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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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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

第1篇:食品安全管理制范文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经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食品安全形势有了明显好转。但是,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和有毒有害食品仍然存在,食品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是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的需要,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起来。

二、强化学习宣传

为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于今年5月1日顺利施行,县商业局等职能部门要集中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知识。广大干部职工要通过学习,提高业务水平,领会其目的和宗旨,理解有关术语和定义,熟悉行业管理措施和制度,把握适用范围和法律责任。商业部门要精心策划,抓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要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巡回宣传车,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县电视台要全力支持,搞好深度宣传。要通过宣传,形成部门配合,群众拥护,市场和经销商理解接受,有利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工作重点

县商业局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要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县管理实际的配套办法和措施。要强化执法监管人员培训,造就出一支高素质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要按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督促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包括集贸市场、超市、百货店、仓储式会员店、便利店、食杂店等)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管理制度,以实现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可追溯性。

第2篇:食品安全管理制范文

关键词:高校餐饮 食品安全 长效机制 五常法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10-0598-0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社会餐饮业的发展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深入,高校餐饮规范化、专业化的水平得到了快速提升,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也越来越强。作为高校餐饮工作的重中之重,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是高校餐饮管理者关注的重点,在任何时候不得松懈。这就需要通过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来进一步筑高食品安全防火墙,保障高校师生身心健康。

1 高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的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高校餐饮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视下,软件和硬件建设方面均有了长足发展,但其自身的卫生安全现状依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高校餐饮硬件设施虽然普遍改善但仍然存在纵向与横向的不平衡。随着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深入,一些新建、迁建的高校餐饮场所硬件设备整体较为完备,其普遍特点是: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合理,远离有毒有害场所;与餐饮供应的品种、数量相适应,设立相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存储等场所;通风、采光、照明、消毒、盥洗、更衣、冷藏、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齐全。但高校餐饮硬件设施的不平衡还是表现的非常明显的。从纵向来看,那些改造投入力度较大的高校整体硬件实力要优于改造投入力度小的高校;从横向来看,各个高校内部食堂之间的硬件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个别学校个别餐厅硬件设施陈旧,不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1.2 高校餐饮整体管理水平有质的提升但在管理深度上仍然需要持续提升。高校餐饮管理属于软件建设的范畴,高校餐饮是生产量大、生产过程分工协作、产品相对稳定且供应时间集中的特殊饮食服务行业,根据就餐人数而加工等特点。近年来餐饮“五常法”管理模式已在多数高校实施并推广,通过实行“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有效的促进生产率的提高,并以此降低用工成本和生产成本,推动了高校餐饮管理上台阶,但由于受到学校管理体制、硬件建设、从业人员管理水平、员工技能水平以及员工稳定性等多重因素的制约,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深度还不够,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3 近几年高校食堂面临的诸多突出问题对食品安全管理产生较大影响。经营管理压力、招工压力、用工成本压力是阻碍餐饮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几座大山。社会工资水平的普遍上涨并没有缓解餐饮行业招工难的问题,反而这一现象愈演愈烈。以我校为例,2012年餐饮服务中心核定工作人员288人,而实际在岗人数不到250人且流动频繁。在严重缺员和队伍稳定性差的情况下,各高校餐饮管理部门只能降低招聘标准,先保人员数量再求人员质量。这样就会出现员工年龄结构偏大、员工老龄化现象严重且整体文化水平进一步降低等系列问题。这也会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可控度构成较大影响,进一步增加食品安全隐患。

2 构建高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需以餐饮“五常法”管理为基础

为了加强高校食堂的安全管理,许多学校相继引进五常法管理,它起源于日本、是不断追求效率、追求品质、追求发展的全面质量管理方法。五常法管理对高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的重要意义在于:

2.1 能营造舒适清洁的工作环境,保障食堂安全卫生。由于餐饮业工作繁杂,其操作间一直给人以脏、乱、差的印象,高校后勤餐饮业作为服务师生的餐饮服务部门,肩负着食品安全卫生的重任,食品安全卫生历来作为高校后勤餐饮业的重中之重,五常法管理方式的引进能从根本上改变食堂管理方式,改善了食堂环境,减少了食品卫生不安全因素,有效转变了食堂环境问题的同时也为食品安全卫生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2.2 能提高员工工作效率,降低食堂管理、用工成本。环境可以影响人和改造人,五常法管理体系的引进营造了整齐、清洁的工作环境,改变了员工原来草率应付工作,逃避工作责任的消极态度,有利的提升了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工作效率。由于五常法管理中实行对工作环境的合理、明确的区域划分及对工作人员任务的细致分解,明确了工作责任,对一些重复的岗位进行了合并,从而做到了各司其职,各尽所能,降低用工成本,对食堂管理工作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3 能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塑造良好的餐饮形象。五常法管理体系的实行,使基层工作人员意识到管理的意义,同时也使他们产生了对自我价值完美体现的自豪感和满足感,增强了团队意识,强化了员工对食堂的归属感,最终使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由量的转化到质的提升。

2.4 能健全高校食堂管理体系,推进食堂标准化建设。五常法现场管理强调作业标准的重要性,注重现场细节的规范和有序有效的管理。员工能遵守作业标准,服务和安全品质就会得到提高,能有效控制问题的发生。

餐饮“五常法”与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是一脉相承的,五常法管理效果的提升能有效促进高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3 高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构建要点

高校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构建必须结合高校食堂经济运行体系的特征,建立一个符合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才能有效地做好预防、控制和善后工作。构建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 制定高校食堂硬件投入改造计划,夯实硬件基础。食堂安全要有保障,良好的硬件基础是必不可少的。为此高校餐饮部门必须积极主动地向学校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对设备实施陈旧、布局不合理的食堂进行有计划地改造。同时要不断提高食堂机械化作业程度,既可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又可提高劳动效率。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逐步建立中央厨房,实行食堂原材料集中加工、统一配送,减少加工环节;还可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中心,提升食品安全可控性。

3.2 加强食品供应链管理,建立“追本溯源”制度。食品安全管理的环节包括原材料(半成品)采购、原材料(半成品)验收、原材料加工(烹饪)、成品供应、食品存储、洗消作业等环节,这些环节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出纰漏都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因此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就必须将“点”与“链”结合起来,既要注重食品安全控制关键点,又要全盘考虑食品安全管理供应链。要重视HACCP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五常法管理体系在高校餐饮管理中的运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类台账,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把进货关、验收关、加工关、贮存关和消毒关,并在食堂全面推广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3.3 “农校对接”工作是长效机制推进的重要载体,要以“对接”促安全。“农校对接”工作是一项惠农惠校措施,它能形成采购过程的自动化、源头的可追溯性、环节的可控制性,并且通过整合交易、物流、金融等服务,实现高校食堂采购的全程协同,减少了农产品采购的中间环节,有效节约资源和降低高校食堂采购成本,建立起可追溯源头的食品安全保障,对做好学生食堂工作,促进高校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政府对“农校对接”工作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强,在政府主导下的高校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将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工配送中心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建成将进一步完善可追溯源头的农产品食品安全体系,从而更好地为高校师生提供放心的食品。

3.4 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高校的食品安全要有全面保障,高校各餐饮经营实体苦练内功是根本,然而也离不开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要使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效结合,发挥最大监管效率,可以成立由地区卫生监督部门主导、地区高校餐饮管理部门参加的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对口互查,反馈交流来发挥监管职能。这样既能提升政府监管效率,又能促使高校餐饮管理部门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还能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与紧迫感,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5 搞活食品安全培训机制,引导员工养成“人人懂卫生”、“时时讲卫生”“事事讲规范”的职业习惯。员工队伍不稳定的现状增加了高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难度,为此高校餐饮管理部门应针对员工的特点和接受掌握能力,利用多样化、趣味化的培训策略向员工传授食品安全知识,强化员工技能水平。同时还可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建立地区高校餐饮系统职工动态培训机制。

4 总结

食品安全问题是当下社会敏感话题之一,高校的饮食问题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因此,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刻不容缓,但要根据高校后勤餐饮工作的公益性、消费对象的固定性、生产加工的集中性和服务效益的特殊性等,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机制,不搞形式主义,把餐饮工作落到实处,使食品安全与食品质量得到可靠保障。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卫生办法监发[2001]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01

[2] 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文件、卫报法监督法[2001]100号,关于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的报告.2001

[3] 高小蔷.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现状及管理对策[J].中国预防医学杂志,2002,(03)

第3篇:食品安全管理制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市场准入;质量监管;执法活动

一、引言

食品安全与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有着紧密的联系,近些年来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了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部门,他们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不足,因此,探讨分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安全职能履行的现状,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履行的对策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食品安全监管中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

工商行政管理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职能部门,在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中,主要需要履行以下基本职能。

1.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经营主体必须进行登记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检查食品经营场所,如果各项指标合格,则下发 《食品流通许可证》,然后再审核其他经营条件,如果合格,就颁发《营业执照》。也就是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才能成为合法的食品经营主体。如果没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则不能成为合法的市场经营主体,擅自进行食品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取缔。

2.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工商行政管理应该做好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部门应当对流通领域内的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应该责令召回。对于出现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该立即进行处理,以降低社会危害。同时,工商行政部门在行使监管过程中,还应该建立应急机制,以妥善处理和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3.食品经营行为监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食品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有权进行监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检查经营者持证经营的情况,对于食品经营者,其《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都应该具备;检查经营者经营范围符合相关规定,应该在核准的范围内经营,不能超出经营范围;检查经营者食品质量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检查经营者商标使用和广告宣传的情况,保障商标使用不违法。广告宣传真实,不存在欺诈行为。

4.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位于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查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对于仿造他人商标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以维护商标的专利权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欺诈广告宣传进行查处,以促进广告宣传的健康发展,维护有序的食品经营秩序。

三、食品安全监管中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的现状

1.现状。从1982年开始,工商部门便具有了监督检查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职能。此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满足食品监管的需要,保证食品安全和人们的身体健康,工商行政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不断完善。2008年,国务院重新修正了工商行政部门的职能,在机构上做了相应的调整,增加工商行政部门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网络商品监管的职能。食品安全作为工商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被得到肯定。随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完善,工商行政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过程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其中主要包括建立了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销售进货台账制度,加大取缔食品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对保证食品安全,净化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存在的问题。第一,市场准入把关不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经营的数目把握不清,一些经营者没有登记入册,一些小摊小贩的经营地点经常变动,难以全面排查,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第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不系统。对于抽检工作不清楚,不了解,专业知识缺乏,检验人员水平较低,对于抽查中出现的问题,往往对食品进行封存和对经营者进行罚款,忽视食品召回,留下了安全隐患。第三,对食品经营的监管不科学。巡查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忽视食品安全问题的多样性,造成有些问题不能被发现。对于边远地区的食品监管不到位,食品安全难以有保障。第四、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活动不规范。执法人员重罚款,轻教育,存在着严重的随意性执法现象,办案缺乏相应的工具和经费,使得食品监管不能落到实处。

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中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对策

为了应对当前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存在的不足,更好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结合实际工作,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是更好地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把握好市场准入这一关,才能使得食品经营主体符合相关规定,才能使符合要求的食品进入流通领域,为人们所使用,真正保障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又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营者的准入,另一类是食品的准入,工商行政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于这二者必须齐抓共管,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颁发,规范市场准入,不能片面强调某一方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食品安全。

2.健全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健全抽样检验制度,加强日常巡查,规范抽检行为,发挥上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力,促进信息和资源共享。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根据国家统一的标准进行抽检,避免重复抽检情况的发生。建立起消费者送检、工商部门抽检、经营者送检机制,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较多的食品经营场所,应该有针对性的进行抽样检验。此外,检验机构应该具有检验资质认证的专业机构,对于流通中的任何食品,都应该进行检验。

3.深化食品经营行为监管。重视日常巡查和监管,并做好巡查的记录工作,对于信用度较低的经营者加大巡查力度;建立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对于超市、批发商、农村集贸市场等等,根据其经营类型不同,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另外,由于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较为严重,工商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对农村地区的食品监管,例如,推行所村挂钩监管模式,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等等,切实保障农村的食品安全。

4.严格规范执法活动。重视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掌握办案技巧和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效率。要对行政执法办案体制进行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行政的合力,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提高办案效率。

五、结束语

总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部门,今后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认识到当前职能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积极采取相应的策略完善自己的职能履行,以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参考文献:

[1]任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研究[D].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2]马建敏.工商行政管理概论[M].江苏:河海大学出版社,2006

[3]唐刚.我国食品安全保障的法律问题[J].法制与社会,2009.12

[4]徐磊.论农村流通领域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D].华北电力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第4篇:食品安全管理制范文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理论研究;追溯制度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7-0327-02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思想意识不断提升,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一部分人的心态发生了变化,一些食品相关的企业只看重自身的经济利益,凡事只计较眼前得失,这就使得我国的食品安全频频出现问题。虽然国家的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然而从实际效果看来,落实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现阶段,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者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合理地解决问题,以保证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想要解决现阶段我国农产品质量问题,需要从农产品相关的管理制度出发考虑,只有全面地了解了相关的制度、法规,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西方的发达国家在很早以前就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20世纪开始,已经对可追溯制度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我国也因此深受启发,建立了专门的农产品追溯管理机制,并落实了专人研究的相关工作,深入研究了农产品追溯管理问题,相信一定能够为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帮助[1-2]。

1 国外农产品追溯管理的理论研究

1.1 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是追溯制度建设过程中一个非常基础的概念,具体的含义是指利用现有资料记录对产品的历史、应用、功能等进行追溯,使人们充分、全面地了解产品相关的问题。现阶段不同国家或不同的组织对于“可追溯性”的定义不尽相同。例如,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将之定义为利用登记的识别码对某事、某物的历史、使用等进行追踪的能力。而欧盟委员会将之定义为在生产、加工及销售的各个环节中对食品、饲料、食用性禽畜及有可能成为食品或饲料组成成分的所有物质的追溯或追踪力。当然,除了这2种定义之外,日本的食品标准委员会等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但是所有的定义都有其局限性。事实上,想要全面落实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有2个途径:第1种是从食品链的“首”向着食品链的“尾”追溯,也就是从农产品的生产开始,按照产品的流动追溯至产品流入消费者之前的环节,也就是销售商环节,在产品流动的过程中查找产品质量问题,确定导致产品出现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继而设计出具备针对性的方案解决问题。第2种是从食品链的“尾”向着食品链的“首”追溯,即从销售点开始排查,逆向查找问题,追踪症结的所在。值得一提的是第2种追溯方法在问题农产品问责以及问题农产品的召回的时候应用比较广泛[3-4]。

1.2 可追溯系统和可追溯制度

早在20世纪90年代左右,西方发达国家和那些出口量较大的国家就已经开始建立农产品的可追溯制度,并且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欧盟国家明确规定,农产品的生产者必须建立相关的制度和程序,充分标识产品,落实农产品信息的及时采集,以方便进行产品追溯。而10余年前,加拿大更是投资研究了具有普适性的追溯标准,普适性的追溯标准使得加拿大所有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都有了可以遵守的追溯标准。现阶段,食品安全追溯标准已经完成,人们已经将研究的重心放在了肉类、果蔬、水产品的先导研究上。法国是畜产品出口大国,在建立畜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的时候,首先应建立动物标识制度,其次是生产信息动态录入制度、认证标识制度和全程检查纠正制度,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强化农产品的可追溯功效[5]。

在可追溯系统研究方面,国外现阶段主要研究的是GIS、GPS和GS1。从2001年开始,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就已经采取了全球统一的标识系统对农产品进行跟踪与追溯,并在此基础上出版了产品追溯相关的一系列资料,如追溯应用指南、追溯标准以及追溯相关的技术文件。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应用全球统一标识系统进行管理,对被管理的对象进行标识,使之相互联系构建关系网络,方便人工识别和读取。如果农产品出现安全问题,就可以充分利用之前预先绑定的标识对产品进行追溯,查找产品的症结所在,并设计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处理问题,例如在家畜产品安全管理方面,英国政府就设计并建立了GIS系统,利用GIS系统,相关者可以全面了解家畜生长的全部过程,大大缩短了追溯的时间,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1.3 追溯方法和追溯技术

现阶段,人们对追溯方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 ISO 9000/22000、GAP、 HACCP等标准和体系的应用研究上。在研究追溯方法的时候,一般都以企业为研究的主体,而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了企业的内部管理方面。通过企业管理部门的相关文字资料调查产品的生产、加工等工序,在通过企业实施认证之后就可以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标识技术不仅是信息链源头信息的载体技术,更是可追溯系统中最为关键的技术,在整个追溯过程中占据着无可取代的地位。现阶段,国外使用最为广泛的标识技术包括电子纽扣式标签、条形码、红外线光谱法、塑料标签、DNA指纹技术等。在上述的标识技术中,条形编码技术因具备诸多的优势,应用最为广泛,早在2000年左右就已经投入到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方便相关者落实产品追溯工作。此外,牛耳标签制度方便了欧盟落实畜产品,尤其是牛个体情况的查询;DNA追踪技术也使得加拿大建立了畜产品的DNA信息输入数据库,方便了农产品追溯相关问题的解决。因为国外的农产品追溯研究比我国早,所以相关的理论已经比较完善,尤其在农产品追溯系统、追溯制度、农产品可追溯性的研究、可追溯技术等方面都比我国的研究更为深入,很多企业、公司甚至也开始研发了与这些系统技术应用相关的软件,相信在农产品追溯管理方面会对我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2 我国农产品追溯管理的发展历程

因为食品关系着人的生命安全,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食品安全问题也一直颇受人们的关注。尤其在欧盟颁布相关法令,强制要求建立进口食品追溯制度以后,我国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研究的关注度也在不断的上升。从2002年的“氯霉素事件”开始,我国政府就已经开始进行食品追溯体系的研究,由国家部门提供经费,高校科研所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手段,食品追溯体系的研究如火如荼的展开。2003年,我国将商品条码应用进了食品安全追溯研究的过程中,在参照了国际编码协会出版的相关应用指南的基础上,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相继出版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在国内建立了多个应用示范系统。同样在2003年,数字养殖研究课题首次被纳入我国863数字农业项目,远距离系统的RFID牛个体识别系统进入实用阶段。2004年,山东寿光开展了“无公害蔬菜质量追溯系统”的研究,从此,以条形码为主的地方性追溯应用拉开了序幕,随后全国各地竞相“模仿”,蔬菜、畜禽产品IC卡追溯的势头也极为迅猛,就连农业部门也开始尝试将追溯相关的理念与技术应用进农产品的质量追溯工作中。直到2006年,我国的农业部门颁布了追溯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在北京、上海等地进行溯源工作的试验,同年,另外8个省份也在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的帮扶下落实了种植业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试点的相关工作,对农产品的产地、生产者等情况进行编码,建立了全面的、系统性的生产档案。2008年,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也已经完善,在奥运会期间,政府部门建立了从农产品生产到配送过程的全程物流监控,落实了农产品的精准追溯,这样巨大的成果值得行业内其他领域借鉴吸收。同年,在国家质检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商品条码进入了食品安全追溯范围,蔬菜、禽蛋、肉类等也都被纳入管理的范围。2009年,我国颁布了与产品质量追溯和责任追溯相关的法律文件,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以上论述,粗略地介绍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历程,虽然时间并不很长,但是每一个阶段所获得的巨大的成绩却是有目共睹的,现阶段,人们对农产品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发展也越来越快速,相关者必须对管理工作进行合理的把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质量,进而保证为人们提供优质的食品。

3 我国建立农产品追溯制度的启示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相关部门也就方法、制度、技术等在各地开展了不同的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的颁布更是极大地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进步,并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果。但是在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之后就很容易发现,我国现阶段的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还存在问题,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工作不够深入,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比较表面化,在应用的过程中也仅仅停留在解决表面问题的应急层面上,农产品可追溯管理的机制和农产品可追溯管理的模式鲜有人探讨,因为缺乏对农产品可追溯管理的全面认识,人们总结出的很多经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具备太大的意义,更难为落实农产品可追溯管理提供帮助或者借鉴。

3.1 结合实际,从全局出发考虑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试点

中国地大物博,广阔的土地上包含了众多的农产品。但是受到我国传统思想的束缚,我国农业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难成系统性的问题,农产品的生产主要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市场与生产之间的矛盾,“小生产”已经越来越难以匹配“大市场”,小企业因缺乏市场竞争力也越来越难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位。对于这些长期存在且比较严重的问题,决不能忽视,相关者一定要端正自身的态度,正视这种问题,在全面考虑实际情况之后,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制度的建立应从简单到复杂,追溯试点的开展也应选择那些条件成熟、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联系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从最基础的农产品,如蔬菜、水果等出发,开展多模式的试点,待试点成功并获取相关经验之后,再将之有效地推广开来,因为已经获得成功的试点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更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也更符合社会的需求。

3.2 从简单的物流模式中探索信息链的传递问题

农产品从种植到销售再到人们的饭桌上,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供应过程。因为供应上下级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并以关系构建了一个非常复杂的供应链,而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一直采取的是分段管理的模式,也就是说任何一个阶段都存在专门的监管部门。从某些层面来说,这样可以细化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工作,但是部门众多又缺乏一个“统筹”的部门就极易导致各部门“尾大不掉”的问题,即便是各部门都在努力为农产品可追溯管理付出劳动,然而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又不具备独立完成农产品可追溯管理活动的全部,这就直接导致了我国农产品可追溯管理缺乏实效性的不良后果。因此,相关者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复杂的供应过程进行了解,全面掌握物流信息和责任管理问题,才能保证在复杂的环境下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相关工作。

3.3 建立农产品追溯信息采集、交换标准

因为现阶段缺乏统一的农产品追溯查询系统,我国的法律也规定,各个区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市场主体之后落实不同的农产品追溯机制。虽

然区域内实现产品的追溯查询管理在某些层面上确实使我国的农产品追溯工作更加灵活,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这也使农产品追溯工作更为复杂,加大了系统的混乱度,如果系统之间缺乏良好的交流沟通必然会导致系统不兼容。因此,现阶段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统一的农产品追溯信息采集和交换标准,让各个区域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数据的采集和数据的交换,充分利用各个系统,使之发挥最大的功效,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落实信息共享和全国性的追溯查询。

4 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现阶段我国的农产品追溯管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法律等角度分析看来还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相关者一定要充分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理念,改革我国的农产品追溯管理模式,完善我国的农产品追溯机制,进而实现推动我国农产品追溯管理健康发展的终极目标。

5 参考文献

[1] 刘秀萍,赵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J].中国蔬菜,2010(7):6-8.

[2] 朱洁兰.杭州市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安全可追溯体系构建研究[D].杭州:浙江工业大学,2013.

[3] 陈松.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模式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13.

第5篇:食品安全管理制范文

 

一、采购管理

1、餐饮部应有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采购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掌握烹饪及食品卫生知识,且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任劳任怨。

2、采购各种物资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的原则,大宗物资应定点采购,由供货方送货上门。

3、常用调味品可储存时间较长,每月进货一次。鱼、肉、蛋、禽类根据用量及库存容量2天至7天采购一次。新鲜副食品每天采购一次,保证新鲜,避免浪费。

4、购回物资要有专人验收,核对数量、品种并检查质量,当场过秤,验收合格后在入库单和发票上签字,方可入库。

二、库房管理

1、粮库用于储存米、面、杂粮等。应注意:防霉、防鼠、防虫蛀;保持通风干燥,米袋面袋要勤翻动,离地面15-20cm,行与行之间有50-60cm距离。

2、冷冻库用于储存肉、鱼、虾、鸡等。冷藏室用于放置鲜蛋、蔬菜、豆制品。应注意:肉类与有特殊腥味的食品分开;杜绝腐败变质食品入库;防鼠、防蟑螂,保持清洁,定期打扫。

3、熟食库用于储存熟食。应注意:储存期要短,尽可能保持新鲜,发现腐烂变质的立即清除。

4、干货库用于储存粉丝、木耳等干货以及灌装食品和糖、油等调味品,要求分类保管,摆放整齐,保持干燥通风,经常检查,避免食物霉变。

5、库房设有专门库管人员,出入库必须填写出入库单据,双方签字一式两联,以备查账。

三、食品卫生管理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四、环境卫生管理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5、每周五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

五、个人卫生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六、安全生产管理

    1、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由食堂管理员实施监督,由各岗位班组长负责,要定员定岗,责任落实到人。

    2、使用各种炊事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专人使用保养。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准说话聊天,必须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围裙,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

    3、注意用电安全,机器使用后必须关闭总电源,人人注意节电、节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4、使用煤气时要做到“火等气”,发现漏气及时修理。开着火人不准离开,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人都要学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

第6篇:食品安全管理制范文

关键词:供应链;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要点

民以食为天,食以质为先。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变得十分突出,一旦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就会对消费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构成威胁。为从根源上控制食品质量,应重视对整个供应链的管控,从食品生产与加工到销售的整个过程,都要做好审核与管理工作。新时期,伴随着食品供应链的逐步延伸,在食品质量安全上,不仅仅针对食品生产的某个环节,还要放眼整个食品供应链,进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系数。

1食品安全与食品供应链间的关系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1]。从世界卫生组织的具体定义来看,食品安全问题是指食物中含有有害、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部分学者认为,食品安全就是食品质量安全,认为在食品中不应该存在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的有害、有毒物质,以免消费者患上慢性或急性疾病,或者带来系列疾病隐患。食品供应链主要是从食品刚生产到消费的过程进行管理,重视对各利益主体的保护,以实现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管控。整个食品供应链是由多个环节与组织载体所组成的,包含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销售等的全面管理,进而做好对各个环节的把控,将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予以排除[2]。食品质量安全贯穿供应链的整个过程,这就需要在每个环节都要满足食品安全的具体要求。在供应链中,主要包含食品来源、生产与加工、流通者(运输、存储)、销售(零售、批发等)、消费者等几道工序。从以上的供应链来看,整个链条比较长且相对复杂,做好每个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管控,以求保证消费者餐桌上的食品安全。

2基于供应链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2.1构建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主要包含生产、加工、产品流通与消费等环节,进而实现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科学管理[3]。国家卫生部需要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推出与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让国家标准管理委员来统一立项、审查、编号与批准。此外,还要及时完成食品质量、卫生、农产品等标准的制定工作,构建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从而满足人们的健康需求[4]。

2.2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为更好地确保食品安全,应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从而为社会稳定提供保障。伴随着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在食品安全上有了深度的认知,但相关的法律体系却存在着严重不足,在食品供应链上的法律内容相对缺失。为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需要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角度出发,严格制定关于食品质量安全、食品供应链等的法律法规,以求从根本上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2009年6月1日,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得以正式实施[5],该部法律旨在规范市场中的食品质量安全,对食品安全质量进行全面监管,以求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保障。为完善整个法律体系,还应出台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与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内容。为实现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应对当前的法律法规体系予以完善与修改,及时将法律体系中的不良要素予以摒弃,查漏补缺,及时整合各类松散的法律法规,构建多层次、科学性、全方位与规范化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系统,从而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2.3重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时,应发挥好企业相关人员的重要作用,对食品质量进行安全监管。增强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增强企业的法制观念与社会责任感,构建完善的食品质量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奖罚分明,以调动监管者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结语

为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为人们提供健康的食品,应重视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重视对整个供应链的管理,做好对链条中每个节点的质量管控,从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新时期,基于供应链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应增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意识,构建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重视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对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完善与优化,从而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以打造和谐、健康的社会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赵妮.基于供应链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探讨[J].中国商贸,2012(14):18-19,23.

[2]张静菲.基于供应链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J].食品安全导刊,2017(12):25.

[3]王华书,林光华,韩纪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供应链管理的构想与对策[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3,31(3):267-271.

[4]张煜,汪寿阳.食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模式研究——三鹿奶粉事件案例分析[J].管理评论,2013,22(10):67-74.

第7篇:食品安全管理制范文

一、监管主体的职责不清,造成监管空白。

食品安全监管从食品原料的种养殖、采购、运输、储藏、加工、投放市场直到餐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链条,现在我国实行分段监管,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根本无法界定清晰的监管边界。在没有实行问责制之前,部门都在抢地盘、争利益,生怕管得少;实行问责制以后,又都往回缩,人为出现了很多监管空白。比如说《食品安全法》规定,生猪饲养属于农业部门监管,屠宰属于商务部门监管,但生猪收购和运输环节的监管主体就不明确;类似的问题还有豆芽生产,超市的现做现卖,食品仓储和运输,街头食品摊点,豆腐、粉条、馒头、年货的生产、销售、流通等都存在无人监管的现象。在基层的监管实践中,流通、生产、餐饮各环节的界限难以明晰,如前店后厂是属于店(流通),还是属于厂(生产)?街头食品是属于餐饮,还是属于流通销售,还是属于生产加工?农民自产农产品、街头屠宰销售自产牲畜肉由谁监管?这些问题的出现暴露出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中出现的重叠、模糊和真空地带,也引起了社会对《食品安全法》和政府执行力的质疑。

二、推诿扯皮、效率低下。

由于监督管理主体不明确,监管职责不清晰,出现了各个部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严重地损害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权益。监管分工的背后,其实是各部门的利益纠葛。例如一个消费者从农贸市场买了几斤鸡蛋,鸡蛋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说鸡蛋是农产品,属农业部门管,农业部门鉴定后说,鸡蛋是人造的,食品生产应归质监部门管,而质监部门说,人造鸡蛋没有标准,不属于质监部门管,消费者又投诉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该部门只对餐饮业实行监管,最后鸡蛋问题还是无法处理。

三、保证食品安全,需长期不懈努力。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各个监管部门从自身需要出发,竞相增加食品监测设备和人员的投入,而要重新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特别是专业执法队伍的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结果是现有监督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和利用,大大地增加了行政成本,在具体监管中,各个部门缺乏协调配合机制,往往是各自为战,环节增多,必然会影响行政效率。

现就整合食品安全监督力量,理顺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应当坚持“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督力量,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的各监管环节纳入一个部门监督管理并承担责任。

第8篇:食品安全管理制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 质量安全管理 现状 吉林省

近年来,随着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农业发展新阶段中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之一。诸如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农产品的不科学收获,市场准入制度尚未完善以及市场监督管理不严等,导致农产品污染比较严重,因食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引发的人畜中毒事件以及出口农产品及加工品因农药残留超标被拒收、扣留、退货、索赔、停止贸易交往的现象时有发生。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到贸易,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磐石市地处吉林省东南部,总人口54万人。现辖15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磐石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不但涉及到磐石市的基本民生问题,而且也关系到全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因此,研究磐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意义重大。

一、磐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成效

1.农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近几年来,磐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高,未发生一起因农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中毒事件。磐石市蔬菜产业迅猛发展,在种植面积和设施建设等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磐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了农民收入。目前,全市蔬菜主要栽培黄瓜、西红柿、豆角、茄子、西葫、甘蓝、油菜等20多个品种,年产量650万t。目前,全市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环评认证基地面积达6.67万hm2,获证无公害农产品79个,拥有绿龙、翠仙、营绿绿色食品和经认证的有机食品6个,建立“万亩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2.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磐石市成立了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在完善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10个镇的农产品质检站建设,并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专院校、宾馆、食堂、陪送中心等地新建23个农残速测点。每年完成农产品检测品种5200个,其中农药残留快速检测4200个,农药残留常规检测1000个,国家禁止的5种高毒农药检出率降低到零。磐石市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基地83个、检测市场30个,抽取蔬菜样品、水果样品全部合格。

3.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近年来,磐石市每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集中打击和不定期抽查等多种形式依法开展对农业投入品的综合整治。对种子、农产品、肥料等农贸经营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凡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农贸企业、门店一律取缔,规范农贸经营主体的市场行为。全市上下联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通过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行为和依法查处其不法活动,有力地控制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非法销售,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环境。

4.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试点

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由磐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磐石市农业局主要负责蔬菜生产安全信息体系建设试点的实施工作,具体是2个批发市场和23个蔬菜基地共47个单位的试点,主要是通过工作管理档案、生产经营档案建设,推动蔬菜生产、经营规范化和诚信建设,促进蔬菜安全生产与放心消费。在磐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对47个试点单位逐一进行了初步检查验收,基本合格。

二、磐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意识淡薄

目前,全社会的食品卫生法制观念不强。大部分消费者专业知识较少,缺少识别食品质量的基本常识,对假劣食品的危害认识不足,选购食品往往只注意价格,而对质量要求不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数量多、分布广,尤其是一些游击式、分散式、小规模的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相对较差,对自身管理不严,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够,在食品生产经营现场,经常可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行为。

2.监管系统不够完善,监管部门查处难

许多食品生产、经营者特别是一些无证的个体业主和制假贩假者常常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法,让监管部门很难查处。主要是因为在监管过程中还存在漏洞,使管理工作没有完全到位。从布局上看,这些地方主要是分布在学校、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周边。

3.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

近年来,磐石市农业局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属起步阶段。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基础还很薄弱,存在着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磐石市发展标准化的意义和紧迫性没有被普遍认识,计划经济农产品短缺条件下形成的重产量、轻质量、无标准的思维定势和惯性阻碍了农业标准化的推进,农业生产小规模、分散化和非组织化加大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难度,农业标准化体系不完善,实施标准缺乏先进性、配套性、操作性,农业标准推广实施体系不健全。

第9篇:食品安全管理制范文

关键词: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监管;食品监理

1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监理的必要性

1.1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力度不够

近年来,随着现代化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现有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已经无法满足人们越来越高的要求,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监理的力度不大,特别是对于初级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中间验收环节,以及食品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不够。另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短缺,且监管经验不足,监管人员自身的综合监管素质比较低下。为了追求较高的经济利润,甚至会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损害顾客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相关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必须要加强监管力度,意识到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的重要性。

1.2 食品安全问题处理不当

虽然我国制定了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究其根源,主要是对食品安全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的。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相关食品监管部门没有严格根据相关法律规范对其进行严查,往往表现处罚滞后,或者是以经济形式进行罚款,处理问题方式不严谨,没有意识到食品安全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的严重危害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可能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但是当问题出现时,仅仅只是处罚主要人员,而不是对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进行排查,没有找出真正的原因,对生产操作人员不做处罚或者从轻处罚。这样就形成惩罚不严,力度不够,相关食品安全法规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效果,最终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没有从根源上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3 食品监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

食品监管人员是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占有关键性地位,对食品监管水平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然而,现阶段我国的食品监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没有坚实的监管理论知识基础,没有充足的监管经验,食品监管行业的技能型人才相对比较缺乏,监管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比较低,人才严重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食品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另外,随着科技信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传统的监管观念、工作方式,以及监管技能等已经不适应现代化社会的发展,监管人员没有创新工作方式,延续使用传统的工作模式,导致监管工作效率低下,甚至是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2 建立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监理体系

2.1 食品质量与安全应实施全过程监理

食品行业要想有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首要任务就是要建立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监理体系,并要求监管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相关食品安全监理制度。首先,食品质量与安全应实施全过程监理,且在实施之前,根据食品加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多种切实可行的食品生产方案,利用优中选优的原则,最终确定科学合理且具有经济效益的生产方案,为食品行业创造经济利润的最大化。在食品加工期间,对食品加工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管,严格控制食品的加工质量,以食品加工工艺质量为核心,并辅以严格的检查、监督、检验等手段,为食品加工全过程质量提供保障。

2.2 食品质量与安全应实施全方位监理

对食品质量与安全实行全方位监理,监理内容比较复杂,不仅要对食品生产的相关事宜进行监理,还要对与食品生产过程有关的人员进行监理。对于食品生产人员而言,必须要进行健康检查,只有检查结果合格,且具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才能上岗进行生产操作。而食品监管人员要具有充足的工作经验,具有监管职业资格证书。此外,食品加工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在加工生产之前,要进入实验室进行检验,只有检验结果适合食品加工生产的要求,才能正式投入食品生产。同时,对基础设施进行监理,具体操作手段为定期对食品加工的各种硬件设施进行维修和养护、更新,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延长基础设施的使用年限,加快食品生产速度,为食品行业赢得更大的效益奠定设施基础。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在加工过程中要制定食品质量控制计划,明确规定质量控制点以及关键程序,根据食品加工的具体流程编制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食品生产质量以及卫生安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保障。

2.3 食品质量与安全应实施多手段监理

2.3.1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理检验与验收

我国食品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完成后,监管部门必须要对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理进行检验和验收,确定食品质量与卫生安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包括食品原材料质量的检验,以及食品运输销售质量的抽检等等。是对食品进行生产的过程中,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某一环节的产品或者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只有自行检验合格,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检验,即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对产品进行专业检验,也称一般抽检。对于食品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材料,在正式进行加工之前,要进行初检,检验其生产及加工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在符合的前提下,还要经过监理人员的抽检。食品在出厂运输销售之前,要进行多次的验收和检验,且各种检验必须均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按照国家的食品质量与安全规范进行各个环节的抽检,在每个环节的验收结果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正式进行食品销售环节,在极大程度上满足消费者日益提高的需求。

2.3.2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理交底与控制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理交底与控制也是食品质量与安全实施多手段监理的方式之一。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理交底与控制主要就是指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实行全过程的透明化,生产一线逐层交底,明确生产工艺和流程,严格按照相关生产规定对原材料进行控制,注意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点,在食品生产之前制定加工计划,确定控制措施的可实行性,确保监理要求的科学合理性。另外,交底与控制环节还有利于明确食品质量与安全的职责范围,明确岗位责任,避免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食品质量以及安全监理工作的水平,并使得食品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奠定坚实的前提条件。

3 结束语

通过文章的论述可知,虽然我国的经济水平以及科技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在食品行业中,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相关监理人员要不断分析食品监管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制定出科学规范的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监理制,有效解决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生产提供安全机制,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参考文献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J].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业,2012(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