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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鉴证业务的目标、业务承接和要素,确定注册师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适用的鉴证业务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准则以及依据本准则制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及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第二章 鉴证业务的定义和目标
第四条 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一种业务。
鉴证对象信息是对鉴证对象按照标准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
第五条 如果鉴证对象信息没有恰当反映既定标准运用于鉴证对象的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错报,而且可能是重大错报。
第六条 鉴证业务可以分为基于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
在基于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被预期使用者获取,注册会计师将责任方认定作为鉴证对象。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或者从责任方获取对鉴证对象评价或计量的认定,而该认定无法被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鉴证报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执行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和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的风险水平高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的风险水平。
第三章 业务承接
第八条 在接受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业务环境。
业务环境包括业务约定事项、鉴证对象特征、所使用的标准、预
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其环境的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鉴证业务产生重大的事项、交易、条件和惯例等其他事项。
第九条 在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后,如果认为能够遵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且拟承接的鉴证业务具备下列所有特征,注册会计师才能承接该项鉴证业务:
(一)鉴证对象适当;
(二)使用的标准适当且预期使用者能够获取该标准;
(三)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结论;
(四)注册会计师的鉴证结论以书面报告形式体现;
(五)注册会计师认为该业务具有合理的目的。
第十条 如果拟承接的业务不具备第九条规定的鉴证业务全部特征,注册会计师无法作为鉴证业务承接时,委托方可以将其作为非鉴证业务,以满足预期使用者的需要。
第十一条 如某项业务原标准不适当,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仍可作为一项鉴证业务:
(一)委托方能够确认原鉴证对象的某个方面适用于原标准,注册会计师可以针对该方面执行鉴证业务,但在鉴证报告中应当说明该报告的并非针对原鉴证对象整体;
(二)能够选择或设计适合原鉴证对象的其他标准。
第十二条 对已承接的鉴证业务,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注册会计师不应将该项业务变更为非鉴证业务,或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变更为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当业务环境变化影响到预期使用者的需求,或预期使用者对该项
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时,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考虑同意对该项业务予以变更。如果发生变更,注册会计师不应忽视变更前获取的证据。
第四章 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
第十三条 鉴证业务涉及的三方关系人包括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
责任方与预期使用者可能是同一方,也可能不是同一方。
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是指鉴证业务的项目负责人或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负责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的主任会计师(或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和其他签字注册会计师。
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第九条的规定,针对各类鉴证对象执行鉴证业务。
如果鉴证业务涉及的特殊技能和知识超出了注册会计师的能力,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专家协助执行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应当适当参与并充分了解专家所进行的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确信专家具有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六条 责任方是指下列组织或人员:
(一)在直接报告业务中,对鉴证对象负责的组织或人员;
(二)在基于认定的业务中,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并可能同时对该鉴证对象负责的组织或人员。
责任方可能是委托方,也可能不是委托方。
第十七条 责任方通常向注册会计师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表明已经按照既定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了评价或计量。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当委托方与责任方不同时,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获取此类书面声明。
第十八条 预期使用者是指注册会计师向其提供鉴证报告的组织或人员。
责任方可能是预期使用者之一,但不是唯一的预期使用者。
第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或法规的规定明确预期使用者。
第二十条 通常情况下,预期使用者或其代表应同注册会计师和责任方(如果不同则为委托方)共同确定鉴证业务条款。
不论其他人员是否参与,注册会计师都应当负责确定鉴证业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并对鉴证业务中发现的可能导致对鉴证对象信息作出重大修改的进行跟踪。
第二十一条 当鉴证业务服务于特定的使用者,或具有特定目的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鉴证报告中注明该报告的特定使用者或特定目的。
第五章 鉴证对象
第二十二条 鉴证对象与鉴证对象信息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当鉴证对象为财务业绩或状况时,鉴证对象信息可能通过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体现在财务报表中;
(二)当鉴证对象为非财务业绩或状况时,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反映效率或效果的关键指标;
(三)当鉴证对象表现为物理特征时,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有关鉴证对象物理特征的说明文件;
(四)当鉴证对象表现为某种系统和过程时,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关于其实施效果的认定;
(五)当鉴证对象表现为一种行为时,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对法律法规遵循情况或执行效果的声明。
第二十三条 鉴证对象具有不同特征,可能表现为定性或定量、客观或主观、或预期、时点或期间。这些特征对以下方面产生影响:
(一)鉴证对象评价或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二)证据的说服力。
鉴证报告应当说明与预期使用者特别相关的鉴证对象特征。
第二十四条 适当的鉴证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鉴证对象可以识别;
(二)不同的组织或人员对鉴证对象按照既定标准进行评价或计量的结果基本一致;
(三)注册会计师可以收集与鉴证对象有关的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对某项鉴证业务提出适当的结论。
第六章 标 准
第二十五条 标准是指用于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的基准,当涉及列报和披露时,还包括列报和披露的基准。
第二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在运用职业判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一致的评价或计量时,需要有适当的标准。
适当的标准应当具备下列特征:
(一)相关性:相关的标准有助于得出便于预期使用者作出决策的结论;
(二)完整性:完整的标准不应忽略业务环境中可能影响得出结论的相关因素,当涉及列报和披露时,还包括列报和披露的基准;
(三)可靠性:可靠的标准能够使能力相近的注册会计师在相似的业务环境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一致的评价或计量;
(四)中立性:中立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无偏见的结论;
(五)可理解性:可理解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清晰、易于理解、不会产生重大歧义的结论。
注册会计师基于自身的预期、判断和经验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都不构成适当的标准。
第二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运用于特定业务的标准是否
具备本准则第二十六条所述的特征,以评价该标准的适当性。
第二十八条 标准应当能够为预期使用者获取,以了解鉴证对象是如何被评价或计量的。
如果确定的标准仅能被特定的预期使用者获取,或仅与特定目的相关,鉴证报告的使用也应限于这些特定的使用者或特定目的。
第七章 证 据
第一节 职业怀疑
第二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执行鉴证业务,获取有关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和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考虑重要性、鉴证业务风险以及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第三十条 职业怀疑态度是指注册会计师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证据的有效性,并对相互矛盾的证据以及引起对文件或责任方声明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证据保持警觉。
第三十一条 鉴证业务极少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但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用作证据信息的可靠性,包括考虑与信息生成和维护相关的控制。
第二节 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第三十二条 证据的充分性是对证据数量的衡量。证据的适当性是对证据质量的衡量,即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所需证据的数量受鉴证对象信息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即风险越大,可能需要的证据数量越多;所需证据的数量也受证据质量的影响,即质量越高,可能需要的证据数量越少。
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是相互关联的,但如果证据的质量存在缺陷,仅靠获取更多的证据可能无法弥补其质量缺陷。
第三十三条 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证据的具体环境。
注册会计师通常按照下列原则考虑证据的可靠性:
(一)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证据更可靠;
(二)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证据更可靠;
(三)直接获取的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证据更可靠;
(四)以文件记录形式存在的证据比口头形式的证据更可靠;
(五)从原件获取的证据比从传真或复印件获取的证据更可靠。
在运用上述原则评价证据的可靠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可能出现的重要例外情况。
第三十四条 如果针对某项认定从不同来源获取的证据或获取
的不同性质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与该项认定相关的证据通常具有更强的说服力。
第三十五条 针对一个期间的鉴证对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通常要比针对一个时点的鉴证对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更困难。
针对过程提出的结论通常限于鉴证业务涵盖的期间,注册师不应对该过程是否在未来以特定方式继续发挥作用提出结论。
第三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获取证据的成本与所获取信息有用性之间的关系,但不应仅以获取证据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程序。
在评价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以支持鉴证报告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第三节 重要性
第三十七条 在确定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评估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要性。在考虑重要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并评估哪些因素可能会预期使用者的决策。
注册会计师应当综合数量和性质因素考虑重要性。在某一特定业务中,评估重要性以及数量和性质因素的相对重要程度,需要注册会计师运用职业判断。
第四节 鉴证业务风险
第三十八条 鉴证业务风险是指在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提出不恰当结论的可能性。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如果鉴证对象信息仅体现在注册会计师的结论中,鉴证业务风险包括注册会计师不恰当地提出鉴证对象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标准的结论。
第三十九条 在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特定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获取合理保证,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在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中,由于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不同,其风险水平高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但注册会计师实施的证据收集程序至少应当充分,以获取有意义的保证水平,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有意义的保证水平,是指注册会计师所获取的保证水平至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的信任。
第四十条 鉴证业务风险通常体现为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是指鉴证对象信息或鉴证对象在鉴证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检查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存在的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的重视程度受具体业务环境的影响,特别受鉴证对象性质,以及所执行的是合理保证还是有限保证鉴证业务的影响。
第五节 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第四十一条 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因业务的不同而不同。注册会计师应当清楚表达证据收集程序,并以适当的形式运用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和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第四十二条 在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为了能够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下列不断修正的、系统化的执业过程,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一)了解鉴证对象及其他业务环境,包括了解内部控制;
(二)在了解的基础上,评估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三)对评估的风险作出应对,包括制定总体应对措施以及确定进一步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四)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实施进一步程序,包括实施实质性程序,以及在必要时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五)评价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第四十三条 合理保证提供的保证水平低于绝对保证。由于下列因素的存在,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零几乎不可能,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一)抽查的;
(二)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三)大多数证据是说服性而非结论性的;
(四)在获取和评价证据以及由此得出结论时涉及大量判断;
(五)在某些情况下鉴证对象具有特殊性。
第四十四条 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和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都需要运用鉴证技术和方法,收集充分、适当的证据。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相比,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在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等方面受到有意识的限制。
第六节 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第四十五条 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受下列因素的影响:
(一)鉴证对象和鉴证对象信息的特征;
(二)业务环境中除鉴证对象特征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 对任何类型的鉴证业务,如果下列情形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构成重大限制,阻碍注册会计师获取所需要的证据,注册会计师提出无保留结论是不恰当的:
(一)客观环境阻碍注册会计师获取所需要的证据,无法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适当水平;
(二)责任方或委托方施加限制,阻碍注册会计师获取所需要的证据,无法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适当水平。
第八章 鉴证报告
第四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含有鉴证结论的书面报告,该鉴证结论应当传达注册会计师就鉴证对象信息获取的保证。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其他的报告责任,包括在适当时与治理层沟通。
第四十八条 在基于认定的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鉴证报告中明确提及责任方的认定或鉴证对象和标准。
在直接报告的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明确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
第四十九条 在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如“我们认为,根据XYZ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在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如“基于本报告所描述的工作,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让我们相信,根据XYZ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无效的。”
第五十条 对任何类型的鉴证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受到限制的重大性或广泛性提出保留结论或放弃提出结论。
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解除业务约定。
第五十一条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其影响的重要性或广泛性提出保留结论或否定结论:
(一)注册会计师的结论提及责任方的认定,且该认定未在所有重大方面作出公允表达;
(二)注册会计师的结论直接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且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第五十二条 在承接业务后,如果发现标准或鉴证对象不适当,可能误导预期使用者,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其重大性或广泛性提出保留结论或否定结论。
如果发现标准或鉴证对象不适当,造成工作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受到限制的重大性或广泛性提出保留结论或放弃提出结论。
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解除业务约定。
第五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鉴证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司法诉讼中涉及会计、审计、税务或其他事项的鉴定业务,可能符合本准则第四条鉴证业务的定义,但注册会计师执行这些业务不必遵循本准则。
第五十五条 某些业务可能符合本准则第四条鉴证业务的定义,使用者可能从业务报告的意见、观点或措辞中推测出某种程度的保证,但如果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注册会计师执行这些业务不必遵循本准则:
(一)注册会计师的意见、观点或措辞对于整个业务来说仅是附带性的;
(二)任何书面报告被严格限定为仅供报告中所提及的使用者使用;
(三)与特定预期使用者达成的书面谅解中,该业务未被确认为鉴证业务;
关键词:建筑施工;税务会计;管理
我国市场经济在取得快速发展与完善的同时,也影响了一些政策环境的变化,其中税收法律的影响最大。然而,有的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对税收法律中各规定并未足够重视,进而形成了诸多税务风险,极大地制约了建筑施工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因此,持续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会计风险管理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
一、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税务会计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缺乏风险控制观念
由于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日趋激烈,企业所获得的利润空间大幅缩减。基于经济利润的考虑,很多企业并未形成牢固的纳税观念,或是积极性明显不足,缺乏税务风险的控制观念。并且,建筑施工企业也未专门创设相关的税务管理机制,即便设立了,相关税务会计人员的职能也仅限于报税,并没有按照不同税务风险实施针对性的管理,税务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
(二)并未设置预警机制
建筑施工企业中的税务会计管理工作应当以税务风险防范为重点,故而,必须要建设健全风险预警机制。但是,我国绝大数量的建筑施工企业并未建立起完善的税务风险预警机制[1]。换言之,企业未建立一个动态的税务风险识别、分析、评估的预警体系,无法及时发觉风险的存在。尤其,在开展工程施工项目招投标的决策中,不能有效的利用风险评估来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很多企业往往会把税务风险的印象停留在“事后控制”的层面上,对于一些潜在的税务风险而言,无可靠对策予以应用。毫无疑问,这对建筑施工的行业特性来说,亡羊补牢式的补救根本无法降低实际损失。
(三)管理监督失位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是实施税务风险监督的重要部门,对避免税务会计管理工作的风险形成有重大作用[2]。然而,建筑施工企业通常并未设置独立于企业行政部门以外的内部审计部门,或是审计部门的权力并未正常行使,职能无法发挥,导致审计部门在具体的工作中只能够从事财务管理的基本工作。在面对我国税务机关的检查时,企业内审部门往往只会想如何应付检查,而从未意识到检查的重要性,因而对建筑施工企业整体的税务管理无法提供有效建议。
二、加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税务会计管理的可行性路径
(一)树立风险控制意识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要明确的意识到税务风险管理对于企业经营发展,以及既定目标实现程度的重要性。只有从观念上重视税务会计管理工作,方可创设与之相关的一系列财务管理机制,才能对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管理。企业需不断加强对内部的税务风险管理宣传,并打造文化圈。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让税务会计管理工作更加有据可循、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需重视的是,在树立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工作中,一定要先在企业的领导层中进行,以此来发挥企业管理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建筑施工企业将税务文化的建设纳入到整体文化建设工作中来,提高企业员工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二)成立专门税务管理机构
税务风险防范工作能够得以保障有赖于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机制,同样,税务管理机制的落实,就必须要有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作为载体才能实现[3]。因而,企业必须要建立一个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并确保部门的独立性、严肃性、权威性。并且,配置专业化程度很强的管理人员来统筹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会计等相关事务,对实际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需要重视的是,部门在成立之后,在设置岗位时,应当绝对保证岗位分离,定期地对税务管理人员实施换岗,加强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
(三)重视预警体系
税务管理部门必须要清楚的意识到,事前控制对于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尤其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这类涉及范围非常广、资金投入大、人员参与多的企业而言,建设健全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提高对税务风险的事前控制,可以最大限度上把企业财务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从而进一步降低风险给企业所带来的不良影响。要加强对税务风险环境的动态评估,并按照建筑施工企业所在的行业特点,各工程项目的实施特点等,对企业经营活动施以科学的评估,并预测风险出现的可能性与因素,力图在税务风险发生后将危害最小化。
一般来说,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的出现基本源于两个方面:其一,是企业在决策过程中,匮乏对必要信息展开风险决策,通常是按照历史数据来判定今后每种后果的可能性,使决策具有风险;其二,是企业在财务决策容易受到客观经济环境的影响。比如,市场宏观政策的调整、市场的繁荣度,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这种种因素都是影响建筑施工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的重要因素。对此,应当正确地意识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健全财务决策风险防范机制,健全财务风险预警系统。
(四)加大监督力度
对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加以监督,可以保证制度得以顺利执行。与此同时,观察并督促企业制度的落实情况,也有助于发现税务风险控制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地予以改正。可以肯定,对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工作必须要受到建筑施工企业从上到下的高度重视,并且,企业要懂得结合税务风险管理的现状,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健全税务风险防范的监督体系,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企业内部监督,以此来进一步加强内审部门的工作的独立性,不受内部行政部门的影响,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在税务部门实施税务检查后,审计部门需要第一时间及时的总结经验,为税务风险防范提供参考。
(五)健全税务会计体系
税务会计体系应当从税收法律制度与会计法律制度两方面着手进行,以构建出完整的税务会计体系。从税收征收与施工企业核算的维度分析,颁布统一详实的建筑施工税收法律文本是非常必要的,从而满足建筑施工会计核算的要求。而在税收法规的制定时,需要最大限度的维持税收会计核算方法的稳定性,因为建筑施工企业税务会计资料来源主要还是在财务会计,所运用的还是财务会计的基础方法,所以相关的会计核算应当还是要遵循会计准则。并且,对于统一化的建筑施工企业税收会计规范可以汇编成册,作为企业会计人员进行培训的必备教材,并予以不断补充与完善。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税务风险问题是国内外企业均会面临到的主要风险问题。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范围广、资金投入大、人员参与多等综合原因,其纳税的动态环境常常都在发生着改变,由此建筑施工企业所遭遇的税务风险也数倍于从前。有鉴于此,不断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就显得非常重要。每个建筑施工企业在发展成长期,都几乎遭遇过大量的经营危机,而其中又以税务风险危机为主。有鉴于此,企业必须要对内部税务实施科学管理,合理规避税务风险的存在,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本文主要从树立风险控制意识、成立专门税务管理机构、重视预警体系、加大监督力度以及健全税务会计体系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充分了解自身在其市场中的发展力与竞争力,同时要熟悉自身的生产经营能力与业务开展能力,以便对税务会计管理工作予以合理定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充分权衡自身整体利益的基础上,选择最契合自身发展的路径,切实地加强税务管理工作,把税务风险降低到最小,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张小红.浅议施工企业加强会计内部控制的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5,15(08):64.
[2]刘瑞明.浅谈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J].当代经济,2011,17(20):80-81.
一、“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是指企业从缴纳营业税逐渐向缴纳增值税转变的税收改革方式。其核心内容在于营业税款项向增值税款项的转化,从而避免重复纳税问题。近年来建筑施工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随着外部环境的改变,企业为增强竞争力,也必须对“营改增”所产生的影响给予重视。一方面,“营改增”对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产业升级换代、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营改增”则给企业带来了改革机遇,工艺和设备创新将不具备一定的纳税负担。此外,“营改增”推行后,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以及报表等都会受到影响,企业必须重新规划会计确认和计量,制定会计报表,所以“营改增”也是促进企业会计管理水平提高的举措。
二、建筑施工企业进项业务的构成
建筑施工企业进项业务主要由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期间费用等构成。
第一,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从事施工活动,需要采购大量的原材料和设备,支付人工费用。其中材料费是指因工程施工耗费、构成工程实体等相关材料费用的支出,如工程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配件、混凝土、半成品等。人工费是指为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而支付的人工劳动报酬,如职工薪资和外包所支付的劳务费等。机械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或租赁的机械设备而支付的费用,另外还包括机械安装、拆卸的费用。
第二,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除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以外,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为其他直接费用。这部分费用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环境保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场地清理费、技术援助费等。间接费用则是指企业所下属的施工单位因组织管理施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例如由此产生的职工薪酬、水电费、差旅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劳动保护费、修理费、排污费、财产保险费等。
第三,期间费用。除以上费用外,一些无法归属于某一具体工程的期间费用,例如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统称为期间费用。
三、建筑施工企业进项业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实施“营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正常进项业务、时间性差异业务、口径性差异业务的会计处理分析。
(一)正常?M项业务的会计处理
正常进项业务是指会计处理与增值税处理之间不存在差异的业务。建筑施工企业发生购进业务,取得扣税凭证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应根据不含税的购进价格和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借记,然后将进项的含税总额进行贷记,例如分别借记“原材料”、“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会计科目。
举例:某建筑施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其中A项目部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2016年11月该项目部购进一批岩石,材料经检验入库,专用发票记载的金额为150万元,税额25.5万元,发票于当月申报抵扣,且货款已经支付。
借:原材料15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万元
贷:银行存款175.5万元
(二)时间性差异业务的会计处理
正常进行业务的会计处理相对简单,相比之下时间性差异业务的会计处理更加复杂,其会计处理与增值税处理之间存在时间上的差异。例如,购进业务已经发生,但是企业尚未收到抵扣凭证。此时会计处理应先按照货物清单、合同等资料所记载的不含税金额计入成本费用或是相关资产科目,用不含税口径确认债务,当后续再取得抵扣凭证后,冲销暂估的入账分录,依据正常进项业务处理。
举例:某建筑施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其中A项目部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2016年8月该项目部购进一批岩石,材料经检验入库,但尚未获得专用发票,货物的清单记载的价税共计702元。同时分包单位在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经计算价税共计1110万元,目前尚未付款,也未取得专用发票。
借:原材料600万元
贷:应付账款600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1000万元
贷:应付账款1000万元
当2016年10月取得专用发票并且申请抵扣后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600万元
贷:应付账款-600万元
借:原材料6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万元
贷:应付账款702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1000万元
贷:应付账款-1000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0万元
贷:应付账款1110万元
(三)口径性差异业务的会计处理
口径性差异业务是指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会计处理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进项业务。这种业务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包括进项业务发生时即已经明确不能抵扣,进项业务发生时允许抵扣而后又出现不能抵扣事项,进项业务发生时不能抵扣而后又用于抵扣项目。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以上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所产生贷款服务、客运服务、餐饮服务、集体福利、简易计税的购进业务,可以直接取得普通发票,然后按照价税合计金额直接计入成本费用。如果企业所取得的是专用发票,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转出时,记入“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借记相关成本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其次,如果购进业务发生时已经进行相应的抵扣,但是此后由于用途上的改变,或是非正常的损失,会计处理时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分别借记成本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最后,固定资产、不动产以及无形资产,如果此后因用途发生改变,又可以进行抵扣,会计处理应作进项税额转入,分别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固定资产、不动产等科目。
关键词:会计实务;谨慎原则;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一、会计实务中谨慎性原则的概述
1.谨慎原则的涵义。在会计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各种的不确定因素,谨慎原则就是在这些因素出现的时候,要求企业保持谨慎的态度,运用专业的判断和稳妥的会计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评估企业的各种风险和损失,做到既不高估企业的资产和收益,也不低估企业的负债和费用,避免会计使用者对会计报表持盲目乐观的心态。
2.会计实务中包含谨慎原则的意义。在现今企业的生产经营中,由于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因素,会计人员则必须在处理这些业务的时候,根据一定的标准对这些不确定的因素进行评估。此外,由于企业经营的模式基本是独立生产性质,这就要求企业必须自己对企业的耗费负责,自负盈亏,才可以从根本上保证企业快速稳定的发展。随着现今市场环境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企业在这个充满竞争的市场,必须要谨慎的处理好一切经济业务,才可以保证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3.谨慎原则在会计运用中的两面性。任何事物都存在着两面性,谨慎原则也不例外,其在产生之初就存在着明显的两面性。一方面它可以保护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避免虚假的资产和浮夸的利润产生,另一方面在谨慎原则实行的时候,又会不可避免的带着一些主观随意的色彩,为企业会计报表粉饰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二、会计实务中谨慎原则的具体应用
1.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对资产计提八项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对应收账款和企业的一些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原材料、库存商品和低值易好品等存货计提的存货低价的准备,对债券、股票等短期的投资计提的短期投资低价准备,对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还有房屋建筑等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和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这些都是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收入的项目,都需要进行计提减值的准备,这些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用来作为企业相关资产的抵减项目。此外,对于一些计提的坏账准备,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是按账龄分析法、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还是销售百分比法。
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目前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方法上,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合法,也就是加速折旧法,可以充分体现谨慎原则。折旧的意思主要是指固定资产价值的减损,这主要是因为固定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一种价值转移,并且从企业的商品销售中来获取一定的利益和补偿。企业可以选择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平均年限法和双倍越递减法,不同的企业,自身的固定资产情况也存在差异,因此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来选择适合的折旧方法。
3.当物价上涨对存货的计价采用后进先出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可以知道当前对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包括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发、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平均法等。当物价持续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是最为有效的方法,它能够及时对企业的存货按最近收货的单位成本进行计算,使企业当期的成本升高,利润减少。
4.融资租入资产的价值计量。在国际上规定,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主要是采取最低的付款额的现值和账面价值来体现的,这主要是因为最低租赁付款额是由产生和收益性两种不同类型的支出而构成的。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租赁资产账面价值的虚涨,充分的体现了稳健性原则的基本要求。除此之外,在租赁准则中,融资租入资产的折旧计提年限、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摊、未担保余值的发生和售后租回损益的递延等,都可以体现会计实务中的谨慎原则。
三、完善会计实务中谨慎性原则的建议
1.使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相关条款具有可操作性。从目前我国的会计规范来看,会计实务中的谨慎原则的方法在许多方面的可操作性还是比较强的,如加速折旧法、先去先出法等等。然而企业的会计制度却对资产发生减值的规定不够明确,特别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等,这些都给企业带来了许多的影响,使企业制度中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使得企业在会计政策上的选择没有进行充分的考虑就下决定,造成企业资产和利润所要达到的目标不能够完全的实现。如有些企业在实行资产成本计价时,对存货的成本按照什么价格计价,是运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还是先进先出法,都无法做出准确的决定。如果企业选择错误的计价方法,那就会使企业的利润出现偏高或者偏低的现象,对于固定资产,是采用直线折旧法还是选择加速折旧法,也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企业的利润,出现偏高或者偏低。这也为企业充分运用谨慎原则留下了一定的空间,想要真正提高企业的发展,就必须制定一套完整和可操作的标准,让企业按照这个标准去实行,才能够取得较好的成绩,起到指导企业进行会计实践的目的。
2.改善绩效评价体系。在现今的企业发展中,企业的绩效考评应摆脱过去传统的方式,不要过分的强调企业“利润”指标的现状,从根本上改变企业以“利润”为目标的原则。应让企业适当的增加资产经营质量、现金营运质量等指标,这样才可以充分的改善会计实务中谨慎原则运用的环境。
3.加强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要正确的运行谨慎原则,就必须不断的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在企业会计实务中需要会计人员具备准确的职业判断能力,才能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企业应进一步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他们能够充分理解谨慎原则的实质,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决策判断能力。
四、总结
综上所述,谨慎原则对会计的核算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之一,具备非常重要的指导性地位。企业在会计实务中应积极贯彻谨慎性原则,把它用好用活,企业还要防止一些不法之徒滥用或者歪曲使用谨慎原则,过分提取准备、抬高负债和费用、故意压低企业的资产或收益。这就要求企业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会计核算的职业判断能力,能够对会计交易中的任何不稳定的因素做出谨慎性的处理,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会计理论 会计假设 会计准则 会计环境
会计的基本理论是指构成会计最基本最核心的概念和原理的理论,它是研究和说明会计活动的理论,也是研究人们如何认识和反映客观经济活动的理论。会计理论一般应包括财务会计理论、管理会计理论和审计理论等内容。从会计历史发展过程来看,财务会计历史最悠久,会计理论的研究也是从其开始的。财务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受制于会计实务的发展水平和会计理论工作者的认识水平。由于会计理论研究人员使用规范研究的方法,使得会计理论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
美国会计学会1966年的《论会计基本理论》提出,会计理论研究可以起到四个方面的作用:确定会计的范围,以便提出会计的概念,有可能建立会计理论;建立会计准则来判断、评价会计信息;指明会计实务中有可能改进的一些方面;为会计研究人员寻求扩大会计应用范围以及由于社会发展而需要扩展会计学科的范围时,提供一个有用的框架。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个国家以及一些会计国际组织开始研究并且制定、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理论工作者希望会计理论能对会计准则的制定起引导或指导作用。目前,国内外会计学界讨论会计理论结构问题的说法不一,大部分采用了理论结构概念框架的方法,即按照会计假设、会计职能、会计目标、会计准则、会计要素、会计环境、会计程序等构成来进行研究。
财务会计的理论基础——会计假设
会计假设是对财务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和空间范围所作的合理假定。它是根据会计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律和要求提出的,为进一步研究财务会计理论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由于会计所处的经济环境较为复杂,会计核算的基础条件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给会计确认和计量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如不加以假定,企业的会计工作将无法正常进行。会计假设对于进行科学的会计理论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规定了会计理论的外延,也是建立科学的会计理论体系的重要基础。但在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中没有使用会计假设的概念,而是采用了会计基本前提的概念。一般地说,前提偏重于公认的真理,假设则注重于合理的假定,所以应采用会计假设更为合理。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往往有相当多的经济业务会脱离会计基本假设,这就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特殊的处理。如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并没有遵循会计主体假设,企业破产清算时显然与持续经营假设相背,短期经营行为就不需要对经营活动进行会计分期。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会计假设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起点曾经是美国会计理论界的主要特点,认为会计假设应该是会计理论的最高层次,它应该能够指导会计原则的制定,并且对会计实务有相应的影响。但其存在的问题是,究竟需要设定多少条假设才是科学的,至今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
财务会计的客观内涵——会计职能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中所具有的功能和能发挥的作用,它是会计的客观内涵。会计职能是与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对会计的要求密切相关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范围不断扩大,会计职能也将不断增多。我国会计职能的研究是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受马克思关于“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论述的影响,对会计职能基本倾向于“核算”和“监督”两大职能。到20世纪80年代,又出现了从“一职能说”、“二职能说”直到“八职能说”以至“全职能说”并存的局面。但这些研究始终以马克思对簿记的论述为基础进行,没有考虑会计实践的发展,因此不利于会计理论结构内容的完善。
从现代会计发展趋势来看,会计的职能应总结为“反映”和“管理”两大职能比较合适。反映职能是指将会计信息向使用者进行充分的揭示和披露;管理职能是指会计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会计反映职能和管理职能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反映职能是管理职能的基础,为管理职能的发挥提供服务,管理职能是会计的固有职能,是会计的首要职能。实践证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越高,对会计与管理结合的要求也越高,会计管理职能也就发挥得越充分。不同会计人员由于其岗位责职不同,一般地应分别发挥不同的职能,这就为监事会和会计委派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财务会计的工作要求——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工作总的目的性要求,它是会计职能的具体化,往往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由于会计目标和会计职能的内在联系,西方会计学界强调会计目标,我国会计学界则强调会计职能,这是由于对财务会计体系运行的目的不同造成的,是期望达到主观要求还是发挥客观功能。目前会计界普遍接受会计目标的概念,但不同学派对会计目标的理解也有不同。如“决策有用性学派”认为,会计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经济责任学派”则认为,会计目标是反映和报告受托经济责任及其履行情况。我国会计准则中会计目标的定义是:为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外部投资者以及内部管理部门提供会计信息。目前,世界各国大多采用决策有用性观点,笔者也倾向于这种观点。原因在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问题的研究应具有前瞻性,应该从长远观点出发,以确保其框架的稳定和适用。
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同的国家和机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是不同的。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表述为:相关性与重要性、形式与实质、可靠性、避免偏向性、可比性、一贯性、可理解性。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则强调相关性和可靠性。笔者认为,既然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有用的信息,那么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应该是:相关性、可靠性和一贯性。相关性是决策有用性的最重要质量特征,能保证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得的是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可靠性能保证信息使用者获得可靠的信息,避免虚假和误导,以利于作出正确的决策;一贯性能使信息具有可比性,保证多个会计数据具有相同的基础。
财务会计的技术规范——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对财务会计进行业务处理提出的规范要求和判断标准,是财务会计的一种技术规范。会计准则是会计实践工作经验的抽象和总结,它又反过来指导和规范会计实践,为会计人员处理具体业务提供操作规则。对于一个成熟的社会来说,会计准则不仅是技术标准,在其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带有经济性和政治性。美国的会计准则是世界上最具有代表性的,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由会计学界开始明确提出会计准则的概念,为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国际会计协调确立依据。我国的会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基本准则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准则就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和特殊行业的会计核算作出了规定。
从理论上看,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较完整的体系,但其相互之间还存在需要协调的矛盾。如真实性原则与谨慎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有用性原则之间都有需要协调的问题。
财务会计的具体内容——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按照经济特性对经济业务内容进行分类的项目,它是财务会计具体内容的基本分类。由于各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同,经济管理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异,所以不同国家的会计要素项目是不同的。会计要素的划分应充分考虑项目内容的基本特征,即项目的同质性、独立性和系统性。这是因为只有根据同型内容和同质特征进行分类才能够对财务会计的具体内容进行有效的分类核算;而各会计要素在其本质特征上又应该区别于其他会计要素,这样才有其独立设置的意义;同时各个会计要素之间应存在十分严密的逻辑关系,能充分体现会计等式的内在联系。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特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六项,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为静态要素(又称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为动态要素(又称利润表要素)。只有明确规定了会计要素的内容,才能规范会计实务,会计人员才可能在极其复杂的会计实务中得心应手地进行业务处理。
财务会计的社会背景——会计环境
摘要资本成本会计在西方会计理论界曾经引起长时间的争论。争论的焦点集中在现行财务会计实务是否应该确认和计量权益资本成本。通过对稳健性原则、主体现念、债务资本与权且资本的界限、成本观念和利息资本化等理论问题的研究,可以看到:在财务会计体系中确认和计量资本成本不仅是可行的而五也是有益的。
关键词权益资本成本资本成本会计计量
资本成本会计(AccountingfortheCostofCapital)在西方会计理论界曾经引起长时间的热烈论争,但主要局限于财务会计如何对资本成本进行核算,未涉及其较深层的理论问题,而且论争之焦点集中在现行财务会计实务是否应该确认和计量资本成本,尤其是权益资本成本,以及由此引起的一些相关问题。有鉴于此,本文拟以发达的金融市场、完善的现代公司制度和会计信息系统为依托,对这些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以求达成共识,推动资本成本会计尽早付诸实施。
一、权益资本成本的确认和计量与稳健性原则
稳健性原则(ConservatismPrinciPle)作为一项修订性惯例已有相当久远的历史,它曾经对财务会计实务产生过重大的影响。其要旨在于:如果某项业务有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供挑选时,应当选用对服东权益产生乐观影响最小的那种方法。比如说,对资产的计价,如果有两种价格可供选择的话,就应该选用较低价格入帐;如果是对负债的计价则相反。但是,“对于费用与其迟确认不如早确认,而对于收入则与其早确认不如迟确认”①。一句话,稳健性原则要求“宁可预计损失和费用,而不可预计收入”。
按照资本成本会计的基本原理,在确认权益资本成本时、借记“利息汇总”帐户,贷记“留存收益”账户。据此,有人认为在计量权益资本成本的同时,也确认了权益资本的收益。这种在收益实现之前便确认的做法,违背了现行财务会计的稳健性原则。
我认为这种认识是片面的。这是因为:
第一,权益资本成本帐务处理的过程,一方面确认相计量了权益资本成本,而另一方面也确认和计量了留存收益。它既确认和计量成本(费用),也确认和计量留存收益,其结果对股东权益总额并没有什么影响。之所以这么说,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如果公司没有固定资产,也没有存货(即产销完全平衡,实现零存货),那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权益资本成本增加,当期净收益必然以相同的数额减少,而这减少的数额不就是记入“留存收益”帐户贷方的数额吗?
相反,如果公司既有固定资产,又有存货,这时,权益资本成本要在固定资产、存货和销售成本之间进行分配,当期有一部分权益资本成本转化为固定资产和存货的成本,只有由销售成/1担的这部分权益资本成本作为当期的费用与当期的收入配比,由此得到的净收益自然小于记入“留存收益”帐户贷方的数额。但是,如果我们从持续经营的角度来考察,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资本化为固定资产和存货成本的权益资本成本部分最终会转化为销售成本,从而与某期的收入配比。这样,在某个特定的期间,留存收益总额还是不变的。这与不同折旧方法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内不影响整个使用期限的利润总额道理相同。
第二,如果把稳健性原则表述成“某项业务有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供挑选时,应当选用对股东权益产生乐观影响最小的那种方法”的话,那么,应该说,违背稳建性原则的不是资本成本会计而是现行的财务会计。因为在现行财务会计程序和方法下,当期的净收益包括权益资本成本和真实的利润两部分。把本应属于成本的部分作为净收益,显然高估了当期的净收益。就当期而言,这能说稳健吗?
第三,根据实现原则,收益只有实现才能加以确认。这一点我坚信不疑,但是,我认为资本成本会计对权益资本成本的确认与实现原则无关。因为它影响的仅仅是成本和留存收益,顷与收益概念无关。恐怕没有人会认为收益就是留存收益。因此,那种认为资本成本会计“在收益实现之前便确认它的做法、违背了现行财务会计的稳健性原则”的说法根本不成立。
当然,收益与留存收益并非毫无关系。众所周知,收益是引起留存收益变动的一个主导因素。没有收益就没有净收益,没有净收益又哪来的留存收益呢?即使如此也无妨。因为面对全球性的金融工具创新,未来收益实现的确认标准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
第四。稳健性原则在现行财务会计实务中最有代表性的例证就是存货计价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勘storMarketwhicheverisLower)。有人担心如果推行资本成本会计,在存货成本中计入部分资本成本会不断增加存货的价值,从而使存货价值超过市场价格,违背稳健性原则。②其实不然,如果存货成本超过市场价格,仍然可以根据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按市场价格计价,并对存货成本进行调整。我认为如果真的出现公司存货成本超过存货的市场价值,这个信息将更有意义。因为这对公司是一种警告,说明公司存货生产或销售存在某些问题。公司必须注意这个问题并设法改进。
其次,稳健性原则在当今财务会计体系的地位已是日暮西山,今非昔比。稳健性原则从其产生的时代背景来看,与企业的组织形式和金融市场相联系。从企业组织形式来看,稳健性原则适应于独资或合伙企业组织形式;从金融市场来看,稳健性原则适应于金融市场欠发达,企业资金主要靠银行、财团和其他金融机构直接提供,即主要来自直接融资,而不是靠金融市场间接融资。随着形势的发展,稳健性原则的局限性日益突出。现代社会已经进入金融社会,发达的金融市场促进了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而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市场和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改变了整个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资本来源渠道。因此,也改变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主体,即从以债权人为主体转化为以股东为主体,包括其他与公司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多元化信息使用者集团。在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完善的现代公司制度下,作为曾经保护债权人利益,防止公司将资产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的稳健性原则,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现代财务会计要求客观和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稳健性原则显然难当此重任。因此,我们不能再用稳健性原则作为否定确认和计量资本成本的依据。
二、权益资本成本的确认和计量与主体现念
在19世纪,所有权观念(ProprietaryConcept)主宰着财务会计。当时,大部分企业组织都是独资或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由其所有者直接管理,公开持股的公司十分罕见。根据所有权观念,企业的全部资产归所有者所有,企业全部的负债也由所有者承担,构成所有者的义务。企业由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或几个人拥有。在这种情况下,单独确认和计量权益资本成本是没有多大意义的。相反,重要的是要确认和计量债务资本成本。因为从所有者的角度来看,债权人是唯一、真正的“外来者”‘在满足了这些“外来者”的权益之后,剩下的就是企业业主的利润。因此,在金融市场不发达和企业组织形式以独资或合伙形式为主体时,重要的是如何确认和计量债务资本成本而不是权益资本成本。
以后,随着金融市场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变革,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后来居上。这时,财务会计的基本观念发生相应的变革,从原来的所有权观念转变为主体观念(EntityConcePt)。根据主体观念,公司被认为是一个与其所有者独立的个体,甚至具有自身的人格化。与发达的金融市场相联系的公司通过两个渠道来筹集其所需要的资本,即从债权人那里筹集债务资本,或通过发行股票从股东那里筹集权益资本。这时,从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主体的角度看,无论是债权人还是股东相对公司这个独立的“人格化”主体而言,都是“外来者”。至于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如何组合,这是公司理财的一个重要课题。这就需要对这两种资本来源的特点和成本进行权衡。既然现行财务会计已经确认和计量了债务资本成本,再确认和计量权益资本成本又有何妨呢?
根据主体观念,所有的资本都是由公司主体的“外来者”提供的,无论从哪个渠道取得资本,对于独立的“人格化”的主体而言,都是有代价的。然而,遗憾的是现代财务会计师一方面倾向于接受主体观念,另一方面却在会计实务中的某些领域继续采用所有权观念。资本成本的处理就是其中一例。根据主体观念,无论是债务资本成本还是权益资本成本都应该作为成本处理。因为从公司作为独立的主体而言,它们都是公司使用资本的代价。在现行的财务会计实务中,不论是债务资本成本还是权益资本成本都不是作为成本处理。对于债务资本成本,以利息的形式支付债权人,作为利息费用处理;对于权益资本成本,以股利的形式支付给股东,作为留存收益分配处理。因此,我认为当前财务会计不仅理论与实践相背离,即使就理论本身而言,也不是那么一致。
主体观念还认为债务利息从性质上看并不是费用,而是收益的分配,即对各种权益所有者进行的分配,均属于公司收益的分配。例如,美国会计学会会计概念和标准委员会在1957年曾经指出,利息费用和所得税均属于利润的分配。根据主体观念,主体本身的经济活动与主体的所有者如股东以及其他主体必须区分开来。因此,从理论上说、利息费用、所得税和服利都是公司的成本或费用。但是,当前的财务会计理论却对它们进行分门别类,利息费用和所得税作为费用处理,而股利作为留存收益分配处理,显然,违背了主体观念。它把公司这个主体的所有者——股东与公司主体本身混淆起来了。这不能不说,财务会计理论本身也并不是一致的。
三、资本成本的确认和计量与成本观念
上面我们从主体观念讨论了资本成本的确认和计量问题,下面我们以此为基础从成本观念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
从总体上说,财务会计记录各种成本,而各种资产通常以其成本来计量,净收益便是收入与为了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各种成本之间的差额。因此,如果利息确实是成本,那么,利息就应该记录在会计成本帐户上。
什么是成本呢?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名词委员会发表的第4号“会计名词公报”曾经对成本下过如下定义:“成本是指由于取得或将能取得资产或服务而支付的现金、转让的其他资产、结付的股票或承诺的债务。所有这些不同的支付方式,都可用货币表示其总额。”④这个定义基本上还是令人满意的,但是,它还不能明确地表述出成本总是指“某物”的成本这一层含义。这里的“某物”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成本目标”。例如,某建筑物的成本就是为了取得该建筑物而使用的各种资源的总额。如果是用现金购买该建筑物,这个总额便可以用现金表现;如果是公司自行建造该建筑物,那么,这个总额就是人工成本、原料成本和其他资源成本的总和。
同样地,如果产品是外购的,那么,其成本可以用耗费的现金数额或发生的负债数额来计量;如果产品是公司生产,其成本可以用人工成本、原料成本和其他资源成本的总和来计量。因此,成本计量了成本目标所使用的各种资源。公司在生产产品时,使用的人工用人工成本计量,使用的原料用原料成本计量,使用的各种服务用类似的项目来计量。所有这些项目构成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
同理,公司还应用各种资本即应用各种资本来取得各项资产。如前所述,这些资本来自两条渠道: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但是:
1.债权人不会为需要资本的公司提供债务资本,除非这样做他们可以得到回报。这个回报,在会计上称为“利息”,就是公司使用债务资本的成本。
2.来自公司股东的权益资本同样也有成本。股东不会为需要资本的公司提供资本,除非这样做他们可以得到回报。这个回报就是公司使用权益资本的成本。根据主体观念、应用权益资本的成本与应用债务资本的成本没有什么区别。
债权人提供债务资本可能得到的报酬是标明的利息,而股东提供权益资本预期的报酬包括两部分:(1)各种股利;(2)股票市场价值的增值。他们当然不希望股利就是全部的报酬;相反,他们期望其投资所得到的部分收益将留存于公司,而这些留存于公司的收益所创造的收益以及其他因素将带来公司股票市场价值的增值。将股东的报酬分为两个独立的部分,与使用权益资本需要成本的结论并不矛盾。这个成本正是股东提供资本给公司时要求得到的报酬。
根据上述分析,目前所用的“股利”这个名称有点词不达意。因为如果股东得到的报酬只是目前公司支付的股利,那么,他们是不会投入他们的资金的。他们之所以投入其资金是因为他们期望所得到的报酬率高于目前的股利率,并且期望将来能得到较高的股利或者当他们出售股票时能得到较高的市场价值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正因此,股利率一股低于债务利率。因此,用“股利”来表述权益资本成本低估了它。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净收益”也有点词不达意了。“净收益”计量公司的经营业绩,它本身不是一种成本,而是刁耗用的成本即费用与收入的差额。按照现行的财务会计实务,“净收益”包含了一部分成本即使用权益资本应负担的权益资本成本,但是,“净收益”并不等于权益资本成本。净收益还包括卓越的管理、优质的产品、良好的市场占有率以及其他因素所带来的酬。
四、资本成本的确认和计量与两类资本的界限
公司所需要的资本可以通过金融市场用发行债券或股票筹集。从广义上说,权益是指资产的所有权,也就是投入资产的资本来源。权益包括债权人权益和股东权益。有人担心财务会计确认和计量资本成本会混淆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界限。债务资本及其利息是对资产的一种法定求索权,而权益资本只有剩余的求索权。⑥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首先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都是公司的资本来源,对公司这个独立主体本身而言都是有代价的,因而,需要确认和计量其成本。这只是其共性。我们并没有否认其个性。其次,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看,确认和计量资本成本、对于在资产负债表上分别报告各项负债和股东权益没有影响。进一步说,确认和计量资本成本不仅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就是对收益表也没有什么影响。在这时,成本中包含资本成本与包含折旧费用并没有区别。它们都不是“法定的求索权”,也都不是当期的现金流出量。
五、资本成本确认和计量与利息资本化问题
如前所述,资本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将使一部分资本成本资本化为存货、厂房和设备的价值。对于存货项目,按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34号准则公告,其利息成本不能资本化,更谈不上权益资本资本化了。但是,我认为这个问题对于会计信息系统而言无关宏旨。因为在未来高新技术环境下,公司将以销定产,实现零存货,也即销售多少才生产多少。这时,资本成本是否资本化对公司当期损益没有影响。如果公司存在一定量的存货,那么,资本成本是否资本化对公司当期的损益可能有影响,但是,存货总是要出售的,如果从持续经营的角度来看,对公司整体的损益也没有什么影响。至于固定资产项目,按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34号准则公告,只有符合条件才能将债务资本成本资本化为固定资产价值。但是,“从会计理论来看,计列应负利息是一种最合理的会计方法”⑥。这里的“应负利息”包括实际支付的债务资本成本和权益资本成本两部分。根据前面的分析,权益资本成本是否资本化为固定资产的价值,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对公司的损益也没有什么影响。
西方现行会计实务允许公用事业企业在固定资产价值中计列应负利息。这是因为公用事业的收费标准和盈利水平,严格控制在政府的监督之下。“为了保证公用事业企业能够获得正常的投资收益,允许在其投资总额内计列应负利息,这样,按照控制总额所规定的盈利水平才是合理的。”⑦既然公用事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利息已经资本化,要把它延伸到所有的公司又有何难呢?
关键词:会计理论会计假设会计准则会计环境
会计的基本理论是指构成会计最基本最核心的概念和原理的理论,它是研究和说明会计活动的理论,也是研究人们如何认识和反映客观经济活动的理论。会计理论一般应包括财务会计理论、管理会计理论和审计理论等内容。从会计历史发展过程来看,财务会计历史最悠久,会计理论的研究也是从其开始的。财务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受制于会计实务的发展水平和会计理论工作者的认识水平。由于会计理论研究人员使用规范研究的方法,使得会计理论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
美国会计学会1966年的《论会计基本理论》提出,会计理论研究可以起到四个方面的作用:确定会计的范围,以便提出会计的概念,有可能建立会计理论;建立会计准则来判断、评价会计信息;指明会计实务中有可能改进的一些方面;为会计研究人员寻求扩大会计应用范围以及由于社会发展而需要扩展会计学科的范围时,提供一个有用的框架。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个国家以及一些会计国际组织开始研究并且制定、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理论工作者希望会计理论能对会计准则的制定起引导或指导作用。目前,国内外会计学界讨论会计理论结构问题的说法不一,大部分采用了理论结构概念框架的方法,即按照会计假设、会计职能、会计目标、会计准则、会计要素、会计环境、会计程序等构成来进行研究。
财务会计的理论基础——会计假设
会计假设是对财务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和空间范围所作的合理假定。它是根据会计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律和要求提出的,为进一步研究财务会计理论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由于会计所处的经济环境较为复杂,会计核算的基础条件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给会计确认和计量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如不加以假定,企业的会计工作将无法正常进行。会计假设对于进行科学的会计理论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规定了会计理论的外延,也是建立科学的会计理论体系的重要基础。但在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中没有使用会计假设的概念,而是采用了会计基本前提的概念。一般地说,前提偏重于公认的真理,假设则注重于合理的假定,所以应采用会计假设更为合理。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往往有相当多的经济业务会脱离会计基本假设,这就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特殊的处理。如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并没有遵循会计主体假设,企业破产清算时显然与持续经营假设相背,短期经营行为就不需要对经营活动进行会计分期。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会计假设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起点曾经是美国会计理论界的主要特点,认为会计假设应该是会计理论的最高层次,它应该能够指导会计原则的制定,并且对会计实务有相应的影响。但其存在的问题是,究竟需要设定多少条假设才是科学的,至今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
财务会计的客观内涵——会计职能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中所具有的功能和能发挥的作用,它是会计的客观内涵。会计职能是与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对会计的要求密切相关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范围不断扩大,会计职能也将不断增多。我国会计职能的研究是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受马克思关于“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论述的影响,对会计职能基本倾向于“核算”和“监督”两大职能。到20世纪80年代,又出现了从“一职能说”、“二职能说”直到“八职能说”以至“全职能说”并存的局面。但这些研究始终以马克思对簿记的论述为基础进行,没有考虑会计实践的发展,因此不利于会计理论结构内容的完善。
从现代会计发展趋势来看,会计的职能应总结为“反映”和“管理”两大职能比较合适。反映职能是指将会计信息向使用者进行充分的揭示和披露;管理职能是指会计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会计反映职能和管理职能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反映职能是管理职能的基础,为管理职能的发挥提供服务,管理职能是会计的固有职能,是会计的首要职能。实践证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越高,对会计与管理结合的要求也越高,会计管理职能也就发挥得越充分。不同会计人员由于其岗位责职不同,一般地应分别发挥不同的职能,这就为监事会和会计委派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财务会计的工作要求——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工作总的目的性要求,它是会计职能的具体化,往往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由于会计目标和会计职能的内在联系,西方会计学界强调会计目标,我国会计学界则强调会计职能,这是由于对财务会计体系运行的目的不同造成的,是期望达到主观要求还是发挥客观功能。目前会计界普遍接受会计目标的概念,但不同学派对会计目标的理解也有不同。如“决策有用性学派”认为,会计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经济责任学派”则认为,会计目标是反映和报告受托经济责任及其履行情况。我国会计准则中会计目标的定义是:为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外部投资者以及内部管理部门提供会计信息。目前,世界各国大多采用决策有用性观点,笔者也倾向于这种观点。原因在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问题的研究应具有前瞻性,应该从长远观点出发,以确保其框架的稳定和适用。
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同的国家和机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是不同的。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表述为:相关性与重要性、形式与实质、可靠性、避免偏向性、可比性、一贯性、可理解性。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则强调相关性和可靠性。笔者认为,既然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有用的信息,那么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应该是:相关性、可靠性和一贯性。相关性是决策有用性的最重要质量特征,能保证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得的是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可靠性能保证信息使用者获得可靠的信息,避免虚假和误导,以利于作出正确的决策;一贯性能使信息具有可比性,保证多个会计数据具有相同的基础。
财务会计的技术规范——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对财务会计进行业务处理提出的规范要求和判断标准,是财务会计的一种技术规范。会计准则是会计实践工作经验的抽象和总结,它又反过来指导和规范会计实践,为会计人员处理具体业务提供操作规则。对于一个成熟的社会来说,会计准则不仅是技术标准,在其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带有经济性和政治性。美国的会计准则是世界上最具有代表性的,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由会计学界开始明确提出会计准则的概念,为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国际会计协调确立依据。我国的会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基本准则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准则就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和特殊行业的会计核算作出了规定。
从理论上看,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较完整的体系,但其相互之间还存在需要协调的矛盾。如真实性原则与谨慎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有用性原则之间都有需要协调的问题。
财务会计的具体内容——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按照经济特性对经济业务内容进行分类的项目,它是财务会计具体内容的基本分类。由于各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同,经济管理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异,所以不同国家的会计要素项目是不同的。会计要素的划分应充分考虑项目内容的基本特征,即项目的同质性、独立性和系统性。这是因为只有根据同型内容和同质特征进行分类才能够对财务会计的具体内容进行有效的分类核算;而各会计要素在其本质特征上又应该区别于其他会计要素,这样才有其独立设置的意义;同时各个会计要素之间应存在十分严密的逻辑关系,能充分体现会计等式的内在联系。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特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六项,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为静态要素(又称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为动态要素(又称利润表要素)。只有明确规定了会计要素的内容,才能规范会计实务,会计人员才可能在极其复杂的会计实务中得心应手地进行业务处理。
财务会计的社会背景——会计环境
会计环境是指会计所处的各种客观条件,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会计有其不同的环境状况。会计环境对会计思想、会计理论、会计组织、会计实务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力,会计发展史上历次重大的变革和创新均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而会计的发展对会计环境也具有很大的反作用,它往往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持,经济资源的配置,财经法规的实施等起重要的影响。正因为如此,各国会计学家都非常重视会计环境的研究,往往将其作为会计问题研究的出发点。
会计界一般认为,会计环境包括生产力环境、经济环境和政治环境三类因素。在会计环境各因素中,对会计影响最大的是生产力环境,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直接决定会计理论和方法的发展水平。其次是经济环境,包括经济管理体制、企业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等,它决定会计的研究方向。社会的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等上层建筑对财务会计实务和会计准则的确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它能充分体现不同上层建筑的意志和思想。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会计的产生和发展无不与会计环境相关。会计基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又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而演进。会计与会计环境之间存在着双向的作用关系,一方面,随着会计环境的发展,会计也日益发展和成熟;另一方面,新的会计方法也可以促进或阻碍相应会计环境的改变,进而能动地推动社会的发展。
财务会计的处理技术——会计程序
会计程序是指会计处理会计业务、生成会计数据和信息的具体步骤,包括记录、分类、汇总、报告、分析等,它是会计业务处理的技术方法。会计程序的研究往往不被人们重视,这是因为它涉及的是会计的最基本内容,会计凭证、账簿组织、报表体系、会计分工等。其实,在实务工作中,会计程序关系到会计实体各职能部门对经济业务的反映过程和联系机制,会计程序的研究具有较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个合理的会计处理程序,不仅能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控制的质量,而且能加强整个企业的经营协同能力和信息传递速度,进而全面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汤云为。会计理论。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2.夏冬林。国际会计比较。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
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通过将会计专业知识和会计实务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实习。能够系统,全面地掌握国家的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方法,加强对会计基本理论的理解,对会计基本方法的运用和对会计基本技能的训练。同时,通过还可以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从事会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促使我成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会计专业人才。
实习单位介绍一
经过10多年的发展,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成立于年。于年改制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并设立了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事务所,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司法会计鉴定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共有职工200余人,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已在以为中心的全疆各地设立15家分支机构。其中中国注册会计师102名,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31名,中国注册税务师7名,中国注册土地评估师13名,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15名,注册水利造价工程师3名,中国注册矿业权评估师5名,中国注册房地产评估师10名,注册安全评价员10名,高级建筑工程师4名,建筑工程师8名,机电工程师5名,中国注册旧机动车交易估价师6名,拥有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0余名。现已取得各类执业资质,并跨入区内行业大所行列,成为全疆拥有中介服务资质最多的机构。年名列全国百强事务所99名,年再次名列全国百强事务所68名。
实习体会二
课堂上无法感知的东西,实习的体验让我体会了很多在校园内。一段难以忘怀的记忆,也是一次让我成长的历练。
通过实习,首先。对会计这项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不再是和数字,和钱打交道的繁琐工作,而是需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的一项神圣使命。作为一名会计从业人员除了要掌握必要的从业技能,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会计从业人员每天必须面对大批数额的现金支出与收入,因此也面临着更多的诱惑,但是利益面前,必须坚守职业操守,严格遵循会计从业人员准则和各项法律规范。同时,由于企业中往往存在着舞弊现象,无论是从事出纳,会计,还是总监工作的都必须对企业的财务严格把关,对自己负责,也对国家,社会负责。
通过实习,其次。能够亲身体验会计实务操作,这是难能可贵的因为在校园里我所学到知识大多来自于课本,因此比较生硬,这也造成我初次接触工作的过程中难免遇到困难和疑惑。比如,核对原始凭证的过程中经常发现企业记录账簿的方法和我所学的有所出入。由于企业规模庞大,所处理的日常事务繁杂,对于一些零碎的科目往往进行了合并。企业会计账务的处理程序也远比我想象的复杂,从出纳到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直至总监,一级一级向上,职责有严格的划分。另外,目前大多数企业已经实现了会计电算化,计算机的应用更为广泛,这极大提升了会计工作的有效运行效率,同时也方便了审计工作的完成。第三,工作中发现,所学的知识非常庞杂,会计理论知识多而繁琐,有时候想到一个方面,却丢了另一个关键点,所以必须要将知识构成一个体系,懂得活学活用,融会贯通。
我国传统财务会计理论结构弊端
在我国的传统财务会计理论体系中存在四种不同类型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下面分别就这四种类型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各自存在的弊端加以分析。
会计假设—基本原则—财务会计准则型规范结构。这种结构侧重考察财务会计现实系统运行和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强调客观环境对财务会计的制约作用,其结果是这种结构的三个理论要素在逻辑上不一致,前后不连贯,会计假设和基本原则难以指导准则型规范的制定,而准则型规范又主要从财务会计惯例中挑选出来。
财务会计目标—基本原则—财务会计准则型规范结构。这种结构把财务会计目标即财务报告的目标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作为发展和制定财务会计原则和准则的最高层次概念,强调财务会计信息对决策的有用性,而往往忽视了财务会计现实系统运行和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其结果是这种结构中目标的形成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机制,理论研究具有明显的实用主义倾向,对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揭示不够。
统一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方法、程序、任务及财务会计属性、本质、职能、对象型规范结构。这种结构服务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把财务会计理论理解为社会经济制度的反映,亦属于需求导向型结构。与财务会计目标—基本原则—财务会计准则型规范结构相比,这种结构是宏观的,不是微观的。这种结构经实践证明,从统一会计制度中归纳、综合财务会计方法、程序、任务、属性、本质、职能和对象,是违背研究的逻辑顺序的。这种财务会计理论研究主要是说明性和解释性的,很难揭示财务会计现实系统运行和发展的内在规律性。
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制度型规范并列结构。在德国、法国等实行制度型规范的国家,它们的财务会计规范主要来源于国家法律、规章和制度,其财务会计基础理论的研究受学术圈内观念的影响,主要引进了美、英等国的会计假设、基本原则、基本要素理论,采用演绎的方法孤立地进行研究,结果是财务会计基础理论与制度型规范既脱节又制约其发展。
此外,从整体上看,我国原有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缺乏统一性,无法从总体上把握财务会计理论体系的归属,仍带有计划经济时期“条块分割”的色彩,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会计理论建设不完善的一个表现。这同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财务会计国际化进程的要求不适应。因此,需要建立我国统一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
建立我国统一财务会计理论结构
意义和指导思想
意义:建立财务会计理论结构,能够使我们从总体上把握财务会计理论体系的归属,明确财务会计理论体系同会计理论体系的关系,掌握财务会计理论体系本身应由哪些内容组成以及这些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而形成财务会计学术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为深入探讨财务会计理论提供线索和启示,促进财务会计理论能够更好地指导财务会计实务。
指导思想:应当在充分甑别和借鉴各种财务会计理论结构观点的基础上探讨和建立我国统一财务会计理论结构。
应遵循的原则
整体性原则由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是把各种财务会计理论按照一定逻辑关系所组成的有机整体,故需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整体出发进行全面、系统的思考,促使各组成部分内容有着科学的定性、恰当的定位和明确的方向,以求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整体最佳。
结构性原则该原则要求财务会计理论结构各组成部分必须按照其内在联系进行排序,各组成部分的联系应当具备一定的紧密度和稳定性,这样才能保证财务会计理论结构内部的整体性。
层次性原则该原则要求财务会计理论结构各组成部分必须按照由高至低或由低至高的层次排列,以便形成垂直系统层次或横向水平系统层次,注意层次与整体、层次与层次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
动态性原则由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是人们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对财务会计理论的理念总结,故动态性原则要求人们以发展的眼光研究财务会计理论的过去概貌、现在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变化规律。
逻辑性原则该原则要求财务会计理论结构各组成部分应前呼后应、协调统一、首尾一贯、浑然一体,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我国统一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
建立统一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离不开对其逻辑起点的选择。只有选择好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才能把其内容顺利地、合乎逻辑地展开,并使之得到充分的阐述。而且,财务会计理论结构正确与否及其对财会实践指导作用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逻辑起点选择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关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理论界先后有“本质起点论”、“对象起点论”、“假设起点论”、“目标起点论”等多种构想。
财务会计理论研究的起点,应直接反映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反映财会领域中本质的、必然的内在联系,并成为整个财务会计理论结构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和财会确认、计量、记录及报告的导向。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统一,才能充分发挥财会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显然,财会的本质作为一个纯粹理论性的范畴并不具备这样一些特性。在财会诸范畴中,只有财会目标才能具备上述特性。因为财会目标直接反映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并根据环境的变化作适当调整,它是财会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所以,必须把财会目标作为财会理论研究的起点,才能建立比较完善的统一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
我国统一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内容
我国统一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层次和应用理论层次两个部分。它们有各自的研究任务和构成要素。
研究任务
就基础理论层次而言,主要研究和解决财务会计实践最一般、最本质的规律及原理。其既研究财务会计实践总体的一般规定性,即财务会计的定性、定职和定位,又研究财务会计诸要素的一般规定性,探讨财务会计理论体系同社会环境的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总结财务会计实践的原则和财务会计实践的前提,寻求其它学科对财务会计理论体系所提供的理论支持和方法支持。对财务会计理论发展趋势的预测等,也都是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层次所要解决的问题。
就应用理论层次而言,主要研究和解决财务会计实践的具体操作对象、方法及报告与披露,最终形成财务会计的规范形式。财务会计的应用理论层次是以基础理论层次为指导,主要制定和实施各项财务会计实务规范。而财务会计实务规范贯穿于财务会计应用理论的全过程,它是引导和制约财务会计工作的标准,评价财务会计工作的依据,同时它又是引导财务会计工作朝特定方向发展的行为机制。
构成要素
基础理论层次的构成要素应包括:财务会计的社会环境理论;财务会计的目标理论;财务会计的定性、定职和定位理论;财务会计的行为主体理论;财务会计的要素理论;财务会计的方法理论;财务会计的循环理论;财务会计的假设和前提理论;财务会计的信息理论;财务会计的理论基础(如其它学科对财务会计的影响等)。
应用理论层次的构成要素应包括:财务会计的实务规范理论;财务会计实务规范的设计理论;财务会计的监督理论。
建立统一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重要问题
研究生产力、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同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关系,是我国构建统一财务会计理论结构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在这里,侧重探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同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关系。
生产力、生产关系要求财务会计理论结构与之相适应。如果现有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已经不利于财会实践的发展,违背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那么,它就要被调整。而上层建筑则通过财务会计的法规体系对财务会计理论结构施加强制性的影响,并对财务会计目标提出要求,以保证各有关利害团体都能得到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