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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中的科学观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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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中的科学观

第1篇:自然辩证法中的科学观范文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自然科学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02-0156-01

一、自然辩证法与自然科学技术

自然辩证法是完整学说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学说中与科学技术联系最直接的部分。形象地说,自然辩证法是人文文化和科学文化之间的一座桥梁,具有特殊的文化或智识意义。学习和研究自然辩证法,有助于我们搞清科学和哲学的关系,从而更加清楚地认识科学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更加全面地观察思考问题,只有加深了认识,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迎接新的科学技术的挑战。自然辩证法为探索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律性,制定和完善正确的科学技术方针政策提供理论依据,也为我们的实际生活工作中起到指导作用。

自然辩证法对自然科学技术研究是有很大的指导作用的。比如对应于“机器能不能思维”这个问题,科学层次上研究人工智能,如果说自然辩证法已经明白了机器和人脑思维的差异,那么对于人工智能的研究方向就具有指导意义。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很多问题是认识研究自然世界、科学技术不可回避的问题,很多著名的科学家,同时也是哲学家。

“信息技术教学”是一个包括理论、技术和教育实践的综合系统工程。是一个随着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不断提出新目标向前发展的工程[1]。如同任何一种学科,计算机具体其科学性和发展规律,依托于科学技术。因此,自然辩证法与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学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譬如当一个计算机专家去研究分析一个计算机问题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思考它哲学层次的问题,同时依据哲学的思维方式去解决问题;哲学层次问题的解决,也需要从计算机科学的研究中去总结、归纳,同时很多自然辩证法的问题,在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学研究中得到了解决[2]。

二、学习自然辩证法在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学中的意义

世界上诸多国家之所以纷纷提出自己的信息化战略,争先恐后地建设本国信息高速公路,不遗余力地发展和推广应用计算机信息技术,根本原因在于信息化可以对本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功效,可有助于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很多计算机信息技术的研究课题和研究方向都是在自然辩证法的指导下的。而对于高职校这类主要培养职业类实践操作人才的学校,计算机信息技术这一基础学科,无论是对于计算机专业还是非计算机专业学生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可以说当今世界计算机操作能力已经和英语成为了现代社会人才必备的两大技能,谁缺少计算机技术,谁将会被社会所淘汰。

在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学中,我们可以用到很多自然辩证法的理论,例如:

(一)教与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是两个矛盾统一体,如何使学生可以学习到知识,掌握实践技能,提高教学效率,需要教师协调好“教与学”。教师可以通过讲授法、任务驱动法,情景模拟法,游戏教学等教学方式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教学测试,模拟实训操作等及时得到学生学习效果反馈,不断改进教学方式,修改讲课速度和教学案例等。职校的学生学习兴趣较低,学习能力较差,很多所谓的“乖孩子”又仅仅只能学会书本的知识,无法在实际工作中活学活用,掌握实践技能。因此在教学中,不能只一味的灌输给学生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很好的处理学生“学”的一方面,了解学生的需求、特点。根据职校学生的性格特点,多用有趣的,贴合生活的案例来教学,多以鼓励为主,多增加综合实训等。因为“教与学”,“教师与学生”不仅仅是矛盾体,更是一个统一体。处理好教与学的矛盾统一关系,对教学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系统分析法:系统分析法是为确定系统的组成、结构、功能、效用,而对系统的各种要素、过程和关系进行考察的方法[3]。计算机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实践操作性非常强的科目,因此在实际的教学中,为防止理论脱离实际的倾向,需要掌握系统分析法。在教学中,我们就可以运用系统分析法,来讲比较庞大的实训案例,转化为子系统来设计,让学生在学习中掌握这个科学方法,更好的得到实践效果。比如,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学中有要求学生在模拟情景下进行“某公司业务表单操作”综合实训练习,这实际上是让学生将课程中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为自己知识的过程,在这种模拟环境下,学生需要分析各个表格的数据,分析它们的相互关系,最后运用这些信息对某公司的业务进行汇总操作,完成各类表单制作。这样运用系统分析法所做的综合实训设计,可以更好的让学生学会实践操作,学会转化知识。

除以上几个例子,自然辩证法对于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学有着更多不容忽视的指导意义。正确了解自然辩证法与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学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更好地透过表面的自然现象,从本质上深层次地理解并发掘自然规律,提高教学效率,这就是学习自然辩证法的根本意义所在。

三、结束语

做到“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对于一名老师来说十分重要。因为人,尤其是孩子,更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们身上有着一些未被磨灭的特质和天性,而且每个人都不尽相同。因此要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多些耐心,细心观察,总结经验,反思过程,针对他们的性格特点,善于发掘并培养这些特长,并帮助他们克服自身的缺点,用很善巧的方法去成就学生,让他们真正实现自我价值,便成了因材施教的首要任务,这也是我们今后的重要课题,而这一切都离不开自然辩证法思想的指导。

总之,作为哲学的自然辩证法是联系哲学与科学技术的纽带,它和科学技术,包括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关系密不可分。以自然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待教学,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将教育教学进一步深化。

参考文献:

[1]叶莲.将自然辩证法融入到信息技术教学中[J].科技信息,2011,15:327.

第2篇:自然辩证法中的科学观范文

关键词:景区规划;自然辩证法;生态自然观

近年来,旅游与文化的融合产生了巨大的效益,旅游产业作为促进文化产业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推手,其规模也将越来越大,旅游业将越来越专业化。我们需要一个正确的理论作为依据对旅游业进行全方位地管理。自然辩证法中的生态自然观在旅游业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一、自然辩证法简介

自然辩证法是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理论体系。自然辩证法属于哲学门类,它研究的是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

自然观是人们对自然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1]。它吸取了历史上自然观的精华,摒弃了旧自然观的糟粕,研究和认识自然界存在和演化的科学图景及自然界存在和演化的特征和规律,并研究和认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

二、 自然辩证法的实践指导意义

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哲学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我们要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并通过它的发展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这就需要一个正确的哲学理论来指导我们在旅游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旅游资源,自然辩证法为我们提供这一整套理论,要求我们在旅游开发中要坚持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三、 旅游业中的自然辩证法

旅游规划是一个地域综合体内旅游系统的发展目标和实现方式的整体部署过程。旅游规划经相关政府审批后,是该区各类部门进行旅游开发、建设的法律依据。旅游规划要求从系统全局和整体出发,着眼于旅游规划对象的综合整体优化,正确处理旅游系统的复杂结构,从发展和立体的视角来考虑和处理问题。旅游景区规划人员通过对景观的开发,给予人以特定的需要,满足人们休闲放松的心理要求,同时,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还注意保护现有旅游资源,不以消耗环境为代价来获取利益,因此它充分体现了自然辩证法生态自然观中,坚持人与自然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强调人类的长远、整体利益的要求和思想。

1.旅游景区规划要遵循生态自然观

辩证唯物主义生态自然观认为,人要与自然和谐一致,人是生态系统中的一员,新景区开发在满足人的生活与发展时,必须尊重自然,与自然协调一致。旅游大众化时代的到来使得我国的旅游业迎来了大发展时期,但随之而来的景区发展失衡的现象不断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在全球金融危机时期,我国旅游业遭到重创,绝大多数地区的旅游业发展跌入深渊,主要旅游发展指标一派惨淡,唯独丽江逆市而上,一枝独秀。然而,丽江新旧城区的规划失衡,乃是未来20年可持续发展的最大软肋。如不改弦更张,丽江古城将被商业街、集贸市场、宾馆团团围住,成为庸常城市化围墙里的“街心公园”,一如今天的紫禁城,因为北京的新老城区建设严重失衡,早已经失去了“城”的意涵,成为孤零零的博物馆。所以,我们在进行景区规划时,必须遵循尊重自然,与自然协调一致而不可看重眼前之利。

2. 景区规划必须注重人的发展

如果说景区规划过程中所考虑的安全因素是保证人的存在,那么设计规划出来的景区则是注重人的发展。如果所设计规划出来的景区是安全可靠的,则进一步为发挥它为为人所用的功效,必须提升人的绩效。首先,景区规划就是为人类使用而设计,就是为提升生活品质而存在。很多面向市场的景区无不以满足游客需求突显其使用价值而存在。其次,提高游客满意度的产品才更受青睐更有市场。为满足人的不同需求,各种不同类型的旅游景区面向不同人群而规划设计出来。例如,旅游景区有不同的分类方式。按景观特征分类:山岳型风景区,峡谷型风景区,岩洞型风景区,江河型风景区,湖泊型风景区,海滨型风景区,森林型风景区,草原型,史迹型风景区,革命纪念地,综合型风景区;按功能设施分类:观光型风景区,游览型风景区,休假型风景区,民俗型风景区,生态型风景区,综合型风景区。

3. 景区规划必须注重游客的满意度。

面向市场的产品都是方便人的使用,景区也一样,需要体现其使用价值。投向市场的旅游景区必须考虑到游客的舒服度和满意度。一件面向市场的产品,人们看了不喜欢,用起来不舒服,这样的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是可想而知的。现在许多人旅游产品从规划、功用等多方面给特定的人群提供特定而周到的服务,很受市场青睐。如何通过刮花设计的景区与游客达到“贴心”的效果,如何从不同的视角满足特定人群的需求,是一个重大的课题。产品的价值也就在于它能满足人的需求,脱离人的满意度而谈产品显得空洞而没有了方向。因为没有人的需求和增进人的满意度作为指导,景区规划的发展也就迷失了方向,所以,旅游景区规划的发展体现了服务于人、关心人、尊重人的精神,只有如此,旅游业才能更好地服务人类。

四、 结语

自然辩证法科学地解决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从而为人类自身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在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下,旅游业发展、景区规划应该更加重视人与包括人造物在内的自然的协调发展。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出现的同时也产生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我们的任务就是在对立中求统一,在矛盾中求发展。人类要实施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人与自然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辩证的统一,离不开自然界客观规律的制约,离不开物质性社会实践活动这一根本基础 [3]。进一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去探索景区规划与人类、与包括人造物在内自然环境的内在自然规律,对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对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和人类自身的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赵修渝.自然辩证法概论[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1.

[2]沈杨.软件工程中的自然辩证法[J].中国科技信息,2005,(6).

[3]翁翼飞,张麟.可持续发展与自然辩证法[J].焦作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1).

第3篇:自然辩证法中的科学观范文

建国40多年来,我国学术界对生物哲学问题进行了广泛而又深入的探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研究成果。本文试图通过对40多年来我国生物哲学的研究历史、研究内容和研究特点的考察,旨在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促进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1、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历史过程

建国以前,我国的生物哲学研究基本上是“空白区”,1949年新的号召,形成了一支由生物学家、生物学史工作者和哲学家及自然辩证法工作者相结合的研究队伍,突出体现了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基本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⑴著名科学家率先垂范,积极参与生物哲学的研究在我国,关于生物哲学的研究被看作是生物学界本身一件值得重视的事,一些著名生物学家舍得花时间从事生物哲学的研究,撰写有一大批具有较高理论价值的学术专著。在老一辈科学家中,童第周是最早进行生物哲学研究的杰出代表。他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探讨了实验胚胎学中细胞分化与胚胎发育的核质关系,提出了细胞质在动物胚胎发育中控制细胞核的崭新见解,引起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重视。〔40〕这一成果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也为唯物辩证法提供了科学依据。遗传学家方宗熙对进化论哲学颇有研究,生前发表过不少研究论著。其中《生命发展的辩证法》一书全面系统地论述了生命的本质、生命的起源与演化的辩证法,是70年代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代表作。〔41〕原生动物学家张作人也长期悉心研究生物哲学问题。他积几十年教学与科研的心得体会,广采博引古今中外的生物学史料和当代生物学的新成就,写成了《生物哲学》一书,对一些生物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进行了哲学考察。〔42〕植物分类学家陈世骧以进化论和分类学哲学问题研究见长。他根据现代生物学的研究成果,从哲学的大视野对物种概念进行了新概括,提出了“又变又不变”的物种新概念,把林奈的“物种不变论”和达尔文的“物种可变论”统一了起来。〔43〕这个观点提出后,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当然,我国热心于生物哲学研究的生物学家远不止上述这么多。像遗传学家谈家桢、生物物理学家邹承鲁、沈淑敏、生态学家马世骏等对有关生物哲学问题进行了认真探索,发表了一系列很有学术价值的研究论文,使得我国生物哲学研究表现出较高的理论水平。在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除了生物学家以外,还有一些物理学家、化学家也对生物哲学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并直接参与到这一研究中来。著名物理学家彭桓武、丁达夫专门探讨了生物学的自主论与还原论问题。他们认为,与已知的物理学规律相比较,生物规律处于更高级的层次。所以绝对的还原论是不可能的。〔44〕这是物理学家对生物学还原论问题的精彩论述,使得我国生物哲学研究大为增色。

⑵哲学家和自然辩证法工作者是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主力军 我国生物哲学研究人员主要来自社科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他们大都具有较高的哲学素质和较扎实的生物学功底,所以许多重大理论问题主要是由哲学家和自然辩证法工作者研究并完成的。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第一部理论专著《达尔文学说与哲学》就是由哲学家舒炜光撰写的。这部著作运用的基本观点,对达尔文学说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作了全面分析与探索,是50年代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代表作之一。 〔45 〕哲学家胡文耕是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主要学术带头人。他在不同时期发表过多部(篇)生物哲学论著,可视作我国生物哲学研究发展史的一个缩影。他的新作《信息、脑与意识》一书对心身问题、脑与意识的复杂关系,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讨论,阐发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是我国生物哲学研究不可多得的学术著作。〔46〕哲学家邱仁宗主要致力于生命伦理与道德的研究,他的《生命伦理学》一书论述了有关生殖技术的伦理及安乐死问题,填补了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一项空白。〔47〕哲学家余谋昌在生态哲学研究方面颇有建树,他是我国生态哲学研究的开拓者之一。他撰写的《生态学哲学》一书对当代全球生态危机及其解决途径进行了哲学反思,发人深省。〔48〕值得一提的是,青年哲学家王志康在进化论哲学研究方独树一帜。他在《突变与进化》一书中专门探讨了突变概念的演变及其在生物进化中的地位与作用问题,是90年代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的又一部力作。〔49〕由于上述这些研究者同时兼有生物学与哲学理论知识,因此,他们所探讨的问题都有较高的理论深度,而并非一些零散的、直感的哲理性体会。

⑶生物学史是生物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支撑点 这主要通过两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方面,生物学史工作者十分关注和投身于生物哲学的研究,他们在生物学史研究的基础上,常常深入探索某个案例而阐发其中的哲学问题,这样他们既为相关方面的生物学史行家,又较好地解决了所探讨的生物哲学问题。例如,李佩珊对遗传学史及其哲学问题,潘承湘对细胞学说史及其哲学问题,张秉伦对人类进化史及其哲学问题的研究,都属此例。另一方面,我们许多生物哲学研究者也都是生物学史研究的活跃分子,他们把生物学史与生物哲学研究结合起来,通过生物学史个案研究来拓展、深化生物哲学的研究。例如卢继传、傅杰青都是这样的“两栖”学者,他们的研究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4 我国生物哲学研究存在问题与建议

勿容置疑,建国40多年来我国生物哲学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它对我国生物学与哲学的发展都起着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这方面的研究也存在着不少不尽如人意之处,与化学哲学、地学哲学等学科研究相比,存在着明显的不足。笔者以为,需要深刻反思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我国目前生物哲学研究基本上是分散的、单打一的方式,研究者各自为阵,缺乏组织与协调。所以,我国生物哲学研究缺乏计划性、系统性,至今没有撰写出一部全面、系统地阐述生物哲学基础理论的学术专著。有鉴于此,有关方面应该做好组织与引导工作,尽快撰写出一批有份量的生物哲学论著,使我国生物哲学研究跃入一个新台阶。

第二、我国生物哲学研究涉猎领域虽然比较广泛,但与社会现实密切相关的一些问题,如生物学(生物技术)对社会的作用与影响等问题的研究尚显不足。目前,国际学术界已经将生物社会学问题作为生物哲学研究的重点,它体现了当代国际生物哲学研究的最新动向与发展趋势。开展生物社会学的研究,不仅是学科本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学术界应及时地调整研究方向,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第三、我国生物哲学研究队伍实现了科学家与哲学家的联盟,但这支队伍目前主要依托老一辈学者,中青年学者尚未形成中坚力量,从长远来看显得后备力量不足。因此,当务之急是需要加快中青年生物哲学研究人才的培养,建立起老、中、青三结合的学术梯队,使之担当起走向21世纪的历史重任。

第四、我国生物哲学研究应加快同国际学术界的交流,在研究成果上互通信息,在学术思想上交融互补。要尽快加入国际生物哲学研究组织(ishpssb),积极参与国际生物哲学界的学术活动, 使我国生物哲学研究走向世界。

目前,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的年代,生物哲学研究者感到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在哲学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科学家与哲学家的联盟,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一些综合性课题的研究,争取在未来的几年里,使我国的生物哲学研究在理论上有所创新与突破,为胜利跨入21世纪奠定坚实的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1〕〔40〕童第周:生物科学与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0年版。

〔2〕张作人:基因学说是预成论的翻版,自然辩证法杂志, 1995年第3期。

〔3〕吴汝康:国外生物学研究的两种唯心主义倾向,光明日报, 1978.7.19。

〔4〕袁明:自然科学和阶级斗争,自然辩证法杂志,1974年第1期。

〔5〕黄国桢:现代科学对生命本质的揭示, 郑州工学院学报(哲社版),1983年。

〔6〕胡文耕:分子生物学中的哲学问题,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 年版。

〔7〕中国哲学年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年版。

〔8〕汪德耀:细胞分裂问题的辩证法,哲学研究,1983年第3期。

〔9〕同〔6〕。

〔10〕胡文耕:遗传物质认识史,自然辩证法通讯,1979年第4 期,1980年第2期。

〔11〕吴乃虎:基因研究的发展与现状,自然辩证法通讯,1982年第4期。

〔12〕朱长超:大脑中的辩证法,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85 年第3期。

〔13〕傅世侠:一个值得注意的脑—意识理论的新观点,自然辩证法通讯,1980年第6期。

〔14〕晓新:脑区定位与整合生理特征,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88年,第4期。

〔15〕胡恩厚:半脑人向裂脑人的挑战,光明日报,1985.9.16。

〔16〕钱俊生:全国生态哲学研讨观点综述,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92年第3期。

〔17〕叶峻:论生物科学方法,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86年第3 期。

〔18〕李难:孟德尔学说在科学方法论上的贡献,哲学研究,1985年第3期。

〔19〕吴晓江:摩尔根创立基因论的方法论模式,自然辩证法通讯,1985年第5期。

〔20〕张春美:略论德弗里斯重新发现分离定律的方法论特点,自然辩证法研究,1993年第5期。

〔21〕郑经纬:从沃森—克里克dna结构模型的成功, 看自然科学方法论对科技工作者的作用,自然辩证法研究,1991年第8期。

〔22〕汪云九:试论“数学模型”在生物学研究中的作用,科学通报,1978年第8期。

〔23〕顾凡及:生物学中的数学模型,百科知识,1982年第12期。

〔24〕叶永在:生物全息律与辩证法,福建论坛,1984年第5期。

〔25〕肖效武:全息生物学与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内蒙古社会科学,1986年第1期。

〔26〕叶永在、卢继传:评张颖清的“全息生物学”,自然辩证法研究,1995年第4期。

〔27〕钱学森:现代科学体系结构,哲学研究,1982年第3期。

〔28〕董国安:论生物学的自主性,自然辩证法研究, 1992 年第10期。

〔29〕王全志:还原方法与还原论,哲学研究,1982年第12期。

〔30〕张秉伦:“劳动创造人”质疑,自然辩证法通讯,1981年第1期。

〔31〕赵寿元:劳动选择了人,复旦学报(社科版),1981 年第1期。

〔32〕朱长超:是劳动创造了人,还是劳动选择了人,自然辩证法通讯,1981年第5期。

〔33〕郭华庆:恩格斯对人类起源理论的奠基性贡献,自然辩证法研究,1992年第9期。

〔34〕许志远:劳动创造了“智人”,自然辩证法通讯,1981年第5期。

〔35〕张培炎:人类起源的哲学论争及其实质,自然辩证法研究,1993年第4期。

〔36〕黄友谋:社会生物学有待重新评价,自然辩证法通讯,1980年第2期。

〔37〕朱长超:应当冷静地对待社会生物学,自然辩证法报,1983.7.25。

〔38〕张青棋:社会生物学理论模式述评,学术界,1992年第1期。

〔39〕卢启文:现代综合进化论与社会生物学,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88年第3期。

〔41〕方宗熙:生命发展的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

〔42〕张作人:生物哲学,华东师大出版社,1986年版。

〔43〕陈世骧:进化论的若干基本概念,百科知识,1982年第4期。

〔44〕丁达夫:论生物学与物理学的统一,自然辩证法通讯,1984年第5期。

〔45〕舒炜光:达尔文学说与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

〔46〕胡文耕:信息、脑与意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47〕邱仁宗:生命伦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第4篇:自然辩证法中的科学观范文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展示设计;启示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36-0192-01

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主要以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的关系为研究内容。系统观、科学技术观和创新观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展示设计是一个不断创作的过程,作为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活动,必然要遵循自然辩证法。通过科学的辨证理论来指导设计工作,促进人与自然,人类活动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系统观,科学技术观和创新观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都在不同层面上影响展示设计的实践活动,这三方面内容必然有对展示设计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系统观―兼顾自然,突出特色

系统观具有整体性原则。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是一个总体过程。要全面探索系统中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系统与系统的相互作用和变化规律,把握住对象的内外环境的关系。

在展示设计中,不仅要处理好展示设计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关系,也要处理好要素与系统以及环境的关系,处理好形体造型与产品本身的匹配、空间与交通的流动等等。设计师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必须以综合的思维方式去进行设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当下展示设计中追求绿色环保原生态的设计理念,就是在系统观的指导下的一种科学分析,是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实践活动。

展示设计理念绿色化。绿色展览展示设计是一种还展览以生命的方式。真正可持续发展的展览展示设计,是以提高展览品质为目标,蕴含着更加丰富、全面的生态观念。因为大自然用最少的资源创造最多的美和财富,在这一过程中正是充分利用了循环再生。

展示设计方法特色化。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面世使展览设计方法也呈现出特色化。在不改变企业整体展览形象的前提下,展览绿化、装饰物品与展览用家具配置也呈现出个性化特征。展示空间整体组合要求设计有序、科学、合理,充分体现高科技表现形式与技术、艺术最终结合的展示效果。

二、科学技术观―依托科技,以人为本

科学技术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工具,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必然给展示设计带来新的设计理念和思想。展示设计必须要满足科学技术观的要求。

(一)体现科学性特点

展示设计必须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与手段。展示设计中最主要的运用了多媒体技术,多媒体技术在展示馆、博物馆、陈列室的展示宣传中被广泛应用,逐渐成为展示方法的主流形式。

在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里,通过幻影成像系统,将一组组栩栩如生的实体模型与连续活动的图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展示出大上海三十年代南京路上的街景建筑,再现了街市、人流、车流的风土人情。正是这种多媒体成像技术,使传统文化得以完整再现,给观众以听觉、视觉、触觉相融合的多维度的感觉体验,领略了无法在现实中接触的虚拟时空。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展示设计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设计原则。它的演示过程是渗透着群众和设计者的一种相互交流,以创造一个精神与物质并重的人为环境为目标的理性创造活动,为人们传播与交流信息提供一个特殊的舞台。

展示设计必须以人机工程原理为依据,包括人在展示空间的位置和移动路线、图板的悬、道具模型展品的布置等。展示设计要符合人的视觉生理和心理条件,对展线、展墙、展架等进行合理地设计。

三、创新观―继承传统,推陈出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是社会前进发展中的永恒主题。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中国五千年文化传承所留下的伟大精神财富,在各个领域,中国的传统文化一直都在不断地推陈出新。在当今展示设计中,传统文化所发挥的作用与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展示设计要融入传统文化元素,突出民族特色,展现民族风情,体现民族风格打造本土文化个性的品牌。吸取民族文化的精髓来丰富创作个性,在共性中去寻求个性化的创意表现,以国际化的技术、方法为手段来实现创作意图,以本土化的视觉语言体现展示造型与艺术风格。通过将传统文化融入到展示设计中,以传统文化为基础,根据当代的时代特色,增添新的设计元素,将传统与现代的结合,更好的展示出独具特色,既有传统又体现时代特色的空间布局。

总之,自然辩证法与展示设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要用辩证的观点看待两学科,学习自然辩证法能更好的引导设计的发展走向,同时展示设计的发展也体现了自然辩证法的科学理念,二者的相互融合相互作用将世界变得更美好。

第5篇:自然辩证法中的科学观范文

一.否定自然辩证法

萨特是从否定自然辩证法开始自己的“人学辩证法”的理论建构的。

萨特认为,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理论是一种“把先验的和没有得到证明的辩证法说成自然界的根本规律。”[1]在他看来,承认自然界自身存在着普遍的辩证规律是一种完全违背辩证理性的“十足的神学”。他说:“自然辩证法不可能是形而上学之外的任何东西。在实践中发现辩证理性,然后,把它当作无条件的规律投射到自然界,再回到对社会的研究,声称自然的这种难以理解的、非理性规律制约着社会,这一套程序在我们看来是完全的脱轨。”[2]

所以,萨特认为,承认自然辩证法包含着这样一种危险:即妨碍人的主观性和人的自由的发扬。他说,在“现代的者”那里,由于坚持自然辩证法的客观实在性而“否认思维本身的全部辩证运动,把思维溶化于普遍的辩证法之中,把人分解在世界之中而把它消除”[3]。“这种外在的唯物主义硬使辩证法成为外在性:人的本性脱离了人而寓于一种先验的规律之中,寓于一个超人的自然中,寓于一种从星云开始的历史中,对于这种普遍的辩证法来说,……人类史不过是自然史的特殊化而已”[4]

萨特认为,与“现代的”不同,马克思本人把辩证法看作是人的实践的创造物。因为,“如果辩证法作为人的无条件的规律从外面控制人的话,宇宙就变成一个梦。但是,如果我们想象,每个人都随心所欲,而这些分子的冲突又产生大规模的结果,那我们将发现平均数或统计结果,而不是历史的一种发展。所以,在一种意义上,人象臣服于一种敌对力量那样臣服于辩证法,而在另一种意义上,人创造辩证法;如果辩证理性是历史的理性,这个矛盾其本身就必须历史地生存下去,这就意味着人在创造辩证法的范围内被辩证法所控制,又在人被辩证法控制的范围内创造辩证法。”[5]

萨特的主张是:“辩证法应当在许多的人同自然界、同种种‘既定条件’的关系之中和人与人的关系之中被探究。在这里,它会找到作为各种计划彼此冲突的结果的源泉。只有人的计划的种种特点才能说明,这个结果乃是一种新的、具有其本身的意义的实在性,而并非仍然简单是一个平均数。”[6]

因为,在自然界中,各种现象是与自身等同的,它们之间的关系至多也是并列和杂多的关系。所以说自然界是不存在总体的,因而也就没有辩证法可言了。人的实践领域完全不同于自然界,在这个领域中存在着总体的观念。当然,人的实践领域并非处处洋溢着人的自由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也到处都会遇到物质必然性。不过,这种必然性是与自然界中的机械必然性有着根本区别的辩证必然性。因为,实践领域中的总体观念把物质必然性与人的目的、选择、自由、计划、责任等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客观的和主观的存在都从属于一个总体,是在总体中相互联系着的部分或环节。

萨特批评黑格尔、恩格斯只知道例举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却未真正理解辩证法。他说,恩格斯“只限于列举辩证法的规律,如果这些规律的每条都不是作为揭示辩证法总体的一个‘侧面’的时候,那么,辩证法的可理解性是不可能出现的。”[7]在他看来,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都只能在总体化的意义上来加以理解。比如:否定之否定的问题只有在总体化的范围内才能提出。因为,作为总体化的人的实践就是一个否定和扬弃的过程,人不仅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对象世界,使对象世界内在化,而且,人同时也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着自身,使自己外化和物化到对象世界中去,随着实践活动的连续展开和不断延伸,也就具有了否定之否定的性质。同样,对立统一规律也只有在总体化的过程中才有意义。因为,人与对象世界、主体与客体、部分与整体等等的对立统一都是发生在人的实践活动之中的。质变量变是从属于总体化的运动,从量到质和从质到量的变化所表明的正是总体化的内在结构。

萨特把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与客观辩证法混为一谈,认为辩证法是由于黑格尔和马克思研究作为人的领域的社会历史时提出的,是在历史现实的发展规律和对这些历史现实的认识的发展规律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因此,辩证法的动力就是人们的总体观念,辩证法的形式也就是人们创造历史现实的实践活动。他把到自然界中去寻找辩证法,看成是一种违背了辩证法的基本精神而进行的“错误的推广”。

二.“人学辩证法”

萨特所理解的辩证法仅仅是体现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的理性。人在实践活动中认识自然,从而把辩证法导入自然之中,使自然界表现出辩证法的特征。但从本质上讲,辩证法只能是人的知识形态。既使自然科学的某些范例是辩证的,那也只能证明人的理性是辩证的,而不能证明自然本身是辩证的。萨特说:“在辩证法家那里,

辩证法是建立在既与的现实结构,又与我们的实践的结构相关的基本主张上的。我们断言认识过程是辩证的,同时又断言对象(不论它是什么东西)运动本身也是辩证的,而且这种辩证法是同一个东西。把这两种命题拉到一起,它们本身就是一种有组织的知识形式,或者换句话说,它们规定着世界的合理性。”[8]

在历史领域中,也不存在那种象历史背后的神的意志力一样的辩证法,而是历史认识的结果。萨特说:“如果我们不想把辩证法重新变成一种神的法则和形而上学的宿命,那么,它必须来自一个个的个人,而不是来自我所不知道的什么超个人的集合体。”[9]“辩证法如果存在的话,那就只能是总体化过程中许多的个别性所造成的许多具体的总体化的总汇,这就是我所说的辩证法的一元论。因为辩证法乃是总体化的活动,除了由正在进行的总体化所产生的各项法则之外,再也没有别的规律。”[10]

当然,总体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人被社会所总体化;另一方面是社会被个人所总体化。但整个总体化的基础是个人的实践,正是由于个人的实践才产生和保持了人的总体性。因为,人处于历史的中心,是人把散漫的社会历史现象联结成一个总体的,社会的总体化是以每个个人的总体化为前提的,而个人的总体化又是体现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的。所以,辩证法归根到底就是产生和保持个人总体的方法,要把握辩证法就只有到以个人实践为基础的个人总体化和从个人总体化到社会总体化的进程中去寻找。或者,干脆说辩证法就是实践,是人改变和创造对象、赋予对象以意义,同时实现着人的总体化的活动。

我们知道,萨特终生致力于建构一种“人学”,这种局限于个人视野中的人学自然要把人的内心世界夸大为整个世界。因而,他是不相信人的内心世界之外还会有其他的存在的。

到了写作《辩证理性批判》的时候,由于接触而发现了实践范畴,从而找到了个人超越自己的内心世界的途径。这时萨特本可以告别个人的内心体验走上认识客观世界的道路,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他就能在对自然和社会历史的深入研究中取得积极的成就。遗撼的是萨特没有这样做,而是依然囿于个人的目力所能达到的世界范围,站在个人这个圆点上来理解通过实践构成的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世界。这样一来,萨特并没有因为从哲学中汲取了实践概念而使他的存在主义有什么长进。因为他的结论还是原来的结论,即只相信人所涉及的世界的真实性,纯粹客观的世界则被划入乌有之乡或者说被划进了假定的领域。

所以,萨特要否认客观的自然辩证法,把辩证法严格地限制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以及个人的实践活动所能涉足其中的领域里,认为只有在这个领域中,辩证法及其规律才是真实的。

由于在人的世界中来考察辩证法,辩证法的全部内容就成了个体的人的自我发展、社会、人的物质界、作为人的自我发展的环境和中介的关系。辩证法的这些内容就是“总体化”,总体化就是辩证法。辩证法是一切总体化所普遍具有的形式,而总体化则是辩证法的普遍法则。要理解辩证法的规律就必须立足于总体化的观点上。萨特认为,一切辩证法的动力都存在于总体观念中,因为只有把各种现象理解成不是孤立地、单纯地出现的,而是在总体的综合统一之中的,辩证法才是可能的。

萨特认为,如果假定人及其对象之外存在着辩证法,那么必然会使辩证法变成不可理解的。相反,以人的总体化为根据,辩证法就获得了可理解性。因此,个人实践的领域就是辩证法的限度,个人的总体化是辩证法可理解性的唯一基础。社会历史是人的客观性领域,但是,由于社会历史是人的总体化的总汇,因而是辩证的。在社会历史中,一切事物现象的辩证性质都取决于它们是否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即是否包含着个体的总体化的作用。所以,人的总体化又是辩证法的最高原则。无论辩证法研究什么问题,其中心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在一切历史现象中认识人的总体化。这样一来,萨特的辩证法就是总体化的辩证法,是对个人总体化的记录和描述。辩证法的学说作为一系列命题的抽象体系,来源于个体的总体化,是对个体的人及其关系世界的整体与部分的多样性的把握,是对个体的人的总体化进程以及个体的人的实践所造成的历史总体化的进程的把握。反过来,辩证法的命题体系又对个体的总体化提供指导,帮助个体的总体化与历史总体化的融合。

萨特承认,把历史作为一个总体加以考察是马克思的最伟大功绩。在马克思之前,历史学家们看不到历史的总体性质,而是陷入到对个别历史事件的分析之中,把历史看作无数个偶然产生和消灭的个别事件的集合。马克思从生产关系出发,发现了历史是建立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和随生产关系的演变而发生变化的总体,从而揭示了历史的总体性。因此,总体范畴是关于历史存在的思维的基本范畴。

应当指出,萨特关于马克思发现了建立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历史总体的认识是正确的。但是,问题在于萨特对生产关系的理解却不同于马克思,他不是把生产关系理解成人们的具体的物质联系,而是把生产关系看作是个人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结成的联系。因此,在萨特所理解的生产关系范畴中,我们看不到在特定的生产方式中作为阶级的历史实践主体,而只能发现作为个人的实践主体。萨特在历史中所看到的唯一积极因素就是个体的总体化,而历史本身则是被动的。尽管他把历史理解成使一切个别事件和过程结合成总体的运动,但历史总体却是被构成的总体。因此,历史辩证法也由于沾染上了惰性因素而成为“反辩证法”的领域。所以,辩证法的源泉只存在于作为个体总体化的个人实践之中。也就是说,实践是辩证法的真正王国,而个人的实践则是辩证法的原初的经验。

三.推衍“历史辩证法”

认为,个人实践活动的现实性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物质环境的,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在社会关系中,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相联系的是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进程是不依赖于个人的意志和愿望而进行的。同样,个人的实践活动任何时候都是处于既与的物质环境中的。比如,人的实践活动赖以进行的“技术”、“工具”、“机器”等物质条件,都是先前世代人的物化,是作为客观实在摆在人们面前的。面对着这些物化了的客观实在,人的实践活动又不得不一再地重复着物化,即在每一次实践活动中使自己物化。每一个体的总体化都不可能从零开始,人只有在既与的历史总体中才能实现趋向于总体化的努力。

然而,萨特反对强调历史的客观性,认为历史中的人是独一无二的“原子”,历史的必然性恰恰是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来实现的。人是历史的主体、创造者。因为,人的实践不仅是对象性的活动,而且是创造对象的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人依据一定的社会条件实现自己个人的计划,创造性地参与劳动过程,使自己存在和创造自己的生活。人的物化所表明的也正是人把对象世界创造性地纳入人的生活,使之成为人的生活的一部分。

人在创造自己的生活的同时创造了历史辩证法。历史是作为人的创造活动的辩证结果而出现的,是作为个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发生联系的个人之间的结构的演进。所以说,历史的客观性、必然性,即历史的辩证法只不过是个体总体化的规律,它尽管表现出了与个体总体化的矛盾,但却是从属于个体总体化的,或者说是个体总体化的副产品。

人的实践的社会结构的辩证性、人的总体化的历史规律等等宏观视野中的辩证法,都根源于个人的实践。人的实践活动在物质世界中展开,在物质对象中具体化。易言之,人借助于实践活动在物质中使自我客体化,这种客体化一方面是人对自己的舍弃,另一方面又使人所追求的事业在世界上出现,从而在客观世界中重新发现自己。用哲学术语来表述,就是“异化”和“总体化”。萨特认为,实践既是人的异化活动又是人的总体化过程。实践的这种二重性和二重化的运动表明实践本身就是辩证法的原型,社会辩证法、历史辩证法都只不过是实践辩证法的展开。

总体化是客体的主体化。萨特认为,主体的客体化使实践获得惰性,而客体的主体化则使实践的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了。因此,实践所具有的客观性成分的多少也就意味着这一实践所具有的惰性的多少。根据这个思路,个人实践是惰性因素最少的实践,因为在个人实践中,人能够充分地意识到他自己的主体性,他的实践活动的每一个步骤都早已在他的谋划中预演过了,他是从未来的角度认识他从事实践的环境、条件的,他是根据他所掌握的现实的可能性来设计他自身的总体化道路的。

与个人实践相反,社会实践则由于自身的客观性而是具有不同程度的惰性因素的惰性实践。因为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以多数人为核心的实践集合体,这个主体本身就是针对个人而言的客观化了的主体。在这个主体中,共同意志使个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缩减甚至完全褪化。因此,虽然实践活动也具有个人实践的那种从计划、目的,到手段的选择和目的的实现等等有机模型,但是,它作为集合体的活动却是个人的被动领域,所以说社会实践是惰性实践。

根据萨特的理解,惰性就是实践的消极性,是反映在物质必然性和其他人的意志等等之中的人的主体性的否定因素。因而,惰性因素也是对辩证法的否定。本来,实践是辩证法的源泉,由于实践中包含着惰性因素,实践这个唯一的辩证法王国却包含和孕育着反辩证法的因素,实践的规模和性质直接关系着反辩证法因素的多寡强弱。

在个人实践这个惰性因素最少的领域中,“思维的存在”和“存在的思维”是直接统一的,因而这种实践直接地就是辩证法,或者说是一切辩证法的原型和构成因素,其他的辩证法都是从这种辩证法发展而来和由这种辩证法构成的。因此,萨特把个人实践的辩证法称作“构成的辩证法”。在作为辩证法的最原初的构成因素的“构成的辩证法”之中,物质必然性是从属的因素,是被自由地克服了的因素,是不被人作为“摆脱不了的命运”而加以承受的因素。因而,反辩证法的因素是以隐蔽的形式深埋在辩证法的形式之中的。

在社会实践领域中,由于客观性因素的增强,惰性因素便偷偷地渗入到个人的自由活动中去,腐蚀着实践的创造精神并使其枯萎。客观必然性以外部规律的面目“吞食了全部有计划、有目的的结构”。这种实践作为人们的活动是一种由外部控制的活动,其特征是“积极的被动性”。与那种体现了人的天赋自发的活动的个人实践相比,这种实践是一种“变了形的”、“被歪曲了的”实践。因此,社会实践虽然也处在辩证法的疆域之中,但却是一种“外在的辩证法”或者说是一种被构成的辩证法。在社会实践中,“反辩证法性”和“反实践性”的因素明显化起来,辩证法的王国成了反辩证法的王国。

可见,萨特关于辩证法的思路是把实践设定为一个圆,个人处在这个圆的中心,个人的实践活动包含着辩证法的强力,一旦从紧紧围绕着圆心的个人实践向外层扩展的话,那么距圆心越远辩证法就越稀薄,如果在社会实践中随着辩证法的越来越稀薄而出现了辩证法的否定形态的话那么一旦越出社会历史走到实践领域这个圆之外的自然界,就根本不存在什么辩证法了。所以在萨特那里,否定自然辩证法是顺理成章的。

萨特认为,反辩证法作为辩证法的否定形态,依然是自由的个人活动的无机形式,即与个人活动密不可分的。其实,在个人的实践中反辩证法的因素就贯穿于辩证法的模型之中,但为什么在进入社会实践中之后,反辩证法的因素才演化为惰性因素并损害着社会实践呢?在萨特看来,根本原因是进入社会实践之后,实践活动的各个因素和各个环节都缺乏了对于个人的可把握性和可理解性。由此可见,在萨特那里辩证法一词无非是表示实践的主体性和对于主体的可把握性。哪里能够彰明主体性,哪里就有辩证法;无论哪里,一旦彰明主体性的途径稍有涩滞,辩证法就遭受着惰性的破坏。

萨特把“反辩证法”看作是辩证法名目下的反题。因为,无论是个人实践还是社会实践都无法摆脱物质必然性的惰性因素,相反实践的现实性正是建立在这种必然性之上的,所以,“反辩证法”存在于辩证法内部,是辩证法的环节。在人的总体化过程中,反辩证法的因素是贯穿于始终的,但在每一次实践或每一个阶段的总体化中,反辩证法有一个从隐到显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在一次次实践中看到,从辩证法到辩证法的反题即反辩证法。这时,辩证法的行程仅仅走了一半,所以必须有新的一次实践出现,作为辩证法与反辩证法的合题。人的总体化就是在这样的否定之否定中不断展开的。

可见,萨特对社会实践充满着怀疑,他根本不愿意去发现社会实践与历史发展之间的联系,而是从个人实践的角度去理解历史的发展。所以当萨特去探讨历史辩证法时,就陷入了所谓“反辩证法”、“构成的辩证法”、“被构成的辩证法”“外在的辩证法”、“惰性的实践”、“反实践性”等等概念的诡辩之中。他引入的概念越多,思想变得也就越加混乱,以至于搞不清什么是历史辩证法。

注:

[1][2][3][4][5][7][8][9][10]萨特:《辩证理性批判》伦敦1976年英文版,

第6篇:自然辩证法中的科学观范文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 健美操 发展

一、健美操教学发展的内在机制

(一)健美操发展的动力源泉

从健美操产生到现在,“康体、舒心”正在成为一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健康观念,推动着健美操不断时尚化、普及化,使其在当前体育成为一种时尚的同时,又独树一帜。这其中,健美操的健身价值(康体)及精神价值(舒心)又使其成为当前健美操教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健美操作为一种有氧的健康运动,其健身价值主要体现在对参与者的身体素质、心肺功能、肌肉耐力等的提高,能够促进身体各器官的良好运作,使机体达到最佳的工作状态。在塑形健体的同时,其精神价值主要体现在使参与者能够增强信心,缓解精神压力,陶冶情操等,促进了精神的升华和娱乐,净化了人的心灵。这也是健美操运动之所以能够吸引众多爱好者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其中的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健美操运动的“健”与“美”作为发展的主要方面时,为广大爱好者从事到健美操运动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源泉。

(二)健美操发展的内在矛盾运动

体育运动中的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之间是怎样的关系?何者为第一性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因此要想了解健美操运动的相关决定因素,就得了解健美操技术。在一套完整的健美操教学中,健美操的基本动作包括上肢基本动作:手型、手臂的基本位置、手臂的常用动作。上体基本动作:头颈部、肩部、胸部、腰部。下肢基本动作:髋部、膝部、踝部、腿部。基本步伐:起动步、走动步、跳动步、跑动步。而通过将以上动作进行发展组合,又可以发展成为以下具体动作,由上肢的基本动作编成了手臂基本动作组合;由上体的基本动作和下肢基本动作编成为姿态组合;由原地的步伐编成为起动步组合;由行走的步伐编成为走动步组合;由跳动步中的简单动作编成为跳动步组合;又由跳动步和跑动步的结合编成为跑跳动步组合,统称为基础训练内容。同样运用基本动作编排了成套健美操:综合步伐健美操、舞蹈健美操等。健美操技术动作的发展是健美操运动的核心,因此不断提升的健美操技术新动作就需要进一步继承和完善参与者“健”与“美”的需要,这也就相应的促进了健美操运动的发展与进步。

(三)健美操教学理论与技术的相互作用

“技术作为人类改造自然的手段是人民的实践创造,人们的技术创造离不开长期的实践时间经验积累,它可能主要是对已有技术的改良、革新,可能是对过去技术的质的变革,可能是把现有技术作新的组合。”[4]健美操理论从一开始产生就一直为健美操教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作用,它对教学技术起着指导、促进和转化的作用。在学习结构比较简单的动作过程中,可以采用完整法进行教学;在学习较为复杂的动作,可采用慢速完整练习方法,即放慢动作的过程,在每个姿势中停几拍,以加强学生对动作的运动轨迹、动作各环节的变化有进一步的了解,提高学生正确完成动作的本体感觉,待学生建立了正确动作概念之后,再按正常速度进行完整练习。对于要求协调性较高的动作,往往控身体各部分预先把它分解成几个局部动作分别进行教学,待学生基本上掌握了分解动作之后,再进行完整动作的教学。总之,健美操教学理论与技术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共同体。

二、健美操教学发展的外部条件

自然辩证法是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是研究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客观认识自然的一种重要思维方式。推动健美操运动发展的外部因素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等等。这些动力因素不但可以为健美操运动提供更集中更充分的物质基础(人力、财力、物力)和良好的外部环境,给健美操发展以推动力,也能够影响健美操运动发展速度和前进方向。

(一)良好的社会对环境促进了健美操教学的发展

在和谐的生活环境中,人们都够有效的每天花一点时间来进行体育运动;相反,若社会动荡,则人们很难全身心的投入到一场体育运动中去,即使有再完美的技术动作和最高级别的参演人员,也不能使其在社会中得到发展。

健美操之所以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普遍性,主要得益于当前社会的主流思想是健康与时尚,而健美操运动自诞生那天起就秉承了健康与时尚的主题,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当前人们所追求的一种最直接最方便的健康锻炼方式,它能够内在的提高人们的社会生活质量,进而促进社会进步。因此社会对健美操运动的影响,已成为健美操运动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因素。

(二)学校为健美操教学的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平台

在学习健美操的主力军中,学生军可谓是独树一帜了。调查显示我国几乎所有普通高校都开设了健美操课程。愿意选修健美操课的学生特别的多,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当代大学生对自身素质及社会交往能力和形象提高的重视,自我锻炼的意识正悄悄形成。从硬件方面来说,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场地、教师、音乐设备等;从软件上说,学校还为学生提供了先进的健美操教学理论及教学方法,引进了先进的教学理念。这都为广大学生从一开始学习健美操就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学校的作用是功不可没的。

综上,自然辩证法的创立是人类自然观、自然科学方法论和科学技术观发展中的划时代的变革。而我国的健美操理论作为一门学科,其研究框架已初步形成,基本理论和教学训练的研究也在近十多年间获得了长足发展。在应对新形势及新发展的情况下,健美操教学理论及教学技术也应该随着发展。总之, 健美操教学的发展中处处蕴含着自然辩证法思想,这就要求健美操教师应善于将辩证法的原理应用于教学。

第7篇:自然辩证法中的科学观范文

关键词:中国石油形势 自然辩证法 问题

一、中国石油行业存在的问题

1.油价的高涨

近几年,中国的成品油价格始终保持不断上涨的趋势,虽然偶有几次小幅度下降,但也难掩总体上油价不断上涨的现状。油价的高涨,意味着处于21世纪仍是以石油为主要能源的人类将受到巨大的影响,大到国家政府机构、大型企业,小到小商小铺、普通家庭,各行各业都会因此受到波及。生活中处处离不开石油以及所属的副产品。因此,正犹如“牵一发而动全身”,油价的攀升致使物价飞涨,市场“涨”声一片,让人们的生活压力在无形中加大。

2.对外依存度增大

在全球能源形势日趋紧张的严峻对局中,中国的石油对外依存度有增无减。这几年间,我国的石油对外依存度一直居高不下,始终保持在40%以上。2009年,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表示,我国的原油对外依存度首次突破50%的国际警戒线。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对石油的需求空间还很大,对石油的需求量仍然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但是国内的产量难以满足中国经济发展对石油的需求,从而造成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的进一步提高。这给中国敲响了警钟。石油是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之一,而中国的石油进口大部分又是通过从中东海路运输,而漫长的海路运输线危机四伏。对外依存度过高,将导致中国的石油安全形势存在巨大的潜在风险。

3.技术的欠缺

中国石油行业虽然已经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但是同西方先进国家相比,我国仍然落后几年至十几年。在技术方面,我国所取得的实际理论还较落后,资金投入还比较少,研发新技术的条件和能力受到了许多方面的限制。因此开采能力不能跟上经济快速发展的节奏,而开采难度的逐渐加大更进一步促进了油价的上涨。

二、自然辩证法下的中国石油形势发展的思考

1.树立新的科学发展观

面对石油行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应当树立新的科学发展观,更新思维,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独辟蹊径,创新理念,找出一条适合中国石油行业现状的发展道路。有了创新才能有发展,否则只能在原地踏步。在创新的基础上,要落实全面发展的方针。转变石油行业经济增长的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以及加快体制的创新等方面是几个必须加强的工作。特别是体制的创新,是树立新的科学发展观的重中之重。只有在体制机制上不断有新突破,科学发展观的树立和落实才能有切实保障。

新的科学发展观不仅强调全面发展,而且要做到协调与可持续。全面地可持续发展并不是一股劲蛮干。要合理规划中国的石油分布形式和开采计划,不能盲目地过度地开采,尤其要禁止掠夺性,破坏性开采。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是:人类应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不损害他人和后代利益的前提下追求发展。在当今石油行业的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只有在行业全面发展中追求可持续,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转变观念,二是转变方式,三要转变体制,四要转变作风。

2.可持续发展

当今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对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在利益的驱使下,人们对环境的索取越来越没有节制。作为不可再生资源的石油,更显示出其珍贵。但是有些人只顾眼前利益,没有合理规划,造成了过度开采所带来的环境破坏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迅速消耗。恩格斯曾明确指出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会对我们进行报复。”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对于石油行业,保护环境,建立人与大自然协同进化的机制,走向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已成为世界各国有识之士的共同心声。

其核心是,包括石油工业发展在内的一切人类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必须与自然生态系统和谐协调发展。

3.科教兴国

近代中国石油的产生和发展的时代背景,是建立在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的。这就突出了科技对中国石油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石油行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培养石油战线所需的各类高素质人才,增强石油行业的科技实力,从而加速石油工业的发展,实现国家的繁荣强盛。

实施科教兴油就是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指导下,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石油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科技实力以及向现代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石油人科技文化素质,把石油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

4.提高社会的石油需求

恩格斯曾说过:“经济上的需要曾经是,而且越来越是对自然界的认识进展的主要动力”从历史上来看,正是由于有大量的需求,才能使科学以意想不到的速度和力量兴起。而这同样也适用于石油行业。正所谓有需求就有市场,有了对石油的极大需求,以及不能满足需求的重重危机,石油行业才有压力,才有了紧迫感和神圣的使命感。压力变动力,就迫使我们放开手脚大胆钻研刻意求新求发展,也迫使我们投入雄厚的资金去奠定石油行业技术发展的物质基础。

5.发展创新教育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科技的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大量合格人才的培养,科技人才的培养。科技人才的培养,基础在教育。

教育的发展状况决定了石油行业科技的发展状况。科技,依赖的是人才。任何一项伟大的科技成果都离不开一支有富有创造力,想象力的人才队伍。石油行业需要有能力,更需要有创造力的人才,这样,技术才能不断得革新,带来新的发展。教育的作用就是培养创造力和想象力。有了教育,就有了知识的继承,也就有了创新。教育,能保持石油行业的不竭动力,创新,能给石油行业注入新鲜的活力。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必须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结构调整,加大教育投入,不仅要提高石油高等教育质量,还要发展石油职业教育事业。

三、结语

自然辩证法为科技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是认识石油形势和现状的望远镜和显微镜,是发展石油工业的重要思想武器。我们必须好好掌握运用于发展中国石油工业。

参考文献:

[1]杨博文,谭祖雪.自然辩证法新编.石油工业出版社.2004

第8篇:自然辩证法中的科学观范文

众所周知,唯物辩证的自然观与方法论是自然辩证法的基石。自然辩证法是以的观点、理论与方法为指导,根据社会历史条件,结合时代的任务,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及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进行考察的研究领域。其原理,可以应用于任何一门学科当中,如自然界中的“变”与“不变”,矛盾的对立统一,同一事物的多面性、相对性,不同事物存在联系、内因与外因、量变与质变等规律,在物理教学中都可以得到完美的体现。物理学是研究自然界物质的性质,运动规律和结构的一门科学。大自然是一个辩证、和谐、统一的整体。它在运行过程中处处体现和谐统一的辩证性,因此“辩证”是自然运行的主要特性。物理教师学一点自然辩证法的思想,并在教学中渗透辩证唯物的思想、观点和方法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结合我的几年初中物理教学经验,谈谈我对这两门学科如何相互融合的一些浅显认识。

一、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本思想和特征

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认为本文由收集整理:自然是物质的,物质是万物的本原和基础,自然界除了运动着的物质及其表现形式外,什么也没有;运动无论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是不灭的;意识和思维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既人脑的属性和机能;时间和空间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它们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并且万物都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处于永久的产生和消亡之中,处于不断的运动和转化过程之中。其基本特点主要是:第一,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第二,自然史与人类史的统一。第三,天然自然与人化自然的统一。

二、辩证法在物理学科中的体现

(一)辩证法在“能量守恒”中的体现

我们知道,大自然是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但这种变化并不是无序的、无规律的变化,总是有些相对不变(或相等)的东西,在制约着变化的东西,使它们有序地运动,这就是有序和无序之间的自然辩证法。在我们的物理学中,也是无处不见。

例如,自然界中各种形式的能量既可以转化,也可以转移,但无论怎样转化或转移,能的总量保持不变,这就是能量守恒定律。碰撞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现象,在一个不受外力的系统内,无论物体间怎样碰撞,系统的总动量一定保持不变,这就是动量守恒定律。又如生活中有各式各样的杠杆,尽管它们受到的动力、阻力及其动力臂、阻力臂的数值千差万别,但杠杆平衡时,“动力×动力臂”与“阻力×阻力臂”一定相等,这就是杠杆原理。

(二) “量变与质变”规律在物理学中的体现

量变是指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指事物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可见,“不显著”是量变的特点,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显著”是质变的特点,体现了事物连续性的中断。液态的水变成气态的水蒸气的整个过程,经过了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分别呈现出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和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两种特点,这也正是量变和质变的区别。实际上,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

在现实世界中,质变往往不是偶然的,需要量变的积累,量变往往不是无限的,超过一定的限度(范围)就会引起质变。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很多物理规律和公式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例如在弹性限度内,弹簧的伸长与拉力成正比;随着弹簧的伸长,一旦超过弹性限度,弹簧将发生非弹性形变,甚至断裂。

例如:静摩擦和动摩擦之间的转变,当推力不足时,重物与地面之间的摩擦就始终属于静摩擦,而且大小等于推力的大小,但是当推力大于一定值时,重物最终会被推动,这时,静摩擦转变成了动摩擦,摩擦力的大小用公式f=un来计算,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量变到质变的转变。

又如: 在研究凸透镜成像的实验中,物体由远处逐渐向凸透镜移近,光屏上所成的实像越来越大,这是量变。当物距等于或小于焦距时,无论怎样移动光屏都不能呈现实像,但在物距小于焦距的范围内,透过凸透镜可以直接观察到正立的虚像。物体移过焦点后,由成实像变为成虚像,像的性质发生了“质变”。

(三)同一事物的多面性、相对性

古人云: “横看成岭侧成峰”。指的就是,在看同一事物时,如果从不同的角度来看,那么就可以看到不同的形状,同样,看待物理问题也不例外。有的学生看待物理问题常常走极端、一刀切、搞绝对、钻牛角尖,就是缺乏这一辩证思想的表现。要结合具体教学内容,教育学生学会全面地、变化地看问题,不能片面地、静

止地看问题。

例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刚接触物理的学生常常抱怨:同一物体,怎么既可以说它是静止的,又可以说它是运动的呢?房屋、桌子是静止的,行驶的汽车、抛出的石块是运动的,这些都是不容置疑的“绝对”事实呀!“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必须帮学生打破封闭而死板的思维定势。针对这种情况,首先通过具体实例让学生明白:物体运动与否是相对参照物而言的,同一物体,相对不同的参照物,判断结果可以不同,例如以地面为参照物,房屋是静止的,以太阳为参照物,房屋在随地球一起运动,如果没有参照物,我们将无法确定物体是运动的还是静止的。在此基础上,用三言两语升华到理论,及时渗透辩证法的思想,以开阔学生的思维。

(四)物理公式形式简易却含义丰富

在说明此问题时,我们先来看下面的例题:将质量为7.9kg 的正方体铁块放在面积为0.5m2的水平桌面的中央,求铁块对桌面产生的压强。(g=10n/kg)

一般粗心的学生觉得问题相当简单,直接由p=f/s=mg/s==154pa。但殊不知若不理解受力面积的真正含义那就会成为解决问题时的致命伤。仔细计算才发现由v铁=m/ρ=7.9kg/7.9×103kg/m3=10-3m3。即s铁=10-2m2。而由于公式中的s真正含义是指物体所受压力的面积大小,所以此铁块放在此水平桌面的受力面积应为s铁=10-2m2再由简单的公式p=f/s可知压强应为7900pa而不是先前的154pa。对此粗心的同学在用公式计算前也许并不曾预想到要考虑面积s的取值问题,是公式“误导”了我们但也是公式“解决了我们的问题”。

可见对于某个自然法则,无论你列举多少个实例、想象出多少种情况、用多么细腻的语言来描述,往往不如一个公式表述更准确、涵盖更全面。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公式有时比我们想得更加周到,甚至还能提醒我们有些什么疏忽。但物理公式虽然形式简易但却含义丰富。这就需要同学们能理解掌握这“简单”中的“复杂”。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类似情况在物理学中还有很多。

第9篇:自然辩证法中的科学观范文

【摘要】通过对护理实践的分析与研究,从主客体、对立统一和联系与发展的观点深刻揭示自然辩证法在护理工作中的指导性,进一步体现出哲学这一世界观、方法论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和作用发挥的特殊重要性。

【关键词】自然辨证法 护理 应用

自然辩证法主要从认识论、方法论方面研究自然科学认识过程、认识方法和自然科学认识发展的规律。护理学是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理论为基础的研究维护、促进、恢复人类健康的护理理论、知识、技能及其发展规律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在护理实践工作中,自然辩证法以多种形态贯穿于护理的各个工作环节,直接指导作用于护理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可以说,掌握和运用好自然辨证法,就解决了护理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就找到了通往护理工作快车道的钥匙。

一 主客体在护理中的应用

在辨证法中,主体是指事物在相互作用中能动的、主动的一方,客体是指事物相互作用过程中受动的、被动的一方,它是相对于“主体”,相对于能动的、主动的一方而言的。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内涵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发展机制。在护理工作中,护士和患者的关系似乎是单纯的主客体关系。护士是临床认识和行动的主体,他在临床思维中起主导作用,他决定着患者疾病治愈的成败。在另一方面,由于患者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他又不同于自然界中的一般客体。在许多情况下,患者能够有意无意地参与临床思维。护士在对一名患者进行护理思维时,患者的感受和主诉、体征、各项重要生命器官的功能检查等都可为护士的思维提供素材,引导方向,对护士的护理形成一定的作用这即是患者主体性的体现。同时护士对患者的主诉、体征、各项重要生命器官的功能检查进行认识、理解,分析和综合等思维活动,评价出患者相应的护理等级(如分级),制定出相应的护理方案和处理措施,因此,患者应成为护理思维的第一客体。客体在护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误用药物、导管滑脱、胃管不通等护理意外,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在护理临床实践中护士是思维的主体,其中也有患者主体性的一面。疾病发生在患者身上,他的体验叙述的准确性都是主体的,他对护士及护理风险的认识也是主体的,而且有时会直接影响护理的效果。此外,护士也有客体的一面,在访视病人和对患者进行护理时,患者也观察护士。护士的言谈举止或多或少反映在患者身上,影响到患者的情绪和睡眠,增加护理难度。因而在护理过程中,思维的主体与客体是交互存在的,这就要求我们不但要掌握过硬的护理基础理论和技能,而且在临床实践中必须同时注意患者的客体性和主体性,处理好医患关系,既要注意研究疾病的客观表现,又要注意对患者主观能动性的调动和正确引导。

二 对立统一规律在护理学中的应用

在辩证法的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规三大规律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客观存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具有的特点,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推动事物发展。在临床护理中,患者的各项生理参数可在一定的正常范围内波动,我们称之为生理平衡; 若超出了正常范围,但在各种措施支持下(如药物、技术等)机体仍能耐受,我们称之为病理状态下的平衡,这就是护理思维的平衡性,即哲学中的统一。平衡观点存在于护理过程的始终,存在于患者的疾病过程中。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在一定条件下,不平衡可向平衡转化。患者的各种生理参数都存在升和降的过程,一成不变是不可能的,这就是护理思维的趋势性。在实际护理工作中,护士进行液体输入速度控制时,要对参数进行微调,而不是粗调,使各种生理参数在趋势中发生小变化,不要发生大变化而影响患者的安危。例如在遵医嘱进行控制性降压时,一般认为动脉收缩压不低于60mmhg为宜,若能维持在80mmhg 以上更为安全。因为脑、 肾在80-100mmhg范围内由于自身调节功能,其血流维持恒定; 心冠状动脉也有自身调节能力,在灌注压下降的情况下,心肌可按代谢需要改变血管阻力, 同时周围血管扩张,血压降低,可减轻心脏负荷, 减少心肌耗氧量。但血压低于60mmhg 时,脑血管自身调节功能消失,脑血流量随血压降低而减少,心肌可出现缺血现象,肾小球滤过率也急剧降低,造成严重并发症。所以护士在遵医嘱进行控制性降压时,应熟悉有关理论基础和生理影响,维持机体的相对平衡状态。正如古代哲学家孔子所说“过犹不及”,既不能过头,又不能不足,应做到相对平衡。

三 以联系及发展变化的观点分析问题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总特征。作为物质的人体,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各个系统、 器官及其功能总是处于相互联系的整体运动中。任何一个器官、系统若不与其他器官或系统相联系, 都不会产生任何作用。然而,人体又是一个具有功能的高度复杂的开放系统, 也是一个高度有序的耗散结构[1],特别是在手术病人护理过程中,由于手术操作及物的影响,机体还存在着有序与无序、平衡与不平衡的不断相互转换,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比如在术后护理过程中,心电图监护示患者发生心律失常(如房性、室性早搏等),护士及时发现上报其主管大夫前应简单分析其发生原因:(1)是不是心电监护仪本身的问题,例如电源,电极片接触是否良好,患者周围有无手机等其他干扰物品。(2)从患者方面来讲, 患者精神紧张或原有心脏疾患(如术前有控制不佳的房性、室性早搏等),在麻醉手术的应激刺激下,心律失常表现出来,甚或加重。(3)从护理角度考虑也有原因,例如液体输注问题,药物配伍问题会不会导致心律失常。(4)患者体温过低或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等因素亦可能引起心律失常。所以护士应根据具体情况运用普遍联系的方法进行问题分析,拟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另外,如果护士在分析原因时不及时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未能及时通知患者主管大夫,只施行简单的对症处理,则可能造成心律失常控制不当或进行性恶化,严重者可能发生恶性心律失常,甚至导致心跳停搏等严重后果。

二十一世纪进入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主要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创新和知识创造性的广泛应用,知识和信息成为最主要的资本,它正引起社会生产力的巨大飞跃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剧烈变革,并深刻影响着医学教育的变革与创新。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自然辨证法对医学教育的发展都将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护理学中自觉、自动的应用自然辩证法,会有力的推动其自身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