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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的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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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的概念

第1篇:小农经济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农业内卷化; 边际效用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2)04-140-001

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中,黄宗智提到这样一种现象:使用雇佣劳力的大农场和依赖家庭劳力的家庭农场对人口压力会作出不同的反应。大农场得以就农场的需要变化而多雇或解雇劳力,而家庭式农场则不具备相似的弹性。从相对劳力而言,面积太小的家庭农场,无法解雇多余的劳力,面对剩余劳力的存在和劳力的不能充分使用而无能为力。迫于生计的压力,这类农场在单位面积上投入的劳动力远远大于使用雇佣劳力的大农场。这种劳力集约化的程度可以远远超过边际报酬递减的地步。类似这种在农作生产中集约化到一定程度,导致边际报酬收缩的现象叫做“农业内卷化”。

理解“农业内卷化”的现象,不可以简单地用追求最大化利润的模式来分析,需要同时用到关于企业行为和消费者的抉择理论两个定律。一个有剩余劳力的小农,把投入农场的劳力提高到如此高的地步,是因为这样的劳力对他来说只需要很低的“机会成本”。所谓机会成本,即一种资源可以有多种用途,如果用于某一用途,就不能同时作为它用,便失去了投入其他用途的机会。由此便产生了机会成本。简言之,机会成本是指做出一种选择,而放弃的其它选择的最大价值。由于在17、18世纪中国,小农的剩余劳力缺乏选择其他就业的可能,因此投入到农场的这些劳力对于小农来说,只需要很低的机会成本,而这种劳力的报酬,对于一个在生存边缘挣扎的小农消费者来说,具有极高的“边际效用”。

不用来自企业行为的理论:追求最高利润的观念,而用来自微观经济学中关于理性消费者的抉择理论:“效用”概念的好处是,它可以考虑到与特殊情况相关的主观选择。也就是说,要把家庭农场当做一个生产和消费合一的单位来理解。这样一个单位的生产决策,是同时由家庭自身的消费需要以及为市场而生产的收益核算而形成的较贫穷家庭式农场为主。而这种家庭式农场,并不以资本主义企业行为的逻辑来支配活动。一个资本主义企业,不会在成本超越报酬的情况下继续投入劳力。但对于一个有剩余劳力及挣扎于饥饿边缘的贫农家庭式农场来说,只要边际报酬保持在零以上,便值得继续投入劳力。我们可以说:鼻子快被睡湮没的人,会想尽一切办法,以求露出水面。

不少贫农农场都会采用内卷式的经营方式,即在同一作物上投入了近乎经营式农场一倍的劳力,而取得的只是急剧递减的边际报酬。他们之中有的过分集中于单一的经济作物,因此,收成丰歉和市场价格升降的风险,会使他们长期的平均收益受到损失。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中国小农得不到理想的发展。

用边际效用来解释农业内卷化,就要先看看何为边际效用。

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和经济学家杰里米·边沁最早提出了效用概念。他提出经济学应该是研究效用的课程,所谓效用是指物品能使人获得幸福和避免痛苦的能力,而一切物品的价值都在于它的效用,因此政治经济学应以最大幸福原理和效用原理为基础。

边际效用就是指消费者在新增加的每一个单位商品的消费中所获得的效用,也就是消费者对某种商品的消费量增加一单位所增加的效用。

观察人们的行为和心理可以发现一个规律性的现象:当我们越来越多地消费一种物品时,获得的额外的满足程度会下降,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把这一现象称作“边际报酬递减规律”。边际报酬递减规律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其它商品的消费数量保持不变的条件下,随着消费者对某种商品消费量的增加,消费者从该商品连续增加的每一消费单位中所得到的效用增量,即边际效用,是递减的。

农业内卷化便可以用边际效用来解释。在土地供给数量不变和人口增加的条件下,每个额外的人所生产的额外产出会下降,因为每个农民所耕种的土地数量减少了。随着每一英亩土地上劳动力的人数不断增加,总产出会不断增加。但是每个新增加的农民生产的数量会少于前一个人,也就是人口增加的比例会大于粮食供给增加的比例。因此,随着投入到农场的劳力的增多,边际报酬会越来越少。由于劳动力的边际报酬递减,边际报酬的刺激力也因此下降,从而会导致一定程度的劳动松劲,这就形成了中国贫农经济的恶性循环。

在西欧的小农经济经历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改造时,中国的小农经济却在日益内卷化。西欧的小农社会经历阶级分化和向全面资本主义转化时,中国仍停留在小农社会阶段。西欧越来越多的小农转化为新兴的无产阶级成员时,中国的小农仍旧为小农,只是经历了部分的无产化。这种差异是内部体制和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

面对小农经济的日益内卷化,即小农经济表现出来的边际收益日益递减,可以通过技术变革、采用机器生产、使用化肥、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及时为农民提高市场供需的信息、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劳动经营组织、多层次分工协作等方法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粮食的增长速度会远远超过人口的增长。

综上所述,黄宗智提到的农业内卷化用微观经济学的概念得到了合理解释。启示我们在研读一些经济史的著作时,利用微观经济学的概念来分析,能够对著作有更深的理解。

第2篇:小农经济的概念范文

中国地主制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实物地租、土地买卖和小农经营。它的形成是以农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为前提的。在地主制经济下,一家一户的小农,是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农民既从事粮食生产,又种植蔬果,饲养禽畜,还养蚕织帛,种麻棉织布,通过耕以自食,织以自衣,即通常所说的“男耕女织”,以满足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是,由于小块土地经营和家庭劳动的局限,任何一个农民家庭都不可能满足自己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要。小农经济在生产上的这种局限,迫使他们从事商品生产,与其他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产品,取得自己不能生产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维持再生产,从而维持自己家庭的温饱。因此,农民家庭生产与消费的平衡,不仅有实物平衡,而且有价值平衡。其再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除自己以实物形态满足一部分之外,其余部分就要通过市场进行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农民家庭并不单纯是一个自我完成再生产的经济单位,而是一个包含—定程度的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的经济单位。针对这种情况,我曾经提出,中国封建社会农民的生产,是“农业和手工业、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双重结合”的概念。以后又指出,“这种双重结合,是小农经济在生产上的基本特征”,它“已经成为农民生产的内在结构”[1] 。这是说,农业和手工业,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在农民生产中紧密联系而不可分割地结合为一个整体,通过它们的各自运动,又互相依存、互相补充所形成的综合效应,既有利于农民家庭生产与消费平衡的实现,又有利于整个小农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中国封建社会农民的这种生产模式,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在封建社会初期,农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水平都比较低下,《管子》说,“夫民之所生,衣与食也”,当时农民的生产就自然地主要是解决吃与穿的自给自足问题,逐渐形成农业与手工业结合的所谓“男耕女织”的生产结构。如以战国时代的情况为例,《孟子梁惠王》所记载的,“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管子禁藏》所说,民“率三十亩而足于卒岁,岁兼美恶,亩取一石,则人有三十石。果蓏素食当十石,糠秕六畜当十石,则人有五十石。布帛麻丝,旁入奇利,未在其中”。这都反映了这种“男耕女织”的情况。正是由于农民主要是生产粮食与布帛,封建国家遂有“粟米之征”、“布帛之征”。这种实物赋税反过来更加强了这种耕与织的结合。

中国农耕发达,人民的食物结构历来是以粮食为主。粮食生产在农民的整个生产中,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据李悝在《尽地力之教》中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农民全家一年的口粮,占其粮食生产量的五分之三。战国时的耕地百亩,折合现在的市亩大约为三十一亩二分。当时五口之家的农民,就要用将近二十市亩土地生产的粮食,才能做到自给口粮,尽管上述数据的准确性与代表性都难以判定,但仍可以说明口粮生产在农民生产中的地位。

当时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产品交换,已经普遍存在。从《孟子滕文公》所记载的情况看,农民要用粮食与从事“陶冶”的手工业者交换“釜甑”和铁农具,要与“梓匠轮舆”之类的木工交换粮食与布帛,还要用粮食与手工业者交换“冠”。甚至有些农民还要与其他农民交换布帛。李悝在上述著作中就说过,有些农民是“衣,人率用钱三百”,靠卖掉粮食来买衣服。尽管当时农民用于交换的粮食与布帛,主要是自用有余和交纳封建赋税以后的剩余生产品,但已不是“偶然留下的剩余物”[2] ,而是具有一定数量的经常存在的剩余生产品。这种建立在“男有余粟,女有余布”基础上的交换,正是在当时生产力条件下,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结合的一种原始的简单的表现形式。由于当时农民能够用于交换的生产品还不多,商品性生产还很不发展,农民主要是靠自给性的“男耕女织”来实现家庭生产与消费的平衡,所以当时上述生产双重结构的重心,是在自给性的农业与手工业的结合,具有比较强烈的自然经济色彩。

随着农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生产的这种模式也在不断地发展。在中国封建社会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男耕女织”始终是农民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商品性生产在逐渐增加,具有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农民在逐渐增多。到宋代,“河朔山东养蚕之利,逾于稼穑”[3] 。福建建宁一带山区的农民,“又多费良田以种瓜植蔗”[4] 。太湖“地方共几百里,多种柑桔桑麻”[5] 。这些记载都反映了这种情况。到明代中叶,封建政权取消丝棉布帛的实物赋税之后,这种“男耕女织”的生产结构,就开始发生变化。在一些自然条件不适宜养蚕织帛、或不适宜种棉织布的地区,许多农民已不从事丝和棉的纺织。特别是到清代前期,棉花虽已在全国范围内取代丝麻成为主要的衣著材料,在一些自然条件不适宜种棉的地区,从事棉纺织的农民仍然很少。织布又有一定技术要求,也使许多地区的农民植棉而不织布,或者纺纱而不织布。加以棉花产区和非棉花产区从事棉纺织的经济效益大不相同,遂使农民自给性的棉纺织逐渐向商品性的棉纺织转移,棉花产区的商品性棉纺织日益发展,并形成了许多棉布集中产区。这就导致了农民以自给性“男耕女织”为内容的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逐渐削弱和分解。这种发展变化,在清代前期日益显著。全国各地从北方到南方,都出现了这种情况。文献资料中记载的这类事例很多,如在山东,据康熙《邹县志》说,“妇女不勤纺织,坐而待哺”。如在山西,据乾隆《五台县志》说,“地不产棉,妇女不知纺织,虽尺布亦取给于市肆”。在江苏,乾隆《山阴县志》说,“淮人寸丝尺布皆资于市,桑不知栽,茧不知织,棉不知种,葛不知采”。在江西,同治《瑞金县志》说,“瑞邑既无蚕桑之利,又不获纺织之助,民间妇女皆安坐而仰食于其夫”。

据郑昌淦教授对清代地方志的记载考察,全国直隶等十八个行省中,没有棉纺织的州县约在五百四十个以上,约占全部州县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农村棉纺织很少的奉天、广西、云南,贵州,甘肃等省的部分州县(因方志缺少)尚未包括在内。否则,没有棉纺织的州县还会更多一些[6] 。

又据刘秀生教授对清代中后期产棉地区一千零五十九个县的文献资料考察,其中生产棉布的县为六百八十五个,不生产棉布的县为三百七十四个。这是说,就是在产棉地区,不产棉布的县就占达全部县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左右。他又对棉纺织比较发达的直隶,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等八个省五百二十九个县地方志的记载考察,其中产棉布的县有四百二十三个,不产棉布的县为一百零六个。后者约占全部县总数的五分之一[7] 。

又据吴承明教授在《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中估算,十九世纪前期为我国农民家庭棉纺织发展最盛的时期,由于前后的资料过少,按1860年计,农村棉纺织户则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五,非棉纺织户则约占百分之五十五。其中棉纺织发达的江苏省,非棉纺织户也占达全省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棉纺织不发达的福建和广东两省,非棉纺织户则约占达两省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五[8] 。

上述这些研究,为文献资料的缺乏和记载的不够详明所局限,其数据当然不会是很准确的。但也可以看出,清代前期,农民自给性的棉纺织,特别是纺纱而不织布,虽然还广泛地存在,但是不从事棉纺织的农户却已大量出现。加以农民的商业性农产品生产和包括棉纺织在内的商业性手工业生产,都获得了很大发展。农民生产双重结合的重心,就自然地从自给性的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转向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的结合,使后者成为广大农民家庭实现生产与消费平衡的主要途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提出过“生产方式的坚固性和内部结构”的问题,并且指出这在中国表现为“小农业与家庭工业的统一形成了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9] 。到了清代前期,这种情况已经有了变化。

但是,自给性的粮食生产仍然在农民的生产中保持着自己的重要地位。在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下,农民也还需要用相当多的耕地来作到口粮自给。如在江南地区,包世臣在《安吴四种》中说,“苏民精于农事,亩常收米三石,麦一石二斗。以中岁计之,亩米二石,麦七斗,抵米五斗”。这是说, 在正常年景,一亩田夏秋两季可收米二石五斗。他又说,农民的口粮,“合女口小口牵算,每人岁食米三石”。按照他的说法,如果是“四口之家”的农民,则约需种田四亩多,才能自给全家的口粮,如果是“五口之家”的农民,则约需种田六亩,才能自给全家的口粮。据教授在《江村经济》一书中说,民国年间,江苏吴江县,一个四口之家的农产,必须有五亩半土地,才足以解决口粮自给。这也可资佐证。江南地区种植粮食的农民,一般是“一夫耕不过十亩”。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这些农民需要将粮食收获量的一半以上作为口粮。江南地区的粮食亩产量,从全国来看是比较高的,其他地区农民的口粮生产,应当还会高于这个比例。尽管商品性生产在农民生产中的地位已日渐重要,但是,基于粮食生产对于商品生产具有基础作用的普遍原则,从每个农户来说,自给性的粮食生产仍然是他的商品性生产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与前提。

清代前期,农民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已获得了普遍而充分的发展。当时,不论南方和北方,许多地方官在“劝农”的时候,都总是按照这种模式来为农民设计生产。乾隆间,河南嵩县知县康基渊就提出,农民应当生产“谷米布帛”以“务本”,而又应当种植经济作物进行“调剂”,以“兼权钱币”。他要求农民的耕地在收“麦后,八分种粟,二分莳蓝。以十亩计,可获粟二十四石,收蓝易价,蓝后种蔬二亩,所出亦可获缗钱二十四千文,利反倍多也”[10] 。这是北方的一例。从南方来看,康熙间,湖南长沙县知县朱前诒在《劝民开塘示》中说,农民种田,“大率三十亩,以二十亩栽禾,以八亩种豆,留二亩以种果芋蔬菜等项,按时播种,早晚灌溉,便可取利养家”[11] 。湖南农民的主食是米谷,从明代起,豆类的“功用已全入蔬饵膏馔之中”,可见他是把豆作为经济作物提出来的。

不但官方的规划是这样,民间的规划也是这样。清初,浙江桐乡县张履祥的友人邬行素病殁,“遗田十亩,池一方,屋数楹”。家有老母、寡妻、长子、稚子与侄。张为其家所规划的生产是:由于“瘠田十亩,自耕仅可足一家之食”,加以家庭人口老弱多,“力不任耕”,难以种稻,遂安排种豆三亩,豆起种麦。种桑三亩,种竹二亩,种果二亩,池畜鱼,还养羊五六头,以其粪畜桑养蚕。这样,“豆麦登,计可足二人之食”。丝绵可以易衣,竹、笋、果与鱼、羊,“俱可易米”。“如勤力而节用,佐以女工,养生送死,可以无缺”[12] 。这里农村商品生产比较发达,商品性生产项目就安排得多一些。前述官方和民间为农民生产设计的模式,与前引《孟子》、《管子》中所记载的模式,无疑是显然不同的。

顺治《麟游县志》还指出,该县“核桃最佳,于地尤宜”。农民遂“以谷为本,以此为末,本末相权,庶谷不致于竭,而凶年亦可无虞矣”。作者用“本末相权”来概括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在农民家庭生产与消费平衡中相辅相成的作用,是非常精辟的。这种“本末柑权”,与《孟子》所说的“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的交换,无论是质和量上都大有差别。所有这些记述都正是农民的这种生产模式,在现实生活中已得到普遍发展的反映。

注释

[1] 参阅拙作《清代前期小农经济的再生产》,《历史研究》1984年第5期;《清代前期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1期;《价值规律在封建社会农民生产中的作用》,同上刊,1991年第2期。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1页。

[3] 庄季裕:《鸡肋编》卷中。

[4] 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一八。

[5] 庄季裕:《鸡肋编》卷中。

[6] 参阅郑昌淦:《明清农村商品经济》第2章。

[7]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

[8] 该书第308页。

[9] 《资本论》第3卷第371、373页。

[10] 乾隆《嵩县志》卷一五。

第3篇:小农经济的概念范文

一、教学流程的“翻转”及教学方法的改变

翻转课堂的实质就是先学后教、以学定教,所以学生在课前的自主学习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笔者在课前做了诸多准备,以落实学生在课前对课本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并对所学内容有初步思考。

(一)微视频的制作

翻转课堂的重要特色之一就是微视频的应用,使新技术在课堂上发挥正能量,真正体现新技术的优势和对学习助力的不可替代性。本节课微视频的时间是15分钟,其设计思路和特点如下:

1.设计思路

微视频讲述古代中国的两个政策,即重农抑商和海禁,两者实行的原因、内容和影响,以及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发展缓慢的原因及影响。在重农抑商和海禁政策的影响下,资本主义萌芽最终只能是缓慢发展,三个知识点之间实际是因果关系。笔者以此逻辑关系勾勒微视频的线索,使课本中的主干知识予以精练地呈现,为接下来课堂开展有效教学奠定基础。

2.设计特点

在讲述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对课本三个知识点、逻辑关系进行讲解,加深学生对课本内容的理解。

微视频最后提出了几个颇有思维含量的问题:重农抑商和海禁之间有何联系?什么是资本主义萌芽?资本主义萌芽要发展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对比明清时期,东西方不同经济政策的选择及由此导致命运的天壤之别,你有怎样的收获和启示?将这些问题抛给学生,以让他们课前思考,为之后课堂上讨论的展开、交流的深入奠定基础。

以生动的语言将枯燥的课本内容进行有趣呈现,调动学生继续微视频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从一定意义上说,学生能否对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有恰当合理的解释和客观全面的评析,关键在于学生通过学习,对相关历史知识内在联系的梳理、对历史发展逻辑的分析、对历史意义的理解。因此,如何帮助学生获得对核心知识扎实而深湛的理解、掌握核心概念,是一线教师非常重视的实践性研究课题。对此,微视频起到了很好的探索作用。

(二)预习学案的编写

学生的学习有学案的引领,主要目的是配合微视频的使用,使学生对课本中的主干知识有较为深入的了解。本课的学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学习目标:

①了解“重农抑商”“海禁”等政策及其影响;

②分析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缓慢发展的原因;

③提高对外开放意识、树立农工商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学习重点:理解中国古代的重农抑商政策和“海禁”政策,培养学生历史分析能力。

学习难点:古代中国是一个以农为本的社会,要求能够基于这一点去理解重农抑商和海禁实施的原因。此外,不可忽视超越经济的政治文化的因素;理解重农抑商、海禁政策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之间的深层关系。

情感目标:通过本课的学习了解古代中国重农抑商经济政策压抑了中国社会新的生产方式的萌芽,从而认识我国今天的改革开放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自主预习:

①重农抑商。阅读“重农抑商”,找出政策的首倡、含义、目的和影响;

②海禁政策。阅读“海禁”,找出海禁政策的含义、原因、表现及影响;

③资本主义萌芽的缓慢发展。阅读这一子目,找出它的产生及缓慢发展的原因。

此外,还有知识体系构建、课后反思、针对性训练等。

(三)学生问题的收集

翻转课堂是以学生所提问题为中心展开教学的,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前必须对学生所提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进行有效筛选,挑出有足够思维含量且和课文主题相贴切的问题。例如在本节课的课前问题收集中,学生一共提出了22个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在课堂上逐一解决根本来不及,另一方面有些问题根本就是无效问题,偏离着教学的主线,属于学生的突发奇想。如有学生提出古代商人屡受压迫为何不奋起反抗?郑和下西洋是怎么回事?这些问题均与本课主题脱节,属于无效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教师下一番功夫,对这些问题进行取舍、整合,以对问题的探讨更为有效。笔者在课前将这些问题予以整理,留下了6个在课堂上展开讨论。

①中国重农抑商政策和传统文化有什么联系?

②重农抑商政策在一以贯之的过程中有没有改变或调整?

③为什么古代要限制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农、工、商的关系是怎样的?

④为什么明清两朝统治者无法考虑到闭关锁国的弊端?

⑤如果不采取闭关锁国政策,中国是否会像欧美一样走入工业时代?

⑥相比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进步性是如何体现的?

这6个问题涵盖了课文中的三个主要知识点,其中涉及重农抑商政策的问题有3个,海禁政策的有2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有1个。同时,这些问题也比较有深度,可以引发学生的思考,也便于之后课堂讨论的展开。

二、课堂教学的互动化

(一)学生合作学习的组织

从翻转课堂的流程看,先是学生课前观看视频进行预习,然后课堂上进行探究,体现了学生学习的小组合作。从教师角度来看,教师就是布置好任务,然后由学生进行研究探讨、合作探究,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教师只是一个任务的安排者,学生才是任务的研究者、执行者。为此,笔者在课堂上将全班学生分为9个小组,每组6人,由组员推举组长,负责问题讨论的记录和整理,每个问题由一至两个小组负责讨论,形成书面观点,同学间亦可以相互辩驳。

学生是翻转课堂中的主体。在小组讨论和发言中,学生思考的深入度和活跃性都大大超出了笔者的想象。如在讨论“重农抑商和传统文化的联系”这个问题时,学生就曾提到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的重义轻利观,并引用《论语》中的话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来说明传统文化中的抑商观念;中国传统观念中一直存在“安土重迁”意识,这种意识也对重农政策的形成有一定的影响,学生的这些观点都颇为新颖,让人眼前一亮。又如在讨论“相比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进步性如何体现”这个问题时,发言的学生就提到“小农经济是生产力水平极度低下状态的产物,只是个体的存在,不注重相互交流;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生产力水平向前发展的产物,它可以推动科技的发展、金融市场的形成(如股票、证券)、抗灾能力的增强、世界一体化的发展等”。对于这样一个非常抽象的问题,学生能有如此的认识,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在教学过程中,笔者真正体会到了:相信学生,相信学生的能力,给他们时间、给他们讨论的空间,一定会有不一样的惊喜。

(二)教师当好新角色――导师

在这一新的教学模式下,教师更多的是指导者而非内容的传递者。在这里,我们是在引导学生学习,而不是指令的教师。我们的目标是让学生成为最好的学习者,并真正理解课程的内容。当我们在学生身边和他们一起掌握概念,他们会以最好的行动来回应。在学生讨论发言的过程中,笔者更多的是作为一个倾听者的角色出现,在他们讨论中出现困惑或分歧时予以适度的点拨。如课上对于小农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两者的比较,因为这个问题比较抽象,学生在讨论和发言之后,针对这两个概念,笔者从对人的解放这一角度入手,来看两者的区别:“小农经济是将人限制在土地上,它限制人的流动和自由,具有封闭性和落后性;而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劳动力成为了一种商品,生产社会化,人的自由度增加,而正是在这种生产关系下,我们现在所熟知的自由、平等、民主、个人主义这些概念才会出现。从对人的解放这一角度来看,从小农经济到资本主义是个巨大的进步。”经过笔者的一番解说和提升,使学生对这两个概念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又如对于“如果不采取闭关锁国政策,中国是否会像欧美一样走入工业时代”这个问题,学生讨论得出的结论是很不到位的,有学生仅仅将闭关锁国归结于君主个人素质的高低,这既是一种肤浅的认识,同时也偏离了问题本身。为此,笔者就需要从更为宏观的政治、经济、文化视角出发,论证进入工业时代所需要具备的条件,使学生获得更为深入的认知。由此可见,翻转课堂绝不是视频取代老师,学生也不是在孤立地学习。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对学生所探讨问题的引领和提升也是非常关键的。

三、课后反思与教学感悟

这节课做为翻转课堂的首次尝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笔者课后反思起来,还是有诸多不足之处。在此,也一并进行了归纳整理。

(一)预习学案的设计可以更厚重些

预习学案的设计从课后学生的反馈情况来看,问题的设计较为浅显,应有的深度感也不够。如在对重农抑商、海禁和资本主义萌芽三个知识点的梳理时,以填空的形式对课本内容进行整理就显得思维含量不足,学生很容易在课文中找到答案,没有真正把导学的意图体现出来,而最后留下的问题也较为简单。

学习思考1:应当怎样认识中国古代重农抑商政策的作用和影响?

学习思考2:根据所学知识分析清朝采取闭关锁国的原因和危害。

这两个问题的设计不足以引起学生深入的思考,而只是对课本内容的重现。

(二)课堂师生的互动可以更积极些

伴随着问题的提出与思考、讨论的进行,课堂就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场所,对话便成为通向理解的重要方式与途径。因为对话既表现为师生与历史文本之间的对话,也表现为师生间诚挚的交流与对话,而“在对话中,可以发现所思之物的逻辑及存在的意义”。笔者的这节课应该说有了些翻转课的痕迹,但可以做得更到位些。如在给学生表达的机会时,笔者还是受到传统的教师主导课堂思维的影响,在某些点上教师有“越俎代庖”之嫌。如在学生针对农、工、商关系问题的发言中,有学生提到他个人认为“商业是无用的,因为它本身并没有生产,只是进行交换,赚取中间利润而已,于国于民作用不大,国家发展农业和手工业就足够了”时,笔者打断了学生的话语,也没有对他的观点进行辩驳,而是将他的观点概括为过于绝对化,没有进行应有的讨论。学生在这里其实是对商业存在的必然性认识不清,没有认识到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商业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通过讨论达到解疑、释惑这一环节的缺失不能不说是个遗憾。从这节课可以看出,教师控制课堂、掌控话语权的传统教学思维依然存在。在课堂中,可以更放开些,让学生充分表达观点,让师生充分互动,在辩驳、讨论声中将智慧和启迪内化心间,这才是翻转课堂应该达成的教学目标。

(三)问题整合可以更到位些

从课堂操作层面来看,本节课所选取的6个问题,依然不够精练,有些问题在课堂上进行全班讨论的意义不大。如第2个问题“重农抑商政策在一以贯之的过程中有没有改变或调整?”和第3个问题“为什么古代要限制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农、工、商的关系是怎样的?”这两个问题在课本中有较为明显的答案或者略作思考即可解决。问题太多导致的后果之一就是课堂收尾环节的缺失。收尾的缺失,一方面总是在完整性和对课文内容的总结方面有些缺憾;另一方面导致对第5、第6两个非常有价值问题讨论的时间明显不足。如果将这两个问题去掉,集中精力讨论4个问题,那么在时间安排和效果方面必将大为改善。

(四)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会更高些

第4篇:小农经济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 农村金融体系 改革

一、农村金融的概念

农村金融要想发展依赖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受农村金融发展的反作用限制,所以农村金融在整个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主导性地位。我国对货币流通、信用活动与资金运动这三种密不可分行为,用农村金融活动来统称。它是农村经济发展下出现的一种产物,是一个金融部门,为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直接影响农村金融活动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农村经济是我国社会经济的宏观体现,而农村金融则属于微观行为,他们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二、农村金融体系的概念

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现的重要组成,是金融体系在农村的运行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又和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他们之间相互作用和影响。理论上它包含内容多样的金融组织形式和服务品种,如银行信贷、保险、证、结算、信托投资理财等。

在我国农村经济基本是由县域的城镇工商业和乡村经济组成,城镇工商业主要是围绕农副产品加工、运销和农民的生产、生活展开,乡村经济基本是从事农林牧副渔第一产业生产。由此可见,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从地域上市指县以下为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或是金融活动农村金融体系泛指,在县及县以下由若干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或活动组成的为农村经济发展融通资金的金融组织体系。

三、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虽自七十年代末,我国就致力于农村金融体制进行革新,也略有成效,但在很多方面还显现出有待改进。

1.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缺陷

(1)整个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目前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致使许多依政策性建成的信用社、商业银行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能发挥其应有效应,加上一些担保租赁、商业性保险机构、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农村还未设立分支机构,加剧了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不健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这点在我国中西部地区表现尤为突出。

(2)现有机构组织的功能缺陷。农村信用社不能全面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单一,对政策性金融重任难以担当;邮政储蓄资金另作它用,减少了对农业的支持;农村金融里商业性金融的主宰地位面临挑战。

(3)农村保险业支农功能不健全。拒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农业有5亿亩农作物受到灾害,占全部农作物播种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百分之四十。这些灾害带来的严重后果却只能靠传统的方式进行弥补,即农业风险保障由民政部门主管的灾害救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商业方式推广的农业保险,仅这两种救济渠道解决农村保险业需要面对的问题,显然是力所不能及。

(4)民间金融缺乏约束手段。农村民间的融资活动和金融组织,在政策压制和地方性自发抵制的情形下仍然屡禁不绝,且有越演越烈之势。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后,为禁止和取缔民间金融组织,各地方政府出台不少制度措施,这一现象在很多地方农村里虽有减弱趋势,但至今还是在不少地方存在。

2. 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缺陷

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发展制度有待完善;供给不足明显存在,有形成局部寡头垄断现象出现;资金优化配置受到影响,由未形成统一的资金供求市场价格机制造成;适应不了农村经济发展需求,金融产品供给短缺。

3.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

监管的方法单一;严密的分业监管;监管的涉及面狭窄。

四、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基本思路

综上所述,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存问题的探讨,作为政府主宰产物的农村金融体系,并不符合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使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建设及农村金融业本身的壮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束缚。所以建立一个全新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为框架,让农村金融活动中占主体地位的金融部门发挥出应有职能,这一符合我国农村经济特性的金融新体系构建势在必行。

1. 构建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原则

(1)处理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保持农村经济发展、增长和农村金融发展时相互关系的良好处理,是重构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经济发展中产生了金融,经济制约金融,金融支持了经济的发展,而农村经济发展一样需要农村金融的支持。

(2)从实际出发,按市场需求构建农村金融体系。在我国经济发达区域,仍以农户分散占有土地的小农经济为主,零散农户在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应予以自办金融权,逐步构建与小农经济的合作金融,降低资本从农业流出,为分散的农户和农业发展服务。经济落后区域,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性金融条款协助,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环境,建设基础设施,丰富产业结构,合作金融为农户供应融资需要,使农业不再是当地经济的主要支柱。

2. 构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框架

(1)拓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领域,充分发挥其政策性金融职能。扩展农业银行业务,改善农业发展银行单一负责国家粮棉油收购贷款局面。现在我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能很好发挥其功能,是由于业务面狭窄造成,远未实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2)发挥商业性金融的支农作用,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商业银行向农业投放贷款时,国家可在最低限额或比例上做出相关规定,或建议商业银行存款增长到一定比例时,多出部分用于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和农业建设。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盈利性和分流大量农村资金的现状,不妨借鉴国外的方法,例如在某一地方获得的存款,要有不低于多少比例的贷款使用在该地方的经济发展上,规定了各行分支机构的资金使用比例。

五、结论

论文通过对现在农村金融体系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在探讨农村金融相关理论概念和实践操作基础上,结合前人有关研究资料,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提出以上浅见。

参考文献

[1]何广文.中国农村金融转型与金融机构多元化[J].中国农村观察,2007(2):13~21.

[2]高帆.中国农杖中的需求型金融抑制及其解除[J].中国农村经济,2008(12):69~73.

第5篇:小农经济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儒家文化;爱有等级;政府主导;宗教;个人主义;社会慈善

1.中国社会慈善的文化缘由

无可否认的是我们的文化受到儒家文化影响,其中“仁”、“仁政”被认为是其中的最具代表性的,还有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譬如“君臣”、“父子”、“忠孝”、“礼仪”“廉耻”等都被认为是对于国人有根深蒂固的影响,因此认为我国的慈善的渊源也在于此。“中国的慈善文化的思想渊源主要只要来自于儒家的仁爱于儒家的‘仁爱’价值观。孔子从人性本善的基本前提出发, 倡导‘仁爱’。他把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宽怀容人、恩惠助人等当作‘仁’,就是爱人, 这是仁者应有的善念和品质; 为实现‘仁’,人们须加强人格与道德修养, 做到扬善抑恶, 与人为善, 利人利他, 这是‘仁者’应有的道德践履”。 由此我们看到人们把慈善归为人们的道德诉求或者人生追求,以使自己得到人格上的升华。可以认为是一种个人的行为表现,对于并没有采取这样的行为人没有一定的强制性或者约束力。

另一的方面我国同时是一个家国为一的政治体系,形成了以家族宗族为中心的社交网络,也就是老师砸《乡土中国》中所说的“差序格局” ,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爱有等级”差别的格局,有许多的学者认为这样的一种文化传统对于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很不利,认为这同“博爱、平等”的价值观不相容,在此我认为这样的“爱有等级” 同我国的封建的小农经济及文化传统有很大的关联,在以“忠孝”为主的文化中,要求人们具有对于家国负有巨大的责任,“家”对于国人来说是可以扩大缩小的概念,由此就造成了人们的差别对待的状况。如若人们在此以“家”为主的概念加以扩大,自然就具有了“博爱”思想内核了,汶川地震中国人的行为已经可以被认为是具有了“大家”的概念了。且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根生于小农经济的文化现象也将会渐渐变化,形成人们对于“团体”“社会”新的认识,从而有助于大家形成一种平等的观念,这些变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将成为主流。

中国的慈善行为更多的是为了政治统治的需要,因此这一需求展现于政府参与的救济较社会群体的救济行为更为广泛,“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治国策略,就要求政府在灾难时期承担起对于民众的生存救济,这些大多反应为开仓赈灾,完全是为维护政治稳定的统治要求,这样一种自上而下的慈善行为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社会的作用。然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会公众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和责任感, 将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完全归为政府的职责范围。这种状况在我国当下也是主流的,大多的慈善机构是依附在政府部门之下,受到较多的政府的干涉,这些与现行的以民本位的现代慈善相冲突。

2.中国与西方国家慈善渊源的比较

西方社会的慈善事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87年由柏拉图在古希腊首都雅典所建的“柏拉图学院”。有学者认为“柏拉图学院”是最早的慈善基金会。 同时由于西方国家具有较深的,因此慈善活动必然同宗教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些可以从宗教的“原罪”“博爱”“平等”思想等体现,其中的“原罪论”的宗教思想很是值得我们的分析,这种思想意识要求每一个信徒要行善从而减轻自己的罪行而获得上帝的原谅从而得以升入天堂,与我们在中国文化背景下所形成的“仁爱”的道德要求不一样,原罪论指导着人们去赎罪,从而形成了一种内在的行为要求,这种要求相对于提升自我修养的道德要求有更强的约束力,慈善作为一种赎罪的形式,因此被人们所广泛的接收。

西方社会经过了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之后,人们的思想得到了广泛的解放,这使得自由主义思想成为社会的主流,个人主义盛行在此环境下及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团体由此形成,成为一个利益集团,建立在社会契约之下的人们为了共同的利益形成互助团体,这与我国的“爱有等级”是有着根本的区别的,这些团体的结合是因为利益,而我国则是以共同的血缘地缘为纽带建立,建立在这种以团体之上的社会人们时间相互之间身份是平等的,对于现代慈善的理念是相符的。

相对于我国的官本位的慈善理念,西方国家则更多地表现为公众的参与,以美国为例更多地是表现为基金会或者是救助团体,然而这些大部分都是非政府性质的机构,政府对于这些机构只起到监督的作用,同时又在制度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尤其是税收方面更是大开方便之门,所有这些对于人们参与慈善事业又是一项支持。比较出名的基金如:福特基金、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等这些都是脱离于政府的慈善机构。我国的壹基金是一个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民间慈善机构,从而打开了我国社会慈善的开端。

3.结论

慈善是一项人人都需要参与的社会性公益活动,比较中西方慈善的渊源,我们可以对于这两种文化及在两种背景之下所从事的慈善事业有一个明晰的认识,在这样的一个比较中可以窥见我国的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以儒家文化为中心,同时又含有“爱有等级”的狭隘家国观念,政府主导的特色,在新的时期市场经济的冲击也必然对于人们观念有所改变,形成一个良好的慈善意识对于发展慈善事业,有着及其重要的作用,我国没有深刻的宗教的信仰的影响,在发展慈善事业的进程中必然会面临一些不同于西方国家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我们要立足于我国文化的传统,发扬传统文化中的有益因素,我国的现代慈善事业才会有很好地发展。 [科]

【参考文献】

[1]肖国飞,任春晓.论慈善文化的道德意蕴[J].中州学刊,2007, (1).

[2].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41.

第6篇:小农经济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民法 法治 现代化 语境论 实践论

韦伯曾经谈到:科学并不涉及终极关怀,学术里没有政治的位置。政治需要的是激情和立场,而科学不需要。①民法同样属于科学的一分子,如果带上感情的色彩分析法律,带上政治家的角色去创造法律,那么民法,远远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科学。只有站在价值中立的角度上,站在历史现实中,立足于社会中,才会找到民法的现代性,才能让民法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一、大背景:现代化影响下的中国民法

(一)大背景下的民法问题

从20世纪开始,中国的现代化始终伴随整个民族救亡图存的社会活动。为了民族的振兴和崛起,中国必须要变法。变法不是对已有社会中的问题的回应,而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概念上的、形式上的新创。在这样的变法大背景下,近代民法现代化也难脱此魅影。从近代到现在,民法的建设任务围绕着现代化国家的进程转。清末沈家本主持修订的《大清民律草案》,是为了中华民族的崛起;现代民法的建立和发展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着眼于未来的政治眼光决定了,民法的立足倾向于未来,而脱离实际。为了满足未来的需要,民法不再是经验型的了,而是成了整个理想的社会、经济制度逻辑需求的延展,成了一种普适性的东西。当计划经济被视为现代化之路,那么民法就围绕建立一系列的制度促进计划经济的发展,当市场经济成为主角,民法围绕着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

当然,变法对现代化来说是势在必行的,但是频繁变法却很不利于法治的进步和发展,频繁变革可能打破了原来在社会中自发形成的规则,不利于秩序的形成。在一个急剧变动和充满社会动荡的社会中,靠非正式制度维持的秩序会被颠覆和摧毁,例如社会动荡或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人口的流动,会导致原来调配这种关系的旧制度失效,带来一系列的新问题。

例如在《婚姻法》上,只要儿子因为种种原因要和父母生活在一起,那么他在婚姻上就不可能不考虑父母之命;在《合同法》上,只要交易是在熟人之间进行,那么合同就是基本上可有可无的,强行推行就会成为交易的负担。只要乡土社会的社会面还比较的狭小,那么自由主义的恋爱就必定需要媒妁之言作为补充。过分强调法律的现代性、超前性,强调陌生人的社会,那么法律必然和现实生活脱节。

因为从根本上看,“法治回应的社会生活,是社会的产物,并作为整体来说是功利性的,而不是超验的。”②法律如此,民法也当如是。

(二)大背景下的民法学研究问题

中国法学界受这一大背景的影响,研究民法问题时,倾向于以概念、理念和法条为中心,以对外国法条的分析代替对于中国现实的关注,以逻辑之知代替生活之知。这是当代民法发展的诟病。如何克服这一研究方法的弊病,是当

代民法进步的关键。

二、方法论:一种法律制度研究方法的进路——语境论

(一)传统进路的问题

现在民法界惯用的研究进路主要以法条主义、概念法学或者形式主义为主,把一般具体历史问题的分析升华至一种理念的分析,作为社会学研究的一种工具来使用。③这种方法将法条本身视为一种权威,要求社会与其相适应,必然会导致脱离实际,成为一种架空的文字建构。如果民法是为了回应社会的需要,如果法治还是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那么它必须要和其他的社会制度相衔接。单靠传统进路,很多问题就无法得到圆满的回答。

(二)语境论

语境论,坚持以法律制度和规则为关注中心,力求语境化地(设身处地地,历史地)理解任何一种相对长期存在的法律制度、规则的历史正当性和合理性(因此它与法律社会学、阐释学具有一致性)。④它是对民法的传统进路的一种批判和打破,它反对以抽象的永恒的价值作为对法律制度和规则的评判标准,注重将某一种制度和规则放在当时的社会整体中去分析,将其视为对社会常规问题的解答和回应。

笔者仅以传统婚姻家庭制度为例,通过语境论和传统民法分析进路的对比,探究新的民法研究进路的优越性。

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法律规范,主要指那些义务性规范。如早婚、父母包办、媒妁之言、七出三不去⑤等等。

1.价值论进路

传统民法的分析进路是从法条出发,从西方先进的理念出发,颂扬西方法律文明的进步,贬斥中国传统制度的落后,这种分析方式建立在价值基点上,姑且称之为价值论。⑥

价值进路认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体现了家族主义、父权主义的价值观,七出三不去是对妇女的压迫和歧视,整个传统婚姻家庭制度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的小农经济社会或者封建社会中无视人权、压制个人自由的价值观,必须予以彻底废弃。

以这种进路为基准,我们至少有两个问题要解释:一、既然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一文不值,为什么在几千年的文明中,它稳定的存在社会中?二、以这种分析进路为基点,我们可以暂且得出结论:中国古代的父母都很黑心,为了一己之私,牺牲子女的利益,对子女没有任何怜悯之心,那么“可怜天下父母心”不知话出何处?从男权主义和对女子的歧视和压迫,可以推知,古代没有情意绵绵的爱情。从中国大量的诗歌和文献关于亲情和爱情的记录,又该如何解释?⑦

而如果将这一法律制度置于当时小农经济的背景中,与当时的生产方式和一系列以这一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诸多社会条件相联系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这些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2.语境论分析

首先,早婚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和正当性。由于小农经济的不发达,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科学和医疗水平很差,再加上农民劳动十分辛苦,这样的条件下,人口的普遍寿命很短。而小农经济对劳动力的急迫需要以及人类繁衍和祖宗祭拜的需要,⑧决定了必须要早婚并且要多生。只有将这些制度相结合,才可以保证人口的数目,保证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延续。

其次,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也成为当时社会条件下的一种不可或缺的规则。因为古代交通极不发达,信息交流很不畅通,男女双方对彼此了解的机会寥寥,在没有充分的了解情况下,父母包办婚姻可以说是对子女婚姻安全的最佳保障。而媒人从事介绍婚姻的职业,为婚姻的稳妥再加了一层防护。考虑到这种制度存在对当时整个社会安定秩序的稳定,统治者也将之纳入制定法中。

当然,这一分析并不是为了恭维传统的中国法律制度,恰恰相反,这一进路因为置于历史中,站在现实中,有其立场的绝对客观性,因而以此为基础,分析任何一种制度,得到的一定是批判性的、建设性结论。

3.语境论的格式化⑨

如果想让这一语境论制度进路为整个民法,最好格式化一下,尽管这一格式化也会有一些弊病。

首先,要找准一项民法制度和规则针对的常规社会问题。如果一项制度和规则长期存在,那么不妨假定其存在具有合理性,而不是从现在的价值和观念出发,不管三七二十一否定它。

第二步,回到制度和规则存在的历史现实中去,全面考察当初的与此常规问题相关的社会制度和条件,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等。这些条件对于解决常规问题的制约是什么。

到此,希望一个负责任的民法学者不要将眼前已经分析过的制度固步化,而应该继续探讨一下,除此制度以外,有没有其他制度和规则可以更好的解决这个常规问题。如果有,可以继续研究为什么当初没有出现这种制度和规则,而偏偏是另外一种?如果没有,那么为了服务于民法的现代化研究,最好再分析一下,与当时的这种制度相比,现在社会中能否继续这种制度和规则。这时,可以将现在的社会制约条件与当时的制约条件相对比,找出其该存在和不该存在的理由。如果它已经不符合现在的社会发展,那么是不是可以根据已有的分析,提出一个稍微合理的新制度和规则,到此才可以进行大家常常做的“大变法”。但是这种变法不是脱离了实际的“变”,而是对社会需求的回应,可以更好的解决社会问题。

  4.语境论小结

当然,语境论只是一种建议的方法论进路,如果将其视为终极价值,止步不前,也不再符合科学的本质。科学是不涉及终极关怀的,对方法的探究应该像科学一样不断进步、无限进步。以学术为业,必须摒弃一切价值立场,采价值中立的观念。⑩研究民法,也必须要站在客观和历史的立场上,抛掉激情,用一种清明、冷静的头脑来对待一切制度。包括中国古代的、现代的、外国的、国内的一切制度和规则。

当然,语境论并不否认价值观念的作用,只是认为任何的文化和价值都建构在具体的存在物之上,不是脱离了历史存在于空幻的理念上。民法学家并不应当只关注标榜了民法学科分野的法学研究的成果,而应该多关注更多学科的研究结果。民法学者要有职业专家的知识和判断力,同时也要注意有公众知识分子的标准来分析问题。

三、实践论

应该指出,中国的法律从来未有完全教条主义和概念主义,实践中通常超越法条主义,从已经存在的社会制度和规则出发,逐渐将之纳入民法的法典化中。它是一种具有进步意义的、实践主义的法治建设。这种建设,因为关切社会常规问题,使得法律成为一种对社会现实的回应,因而对民法的进步意义很大。

笔者试图以《继承法》关于男女继承权平等的立法过程,来看一下中国民法操作过程中如何实现现代化。

(一)男女继承权利平等的移植——实践中的悖论

借鉴西方男女权利平等观念,中华民国在1927年至1928年起草的继承法草案按照“男女在法律上之地位完全平等”的原则,认为“宗祧重在祭祀……重男轻女”,毅然抛弃了宗祧继承,赋予了女子与男子完全相同的继承权。这个做法不顾乡土秩序的存在和常规问题的解决,只关注西方的进步法律理念,可称得上是价值分析进路的“楷模”。这种超前的法律条文也必然引起实践中的悖论。

在实践中,基于惯习的强大力量,再加上国家权力本身的限制继承权平等的观念并未真正深入百姓心中。农村女子的财产继承权,仍按照传统习俗的逻辑处理。正如所言, 虽然新法律已颁布七年, 江村却 “未发现有向这一方向发生和实际变化的迹象”。⑾这种国家立法和实践矛盾的存在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也是脱离实际的方法论的必然后果。

(二)民事立法和实践如何寻找出路

相比较而言,清末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1.清末在形式上妥协,实际操作却重视民间的习惯法。

《大清民律草案》采取了一种折中的态度,它形式上取消了宗祧继承的字样,但是继承财产以直系卑亲属之男子为限,而且直系卑亲嗣子亦可继承,这实际否认了妻子和亲女的继承权,仅将她们列入“应承受遗产人”序列中(第一千四百六十八条)。

价值论研究学者称清末的法律修订者无法摆脱传统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是一种不成熟、不彻底主义。而其实这是法律现代化过程中,修律者采取的一种很明智的决策。因为继承法是最具民族特色的部门法之一,与一个国家的婚姻家庭制度、民族传统习惯、当时的社会经济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女子不分或少分遗产,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男子与女子在家庭中的经济权利与义务的不同,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现状。在立法上接受男女平等的权利观念源自于民法现代化的压力,而又不忽视民间习惯法的权威力量在源自于对社会实践理性的尊重。故在司法实践中承认“男继女不继”的习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实践操作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分析这一问题时,显示其法理的独创性。首先,它贯彻的是语境论的进路。考虑到中国传统农村赡养仍是父母由留村的儿子来赡养,女子一般上要外嫁他村。如果按照德国先进的民法典生搬硬套,那么就意味着父母的一部分土地要拨给外嫁女,在以小农经济为主的社会里,这样做会威胁到父母的养老地,也会给留村的、将要继续扶养父母的儿子带来经济上的困难。于是,在1985年的《继承法》采取了协调性别平等和社会实际的原则,规定:“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一规定将西方的权利平等原则和中国的民间习惯完美地结合,考虑到了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和维护社会的安定,故为大众接受。

这一规定是经历长期反复的司法实践形成,无论是地方人民法庭还是最高院,在1949年之后的具体操作实践中,始终将子女的扶养义务与继承权结合起来考虑。为此,最高院从1950年开始,下发了一系列的指导意见供下级法庭遵照执行。直到这一规则和制度被彻底地纳入法律中。这一过程集中体现如何将民法的现代化和社会现实缓慢结合的过程,对现在正在讨论的民法法典化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3.实践论小结

秩序的形成是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通过反复博弈而发生的合作中发生,因此是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化过程。正如继承法的习惯性规则最终演化进入立法一样。规则的形成需要制定法和司法实践的共同努力。强行的将一些法条加在人们头上,只会带来不和谐和不接受。

结语

科学的研究不是靠热情来进行的,民法的研究也一样。任何脱离了实际的形式话语,任何空喊口号,标榜价值的号召,带来的只是越来越与实践脱节,越来越让社会觉得陌生的一些法律文本,因为没有回应任何的社会问题,只会在巨大的现实面前显得苍白无力。一个民法研究者要始终站在历史的肩膀上,站在社会中,脚踏实地地,通过分析整个社会的制度,来分析自己需要关注的民法问题,通过语境论的进路,来认识自己要研究的问题,站在一个价值中立的立场上,关心社会现实问题,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并且通过在实践缓慢的操作,来实现民法的现代化,

注释:

① [德]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三联出版社1998年版,第34-37页。

② 苏力:《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治》,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

③ [瑞典]理查德•斯威德伯格:《马克思韦伯与经济社会学思想》,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53页。

④ 苏力:《也许正在发生——转型中国的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35页。

⑤ 瞿同祖:《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97页。

⑥ 苏力:《也许正在发生——转型中国的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38-239页。

⑦ 苏力:《也许正在发生——转型中国的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45页。

⑧ [日]滋贺秀三:《中国家族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 26-35页。

⑨ 苏力:《也许正在发生——转型中国的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53-255页。

⑩ [德]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三联出版社1998年版,第37页。

第7篇:小农经济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思想道德教育;生态道德观;道德教育。

引言。

生态道德观(生态伦理或生态和谐理论)是一门从道德角度研究人与自然环境和生态关系的新兴伦理学科。几十年来,生态伦理学在西方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完善,既有理论上的突破,也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实践成果,人们的生态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保护环境,关注生态,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

但是,我国目前在生态道德方面的理论研究水平不高,还没能形成体系,在德育教学中重视不够,在实践运用方面也落后于西方。因此,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必须要培养生态道德观,必须将生态道德教育纳入大德育的范围之内,使其成为新德育的一部分。故此,本文就思想道德教育中生态道德观的培养问题,提出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生态道德观的由来。

生态道德观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现代文明时代的必然结果。它的产生一方面是人类对于自身征服自然能力的认可与满足,另一方面又是人类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自身行为反思的结晶。反观人类与自然的交往史不难看出,一方面,人们习惯于把自然环境看作是人类活动的空间或满足人类目的的手段,认为人与自然之间仅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人类完全可以不顾一切,不断地根据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对待自然、改变自然。另一方面,人类由于知识的贫乏和能力的限制,长期处于小农经济的状态下。农业对于自然环境的依存度唤醒了全体民众、乃至统治者,不得不关注自然环境的变化,把自然当做高高在上的神灵顶礼膜拜。在没有现代工业支撑下的小农经济对环境和生态的破坏,是微乎其微的。也正是这样,我们才有了绿色和清洁的环境。

工业革命以来,工业化的进程加快使整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短短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所创造的生产力水平远远超过了以往的总和。但是,它在为人类提供优越的物质生活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深重的灾难,那就是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森林危机、土壤退化等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出现,对人类的自身生存提出了挑战。一些西方的先哲们开始对人和自然的关系进行深刻的反思,提出了生态道德(或称作“生态伦理”)这一全新的概念。其中有法国思想家施韦兹“敬畏生命”的生态伦理学、莱奥波尔德的大地伦理学、卡逊的尊重自然伦理学、辛格的解放动物的伦理学、丸山竹秋的地球伦理学、罗尔斯顿的环境伦理学,构成了和谐伦理发展链条上不可缺少的环节,为生态伦理学的完善做出了重大的贡献。那么何为生态道德观?生态道德观是指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保护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时所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反映了人对自然界、对人类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使人类学会尊重自然、善待自然,自觉充当维护自然稳定与和谐的调节者。

二、思想道德教育中生态道德观培养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一)思想道德教育中生态道德观培养的必要性。

1.我国生态环境的现状要求必须培养生态道德观。

在我国环境的问题上,长期以来存在着对环境现实认识有误、观念滞后等情况。建国后,国家生产全面恢复,基于政治、经济的需要,带着“人定胜天”的思想,受错误生态观的指导,对自然资源无节制的开采和低效率的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如三江源的原始森林的消失,洞庭湖的水面积锐减等,这也没能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了经济快速的增长。但是落后的粗放的发展和增长方式,使生态环境迅速恶化,水土流失、污水横溢、土地沙化、草原退化、森林的快速消失等,都威胁着人们的生存环境,也制约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现状让生态道德观的培养变得势在必行。

2.思想道德教育中的生态道德教育现状要求必须培养生态道德观。

我国目前的思想道德教育存在着种种弊端,具体表现在:

第8篇:小农经济的概念范文

民族精神突出文化元素,国家精神则突出政治元素。中华民族传统精神由一统、厚德、包容、勤俭、克己和坚韧等元素构成。

美、英、德、法等西方大国重视强调国家精神。优秀的精神理念,透出人类进步的光芒,成为人类跨进现代文明、引领世界文明的标志。

中国精神可概括为:爱国奉献、开拓创新、坚韧顽强、兼容并包。认定中国精神,有利于提升国家软实力,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为什么这里提出的是中国精神而不是习惯讲的中华民族传统精神?这与当前我国思想文化建设的理念和重心有关。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背景下,确立起以国家为主体的精神,更符合思想文化建设发展的实际,能有效提升国家软实力,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可以说,中国精神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是中国道路、中国模式的精神内涵,代表着中国各民族的形象,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着中国人的精神风貌。认定中国精神,就有了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凝结剂和推进器,就有了超越自我,走向辉煌的强大精神力量。

国家精神相比民族精神增添了政治元素

精神是人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其最本质和最主要的特质反映于创造,所以各民族在总结和抽象本民族精神时多予以强调。最早提出民族精神者是德国哲学家赫尔德,他在1774年出版的《另一种历史哲学》中提出:“每一种文明都有自己独特的精神——它的民族精神。这种精神创造一切,理解一切。”或许可以这样说,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发展的文化创造的结晶,突出反映在精粹思想、进步观念和优秀文化。民族精神维系和引导着民族的生命力、向心力。

国家精神和民族精神有联系也有区别。民族精神虽然是一个民族产生和发展过程中自然积淀起来的优秀成分,国家精神却一定是有意识的行为。民族精神突出于文化元素,国家精神则是在文化元素基础上增加了政治元素。民族主要表现为自然和社会属性,国家精神更突出政治属性。民族精神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比如中华民族由56个民族组成,这是两千年融汇的结果,如果台湾回归,或许民族的数量还会变化,国家则不因民族的多少而改变,这是一个规模有变化但内容恒定的概念。

此外,国家精神和民族精神在关照范围和重点上也有很大差异。比如,至少在之前,中国人所接受的教育中,国家意识远不如皇家意识重,那时话语系统中的几百年基业是皇家而非民众。这就是所谓的“家天下”。然而国家精神突出出来后,人们必定开始关注国家是什么,民众和国家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国家和个体的利益边界在哪里,二者重叠于何处,等等。一定意义上,国家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民族就不能简单将其视作利益共同体,特别是民族处在分裂状态下更是这样。

中国精神奠基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

国家精神和民族精神是有差异的,但国家都是以民族为基础,以民族产生发展为源流。中国精神也是这样,其奠基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我认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精神主要由以下元素构成:

一统。中华民族发展史犹如一片荷叶上的露珠聚水珠的过程,尽管过程中大水珠时有分离,一旦施予些许力量,又重新聚合起来。中华民族的凝聚强于世界上很多国家和民族,西方国家一次公投就可以决定版图分割,这在中国人的价值观念领域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个中原因很大程度上源于中华文化的大一统思想。西方人也讲历史,但大多数情况下不太在意历史本身,尤其不会把大一统思想作为精神力产生的核心。

厚德。重德是中华民族的最大特点,儒家的核心就是以伦理道德维系社会,这也是历代王朝推崇儒家文化的重要原因。如果放到整个人类发展长河中评价,以伦理维系社会运行的方式在一些阶段优于法治。中国社会产生过法家与儒家的论争,最终儒家伦理道德占据意识形态的制高点。这与西方不同,法规和契约更为人们所接受,比如早在公元前450年罗马就产生了《十二铜表法》,罗马法就是所谓西方文明的三个源头之一。正是由于深厚的儒家伦理道德奠基着中国的文化,时至今日我们仍然把以法和德作为治国的鸟之两翼,车之两轮。

包容。中华民族文化源远流长,由此维系了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中国所以成为今天的世界人口第一、国土面积第三的大国,并非出自西方帝国的征服式拓展,而是成就于文化的强大包容。既然无法拓展为什么版图一再扩大呢?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中原文化的强大包容性或同化力。中国历史上有过中原民族被外来民族征服的历史,但最终外来民族又被中原文化所改变。中国文化史最大的特点是对外来文化的包容和改造,包括此后的一次次西学东渐。

勤俭。中国人的勤劳俭约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是生存环境相对恶劣,物质匮乏如影随形,久而久之也就成为一种习惯和观念。与此同时,儒家文化中高度的等级制度和面子意识,都强化着人们以在社会或人群中能够出位,以此获得更好的物质和精神享受,这便形成了中国的家庭传统:省吃俭用,锱铢必较。此外,封建王朝统治的根本着眼点在于小集团的利益,真正享有丰裕生活的一定是极少数人,所以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就成为大众基本的价值观。

第9篇:小农经济的概念范文

农业集约化的概念是指将农业生产资料和资源相对集中到农业生产经营能手手中,使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化,农业生产的效益达到最大化。之前的度由于小农经济的自身保守和封闭的生产方式,使得农业生产只能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无法满足我国人口增长需求和社会发展需求。农业集约化不但提高了粮食产量和质量,解决了我国的粮食问题,而且缓解了现如今建筑土地需求增加,耕地供给不足的状况。

江苏是我国经济发展重地,农业经济在全国也占据着很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江苏省大力推进集约化农业发展,粮食总产量由全国的第五位上升为第四位。黑龙江省作为我国农业重省,在农业集约化上也下了很大的力气,黑龙江寒区农业集约化高效种植模式、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为其它地区的农业集约化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江苏是南方的农业要地,黑龙江是北方的传统农业强省,两者在面对农业市场考验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农业集约化经营,并且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那么,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又有什么区 别呢?在这里我将从以下数据分析来说明。

数据分析:

一、人均耕地面积

单从耕地面积上来讲,黑龙江是高于江苏的,这主要和区域版图大小和地区建设有关。2008年黑龙江的耕地面积是11830.1千公顷,江苏是4763.8千公顷,黑龙江的耕地面积是江苏的近2.5倍。相反,1978年以来,江苏的农业人口数量基本比黑龙江要多1倍。江苏、黑龙江两省的人均耕地面积放在一起比较,得到以下折线图:

从图中,我们不难看出两省每亩农业人口数量都在减少,黑龙江减少30.0%大于江苏的25.3%,说明黑龙江在土地集中上做得比江苏更有成效。

二、单位耕地化肥使用量

通过统计年鉴的数据,我们将江苏、黑龙江两省的耕地单位化肥施用量的折线图放在一起比较。可以看出虽然两省的单位化肥施用量都在增长,但是江苏的增长速度明显大于黑龙江,2008年江苏单位化肥施用量为715.40吨/千公顷,远大于黑龙江的152.75吨/千公顷。说明江苏的农业产量对化肥的依赖程度高于黑龙江,对环境的污染较大。

三、拖拉机使用情况

在农业生产中,拖拉机使用的多少反映了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拖拉机使用越多,机械化程度就越高。拖拉机又可分为大中型拖拉机和小型拖拉机,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越多,说明农业大规模生产就越多。

1978年―2008年间黑龙江大中型拖拉机的每千公顷的数量基本是高于江苏的,只是1999年―2003年间江苏是高于黑龙江,这应该于当时的江苏政府开始重视大规模生产有关。但是江苏的工业基础底子毕竟是不如黑龙江的,2003年后,黑龙江随后又超过了江苏。

由于江苏的农业经营规模较黑龙江要小,农业生产机械化又是大的趋势,所以在小型拖拉机的使用量上江苏是占据上风的。

四、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

土地生产率在一定的投入水平下,单位面积土地的产品、产量或产值。能够衡量衡量土地生产率的指标有很多,在这里我选择单位土地面积农林牧渔业产值。其计算公式是:单位土地面积农林牧渔业产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土地面积。劳动生产率指根据产品的价值量指标计算的平均每一个从业人员在单位时间内的产品生产量。在这里我们用公式是:劳动生产率=农林牧渔生产总值/农业人口。

采用任何方式的农业生产其目的都是为了提高产量、提高效益。通过数据分析我发现江苏的土地生产率是高于黑龙江的。这不是说江苏的亩产量高于黑龙江,而是说江苏农业所经营的农产品都是很具有商品性的,有些农产品价值很高,像大棚蔬菜、草莓等,黑龙江由于自然条件等原因只能种植大豆、玉米等农产品,相对江苏的农产品价值不是很高。在劳动生产率这方面,黑龙江则是高于江苏的。这一是因为黑龙江的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确实很高,二是因为江苏地少人多。这两个方面弥补了黑龙江农产品商品价值不高的缺点。

结论与启示:

总体说来,江苏、黑龙江的农业集约化程度都很高,两者各有优势和缺陷。对于江苏,在农业集约化上后来居上,生产的产品商品性很强,但是化肥施用量的过大确实会对土地有很大的伤害,应该合理地施用化肥,做到农业集约化和可持续化的协调发展。对于黑龙江,在坚持原有大规模机械生产的同时应该多多考虑农产品的商品性,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农产品的衍生价值。

参考文献:

【1】夏庆利,易法海.我国农业集约化规模经营的瓶颈、根源及对策[J]. 农业现代化研究,2006,27(4)

【2】彭珂珊.国外农业集约经营发展进程对中国的启示[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