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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财产品分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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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财产品分析

第1篇:金融理财产品分析范文

2009年12月,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共发售产品829款,平均委托期限为0.51年,平均期望收益率和平均最差值分别为2.28%和1.50%;共统计到期产品310款,其中有23款产品提前终止,到期产品的平均委托期限和平均名义收益率分别为0.39年和2.68%,其中人民币产品的平均名义年收益率为2.73%,高于总体平均水平5个BP,并且高于基准利率水平。

分类表现

控制信贷类理财产品“新规”的密集出台不仅没有影响信贷类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信贷类产品的绝对数量依然呈上升趋势,且占在售产品的50%强以上。除此之外,还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主要特点:

第一,信贷类产品中有关材料行业、资本货物、运输和公共事业类的产品数量较多。受房市供不应求和房价高升影响,房地产类信贷产品的预期收益水平较高。然而,近期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密集出台也给该类产品的高预期收益水平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第二,利率类产品的投资价值最高,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200款利率产品中除3款低风险稳健收益的结构类产品外,其余均为低风险固定收益的本外币债券货币市场挂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其二,200款产品中有168款产品设置了保本或保息条款,其中有91款产品为保息浮动收益型产品。近期,央票利率的提高和存款准备金的调整将会给利率类产品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影响。

第三,法兴银行和光大银行分别发售了2款和1款汇率结构性产品,均为挂钩欧元兑美元的区间类产品,2款保息浮动收益型产品和1款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期限均为半年。由基础资产市场分析知,谨防美元的进一步升值和欧元的债务危机给该类产品的收益水平带来大幅波动。

第四,4款商品类产品均为挂钩黄金的看涨结构性产品,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点,一是中国银行发售的3款产品均为保息浮动收益型产品,荷兰银行的1款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本金最高损失额度为2.5%;二是虽然都为看涨类产品,但中国银行的3款产品都设置了限制性看涨结构,即黄金涨到一定程度,发行主体仅支付投资者固定额度的收益。当前,黄金价格已处于历史高位,2009年的收官之月,黄金价格也有了小幅回调,未来半年的走势直接决定了4款产品的收益水平。

第五,7家商业银行发售10款股票看涨类结构产品,主要特点有三,其一,中资的光大、招行和华夏发售了4款产品,其余均由外资银行发售;其二,3款产品挂钩A股,7款产品挂钩港股,挂钩标的多为能源股、金融股和港股基金;其三,10款产品中有3款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其中恒生银行2款产品的本金最高损失额度高达10%。德意志银行盈富基金挂钩产品实现高收益的可能性不大。

第六,混合类产品由4款结构类、27款开放式和144款普通类产品组成。就该类产品而言,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为产品信息透明度不高,即产品投资方向虽然较为丰富,但各投资方向的投资组合不明,值得发行主体和监管机构深思。

创新评述

2009年12月,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呈现如下几个方面的新意,其一,投资方向的再拓广,德意志银行首发挂钩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违约率的结构类产品;其二,结构类产品期限的再缩短,2009年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一个显著特点为结构性产品的短期化,农业银行2009年第四期“金钥匙汇率丰”系列中1款汇率挂钩产品的投资期限为7天,创下了结构性产品的短期记录;其三,专属产品的再发售,交通银行发售“得利宝元旦添利”元旦概念产品;其四,理财产品的分类管理体制,交通银行的“得利宝天蓝”25号产品的投资顾问、信托机构、担保机构和托管机构分别隶属于不同的机构,有效规避了单一机构集权的道德风险;其五,增值服务的再拓展,光大银行近期主办了阳光嘉年华活动,购买三大明星产品,除赎回费全免外,现金管理类产品“活期宝”的收益直升0.08%。

新规剖析

银监会分别于2009年12月14日和12月23日111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113号文《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与理财产品市场密切相关的主要有两条:一是111号文规定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二是113号文规定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资产转让时,转出方自身不得安排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件;禁止资产转让双方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协议(俗称“双买断”)等方式规避监管。

上述“新规”出台的背景有两点:其一,信贷类产品模糊了央行信贷规模的统计口径;其二,城投债挂钩等部分信贷类产品的潜在风险已不容忽视。短期内,上述“新规”可能对信贷类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造成一定影响,但长远来看依然是利大于弊:一是提高了理财产品的信息透明度,无论是近期热炒的双信托形式,还是未来可能的其他形式,都需要发行主体及时准确公布贷款主体的具体信息;二是加大了信贷类产品的风险可控度,一旦产品的信息透明度提高,那产品的风险可控度也会相应提高。

新规剖析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是国内金融创新的重要基地。然而,创新必然会带来一定的问题,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也不例外,具体有如下几点表现:

第一,兄弟款产品的“交叉感染”,2009年初某商业银行兄弟款产品(同币种、同期限、同标的,收益水平略有不同)同亏事件的殷鉴不远,2009年末不仅在商业银行内部出现兄弟款产品,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也出现兄弟款产品,如光大银行和华夏银行的A股挂钩产品,背后成因,值得深思?

第2篇:金融理财产品分析范文

关键词:银行理财产品;宏观金融过程;货币金融监管

JEL分类号:E6;G2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4-0020-06

一、引言

回顾中国2005年以来的货币供应量数据M2其增长率上下起伏不定。但其绝对量一直保持一定的增长,与经济规模扩大带来的货币需求增长是一致的。然而,进入2011年,这一“常识性规律”出现了意外变化:2011年4月份和7月份M2绝对量分别比上月下降了746.32亿元与7897.20亿元,如图1所示。对于M2绝对量的意外下降,人们很容易将其归因于2010年下半年以来中央银行实施的偏紧的货币政策,认为是不断加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直接结果。但是,从中国传统的宏观金融过程实际出发,如果不考虑其他的干扰因素。新增的货币供应量应该大致等于新增贷款加上新增外汇占款减去新增财政存款。图2是2009年以来M2的实际增量与理论增量的对比情况。从图2可以看出,2010年以来,尤其是2011年M2的实际增量与理论增量的差距明显增加,并且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3月份与6月份M2实际增量明显大于理论增量。而随后4月与7月M2实际增量反过来又明显小于理论增量。这说明中国当前的宏观金融过程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出现了新的影响货币供应量的干扰因素。我们认为这一干扰因素就是近几年快速发展的银行理财产品,偏紧的货币政策仅仅是M2绝对量下降的宏观背景。银行理财产品才是M2绝对量下降的直接原因。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起始于2004年,经过2004年2005年的初创期,2006年至今是快速发展期,目前已形成保本性理财产品占比逐渐下降、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占比不断上升的格局。据光大证券统计,2011年1月7月,银行理财产品共发行12328款,募集资金达10.59万亿元,7月末余额估计有4.51万亿元。其中,保本性产品发行4897款,占比39.72%,非保本性产品7431款,占比60.27%。而7月末余额已经占到M2余额的5.83%,已经对宏观金融过程产生足够大的影响。

现有的相关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银行理财产品本身的各个方面,较少涉及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虽然胡明东、宗怿斌(2009)分析了银行理财产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但也是停留在定性分析层面上。缺乏银行理财产品对货币政策影响机制分析以及宏观层面数据的实证支持。

本文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分析了非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影响宏观金融数据的途径。具体来说就是在分析非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影响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相关数据,讨论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以及对货币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二、银行理财产品与宏观金融数据波动

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上。不同理财产品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对于保本类理财产品,不论是保本固定型,还是保本浮动型,都需要进入资产负债表。在资产方通常体现为银行的金融资产,在负债方体现为存款。对于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法律意义上,银行仅仅起到服务中介的角色。因此不进入资产负债表。但从银行资产负债表扩张或收缩的角度来看,进入资产负债表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比较小,不进入资产负债表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反而比较大。从银行理财产品类型来看,2011年1月份-7月份发行的非保本型产品占到发行总量的60.27%。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重点分析非保本理财产品对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乃至宏观金融数据的影响,而不考虑保本型理财产品。

根据WIND资讯对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的分类,不管是信贷资产类产品,还是票据资产类产品,它们的投资标的大致相同,均为债券、利率、信贷资产、票据等。在非保本理财产品的实际资金运用过程中,一类是通过信托公司直接购买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存量资产,一类是通过信托公司向企业发行新的贷款或购买新发行的企业债券。为方便分析问题,我们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将非保本类理财产品抽象为信贷资产类产品(完全投资于信贷资产)与债券资产类产品(完全投资于债券资产),并假定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来自居民银行存款,从存量与增量两个角度分别讨论这两类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

1、信贷类理财产品与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存量的角度。

假定理财产品发行期间,居民用100单位银行存款购买理财产品,发行结束后,理财产品直接购买或通过认购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购买银行持有的企业贷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20%。理财产品发行前后银行体系简化的资产负债表如图3。

第3篇:金融理财产品分析范文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北京 100142)

【摘要】随着企业越来越多地采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财富管理,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问题也日益凸显,但截至目前我国财政部和证监会都没有对此作出过统一规定。文章以IFRS9 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方法为出发点,认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应该按摊余成本计量,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应该按公允价值计量,并认为公允价值计量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

【关键词】理财产品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从2005 年起呈几何式爆发增长态势。一方面,对商业银行而言,发行理财产品为其带来了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也是银行在原有基础上实施战略转型的重要工具。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认可了这种财富管理方式,开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由此也带来了银行理财产品在会计核算上的问题。从我国上市公司公布的财务报告来看,在银行理财产品的披露上比较混乱,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都出现过,更多企业选择将理财产品计入“其他流动资产”,以取得成本进行计量,日常取得收益时和赎回时确认投资损益。证监会虽然没有对此进行统一规定,但可以看出是默认计入“其他流动资产”这种方式的态度。而银行理财产品怎么核算才能够合理反映经济实质、提供最真实和相关的会计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性质

从银行理财产品的性质来看,它应该属于金融工具,按照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核算。IASC32 将金融工具定义为使一个企业形成金融资产,同时使另一个企业形成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任何合约。同时定义金融资产为现金从另一企业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另一企业交换金融工具的合同权利等。FASB 的SAS105 号公告进一步限制了金融工具的范围,即一项资产未来可能以商品或劳务的方式、非现金或其他权益方式结算,则该资产不是金融工具,如预付账款。同样,一项负债未来可能是以转移商品或劳务方式进行结算、非现金或其他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的转移,这项负债也不是金融工具,如政府补贴形成的递延收益。而我国CAS22 的金融工具是“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通俗来说,金融工具就是证明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货币融通余缺的手段,站在资金供给者角度,就是一种投资工具,而站在资金需求者角度,就是一种筹资工具。

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将资金交由银行进行特定方式的资产管理,如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购买债券等等。对企业来说,这就是一种投资工具,未来被投资方将以现金等金融资产的方式清偿。因此,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应当按照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核算。

二、不同类别银行理财产品的确认和计量

银行理财产品在会计上如何分类是对其进行会计核算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将金融工具分为四类,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与国际会计准则IAS39 的分类也是一致的。但从2013 年1 月1 日起,IASB 制定的IFRS9 开始施行,它简化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将其分为按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计量两种类型,即如果一项金融工具同时符合管理金融资产商业模式的要求、合同规定现金流量的特征,同时管理层不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则可以以摊余成本计量,否则就是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其中“商业模式”是指主体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收取合同约定的现金流量(本金和利息),而不是为了获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合同现金流量的特征”是指合约中规定本金和利息现金流量的具体日期。“两分法”将金融工具分类标准由以管理层持有意图和能力转变为了从计量属性特征。因此,本文先以“两分法”为基础,分析银行理财产品的类别,再将其与我国现行的“四分法”结合进行分析。

银行理财产品的灵活性决定了其包含不同期限、风险特征、交易条件的投资方式,从而在会计上也可能归属于不同的类别。一般而言,代表不同投资方式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

按投资期限进行划分,1 年以内(含1 年)的为中短期理财产品,而1 年以上的为长期理财产品。

按收益类型进行划分,按照约定条件承诺本金和一定收益的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否则为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其中,浮动收益型又可分为保本浮动收益和非保本浮动收益两种。

按投资标的进行划分,直接投资于债券、信托等金融市场的为直接投资类理财产品,收益和股票、利率、汇率、商品、信贷等挂钩的为结构性理财产品,而银行、信托及证券合作类基金理财产品为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笔者选取以下两个角度来分析不同种类的理财产品。

1. 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对企业来说,这类理财产品的期限较短、风险低,投资期内公允价值一般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也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企业购买此类理财产品是为了利用闲置资金获得高于存款利率的收益率。因此它符合“商业模式”要求。同时,这类理财产品一般预期到期能够收回本金并获取固定的收益,或提前确定了预期收益率,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对于企业来说,它符合“现金流量”的特征,与银行签订的合约当中规定了本金和收益现金流的具体日期。因此,如果购买这类理财产品的企业不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那么就可以以摊余成本来确认和计量。

例如,郎姿股份在2013 年11 月21 日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韩亚银行(中国)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一佳赢”恒利系列A1 号,认购总金融4 500 万元,年收益率6%,期限33 天。郎姿股份在购买时就基本能够确定在2013 年12 月24 日收回本金和24 万元的利息。因此,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来计量该项资产。

按照我国目前的会计准则,这类理财产品可以归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摊余成本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按应收债权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按实际利率确认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分别计算的各期利息收入相差很小,也可以采用名义利率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如果企业购买了长期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那么只能归类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来计量。

2. 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两种,多数为结构性理财产品,收益和股票、利率、汇率、商品、信贷、指数等等挂钩。虽然企业购买该类理财产品可能同样出于“获取合同约定的现金流量”的目的,而不是转卖或赎回以获得公允价值变动差价。但理财产品“浮动”的本金或收益决定了它的现金流是不能预先确定的,因此不符合“合同现金流量”的特征。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收益还要随着其他金融产品的价格(或数值)的变动而变动,具有衍生金融工具的性质,它只能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

尽管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的时候可能极力宣传某项理财产品风险很低、预期收益率比较确定,但从合同来看,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最终还是由购买该产品的企业来承担。出于客观考虑,企业必须将承担的风险体现在该项资产的价值中。以人人乐购买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为例,人人乐需要承担如下风险:(1)利率风险。该款产品的收益率根据6 个月AAA 信用等级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确定, 6 个月AAA 信用等级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的变化可能导致客户的到期收益率高于或低于普通存款收益。(2)提前终止风险。该款产品的乙方(兴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存款产品。在2013 年的半年报中,人人乐将该项理财产品计入了“其他流动资产”,以取得的成本为账面价值进行核算。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仍按照取得成本来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并在后期按成本进行计量,则不能恰当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因为这类理财产品的性质是一种尚未履行或出于履行中的合约,不是已发生的交易,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历史成本主要是面向过去,计量过去已发生的交易,根本无法胜任该项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公允价值模式面向现在和未来。历史成本财务报告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于事无补,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金额工具的计量属性。

但我国目前并没有一个比较活跃的理财产品流转市场,理财产品公允价值的取得是一个问题。虽然现在有银行和其他机构尝试建立理财产品的转让市场,如重庆OTC 在2013 年7 月和华夏银行合作,在其交易平台上推出理财产品转让业务,但毕竟还只是一个尝试。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一般只能提前赎回,而不能转让给他人,因此,一般无法直接在活跃市场上获得一项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

因此,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财产品在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估值模型估计取得时和后续持有期间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在采用估值模型时,首先看该时点有没有活跃市场上类似资产的报价或不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资产的报价,如根据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投向,获得具有类似风险的金融资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并根据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调整。如果没有可观测的市场报价,企业可以根据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银行公布的剩余投资期预期收益率、现金流等来估计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金融机构一般可以对金融产品公允价值作出更准确的估计,在银行根据理财产品发行市场的同品种剩余期限市场收益率的变化估算出其公允价值后,企业也可以选择对这个价格进行一定调整(如加上银行的管理费)后作为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类。也就是说,要真实反映出理财产品的经济实质,向报表使用者提供最相关的信息,企业需要在准则规定的两类金融资产中选择一个进行理财产品的核算。这需要根据管理层持有意图和能力、交易条件等来决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企业为了近期出售赚取差价而持有的债权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在目前理财产品转让市场尚未建立起来的背景下,企业购买理财产品一般是为了获得以投资本金为基础的额外收益,即预期收益为本金和银行给定预期收益率的乘积,而不是为了交易、转让获得差价。因此,理财产品不满易性金融资产的要求,在现行会计准则的框架下,它只有作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两类金融资产来核算。

三、理财产品核算的现状

从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来看,大部分企业选择将银行理财产品计入“其他流动资产”,以取得成本入账,将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并在赎回时将取得成本和赎回价格之间的差价确认投资损益。这样做的理由一方面是现阶段我国的资本市场并不完善,对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的应用也缺乏经验,很难取得合理的公允价值;而另一方面企业往往是短期持有理财产品,有些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较小,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之间不会有重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它们认为花大成本来估算一个公允价值并没有很大的意义。

但是,我们不能排除这样的情况:企业购买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由于投资项目失败、遇到了偿付危机,企业投资的成本可能无法收回。此时企业持有理财产品的价值已经大大缩水,如果仍按照取得的成本来计量,将导致账面资产价值虚增,没有反映真实情况。而实际上,由于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对于企业来说预期收益高,对于银行来说是作为表外资产,浮动型理财产品占据的市场份额在迅速扩大,而它背后的“资金链”越来越长,所蕴含的违约风险也在逐步累积。因此,我们不能保证企业短期持有的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和理财产品的差异不大,并以公允价值难以获得为借口拒绝在报表上披露这种潜在风险。企业必须适应以恰当的方式来反映资产的价值和报告期内的真实损益,即采用公允价值为浮动型理财产品的计量基础。

参考文献

[1] 李日昱. 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及其应用问题研究[D]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12.

[2] 张,陈健. 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发展及特点研究[J]. 投资研究,2011(1).

[3] 奉有东. 浅谈银行理财产品会计核算及风险控制[J]. 财会研究,2013(14).

第4篇:金融理财产品分析范文

关键~:绩效考核;理财产品;商业银行

一、引言

理财产品通常是指在商业银行针对潜在的目标客户群体,进行有效的统计分析的前提下,针对有意向的目标客户推出的独特的一种金融产品13年前,我国从首次推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到现在,理财产品明目呈增长趋势,市场逐渐火热,经过短暂的萌芽阶段,随着我国人均居民收入的逐步提升以及富人数量的增加,理财产品市场已然步入了成熟发展期。银行理财产品转变为流行的投资品种成为大多数投资者的所认可的选择方式,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金额和规模均呈爆发式的增长。银行理财业务的推出,使银行的业务类型及规模得到了丰富,给银行带来了额外的利润点,同时也给大众匹配了适宜的理财途径。截至2015年底,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总体规模超过23.5万亿元,不同种类的银行理财市场存续产品不少于60 879只。理财产品的推出和不断发展,不仅加快了银行的发展速度,更对国民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理财产品绩效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理财产品绩效,一般是指在投资期限内,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综合收益率和抗风险能力等整体的表现水平进行全面考量,以便能科学高效的评价理财产品的可投资性。为了更好地保证理财产品的可获得收益,投资者和市场分析者必须对可能影响到理财产品收益的多种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一般情况下,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一般指金融资产的价格变化影响到理财产品的价值量使其产生变化,随之影响产品收益的预期风险。所有的金融资产都无法避免受到市场风险的影响,当然,这种风险一般能够以人为操纵数量的手段来把控调整。对于银行的全部理财产品而言,市场是极具不确定性的外在环境因素。对于投资者而言,在选购合适的理财产品过程中,不得不关注市场风险变化。因为理财产品的受利率和汇率的波动会直接导致最终资产收益总量的波动变化,威胁到银行的长期可持续稳健发展能力,因此有关方面必须把市场风险全部列出。

2.利率风险

利率通常跟随宏观市场环镜的变化而起伏波动,大众所投资的的理财品,其利率水平参差不齐。目前我国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当中,部分产品与同业拆借利率存在直接的关联,这些产品变化的根据通常会选择中国香港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或是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因此,理财产品的绩效收益会随同业拆借利率的变化而波动。

3.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通常是指由于汇率变动,使某一经济体以非本国货币呈现的债权或债务价值发生量的变化,产生金融亏损的可能性。2008年经济危机中,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各大经济体,结果导致汇率无法保持合理的涨跌,经常在大范围起伏不定,对外汇理财产品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基本上所有外汇理财产品都遭遇到汇率风险的挑战。如果国内外的各种理财产品绩效收益无法平衡人民币的预期升值幅度,对于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进行外币理财产品投资的理财者将面临异常大的投资风险。所以,投资者在考虑选择投资外币理财产品时,不仅应该考虑理财产品可能的绩效收益水平,还必须考虑其未来可能遭遇的汇率风险水平。

4.信用风险

通常情况,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方违约的概率大小,这取决于交易对手的信用水平,二是违约产生的损失额,这将取决于金融产品将来的市场价值。对于基础的金融产品和衍生的金融产品来说,信用风险的价值影响后果和程度均有所不同。信用风险所导致的巨大损失对基础资产来说,即为所有的名义价值。另外,对金融衍生产品而言,如果出现交易对手违约的情况,其真正可能导致的损失将不会多于产品的名义价值。所以银行在结构性金融衍生理财产品的风险管控过程中,信用风险无法达到贷款的信用风险水平。总而言之,信用风险必须也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三、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绩效的具体措施

1.投资者。投资者在选择银行的理财产品过程中,应该考虑的不仅包括预期的可能收益水平,还应该关注绩效收益中将会遇到的各种可能的风险因素,对于投资产品类型、期限、稳健性等进行科学的综合考虑。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必须从个人可承受风险能力出发,合理选择、量力而行。承受风险的能力较低者,应当选择风险相对较低且收益稳健的理财产品,例如保息浮动的低风险收益性理财产品,可以避免受到利率等风险因素的冲击,银行能够较好的保障投资者从中获得相对固定额度的产品收益。风险承受能力一般者,可以投资部分风险适中、收益可观的保本浮动的中等风险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以便保证投资者在受到较多风险的影响后保证收回本金。风险承受能力较高者,就可以适度的投资风险、收益都相对较高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这样能够尽量避免本金全部损失是可能,如果风险较小甚至可以收到丰厚的绩效回报。

2.银行业务发展方向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环境下,为了获取合法的经济利益和企业利润,应该根据投资者可承受风险的实际个人和家庭情况,为其打造个性化、订制化的合理可承受的理财产品服务,在法律范围和营业服务范围内尽可能的地满足理财投资者的投资愿望。

3.监管机构

在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上,为了更好地治理理财市场可能的违法违规行为,银行相关的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和相应措施,对商业银行投资理财服务的市场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多管齐下,保证银行业的高水平服务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5篇:金融理财产品分析范文

关键词:银行;理财产品

一、银行理财产品现状

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呈几何式爆发增长态势。现今的银行理财市场规模空前壮大,产品数量屡创新高。如今,银行理财产品不仅每年在发行规模上几近翻番,而且在产品种类的多样性、设计结构的复杂性和投资对象的广泛性方面也有了极大改善。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和规模已经远远超出其他金融产品而独领,作为一项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中间业务,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对投资者而言满足了其日益增长的多样化财富管理需求;对商业银行而言,发行银行理财产品既为维护和拓展高端客户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为银行带来了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更是银行在原有基础上实施战略转型的重要工具。在金融现代化的背景下,银行靠传统业务赚取利润的空间已相当有限,与此同时日益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也迫使银行扩大中间业务,中间业务必将成为银行收入新的增长点。银行理财业务凭借其规模增长迅速,赢利模式清晰,产品类型丰富,拓展空间广阔,合作模式简洁等独特优势,在中间业务中占据了特殊地位,日渐被银行所重视,无论是中资银行还是外资银行,都努力抓住机遇,适时推出各类理财产品,进而推动了金融市场的整体发展,为金融工具持续创新注入了新活力。

二、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定义: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银行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由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特点:银行理财产品与其他投资品种比较具有以下特点:1、起点高。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起点较高,一般至少以等值人民币万元为起点。2、期限定。多数银行理财产品限制期限,在产品存续期内不能或极少能申购或赎回,随时可以申购或赎回的产品极少。3、投资活。银行理财产品因投资对象范围广、变化迅速,所以与其他理财方式相比较更为灵活。例如理财产品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投资对象,市场热点由去年的新股申购类产品转变为今年的贷款类理财产品,极大的体现了灵活性。覆盖全银行理财产品因投资对象的多样性,所以风险等级覆盖全面从低风险到高风险均有涉及,而其他理财方式风险较为单一。

分类:银行理财产品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划分为不同种类。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理财产品与外币理财产品两大类按获取收益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收益型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三类;按期限长短不同可分为短期、中期、长期;按投资对象差异分为票据类、债券类、贷款类、新股申购类与结构型等不同类型";按投资对象划分是最常用的分类方法。

三、主要类型分析

目前市场上较为热点的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票据类。票据类理财产品是指主要是投资于银行票据、央行票据等票据资产的理财产品,普通投资者一般不能直接参与票据买卖,因此可以通过购买票据类理财产品来获取收益"。由于票据风险相对较低,除非承兑银行破产或商业汇票付款人无力付款,否则一般都能取得预期收益。因此该类产品收益保障度较高,加之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定存,故而该类产品较受市场欢迎。当然,随着降息周期的到来,票据类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也会下降。不过,由于与存款利息变动方向相同,只要短期内资本市场疲态不改,票据类理财产品的火暴热销还将进一步延续。

2、债券类。债券类理财产品是指投资对象为信用等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及拆借等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的理财产品。与票据类产品类似普通投资者一般不能直接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只有通过购买银行的此类理财产品来获取收益,由于银行间市场风险极低,因此该类产品收益保障度极高。

3、贷款类。贷款类理财产品指具有类似贷款性质或投资对象为信贷资产的理财产品。纵观去年前三季度理财市场,贷款类理财产品无疑成为最靓丽的一道风景线。导致贷款类产品快速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在市场环境方面有信贷紧缩与股票市场前景不明等原因;在产品特征方面有收益较高与期限较灵活等原因;贷款类产品可分为信贷资产转让类产品,信托贷款类产品以及收益权回购类产品三类。以上票据类、债券类、贷款类产品同属于稳健型理财产品,三类产品中贷款类理财产品收益率最高,票据类次之,债券类理财产品收益最低,而这三类产品的风险程度排序也与之对应,贷款类理财产品风险高于票据类,票据类产品风险又略高于债券类产品。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相应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或将稳健型理财产品与其它较高风险理财产品进行合理配置,以实现稳定收益和分散风险的作用。

4、股权投资类。股权投资类产品指投资对象为企业股权的投资产品。股权投资类产品属于高风险产品的范畴,在银行理财产品中数量较少,主要针对高端客户发售,并非银行理财的主流。随着中国银监会下发信托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指引,依托信托渠道,股权投资以理财产品的形式为普通投资者开启了新的投资渠道,该类产品可能迎来高速发展的春天。

第6篇:金融理财产品分析范文

1.利率市场化的推动。目前,贷款利率市场化已全面放开,距离利率完全市场化只差存款利率的放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放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却促使银行金融脱媒现象的产生,对银行传统的存贷利差的获利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冲击。银行为了规避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利率风险不得不选择向以理财产品为主的中间业务转型,并加快理财产品创新的进程。

2.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再加之互联网金融的逐步兴起,银行利润空间受损且竞争压力骤增,因此,我国商业银行逐步将理财产品的发展作为其重要的利润增长点。一方面,以收取理财产品管理费及手续费等方式可以改善银行的收入结构,提高其非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可以促进理财产品源源不断的创新,提高创新及创利能力。

3.居民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存款利率市场化仍未放开,再加之通货膨胀的持续攀升,存款负利率的现象使得居民的投资需求日益增大,为了减少现有资金的缩水,居民纷纷将闲置资金投入购买低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一方面,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且可以获得显著高于银行利息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降低了银行的压力并增加了投资品种,满足了广大居民的投资需求。

4.不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市场体系的不完善,导致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降低,但同时,也为理财产品创新发展创造了一定的条件:(1)流动管理优势。经调查显示,3个月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较受欢迎,占比高达70%。短期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流动性较大且收益率远高于银行活期存款。(2)风险小,投资稳健。首先,银行本身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都较强,且信用等级较高。其次,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较广,通过风险分散和期限错配,可以提升收益率并降低风险。

二、理财产品创新现状分析

1.理财产品创新的新特征。(1)发行量的增加。银行理财产品发行量呈直线上涨趋势,2014年上半年发行量较2013年同比上涨33.45%,从而产生了巨额的管理费和手续费,是银行继存贷利差又一新的利润增长点。(2)短期化。3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占比高达70%,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例如:余额宝,其模式甚至以存款的形式出现,随存随取,流动性更高。由此可见,理财产品的日趋短期化。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通货膨胀和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短期理财产品既能提高收益率,又能保持资金的流动性,降低风险,顺应了广大客户的需求。(3)收益率的攀升。由于利率市场化及互联网金融的催化作用,理财产品逐步为广大消费者所知晓并热销,各大商业银行及企业竞相推出其理财产品,竞争的压力下,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断提升。

2.理财产品创新现存的问题。(1)由于银行、保险及证券的分离状态,客户无法在银行获得一站式管理,相对而言,风险度提升,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2)理财产品是新型的金融产品,其涉及到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因而在我国无法为其设立独立运营机构,从而对理财产品的创新有所影响。再加之为了缓解金融脱媒现象,理财产品创新存在真揽储,假理财的现象,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尚难达到。(3)投资者对理财产品持续高涨的热情引发各商业银行的竞争,但产品创新中模仿创新的多,原始创新的少,从而导致理财产品的同质化现象严重。

三、理财产品创新的对策建议

1.政府政策扶持。由于我国经营权与监管权的分离,商业银行独立难以完成理财产品的创新过程,通常需要与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进行合作。因此,建议政府出台政策扶持并鼓励银行理财产品创新。

2.大力发展结构性理财产品。目前,较受欢迎的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及银信合作产品,但银监会为了控制其表内贷款表外化的现象对银信合作的严格约束,因此,我国应该大力发展结构性理财产品,并以人民币衍生交易为基础,充分发挥银行自身的优势,并加强与债券市场、信贷市场的联系。

3.分类监管。随着银行理财产品的热销及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兴起,其低本金高收益的理念吸引了众多理财“门外汉”,从而除了各大商业银行外,各大企业也竞相推出理财产品,例如,东方财富的“活期宝”和“财富通”、腾讯的“理财通”、巨人的“全额宝”、等。但由于发行主体的千差万别,理财产品的良莠不齐等现象,亟需监管部门根据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风险评级,银行等级等进行分门别类的监管,从而降低风险,实现市场的有序化进行。

第7篇:金融理财产品分析范文

关键词:银行理财产品 资产池模式 利率市场化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状况

理财产品是由商业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金融产品。理财产品从2003年蓬勃发展以来,一直保持这强劲的增长势头。从发行量的角度看,2008年的金融危机完全没有对银行理财产品造成影响,甚至相反的,发行量开始激增,在当年达到156%的增幅,并于2010年成功破万。

近年来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经营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商业银行普遍重视理财产品研发,理财业务受到普遍重视,研发创新领域竞争激烈。第二,理财产品进一步丰富,从单一的存款负债产品和简单的个人中间业务发展为全方位的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相结合的金融产品。第三,商业银行注重理财产品品牌建设,把品牌营销作为理财业务整体营销的重要手段。第四,注重市场细分,根据年龄、职业和收入等划分客户群,提供针对性的理财产品和服务。第五,提升理财产品的技术含量,通过自主开发或外部引进完善和优化信息技术系统。

二、后金融危机时代银行理财产品创新发展

(一)资产池模式

金融危机后,资产池类理财产品成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主流运作模式,成为中间业务收入的新增长点。资产池理财产品与传统的“一对一”理财产品相区别,是以债券、资产回购、信托融资计划、同业存放等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标的资产进行统一的资金运用,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持续性募集资金,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理财资金来源和理财资金运用平衡,从中获益的理财产品。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滚动发售,即连续发售理财产品和到期续发行理财产品,以保障募集的理财资金具有连贯性和稳定性。第二,期限错配,即使理财产品资金来源方期限与资金运用方期限不完全一致,但银行通过灵活的流动性管理形成较大比例的资金沉淀,形成规模优势,利用向上的收益率曲线提高投资者收益。第三,集合运作,将基于同一资产池发行的多个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运用于标的资产构成的集合性资产包,并以此资产包的运作收益作为多个理财产品收益的统一来源。第四,分离定价,同一资产池的多个理财产品定价根据集合性资产包预期的到期收益率分别定价,充分发挥了银行资产运用能力,提高了理财产品定价效率和市场竞争。

资产池理财产品毫无疑问地丰富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促进了理财产品的创新,提高了理财产品收益,但资产池模式在监管政策、投资运作、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也被广泛关注。

1、沦为高息揽储工具。商业银行在资产池模式下,独立掌握了调节特定时段产品收益率的空间。虽然理财产品在说明书中会详细说明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和预期年化收益率,但尤其是对于部分保本型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银行在实际支付时都到达了预期年化收益率,收益水平基本不受标的资产的风险影响。

2、信息披露不充分。大多数商业银行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到期披露的信息极少包括实际投资资产种类、投资品种、投资比例等信息,或者披露投资比例是采用较大波动范围,而这种披露程度严重低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

3、期限错配风险高。资产池理财产品的期限错配运用模式,在资产池中信贷资产比例过高时,容易引起流动性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到期难以兑付的风险,部分商业银行以新发理财筹资或自营周转资金缓解兑付,严重违反了业务的防火墙制度。

4、定价缺乏可信依据。资产池理财产品无法实现单一资金对应单一资产组合,单笔投资收益难以测算。现有的收益确定方式无法反映单笔理财资金的投资收益,尤其在出现较大收益差异的情况,对理财产品的购买者有失公平。

(二)利率市场化进程

“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商业银行在近几年的突破性改革中取得了较大的经营自,可以更自由地决定资金价格,为改善理财产品和收益率趋同的理财业务困境做出准备。当前利率机制下的银行理财业务

1、风险梯度不完善

商业银行设计理财产品,实际上是在各种风险因素中选择、组合、消减和搭配,结合了金融创新和风险定价。但在利率没有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缺乏恰当的金融风险因子,尤其是利率风险,这就导致了银行无法给出完整的产品风险梯度,导致客户的风险偏好无法充分满足,进而造成了现阶段人民币理财产品品种匮乏。

在金融产品中,理财产品属于稳健的风险收益金融产品,但由于利率市场化尚未最终完成,基准利率体系不完善,收益率曲线不统一,造成了市场产品梯度不完整,从而商业银行无法满足部分客户的风险收益要求,给银行带来不小的损失。

2、套期保值操作和风险管理无法有效展开

商业银行在发售理财产品时,为顾客赚钱一定的收益,根据分析,商业银行实际承担了一定程度的市场风险。在目标市场进行套期保值,资金管理,才能为银行获取恰当的利润,过大、过小或者不恰当的保值操作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风险。

在套期保值的过程中,银行除了直接打包在市场中反向对冲,可选择的对冲操作在利率市场化没有完全形成的情况下是无法有效实现的。此外,人民币利率之间、人民币利率与其他市场参数之间缺乏无套利均衡也导致银行在产品创新与套期保值方面遇到种种障碍。

三、银行理财产品发展方向建议

(一)资产池理财业务的发展方向

国外商业银行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历史悠久,经验丰富,在风险控制、利益分配等方面都值得国内商业银行借鉴。国内商业银行应在借鉴吸收的基础上,探寻适合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发展道路。

资产池理财产品应遵循“分散运作、风险隔离”的原则,避免不同产品的收益交织和分配不公,保证理财产品运作的规范性。在资产管理部门内,成立投资委员会,负责拟定理财资金投资策略及运作效果评价,避免投资操作风险。构建资产池理财产品的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详尽地反映面临的各类风险,严密监控运作过程中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销售方法应从资金额销售模式向资金额销售和资产份额销售相结合的方式,完善理财产品提前终止、赎回和转让的法律法规,改善现阶段理财产品无法提前赎回的弊端,提高理财产品的流动性。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收益和流动性偏好,制定个性化销售策略,巩固客户市场基础,有针对性地研发产品,扩大发售规模。

建立独立于自营业务的资产管理部门,专门负责资产池理财业务,确保理财业务稳健发展,完善部门内部的约束机制,实现专业化分工。在资产池理财业务和自营业务见建立严密的防火墙制度,避免自营业务和理财业务之间的利益输送,保证业务合规运营。

(二)利率市场化的发展未来

首先应该看到的是,利率管制在一定程度上是保护和垄断。监管当局在制定利率水平时会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经营水平、市场竞争格局和承受能力,避免失控与极端情况,部分银行还可能借此获得垄断地位。利率开放使的垄断格局被打破,竞争加剧,商业银行的利润空间大大减小,加之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形成一轮巨大冲击。

利率市场化就是将利率决定权还给了市场,由金融市场主体管理风险,风险因子也将更为丰富。基准利率的不断完善和收益率曲线的统一将推进金融产品创新,人民币衍生品和外币衍生品逐步出现并被频繁交易,商业银行在设计理财产品和创新资产管理是将拥有更多的选择空间,进而为不同客户提供更加完整的风险梯度,满足客户的多层次风险偏好和收益目标。同时,商业银行的套期保值操作会更加灵活可行,风险管理可以为商业银行消除竞争中的非理性因素带来的损失。

因此,商业银行可以采取以下业务完善措施:第一,加大创新力度,丰富理财内容,发掘差异化理财产品,争取相对比较竞争优势,提高理财产品含金量。深入研究金融市场,提高产品定价能力,对理财产品形成预测和定价等全过程通盘考虑。第二,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供差别化个性化服务,从客户的角度设计产品,以综合因素对整个理财市场进行细分,构建理财业务平台,充分满足客户深层次多层面需要。

参考文献:

[1]邱峰.透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热销现象―基于利率市场化的视角[J].哈尔滨金融学院学报.2012(01)

[2]高舒扬.创新通货膨胀条件下的个人理财决策[J].开发研究.2011(05)

[3]王雪.孙建坤.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探析[J].银行家2010(10)

[4]胡斌.胡艳君.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03)

第8篇:金融理财产品分析范文

(一)监管层面

目前,传统意义上的金融监管体系已难以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实行监管行为。以余额宝为例,天弘基金在注册支付宝账户时所产生的余额被归为备付金,由央行监管,而天弘基金在支付宝出售基金等活动,则直接由证监会监管。另外,依照央行对第三方网络支付软件的规定,支付宝享有购置协议存款的权限,然而,并未规定是否可以购买基金。不难发现,余额宝暴露出被禁止的监管风险。

(二)纠纷风险

金融理财产品作为一类投资性理财产品,在网站宣传方面却偏重于收益率,明显忽略了产品的规模、风险提醒以及运作形式。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理财产品在获取较高收益的过程中,也同样有可能使收益率直线下滑,乃至亏损,极易诱发金融领域的消费纠纷,使消费者权益受损。

(三)货币市场风险

理财产品属于货币基金的范畴,电子商务网站与基金企业搭建合作关系,利用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其收益受货币市场预期及利率政策的影响较为显著,而我国货币市场的波动又对产品收益构成直接影响,高收益率往往伴随高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大都波动剧烈,若货币市场预期欠佳,则货币型基金收益率会出现大幅下降或亏损的风险。

(四)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由于金融理财产品的准入条件较低,各金融网络企业纷纷推出标榜“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并在居民储蓄率中占有小部分比重,其规模是可以预见的。而基金不必缴纳存准金,超大规模的资金因疏于监管,一旦发生市场浮动强烈或投资决策失误等突发性风险时,便会大幅亏损资金,最终演变为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二、国内外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风险管理的对比

(一)风险管理的技术

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特别注重市场、操作风险和诚信度的建模与度量,积极发挥定量分析服务于风险管理的能力,注重对产品信息的收集和汇总,高度重视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信息的完善,运用内部评级的办法对产品风险加以度量,以压力测试的方法描述市场风险,进而降低了理财产品经营中的风险。

(二)激励机制的确立

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为防范金融理财产品的短期行为的发生,使金融理财业务得到永续发展,往往会引进风险绩效评估体系,对风险跳线的各环节要素推行单独考核,不受任何市场层面的制约,使大众提早掌握理财产品的风险运营状况。

(三)风险管理原则

西方国家为更好地掌控理财产品的金融风险,十分注重风险文化建设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例如,汇丰银行将自身所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尽量分散,适度维持杠杆比率,凸显经营的稳定性,力求少干预投放到市场上不够成熟的理财产品。

三、构建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风险评级体系的有效方法

(一)优化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流程

通过总结国外大型金融机构推行风险管理的实践和效果,发现金融机构要推出经得住市场检验的理财产品,就要优化风险管理的流程,推动金融机构开发各类产品的风险计量模型,着力增强风险定量水平,优化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尤其要实施内部控制制度。

(二)健全金融产品的监管机制

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是其真正走向市场应用并为大众接受的关键一环。产品监管机制的健全,有赖于由外部推动银行形成浓厚的监管环境,并同风险管理原则相融合,形成联动合力,共同促进理财产品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当然,风险管理策略的创新尤为关键,银行要依照所形成的风险管理文化,立足于风险管理实际,结合自身风险管理的优良经验,适时形成自身的风险管理策略。把握正确的风险管理方向。

(三)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文化理念提高了产品的风险管理水平

就当前而言,风险管理文化中所形成的道德价值、行为准则想要不被时空所限,就应在更长时期内凸显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方式和水平。若缺乏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仅追求眼前一时的利益是难以维持金融创新成果的,也给金融机构的平稳、健康运营留下一层阴霾。为此,必须积极培育规范的、健康的风险管理文化。

(四)建立概念模型

根据以上描述,金融理财产品创新风险管理评级体系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理财产品的创新监管、风险管理意识、风险管理机构、产品创新信息和风险管理文化等。其中,创新监管及风险管理文化已成为创新风险评级体系的重要动力,不但能直接影响风险管理意识的塑造和形成,还直接关乎产品创新风险管理的能力,并最终通过金融管理机构和产品创新信息,影响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和风险评级成果。

四、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风险评级体系的应用和完善

目前,就金融理财产品已经进行了大量科学化的研究,在鼓励创新风险管理的过程中,更加注重金融产品的完善,以此降低消费者所承受的产品风险。

(一)加大金融理财常识的宣讲力度,做好对金融消费者的保障工作

首先,金融领域消费者保障部门要有意识地强化对消费者经济权益的保护,采取有效政策,加强防范风险等方面的宣传,并拓宽消费者举报渠道,使消费者能真正解决纠纷风险等问题。其次,互联网金融行业要自觉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增强自我约束、制约和规范能力。再次,金融机构必须对消费者公示风险,特别要向消费者讲明理财产品的货币市场价值及其基金属性,对可能预见的金融风险也不能回避。

(二)防范系统性全局性金融风险

系统性全局性的金融风险是易发生的现象,同时也是可以有效防范的。要自觉理顺信用贷款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保险市场之间的内在关联,把金融体系的秩序维持看作是首要任务,对产品展开细致周密地检测,提高预防和破解产品潜在风险的能力。监管部门可将金融理财产品添加到信息检测系统之中,通过每日上报数据表,搞好对产品各项风险辨识、检测和防控工作,确保不出差错。

(三)金融监管的主体要得到明确

首先,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同司法机构的协商合作,严厉制止各类不良的金融行为,与司法机构分享信息资源。其次,由央行作为理财产品金融监管的责任主体,并制定切合实际的法规,与证监会等“三会”形成监管的联动机制。

五、结束语

针对目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风险问题,要理清创新的内涵、过程和特点,加强产品创新风险和影响因素方面的探讨,并对比国内外创新风险管理模型,促进我国金融理财产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9篇:金融理财产品分析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 理财产品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规模不断扩大

在经历了几年的高速发展后,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规模得到了大幅提升,从2007年到2009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量年复合增长率在60% 左右。2008年由于金融危银行理财产品发行量受到了较大影响。2009年随着国内外投资理财市场环境的改善,银行理财产品在数量上恢复快速增长的势头。据银率网数据库统计,2009年各商业银行共发行 5998款理财产品,比2008年增长了10.5%。其中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有4996款,比上年增长25.4%,外币理财产品1002款,同比下降30.6%,这主要是由于金融危机下外汇市场波动加剧造成的。从市场占比来看,人民币产品依然占有主要位置。2010年度共有102家商业银行发行银行理财产品10591款,发行总数较2009年度增长幅度超40%;发行规模预估可达7.05万亿元,同比增幅同样高达30%。到了2011年,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为19176款,较2010年上涨幅度为71.40%;产品发行规模为16.49万亿元人民币,较2010年增长幅度高达1.34倍。无论是产品发行数量还是产品发行规模,其同比增速均大幅超过2009年和2010年,可见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有明显提速迹象。

(二)理财产品品种日益丰富

理财产品是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重要要素之一。中国市场上的理财产品可谓越来越丰富,通过自主创新和与其他机构合作,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领域逐渐得到扩展,各银行陆续推出新的理财产品,据统计,2007年共有39家商业银行(30家中资银行和9家外资银行)推出个人理财产品2404款,同比增加108%。2006年有26家银行发行了1158款理财产品,在2005年则仅有593款的理财产品发行。2005年来该类产品发行数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1.34%。 2011年建设银行新疆分行新推出“建行财富”债券类理财产品。交通银行新推出其全新个人外汇理财业务——“满金宝”。该业务具有“双向交易”和采用多币种做保证金的特点,是交通银行继“外汇宝”后,在个人外汇理财领域新的尝试。“满金宝”是指客户按照与银行约定的币种和名义金额买入或沽空外币,在开盘交易被平盘后双方进行轧差清算。

(三)产品期限呈现短期化趋势

2009年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之前相比有一定变化,金融危机对理财产品的明显影响之一就是产品的期限缩短了。2009年期6个月以内的短期产品占比71.2%,而2008年这一数字为63.5%。金融危机还影响了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总体来看,2009年投资者更青睐于保本保收益的产品。2009年共发行保本保收益的产品1999款,占比33.3%,同比增长了77.5%。2010年1月至6月、1个月及以下期限产品发行数逐月递增,从1月份的106款增至6月份的252款;同时,此类短期限产品市场占比也从1月份的21.99%提升至6月份的27.24%,6月份理财产品短期化格局更加明显,并且向小于1个月期限的“超短期”迈进。2011年二季度银行理财产品大多数为短期,1个月内占了37%,1~3个月占了30%。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市场环境欠佳

我国金融业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经营使得银行无法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合作,从而不能给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优化服务,无法根据客户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盈利能力、资产状况、信誉水平等综合各方面条件,为客户指定个性化的理财产品计划,实现客户资金在证券、保险、实业资产等领域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客户对银行理财产品认识不足,许多客户认为银行的业务就是存钱和贷款,没有认识到银行还有其他方面的服务,对银行新兴的个人理财业务更是不了解。很多客户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目的是追求高收益、高回报,认为银行理财产品是高收益、低风险的,客户不能接受银行理财的本金损失,对风险和收益认识不清。客户对银行理财产品和个人理财行业的认识不足,严重阻碍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二)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需要把不同层次的客户进行细分,研究不同层次的客户需求,进而开发出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需求。目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正迅速发展,带来了银行个人理财专业人员的缺乏,导致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动力不足。银行须注重个人理财产品的开发,综合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产品,依据客户的财产规模、风险承受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因素,为客户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化理财服务,使客户享受到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为其提供的多功能、分层次、个性化和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因此,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须充分了解客户个人信息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各项产品和功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应具有优良的品德、恪守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