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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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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

第1篇: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范文

关键词: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整合

大学生道德教育,是指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对大学生进行的社会主义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教育。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指对大学生进行的社会主义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教育,主要包括法学、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原理、宪法以及有关法律制度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教育。大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整合,不是两者的简单相加,而是以多种手段进行的有机结合。这种整合的教育是教育的一种新模式,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道德的法制化和法制的道德化。但是在实现两种教育的整合中还面临诸多问题,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探讨。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整合中存在的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改革的目的是改变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分割的局面,将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充分结合起来,但在整合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

(一)整合的内容不到位

首先,在章节设置上,第四章、第五章介绍道德与道德规范内容;第六章、第七章和第八章介绍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①,并没有将道德与法律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喜欢照本宣科的教师来说,这样的章节设置,在讲授过程中,内容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其次,在内容安排上,并不是首先介绍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然后再扩展到公共生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所以学生从理论上都不清楚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就更谈不上将其融入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了。

(二)师资素质不适应《基础》课的变化

大学生对系统理论知识的学习,目前主要依赖于教师。教师素质的欠缺,直接影响了授课的效果。首先,从师资的组成看,现在从事《基础》课教学的教师,或者是注重思想教育的“两课”教师,或者是原来从事法律基础课的教师。教师自身都没有进行知识的整合,在教学中,也就很难做到融会贯通了。其次,教师对课程性质认识不清。很多教师看到的变化是:《基础》课将两本书变成了一本书,两门课变成了一门课,课时少了,内容有了一些删减。既然如此,一切可以照旧。在这种认识指导下,又怎能做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第三,高校对此种变化没有给予重视,没有对教师进行相关方面的培训,没有为实现“整合”搭建平台。于是导致现在高校的《基础》课,德育教师还是单纯地进行道德教育,法律基础课的教师也是简单地传授法制知识,“两张皮”现象仍然存在。

(三)整合的方式不理想

要实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必然需要有好的方式,但现在的问题是欠缺理想的整合方式。现在的教学模式主要依赖于课堂,依赖于教师。整合的方式靠教师的自觉,整合知识的传授靠课堂。所以,在教师未对知识进行整合的前提下,又单纯依靠“坐而论道”为主的传统理论灌输方式,很难让学生接触到整合后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更不要说将两者结合后指导自己的日常生活了。方式的单一,使理论知识与实践脱节,整合的效果没有真正体现出来。

二、《基础》课在整合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儒家“德主刑辅”思想的影响

儒家认为,道德的作用是“禁于将然之前”,法制的作用是“禁于已然之后”,因此道德比法制更为重要。此种思想从《基础》课教材内容的编排中可以看出。在章节设置的顺序上,前半部分讲道德,后半部分讲法制,体现了儒家思想中道德比法律更重要的观点。同时,大多数《基础》课的教师是原来讲思想道德课的教师,容易受儒家思想影响,所以习惯用大部分学时进行道德教育,对法制教育部分一带而过。在对学生进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一般也是道德说教多,相应的行为规范少。

(二)绝对化思维方式的影响

绝对化思维方式的基本公式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①受这种思维方式的影响,在对待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问题上,自然而然地就会割裂它们之间的联系,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唯法治论倾向,即认为法制教育才是根本,忽略道德教育对法律的指引;一是唯道德论倾向,即推崇道德至上,认为只有德治才是社会的根本。这两种倾向在《基础》课上的表现是:要么只重视对“法律基础”部分的讲授和特别宣传,要么过分看中“思想道德修养”部分,而轻视“法律基础”部分。在此种思维模式的影响下,永远无法实现道德的法制化和法制的道德化,也做不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滞后的影响《基础》课的目的是培养具备全面素质的大学生,或者说合格的大学生。合格的大学生首先要有德行,因此要进行道德教育;合格的大学生还要遵守法律,所以要进行法制教育。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直偏重于思想道德教育,没有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放在同等的位置,在这种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大学生,素质当然是不全面的。同时,社会在进步,大学生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应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其内容设置上要贴近大学生的需求,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仍然存在“新瓶装旧酒”的现象,导致了内容与现实需要脱节,各学科之间相互分割,缺乏完整的教育体系和内容。再有,《基础》课在大学生需要素质教育时,过多地进行的却是基本常识教育,这样的结果是既浪费了教育资源又影响了课程教学效果。

三、完善《基础》课整合的措施

(一)增强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整合的意识

《基础》课教师要深刻领会课程整合的目的,增强合力意识,不要把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整合作为一项任务,要把整合的意识变成一种习惯,成为一种自觉,同时把这种自觉的意识转化为行为。如在讲授法律知识时,要善于挖掘其中蕴含的道德根源,坚持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德育性质。绝不能机械地就法律而教授法律,将大学生法制教育搞成法学教育;更不能带着法律工具主义思想进行大学生法制教育,因为这样不但不利于大学生道德素质的提高,而且还会误导学生去做那些看似不违法,其实是为法律精神和道德规范所不容的事。在讲授道德知识时,要讲清道德是靠人们自觉遵守的,但是任何一个社会,为了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都要将社会所要求的基本道德规范列入法律范畴,以保证社会成员的认可与遵守。

(二)完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整合的内容

调整教材的结构,完善《基础》课的内容。可以从以下四部分进行编排:即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这样编排,让学生在整体上就可以看出,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工作不可缺少的两部分,而且同等重要。但这两部分又不是割裂的,需要将其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最大效能。久而久之,这种观念就会转化为一种习惯,无论处理任何问题,都会用一种整合的态度去对待,真正实现德中有法、法中有德。

(三)完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整合的方式

1.用典型案例带动整合。在讲授《基础》课时,要学会使用融道德与法律于一体的案例分析,带动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如讲“职业道德”时,可以用学生勤工俭学时的亲身经历作为例子,分析其中的道德和法律问题,以便在今后的就业中,避免机械地割裂道德问题与法律问题,正确运用道德与法律知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围绕大学生恋爱、结婚现象,分析其中涵盖的道德与法律问题,使大学生建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充分理解法律要有道德的依托才能成为人们愿意遵守的法律,道德要有法律的约束才能有强大的生命力。通过这些典型的案例,让学生真正理解道德与法制不是两个毫无关系的存在,而是密不可分的结合体。2.采用“边缘渗透方式”实现两种教育的整合。“边缘渗透方式”①,即“德中有法、法中有德”。道德与法律是密不可分的结合体,道德要通过法制教育外化为学生的行为规范,法律意识要通过道德教育内化为学生的道德信念。所以,在《基础》课的实践教学中,要多开展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融合的活动,如情景模拟、课堂辩论形式,让学生体会情与法的交融,领悟“德中有法,法中有德”的道理,成长为不仅懂法、守法,更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的高素质人才。

(四)提高《基础》课师资整合的素质

学生知识的获取目前主要依靠的是教师讲授。《基础》课是在大学生刚刚进入大学校园时开设的课程,教师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而教师的综合素质,决定着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基础》课开设成功的关键,在于教师具有适应整合的素质。1.《基础》课教师应建立统整的思维模式②。正确的思维才能正确地引导行为。所以,教师要正确理解《基础》课是由两门课变成的一门课,不是简单地相加,也不是简单地进行内容调整,而是一种教学方式的改革,是教学目标的提升。此外,也要抛弃单纯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改变以往割裂的思维模式,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融合,建立整合教育观。只有统整的思维模式,才能尽快实现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中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同时,教师要将这种思维模式带进课堂,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让学生学会全面看问题、处理问题,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思维模式。2.《基础》课教师应具备知识整合的能力。既然目前学生的知识主要来源于教师,教师就应该给予学生正确的引导。所以,教师应首先提高自己对知识进行整合的能力。如同挖井,要想挖得深,井口就要宽。宽指的就是知识的广度。所以,为了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更好地整合,教师就要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加强这两部分知识的学习,提高寓法制教育于道德教育、寓道德教育于法制教育的能力,真正做到课程知识体系的整合,也给予学生以崭新的知识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用整合的知识指导自己的日常行为。3.《基础》课教师要善于运用多种教授方式。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使用,但我们一直坚持的是先学后用,这样的结果是学了后面忘了前面,等需要用时没知识可用。我们为什么不尝试边学边用呢?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都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我们应该改变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可以多采用问答式、情景模拟、案例讨论、课堂辩论等互动式的教学方式。而且要多以学生身边发生或亲身经历的事情为切入点,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在实践中加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经过长时间的渗透,学生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并很好地运用到日常生活中。这样的教学模式,可以很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不会再让学生感到课堂只是老师的世界,由此取得较好的效果。化的大学英语教学。在大学英语资源库建设中,我们还结合教材建设积极引进大学英语自主学习平台。将其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结合学习平台的优势与特点,研究探索一种新的大学英语教学模式,即学生课下利用网络自主学习平成语言信息及课文背景文化知识的输入,课上在老师的引导下完成自己所学内容的语言输出。这种模式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不断改进与调整学生的语言输出方式,并且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设计不同的语言输出练习。同时,还制定出了一套完善的考核评估方法,以督促学生在平台上完成课程的自主学习。

四、结语

第2篇: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范文

在长期的国民教育中,新加坡逐渐摸索出了诸多有成效的国民教育的途径和方式。一方面从建国开始政府就将开设公民教育课程作为根本途径,告诉学生系统的道德伦理知识;另一方面非常强调将国民教育目标纳入学校的其他课程和活动当中,整合学生在校生活的方方面面和各个领域,并和家庭、社会共同进行教育。其实施国民教育的主要途径有:其一,学校德育课程。这是学校进行国民教育的主渠道,绝不动摇。其二,各科日常教学渗透。新加坡各学校充分发挥各科日常教学的德育教育作用,通过渗透和整合,对学生进行国民教育。这是国民教育富有成效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三,课外辅导活动。为了凸显和实现国民教育的目标,新加坡各学校普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课外辅导活动。其四,社区服务活动。这是新加坡进行国民教育的又一重要途径。其五,社会和家庭教育。新加坡学校在实施国民教育的过程中,特别重视家庭教育对学生品德形成的影响作用,通过建立广泛的社会教育网、教育监督站,创立融学校和社会机构为一体的互动合作的文明社区。

新加坡多管齐下的国民教育让我们真切地体会到,在我国要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不能仅靠道德与法治学科的单打独斗,而应该“全民皆教”,共同担负起道德与法治教育的职责和使命。作为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当然责无旁贷,要充当起教育的先锋和主力,且必须使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教育,让德育内容真正渗透到学生的思想和行动中。在道德与法治学科课堂上不仅要有理论讲授,还要采取多种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教育形式,可以是课堂讨论、模拟法庭、快乐大本营、知识竞猜、小品、相声等。同时为了提高德育实效,还应该将德育目标贯彻到全部教学和校内工作乃至社会的各个领域,坚持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五、必须确保课程内容的活泼型

如果我们仔细翻阅一下新加坡国民教育的课程,就会发现:新加坡国民教育课程形式活泼,引人注目。从教材内容上来看,与国民教育相关的德育教材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能力,减少抽象的理论,注重实用性。从教材形式来看,引人入胜,情趣盎然。通常以学生的日常生活作为故事框架,同时适当穿插历史故事、寓言和童话,版面设计更是新颖、漂亮,充满生活情趣,在视觉效果上大大冲淡了课程或多或少所具有的“说教性”。从教学方式和教学策略上来说,讲究灌输和启发相结合,非常注重形式的活泼性、学生的参与性。从教学手段上来看,现代教育技术的普遍运用,为提高课堂的生动程度提供了支持。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教育部根据不同时期道德教育的需求和重点,对国民教育课程及教材进行了多次改革和修订,不墨守成规,锐意改革进取,使新加坡国民教育课程针对各个时期的不同问题而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自建国以来,在目标、内容、形式、手段上,新加坡的学校国民教育都不断地随着国情的变化而进行着变革,正是在这种不断反思和改进的过程中,国民教育课程具有了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并且不断获得新的生命力。

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近年来,我国的道德与法治教材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纯理论”和“教条式”的教材已经淡出我们的视线,教材开始变得生动活泼、图文并茂,逐步贴近学生的心理需求。但由于受学科特点的限制,相对来说,道德与法治教材还是显得刻板单调,尤其是一些理论知识的灌输让学生“想说爱你不容易”。笔者认为,要让学生真心爱上道德与法治学科,道德与法治教材必须与时俱进,彻底改头换面,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学生的面前,让学生爱不释手。要将刻板单调的原理通过生动形象的故事、案例呈现给学生,让学生在润物细无声中感受道德与法治学科的美,由此爱屋及乌,由衷爱上这门学科,不至于让道德与法治学科成为最不受学生喜欢的学科。

六、必须确保师资队伍的示范性

新加坡政府非常重视对国民教育教师的选择和培训。凡是担任国民教育的教师,除了自己努力追求新知识外,还要是致力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具有高度责任感的公民。新加坡学校国民教育相关课程选择教师,要求教师不仅要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还必须具备较高的道德素养,能够成为青少年道德教育学习的楷模。教要以身作则,身正垂范;以德治教,要具备对社会问题的意识及敏锐性、批判性思维、适应能力等。承担国民教育的教师既要做好“经师”,又要做好“人师”,用自己渊博的学识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去感染学生。

然而,我国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队伍却让人担忧,如果我们仔细调查一下就会发现,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队伍良莠不齐,其中不乏优秀的“正规军”,但也有不少教师是半路出家的“改行教师”,甚至有不少教师是因为不能胜任其他所谓的“主学科”而改教道德与法治课,滥竽充数,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教师成了“杂牌军”。特别是在道德与法治学科不参加中考的地区,或者不参加中考的年级中,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在基层学校,领导们在潜意识中都觉得道德与法治学科专业性不强,谁都可以教,以致有的学校的道德与法治教师出现了“大杂烩”的现象。打铁还需自身硬,由于教师的不专业和素养不高,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的效果可想而知。

有鉴于此,要提高道德与法治学科教育的有效性,提高道德与法治学科的形象,学校应该挑选自身素质高、有敬业精神的教师担任,并且必须参加专门的培训,不合格的教师不能担任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迫切需要教师具有较广博的知识储备、健康的人格、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道德与法治教师应该成为学生信服的楷模,是学生道德品质的航标和灯塔。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教师的培训工作,不能只是重视教学的业务指导,更要加强道德与法治教师的道德、社会责任与职业特征教育,使道德与法治教师在人生价值观、公民素养等方面达到一个较高的层次,真正担负起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公民意识、道德品质的重任。

七、必须确保教育形式的实践性

新加坡国民教育之所以能够深入人心,还在于新加坡国民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得法到位。新加坡的国民教育能充分考虑和针对学生的心理和认识发展规律,制定适合不同年龄层级的教育计划和纲要。在教育中充分遵循德育规律和学生心理发展顺序,培养学生的道德认知能力及分析道德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进行道德推理及道德价值判断。新加坡的国民教育十分尊重学生个性特长,激发其主体性,使其自觉提升道德境界。新加坡的国民教育能重视社会实践在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各种德育实践活动,使学生实现由“知”到“行”的转变。在实践中,学生的道德认知得到强化,情感受到激励,意志得到锻炼,最终促使相应的行为习惯形成。

反观我们的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道德与法治教师习惯于采取“满堂灌”和“填鸭式”的教育。为了防止学生出现意外事故,教师不肯将学生带出课堂,“清一色”地在纸上画画,照本宣科,导致学生对道德与法治学科普遍不感兴趣。道德与法治学科沦落为最不受学生欢迎的学科,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因此,我们的道德与法治教育必须尽快更新观念和内涵,把社会需要与人的发展要求有机结合,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有侧重地进行不同阶段的德育教育,自觉把德育教育与生活教育相结合,在道德实践中让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

八、必须确保执行力度的强制性

第3篇: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范文

关键词:道德教育;法律支持;公民

公民道德就是围绕公民权利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与社会、与他人关系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公民道德教育的实施可以极大地提高人们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强化人们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制度的认同。法律与道德教育息息相关,公民道德教育离不开法律的支持。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必然性

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来说,法律具有重要作用。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加强道德教育,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公民道德教育需要法律的支持。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道德教育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内容,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社会文明呈现出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为道德教育迈出了新的步伐。但是,目前道德教育存在着许多问题,在某些地方和某些领域还存在着道德沦丧、是非混淆和极端个人主义等现象。这些问题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发展的大局。当前,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必须在法律的支持下,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律作为规范化、制度化、客观化、权威化的社会意识,对道德教育有着强大的支撑作用。而道德教育通过法律的不断支持,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法律相配套的道德体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二)法律支持是公民道德教育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要求

道德规范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凝聚而成的,是一种软性调节,具有明显的非强制性特征。在一个充满复杂利益关系的社会里,只有道德存在是绝对不够的,社会需要另外一些约束机制来明确道德规则的内容和范围,这些约束机制就是法律。法律以明确性、制度性和威严性弥补了道德教育的不足,它把基本的道德义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将其系统化、具体化、明确化,使道德原则成为易于遵循且带有法律权威的广泛行为准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道德规范的实现。目前,社会正经历着多方面的变革。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局面,面对人们对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面对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某些负面效应,道德教育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这些问题的解决要通过立法活动使一部分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规范制度化、明确化,再通过司法活动使这部分明确化了的道德规范取得国家强制力的支持,以法律来推进道德建设。否则,没有一个有效的约束与奖惩机制,公共服务意识无以确立,道德高尚者最终只能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结果或被同化,或归于消亡,道德教育也就无从谈起。

二、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表现与特点

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但二者又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作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它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主要是以国家机器(警察、法庭、监狱等)为后盾,靠法律制裁这种强制手段起作用的。道德则是诉诸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通过教育的手段,形成广泛的道德舆论及良好的道德环境,来增强人们的道德责任感,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表现

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是在道德教育过程中,通过法律所包含的精神、规范、制度、环境、文化等内容,对人们的行为产生规范、引导、确认、限制或保障作用,来培养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感,建立与社会经济相适应,与法律相配套的社会道德体系的社会实践活动。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律直接把社会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法律化,使之取得全社会一体遵行的法律强制;二是法律通过奖励或惩戒等手段促进道德水平的提高;三是法律的实施过程也是对社会价值观进行道德整合的过程。

(二)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特点

法律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公民进行自我道德教育的过程。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不仅表现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方面,而且还表现在表扬和奖励先进,树立先进典型方面。因此,道德教育的法律支持,主要是以法律自身高度的思想内容和崇高的道义精神,以它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来培养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感的。可见,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强制性。法律把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确认下来,使之具有法的属性,成为法律上的义务,要求全体公民一律遵行,没有例外,体现了法律对支持道德建设的强制性。第二,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创新性。道德和法律同属于上层建筑,各有其独立的理论体系。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则是在理论上对二者的嫁接,是优势上的互补而不仅是简单的叠加和罗列,体现了在科学理论上的创新性。第三,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先进性。社会发展到现阶段,一方面多元的文化环境和思想意识使得社会环境空前活跃;另一方面,社会的良性运行对个体成员的道德要求越来越高,时代呼唤合适的制度和理论指导。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正好是社会所需,体现了社会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性。第四,法律对道德支持的目的性。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通过肯定合法行为,表彰、奖励先进典型,惩罚违法行为,打击犯罪活动,可以教育人民遵守法律,改恶从善,起到了道德教化的作用。第五,法律对道德支持的辩证统一性。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体现了事物之间联系的必然性。道德和法律虽是不同的治理手段,却可以在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上达到二者的辩证统一。

三、法律支持公民道德教育的途径

道德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坚持道德教育的同时辅以法律手段,强化法律的支持作用,结合道德的软约束和法律的硬控制。

(一)在普法过程中宣扬和表彰高尚的道德行为

第4篇: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范文

一、信息技术能帮助其在最短时间内获取信息

当前多媒体的传播方式需要借助网络、手机等终端媒介,因此在对信息进行传递的过程中信息也都是即时发生并进行传递的。在当前社会背景下,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人们的节奏都逐渐加快,并向前进步,此种生活状态和小学生的学习、性格特点也有着极大的相似点[1]。小学生天性使然,在生活和学习中更习惯追求快节奏,因此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实现学生性格特点和新媒体特点的融合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信息技术在对学生开展道德与法治教育中的不利因素

(一)网络语言对学生基础语言学习和积累的冲击

所谓的网络词语就是在互联网上兴起的,由数字、符号等形式组成的特殊语言或是文字,当前这些网络词语也在逐渐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可,其在影响范围和人群上也在不断增加,在此环节中其蔓延程度和渗透速度的加快,也是当前很多网络专家和学者没有预想到的[2]。可以说网络语言不仅将社会语言体系进行了转变,同时还对小学生的语言环境起到了一定的影响。小学生的特点所致,其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非常强,因此很容易在生活或是学习中受到的网络语言和环境的影响,而小学阶段也是学生学习语言,掌握基础知识的重要时期,一旦此类语言影响到正常的教学课堂,必然会对于教学工作的开展起到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内容复杂性使得小学生道德意识呈现弱化的趋势

多媒体的主要特点和小学生活跃的思维和兴趣有着一定的呼应性,因此对于小学生而言,多媒体也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容易让学生沉迷。所以长时间对网络进行使用,小学生就将长期处于相对比较封闭的环境下,难以接触更多的人与事物,正是因为缺乏必要的交流,致使学生也将出现孤僻和冷漠的社会特征[3]。

三、信息技术环境下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问题的对策研究

(一)学校、社会和家庭应该积极创造更优质的媒体环境

在当前小学教育工作中,首先应该从根本环节上杜绝不良信息的出现和蔓延,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建立起科学的网络信息档案,从而定期对学生进行监督,掌握其经常浏览的网站和信息等,肃清小学生的网络环境。

其次还应该在建立起完善的奖惩制度,对于不良信息要依法追究其责任。通过对专家、家长和老师等多方面意见的听取,总结出更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形成网络安全管理条例,使得这项工作的开展做到有法可依[4]。

(二)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强化网络道德教育

多媒体环境下的道德与法治教育具备明显的双向性和互动性,在小学阶段是一个人成长阶段最为关键的时期,但同样也是一个人发展中最危险的时期,所以此种背景下,德育工作者也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让学生对自身的观念进行表达,并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使得师生交流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教学工作者和受教育者可以借助网络平台自由的进行交流与沟通,通过相关的交流和对话,对未知的世界进行探索,这种方式也使得传统教育模式发生了转变。这种教学方式是对人本主义的教育观念,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有效沟通,也将使得教育者在学生心中逐渐成为了道德教育中的知心朋友[5]。

(三)家长通过自身素质的提升对小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进行指导

家长是学生成长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角色,也是学生的第一任教师,所以这就要求家长在对自身网络技能进行提升的同?r,还应该加强对孩子的网络行为指导工作。因为在小学阶段的学生正处于心理发展和个性养成的关键阶段,在学校学生应该听教师的要求和指导,回家则应该听从家长的安排,但是在网络世界中,每个人都是主人,因此此种背景下学生更容易受到网络环境的影响。所以教师就要对学生进行保护,为其建立人工防火墙,进一步对不良信息进行过滤。

第5篇: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范文

为了帮助大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也为了帮助其以更加理智的眼光来看待社会中的一些现象,必须对其加强道德和法制方面的教育。但许多高校在教学的过程中,往往将这两者独立起来,因而使学生在理解问题时往往显得较为片面,不能从道德和法制两方面共同出发去看待问题。因此必须通过专题式的教学方法实现其之间的融合,使学生能够从更加全面的角度去看待和解决问题。

二、利用专题式的教学方法实现融合

(一)整合内容。专题式的教学方式能够使道德和法治这两大教育中的内容更好地融合在一起。针对大学生开设的“基础”课程是为了能够帮助大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进而加强其法制观念,同时也能够提升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但根据教材内容的设置来看,各个章节的独立性太强,往往相互之间有联系的问题也被分在不同的章节,因此这种极度的不灵活性会给学生的学习造成一定的限制[1]。由于其知识点的设置过于分散,因此必须将其系统地整合在一起,而专题式的教学方法就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其最大的特点在于能够将道德和法治这两大知识点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知识点变得更加系统化,学生在学习的时候就能够更加完整,从整体上来理解和把握教学内容。这就使得他们能够更清楚教材所想要表达的主题及他们所应获取的知识。(二)增加学生认知。“基础”教材中设置了许多主题的内容,其中同时包含了爱国主义以及公共生活等,若仅仅以道德或法律的角度理解这些问题,会造成一定的局限性,不能从整体上把握教材内容的意思,因此,必须同时从这两个角度出发,进行综合性的理解。另外,由于基础课程中对道德教育的部分更为重视,同时对学生的思想政治课程设置的也较多,这就容易使得学生更重视道德方面的学习,而忽略了同样重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道德。因此,当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一些与法律相关的社会方面的问题时,就不能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待和分析这些问题[2]。而采用专题式的教学方法则能够将这两种教育完全融合在一起,使学生能够不被教材内容所束缚,并且意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同时,使其在学习的过程中也能够更加全面和更加有针对性,这对他们去解决成长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些社会问题是十分重要的。(三)师资力量的有效结合。为“基础”课任教的教师通常学历背景都是与法律学、伦理学或政治学相关的专业,而专题式教学方式是需要将道德和法律融合起来才能达到一个最佳的教学效果。因此在进行教学分工时就应当充分地发挥不同领域内教师的专长,并将其之间的优势进行有效的结合。例如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负责自己所擅长的领域,同时要求他们在准备课堂教学内容的过程中,共同探讨教材知识并且共同研究教学策略,使得最终能够制定出一套同时融合这两种教育的最为合适的教学方案。通过采用这种分工的方式不仅能够使教师最大程度地发挥各自的专长,减少其备课的内容,同时还能将其所擅长的知识领域更加全面地讲解给学生[3],从而有效提升教学质量,使对学生更加全面的理解和学习道德与法律方面的知识。

三、实施原则

(一)问题解决。现在的大学生大多是90后,因此其成长环境以及经历,包括生活方面的需求以及看待和思考问题的方式都是在教学时所必须考虑到的重要因素,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制定出最佳的教学方案,从而使专题式教学充分发挥其效果。专题式的教学方法本身就与大学生的成长环境有着紧密的关联,并且是在此基础上展开教学活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就可以从学生本身出发,多选取一些与学生生活经历及与此相关的社会问题作为教学的素材。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问题必须包含三项内容,即与道德和法律相关,同时也与大学生的生活相关。只有这样,才能将这几项内容更好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从使其在教学活动中也能够更加积极地配合教师。[4](二)明确重点。在采用专题式的教学方法时最重要的是将这两项内容融合在一起,帮助学生从一种综合性的角度去理解问题,而不能忽略其中任何一方面的教育。但同时也应当注意的是,“基础”这门课程在内容的设置上,每个章节的内容是不同的,其各自的侧重点也有所差异,有些章节更突显道德教育,有些章节更偏向于法制教育,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就必须根据各个章节的内容来决定如何更好地安排和分配两项内容。以道德教育为主的章节教师就可以将重点放在道德知识的教学上,但同时也要从法律的角度去引导学生看待这些问题。如果给这两项内容分配同样的教学时间去讲解,则很可能使教学内容发生偏差,对学生形成误导[5]。因此,最重要的是在教学的过程中根据章节内容来把握好如何将道德和法律进行更加有效的融合和对内容进行合理的分配。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科学合理化的专题式教学。(三)突显综合性。专题式的教学最重要的是将问题作为核心来开展教学,其是脱离了原有教材内容和体系的束缚的,并且致力于使学生以综合性的角度来理解问题的能力能够得到有效提升。在“基础”课教材内容的设置上,对于不同角度和主题的道德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在不同的章节进行了分配和安排,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将其有效地联系起来,使学生能够不被章节束缚,以一种更加连贯和综合性的角度去学习。以诚信教育为例,这一主题的内容就在不同章节中多次反复出现过,而在每个章节的主题下对其都有着不同的解释,因为其各自是从不同角度来看待的。但这些解释彼此之间并不是互相独立的,其各自与诚信教育都有着直接的关联,因此教师应当使学生学会用一种综合的角度去理解这些问题。例如在教学诚信这一主题内容时,教师就可让学生自由发挥自己的意见,从各个不同角度去理解诚信的含义及其与法律和道德之间的联系。这样便能够帮助学生从更全面和更多元化的角度去理解诚信这一问题。另外,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准备充足的教学资源,并做好内容扩展的准备,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更多的有力支持。

四、教学专题

(一)诚信。在“基础”课的教材中,诚信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主题,在许多章节中都有设置,同时也是整个教材中跨度最大的一个主题。这主要因为诚信教育是对学生本身的重要性所决定的,其是对大学生成长所提出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若想构建和谐诚信的社会,必须确保大学生接受相关的教育,促进其诚信观念和行为的建立。在“基础课”中,诚信教育基本在各个环节都有涉及,其作为一项专题性的教学,在整个教材中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诚信的内容和意义及其所能够发挥的作用;第二是诚信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地位及其重要性;第三是诚信对构建良好社会关系的必要性;第四是在学生整个学习和职业生涯中诚信都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五是诚信与法律是紧密相连的;第六是社会对大学生本身的素质要求就较高,因此必须对其加强诚信教育,这也是其将来走入社会的一个行为标准。第七是诚信还涉及婚姻以及家庭等多个主题的教学中。以专题教学的方式来看,以上所提到的几项内容可以整合成几个较大的模块。分别是:诚信的基本内涵及其与现实的联系、诚信在学生的学习、职业、家庭及社会交往中所体现出的意义、诚信对大学生的重要性。(二)爱国主义。爱国主义也是道德与法制教育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其内容主要包含大学生本身所应具备的爱国方面的道德及法律义务应担负的职责。在教材中,除了对爱国主义的内涵和发展历史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之外,还将其现实意义和实践教育进行了有效连接,致力于将理论教育与实践行动结合起来,帮助大学生更好地实践爱国主义,从而使其能够将从教材中所学习到的爱国主义情感和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对于大学生来说,其应当具备足够的爱国主义情感,当出现国家利益分歧时能够主动进行维护,同时应当有加强各民族之间团结合作和促进国家的安全等问题的意识。另外,还要了解作为公民应当学习的法律方面的知识及自身所应担负的爱国职责。因此,专题式的教学在展开的过程中不仅要丰富学生的爱国情感和增加学生对更多爱国理论知识地了解,同时也要帮助学生在法律的影响下以更加正确的方式去理解和实践爱国行动,而不是出于一时的冲动,这样便能使学生的爱国行为更加理智。(三)网络生活。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其已经逐渐成为我们生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如今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各行各业的发展几乎都离不开网络,因此除了要帮助学生了解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要求之外,还需要将其扩展到网络世界中,使得学生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和影响下能够朝着更加理智的方向发展。近年来,犯罪数据表明,网络犯罪在其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许多大学生因为沉迷网络世界无法自拔而最终导致犯罪行为,同时也有一些大学生在网络犯罪当中属于受害者的身份。因此,在通过专题式教学展开这一主题的教学时,必须使学生充分了解互联网的基本内涵及其功能,同时还要对互联网的优势和缺点进行深入地分析,使学生能够以理性的眼光去看待和有效利用互联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帮助学生在使用网络时能够以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法律知识来约束自己,同时也要使学生学会如何利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在网络中的基本权益。随着互联网在我们生活中所占有的位置越来越重要,学校也应当加强这一主题的教学。(四)人与环境。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也是道德和法制教育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其主要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这一主题的内容在教材中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第一是学生如何把握自身与环境的关系,以及如何在一种和谐发展的状态中使自身的价值能够充分体现出来。第二是为了保障我们的生活,对环境进行保护是十分必要的,它能够促使我们更长远的,更稳定地发展下去。目前,由于工业生产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成为了一个世界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其也受到了大学生的广泛关注。因此在专题式教学展开的过程中,主要是帮助学生从道德的角度来看待人和自然的关系,使学生明白脱离了自然的人类根本不可能生存下去。另外,自然和人之间的关系其实与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当学生学会了如何与自然相处,自然能够更好地与人进行交往。除此之外,当前国家也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颁布了许多有效的法律制度,因此对大学生这方面的教育也应当重视起来。

五、教学思考

(一)教师的教学水平。为了使专题式教学发挥等更加显著,教师首先必须具备专业的能力和更高的教学水平。因此,教师不光要具备法律和道德方面的知识,同时还要能够对不同主题的知识进行更好地整合与连接。另外,由于需要将道德与法律知识进行融合,因此教师还必须要有一定的协作能力。但从这一教学方式实施的具体情况来看,许多教师因为在短时间内很难有效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因此其在教学中仍然采用的是较为传统的教学方式而没有深入专题式教学的本质。因此,当前最重要的是对教师进行培训,加强其对专题式教学的理解以及有效增强其教学水平。(二)教材内容当前的“基础”教材已经经过多次修订,在许多方面也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但其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主要体现在逻辑以及表述等方面,因此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加强。另外,尽管教材充分体现出了将道德和法制进行融合的重要性,但其在进行着两方面知识的融合过程中各自独立的现象仍十分明显,教材并没有将两者自然地融合在一起,其融合往往显得过于生硬。因此,在编写教材内容的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做出调整,尽量通过一些实例使道德和法律知识能够更加自然地进行融合,而不是将两者强行联系起来,这样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三)管理问题。专题式教学最大的特点在于脱离了教材各个章节的束缚,从而在教学的过程中能够实现章节之间的跨越,帮助学生以一种综合性的眼光来看待问题。但许多高校在制定学习教学计划的过程中,仍然按照传统的方式,要求教师必须遵循教材内容的先后顺序,这自然就影响了专题式教学的开展,使其教学效果受到影响。因此,作为学校管理部门来说,应当积极进行改革,鼓励教师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进行教学,同时在教学时长以及教学资源等方面不应对教师进行过多的干涉和限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道德和法制知识之间的融合。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专题式的教学方法尽管已经在各大高校逐渐展开,但其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教师本身教学水平有限以及教材设置的不够合理,同时学校管理部门也没有给教师以足够的支持去实践这种教学方式,因此,还需要在这些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调整,本文就给出了一些有效的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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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顾相伟.高效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发展、关联与融合[J].思想教育研究,2012(7):55-56.

第6篇: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范文

从本质上来说,赏识教育并不是表扬和鼓励,主要是赏识学生的一个过程,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动机,在教学中创建良好环境,为学生指明发展方向,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初中阶段的学生需要教师的赏识教育,因为他们处于成长期,在行为和心理上存在一定的偏差,需要教师的指导和帮助,所以有必要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融入赏识教育。将赏识教育合理运用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可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第一,赏识教育的合理融入会让学生树立端正的学习态度,对初中道德与法治的学习产生较强的信心。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堂教学中,可以全面提升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效果和质量。第二,赏识教育让教师和学生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学生对教师教学产生较强的信心,就会针对具体的问题与教师进行沟通和分析。这种情况下,教师和学生会共同进步,最终强化师生关系。第三,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赏识教育为学生提供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这个过程中会朝着多个方面发展和进步。总之,赏识教育在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中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二、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融入赏识教育的具体途径

1.规范教学语言,重视学生学习表现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政治教师要对自身的教学语言进行规范。在教学中,要运用和谐和幽默的语言,让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变得更加活跃和和谐,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同时,在课堂中,教师从具体的教学目标出发,关注学生的具体学习表现。这样,就会深入了解学生,在具体事情上展现出德育素养和法治思想,最终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比如,教师在“我们的朋友遍天下”的教学过程中,要从交友的原则出发,让学生对友谊进行交流和分析。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才会对朋友产生清晰的认知。在学习过程中,教师要给予学生充分发言的机会,并鼓励和肯定学生,最终保证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重拾信心。这样,学生学习的表现得到认可和鼓励,就会强化学生的学习行为,最终对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产生清晰的认知。

2.关注学生个体发展,赏识行为和品德

教师在实际进行道德与法治教学的过程中,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关注学生在实际生活中的良好行为和具体表现。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如果得到相应的肯定和表扬,其个人荣誉感会得到满足,并最终展现出一定的带头示范性作用。教师在实际教学中要关注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具体学习表现,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融入学生的行为表现。比如,教师在进行部编教材初中道德与法治“交往艺术新思维”教学过程中,就可以为学生呈现出人们交往的相关视频,学生在真实案例的激发下,会深刻理解何为交往的艺术。在此,教师开展赏识教育就会引领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品德,满足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的要求。

第7篇: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范文

1.缺乏学习目标和动力,职业道德观念淡薄

目前我国中职教育的接受者大多都是中考之后的落榜学生,这些学生在家长和社会的眼中被普遍认为是“失败者”。这种过于极端的看法和评价很容易使学生产生严重的自卑心理,导致他们在社会和学校中迷失自我。在学校中失去了进一步学习的动力,缺乏自我提高完善的积极性,对自己正在学习的领域和即将从事的工作没有一个相对清晰的认识,也就不可能做出合理的长远的职业规划。而且即使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走上工作岗位,在工作中也会抱着一种“混口饭吃”的心态,不会将某些必须的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自觉地落实到自己的职业活动之中,并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2.行为上自由散漫,法律意识欠缺

随着国家重视程度和资金投入的不断提高,目前我国中职学校招生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有的学校为了获得更多的生源,对学生过于迁就,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手段没有及时跟上,使得中职学校的学生在行为上普遍比较自由散漫,没有感觉到应有的来自学校和社会的规章制度的约束,致使学生法律意识逐渐模糊。应该说这种现象的出现有一定的社会因素的影响,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中职学校本身在教育内容和管理手段上未能及时跟进,或者说是作用还不够明显,力度还不够大,远远没有达到匡正学生行为、培养学生法律素质的程度。

二、加强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的几点措施

1.创新德育教学手段,找准切入点

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德育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该结合中职教育的特点,创新教育方式和手段,找准教育的切入点。首先要摸清学生的思想动态,找到问题症结所在,着力提高学生的自信心。要让他们知道中职教育也是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端正学习态度,坚持学习信念,也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其次要以专业社会实践为契机,深化职业道德教育。中职教育的重点在于对学生技能的培养,学生从入校的第一天起就是以熟练掌握某一门技能为目标,成为专门的技术性人才。在中职职业道德教育中也要结合这样的特点,从学生的专业社会实践开始,就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能够尽早地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并一直坚持到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最后老师要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

2.加强法律教育力度,提高针对性

首先要提高法律教育课程的比重,从根本上重视法律教育。一个好的职业者前提必须是一名守法者,这样他对整个社会的作用才能为正。中职学校要加强学校的法制宣传和法制观念,以法治校,形成一种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的氛围。其次要注意净化学校周边的环境,给学生提高一个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切实消除各种违法乱纪隐患,切除其对学生身心产生的不良影响。最后要发挥家长、老师、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的作用,加强沟通和宣传,给学生灌输一种正确的法律观念,从多个不同角度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3.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必须有机融合

从教育内涵来说,职业道德教育是指通过专业知识和人文知识的传授,使学生树立一种职业道德意识,从而来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而法律教育则是指通过传授和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使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巧,树立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法律意识,并养成依法办事、自觉守法的习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职业道德角度可以服务于法律教育,而法律教育又能促进职业道德教育,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贯通的关系。在中职学校的教学过程中,应该注意将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用职业道德教育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教育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三、结论

第8篇: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范文

当前中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如果学校有效开展一系列的道德和法治教育,有助于学生在现阶段树立正确的三观,从根本上使学生的思想发生质的变化。另外,在国家和社会中想要培养道德素养高尚的人才,有效的情景教学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积极途径。在初中进行道德与法治教育中运用情景教学,有利于学生保持良好的思想,也有利于情景教学目标的实现。素质教育在目前是教育改革的重点,国家也是通过教育进行人才的培养与发掘,因此道德、法治教育和情景教学在日常教学的各个方面只有有效渗透,才能有效地帮助教学目标的实现,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结构,切实实现学生整体素质的发展,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1]在中学教育过程中,中学教师要切实培养学生对事物的积极兴趣,这样不仅可以切实促进学生对课堂知识学习的积极性,还可以通过课堂气氛的渲染与学生形成情感上的共鸣从而更准确地实现教学目标[2]。情景教学作为一种手段和途径,可以改善中学课堂的教学效果,在情景教学中充分发挥情景因素的积极作用,切实实现教学目标,使学生能够真正对学习感兴趣。

二、情景教学模式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目前大部分学校教学都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这是一种灌输性的落后的教学模式。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处于被动的地位,被动地接受教学,被动地接受知识,这种被动使教学效果大打折扣。师生缺乏有效沟通,课堂上教师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没有明确学生才是课堂的主体。在情景教学模式下,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为课堂活动中心,以情景为教学背景,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这个背景下,可以充分地激发学生的潜能,可以充分解决学生知识结构不完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这充分说明,情景教学模式的重点在于打造以学生为本的新的教学模式。例如,有一门课主要要传达给学生的思想有两个内容:“生命能绽放吗”和“如何敬畏生命?”,上课的老师应使用让学生感兴趣的方式,在正式上课前,老师可以播放一首关于生命的歌,课堂上可以表现出“珍视生命”的氛围,也可以通过多媒体向学生播放有关于生命的视频和照片,让学生能够迅速联想到课本内容,保证学生对该课时内容的有效把握。

三、目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教师对教学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着课堂的教学效果,在对中学生进行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无视情景教学的重要性,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效果大大降低[3],存在的问题很多。首先,部分教师在课堂上对体验活动的设计过于单调,情景教学走马看花,学生无法充分享受情景教学的和体验教师缺乏教学经验;其次,教师对教材的依赖度较高,在实施教学时照本宣科,语言过于教条化;另外,学生对老师所讲的教学知识理解不够,学习热情也不够高涨。由于这几点原因,使得情景教学在课堂上的应用效果并不好,同时学校也存在着监督不力的问题,学校的监督也是教育效果得不到实现的重要原因。

四、有效构建道德与法治教学

中学德育与法治教育是实现素质教育的最佳途径。教师如何运用情景教学的形式,全面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使学生充分理解和认识道德与法治的关系,这是每个教师都应该思考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开展课程,教师应该营造合适的教学氛围,根据学生自身的特点来制定教学内容。教师应该尊重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在营造教学氛围时,教师要以教学内容为核心,以学生为主体,结合生活实际进行知识讲解,同时还可以使用其它方面的教学工具[4]。

五、情景教学在初中教学融合的重要意义

1.情景教学更加符合初中生的心理状态初中阶段学生的思维以及对事物的认知还不成熟。首先,认知的发展遵循着客观到主观的规律,也遵循着从抽象到具象的发展特点。并且初中阶段的学生处在一个特殊的年龄段,这个年龄阶段是一个过渡的阶段。青春期的学生对任何事情都抱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极强的教育可塑性,因此要努力提高青春期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5]。但是初中生独立学习的能力有待提高,基于此,老师需要使用情景教学,给予学生合适的引导。在对学生进行情景教育的时候,需要创设相关的教学情景,将情景教育和课堂教学进行融合,在课堂当中使用生动的语言,利用新奇的事物激发学生的课堂学习的兴趣。这样可以在课程教学中让学生产生情景迁移,集中注意力,同时能够渲染教学氛围,切实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2.情景教学更加贴合课程教学的任务和目标在初中课程课堂当中应用情景教学的方式,更加贴合新课标改革要求。这对学生创新能力、社交能力以及合作精神的培养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情景教学更加贴合课程教学,并且也更加贴合课堂教学的任务以及教学目标。在课堂中应用到情景教学,可以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切实增强学生的自信心。由此可知,在中学课程教学中融入情景教学模式是实现中学课程教学目标的有效方法。3.情景教学更有利于创造课程教学学习氛围课程教学和情景教学的有效融合需要在老师的帮助下开展,这样可以更好地营造课程教学的学习氛围。在课程教学当中融入情景教育,可以使课程教学变得更加的丰富立体,让学生更容易地理解学习内容,对学生的终身的学习起到很大的帮助。4.情景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在进行初中课程教学的过程中,需要注重情景教学的融入。在课程教学课堂中融入情景教学方式,可以极大程度提高学生对课程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在课堂当中进一步提高学习效率,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比起那些缺乏学习兴趣的学生,带着积极情感投入课程学习的学生,更容易在学习过程中获得快乐,让课程学习变得更加的轻松、愉快。情景教学对初中阶段的学生来说,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让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6]。在日常进行初中课程教学的时候融入情景教学,这对课堂氛围的营造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在课程学习中非常重要,它也是教学活动的重要指标。在进行日常初中课程教学的过程中,需要实时注重情景的变化,通过在课程教学课堂当中融入情景教学,帮助学生时刻保持一个积极的心态进行课程学习。

结语

综上所述,初中老师需要借助情景教学的方式进行课程教学,需要根据新课标的标准不断改进自身的教学方式,保证学生可以拥有一个积极的心态进行学习,保证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以及学生终身学习观的形成。

【参考文献】

[1]陈鸳鸯.情境教学法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实践研究[J].华夏教师,2018,No.098(14):27-28.

[2]沈晓春.情境教学法在初中思想品德课堂教学中的运用研究[J].新课程学习(下),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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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乌兰.情境教学法在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学中的运用研究——以乌鲁木齐市第86中学,第60中学为例[D].新疆师范大学.

第9篇: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范文

【关键词】普法教育 领导干部 法治国家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领导干部的法治修养,是法治建设成败的关键

普法,就是要对全社会所有人都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这应该是建设法治中国极为重要的举措。在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一体建设。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依法行政,因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就对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国家的建设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这两者是互动的。法治政府建设,立基于法治社会,法治社会的建设有赖于法治政府的推进。但这两者之间,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政府,社会秩序的安定,人民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政府去治理、教育,不仅如此,政府还必须为之作出表率。如果政府不依法办事,就无法要求人民依法办事。所以在这三者的一体推进中,政府是关键。

就法治政府建设而言,由于政府管理的范围极为宽泛,很多都与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政府工作人员常与人民群众直接接触,处事、待人都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要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办事。但行政工作人员并非都拥有系统的法律知识,不一定有明确的法律意识。因此,普法对他们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应该说,这几年我国在这一方面已取得不少成绩。而作为行政机关的领导者,各级领导干部无疑在行政实践中起着更加重要的主导性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具有不同专业知识,可能是不同领域的专家,但并非都拥有法律知识和法律工作的背景。因此,对他们进行普法,更应该是重中之重,是法治建设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可以说,领导干部的法治修养,是法治建设成败的关键。

领导干部担负着各个岗位的重要职责,工作头绪众多,面向他们的普法,并不在于要求其掌握具体的法律条文、法律规定,关键在于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思维,就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解决矛盾靠法的一种思维模式。制定决策、处理矛盾,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依法进行。事涉公共利益或公民权利的,首先应该想到的是这样做是否合法。合法性思维应该是法治思维的起点,凡是不合法的事情绝对不能做。

要培养领导干部的职权法定思维、权利保护思维和程序思维

职权法定思维。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是法律授予的,法无授权不得为。这与公民的权利不同,公民的权利是法无禁止皆可为,决不能把行政机关的职权也看成法无禁止即可为。行政职权由行政组织法和相关的单行法规定,目前正在梳理的权力清单,就是要弄清哪些职权是法律授予的。职权法定的另一要点是权责一致。职权与责任相连。有权就有责,用权必须担当责任。不能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导致行政管理混乱。

权利保护思维,保护公民权利可以说是行政机关的天职。在制定规范方面,《立法法》明确规定,部门规章,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据;地方规章,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依据,不能设定减损公民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其他规范性文件当然就更无权了。在执法方面,应该依法执法,保护公民权利不受损害,执法者更不得减损公民权利、增加公民义务。

程序思维是法治思维中极重要的基本点。行政程序是行政权力能否依法、正确实施的基本保障。因此,中央一直强{要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程序思维有几个基本要求。首先是公正,也就是处理事情的机构和人,不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西方称为“自己当自己的法官”,否则就不可能公正处事,至少人们会质疑能否做到公正。与该事项有关的人必须回避。同时,处理一件事情,走完一个程序,常常要经历几个环节。这些环节,不能由同一个人或同一个组织一管到底,要由不同的相关组织或人员分工合作,既要互相协调,又要互相制约。所以《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裁执分离。制定《行政许可法》时,规定部委规章不得设定许可,原因就在于部委自己设定许可,自己执行许可,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可能会产生不公正。中央已明确提出决策、执行、监督要互相协调,互相制约。

程序思维重要的要求是公开。公开将使政府的行为处于阳光之下,就不会霉变。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取得公众信任的关键因素。我国已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例外就是法律规定可以不公开的才能不公开。要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但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必须保密。

在对公民的权利作出不利决定时,必须恪守正当程序原则,即必须说明理由、听取意见。法律法规规定要听证的,必须进行听证。作出决定后,必须给予要求复查的权利。正当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作出相应规定后,已在我国得到普遍实施。行政权力的行使中,涉及公民权利义务或公共利益的,必须吸收公众参与。大至重要的行政决策,必须有公众参与这一环节。小至执法中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必要时要进行听证。听证的目的是听取意见,但也在于让相对一方参与执法。听取公众意见,一方面是兼听则明,吸收公众的智慧;另一方面也是一种沟通,使公众了解行政权力行使的意向,有利于顺利执法。

强调程序的同时,还要考虑到行政权力行使的特点:效率。无论是不利处分,如处罚;或受益处分,如许可,都要考虑效率。效率不仅是行政机关所追求的,也是公民所期望的。

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要培养其公平正义思维

公平正义思维是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所必需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涉及双方或多方相对人的行政行为中,必须坚持公正,同样的情况同样处理,不同的情况不同处理,轻重适当,公正持平。不平则鸣,不公正处理,就会引起各方的矛盾、争议。与公平正义相连的是对行政争议的解决。行政权在行使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与公民产生矛盾纠纷。一是矛盾纠纷不可避免;二是矛盾纠纷必须得到公正解决,否则就不可能达到和谐。而要公正解决纠纷,唯一的途径是法治。群众对行政权力的行使有不满或不服,奔走上访。如果依靠领导干部个人意见去处理、解决,也许平息一时,但各个部门、各个领导干部的解决办法都不相同,难以划一,难论公正与否,最后还是解决不了问题。“解决矛盾靠法”,这才是唯一的出路。只有依靠法律,才能公正解决矛盾。我国已建立起解决行政争议的法治体系,包括调解、裁决、仲裁、复议、诉讼等。按层次,一般矛盾先在基层进行调解,不能解决的,进行裁决、仲裁、复议等,仍不能解决的,再提讼,司法位于矛盾解决机制的终端。仍然可以存在,但同样也要走法治之路。法治是解决矛盾,建立和谐社会的唯一通道。

领导干部拥有法治思维,在作出决策、处理行政事务时,就会首先想到: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法律是怎么说的?这就为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了基本的保障。至于法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领导干部不一定,也不要求全部了解,这就需要法治的“外脑”,可以由法治干部辅佐,也可以由法律顾问协助,由专家、学者参谋。善于向法治“外脑”请教,充分发挥法治“外脑”的作用,也正是法治思维的一种表现形态。通过普法,能使领导干部培育起法治思维,这就为建设法治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也正是普法工作需要承担的职责。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导,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