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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对称简单严谨奇异
如果说自然美和艺术美是由视觉、听觉等感官所接受的美感。数学美则是大脑思考所产生的思想结构上的精神美。数学美是一种理性的美、抽象的美。没有一定数学素养的人,不可能感悟数学美,更难以发现数学美。
首先,数学语言具有准确的科学性,具有一般语言文学与艺术所具有的美的特点。
有人认为,“美不是作为科学的数学的特点,因为数学的主要功能并不是给人们提供美的鉴赏品。”应该说,不只是真正有目的的提供美的鉴赏品才具有审美价值和“美”的特点。例如,大自然提供了许多美的景色,它们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足以使人流连忘返,它们也各具“美”的特点。但自然景色并不完全是大自然给人们提供的美的鉴赏品,它并非具有此项“功能”。实际上,审美过程是一个主客体统一的过程,似乎数学是否“美”既要看数学本身,又要看“鉴赏者”的意识。
其次,许多学者、数学家对数学美从不同的侧面作了生动的阐述:
古代的哲学家、数学家普洛克斯说:“哪里有数,哪里就有美”。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虽然数学没有明显的提到善和美,但善和美也不能和数学完全分离。因为美的形式就是‘秩序、匀称和确定性’,这些正是数学研究的原则”。对于图形的比例,达·芬奇认为:“美感完全建立在各部分之间神圣的比例关系上”。英国著名哲学家、数理逻辑学家罗素则把数学的美,形容为一种“冷而严肃的美”。他说:“数学如果正确的对待它,不但拥有真理,而且也具有至高的美。正像雕刻的美,是一种冷而严肃的美,这种美不但是投合我们天性的微弱方面,这种美没有绘画或音乐那些华丽的装饰,它可以纯净到崇高的地步,能够达到严肃的只有伟大的艺术能显示的那种完美的境地。”
美国数学家、现代应用数学的开拓者,R·柯朗则说过:“数学作为人类思想的表达,反映了积极的愿望、沉思的推理、以及对于美的完善的向往”。
从这些数学家的观点看,把数学的“美”的特点作为数学的特点之一还是有道理的。但是数学的美具有什么特点,美籍华裔学者王浩指出,数学的特有“幽美性(drybeauty)”,即是数学美的特点。其意义是:数学从表面上看来是枯燥乏味的,然而却具有一种隐蔽的、深邃的美,一种理性的美。
由上述看法可以说:数学美是数学科学的本质力量的感性与理性的显现,是一种人的本质力量通过宜人的数学思维结构的呈现。是一种真实的美,是反映客观世界并能动的改造客观世界的科学美。
数学美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对称、和谐;简单、形象、明快;严谨、统一;奇异、突变。
1、对称、和谐
大家都知道,具有对称性的东西,给人以圆满的匀称美感和精神享受。形体的对称性,在自然界处处可见,人体本身就是左右对称的,形体的对称美,容易被人发现,古希腊的学者认为球是最完美的形体,正出于对对称美的欣赏。其实,解析几何中方程ρ=asin3θ,ρ=asin2θ所表示的对称曲线,何尝不美。人们给它们冠以三叶玫瑰线和四叶玫瑰线的美名。
ρ=asin3θρ=asin2θ
因此,对称和谐是数学美的基本内容。
2、简单、形象、明快
数学语言是最简单的文字,它可以使复杂、冗长的定义、定理变得简单、明了。
简单明快的表述一个问题,不仅可以培养思维的灵活性、创造性,使学生不纠缠于事物的表面现象,能有意识的从本质上和整体上看问题,注意事物之间的联系和矛盾,克服和减少思维的片面性和绝对化。
3、系统、严谨、统一
严谨、统一是数学美的重要特征。数学将许多不同对象或统一对象的不同组成部分之间所存在的共同规律在严谨的前提下统一起来。
4、奇异、突变
奇异美是与统一美结合起来的新层次的更高的统一。奇异、突变是有“出乎意料”“令人震惊”的数学美。这在中学解题中经常碰到。例如:
(1)在等差数列{an}中,已知a6+a9+a12+a15=30,求S20。
探索思路:由求和公式想到,求S20需要先求出首项a1与公差d,已知式中的各项均可用a1与d表示出来,但这得到的是关于a1,d的一个二元一次方程,无法确定a1、d,这似乎“山穷水复疑无路”了。这时突然注意到已知式中的下标:在前20项中,a6与a15,a9与a12不正是与首末两端等距离的两项吗?a6+a15=a9+a12=15,从而有S20=10×15=150,这又变成了“柳暗花明又一村”了。这就是“出人意料”“令人震惊”的美,解这样的题无疑是一种极大的精神享受。
下:数。这里,用反证法去证,无疑是奇异的美。
(3)已知A(-7,0),B(7,0),C(2,-12)三点,如果一个双曲线以C为一个焦点,并且双曲线的两支分别过A、B两点,求这双曲线的另一个焦点的轨迹。
探索思路:这个题如果用求轨迹的一般方式去作将是很难做出来的,但若根据题中的条件,设另一个焦点为F(x,y)。由双曲线定义,有:|AC|-|AF|=-(|BC|-|BF|),即:|BF|+|AF|=28。
1.1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通过模拟真实项目设计(社会投标),掌握标志设计的流程,巩固标志设计原则、表现手法及制作软件的使用方法。
(2)能力目标:通过学生自主探究学习,培养他们自学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审美能力及创新设计能力。
(3)德育目标:同时通过实战演练,在同学间的交流合作中,培养学生交流沟通能力、团结协作的良好品质,激发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浓厚兴趣,培养学生综合职业素质,为毕业更好的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打下良好基础。
1.2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掌握标志设计的流程,巩固标志设计原则、表现手法及制作软件的使用方法。教学难点:对设计项目的整体把握能力(如:创意构思、技法表现、沟通交流、团队协作、时间控制等)。
2说教法
本次课教学我采用了项目教学法。教学设计之初,我在思考:通过本课学习,学生们应该学到什么?在教学设计时必须把握好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传授的尺度,而教学内容的设计,如果太专业,不从生活实例入手,会让学生觉得枯燥乏味、不感兴趣。基于这样的考虑,分析教材后,我首先考虑到要贴近学生生活,走近学生熟悉的标志,这样我就有了想法:在教学中运用项目教学法———设计制作休闲食品标志。休闲食品是他们生活中熟悉的食品,自然他们都喜欢去设计,都希望被认同、肯定,“学以致用”激发了他们的创造精神,并张扬了自己的个性,使情感、态度、价值观这一目标从而得以体现。
3说学法
多年的教学经验使我深深地体会到:必须在传授知识的同时,重视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让他们“学会学习”。我所面对的学生12级平面设计班的学生,是一群富有朝气和活力的学生。他们富有想象力和创造性。就学生的学习现状来看,大部分学生对标志设计的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同时他们的学习热情很高,能积极地配合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结合本课程的内容特点和学生的现状,在教学过程中采取分组方式,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带着任务通过课堂讨论法、实际操作法等方式,逐步完成工作项目。实训课的特点是以学生动手操作为主,突出了培养技能这一教学目标。为了避免知识讲解的欠缺,在教学设计中我采用了自学问卷的方式加以弥补,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作品交流与评价环节的设计是本节课的,我有意识地创设出一种民主、开放的教学氛围,将作品评价的权利交给学生,调动起学生学习和设计的积极性,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做到思路让学生想,疑难让学生析,错误让学生议,问题让学生自己主动解决,这样才能使学生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实现知识的传递、迁移和融合。同时我借此来培养学生们客观、全面判别事物的能力及审美能力。通过学生互评作品,有利于培养同学之间的团结协作精神,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学习,也突出了“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特色。借助这种有效的教学评价,我还能得到教学信息的及时反馈,随时调整改进教学策略。
4说教学流程
本次课堂教学过程中,我按照预设的内容,结合课件,步步为营开展活动:创设情景(假设让学生们自己购买饮料的话,同学们会买哪一种呢?通过两瓶饮料(一瓶有标志,一瓶没有)的对比,引出标志的重要性。激情导入新课(项目制作、作品交流、作品评价),在交流与评价的过程中使课堂教学进入,总结拓展及课后作业。这样的活动设计,适应了学生的心理特征,突出了知识的层次,学习难度不高,学习起来轻松、有效。学生兴趣浓、情绪高,从而突破难点,使本节课达到预期的效果,完成教学任务。
5说教学效果预想
通过本节课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了标志设计的流程,巩固了标志设计原则、表现手法及制作软件的使用方法。通过学生自主探究学习,自学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有所提高;培养了观察能力、审美能力及创新设计能力。同时通过实战演练,在同学间的交流合作中,培养了学生交流沟通能力、团结协作的良好品质,激发起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浓厚兴趣,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得到提高,为毕业更好的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打下良好基础。
6说教学反思
6.1本次教学结束后,总结我的教学收获如下:
(1)项目教学法的运用科学合理,充分考虑了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以学生生活中熟悉的事物作为教学的切入点,使工作项目制作切实可行。“学以致用”激发了他们的创造精神,并张扬了自己的个性,充分体现了情感、态度、价值观这一目标。
(2)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教与学充分互动,通过合作、激励、点评等办法,把学生的学习“乐”趣逼出来,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通过学生自主探究学习,培养他们自学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审美能力及创新设计能力。
(3)自学问卷的形式设计新颖实用,促进了学生的自主探究学习,培养了他们的自学能力。巧妙的将各种新知融于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使学生在遇到困难时自然的展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学生能真正的主动学习。
6.2反思本次课的教学活动,存在着一些失误与不足:
(1)自由分组考虑不周全,应将本学科掌握较好的学生均匀分到各小组,使他们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动全体学生共同学习与进步,教学效果会更好。
(2)学生所做出的作品要多给以肯定与鼓励,对于学生的失误应及时更正,感觉到个别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科技论文中表格是记录数据、对事物分类的有效表达方式。三线表是科技论文中最常用的表格,不仅具有科学价值和使用价值,还具有很高的美学价值。它将实验的结果、记录的数据及分类的事物整合于三线之中,既简洁流畅,又奥妙无穷,催动着人们的对科学内涵无尽探求,调动着人们的审美情趣。三线表从形式到内容给人以真实、和谐的美的体验。
精粹凝练的真实美
三线表所表达的内容是科技工作者夜以继日的在实验室仪器旁的守候,日复一日的观察记录,是从感性到理性的升华,是研究结果的高度凝炼。每一个数字,每一个符号都是科学研究的真实表达。三线表占据了研究过程的全部数据资源,科技工作者把最精华的部分,以最简洁的方式奉献给了社会及需要这些信息的读者,他们的科学态度体现了至真、至善、至美。
科学性的描述。科学研究的目的是探求客观世界的本质。从某种意义来说科学即真、科学即美。科学美既有经验形态的,又有思辨形态的,它与两种意义的“真”皆有密切关系。不管哪种形态的科学美“真”都是它的灵魂,它的内容,美可以说是真的形式。三线表的科学性表现在他的真实,无论是对事物分类的描述,还是数据的记录、统计的处理都是应用科学的方法,体现着科技工作者的科学素养和不断探索、创新的精神。作者以可靠的实验数据和研究成果作为理论的基础,真实客观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或解释科学的本质。
辛勤劳动的结晶。劳动创造了美,美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科学研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选题立项到实验设计、实验方法的完善,从实验过程的坚守,到每一个数字的等待及分析。没有挥汗如雨的壮烈,却有绞尽脑汁的积虑和茅塞顿开的醒悟。辛勤的劳动、艰苦的创造凝结成数字、符号,驻足于三绂之间,劳动者的美尽显其中。
简洁自明的形式美
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在于事物的形式和比例”。形式美是指美的对象在形式方面所呈现出来的某些具有共同性的美的要素和规律。她是从无数具体的感性的美事物形式中所抽象概括出来的,包括构成事物外形的自然物质属性以及它们之间的物质组合原则。三线表具备了结构严谨、层次清晰、简洁朴实的形式美。
线条。线条美是最基本的美学要素,具有独立的审美意味,是对人们所感知的形状最直接和最具体的再现。科技论文的三线表亦即三条线组成的表格,特殊情况下可增加一条或两条辅线,但仍称其为三线表。三条水平线横亘于文中,昭示着科研人员勇往直前、永远追求的信念,给人以稳定、安宁的踏实感,应合了表内数据的真实可靠和研究过程的严谨。
整齐一律。整齐一律能体现一种统一有序的洁净美和严肃美,给人以单纯感、庄重感和规整感,还能表现出一定的气势。科技论文中的三线表在大多数科技期刊表达形式都是一致的,即均由表序与表题,标目栏、表身及表注元素组成,可谓重复一致,整齐划一。一个清晰、明确的三线表可有暂时撇开正文内容而通过表格系统本身就能反映其所包含正文内容的功能,体现出简洁白明的特点。表题是表格的名称,能确切反映表格的特定内容。标目栏反映了表身中该栏信息的特征和属性。三线表标目的设置均有明确的规定和含义,从形式上看,每张表都有横标目和纵标目,从内容上看都有主语和谓语。主语指被研究的事物,通常列在表的左侧,谓语指说明主语的各项指标,通常列在表的右侧。标目设置合理的三线表主谓分明,左侧标目(主语)与右侧标目(谓语)具有严格的语言逻辑关系,主语和谓语连贯起来能读成一个完整而通顺的句子。表身是表格的主体,容纳了部分或大部分科研信息,表身的内容整齐划一,阡陌有序,令读者凝视、思索。表注将表中不能表达或表达不完全的内容进行注释、补充,或对表格进行总体说明。三线表中各要素的有机结合,使表格表达完整、全面。
比较。三线表科学价值的核心体现就是比较,通过比较得出有科学意义的结果。比较是把有对比关系的因素统一起来,相互映衬,从而更加突出各自的特征,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科研设计中多采用分组实验,以探讨不同环境、不同时间、不同方法对达到预期结果的影响,其分组的目的就在于比较。三线表中比较及比较结果的表达,无需过多的文字叙述,只用符号和标注便能自明。表格中一组组数据罗列是沉闷和乏味的,但经过“”或“*”的点缀便有了灵性和意义,这是一个比较的标记,她的美在于“点睛”,在于将研究的成果轻松而自然地昭示于读者。
局部与整体的和谐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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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学生 心理健康 问题
中图分类号: G625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1672-1578(2014)9-0244-01
高年级小学生正处于成长中的关键阶段,身心平衡发展对这一时期的小学生尤为重要,不仅给他们的学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对他们今后的人生道路划定了主基调。当前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因素。随着素质教育进程的不断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也越来越受到小学教育工作者的重视。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历史性跨越。但是纵观当前的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高年级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还存在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困扰着学生的学习、交流、成长。
1 高年级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表现
1.1学习中表现出的心理问题
高年级小学生与低年级小学生的一个最大不同在于学习任务的突然繁重。低年级阶段学生的在校生活总特征表现为学习与游戏相间,在维护低领儿童天性的基础上传授必要的知识。但是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以及课程规律的不断显现,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越来越多,他们因此也需要投入越来也多的学习时间。而且学习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例如作业增多,考试难度和次数增多,听课的重要性不断上升[1]。因此这种变化给高年级小学生心理带来一定挑战,课堂上心神不定、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比较明显,考试失败给他们的自信心也带来挑战,因此如何在这一时期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工作对他们来说非常关键。
1.2人际关系方面的问题
高年级小学生人际关系内容会更加丰富,他们要比以往面对和接触更多的同学、更多的老师。因此这些人际关系处理也会成为他们在成长道路上绕不开的一个问题。而且在处理人际关系的过程中也是暴露这一阶段小学生心理问题的一个重要领域。有的学生在与身边同学相处交流的过程中自卑畏缩,而有的学生又表现的盛气凌人,甚至有攻击行为和暴力倾向。总之,心理问题在这一时期的人际关系中表现的非常明显,处理人际关系是人作为社会人必须应当具备的一项基本能力,小学生应当在这一阶段就有意识的培养和塑造这种能力,如果此时“欠账”,则对他们今后的负面影响将是长久的、无形的。
1.3个性心理问题
个性心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内容,它是表现在学生身上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和个性气质。个性因人而异,从理论上讲没有优劣之分,只有类型不同。但是每一种类型都有自己的“过度”和“不及”。高年级小学生是个性塑造的关键时期,在这个个性形成的关键阶段他们很容易受到外界和他人的影响,对于一些不健康心理如不及时发现和纠正会对他们造成很大伤害。高年级小学生正在由以前的以家庭为主的生活圈子开始迈向以老师和学生为主的生活圈里。在这一过程中他们首先要解决的是家庭依赖,在走出家庭融入到新环境的过程中会面对诸多问题,例如与同学的矛盾纠纷,在被老师责怪之后如何处理这种负面情绪。处理的结果很可能就是他们性格形成中的一项重要因素。因此这一时期的个性成长需要给与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1.4成长发育中的影响。高年级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也会在他们的成长发育中显现出来并造成一定的影响。高年级小学生逐渐进入青春期发育,心理素质和生理机能上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这种成长带来的改变首先会引起他们自身对自己的好奇和不适应。这一时期他们开始关注自己的外貌和异性对自己的评价,同时情绪化的行为和心理也会逐渐增多,这些问题都是需要心理健康教育重点解决和克服的成长的烦恼。
2 加强高年级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对策
高年级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一个综合体系,他需要学校、家庭和学生自身三方面协调努力,共同进步才能取得一定的成效,而且在这些问题处理过程中还要不断的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理念和具体模式。具体来说三者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父母应营造一个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良好环境
家庭环境对小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非常重要。父母应当营造一个和谐的家庭氛围,多多关注学生在生活细节中表现出的微妙变化,以正确的方式处理学生面对的心理问题。同时,父母也应当做好孩子的榜样,以乐观的、积极的态度处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的老师,父母的行为和心理气质也是孩子学习和模仿的对象。因此父母注重自身素质的完善,不断地充实学习教育理念。在平时生活中注重与学校和老师的交流,全面了解学生的状况,及时跟进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所处的阶段和状况,科学的有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
2.2学校应采取的对策
学校在高年级小学生心理健康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在传统的小学教育中,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没有作为一项独立的工作设置,二是由班主任兼任。但是随着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质量不断提升的趋势。这项共走必须独立于其他学科之外,成为小学阶段素质教育的具体内容之一[2]。为此,学校和科研部门应当组织编写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创建心理健康教育模式。以科学的理念和措施大力创新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在教育过程中首先应当制定教育目标。教育目标的制定既要考虑我国人才成长和培养现状,又要对未来人才素质需求状况作出合理预测和判断,确保我们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够为未来社会培养合格的人才。另外,还应当对学生实际心理素质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不断调整教育措施、完善教育模式。
2.3高年级小学生自身应采取的对策
小学生在心理素质完善的关键阶段自身也应当采取一些卓有成效的措施。但是这一阶段的学生会对心理素质的认知显然无法使他们有意识的自我教育。因此学校和家庭应当做好引导工作,鼓励学生自己主动参加有利于心理素质完善的社会活动。在社会交往中锻炼和培养自己的心理素质,例如夏令营、兴趣小组、体育竞赛、文艺活动等等。这些活动对培养积极向上、乐观自信的良好品格和心理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心理健康教育还应当告诉学生学会判断和区分正确的心理状态和负面的心理状态,帮助他们自己克服这些不良心理的影响。
参考文献:
执法理念是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价值观,是对法的精神的认识和理解,是对司法活动的指导原则的进一步具体化。随着我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树立现代检察执法理念,既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能的内在要求,也是检察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要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按照发展先进生产力、弘扬先进文化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本目标,结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实际,树立现代检察执法理念,以新的理念来统领检察工作。笔者认为,现代检察执法理念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严格执法——检察执法的基本前提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力量。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一是必须树立法治观。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基本原则,切实转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以人治国、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的错误观点和做法。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建立与现代法制文明相适应、符合现代法治基本要求的正确法治观。二是必须树立司法公正观。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活动的价值追求。检察机关必须以保障实现公平和正义为目标,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确保法律的严格统一实施,维护司法公正。三是必须树立平等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存在任何僭越法律的特权,这是现代法治的基石,也是执法者应恪守的准则。检察机关要在执法中强化平等保护的意识,平等地保护每一个利益主体,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检察执法中得到体现。
由于受陈旧执法思想的影响,当前检察机关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重惩治犯罪,轻人权保护问题;重实体,轻程序问题;重打击,轻预防问题;重公正,轻效率问题;重数量,轻质量问题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检察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因此,树立“严格执法”的现代执法理念,既是检察执法的基本前提,也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保证。
必须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执法理念,切实转变“重惩治犯罪,轻人权保护”的思想。检察机关在履行惩治犯罪职责时,一方面要对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另一方面也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在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时,也要保证依法定程序进行,对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要彻底纠正过去那种忽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陈旧观念,坚决摒弃漠视当事人诉讼权利等与现代民主法制要求相悖的错误做法,自觉地把人权保护贯穿于检察执法活动的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保护公民的人权。
必须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执法理念,切实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在检察实务中,有的案件存在质量问题,有的证据不被采用,这些都是不严格执行程序法造成的结果。程序法是保障实体法实施的规程和规范,是制约司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防止司法腐败,保证案件质量的有效手段。因此,检察机关要严格遵守程序法,严格依法办案,保证实体法得到正确实施,使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必须树立惩治与预防并重的执版权所有法理念,切实转变“重办案,轻预防”的思想。要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查办具体案件,深入分析研究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针对发案单位在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要结合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个案预防,达到“查办一个案,教育一条线,治理一大片”的效果。要不断探索预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分散状态到集中状态的转变,从初级形式的预防到系统全面预防的转变,从专门机关预防到全社会预防的转变。
必须树立公正与效率并重的执法理念,切实转变“重公正,轻效率”的思想。公正与效率是刑事诉讼追求的两大目标。但在检察执法中,有时会因片面追求公正而忽视效率,如不切实际地过分强调事实清楚而使案件久拖不决,案件层层把关拉长了办案周期等;有时也会为了提高效率而牺牲公正,如“严打”中过分强调快捕快诉而影响了案件质量等等。无论是偏重哪一方,都会产生弊端,都难以取得最佳的执法效果。因此,检察机关要确立“效率也是一种正义”的观点,迅速、及时、高效地履行检察职能,降低执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益。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执法理念,切实转变“重数量,轻质量”的思想。数量是质量的载体,质量是数量的灵魂。没有质量,数量只能为零。只追求办案数量,不讲案件质量,必将损害群众的利益,损害法律的尊严。检察机关必须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以质量为本,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在办案中严把质量关,把每一宗案件都办成铁案。
二、文明执法——检察执法的必然要求
在执法过程中,由于受传统意识和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少数执法人员存在特权思想,不尊重当事人,作风粗暴、、刑讯逼供、违法办案等等,这些都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因此,树立“文明执法”的现代执法理念,既是检察执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弘扬先进文化的具体表现。
检察机关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切实转变“只讲执法,不讲感情”的思想。要避免简单理解严格执法,把执法活动变成冷冰冰的机械式的例行公事。在办案中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精神,如推行“告知犯罪嫌疑人制度”,搜查时避免未成年人、老人及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在场,搜查时对工资存折和维持家庭正常开销的费用一般不予扣押,采取强制措施时不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尊严和人格等。要通过关心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生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达到以情感化。
检察机关要在执法过程中深层次地把握现代法制的精髓,坚持以人为本,作到法情相融,体现出对人的价值和存在的充分尊重,充分运用法律和政策,将法的严明公正与符合情理的人文关怀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检察工作朝更加文明、公正的方向健康发展。打铁还须自身硬。要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落到实处,首先得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检察机关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检,抓好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并结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执法教育,实现执法为民”和纪律教育月等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培养“会办案、会电脑、会外语、会驾驶、会调研”的高素质检察人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
三、为民执法——检察执法的本质特征
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就是要解决好为民执法的问题,这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执法行为中的具体体现。为民执法,决定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必须切实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我们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检察干警是人民的公仆,是为民掌权,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二是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检察执法中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思想,始终坚定不移地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严打”整治、“两打一扫”、“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通过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严惩腐败分子,保护国家人民财产,鼓舞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通过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切实纠正民事和行政审判中的违法犯罪现象,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信任。三是要认真处理好群体性上访和公民的控告申诉工作。要继续实行首办责任制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强调谁主管,谁负责,对群众反映的情况绝不推诿和敷衍,将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和基层。大力开展文明接待活动,继续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形象,热情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四是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务公开制度、执法监督员制度、定点挂钩联系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发挥其作用。此外,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定检察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制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五是要加大服务力度,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开通“法律咨询服务站”,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检察机关要在执法过程中落实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提出的“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的指示,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满不满意、拥不拥护、赞不赞成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是有机统一的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为民执法,是检察执法的本质特征,解决的是“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性的问题。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解决的是“如何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只有解决好“为民执法”这个根本问题,才能解决好如何执法的问题。只有树立起现代检察执法理念,我们才能在检察工作中减少执法的随意性,避免执法违法现象的发生。
近些年来,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理论界不大谈文学的本质问题,有的学者干脆回避或否认文学的本质问题,然而本质问题却依然存在。文学理论不是杂多观点的偶然堆积,而是系列观念的有机组合。在这种组合中,总有几块基石存在,整个理论体系便建立在这些基石之上。文学本质便是这样的基石之一。对文学本质的不同看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文学理论的基本走向,而且决定着文学理论的具体内容。因此,在对文学本质的看法日益模糊、混乱的今天,重新探讨文学的本质问题,不能说是没有意义的。
一
讨论文学的本质,首先有一个讨论的角度和出发点的问题。因为文学是复杂的,任何复杂的事物其本质也不会是单一的。不同的角度和出发点,得出的结论也肯定不会一样。国内一般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探讨文学的本质,从而得出文学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更具体地说,是一种用语言来塑造形象的审美的意识形态的结论。这种学说着眼的主要是从人类的整个活动中将文学区分出来,进行的是一种形而上的探讨,未能深入到作品之中。而文学作品乃至整个文学活动作为一个具体、复杂、系统的整体,对其本质的探讨不能仅仅着眼于整个的人类活动,满足于将它与人类的其他活动区分开来,更应着眼于其本身,从中探索出更为符合其本性的结论。由此可见,意识形态说虽然正确,但也不是没有局限,它透视了文学本质的一个方面,却忽视了其他的方面,而且就文学本身来看,有些甚至是更重要的方面。
笔者以为,探讨文学本质的最重要的角度与出发点,应当是也只能是文学作品。这不仅是因为在文学四要素中,作品处于核心的地位,也是因为作品是文学的思想、形式、功能等唯一的具有物化形式的载体,还因为在供我们研究的文学材料中,作品是最为可靠、最为准确、最为长久、也最便于操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说,文学的本质,归根到底是由文学作品的本质决定的。因此从作品切入,是把握文学本质的最好的途径。
二
从作品的角度出发,文学有两大要素,一是它所表现的生活,一是它用来表现这种生活的语言。在我们看来,表现在作品中的生活就是形象,因为形象不是别的,就是形式化了的生活,即是经过作家主体的把握、转换,去掉了其物质实在,只留下其感性形式的生活。[1]从这个角度出发,文学的本质便只可能有两个,或者是形象,或者是语言。
西方语言论文论反对文学的形象本质,强调文学的本质在于语言。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第一,西方语言论文论的语言本质论是建立在“现实是语言的建构”和“语言的现实决定着思想的现实”这两大理论支柱之上的,而这两个命题虽然有片面的正确性,但在总体上却是不正确的,无法撑起语言本质论的大厦。[2]第二,不光文学文本由语言构成,非文学文本也是由语言构成的。要肯定文学的语言本质,首先得确定文学语言与非文学语言的区别。而在我们看来,文学语言的特性不是别的,就是它的构象性。这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1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自足体,总要表现出一定的生活内容。
俄国形式主义认为,文学是一个独立有序的自足体,它一方面独立于政治、道德、宗教等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一方面独立于社会生活。什克洛夫斯基宣称:“艺术永远是独立于生活的,它的颜色从不反映飘扬在城堡上空的旗帜的颜色。”[4]结构主义认为,文学语言不指向客观世界,不与客观世界发生关系。罗兰·巴尔特断言:“文学的实践活动是一种绝对的不及物的活动。”[5]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即使不从理论的角度,仅仅根据常识判断,文学语言也总是要指向外部世界的,因为它总是要表现出一定的东西。哪怕作者是自言自语,这自言自语的语言也是有意义的,而这意义便是由客观世界赋予,并与客观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
语言论文论认为文学语言与客观世界无关,不反映现实的生活,其主要的理由有两条。第一,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语言符号与它所指称、描述的现实之间存在着一种结构性的偏离,人们无法借助语言,从主体的此岸到达客观现实的彼岸,也不能到达主观心理现实的彼岸。既然如此,语言所呈现的世界便不是客观的世界,而是语言自己构建的。第二,文学语言描写的世界是作家想象的结果,是虚构的,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我们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虽然存在着某些滑动与偏离的现象,但这只是两者关系中的次要的一面,其主导的一面则是相应的与确定的。语言并不是纯思辨的产物,它是在人们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产生、发展、完善的,其用法与意义也是由此确定的。西方现代语言学的创始人之一索绪尔其实也承认了这一点。他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专横的、武断的、约定俗成的。既然如此,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便是直接的、基本稳定的。人们完全能够通过语言,从主体的此岸到达客观现实的彼岸,到达主观心理现实的彼岸。因此,语言不是与客观现象无关,而是紧密相联,语言所呈现的世界并不是它的自我构建,而是它所反映的。另一方面,文学语言所表现的世界的确是虚构的,但这虚构并不是无本之木,它离不开客观的现实生活。作者的虚构即使再怪诞也离不开生活的基础,需要生活所提供的素材,作品的内容是生活的反映,读者的阅读也要以生活为参照系。既然如此,文学语言便与现实生活有着各种牵连,不是不及物的了。
由此可见,文学语言是不可能与客观世界也即生活脱钩的,它总要指向客观的世界,表现出生活的某些内容。
2文学语言表现的是感性具体的生活。
文学与科学的反映对象都是生活,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科学从现象出发,目的却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和规律,一旦抓住了这些东西,便要抛开现象,运用定义、公式、概念、判断、推理等将它们表现出来。而文学却始终不离开感性具体的生活现象。它虽然也要表现本质与规律,但却是通过对这些感性具体的生活的细腻描写,将本质与规律间接地暗示出来,而不是用抽象的形式,将它们直接地表述出来。
进一步考察,文学表现的,还不是整个的感性具体的生活,而只是这些生活的感性形式。黑格尔认为:“艺术作品尽管有感性的存在,却没有感性的具体存在。”“尽管它还是感性的,它却不复是单纯的物质存在,像石头、植物和有机生命那样。艺术作品中的感性事物本身就同时是一种观念性的东西,但是它又不像思想的那种观念性,因为它还作为外在事物而呈现出来。”[6]生活是一个复杂的实体,既有外在的表现形态,又有内在的物质实在。人们可以从外观上把握它,也可以以概念的形式把握它。然而文学把握的,只是它外在的表现形态。因为文学无法进入生活的内在的实质,它只能提取生活外在的感性形式,作为自己表现的对象。比如一个人,他有外部的表现形态如外貌、表情等,同时也有内部的物质实在如骨、肉、内脏等,一幅画要将这个人表现出来。它能表现的只是他的外部感性形式,内在的物质实在是表现不出来的。文学也是如此。
自然,文学不仅能够表现外部世界,也能表现人的内心世界如思想、感情等。但这些思想感情本身仍有感性的表现形式和抽象的实在的区分,文学表现的,仍是那感性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思想、感情的抽象的概念。自然,由于文学是用语言来表现自己所反映的生活的,说文学表现的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也就意味着文学语言表现的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这种感性形态表现在文学中,也就是形象。
3文学语言总是运用各种手段,调动自己塑造形象的潜能,以满足表现具体生活的感性形态的需要。
语言由语词构成,语词的核心是词义,词义的核心是概念,概念总是抽象一般的。因此从本质上说,语言更适合于表现抽象的思想。而文学语言要表现的,则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要达到这一目的,文学语言便必须采用种种手段,调动自己本身所具有的潜能。我们这里所说的潜能,指的是语词的具体特殊的一面。语词从总体上看虽然是抽象的,但它却是从若干个别事物中提取出来的,在保持抽象意义的同时,它又与个别具体的事物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另一方面,人们理解语词总是以自己的生活经验为基础的,而这些生活经验总是感性具体的。要理解概念的时候,人们必然要把这些感性具体的东西与概念联系起来。因此语言在普遍一般的下面,还有具体特殊的一面。只是这具体特殊的一面在一般情况下是次要的,被普遍一般所掩盖了的。而文学语言就是要通过各种手段,使这具体特殊的一面突出、放大出来,使自己带有一定的具象性,从而适应表现具体特殊的生活的需要。文学创作中常见的种种手段,如语词的组合,修辞的运用,言语的偏离,语境的构建,等等,实际上都是为了突出语言具象的一面,从而为表现感性生活,塑造形象服务。[7]
可见,文学语言与科学语言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科学语言执著于语言普遍一般的一面,表现抽象的思想,而文学语言则要运用种种手段突出自己具体特殊的一面,以达到表现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的目的。由于形象就是表现在文学作品中的感性的生活,因此我们说,文学语言的特性就是它的形象性。
明乎此,文学的本质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既然文学语言的特性就在它的构象性,其本身并不是自足的,而是指向外部世界,目的在表现生活,塑造形象,那么,文学的本质就不在语言,而在语言所描绘的形象。
三
文学的形象本质,我们还可以从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的角度加以探讨。本质并不是什么虚幻的、强加在事物身上的东西。它真实地存在于事物的本身,决定着事物的性质、面貌和发展。文学的本质也必然地要表现到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上来,决定着它的结构与特点,构成文学与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根本区别。反过来,确定了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同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相应方面的根本区别,也就确定了文学的本质。
所谓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也就是文学反映生活的形式。人类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是多种多样的,文学只是其中的一种。总的来说,它们反映的都是生活,广义的生活。但反映的方式却有不同。科学、哲学等用抽象的方式反映生活,而文学则用形象的方式反映生活。
所谓文学的内在存在形式,也就是文学本身的形式,换句话说,就是文学以什么样的形式呈现在大众面前。
歌德认为:“艺术并不打算在深度与广度上与自然竞争,它停留于自然现象的表面;但是它有着自己的深度,自己的力量。它借助于在这些表面现象中见出合规律性的性格、尽善尽美的和谐一致、登峰造极的美、雍容华贵的气氛、达到顶点的激情,从而将这些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定形化。”[8]卡西尔解释说:“这种对‘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的定型既不是对物理事物的摹仿也不是强烈感情的流溢。它是对实在的再解释,不过不是靠概念而是靠直观,不是以思想为媒介而是以感性形式为媒介。”[8]苏珊·朗格认为,文学并不是词语的连缀,“一串连缀起来的词语并不比餐桌上的一摞盘碟更有资格充当创造物”,“诗人用语言创造了一种幻象,一种纯粹的幻象,它是非推论性符号的形式”。“在现实生活中事件的外观是支离破碎的,是转瞬即逝的,而又常常是扑朔迷离的……诗人务求创造‘经验’的外观,感受和记忆的事件的外貌,并把它们组织起来,于是它们形成了一种纯粹而完全的经验的现实,一个虚幻生活的片断”。[9]从物质的角度看,文学是以语言或者说文字的形式存在着的。然而,一串词语的连缀并不说明什么,只有当它们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起来,形成了某种形象的时候,才能成为文学作品。如李白的《静夜思》,20个字可以有无数种组合方式,但只有以李白所用的形式组织起来,才有可能构成形象,成为一首脍炙人口的诗篇。可见文学作品的物质存在形式不能成为文学作品真正的存在形式,文学作品的存在形式,只能是形象。它所表现的内容,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都是以具体的感性形式即形象表现出来。
自然,文学也要表现思想,但这些思想也必须隐含在形象之中。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表达了十分深邃的思想,但这思想是隐藏在形象之中的,我们无法直接把握,我们看到的只是形象,要把握这些思想就得对形象进行分析。即使是一些目的在直接表达某种思想的作品,它也必须把这种思想用形象表达出来。如默里克的《猎人之歌》:
小鸟在白雪中的足迹多么纤巧,
当它在高山顶上闲游浪荡;
我的爱人可爱的小手更为纤巧,
当它写一封书信寄往他乡。
短诗表达的意思十分明显,赞美爱人的小手和心灵的美丽。但作者却采用了循环往复的咏唱,巧妙的比喻,使这种赞美之情化为具体可感的形象表达出来。
论证了文学的外在表现形态和内在存在形式都是形象,它正是凭借形象,与人类其他精神活动区分开来,我们也就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文学的形象本质。
四
认为文学的本质是形象,有可能遇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反驳:一是认为形象没有普遍性,有些作品没有形象;一是认为形象没有特殊性,有些非文学作品也有形象。既然如此,把形象看作文学的本质便缺乏说服力。我们必须回答这两个问题。
认为形象没有普遍性,这是反对形象本质论者常常提及的一个理由。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都持这种观点。什克洛夫斯基写道:“经过四分之一世纪的努力,奥夫相尼科─库里科夫斯基院士终于不得不把抒情诗、建筑和音乐划为无形象艺术的特殊种类……如此看来,有些具有广阔领域的艺术,并不是一种思维方式;然而属于这一领域的艺术之一的抒情诗(就这词的狭义而言)却又与‘形象’艺术完全相像,它们都要运用语言,尤为重要的是形象艺术向无形象艺术的转变完全是不知不觉的,而我们对它们的感受也颇相类似。”[4]什克洛夫斯基之所以持这种观点,其理论基点之一便是把形象特别是文学形象理解为视觉形象。[10]然而,形象并不局限于视觉方面,它诉诸人的整个感官与心灵。我们在阅读文学作品时,作品的内容通过一个个的文字,经过我们的想象,呈现为活生生的生活,这些生活有些我们可能看不到它,然而我们能够感觉到它。正像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不到人的内心活动,但我们能够感受到一样。这些能感受到的生活自然也是生活,表现在文学作品中就是形象。它们与那些用概念、判断、推理表现出来的抽象的思想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与那部分可以诉诸视觉的生活有着本质的共同之处。它们都保持着生活的全部的感性形态,因此它们都是形象。
明白了这一点,再回过头来讨论形象没有普遍性的看法,问题便明朗了。什克洛夫斯基提出形象没有普遍性,主要有两个理由:其一,形象不能包括所有的艺术种类,有些种类的艺术没有形象;其二,形象与非形象之间的界限不分明,难以区分。他特别举出抒情诗作为例证。但是,既然形象不限于视觉方面,他的这一例证也就缺乏力量。抒情诗抒发感情,大致有两种主要方法,一种是通过对客观事物的描写,把情感显现出来。即中国古人所谓的情景交融,或者按照艾略特所说,寻找“客观对应物”的方法。另一种是直接把情感描绘出来。前一种类型的抒情诗里无疑是有形象的,即使按照反形象本质论者的观点也是如此。后一种类型的抒情诗里是否也有形象?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它虽然没有描写客观事物的感性形态,却描写了主观情感的感性形态。如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诗中的确没有描写什么客观事物,然而它描写了一种独特的感受。诗人从“天地之悠悠”中感悟到了什么?他“怆然”什么?为何“涕下”?也许他知道,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一种无可名状的感觉。总之,诗中没有表达出来。诗中描写的,只是诗人独登高台,抚今追昔,百感交集,涕泪交流的那种具体现象。至于这种现象包含了什么思想,有什么哲理,则需要读者自己去体会。诗的形象性就体现在这里。
既然任何文学作品都有形象,那么,文学作品中也就不存在形象与非形象的界限,无需我们去区分。什克洛夫斯基关于形象没有普遍性的第二个理由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说,认为形象无普遍性的着眼点是文学内部的关系的话,那么,认为形象无特殊性的着眼点则是文学的外部关系。有的评论家认为,不光文学作品中有形象,许多非文学作品如宗教书籍、演讲,政治、哲学著作中都有形象,甚至动物、植物等自然界的客观事物也有形象。因此,形象只是文学作品的外部特征之一,而不是文学的本质。
与人类语言的其他一些重要的术语一样,形象也是一个负载过多的术语。各种各样的意思不断地堆积到它的身上,其本身的意义反而模糊了。因此,要讨论形象有无特殊性,首先应该把一些不应该由其担当的意义从它身上卸去。我们认为,形象的本质是生活,是通过人们的创造所表现出来的保持着全部感性形态的生活。艺术家的想象“用图画般的感性表象去了解和创造观念和形象,显示出人类的最深刻最普遍的旨趣”。[6]形象只涉及客观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而不涉及客观事物的内在实质。据此,我们首先可以把形象和物象区别开来。所谓物象,指的是客观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由我们的感官所感知。物象总是与具有这物象的事物的内在实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老虎的物象,它由老虎的空间形状,颜色、毛皮等组成,但在这物象里面,是强健的筋骨、发达的肌肉、肉食动物的消化系统等,而画中的老虎则只取了现实中的老虎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其内在的实质无关。其次,我们还应把形象与语言的形象性区别开来。所谓语言的形象性,指的是运用比喻、拟人、借代、夸张等修辞手法使语言的表达变得具体、鲜明、生动。它与形象有一定的联系,因为形象也要求具体、鲜明、生动。但两者仍有着本质的区别。形象的本质是感性的生活,语言的形象性涉及的则是语言的表达方式。在一些非文学作品中,作者为了使文章变得鲜明、生动,具有感染力,常常运用一些形象的表达方式。但这还不能说是形象,只能说是形象的语言,或语言的形象性。因此,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远比人们所认为的要少。
应该承认,非文学作品中也有形象,而且与文学作品中的形象也有某些相似之处,但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首先,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一般都是单独存在的,散见于其他的文字之中,而文学作品中的形象则是一种系列的组合,是作品的主体。其次,在文学作品中,形象占据着中心位置,它既是作品的主体,又是作品的目的,其他的一切都是为塑造形象服务的。文学作品中,即使有议论,这议论也要服从塑造形象的需要,本身并不能成为作品的目的。
由此可见,文学作品和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虽然有些一致的地方,但在作用与地位等方面,却是大不一样的。我们完全可以据此把它们区别开来。因此,说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无特殊性,也是不正确的。
参考文献:
[1]赵炎秋论文学形象的形成过程[J]中国文学研究,1999,(4):1-9
[2]赵炎秋论西方语言论文论的局限[A]新批评文丛第二辑[C]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816-30
[3]赵炎秋不结果的无花树———论西方语言论文论对文学语言特性的探寻[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6,(5):50-55
[4]什克洛夫斯基等俄国形式主义文论选[C]北京:三联书店,1989
[5]罗兰·巴尔特批评文集[M]巴黎:色伊,1964
[6]黑格尔美学: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7]赵炎秋论文学形象的语言构成[J]文学评论,1996,(4):62-70
[8]卡西尔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关键词: 顾祖钊;《文学原理新释》;操作范式;观念范式;规则范式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29(2012)06-0076-04
顾祖钊先生是颇有资望的学者,他的文艺理论研究颇受童庆炳先生的看重。研读他的《文学原理新释》我们会发现其文学理论的与众不同:第一,文学理论研究的范式很特别,不同于前苏联式的反映论文学理论,也不同于科学主义以形式为核心的文学理论,更不同于人文主义式的文学理论。第二,他没有给文学下定义。那么如何去认识顾祖钊先生的《文学原理新释》?他是怎样建构文学原理的?在文学理论研究越来越个性化的今天,厘清这些是很有意义的。
一
要对顾先生的文学理论研究范式进行深入的探索,我们要先探讨顾先生的文学理论的结构。所谓文学理论结构“应指一个由诸种要素转换规律组成的整体”。[1]与一般的文学概论不同,顾先生的《文学原理新释》的立足点是艺术至境。作者告诉我们:“由意象、意境和典型的三足鼎立的艺术至境为中心,作辐射性拓展,形成新的作品论、类型论、真实论和艺术发展论”。[2]因此,了解顾先生的文学理论的结构关键就是“艺术至境”。
从严格意义上来看,“艺术至境”属于诗学范畴,从诗学形态上升为理论形态还需要进行抽象,所以他其实只是以“艺术至境”为切入点,在这个观察点上对各种文艺现象进行研究。作者认为: “科学的艺术至境观,将启示我们思考艺术本质论,从而把它阐释得更为合理;……科学的艺术至境观,必然带来艺术思维研究的重要突破;……科学的艺术至境观,必然会使我们创作方法的研究走出误区;……科学的艺术至境观,可以使我们更科学地阐明文艺创作与生活的关系;……科学艺术至境观,可以对诸如西方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这样复杂的文学现象作出科学的解说、合理的评价;……科学的艺术至境观,可以丰富和发展美学和历史的批评论;……科学的艺术至境观,必然带来创作观念的巨大变化。”[3]
具体来看,顾先生做了以下工作:
首先,对艺术至境进行了多元化的研究。
我国艺术至境研究在五十年代开始起步,当时把典型作为唯一的艺术至境,六十年代李泽厚先生意识到“意境”是独立于“典型”之外的另一种类型。[4]1987年周来祥先生则把“意境”和“典型”二元对立。[5]顾祖钊先生则认为艺术至境应该是多元的。他把艺术至境和艺术的表达方式联系起来认为:“客观表现型艺术追求的是意境创造,主观表现型艺术追求的是审美意象再现型艺术追求的是典型。三者鼎足而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人类的艺术至境。”[6]童庆炳先生在《寻找文学理论的突破口》一文中指出:“顾祖钊的艺术至境研究,从前人止步之处起步。首先,他发现将艺术分为再现与表现两大类型太笼统,他认为表现型艺术分为两个亚型,一是黑格尔所说的象征型艺术、浪漫型艺术,一是以中国抒情诗为代表的抒情艺术。顾祖钊根据他的研究,把西方的表现型称为主观表现型,把中国的表现型称为客观表现型……从而把典型与意境的二元艺术至境格局,改造为更符合艺术事实的典型、意境、意象三元艺术至境的完美结构”。[7]
其次,把艺术至境定位在作品理论的一个层面中。
《文学原理新释》的一个特点是把艺术至境作为“形象”来探讨。作者对传统的文学形象重新进行了定位,他认为:“所谓形象就是作家在文本中用语言展现的气韵生动的人物或生机盎然的艺术世界”。[8]这里的形象既包含了人物形象,也包含了其他形象。作者把“艺术至境”也归入文学的形象中,而形象层面又和语言层面、意蕴层面相联系。这样,艺术至境与文本的其他层面的联系就很明晰了。
第三,找到文本理论五大块之间的联系。
顾先生是从文学和人的精神需求维度来把握文学的。他发现为了满足认识自身和社会的需要,就形成了文学的历史本质观;为了满足启迪思想和智慧的需要,便形成了哲理本质观;为了满足表现感情的需要,就有了情感的文学本质观。于是相应地产生了文学的三种审美类型——写实型、抒情型和哲理型,形成了三种审美表现形态——典型、意境和意象。这样文学本质和文学理论其他几大块之间的联系就很清楚了。顾先生也注意到了形式论和创作论的贯通,主要表现在:文本的层次论和写作过程论的贯通,作者把文学文本分为三个层面:语言层面、形象层面、意蕴层面。在《文学原理新释》中的创作论“语言对内容的征服”一节,对艾青的《树》的分析,就是用这种理论来分析的。他把“树”这个意象的涵义分为三层:“第一层为概念树的心理印迹引起的意义。第二层为文学形象层,是由语象特征引起联想在心中形成的艺术形象系列,为形象意义层;第三层是文学形象所折射的象征意义,属于意蕴意义层”。[9]
文学发展论则更是体现了这种融合,顾先生的文学发展模式是“社会心理为动因的他律论,和以审美理想形态为中心的自律论,以及二者合力所形成的文学发展模式”。[10]
根据以上的研究,顾先生的文学理论结构点在艺术至境,而艺术至境属于文本的一个层次。因此,从操作范式的角度来看,该文学理论属于文本为中心的文学理论。
二
那么,从观念角度来看,该文学理论是怎样的范式呢?所谓观念范式是“一套根据特有的价值观念和标准所形成的关于外部世界的形而上的信念,包括事物的本质是什么。”[11]总体而言,顾祖钊先生的文学原理是以价值观念为指导(书中很多原理是以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为基础的),参照了列宁的一些哲学认识而形成的。
与传统的文学理论不同的是顾祖钊先生把本质和本体分开,他认为:“本质是关于文学性质的哲学概括;本体则是文学的构成方式及其内容要素。”[12]这多少受到新批评派的影响。韦勒克和沃伦合编的《文学理论》就是如此。
对于文学的本质,顾先生注意到的是其多层次和多侧面的特性。他认为“文学的初级本质体现为言理(志)、言情、言史三个互补性侧面;中级本质体现为对社会生活审美反映性质;高级本质则体现为上层建筑中的审美意识形态。由于意识形态部门本身都属于历史哲学的一个方面,文学总的来说,最终还属于历史意义上的‘历史’”,[13]这是从三个层面来把握其本质。初级本质主要是从文学与人的精神对应中把握文学的本质,中级本质是从创作主体的角度来阐释的。从创作主体和世界的关系来看,文学也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但这种反映与科学的探究活动又有不同,它带有强烈的审美色彩,因此顾先生认为文学的这种反映本质上是审美反映。尽管作者对审美反映作了全方位的阐释,从表述来看,有两点是值得注意的:作者的“审美反映”很重视文学创作的二度体验带来的审美距离感,由此产生的非功利的游戏性质。与艺术至境相对应的审美理想,可以说艺术至境就是最高的审美理想。这也是作者对审美反映论的创新。此外,作者认为,审美反映中,主体的人格很重要,也对文学理论的深化有帮助。
文学的高级本质是从整个社会的架构来看的,从这个宏观的角度来看,文学本质上属于意识形态,与其他的意识形态不同,作者认为这种意识形态具有审美特征。
顾先生的文学本体是以“人本体”为基础的,这和他的审美反映的文学本质观念是相对应的。而所谓的“人本体”其实是指文学是用语言构筑的心灵世界,具有心灵性和文化性。
三
规则范式是“在观念范式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套概念、定律、定理、规则、学习方法、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程序等规则系统”。[14]在文学原理方面主要表现为概念和原理的阐述。因为操作范式的变化,顾先生的文学理论的规则范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概念体系的角度来看,该书有两大特征:一是根据文学实践自创的概念,二是对古今中外的概念重新转化而对文学原理有很多新发现。
首先,根据文学自创概念。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文学理论研究很矛盾:董学文认为文学理论研究“一方面是向西方体制的皈依 ,表现为西方学术规范的引进和西方思想资源引介的加速;一方面是国学热中体现出来的对主体性、话语权丧失的焦虑和对传统文化资源盲目的夸扬。”[15]其实对于东西方的文论没有必要完全极端化,应该如吴兴明所言“对话和协商……控者向主体提升,意味着主体间性”。[16]顾祖钊先生的《文学原理新释》把文学理论定位在“倡导的‘世界文学’,力图建立一个最具一般意义的文艺学体系”。[17]在艺术至境和各种文学关系织就的网络中,作者把中国古代文论的艺术至境、言、象、意等概念与黑格尔美学、新批评、结构主义等西方文学批评中的文学叙事、文学抒情、摹仿说、心理分析、格式塔、艺术思维、抒情主体、复义、含混、悖论、反讽、审美心理等概念合理地整合在一起,转换为思想指导下的文学理论。
其次,对于文学原理多有新的发现。
在文本理论中顾先生较早地用言、象、意的纵向结构对文本进行分析。
对于风格的论述,作者也多有发现,如对文学风格形成,作者就对“文如其人”的不周密的地方做了深刻的分析,他认为人格、人品是生活个性的反映,文学风格则是创作个性的反映。前者是功利的,后者是审美的,解释清楚了文学风格和人格的区别。
关于创作论,顾祖钊先生绕开了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是创作方法还是创作原则的争论,主要关注创作心理、创作思维、创作流程、创作方式。
关于艺术思维,作者把形象思维具体化为意象思维和具象思维,把文学思维研究推进了一步。关于文学理论的创作过程的描述也有很大的创新。尤其是第三阶段“文学创作的艺术传达阶段”所探讨的“艺术传达的复杂性”、“体裁对内容的征服”、“语言对内容的征服”、“即兴与推敲”。这个设计概括力比较强,比以前的一些教材,把某些文体(或叙事文体,或抒情文体)的创作过程作为文学创作流程要科学得多。
张首映先生在批评西方的二十世纪的文学理论的转折时,曾经说过:“二十世纪西方文论具有现实价值和历史意义。他比较集中地表现在三大转折上……这三大转折也付出了许多沉重的代价,做出了痛苦的牺牲,如文学创作在文学批评中的失重,乃至失落。”[18]我国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引进西方的文学理论居多,对创作论也不是很重视。顾先生的发现也算是一个弥补。
关于文学发展论的研究,作者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研究的突破:
1.在文学发展的实质方面取得了前人没有的成就。作者认为:“文学发展的自律,实质上是审美理想模式的变化。其中艺术形式方面的能动性是造成这种自律的主要原因。”[19]这是很有见地的。
2.在文学的民族性与世界性上,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文学的世界性的取得主要来自作品深层意蕴中的人类因素和世界意义,而作品的民族特色和个性特色又在很高的水准上充分体现了这种人类因素和世界意义。”[20]这种看法找到文学世界性的根源,文学世界性不是观光性质的世界性,而是价值式的世界性,就如同马克思思想为全世界所拥有、所珍惜,这才是真正的世界性。
四
一个好的文学理论,其操作范式、观念范式、规则范式三个范式应是互相套嵌的。那么顾先生的文学理论中这三个范式之间的关系如何?顾先生继承了反映论文学理论的一些观点,他认为文学也可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方式”。[21]和反映论不同的是,顾先生进一步指出“在审美的前提下,必然要竭力满足人类对他提出的关于知、情、意的精神需要。由于审美者的需要各有偏重,就会形成不同的审美理想,为文学造成不同的审美类型,形成不同的艺术至境形态(即审美理想在艺术中的感性形态)。”[22]这样,以审美反映为基础,顾先生吸收了新批评等文本中心论的优点,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学理论。
近几十年,我国文学理论界的一个目的就是要打破经济决定论的庸俗社会学对我国文论研究的干扰,所以学界同仁花了大量的精力引进、吸收西方文论,研究转化古代文论。从这方面看,顾先生的研究的确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由此,我们可以对顾先生的文学理论所隐含的“文学”概念进行思考了。
一般来说,文学的定义有广义的文学定义、狭义的文学定义和惯例式的文学定义。顾先生没给出文学的定义,并不意味着他心目中没有文学的定位。作者从艺术至境角度来谈文学,而艺术至境其实是一种文学审美理想,也就是说在顾先生这里,“文学不同于一般的‘文化’”[23],文学是作为审美来看待的,也就是作为狭义文学来研究的。其实他还是对文学进行了一些预设:首先文学是一种艺术,其次文学还得够得上艺术标准才配称为文学。这就和目前流行的把文学放在社会、政治、经济、性别、地域、阶级、民族、思想、道德等关系网络进行所谓的文化研究做法不同。[24]前者以艺术内部的问题进行研究,后者只是对文学环境进行研究,很容易偷换文学理论研究的命题。另一方面,在信息爆炸的今天,在欲望叙事泛滥的今天,顾先生用艺术至境——艺术标准来衡量文学就显出了难能可贵的艺术坚守。
顾祖钊先生的《文学原理新释》操作范式是艺术至境,是文本中心的文学理论。其观念范式是审美反映论,在概念体系上,对文学的本质、文学的形式论、文学创作论、文学发展论进行了重构,并在此基础上沟通了中国和西方的文论,融贯古今文论,是一部有民族气息的文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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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汉语言文学之追求
汉语言文学在漫长的中华文明中,以具有了特有的形式、风格特征。和世界文学一样 ,都是通过文字,把人类的思想感情表述、升华、再创造的过程,使人类的思想空间得到了扩展。在对文学的追求上,是没有界限的。与其他文学相比,汉语言文学的发展是最早、最漫长、最全面的。汉语文学的追求只是在形式上与其他文学有差别,但在主题和本质上还是相同的。其所追求的同样也是:真、善、美。
1.对真的
收集整理追求
真就是真实、不做假,真实的反应社会、人的内心世界。文学是人内心诉求的外在表现和最纯真的强烈追求。文学在本质上要的就是真,文学追求真实,不管文学还是客观的人,文学作品的主题 ,还是正面的主人公 ,表现出来的都是一种本真。对于真,可以从两方面进行理解 :
(1)客观的真。客观的真,是指作家在完成自己的文学作品时,在创作阶段,一般都是以客观生活为基础的。客观的真是文学作品环境的真,在文学作品中,要对客观环境、客观人物的境遇进行如实的描写。
(2)内在的真。指的是在文学作品中将人物的心理真实的叙述、描写出来。作家在写作时,务求的就是真实,无论人物的心理是对是错,是否符合逻辑,都要真实的叙述、描写出来。内在的真,就是文学作品人物内心的真。
2.对善的追求
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有善就有恶,善恶有分,人的品质是在后天养成。而在文学作品中,就要将它直观的、真实的表现出来。无论是哪部文学作品,在其描写中都有善.对善的歌颂、渴求都描绘的淋漓尽致。恶,在文学作品中有时候起到了衬托作用,例如:《巴黎圣母院》中,敲钟人的善就是由副教主的恶来衬托的。 善恶不是永远同存的,要根据文学作品中的主题来定,那就是善,用善来言善。例如:沈从文的《边城》全是善者,纵然结局不好,却把善发挥的淋漓尽致。在所有文学作品中,有全描写善,不会存在全描写恶的,因为恶不能独立成材,只有善可以。
3.对美的追求
追求美,是文学最外在的表现,美既是文学,文学既是美。文学在对美的追求不仅表现在形式上,还表现在本质上。对于文学的形式,要多种多样的,多层面的。如诗歌形式的美表现在整体押韵上,而散文形式的美则表现在散乱无序上。文学作品在本质上追求美,其主题也美的。例如哈姆雷特,虽是悲壮之美,但主体也是美的。
二、汉语言文学追求与人的涵养的关联
人的涵养指的是内在气质,和外在行为的表现,涵养有着不同性质和不同的表现。无论各式各样的修养,在总的要求上,就是向真、善、美方向发展。这正好和文学的追求一样,文学的追求,客观上来说,也就本质上人的涵养的追求。
1.对人涵养的指导
可以说,涵养是一个人后天的修为,需要模仿其它物质形态。文学,能够对人的模仿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可通过现实行为去进行涵养的模仿,或者是通过虚拟的行为方式去进行。在现实行为方式之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瑕疵。但是,世上没有圣人存在,“圣人”不过是一个较客观的名字,说到底依然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表现。以此为基础,在模仿的行为方式中,总是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或大或小的行为偏差。汉语言文学,在世界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世界文学代表,是长达五千年的文明结晶。对此我们要看重其对涵养的作用,使其与涵养结合在一起。
2.对人涵养的修正作用
对汉语言文学的追求,能够最大程度地去修正一个人的涵养,形色各样的人的涵养,不仅存在好的方面,也存在不好的地方。文学能够加固好的方面的存在,对不好的地方进行修正和改善。文学内在的规律性,能够产生一定的感染力,为人类的思考提供至理环境,以供对自己行为的反思。对于情知理的思考,这一课题较久远,在较高层次上,能够对其进行合情合理的该说,以此为基础,将不好之处加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