每一个场合都能实现。

第三,等价交换的原则在货币出现以后就表现为价值和价格相等。但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价格经常与价值不相符,价格往往偏离价值即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主要是因为价格除由价值决定外,还要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供大于求,价格下降;供不应求,价格上涨。即: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价格经常和价值相背离。这似乎和等价交换不相符合,但这说明的是短期的现象。但从长期看:

第四,等价交换的原则是在长期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价格背离价值:

但从一个较长的时期来看,价格还是和价格相等的。这是因为:

(3)价格的变动是以价值为轴的,无论价格怎样变动都不会偏离价值太远。也就是说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

(4)由于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但同时供求关系反过来也影响价格,使价格不能偏离价值太远。

(3)虽然在每一次商品交换中价格与价值并不一致,但从较长时间来看,商品的平均价格还是和商品的价值相一致。

3、价值规律的作用

(1)、价值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

对于这个作用,教师可以结合书中的实例来进行说明,或者让学生自己来分析例子然后教师进行概括、归纳。

这一点教师在分析的时候,可以结合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来分析:

由于价值决定价格并且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使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当某一产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价格就会上涨而当高于价值的时候,生产者生产这一商品就有利可图。商品的生产者为了追求利润,纷纷转向生产这一产品,这样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就会向这一部门集中。这样这一商品就会被大量生产出来,导致市场上这一商品供过于求,商品的价格就会下降而低于价值,商品生产者就会无利可图,商品生产者又会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转向生产其他有利润的商品。这样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就从这一部门自觉地向另一部门转移。

(2)、价值规律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

关于这一作用,教师可以通过设问的形式让学生思考:劳动生产者生产的目的是什么?学生很明白是为了获取利润。教师可以继续引导学生弄清楚商品生产者如何在等价交换的原则下获取更高的利润。主要讲清楚:

在市场交易中要求等价交换,而在等价交换的原则下似乎不可能获取比其他企业更高的利润。关键要弄明白这里的“等价”指的是价值规律内容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而商品生产者可以减少自己的个别劳动时间,使自己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单位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商品。而商品仍然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进行销售,这样商品生产者才能获取更多的利润。而要减少个别劳动时间就要提高劳动生产率,那么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呢?就是要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

(3)、价值规律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讲清楚了第二个作用第三个作用就不难理解。由于商品生产者的技术、生产条件等各不相同,劳动生产率也不一样。这样商品生产者生产某一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也不一样,当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商品生产者就能获取更多的利润,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而一旦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生产者就会赔本,在生产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必然会被激烈的市场竞争所淘汰。

教法建议:

1、价值规律的内容:教师可以通过提问的形式步步引导让学生归纳出价值规律的内容。

2、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教师可以让学生围绕某一种商品的价格在不同时期的变化进行调查,说明价格并不完全与价格相一致,而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3、价格与供求的关系:教师结合上面的调查,接着让学生调查不同时期商品的供应和需求情况,让学生分析价格与供求的关系。

第2篇: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范文

某种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我们在立法层面上对该行为进行犯罪化评价的最高标准。但是社会危害性是一个总体的、抽象的价值评判,只有落实到具体的技术和制度层面上才能体现出来;而且总体社会生活涵括了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道德生活等诸多方面,因而对具体的行为类型,社会危害性的评价侧重点也是有所差异的。所以在对经济生活出现的经济活动行为进行犯罪化评价,不仅要以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作为指导,更要考虑到经济行为自身的特殊性,只有基于特殊性,才能作出区别于其他行为的评判。

我们认为,经济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三大原则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要求。经济自由原则旨在保证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公平竞争原则旨在为经济主体提供参与经济活动的平等地位与均等机会。诚实信用原则旨在保障契约的被遵守,防止对合法经济权益的侵犯。[1]这三大原则是由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决定的,它贯穿于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从财产利用到财产流转,从生产、分配、交换到消费,无不受着这三大原则的制约和保护。三大原则共同致力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因此,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经济活动,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最终就具体地落实到看该行为是否违反了这三个原则,是否因此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正常、健康、有序的运行和发展。具体地说,就是:

一、以是否能保护经济自由为标准。

经济自由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对国家来说,要求国家以“有限政府”的原则出发,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有限的、宏观上的干涉与调整,而不能深入到微观经济活动上。另一方面,对个人来说,要求其不得妨害与限制他人的经济活动,侵犯与损害他人的经济利益。

从哲学上看:1、自由是自然和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自由产生于砸碎枷锁,而不是在其产生后再被人为地套上枷锁。因此个人自由是一个不受制于他人或国家的专断意志所产生的强制,而是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做或不做或者成为不成为什么的自由。正象孟得斯鸠所言,“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2、人基于自身的意识和意志而自觉地活动,从而主动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满足自己不断变化和发展的需要。但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冲突是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避免的,因而个人自由并不是无限度的,个人自由仅仅应该局限在法律所许可的范围之内。因此,保护个人的自由是国家立法者在立法时所必须优先考虑的,立法者必须认识到法律的最终目的始终是确保每个社会主体能够最大限度地自由发展而不是束缚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同时,个人自由也离不开刑法的保护与保障。刑法一方面应当保护个人自由不为他人和社会组织所侵犯,起到刑法的自由保护机能,另一方面,还应当保障个人自由不为国家非法强制,实现刑法的自由保障机能。因此,国家在对各种经济违法行为进行犯罪评价时,必须考虑两个标准[2]:1、国家应当以尽可能少的刑事强制维护社会秩序,并尽可能多地保留公民的个人自由领域。2、刑法保护社会秩序不在于将个人置于立法者或司法者所预期的位置,或者要求个人达到国家或社会力量为其设立的特定的目标,而在于确保个人自由行动时不违背有利于社会秩序生成的基本条件。

综上,国家应该保障社会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享有广泛的自由,实行自由竞争,对市场经济运作中所需要的经济行为不应以刑法的手段介入,而对妨害他人经济活动或侵犯他人经济利益的行为以刑罚来惩罚,以保障自由竞争的秩序不受破坏。

二、以是否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秩序为标准。

公平竞争原则要求在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在资格上处于平等地位,具有进入市场的同等机会。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经济权利,不能限制或剥夺他人参与竞争的机会或条件,除非国家为保护国计民生之需要,对一些基础产业或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产业作出必要限制或给予优惠条件予以扶持外。

商品经济基本规律要求在商品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都要以平等为基础,平等是商品经济得以产生并发展的基本前提。公平竞争是商品经济的本性。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仍然是一种商品经济,仍然要受商品经济基本规律的制约和作用。当前我们国家还存在多种经济成分,存在着不同的财产所有者和物质利益不同的经营者,存在着不同企业的独立的经济核算,因此不同利益主体都要求国家给予平等的保护,遵守市场经济运作的基本规则。以生产、交换领域为例。在生产领域里,只有在公平竞争的规律的刺激下,商品经济的积极性才能体现和发挥出来。生产者为了求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必须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千方百计地发展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满足社会的需要,以便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在交换领域,公平竞争规律也能够促使生产者、销售者怀着实现自我利益的动机投入交换过程。商品能否顺利地出售,能否以最优的价格出售,直接关系到商品生产者的命运。如果交换不是建立在公平基础上的,交换的内容可以无偿地征调、移转,那么生产者将不仅得不到利润,而且将不能回收其已在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成本,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都无法进行,生产者、销售者都面临着掠夺所带来的毁灭。这样,经济关系便遭到了扭曲,竞争规律的各种作用便无从发挥,届时的竞争就不再是生产效率的竞争,而是强力的竞争;获胜者不会是先进的生产者,而是强力的拥有者;生产要素不会流向最有使用价值之所,而是流向强力之所;被刺激的不是生产力的发展,而是强力的发展。[3]

多元利益主体的存在,一方面为竞争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也为公平地竞争提出了挑战。多种经济成分决定了多元利益主体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经济利益上的差别和矛盾,如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矛盾,本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矛盾,各企业之间的利益差别和矛盾等等。这些矛盾的冲突往往会使某些利益主体突破公平竞争的束缚,在强烈的利己主义动机的驱使下不惜牺牲其他人、其他企业、地区、部门和国家的整体利益,甚至进行经济违法犯罪活动。

三、以是否有利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形成为标准。

诚实信用原则强调缔结和履行契约必须具备善意的诚实信用的心理态度,要求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重承诺,讲信用,不以欺诈手段加害于人。一切活动都必须在此心理态度支配下,以对价支付的方式进行。

诚信原则涉及两个利益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诚信原则的宗旨在于实现这两个利益关系的平衡。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中,诚信原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以对待自己的注意对待他人事务,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当发生特殊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失去平衡时,应进行调整,使利益平衡得以恢复,由此维持一定的社会经济秩序。在当事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中,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不得通过自己的民事活动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在权利行使的法律范围内以符合其社会经济目的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4]

诚实信用既是经济活动中的一种行为准则,同时又是一种内存于意识之中的价值观念,作为人观察与认识事物的主观方法与标准,对人的活动起着指导与评价的作用,如果价值观念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到人们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定位与自我调控。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货币、利益和致富等因素在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位置日益凸显,已经从较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原有价值观念的基础。追求财物利益,享受在世的幸福欢乐的心态和行为已经在相当数量的社会成员中扩展开来。在这些消极价值观念的支配下,行为人不顾现有的社会规范,利用经济管理的漏洞,实施犯罪行为,从而破坏了经济社会赖以生存的诚信原则和经济活动的相互信任,造成经济道德的堕落,干扰经济生活的安宁秩序,进而损害了人们对经济制度的信赖,危及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安全。[5]

经济建设是我们国家的中心任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展社会生产力是我们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任何有碍于我们目标实现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当然,正当的安全基础严密而善良的管理,不在于刑法的恐怖,经济活动更多地是靠民事、行政、商事法律来规范调整,一个行为违反了自由经济、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并不必然要构成犯罪,只有当其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经济正常、健康、有序地运行,使立法者所欲求的社会秩序价值失去存在的意义,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超出了国家所能容忍的范围,刑法的介入才有必要。

注释:

[1]参见陈兴良、李贵方著《经济领域中失范行为的评价及其法律控制》,载《法学研究》,1992年第6期。

[2]参见曲新久著《刑法的精神与范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页。

[3]参见徐国栋著:《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6至67页。

[4]参见徐国栋著:《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9页。

第3篇: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范文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前序范畴;后序范畴;公有价值;理论体系。

【作者简介】曹 建(1957-2009),生前系中国土地制度史专家,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刊》编辑部编辑、东方社会科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资深编辑。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问题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极为重要的问题。几十年来,学术界对此进行了艰辛的探索,成果丰硕,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形成共识。本文的任务是努力以基本原理为指导,对这些成果进行比较研究,力求对各家各派做出科学评价,求得共识。

(一)

矛盾特殊性原理告诉我们,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社会经济的基本矛盾运动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是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基本矛盾运动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其核心问题是揭示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指出:“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1]进一步说,事物的实质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决定的。资本主义社会代替封建社会后,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成为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这一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具体表现。在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生产社会化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它要求废除封建私有制,确立资本主义私有制;在资本主义社会确立以后,资本主义私有制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由此决定该社会的资本主义性质,决定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是生产剩余价值。也就是说,由资本主义私有制成为取得支配的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决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资本对雇佣劳动,即资本家阶级对工人阶级的统治和剥削关系,它集中体现为资本家无偿占有雇佣工人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经济关系。而这一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则是资本增殖,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和生产目的是生产剩余价值。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这种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性动机。”[2]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追求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目的和决定性动机,是资本主义社会全部经济活动赖以运行的轴心。马克思正是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科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是生产剩余价值,并以剩余价值为核心,构建了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的规律,揭示了其产生、发展和必然灭亡的历史轨迹和必然命运。所以说,剩余价值范畴是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的核心范畴。

由此可见,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由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中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所决定,是揭示社会生产的实质和生产目的,反映了一定社会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的基本经济范畴;并且是对整个社会经济规律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基本经济规律的科学规定和在此基础上所确立的科学范畴。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和范畴体系中,核心范畴是一个纲,纲举才能目张。因而,在社会经济关系的矛盾运动的系统或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有其一系列存在条件(或者说前提条件)和运动条件(或者说实现条件)。因此,以核心范畴为中心的政治经济学范畴体系中,必然有一系列范畴相互结合起来,以揭示其矛盾运动。我们把关于处于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的存在条件、前提条件的理性认识,称为前序范畴;把处于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的运动条件、实现条件的理性认识,称为后序范畴。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是由以核心范畴为中心的一系列范畴(前序范畴、后序范畴)互相联系、互相结合而构成的范畴体系。

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剩余价值。它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因而是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实质和生产目的的规律,并且在整个资本主义经济规律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也必然决定着社会主义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因而是决定着社会主义生产实质和生产目的的规律,并且在整个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因此,直接体现着一定社会生产实质和生产目的,并且直接揭示一定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的范畴是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确立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的标准,有两个标准:直接体现一定社会生产实质和生产目的,并直接揭示一定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是核心范畴的客观标准;准确的语词表示是确立核心范畴的主观标准。是否符合这两个主客观标准,是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问题研究的成果是否科学的基本依据。本文就依据上述标准对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问题研究的成果进行比较和述评,并以核心范畴为中心,以一系列范畴(前序范畴、后序范畴)为,初步构建一个互相联系、互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范畴体系。

(二)

在政治经济学发展史上,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即“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3]。这无疑是斯大林的重大理论功绩。然而,中国学术界有的先生指出:斯大林“没有提出一个中心范畴来概括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中心内容”[4]。这“是关于社会主义产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并非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机计划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5]。我们同意上述评价。然而斯大林在理论上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的研究开辟了广阔的发展道路。

下面,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文献,对中国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问题的研究成果分为五类进行评述。

第一类:关于“公共必要价值”“净产值(净产品)”“公共价值(社会价值)”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的观点。这类观点认为,“公共必要价值”“净产值(净产品)”“公共价值(社会价值)”相当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商品价值中的剩余价值部分,即C+V+M中的M部分。我们原则地同意这一观点。

早在1961年,卓炯先生提出了“公共必要价值”范畴。他提出:“一个社会主义的商品价值构成的公式:W=生产资料价值的补偿部分+个人必要价值+公共必要价值。”“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矛盾,就是个人必要价值和公共必要价值的矛盾。”“公共必要价值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因为它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只有劳动人民掌握了公共必要价值规律,才能不断再生产、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需要。”[6]卓炯在中国经济理论界首次提出“公共必要价值规律”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这是具有一定的开拓意义的。然而,到20世纪80年代,卓炯先生的观点发生了变化,他没有沿着上述思路做进一步的研究。他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存在剩余价值”“出路只有一条,承认剩余价值。”[7]“社会主义扩大商品生产的目的,也有二重含义,一是作为扩大商品生产,追求剩余价值,二是作为社会主义特征为社会追求剩余价值,剩余价值转化为公共必要价值。”[8]这一观点我们是不同意的。

宋涛先生提出:“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范畴是净产品。” [9]以后,他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经济的两个基本经济范畴是资金和净产值。”[10]“社会主义企业职工的劳动,是为自己和为社会的劳动,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新价值为自己和企业及社会主义国家所占有,所以,对为企业及社会主义国家所占有的这部分价值,我认为应叫做净产值,我所以叫这部分价值为净产值,是因为它是职工超过企业成本所创造的为公共占有的价值。”[11]宋涛先生的理论贡献是,明确提出了“净产值”相当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商品价值中的剩余价值部分,即C+V+M中的M部分,即社会主义社会的企业职工所创造的超过企业成本而为公共占有的价值,而且比“净产品”更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经济性质。这是宋涛先生作为老一代经济学家的杰出与可贵之处。但是,我们不能同意宋涛先生把资金和净产值并列为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经济的两个基本经济范畴。我们认为,同马克思的《资本论》的核心范畴只能是一个范畴,即剩余价值范畴一样,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也只能是一个范畴。此外,净产值范畴在语词表示上虽然体现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这一形式特征,但没有充分表达出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

刘永佶先生提出:“社会主义经济矛盾的本质规定,就是社会价值,它是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矛盾的本质规定的剩余价值的转化,也是规定社会主义经济矛盾系统的概念体系的核心。”[12]以后,他把“社会价值”改称为“公共价值”,提出“新价值按劳动者所付出劳动的质和量分配其生活资料;新价值中其余部分为公共价值,即个人劳动创造,但用于公共的生产资料与公益事业、社会保障的价值。”[13]在这里,他提出了社会价值或公共价值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概念,并且也把社会价值或公共价值看作是相当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商品价值中的剩余价值部分,即C+V+M中的M部分,这是我们所同意的,但是,他没有明确表述社会价值或公共价值直接体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反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这一重要理论规定,却提出用“提高人的素质技能”来规定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观点[14]。我们不能同意之。

第二类:关于“必要价值”“社会必要产品”等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的观点。

王珏先生提出,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即必要价值分割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即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收入,用以维持劳动者的生活和满足他自身发展的需要。这部分价值称为“个人必要价值”,创造这部分价值的劳动称为“个人必要劳动”;另一部分表现为劳动者的国家和企业的收入,被用于社会扩大再生产和发展公共福利。这部分价值称为“社会必要价值”,创造这部分价值的劳动称为“社会必要劳动”。对于社会主义劳动者来说,这两部分同样是必要的,他的全部劳动都是必要劳动,他所创造的全部新价值都是必要价值。必要劳动作为社会主义经济范畴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15]。必要价值规律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16]。“必要价值”是体现社会主义经济运动“轴心”的中心范畴[17]。

雍文远先生提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所进行的劳动也要分为个人必要劳动和公共必要劳动两个部分。个人必要劳动构成劳动者的个人收入,这部分劳动产品,称为个人必要产品;公共必要劳动构成社会基金,这部分劳动产品,称为公共必要产品。个人必要产品与公共必要产品之和称为社会必要产品[18]。与之相应,直接生产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创造的全部新价值,对劳动者来说都是必要的。全部新创造的价值,称为“社会必要产品价值”。“社会必要产品价值也要相应分为个人必要产品价值(V)和公共必要产品价值(M)”[19]。“为满足社会及其成员日益增长的需要而生产尽可能多的社会必要产品,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目的”[20]。“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可简称为‘社会必要产品规律’”[21]。“社会必要产品”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经济范畴[22]。

巫继学先生提出:“自主劳动者付出的全部劳动归结为必要劳动。”“必要劳动又有其内部划分。”“劳动者直接为个人付出的必要劳动可称为个人必要劳动;劳动者为公共集体付出的必要劳动可称为公共必要劳动。”“与此相应,必要劳动在产品上表现为个人必要产品和公共必要产品;在价值上表现为个人必要价值v和公共必要价值m。”[23]这两部分价值之和即必要价值(V+M),“在量上,它是全部产品价值减去转移的旧价值而余下的增加的新价值”“新增价值,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客观目的”。“进一步的结论是,自主劳动从量上说整个地表现为必要劳动,作为社会主义客观生产目的的新增价值也就全部表现为必要价值”[24]。“必要价值规律是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的基本经济规律[25]。

马仁典先生提出了“公本价值产品”范畴,即“社会公本总产品扣除用以补偿耗费掉的生产资料后的公本新创产品,其价值形态是公本价值产品”。公本价值产品包括两部分:“即个人价值和公共价值”[26]。“满足劳动者个人消费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叫做个人价值”“由社会公共占有的、超过其个人消费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以上的价值”叫做公共价值。“个人价值与公共价值之和”“即公本价值产品。公本价值产品乃是社会主义公本阶段的社会生产目的”[27]。“公本价值产品规律是社会主义公本阶段的基本经济规律”[28]。

以上观点有两个共同特征:第一,认为他们所提出的“必要价值”“社会必要产品(社会必要产品价值)”“必要劳动(必要价值)”“公本价值产品”都直接体现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目的,直接反映和规定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这与我们关于确定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的客观标准是一致的;第二,这些范畴,都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价值产品”范畴,即V+M。这是他们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在性质和量上的基本规定。这个观点我们是不能同意的。我们认为,应当以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商品价值中的剩余价值部分,即C+V+M中的M部分的新价值来规定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的性质、内容和量的界限。我们将在本文第三部分详尽论述之。

第三类:关于“使用价值”“资金”“公本”“自主劳动”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的观点。

有些先生认为:“只有使用价值才能表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不同意采用价值范畴。”[29]我们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共同体商品经济,其生产目的必然采取价值形式来表示;同样,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也应当用价值形式来表示。因此,我们不同意这一观点。

陈典模、刘锦棠先生提出:“资金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主体范畴。”“资金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类似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30]宋涛先生认为,资金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价值形态”[31]。

马仁典先生提出:“社会主义公本阶段的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能够科学地反映这一经济实际的基本范畴就是公本。”[32]关于公本的定义,他认为:“公本是能够带来公共价值的价值。”[33]

巫继学先生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从属劳动的雇佣劳动转化为自主劳动。”[34]“自主劳动是社会主义财富的普遍形式。”[35]“自主劳动是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占统治地位的经济范畴。”[36]“它的地位相当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占统治地位的经济范畴──资本。”[37]

我们认为,上述观点没有揭示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和生产目的,没有揭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因此,不符合我们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的客观标准,是我们所不能认同的。

第四类: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存在剩余价值范畴的观点。20世纪80年代初,卓炯先生提出了“社会主义剩余价值范畴”[38]。逄锦聚等先生提出:“剩余价值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范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剩余劳动必然要表现为剩余价值。”[39]我们不同意上述观点。我们认为,剩余价值范畴是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剥削关系的特殊经济范畴,只有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下,劳动力成为商品,从而工人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因此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才表现为剩余价值。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已经消灭了资本主义剥削关系,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的需要,包括劳动者个人的需要。劳动者的劳动不再划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因此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也不再是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由此可见,剩余价值是标志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和剥削关系的范畴,不是反映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的经济范畴,也绝不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

第五类:关于公有价值范畴。曾昭禹先生提出了公有价值学说,并论述了“公有价值理论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理论”[40]。我们认为,他实际上提出了公有价值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我们完全赞同这个学说,在本文第三部分将展开评述。

(三)

曾昭禹先生的公有价值学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基本点[41]:第一,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其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有机计划市场经济。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在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劳动分为必要劳动和公有劳动。必要劳动形成必要价值,即社会主义工资;公有劳动形成公有价值。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作为工人的工资,是补偿给工人的劳动力消耗的那部分价值;公有劳动创造的公有价值,即工人的劳动创造的总价值中去掉工人的必要价值后剩余的那部分价值,由国家代为占有,国家以保障工人根本利益的形式补偿给工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工资和剩余价值、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独特的资本主义性质被去掉,从而获得了必要价值(社会主义工资)和公有价值、必要劳动和公有劳动的社会主义性质。第二,确立公有价值范畴,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制度下,剩余的劳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是公有劳动,它创造的价值,即公有价值,与剩余价值相比较,公有价值的特点在于:(1)公有价值是由工人自主劳动创造的,而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劳动创造的;(2)公有价值是由工人的公有劳动创造的,而剩余价值是由剩余劳动创造的;(3)公有价值是由人民委托的国家和集体代为占有,而剩余价值是由资本家无偿占有的。第三,公有资本(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资料),是能够带来公有价值的价值。公有价值是公有资本的增殖,体现的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社会主义企业的利润──公有利润,是公有价值的转化形式。第四,社会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生产,它实质上是公有价值的生产。参与公有价值的创造的劳动,都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第五,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应该把生产公有价值作为直接的生产目的。只有使用公有制的生产资料的劳动,才是社会主义劳动。这种劳动的目的是取得公有价值。第六,公有价值体现了国家对集体、劳动人民的代表和服务关系,揭示了国家和工人、劳动人民在政治上一致的经济根源、经济基础。必要劳动和公有劳动、必要价值(工资)和公有价值的矛盾关系体现了工人和劳动人民自身的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矛盾、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公有价值不断增长。第七,社会主义本质在公有价值不断增长中实现,公有价值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核心。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在公有制为主体和高度先进科学技术基础上以及先进体制(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大限度地追求公有价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简明地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公有价值。这一规律决定着社会主义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因而是决定着社会主义生产实质的规律,并且在整个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第八,公有价值理论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理论。确立公有价值理论是建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关键。这实际上阐明了公有价值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

这些观点互相联系起来,形成了一个以公有价值范畴为核心的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正如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一样,公有价值学说深刻论证了马克思的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观点,使马克思以这三大支柱为主要内容的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成为科学理论。因此,我们认为公有价值理论为建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下面,我们对公有价值学说做若干补充和展开。第一,公有价值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公有价值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是社会主义劳动者满足自身的、也是满足社会的共同需要而创造的价值。它相当于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社会扣除”的主要部分。马克思说:“虽然从一个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会直接或间接地用来为处于社会成员地位的这个生产者谋利益。”[42]因此,公有价值用来满足社会的共同需要,最终仍归结为满足每一个劳动者的需要,直接或间接地为每一个劳动者谋福利。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和生产目的就是生产公有价值。公有价值范畴是社会主义所特有的客观经济范畴,它最典型、最集中地反映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关系,因此公有价值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

在经济学中,“公共”一词使用得比较广泛,如西方经济学中有“公共物品”“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等概念。“公共”一词不能反映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一些先生提出的“公共价值”“公共必要价值”“公共必要产品价值”等在语词表示上也不能反映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的特殊性质。因此,我们认为,对社会主义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中相当于M的部分,在语词表示上用“公有价值”更为准确。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共同体商品经济,“公有价值”的“公有”在词义上表达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含义;而“价值”,则在词义上表达了商品经济的含义。因此,“公有价值”在语词表示上清晰地、明确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的基本经济关系。把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确立为公有价值范畴在语言表述上是准确的。

第二,社会主义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划分为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社会主义商品的生产过程,包括旧价值的转移和新价值的创造。新价值则包括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社会主义商品的价值(Gp,p为“public”的英文缩写,意为“公有的”)由三部分构成,即:Gp=Cp+Vp+Mp。其中,Cp是生产资料转移的旧价值;Vp是必要价值;Mp是公有价值。

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劳动,一方面,作为具体劳动,生产出社会主义产品,并且把生产资料的旧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另一方面,作为抽象劳动,创造出新价值,并且使价值增殖。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劳动划分为必要劳动和公有劳动。必要劳动作为具体劳动,生产出必要产品;作为抽象劳动,创造出必要价值。公有劳动作为具体劳动,生产出公有产品;作为抽象劳动,创造出公有价值。必要产品是必要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公有产品是公有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必要价值是物化的必要劳动,公有价值是物化的公有劳动。

第三,必要价值生产与公有价值生产的社会经济条件。巫继学先生认为,必要劳动所以划分为个人必要劳动和公共必要劳动,根源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所有权的二重性。劳动力个人所有权决定个人必要劳动的存在,劳动力公共集体所有权决定公共必要劳动的存在[43]。马仁典先生认为,公共价值产品分为个人价值和公共价值。一方面,在劳动力个人所有权的意义上,劳动者的劳动耗费创造个人价值;在劳动力社会公共所有权的意义上,劳动者的劳动耗费创造公共价值[44]。我们不同意上述观点。因为这种观点抛开了个人价值(或个人必要价值)和公共价值(或公共必要价值)生产的最主要的社会经济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因而是片面的。刘永佶先生提出:“在联合劳动中,不仅劳动者个体的劳动力可以创造其价值,而且会由协作形成集体劳动力的价值。这种集体劳动力的价值及从劳动者个体创造价值中扣除一部分,构成公共价值。”[45]我们不同意这种关于公共价值的来源的观点。我们认为,劳动者在公有制企业中的劳动方式是集体劳动方式或者说结合劳动方式。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都是劳动者集体创造的,只是必要价值是分配给劳动者个人的。因此,不能因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在划分与分配上的不同,而把二者看作是由个体劳动力和集体劳动力分别创造的。

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力所有权不存在两重性,劳动力所有制是劳动力个人所有制[46],劳动力所有权是劳动力个人所有权。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劳动力个人所有制的结合,决定了必要价值的生产和占有关系。其中,劳动力个人所有制是必要价值生产及其归劳动者个人直接占有(采取按劳分配方式)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必要价值生产及其归劳动者个人直接占有的充分条件(实现条件)。由生产资料公有制所决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从性质上和总体上不再是商品,因而必要价值不再是劳动力价值。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公有价值的生产和占有关系。一方面,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公有价值的生产和占有提供了前提;另一方面,生产资料公有制本身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又是公有价值再生产过程运动的结果。既然公有价值实质上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关系,那么,公有价值的生产和再生产,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由生产资料公有制所决定,公有价值不再是剩余价值。

第四,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生产的客观目的和主观目的。劳动者从事生产劳动的目的,分为客观生产目的和主观生产目的。劳动者通过劳动满足自身需要,是劳动者的生产目的。其中,满足需要是客观的,即客观生产目的;劳动本身则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为满足需要提供劳动,即劳动者的主观目的。客观生产目的决定主观生产目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客观生产目的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价值,包括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来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其中,必要价值用来满足劳动者的个人需要;公有价值用来满足全体劳动者的社会共同需要,并且最终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方法反哺于每个劳动者。由满足整个社会需要这一客观生产目的所决定,社会主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为满足整个社会需要而提供的劳动。其中,劳动者提供的必要劳动是为满足个人需要的劳动,即为自己的劳动;公有劳动是为满足全体劳动者的社会共同需要的劳动,即为社会的劳动。劳动者为己劳动和为公劳动,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主观生产目的。客观生产目的引出主观生产目的。为己劳动和为公劳动作为主观生产目的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出发点,而满足整个社会需要作为客观生产目的是社会主义生产的落脚点,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的最终结果,达到社会主义生产的最终目的。

第五,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分配。社会主义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用来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其中,必要价值用来满足劳动者的个人需要;公有价值用来满足全体劳动者的社会共同需要。为达此目的,就必须对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进行合理分配。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分配是通过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得以实现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包括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的按劳分配;国家、企业之间对企业纯收入的分配。因此,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结果,形成工资、国家税收和企业税后利润;个人收入采取税收形式(包括个人所得税、财产税)上交国家,国家运用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进行财政支出,则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对象是企业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包括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必要价值的分配是通过按劳分配实现的;公有价值的分配(即企业纯收入)的分配通过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其他环节(国家税收与企业留利)以及国民收入再分配实现的。

在社会主义企业中,按劳分配的对象是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一部分。必要价值形成劳动者的工资,通过按劳分配获得;公有价值的一部分也可以作为奖金,对先进劳动者给予奖励。这也属于按劳分配。劳动者通过按劳分配获得劳动收入,用来满足劳动者的个人需要。企业劳动者的劳动收入的一部分,采取个人所得税等形式上交国家,则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

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一部分之按劳分配是建立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形式,也就是马克思所提出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有人对此加以曲解,认为:“‘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形式,这就是股票”即股份制[47]。有学者指出:“‘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社会生产资料的公有制;2、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3、劳动力的个人所有制。这三个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48]我们同意这一观点。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决定了按劳分配的客观必然性,而只有以按劳分配方式为基础,才能建立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指出:“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转化为个人的财产。”[49]所以说,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劳动力个人所有制是按劳分配的前提,而按劳分配则是消费资料个人所有制实现的途径。

公有价值的分配,则划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公有价值的初次分配(属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即企业纯收入(公有价值)在国家与企业之间分配。公有价值的一部分以税收形式上交国家。另一部分是企业税后利润,分为企业扩大再生产基金、奖励基金、福利基金及后备基金。扩大再生产基金用于企业积累和扩大再生产;奖励基金采取按劳分配形式奖励给企业先进劳动者;福利基金用于企业劳动者的集体福利;后备基金则用于对企业意外事故等非正常的物质损耗进行弥补的支出以及其他一些特殊性的必要支出。

公有价值的分配的第二个环节是公有价值的再分配(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经过公有价值的初次分配,形成国家税收等财政收入后,国家必须通过财政支出,形成下列社会基金以满足全体劳动者的社会共同需要:(1)社会积累基金,用于社会范围内的扩大再生产需要;(2)非生产劳动者的工资基金,通过按劳分配方式满足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的个人需要;(3)社会消费基金,用于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公共消费需要;(4)社会管理(包括国防)基金,用于国家行政管理、社会管理需要以及国防支出;(5)社会保障基金以及社会准备基金等,用于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需要以及国家后备需要等。

第六,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占有主体及分配主体是同一个主体──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从分配形式上看,在社会主义社会,必要价值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公有价值分别由国家和集体代为占有,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占有主体似乎是国家、企业、个人三个主体,但这是一种误解。实质上,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占有主体及分配主体是同一个主体——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这是由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所决定的。

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条件下,国家(社会)、企业、个人是融为一体的。首先,个人与企业融为一体。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组成的集体,企业劳动者不仅是企业生产资料部分所有者,而且是这部分生产资料的管理者、运用者和收益者。企业的劳动方式是集体劳动方式,实质上是自主的自由联合劳动方式。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是劳动者的集体劳动创造的,只是必要价值分配给劳动者个人,公有价值的一部分由企业代表企业劳动者占有之。因此,作为企业生产和管理主体的劳动者,他们既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劳动力所有者,亦是直接生产者和管理者,这三种身份是合一的,他们是社会主义企业中当之无愧的主人。其次,劳动者与国家(社会)融为一体。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国家则是组成为统治阶级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共同体,政府是其代表,代表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总和。因此,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的最终所有权、处置权属于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这是政府代为占有生产资料的前提。也就是说,政府代为占有生产资料是建立在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授权和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享有最终所有权、处置权的基础上的。而社会主义劳动者则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作为生产资料代为占有者与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是融为一体的。再次,国家(社会)与企业(劳动者集体)融为一体。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条件下,经济管理根据生产需要划分为两个基本层次:国民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管理的主体分别是国家和企业。但是,由于全民所有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具有整体性,即由国家代表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行使所有权,并根据整个社会需要进行国民经济管理,包括实行统一计划和统一经营;在这一前提下,国家根据生产和管理的需要把生产资料即公有资本“交回”企业劳动者,由企业劳动者自主管理并进行生产活动。企业在国家的统一计划和统一经营下为社会需要进行生产,并把所生产的公有价值的一部分交由国家代为占有。因此,一方面,全民所有制下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合一的,不可分割的,最终合一于由国家所代表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另一方面,国家的生产资料代为占有权、计划和经营权与企业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管理权和运用权即从事生产,是既有分工又相互联结的,所以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是结合在一起的。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条件下,国家、企业、个人虽有利益上的差别,但三者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因而三者是融为一体的。巩固、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国家、企业、个人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国家、企业、个人只是职责分工不同,没有什么根本利益的对立。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自主结合而成的社会是整个社会生产、占有和分配主体,是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占有主体及分配的同一主体。

第七,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比例关系的国家调节。当社会主义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国民收入)总量为一定时,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在数量上存在着此消彼长的矛盾关系。因此,在国民收入(必要价值+公有价值)的分配中,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根据生产的发展和劳动者的实际需要,在不同阶段科学地、有计划地调节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比例关系,从而正确调节劳动者个人需要与社会共同需要的关系,使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两种生产、劳动者个人需要与社会共同需要两种需要得到和谐发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在论述“自由人联合体”时指出:“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50]马克思还提出,社会产品经过“社会扣除”之后,“才谈得上在集体中的各个生产者之间进行分配的那部分消费资料”[51]。因此,在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分配中,我们既要考虑到满足劳动者的个人需要,又要根据“社会扣除”原则,充分保证全社会的共同需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是社会主义国家调节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比例关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八,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关系。公有价值规律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从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关系上看,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具有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一是两者具有同一的归属性,即这两部分都属于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所有、占有和使用;二是两者具有同一的目的性,即这两部分都用以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三是两者具有同一的发展趋势,即在社会主义再生产的动态过程中,这两部分在量上都是绝对增长的。

但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在具有一致性的前提下,也有各自的特殊性。首先,必要价值是公有价值再生产的必要条件,而公有价值量的增长又是必要价值不断增长的前提条件。因为,必要价值(工资)是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而无论是在每一个工作日后,还是在每一个生产周期后,劳动者都要通过获得工资以进行个人消费,使劳动力得到恢复即再生产,才能在下一个工作日或下一个生产周期中继续再生产出新的必要价值,同时创造出新增的公有价值。然而,在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中,公有价值(Mp)一部分通过积累形成追加给劳动者的工资基金(ΔVp),投入下一个生产周期的扩大再生产,从而转化为在量上扩大的必要价值(Vp)。所以,只有公有价值量的不断增长,才能带来必要价值的不断增长。其次,劳动力再生产与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用途。劳动力再生产分为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劳动力扩大再生产又分为数量上(外延)的扩大再生产和质量上(内涵)的扩大再生产。必要价值主要用于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其中一部分也用于劳动力扩大再生产,如劳动者用于养育子女的费用,以增加劳动力的数量,并通过个人消费及其家庭消费,提高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公有价值则用于劳动力扩大再生产。其中,公有价值的一部分形成积累基金中的ΔVp部分,用于追加劳动者的工资基金,在下一个生产周期,则转化为必要价值(Vp),从而实现劳动力数量上的扩大再生产;公有价值的另一部分转化为社会消费基金,用来满足全体劳动者的物质文化需要,以丰富劳动者的自由个性和推动劳动者全面发展,从而实现劳动力质量上的扩大再生产。第三,必要价值的生产是商品生产的共同规律。无论是简单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劳动者都要通过生产必要价值,用来满足个人或低或高的消费需要。而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特有的、特殊的经济规律,公有价值的生产则是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的特有的、特殊的经济规律。因此,必要价值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范畴,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特有的、特殊的范畴,公有价值则是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的特有的、特殊的范畴。第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与必要价值相比较,公有价值的生产则具有根本性、主导性、整体性和长远性。公有价值生产的根本性表现为,公有价值的生产为整个社会生产的不断扩大提供现实条件,公有价值的积累和不断再生产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个人需要不断获得满足的充分条件;公有价值生产的主导性表现为,它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主导的推动作用,因而它的发展程度也就成为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性质、方向、水平、规模的基本标志;公有价值生产的整体性表现为,它客观上形成整个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基础,在整个社会主义生产和价值创造中占据主要地位,它关系到社会主义全体劳动者的整体需要和整体利益的最终实现;公有价值生产的长远性表现为,它和必要价值生产相比较,必要价值反映了一种短期的经济效果,而公有价值对劳动者需要的满足是通过长期的经济效果表现出来的。公有价值的生产是全体劳动者长远利益的实现。

总之,必要价值的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满足整个社会需要的前提条件(必要条件);而公有价值的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满足整个社会需要的实现条件(充分条件)。指出:“物质利益也不能单讲个人利益、暂时利益、局部利益,还应当讲集体利益、长远利益、全局利益,应当讲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52]所以,与必要价值相比较,公有价值的生产更加具有重要性。从公有价值的生产的根本性、主导性、整体性和长远性看,与必要价值相比较,公有价值的生产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它才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和生产目的,是整个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的关键,发挥着主导作用。

既然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和生产目的是追求公有价值,那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生产公有价值,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我们把这一规律称为“公有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社会确立以后,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由此决定该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是生产公有价值。作为揭示社会主义生产实质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所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其中,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是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由这一主要矛盾方面所决定,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53]。而生产公有价值,用于满足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则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公有价值的生产与再生产,一方面是公有产品即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另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只有公有价值的生产与不断再生产,才能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完善提供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才能使全体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程度得到不断增长和充分实现。因此,公有价值的生产,或者说公有价值规律,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运动的本质的、内在的、必然的基本联系。它决定了社会主义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因而它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是集中地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规律;因此,最大限度地生产公有价值,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有价值学说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理论,公有价值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

第九,以公有价值范畴为核心,构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和范畴体系,是由其核心范畴与前序范畴、后序范畴构成的。我们认为,应当以公有价值范畴为核心,构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必要价值与公有价值范畴规定了社会主义的直接生产关系(狭义的生产关系),即社会主义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社会主义劳动的总产品包括生产资料补偿产品、必要产品和公有产品;社会主义劳动既是物质生产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其中,必要劳动生产出必要产品,并创造出必要价值;公有劳动生产出公有产品,并创造出公有价值。公有价值的矛盾运动,直接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公有价值的生产,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和生产目的,公有价值规律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

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公有价值以及必要价值范畴的前序范畴,按照逻辑顺序排列,包括以下五个范畴: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资本、劳动力个人所有制、自主的自由联合劳动、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生产资料归社会主义劳动者共同拥有和占有的所有制形式。包括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无产阶级通过社会主义革命资本主义制度后,在无产阶级条件下建立起来的,因此,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公有资本,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资料的价值形态,是带来公有价值的价值,它体现了社会主义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

劳动力个人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劳动力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一种劳动力所有制形式。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劳动力也归雇佣劳动者个人所有,但那只是形式上的,劳动力的所有权与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是分离的。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力是商品,雇佣劳动者通过劳动力商品的买卖方式,把劳动力的占有、支配、使用权转让给资本家,从而听任资本家的剥削和奴役,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因而不存在也不允许存在劳动力的买卖关系。生产资料公有制企业是劳动者组成的集体,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在企业范围内直接结合,劳动者个人与企业(劳动者集体)融为一体。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所有权与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是合一的,即统一集中于社会主义劳动者本身。

自主的自由联合劳动,是劳动的社会主义形式,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劳动的性质本质。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劳动力个人所有制条件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在企业范围内直接结合,决定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首先是自主劳动:劳动者自己当家作主,自主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自主进行有计划的生产经营活动,自主实行按劳分配,自主占有自己的劳动成果。在自主劳动中,充分体现了劳动者的主人地位:劳动者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主人;是生产经营过程和劳动过程的主人;是生产经营成果和劳动成果的主人。这种自主劳动,一方面,由劳动力个人所有制所决定,是自由劳动。社会主义劳动者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择业自由、消费自由和个性自由,从而也使劳动者支配的自由时间不断增加,逐步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另一方面,由生产资料公有制所决定,劳动者的自主劳动是自主联合劳动。社会主义联合劳动关系是一种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控制生产过程、共同享有生产成果的经济关系。在社会主义联合劳动关系下,劳动者个人与企业和国家融为一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是直接结合的,所以,劳动者的自由劳动和联合劳动是结合在一起的,并且二者的结合是以自主劳动为前提的,是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前提的,所以,我们把这种劳动的社会主义形式称为“自主的自由联合劳动”。

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54]。它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公有资本和自主的自由联合劳动为依托,在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调节下,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三者的根本利益一致,劳动者之间、企业之间合理分工、合作互利和平等竞赛,以实现劳动者自身需要和整体需要的商品经济形式。马克思认为:“商品生产从而商品流通也能够在不同的共同体之间,或者在同一共同体内部不同机构之间产生。”[55]从国际范围内讲,不同的共同体之间,即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可以产生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而在一个社会主义社会中即同一共同体内部,公有制企业的不同机构之间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之间也可以产生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在全民所有制范围的经济管理分为两个层次,即分为国民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两个层次,相应地,社会经济活动也分为国民经济活动和企业经济活动两个层次,这是全民所有制内部也存在商品经济形式的主要原因。由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管理分为国家和企业两个层次,从而客观地存在着局部(企业)劳动与整体(社会)劳动的矛盾,这是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在这一矛盾运动中,一方面,由局部(企业)劳动与整体(社会)劳动的差别性所决定,相对独立的局部(企业)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形式而相互区别开来;另一方面,由局部(企业)劳动和整体(社会)劳动的根本一致性所决定,从而使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调节成为可能和必然。

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公有价值以及必要价值范畴的后序范畴,主要有: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形式和运行机制,包括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实现,社会主义积累和再生产;社会主义经济调节方式即资源配置方式──社会主义有机计划市场经济即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包括按劳分配、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社会主义消费关系和消费方式;等等。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由公有价值这一核心范畴、生产资料公有制等前序范畴、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形式和运行机制等后序范畴,互相联系、互相结合而构成的理论体系和范畴体系。

本文初步构建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范畴体系。希望理论界同仁提出宝贵意见,尤其是批评意见。任重道远,希望先生们共同努力!

注释:

[1]《选集》(第1卷)第3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资本论》(第3卷)第2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3]《斯大林选集》(下)第56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4][16][17] 王珏主编:《必要价值论》(第1卷)第90、4、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5][40][46][48][54]曾昭禹:《社会主义新论》第122、130、190、190、121页,[香港]银河出版社2004年版。

[6]卓 炯:《试论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载《学术月刊》1961年第12期。

[7][8]卓 炯:《〈资本论〉体系与社会主义经济——扩大商品经济论》第37、91页,[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版。

[9]宋 涛:《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范畴是净产品》,载《经济学周报》1982年1月25日。

[10][11][31]《资本和剩余价值不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通用的经济范畴》,载《高校理论战线》1995年第7期。

[12][14]刘永佶:《主义·方法·主题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之基本》第399、410-412页,[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13][45] 刘永佶:《中国经济矛盾论——中国政治经济学大纲》第304、305页,[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

[15][29]参见王珏主编:《必要价值论》(第1卷)第80-81、8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8][20][21]雍文远主编:《社会必要产品论》第56、78、83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9][22]参见雍文远主编:《社会必要产品论》第61-62、“导言”第10-13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23][24][25][35][36][37]参见巫继学:《自主劳动论要》第271-273、265-266、381、168、176、175、19-20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6][27][28][32][33][45]马仁典:《公本论》第155、4、219-220、3、4、15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30]陈典模、刘锦棠:《资金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性范畴》,载《晋阳学刊》1982年第1期。

[38]卓 炯:《对剩余价值论的再认识》,载《学术研究》1980年第5期。

[39]逄锦聚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继承和发展》第346、341页,[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41]参见曾昭禹:《社会主义新论》第121-131页,[香港]银河出版社2004年版。

[42][49][5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3、304、30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7]谢 涛、辛子陵:《试解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与中国改革》,载《炎黄春秋》2007年第6期。

[5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52]《文集》(第8卷)第1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第4篇: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范文

不同商品有不同的价格,同一种商品的价格也经常变动,这是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作用的结果。

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是:商品的价值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因供求的变化,使价格有可能偏离价值成为经常的事。由于商品生产内在价值规律的存在,作为由价值决定的价格对价值的背离是有一定限度的;反映供求现状的价格能反过来调节供求,使价格围绕价值而波动,成为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只要存在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就必然发生作用。可见,价值规律既是价值决定的规律,又是价值实现的规律。也可以说,它既是调节商品生产的规律,又是调节商品交换的规律。

在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对社会经济具有以下作用:

1.价值规律自发的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各生产部门之间按比例分配,即配置社会资源。

2.价值规律自发的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价值规律会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一般来说,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评价一个企业的业绩好坏和管理水平的高低,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海多变,潮起潮落,每个商品生产者面临着成功与失败。最客观、最公正、最准确的评价应该是市场,价值规律则是这场竞争中的“无情裁决者”。那些技术领先、管理得法,商品个别价值低于社会平均价值的商品生产者,自然获利丰厚。也由此使自己更加容易吸引资金,提高公众知名度,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在抢占市场的过程中不断处于有利地位。而那些技术落后、管理混乱,商品个别价值高于社会平均价值,或信息不灵,生产商品不能适销对路,商品总量超过社会需求的商品生产者来说,超过部分不能为社会所承认,长期下去亏损严重,在竞争中就会处于劣势地位,作为失败者,等待他们的自然是被无情淘汰。

总之,价值规律的作用,就是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的作用,归结为一点是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益。这是通过价格与供求相互制约的关系、通过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生产者要提高劳动生产率,使自己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实现的。

二、市场调节的弱点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市场的调节作用并不是万能的,也存在着固有的弱点,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生产者自发地扩大或缩小生产规模,影响总供求的平衡,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又难以自发实现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更不能自发地实现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

第二,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参与者都是分散在各自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个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不可能掌握社会各个方面的信息,也无法控制经济变化的趋势,因此,他们根据市场信息做出的经营决策往往会带有一定的盲目性,这种盲目性会造成经济波动和资源浪费。

第三,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在市场经济中,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即经济活动参与者是在某种商品供求不平衡,导致价格上涨或下跌之后,才做出扩大或减少这种商品供应的决定的。这样,就需要一个长短不同的过程,有一定的时间差。市场调节的滞后性也会导致经济波动和资源浪费,特别是在农业、林业及大型项目的建设上,这种影响更为明显。三、要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空。但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而是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间接影响和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监控和引导市场健康发展。为此,需要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不仅政企分开,而且应减少和规范政府的行政审批,从而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是直接参与者,即政府充当了所谓的“运动员、裁判员、决策者”一身兼三职的角色,经济资源的配置是按照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干预来实现的。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由市场为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影响资源配置行为和影响经济主体作出判断、决策的是市场;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制订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当前,我国已处于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因“入世”而进一步开放市场的阶段之中,政府在推进经济市场化,尤其是国际化方面扮演着特殊的角色。政府要维护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通过自身改革实现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和透明度原则。因此,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府对企业逐步由以直接管理为主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把不应当由政府行使的职能逐步转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最突出的就是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消除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与世贸组织原则相悖的行政障碍,同时,要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建立国内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机制。政府要逐步从运动员身份中淡化出来,强化裁判员角色,把精力主要放在:在宏观上调控国民经济总量;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在微观上提供公共服务,培育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总之,转变政府职能的目的就是要给政府角色与行为进行科学定位,增强政府的服务功能、裁判功能、导向功能。

四、总结

由于社会供求受市场机制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会出现周期性波动是客观存在,必须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来加以调整,熨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波动。有市场机制,就要有宏观调控,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内容。宏观调控将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宏观调控不存在何时结束的问题。但是宏观调控的方向、重点和力度,应当而且必须根据不同时期经济运行情况而有所调整。我们自始至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根据不断变化的经济运行情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两者都是不可或缺的。

【摘要】就资源配置而言,市场机制下极具活力的自由竞争,加快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步伐,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市场经济焕发着其他资源配置方式所不可比拟的光彩与生命力。然而,也正是由于优胜劣汰的残酷和趋利避害的“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使市场机制具有本身无法克服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经济运行难免出现大的波动,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在一定限度内掌握必要的经济资源和参与必要的经济活动来克服市场失灵,并通过宏观经济政策保证经济平稳运行。

【关键词】价值规律调节作用宏观调控

参考文献:

第5篇: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范文

近年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虽然中国经济基本面没有发生大幅改变,但在经济增速减缓的背景下,今年经济增速下行风险加大,稳增长压力巨大。前三个季度GDP同比增速都有较大幅度的放缓。CPI、PPI等指标增速屡创新低,显示出国内外需求低迷,通胀率持续走低并面临通缩风险,投资、出口、消费等方面都说明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整体经济下行风险都进一步显现。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刺激经济增长的措施,一方面是基础设施投资的增加,尤其是在大型的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方面。另一方面,通过央行的一系列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居民借贷需求。本文以经济学基本理论为基础,以中国居民的消费波动和消费行为的改变为研究主线,目的在于分析居民消费习惯的改变以及影响居民消费习惯变动的深层原因,最终通过提出建设性建议以优化消费结构,促进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居民消费质量的提升。

关键词:

经济下行;居民消费;消费结构;消费习惯

一、经济学基本理论及中国经济的现状

在现代西方经济学中,根据供需理论和消费者理论,其基本假设是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的消费者是理性的,理性的消费者为实现效用的最大化自然会调整消费结构,实现在既定成本下的最大效用,而消费者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生产水平和生产方式,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看,居民消费水平及消费结构的改变主要受收入水平的制约,当然,这也会涉及到中国经济的整体水平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根据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在开放型经济条件下,中国的相关经济政策的调整也会对居民的消费状况造成影响;根据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价值规律是商品交换的基本规律,通过市场机制济增长中促进价格价值关系和供求关系相互作用,从而表现出消费者消费变化的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主要依靠出口拉动的中国经济,其增长方式仍不合理,总体消费水平仍然较低,消费在拉动经的作用仍然不显著,“高增长、高投资、高出口、高储蓄和低消费”成了中国宏观经济的基本特征。然而在总需求的三大组成部分中,投资占有重要地位,出口贸易则容易受到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中诸多因素的影响,投资和出口应该以消费为基本点,因为消费决定了投资和出口。投资和出口拉动的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使经济得以持续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实现人民共同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因此保持高的消费率与经济发展的初衷相一致。而且各项数据显示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放缓,GDP,CPI,PPI等指标屡创新低,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无疑给中国的经济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也给居民的消费习惯造成了重大影响。

二、中国居民的消费现状及变化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相比较,中国居民的消费率一直偏低。

自1995年以来,中国居民的消费率一直低于世界发达国家居民消费率。而且中国的居民消费还呈现出水平低的特征,同时具有向下发展的趋势。其次,我国居民消费结构不合理,居民消费偏重于温饱型,发展和享受型消费在家庭总支出中的比例偏低,在生产力得到较大发展的今天,居民的物质需求不断得到满足,而精神文化消费却相对不足。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也较大,城镇居民一直保持着较高消费水平,相比之下,农村的消费水平则较低。今年来,居民消费习惯发生了改变,消费结构呈现出了新的特征,具体表现为传统消费比例的降低和发展型消费及享受型消费比例的提高。城镇居民居住、交通支出成为新的消费重点。现在有很大一批人想改变目前的生活条件,纷纷涌入大城市,掀起了一阵购房热。目前商品房的价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私家车,方便了日常出行,汽车消费成为了城镇居民的新的消费增长形势。汽车正在快速进入普通家庭,成为城乡居民新的消费点。其次,发展性和享受性消费比重的提高。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更新换代的速度越来越快,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以适应相应的市场经济状态,人们对知识的渴望使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根据我的相关调查,有超过一半的家庭把对子女的教育投入作为一种家庭储蓄。也即未来居民储蓄将更多地用于教育消费支出。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对子女投入的教育费用也在逐年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居民的储蓄意愿,这在一方面说明了居民对教育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居民消费结构和消费习惯的改变。医疗制度的改革也使得居民的相关医疗支出增加。目前“看病贵、看病难”是制约居民医疗消费增长的一个主要问题。近来,通信、信息消费成为我国居民新的消费热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通信行业的发展,也是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具体表现。所以通过增加通信消费需求,不仅有利于提高社会总体需求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对就业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具有重大意义。总体来说,通过教育提高居民素质,以相应的新知识技术带动新的消费行业的发展,扩大内需,促进居民消费方式的转变。

三、影响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因素分析

1.人均收入水平,根据相关数据分析,易知城市和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与居民收入都呈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均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也即随着居民收入的上升,居民的消费水平也在上升;而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减少,居民食品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例下降,居民对精神文化等其他方面的消费需求与支出相应增加。

2.相对于城市经济发展而言,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城乡收入差距较大。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二元经济是其基本特征,二元经济结构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存差距较大,农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消费信贷在中国城市有着较完善的消费型金融服务,而目前农村的相关金融机构的数量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消费信贷需求。大部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比较单一,至今尚无法完全满足农村的消费型业务需求。农民所需要的消费性资金主要来源于民间信贷和农村信用社,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居民消费的增长,农村消费信贷供给主体不能满足农村大众的需求。此外,与城市经济相比,农村经济难以使相关金融机构开展相关的消费信贷业务,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没法完全满足农村居民消费性信贷需求。

四、建议与对策

1、调节居民收入差距,通过国家政策规定来提高中低阶层收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税收杠杆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提高基本工资水平。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2、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调整收入分配制度,以增强农村消费市场的活跃度,最终实现国内需求的转型。

3、建立健全消费信贷体系。改善城乡居民的消费环境,加快建立完善的信贷体系,开展多元化的消费信贷服务业务,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消费水平。鼓励银行创新信贷业务,使消费信贷走向农村,扩大消费信贷范围,增加消费信贷资金。扩大农村金融网点的覆盖面,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能力,以便于更好的开展金融业务。

参考文献:

[1]李凌,《消费波动、消费增长和中国经济波动》上海社会科学院,2009年[2]田凤喜,郝立莹,《我国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差异分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年

第6篇: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范文

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1企业与劳动者

一、公司的经营

(一)公司的类型

1、企业

(1)含义: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济组织

(2)地位: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是国民经济的细胞。

(3)所有制类型:

①从性质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构成社会主义企业体系

②从投资方式和组织形式看: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公司

(1)含义: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设立:成立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一定的登记手续,取得法律上的承认。

(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3、公司的类型:我国法定的公司形式有两种,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4.通常都设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包括:决策机构即公司的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负责处理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事宜;执行机构即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监督机构即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

5.公司制的优点:二者都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管理制度等优点

4、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设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对整个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的指挥、协调、监督和控制,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这些机构之间权责明确、互相制衡,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和管理的科学性,使公司的发展具有充分的活力。

(二)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1、公司经营的直接目的

(1)直接目的:利润

(2)意义:保持一定的营利目的,公司才能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2、公司经营成功的因素:

(1)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

(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①这是企业发展的最重要的方法和途径,也是提高我国整体竞争力与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主要途径;

②企业取得优势最根本的是掌握核心技术,加强自主创新

(3)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

①企业形象的含义:企业形象是企业的产品、服务在社会中留下的印象,以及所受到的评价和认可;

②企业信誉和形象的表现: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③企业信誉和形象的作用: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④树立企业信誉与形象的途径:开展正当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

3、企业兼并和破产

兼并:经营管理好、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吞并那些长期亏损甚至资不抵债企业的经济现象;

意义:可以扩大优势企业的规模,增强优势企业的实力实现以优带劣的调整,把劣势转化为优势;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

破产:对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破产结算的经济现象;

意义: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可以及时淘汰落后企业,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二、新时代的劳动者

(一)劳动和就业

1、劳动

(1)含义:劳动是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的支出,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活动。

(2)意义:劳动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源泉,劳动创造文明,创造了财富,促进人的发展,推动历史前进

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2生产与经济制度

一.发展生产、满足消费

1.生产与消费

(1)生产决定消费

①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

②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

③生产决定消费的质量和水平

④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

(2)消费对生产起着重要的反作用,消费的发展能促进生产的发展(动力)。

①只有生产出来的产品被消费了,这种产品的生产过程才算最终完成。

②消费所形成的新的需要,对生产的调整和升级起着导向作用;

③一个新的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能带动一个产业的出现和成长。

④消费为生产创造出新的劳动力,能提高劳动力的质量,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3)社会再生产的四个环节及各环节间的关系

①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这样相互联系的四个环节。②各环节间的关系:

A.直接生产过程是起决定作用的环节;

B.分配和交换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对生产和消费有重要的影响;

C.消费是物质资料生产总过程的最终目的和动力。

2.大力发展生产力

(1)我国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原因

A.解决主要矛盾的要求(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

B.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C.才能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

D.才能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状态,缩小历史遗留下来的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赶上以至超过发达国家,充分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E.才能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2)如何大力发展生产力

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谋发展。

②必须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③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必须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④通过改革,调整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调整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

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1.公有制为主体

(1)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地位、范围

①地位: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②范围: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3)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①含义: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以国家所有的形式存在)的公有制形式。它同较高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

②地位:国民经济的支柱

③作用: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具有关键作用。

(4)集体经济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①含义: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它是我国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并广泛存在于城乡的工业和服务业中。

②地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作用:可以体现共同富裕的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对于发挥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具有重大意义,对于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

(5)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含义: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集体成分,都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注意:股份制经济不一定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不能笼统地说是公有还是私有。

(6)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都可以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股份制作为现代资本的组织形式有利于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提高企业和资本运作效率,股份制企业,如果国家和集体控股,则具有明显的公有性。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可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注意:公有制实现形式就是公有资产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股份合作制是劳动和资本联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

(7)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体现

第一,就全国而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第二,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

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即体现在控制国民经济发展方向、控制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控制重要稀缺资源的能力上。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

2.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个体经济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①含义: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以劳动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

②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作用:在利用分散的资源、发展商品生产、促进商品流通、扩大社会服务、方便人民生活、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私营经济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①含义: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所有制形式。

②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作用:可以集中和利用一部分私人资金,为发展生产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服务;可以吸收劳动者就业,增加劳动者个人收入和国家税收,对提高国家的总和经济实力有积极作用。

(3)外资经济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①含义: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②地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作用:有利于引进境外的资金和先进技术,学习境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有利于扩大就业,扩大出口,增加财政收入。

注意:民营经济是除国有经济以外的其它所有制经济,是相对于官营经济而言的。

社会主义经济是指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4)理解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因和意义

理解: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

①原因: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的状况,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②意义:实践证明,它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③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3多变的价格

一、影响价格的因素

价格由价值决定,并受供求关系及其它的影响(即价格由市场形成)

(一)供求影响价格

1.供求影响价格

(1)引起价格变动和差异的因素有 气候、时间、地域、生产,甚至 宗教信仰、习俗等文化因素也有影响(间接因素);

(2)这些因素对价格的影响是通过改变该商品的供求关系 (直接因素)来实现的

2.供求如何影响价格

①供不应求,价格升高。买方不得不接受较高的价格以满足自身的需要,出现“物以稀为贵”的现象,这就是“卖方市场”。(即由卖者起主导作用的一种市场类型,卖者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有利地位);

②供过于求,价格降低。卖方不得不以较低的价格处理他们过剩的存货,出现“货多不值钱”的现象,这就是“买方市场”。(即是买者起主导作用的一种市场类型,买者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有利地位。)

(二)价值决定价格

1.价格和价值的关系

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价值越大,价格越高

2.商品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3.劳动生产率及其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

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和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个别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总量成正比

4.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和表现形式

(1)基本内容:商品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提示: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有商品经济就有价值规律)

(2)表现形式: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为什么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即为什么没违背价值规律---等价交换原则?为什么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

价格和供求相互影响、相互制约造成价格上下波动,价格不可能无限上涨,也不可能无限下跌,始终以价值为基础,围绕价值波动.从单个交换过程来看,经常价格与价值不相符,但是从一个较长时间看,商品的平均价格还是和商品价值相符的可见,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而且是唯一可能的表现形式,等价交换存在于商品多次交换的平均数中

二、价格变动的影响

(一)价格变动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1、价格变动会引起需求量的变动

(一般来说,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1)某种商品的价格上升时,人们会减少对它的购买

(2)某种商品的价格下降时,人们会增加对它的购买

2、不同商品的需求量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是不同的

(1)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小

(2)价格变动对高档耐用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大

3、相关商品的价格变动对需求量的影响

(1)在可替代的两种商品中,一种商品价格上升,消费者将减少对该商品的需求量,将增加对其替代品的需求量;反之亦然。

(2)在有互补关系的商品中,一种商品价格上升,消费者将减少对该商品的需求量,同时将减少对其互补商品的需求量;反之亦然。

(名词解释:替代品是指如果两种商品功用相同或相近,可以满足消费者的同一需要,这两种商品就互为替代品;互补商品是两种商品必须组合在一起才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这两种商品就是互补商品。)

(二)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1、调节生产规模

2、提高劳动生产率

3、促使企业生产适销对路的高质量的产品

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4信用工具和外汇

(一)信用工具:

1、结算的方式:

(1)现金结算

(2)转账结算。

2、常用信用工具:

(1)信用卡:

A、含义:具有消费、转帐结算、存取现金、信用贷款等部分或全部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B、优点:信用卡可以集存款、取款、消费、结算、查询为一体,能减少现金的使用,简化收款手续,方便购物消费,增强消费安全,给持卡人带来诸多便利。

C、其中银行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对信贷状况良好的客户发行的一种信用凭证。

(2)支票:是活期存款的支付凭证,是出票人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主要分为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两种。

(二) 外汇和汇率:

1、外汇:外汇是用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间结算的支付手段。

2、汇率又称汇价,是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

判断汇率升高和跌落的标准:如果用100单位外汇可以兑换成更多的人民币,说明外汇的汇率升高,外币升值,人民币汇率下降,人民币贬值;反之,亦然。

3、汇率变化对经济的影响:(即:货币升值和贬值的利弊分析)

(1)本币升值,意味着同量外币兑换的本币更少,影响有:A出口减少,进口增加;B外资投资成本增加;C导致国内生产下降、失业增加;D本国外汇储备贬值,但有利于偿还外债;E有利于本国企业走出去

(2)本币贬值,意味着同量外币兑换的本币更多,影响有:A出口增加,进口减少;B外资投资成本降低;C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D本国消费相对便宜,外国游客增加。

4、保持人民币币值基本稳定的含义及意义:

即对内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对外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对人民生活安定,对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世界金融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1、从产生看:货币是商品交换长期发展的产物;

2、从本质看:货币是固定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

从职能看: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两个基本职能;

从重要性看:在一定意义上,货币是财富的象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任然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种经济活动都离不开货币。

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1)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一定意义上是财富的象征;

(2)对金钱要取之有道,要通过正当手段赚钱,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致富。

(3)用之有益,要把钱用到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他人的地方。

(4)用之有度。花钱要有所节制,要分轻重缓急。

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51、商品的含义: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2、商品的基本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

使用价值概念: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

(注意:有使用价值不一定是商品,商品必须有使用价值。)

(2)商品的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注意: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交换,是因为都耗费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3)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二者缺一不可

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不是商品,没有价值的东西也不是商品。任何人不能同时兼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消费者购买商品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销售者是为了实现商品的价值。

(二)货币的本质。

1、货币的产生: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货币的含义和本质:

(1)含义: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的商品。

(2)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

(一般等价物:能表现其他一切商品价值,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商品。)了解

3、货币的职能

(1)两个基本职能——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

A、价值尺度职能

(1)含义:就是以货币作为尺度来表现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价值的大小职能。

(原因:货币之所以能成为价值尺度,是因为货币也是商品,也有价值。)

(2)价格与价值的关系:

所谓价格是通过一定数量的货币表现出来的商品价值,叫做价格。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是价格的基础。在其他因素不变情况下,商品价格与价值成正比。

(3)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只是观念上的货币,不需要现实货币。

B、流通手段:

(1)含义: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叫做流通手段。

(2)要注意流通手段与商品流通的区别。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叫做商品流通。流通手段强调的是货币在商品交换中的作用,商品流通强调的是商品如何交换。

(3)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必须是现实的货币,不能是观念上的货币。

(2)货币在发展过程中又有了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的职能。

4、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的计算公式。

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商品的价格总额(即待售商品的数量×价格水平)/ 货币流通速度

(这表明: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同商品的价格总额成正比例,而同货币流通速度成反比例。)

5、纸币的产生和发展:

(1)纸币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而产生的。

(2)纸币的含义:它必须由国家(或某些地区)发行的、强制使用的价值符号。

(注意:纸币本身没有价值,它只是代替金属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这里需要强调两点:一是由国家或特定地区发行的。二是国家强制使用的。纸币没有价值,之所以能代替货币行使流通手段,最主要原因就在于国家的强制力。)

6、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

(1)纸币是由国家发行的,国家有权发行纸币,但不能任意发行任何数量的纸币。纸币的发行量必须以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数量为限度。

(2)通货膨胀指的是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全面、持续的物价上涨的现象。如果纸币的发行量超过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会引起物价上涨,影响人民的生活或社会经济秩序。

第7篇: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范文

一、劳动价值理论

作为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之一,劳动价值论是一种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其他经济学原理的基础。这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劳动价值理论是经济学理论与其他经济学理论相区别的基本标志。除了政治经济学理论外,还有其他的一些经济学理论,这些经济学理论之所以没有成为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基本原理,主要是因为建立的价值理论基础不同。劳动价值理论是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之一,否认政治经济学的价值理论,自然也否认劳动价值理论。第二,劳动价值论阐述了价值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弄清楚价值方面的问题,才能比较科学合理的研究其他的经济学问题。也就是说,政治经济学是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展开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地位得以体现。

通过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分析,能够引申出另外两个原理,分别为价值原理、劳动价值运动规律原理。价值原理主要包括价值形成、价值实体、价值本质、价值形式、价值量等内容,这些构成了劳动价值论基本内容体系。其中,最核心观点是“活劳动是新价值的唯一源泉。”价值运动规律的原理也是商品经济运动规律的原理,对其进行研究,可以清楚了解现实经济在竞争、价格、供求等因素综合作用下的运动变化,并从中总结客观经济规律,明白如何遵循和运用客观经济规律进行经济活动。因此,必须加强劳动价值理论研究,并对其有一个正确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好政治经济学理论。

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之一。从马克思个人研究层面上看,他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研究要深于社会主义经济,因为他本人没有经历过社会主义的真实实践,提出的相关理论还不完整、系统,现有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都是后来的者在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因此,可以说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政治经济学理论发展的主要成果。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发展,来源于实践,又指导着实践,形成了理论与实践互动发展的一种模式。在现实实践中,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具体化,不再抽象化。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政治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之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理论发展的主要成果,没有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政治经济学理论是不完整的;第二,当今世界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体制,若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不是理论的一部分,就无法指导社会主义经济实践。

在理论中,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经济形式。社会主义经济形式基本原理研究的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不发达社会主义采用何种经济形式等内容;第二,所有制。社会主义所有制基本理论研究的是不发达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包括不同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公有制应当采用怎样的实现形式、所有制结构特征等内容;第三,分配。社会主义分配的基本原理研究的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问题,如分配方方式的性质、特征、基本结构及不同分配方式之间的关系处理等。

与其他基本理论相比,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有两个鲜明特点:第一,马克思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不是单纯的以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为依据形成的,结合了当代实践发展的具体情况。其他基本理论没有结合当代实践;第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以中国实践和理论创新发展成果为基本内容,其他基本理论不是结合中国实践与相关的理论成果。从以上两个方面能够看出来,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结合了具体实践,是一种中国化的基础理论,在实践中不断的发展。

三、剩余价值理论

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另外一个重大发现,是马克思毕生研究的成果。在政治经济学中,剩余价值理论处于主体地位,所以把其看作是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之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剩余价值理论对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进行了揭示,全面阐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特别是对于资产主义经济的生产、分配、流通等内容阐述都是围绕剩余价值展开研究的。剩余价值理论是完整、成熟的理论,要想正确把握经济学理论,就要准确认识剩余价值理论。

第二,剩余价值理论是分析资本主义经济运动与商品经济条件下经济运动的一个基本理论,足见它具有很大的普遍适用性。对当代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进行分析,也要以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

基于剩余价值理论还可以延伸出其他的原理,主要包括:第一,剩余价值生产原理,研究的是剩余价值生产问题,如剩余价值生产方法、劳动力商品特殊性、资本的再生产等;第二,资本流通原理,研究的是剩余价值实现问题,如资本周转、资本形态循坏等;第三,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原理,主要研究的是剩余价值分配问题,此外还包括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收入来源等。

将剩余价值理论当成是政治经济基本原理研究的重点内容,这一点是没有任何争议的,但是把剩余价值这一基础理论具体化为基本理论,并与社会主义当代实践发展结合起来,则需要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因为剩余价值理论揭示的主要是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基本规律,提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基本条件是社会化大生产、市场经济等。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虽然也以社会化大生产、市场经济为基本条件,但还要符合另外一个条件,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运行。为此,应当加深研究不同社会制度下,相同经济条件中的剩余价值理论,特别是社会主义制度背景的剩余价值理论,这样可以积极促进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发展。在社会主义背景下研究剩余价值理论,既要搞清楚剩余价值理论的内容,也要充分结合实践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政治经济学发展,然而现实中作到这一点是非常难的。

第8篇: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范文

第一,是否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一个企业、公司,它的范围再大,产值再高,但它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属微观经济范畴。而县、乡的经济,它的范围再小,产值再低,由于它不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因而属宏观经济范畴。在旧的体制下国家直接经营企业,国家统负盈亏,企业实际上是国家政府部门的附属物,而全国实际上也是一个大企业,也就很难区分宏观与微观经济。第二,是否是经济总体。一般说宏观经济表现为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而微观经济则表现为一定的经济个体或经济系统要素。据此,不难得出结论,宏观经济就是指一定范围的经济总体及其总体运行。其外延包括整个国民经济总体、地区、城市、部门、县、乡镇总体等。微观经济则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及其活动,其外延包括企业、公司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本经济单位。因此,单从管理主体方面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凡是国家政府机构发挥其应有的经济职能所进行的管理则是宏观经济管理。这一点也是划分宏观、微观经济管理的显著标志之一。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宏观经济管理就是国家各级政府部门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大体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经济效益,对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及其运行所进行的规划、调节、监督和服务等过程。在这里国家各级政府部门是宏观管理的主体,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及其运行是它的客体,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是目的。规划、调节、监督、服务则是它应发挥的主要经济职能。

二、理解、掌握宏观经济管理的本质特征

综观我党到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都包含了两个基本方面:即一是要坚持搞活企业,搞活微观经济;二是要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这两个基本方面是相互统一、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忽视任何一个方面,国民经济就不能协调稳定地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就不能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管理体系,这是由它的自身特点所决定的。首先与微观经济管理相比,它的特点主要是:(1)管理主体的行政性;(2)管理客体的总体性;(3)管理方式的间接性;(4)所需信息的综合性;(5)管理目标的全局性。其次,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与资本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也有本质不同,主要表现在:(1)指导思想不同;(2)管理主体与客体不同;(3)管理内容不同;(4)管理方式不同;(5)管理目的不同。总之,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宏观经济体系不同于过去的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体系,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而且在指导思想、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从指导思想上说,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是建立在社会主义产品经济基础上的,而宏观调控体系则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力求做到计划与市场即价值规律调节的统一。从管理的内容上看宏观调控体系则以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开为前提,而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则混淆一起,统包统揽。宏观调控体系的着眼点主要放在国家政府部门以对整个宏观经济的长远和全局发展进行规划、调节监督和服务上。从管理方法上看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主要运用间接管理的方式,运用指导性计划和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的方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进行间接的调节和引导,而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则运用直接管理,指令性计划、行政手段为主的方法进行直接的全面的控制。

三、完善探索实现经济管理结构规律

第9篇: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范文

西方发达国家自二十世纪末的滞涨现象和随后的经济新增长引出了新经济概念。1992年至2001年期间是属于美国的繁荣时期,年经济增长率达3.6%;失业率于2000年降为20多年来最低点4.2%;通货膨胀率维持平衡。经济发展中将这种持续的增长高、就业率高、通胀低的现象称为新经济。这是融合了科技革命与金融创新并基于信息技术发明的必然产物。新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融合渗透了知识经济与网络经济。知识可以分为技术型和信息型两大类,由OECD的定义,知识经济是基于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及使用并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经济。网络经济则是基于网络化的经济。所谓的网络化有以下三层含义:(1)现代信息资源及信息载体网络化;(2)信息网络下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网亦被同化;(3)这些网络融合交织在一起形成全球信息网络和经济网络。新经济是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以知识为基本构成、以网络经济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被认为是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的有效结合,而新经济也势必朝着全球信息网络化的方向发展。

二、传统经济的概念及构成

传统经济亦称自然经济。相对于商品经济,多见于乡村及农业社会,以社会风俗和惯例为主用于生产基本经济问题的解决。在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时,通过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单向线性开放式过程,这种模式的应用,在工业的快速发展中,会因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人口数量的增长,环境自身净化能力的减弱,导致环境问题日趋严重,资源短缺的危机更加突出。传统经济模式具有标准化、规模化、效率化和层次化等特点,传统经济以产品生产为发展方向,以直接交易为经营方式,注重于效益的高低,以广告为渠道,创立营销品牌,但不以客户满意标准为先。尽管新经济也重视经营效益的好坏,但它更以客户的终身价值以及股东权益为主,营销提倡以人为本,依靠实际行动来建立口碑,努力保持和开拓客户资源。

三、新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对比

由政治经济学理论可知,扩大再生产有外延式和内涵式之分。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于二十世纪实现了由大量原材料加工到技术设计和应用的转变:从资源到信息的加工转换,从物质资料到知识和智能应用的转换。这种转换过程延续了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横向发展过程,实现了传统经济向新经济的转变。新经济的生产方式则是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纵向发展过程,是引领扩大再生产的最优形式。

(一)特征对比第一、知识是经济活动的主要构成。虽然在传统经济活动中,都离不开资源、资本、劳动力等基本构成要素,但在新经济时代,它们远不如知识重要。这里的知识主要是指科学、技术、能力和管理,也是传统生产要素生产能力和效率提高的重要途径。第二、知识创新大大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在新经济时代,用于生产、交换、消费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知识创新,它充分体现了人类的最高智慧。而人类不断推出的新思想、新观念、新产品和新技术正预示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增长。第三、新经济的发展基于计算机、网络、数字化等技术。新科技的发展,促进了知识的推广,更直接推动了知识的创新。第四、新经济的发展以教育为核心。教育是人才培养、知识创新的基石,现代和未来的国际竞争就是综合国力的竞争、人才的竞争、更是教育的竞争。第五、新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新经济本身就具备可持续发展性,具有失业率低、通涨率低、赤字低、增长快的特点,因此,未来经济的发展基于新经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