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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土地规划 利用空间 城市环境 影响 关系
以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城市面积正逐步扩大,并倾向于“郊区城市化”发展模式,而城市土地规划利用空间问题显得非常重要。由于城市建设已经拓展到郊区,对土地占用、环境建设等产生一定影响,加强对该方面课题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1、 城市土地规划利用空间对城市环境建设的影响
一方面,随着城乡郊区以及乡村人均土地越来越多,城市的郊区化发展也就是开发在城市边远地区的土地,这样会对郊区以及农村的农田、湖泊、森林、河流等产生影响,对国土资源造成破坏,产生严重的浪费现象;同时,越来越多的耕地变成住宅区、办公楼或者商业中心,不仅对环境产生影响,也挑战力环境的影响力,破坏郊区特有的环境污染自净能力,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制约作用;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开发规模的扩大,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大量人口的集中,增加了城市的人口密度,而高层建筑将对周围建筑造成遮挡,不利于良好的光线保障作用。过去,一些住在远郊乡村的农民身份转变为新城市居民,而失地农民的大量存在,增加了城市环境的容载压力。
2、 城市土地规划利用空间与城市环境建设的关系与矛盾
2.1 征服理论和自然环境恶化的矛盾
在传统的征服理论中,以“人”作为世界发展的核心,人们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需求,对周围的环境进行设计或者利用,飞快的发展经济,不惜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长此以往,环境污染、交通堵塞问题越来越严重,自然界通过反馈机制,向人们提出抗议,人们开始关注环境问题;在现代化的城市规划与设计中,开始融入“自然理念”、“低碳理念”,但是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并且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治理重点。
2.2 价值观和资源环境的矛盾
在传统的价值观念中,认为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的,也没有任何价值,如空气、水或者土地等,都是大自然的免费供给。因此,人们受到这种错误观念的影响,大肆开发土地、破坏自然资源、任意占有和利用,直到如今生态恶化、资源枯竭。传统的经济发展中,强调高享受、高消费,以此带动经济投入力度,实际上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最终只能让人们陷入囹圄之地。
2.3 生态伦理与环境发展的矛盾
人们只有合理处理与土地的关系,才能奠定生态伦理理念基础。在现代工业与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人们已经将一些理想转变为现实,但是也要意识到,科学技术并不是万能的,人们必须学会尊重自然,而不能企图控制自然、摆布自然,否则必将受到来自自然界的惩罚,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才能促进繁荣景象。
3、 城市土地规划利用空间与城市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建议
3.1 树立科学的持续性发展观念
人类若想真正获得可持续发展,必须摒弃传统的、落后的观念,意识到可持续发展观的积极作用。树立正确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发展,都应确保处于资源、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人类自觉约束自身的污染、浪费行为,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尤其节约不可更新资源的消耗速度,加大力度挖掘全新资源;保障废弃物的排放量在环境容量范围内,实现自然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发展。
有关可持续发展观念,应注重其公平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实现代际之间的公平,也就是人们在注重消费、注重社会发展、经济进步的同时,不能提前享受后人应具备的同等消费权力和发展能力;另一方面,实现同代之间的公平,也就是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得建立在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上。
3.2 试析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市场已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基础,在城市土地规划利用空间和环境建设协调发展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以当前实际发展形势来看,土地资源的空间配置以供给为主,在推动城市发展方面起到指导意义。当前,我国耕地面积已经大幅度减少,因此国家越来越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并将“保护每一寸耕地,提高耕地利用率”上升为基本国策层面,对城市空间布局结构的优化、城市建设的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将城市的开发建设与环境资源有机融合,树立科学的生态理念,积极运用可持续发展策略。
3.3 妥善处理资源短缺和环境建设的关系
在城市土地规划利用过程中,必然面临郊区和农村的资源短缺问题,在城市房地产业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不能对环境、资源造成肆虐般的影响,否则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原则,也不利于经济社会的持续性、健康性发展。面对土地资源稀缺的实际情况,我国城市中心以集约化建设道路为主,势在必行。
总之,在城市土地规划利用空间中,必须加强对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只有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尊重自然、保护环境,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才能促进人类的持续性发展,更好地实现效益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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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燕青.城市可持续的土地规划[J].规划师,2007(6)
在不久前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副部长徐德明表示,国土部将完善国土资源空间规划体系,在县(市)层面探索实施“三规合一”或多规融合,推动《土地利用规划条例》立法。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1-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已编制完成,国土部已着手推动下一步的研究工作。
1月15日,国土部下属相关单位组织召开了“国土空间开发战略及城镇化研讨暨国土规划专题研究成果交流会”。国内规划界的“大脑”们汇聚一堂,给出了对中国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主张和建议。
生活高于建设
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目前中国国土开发利用矛盾突出,空间开发失衡,开发利用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资源能源约束趋紧、生态系统退化加剧、区域和城乡差距继续扩大、陆海开发统筹协调不足、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突出。
而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最重要的就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纲要》由国土部和国家发改委牵头、历时3年编制完成,其根据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统筹陆海、区域、城乡发展,统筹各类产业和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对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综合部署。
“目前我国空间规划碎片化问题突出,相关规划各自为政、交叉重叠甚至相互冲突,未来空间规划体系重构和规划类型整合是大势所趋。”参与《纲要》编制的国土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土部下一步要做的工作是以“反规划”的理念推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空间上的整合优化。
以往的规划顺序,通常是优先选定开发、建设空间,而后在余下的国土空间里寻找生态与农业空间。但“反规划”的理念则与这一顺序不同,是指把生态文明放在第一位,将生态和农业空间首先选定,而后再寻找开发、建设空间。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未来的空间规划体系,在全国和省级层面应编制国土规划,确定生态、经济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农田保护的大空间;在市域和县域层面做土地规划,让空间规划落地,按照“反规划”的理念优先划定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划定城市发展边界;在具体的市、县、镇、村,做城乡发展规划。
他同时认为,重建空间规划体系,树立“反规划”的理念同样重要。
“过去地方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以发展主导一切,建设服从发展,用地安排服从建设。往往划定很大的建设和发展的空间,把吃饭和生态的空间压缩的很小。”
该负责人认为,推动“三规合一”,首先要转变地方的这种规划理念。“把生活安全和生态安全放在更高的位置上,优先划定农业和生态空间,然后在剩下的空间中再考虑发展建设问题。”
徐德明表示,国土部将在2014年选择部分市县,开展“三规合一”或者“多规合一”的试点。据悉,广州市两年前已率先启动了“三规合一”工作,北京市2014年在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时也要做到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两规合一”。
划定三条底线
按照《纲要》,目前中国国土空间格局已成“开”字形,“两横”是陇海兰新沿线地带、沿长江地带,“两纵”是京广-京哈沿线地带、东部沿海地带。未来还将积极培育京兰、沪昆、京九3条重要空间轴带,推动形成多中心网络型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
要实现上述理想开发格局,就必须要有科学而严格的空间管制措施。
在1月15日召开的“国土空间开发战略及城镇化研讨暨国土规划专题研究成果交流会”上,国土部信息中心研究员张丽君提出划定“三线”管控,即生存线、生态线、保障线。
张丽君介绍,划定“生存线”,是指明确耕地保护面积和水资源开发规模,主要目的是保障国家粮食和水资源安全;设置“生态线”,是指明确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各类国家级保护区范围,提高生态环境安全水平;设置“保障线”,是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确定能源和重要矿产生产基地及运输通道,确保国家能源资源持续有效供给。
据了解,上述“三条底线”理念已在相关层面取得了较大共识。国土部相关负责人透露,该部计划2014年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以及5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开始进行落实。划定城市发展边界,划定优质耕地和生态空间,然后调整现有规划。
关键词:城市综合体;空间规划;影响
0引言
城市综合体可以提升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城市的发展。城市综合体对城市内部空间、资源、经济等进行协调统筹,从而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并且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因此,需要充分发挥城市综合体的作用,使得城市化可持续发展,城市空间规划也更加科学合理。
1城市综合体的概念
城市综合体就是丰富城市的功能,并对其内部的空间进行集约化的开发,具有开放式空间并且和城市发展充分结合的城市建筑体。与城市空间规划息息相关的还有交通、广场、建筑、商务办公、文化娱乐等等,需要和城市设计以及规划相互支撑,且这些城市要素都要和城市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从而营造出具有代表性的城市特色,使得城市的社会、经济、文化、旅游相辅相成,共同进步,这就实现了城市精明增长。
2城市综合体对城市空间规划发展的影响
2.1实现合理的邻里开发与精明增长
精明增长的本质是对于城市延伸向郊区的无秩序发展制定的改革措施。总结而言,首当其冲的就是对于城市四周的土地进行保护,特别是耕地以及林地等等;其次,就是城市环境的改善,这里不仅仅指生态环境,也包括城市的经济文化环境;再次是城市经济的稳定增长;最后,就是人民生活品质的提升,这种提升可以带动内需,从而促进城市内部消费力的提高。对于城市空间的规划而言,邻里社区的建设以及精明增长的措施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土地资源以及城市空间资源的浪费,有利于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变,由传统的粗放型城市发展模式变为集约型发展模式。总而言之,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可以有效促进经济的发展,从而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对城市内部的空间资源进行整合,对城市各部分的功能进行规划,使其形成有序的组织关系,并保证城市各要素能够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发挥其功能。
2.2促成紧凑型城市设计
紧凑的城市设计主要是根据城市的功能以及空间等入手,其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二维平面的城市土地规划、中心城区、居民的出行、特定具体项目的规划和三维城市风貌设计等等。与此同时,也比较侧重于城市的有限发展方式,如图1所示。就城市设计而言,紧凑型城市其突出表现为建筑分布较为密集,开发的强度很高,这就利于城市局部资源的整合以及功能的融合。需要注意是,城市紧凑型设计不单单是依据人口密度进行判定的,否则就不能实现紧凑的城市规划效果。紧凑型城市设计的优点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交通运输压力,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利用率,且有利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并且可以对城市资源进行整合规划,避免了资源浪费,如图1所示。
图1 有边界的区域形态
图2 高密度开发形式
2.3实现城市边缘地区空间组织的有机整合
城市副中心也是城市节点建立的重点,这类地区可以对城市周边的物质空间要素进行充分的开发和利用,从而形成别具特色的新型城市系统,保证了城市中心和城市郊区发展之间的连贯性以及二者之间的协调性,有利于城市整体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新型城市空间关键的建立,其重点为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这是当前改善人们生活现有面貌的必经之路。传统邻里开发,常称之为TND,其最为重要的开发理念就是提高人们出行的便利性,方便群众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当然,这对于土地利用以及步行系统的建设有着较高的要求,但是对于城市空间规划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邻里开发中,需要注重对于邻里社区范围尺度的把握。TND一般是根据人们徒步的平均速度,行单元的最为边界到单元中央区域的边界按照五分钟进行计算的,大多是以400米的半径范围为常规的覆盖范围大小,在这样一个区域内可以建立街道、绿地等功能片区。总之,传统邻里开发在土地的混合使用方面有着突出表现,但是对于功能空间规划的要求较高。
2.4促进城市空间的和谐发展
城市综合体的开发对于完善城市的整体形象,突出城市特点,保护地方文化等都有着一定的积极性作用。因此,本文就城市综合体对于城市空间规划发展的影响分析不能仅仅片面,还要兼顾城市景观、环境艺术等的影响。在城市综合体的局部空间内,较为突出的景观设计可以成为开放式公共空间内的一大亮点,可以体现出一个城市的审美品位。而因地制宜、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景观设计在不断的发展历程中可以体现出城市规划的层次感,并且营造出和谐的城市生活氛围。城市综合体的建设需要将地上空间以及地下空间进行融合,并且使其连贯,从而保证城市空间纵向开发的有效性。一般情况下,这种立体开发在城市的CBD区域比较常见。其主要优点是:开发强度高、功能分布紧凑、地下空间环境得到改善和优化,并且增强了空间结构的趣味性,如图3所示。
图3 城市基面立体开发向导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综合体对于城市空间规划有着重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城市功能、布局、经济等等方面。当前,我国提倡发展节约型社会,这样可以加快由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向集约型发展模式的速度,需要以城市设计为核心,从城市整体结构、土地的开发利用等解决城市综合体以及城市空间规划中设计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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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规划;地下空间规划;规模预测;布局;控制指引
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具有技术性强、不可逆性、与城市建设相关紧密、涉及面广等特点。城市进入大规模地下空间开发的前期,迫切需要在总体层面对地下空间进行统筹规划布局。根据城市的特点及发展阶段,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编制系统完善相当于总体规划层面的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将有效地组织、控制、引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使城市地下空间与地面规划、城市建设相协调,促进城市的立体化发展。
1 规划的重点内容:
地下空间规划属于城市总体规划层面的专项规划,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城市经济、社会、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现状分析;二是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需求预测、地下空间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等;三是地下空间平面形态、竖向结构等开发利用总体框架和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公共设施、地下市政设施、地下物资仓储、地下防灾设施、地下文物保护等各专项内容;四是地下空间建设控制指引、近中期建设规划和实施措施。
由于地下空间的涉及面很广,昆山市地下空间规划的重点将是地下空间的开发量的预测与布局,以及地下空间的开发和管理措施建议,同时对各地下专项设施提出控制与引导。
图1 昆山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体系
2 地下空间规模预测
地下空间规模与城市重要性、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明显的正相关系。城市重要性越高,人防、战备的要求就越高,地下空间开发规模也越大;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土地价格就越高, 城市利用地下空间的动力和实力就越强,地下空间开发规模也越大;城市规模越大,交通压力就越大,地下空间开发规模也越大。当然,这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互为因果。通过对我国现有多个城市地下空间规模预测的实例和各类公开发表的理论著作所进行的研究,总结城市地下空间的规模预测工作大致可以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建立研究模型三种预测方法得以实现。
考虑到昆山市的具体情况,本次研究选择地下空间功能分项预测(即自下而上的预测)和建立研究模型两种方法实现对昆山市规划期内的地下空间建设规模预测的目标。
2.1总量预测
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建设规模的核心在于对规划期内城市地下空间需求总量的准确判断。本次规划通过对城市各类功能对地下空间的需求按照类别进行分项分析和汇总的方法来实现对规划期内昆山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需求总量的合理预测;再从总量中扣除现状已建设的地下空间规模即得到规划期内需要进行建设的地下空间规模。
同时,研究基于现有城市建设资料,应用多种方法和技术手段对城市地下空间的需求量按照类别进行分项预测和判断,针对地下停车场、库面积和地下公共建筑面积两类具有重复计算的部分,针对昆山市具体情况对重复计算量进行了预测和校正,以期地下空间建设总量的预测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规模预测汇总表
预测项 预测量 单位 统计量 备注
1 地下停车面积 1134 万 1134 根据车辆保有量预测
2 地下公共建筑面积 1010-1515 万 576-788 1、2项校正
3 人防工程规模 236.7 万 0 平战结合校正
4 地下仓储 36.9 万 0 全部纳入人防工程
5 轨道交通设施 80.2 万 80.2 根据地铁规划预测
合计 1790.2-2002.2万
6 市政管线共同沟 70.3 万m3 70.3 结合地下道路
7 地下贮库 80 万m3 80 规划预计
合计 150.3 万m3
通过各分项预测值的综合与校正,至2030年昆山市地下空间开发总规模约为1800-2000万,其中新增地下空间建设规模约1600-1800万。
3 地下空间布局
地下空间功能分布与其上部空间的功能应有对应或互补关系。如地上为商业设施,地下可为服务设施或商业设施,地上为行政办公,地下为服务业和停车库等,以提高功能运转的效率。在区位形态上,要与地上空间发展轴相对应以地铁与地下步行道为“线”,以高层建筑地下室为“点”,以地下空间综合体为“面”,形成地下相通,上、下联通的立体空间网络。特别是要安排好上、下部空间的公共联结点,如下沉式广场的合理安排。形成竖向空间轴,以盘活地下空间。
规划综合考虑四区划定、公共设施、公共交通等要素综合考虑对地下空间需求进行划分,依据对地下空间需求由高到低将规划范围划分为五级需求分区。其中:
一级需求分区:位于中心城区的核心地带,对地下空间存在着极强烈的需求;二级需求分区:该类分区分布于轨道交通沿线,对地下空间存在着强烈的需求;三级需求分区:该类分区与轨道交通线路与站点存在一定距离,属于城市的一般功能地区,对地下空间存在一定需求,但不强烈;四级需求分区:该类分区以工业用地为主,对地下空间存在着少量需求;五级需求分区:该类分区以农田为主,对地下空间无开发需求。
3.1地下空间平面布局结构
在昆山市地下空间需求预测与分区的基础上,结合昆山市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将昆山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规划为“三轴、六片”的空间布局结构。
“三轴”是指三条轨道交通线路,即昆山市轨道交通S1、S3、K1线路,这三条轴线是带动昆山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重要动力与空间导向。
“六片”是指以三轴为依托,在中心城区的核心以及五个新城的中心建设起来的,呈聚点分布且相互连通的地下空间集中片区。
3.2地下空间竖向布局
对于地下空间的分层,受到自然条件、生活习惯、法律法规、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因素限制,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也不尽相同。对不同深度进行开发的地下空间也有不同的利用方式。但总体说来,仍可大致分为浅层、中层(含次浅层、次深层)、深层等几个层次。
由于我国对于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较晚,加上受到技术的限制,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通常停留在地下30m以内,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从工程地质资料可以得知,昆山的地表以第四纪时期堆积的松散土体为主,厚度超过80m,结合这一实际情况,参考国内城市以及相关经验,本次规划将昆山地下空间竖向划分为:浅层(0m~-10m),次浅层(-10m~-30m),次深层(-30m~-50m),深层(-50m以下)。
在规划期内,昆山市地下空间适宜开发深度主要控制在浅层(0~-10m)和次浅层(-10~-30m)之间,远景时期,随着地下空间的大规模开发,部分重点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深度可达次深层(-30~-50m),甚至深层(-50m以下)。
4 地下空间各专项设施系统规划
随着科技的发展与进步,人们对于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技术也不断成熟,相应地,人们对于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水平也越来越高,不但解决了施工上的技术,也解决了地下空间在使用上的负面影响。现代地下空间开发的种类包括:地下轨道交通、地下快速道路、地下步行通道、地下停车场、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地下生产设施、地下仓储设施、地下大型市政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地下防灾设施、地下物流设施、地下能源交换设施等。
从世界范围来看,当前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较好的城市有两类:
一是以加拿大蒙特利尔、芬兰赫尔辛基为代表的西方城市。这类城市地下岩体条件优越,具有良好的开发建设条件,因每年气候寒冷的时期较长,地面活动难度较大,因此对于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是很好的选择。
二是以东京、横滨、新加坡为代表的亚洲地区城市。这类城市具有很高的人口密度,城市发展空间有限,受到土地资源的制约,城市发展不得不向有限的土地争取更多的发展空间,因此,这些城市也进行了大量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考虑到昆山所在的地区和同样受到土地资源制约因素的影响这些共同的背景,参考经济数据上的比较,本次规划选择以新加坡作为主要参照城市。结合实际情况还应以国内对于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情况较为先进的城市进行参照和借鉴,国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较为先进的城市有背景、上海、广州、深圳等。本次规划选择广州作为主要参照城市。
本次规划确定昆山市地下空间专项设施系统应包括: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地下生产与仓储设施、地下市政设施、地下文物保护与地下防灾设施。
对于地下物流设施、大型市政设施地下化、水资源的地下封闭循环使用系统、固体废弃物的地下运输处理和资源回收系统、地下储能系统等地下空间类型,本次规划作为远景发展考虑。
5 地下空间控制指引
为便于控制管理,本次规划考虑城市结构、地块功能、建筑高度控制、轨道交通引导等因素,依据城市水系、道路等将中心城区依据管理单元的形式进行划分,对各管理单元进行地下空间建设的控制,以达到对下一层面的规划的地下空间内容作出指引,使得地下空间的规划更有针对性、更强的可操作性。
6 结语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在我国仍处于初期阶段,当今城市发展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土地集约利用的重要方式,是解决诸多城市问题和建设生态友好、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有效途径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将越来越受到重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系统的、长远的规划,提高利用效率,实现安全可持续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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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艳斌(1984-),男, 2007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城市规划专业;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从事城市规划设计相关工作。
本文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清单编制方法,并强调两种方法核算结果的对接,以做到兼顾数据来源的权威性、可得性以及政策研究的针对性、一致性。清单编制过程可分为以下4个步骤。明确清单核算的气体、边界和范围鉴于中国政府提出的2020年和“十二五”期间碳排放强度减排目标均只针对能源活动相关CO2排放[21],宜将其作为当前清单核算气体的重点②。至于核算边界,因国内城市层面的空间规划通常以市域为单元,建议采用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即包括城镇建成区、乡镇和农村。在核算范围方面,国际通行做法主要包括ICLEI范围所界定的范围1(城市直接排放)和范围2(外调电力和供暖产生的间接排放)。由于机场、火车站、物流仓储基地等的选址和规模既是空间规划决策的重点之一,也是地方经济的驱动要素,对碳排放强度指标影响较大,因此建议清单包括城际交通排放,即范围3的部分内容(图1)。构建“土地利用—碳排放”关联框架空间规划决策的主要对象之一是土地,其相关指标包括用地类型、用地规模、用地开发强度等,因此首先构建“土地利用—碳排放”关联框架。国家于2012年正式启用新修订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实现了城乡用地全覆盖,从而与基于市域行政区的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核算边界相一致。笔者试从固定排放源和移动排放源两个方面对各类城乡用地与碳排放的关联进行分析③。在固定排放源方面,生产和建筑部门能源相关碳排放分别来自地块内的农机操作、企业生产和建筑运行,而承载这些活动的用地类型较为明确,因此可与所对应的碳排放直接关联。在移动排放源方面,交通部门碳排放可进一步细分为城际客运、货运以及城市客运。其中城际客运主要由机场、铁路、码头等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产生,且用地面积与城际客运周转量成正比,故直接与城际客运碳排放关联。货运排放由货运运输量决定,而后者可作为测算仓储和物流用地规模需求的依据[23],故可和物流仓储用地(W)直接关联。城市客运碳排放与城乡用地的关联则相对特殊——城市客运本质上是人在城市内部空间上的移动,其规模和交通方式构成不能归结于某一类或几类用地,而是由城市人口、用地整体空间布局联动决定的。最后,碳汇部门碳吸收主要来自于城市的生态绿地空间系统,可与城市建设用地中的绿地(G)以及非建设用地中的农林用地(E2)直接关联。基于以上分析,提出空间规划视角下的“土地利用—碳排放”关联框架(图2)。“自上而下“基于能源平衡表进行城市大类部门温室气体核算目前国际惯例将终端能源消费分为生产、建筑、交通三大部门,但国内城市年鉴中的能源平衡表却以经济活动划分为一产、二产、三产和生活四大部门,对终端能源消费仅统计品种和数量,不分具体用途——例如交通部门只统计营运车辆用油,未统计其他部门和私人车辆的用油量。因此,“自上而下”核算需要将能源平衡表中某些特定行业的特定能源品种的消费量(如二、三产中的汽油和柴油)重新划归到新部门中[24~25]。此外,对交通部门仅采用“自上而下”核算仍有局限性。一方面,油品分摊难以完全精确;另一方面,城市统计年鉴中的交通运输业能耗数据来自本地企业上报,而它们的部分经营活动可能发生于异地之间(如航空、海运及物流公司),因此采用“自上而下”方法难以同实际属于范围3的那部分交通碳排放相对应,宜采用“自下而上”方法补充核算。
新方法的应用——以北京市为例
研究范围和数据来源本研究清单核算边界为北京市域16410km2,以2011年作为核算年,以能源活动相关CO2为核算气体,核算范围与节相同。城市数据方面,参考资料包括北京市统计年鉴(2012)、北京市第四次交通综合调查简要报告和北京市交通发展年度报告(2012)等部门报告,以及相关的文献研究资料和部门调研[28~31]。各类能源的消费量与标准煤之间转换系数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1)[32]。碳排放因子方面,电力碳排放因子来源于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公布的华北电网参数(2011)[33],其他取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默认值。4.2“自上而下”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核算基于北京市统计年鉴中能源平衡表,经由对各类行业能源消费量重新划拨和调整④(图3),得到北京市2011年终端能源消费总计6695万tce(吨标煤),相关CO2排放总量为1.73亿t。排放强度方面,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为1.06tCO2/万元GDP,人均碳排放强度为8.56tCO2/人,与课题组之前所做的2009年清单结果相比分别下降19.7%和6.4%,表明GDP的增长与碳排放的增长逐渐脱钩。将北京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划分为生产、建筑和交通三大部门,各部门排放分别占总量的34%,44%和22%(表3)。由于首钢搬迁、能源结构得到优化,北京市生产部门碳排放比2009年降低1%,但建筑和交通部门增长迅速,分别比2009年增加了10%和20%。为5997万t,城际交通CO2排放(范围3,包括城际客运和货运)为2533万t,分别占全市能源活动相关CO2排放的35%和15%。根据3.2节“土地利用—碳排放”关联框架,对大类部门CO2排放量进一步分解,得出2011年北京市CO2排放量最高为公共设施用地,比排在第2位的城镇住宅用地排放量高出近1倍。三类工业用地的排放受首钢搬迁影响下降明显,由2009年的第1位退至第3位。碳排放量最低的为牧渔业用地、长途客运站用地和种植业林果用地(图4)。图4所列出用地的CO2排放量之和占全市排放总量的83.5%;未匹配部分主要是城市客运以及工业部门中电力、热力生产所排放的CO2。基于空间规划视角的北京城市温室气体核算指标体系各类用地碳排放强度经核算,北京市2011年各类用地碳排放强度如图5所示。工业部门内部呈现两极分化(即三类、二类工业用地碳排放强度位列各类用地前列,而一类工业用地碳排放强度甚至低于城镇住宅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说明规划对于工业用地的类别选择和空间规模调控有着巨大的减排潜力。现状机场用地碳排放强度排位第3,可预见第二机场建成后城际交通将为北京带来可观的碳排放增量。至于建筑部门,现状公共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和村镇居住用地的碳排放强度之比为15∶6∶1,因此应重视公共建筑的总量控制(包括土地供给和容积率设定)。最后,根据图5和规划年用地规划,可对不同空间规划方案的城市碳排放量进行粗算和比较。由表2可知,用地碳排放强度还受次级影响因子的影响。以工业用地为例,次级影响因子包括内部子行业地均GDP以及单位GDP碳排放。表4显示二、三类工业用地内子行业单位GDP碳排放强度均有显著的离散度,特别是三类工业用地离散度很大,说明政府在空间规划的基础上招商引资时设定环保准入门槛,仍能有效减排。城市客运交通碳排放核算指标体系参照3.4节,得到北京市2011年城市客运交通碳排放核算指标体系(表5)。总体来看,2011年北京市城市客运交通部门CO2排放量为1152万t,比2009年下降11.5%,究其原因,实施小汽车总量控制、尾号限行、停车收费等政策在短期内有效抑制了部分小汽车交通需求,使小汽车的分担率、单程距离和人公里碳排放均有所下降,对本部门减排贡献率高达90%。同期多条轨道线开通也转移了部分小汽车需求,体现在地铁分担率和单程距离的明显增加。可见,通过优化出行方式结构、缩短出行距离能实现较好的节能减排效果,而进一步构建公交导向的紧凑城市用地布局并改善慢行空间的环境品质则是更为根本和长远的出路。未来情景分析中,应基于规划年人口规模和综合交通规划核心指标估算温室气体减排贡献潜力;至于推广清洁燃料汽车、提高燃油效率等措施效果,可通过降低人公里碳排放强度指标来体现。
结语
关键词:开发特点;规划;功能;布局;规模预测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持续增加,城市土地资源越来越短缺。因此,向城市地下要土地、要空间,就成为了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地下空间系统之中,容纳了大量城市公共活动的地下公共空间无疑是其中的重心和枢纽,也是地下空间规划研究的重点。城市地下公共空间因自身特点,对空间规划和设计有特殊的要求。因此,面对即将到来的大规模城市地下公共空间的开发利用,对城市地下公共空间规划设计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城市地下公共空间开发特点
地下公共空间开发不同于一般的地下空间开发,一方面要体现城市空间发展的公共性,是服务于公共事业为主的,无论所有权归属如何,其服务对象一定是大众化全民化的;另一方面地下公共空间的功能主要是商业娱乐、商务办公、文化体育、动态交通(轨道、车行、步行)、静态交通(停车)、市政公用设施以及防灾等社会功能。
2.1地上、地下公共空间一体化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模和功能要和地上空间相互配合,注重地上、地下整体协调一体化发展。一方面地上、地下空间开发规模成正比例关系;另一方面地上的城市功能与地下空间的开发内容相协调和补充,形成地面上下相贯通、有机联系的空间体系。
2.2地上、地下公共空间特色化
重点地区地下空间开发主要考虑商业金融、商务办公、公园广场及其他公共设施用地,这些地区多为城市公共区域,符合地下公共空间开发所需各种条件,适合规模化区域性开发。地下空间建设一方面要结合老城改造开发,在老城改造中,将地面改造与地下建设同时进行,充分利用原有的地下空间,通过规划地下街、地下通道将它们连通整合,将高密度地上活动引入地下,开发综合功能。另一方面可以与城市新区建设同步,发挥新区整体规划的优势,整体规划地上地下空间功能和结构布局,统筹开发强度和时序,使地上地下协调发展。
3重点地区地下公共空间规划设计
重点地区地下公共空间开发主要从开发类型、功能定位、规划布局、竖向规划等几个方面进行系统分析,为每个重点地区的详细规划提供依据,以便最终确定每个重点地区地下公共空间的开发范围、功能布局和规模容量。
3.1重点地区地下公共空间开发类型
地下公共空间的开发与地区规划特点密切相关,地区的建设程度、开发模式以及功能特点决定了地下空间的功能定位和规划布局。根据重点地区的分布以及城市建设、功能布局的特点,规划将重点地区划分为老城改造型、新区开发型和交通枢纽型这三大类型。
(1)老城改造型地区:主要指老城区的
城市公共中心,商业金融中心,商务办公和餐饮娱乐密集区。该类型地下空间以纾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善地面环境和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主。
(2)新区开发型地区:主要指正在开发
建设中的城市新区。该类型地下空间有着与地上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落实的优势,地下空间易形成规模化发展,按照地上、地下合理需求,预留公共地下空间,科学定位。
(3)交通枢纽型地区:主要指综合交通
枢纽,轨道交通枢纽等交通换乘密集地区,人、车流量较大。该地区地下空间主要以交通功能,商业娱乐配套功能为主,疏散人流和车流,缓解地面拥挤交通,完善配套服务设施。
3.2重点地区地下公共空间功能选择
地下空间功能是城市功能向地下的延伸和拓展,功能的多元化促进了城市地下空间的产生和发展。地下公共空间功能主要涉及商业设施、交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商务办公、市政设施、仓储设施、防灾设施。此外,地下空间开发的功能选择应从以下三方面考虑:
(1)功能的适用性
城市的总体功能是由整个城市空间来承载实现的,地下空间是整个城市空间的组成部分,其中部分城市功能不适宜在地下发展,因此需要分析与地下空间开发相适用的功能。
分析地下空间适宜的开发功能就要充分利用城市上、下部空间的不同特点,做到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将一些安排在地下空间特别有利或安排在地上空间具有严重弊端的功能安排在地下空间,根据城市上、下部空间开发强度、状况和城市经济、技术水平来综合权衡,妥善安排。
(2)功能的互补性
功能互补主要指在充分发挥各自空间功能优势的同时,使地下与地上功能空间互补互利,强化区域或地段的整体功能效益。在广场或公园等开敞空间地面下,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用做停车场或商业空间,既可高效发挥城市广场和公园使用功能,又可利用地面开敞空间将地面阳光、绿化和新鲜空气引入地下,改善地下空间环境;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风貌、文物古迹和自然风景旅游区保护地段,开发利用地下交通、服务、商业空间,既保护地面旅游环境,又吸引地上大量游客利用地下空间的各种功能设施。
(3)功能的协调性
功能协调主要指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必须与地面空间规划相协调,做到城市地下、地上空间资源统一规划。
3.3重点地区地下公共空间规划布局
功能是城市地下空间发展的动力,是地下空间存在的本质特征,而形态布局是表象的,是功能与结构高度的概括,它反映城市发展的延续和继承,体现鲜明的城市个性和环境特色。城市地下空间的形态是各种地下结构(要素在地下空间的布置)、形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整体空间轮廓)和相互关系所构成的一个与城市形态相协调的地下空间系统。一般地下空间开局主要有点状布局、辐射状布局、线状(脊状)布局和面状布局。
(1)点状布局
点状地下空间是相对于城市地下空间总体形态而言,它是城市地下空间形态的基本构成要素,是相对独立的地下单体,大多由某个区域占据较小平面范围的地下空间构成。点状地下空间一般偏重于城市中心、较大型的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城市矛盾的聚合处。这些地区土地资源紧缺,地价昂贵,适宜开发地下空间缓解地区人流过于集中、停车困难、地面环境嘈杂等问题,以获取较高经济、社会效益。
(2)辐射状布局
辐射状地下空间主要以大型地下空间设施为核心,通过与周围其它地下空间的连通,形成辐射状。这种形态一般是与地下空间发展的点状布局的有机结合,即通过一处或几处大型地下空间设施的开发,带动周围地块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使局部地区地下空间设施形成相对完整的体系,由单点发展向多点开花的布局发展,是地下空间开发的二级模式。
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贵建立健全空间规划体系。
7、负责城市设计和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统筹工作。
8、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
【关键词】 低碳城市 城市规划 低碳城市规划
相关研究
1.低碳城市概念由来
低碳概念最初产生于经济发展领域。英国政府在2003年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在世界上首次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日本于2007年开始致力于“低碳社会”的建设。城市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主要聚居地,也是能源消耗和CO2等温室气体排放的主体和集中地。因此,城市应该成为低碳发展的空间载体,成为人类验证“低碳经济”和“低碳社会”理论,实现低碳发展的首要区域。国际社会于2007年开始关注“低碳城市”(Low Carbon City)的概念。低碳城市是“低碳经济”和“低碳社会”的融合,既强调低碳生产又强调低碳消费;既是符合低碳理念的经济发展,也是符合低碳理念的社会发展。因此,低碳城市可定义为:城市经济以低碳经济为主导模式、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以低碳社会为建设蓝图、城市规划以低碳理念为指导的城市。
2.低碳城市与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是城市未来发展的空间架构,也是政策形成和实施的工具。[1]城市规划有着强烈的公共政策属性,城市规划对于城市发展有长期的结构性作用。城市的物质环境一旦建立起来就很难改变,并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产生深远影响。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技术革新可以减少在生产、生活与消费领域的能源消耗与CO2的排放,但是这些措施并不能改变由城市空间结构布局所带来的交通出行及其相应的能耗与排放,一旦城市规划决定的城市空间结构得以确立,则对其引起的交通出行进行结构性的调整将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基于低碳城市理念的城市规划研究尤为重要。
低碳城市规划探索
1.低碳城市规划相关理论
目前,有关低碳城市与低碳城市规划的研究日益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方伟坚(Fong,2007)等认为碳排放与城市形态结构存在着一定关系,提倡紧凑城市的空间发展模式[2];格莱泽和卡恩(Glaeser Kahn,2008)研究了碳排放量与土地利用的关系,认为对土地利用的限制和约束越严格,居民生活的碳排放量水平越低。例如高密度中心区的人均碳排放量要比低密度郊区的少[3];克劳福德和弗伦奇(Crawford, French,2008)探讨了英国空间规划与低碳目标之间的关系,认为实现低碳目标的关键是转变规划管理人员和规划师的观念,在空间规划中重视低碳城市理念和加强低碳技术的运用。[4]张泉、叶兴平和陈国伟(2010)提出低碳城市规划主要应关注城市形态、土地利用、产业发展、能源利用、交通模式、城市建筑等方面,并针对低碳城市与生态城市的关系、低碳城市规划的定位、理论基础以及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低碳城市深入研究的方向。[5]董琦,甄峰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到城市规划中,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为低碳城市建设提供保障,重点从城市空间规划、交通规划和产业规划三方面阐述建设低碳城市对于城市规划政策的引导要求。[6]同济大学的潘海啸等提出了低碳城市空间规划策略,探索了区域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3个层面的低碳发展模式。在区域层面提出以区域公共交通导向的走廊式发展模式;在总体规划层面提倡绿色交通支撑的空间结构,实现短路径出行为目标的土地混合,使用适合人与自行车的地块尺度,以公共交通可达性确定开发强度;在详细规划层面主要以居住区规划为例,建议限定居住小区规模,避免大街区空间,来促进步行和自行车的使用。[7]
2.低碳城市规划研究
张兵先生认为“城市规划是一种服务于城市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为了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长远目标,提供未来城市空间发展的战略,并借助合法权威通过对城市土地使用及其变化的控制,来调整和解决城市发展复杂背景中的特定问题的职业的社会活动过程,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形式”。[8]
低碳城市规划的实现主要在于低碳理念深入到传统城市规划,同时低碳城市规划应该是低碳理念和城市规划理论的融合,是通过“低碳城市规划”实现低碳城市发展。低碳城市规划主要通过控制城市空间布局以及土地使用变化及其空间发展政策来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施加某些影响。
低碳城市规划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低碳城市、生态城市、低碳生态城市的关系
生态城市、低碳城市、低碳生态城市是当前各界关注的热点,三者的建设理念和核心内涵密切相关。首先,低碳城市、生态城市、低碳生态城市在核心思想上是一致的,都是关注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其次,三个概念存在着差异性,生态城市是按照生态学原则构建城市。低碳城市是以低碳经济的理论构建城市。低碳生态城市是生态学原则和低碳经济理论的融合,也是当前城市发展的一种理想模式。
总之,低碳城市、生态城市和低碳生态城市都是寻求城市和谐发展过程中的理念,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探索道路上的思想结晶。
2.低碳城市规划的定位
为有效促进低碳城市建设,必须完善相关的低碳城市规划的编制体系。低碳经济、低碳城市是理念,只有将其和传统城市规划体系融为一体才能体现低碳城市规划的作用,也是低碳城市历年进程中第一环节。低碳理念融入现有的法定城乡规划编制体系中,在城市各项规划内容中设置低碳目标、实现低碳目标,落实城市总体布局、城市交通和道路系统布局、居住区规划、城市公共空间及其相关工程规划建设中。低碳经济、低碳城市理念和传统城市规划体系融为一体是现有传统城市规划理论不断完善的体现,也是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所应具备的与时俱进的特点。
长期的森林经营不仅要从空间上加以组织,即建立合理的空间秩序,还要从时间上加以组织,通过时间、空间秩序的配合以实现理想的森林结构和状况。
一、森林经营计划中的空间规划
(一)空间规划的重要意义
区域林业发展规划可能提供一些空间定义,如对一个流域进行功能分区。然而,它们一般留下许多空间细节需要在经营方案的执行中解决。依据森林经营方案开展的经营活动,其地理位置将影响未来的景观构成和活动安排。当生态、游憩、美学等价值越来越受到关注时,森林经营活动的空间安排也愈发显得重要。
(二)多规模空间系统途径
森林经营效果与空间结构有关。如一个林分被皆伐,景观中立即呈现一个斑块。多个林分的累计效应,景观上表现为破碎化程度增加,水土流失加剧和物种生境的破坏。因此,生态系统方法常采用多规模的空间系统途径,主要包括生态区域、景观(流域)和林分等层次,不同尺度的产出和目标要求不一样,需要解决各自的空间格局分析和经营决策问题。从森林经营管理角度而言,林分和景观是两个关键的尺度。
(三)空间途径的实现
1.计划制定的层次等级结构方法。可通过计划制定的层次等级结构方法解决空间配置问题。在景观水平,依据森林用途进行土地分区,如河岸区、游憩区、木材生产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确定分区的经营目标和经营原则。在各土地亚区层次内,进一步把土地细分为大量“经营单元”,包括一些精确定义的放牧区或地块、河边地带的缓冲区,土壤脆弱区或其他有特殊意义的土地单元。划分原则和标准要特别重视土壤特征和野生物生境。森林的多用途在经营单元层次上,包括木质及非木质林产品生产、游憩、放牧,以及土壤、水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对每一经营单元,应协调不同的资源用途,确定其主导功能,做出详细的经营规定。
2.多用途空间规划。多用途空间规划要求有详细的面积控制、空间约束,近来也将道路建设和运输系统包括在内,复杂性的增加也增加了模型实现的难度。所谓空间相邻约束(简称相邻约束),是指一个空间单元完成更新之后,其相邻空间单元才可以被继续采伐。而收获面积约束,主要指最大皆伐斑块面积的约束。
事实上,森林经营问题大多数与空间位置有关,如采伐地点与采伐木的确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地的选择以及林种和更新树种的空间配置等。森林经营中迫切需要以景观生态学原理为指导,把每个森林斑块的功能及其在空间上与其他森林斑块及生态系统其他组分之间的关系结合起来,以导向期望的森林景观状况,实现森林生态、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性。
二、森林的时间秩序
传统上,合理的时间秩序,是指在一个实行永续利用的经营单位(如经营类型)或林分里,具备一年生到成熟林的各种年龄的林分(或林木),形成连续采伐的时间序列。这一时间序列可根据轮伐期来建立。然而,许多森林问题,如次生林的恢复,不能在一个轮伐期的框架下解决,必须考虑与群落演替相关的多世代时间尺度。下面以“栽针保阔”——东北阔叶红松次生林经营为例进行说明。
(一)东北东部山地阔叶红松林破坏后的次生演替过程
阔叶红松林经采伐、火烧、开垦等严重破坏后,次生林中天然种源仍大量存在,残留的阔叶树种一般都是原始针阔混交林的组成树种,东北东部山地阔叶红松林破坏后的次生演替的过程,就总体而言可归结为:阔叶红松林一(经采伐、火烧、开垦)一软阔叶林一落叶硬阔叶林一针阔混交林。
根据上述特点,经研究和一些地方的群众实践,人们总结了一条充分利用现有阔叶树恢复地带性优势群系阔叶红松林的途径一栽针保阔,即按森林发展动态的自然模式经营次生林:通过人工栽植针叶树(红松、云杉、冷杉、落叶松、樟子松),不断保留和引入天然更新的阔叶树(杨、桦、水、榆、椴、胡、黄、槭等),最终形成近原始林的针阔混交林。
(二)栽针保阔——多世代生态恢复历程
破坏后的阔叶红松林其生态和林地生产力的自然恢复过程慢长,为缩短自然演替进程,需针对次生林的不同演替或发育阶段,施行与栽针同时的留阔、引阔和选阔,以及连续的主动择优和重构过程,以加快形成结构合理的针阔混交林。尽管如此,次生林的生态恢复仍不能在短时间或一个轮伐期范围内完成,需在一个长的时间框架下进行。
1.次生林的先锋期:包括采伐迹地在内的各类次生地。此时的经营原则为栽针留阔,以利森林群落环境迅速形成。通过小面积皆伐补植短轮伐期的针叶先锋树种(如落叶松等)及小面积人工林的引阔(带状、块状、林冠下造林等),迅速占领裸地和为耐荫针叶树种(红松、云杉、沙冷杉等)提供荫庇,形成结构优良的人工林与天然阔叶树的混交林,加速成林、成材。
2.过渡阶段:这一阶段,中间类型的对策种逐渐进入群落。在自然状态下,珍贵树种会自然发生,但在缺乏珍贵阔叶树种种源的地段需“引阔”,如在林冠下更新少量珍贵阔叶树。通过栽针保阔和栽针补阔,诱导优质丰产针阔混交林的建立。到过渡阶段末期,群落环境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