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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政策环境,银行信贷,融资瓶颈,融资方式,企业规划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并不是现在才有的问题,也不是我国独有的问题。按现代金融理论的解释,中小企业融资的最大缺点是“信息不对称”,由此带来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以及“道德风险”。商业银行为降低“道德风险”,必须加大审查监督的力度,而中小企业贷款“小、急、频”的特点使商业银行的审查监督成本和潜在收益不对称,降低了它们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积极性。不过,在发达国家,非正式的权益资本市场、风险投资体系、二板市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资本缺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除了一般性原因外,还有其特殊的一面,主要就是经济金融体制变迁过程中,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运行基础不完善所带来的制度摩擦。
一、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1.中小企业业主自身的储蓄,在受调研的8家企业中占中小企业投资的48%左右,也就是说中小企业业主融资的来源将近一半甚至更多是自身的储蓄,这也导致了这些企业融资的局限性。但是这种方式却是目前背景下企业最现实可行的重要方案,从而导致了现在中小企业融资如此的困难。
2.中小企业主从亲朋中借款,占中小企业投资总数的28%左右,这种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中也占着比较大的比重,就比如在调查的中小企业中就有两家超过35%的融资来源于亲戚和朋友。
3.从商业银行贷款;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是中小企业筹集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它与商业银行贷款一起约占22%。但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的贷款利率要比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更高。
4.政府资助及上市融资,即主要由中小企业管理局向中小企业提供的数量很少的直接贷款,或企业直接上市,这种方式比较少见,约占受调查企业的2%,几乎是没有。
例一:企业主要融资方式调查数据: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象由来已久,从上世纪90年代起,随着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全国各大金融机构纷纷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但是,一方面国家为中小企业筹措资金的数目在迅速增长,另一方面各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呼声不绝于耳。那么中小企业融资难,究竟难在哪里?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有哪些呢?
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源于金融机构对所承担的贷款风险的顾虑。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审批权过于集中,使内部资金使用还是不够灵活,再加上不良贷款比重较高,收贷难度在加大。国家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方面目前还不够健全,国家尚没有建立相关的企业及业主档案,使金融机构无法对有不良行为的经营者进行有效的防范。为降低风险,金融机构对贷款也就持有审慎态度。另外,中小企业没有民间融资渠道,在民间投资比较多的大部分地区是中小企业采取民间集资的办法来实现融资,他们完全是靠个人信用和高利息,由于没有相关法规和政策来规范,这种做法无法形成规模,其风险可想而知。
1.中小企业信用意识不够。信用是发展的基础,在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不重视社会信用从而使得整个社会没有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中小企业在这一方面就更加不重视了,一些企业在贷款时好话说尽,在还贷时却百般推卸,甚至抵赖,造成了银行和企业关系的一度紧张。使得银行“吃一堑、长一智”,宁可大量资金闲置也不贷给中小企业。
2.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保证。虽然中小企业资产总额较大,但是由于负债比率高,企业拥有处置权力的资产较少,中小企业往往缺少可供抵押的财产。在对中小企业抵押品中,银行只认可土地、房产等变现能力高、保值能力好的不动产。而中小企业尤其是流通行业的中小企业大多是租赁经营,厂房设备等不动产都不是自己的,所以没有资产抵押。
3.中小企业担保很难。担保是建立在良好信用、可靠担保能力以及合法有效保证等基础上的。在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经济实力还不强,担保能力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如保证人不具有合法资格却同时为多笔债务作担保,甚至出现超能力担保、借款人自保等现象,因此即便企业有了担保也只是形式,没有有效的发挥作用。
4.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银行必须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包括企业的盈利能力、偿还能力、流动资金的比例、产品销路、信用度、领导的才能及诚信、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方面。在这些方面银行对企业是很难做到正确而全面的了解。银行在实行信贷责任制后,压力加大,为了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出现,银行必须加大中小企业的审查力度,而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是“小、急、频”,使银行的审查成本和潜在的收益不对称,从而降低了他们在中小企业贷款上的积极性。
例二:对青竹酒家等8家中小企业的调研数据:
5.大银行贷款远离中小企业。众所周知,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主导思想,而中小企业与生俱来的一些弱点恰恰决定了他们很难从大银行获得贷款。首先,中小企业由于规模狭小,使得其财务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不易判断。其次,中小企业通常情况下很难找到合适资产进行抵押贷款活动,即使能够找到房地产、机器设备等进行抵押,在经济落后地区也会因为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而使抵押品难以变现。再次,银行为企业提供每笔贷款的交易成本实际相差无几。由于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每笔贷款数额相对较小,这意味着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同规模的资金银行需付出更高的成本。而且由于贷款笔数繁多,也加重了日后追债任务的负担。出于以上原因,不管是大银行还是小银行都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对于中小银行来说,其自有资金有限,它们也不可能通过同业拆借市场无限拆借资金,因此只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就大银行的分支机构而言,虽然资金有限,但是它们背后资金的靠山是整个银行,一旦发现大客户即可上报分行甚至总行。所以,大银行的分支机构同样倾向于为大型企业提供贷款。
三、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企业方面
1.进一步加快规范的企业制度建设,还公司制中小企业中符合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要求的自然直接融资权。为保证我国公司制中小企业的基本直接融资权,建议尽快的建立我国正常的债券和股票柜台交易市场体系。在此,还有必要指出的是,规范的符合市场机制要求的企业融资体系的建立,将为解决我国部分中小企业“过度”融资问题创造有利条件。
2.建立专门的中小型企业金融机构,鼓励中小企业间建立互助金融关系。中小企业间也可以建立互助金融组织,增强共同发展和风险共担的能力,并为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打下良好的基础。
3.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二板块市场。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来实现的,渠道单一。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不仅会产生资金紧张的后果,而且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在保证中小企业现有融资渠道的情况下,还应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为中小企业开辟直接融资的渠道。但在我国已有的证券市场体制下,直接融资对中小企业来说十分困难。因为我国证券市场实行政府审批制和严格的额度管理,发行上市额度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上市企业的选择政策倾向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这种政策环境下,中小企业很难进入主板市场,进行急需的资金融通。据统计,现在已上市的800多家公司,绝大多数脱胎于原有的国有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较少。从上市公司的产业结构看,高技术企业的数量太少,仅有70多家,只占全部上市公司的8.5%。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设立主权证券市场之外的第二板块市场。第二板块市场的最大特点就是降低企业进入门槛,为有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机会。
4.鼓励中小企业的创业者向亲朋好友借资。我国是一个比较重亲情的国家,亲戚朋友之间的相互接济是很正常的。在新形势下,完全有必要将这种亲情关系引导到一种正常的规范的创业融资关系上来。借鉴意大利和美国的做法,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创业者向亲朋好友借资的措施,以建立一条中小企业便捷有效的融资渠道。
5.要从税收、财政等支出、贷款以及直接融资等各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各国的实践表明,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问题,需要从多种渠道去解决,单靠一种途径是不行的。目前,特别重要的是应尽快在进一步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机制。
(二)银行方面
1.我国金融市场必须充分竞争,实现金融产品和融资渠道多元化。在金融市场不够发达、竞争并不充分的年代,大型商业银行贷款对中小企业是疏远的。但是,金融产品的活跃和融资渠道的多元化逐渐改变了这一切。因为金融产品和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考虑到为大型企业提供贷款几乎已无利可图的实际情况,大型商业银行最终不得不将视线投向过去一向被认为是风险高、利润薄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贷款市场的这一事实告诉我们,大力发展并完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将有助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首先,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调一致,促进企业债、政策性金融债市场的快速发展;推进并完善商业票据市场,实现企业融资工具的多元化。其次,融资方式的多元化离不开股票市场的繁荣,虽然我国现在立即推出二板市场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但从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较好的平台、并为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提供良性退出机制而言,时机成熟时组建二板市场将是大势所趋。
2.促进银行之间的有序竞争。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一个重要环节即在于我国银行垄断的彻底打破。金融业属于高风险特殊行业。但是,高风险不应成为禁止新的竞争对手进入的借口,否则就会起到变相保护垄断的消极作用。时至今日,我国民营银行准入仍然处于研究和试点阶段,以致形成高端市场竞争不够充分,低端市场供给严重不足的银行业格局。有鉴于此,银监会应会同人民银行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完善商业银行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为市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3.实现银行结构的扁平化。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也是导致其贷款远离中小企业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组织结构是按行政区域布局的,组织链条通常包括5个层级,即总行——省(自治区)分行——二级分行——县(市)分行——分理处、储蓄所。如此之长的传导链条往往使得银行经营管理顾此失彼。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对照,国外大型商业银行通常以客户对象不同划分为“零售银行”部和“批发银行”部,这一组织方式也最终导致其组织结构的扁平化,使银行服务更加贴近消费者和中小企业。
4.完备政策性金融与征信体系,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是我国的现实选择。金融市场的充分竞争有利于改善大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但仅仅依靠竞争并不足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而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并逐步完善征信制度,都将大大有助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考虑到我国现有政策性银行体系与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对称性,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恐怕是我国越来越难以回避的现实问题。我们有必要对过去成立政策性银行带来的教训给予清醒的认识。在成立政策性银行问题上,财政部门应尽量避免使其成为一种减轻财政包袱的手段,商业银行也不应指望将自己多年积累下来的不良债务一股脑儿推卸到政策性银行身上,而企业更不该存在侥幸心理:把政策性银行视为“二财政”,从政策性银行获得的贷款可以不用偿还。总而言之,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运行原则应该是在确保完成政府任务和目标的框架下,最大限度地保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5.逐步完善征信体系以及法律制度环境是我国的长期对策。不可否认,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与就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但是,中小企业普遍缺乏优秀人才,企业技术开发投入严重不足,技术水平落后,专业化水平低,经营管理较为混乱,财务制度并不健全,道德风险高。加上目前我国征信体制和法律制度环境欠缺,很容易给经济带来巨大损失。诚信体系、法律制度环境的欠缺给经济造成的损失还具有放大效应:一旦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因中小企业的欺诈行为而无法收回贷款,它就可能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更加提防甚至回避中小企业,造成中小企业贷款困难;而这种行为对其它银行又有示范作用,引起其它银行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连锁反应,从而加剧融资矛盾,给中小企业发展乃至国家经济增长带来障碍。看来,我国必须在完善征信制度及其配套法律制度问题上做长期不懈的努力。
总而言之,在假期里一个多星期的调研中,作者通过和企业负责人的交谈和问卷调查,感触最深的就是意识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不能仅要求政府出政策、银行放贷款,而应从治理制约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症结入手,中小企业自身要积极找到办法应对危机。要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加强管理、规范经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来增强自身实力和信誉,不断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
参考文献1 世界经理人周刊[J](2008版).世界经理人协会出版,2008.
2 郝冬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索[J].华北金融,2006,(12).
3 方晓霞.中国企业融资:制度变迁与行为分析[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缓解
中图分类号:F279. 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1
引言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期。期间大多数中小型企业会面临着不可避免的融资难问题,这严重影响到这些企业进一步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如何有效地缓解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中小型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能够有效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从而有助于提高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我国实现繁荣富强的目标。供应链金融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逐步兴起的。
一、供应链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必要性
大多数企业均已认识到供应链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大多数中小型企业来说,资金分配问题是制约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供货和分销阶段,资金流的抗波动能力和抗风险性能均较低,导致整个资金流容易出现断流现象。当收货款不能及时到账时,中小企业的正常经营生产将会受到威胁。这些企业为了能够尽可能的稳定自身的资金流和自身利润,会采用延长偿还债务的时间来实现。由此一来,便出现一个显现与现金流之间的矛盾关系。此时,商业银行可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一整套供应链金融融资财务方案,并适当引进物流企业和仓储、保险公司,以减小融资的风险系数,提高可行性。将企业的物流、配送以及生产等环节融入供应链金融中,对缓解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1]。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出现的原因
近几年来,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在逐渐增多。然而,因融资方面存在问题,导致这些企业的规模难以进行有效地扩大。我国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的出现主要是因为这些企业没有对融资进行合理的担保。一方面,中小企业缺乏对融资的担保将会影响到企业对银行的信用贷款。如果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银行贷款,这对于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不规范中小型企业来说,很难获得相关银行贷款。另一方面,融资担保不足将会引起中小型企业成本出现偏高现象,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正产生产经营。由此可见,融资担保是中小企业出现融资难问题的主要原因。
三、供应链金融缓解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措施
1.将中小型企业纳入供应链金融服务范围
现代物流业的逐渐发展为供应链金融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奠定了扎实的基础[2]。基于无力企业在采购、销售、电子商务以及金融等方面的衍生服务,供应链金融在缓解融资难问题方面的可能性得到提高。货币经济时代下,金融服务已成为各种服务业务的中心。由物流企业衍生而来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将中小型企业的物流和资金流纳入服务范围内。在银行的整合作用下,中小企业的供应链竞争力得到提高,从根本上缓解了融资困难等的问题。
2.供应链金融银行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充足的经营资金
生产、仓储、运输以及销售等均是供应链金融中的产业链,与企业的经济利益以及业务服务等均有紧密的联系。随着物流企业的逐渐发展,供应链金融也随着得到了成熟。依照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服务,供应链金融通过利用供应链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充足的经营资金。供应链金融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的是银行金融服务[3]。银行和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共同决定着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在缓解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时,可通过充分发挥银行融资的方式来对企业员工进行资金发放,确保企业能够顺利经营。
3.通过盘活中小型企业的资产来缓解融资难问题
供应链金融是银行与企业之间达成面向所有员工的系统性融资安排。供应链金融可通过采购、生产以及销售等三方面凭链融资来盘活中小型企业的资产,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企业融资难得问题。采购链融资是整个供应链金融体系中的首要阶段,一般需要通过生产和销售来实现这一阶段工作的价值。采购链融资主要用于解决采购阶段资金短缺问题,具体操作是让第三方企业进行垫付货款的担保,由银行预付采购资金来缓解中小型企业的货代支付压力,从而解决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生产链融资是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固定资产和存货进行融资,以缓解资金短缺问题[4]。当中小型企业出现短期的资金流转困难时,可运用保兑仓业务来向银行进行短期预付贷款支付,以缓解当前融资难问题。销售链融资模式下,由中小企业和银行以及第三方债务企业共同参与。整个运作过程中债务企业起着反担保作用,保证了贸易的真实可靠性。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引进使得中小型企业的各种形式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这从根本上缓解了中小型企业融进难的问题。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供应链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时,可适当采用先进的标准化流程设计和信息平台,对金融市场的风险和发展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确保中小型企业能够在发展过程中尽可能的避免融资难问题的发生。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和引进,为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保证。在探究供应链金融是如何缓解这一系列问题时,必须对融资方案进行不断优化设计,以最大限度地推动我国中小型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志成.以供应链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J].经营管理者,2013,9(05):63.
[2]夏泰凤,金雪军.供应链金融解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优势分析[J].商业研究,2011,15(5):24.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工作;金融生态环境;优化措施
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目前在中小企业发展的进程中,资金短缺的问题一直是其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只有解决了中小企业在自身发展中的融资瓶颈,才能更好的环节当前社会面临的就业压力,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而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不断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存在的问题
1.缺乏专门的融资服务机构。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的问题,因此需要尽早建立起完善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服务机构,在西方发达归家,中小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社会金融服务体系是全方位、多层次的,一些区域性和行业性的金融服务体系是十分完善的。而目前在国内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中小企业所能得到了金融服务的范围十分有限,因此难以形成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力支持。
2.信用担保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为了支持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开始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贷款担保业务,但是贷款担保业务对于担保人的资产抵押以及贷款企业自身的信用担保条件都有很多限制,致使很多中小企业由于不能满足贷款担保的条件而无法顺利完成企业的融资工作,虽然目前省市级的信用担保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但是担保体系不完善、担保机构的注册成本质量不高以及运作方式不健全等都会给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很多问题。
3.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针对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融资问题,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相对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形成对其融资工作的有力支持,尽管2003年我国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但是整个法律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无法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工作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此外,一些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改善的法律条款在中小企业实际的融资过程中得不到切实的落实,这也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
4.信用体系缺乏良好的运作。通过良好运作的信用体系,贷款机构可以对中小企业的借贷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同时中小企业的信誉资本也可以得到不断地积累,但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立法不完善、信用资料开放机制不健全以及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建立的信用档案等无法进行有效的结合等一系列的问题,致使目前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在运作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制约了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发展。
二、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生态环境的措施
1.进一步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拓展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是目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工作面临的困境的一种最为直接的方法,因此,要推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托投资、咨询、租赁等服务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的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资本市场的发展,允许一些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来募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同时也要鼓励民间信用融资市场的发展,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其进行积极的规范和引导,从而进一步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2.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在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进程中,要进一步完善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起专门的政策性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进一步降低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积极推动民营银行的发展,从而形成一套完善的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完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体系。针对目前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融资困境,国家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当前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类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等,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负担,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
4.提升中小企业的自身实力。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建立起规范化的经营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提升财务报告的准确性,进而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的财务透明度,从而增强企业的信誉,为企业的融资工作创造出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推动企业融资工作的发展。
三、结语
中小企业在融资工作中面临着很多问题,在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发展的进程中,要拓展直接融资的渠道,完善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同时加快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立法进程,提升中小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进而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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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担保;银行机构合作;中小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F8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5-0057-02
1 银担合作加强产生积极效应
(1)专业担保机构贯彻了政府调控意图,主要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重点支持科技型、就业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及出口创汇型等民营和合资中小企业发展,和银行一起有效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2)专业担保机构分担了银行的信贷风险,有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过去,银行在担保贷款的选择上除了传统的抵押、质押贷款外,过多地采用第三方企业法人保证形式,如联保、互保等,由于企业信用缺失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3)开辟了中小企业绿色通道,对中小企业量身定做个性化的融资方案,对特定业务领域具有绝对优势。银行经营业务范围复杂、涉及的内容多,与专业的担保机构相比,在对中小企业及个人的小额担保方面,并不具有优势或高效率,而担保机构恰恰弥补了银行的这些不足。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给予利率优惠,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了方便、快捷和优质的服务。
(4)专业担保机构的业务有助于银行拓展中间业务收入途径。银行受信贷规模限制,加上央行不断的调息,传统的存贷利差初步缩小,中间业务收入成为未来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利用担保机构的资金办理委托贷款或发行信托产品,银行可以在规模控制的约束下获取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
2 银担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担保机构经营管理不善,普遍的不规范运作行为大大降低行业整体信用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注册资本普遍不实。由于政府主管部门缺乏持续监管,多数商业性担保机构存在资本抽逃或挪用现象,严重削弱其实际担保能力。
二是公司治理基础薄弱。目前商业性担保公司多数股权结构不合理,股东多为关联人或家族企业。缺乏内部有效制衡,指令性担保、人情担保现象时有发生。多数担保机构缺少科学完整的风险甄别与分析评估系统。此外,作为新兴行业,担保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系统的培训,全行业金融、财务、评估、法律等人才需求矛盾突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三是“灰色业务”集聚信用和法律风险。目前不少担保机构以“委托”为名义变相发放贷款,即担保机构委托银行为其客户提供资金融通,银行收取手续费,而担保机构同客户私下签订高息协议。有的还直接与客户签订借贷合同,提供类似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容易引发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四是风险补偿机制没有落到实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担保机构应按照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但实际操作中,多数担保公司没有遵守规定,风险拨备严重不足。
(2)银行与担保公司在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链条上的分工不明确,风险分担与收益共享的合作模式尚未建立。
一是在审批环节上,担保机构通常采用与银行同样的准入标准、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反担保要求也与银行类似,担保机构的风险缓释作用不能充分发挥。许多中小企业因此面临“如果符合担保公司担保条件,也就符合银行直接放贷条件;反之亦然”的困境。
二是在风险分担上,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由于大多数协作银行往往只要求权利而不愿承担义务,即只接受贷款利息收益而不愿意承担贷款风险。因此,担保机构一般采取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并全额担保。而按照国际通常做法,担保机构只承担70%~80%的风险责任。
三是在担保模式上,保证金制度执行走样。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机构设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的10%提取保证金。实际上银行也通常根据担保公司的信用评级要求其存入10%~20%的资金作为担保。但是,担保机构在操作时,却通常从担保贷款中扣留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其保证金,其余部分才是企业真正拿到的贷款。最终不但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而且银行信用风险也没有降低。
四是在贷款追偿时,银行和担保机构之间缺乏合作。担保机构履行代偿责任后,在债务追偿和资产处置环节很难得到银行的支持和配合。
(3)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亟待改善。
一是法规建设滞后。目前没有针对担保机构的法律地位、服务对象、监管制度、从业人员资格和运作规则的专门法律法规。虽然原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出台了一些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但部门规章立法层次较低、效力有限,难以对担保业所涉及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规范和调整,面对法律纠纷、责权界定难以找到有效的法律依据。
二是监督管理机制缺失。在准入方面,除国家明确规定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须经发改委审批外,各地准入标准不一,并且由于地方性部门规定缺少行政许可依据,行政效力较低。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由于缺少依据也难以核实。在市场退出方面,由于缺乏退出机制,担保机构存在只开业不关闭的现象。据调查显示,某市近3年未开展业务的“空壳”担保机构达13家,占全部担保机构的14%,这也为个别打着担保机构旗号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是风险补偿和转移机制不健全。担保公司以资本金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依靠业务经营收入来弥补亏损。目前政府仅仅依靠减免税来刺激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提供担保,而担保产生的风险却没有完善的补偿和分摊措施。另外,担保机构难以通过再担保或者保险的方式转移或化解代偿风险,担保业务规模因此受到很大制约。
3 政策建议
(1)划清层次职责,构建担保体系。建议建立包括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再担保公司、省市级政策性担保公司、民营商业性担保公司和乡镇级小型担保公司共同发展的融资担保体系。前者主要由财政出资,用于对担保行业整体风险的再分配和转移,防范担保行业系统性风险,后两者形成相互补充格局。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赢利为目的,重点支持民生和就业项目,优先扶持科技创新型和社区服务型企业。商业性担保机构重点满足发展较成熟、行业利润率相对较高的贸易流通类、制造加工类、房地产业等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需求,逐步实现市场化可持续发展模式。同时,在农村经济较为发达的乡镇可设立小型担保公司,与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同形成支农金融服务体系。
(2)健全法律法规,将担保纳入管理轨道。建议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立法,并制定有关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内容应涵盖资信评估、信用等级评定、咨询机构和公共信息、数据的取得与使用程序等。尽快制定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一是明确准入门槛。包括担保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从业人员资格、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资金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等内容。重点审查股东资质等,并建立资本金集中托管制度。二是明确监管要求。包括建立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和实行审、保、偿分离机制;建立包括对在保债务余额及单笔担保债务额控制的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定期内审制度;建立高管人员资质管理制度;建立强制担保机构参加再担保制度。三是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建议设置宽限期,对规定期限内达不到监管要求的担保公司或“空壳”公司,由相关部门清理整顿。四是充分发挥信用担保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自律。防止担保公司违规从事非担保信用业务或以担保业务为由违规进行各种资金运作。
(3)加强银担合作,创新担保模式。一是取消保证金制度。通过资本金集中托管、把担保机构的授信纳入统一管理、加强贷款管理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银行和担保机构应将风险和责任进行合理划分,银行要适度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责任。二是简化授信审批流程。银行对具有稳定合作关系的担保公司,可逐步实行“见保即贷”和“见贷即保”。三是通过联保、分保分散风险。对于与银行刚刚建立协作关系的担保公司,可采取自愿联保方式,“抱团取暖”,联合增信,逐步与银行建立起稳定协作关系。如果担保金额较大,可在担保机构间进行分保,以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四是联动合作。银行设立专业团队,在对项目的调查和审批上、对贷款使用监控上和贷款追偿上与担保机构紧密合作,共同开展业务。
(4)加强内部管理,培养人才队伍。一是要引导担保机构按照市场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运行机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提高经营水平和防控风险能力,督促其到有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二是引导担保机构引进精通资产评估、财会、投融资等知识的专才,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担保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努力培养一支诚信、专业、精干、高效的高素质担保队伍。
(5)健全激励机制,优化从业环境。一是抓紧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对运行良好、管理规范、社会效益显著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同时建立起累进增拨资本金和风险补偿机制,以保证担保机构有长期稳定的补充资金来源。二是积极优化政务环境。有关部门应积极为担保机构办理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抵押和质押等有关公证、登记手续提供方便。支持担保机构开展与担保业务有关的信息查询工作,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实现可公开企业信用信息与担保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目前,融资难已成为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没有资金运营,等于把中小企业推上破产的边缘,如果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不小心掉进融资陷阱,更是雪上加霜。2008年,美国华尔街金融风暴几乎席卷全球,这场风暴带给中国中小企业的是资金筹集难上加难,尤其是出口型中小企业。
因此,风暴之后,更多的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问题,这个时候,各类骗术和融资风险就开始“占领”市场,专家提醒,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细节,避免落入融资陷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陷阱面面观
陷阱一:考察费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因此,在企业融资期间,对前来提供帮助的人员进行接待和食宿安排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有一类考察人员,企业一定要留心。
主动与企业联系,在不了解企业情况的前提下要求到企业考察,并要求企业支付考察费,不仅如此,而且对考察费的要求很高。在中国,要求支付考察费的投资机构并不常见,真正的资金方一般都会自己安排外出考察的费用。
陷阱二:项目受理费
项目受理费是指融资服务机构在收到企业有关资料后要求融资企业缴纳的对项目进行评估和项目预审发生的费用,尤其是号称有外资背景的投资公司,往往把收取项目受理费作为一种项目控制程序和费用转嫁的方式,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融资企业就要提高警惕,骗局正在找上门来。
融资服务机构对融资企业项目资料不作实质性审核,即下初评认可结论;对不具备条件的项目下初评认可结论;以收取项目受理费为目的,不以项目投资为目的,在项目实质性评估阶段以各种理由拒绝融资企业。
陷阱三:撰写商业计划书费用
商业计划书是风险投资商现场考察前首先要拿到的资料,现在无论是国内还是境外的投资机构,都习惯使用商业计划书,因此,商业计划书的撰写是企业融资之前的必修课,正是因为商业计划书的重要,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下列情况,融资企业应该拒绝帮助。
企业已经请别的融资服务机构或自己制作了商业计划书,但融资服务机构或资金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并作为项目继续进行下去的必要环节,不仅如此,还百般刁难融资企业,要求其提供“国际标准格式”商业计划书。
陷阱四:评估费
在融资过程中,一部分投资者或融资服务机构要求对企业资产或项目进行评估,如果是在融资实施阶段,此项评估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如果是下列情况,则有诈骗嫌疑。
项目评估不是在项目实施阶段,而是在项目审核阶段;评估机构不是资金方或融资服务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要求对整个项目或对某一部分资产(主要是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陷阱五:保证金
保证金也是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陷阱,据了解,有30%的企业曾经在保证金上被骗取了不菲的钱财。具备如下条件,保证金则是一场骗局。
资金方要求融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自己预先设定的程序操作,否则就拒绝往下进行;资金方设置了严格的违约条款;资金方对项目的审核简便,对项目的真实性和项目回报热情很低。
如何防范融资骗局
这里有一个真实的案例,通过这个案例,让我们看看,骗子究竟是如何利用企业的融资心切开展骗局,并且最终得手的。
A公司拥有一个玩具制造方面的专利技术,为了获得资金支持,他们四处寻找融资机会,在一次会议上,A公司结识了B公司,据说B公司是美国一家资深融资服务机构设在中国的办事处。
B公司对A公司的融资要求很快给予了答复,并声称,如果不能完成A公司的融资要求,就不收取A公司的任何费用。经过简单沟通后,B公司按照如今流行的方式,要求A公司提供商业计划书和资质认定,并给他们介绍了一个C公司操作这些业务。
A公司没有多想,就按照约定支付了C公司3万元的费用,后来又支付了2万元,但是从此之后,C公司就杳无音信。当A公司前去找B公司理论时,发现,B公司也已人去楼空,本来是A公司想要融资,现在倒变成了出资。
其实,在这个案例中,B公司的骗术并不高明,但是A公司因为没有经验,才会被假冒的B公司骗去资金。
狐狸再狡猾,也有露尾巴的地方。因此,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资金方实力和可行性进行确认
真正的融资服务机构一定有成功的融资案例,融资企业可以从融资服务机构的成功案例入手,对他们的实力进行确认。另外就是上面我们提到的商业计划书,正规的融资服务机构一般不会指定专门的公司为融资企业撰写商业计划书,只会要求融资企业自行提供。另外,融资服务机构介绍的资金方,如果资金方确实想投资该项目的话,一般都是资金方和融资企业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费用共担或由资金方承担。
假冒的融资服务机构一般而言,具备以下特征,公司员工整体素质不高,与融资企业接触洽谈的方式神秘,项目很容易立项等等。
2.不要有投机取巧的心理
中小企业因为融资难问题,大都存在融资急切,喜欢占小便宜心理。须知,心急坏事,占小便宜,吃大亏。很多假冒的资金方,就是利用了融资企业的这种心理,让企业上钩。
例如,不经过严格审查,就和企业签订融资意向书;没有采用风险保障措施,就做融资安排;一个很小的项目,甚至没有任何基础的项目,就要投资上千万元,这不是骗局是什么。在这种骗局面前,很多的中小企业上当是因为他们相信他们的项目一定会有人感兴趣,抱着憧憬做事,自然会被骗。
3.请专家全程服务
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如果想要把风险降到最低,最好请专业的融资服务机构全程跟踪服务,或者请律师参与,事先对资金方的性质和真实性进行判断,在签署协议前做足功课,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真实的融资
看了这么多融资陷阱,中小企业一定觉得心惊胆颤,那么,究竟怎样的融资才是中小企业敢于接受,并能保证中小企业成功获得资金,继续开展业务的真实融资呢?
据记者了解,在中国市场上,融资渠道相较从前,已经拓宽了很多,如果一个企业真的有好的项目,想要获得资金支持并不是很难。目前,在中国市场比较流行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中小企业可以借鉴。
第一种: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中小企业)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
想要获得融资租赁,企业本身的项目条件非常重要,因为融资租赁侧重于考察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因此,融资租赁的成功,主要关心租赁项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业的综合效益。除此之外,企业的信用也很重要,和银行放贷一样,良好的信用是下一次借贷的基础。
第二种:银行承兑汇票融资
融资双方为了达成交易,可向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经审核同意后,正式受理银行承兑契约,承兑银行要在承兑汇票上签上表明承兑字样或签章。这样,经银行承兑的汇票就称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具体说是银行替买方担保,卖方不必担心收不到货款,因为到期买方的担保银行一定会支付货款。
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的好处在于企业可以实现短、频、快融资,可以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第三种:不动产抵押融资
不动产抵押融资是目前市场上运用最多的融资方式。在进行不动产抵押融资上,企业一定要关注中国关于不动产抵押的法律规定,如《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避免上当受骗。
第四种:股权转让融资
股权转让融资是指中小企业通过转让公司部分股权而获得资金,从而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进行股权出让融资,实际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吸引直接投资的过程。因此,股权出让对对象的选择必须十分慎重而周密,否则搞不好,企业会失去控制权而处于被动局面,建议中小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先咨询公司法专业人士,并谨慎行事。
第五种:提供担保融资
提供担保融资的优势主要在于可以把握市场先机,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改善现金流量。这种贸易融资适用于已在银行开立信用证,进口货物已到港口,但单据未到,急于办理提货的中小企业。进行提货担保融资企业一定要注意,一旦办理了担保提货手续,无论收到的单据有无不符点,企业均不能提出拒付和拒绝承兑。
第六种: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
1、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1.1 中小企业贷款难 众所周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相对狭窄,贷款几乎是中小企业融资的唯一方式,企业对贷款的依赖程度非常强。而受多种因素限制,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在县域融资中表现得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金缺口大;二是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管理的要求高于对大型企业,特别是对不发达地区的信贷管理的条件更高。
1.2 中小企业担保难 目前,全国建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地方很少,同时担保中心往往设在大中城市,县以下很少开设,从而使企业寻求担保难上加难。再加上中小企业自身存量小,经营规模一般较低,企业办理一笔财产保险担保,需要办理财产评估、登记、保险、公证等复杂手续,涉及到许多职能部门。而纷繁复杂的手续,致使企业疲于奔波,这些无疑都成为阻挡中小企业融资的障碍。
1.3 中小企业抵押难 中小企业大都经营规模比较小,资信普遍不高。特别是经营效益低,技术水平落后,发展速度缓慢,而银行限于规避风险和提高经营效益的要求,即使看到某中小企业资质较好,有保证,但由于其资产存量小,又拿不出有效的资产担保,也就无法提供信贷支持;而且抵押登记和评估费用一般较高,企业通过抵押实际获得的贷款数额相对也就非常少。中小企业的各项指标不符合银行传统放贷的硬性指标,而且受其经营不稳定性、规模有限性等原因出现了银行惜贷、甚至拒贷的现象。金融机构通常以企业的财务报表作为授信评级的重要依据,并且要求其具有有效的、足额的抵质押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中小企业往往没有正规的财务报表、有效的抵质押品,这就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瓶颈1.4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 对于风险高,投资少的中小企业来说,要想从股票上市、发行债券上来直接融资,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对外地一些风险投资公司来说,由于广大中小企业自身条件差,回报率低,在经济活动中信用度低、抗风险能力弱,无法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经营规模小、抵御经营风险能力差等原因,大多数公司也就不可能将资金投入。
2、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与对策。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多年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正因如此,才引起了国务院、人民银行及银监会的高度关注并进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金融机构一定要借这次东风,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2.1 坚持立足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 始终把服务“三农”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经营宗旨。中小企业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问题的解决起着关键的作用。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力军,应为其发展提供信贷支持,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增加对其信贷支持的存量,从资金上为其保驾护航,将有限的信贷资金优先满足农业生产和中小企业发展。对有效益、讲信誉、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农村信用社经营目标是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区银行、零售银行。而服务中小企业正是其实现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宗旨的重要体现。
2.2 大胆探索有别于大企业的信贷管理方式 为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要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绿色快速通道”。开展阳光信贷,公开业务操作流程、办贷程序和操作电话,实行限时承诺、廉政承诺、投诉承诺“三承诺”;对中小企业、个体户进行信用评级,将信用等级与授信结合,在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上实现新突破。通过评级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后,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给予不同的授信,以适应中小企业决策机制灵活、对市场反应灵敏、对方便性要求高、信贷资金需求“短、频、快”的特点。中小企业、个体户贷款实行年初一次授信年内周转使用,减少贷款审批手续,加快贷款办理速度;根据企业情况核定授信最高额度。
2.3 创新定价机制,解决中小企业、个体户“贷不起”难题 要想解决此种问题,就要实行针对中小企业的差别化信贷,设计特色化、专业化信贷产品,满足其融资需求。对此可以对中小企业可以有效衡量的物品、产品和经营者人品等作为授信评级指标。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企业提供担保难。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推行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动产质押、仓单、仓储、应收账款、无形资产、经营权质押等贷款担保方式,进一步拓宽企业贷款担保渠道。针对中小企业经营周期短、快、灵等特点,以渠道优势为基础,积极和中小企业座谈协商,确定合理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减轻其流动资金压力,探索中小企业专用的银保合作和银担合作模式。中小企业贷款风险高,盈利低也是银行不愿为小企业贷款,小企业得不到融资的一个重要原因。为解决小企业的这一难题,规避这一天然的风险,实现银行和企业的双赢,农村信用社在推进小企业贷款时,把风险定价作为小企业贷款难题的突破,制定《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增强借款人的还贷意愿,保证小企业贷款质量,推动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提高信贷资金收益,农村信用社要建立科学合理“一笔一率”的定价方式,即对不同的客户甚至是不同时期的同一客户,执行不同的贷款利率。对融资困难但前景可观的中小企业抵、质押比例条件放宽 5%- 15%,增加其贷款额度。推出订单担保贷款,解决部分为大企业提供配套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广仓单、应收账款担保贷款,解决部分中小企业资金回笼不畅造成的运营阻滞问题;推进“公司﹢农户”发展模式,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把信贷服务延伸到“公司﹢农户”系列配套服务上,同时加大对“三农”贷款的扶持 力度。
2.4 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贷款效率 要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就必须对重点风险进行有效防控,加强信贷风险管理。
关键词:中小企业 政府 融资 实践探索 解决对策
临澧县地处武陵山余脉与洞庭湖盆地过渡的丘陵地带,辖18个乡镇(区),总面积1210平方公里,总人口43万人。近年来,工业生产成效明显,2011年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14.53亿元,增长37.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89.37亿元,增长48.3%;规模以下工业产值25.16亿元,增长11.8%。实现工业增加值29.54亿元,增长21.8%。但是,临澧县属典型的农业县,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国有商业银行占据全县金融市场,股份制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目前尚未建立,融资渠道非常单一,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途径狭窄。按照现有的有关贷款通则以及相关规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问题限制的比较严。在面临人民币升值、金融危机等一系列问题下的中小企业生存更是艰辛。
为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成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当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对于应对危机、扩大就业、确保稳定、加快发展极具现实意义。
一、现状:渠道狭窄、资金不足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融资渠道比较狭窄。目前,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两种途径。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在发展之初主要依靠自有资金积累,随着规模扩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资金短缺的矛盾逐渐显现,63%的企业反映商业银行贷款困难。在民间借贷方面,由于市场需求很大,融资活动比较活跃,据人民银行常德中心支行监测分析,去年临澧县工业企业民间借贷规模已超过2亿元,但这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在银行贷款方面,目前,临澧县各银行发放的企业授信贷款笔数和数量很少,取得企业担保贷款的仅有少数企业,企业向银行贷款只能挤抵押贷款这座“独木桥”。
(二)信贷门槛仍然偏高。突出体现在企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面。一是程序多。企业贷款需要办理抵押、评估、登记等手续。如在土地房产抵押评估和登记手续中,评估包括申请、实地勘测、限价估算等,登记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土地他项权证登记等,其繁琐程度令企业望而生畏[1]。二是成本高。企业在申贷时,不仅要缴纳银行指定中介机构的评估费,还要向国土、房产等评估机构交纳不菲的评估费用。在当期抵押期满再贷款时,又需重新评估、重新缴费。另外,在操作过程中,还存在部分经办人员吃拿卡要的问题,企业为此还要支付灰色成本。初步估算,企业贷款成本要占到贷款总额的2%以上。三是时间长。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是数量少、笔数多、周期频、时间急。由于贷款要经过资产评估、银行审查、资料上报、核准拨付等环节,一般资料上报后,资金到位短的要10天左右,长的要6个月以上。这对部分需求十分急迫的企业来说,无疑是“迟到的爱”。
(三)资金到位比例很低。在融资渠道受阻、申贷环节受限的双层制约下,中小企业申贷到位率很低。据统计,2011年,临澧县规模企业向银行申请的融资总额为4亿元,实际到位1.5亿元,仅为37.5%。2012年,临澧县有融资需求的规模企业共32家,融资总额为4.5亿元,一季度实际到位0.8亿元,仅为18%,融资形势仍然严峻。
客观地分析,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企业、银行、政府三方面原因相互交织的结果,这其中既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因素。单从政府层面来看,其引导服务不够、政府财力有限,都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为此,需要政府来积极探索与实践。
二、实践:高度重视、引导激励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近年来,临澧县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成立专门班子去服务。该县着眼于建立金融政策的研究平台、银企供需信息的交互平台、拓展融资的引导服务平台,专门建立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研帮领导小组,其主要工作职能为: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及时分析、研究国家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和鼓励、奖励性政策措施;二是搭建信息平台。加强银企信息互通,定期银行政策信息,让企业迅速了解银行推出的金融产品;定期企业信息,增加企业信用信息透明度,便于银行了解企业的“经营效益”和“信誉状况”,促进银企对接;三是管理风险准备金。对归集的中小企业风险准备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四是突出抓好引导服务。着力推动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的建立,积极引导本地基础较好的中小企业上市,帮助企业规范内部财务管理;五是做好协调调度。制定企业融资“一企一策”方案,推行季度工作调度,动态掌握企业融资需求,逐一衔接落实。
(二)选准突破口去推动。一是设立风险准备金。去年,该县专门设立了500万元的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准备金。今年,为发挥更好的引导作用,把风险准备金提高到了1000万元;二是推动企业联保。其主要内容是:成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联盟,以本县信用度高、效益佳、前景好的规模企业为会员,初步构建一个20户以上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责任共同体,推动企业联保。加盟的企业以所需融资额度的20%为标准缴存信用保证金,与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一并作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准备金;与相关金融部门对接后,以风险准备金作为贷款需求额的配备放大贷款比例,达到扩大授信额度的效果;三是提供贷款贴息。信用联盟会员贷款及时归还的,财政部门对高于银行基准利率以上部分给予50%的贴息补助;四是争取先行试点。扩大贷款质押范围、适当提高抵押评估比例对中小企业融资是切实可行的办法。
(三)创新保障机制去激励。作为银行机构,既有确保稳健经营的责任,又有服务地方发展的责任。为调动银行的双重积极性,使银行放心大胆地放贷,该县在政策保障上做了一些探索。一方面,给予直接信贷奖励。县政府专门设立了融资百万元大奖,对向本区企业进行信贷投放的金融机构,每年底按年度净增额、政府推荐企业贷款额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额分别给予重奖,并一以贯之坚持兑现奖励,极大地调动了银行放贷的积极性,有效地解决了企业融资需求,收到了明显成效。另一方面,创新保障保险政策。为鼓励本地金融部门解放思想、解除金融部门负责人的后顾之忧,除新增贷款给予奖励外,该县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对有突出贡献的行长(主任)给予保障保险政策,即金融部门负责人在解决政府积极推荐的、有潜力、有优势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自身积极作为、没有违法行为,但因行业规定免职或开除的,该县将给予经济和政治待遇双重保障。对投放贷款3000万元以上的,奖励项目经费50万元,并按同等级别在本市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中优先安排。目前,该县正在细化具体的操作措施。
(四)注重统筹兼顾去引导。一是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一方面,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加快组建。目前,由人民银行牵头,财政、工商等部门配合,正就组建小额贷款公司事宜进行前期准备工作,有望在近期取得实质性突破。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省、市担保机构支持。二是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必不可少的内容。今年,该县在全区开展了创建金融安全区的活动。在全区深入开展了清收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国家公职人员欠款的工作,用实际行动推动金融安全区的创建。近期,该县还将到长沙、浏阳等地实地考察,借鉴成功经验,确保创建活动收到实效。三是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由研帮小组办公室牵头,安排会计人员无偿为企业提供财务指导和服务,帮助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资料等,着力解决企业因财务信息失真而影响融资的问题。目前,已经指导和服务企业50家以上,受到了广大企业的欢迎。四是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去年,该县对所有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今年,进一步对抵押、评估、审计、验资、登记、过户等中介服务收费进行了明确,按收费下限标准的50%收取,并规定办结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最大程度地为企业提供了便利,降低了企业贷款成本。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临澧县银行机构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保持稳步增长,特别是在目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新增工业贷款同比增长15%,切实帮助一大批中小企业解决了资金问题,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三、建议:上下联动、内外互动
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既需要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调节作用,也需要政府“这只看见的手”发挥协调引导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内外互动的整体合力。
(一)政府要加强领导,督促政策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要成立研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工作机构,突出加强对上级金融政策的研究,推动政策落实到位。要让政策效应尽快显现,还有很多具体工作要研究、细化、落实。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特别是要大力推动金融机构尽快出台具体措施、创新服务举措,使政策发挥作用,为中小企业融资注入强大活力。
(二)政府要完善保障,协助拓展融资渠道。一是要大力争取证券融资。证监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并明确了具体实施的路线图,各地都在积极行动。应该抓住这一难得契机,建立全方位的服务平台,启动实施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制定上市计划,进行上市辅导培育,协调解决上市过程中的难题,为企业提供立体式、一站式的服务,促进一批基础好、成长性强的优质企业在创业板块上市;要着力引导现有上市企业做大做强、增资扩股,扩大上市融资份额;要争取中小企业公司债券、集合债券的发行试点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债券融资;二是要大力发展民间借贷。民间贷款是客观存在的、极具活力和潜力的融资渠道,目前各地都在积极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发展,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的民间借贷十分活跃,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基本趋于公开化、合法化。为顺应发展要求,目前国家拟出台《放贷人条例》。各级政府应该抓住这一契机,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给予政策保障和奖励,打破民间借贷壁垒,放开市场准入,积极引导本地民间借贷规范、良性发展[2];三是要大力激活信贷主渠道。要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在保障银行正常权益的前提下,促进企业信用贷款、企业担保贷款业务有大的发展,拓宽企业信贷的途径。特别是要抓住和用好信用社这个相对比较灵活的融资渠道,以此激活整个信贷市场,打破目前以抵押贷款为主的单一信贷模式,促进各银行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提高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仓单质押、应收帐款质押等融资比例,扩大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等业务,使整个金融信贷主渠道作用发挥得更好。
(三)政府要注重引导,构建良好融资环境。一是要加快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应通过用好用活政策,提高对各类资本的吸引力,力争多创办一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在为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的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二是要加强企业融资中介服务监管。物价、财政部门应尽快制订措施,对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收费进行下调,尽最大可能取消或减少重复评估、重复抵押过程的收费。特别是应进一步加大力度,把各类中介机构与挂靠的行政事业单位彻底脱钩,在市场竞争中降低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3];三是要加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力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政府的核心职能是创优金融生态,打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应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目标,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引导,依法打击逃债行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树立良好的信用品牌,形成资金的洼地效应,从源头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邹进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时代金融.2011年27期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贷款 解决问题
一、面临融资贷款难题
在传统的金融体制下,企业贷款基本受制于国家计划,银行之所以没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是因为银行对贷款没有自。“有指标就贷、没指标莫怪”俨然已经成为业内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客户提出借款要求,只要是上级领导批示的贷款指标,银行不管三七二十一都会放贷,银行似乎并不关心放贷以后企业能否用于生产经营并提高效益或者贷出去的款项能否如期收回;中下企业客户提出借款要求,但是企业没有贷款指标,即使贷款项目的市场前景不错,银行的钱袋子也不会向其打开。
在传统的金融体制下,银行实则只是投资计划管理部门的一个出纳单位。为了能够筹到资金、寻求强大的金融支持做后盾,中小企业不在好项目上花心思、可行性研究工作上卯足劲,反而是在疏通银行上级部门、拉关系做人情上下功夫,这不得不说事传统金融体制下的悲哀。企业只有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或类似担保性质的推荐后,通过银行机构的审查与核实到最后批准,整个过程中它们需要支付的各种费用远远高于市场规则下产生的费用。
在传统的金融体制下,那些不具备经济效益和市场潜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却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有利地位,这就导致现有的资金配置处于不尴不尬之境,银行不能完全按照一个统一标准去发放资金。也正是这种不公平的借贷地位,使得中小企业要想在正常交易环境下融资或得到贷款困难重重。
银行负责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这种形式的商品,通过这种服务争取在市场中谋得一席之地。银行之间应该存在竞争关系,而且经营不善也会面临倒闭破产的风险,因此银行应是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机制下运作的。反观我国的国有银行截至目前也不敢提出银行企业化的主张,更甭提将运作模式转变为企业自主经营了。银行捧着国家资金的“铁饭碗”,缺乏风险意识,自然不会关心市场盈亏;当前各级政府对银行的行政干预,尤其是贷款这一方面更是十分严重,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无条件约束的争取到银行贷款的“首长贷款”、“指令贷款”等情况层出不穷,这注定了银行在现有阶段想实现自主经营简直是痴人说梦。
二、解决融资贷款问题
(一)建立健全信用制度
加强对信用的宣传与管理。通过信用意义的普及教育,使得人们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牢固树立诚实守信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快企业制度改革,要始终坚守诚实守信这一基本原则,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确立信用制度的微观基础,杜绝商业欺诈的行为出现。信用的管理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1、凭借互联网的优势对个人与企业拥有的独一无二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科学有效地管理,通过信用跟踪制度联网记录并监督个人与企业的信用状况;2、加大对不诚实守信的个人与企业的惩处力度,吊销其营业执照,立即清除其出市场,从源头上打击坑蒙拐骗的不正之风,为良性竞争营造一个和谐有利的市场氛围;3、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强制债务人履行偿债义务。
(二)加快商行改革步伐
目前中小企业要想解决融资贷款难的问题,追根溯源就是要解决传统的金融体制与现代的金融体制之间摩擦碰撞造成的交易成本过高问题。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关系是对等的企业与企业关系,商业银行只有企业化才能自觉地行资金运营与成本管理,“社会资金配置的中介组织”这一名头才不会浪得虚名。加快商业银行改革步伐要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的分工,将政策性业务转交至政策性银行的服务范畴中去。过去我国一些国有银行一个肩头挑两个单子,既承担政策性业务也包揽经营性业务,如此之下,银行企业化这一改革目标变得遥不可及。只有将商业银行过去承担的政策性业务交由国家开发银行这种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才能真正转变为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机制下运作的企业。
二是为国有商业银行加快改革步伐提供有力条件,逐步形成以国家控股为主的股份制银行。只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企业化才不会流于形式;此外合法的商业银行、地方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兴起于发展也有利于金融领域的市场竞争。
(三)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依法建立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适度放宽其市场准入机制,有效对接中小企业与民营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目前转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主要有中国民生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部门,这些金融机构不仅规模较小,其能给予贷款的数额还不足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六分之一,这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需求。因此,引入民营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不仅能为那些急寻资金以求发展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活跃市场,还能推动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增强其市场竞争力,能够从容应对国外商业银行带来的诸多挑战。
健全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体系,依法建立专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业务的政策性银行。按照银行规定,贯彻文件精神,设置中小企业信贷部,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同时充分发挥现有的中国民生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及信托投资机构的优势,对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在利率、期限、申请程序上给予适当的优惠,特别是那些正在成长过程中的高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市场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放宽条件限制,准予直接上市融资。
(四)改善自身融资条件
提高中小企业内部资金的使用率,加强中小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企业生产出的产品其市场占有率是衡量企业能否在市场站稳脚跟的一个重要指标,而眼下中小企业之所以资金短缺主要症结就在于企业的产品市场效益不高,所以中小企业要想走出这种困境就要强化产品质量,强化内部管理,灵活运用好现有的有限资金,确保其既要有内源资金的支撑又要有外源资金的支持。目前中小企业弱小的组织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大环境的要求,因此只有通过改革,走专业化协作的路子才能行得通。中小企业要想获得长期稳定发展就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自身行业的区域特点,建立强大的组织模式,或者借大中型企业之力形成一套高效协作机制,或者在中小企业之间开展联合互助,组成联合体或企业集团,只有抱成团才能最大幅度的降低风险带来的影响。
中小企业要积极完善自身会计制度,提高信用等级。政府要采取鼓励措施大力支持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帮助其建立会计账簿,完善会计制度。此外,还有一个不容小觑的现实问题是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进程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问题。现有的商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将经营规模放在首位,这就导致经营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在信用等级评定方面处于劣势。通过实践证明,集约化、专业化生产的中小企业要比盲目扩大经营规模的综合性企业更能带来丰厚的经济利润、产生稳定的经英效益,所以商业银行应与时俱进,摒弃旧观念,从重视企业规模转向重视经营效益,减少“经营规模”在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中所占的比重。
参考文献:
一、银行信贷投入、银企项目对接和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了我市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投入。尽管国家近年宏观调控的政策是有保有压、区别对待,调控部分行业过热,扶持农业、中小企业等偏冷行业,株洲地区也没有过热的行业,但随着宏观调控操作上的一刀切和调控的力度逐步加大,使得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的可用信贷规模减少;调控的结果往往是对东部发达地区经济建设影响不大或者根本没有影响,而中西部地区的新一轮经济建设刚热起来就受到扼制。
(二)与省内其他地市比,信贷增长水平偏低。今年1-7月,全市贷款新增额与增速虽然高于去年同期,但增幅仍低于全省同期水平1.3个百分点,贷款增幅居全省第9位,低于增幅第一的娄底6.67个百分点,低于邻近的湘潭2.28个百分点。显然,这与株洲经济在全省的地位是不匹配的。贷款增长滞后表明株洲市在全省金融资源分配中处于下风。
(三)过于强调贷款风险,束缚了对企业的信贷投入。据商业银行反映,近年来上级行对信贷风险责任追究越来越严格,一是对信贷审批权限的限制,近年来,除农村信用社、市商业银行外,其他各行纷纷上收了全部或部分贷款审批权限。审批权限上收,实际上意味着信贷控制加强;二是激励约束机制失衡限制了投入,目前各行基本上未建立信贷投放激励机制,而约束机制却越来越严格,在不断严格信贷约束机制影响下,一些商业银行不积极主动地开展信贷营销,不深入企业、农村寻找项目,却总是埋怨政府、企业没有提供好的项目,坐等客户和项目上门;三是信贷门槛过高,条件过于苛刻,对信贷投入的规模起点也不断提高,达不到规模的一律不准上报,这种极不对称的机制严重影响了基层行和信贷员信贷营销的积极性,影响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四是限制票据融资和贸易融资,影响了信贷投入。由于近年来一些行在票据、贸易融资方面出了问题,今年各行对下级行的票据贴现,关联企业间的票据融资贴现限制严格,致使这一块业务出现萎缩,2005年我市贴现余额大幅下降11.4亿元,2006年只增加0.1亿元,2007年又比2006年减少2.57亿元,今年1-9月票据贴现余额和累放同比分别减少5亿元和10亿元;五是商业银行与本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停顿。受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业务合作风险指引》、担保机构代偿风险和株洲市“901”案件影响,目前我市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处于停顿状态,银保合作不畅,使该市中小企业融资更加雪上加霜。
(四)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影响银行信贷投入。一是中小企业内部管理欠规范。表现为相当部分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会计制度常常不规范、企业产权不清,银行监控难度大,没有在银行形成长期信用基础,信用地位不稳固,获取贷款能力差。二是企业管理为家族式、个体私营或粗糙式的股份制模式,缺乏有效的决策监督机制,决策随意性大,根本谈不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财务状况缺乏透明度,做假报表、隐瞒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屡见不鲜,增加了企业信用评级和银行贷款审批、风险管理难度。有的甚至缺乏诚信意愿,逃、废、甩、赖银行债务现象依然存在。三是企业抵押担保条件欠缺。企业普遍存在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无法达到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
(五)信用环境对株洲市融资影响较大。世界银行近期了我市在投资环境上还存在8个方面的问题。目前银行“评级”和“授信”系统实行打分制,其中贷款项目所在地区信用环境整体评估所占权重较大。据统计,2007年全市有2332户企业逃废银行、信用社和资产管理公司贷款15.1亿元。年末银行、信用社向法院累计申报诉讼案件2302起,计金额8.19亿元,已处理执行304起,占13%;执行金额1.35亿元,仅占15.8%。今年1-7月我市又有9家银行信用社进入司法程序的债权标的2.513亿元,法院判决胜诉1.954亿元,其中未执行的1.22亿元,占胜诉案件标的的62%。
(六)项目优劣影响银行信贷投入。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高度重视,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优质、较大的项目和条件成熟的项目还是相对较少。政府和银行每年举办的政银企项目推介、项目对接融资洽谈会,贷款签约、授信的笔数、额度虽然不少,但因种种原因,履约率较低。
(七)政府融资平台融资功能弱化。目前株洲市虽然有7大融资平台,但融资过多,融资主体资产负债率很高,57亿元的融资额度已经达到极限。且各自为政,资产、资源、力量分散,还本付息压力大,融资功能日趋弱化甚至丧失,应予以整合,使之增强融资功能。
二、完善金融服务,支持株洲市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增强五大意识。一要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满足经济社会需要。二要增强创新意识,着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三要增强营销意识,积极推介金融业务品种。四要增强协作意识,加强政银企合作。金融五要增强全局意识,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优化融资环境。打造良好金融环境,营造资金“洼地效应”,政府应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就是大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多途径、多方式重构社会信用,让银行“敢贷”;实施信贷奖励,减免银行贷款抵押担保相关费用,让银行“想贷”;搭建银行企业真实信息交流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让银行“放心贷”。有所不为就是不干预信贷行为,不插手信贷纠纷,不为难银行依法维护债权。良好的信用环境是银行、企业和外来投资都很看重的。要通过营造好的融资环境,增强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信心。一是深入开展金融生态模范城市创建和金融安全区的创建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力度,切实为金融机构办实事,解决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后顾之忧。建议将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纳入市政府对县市政府的考核指标;二是减少中小企业资产抵押担保登记、评估费用,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抵押和银行抵贷资产处置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拖欠银行贷款清收工作。四是依法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要依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不良贷款“双降”工作。五是继续加强政银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开好3个会议,一要开好每个季度的金融经济形势分析会,二要开好信贷目标管理考核总结表彰会,三要进一步做好政银企信息交流、项目推介工作。政府部门应培育和储备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优质项目,实行以项目引资引贷。对一些大项目建议指定银行提前介入,由银行提供相关服务,让项目业主放心满意,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充分利用长株潭建立“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契机,争取相关政策支持。重点抓好已经立项的
“清水塘循环工业园”、“株洲电厂B厂”等本地重大项目的建设工作。
(三)拓展服务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投入。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切入点,贯彻执行人民银行总行《关于进一步支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支持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鼓励金融机构在确保贷款安全的前提下,将新增贷款的30-50%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各行已将中小企业业务发展提升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视中小企业为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农行、中行通过银行卡透支服务等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服务,并积极争取上级行中小企业信贷在株洲试点。工行总行创新的沃尔玛供应商融资方式,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提供了借鉴。根据株洲市实际情况,各行应拓宽信贷服务领域,为客户“量身定做”,推出“收费权、仓单、出口订单、专利权、商标权质押”、“保兑仓”等“中小企业商务套餐”服务。对企业开办库存商品、材料抵押与真实贸易背景合同做保证的抵押担保贷款;开办联保和互保贷款;对高科技企业开办以自主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押的贷款业务,帮助企业突破生产经营扩张的资金瓶颈。
(四)支持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作为一种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以其自身的信誉作保证,承接和分散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在银行与企业之间建立信用桥梁,弥补了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缺陷。对于提升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解决有市场、有效益但抵押担保不足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延伸信用链条,具有“四两拨千金”的杠杆效应。对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难题、增加财政收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和融资担保补偿机制,有效降低金融机构信贷风险和担保机构担保代偿风险,提高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信贷投入和贷款担保积极性。建议市政府近期召开一次政府相关部门领导、银行主管信贷的行长、信贷部门人员和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担保机构负责人会,协调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业务合作的问题。
(五)加快政府融资平台改革。给政策、给机制、给环境。学习长沙武广铁路客运站、滨江新村项目融资办法,整合我市融资资源,做大做强我市政府融资平台,明确融资主体还款来源,增强融资平台的融资功能,有效解决政府融资难题。
(六)重视银行信贷规模的引进。目前,株洲市信贷投入是有资金,但在从紧的货币政策下,信贷规模紧张。建议市委、市政府像抓招商引资一样抓银行资金引进。为我市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最大限度地争取信贷规模,这是实打实的、最大最直接的、成本最低的招商引资。请求市委、政府主要领导适当的时候带领有关部门和银行到各省级银行分行走访、通报情况,争取各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