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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风险类型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2月28日
一、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概念
所谓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是指与资产评估有关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因主客观原因对评估标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判断,导致评估结果失真,使利益相关者受到经济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将承担诉讼或仲裁,或因败诉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二、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类型
资产评估风险源于对未来评估事项的不确定性,合理划分风险类型是评估风险量化的基础,只有充分揭示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才能对评估风险做出客观的评价。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风险类型可定性分为固有风险、执业风险和自然风险;固有风险包括评估管理风险、评估方法风险和评估结果使用风险;执业风险包括道德风险、评估程序不足或受到限制产生的风险、专业胜任能力不足产生的风险;自然风险包括地域性风险、自然灾害风险。
(一)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固有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固有风险是指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中,对风险影响因素不能够直接进行控制,但这些因素的发生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发生错误或重大偏差,使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受到损失而承担相应责任的可能性。
1、评估管理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以第三方身份对其价值进行估算,能否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其真实价值,关系到当事各方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国家授权的职能部门予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审查,从而管理环节成为产生评估风险的影响因素之一。近年来,国家职能部门对评估行业进行脱钩改制和清理整顿,可是行业和地方垄断依然存在,一些评估机构明脱暗不脱或挂靠行政权力垄断业务,这些不正当行为严重干扰了评估市场正常秩序,损害了评估业务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大了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环节的风险。
2、评估方法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主要用于对外投资和转让,评估对象并非实物资产,而是其未来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因为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研发投入具有弱对应性、虚拟性和不完整性的特点,使用成本法评估资产重置成本不够客观,因为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垄断性和保密性,很难从市场上获得类似参照物,加之无形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匮乏,交易市场弱势有效,限制了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使收益法主导了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但是,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受到自然环境、技术环境、市场环境和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影响,评估参数预测的不确定性难以测算,预测数据难免出现主观因素造成的偏差,使得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的预测值偏离真实情况而导致风险存在。
3、评估结果使用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是将资产未来获得的超额收益按照一定数学模型折现到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是其在评估基准日的时点价值,评估结果时效性强,策略性使用风险大。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受到自身特殊因素影响,资产未来获得超额收益受到交易市场供求关系影响,预测主观性较大,评估结果是多种假设条件下估算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时点价值,基于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时效性特点,评估报告书都约定了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但是,如果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未按照约定范围使用或者超过有效期范围策略性使用,将发生评估结果使用风险。
(二)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执业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执业风险主要指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执业中因违反职业道德或业务素质未达到专业要求导致评估结果失真,使利益相关者受到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承担诉讼或仲裁,或因败诉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1、职业道德风险。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做到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由于人员道德水平差距,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评估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时,无原则的迁就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忽视资产以市场价值为判断尺度,明显高估或低估资产实际价值,采取压价、垄断等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承揽业务;明知自身行为不符合评估准则要求,仍然出具不公允的评估报告的行为而产生职业道德风险。
2、评估程序不足或受到限制的风险。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评估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对资产价值做出客观、合理的价值判断,不允许在未履行评估程序或者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采取相应替代程序而出具评估报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不履行相应的评估程序或者在进行现场勘查或者收集评估资料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采取相应的替代程序而出具评估报告,这种情况将会产生在利益相关方受到损失发生诉讼或者仲裁时,因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没有履行相应评估程序,成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3、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的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受到自身特殊性影响,评估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很高,评估师必须拥有关于农业专利、农业专有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成为评估师出具合理专业判断和公允评估结果的基本保证。例如,农业专有技术评估,信息资料和技术经济参数收集比较困难,加上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受到地域环境、自然灾害等环境因素影响,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这些因素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带来考验,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可能发生执业风险。
(三)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自然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自然风险是指来自自然界的突发事件(气象灾害、自然灾害等)或者固有限制(地域环境、季节交替等)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1、自然灾害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价值通常以其承载体农产品的价值来体现,由于农业生产受到诸多自然灾害的影响,这给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一场冰雹可能导致农作物颗粒无收,一场水灾可能造成大片农田被淹没,因此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需要考虑其抵抗自然界突发事件的自适应能力,如果一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在相同条件下,其抵御自然灾害或者自我恢复能力强,自然灾害风险就较低,反之自然灾害风险就高。
2、地域性风险。农业生产受气候、水分、土壤等自然环境影响较大,使得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依托的农产品地域性特征显著,只能在局部范围内推广,例如:新疆吐鲁番哈密瓜闻名华夏,其口感芳香甘甜、耐人寻味,是受到吐鲁番盆地干旱少雨、昼夜温差较大、气候环境独特的影响,农业生产的地域性特征使得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实现价值的空间减小,地域性限制越明显,评估风险越高。
三、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应对措施
(一)加快评估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健全评估管理体制。我国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评估管理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现象突出,应尽快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和《资产评估管理法》,明确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原则,规范评估业务操作规程,加强政府的制度性管理和约束,健全评估管理体制,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使资产评估有法可依,从根本上解决评估市场混乱问题。
(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建立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执业水平能力的高低是产生评估风险的重要因素,评估机构应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在内部风险管理上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完善评估复核的具体办法,明确复核事项的重点,制定评估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指南;在评估业务质量控制上,评估机构要建立项目承接、制定计划、现场勘察、评定估算、出具报告以及档案管理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明确规定各阶段工作重点和风险防范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风险意识,把风险降低到最小限度。
(三)建立资产评估风险保障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评估机构风险保障制度,增强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责任和风险防范意识,在评估风险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和评估师通常难以负担由于评估失败造成相关当事人经济损失带来的赔偿责任,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是资产评估机构一项重要的风险规避措施,尽管保险不能免除可能受到的法律诉讼,但能减少诉讼失败时评估机构发生的财务损失。我国应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评估机构应当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当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发生职业风险时,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不足部分使用提取的专项风险基金,这样既可增强评估机构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又可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主要参考文献:
[1]韩静.资产评估风险预警机制研究[J].金融市场,2012.
1.1资产评估单位负责人职业道德意识淡薄随着市场经济关系的日趋复杂,资产评估过程中的非理越来越多,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资产评估的结果失真。这些问题的产生于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密切相关。要保证无形资产评估的结果真实可靠,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因此,加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就显得尤为重要。
1.2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和科学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兴起的社会中介服务行业,是一项独立的鉴证业务。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和方法一直处于长期的摸索之中,资产评估缺少量化的标准,难以准确的提供客观数据,使得资产评估的结果误差变得很大,存在着重大偏差。资产评估重大偏差是指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作出严重失实的结论,即严重高估或低估。误导性的结论是指由于评估人员对于评估结论的前提、假设及范围等重大方面阐述不明确而造成评估结论存在误导性的可能性”。
1.3注册资产评估师缺乏职业道德建设目前,一谈到加强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许多人便认为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育他们“出淤泥而不染”。这固然有一定的作用,但往往流于形式,缺乏说服力,成为枯燥的说教。因为职业道德不能等同于思想道德。同思想道德相比,职业得到的具有很强的社会性。职业道德的遵守虽然具有自觉的性质,但相当多的职业道德问题的产生是因为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所以,建设良好的职业道德,首先必须从净化资产评估的外部行为环境找着手。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存在复杂性和困难性,存在着无形资产种类多,相互间可比性低的问题。因此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尤为必要。
1.4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机制不健全现有的资产评估机构中,一些评估机构的注册评估师全部都是挂靠的,评估机构中执业的评估人员则没有评估师资格,这些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可想而知。机构只进不出不利于整个评估行业的发展。目前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的结论是否公正,需要一定的权威机构予以复核、认定。
2.加强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2.1净化资产评估外部环境尽管资产评估法规、制度、组织章程等资产评估活动有各种规范的要求,但是,面对面对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做出合乎道德的选择并不容易,因为许多道德问题本身都泾渭分明。有事迫于压力,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资产的评估结果会有高估或低估行为,而当这两种道德标准相冲突时,注册资产评估师所面临的问题就陷入两难的境地中。可见,注册职业道德建设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有来自会计自身内部的因素,也有来自外部环境的因素。
2.2建立完备的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资产评估质量就是资产评估结果的质量。“公允性”是衡量资产评估质量的组合指标。资产评估结果不仅需要得到评估界人士的认可,而且需要得到资产评估委托者和评估报告使用者信服。我们需要建完备的立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的建立可以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独立,还可以保持无形资产评估业的本来面目,使资产评估机构成为真正的客观、公证、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此外,资产评估业需要完善和强化行业协会的职能,改革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管理方式,建立具有高超的管理芝术、高度的行业自律性管理机构。
2.3深化资产评估教育改革充实现代资产评估教学的内容,不仅要设置经济管理方面的课程,更要资产评估道德课作为资产评估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让这些未来的资产评估人才在学校就有资产评估道德意识。
虽然无形资产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接受,但无形资产的管理、计量、评估远远落后于人们对无形资产重要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对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认识,已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特别是在确认和计量上的难度性,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及其会计处理应当持有必要的谨慎和稳健的态度,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才能合理评估无形资产这一特殊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反映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当说无形资产评估与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是两个紧密相联的问题,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评估是进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改制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传统经济中发展而来的会计体系从稳健的角度出发,不倾向于将计量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一般只将外购获得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并按其经济寿命或一定期限进行摊销,而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则将其开发费用在各期作为费用处理,即使该企业所创造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其结果导致企业大量宝贵的无形资产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企业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真实性受到严重质疑。以美国为例:由于美国企业间购并现象较为普遍,尤以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受到的抨击最大。有关美国经济界人士指出,在许多企业购并行为中购并方看重的是被购并企业所拥有的,但并没有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而并不是看重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有形资产,并以“在21世纪中采用20世纪30年代的财务报告模式”的评估,批判传统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忽视。国外经济界、学者对会计制度中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固定资产资本化处理,无形资产的费用化处理;(2)无形资产的摊销;(3)无形资产的确认。
二、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评估的影响因素
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相统一的结晶,是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据有关统计资料,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则达60%-70%。它不仅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经济效益,而且其自身价值也有巨大的增值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生存发展,最终将体现于无形资产的竞争。无形资产对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其确认。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一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无形资产评估包括商标、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营销网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资源性资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无形资产价值及品牌评估等。
2.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法律依据。从元形资产本身看,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涉及的法律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对于保护相应的无形资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评估后,在商标的侵权诉讼和行政保护中,可依据《商标法》对假冒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并认定赔偿额,不仅有利于为商标权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而且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知名度。但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我国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完全适应WTO的要求。wTO规定的无形资产除上面提到的还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而在我国的《宪法》中没有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其涉及评估的一些法律规定也只是包含在《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当中。虽然《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合资、联营、兼并、拍卖、转让、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有利于企业认识自己品牌的价值,有利于被消费者所认可,但对其他类无形资产尚未制定特别法律或行政法规,严重滞后于当今实践。
3.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作为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在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应该遵循此项基本准则。《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是中注协拟定,财政部印发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依据是国务院行政法规9l号令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无形资产评估至今尚未立法。使得评估的法律依据不足,这也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只能侧重技术层面,忽视了评估、披露、使用是资产评估三个环节的重要特征,且三者缺一不可。它难以适应目前我国多种经济体制并存的客观需要。体现到现实当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涉及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时,《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没提及如何使用,而这个问题在做具体评估项目时是无法回避的。因为资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使用,不能只强调和规范评估师的行为,更要考虑使用者的接受情况,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强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有关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对于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在无形资产评估条款中很空泛,因没有具体考核指标,缺乏可操作性4.评估方法对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无形资产主要有三种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是评估方法选择不当造成的影响——没有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目的错位;或是由于最佳的评估方法中的一些评估参数难以确定,而只好改用别的评估方法。其次是评估方法本身存在的风险。(1)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评估法就是按重置成本价格对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即按照评估无形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具有账面成本不完整、投资成本的弱对应性和人账成本虚拟性的价值特点,在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会遇到成本资料缺乏完整性和原始成本无据可查而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故在使用重置成本法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时,会存在数据资料不准确和不精确的风险,难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2)市价法也称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评估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将被评估资产与比较对象逐个进行对比调整,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的不可比性,使其没有可比的市场价值。每个企业无形资产由于其在同业中的垄断地位和优越程度不同,为企业带来的超额盈利水平各异,对于相同种类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当无形资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难以找到可比的市价。另外,我国企业从80年代中期才开始逐渐重视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交易时间短、数量少,可使用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历史资料有限,采用市价法对这些行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面对数据选用的风险。(3)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是指企业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收益折现的总金额。收益法是把被评估无形资产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未来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方法。运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评估参数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等因素的确定上。收益额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不同,其使用价值表现不同,带来的超额收益也不同。收益期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一般有年限法和更新周期法两种形式。年限法指在形成企业控制的无形资产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受到法律和合同的特定保护,如商标、专利权等年限,也称法定(合同)年限,而法定(合同)期限内是否还具有剩余经济寿命是评估时应考虑的重要问题。更新周期法是指产品更新周期和技术更新周期。在一些高技术和新兴产业,科学技术进步往往很快转化为产品的更新换代。折现率选取的风险是:根据折现率的概念可确定折现率的计算方法即以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作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一般为政府债券的利率,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常用的方法主要为累加法。
三、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的重要性及措施
1.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公正性、合理性为方方面面所关注。首先应明确的是资产评估价值的合理范围其内涵应是资产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合理差异范围,也可理解为资产评估结果在具体数字上的可应用范围,可确定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或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差异的合理范围。可减少乃至消除国有无形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和大量流失的现象,避免企业主管部门与原企业经营者或个别人一对一的暗箱操作,提高企业改制工作的透明度。
2.建立科学规范的无形资产评估标准与评估体系。目前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尚未建立一套适合本国市场情况又与国际行业规范相统一的评估标准。为弥补无形资产评估中法律依据的缺失,应加强评估理论和标准的研究,探索无形资产新的评估思路和方法,这对于建立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和法律体系意义重大。在修改、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同时,应克服部门法规过多导致立法质量的下降、法律的权威性不够、法规间的冲突使得评估管理混乱的弊端。首先对涉及资产评估管理的主要部门如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出台的法规条文进行归纳、提炼,通过具体实际评估业务的检验,不断充实完善;其次加强对评估资格即资产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的自律规范,尽快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
关键词:商业银行;质押贷款;贷款风险;无形资产评估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6-0056-02
中国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融资,目前仍处在探索阶段,究其原因,首先在于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较难确定。另外,无形资产具有减值风险和变现困难等问题,因此,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数量和规模相比较其他形式的商业银行贷融资很小。对于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尤其是运用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这一重要融资形式,国内理论界的研究仍停留在基本概念研究层面。另外,无形资产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贡献难以量化,导致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仍缺乏实务操作层面的支持。
一、相关文献综述
Horward(1999)指出,利用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融资途径,主要面对企业向商业银行出质无形资产。刘建军(2008)认为,这种新的融资途径主要通过土地使用权的质押得以实现,而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融资体系在国内尚不成熟。宋效军(2006)也认为,中国目前利用商标权、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及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融资,仍处于尝试性的探索阶段。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创新,理论界一直回响着来自另一个角度的声音:Kemsley(2004)指出:随着高新技术和知识经济的高速发展,现代企业的价值“已经从砖墙等有形资产的价值转向专利技术、商标权、客户关系等无形资产中”。陈静(2009)更直接的认为,伴随科技的创新和企业发展的需求,商业银行急需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的新渠道。
陈蕾(2010)指出,无形资产因其变现、定价等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市场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认可程度,首先应是市场对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及评估结论的认可程度。Horward(1999)明确了,收益法相对成本法和市场法而言,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这种难度和复杂性主要体现在对方法和各项评估参数的选取上。周砚(2011)也指出,市场法和收益法能够较为真实反映无形资产为产权所有者创造的价值。然而,夏红芳(2009)则认为,收益现值法应该成为当前阶段被业内认可的较为科学的评估无形资产的方法。刘玉平(2011)认为,评估过程中对各项参数的选取时应尽量选取有证据支撑的公开市场数据,尽量避免出现大量的主观数据。
二、商业银行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模式的探索
专利技术是无形资产中最具代表性的个体,其不论数量还是交易频率都是知识产权中最大的,然而,在2006年9月之前,中国并没有专利技术质押贷款的先例,银行系统在此之前也从未打开专利资产质押融资的窗口。2006年10月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率先打破了僵局,开创了专利资产质押贷款的先河,专利资产作为质押物通过评估后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可以获得贷款。为了推进专利技术质押贷款业务,中国从政府到各商业银行一直进行着不同形式的探索和实践。以下简单列举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探索和总结的较为成功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
1.湖南湘潭模式。2006年5月,湖南省湘潭市出台了《湘潭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当年9月完成了两项用商标权质押贷款的项目。湘潭模式是由人民银行与湘潭市工商局共同推进,先试点后推广,体现了企业、银行和政府间的良性互动。通过严格筛选,建立起企业银行间的互信基础。通过加强监管、确保评估质量和机制创新,来降低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
2.交通银行“展业通”模式。2006 年 10 月,在北京市科委、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积极推动下,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与相关资产评估公司、担保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推出了“展业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融产品,形成了以“与专业机构共同搭建业务合作与风险控制平台”为核心的无形资产质押模式。通过中小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小企业的融资培训和融资方式创新等方面的建设全面展开合作。引入了相关专业领域中优秀的机构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相关业务的合作,建立各方协调与约束机制形成风险控制体系,分散化解贷款风险。
3.国家开发银行的“天津模式”。2005年9月30日,天津市科委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签订了《关于开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创建促进天津市中小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新型融资工具,并组建相关的担保平台和贷款平台。依据协议,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面向天津市中小科技型企业提供1亿元的贷款额度,以扶持和培育它们进一步发展,进而推动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该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和创新就是政府机构多方介入,搭建担保平台和贷款平台,为企业和银行建立了沟通桥梁。通过政府的认可和支持,给予金融机构以信心,打消了开发银行对企业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的担忧,积极促进企业成功融资。
4.江苏“南京银行模式”。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开辟融资的新渠道,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利用自身优势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探索出中小科技型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模式。该模式通过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全程免费参与、策划和协调,严格筛选优质的目标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成功率,多方合作提高对质押标的价值评估的客观性和权威性,选择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对质押标的价值进行评估,同时还邀请有关院校的行业专家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真实性进行论证,并提供书面意见。
三、商业银行在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中的风险
商业银行作为质押贷款的发放人,直接承担的是还款人的违约风险。在整个信贷过程中,商业银行的角色包括:评估报告审核人、贷款额度决策者、贷款发放人、资金使用监督人、还款监督人和违约风险承担者。
贷款发放后,商业银行便一直承担信用风险,直到还款人归还贷款。因此在贷款发放之前,是商业银行防控风险的最佳阶段。商业银行有自身的审贷程序,但除了对申请人资信能力的调查和贷款质押率的判断外,商业银行在审贷程序的全程中最为重要的依据就是评估机构出具的最终评估报告。因此,评估报告和贷款质押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另外,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结果相对于无形资产的原始成本而言可能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值。商业银行对这种增值认可的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或降低了自身的风险。为避免人为因素对贷款额的影响,对同等类型的无形资产,商业银行认可的贷款质押率基本相同或相似。但对于相同类型的无形资产来说,其评估结果的差别非常大。这就决定了最终贷款的额度与评估结果直接正相关。并且商业银行一般不参与评估过程,只能通过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对评估过程进行了解和关注。因此,对评估方法以及评估过程中所选用数据的控制成为商业银行防控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信用风险的关键。因此,商业银行应当着重研究自身认可的同时适用于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评估方法。
四、商业银行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贷款额度的确定
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主要从无形资产收益年限、无形资产收益预测、无形资产分成率和折现率四个方面入手。因质押贷款评估目的的特殊性,并为避免主观因素影响评估结果,商业银行在要求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对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一般要求采用以下方法:(1)自上而下法预测未来年度收益;(2)期权定价模型测算无形资产分成率;(3)WARA法测算无形资产折现率。
在上述方法的应用过程中,应同时结合计量经济学建模、模糊矩阵等方法,并从公开市场获取所需数据,以达到尽量减小评估结果波动范围,使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反映无形资产市场价值,降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目的。
质押率是指拟质押物评估值与最终贷款额之比。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中,其抵押率一般为60%~70% 。但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风险性远远高于房地产,因此,其质押率远低于房地产贷款的抵押率。在中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中,质押率的水平,发明专利最高为 40%,实用新型专利最高为30%;驰名商标最高为 40%,普通商标最高为30%。质押率的高低,与质押物资产的稳定性、风险性的特点密切相关。实务操作中,一旦确定了拟质押标的的评估结果,再结合商业银行无形资产质押率,就可以确定无形资产最终的贷款额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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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 成本法 市场法 收益法
一、研究背景
无形资产所具有很高的价值,国际上许多著名的大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量往往超过有形资产,不少企业的无形资产甚至超过有形资产的数倍乃至数十倍,而这些无形资产的形成是需要长期努力的。任何一种无形资产的价值都要经过一个相当漫长的形成和发展过程,需要企业具有强烈的无形资产意识,精心进行累积。
目前,人们已充分认识到了无形资产是国家和企业发展的动力,而这通常都需要无形资产评估作为依托。
二、无形资产概述
(一)无形资产的含义
无形资产从字面上理解是相对于有形资产而言的,即它是一种摸不着、看不见,没有实体的一种资产。迄今对无形资产还没有一个共同的认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增长、社会日益进步,其概念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由于无形资产的定义有不同的解释,加上我国对无形资产熟知较晚,人们对于如何理解和认识无形资产方面尚不成熟。但是只要把握了无形资产的几个基本要点,便能够有较清晰的理解。
(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程序
评估机构接受评估委托后,需要通过一些步骤完成无形资产价值的有效评估。
(1)对评估的资产进行资料核实和调查。根据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评估的基本理论,确定评估对象是否与委托方提供的信息相同,是否满足无形资产的性质,得出合理的判断。
(2)对评估的资产的功能进行分析和取证。由所评估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特点、评估目的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具体情况,对无形资产功能的判断来测算某些关键的数据。
(3)确定合理的评估方法。经过前两个步骤,由评估人员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如成本法、市场法或收益法,最后进行测算。
三、无形资产评估三种基本方法介绍
(一)成本法
(1)历史成本法。这种方法是进行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和管理的重要标准,用历史成本法计算的无形资产成本,可以准确反映出各类资产的构成比例,反映出无形资产价值形成过程,也是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和利润的依据是真实的。
(2)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在现实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下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方法。
(二)市场法
市场法是通过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参照对象,进行分析参照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对被评估对象进行对比调整,从而估算出资产价值的方法。
市场法能够充分考虑市场变动因素,可以较真实地反映被评估资产在评估时的市场。
(三)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评估估算无形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使未来各期收益现值累加之和作为评估对象重估价值的一种方法。运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基本公式为:
其中,P――资产现值;
F――第t年的净收益;
i――适用的折现率;
n――净收益可以持续的年限。
四、无形资产评估三种方法的优点和局限性
第一,成本法的优点在于原理较简单,易于掌握运用,只需要确定重置成本和损耗值,这两个评估参数对于某些资产来说易搜集,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使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时能够应用,利于企业资产保值。
第二,市场法的优点在于能够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选取参照物已经包含了经济性贬值,可以体现资产的现行价值,并且适用的范围广,评估的结果更易于被各方面接受。
第三,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实务中运用的十分广泛,收益法能较真实和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格,可以与投资决策相结合,更容易被买卖双方所接受。
五、专利权的评估
(一)专利权的概述
专利权是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创造人或发明创造人(专利权人)授予的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权利。
(二)专利权评估程序
首先,证明和鉴定专利权的存在。作为被评估的专利权,应该具有其明确的、核心的、区别于其他已有技术的实质性内容。这些内容包括对专利权产权的确认,确定专利权的法律状态,对专利权的有效期和适用地域或者界限的审核实。其次,确定评估方法。这是专利权评估的实质性程序,包括对专利权的技术状况分析、收益能力分析等等。因此,搜集资料并加以整理时专利权评估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再次,完成评估报告,加以说明。
六、商标权的评估
(一)商标权的概述
商标是区分同类商品的标志,而商标权是商标注册以后,商标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权益。
(二)商标权评估程序
(1)收集有关资料。接受评估委托后,需要进行产权界定,被评估商标是否注册商标,是否使用,是否按商标核准使用范围使用,注册人名字和地址是否变更,还要查阅企业的历史资料、市场环境、发展前景和同行业情况。
(2)市场调研。根据市场调研,确定产品市场需求量,分析商标权的现状和前景,由此推断商标产品在客户中的信誉、竞争情况,以及商标产品在市场上的市场占有率,预测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七、无形资产评估中的价值偏离
无形资产评估的实践中,对无形资产的预测为、评估、定价等方面,不同评估机构处理方式的不同常使评估结果形成较严重的分离。
一些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无视国家法规,对于评估结果的确定不是根据科学的方法和客观事实,而是按照被评估单位的某种需要去做,甚至拿评估结果做交易,使评估结果严重失实。
八、部分企业自身对无形资产的不重视
一些企业不重视自己的无形资产,流失及被侵犯现象时有发生,认为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不会有多大作用,而且多付出一笔评估费用也觉得是负担。有的企业不到侵权损失惨重,就不去评估,有的企业在损失惨重后仍然茫然,无形资产的拥有者对于自己的无形资产必须重视,它是企业生产的基本因素,一个没有无形资产的企业将难以生存,对于企业的无形资产要评估其价值。
九、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管理
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是当前在资产评估工作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因为在无形资产过程中有诸多的影响价值的因素,主观随意性较大,科学合理尚待进一步研究。一些企业在亏损或者效益不好的情况下,企图借此提高企业身价,有的在注册资金增资遇到困难时,而采取评估商誉这项不可确指无形资产的捷径手法。
十、结论
应用成本法的理论依据是,资产的成本越高,说明资产的投入越大,相应资产的价值也就越大。如一项新药的发明,从研制到成功,需要花费大量的研制成本,因此它的价值也高,这也解释了国际上新药技术的转让费为何居高不下。对企业而言,从构建企业开始,建厂房、购机器设备,厂房设备成本越高、企业的价值越大,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从新药技术到企业构建,人们习惯地用成本投入的多少来说明其价值的大小。在评估实践中,应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参数的选取受同类或资产本身在现实市场中交易数据的影响较大,而受主观判断因素的影响相对不大。这就使得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评估的结果易于为人们所接受,特别是那些适合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评估的资产类型,如房地产、机器设备的评估,成本法、市场法的应用就获得了较大的成功。然而,随着社会对资产认识的深入,人们发现,一些成本不高的技术,一些没有太多的厂房设备的企业,同样产生较高的收益。这些收益与其投入的成本有着较大的不对称性,这使得应用传统的成本法难以准确估量这些资产的价值。对资产的购买者而言,更关注资产的获益状况,而不是这些资产的投入成本。尽管某些资产的构建成本不高,但收益很大,投资者也愿意付出高出资产构建成本的价格来购买这些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应用成本法评估产生的评估结果将与资产的市场价值相背离。而通过收益法来评估资产的价值,更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也正在为社会所认可。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收益并折成现值,以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对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的评估,从理论上来说,应用收益法比应用成本法评估具有较高的说服力,这也获得了社会的公认。在实际评估操作中,收益法是一种技术性较强的评估方法,其应用涉及对未来收益、折现系数及收益期限等参数的确定,使应用收益法时,参数的选取成为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重要因素。然而目前我国评估准则难以有效地规范运用收益法评估过程中参数的选取,致使参数选取随意性大,突出表现在收益额、市场占有率、折现系数等数据上没有科学依据,从而导致了资产价值达到令人瞪目的程度,使公众对资产价值究竟是多少产生怀疑,造成社会混乱。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对资产价值评估结果,尤其是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不信任,从一定意义上讲,是由于评估机构没有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进行评估。在此,将重点针对无形资产,结合实际评估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分析在运用收益法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
我国资产评估业的发起,以及目前执业的大多数评估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由于知识背景的不同,对无形资产的理解就存在较多偏差。尽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取得需要经过考试,但注册评估师考试中,有关无形资产的考题仅涉及无形资产最基本的知识。评估师仅掌握这些考试要求的基本知识,是难以胜任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这也导致在评估过程中,评估师对于一些无形资产价值本质的基本内容不清楚,只是直接简单地套用评估公式计算。最主要表现是,在评估报告中没有分析无形资产的内容,没有界定无形资产的价值存在范围。而常见的错误包括以下两种:
第一,将运用待估无形资产的产品价值,计入无形资产价值,扩大评估对象的范围,导致对待估无形资产价值的高估。例如,需要评估的是一项改善手机功能的软件技术。由于评估人员不了解软件技术的价值体现,在运用收益法确定收益额的时候,评估人员通过分析该软件使手机实现的功能,计算具有这种功能的手机的销售收入,作为待估软件的收益额,最终得出该软件的无形资产价值。上述方法的错误在于,手机软件的价值应该体现在,软件许可给手机制造商而获得的软件许可费,而不是手机全部的销售收入。
第二,将待估无形资产领域的价值,作为待估无形资产价值,导致结果的高估。例如,需要评估一项纳米陶瓷材料技术,错误的评估报告的描述将会是:我国的陶瓷材料市场如何,而纳米技术出现后,这种纳米陶瓷材料将会占多少市场份额,然后对纳米陶瓷未来市场分析之后,计算纳米陶瓷材料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扣除后计算收益,经折现后得到该技术的无形资产价值。这份报告错误在于,不是评估该项纳米陶瓷材料技术的无形资产价值,而是对整个纳米陶瓷材料领域的技术评估。
二、科技成果经济价值计算的影响
评估人员受科技成果经济价值计算的影响,将无形资产产生的间接价值,乃至社会价值计算在无形资产价值内,导致对无形资产价值的高估。无形资产价值从评估角度看,是指无形资产所有人通过无形资产获取的收益。而有的评估机构评估人员把技术创造的间接价值计算在无形资产价值之中,导致评估结果的失真。例如,湖南一家机构对某教授杂交水稻技术的评估,该评估机构对杂交水稻技术价值的评估值是1000多亿,创了中国无形资产价值之最。这份报告错误在于,将某教授的杂交水稻技术推广所产生的所有价值,全部计算在该杂交水稻技术价值之中。而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来分析,某教授的杂交水稻技术的价值指的是,该项技术所有人,通过出售许可或自己实施而得到的收益。然而某教授在推广这项技术时收不到上述的1000亿,某教授这一技术的产权所有人也得不到1000亿。因此推广这一技术产生的间接收益不应计入无形资产价值之中。同样地,对于一项抽油机技术,运用该技术生产出来的抽油机,可以提高石油的采收率,使抽油机的漏失量减少,提高石油回收。如果在评估过程中,将抽油机石油回收率的提高,作为该项技术的无形资产,就扩展了该项技术的价值。这项技术价值直接体现应该是由于采油回收率的提高,更多的用户愿意购买或愿意付出较高的价格购买这台机器,因此,用户的增多和购买价的提高才是这项技术的直接收益。
三、评估人员的道德素质
由于收益法应用的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在实践中越来越多地被评估师用于操纵评估结果,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未来收益额及折现率的操纵。例如对未来收益额的预测,尽管已有不少科学方法,但一些评估师不顾客观实际,随意扩大或缩小未来收益以达到对评估结果的控制,其中一些项目是否能够产生收益都值得怀疑,但评估结果依然可以满足客户的需要。评估师的这种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使资产评估变成了由人为设定评估参数,进而套入收益法公式进行“科学”计算的游戏。
上述资产评估领域存在的问题,造成社会各界人士对资产价值评估的怀疑与否定,很多人发出“谁来评估评估业”的感叹。在现实评估中,由于评估参数的选取受主观因素影响大,对应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正被社会所怀疑甚至难以接受。从而导致在证券市场管理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中,对企业价值的评估还主要在应用成本加和法评估。这不能不说是收益法在我国评估实践的一种悲哀。因此,对应用收益法的评估,迫切需要一场更深入的反思。笔者认为:
1.从理论上进一步肯定收益法的现实意义
由于收益法的实际应用实践的人为因素的影响,使社会形成了开始对收益法应用的怀疑、甚至否定,这是十分危险的。因此,从理论上,科学评价收益法,对收益法的科学性给予充分肯定,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充分肯定收益法的理论先进性,才有可能改变当前对一些重大项目、重要无形资产,甚至知名企业的评估还在应用加和成本法评估的现实,还这些资产、企业价值的本来面目,也是改变我国评估实践与国际不相适应的一项重要的内容。
2.修改那些未能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规范、标准、准则的内容
从现行的评估管理规范、规定、标准、准则的内容来看,实践证明,这些规定还难以约束应用收益法的评估判断随意主观行为。目前我国的评估准则是从总体上把握,但对评估实践的指导、规范就难以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由于收益法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过大,研究如何约束这些主观因素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特别解决操纵评估结果的行为是当务之急。
一、无形资产驗资业务风险的分析
注册会计师的驗资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在驗资过程中由于违约、过失、欺诈等原因,出具不恰当的驗资报告,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法律责任的可能性。对注册会计师来说,应当针对以下几种无形资产驗资情况具体分析其可能遭遇的执业风险:
(一)出资设立时的无形资产驗证风险
根据《公司法》规定,以无形资产入资的,其比例可以达到注册资本的70%。企业可以用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勘探权及采矿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设立出资,但必须评估作价。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股东要求中介机构对出资的无形资产的评估值满足注册资本要求的情况。由于评估责任不能替代或减免驗资责任。因此,在对无形资产出资的驗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要严格查阅评估报告,核实财产的产权归属。如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该土地使用权是否满足出资的资格,已用作抵押,涉及诉讼的土地不能用作出资,有产权证书是否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出资的,应依法办理了财产权转让手续,否则不予以确认其出资。在实务中,还有以公司名称、企业品牌、长期客户、特许经营权协定等体现市场竞争力的无形资产出资的,按照评估价值或者约定的价值入资,注册会计师在核实这些资产的价值时,要考虑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发展前景、市场供需情况等多种复杂、易变的因素,真实公允地反映其价值。
(二)兼并收购中无形资产的驗资风险
并购作为一种企业快速提升核心竞争力和获得发展的重要途径已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专利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作为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核心资产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企业并购动因。但是无形资产的会计计量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成本计量根本无法揭示无形资产的真正价值。如IBM在收购莲花公司时,莲花公司的账面资产价值仅为5000万美元,而收购价达到35亿美元。并购价格与被并购企业的账面价值产生极大的差距,表明无形资产不能很好在反映企业某一时点财务状况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其真实的价值。无形资产交易价格是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协商产生的双方均可以接受的价格。这种交易价格的特殊性,会引发企业的关联交易或者是操纵价格,可能使得资产评估报告中的交易价格远远背离了其真实的价值。并且无形资产的内涵智力资本和知识具有积累性和沿袭性的特点使得无形资产的价值具有可升级性,评估人员选择的评估参数随意性很大,这些无形资产价值的可能会被过高的估计(或者低估),导致评估无形资产的结果不真实、不可靠。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对企业进行驗资时,要认真审驗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是否合理、真实等。如果过度依赖资产评估报告就会出具不真实、不准确的驗资报告。
(三)增资扩股中的无形资产驗资风险
增资扩股时驗资的审驗重点在于出资行为的真实性,与设立驗资相比,增资驗资时,识别和排除被审驗单位以自有的无形资产或第三人的无形资产做虚假出资有一定的难度。增资驗资时,由于企业已经运行了一段时间,积累一定规模的自有资产,当企业筹资无望又急于增加注册资本时,就可能以自有的资产或第三人的资产假充投资资产提供审驗,或以购买行为冒充接受投资行为。以无形资产增资时应关注以下几点:一是应办理的产权登记、产权转让手续的无形资产,是否已经办理;二是经评估入价的无形资产是否属于股东所有,评估价值是否是各方所确认的,不能将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作为增资;三是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要查阅技术鉴定书,四是审驗当前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以及在规定的有效使用年限内是否进行了摊销。
二、会计师事务所无形资产驗资风险的防范与对策
驗资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无时不需要敏锐的专业判断能力。一般来说,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越强,其驗资业务所带来的风险就越小。而驗资人员专业业务水平不高,必然带来驗资风险。由于无形资产本身具有无形性、种类繁多的特点,如由企业开发经营的成果、企业形象、企业文化、信息资料和商业机密等,涉及的领域庞杂、影响因素众多,并且企业有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不能完全提供这些无形资产的相关资料,使得注册会计师不能够搜集到完整有力的驗资证据。而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专业性又极强,即使注册会计师收集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由于专业的限制,不能够有效的判断这些证据的真实价值。这导致了注册会计师在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准确而有效的价值判断时面临很多难题,产生驗资风险。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的过程中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三个原则,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而在对无形资产的确认驗资过程中,由于无形资产操纵的空间大,为了争取客户和经济效益,使得注册会计师其独立性受到诸如经济利益、关联关系、外在压力等各方面因素的干扰,导致其在驗资的过程中不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性,甚至是在客户的要求下,违背原则,为客“出谋划策”或者是“串通舞弊”,出具不负责任的驗资报告,最终导致巨大的驗资风险。
注册会计师应充分认识无形资产驗资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执业判断能力办理驗资业务,规范执业,控制和防范驗资风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从源头防控风险,慎审选择客户
防范和控制风险要从源头做起,必须对客户进行慎重选择。多数情况下驗资业务接触的是新的客户,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这些驗资项目时,要对他们的组建情况深入的了解,沟通交流的问题要全面细致,尽可能的考虑到各个方面的风险点,降低事务所风险。另外要明确委托方的驗资目的和双方应承担的责任,还要加强对被审驗单位管理层诚信度的考虑,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本结构中,无形资产所占的比例较大,要综合考虑这些委托单位社会信誉,对驗资项目事前进行风险评估,不盲目行事,提高风险意识。
(二)从流程过滤风险,强化质量控制
驗资风险中的风险和漏洞主要是因为缺少规范的驗资行为以及不严格执行驗资程序导致。要防范和减少驗资风险,要区分不同的驗资类型和出资方式。就无形资产而言,其具有变化大,容易受外在因素的影响,不仅要考虑其账面价值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真实准确的获取充分且恰当的驗资证据,完成各项审驗程序,编制审驗底稿。事务所对于驗资业务的各环节都要监督和审核,从接受业务到制定驗资计划,进行审驗程序都要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出具驗资报告严格执行多级复核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注册会计师追加审驗程序,补充取证,避免出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驗资报告。做到从整体到具体流程的全面质量管控和提高,以保证驗资报告的质量。
(三)从软件打造实力提升专业能力
事务所驗资业务对象包括了各个行业、各个专业,对从业者的敬业精神要求相当严格。所以要强化驗资者的后续教育,提高执业技能与道德修养。无形资产的驗资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专业性、创造性和复杂性,要求提高驗资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扩大知识视野,并且保持严谨的科学态度。而无形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要求驗资人员要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政策水平和职业判断能力,使他们的执业能力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在驗资业务的疑难问题上游刃有余,规避驗资风险。同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的部门可以通过加强对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和加强对违规的处罚力度,促使驗资人员在对无形资产的驗资过程中保持应有的独立性,恪守职业道德,抵制诱惑。会计师事务所要进行监督和引导,加强事务所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坚持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驗资人员的社会责任感,降低驗资风险,保证驗资质量。
关键词:资产评估;评估准则;比较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6月30日
当前,在国际资产评估领域有较大影响的评估准则主要有: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VSC)制定的《国际评估准则》(IVS)、美国评估促进会(AF)制定的《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和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指定的《评估与股价指南》(Red Book)等。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产评估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资产评估方法日趋成熟,我国评估准则体系也逐步完善。
一、中国评估准则的发展及趋势
1、探索阶段。我国资产评估产生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特殊的市场环境和政治环境,使我国资产评估业形成了行政管理与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资产评估行业成长初期,由于政治上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使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从产生开始就形成了各自独立的资产评估领域。财政部、原国资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等根据各自工作和业务的要求先后制定并了一些资产评估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和办法,这些制度、规定和办法既未以准则的形式,也未形成统一的执业标准。
2、建立阶段。1996年中评协组织专家起草了《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1997年中评协先后两次在北京召开资产评估准则国际研讨会,开始启动制定资产评估准则的工作。1998年初,中评协构建了资产评估准则的概念框架,并提出准则制定的计划。同年,制定了准则制定程序和程序,并成立了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国内外专家咨询组。1999~2000年期间,中评协和业内专家相继以财政部的名义了《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道德规范》、《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后续教育规范》,以中评协名义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指南》、《资产评估计划指南》、《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2000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合并,中注协组织专家调整了原中评协提交的准则草案,并组织力量起草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在此基础上,财政部于2001年制定了第一部实体性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同时编写出版了《释义》。就内容来讲,这一准则具有单一性,未对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做出规定,但作为第一部准则,对以后准则的系统发展来讲是十分必要的。2001年以来,中注协组织专家起草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并与2002年8月公开向评估行业内外征求意见。2004年2月25日,财政部了中评协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体系的初步建立。
3、发展阶段。2005年后,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制定进入快速发展期。2005年3月21日,中评协针对以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2007年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主要是为服务于为会计计量中的公允价值的评估业务提供专业意见。2008年11月28日,中评协一次性了4个程序性具体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和两个实体性具体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以及一个指导意见(《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这一系列准则都是对基本准则的重要补充。之后,中评协又分别针对专利资产评估业务、珠宝首饰评估业务、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业务了指导意见。至2010年,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累计共21项评估准则。这些准则包括2个基本准则、8个具体准则、4个评估指南和7个指导意见,基本构建了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这些准则的,使得评估业务的基本程序、主要资产类型的评估业务都有了相应的评估准则予以规范,标志着中国的评估实践全面进入准则规范时代。
4、发展趋势。中国评估准则的制定工作,借鉴了国际上相关评估准则的制定经验和成果。其中,国际评估准则对中国评估准则的制定影响更大。我国评估准则在基本概念、方法体系、价值类型、具体内容以及体系框架的设计等方面与国际评估准则基本趋同,实现了与国际评估准则的良好协调。
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越来越关注公允价值,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得到较快发展。而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深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逐步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为了适应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的发展,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也应在凸显特色的同时逐步实现国际趋同。一门通用的资产评估语言可以增加不同行业、不同国家之间的信息透明度、一致性和可比性,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对外开放程度和促进评估行业国际化发展的一个机遇。
从我国评估准则的发展和完善,以及评估准则体系的构建过程来看,最初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仅适用于国有资产评估的准则,但随着国民经济比重的增加,一个发展趋势是国家将政府评估的许多业务委托给民间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准则也逐渐走向统一。然而,由于目前评估领域相互独立,其准则只适用于各自业务的要求和特点,要实现评估准则的统一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资产评估准则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应该反映各方的利益要求,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应该由相关利益各方经过充分的博弈后制定。因此,在实现评估准则统一的过程中,要坚持充分参与的原则,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注重普遍适应性和各行业的专门化相结合。
二、国际评估准则(IVS)
从发展趋势看,国际社会对资产评估国际化的需求日益强烈,《国际评估准则》是评估行业发展及外部经济推动等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
1、探索阶段。在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资本实现了全球性流动,国际分工越来越细化,国家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加之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界也迫切需要一部规范的评估准则。1981年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成立(IAVSC),标志着国际评估业从此走上国际化协作的道路。IAVSC成立后,开始了对国际评估准则制定的探索。
2、建立阶段。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成立后,以有关国家评估准则和评估执业的具体情况为基础,着手制定国际性评估准则文件。1985年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制定了《国际评估准则》(IVS)第一版。该准则的制定主要依据西方发达国家的资产评估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缺乏统一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持,与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实践脱节,指导意义不大。
3、发展阶段。自《国际评估准则》第一版起,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先后于1994年、1997年、2000年、2001年、2002年进行了五次修订,并于2003年4月制定了《国际评估准则》第六版。《国际评估准则》第六版相对较为完整,包括八个组成部分:前言、资产评估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行为守则、资产类型、国际评估准则、国际评估应用指南、评估指南、白皮书,每个组成部分相对独立,自成体系。
《国际评估准则》几经修改,已经形成了一部综合性准则,特别是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评估报告等内容,增强了其指导性。
欧盟法律要求,欧盟上市公司自2005年开始执行《国际会计准则》,这一变化给国际评估业带来很大影响。2005年2月10日,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新闻通告,宣布推出第七版《国际评估准则》。第七版《国际评估准则》有两项重要变动:一是对相关国际评估准则,主要是评估应用指南1—财务报告目的评估和评估指南8—财务报告目的评估中的成本法作出了修订;二是增加了3个评估指南:评估指南12(特殊交易不动产评估),评估指南13—物业税目的大综评估,评估指南14—采掘业固定资产评估。
2007年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又在修订第七版的基础上了第八版《国际评估准则》。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对《国际评估准则》的修订工作可能导致将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估计评估准则的进一步完善。
4、发展趋势。经过20多年的努力,《国际评估准则》日益完善,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其影响力逐步扩大,在国际上越来越得到广泛认可。
国际评估准则正在经历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并且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和全球投资业准则相联系,把这些准则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由此,国际评估理念、技术和准则的发展,必将与全球会计和业绩评价相互促进,并对其产生深远影响,但国际评估准则不可能完全替代各国的评估准则。
三、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
1、探索阶段。早在19世纪中后期,美国就成立了专业评估公司,一些评估团体已经开始了评估准则制定的探索。但直到1987年,美国才制定了第一部评估准则——《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
2、建立阶段。到经历了20世纪八十年代的评估业动荡之后,为了提高评估质量维护评估业的声誉,1987年美国制定《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1989年评估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其纳为评估委员会制定的第一部评估准则。《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是一部典型的综合性评估准则,不仅包括了不动产评估和报告的基本准则,还包括评估复核、评估咨询和动产评估、企业评估的准则。
3、发展阶段。1992~2006年期间,美国每年修订并出版一部最新版本的《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从2006年开始,每两年修订并出版一部。截至2006年,美国资产评估准则已经经过十几次修改,该准则日趋完善。最新版《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包括以下组成部分:定义、引言、职业道德规定、胜任能力规定、工作范围规定、允许偏离规定、司法例外规定、增补标准规定、10个准则、10个准则说明(SMT)和29个咨询意见(AO)。
经过多次的修订与完善,《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制定准则和准则指南。由于其符合资产评估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受到评估界的广泛欢迎和认可,已经成为美国及北美地区评估师及评估专业团体公认的评估准则,并逐渐以立法的形式被美国政府认可。
4、发展趋势。美国的《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已经被美国乃至北美评估行业广泛接受,并在伴随着资产评估业国际交流的发展同时逐步成为国际界具有影响力的评估准则之一。
2006年2月,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与美国价值评估基金会(TAF)就准则趋同问题在美国华盛顿举行会议,发表了合作趋同备忘录。双方承诺,在可行的前提下,采取相应措施促使现行评估准则标准达到充分兼容。美国评估准则将会不断地发展完善,同时,在国际协调的趋势下会逐步实现与国际的接轨,以实现评估的可比性。
四、英国评估准则(Red Book)
1、探索阶段。英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较早,是现代评估业的鼻祖,但其在资产评估准则制定方面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1868年,由各地规模不一的测量协会和俱乐部协商组成了英国测量师学会,1881年获“皇家”荣誉,于1946年正式启用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名称。RICS既是一个行业自律管理组织,又是一个权威的专业服务组织,主要负责对包括资产评估在内的测量师业实行行业管理,以及制定、修订和完善职业技术标准。19世纪中后期到1976年期间,RICS制定过相应的评估标准,但由于存在局限性,这些标准并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准则。
2、建立阶段。经历了几十年的探索,1976年英国制定了第一部相对比较系统的评估准则——《评估与股价指南》(又称红皮书)。英国的不动产评估发展历史较长,同时,英国最早出现不动产评估准则,并于20世纪七十年代出版,该准则以评估标准的形式制定,准则主要规范以财务报告股价为目的的评估行为,以及测量师出具的供其他公众使用的评估报告。
3、发展阶段。随着会计准则和评估职业惯例的变化,英国的《评估与评估指南》也经过多次修改与完善。1990年,制定了《评估与评估指南》第三版,并在1991年成为所有特许测量师的强制性标准。1995年,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与两家规模较小的协会共同修订了《评估与估价指南》,准则主要包括三部分:引论、职业规范与职业规范附录、指南,内容主要针对不动产评估。1996年,第四版准则生效。
九十年代后期,国际和欧洲评估准则研究和制定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为了适应国际经济业务的需要,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出版了第五版红皮书,并将名称改为《评估与估价准则》,于2003年5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遵循国际评估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国际评估准则的接轨,参考并借鉴了其重要理念和思路,形成了英国的评估实务准则,供世界各国会员及客户参考。
4、发展趋势。RICS在对红皮书的修订和完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与国际评估准则的接轨,希望制定一套国际化的评估准则以便对其全球的会员进行执业指导。同时,RICS积极参与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事务,并且认为,要实现对协会的所有会员进行有效率的指导,还要尽可能地采用国际评估准则,以避免不同准则在解释时产生的矛盾。
五、总结
各国评估行业发展极不均衡,且各具特色,但综合化发展是各国评估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必然趋势,而资产评估国际化的核心是评估准则的国际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蓬勃发展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各国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国际间的评估业务日趋增多,资产评估行业的国际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资产评估准则的趋同不可避免。同时,在准则发展过程中,各国之间相互吸收其评估文化的精髓,差异不断减少,实现了评估准则的协调和统一。
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的推广和实质性应用,使得会计与评估行业的合作和联系越来越紧密,评估准则的完善需要借鉴并紧随会计等相关准则的变化相应变动,评估准则的制定也会越来越多地服务于会计业务。
主要参考文献:
[1]王诚军.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及国际评估准则[J].中国资产评估,1999.1.
[2]王诚军.《国际评估准则》与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的比较[J].中国资产评估,2000.1.
[3]俞明轩.英国评估行业自律管理体制的变化及其借鉴作用[J].中国资产评估,2003.6.
[4]曲晓辉.资产评估准则的国际发展[J].财会学习,2006.6.
关键词 资产评估 教学改革 实践
一、前言
资产评估课程是资产评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在资产评估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中居于重要地位。同时也是会计、审计、财政、财务管理、税收等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然而资产评估实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非常短,将资产评估课程作为一门课程引入高校课堂的时间就更短,目前我国高校开设资产评估课程的时间不过只有十来年,落后于历史悠久的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 而资产评估本身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极强的专业,高校作为培养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重要场所,其课程建设的水平还不能满足社会对资产评估专业人才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在教学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教学方法还需进一步完善。
当然,作为一名高校的会计学专业专职教师,同时主讲资产评估课程,笔者也对资产评估课程的教学进行了反思,对于课程的教学设计和课程考核等方面,笔者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下面对资产评估教学过程中表现出的突出问题进行总结。
二、资产评估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建设不到位
从资产评估专业建设方面来看,很多独立院校较少设置资产评估专业,一般只是在会计学专业中单独设置资产评估专业课,而并没有独立的资产评估专业。而且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上,资产评估课程并不是专业核心课程,有的只是作为专业的选修课程。在学时安排上面,该课程的教学学时也是很有限的。这给教师教学带来了一定难度,有些教师容易因为赶课时的缘故,在教学中可能会无法深入更好的讲解这门课程,学生的学习效果也就会大打折扣。
(二)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从课程教学设计方面来看,资产评估课程目前普遍存在教学形式单一的问题,教学过程主要以理论讲授为主,实验实训为辅,有些甚至采用的是纯理论的教学方式,学生听课效果不佳,课堂气氛沉闷,学生互动的积极性也不高。因为课程本身综合性较强,要求教学人员不仅要具备资产评估和财务会计知识,还要懂得审计知识,甚至还需要略懂工程技术知识,但实际上,很多高校尤其是独立院校的教师,大部分都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从教,所以所涉猎的知识面有限,很难达到上述要求,这将不利于课程教学达到理想的效果。
(三)教学设计偏理论化
目前独立院校的教学方式比较呆板,对资产评估的教学设计不到位,教学方法比较单一,课堂教学形式不灵活,教师也缺乏钻研的主动性,课堂教学多以理论教学,而且大都是按照教材来讲授,由于教师本身对于资产评估的实务经验并不丰富,因此很难引入生动形象的案例进行教学,因此学生学习的兴趣也不高。
(四)教材编写脱离实践
从资产评估教材的编排和选用情况来看。目前市面上,很多资产评估教材编排内容相似,有的甚至章节安排几乎一样,这种教材的安排多把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作为教学重点,这与资产评估实践的要求不相符。在实际工作中,每一个评估项目,最难的不是方法的计算过程,而是在不同的评估目的下,价值类型的选择、资料的收集、各种指标和参数的确定和选择,这些问题实践中需要资产评估人员自行解决,因此对评估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而在教材的理论知识讲解和应用举例中,基本所有的参数和指标都已给定,学生不需要分析和判断,只需用给定的数字套公式演算就可以得出答案。使用这种教材培养出的学生脱离实践,仅能充当计算器的功能,不能胜任复杂的实际工作。
(五)课程考核方式单一化
从课程考核方面来看,资产评估课程的考核方式建议多样化、针对性和生动性,应该树立能力测试的新观念,将素质教育融入考试考核的评价体系。过去一贯采用传统的闭卷考试或者开卷考试方式来考核学期期末,但是这种考核方式对于学生而言,一方面考试难度较大,考试卷面不理想,另一方面考试内容单一,不利于考查学生对于课程学习的效果。毕竟资产评估课程的实践性很强,不应该只考查学生对理论的掌握。
三、改善资产评估教学的建议
要想改变独立院校资产评估教学的现状,关键是要彻底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调整实践教学方法,改变资产评估教学模式,从多个角度进行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高校资产评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资产评估专业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知识结构提出的新要求,培养的本科学生不但应该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和较高的理论水平,而且还应该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以就业为导向,紧贴区域经济发展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人才的需求,结合各高校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建议高校领导在制定本科培养方案时,充分考虑到这一点,能够权衡进而做出调整,而且也可以考虑申请建立资产评估专业,进行单独招生,这样也有利于财会专业拓展就业面。
(二)采用丰富的教学方法,改进教学设计
应该将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和情景模拟法融入教学当中。例如,教师可以大量搜集资产评估的最新最典型的相关案例,在章节讲解时,可以导入案例来启发教学,设计课堂讨论环节,引导学生思考,激发学生学习本课程的兴趣。所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好的例子和故事可以抓住视听,让学生更加深刻的理解资产评估的有关概念和原理,尤其是在房地产评估、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评估等讲解时,可以引用评估案例来讲解。在讲解如何编写资产评估报告时,可以以某个评估机构出具的实际评估报告为例,让大家实际了解工作中的评估报告如何撰写,基本格式和内容,这样可以加深学生的印象,在理论讲解时就会比较容易理解。
当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建议增加课程认知实习,通过带领学生深入企业的形式,主要是在资产评估事务所展开,在实践中体会资产评估的重要性和现实需求,了解资产评估的基本流程和操作内容、操作程序等。许多专业实际上都在施行认知实习,建议资产评估课程也可以考虑增加这个环节的学习,把它融入这门课程的教学当中,有利于学生更好学习专业课程。
(三)调整课程结构,加大实践课程比例
在课程设置上,转变资产评估紧紧围绕建筑工程评估、机器设备评估、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的传统内容教育思路,进一步拓展课程范围,增加金融资产评估、旧机动车评估、税基评估、矿业权评估、珠宝鉴定等资产评估专业课程。再次,增加实训环节,要加强实验室的建设。目前高校实验室数量有限,不能充分满足资产评估专业学生开展实训学习。应该扩大实验室规模,在实验室安装先进的资产评估教学软件。通过软件和硬件两方面建立完善的校内资产评估课程模式实验室,为学生提供仿真的资产评估环境。在实践教学环节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基地。课程结束后,组织学生深入资产评估事务所,参加具体的评估项目。对工作底稿进行整理、分析,最终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实践教学能更有效地锻炼和提升学生对资产评估理论知识和相关课程理论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
(四)合理选择实用性教材
鼓励教师和行业专家共同编著有针对性的实用性教材。组建教材编写小组,鼓励多年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和具有多年资产评估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参与教材的编著工作,形成一套适用经济发展及高校教学使用的统编教材。
同时在选用教材时,尽量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选用案例导入式教材,最好课后配有相应习题,学生可以课后进行练习,自我复习。
(五)增设考评标准,采用多样化考核方式
同时,做好各类不同课程的考评标准系统,基础理论课程采用期末笔试加平时成绩的评价方式;专业基础课程采用笔试加实习成绩的评价方式;专业课程采用案例分析的评价方式;专项评估课程采用分组合作综合评价的方式。
建议可以增加小论文考核,或者调研报告的形式,作为期末考核的途径,加大对学生实践环节的验收考察。
作为民办高校的一名专职教师,笔者认为应该在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上面多花时间去钻研,对于学生应该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正确开展教学活动,除了任课教师自身专业素质有待提高之外,还需要学校多关注教师个人的职业发展,给予教师更多的培训和再深造的机会,鼓励教师参加专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并对教师提供适当支持。教师还需要对学生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困难,给学生及时答疑解惑。作为教书育人的执行者,我们都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为教学工作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作者单位为武汉工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张晓芳.资产评估教学模式探讨[J].价值工程,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