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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Le;He Jing
(Municipal and Construction College of Guangzhou University,Guangzhou 510880,China)
摘要: 案例教学法因其与高职高专培养目标的相契合,能比较完美的实现有效教学而被广泛应用于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中。同时,它也是高职院校法律课程改革的内容之一。但是在实践中,其实施存在诸多的困难,而且效果也不如想象中那样理想。文章拟根据高职高专培养目标的特点,结合高职院校中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方面对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案例教学进行分析。
Abstract: Nowadays case method is widely applied in law courses in High Vocational Colleges(HVC) owing to its conformity with the cultivation aims of the HVC and accomplishment of the effective teaching. Meanwhile, it is a part of the improvement of law courses. Even so, in teaching, its practice exists many difficulties and the effect is not so effective as expected. According to the features of cultivation aims, based on the problems and solution, this article will try to analyze this case method.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 有效教学 法律专业课 高职院校
Key words: case method;effective teaching; law courses;High Vocational Colleges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1-0275-02
1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1.1 与有效教学的联系有效教学(effective teaching)是时下比较流行的一种教学理念。它指的是在符合时代和个体积极价值建构的前提下其效率在一定时空内不低于平均水准的教学。其内涵大体包括这几个方面:首先,教师是要关注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其次,要求教师有“全人”的概念。学生发展是全面的发展,而不是某一方面或某一学科的发展。再次关注教学效益,要求教师要有时间与效益的观念。教师在教学时既不能跟着感觉走,又不能简单地把“效益”理解为“花最少的时间教最多的内容”。教学效益不取决于教师教多少内容,而是取决于对单位时间内学生的学习结果与学习过程综合考虑的结果。最后,有效教学也是一套策略。要求教师掌握有关的策略性知识,以便于自己面对具体的情景做出决策。
具体而言,我认为,为达到有效的教学这个目的,教学方法和教师的素质尤为重要。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育过程中,采用课堂案例分析、案例专题讨论、现场案例教学、司法实践等多种方式,通过引导学生研究和分析案例,帮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和提高法律职业素质的教学方法。从理论上看,实施这一教学方法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水平,而且也可以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从我的实践和调研情况看,教师需要对一些鲜活的案例进行提炼,对教师素质要求极高,对教师不失为一种鞭策。而大部分学生对于这种灵活的、生活的案例比较容易理解,进而产生比较浓厚的兴趣,因而教学效果与传统的讲授教学法(lecture method)相比,有效的多。
1.2 与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培养目标的联系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中指出“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根据这个指导意见,我们广州大学市政技术学院法律文秘专业2010级的培养目标如下:“本专业面向国家机关、企事业但闻、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用人单位行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必需的文化科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法律业务、文秘业务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用人单位行业的能够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办公室工作的高技能型技术应用人才。”在这个培养目标下,我们在培养法律专业的学生时,应着重于培养其把必需的文化知识转化为专业技能的能力,使其在完成学业的时候,完成相关的基本业务训练,具有技术应用能力。而这个目标,需要我们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着重这种方法的教授,具体而言,就是案例教学的灵活应用。
2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 在主观上,案例教学没有充分开发近年来,不少中专学校趁着一定的时机升格为高职,甚至有一些高职根本就是在中专体制下开办的。中职和高职的办学理念、管理模式和教学方式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转变。中职院校大多并不设置法律专业,这就导致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的设置处于四不像状态,招生情况也并不很理想,其课程改革力度不够大,在课程开发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还远远不够,案例教学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也使得许多学校法律专业课程进行案例教学法改革的口号流于形式。
2.2 客观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缺乏
2.2.1 案源的缺乏目前我国高职院校进行案例教学的主要困难之一就是案源缺乏。目前针对高职高专院校适用的案例教材可以说还是一项空白,主要依靠各学科教师自行准备,案例来源随意性较强,不同课程不同教师选用的案例真实性和新颖性差异较大。另外一些教师则直接选用了司法考试中的一些案例,其深度和难度都超出了高职高专学生所应该掌握的程度。除了极少数毕业之后打算参加司法考试的学生之外,这样的案例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都不太合适。
2.2.2 复制本科院校案例教学法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开展案例教学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将本科院校进行案例教学的模式完全复制到高职院校中;二是仅将案例教学作为传统讲授教学的一个点缀,并没有真正认识到案例教学法的真谛,只是在教学中摆摆样子。将本科院校案例教学模式复制到高职院校的原因是高职院校的法律教师绝大部分来自于这些本科院校。他们在校所接受的这种教学模式使他们在执教过程中可以直接引用为他们的教学服务。但在高职院校中这样的教学模式是吃力不讨好的,往往是教师在课前准备得非常充分,但上课时却发现学生讨论不起来。这与学生的素质和知识基础有关系。长此以往就有可能使教师丧失进行案例教学的积极性。第二种情况产生的原因是有些高职院校的教师认为现在的高职学生素质比较差,无法真正地开展正规严谨的案例教学。由于学校有课程改革的要求,所以简单应付一下,摆个样子。这里面有一个开展案例教学的标准的问题,将本科院校开展案例教学的标准拿来衡量高职院校,这种做法显然是错误的,而且案例教学法其实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2.2.3 专业图书资料严重不足教材是教师和学生据以进行教学活动的材料,包括教科书、讲义、讲授提纲、参考书、活动指导书以及各种视听材料。高职院校法律方面的专业图书资料严重不足也是制约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运用的一个重要因素。专业图书资料的不足一方面使教师想进行案例教学时无法完成相应的教学准备工作,教师不可能去“闭门造车”;另一方面也使得学生在预习和复习案例时无法通过学校图书馆查阅有关法律资料,从而使得这一教学活动无法开展。
3适用案例教学法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案例教学出现问题的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我认为要使这一教学方法在高职法律类课程教学中展现自己的特点,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 在思想上重视案例教学学校的教学主管部门首先应重视案例教学类型的能实现有效教学的教学方法的推广和应用,对于如何正确理解和恰当的应用这种教学方法应给教师以指导。而对于恰当的应用了这种方法并取得了有效教学成果的,大力推广。教授法律专业课的老师,也应认真学习相关的案例教学理论,并在教学实践中多加修正自己的错误观念,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形成自己风格的案例教学。同时要继续加大课程改革。高职院校应继续加大法律类课程改革的力度,进行案例教学的深度开发。首先,合理安排教学计划。由专业骨干对教学计划进行论证,根据案例教学的要求调整已有教学计划,在适合进行案例教学的专业课总课时中增加案例教学的课时数。其次,对于不同课程中重复的内容应有所删减,以实用、有用、够用为原则,为学生选择相应的教学内容,以满足学生日后职业生涯的需要。再次,学校应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培训,使他们树立起正确的案例教学观念,并定期组织开展案例教学研讨和公开课观摩活动,从而建立起有高职院校特色的案例教学模式。最后,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教师及学生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或组织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审判,使学生对中国的司法制度有个直观的认识。
3.2 做好案例数据库建设及教材开发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基本素材,选择恰当的案例对其实施效果至关重要。教师若自行编制案例,由于个人知识的局限性,难免发生偏差。若根据实际案例进行改编,每年法院的案例浩如烟海,对每个教师而言,实在是勉为其难。
针对这个问题,我认为对策有三个层次。在各高校层面上,学校应组织各个部门,协作建设案例数据库工作,为教师准备案例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在省一级层面上,应该把其所辖高职院校的资源整合起来。在国家层面上,教育部高教司等部门应努力促使各个省市的数据库可以交互或者统一使用,同时可以请一些专业人士对案例进行评述,便于各高职院校可以互相借鉴,共同学习。
同时,学校要做好高职法律类课程案例教学法教材的开发工作。由学校组织任课教师或相关教师编写切合本校实际的案例教学教材是一个切实可行同时又能激发教师工作潜力的有效做法。但是应该注意编写教材中会出现的粗制滥造的问题,根据笔者的实践经验,认为解决办法有二,其一,请非本校的专家真正进行审查指导能比较有效的杜绝有些教师只是为了赚外快或者评奖项而编制一些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不符合高职院校教学的教材出来。其二,在书稿出来后,进行试讲解,来验证编者对内容的熟悉和认同度。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学校的相关部门都应想方设法建立自己的案例库,而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考试的需要仅仅建立试题库。学校在建立自己的案例库时,可以采纳一些现实生活中实际发生的真实案例作为教学案例,也可以根据本科院校编辑的案例教材进行浓缩改编。还可以由教师根据法律理论、法律规范自己编纂一些案例。我认为在建立案例库的过程中由教师编纂一些案例加入其中是一种非常好的方法。经过一段时间的适用、修改及补充之后可通过出版社正式将其出版。而对于专业图书资料,法律类的高职院校应及时对资料进行更新和补充细化。非法律类高职院校的法律专业,学校应建立专项资金,方便其建立自己的法律专业书库。
3.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有效教学,最关键的因素是教师。当前,导致效率不高的原因主要是:一是观念旧,拿着新教材,唱着过去的歌谣。二有惰性,常有“拿来主义”,鲜有创新精神。三是关注点有偏差,教学时只关注教,忽视学生的动态生成。四是反思少。教师自身素质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实施效果。因此,完善案例教学法必须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除要求教师具备宽广厚实的专业知识功底外,还应当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
为此我们应当:第一,鼓励法律专业教师,特别是承担应用法学教学任务的教师适当参与法律实务工作,建立一支“双师”队伍。其次,可以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来兼职。包括,律师、公检法系统的法律从业人员。这样,首先,他们都具有实际的法律工作经验,同时,能为学生实习和实训提供方便。另外,可返聘一些以退休的普通高校的教授等定期来对学生开办讲座。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基本上他们都具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良好的知识素养。对于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治学态度等有良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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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代的高职院校教育目标已经明确规定,将实践与教学结合,重视学子的实践能力培养,培养人才不仅仅是一项阶段任务,更是长期的任务模式。项目教学法便是基于此种原因进而诞生应用的,通过具体的人才培养模式,真正的帮助高职院校向社会有序输出人才。
一、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应该将创业设计作为重点内容,不仅仅向人才灌输基本的成才模式,同时帮助学子了解自我创业基本职能。落实到旅游管理专业而言,首先应该修订具体的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方案设定来了解具体的规范等,进而确立课程。在人才培养模式中,培养的不仅仅是知识,更多的便是注重能力培养,现代中引入了“三维一体“培养模式,三维主要代指专业能力、关键能力和创业能力,主要模式为教师参与指导,进而学生中间产生一种连续、群体性的创业实践活动。笔者认为,该模式将服务精神放大, 模拟具体职场生活,在培养中注重培养学生的真实能力,减少了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中的学识培养等,使得教育和实践相结合,更加新颖的突出了现代的教育理念。
二、项目教学法在创业设计教学模式中的应用
(一)项目教学法含义
项目教学法,顾名思义在教学中增设一个项目,进而师生为该项目服务,使得教学活动展开更贴近实际生活和实际工作环境。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通过项目作为教学整体的主要线索,进而知识点往往都融入到项目中,可能项目展开的某一环节和某一知识点契合,进而项目的展开便如同正常教学的推进一样,通过学生实际的投入,使得其对问题认识更加深刻,进而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可以自行摸索出解决方案,一方面既学习了具体知识,另外一方面同样锻炼了学生的能力。
(二)具体应用
前文具体介绍了项目教学法的含义,进而在稿纸高专旅游管理专业教学中,主要的教学项目便应该是创业设计,通过创业设计中所需要的细化,实际工作中可以将项目划分,使其分为多个子项目,子项目的设置可以根据课程体系完成,然后根据每一个子项目的具体需要配备教师,最后达成整体项目的实施。笔者以某高职院校旅游专业为例,具体分析项目教学法应用,主要如下:
将学生分组,根据具体学生兴趣爱好等完成分组,教师应该了解每一个小组的基本学生信息,进而有侧重的选择带队教师,然后由教师设置每一个学期的阶段性任务,可以说项目教学法一旦实施,便势必要跟随受教育学生两个学年,然后教师分配具体子项目工作,通常来说项目的具体划分应该遵循以下步骤:
1、确定开题。根据项目教学法的实际效果,第一个学期应该为创业设计初级阶段,在此期间主要配套的专业知识为管理学的一应基础知识,此步骤属于地基步骤,帮助学生成功认识创业。在此期间,学生需要完成的任务便是完成人员职能分工,确定小组内所有成员的具体任务,然后根据每一个成员所搜集的创业信息,进而得出对应的创业开题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便是创业基本思路,确立创业项目的核心内容等,同时对创业中可能涉及到的具体事务做出一定说明,此步骤应该通过PPT向教师展示,并且得到教师的认可方可开始下一步骤。
2、调研市场。此阶段,便是在开题报告阶段完成后,由学生小组做好基本的调研工作,帮助学生了解并且调查分析市场信息,针对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具体而已调查周围的旅游服务具体项目,进而通过统计并且分析此类资料,得出自我创业项目的基本市场调研,然后确定自我的基本服务项目,得出最终的市场调查报告。
3、成立公司。根据第二阶段的市场调查,可以在该基础上创立自我的公司,此阶段针对学生小组的任务主要便是确定名称、地址等具体事务,包括公司选择哪里的市场完成开拓等,最后通过公司成立报告的形式向指导教师报告该事务。
4、制定营销策略。公司成立后,便落实到具体的营销中,营销并不是盲目展开的,需要制定营销策略,根据既定的公司策略进而选择自我的营销市场,包括自己的主打项目等,通过营销策略明确自我的基本营销手段,最终向指导教师上报一份市场营销策划方案。
5、报告财务。该阶段便属于结束阶段了,报告财务只属于总结的一部分,更多的便是根据创业公司运营具体状况来做出阶段性总结和项目总结。通过PPT的方式向全体教师展示小组的阶段运营成果,同时财务报表也是必不可少的,此类硬性证据都属于最为良好的完成总结,针对一部分运行良好的学习小组,可以帮助其推向市场,转换为实际生产力,同时对于学生自身而言,该方法拓宽了学生的就业机会。
三、总结
[摘要]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为基层培养初级应用型法律人才,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是其核心教育目标。经济法课程中采
>> 论项目教学法在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婚姻家庭法课程中的应用 项目教学法在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浅探 项目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 试析案例教学法在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 案例教学法在经济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案例教学法在经管专业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 多元教学法在民航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探讨 案例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课程中的优化路径探析 探析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探索与应用 动态教学法在本科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在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用的具体策略 浅探项目教学法在电子技术应用专业中的实践运用 我国国贸专业经济法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实践反思 浅谈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中的运用 浅论怀特海教育节奏理论在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民法教学中的运用 情境教学法在《经济法与财经法规》课程实践中的应用探析 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在经管类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中的应用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201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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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速录技能 专业培养 教学方法
一、以专业为背景对学生进行速录技能培养的可行性分析
(一)速录技能人才社会需求状况分析。提到速录,可能有的人熟知,有的人知之甚少。所谓速录就是用速录机录入文字,这种速录机分两种,一种是可以单独使用,国外的速录机大多是这种形式,另一种是与电脑外挂,与电脑配合使用,我国现在所用的速录机――亚伟中文速录机就是这种形式。速录能够时时得到文字资料,与运用符号的速记相比省去了翻译环节,其优越性在于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文字内容的精准性。同时亚伟中文速录机的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220字以上,一次上屏准确率99%以上,实现了录入速度与语音同步,能够把稍纵即逝的语言转化成文字。
(二)速录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分析。面对速录行业这样的大好形势,速录技能人才的培训机构与培养院校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了,据北京市速记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06年底,全国从事亚伟中文速录机销售、培训和服务的专业公司179家,专业培训机构近300家,开设亚伟中文速录机课程的院校70多所,每年接受培训的学员万人以上。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速录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大体为两种,一种是短期的技能培训,一种是院校的以专业为背景的3-4年的长期培养。
短期的技能培训主要由专门的培训机构或一些销售亚伟速录机的公司培训部门来进行,根据本人的调查,获悉了一些培训情况。在招生上这些机构基本是随到随学,并且招生没有标准和条件。也就是说,只要想学速录的人都可以报名参加。现阶段北京的培训费用大约是每月1000元左右,根据速录培训的基本规律,学习的时间快者3个月,一般为6个月左右甚至更长;在第一个月里,大多数学习者会学会速录的基础知识,并达到120字/分,2-3个月达到180字/分,4-5个月达到200-220字/分。180字/分的速度,正确率95%以上的,就达到的中级速录师的资格,培训机构就会给学员推荐工作。
(三)以专业为背景的速录技能人才培养优于短期技能培训。本人认为院校以专业为背景的速录技能人才培养优于社会培训机构的短期技能培训,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第一,院校招生上能控制生源质量,学生有一定的文化功底,大多数是高中毕业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而且学习有它的一贯性,连续性的学习使学习更有效率。第二,从培养时间上看,院校培养大多为三年期的长期培养,虽然包括专业课程的学习,但是培养时间更充足,培养条件更优越。第三,院校培养的学生更具有就业的竞争力,在同等的速录水平下,院校学生以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得体的礼仪仪表、更高的综合素质获得用人单位青睐。
二、法律文秘专业分方向培养速录技能人才的探索
(一)法律文秘专业分方向培养模式分析。法律文秘专业是法律大类下的复合型专业,专业培养既包括法律也包括文秘,从专业设立到现在,我院该专业的培养上更侧重于文秘专业,文秘专业课程比例大。法律文秘专业分方向培养模式就是在传统培养模式下,另设法律文秘速录方向培养模式,这是适应社会的变化对速录人才需求的现实,更是提高办学质量、赋予学生更多的自由和选择权。学生第一年入学上同样的课程,给予学生适应的过程和选择的思考,第二年分为两个方向,速录方向的普通方向,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不同方向设置不同课程和培养目标,进而影响学生就业范围。
(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计划的重新整合与梳理。在专业培养目标上,法律文秘专业速录方向与普通方向的区别在于学生速录技能所要达到的标准,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已经将速录师纳入社会职业考证制度,所以学生取得哪一个等级的证书成为培养目标的关键,本人认为初级证书要求偏低,而高级证书又偏高,不能代表学生的整体要求,所以中级证书我认为是必然的选择。
在就业岗位群的重新描述上,我认为应增加社会提供给速录师的相关岗位,而不是单纯速录师岗位这么简单。设置速录师岗位的单位越来越广泛,人民法院系统速录师岗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速录师岗位,工作内容包括庭审记录、会议现场记录、网站访谈速记、电视电影场记、字幕、录音录像文字整理、大量文稿录入、速录培训、文秘培训等领域,而且有呈现扩大之势。
(三)师资的培养与教学硬件设备的准备。对法律文秘专业学生进行速录技能的培养,必须有软件、硬件两方面条件,“软件”建设必须有数量充足的、素质过硬的教师,“硬件”建设必须具备数量充足、较高先进性的计算机、速录机设备。学校建设专门的实验室、实训室,配备计算机、速录机、投影仪等设备,实验室规模应与专业学生规模相适应,并注意设备的后续维护与升级。
在专业确定培养学生速录技能的最初阶段,速录教师一般是不足的,因为专业教师不具有这项技能,所以对专业教师要进行技能培训,到北京速记协会进行三个月到半年的学习,达到高级速录师资格。由于培养院系自己的速录教师需要较长一般时间,所以在过渡阶段,院校可以先聘任速记协会推荐的教师给予授课,如果专业教师不能长期外出培训,也可以由速记协会推荐的教师在授课的同时代培1-2名教师。
三、法律文秘专业速录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分析
(一)从招生上提高生源质量。好的生源质量是保证学生成才率的重要因素,招收到高质量的学生能够从源头上提高学生培养的质量。在招生模式上,打破以高考分数作为录取学生的标准,紧跟招生改革步伐,力争采取自主招生模式,不仅包括学习成绩、面试成绩,还包括心理测试成绩,综合去衡量学生的素质,招收到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
(二)专业课程教学的改革与实践。配合我院专业改革确定的基于工作过程、以工学结合为基础的指导思想,通过调研重新确立岗位群,确定工作领域,进而确立学习领域,重新确立课程体系,修订教学计划。专业课教学与实践课教学比例划分得当,突出高职教育的培养特色――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针对速录技能培养的规律,需要长时间的集中式培养才能提高学生速录速度,所以应在第四或第五学期进行集中式的培训,这就要体现在教学计划中,调整原有理论课教学和实践课教学门类、课时数。同时也可采取基础入门式教学加集中式训练这种模式,在第一学期进行一定课时的速录入门教学。
(三)学生考取技能证书的指导与引导。考取速录技能证书是对学生速录技能的一种证明和肯定。目前速录技能的认证机关有两个。一个是北京市速记协会,对于到其进行速录培训的学员成绩的一种认定,可以随时测试,对于达到140字/分及以上、正确率95%以上的授予中级速录师证书,180字/分及以上、正确率95%以上的授予高级速录师证书。另一个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比较而言,该机构颁发的证书更具有权威性,同时,该机构认证的标准也更高一些,对于140字/分及以上、正确率95%以上的授予初级速录师证书,180字/分及以上、正确率95%以上的授予中级速录师证书,220字/分及以上、正确率95%以上的授予高级速录师证书。作为教师应把取证的相关信息让学生知晓,并根据取证标准确立教学目标,指导学生取得技能证书。
(四)速录教学方式方法的完善。速录技能的训练过程是长期的、枯燥的练习,不仅需要学生有一定的天赋,还需要学生有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学习精神,教师也应该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开始培训之前,需要召开学习动员会,要讲清楚学习过程的艰辛,使学生做好心理准备,同时邀请通过速录技能实现优质岗位就业的同学回校讲解学习过程、就业经历等,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让学生看到学习该项技能的利处。
在教学过程中,采取多种练习方法,听打、看打、听歌曲、打歌曲,打熟悉的文章、生疏的文章,打庭审实录,进行教师讲课录入。经常进行比赛,评出第一名,通过竞争不断超越第一,产生新的第一。实施每日、每周的考核制度,让学生看到自己的进步。在计时系统下打字,使学生时时了解自己的成绩,不断收集各种打字游戏,在练习中间既放松片刻,又没有中断练习;课间休息时间要真正的放松,做针对速录练习开发的手指操,并使学生真正活动起来,因为长期座姿态对颈椎、腰椎健康不利,通过活动能够避免。
现将财政部(93)财农税字第59号《关于“三资”企业建旅游服务等设施应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三资”企业建旅游、服务等设施应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批复〔(93)财农税字第59号〕江苏省财政厅:
你厅苏财农税(93)8号《关于“三资”企业兴建高尔夫球场等旅游服务设施如何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耕地占用税现行政策规定,对“三资”企业兴建旅游、服务等设施,包括旅行社、旅游服务公司、旅游车、船公司、饭店(宾馆、酒店、旅店)、度假村、游乐场、球场、俱乐部、游泳池、浴池、餐馆、歌舞厅、理发美容店、照相馆等以及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占用耕地,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请做好征收工作,保证税款及时入库。
一、非法学专业法律教学课程设计的三个层次
即使通过经济法律制度整合民法中有关市场经济行为的法律,单单这一门法律课程仍嫌不足。因为在学习经济法律制度之前,学生需要对法律的一般理论,经济法律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经济法律责任所涉及的刑法、行政法以及诉讼法等问题均需有基础性的把握。一般而言,经管类专业的法律课程设置应当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基础课程。基础课程主要介绍法的一般理论、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构造、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及诉讼法所调整的基本社会关系及其基本内容。课程教学目标在于让学生对我国法律的基本体系与内容有个概括性的了解,并在此基础培养基本的法律思维与法治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为全民法治观念,要将法治教育纳入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从中小学即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据此可以肯定的是,基础法律课程将成为高校所有专业的必修课程。目前,各高校经管类大多仅开设《经济法》一门法律课,很少未开设专门的法律基础课程。尽管思政类课程中涉及法律基础的内容,但其教学内容的侧重点并不在于基础法律知识的介绍和法律理念的培养,而是将法律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手段来对待的,其侧重点在于尊法守法意识的树立,与作为专业类法律课程的基础以及十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相差较远。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基础类课程中的《经济法学》课程的讲授缺乏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背景,仍需先行介绍法律的基础知识,从而严重影响了《经济法学》教学目标的实现。第二层次即经济法律制度。该课程属于学科基础类课程,其内容主要介绍与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说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在于认知和理解,经济法律制度的教学目标则应适当增加法律的具体应用能力。第三层次为专业类课程。这类课程是根据具体专业方向的需要而有针对性地开设的课程。经济法律制度由于涉及到的法律领域十分庞杂,只能侧重于基础,而难以具体和深入。更为深入的内容只能就不同的专业方向有针对性地另行开设。比如人力资源方向,需要专门开设劳动法,工程管理专业需要开设建筑工程法,物流专业方向需开设物流法规,而对外贸易专业方向则需要进一步了解海商法的专业法律知识。这一层次的法律课程由于是针对具体的专业方向需要而特别开设的,故在教学目标上应更加注重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上述三个不同层次的法律课程,经济法律制度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相对于法律基础课程,它已经较为偏向专业需要,是对有关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的进一步深入。但相对不同专业方向的特殊需要,它又属于经管类的基础类课程。
二、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设计与创业教育之协调
(一)有利于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这就要求广大工作者必须具备必要的经济法律知识。社会需要的是既具有专业知识又有一定的经济法律素养的综合性人才,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也随之定位为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在经济法理论的传授与引导下,更突出经济法律实践的操作,旨在使各专业的学生通过“经济法”课程的学习,不仅能掌握相应的经济法知识,而且还能独立地解决经济法律问题。
(二)为其他课程的教学提供模式范本
在科技日益发展的今天,很多学科出现了专业性、边缘性的发展趋势,这对教师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单一的理论教学模式不能满足经管类“经济法”课程的需要,而本文研究的“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恰恰能弥补这一缺陷。经管类“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涉及经管类专业和法学专业至少2个不同的专业,必须充分考虑经管类专业的特点,并结合经管类专业的实际来构建,其实用性特征更为突出。它能为其他课程的教学提供一个具体的参考模本,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
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传统教学模式的局限
(一)理论教学模式为主,教学方式单一僵化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课时普遍少,在很多高校,“经济法”课程的课时只有36学时左右,比其他专业课的课时要少一半。但是“经济法”课程容量非常大,既包括经济法理论概述、经济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还包括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市场调控法律制度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许多教师被迫采取理论教学模式,以教师讲述理论为主,有的甚至整堂课都是阐述理论。即使这样,经济法课程的内容也无法全部讲授完毕,有的教师也会偶尔尝试采取实践教学模式,但是仅限于少数的案例。而相对来讲,经管类专业学生的法律基础薄弱,在极为有限的时间里,教师教好“经济法”课程、学生学好“经济法”课程,已成为不可能的事情。很多学生在课程结束后,对繁杂的经济法的知识还是一知半解。当他们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遇到经济法律问题时候,依然不能独立解决。
(二)案例教学不到位,不能满足学生课程学习的需要
由于课时的限制,再加上很多教授“经济法”课程的教师一般是非法学专业的教师,对经济法的实践运用不太熟悉,因此,驾驭经济法案例的能力非常有限。随着教学改革的进行,许多教师在教学中也逐渐重视案例。但是,由于实践经验的限制,运用的案例很少,而且这些案例往往是脱离实际,缺乏新颖性与针对性。有限的案例,远远不能满足学生对“经济法”课程学习的需要。另外,对于案例的运用,很多教师也仅限于就案例而论案例,不能延伸与扩展,导致案例教学限于形式。
(三)课程考核方式单一,不能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经济法”课程的考核主要是采取期末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一纸定成绩是各大高校的传统方式。闭卷考试的题型一般包括填空题、名词解释题、选择题、简答题以及案例分析题,绝大部分是考查学生对经济法律知识的记忆。这种期末考试方式,学生在考前一个星期对教材死记硬背即可应付通过。因此导致学生平时上课的积极性不高,旷缺现象比较严重。“经济法”课程的实践性强,闭卷考试的结果不能真实地反映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高低。
三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探索
(一)教学理念的更新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首先要更新教学教师的教学理念,转变传统的“以师为本”理念,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经管类专业的学生法律基础薄弱,学习法律的方法欠缺。以往的“填鸭式”教学方式基本上不能顾及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教”与“学”完全分离。“以生为本”的教学理念,要求在课程的教学中,以学生为中心,学生是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教师在教学环节的设计上,要结合经管类专业学生的特点,真正做到从经管类专业学生的实际需要出发,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构建创新型实用型的实践教学模式。
(二)课程内容的选定
“经济法”课程的内容繁多,体系庞大。要使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学好“经济法”课程,前提是必须对该课程的内容进行梳理,按照经管类各专业的培养方案,选取对学生以后的工作与生活有关的实用型的法律内容,不能将所有的经济法内容无重点地一一讲述。综合笔者多年的教学实践及往届学生工作的需求,“经济法”课程的内容应包含经济法理论概述、经济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市场调控法律制度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等6大模块。其中经济法理论概述要涉及到法学理论基础;经济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包括诉讼与仲裁两大部分;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与破产法;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包括合同法、竞争法、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产品质量法;市场调控法律制度包括税法、金融法与票据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包括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经管类各专业的需求不同,因此,“经济法”的教学内容在各专业的重点也不同。另外,还应根据经管类各专业的特点以及课程的设置情况,对上述内容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地加以调整。比如,财会专业在开设“经济法”课程的同时还开设了税法课程,那么税法的相关内容在经济法的教学中可以省略。
(三)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及其运用
在“以生为本”教学理念的指导下,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是对原有的教学模式的创新,更适合经管类专业学生的学习。该实践教学模式主要包括案例教学、情景模拟以及法律辩论与法律实践。
1.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又称情境教学法,即选取典型案例,用法律事件提供的虚拟环境进行情景教学,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让学生通过自己或群体对法律事件的阅读、分析和讨论,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最佳方案,从而深化对相关原理的认知和对科学知识的系统掌握,促进学生能力素质发展、提高的一种教学方法[1]。案例教学是一种常用的教学方式。首先要求选取典型的经济法案例,这些案例既能涵盖所要讲述的知识点,同时又能体现生活的热点和焦点,能使学生真真实实地感受到经济法就在身边。比如教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可以选取每年全国10大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例,也可以让学生列举一些自己身边的真实案例。其次,让学生结合预习的法律知识或者根据生活常识对案例进行简单的分析。要求学生在课前预习,对所学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并能简单地运用。最后,归纳学生案情分析的优缺点,重点分析案例及讲述相关的法律知识。以案例带出本堂课要学习的法律知识点,阐述法律知识,并运用这些法律知识去分析案例、解决案例。笔者在1次教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课堂上,让学生自己来举例。有学生举出了1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1次班级聚餐,学生们在1个饭店吃饭。饭店只提供一些包装好的消过毒的碗筷,每1份碗筷收取1元。学生起初拒绝使用该收费碗筷,但是饭店没有可备选择的碗筷,学生无奈只得使用收费碗筷。在就餐完毕付款时,学生要求饭店开具发票,饭店要加收学生5%的税费。学生只得作罢。在这个案例中,笔者先引导学生讨论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以及经营者有哪些义务。随着讨论的深入,学生逐渐明白了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分别有哪些。然后进一步引导学生分析本案中饭店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利、违反了什么义务,最后引导学生学习如何维权。
2.情景模拟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引导必不可少。情景模拟与案例教学不同,情景模拟将主动权完全交给学生,直接让学生来模拟一定的情景,设计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学生通过查找资料、动手设计来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比如公司的模拟设立,学生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还要设立公司的组织机构,以及资金、设备与相关人员等资源的配置。学生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就无形之中掌握了这些法律知识。另外公司的设立,由于工作量大,学生需要分组进行,在每一组里,各组员要分工合作,这可以提高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此外,格式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签订也可以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来学习。通过情景模拟学到的知识以及模拟的经历,学生会终生难忘。
3.法律辩论
法律不是万能的,由于法律的局限,很多经济法现象是利弊并存的,存在很大争议。因此在经济法课程的学习中,经常需要运用法律辩论这个方式来进行教学。比如格式合同,有利也有弊,可以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辩论。法律辩论的方式,通常是将同学分成2组。1组阐述格式合同的优点,另1组则专门阐述合同的弊端。要求两组在辩论的同时要举出生活中的实例并简单分析。通过辩论,学生对格式合同的利弊一目了然。法律辩论可以在课堂中随时运用,也可以进行专题辩论。对于一些争议性的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是越辩越明,学生在辩论的过程中,逐渐掌握了法律知识。
4.法律实践
如果说前述的实践教学模式还停留在虚拟的过程中,那么法律实践则是让学生参与到真实经济案例的解决。法律实践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模拟法庭来解决实际案例。模拟法庭能反映学生的法律综合素养。在模拟法庭的准备与演练过程中,全方位地将学生的理论知识、案件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辩论能力、组织能力、协调配合能力、驾驭能力应变能力了社会交际能力等综合能力表现发挥得淋漓尽致[2]。由于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课时的有限性,法庭模拟在经济法的学习过程中只能进行一次。根据笔者的教学经验,模拟法庭一般是在合同法律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诉讼法律学习完毕后进行的。比如将一个典型的有争议的货款纠纷案例交给学生去处理,让学生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来模拟案例的解决。学生拿到案例后,首先要分工,需要选取原告与被告,以及双方的人,还要决定合议庭的组成,然后要组织庭审。这需要学生对诉讼以及合同法律知识熟悉,最后合议庭要判决该货款纠纷。在模拟法庭庭审之前,原被告以及合议庭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原告书写民事状、收集有关的证据材料;被告要书写答辩状和收集有关的证据材料;原被告双方还要聘请律师,书写合同与授权委托书提交合议庭。这些准备工作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师应及时地指出其不足,并帮助学生完善。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时,需要将教室设置成法庭的模样,一般高校的法学专业都有模拟法庭教室,可以直接借用。在模拟法庭教室,学生有种如临其境的感觉,可以感受法律的庄严与神圣。庭审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一般在庭审前,教师要带着参与模拟法庭的学生去法院旁听一二次,让学生熟悉庭审的程序,以便在模拟法庭进行时候能熟练向全体同学展示。旁听后,诉讼参与学生要小范围地模拟预演,以便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参与法庭模拟的同学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来进行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判决。合议庭组织庭审,避免电视剧中英美法系国家庭审随意性的出现。尤其是辩论阶段,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原告与被告要紧紧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来展开辩论,不能天马行空。庭审完毕后,合议庭要对案件判决。最后,要求全体学生每人提交一个书面的总结,总结自己对法律以及法律的运用的认识。这个总结是作为阶段性考核的一个依据。在庭审结束后,教师要及时地对模拟法庭进行总结评价,以便学生进一步掌握有关的法律知识和熟悉诉讼程序。法律实践还可以采取非诉的方式进行,比如双方当事人协调谈判,拟定合同,或者解决法律纠纷。有条件的,可以带领学生一起参与法制宣传活动。无论是哪种方式,学生均可以真实地参与案例的解决,为以后处理法律问题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考核方式的改革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观念;法律基础;法律意识
大学生“天之骄子”,很难与不懂法、违法犯罪等联系起来,但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不但存在,而且严重。当代大学生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是大学生法律观念薄弱。
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后来再其父母的陪同下投案。2013年4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2004年2月,云南大学大二学生马加爵杀死舍友并且藏尸衣柜;成都某大学学生徐某,因女友许某移情本校在读博士周某,一怒之下刺了周某30多刀致其死亡;
这一系列的血案都映射出研究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重要性,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研究我们可以有效地找到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了解大学生犯罪的心理从而更好地帮助大学生从内心中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以提高大学生的修养,减少大学生犯罪!
1 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现状
对地处甘肃张掖的河西学院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的学生涉及学校所有专业,包括非法律专业的文科学生和理工科学生;法学专业学生和不涉及法律专业的学生,通过调查问卷显示,大学生法律观念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1 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高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的显示,参与调查的同学中31%的同学对于法律问题非常关注,50%的同学关注度较为一般,有少数的同学只是偶尔关注,虽然现在学校开设了法律教育课程,但是由于课时量小、学习时间短,大多数同学并没有关注法律的意识。在统计同学们对法制宣传日的了解情况来看只有63%的同学能准确的认识到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其他37%的同学对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不甚了解,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们学校以及社会媒体对于法制宣传做的还不是很完善,查阅相关数据也能说明近几年来的法制宣传确实让我们相当一部分的同学了解了我国的法制,在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方面有很重要的意义。当前大学生只重视学生专业课,而对于公共课不够重视,大部分学生对法律的学习只是靠临考前的突击。总结来说我校同学对于法律问题的关注度还是较高,但是大多数同学都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甚至还存在许多错误的认识。
1.2 对司法机关有一定的信任但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认识
在对司法机关的信任程度了解来看有83%的同学选择信任,这于最近几年国家重视法制建设,对于法治大力宣传的结果。也是同学们对法治中国建设的肯定。在我们问及公诉是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的问题时,有70%的同学明确知道公诉的含义但是仍有30%的同学不了解保护公民切身利益的公诉所代表的含义,对于法的价值辨别不明确使得同学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不能用最正确的方法去解决,也说明了同学们对于认识一些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犯罪是比较模糊的。在同学们对我国的立法机关的了解情况也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同学不清楚的时候,有近三分之一的同学不太了解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充分证明了我们学校对于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是比较不到位的。在问及缓刑的执行和未满十四周岁的公民需负责任的情况时有45%的同学对于这些专业知识不甚了解,从侧面反映出我校的大学生对于专业的刑法知识了解较少,相反在对于我校法学专业学生的问卷中可以看出他们其中90%的同学对于这些较为基本的刑法法律知识较为了解,85%的同学对于较为生僻的法律知识较为了解。
1.3 对法的价值认识不足,缺乏法律信仰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在我国由于历史上在法律意识方面的缺失,导致现在的大学生法律观念比较淡薄在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方面不够积极,甚至习惯于用不合法或者忍气吞声的方式来处理对自己不公平的人或事。
在调查中问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问题时有65%的同学了解法律的真正含义,至于其他的35%的同学对于涉及我们自身权益保护的法律的根本都不甚了解对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识也是比较薄弱。在对于法律知识进一步学习的问题有93%的同学认为非常有必要但是却苦于没有开设专业的法律类的课程以及专业的限定使他们没有条件去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有60%的同学认为自己以及身边的同学法律意识一般般。近60%的大学生不知道如何维权,不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发发牢骚、抱怨几句;同时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违规犯罪行为,超过45%的大学生选择视而不见、逃避,不愿理会制止;问及是否会在晚上或无人时闯红灯和购买来路不明的物品时,会与不会的比例却非常接近,令人堪忧。这种对法律“无所谓”的态度值得深思,需慎重采取相关举措加强大学生法律知识,激发他们的法律潜意识,逐步推进我国校园法制进程。
2 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的原因
2.1 传统思想对当代法律观念的影响
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优秀文化传承的文明古国,有着许多的优良传统,但是也有一部分糟粕,在我看来我国传统的一家一户自然经济的生活方式致使我国人与人之间经济的交流不是很紧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间隙很少,占据较大冲突数量的是家庭矛盾冲突,而且大多数的家庭纠纷也被传统的男尊女卑的思想所解决,因此对于诉讼从心底的一种厌恶,对于小事不上公堂的思想甚是严重甚至古代公堂开始诉讼之前都会杖责原被告以示惩罚,这些做法让国人代代相传,导致有一部分现代大学生还是不能直视法律,古代“惧讼”的这些思想都对现代国人形成完善的法律观念产生了消极影响。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引导,法律观念慢慢在国人的脑海中出现、发展,但是这对于一个完善的法制体制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观念发展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领先于其他未经过系统教育的国人,但是这种思想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对于大学生的法律思维仍然是一种很大的限制。
2.2 法制教育未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在我国来说,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都没有对于法律专门开设的学习课程,没有将法制教育真正的加入到国民教育中去是的我国的公民在先天基础上就没有奠定很好的法律意识,其次现阶段我国的法制教育还处于应试阶段,学生忙禄于应付考试而不是真正的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理解和应用 。我国开设的法律公开课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法律知识仅占三分之一左右而且还涵盖了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且只是这些法律框架的基本罗列,对于法律知识的基本简介,根本上来说并没有多么大的作用,起不到培养学生法律观念、法制意识的目的,仅仅只是让学生能够知道我国有哪些基本法律可以保护公民的权利、公民该履行那些基本的法律义务而学生对这些权利和义务一知半解,这还远远达不到当代大学生所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和需要达到的法律观念深度。
2.3 社会道德下降,不良现象影响着大学生
近年来“小悦悦”事件、扶老奶奶被讹、高发的碰瓷事件、以及QQ、微信和网络上流传的一系列片面的负面消息都对大学生有很深的影响。大学生虽然还未正真的踏入社会但是随着日渐发达的网络使得大学生的思想和社会现实之间出现了很大的断截面,由于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大学生误把社会上很少发生的不公平事件认定为是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使的大学生成为最怨天尤人的一类人。由于大学生的世界观正在完善的过程中,大学生对社会事务的理解不够透彻,现阶段的大学生不可避免的容易沾惹不良嗜好,使其对事物的然是产生偏差,导致其无法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2.4 任课教师教学方式单一,法律课程不易引起学生兴趣
首先,在我校担任法律公共课教学的老师多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老师任教,就其法律专业知识来说缺乏专业认识;其次法律本就枯燥无味对于法律专业的同学来说都是如同嚼蜡,而公共课老师又使用常规教学方法进行讲解使得学生一周一节的思修课上的更加索然无味,甚至一部分老师只是将书本知识简单讲解了事,更加让本来就很少的法律公开课起不到其该有的作用,课程效果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培养学生法律观念这一课程初衷的实现。
3 如何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
3.1 增设法律公共课程提高法律类社团的存在感
要积极组织和开展法律教育课程和法律意识培养的措施,活跃于校园内的有关法律的社团也应该积极开展活动,培养同学们的法律兴趣,活动开展要注意避免形式化、古板化,要让学生们去参与和配合中真正有所收获。用运较为宽松的方式在潜移默化中让同学们了解法律知识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因此我们要尽量传播正能量为大学生建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建立起他们对法律的信仰度。
3.2 加强法律宣传
改变往年来只在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大做宣传的模式,将法律宣传常规化,从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个层面进行法制宣传,让法律知识走进校园,走进宿舍,走进同学们的生活中去,让大学生在生活中学习法律,使用法律,潜移默化的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
3.3 推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提升思路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离开了实践法律将失去他存在的根基和价值。因此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将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相结合将大学生法律实际应用能力作为高校法制教育检验的标尺。并且大学生法制教育不能简单的局限于学校应当鼓励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具体应该有以下两个方法:一是,通过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区,组织学生向社会大众宣传法律知识,宣扬法律精神。二是,举办法学知识竞赛、辩论赛讲课堂向外延伸。
高校法律教育意义重大,在于在当今大学生犯罪频发的情况下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寻找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切实探索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的方法,让大学生成为对社会合格有用的人才,这需要多方面的工作也需要高校的努力,只有积极推进改进大学生的法律观念才能更好的维护校园稳定。
【参考文献】
[1]罗将.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调查研究[J].学理论.
关键词:高校 法学专业 实践教学 模式 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9(b)-0172-02
The Construction of a Professional Practice Teaching Model of Law Theory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Luo Chaohui
(Hu'nan Police Academg, Changsha Hu'nan, 410138, China)
Abstract:this article stands in the Angle of legal talent training of university legal science specialized practice teaching model construction carried out in-depth research. First on the meaning of constructing university legal science specialized practice teaching mode for a simple overview, on the basis of the current problems exist in the process of practical teaching system construction has carried on the deep discussion, and introduces in detail the legal science specialized practice teaching model of the build path. Hope with the help of the following research, to further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legal science specialized teaching reform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development has certain help.
Key Words: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Legal science specialized; The practice teaching; Mode; Build
在前教学改革的大势所趋之下,实践教学逐渐成为高校各专业新时期教学改革的重点方向,这其中同样也包括了作为我国高校教学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学专业。高校不仅承担着为我国社会各界输送法律人才的重要责任,其教学体系的构建、教学内容的选取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法律人才质量的高低。实际的法律工作不仅仅涉及到了法律知识、条文,更需要法律工作者能够具备充足的实践能力,有效地对实际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对法律纠纷进行解决。与此同时,由于受传统教育理念的影响和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导致高校在构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过程中面临着很多困难需要加以解决。为此,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的我们而言,必须要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开展提起足够的重视,将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作为高校未来法学专业教学改革的新方向和重点任务。研究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不仅能够提高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法律素养,而且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1 构建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意义
1.1 深化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高校法学专业教学不仅要向学生介绍法律理论知识,还要组织学生进行法律实践锻炼,使学生在实际实践中深化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同时,如果只局限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会导致学生的法律知识脱离现实生活,甚至与现实生活背离。而构建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能够加强学生的法律实践锻炼,使学生深入接触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深化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同时,构建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在法律实践中,增强法律专业学生的学以致用能力。
1.2 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在毕业之后要走向社会,进入工作岗位,实现就业。而在当前社会形势下,法律行业对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有较高的要求,要求学生拥有法律操作的经验和案情分析的能力,具备已经的案件推理能力。而这些能力单单依靠理论知识的传授无法培养。只有开展实践教学,积极构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加强学生的法律实践锻炼,给学生提供充足地接触现实法律事件的机会,加强学生的法律操作锻炼,进而增强学生的案件分析能力和案件推理能力,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
2 构建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面临的问题
2.1 缺乏对实践教学的重视
当前,我国高校法学专业课程主要包含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而在课程设置上以理论课程为主,缺乏对实践课程的重视。例如:很多高校的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绝大多数为理论课程,只有一门或者两门是实践课程,缺乏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视。同时,很多高校虽然能够重视实践教学对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并积极开展实践教学。但是,却没有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导致高校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缺乏系统性,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
2.2 实践教学基础设施不完善
高校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需要完善的实践教学基础设施。例如:实践教学教师、实践教学资金、实践教学多媒体设备以及实践教学的其他硬件设备。但是,很多高校在构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过程汇总,缺乏对实践教学基础设施的重视,导致高校的实践教学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难以满足法学实践教学的需求。当前,很少有高校为法学实践教学提供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教师等场所,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只是在学生平时上课的教室中,运用一定的道具开展,缺乏完善的实践教学基础设施,严重影响了高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质量。
2.3 教师实践教学经验不足
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对教师的实践经验和实践教学能力有较高的要求,要求教师能够运用自身的实践经验开展实践教学,加强对学生实践锻炼的引导和帮助。但是,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很多高校法学专业的教师缺乏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的日常工作是进行法律教学,而没有深入到社会现实生活中,丰富自身的法律操作经验,导致法学专业教师实践经验不足。同时,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对教师各个方面的要求都很高,而很多教师为了评职称、忙于科研工作,缺乏参加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积极性。
3 构建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途径
3.1 在课堂教学中开展实践教学
在课堂教学中进行实践教学是开展实践教学的有效途径,也是实践教学的初级阶段。在课堂教学中开展实践教学主要是向学生传授法学实践的工作经验,使学生对法学实践有一个整体的了解。同时,还要将法学实践与专业理论知识相结合,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思维,提高学生学以致用的意识。另外,在课堂教学中开展实践教学要向学生介绍法律实践的大致过程,并重点强调法律实践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尽量避免在实践过程中的不当操作。
3.2 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
开展模拟法庭是进行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途径,开展模拟法庭能够加强学生对案件的分析和推理,增强学生对法律实践的了解,使学生以司法工作者的态度去看待法律实践,加强学生的角色转换锻炼。同时,在开展模拟法庭的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操作能力,强化学生的用法意识。为此,开展模拟法庭的时候要为学生搭建一用法平台,引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来进行案件分析和案件推理,使学生在模拟法庭的过程中熟悉司法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流程,加强学生对现实法律实践的了解。
3.3 建立实践教学基地
首先,高校应积极构建法律援助实训基地,提高学生的法律援助意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法律援助,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深入现实生活,了解法律事件和法律程序,加强学生的法学实践锻炼;其次,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应加强学生的专业实习,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实习机会,安排学生到相关的司法机关进行实习,加强学生对实际法律安全的分析和推理,了解司法运行程序,进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3.4 完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管理
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需要完善的管理,因此,高校法学专业在构建实践教学模式的过程中应积极完善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管理,明确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目标,积极调动法学专业教师和学生的实践教学积极性,加强法学专业教师和学生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同时,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应对法学实践教学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阶段进行完善的管理,确保法学实践教学顺利进行。另外,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应加强对实践教学的基础设施管理,积极完善实践教学基础设施,保证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秩序。
4 结语
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成为高校法学专业教学的重要任务。虽然该文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构建面临的问题和构建途径做出了一定的探索,但是由于个人能力不足,该研究仍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希望更多的学者能够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进行研究,以完善高校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提高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
参考文献
[1] 许松.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探索[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3):113-114.
[2] 郭杰.基于司法考试背景下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改革[J].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5(4):8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