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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的任务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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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的任务

第1篇:伦理学的任务范文

任务型语言教学是诸多交际教学途径中的一种。任务型教学(task-based 1anguage teaching)指一种以任务为核心单位计划、组织语言教学的途径。其倡导者(如Willis, 1996)认为任务型教学是交际语言教学的逻辑发展,因为它与交际语言教学的若干原则是一致的。任务教学法的产生可溯源到Hymes的交际能力理论的出现和随之而来的交际教学法,交际教学法发展到现在已从最初的一种教学途径成为一种教学思想。Nunan (1989) 认为,“任务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法,具有结构性,它由教学目标(goals)、信息输入(input)、活动方式(activity)、师生角色(teacher/student role)、教学环境(setting)等要素组成。任务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之间的差异在于前者注意信息沟通,活动具有真实性而且活动量大。英语课堂教学应具有“变化性互动”的各项活动,即任务。正由于任务型教学模式具有上述性质和特点,在英语课程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倡导选择和运用任务型教学以期更好地完成课程目标就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

二、“任务”的实质内涵界定

在任务型教学法中,“任务”无疑是理解与实施教学的关键因素。Willis(1996)认为“任务是学习者为了做成某件事情用目的语进行的有交际目的的活动”。Bygate, Skehan和Swain(2001)从学生自主学习的角度认为任务是一种可以受到学习者选择的影响,可以根据学习者自己的理解而变化的活动。这种活动需要学习者为了实现某个目标而有意义地使用语言。Nunan (1989) 从交际的角度认为交际任务是学习者使用目的语来理解领悟、处理问题、发挥创造、相互交流的课堂教学活动。在做这样的活动时,学习者的注意力集中在运用他们的语法知识去表达意义上,而不仅仅是机械地使用语言的形式。以上语言学家对“任务”的界定无疑为我们理解任务的实质内涵提供了有益的参考。综合上述论述,我们可以看出,任务是人们在学习、理解、体会语言的过程中所开展的活动,比如在听录音的同时画一幅地图,听指令做出动作的反应等等。同时,任务也可以是一个是精心组织的、以促进语言教学为目的的一系列教学活动。这些活动有自己特定的目标,适当的内容,特有的学习程序以及各种不同的成果。事实上,任务关注的是学生如何沟通信息,通过交流互动解决交际问题,而不是强调学生使用何种语言形式;任务具有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可能性;学生应把学习的重点放在如何完成任务上,对任务进行评估的标准是任务是否成功完成。

三、任务型教学法产生的理论来源

美国教育家杜威(1859-1952)以实用主义的认识作为教育理论基础,提出了“学生中心,从做中学”的教育模式,他主张教育的中心应从教师和教科书转到学生,教学应引导学生在各种活动中学习。学习语言既不是背诵孤言的单词,也不是熟记脱离语境的句子,更不是记忆枯燥乏味的语法规则,而应当教会学生用恰当的语言把要求做的事情做好,词汇和语法都是为“做事情”并“完成任务”服务的,课堂上教师的任务就是在语言运用的活动中把词汇,语法和功能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任务型语言教学的理论基础来自许多方面,有心理学、社会语言学、语言习得研究、课程理论、学习理论、认知理论、心理发展以及教育理论等等。但它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是语言习得理论和社会建构理论。

二语习得专家Krashen (1982)区分出了两个语言学习概念:学习(learning)和习得(acquisition)。学习是指通过教学有意识地学得语言;而习得则是指通过交际无意识地接触语言系统而掌握语言。Krashen强调,掌握语言大多数是在交际活动中使用语言的结果,而不是单纯训练语言技能和学习语言知识的结果。换言之,语言学习者不仅需要不同情景下反复接触含有这项语法规则的实践机会,而且还需要在不同的情景下、不同的语境中使用这些固定的表达方法,从而逐渐发展自己的语言系统。此外,语言学家Long认为,语言习得不可缺少的机制是“修正性互动”(modified interaction),学生所需要的并不是简单的语言形式,而是可理解的输入与输出的机会。此外Swain提出的输出假设认为输出与输入的作用不同,学习者仅理解输入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机会输出。语言习得的研究表明,学习者的参与与语言熟练程度的提高关系很大。因此,任务型语言教学的倡导者认为,掌握语言的最佳途径是让学生用目的语去做事情,即完成各种任务。当学习者积极地参与用目的语进行的尝试时,语言就容易被掌握。

此外,构建主义理论认为知识是由学习者个人自己构建的,而不是由他人传递的,学习和发展是社会活动和合作活动。这种构建发生在与他人交往的环境中,是社会互动的结果。 该理论强调人的学习与发展发生在与他人的交往和互动之中。教学应该置于有意义的情景中,而最理想的情景是所学的知识可以在其中得到应用。社会构建主义理论支持下的任务型语言教学主张学习过程应充满真实的个人意义,要求外语教师学会促进学习者的全面发展、学习能力的发展、积极的情感因素和健康人格的发展。

综上所述,“任务型教学”反映出外语教学目标与功能的转变,体现了外语教学从关注如何教到关注如何学,从教师为中心转为学生为中心,从注重语言本身转到注重语言习得与运用的人的变革趋势。完成任务的过程能产生大量互动机会,且这些机会是活生生的人际交流。“任务型教学”一定程度上把语言能力目标与生活工作能力目标联系起来,通过完成任务学会交际已超越了语言学习本身。

第2篇:伦理学的任务范文

关键词:人文素养;物理教学;熏陶

中图分类号:G42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1-0158-02

著名教育家杜威说过:“离开了人和人的发展,一切美妙的教育计划都无异于海市蜃楼。”新一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非常强调义务教育中的物理课程在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教育作用,明确规定了课程的三维目标,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一人文素养内涵和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并列,作为新课程中最重要、最核心的目标之一,体现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人文素养的重要性。作为物理教师应该改变教学观、质量观、人才观和价值观。教师不仅是教书,更主要的是育人,是帮助学生成长,创造完美人生的过程,如何在物理课堂教学中融入对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却束手无策,本文结合自己任教实践经验,就此作些探讨。

一、什么是人文素养

人文素养是指关注入,尊重人格和人性,以人为中心来看待世界事物的一种思想态度。一个具备人文素养的人,才是一个热爱生命,善待自然的人;一个充满人文主义的社会,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一个充满人文主义的国家,才是一个充满自由、富有活力、善于创新的国家。我们的教育要体现对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就要在平时教育工作中注重渗透人文主义。“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教师首先要加强自身的修养,通过教师的言传身教,在学科教学中体现出“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色彩。在具体授课中,通过向学生传授人类长期积累的阅历经验与智慧精神即人文知识,培养他们对于自己、他人及环境的人文理解与人文关怀的意识和能力,并最终促使他们理解人生的意义与目的,树立起高尚的人文素养,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二、当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考试的功利主义阻碍了对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目前,在以功利主义为代表的市场经济中,以经济的眼光为标准,强调了学习的升学功利价值取向,而忽视了人文素养这一内在的价值取向,从学校的角度看,受社会现实功利性驱动,更多地看到或强调考试的应试价值,甚至以分数作为唯一评价目标。学生整日忙于各种练习考试,淹没在题海之中沦为了“解题机器”、“考试机器”,缺乏对他人的关心、对社会的关心和对科学家所应有的崇敬,缺少精神和信仰,没有激情和乐趣等等。这些来自社会的功利性评价,让学校的人文素养教育举步为艰。另一方面,当代教师本身缺乏人文素养阻碍了对学生人文素养的培育。且前不少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缺乏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教育中缺乏人文化的手段,教学中缺乏人文精神的渗透。我们的教师在课堂上只注意到“教书”,却没有看到教育最根本的价值在于“育人”。教师本身缺乏人丈素养,这才是人文教育最难突破的瓶颈。

三、在物理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

1.以物理教师高尚的人格,教育和影响学生人文素养精神的形成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提高教师自身的人文素养,是实现提升学生人文素养的关键。特别是在初中阶段,正是学生心理和生理变化显著的时期,一个注意方式方法干细微之处、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教师,将为学生的一生播下幸福的种子,受益无穷。因此,教师要加强自身修养的提高,素质教育的关键在教师。

通过物理教学中的人文教育,正确理解人与社会的关系并产生热烈的感情,形成了对美和善的辨别力和追求热情,发展了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能力,使自己的心智得到和谐的发展,激发了内心的潜能,正如斯坦福大学校长有着极美好的阐述:“人文科学是我们这个时代最深刻的需要,它赋予社会,世界以方向、目的和意义。

2.从物理学发展史着手渗透人文素养

科学家和科学史对人文教育起到了桥梁作用。平时教学中组织学生阅读教材中的“读一读”,并补充介绍一些科学家获得成果的经历和过程,分析他们的经验和从中应吸取的教训,帮助学生解读科学家的人生。如牛顿勤于思考、悉心钻研的故事;布鲁纳用生命捍卫真理的故事;我国的墨翟和他的学生共同完成的小孔成像实验,并记录在《墨经》一书中,是世界上最早关于光的直线传播的记载:我国宋代学者沈括的成就――他最早记载了磁偏角,比西方哥伦布早400多年,等等。

物理学史有着丰富的人文内涵,物理学的发展史,本身就是一部科学家们为追求真理而前赴后继、不屈不挠的奋斗史,对她知道得多一些,宽一些,学生不就有了更大的勇气,以科学家在创造伟大业绩中所表现的人格力量为榜样,确立为科学而奋斗,为真理而献身的崇高品德。这就极大地提升了内在的人文素养。可见,在课堂中适时介绍物理学史其意义深远。

3.从物理教材、物理知识本身着手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

物理教材各章节的语言描述、精美图片、段与节的名称选择皆注重了感召力与趣味性。如图片“各拉丹冬雪山”、“北京天坛回音壁”等令人神往;三峡大坝、巴塞罗那奥运会上陈跃玲获得第一块田径金牌的飒爽英姿令人自豪。

在学习讲解惯性知识和安全用电时,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讲水循环、能的开发和利用,噪声的危害和控制时,培养学生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及环保意识;讲能的开发和利用、机械效率时,培养学生的经济意识、效率意识;讲功的原理、能量守恒定律时,补充介绍一些科学工作者研究永动机的故事,培养学生遵循自然规律办事的意识。推至人类社会,人是社会动物,就要遵循一定的社会规律和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准则,在社会行为,态度倾向和价值观等方面,与社会保持一致,这也是学生今后所在社会群体具有稳定性所必须的。教师在教学中应当想方设法地把“五彩缤纷”的科学世界,呈现在学生的面前,使他们心旷神怡地深入其中,去感受,去受教育,去锻炼和提高。促进学生情感的迁移和人性的完善,进而无限地热爱“物理世界”。

4.在应用科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中培养人文素养

物理学科是实验性和实用性很强的学科,充分利用教材上的演示实验和课后的小实验,也可补充一些学生条件允许的小实验“做一做”,养成学生动脑动手的习惯,补充一些“生活中的物理”思考题,如擦皮鞋的学问(光的反射)、拍打衣服上灰尘的道理(惯性),海市蜃楼(光的折射),如何从地图上测出上海到天津铁路线的长短(间接测量)等。学习了电学、声学,能解释雷电的形成

及先看见闪电后听到雷声的原因;学习了热学,能回答为什么海边及大森林里一年四季气候宜人,为什么当今国家推行退耕还林的政策;学习了磁和能,回答为什么在一定条件下,某处江边、湖边、池塘边的岩石中有“救命”之声发出等。并要求学生平时注意观察身边的物品的使用,培养学生探索自然现象和日常生活中物理学道理,乐于探究日常生活用品或新器件中的物理学原理,形成将科学技术与日常生活、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意识,激起学生对自然界的好奇,领略自然现象中的美妙与和谐,养成对大自然亲近、热爱、和谐相处的人文素养。乐于参与观察、实验制作、调查等科学实践活动,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增强了学生对科学的求知欲,学生也同时受到了辩证唯物主义教育。

5.课堂教学中塑造人文环境

个性解放、思想自由是人文思想的内涵之一,对此教师努力营造一个平等、信任、理解、尊重、和谐的课堂环境。在新课标下,坚持教师和学生都是主体,称谓“双主体”,课堂上教师把自己放到与学生平等的地位,树立相互尊重的人文情感氛围,以学生的心理去看待学生、关爱学生、鼓励学生开放思想、敢于质疑:提高学生的逻辑推理、判断和形象思维、想象的能力;鼓励学生勇于挑战创新和自主获得知识,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敢于冒尖、发展自我个性。让学生在课堂上不感到压抑,而是轻松活泼的,学习是在和睦、友好的氛围中进行的,在这种新课程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下,学生的人文素养得以健康迅猛发展。

结束语

现代和将来的社会需要大批有真才实学,有文化底蕴的综合性人才,《新课程标准》把物理教学中要展现科学的人文价值列入目标,这是对教育本质认识的一次质的飞跃。通过物理教学我们真正将学生的人文素养的培养与物理融合,并充实于日常的课堂物理教学教育中,来培养学生对物理科学的热爱,对自然环境的热爱,加强人与人的沟通与协作,将物理教学着眼干现在与未来,让学生将学习物理知识与认识社会、解决与社会相关的物理实际问题相结合起来,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内在人文素养。让学生受到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双重熏陶,从中细品慢嚼,让学生有所思、有所悟、有所感。

参考文献:

[1]朱慕菊.走进新课程一与课程实施者对话.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编写.

[2]赵超先.物理教学论与物理教学改革.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第3篇:伦理学的任务范文

顾 苏

摘要:本文对案例教学法在课程中的实施及认知心理学和人本主义理论对案例教学法的指导作用作了较为详尽的论述,阐明了在科学理论指导下恰当运用案例教学培养学生的多元认知能力,多种学习交流的策略和可转换技能,对培养商务英语创新型人才的作用。

关键词:案例教学;案例分析;策略;创新思维;认知心理学和人本主义理论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4(2007)05-0062-05

随着社会对高校外语人才的需求定位为“复合型”“创新型”, 商务外语人才的培养目标除了培养扎实的语言功底和广博的文化知识外,要求有运用外语在商务等各个领域从事相关活动的能力;同时强调创新精神的培养。所谓创新精神,要求我们的学生首先要有对新事物的求知欲望,并且具有独创性和批判性思维能力(文秋芳2002)。这对我们外语教学的课程体系设立、课程内容和教师的课堂教学提出了比以往更高的标准。我院为中英合作国际商务英语专业二年级学生开设的是一门必修的语言技能模块的专业课,旨在培养学生切实有效的学习策略、独立自主的学习能力,多元思维和技巧(理解、运用、分析、综合、评判)、创造性思维以及学生在商务环境中的各种沟通技巧与能力。它侧重于学习者多元技能,尤其是终生学习与交流技能的训练,是培养2l世纪理想型外语人才值得推广的课程。其中教学内容简要分为培养自我管理的学习策略和语言技能两大模块。

其中学习策略和语言技能并非完全分离,在培养学习策略的同时,语言技能也会有所提高,因为前者的提高是离不开具体的语言材料的;尤其是训练多层次学习技能方面,如综合分析信息和思维能力的培训,更是需要选取较好的文章作为设计练习和任务的素材。而其中的案例分析是两大模块的有机结合部分,是本课程的教学内容的全面总结,通过个案分析和研究,学生召开相关个案的模拟会议,各抒己见,讨论解决问题的具体途径;并要求其笔试中对案例作分析、研究、评判。学生能否在考试中获取好的成绩取决于学生能否在案例研究中运用整个学年内学到的所有技能。此种形式的考试不但考学生的有关商务知识、数据的熟识程度,更是考核他们运用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技能。

一、案例教学法和其理论基础

1 案例教学法 教师呈现给学生的往往是公司商务问题的具体案例,需要学生通过研究相关材料并进行分析讨论、写报告等方法来决定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在案例教学法中,所选案例必须是取之于实际存在于某个(或几个)公司或组织的真实问题。好的适用于教学的案例必须包含以下特征:(1)故事的时间顺序交代清楚。(2)矛盾冲突明显,问题急需得到讨论解决。(3)长短适中,但有普遍性,适合不同情景。(4)要求有原始素材(Honan et al,2002)。

2 案例教学法与信息加工、认知心理学和人本主义理论 7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信息加工理论对人的学习和大脑记忆有了科学发现。信息加工理论家认为,人的记忆分短时记忆(工作记忆)和长时记忆,而长时记忆又分多种,其中有意义的语义记忆往往以图式的形式储存在人的大脑中。图式理论的重要原则是学习者只有依据现有的知识信息才能更好记忆和理解新信息(Anderson&Bower 1983)。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积极帮助学习者广泛吸收、积累知识和信息,并让他们主动参与教学活动,以便将新旧知识、信息联系起来,以构建新的图式,达到学习的最终目的。同时,以现代认知理论为基础的建构主义教学观认为,教师不能仅仅传授给学习者知识,学习者必须主动发现信息并转换复杂的信息成为自己的。建构主义提倡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除了强调学生主动探索的研究性学习,它还提倡学习的社会性,学习者之间需通过与他人的互动达到学习的目的(Slavin 2004)。而重视人类情感和价值的人本主义理论同时注重大脑认知系统以外的人的特征。它强调意义学习。意义学习包含以下几个要素:学习者的个人参与:即学习者不仅把个人的认知投入学习活动,个人的情感也对学习起重要作用;另外,学习是自我发起的,在外因的刺激下,人的内因,即要求发现、获得、掌握和领会的感觉更为重要。教师的作用是协助其获取知识,起到协助、中介、管理、导向、激励的作用。案例教学的运用正符合了以学生为本的认知心理学和人本主义教学理念。在课堂上,教师不再实行“灌输式”和“授收式”传统的一言堂教学手法,而是课前根据教学大纲中阐述的教学目标和任务,针对学生的需求精心设计教学材料,并组织管理课堂内外的教学,使学生最大程度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对商务案例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商讨,以完成预先设计的教学目标。

二、认知心理学理论和人本主义理论

对案例教学法运用于技能课程的指导意义

1 提高学生学习的驱动力,激发学生的求知热情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为培养学生有效的学习策略、创造性思维以及学生在学习和商务环境中的沟通技巧与能力。学习策略包括多方面的学习者自我认识和管理,学习者的合作能力,多层次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学习策略培训贯穿在整个课程中,其中也包括了语言技能。按照认知心理学理论,要让学习者真正掌握学习技能/策略的运用,教师应该设立任务和真实的有意义的情景,让学习者有机会在与实际工作相仿的环境中接受指导训练,知道如何运用原有的知识和技能来面对现实中可能遇到的不同情况,解决问题(Slavin 2004)。因此我们在学年的最后几周安排了商务案例分析的内容,一方面巩固和检测本课程一学年所学内容,另一方面训练终生学习能力和可转换性技能。尽管在本课程的教学中,我们组织安排的教学活动始终是以学生积极参与为主,教师教授为次要的教学手段,但是案例分析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是较为陌生的学习方法,并且对他们来说内容和形式都存在一定的难度,具有挑战性。为了让学生接受、了解和掌握此种新型的教学手段,同时为了让学生提高对此种教学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以便提高学生的学习内在主动性和学习效率,教师必须在开展案例教学前使学生了解其教学意义、特点,辅导学生如何实施案例分析。关于案例教学的优势和内容的介绍,我们并没有按照传统的老师讲授,学生记笔记的灌输法,而是充分调动学生的现有知识结构和经验,组织四人小组讨论以下两个问题:

(1)我们为什么要学会案例分析?(2)在案例分析过程中,我们要完成什么任务?

在学生开始讨论前,应鼓励他们大胆利用现有的知识和经验,提示他们回顾在其他中英合作课程中做过商务小项目和课堂教学任务。在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讨论后,让小组代表作简短的发言。老师在此不作任何品评,而是鼓励启发学生回忆旧知识,重新认识曾经参与过的活动。在讨论和发言的过程中,学生发现以自己的现有知识不能圆满回答老师的这两个问题,于是有了求知的愿望和内在需求,加强了积极参与以后老师布置的有关活动的内动力,

是人本主义提倡的意义学习的保障。接着,老师及时让学生阅读有关材料,用PPT或发材料,以帮助学生完成新旧信息的联系,建构新的知识。

我们的宗旨在于提高学生内在驱动力,最大程度刺激学生的学习需求感,让他们对探询知识有渴望和兴趣,当学习不仅仅是为了完成学业和应付考试(外在驱动力)时,他们才能进入最佳的学习状态,积极配合老师的教学活动,克服学习案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才有可能成为我们期望的理想的学习者,达到技能课程所设立的教学目标的要求。

2 对学生的知识和能力发展、培养无论是基于建构主义的教学理论,还是遵循人本主义原则,都要求我们在安排和组织教学时有意识地树立和培养学生的探究性学习精神。指导学习者用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去主动获取信息,并运用本课程培训过的多元智能技能进行信息处理,最终目标是培养创新能力。实行案例教学法的开始阶段课堂内容和方法应循序渐进,这是决定以后案例分析的成败的关键阶段。教师的中介作用或脚手架作用首先体现在引导学生做一个相对小型的案例分析作为导入,为一周后相对要求较高的案例分析作好心理和技术上的准备。在这个阶段,教师也不仅仅是知识和信息的传授者,而是把案例所涉及的公司概况和经营、管理的有关详情以书面材料形式发给他们,内容既有文字,又有数据、图表等,让学生先自己去阅读和理解新的信息,然后教师提问,提问的内容先简单后复杂,即先问涉及客观事实方面的问题:如公司财务情况,盈利还是亏损,具体的运作情况如何等;然后再让学生考虑思考性的问题,作SWOT(strength,weakness,Oplortunity andthreat)分析。在试图回答这类问题时,学生发现自己必须具备更多的超出原先知识结构的信息,因此需要重构原有的知识。这时,教师提出让学生自己在课外找材料,熟识相似的案例,甚至可以给学生一些有关的参考书目等。为了相互交流信息、开拓思路,确定问题所在,教师组织课堂小组讨论和课堂大讨论。教师在小组讨论时应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协助,但是切忌对学生的讨论作过多的干预。部分学生可能习惯了传统的教授式教学方式,希望甚至依赖教师提示正确的答案,作为案例课堂教学的指导者,应该提醒和重申学生作为独立学习者和思考者的要求和必要性。对于学生提出的一些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不应该只简单地判为对与错,而应帮助其分析材料,评估学生是否掌握充分的可靠的信息,引导他们分析自己处理信息和考虑问题的方法和思路,以激发学生完成任务的愿望,帮助他们进行反思自己的学习策略,为创新思维和批判性思维创造条件,有助于学生最终掌握解决问题的要领。

在小的案例完成后,教师应及时让学生在学习档案袋的学习日志中反思这一阶段的学习和研究,包括学到了哪些方面新的知识和技能,本课程学习策略的掌握和运用程度,在案例分析过程中运用遇到的问题,如何在以后的学习中(包括大的案例分析中)扬长避短等等。要真正地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和研究精神,教师应该把更多的自交给学生,而且将案例分析与考核结合起来。让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更依靠自己的独立探索和同伴的合作互助。因此,在正式的案例分析研究中,我们一开始给学生提供一定量的相关背景阅读材料,但是与第一个小型案例不同的是,我们更多地让学生自己找有关案例的大量原始素材和相关的业务信息和商业规则,要求学生运用多层次学习技能,即在理解材料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这需要作大量的笔记和阅读;然后让学生在班级和小组讨论中设计老师可能提出的有关案例的基本信息和思考性问题,换句话说,让学生站在考题设计者或案例辅导员的立场思考问题,教师这时候充当评价员和反馈者的角色。这样,学生的参与程度更高了,为了提出有效的问题和找到解决问题方案,他们必须不遗余力地发挥自主学习的能动性,找寻资料,主动寻求同伴和老师甚至其他人的合作互动,不断积极反思改善自己的学习和交流策略,在找到可行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后,他们还需讨论、评审、决定最佳方案;在互相合作和辩论中,进一步巩固和改进交际策略,锻炼逻辑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同时也提高了语言的交流表达能力。教师在这个阶段的中介作用是,随时帮助解决和指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策略性问题,而不是问题的解决者。通过一段时间的考前准备,学生的综合素质明显有了全面提升。最终,在笔试中,教师设计的问题以思考性问题为主,不仅考核学生对案例中商务内容的熟识程度,更大程度上考核学生的思维创新和解决问题的技能。考试中,学生可以把所研究的材料和笔记带进考场,但由于问题的设计更多是开放性的,而且考试前反复强调考试考核的不仅是案例内容,更是学生掌握本课程的内容和技能,包括对信息的理解和利用能力,任何一种抄袭笔记行为将有可能导致考试的失败,因此考试结果能够监测学生研究性学习的成果。

三、结语

第4篇:伦理学的任务范文

关键词:v

中图分类号:I 712.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8-273(2008)04-0018-03

霍桑是19世纪美国的一位著名的浪漫主义作家。在这个蒸蒸日上的新兴国度里,当爱默生、梭罗热情洋溢地推崇人的至高无上与发奋进取、惠特曼意气风发地放声高歌美国的民族精神的时候,霍桑却孕育着另外一种情绪,显得忧心忡忡。他似乎敏锐地感觉到人类潜在某种危机。“这就是他所认为的人类心中普遍存在的与生俱来、无所不在的‘恶’。这种思想总是搅得他的灵魂无法安宁,使得霍桑选择从另一个‘黑暗的视角’去观察真实的生命,审慎地触探人心的‘黑洞’”(王忠祥、聂珍钊:438),剖析人类心中“恶”的根源,探讨人类道德问题。霍桑的思想和写作艺术特色集中表现在他的长篇小说中,尤其以他的代表作《红字》最为典型。小说《红字》被广泛地认为是一部关于道德、文化、宗教的经典之作。作家以清晰而深刻的文笔反映了17世纪新英格兰在清教统治下的社会风貌和当时人们的思想意识形态与伦理道德观念。本文试图以小说中三个主要人物海丝特、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为基点分析当时人们的伦理道德行为风貌。

道德伦理一直是人类社会与文学作品所关注的主题。“在文学批评史上,大多数情况下道德价值的判断一直是文学批评的基本方法,从希腊最早的文学批评中,我们就可以发现把文学的道德价值作为评判文学好坏的基本标准的倾向。”(聂珍钊:9)根据弗洛伊德的解释,道德是人类进程中的产物。它融入人对秩序、规范、理性的向往,逐渐演化为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它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历史的产物。(马尔库塞:31)在汉语词典的解释中,道德指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通过社会的和一定阶级的舆论约束对社会生活起作用。当代伦理学认为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关于善恶、是非的观念、情感和行为习惯,并依靠社会舆论和良心指导的人格完善与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规范体系。它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人类历史时期里,具有不同的内涵,因为“道德总是一定历史条件和一定历史阶段的道德;对道德而言,历史总是一定道德的历史背景和历史内容的历史。”(李增:33)因此,分析小说《红字》中三个主要人物的道德行为既要从他们所处的历史背景与社会环境出发,又要站在现时代的角度进行思考。其所涉及的道德伦理因素至少可以从以下两个维度去考虑:一是人文主义对比观照下对封建宗教伦理的批判和对自然人性的高扬;二是霍桑用清教徒的善恶观看世界、努力寻求社会“恶”的根源的文学实践所蕴涵的道德教诲功能。

小说主要叙述了17世纪清教主义统治时期新英格兰的一桩通奸案。年轻漂亮的海丝特•白兰从英国远涉重洋来到了新英格兰,在获知她丈夫的海难后,她遇到了年轻博学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与他相恋,并生下了一个女儿。在当时清教道德法规统治的社会里,海丝特被认为背叛了自己的丈夫和家庭,与神职人员私通生下私生子,这种行为在清教徒看来是罪孽深重、十恶不赦的,因此她被定为通奸罪并遭受到监禁、示众蒙羞和终身佩带耻辱标记的红字A(Adultery通奸)的严厉惩罚。17世纪的新英格兰是清教主义统治的世界,清教徒们崇尚简约的生活、禁欲主义,宣扬严厉的道德教条,谴责对尘世乐趣的追求,要求人们过着一种近乎苦行僧般的生活。因此,小说《红字》涉及到了西方文明中一直备受争议的哲学、道德伦理学命题:灵魂与肉体的冲突、宗教道德与世俗道德的冲突。尽管清教会的创立是因为当时一些教徒不满基督教的腐朽、堕落、奢侈糜烂的作风,而崇尚简约的生活方式,但是它在涉及到哲学、道德伦理学命题时与基督教教义十分相似,“认为肉体使灵魂陷入泥塘,是桎梏灵魂的枷锁,肉体之粗鄙蒙蔽了灵魂”(蒲若茜:44),所以无论是大主教还是普通教徒,都应鄙弃肉体的欲求,追求精神上的“至善”,而所谓的“至善”就是忠实上帝。这种道德伦理渗入到了清教徒的日常生活中,他们始终保持严谨和克制。在穿着上,包括妇女在内,他们都穿着粗糙的亚麻布制成的简朴长袍。他们不仅要求约束行为,也要约束表情、不能随意谈笑,处处充满了阴郁、沉闷和压抑。为了保持一个所谓的“纯洁的社会”,教会无情地迫害那些他们认为持有异端邪说和违反清教道德伦理的人。小说开篇就特意描写了阴森森的监狱大门,这种场景使人感到压抑沉闷,给小说蒙上了一种阴郁黑色的气氛。在这片殖民地的土地上,创建者们在处女地首先圈出一片土地做墓地,另一片土地修建监狱;而在这监狱和墓地之外就是以总督贝灵汉为首的政教合一的清规戒律森严的政权统治。它们代表着清教思想意识形态的道德伦理和专制制度的国家机器禁锢、束缚着人们的思想行为。可见,“禁欲主义的宗教道德是以摒弃世俗道德为前提,是建立在泯灭人性、人情与人道的基础之上”(蒲若茜:44)。这种宗教伦理道德观念遭到了人道主义批评家的猛烈抨击。

海丝特•白兰年轻貌美,但不幸的是,她因家庭贫困而嫁给了年迈体衰、身体畸形的学者齐灵渥斯。他们之间只有名誉上的婚姻关系,却没有真正的爱情。正如她后来回忆她与齐灵渥斯的婚姻生活时说,“也只能把它们当作她最丑的回忆了。”(158)她只身从英国漂洋过海来到了大洋彼岸的新英格兰,这片令人窒息的土地。陌生的环境、孤独的灵魂、丈夫的死讯(被怀疑葬身大海)、青春的激情,使得她和年轻的牧师丁梅斯代尔秘密相爱。年轻俊美、文雅持重、知识渊博的牧师唤起了她内心深处最强烈的爱情。那曾经被压抑许久的爱情火焰在她的心中熊熊燃烧着。她深知清教教规和法律的残酷,但她更加无法遏制内心追求爱情的人本天性,她没有畏惧、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选择了爱情,这意味着对宗教道德伦理的挑战和反抗,对幸福爱情的追求。在海丝特看来,追求美好的爱情是人的本能天性、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伦理、宗教无关,这是她的自然人本道德观的真实反映。所以她大胆坦然地追求自己的爱情。尽管清教教会根据他们的道德伦理观念判处海丝特通奸的罪名,但是我们能够看到作家笔下竭力描绘的是一位纯洁正直勇敢的女性,就像哈下的女主人公苔丝一样。当她被罚站在刑台上示众受辱的时候,“她竭力使自己坚强起来,以应付公众用形形的侮辱向她发泄愤懑,抵御投向她的匕首和毒箭”(38)。当牧师威尔逊与总督贝灵汉威逼利诱她供出奸夫的名字时,她毫不畏惧,为了保护自己的爱人,宁愿独自承担一切的苦难。海丝特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的”,“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39)虽然她形式上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耻辱标记的红色A字,但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伦理规范,而且这一罪罚的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红字A将她与其他人无形地隔开,但是她勇敢地面对生活,独守着自己的那份爱情,过着简朴的生活;她自强独立、待人真诚、友好、乐于助人,重新建立起与社会的联系,得到了周围人们的认同与尊敬,并最终使得自己胸前的红字A的象征意义发生改变,由最初意为“通奸”(Adultery)变为“心灵手巧”(Agile)、“能干”(Able)、具有美德善行的“天使”(Angel)的标志。更有学者认为,“红字A对霍桑而言,可能带有艺术(Art)或艺术家(Artist)的含义,通过自己的艺术,霍桑把祖先(Adam)再现为‘快活的反抗者’”(王忠祥、聂珍钊:446)。这充分表现了人文主义的自然道德伦理观对清教徒社会刻板陈腐的道德伦理观的坚决反抗和胜利。为了拯救行将失去生活勇气的牧师丁梅斯代尔,海丝特劝他离开小镇,与自己到自由美好的地方去过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这样的行为彰显着海丝特对封建宗教道德伦理观的摒弃、对自己幸福爱情的勇敢追求。这时,我们也许会想起海丝特再次向丁梅斯代尔表露她的深情时所说的那段话:“爱情,无论是新生的抑或是从昏死般沉睡中唤醒的爱情,必定要产生阳光,使内心充满光辉,满溢而出,洒向人间。如果说森林现在仍然阴暗如故,那么在海丝特的眼里是光明的,在丁梅斯代尔的眼里也是光明的!”(140)这是人的自然本性的呐喊,也是对人本主义道德伦理的讴歌。

丁梅斯代尔是一位的正统神学家,认真研读了许多宗教典籍,使他具备了渊博的知识,高尚的德行,成为了一名有着强烈的和权威的牧师,他的身上打上了深深的清教主义的烙印。他的职业、生活和周围环境都使他感受到清教主义思想和道德的影响。在严厉的清教主义道德伦理的教育下,他感到获得了应有的满足与自尊,认为能够从阅读宗教经典与布道中得到快乐,而他作为一个自然人的天性受到了极大的压制。“在宗教道德的统治之下,人是没有意志自由的,只能服从上帝的意志,人成为一种被动的存在,不可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去选择自己的生活,发展自己的个性。”(蒲若茜:44)丁梅斯代尔在遇到海丝特之前,是教区里德才出众的人物,认为自己是教区中最神圣的人,并笃信自己是“受上帝的招呼”,作为上帝的替身来从事牧师工作的。他苦读宗教经典、过着清修寡欲的生活,对于世俗快乐没有体验,更未有过男女之间的欢娱。与此同时,人们热情的赞誉和荣誉使他更加自我克制,更加维护自己的圣洁形象和牧师的典范,不敢越过雷池半步。但是,丁梅斯代尔毕竟是个有血有肉的自然人,他作为一个人的欲求深藏于他的肉身之中,在条件和时机成熟的时候会自然复苏、爆发。遇到海丝特之后,丁梅斯代尔无法遏制内心的原始情感冲动,爱上了这个漂亮的女人,并与她私通,生下私生子,犯下了清教徒不可饶恕的通奸罪。为什么一个深受清教主义伦理道德熏陶、具有很高声望的牧师却犯了如此重大的罪过呢?这就表明了封建宗教伦理道德与人文主义伦理道德的冲突与斗争,是对禁欲主义的宗教道德伦理的讽刺,是对尊重人性、人道、人情的人文主义的高扬。作为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年轻体壮、精力充沛的人,丁梅斯代尔具有渴望柔情、渴望两往、追求美好爱情的生命原始冲动。这种生命原始冲动最终冲破了清教主义道德和法律的桎梏,彰显了人的本能欲望。在薄伽丘的《十日谈》中有一个关于虔诚的基督教徒腓力和他儿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虔诚的基督教徒腓力为了使得自己的儿子接受纯粹的基督教思想教育,从他儿子一出生就将他带到远离尘嚣的山顶,每天教他的儿子诵读《圣经》以及其它基督教经典著作。18年后,当腓力将他的儿子带到热闹的佛罗伦萨街头以观其教育效果的时候,令他感到非常沮丧的是他的儿子居然对从未看过的穿红戴绿的女子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在这个故事的结尾,薄伽丘发表了这样的评论:“谁要想阻挡人类的天性,那可得好好拿点本领出来呢。如果你非要跟它作对不可,那只怕不但枉费心机,到头来还要弄得头破血流。”(徐葆耕:102)可见,严厉残酷的宗教道德伦理也无法遏制人的原始本能的欲求。一切发自人们内心的追求美好爱情的情感与行为都应该得到人们的尊重与理解。

丁梅斯代尔,作为小说中的另一个主要人物,在他身上集中体现的是宗教伦理道德与世俗伦理道德的冲突。这里的宗教伦理道德指的是封建落后的清教伦理道德,世俗伦理道德则指西方“文艺复兴”以降所大力倡导的人文主义伦理道德,即对人性、人情与个人价值的充分肯定和推崇。

冲突交织的丁梅斯代尔,他充当着受人尊敬的正统牧师和情人的双重角色,是宗教与自然,社会与人性之间冲突的一个焦点。在追求幸福的爱情生活与维护牧师形象的矛盾中,他忍受着严酷的精神折磨。他渴求爱情雨露的滋润,但在严厉的封建道德伦理与教规面前他又显得那么地懦弱,害怕自己的名誉受损、害怕失去已有的社会地位。面对站在刑台上示众受辱的爱人海丝特,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却流露出一种忧心忡忡、惊慌失措的神色,恰似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偏离了方向,感到非常迷惘,只有把自己封闭起来才觉得安然。他想维护清教教义并奢望通过为教民们超度、赎罪、布道以达到内心的安定,但在七年的时间里,这种奢望却一天也未得到满足,然而追求正常人生活的渴望却一刻也未停止过。对宗教的负罪感与赎罪、对自然人性的追求的矛盾斗争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使得丁梅斯代尔的健康日趋羸弱、精神日趋崩溃。敏感、忧郁与恐慌弥漫了他的整个思绪,他常常夜不能寐地祷告,每当略受惊吓或是突然遇到什么意外事件时,他的手就会拢在心上,先是一阵红潮,然后便是满面苍白,显得十分痛苦。他内心深处对自然人性的呼唤一直啮咬着他,即使他在梦中都曾呼唤着自己爱人的名字。他在梦游中的无意识行为所表现出来的有意识就是他的强烈人本生命情感的体现。晚上他神情恍惚地来到刑台,不期遇到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和女儿,丁梅斯代尔在夜色保护下释放出了他白天不敢释放的强烈情感。“上这来,海丝特,你和珠儿一块过来,你们母子俩从前已经在这儿站过,可是我当时没有和你们站在一起。再上来一次,我们三个人站在一起!”(103)当他们手牵手站在那儿的时候,丁梅斯代尔感到“似乎有一股不同于他自己生命的新生命的潮水汹涌而来,像一股激流直冲他的心房,注入他的血管流遍全身,仿佛母女俩正把她们生命的温馨传递给他几乎麻木的躯体,三人形成了一条通电的链条”(103)。这是自然情感的真情流露,是对人性、人道的颂扬,也显示了人文主义思想观念的伟大力量。

丁梅斯代尔接受海斯特的怂恿,准备一起逃往英国之事,也说明他追求自然人性的强烈愿望。经过林中会面后的牧师,其代表世俗伦理道德的自然人性开始复苏,并且这种力量一经觉醒便战胜了他外强中干的代表宗教伦理道德的神性,以一种令他自己吃惊的不知疲倦的活力克服了路途上的一切困难。一时间,“整个教堂外观显得如此陌生,却又如此熟悉,致使丁梅斯代尔先生的头脑在两种想法之间摆动不已:要么迄今为止他只是梦中看到它,要么此时他是在做梦。”这表明了他在追求自由、幸福的正常人生活与维护其原有的社会地位,名望之间摇摆不定,世俗伦理道德与宗教伦理道德在他体内短兵相接。他的自白可以表明他此时的立场:“我并不是你们当作是我的那个人!我已经把他留在那边森林里啦……,去吧,去寻找你们的牧师,看看他那消瘦的身躯,憔悴的脸颊,他那白皙、饱满突出、布有痛苦皱纹的额头是否像一件被丢弃的衣服那样被掷在那儿了!”(第20章)这表明丁梅斯代尔要与过去的自我、与宗教伦理道德观念一刀两断。并终于在他做了激动人心的节日宗教宣讲之后撕下“牧师”的面纱,现出“情人”的本色。这是人文主义的道德伦理观对封建宗教道德伦理观的宣战与胜利。

相对于海丝特、丁梅斯代尔而言,齐灵渥斯本应是位受害者的形象,但他选择了向情敌复仇,表面上看他在维护婚姻的社会地位,主张妇女坚守妇道,讨回自己做丈夫的权力与尊严,俨然一个道德裁判者的形象;但实质上是在满足其报复的私欲和在心理上、精神上折磨别人的。这是他人性中最阴险的一面。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使得原本应该得到读者同情的人物却受到多方的批评与指责。这个“本来应该作为‘大写的他者’,但由于他触犯了大写的他者的法权,使他成为了‘小写的他者’”(张海蓉:19)。霍桑从多角度描写了齐灵渥斯刻毒的复仇过程。在小说中,“齐灵渥斯指引我们朝向大的他者的身份最引人注意的证据就是他经常地与恶魔、撒旦或老黑人形象相认同”(张海蓉:21)。齐灵渥斯原本是个平和安详、聪慧好学、医术高明的医生。对于自己错位的婚姻,他曾对海丝特这样说过,“首先是我委屈了你。我不该让你含苞待放的年华跟我这样一个糟老头儿错误而不自然地撮合到一起。”(6)可见,齐灵渥斯也意识到了他与海丝特无爱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如果齐灵渥斯不是封建腐朽的宗教伦理道德的忠实维护者,也许他会敞开人文主义者的博怀而成全海丝特,但是读者们却从他身上发现了一种急切窥测的神色,近乎疯狂而又竭力掩饰,而这种掩饰使旁人益发清楚地看出他的阴险。偏执的个性使他在复仇的过程逐渐地变成了一个魔鬼,他要慢慢地折磨丁梅斯代尔牧师,要摧毁他的精神,复仇已经成为他生活唯一的目的。

海丝特被带回狱中后,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份见到了她,诱惑她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并威胁海丝特不要泄露他们的夫妻关系,因为他不能忍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否则,他会让她的情人名誉扫地,毁掉的不仅仅是他的名誉、地位,甚至还有他的灵魂和生命。齐灵渥斯在《红字》中所承担的功能“除了作为丁梅斯代尔的医生外,还充当了分析者的角色。虽然老人表面上是给人治病的医生,实际上他是充当分析者的角色,显然是精神分析者。”(张海蓉:20)在与丁梅斯代尔的接触中,他一点点地向丁梅斯代尔内心逼近,齐灵渥斯像观察病人一样去观察他,一方面观察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日常生活,看他怎样在惯常的思路中前进,另一方面观察他被投入另一种道德境界时所表现的形态。他尽量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随着时间的推移,齐灵渥斯渐渐地走进了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心里,并向他的灵魂深处掘进。

齐灵渥斯精心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他利用丁梅斯代尔牧师敏感、富于想象的特点,抓住他的负罪心理,折磨他的心灵,他把自己装扮成可信赖的朋友,让对方向他吐露一切恐惧、自责、烦恼、懊悔、负罪感。那些向世界隐瞒着的一切内疚,本可以获得世界的博大心胸的怜悯和原谅的,如今却要揭示给他这个内心充满了复仇火焰的人,最恰如其分地让他得偿复仇之夙债。而此时的丁梅斯代尔牧师虽然总会感到有一种恶势力如影随形地盯着自己,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对齐灵渥斯却没有任何的怀疑,可见,齐灵渥斯是多么伪善、多么善于伪装、多么阴险!当齐灵渥斯终于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牧师一直隐藏的秘密:他胸口上有着和海丝特一样的红色A标记时,他欣喜若狂,那是一种狂野的惊奇、欢乐和恐惧的表情!那种骇人的狂喜,绝不仅仅是由眼睛和表情所表达的,甚至是从他整个的丑陋身躯迸发出来,他将两臂伸向天花板,一只脚使劲跺着地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姿态放纵地表现他的狂喜!“当一个宝贵的人类灵魂失去了天国,堕入撒旦的地狱之中时,那魔王知道该如何举动了。”这样的描写让读者看到了一个由于复仇而变得扭曲丑恶的形象,这也是背离人道主义的一种叛逆。

宗教伦理道德观对齐灵渥斯所起的作用非常大,使这位原本应该是“大写的他者”的老者变成了“恶”的化身,但是美好的人文主义伦理道德观并没有从他身上消失殆尽。读者可以看到“在监狱里,齐灵渥斯为生病的珠儿精心调好药水,如同慈父般亲自喂她直到她进入香甜的梦乡。”(48)更耐人寻味的是,在小说的结尾作家写道;“齐灵渥斯去世了,根据他的遗嘱,他把在北美和英国的一笔数目相当可观的财产留给了海丝特的女儿珠儿。”(180)这体现了齐灵渥斯作为父亲的慈爱本性,也是人性的复归,彰显了人文主义道德的伟大力量。笔者认为,这也是作家在小说创作时的刻意所为。霍桑善于将小说的场景放在新英格兰的宗教背景中,一方面直接或间接地抨击清教会令人窒息的教条与陈腐的伦理道德观,一方面又将他所不能理解的、因资本主义发展带来的种种社会矛盾统统归因于人心中固有的隐秘的“恶”。霍桑在小说中通过对恶的鞭笞,促使人们人性的向善;通过对封建宗教伦理道德的贬抑,达到对建立在人性、人情、人道基础上的人文主义伦理道德的褒扬。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其所处社会及人类命运的关注与思考,也体现了他对人类生命本体的深层思索。

参考文献:

[1] 霍桑.红字[Z]姚乃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8.(以下对原文的引用皆出自该译本)

[2] 李增.《荒凉山庄》阶级人物的道德论理学分析[J].外国文学研究,2006(2):32-40.

[3] 马尔库塞.《与文明》[M],黄勇,薛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4] 聂珍钊.文学论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J].外国文学研究,2006(2):8-17.

[5] 蒲若茜.哥特小说中的伦理道德因素―以《修道士》为例[J].外国文学研究,2006(2).

[6] 王忠祥,聂珍钊.外国文学史(第二册)[Z].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9.

第5篇:伦理学的任务范文

1.1效果评价分别观察并比较两组患者的心理状况和患者满意度。其中心理状况应用焦虑自评量表(SAS)和抑郁自评量表(SDS)评定,两量表均含有20个项目,采用4级评分,标准分50分以上表明存在焦虑或抑郁。50~59分为轻度焦虑或抑郁,60~69分为中度焦虑,70分以上为重度焦虑。患者满意度采用自行设计的量表进行问卷调查,包括对护理服务、护士态度和病区环境等3个方面,按照满意程度不同分为满意和不满意。

1.2统计方法应用SPSS16.0统计软件,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护理干预前后患者心理状况比较(表1)干预前两组焦虑、抑郁程度接近,干预后观察组无焦虑和抑郁所占百分比均有明显升高,而对照组变化不明显。

2.2患者满意度比较(表2)观察组患者对护理服务、护士态度和病区环境等的满意率均高于对照组,除病区环境外,余两项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心血管疾病患者要忍受长期服药带来的副作用,心理负担重,容易产生焦虑、抑郁等消极情绪,危及患者的生理心理健康。其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反过来又会影响疾病的过程,加大对患者的伤害,使其生活质量进一步下降。传统的常规护理模式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细节问题对患者的影响。人性化护理服务是以病人为中心,以现代护理观为指导,为患者提供最佳的人性化服务的一种护理模式,包括生理、心理、社会和文化各方面综合体的护理。在给予患者有效治疗的同时,配合积极的人性化护理措施,让其感受到更多的关心、爱护和尊重,加强对患者的心理疏导,提高患者及家属对疾病的理解程度,增强其治疗的配合度,对于早日康复出院具有重要意义。

第6篇:伦理学的任务范文

创设教学情境的目的是使各种学习因素处在最和谐的状态,以便教与学的有效开展,任务驱动教学的教学情境即是一种任务化的情境(任务情境)。能使学生在“情境”的媒介作用下,将生动直观的形象唤起学生对原有认知结构中有关的知识、经验及表象的认识,使学生利用有关知识与经验去“同化”新知识,比较自然而真实的引出任务,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注意、感知、记忆、想象、联想等思维活动,加深对任务的理解。

二、共同讨论、分析任务、发现问题

给出任务之后,教师就需要与学生一起讨论、分析任务,提出完成任务需要做哪些事情,需要解决哪些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某些任务,在本环节不可能把所有的问题都一次提出来,对于一些任务中存在的问题,学生只有亲自做到那一步才有可能发现和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可能大部分是以前没有学习过的,这也正是解决这个任务的关键所在。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联系以前学习过的类似内容做出比较,找出任务的新的特点和难点所在。

三、针对问题、明确思路、提示重点

针对发现的问题,教师要引导学生提出解决任务的各种可能的想法,并做出评判,及时引导学生形成正确地解决任务的思路和计划。对于关键问题和难点问题,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进行明确的分析、举出例子、并做出适当的示范;如果情境的创设利用了作品样例的赏析,那么作品样例又可供学生参考,这样便于启发思路、抓住要领、少走弯路。

四、自主探索、领会意图、解决任务

有了上面的分析和提示,学生对解决任务的过程应该是比较清楚的了,接下来就应该让学生亲自动手解决任务。在解决任务的过程中,教师应该要求学生仔细揣摩任务及样例,联系重点问题的分析和示范,领会和进一步清晰解决任务的意图和思路,避免陷入毫无目的尝试和简单机械的模仿,并允许和鼓励学生创造性的发挥,教师可以鼓励学生与周边同学讨论、交流,互帮互学,进行松散的合作学习,还应要求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按照评价标准作自我评价并做出改进。

第7篇:伦理学的任务范文

一、物理学科的发展历史

物理学是自然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同其他自然学科一样,它是人们在认识、探索自然的过程中,不断分析、归纳、总结、验证而逐步建立起来的。由社会实践而抽象上升为理论,再由理论知识转而指导生产生活实践,物理学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过程中得以不断完善和成熟,可以说物理学的产生发展离不开“理论联系实际”这一规律和原则。

二、物理学科的知识建构

选择与现实生活实践紧密相关的物理知识,选择与实验活动紧密相关的物理教学方式,才能激发学生求知与思考的兴趣和欲望,才能有助于培养学生在生活中发现问题、探索奥秘的思维习惯,才能有助于推动物理学科的健康发展。

三、物理学科的教学目的

物理学科的教学同其他学科的教学过程和目的一样,不但在于传授给学生物理学的基础知识和理论,更在于教给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任何对人类实践缺乏指导意义的理论和知识都是呆滞的、缺乏生命力的。

可见,物理学科从产生到发展,再到其终极目标,都离不开“理论联系实际”这一哲学命题。

但在当前中学物理教学实践中,在理论联系实践方面,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第一,现行的中学物理教材和教辅资料,尽管在内容的安排、习题的设计、难易程度的把握等方面,已开始注意与生产生活实践相结合,但仍然存在模式化、理想化、抽象化的倾向,缺乏现代意识和生活气息,脱离中学生生活实际。尤其一些辅导资料中的习题,更是缺乏浓厚的物理学科氛围,机械搬用书本知识,弱化了物理学科本身的情趣和吸引力。

第二,从当今物理学科的教学方式和目的来看,在教学过程中,口头描述替代了实验操作,凭空想象替代了观察体验,本可以手、眼、脑并用的趣味教学活动变成了单调枯燥的“满堂灌”;受传统“应试教育”的限制,对解题规范化和答案准确性的要求超过了对物理现象本质认知程度的要求。知识与实践的脱离,使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如何在物理教学中加强理论联系实际,从而提高教学效果?笔者提出了以下建议:

1、转变教学观念,充分认识“理论联系实际”对物理教学的指导意义。要明白,教会学生运用物理知识去认识或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是素质教育的要求,也是学科教育的宗旨。

2、要善于引导学生在基础理论与生活实际之间沟通联系。既能为学科知识构架一个现实环境,突出理论的实践价值,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索欲望;又能从现实生活入手,设计出渗透学科知识的物理问题,使学生能在饶有兴趣的实践情境中掌握基础理论或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要求教师要善于观察生活、收集素材,将理论与实际融会贯通。

第8篇:伦理学的任务范文

凡是要对某个社会问题或社会中存在的某个事件提出改革,总是这个问题或这个事件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或在现实社会里它已经老化,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了,物理教学的改革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提出来的。早在50年代,由于我国教育受前苏联教育的影响较深,一些教育界的有识之士对当时出现的模仿苏联的教育大胆提出改革,由于历史原因,几乎没有效果。接下来,由于教育观念的陈旧,被动地选择了应试教育这一古老、现成的教育模式,并最大限度地加以发展,一切教育的改革都是在应试教育的理念下进行的。中国的物理教学就是这种教育体制中的典型代表,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一、教学内容陈旧,所学与所用不搭配

在知识大爆炸的今天,人类知识的积累已经不再像以前法拉第、普朗克、爱因斯坦时代,更不是亚里斯多德、伽利略、牛顿时代。假定19世纪知识更新周期是80~90年,现在已经缩短为10年,而某些领先学科缩短为2~5年,如生命科学。难怪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李政道不得不说:任何一位有名望的科学家,最多只能对他所研究领域的未来发展做出2~3年的预测。

然而,我们目前的物理教学呢?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基本上是从伽利略到爱因斯坦,又从伽利略到爱因斯坦,科学思想基本上是一样的,如果说非要找出它的不同之处,我看只有所用数学工具的深广程度不一样。

在应试教育的驱使下,教师成了播放知识的高音喇叭,学生成了装知识的口袋,理解不理解不重要,有用无用不知道,一切为了考的需要。

二、传统物理教学内容过于系统化

当前物理教学存在的又一个问题,就是教学内容过于系统化,学生没有自由发展的空间和时间。物理学本来就是一门以数学为研究工具、实验性、系统性、逻辑性、科学性特强的自然学科。它的系统性已经在学科内部结构上充分体现出来了,但教师一方面迫于应试教育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受传统教育影响,在教学中加重了物理教学的系统性。教师要求学生所学的物理学知识面面俱到,一心想让学生机械的记忆,把伽利略、牛顿、爱因斯坦等几代人、几个世纪、人类在物理学研究上所取得的成就具为已有。人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但是我们很多物理教师就是这样做的,因为国家的物理教学大纲是这样要求的,物理教材是这样编写的,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要求他们这样做。在物理教学中出现的这种怪现象也是传统教育思想作用的结果,由于在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下,我们的教师已经习惯了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对学生灌输知识,在物理学上还把知识系统化后来加以灌输,已经成了当今物理教学乃至其他学科教学的一大特点。为此,教师为了完成知识的系统化积累,不得不对学生进行不停讲授,讲授物理学中概念、规律、结论、例题、习题,以考好学校作为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动力。学生在教师的领导下,被动地接受教师灌输的知识。为了强化知识的系统性,有的教师甚至不顾学生身心健康,加大学生学习负担,一方面把教材上的知识讲全、讲死、练熟,另一方面大量使用参考书、复印学习资料,搞题海战术、背书竞赛,学生原有的那点天真、活泼的本性都被这种教育形式抹杀了。

第9篇:伦理学的任务范文

夫妻共同债务连带责任的承担,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碰到非常多,特别是当夫妻离婚时,夫或妻一方是否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责任,尤其重要。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承担规则是由婚姻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组成的,它从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转换到一方单独承担责任。单纯从文义解释角度看,现行的夫妻共同债务连带责任承担规则从保护交易安全出发,注重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非负债一方配偶的合法权益实际上受到了损害。但从目的解释和司法实务操作中,应从民法学原理日常家事权以及立法本意出发,需要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权;日常家事权;连带清偿责任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4-0170-02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17条和第19条规定,在当事人夫妻双方没有对婚后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所得属于共同共有,这是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在民法理论上,夫妻共同财产分为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的消极财产,夫妻双方应当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在司法实务中如何确定夫妻一方或双方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都做出了规定。特别是《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如果仅从字面意义上理解,该规定特别强调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大量冲突与矛盾,如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伪造债务达到损害另一方合法利益,特别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比比皆是,严重损害了另一方配偶的合法权益。

1 现行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规则之规定演进

男女双方自愿组建成家庭成为夫妻后,表明夫或妻一方对另一方存在一定程度的信任,但不可推断出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所有夫或妻一方所负债务都承担共同清偿责任。自从我国首部《婚姻法》1950年颁布以来,便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规则作出相应的规定,该《婚姻法》第24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以共同生活时所得财产偿还”,在2001年《婚姻法》第41条中基于同样的民法学原理得以同样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该规定的立法原理是从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的目的考虑,也即当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或双方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以所负债务的目的和内容作为区别标准。凡所负债务是为了夫妻双方家庭共同生活之用,即可明确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则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这就是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多年来坚持的夫妻债务共同承担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11月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其中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需要或者履行抚养、赡养等义务所负债务,在离婚后,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只有夫妻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外所负债务,才能在法律上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才能由夫或妻承担连带责任。该司法解释确定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基础上,根据司法实践实务的需要,确定了夫妻双方对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的承担规则。由此也可推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应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即不存在夫或妻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该解释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个人债务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除外;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则予支持,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所负债务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从文字文义上解释,对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的确定规则,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取消了债务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规定,只要在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实施法律行为所负债务,离婚后,夫或妻就应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但从婚姻法立法目的和民法学基本原理进行解释,该条规定应解释为是在夫妻共同生活需要大前提下所负债务才归责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理阐释,请容稍后详述。

在理论上,夫妻一方对外作出法律行为所负债务,包括婚前作出和婚后作出。问题是,由于大量存在双务、有偿法律行为。夫妻一方在婚前以自己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所产生的法益归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则在司法实践中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因为在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共有法定财产制原则下,尽管表面上作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婚后所得共同财产没有关系,但若夫妻一方在婚前实施法律行为负债,婚后把该负债产生的利益用于夫妻家庭生活,则应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就是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的立法目的,这也从反面推断出,只有用在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情况下,不管是婚前夫妻个人或婚后夫妻个人所负债务,都应归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无独有偶,浙江省高院在2009年9月公布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项,包括日用品购买、医疗服务、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费等。但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应当属于个人债务。由此可以看出,浙江省高院在总结司法实践和判例中对下级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承担规则,应严格按照我国婚姻法立法目的,紧紧围绕婚姻日常生活需要并对日常生活需要作出更细化规定这个大前提,有利于各级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判决和操作。

从上所述,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则在体系上存在一体唯一性,在历史解释上,不管是我国法律规定,还是法院在制定司法解释时,都遵从了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这个基础。

2 现行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规则之目的解释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的用于“日常生活需要”这一立法目的非常明确,在市场经济中平衡保护第三方债权人利益,保障社会交易安全,对债权人起到一定程度有条件的保护;加强我国《婚姻法》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制为原则,表明民法理念中民事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在婚姻法学中的应用。但对该解释第24条规定,各地法官囿于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不足,造成司法司法实践中案件判决结果的相异以及实质上不公平。如仅从文字表层意思理解,抛开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前提所负债务,将非负债一方配偶置于被告地位并让其最终承担责任,这会损害其财产权益,出现社会不公现象。

笔者认为,应从民法理论中的权理论出发,以日常家事权制度作为解释基础。对于日常家事权制度,尽管在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第18条夫妻共同财产制中规定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怎样理解平等的处理权?如何正确理解平等处理权以及日常家事权和平等处理权存在什么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平等的处理权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我国婚姻法学理论界多数派学者认为,关于“处理权规定及其解释”就是我国法律规定中关于夫妻日常家事权规定的雏形。日常家事权在我国学理上只是一种法定权,而非经意思自治一只形成的委托权,但该法定权只是限于日常家务或者为日常生活需要。由于夫妻组成家庭后,不是所有日常生活交易法律行为都有夫妻双方名义作出,如法律要求婚后家庭所有法律行为必须由夫妻双方作出,于经济和实践也是不可能、不现实。因此,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应运而生,除了大件交易法律行为之外,日常生活需要法律行为只需要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作出即可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不管是积极财产还是消极财产行为,所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第一项直接规定对于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积极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尽管最高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只是泛泛做出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规定,但根据日常家务权理论背景以及立法目的解释,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归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内含“日常家务”限定词这个大前提。因此,法官对该条的正确理解和运用要考虑“日常生活需要”所产生的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才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正好浙江省高院根据社会实践以及民法学原理,其颁布的《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指导意见》第十九条规定了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夫妻日常生活需要而一方对外作出法律行为而负债才归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在第十九条第二款对“日常生活需要”作了切合实际的界定。如果否认日常家事权,不管夫妻一方对外负债是为了日常生活需要还是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把这样一种负债归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明显违反了民法关于民事交往中的公平原则,更常见的情形是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经常出现伪造一方债务达到不法目的。这种以身份附属关系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唯一要素违反了现代民法人格独立和自己责任基本原则。这对并不参与法律行为负债的另一方配偶来说,极其不公平,也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和睦和信任,违背了人伦的诚信基础,不利于社会稳定。

如果不深入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立法目的,法院在审理案件中,苛刻地将举证责任强加到非负债一方配偶的身上,往往会产生不知情负债一方败诉后果。因为法院不合理分配的举证责任对不知情的配偶一方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特别是对法律观念和证据保存意识不强并习惯于按照习俗和习惯做事的夫妻一方。因此,应从立法根本目的上对该条款进行解释适用,要从“日常生活需要”举债进行举证,否则会不顾法律正义和民法原理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失去了法律应有的公正和平衡。

综上所述,对最高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理解和适用,应以法律解释学原理中的文义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为角度,按照民法理论中的日常家事权制度,只有从日常行为所负债务角度出发,才能把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归责责任得以确定,也即只有夫妻一方是为了家庭日常事务所负债务才能把最终债务承担责任归责与夫妻双方承担,这正是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表现,也是民法总则所确定的民事交往中的公平原则。

参考文献

[1]王泽鉴.民法概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2].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

[3]李永军.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4]薛宁兰,金玉珍.亲属与继承法[M].北京:社会学文献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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