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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于社会中的法以及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1]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指在校的大学生群体对现行法律制度运行效果的认知、情感、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2]自2008年以来,第一批“90后”大学新生进入大学校园,到现在,“90后”大学生成为高校的构成主体。近年来,高校大学生上当受骗的事件频频发生以及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例子屡见不鲜。因此,切实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势在必行。
一、“90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困境
1.培养途径单一。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已成为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条件,“90后”作为新一代接班人,需亟待提升法律意识,以适应社会发展。高校普遍开设法律基础课,成为“90后”大学生提升法律素养最主要的渠道。课本内容主要集中在法条和抽象性较强的基础法律概念上,教师以单项讲授为主,重视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忽视了更为重要的法律意识教育。法律基础课实践性较为突出,但课时较少,明显制约了教学效果。单一的培养途径,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2.法律意识淡薄。“90后”大学生对法律学习的重要性缺乏必要认识,存在忽视法律教育的倾向。他们认为了解一些法律常识,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就能很好地生活。虽然经常看到或听到社会上有关法律的事件,但总觉得那都是别人的事情。使得学生很难主动获取一定的法律知识,法律知识匮乏。同时,受我国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90后”大学生存在“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使得“90后”大学生对法律的认知水平不高,对一些法律观念和法制概念缺乏正确认识,导致法律意识淡薄。3.运用形式僵化。对法律知识的运用程度在很大程度上是衡量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强弱的重要标准。我国“90后”大学生在对法律的运用上,存在“知与行”的偏差,不能将学到的法律知识正确内化为自己的知识与能力。且理论和实践不能同步,有时虽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但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法律手段以及法律经验作为支撑。对知识没有深入掌握,具体实践经验缺乏,导致运用形式僵化,不能灵活使用。
二、“90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价值
1.培养法律意识,有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三观。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是大学生适应、融入社会的重要条件。在市场经济的时代背景下,“90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正面临多重挑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利己主义等道德领域的失控现象冲击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正确形成。由于“90后”大学生人生阅历尚不丰富,在成长过程中易受到社会中不良风气的影响,使之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有利于规范引导思想,树立正确三观。2.培养法律意识,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保障。大学生法律意识提升,有利于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严格恪守知行一致,形成强烈的守法意识,自觉遵守法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责任感,增强护法意识,敢于同违反国家法律与校园规章制度的行为作斗争。有利于形成依法办事的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构建和谐校园。3.培养法律意识,有利于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大学生法律知识培养,是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大学生法律意识提升,法律认知水平提高,有利于增强“90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提升权益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保护自身安全与合法利益。由此可见,培养法律意识,有利于大学生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成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中流砥柱。
三、“90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途径
1.实行依法治校,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完善高校规章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校,为“90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树立良好示范作用。学校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把法制教育经常化,将其同校风校纪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资源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同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要求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违章必罚,使学生在最直观的法律环境中树立法律意识,感受浓厚的法制氛围。2.改善教学方式,传授丰富法律知识。教师的课堂知识讲授是大学生获得知识的主要来源,要优化学校主课堂地位的作用,完善法制基础课的教学方式。充实教学内容,减少条文式、抽象性的内容。适当引进案例教学和开放式教学以及翻转课堂等教学新模式,增强教学的生动性和实效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使学生树立正确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用法能力。3.注重法律实践,促进法律知识合理运用。法律意识的培养不能脱离法律生活与法律实践,高校要运用各种资源,为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创造条件。以“90后”大学生身心发展的总体情况为切入点,将其融入到高校日常发展建设体系中,成立法律社团、组织模拟法庭等,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国家的立法讨论,发表自己的相关意见。为大学生提供更多实践的机会,提高大学生参与法律的热情与实践能力。4.强化自我教育,提升自身法律素养。“90后”大学生正处于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心理与生理正在高速走向成熟又未完全成熟稳定。遇事反映强烈,情绪易冲动,受挫折能力弱,明辨是非能力差。因此,大学生要激发自我觉醒,重视法制思想的学习,内心形成坚定法律信仰,乐于接受法律行为规范。自觉培养法律意识,从法律的高度分析、认识和解决问题,成为一名法律素养提升、全面健康发展的优秀大学生。
参考文献:
(一)缺乏基本的法律信仰,法律意识淡薄。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水平与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针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却稍显拖沓。激烈的社会竞争带来了人们对利益的过分关注,浮躁的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文明社会的发展。在高校法律意识的培养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仰的情况,严重阻碍了学校的法律教育工作开展,且给学生的个人修养及道德水平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例如,近年来,大学生陷入网络借贷纠纷的案例屡见不鲜,其中不乏一部分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对金钱、奢侈品的过度追求,从而造成了与个人经济情况严重不符的高消费,最终酿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这些案例的发生,体现了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和个人法律信仰的缺失,在面对金钱和利益的诱惑时,无法分辨对错,最终造成了严重后果,影响了学生的未来发展。(二)高校法律教育培养模式落后,质量偏低。目前,我国的高校虽然已经认识到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仍在存在着一定的局限,主要体现在教育模式较为落后,教育效率低下且效果不佳。高校的法律教育仅依靠法律专业的教师进行教学是远远不够的,一方面专业教师资源紧张,很多教师既要承担自身法律专业的教学工作,又要承担学校法律普及教育的工作,导致教师工作压力巨大,教学工作的开展也是分身乏术;另一方面,非法律专业的教师普遍缺乏基本的法律教育常识,无法结合本专业教学内容进行法律教育的普及,从而导致教学效率的低下;再次,教学的方法仍在停留在过去灌输式的教育模式当中,教学手段及方法落后,难以吸引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从而造成法律教育和普及的工作无法真正落地,自然发挥不了其效果。(三)高校对学生的思想建设过于松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离不开社会、学校、家庭和学生自身的共同努力,然而在目前的高校教育中,很多学校普遍缺乏对大学生行为习惯、个人修养及思想政治觉悟的管理与约束,只抓学业而放松了对学生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的培育工作,造成了法律教育的严重滞后。例如部分大学生利用课业时间进行网络直播等活动,或在互联网平台恣意一些不合规范的言论,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学校缺乏对学生的有效监管,甚至针对此类事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但造成了学生学习成绩的退后,更造成了部分学生沉迷于虚假的网络世界,在金钱和利益面前失去了个人的原则和底线,从而酿成了悲剧[1]。
二、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学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中发挥的重要价值
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与提高融入于思想政治教育当中,对提升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内化大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责任感、道德感和法律意识的感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大学思政教育强化了对大学生思想与价值观的塑造,大学教育的开展,不仅是对知识和技能的传授,更是对学生思想品德、道德观念与行为习惯的塑造和纠正,只有以良好的德行为基础,才能强化对法律意识的普及和培养,如果一个学生缺乏基本的道德品质,道德底线低下,自我管理放松,那么法律就会成为约束大学生的最后一道屏障,这无疑是与高校教育的理念和目标背道而驰的。大学生是国家发展与民族振兴的未来实现者,大学生的思想与价值观念,影响着其法律意识的建设,更影响着国家未来的命运。将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融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当中,是强化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塑造正确的价值观与思想观念的重要手段,对提升大学生群体的整体素质与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就目前的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而言,存在着形式大于内容、理论大于实践的弊端,部分大学的法律意识培养流于形式,成为了应付教育部门的空口课程,高校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缺乏重视,法律意识教育的价值和意义模糊,严重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而将法律意识的培养融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当中,以法律的威严和其强大的约束力作为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指导与精神指引,这就提升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深刻性与内涵性,由思想政治觉悟的提高触动了大学生对法律的敬畏,强化了大学生的责任感与主人翁意识,推动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与提升工作的改革与推进。
三、基于思政教育的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策略
(一)完善思政教育平台的搭建。针对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所存在的“形式大于内容”、“理论大于实践”的弊端,要实现法律意识培养与大学思政教育的有效对接,需要基于当前的思想政治教学体系,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教学架构进行不断的优化和改进,搭建完善的思想政治教育平台。一方面,大学教师应加强对法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清醒认识,学校可以组织培训、座谈等形式,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工作的开展进行深度的分析和解读,提高思政教师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视程度,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科学的教学设计,从价值、理念、目标、方法、评价等多个维度,促进以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为基础的大学思政教育平台的建设[2];另一方面,将法律意识培养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具体模块,通过法律意识、法律责任、法律思想、法律心理、法律条例等内容与思想政治教学内容的有效衔接,促进其在思政教育中的有效渗透,引入法律专业的教师或从社会上聘请法律专业的指导教师和专家,定期对大学思政教育的开展工作进行莅临指导和授课,从而有效提升思政教育中法律意识教育的有效性,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发展。(二)创设法律意识教育的氛围。法律意识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渗透,需要结合内部与外部的双重影响。所谓内部的影响,就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律意识教育,对大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法律素养进行约束,引导大学生由内而外改变自身行为,加强法律意识;而外部的影响,就是通过校园文化和氛围的建设,为法律意识的渗透创设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而由环境影响人、由环境约束人、由环境改变人。在法律意识教育氛围的营造中,学校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家庭和校园的环境,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的目标、要求和思想内涵进行深度提炼,借助校园网站、专栏、板报、校报、电视、广播站等媒介进行传播,粘贴标语、开展座谈、分享会,在学生生活与学习的各方面反复进行渗透和引导,潜移默化的约束大学生行为和思想,促进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在思政教育中的有效落地。(三)建立有效的评估与反馈机制。要实现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与思政教育的对接,充分发挥思政教育的作用,应确保思政教育的开展应建立在科学的评估与反馈机制上,学校应根据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的具体要求、目标、任务、结果等要素,结合思政教育的形式和体系,建立针对性的评价与反馈制度,通过定期对教育结果进行考核,利用学分、教师评价、同学互评、学生自评、星级制、积分制等评估机制,评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并从中总结宝贵经验,从而不断优化与改进现有的教育模式,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在思政教育中的有效渗透。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培养路径
基金项目:本文是教育部2010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学生管理程序的法治研究》(项目批准号:10JDSZ3047)的研究成果之一,该研究项目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资助。
1995年12月,国家教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中指出:“高等学校法制教育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因而高校的法制教育也应当与时俱进、顺应潮流,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把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法制教育的核心内容。
一、问题的表现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法律现象和法律制度的看法与态度,其中主要是指人们重视法律、自觉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其核心是一个人的法律心理与法律观念。大学生通常正处于未成年到成年的过渡时期,其思想与其行为之间通常存在着诸多矛盾,反映在其法律意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有相当的维权观但缺乏相对的法律责任意识。现代大学生对自身的切身权益维护意识逐渐增强,在我们的学生日常管理过程中,当学校为了保障学生宿舍安全进行严格的内务检查时,许多同学提出老师侵犯了其隐私权;当学校为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而严格执行一日操行分制度时,许多同学提出学校干涉了其自由权。在维权手段上,多数同学选择了法律,根据上海一位学者的问卷调查:当你问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怎么办?”时,有75.9%的同学选择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当你问到“你学习法律知识的目的是什么?”时,有85%的同学选择到了维权。[1]可见,借助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观念已经扎根于当代大学生的意识之中了。但相反,许多大学生缺乏起码的法律责任意识,当让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时,多数同学敷衍了事;当时我们宣扬公益意识时,热情参与并身体力行的同学总是不多;当有的学生违纪违法后要接受处理时,总是不断强调“毕竟还是个学生”,希望免罚或者从轻处理,家庭、学校和社会对他们这样身份的群体给予了过度的宽容,造成了现代大学生对于自己责任持淡漠态度。
2、有粗浅的正义观但缺乏依法维护正义的意识。正义观是一种良好的精神倾向,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明见的那样,正义乃是一种关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美德。“正义本身乃是他者之善或他者之利益,因为它所为的恰是有益于他者的事情”。[2]但是正义的实现是不得以非正义的方式进行的,所以我们需要构建秩序的法律,要求以良法来匡正正义。当代大学生中多数还是有强烈的正义观,但是许多同学缺乏依法维护正义的意识,当自己或朋友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采取召集一批朋友或同学进行报复或私自去寻求“公道”,结果往往造成打架等群体冲突,甚至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使得有理也“说不清”了。近几年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的上升趋势也充分反映了这一点,大学生这种对法律的不信任和逃避的态度将严重影响到学校乃至社会的正常秩序。
3、有一定的法治观念但缺乏自律与守法的意识。使人们处于一种自由而又有序的状态是法治社会追求的目标之一,但是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有遵守法律的意识与行为。大学生通过学校的法制教育、社会的法制宣传及自身的理性思考,从道理上,多数都认为自由而有序的法治社会是值得我们追求的目标,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大学生具体的日常生活中,考试缺乏诚信、违反校规校纪甚至被认为“能够钻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值得尊重的人”,这充分表明了大学生在对待法律的态度上知与行存在着较大的反差。许多大学生虽然知道守法的重要性,但是在面对守法行为和自身利益发生冲突时,却总是以个人利益优先而规避规则或违反法律。
4、有零散的法律知识但缺乏正确的法律观念。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当前,我国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还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由于学生对待这种基础课不予重视,很多同学知识为了应付考试,老师也因课时有限而只是略讲一些法律理论常识,所以许多大学生只是了解了一些零碎的法律知识,而没有具体形成一定的法律观念。不少同学还是坚持“权力至上”的观念,根据一位学者的调查,我们的大学生中还有近43%的人认为“只有私下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应求助于法律”。[3]在这种情况之下,任何的法制教育都是表面文章,他们不可能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与法律精神内化为自身的东西,也就不可能具备守法的优良品质,从而也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法治社会。
二、培养的路径
正是由于大学生处于未成年到成年的过渡期,其思想与行为由不自主走向自主,在其法律意识中也反映出了上诉诸多的矛盾,要想化解这些矛盾,达成良好的教育实效,就必须从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成因上着手,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的相互配合、相互沟通,形成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合力。
1、从家庭到学校,全面强化大学生的主体责任意识。家庭是对大学生开展法律教育的一块十分关键的阵地,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子女的法律思想,家长除了以身言教之外,对于已经成为大学生的子女不能过于包容与迁就,更不能认为他们还小就事事包办,而使得他们养成强烈的依赖感,从而导致缺乏个人义务感与社会责任感;高等教育与管理虽然要以人为本,但是自己的学生还处于走向成熟的成长阶段,除了对他们进行思想上行为上的正确引导外,也要让大学生独立面对困难与挫折,不要总以“毕竟还是个学生”为理由而对犯错的学生过于宽容,要让大学生对自己的行为过错负责,这样可以避免他们太纵容自己,有利于其养成独立的主体责任意识。总之,通过家庭与学校共同努力,通过教育与实践不断强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清晰地认识到自己作为法律主体应该享有的权利,也能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义务与责任不是法律强加的,而是享有正当权利的必然选择,只有这样,才有助于把我们的大学生培养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成为一个有理性头脑的人。
2、从学校到社会,建立正当有效的法律规范运行机制。古人云:“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问其香;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4]良好的社会环境将促使人身心健康发展,肮脏的社会环境将污染人的心灵,“孟母三迁”的故事也说明了也这个道理。当代青年大学生思想开放,观念更新很快,目前他们所处的周边环境,从学校到社会,都存在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等丑恶现象,给大学生思想上造成了混乱,严重影响了他们对法律的信任感,也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因此,从学校到社会,都有责任优化法治环境,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高校自身的“法治”状况会直接影响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效果,我们高校的管理应当做到“依法治校”,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高校的“法”,除了国家关于高校管理的法律法规,还包括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确立要经过科学的调查和认真的讨论,这些制度的内容要有连续性和可操作性,这些制度的运行要有合理明晰的程序与路径。尤其是学生管理规范方面,在奖励、处分学生等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规范上,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正当程序与救济机制。通过学生身边发生的事情,为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典范,为大学生养成较强的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环境。其次,我们也要呼吁政府加强政治体制改革,大力整顿吏治,反对腐败尤其是司法腐败,以免妨碍青年大学生现代法治观念的养成,以免使大学生对是不是应该相信法律而产生困惑或怀疑。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确立重要的不是言语的说教,而是行为的感召,不是一般的倡导,而是具体的示范,法律至上不仅取决于法律规定了什么,政府号召了什么,更取决于法律在政府那里被怎样尊重、服从与严格执行。[5]
3、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观念是行为的先导!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识,我们还必须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只有对法律抱有正确的态度,守法才能具有正确的基础,行为才能端正。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6]因此,我们不妨在这里反思:我们高校的法制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什么?我认为应该是引导大学生树立起正确的法律观念。一方面,我们要不断加强与改进我们的法治理论教育工作,由于课时的限制,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要着重结合大学生身边的法律现象进行理论探讨,让学生参与讨论,老师要注意边讲解边引导,让学生从身边的实例中发现法律、认识法律、理解法律。同时,建议学校尽可能地多开设一些能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与法治精神的选修课与法律讲座,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环节进行讲解与宣传。要想真正达到实效,就还要求我们的相关课任老师要加强对现代大学生心理状况有所了解,既能深入浅出地讲授相关法律原理,又能有针对性剖析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中的症结。另一方面,我们高校具体的学生管理环节也要注重培养大学生守法品质的形成,除了鼓励大学生利用学校一切有效的资源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普及法律意识,提高法律意识之外,我们还有必要修正我们学生管理规则,通过具体的正当的管理程序细化管理权限,避免学生管理工作的随意性,让学生在校园环境里就能深刻地体会到正当管理程序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要从实际生活中对大学生的诚信守法表现进行严格考核,个别大学生有了违法违纪行为也不能包庇与姑息,让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违纪责任,因为仅有法律知识或纪律观念而没有实际行动,也就无所谓守法。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之中,让每一位大学生的诚信守法情况都有所记载,让每一位大学生以独立的姿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参考文献
[1]汤景桢,对上海市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8):33
[2]转引自:[美]E.博登海默,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227
[3]张淑玲,大学生法律教育的调查与分析[J],法学杂志.2002(1):34
[4]转引自:赵春霞,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思考[J],湖南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4):64
[5]刘佳.中国法制化的观念基础[J].中外法学.1999(5):23
【关键词】当代大学生;法制意识;德宏师专
一、当代大学生法制意识观念的现状
法制意识观念是指人们关于法现象的思想、知识和心理的统称,是人们认识、遵守和自觉维护法制的思想意识。法制观念表达了人们对法制的理解和把握,情感和评价,意向和要求,信仰和追求。
二、问卷调查分析状况
(一)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
为客观反映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状况,通过以问卷的方式于德宏师专在校学生进行调查,总有500份,分别向法律专业和非法律专业的大一、大二和大三的在校生进行抽样调查。问卷涉及到了关于侵权、婚姻、个人隐私、道德伦理、刑法以及法制教育等方面的问题。从整体着眼,当代大学生法制意识很薄弱,法制意识观念有待提升的幅度很大,大学生对法律是感兴趣的,但只是懂而不会去实践,很多人认为法律就是来保护好人惩罚犯罪的。
(二)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1. 婚姻方面。从问卷分析来看,当代大学生在看待恋爱和婚姻观念上比起传统观念有了很大的进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教育普及率的提高,对待择偶上也变的多元化了,据结果显示更多的人是变的理性化了。问卷中有88%的人认为婚姻就是一种责任,有26.2%的人对闪婚闪离的现象相当排斥,认为那是一种不负责、不理智、不明智的行为,大家都认为婚姻都是建立在对对方的尊重和信任上,没有尊重和信任便无法继续维护一个婚姻,还有的人认为婚姻是两个家庭的而不仅是两个当事人那么简单,但是,还是有少部分人无法正确看待婚姻及恋爱,还有的说自己就是不婚主义者。
2. 个人隐私方面。据调查显示,当被问到个人隐私范畴时,有67.6%的人认为个人日记、信件为个人隐私,有13%的人认为姓名、体重、年龄为个人隐私,有33.4%的人认为个人财产状况为个人隐私等;其实,在问卷中索涉及到的答案都是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据调查显示有35.4%的人的日记、信件被偷看过,有18.8%的人的个人情况被公开,有27.6的人受过垃圾短信的骚扰,有12%的人的住所遭过侵害等;但是大部分的人只要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就只会自认倒霉不懂的用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3. 侵权方面。在问卷中,当被问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5.8%会自认倒霉,有36.2%的人认为可以进行和解,有52%的人认为可以向媒体投诉,有53%的人认为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调解,有24.4%的人认为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有15.2%的人认为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等等。从问卷分析中还可以看出认为用法律途径的方式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比例是高,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会用法律来解决的可能比较少。
4. 刑法方面。据调查结果显示,有12 %还不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或者刑事责任年龄,有61.8 %认为只要自己独立或自己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就算是个成年人了,有 9%认为只要是实际脱离父母就个成年人了,有15 %认为只要自己工作了或者能够自己养活自己就算是成年人了。据调查结果显示,有8.8 %认为年满十四周岁就是我国刑事责任年龄,有39 %认为年满十六周岁,有25.2 %认为是年满十八周岁。从这些结果显示看,大多数同学对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还不够明确,客观的来说,相当于同学们还不知道如果在不同年龄犯罪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以及该负怎样的责任。
5. 物权方面。从问卷中结果显示有 37.4%同学认为捡到东西应该交给学校,让别人来认领,有 18%认为捡到东西算是自己的,嫌麻烦就不还给主人;但是,也有同学的意见不一,有59 %同学认为上交捡到的东西是应该的,是在相互帮助,也有不少同学的思想很理性认为别人弄丢东西希望捡到的同学能够物归原主,人都是相互的,要舍己为人,相互体谅,这些也体现出了不同的价值观。
6. 法制教育方面。在我们学校里,学校都是通过举办法制宣传的活动或者举办辩论赛的形式让同学们获得法律知识,据调查分析,有48.8%的人是通过观看法制宣传片来接受法制教育的,有32.6%的人是参加法律咨询获得的,有42.2%的人是听取法律讲座获得法制知识的,还有30%的人是通过上网来了解法律。从这些数据分析来看,大学生需要了解法制教育的空间很大,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法制意识,对法律有一定的兴趣,但是真正懂得法律内涵的却甚少。
三、当代大学生法制意识缺失的表现
(一)大学生自身因素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来自大学生自身因素。对于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感到茫然,从而进一步会对法律信仰的缺失,大学生这种思想的片面性将直接影响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其次,由于大学生的个性突出、感情脆弱、心理自我调解能力差,这也是身心发展失衡的突出表现;最为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点就是价值目标的功利性,大学生在价值目标上比较急功近利,这种功利还表现在大学生的学习上,对待专业课的学习要比法律基础课重视得多,大多数学生在对待法律的学习上都是基本在应付,认为在学校学习法律知识的目的就是为了考试。
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将法律知识和意识转化为法律行为需要内在的法律信仰作为坚实的依托和动力。这说明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缺乏坚定信仰。这也是从客观上制约了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动摇了法律信仰性。
(二)社会不良影响
当今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在多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现代社会存在着以个人意志代替法律的现象,“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执行力度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需要用实际行动来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
(三)高校教育的偏颇
高校在教学上设立的教育偏颇是大学生法制意识缺失的重要原因。高校的课堂教学普遍重视对大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教育,而往往忽视了法律素质、道德素质等方面的教育。虽然高校教育中开设了法律基础课,但是更多的是重视对大学生道德方面的培养,法制教育往往不被重视。据在学校调查大学生对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的结果显示:85%以上的同学承认上过这门课,其中约93%的同学表示基本没什么效果,30%的同学承认基本没上过这门课。同时,由于就业的巨大竞争压力,高校大学生普遍认为只有把专业课学好,才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获得一份理想的工作,于是大多数时间都花在了学习专业知识上。学校开设的这门课只有在考试时才被重视起来,为的也只是顺利通过考试,修满学分。
(四)家长对孩子的法制教育的忽视
家长忽视对孩子的法制教育是当代大学生法制意识缺乏的重要的外在因素。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实践家和教育理论家苏霍林斯基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说明父母在对孩子受教育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思想形成具有很大影响。很多家长过分看重孩子的成绩,在他们看来成绩就是衡量学习的唯一标准,却忽视了法律道德的教育。由于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有些家长不重视法律素质的形成,同时孩子们对法制教育也变得无所谓,才逐渐造成现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浅薄。
四、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观念的途径
(一)进一步提高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教育部门和高校领导教师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解决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检查评价机制,使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为了对法律知识有更深刻的理解,在课堂教学之外,学校还应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大学生的法制意识。例如组织大学生观看法制教育专题片;举办法律知识方面的竞赛和关于大学生学法用法的演讲比赛;指导学生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组织学生法院旁听或者结合实际聘请一些法律专家到学校做法制讲座等。
(三)构建高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多维立体式大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自我教育和文化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运用网络化进行法制教育,就是要发挥整体教育的作用,从不同途径和角度去发挥作用。
(四)有效利用网络这个平台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
为了整合更多的优势资源,开辟更广的普法渠道,建立专门的法律知识普及方面的网站作为大学生法制意识的一个有效平台和重要窗口。普法动态,新法速递,法律课堂的视频,条文解释,案例分析等;都可以加入法制教育的平台。通过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增加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 黄柯.对加强大学生法制观念教育的探讨[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2(5).
(一) 法律知识来源及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42.1%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课堂,47.3%的学生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电台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10.6%。说明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来源广泛,但课堂与其他传播媒介占据主要部分。当问及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时,只有20%的同学认为法律“非常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法律我就没有办法生活”,63.3%的同学认为“法律比较重要,我有时会尝试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16.6%的同学认为法律不太重要或者根本没作用。约1/2的学生认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受学校的影响最大,约1/3的学生认为社会是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大因素,家庭及个人因素只占20%。从中可以看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同学对法律的认识仅限于理论层面,还没有渗透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学校组织的一些宣传活动或讲座只有43.3%的同学觉得能学到一些东西,剩余56.7%的同学觉得太形式化,不愿去浪费时间,或者没有参加过。
(二) 主动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应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问卷中,试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学只有10%,90%的同学选择暂时没试过。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只占70%,仍有30%的学生完全没有这个意识。买了某种价值不菲的商品但后来现被骗后只有46.7%的同学会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40%的同学选择直接到商店找负责人赔偿,6.7%的同学选择把商品扔了,当买个教训,6.6%的同学选择“到处跟别人说这个商品是假的,叫人不要买。”这说明学生的维权意识普遍不强。但可喜的是,当问到“当你真正处于一件法律案件中”有83.3%的同学认为自身法律意识不够,但懂得咨询专业人士,16.7%的同学则认为自身的法律知识足够,而且懂得咨询专业人士。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
(三) 守法、护法意识。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虽然有较高的守法意识,但自觉性仍有待提高。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有40%的同学坚决不做,56.7%的同学选择会视情况而定,还有3.3%的同学则不介意,跟大众一起做。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自行车63.3%的同学认为自己不会去买,36.7%的同学则会买,因为很喜欢。
(四) 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当问及“一次你的一个亲密无间的朋友,向你借600元生活费,答应三个月之后还,你会要求他(她)写借条给你吗?”时,46.7%的同学认为不用写,30%的同学认为写不写都无所谓,只有23.3%的同学认为应当写。大多数同学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法律心理阶段,只是基于自身日常生活对法律现象的一种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远没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思想体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与普通人一样犯了罪,应当公平对待。该选项得到了96.7%的支持率,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观念已经深入民心。守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人犯了罪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另外,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同学都希望能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这说明同学对法律意识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清醒的认识,希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五) 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在调查问卷中,我们设计了10道具有固定答案的题目考查同学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各题答对率如下:
9、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吗?30%
11、父债子还,是否正确?76.7%
14、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吗?67.7%
16、王某有三个儿子,王某在病死之前当某个儿子的面做了口头遗嘱,这种遗嘱是否有效?43.3%
17、刘某现在17周岁,父母双亡,主要靠自己打工维持生计,则刘某属于?26.7%
18、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民法规定称为?66.7%
19、刑法规定应负刑事责任最低法定年龄是10%
20、甲某和其12岁儿子共同抢劫,其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40%
21、投毒杀人,当被害人服毒后尚未死亡之前,犯罪悔悟,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但抢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这种行为属于。60%
22.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33.3%
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是明显欠缺的。在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压力下,大多数同学会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从而忽略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有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其原因之一就是不懂法,不知法。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那么,即使是当自己的正当权益被侵害时,也不懂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卷调查的基本结论是: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亟待增强。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学习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
另外,在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培养:
①法律至上意识。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尊重。法律的权威不仅来源于其强制性,更源于人们对法律的尊重、信赖和崇尚。
②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培养树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民主与法制辩证统一的观念。从而正确认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
③主体意识。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主体经济,只有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真正主体是,才会有竞争,有效益,有资源优化的配置。也才会有市场经济本身。因此培养自身的主体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独立的主体地位,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
④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守法观念,自觉守法,用法,护法。
⑤法律保护意识。既要学会将自己的权利法律化。比如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保护等,又要认识法律不仅是惩处犯罪的工具,更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敢于并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范本二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寒假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
a、农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32%
b、缺乏法律知识 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经常 12% b、偶尔 74% c、从不 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
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法制教育;法律素养
必备的法律素养是立足社会的基本要件,而法制教育则是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自身实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也直接关乎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当前部分大学生法律素养缺失的表现
1.法律信仰缺失。
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法律规范缺乏信任,部分大学生认为法律不能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立法工作并没有广泛征求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将自己置于被统治阶级的地位,质疑法律的公正性。他们往往对法律“嗤之以鼻”,有时宁愿选择“息诉宁人”,甚至是不够理性的办法去解决,也不愿依法维权。二是对法的适用缺乏信仰,没有形成法律至上的观念,法律的权威并没有在大学生心中真正树立起来。不少大学生认为在当今中国,权力被置于法律之上,“关系”比法律更重要,不少大学生认为打赢官司主要看关系,靠领导的“批示”,法律只不过是当权者的文字游戏而已,当权力被用来谋取私利时,执法不严、司法腐败便不足为奇,这种“权大于法”的思想观念严重削弱了大学生对法律的敬仰,如果这种错误的观念持续占据大学生的思想阵地,难免会导致一些大学生目无法纪,偏离正确的成长轨道。
2.法律意识淡薄。
大学生缺乏社会生活经验,思想比较单纯,法律意识也相对淡薄。当代大学生大多只关注自己的专业知识,而不关注国家时事政治,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等价值理念也是置若罔闻。即便偶尔会关注法律,也只是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法律问题,带有很强的功利性。法律意识淡薄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权利义务对等观,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少大学生认为制定法律就是为了约束人们的行为,这是“义务本位观”的思想在作怪,缺乏权利意识,没有意识到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二是法律知识贫乏,缺乏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了解一点皮毛知识就认为自己掌握了法律,因不知法、不懂法而导致法律认知出现的偏差,势必会影响大学生的行为选择。
3.法律能力欠缺。
法律知识的学习最终要转换为法律能力,即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全民守法”对大学生的法律能力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大学生不但要做到不违法,还要用所学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要敢于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大学生法律能力的欠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守法能力较差,守法是对大学生最低的要求,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持续上升足以说明大学生缺乏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用法能力较弱,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维护合法权益,这是法律能力的较高层次要求,但在具体事件中,他们却不知从何做起。三是护法能力不强,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不少大学生持“事不关己”的心态,缺乏同违法犯罪斗争的勇气,这种心态无形中纵容了违法犯罪行为,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缺失的原因分析
1.外部环境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受两千多年“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民众仅仅把法律当做一种工具,而忽视了法律自身所追求的自由、平等、正义等核心价值[1],而“义务本位”的观念也在阻碍着大学生正确的价值判断和法律意识的形成。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带给国民物质富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诸如利益分配不公、等现象在不断吞噬着大学生对法律仅剩的些许信任。在“拼爹”“拼关系”的年代,大学生的心理难免失衡,尚未完全成熟的心智难以抵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容易迷失自我,甚至丧失理智,不惜触犯法律。[2]此外,不健全的法制建设和法制环境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重要原因,《立法法》第五条明确规定要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但在实践中,大学生很难参与立法,对法律法规的内容并不知晓,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大批法律法规的“快速”颁行,使大学生对我国庞杂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规范产生了陌生感,导致法律很难被信仰,加之有法不依现象的存在和司法不公时有发生,法律虚无主义的思想在大学生群体中也有蔓延的势头,消极的失落感极大地制约着大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
2.现行教育体制存在缺陷。
虽然当前依法治国被党和政府置于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但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似乎并没有被真正重视起来,不少高校偏重德育而轻视法制教育。其一,课程设置不合理,高校非法律专业接受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自2006年思政课课程改革之后,法律基础部分严重缩水,而在有限的课时内,大多老师并没有把法律信仰的教育作为法治教育的核心,而是不遗余力地讲授一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并没有实现从知识体系向信仰体系的转换,法律基础课的任务是要大学生体会法律精神,而不是教给他们一件法律工具。其二,大班上课,教学效果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公共基础课往往是大班授课,一些老师的授课也是“流于形式”,加上学生本身对该课程的重要性也没有正确的认识,课堂授课效果难以保证。其三,部分教师没有法学功底,当前很多高校的法律基础课是由思政课教师来授课,他们大多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法律知识,很难有效地向大学生传递法律精神。
3.大学生思想不够成熟。
首先,不少被家长“溺爱”出来的“90后”大学生心智尚未成熟,抗挫折能力较差,情感容易波动,而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并未起到很好的作用。价值的多元化冲击着大学生的头脑,特别是一些网络负面信息通过微信、微博等途径扭曲了不少大学生原本纯洁的心灵,而就业压力的逐年上升也导致大学生心理负荷过重,致使大学生的身心处在矛盾和疲惫的状态,一些与法制观念背道而驰的不良思想则乘虚而入。其次,大多大学生容易感情用事而缺少理性的分析,当他们看到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时,就会彻底否定法律的公正性和价值,甚至会夸大法制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法律感到茫然而陷入消极的状态。再次,功利化的学习目的也是制约大学生法律素养提高的重要原因,不少大学生认为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与将来就业关系不大,不如专业课重要,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目的就是能顺利拿到学分而已,这种思想上的轻视自然会影响法制教育的效果。
三、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策略
1.重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
法律信仰是法制教育目标的最高境界,法治的实现需要良好的法治土壤和民众的认同,作为未来民族复兴希望的大学生,其信仰取向将直接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兴衰成败。[3]唯有坚定对法律中所蕴含的自由、平等、正义等法治精神的信仰,相信法律的正能量,坚信法律能有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才能激起大学生学法、守法、护法的积极性,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方式。当然,法律信仰的培育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一个学期有限的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就想形成对法律的信仰无疑是痴人说梦。法律信仰也绝不是被灌输出来的,法律条文本身也不足以唤起人们对它的信仰,只有当内心深处的价值评价标准与现实社会中法律的公平正义出现契合时,法律才能被信仰。法律信仰的教育首先就要求大学生要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念,要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打破“法即权、权即法”的错误认识。其次,要突出以法律信仰为核心的“法”的原理性教育,把课堂教育改革为一种基于法律信仰培育的知识传播,而不单纯是法律条文的枯燥讲解[4],要重视法律精神和立法思想的宣传,而不是单纯的普法课;再次,任课教师要善于进行“引导”教育,面对出现的社会负面现象不能采取“回避”的态度,而是要将其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一定的教学艺术,使大学生更全面地认识和理解法律,最终信仰法律。
2.改革高校法制教育培养方案。
首先,高校要重视大学生法制教育,不能将法制教育与德育混为一谈,试图用思想政治教育代替法制教育,更不能随意缩减法制教育的课时,否则会导致学生质疑法律的重要性而降低学法的积极性。其次,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进行优化创新,一方面,把法制教育与德育、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课教育结合起来,健全学生的人格;另一方面要改革创新教育方法,多采用具有吸引力的案例、实践、情景教学法,理论联系实际,将学生的“知”与“行”相结合,调动其学法热情。再次,要尽可能多地开设法律选修课程,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以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需求,提高更多学生的法律意识。
3.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教育。
首先,以家庭法制教育为基础,家庭法制教育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系统工程中最基础的一环,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谐的家庭氛围、正确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育方式以及家长自身的法律意识都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其次,以高校法制教育为根本,高校法制教育除了课堂教育外,要引导学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开展各种各样的法律实践活动,宣传法律知识,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再次,以社会法制教育为辅助,社会法制教育也是大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重要推动力量,政府应主导各种社会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开展普法教育,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
4.净化社会法制环境。
首先,净化社会法制环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要遵守法律原则和道德底线,坚持正确的法制导向,传播正能量。其次,要规范网络行为,当今社会,网络已俨然成为大学生学习和社交的重要工具,但网络的负面性已被众人所诟病,大学生网络犯罪的新闻也层出不穷,因此要净化网络舆论环境,培养网民言语责任意识,健全互联网的监督管理,让网络更好地成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载体。再次,净化社会法制环境还要规范执法和司法行为,政府机关要做到严格执法,司法机关要坚持公正司法,以确保法律的权威和正义,杜绝徇私不公、贪赃枉法等现象,充分发挥法律的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促进大学生坚定对法律的信仰。
参考文献:
[1]田大治.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2]张康.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制教育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3).
[3]张大方.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体系的构建[J].法制博览,2014,(2).
【关键词】高职教育;高职生;法制教育;法律意识
一、高职学院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虽然国家明文规定,要求将法律基础课列入大学生教学计划,但是高职院校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却非常有限,很多高职院校只注重学生技能方面的培养,对于学生法制知识方面的教育少之又少。一些高职学校仅仅通过法制教育月的宣传,让高职生在短暂的时间内去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这几乎没有多大效果。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高职院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够重视,没有将其列为一门重要的基础课程,而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仅仅是依赖于教育活动月法律知识的宣传以及老师平时的口头传教。
2.高职院校任课教师法律水平有限,尤其是以思政教师代替法制教育老师。很多非政法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大多是由思政部的工作人员担任的,而这些老师基本上都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对于法律的认识还是不够透彻,由于任课教师法律理论知识的欠缺,使得学生上课的效果不是很好,在这种情形下,当代高职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在法律课程的教学中,一些高职教师只是注重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而忽略了高职学生法律观念、法律意识的培养。这样的教课模式,对于学生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不会有很大帮助,大大削弱了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的效果。
3.法制教育仅限于小小的课堂,无法与课外结合。法律是实践性和理论性很强的一门学科。当前,在高职法律教学中,法制教育的方法仅仅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偏重于理论知识的学习,严重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没有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法制社会实践的机会。高职院校基本上把法律基础课当成高职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也仅仅局限于学校安排的课本,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实例。以至于高职生对法制教育的认识和了解仅限于理论,根本无法意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4.从高职院校的生源情况来看,高职院校的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意识不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董瑶舆教授通过他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显示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一般高职院校的生源地基础弱,对法律的学习意识淡薄,一般都不会主动去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由于高职学生心理不够成熟,不懂法律,很容易走上歧途。因此,高职院校更应该注重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5.高职院校辅导员的素质,严重影响到法制教育的质量。高职院校中,个别辅导员公德缺陷和法律观念陈旧,无法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辅导员将影响一批学生的成长,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决定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思想观念。辅导员的能力及创新性,决定着法制教育活动形式的多样化。如果辅导员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仅仅限于说教,没有扩展到第二课堂,这样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就不会深,同时,近两年高职院校不断扩招,辅导员带班也越来越多。导致辅导员几乎没有精力开展多样化的法制教育活动。
二、解决措施和改进办法
1.坚持依法治国政策,落实高职法制教育。我国坚持走依法治国的道路,加大力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制国家。国家财政部门应该加大对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投入力度,而非仅仅注重本科院校的推进与发展。法制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满足法制社会的需要。因此高职院校在加强学生技能应用能力培养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学生法制教育的建设,开设一些必要的法律基础课程。
2.加强专业法律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养是搞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职院校应该将法律专业教师纳入人才招聘计划。严格考核教师的法律专业知识,提高法制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高职院校还是要根据学校实际的情况,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对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的法律水平。为学校培养理论加实践型的法律专业人才。
3.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丰富法律教育内容。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没有其固有的教学模式。在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中,我们更要重视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该优先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要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二是教学案例应具有思想教育意义。实践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一的法律课堂教学效果好。为了学生的成长,应该给学生提供一个好的学习环境,例如组织大学生观看以法律为专题的教育性电影等,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举办法律知识的辩论赛;开设法制宣传栏,主题画报,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等:请专家来院校开设大学生法制主题讲座会等,营造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
4.激发学生兴趣,加强高职生维权意识。以学生周围的法律事件为例,将法律与学生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这样还可以使学生在案例讲解中轻松的学到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更可以让学生认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是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
5.塑造一支具有较强法律素养的辅导员队伍。首先辅导员自身要有加强综合素质的学习意识,尤其是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鼓励辅导员晋升学习,尤其是心理和法律专业方面的学习。同时学校应该为辅导员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开展法制教育的先进理念。在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结束后,要加强各辅导员间的交流,不断改善和提升法制教育的形式和效果。同时还应该增加辅导员的数量,减少辅导员带班数,以提高带班质量,完善班级学生法制教育建设,使法制受教育面达到100%。
【论文摘要】在高等学校中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校大学生中不懂法甚至违法的现象,暴露出了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薄弱的问题。
大学生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他们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在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一)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任何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调节机制来维持正常的秩序,道德和法律就是社会的两大调节机制,两者共同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把某种价值体系、价值观念、行为和观念的准则灌输到人的意识中,使其形成相应的信息、品质和习惯,达到自我调节控制和自我监督的目的。法律代表了阶级的意志,是推行国家、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强制手段。人们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
道德和法律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种社会规范:
首先,道德与法律联系密切,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具有互补性。
其次,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法律并不是万能的,除了受到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社会以及法律自身条件的约束外,还必然要受到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
最后,法律以道德为价值取向,并以道德为社会支持。“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如果法律背离了人类基本的道德精神,将失去约束人们行为的道德基础。
(二)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1.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关系的现状。在我国现行的高校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中,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在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对大学生的德育教育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在有些高校甚至全部是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只是德育教育的一个补充。
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体系已经逐步成熟,法制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长足发展的情况下,虽然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有其必然的联系,但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合理的。正是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比例关系的失衡,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发生违法问题。综观在校大学生发生的不同方面的违法问题,一方面是其本身道德素质低下导致的;另一方面则是法律意识的不足和淡薄造成的。
2.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应当并重。基于上述对道德和法律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道德和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是相互依存,共同发挥作用的。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仅靠德育教育还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当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宜采用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相结合的形式。
加强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法律意识融入到大学生的道德观念中,将道德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观念,使法律至上的意识升华为大学生更深层次的道德义务要求。法制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来满足法制社会的需要。
二、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
(一)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减少大学生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需要
(二)加强法制教育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民办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这些重点院校的大学生频频犯法说明我们不能只重视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了。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其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任务
大学生毕业后是要踏上社会,为社会做贡献的。法制意识强的毕业生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法制意识差的毕业生可能有意或无意的违法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的道路,造成终身的遗憾。
三、目前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目前高校已经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但是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却非常少。由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有限,在很短的时间内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的重要举措。
(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
(三)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仅限于几部法律,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四)法制教学考核方式不合理
目前,各高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惟一办法是阅卷考试,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惟一的标准是考试成绩,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考完后就将法律知识放在一边了,并未真正的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加强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律基础课有其自身的科学理论体系和教学规律,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点进行教学。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我们要重视案例教学法。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案例。
(二)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运用现代的多媒体手段进行直观、形象、生动的教学形式。如组织学生观看、收听法律专题的电视片或录像带等,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利用假期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列席旁听审判过程,增加其对法律学习的感性认识;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来高校开设大学生法制讲座等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实践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纯的法律课程教学效果更好。
(三)加强法律课教师的培养
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不同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精干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现在,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和思想伦理观念急剧变化。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交往、自我评价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高校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最大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从而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五、结语
高校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涉及课程设计、教学安排、教师选拔、教学方式、考试考核等多个方面。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教育工程,特别是德育教育与法律教育的有机融合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只有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才能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使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们不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崔长珍.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6,(3).
关键词:辅导员;大学生;法律素养
一、 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
党的十六大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一治国方略的实施,使得依法治校也成了发展教育事业的一项基本要求,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在学法、用法、守法方面也取得了较大进展,然而就总体上而言,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不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法律基本常识欠缺
法律基础课程作为一门公共课,基本上各高校都安排大班授课。另外,教材内容也过于笼统和简单,基本上只做些原则性、概括性的介绍。学生对该门课程也持有无所谓的态度,教育体制和学习理念的落后导致学生的法律基本常识欠缺。
2.尚未形成法律思维方式
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来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目前大学生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以及社会各种因素的负面影响,普遍没有形成正确的法律思维方式,使得他们对维护自身权益方面缺乏统一认识,在用法、守法方面也没有明确清晰的概念。
3.违法违纪行为有增无减
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现象日益增多,不仅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影响,也大大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大学生的犯罪手段和犯罪种类不断增加,学校法律教育的匮乏也是导致这些问题频发的原因之一。
二、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虽说大学生是当今社会的优秀人才,然而一旦他们的意志不够坚定,理念不能与时俱进,社会负面因素的影响对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造成影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加上大学生正处于青春发育期,年少气盛导致他们难免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激情的背后往往是不可挽回的后果。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做事只凭主观臆断,对他人和社会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途径
在管理过程中促进学生的德育发展,在教学过程中逐步渗透法制理念,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要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才能够填补法律在他们生活中的缺失。
1.思想上重视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辅导员除了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还要重视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育人首先要从思想上入手,要更新他们的思想,改变他们的错误理念。辅导员可以在日常管理中向学生传播传统的道德观念,例如“诚实守信”“以和为贵”“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等传统民族精神,不断地利用道德观念对学生的法律素养施以积极影响。此外,不断给学生讲解各种法律故事,培养学生的法律观念。
2.培养大学生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法
想让学生从内心接受,让学生彻底信服,辅导员要做到有理有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不会使学生产生抵触心理。另外,对待学生要秉持公平的态度。只有从自身出发,做好榜样,才能培养学生正确的态度,寻找最佳的解决纠纷的方法。使学生在面临纠纷时能冷静下来,不意气用事,用和平的方法解决问题。
3.拓展课外活动,培养大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法律实践活动是大学生素养提高的重要一环。课余时间,辅导员可以带学生旁听一些法庭审理,事后让学生参与讨论和评价。还可以带领学生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可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4.营造良好的法律文化和法治氛围
高校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是高校贯彻依法治校理念的重要体现,是高校能否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法制化的校园,公平正义、平等和谐的校园环境,是学生的法律素养提升的前提。
实践证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可能自发形成,必须要进行培养,其形成过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作为高校辅导员,首先要有耐心、恒心和决心,通过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环境来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通过社会舆论、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予以积极熏陶,使其成为具有现代化法制观念的新型人才,这也是我国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和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陈若冰.关于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思考[J].华北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