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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科技奖励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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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科技奖励管理办法

第1篇:企业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

摘 要:近几年高职院校科研水平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科研管理的激励机制导向性不够明确,科研人员的应用性成果较少,而且研究内容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脱节等。这一系列问题导致科研难以服务社会。如何引导高职院校科研朝着有利于为地方社会服务的方向发展,是当下高职院校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本文从完善科研激励机制的角度出发,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个案,就高职院校如何引导科研人员积极服务社会、扎根地方、服务地方,如何适应地方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 科研激励 服务社会

历年来,高职院校以教学和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对科研重视不够。近年来,由于高校体制改革进程加快,高校科研人员饱和,充实到高职院校,使得高职院校科研实力显著提升。高职院校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队伍中的新生力量、地方创新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各地创造、积累和传播知识的重要基地,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是建设地方创新体系的骨干力量,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和技术支撑。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提高高职院校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科研人员的潜力,如何运用激励机制促进科研服务社会成为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发展的关键问题。

随着办学条件的逐步发展,高职院校的科研能力以及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以往教学型的高职院校逐步向教学科研综合发展转变。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围绕为学科建设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为教学工作服务的特点,要求高职院校科研管理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提高高职院校自身的科研水平,才能在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本文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例,介绍其如何运用激励机制引导科研服务社会。

一、高职院校科研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高职院校的科研激励机制都是借鉴比较好的本科院校的经验,但由于针对性不强,普遍存在激励不力的现象。此外,大多数高职院校把科研激励的重点放在项目申报、成果获奖、高质量论文等纵向成果和理论成果上,对横向项目或者服务地方社会这块工作的激励重视程度远远不够。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均是高等教育的三大社会职能之一。好的科研激励机制对高职院校科研事业的发展有着导向和促进作用,而完善科研激励措施是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激励方式具有阶段性和时效性[1],激励机制缺乏系统性,激励手段单一,注重物质激励,缺乏精神激励[2],且激励机制不能与时俱进,存在不公平现象等等,制约着高职院校的发展。

二、高职院校科研激励机制遵循的基本原则

高职院校科研激励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

激励机制的实施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按劳所得、按知分配的思想,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2.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并重的原则

在对科研人员进行物质奖励的同时,还要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3.定性奖励与定量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除了有明确具有导向性的定性奖励以外,还必须科学地对成果进行量化统计,并在此基础上予以奖励。既要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又要保护其他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3]。

4.激励约束机制并举的原则

科研管理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对实现科研活动的任务和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与此同时,要制定必要的相应的惩处制度,惩罚、警告那些对科研工作消极怠慢、违背科研职业道德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个人或部门。

总之,激励必须起到鼓励先进、惩治落后的作用,要奖得合理、惩得合法,奖惩均要起到激励作用[4]。

三、我院科研激励机制现状

为了推进科研服务社会和地方经济,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出台了津贴分配办法(科研业绩计分办法)、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科技奖励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及科研团队建设试行办法等方面的制度,努力做到科研激励机制与时俱进及公平化。

具体激励机制及实施办法如下:

1.科研津贴分配办法(科研业绩计分办法)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的《科研业绩计分办法》是2009年12月制定出台,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在科研激励政策上是最受人关注的,有较好科研成果的老师都对这个文件有所了解。学校以半学年为单位,在每年的七月和次年的一月对全院教师在过去半年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并根据审核结果发放过去半年的科研业绩津贴。此管理办法将科研业绩大致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立项、成果获奖、经费和专利等部分。根据办法,凡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在公开刊物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科研业绩分,学术期刊定级标准主要参照的是浙江大学,按照SCI、EI、一级、二级标准,给予不同的科研业绩分;凡我校教师为第一著者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按出版社的等级不同,学校给予科研业绩分;凡在科研处登记的市、厅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学校给与科研业绩分;凡学校教师获得厅、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学校给予科研业绩分;凡有科研经费进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按照经费性质不同给予科研业绩分;凡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第一单位的我院教师为专利权人的知识产权,学校给予科研业绩分。全院科研业绩分经过审核、计算完毕后,视学校当年的财务情况规定一个业绩分的津贴额度,发给科研人员业绩津贴,大大鼓舞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2.科技奖励办法和科研经费配套管理办法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的《科技奖励办法》是对优秀的科研成绩再次进行奖励,以激励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科技奖励办法是以季度为单位,对优秀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凡获准省(部)级以上立项课题,奖励0.5-20万元不等;凡获市级以上成果获奖,奖励0.3-200万元不等;凡通过新品种审定或获得新专利,奖励0.3-2万元不等;凡争取到各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挂牌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凡争取到区域试验站、测试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挂牌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凡争取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挂牌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等;此外,对成果推广、论文、著作等也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政策。而科研经费配套管理办法主要是对没有科研经费的科研项目进行经费配套资助的政策规范。

科研项目经费配套规定:一、对立项文件规定配套的课题,按文件要求配套。二、对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实行1∶0.5或1∶1的经费配套。三、对未有资助的项目视具体情况配套3000-10000元不等。

3.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

本办法是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帮扶促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精神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发挥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加强高职院校与企业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力争在3-5年内,按照“解决困难、推动发展、培养人才、注重实效”的原则,派遣16名科技人员奔赴温州各乡镇担任科技特派员,通过与企业开展合作加快成果物化,培养一批能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专业人才和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型成果。

近年来,我院共与县(市、区)农业局和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农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土壤肥料等农业技术培训班;送科技下乡300多次,技术培训100多次,培训宣传近12000人次,分发资料20000多份;选送优良种子下乡……起到了很好的科技示范作用,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引进了新项目,增加了农民收入。

4.科研团队建设试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科研团队在提高我院科技综合实力中的关键性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根据浙委办[2008]50号《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开展了我院科研团队建设。通过优秀科研团队的评选,引领和带动我院科研团队的建设,力争形成一批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研究骨干为主体,方向明确、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综合竞争力强的科研团队,并以年度考核的方式,考核指标为省部级课题立项一项或到位经费100万(文科折半),每年对考核通过的团队,颁发优秀科研团队证书,并奖励5000元。 转贴于

四、我院运用激励机制促进科研服务社会的成效

我院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学校的办学理念,将社会服务工作纳入学院的总体规划,立足地方特色和行业基础,突出优势,通过上述激励机制的制定、出台、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我院科研服务社会的成效,深化了高职院校社会服务的职能。近年来,我院与当地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彼此间合作产生的社会优势效应也越来越明显。

近五年来,我院科研经费突破2300万元,省部级项目立项25项,以我院为第一单位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46项,通过省级以上品种审定24个。科研项目中直接面向市场,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应用性课题超过50%,先后与瑞安市、苍南县、平阳县等签订了院地科技合作协议,主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

1.形成与地方经济社会相适应的学科专业

学院根据地方经济和产业结构的特征需要来规划学科建设,确定专业设置和课程开发,以地方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区域经济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为依据,依托区域产业发展,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促进学科交叉,适时进行现有专业的调整改造和新专业建设,在农业经济、设施蔬菜、园林花卉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和地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紧密相连、优势互动的学科专业。

2.搭建院政企共同建立的科研合作平台

近年来,学院以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发展为服务方向,积极开展平台建设,以地方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的需要为依据,依托自身师资、专业和学科优势,积极搭建了一批政产学研合作平台,包括浙江省浙南作物育种重点实验室、国家大宗蔬菜产业技术体系温州综合试验站、浙江现代农业中小企业研究基地、温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温州市农产品加工重点实验室和温州市设施蔬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这些平台的构建,为我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了良好的运行载体和合作通道。

我院与温州各市县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校地合作项目,进一步巩固了瑞安阁下榨菜生产基地、苍南的番茄生产基地、平阳的水稻示范基地等5万亩的农村科技示范基地。以苍南、平阳、瑞安、市郊等四大番茄基地为基础,积极推动番茄生产“扩面、增产、提质”,努力提高番茄在蔬菜产业中的比重。成立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主体的番茄重大项目科技联合攻关组,切实为我市番茄产业的提质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与瑞安科技局共建的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针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亟需解决的问题,开展校企合作、联合攻关,在国家863、省、市重大课题等立项方面取得了突破和进展,同时还承担瑞安市课题9项。

3.培育具有良好合作前景的重大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

近年来,我院承担了国家十一五支撑项目“农林入侵物种区域减灾与持续治理技术”,国家基金子课题“白叶枯病菌条斑病菌小种与寄主品种抗性鉴定”,国家一级子课题“水花生区域减灾与持续治理技术”,国家二级子课题“Q/B烟型粉风的区域减灾与持续治理”和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小麦、水稻重要农艺性状的分子设计及新品种培育推广”。通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合作和开展,拓宽了我院科研方向和研究思路,开阔了研究人员的研究视野,为进一步开展高层次的科学研究奠定了基础。 围绕浙江农业特色、推动省内农业发展为中心,我院科研人员对水稻、甜玉米、花椰菜、番茄、草莓、榨菜和盘菜等作物开展了高层次的研究,承担主持了20余项省级项目,如“番茄种质资源创新和高品质、抗TLCV新品种选育”、“番茄黄化曲叶病毒(TYLCV)抗源材料鉴定、创新与利用”、“花椰菜雄性不育系的选育与利用研究”、“ 花椰菜细胞工程育种技术及其新组合的开发利用”、“早籼稻新品种选育”、“甜玉米新品种金玉甜1号高产栽培技术和推广应用研究”、“鲜食型榨菜种质创新及新品种选育技术研究”和省基金项目“水杨酸诱导草莓抗白粉病害及其诱抗机理的研究”等。通过这些课题的研究,推动了我省粮食、特色蔬菜等作物的快速发展,为我省特色农业发展作出了不小的贡献。

此外,通过联合开发和技术推广应用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物化,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如水稻“K优117”转让后,2006-2008年3年累计推广面积68万亩,产生经济效益3392万;主持项目“水稻生态高效栽培技术研究”增加经济效益24907.8万元;主持项目“水稻种质资源征集、鉴定、评价、保存和开发利用研究”产生经济效益51852.3万元。2010年与浙江农科种业签定“Y两优689”合作开发协议收入45万(技术转让费总额100万,分期支付,后按每公斤种子提成0.9元收取);综合防控技术体系“清洁田园+50目防虫网覆盖+黄板预警+适时用药”在全国幅射推广10万亩次,产生了极其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之,我院浙南作物重点实验室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稻、麦、玉米、花椰菜等品种年推广面积在100万亩以上,新增经济效益在4000万以上,深化了科技创造能力,为推动浙江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辐射作用。

4.培养出扎根企业、服务地方的学术科研骨干

通过近年来的校企合作和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我院逐渐培养了如吴振旺、许立奎、宰文珊、张永鑫、潘彬荣、成宇等一大批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在地方支柱行业享有盛誉的学者、专家和农艺师。通过积极开放实验室和试验基地,与企业开展合作,为地方经济服务,同时也派生出一批优秀的科技特派员。他们与县(市、区)农业局和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农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等农业技术培训,将专业知识运用于实践,很好地服务地方;科技特派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省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肯定和好评,2010年我院获得省优秀特派员7名,市优秀特派员6名。

五、展望

总之,高职院校科研管理要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就要从全方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科研激励机制,充分挖掘高职院校科研人员的科研潜力,并且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这样才能使科研激励机制真正发挥其激励效果,同时推动高职院校科技事业的发展。地方高职院校的发展离不开地方经济的支持,如何使高职院校的科研服务地方社会是以后仍需继续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李滨江 高校科研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进步理论与管理.2004,21(7):111-112。

[2]何倩 地方高校科研管理激励机制现状与问题研究[J].山东文学.2009(4):173-174。

[3]田野 正负激励机制在科研管理中的运用[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0,17(8):71-72。

第2篇:企业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

(一)项目工作创历史新高

一是组织申报了省级项目13项,市级项目23项和评审县级项目43项,目前省级项目立项10个,已到位经费460万元,市级项目预计立项9个,预计到位经费260万元。有望在2013年的基础上增长了120℅以上。组织申报省级2015年度专利实施类项目5项,促进类1项。组织申报了省级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5项,省厅已受理。

二是全力抓好项目中期监管和验收工作,发挥科技项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挚作用。到目前完成省级科技项目验收12个,市级项目验收10个,并对历年来到期未验收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计划逐一验收。

三是2014年获得2013年度市科技进步奖2项;组织开展申报、推荐2014年度省、市级科技奖励2项;县级科技奖励3项。

(二)科技与金融融合走在全市前列

一是在全市首家与科技支行签定战略合作协议,由科技支行每年向我县科技型企业提供1—2亿元信贷规模,县财政划拨200万元专项资金给县科技局作为信贷风险金,支持县科技型企业发展。

二是深入企业调研座谈,举办专题培训,组织县内30家科技型企业与市科技支行进行了有效对接,截至6月上旬,已争取到市科技支行向县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达1700余万元。此外,市科技支行每年向科技型企业提供50万元信用贷款,单笔贷款不超过10万元,将有效缓解微小企业无担保融资难问题,促进企业发展。

(三)产学研结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县政府于2014年4月10日与医学院签订了战略框架合作协议,每年将出资100万元建立科研合作基金。用于我县医疗培训、道地药材和保健食品等相关领域的项目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已向合作方划拨86万元,培训经费30万元,科技项目研发经费56万元,将为我县实验猕猴养殖、油樟、金银花、果酒生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是进一步健全县博士专家服务团的运行机制,深化与高校的院县科技合作。

(四)大力培育创新主体,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一是确定了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2家,创新型企业培育对象4家进行培育,组织4家到期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了认定申报工作。

二是2014年科技型企业产值量预计达80亿元。

三是报请县政府出资176万元,对2013年获批的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了重奖,并对11个省市科技项目给予了补助。

(五)扎实开展科普宣传、调查统计工作,提高全县公民科学素质

以“科技创新驱动农村发展”为主题,牵头组织了近二十个部门参与的科技宣传月活动,分别在26个乡镇开展了送资料、办宣传栏、张贴科普挂图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共开展大型科普集中宣传活动29场次,举办科技培训班、讲座86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8375人次,发放科普宣传资料81000余份。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7万人次。开展了全国科普调查统计工作,完成了全县20个科普成员单位的数据录入、上报、建档工作。同时参加了节能减排、食品卫生安全等宣传活动。

二、知识产权强县工作成绩显著

一是在县委县府高度重视下,于2014年8月成功评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成为市首个示范县(全省五个示范县之一)。

二是为强化对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与成都华典专利事务所合作,建立了县知识产权工作站,并深入了15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服务工作。

三是于今年4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举办了2014年专利工作暨科技金融专题培训会,提升了企业专利工作能力,增强了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四是开展专利资助,鼓励企业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按照《县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对2013年度专利申请和专利转化项目给予资助,通过梳理应发放专利申请和转化项目资助资金90.77万元。组织企业申报省、市重大专利成功转化项目,截至目前,已经申报省级6项、市级5项。知识产权工作接受市人大专利执法检查,受到肯定。

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科技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走基层作为主要的工作内容来抓落实。通过走访慰问联系户,召开座谈会,了解群众对解决“三农”问题、城镇化发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关注期待和在生产、生活中最需要、最迫切的困难问题。并在走访调研中宣传落实科技政策。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得到了部长及组长的肯定。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科技创新驱动力不足。对科技研发经费投入较少,科技奖励机制不活,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不够。

二是科技人力资源不足,优秀科技人才匮乏,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需不断加强。

三是整体科技水平较低,企业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具有国内外领先技术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产品不多。

五、2015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2015年有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确保我县省市项目经费有较大的增涨,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经费安全及有效使用。

二、深化与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的合作,切实履行合作协议明确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积极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为企业与金融机构交流合作搭建宽松的平台。

三、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博士专家服务团工作机制,发挥企业技术中心作用。

四、加强县域创新体系建设,培育创新主体。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成果或吸纳科技创新成果入股,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财政和金融支持,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

第3篇:企业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以人文本; 项目带动; 有效激励; 创新上水平

中图分类号: G31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8631(2010)03-0199-01

今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把“卷烟上水平”作为行业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西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烟草”)秉承“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坚持自主创新,经济效益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卷烟销量从2005年的27万箱增加到2009年的36万箱,实现利税从4.3亿元增长到12.7亿元。

西安烟草的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在15个副省级城市公司的位次明显前移,初步实现了“西部一流、全国一强”的战略目标。面对国家局“卷烟上水平”战略,西安烟草及时提出“推动卷烟上水平,争当发展排头兵”工作任务,要完成此项任务,必须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推动西安烟草技术创新上水平。

一、坚持项目带动战略

一是落实自主创新专人负责制,要求各基层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科技创新工作,自治营销中心、专卖处、配送中心、财务处、人劳处等科研基础较好的部门潜心研究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围绕卷烟营销、品牌培育、现代物流、数字烟草、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开展有深度的研究探索,力求取得一批有深度,高水平,真正能够指导业务工作,创造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

二是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拓宽合作领域。采取“请进来、走下去”办法,邀请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营销、配送、计算机、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到市局(公司),深入企业营销、配送、专卖工作前沿,深入工作现场,与一线科技工作者、员工座谈与交流,借助外脑,对企业营销、管理等进行诊断,发现问题,发现难点,共同确定一些重点研究课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使科技项目带动战略落到实处,真正发挥科技创新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是加强科技项目计划管理和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积极组织2010年省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和市局(公司)2010年自研项目申报工作,在申报过程注意把握国家局省局的立项思路,从西安烟草的实际出发,立足于解决营销、专卖、配送、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难题。严格按照科技项目立项评审、中期评估、验收鉴定、经费管理、申报奖励的规范要求做好立项计划的下达、经费预算的审核、科技奖励的推荐评审等工作和科技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服务指导工作。

二、开展企业标准体系建设

1. 以ISO9000质量体系推广运用为契机,搭建企业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平台,形成顺畅、高效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2. 积极开展企业标准修制定工作,深入开展企业标准体系建设。以2010年行业的“贯标年”为契机,围绕新物流管理、工作规范,“丝路情”服务品牌服务规范,电访、稽查、送货、客户服务等重要方面,制定企业标准颁行,在此基础争取获得参与构建烟草类国家和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体系的资格。

三、注重创新人才培养

技术创新上水平,关键在于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队伍,在于骨干创新人才和科研带头人。近年来,西安烟草大胆引进了20多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营销专卖配送财务行政管理人才,充实了西安烟草创新人才队伍。他们在科技项目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创新工作工作中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但需要清醒地看到,西安烟草创新人才队伍依然存在明显不足,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带头人明显不足,1500多名员工仅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与国家局省局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要求相差很远,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不足直接制约了西安烟草申报省局以上科技项目的数量,年轻科研人员有学历却没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偏大,外语水平较差,难以通过高级职称外语考试,这就造成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备队伍匮乏,科研带头人队伍面临断档危险。

改变这种局面,一是要加大培养力度。充分发挥西安烟草在职硕士培养基地作用,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在职攻读硕士博士;与科研协作单位签订科研与人才培养双重合作协议,在科技项目的合作研究中加大培养人才力度;制订教育培训规划,明确教育培训目标,落实教育培训时间,保证教育培训经费;选拔优秀人才到国内外进行脱产专项培训、开展学术交流、提高科研学术水平。

二是加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宣传力度,提高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学技术、钻业务的积极性。指导和帮助具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中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对于专业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具备申报高级职称条件但因英语水平较低放弃申报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采取集中培训英语等方式帮助他们通过职称外语考试大胆申报高级职称。

三是加大引进力度。在人才使用上,不局限于调入烟草行业这一条路。探索聘用兼职营销、管理、计算机等领域的专家吸引行业外优秀人才参与西安烟草科技创新工作。四是深化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基于分类管理的人才成长机制,为专业技术人员设计不同的成长通道,全面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自觉提高业务水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贯彻落实并不断完善激励政策

西安烟草近年来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自主创新激励机制,相继出台了《自主创新管理办法》《科学技术与自主创新奖励办法》和《自主创新考评办法》等一系列激励考核办法,这些办法的贯彻落实有效地激励了基层单位和广大员工投入创新的热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将积极兑现各项激励措施,利用内刊内网会议广泛宣传创新激励政策、创新成果和科技人员的先进事迹,认真落实科技人员各项待遇,建立创新评价考核机制,真正做到用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

第4篇:企业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

《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健康有序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引导和服务产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健全厦门科技创新体系,依据《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93〕国科发计字060号)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全面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xx]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依托在行业或技术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研发实力的骨干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实体组建的财务独立核算(专账管理)的研发机构。

第三条 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工程中心的确认和管理等工作。

鼓励、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工程中心,经确认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和扶持政策。

第四条 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针对行业或领域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组织攻关,带动原始创新;积极转化有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组织技术集成和关联配套,开发成熟配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技术装备和新产品;协助企业引进急需的国外技术,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优势,开展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活动;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装备。

(二)积极为行业培训急需的各类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结合国内外智力引进工作,积极开展各种技术和管理培训、行业或领域的新技术讲座、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等,特别是开展海峡两岸产业与科技合作交流活动。

(三)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地方政府、行业或部门以及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委托的研究开发和检测任务,创造条件争取各种认证资格,积极为企业提供研发、检测和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

第二章 申请与确认程序

第五条 申请确认市级工程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具有领先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和设备条件,能引领本行业的技术进步。

(二)企业必须是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性企业年销售收入在80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高校必须依托专业院系,在编教师规模在50人以上;科研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在编人员规模在100人以上。

(三)工程中心的建设期一般不超过5年。生产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工程中心建设投入800万元以上,拥有固定的场所,科研用房500平方米以上;拥有专门的仪器设备,研发设备总价值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的工程中心建设投入300万元以上;拥有固定的场所,科研用房200平方米以上;拥有专门的仪器设备,研发设备总价值200万元以上。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开展所必需的检测、分析等科研条件,能够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确保工程中心每年持续投入100万元以上。

(四)企业持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组织体系完善,所从事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活动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技术政策及产业政策。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和内容、未来发展目标和规划、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必须提供培训、咨询、测试、分析等对外开放服务。

(六)近两年内曾经承担至少1项国家项目,至少4项省市科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已经获得成功转化并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积极制订或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创新绩效显著。

(七)负责人重视工程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公共服务意识和科学化管理能力,能为工程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已成立技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依托单位的成员不应超过总数的二分之一。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工程中心的建设,监督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等。

(八)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应有3名以上技术带头人,具有硕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中心总人数的比例达40%以上,且研发人员数量超过30人;拥有3名以上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实践和项目管理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15名以上较高水平的工艺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分析检测技术人员。

第六条 申请工程中心确认程序如下:

(一)申请单位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书面确认申请,申报材料包括:

1、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确认申请表;

2、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情况报告;

3、相关证明材料。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二)市科学技术局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单位进行调研核实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财政局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择优在厦门市科技信息网上公示10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工程中心,由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批准,颁发统一制作的牌匾、证书,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财政科技经费资助。

第七条 对于多个同类企业申请确认同类工程中心通过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

第三章 绩效评估

第八条 对已确认的工程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估一次。评估程序如下:

(一)工程中心根据要求报送以下评估材料:

1、近两年的工作报告;

2、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企业近两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情况;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符合条件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报送的评估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按照《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分析评估,评估结果在厦门市科技信息网上公示。

第九条 工程中心评估结果分为以下等级:

(一)评估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评估得分75~84分为良好;

(三)评估得分70~74分为合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估为不合格:

1、评估得分低于70分;

2、逾期不报送评价材料且未有正当理由的;

3、提供虚假评价材料。

第十条 通过评估的工程中心,可享受以下相关扶持政策:

通过绩效评估的工程中心,优先获得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并推荐申报国家项目;评估优秀的工程中心,参照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申请滚动资助,经专家评审后,市科学技术局将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前瞻性和行业带动性,以无偿资助的形式择优给予50~100万元的滚动经费资助;评估优秀且符合国家、省工程中心的申报条件,推荐其申报国家、省工程中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一)不参与评估或者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

(二)所依托单位自行要求取消;

(三)所依托单位被依法终止;

(四)所依托单位有偷、漏税或骗取出口退税、侵害知识产权等严重违法行为,或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所依托单位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工程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可与依托单位共有一个法人代表。鼓励、支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工程中心。工程中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管理规范。

第十三条 工程中心次年2月向市科学技术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第十四条 工程中心在国家和地方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指导下,发挥市场机制,面向全市相关行业、企业和科研单位,承接技术开发和工程化设计任务,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科研—开发—产品—市场-再开发的良性循环,取得的经济收益,主要用于其自身的事业发展。

第十五条 工程中心要采取开放、流动和竞争的机制,不断吐故纳新,保持精干力量,逐步形成一支年龄梯次、专业结构合理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队伍。

第十六条 工程中心所依托单位发生改制、合并、分立、股权转让、更名等重大变更事项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三个月内,向市科学技术局书面报告有关变更情况;

如属国家、省认定工程中心的,需同时将有关变更情况向国家、省主管部门报告。对市级工程中心,市科学技术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原确认的工程中心资格是否保留。

第五章 资助经费及使用

第十七条 工程中心建设经费主要由依托单位自筹解决。对通过市科学技术局推荐或评审,批准建设的工程中心,市财政按厦委发〔20xx〕5号文件规定,参照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给予无偿资助,着重提高平台能力建设。经认定的市级工程中心,给予80万元科技经费资助;评估优秀的工程中心滚动资助经费另计。同一家单位建设的研发机构不重复资助。

第十八条 市科学技术局将根据资助资金年度预算安排,通知工程中心依托单位报送科技计划项目,经专家评审论证后,择优予以立项,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项目完成后,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 申请资助项目的自筹资金与专项资金比例不少于1:1,其中仪器设备总投入占项目总投入的50%以上。项目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且专项资金中70%以上用于购置研究开发试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和必要的技术及软件,不得用于基建支出。

第二十条 新添置的有关仪器、设备和高价值软件等,按照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经费使用情况由依托单位编报年度决算表,报送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备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与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5篇:企业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

然而现在的成人类高校的科研成果管理却依然存在着很多急待改进的问题。总的来看存在于两个大的方面一个是管理、体制的问题,二是服务人员的素质问题。

管理、体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小的方面。

1、宣传力度不够。

2、未能及时组织成果鉴定与成果登记。

3、没有积极的协助申报各种奖励打消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4、未做好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5、科研成果转化难后续开发没有跟上使很多科研成果成为“绝唱”。

6、科研监督不利,假科研假成果泛滥不但浪费了国家稀缺的科研资源,而且败坏了学术风气,破坏了社会公正与诚信。

服务人员的素质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是研管理人基本素质不高。

2、服务管理人员的科研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针对问题所应采取的对策

而要解决所面临的这些问题就必须从体制和服务人员的素质两方面入手。

首先作为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如何在管理上、机制上抓好成果管理,对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以上所提出的问题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改革创新,适应时展的需要,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发展与时俱进。

1、加大宣传力度,制定相关制度。科研成果产生于科研人员的科技活动过程中,高校应出台科研成果管理办法、科技奖励规定等,促进科研人员多出好的科研成果。管理部门应对成果的上报程序、上报时间做出规定,督促科研人员及时、准确地上报科研成果,既保证科研人员的成果得到及时的奖励,也保证科研成果采集的及时性。

2、及时组织成果鉴定与成果登记。科技成果鉴定是判定科技成果有无、水平高低的重要环节,也是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暂告结束、科研成果可供推广的标志。作为科技成果管理的第一步,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把好组织鉴定的质量关。首先,成果管理人员应与项目组加强沟通,及时了解项目完成情况,适时组织成果鉴定。其次,提高鉴定成果质量,管理人员应在组织鉴定时突出重点,抓好拳头项目,保证有水平的成果高质量地通过鉴定。

3、积极协助申报各种奖励。多争取奖励特别是高层次奖励也是成果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报奖宣传工作,要让科研人员了解报奖意义和注意事项、申报要求,增强信心。组织申报专利保护。及时协助科研人员申请专利保护,可以获得对新发明、新技术的拥有权,以免辛苦得来的科研成果被其他机构抢先注册或被侵权。加大成果校内奖励力度。目前由于国家、省、部等部门的奖励来源、奖励数目均在精减,加大了获奖的难度,设立校内成果奖励基金,扩大奖励范围,既可满足科研人员的成就感、荣誉感,又可从物质给予部分回报,从而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

4、加强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有关科研成果的材料,如应归档的鉴定证书、报奖材料的技术资料均应归档保存,并设立本单位的计算机成果库,便于管理和查询。重要的成果材料应与相关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防止成果信息的外泄。

5、加强信息沟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成果推广是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作用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与企业加强技术合作,优势互补;积极参加政府、社会等各种渠道组织的新闻会、展览会、商品洽谈会或交易会,尤其要注意网上信息的,以促进高校成果的推广应用。

6、健全学术道德规范,建立起严格的规章制度。依据学校的具体情况,结合当前学术腐败的特点,向学校的管理决策层建议建立严格细致的学术道德规范,并由科研处等特定机构负责监督实施。

其次当今社会是信息化时代,科学技术和科学思想的发展日新月异,作为科研管理工作者,必须适应这一发展步伐,在激烈的知识和观念竞争中做到游刃有余,始终保持观念领先、素质领先,才能在科研管理工作中眼界丌阔、不断创新,更好地为科研工作出谋划策。而且在科学管理人员基本素质提高的基础上,也应该对科研管理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从传统的单纯申报、登记服务向信息服务、科研过程服务、科研监督几方面转化。具体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研管理人员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科研管理人员要注重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应该不断加强自己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热爱科研管理工作、全心全意地为科研人员服务的思想,提高对科研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科研管理人员要注重提高自身的基本业务素质。首先,必须努力掌握和利用现代信息收集和传播手段。其次,培养适应于科研发展和市场理念的素质。再次,要有与时俱进的管理思想。管理思想既要规范高效,又要不断创新。

3、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传统媒体等现代化信息收集传播手段,服务于科研工作,使科研工作有个高起点。建立自己的科研管理网站,主动出击,广泛收集、整理、利用互联网信息,利用网站和网络协助科研成果转化。

4、要有管理科研成果的先进方法。分利用科研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电子信息管理系统。

5、做好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分析。科研管理部门人员首先要协助科研人员分析市场,掌握信息,培养科研人员的市场意识,提出合理建议,在策划阶段就要注意成果转化的前景。其次,要帮助科研人员在研究的过程中关注市场前景的变化和同类科研的进展,以便在合理的限度内对科研方向作一定的调整,使其保持市场先机。还要帮助科研人员在研究中适当考虑生产问题、成本问题,使成果具有较强的市场生存力。

第6篇:企业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

1.学科发展水平不一,科研管理环境错综复杂

行业特色型高校由于起步时间、发展历程和资金投入等原因,科研水平差距较大。行业特色型高校中传统优势学科和专业因发展早投入大,取得了较多的科研成果,而有些学院因为起步晚、发展相对薄弱或教学任务量重,投入到科研的精力和时间相对较少,其项目、论文、成果转化等科研成果无法与传统优势学院相提并论。校级及二级学院之间科研情况差别较大,科研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2.科研管理队伍存在的问题

(1)缺乏专职管理人员,队伍稳定性差

目前,行业特色型高校及二级学院科研管理队伍数量普遍不够,尤其是专职科研管理人员。有些学校的科研管理人员由教师兼职担任,由于其本身担负着繁重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因此放在科研管理工作上的精力就有限;有些学院专职科研管理人员还兼任重点实验室秘书、学科秘书、研究生秘书等,兼职多、负担重。另外,科研管理人员的生存环境和晋升空间堪忧,评优、福利、激励等方面没有政策性倾向。随着各高校对科研的重视,二级学院的科研任务量越来越重,而对科研管理人员的培养和重用明显不足,从而影响了科研管理队伍的稳定性,不利于科研工作的管理和发展。

(2)管理观念陈旧

目前大部分行业特色型高校仍然采用行政管理的方式来进行科研管理,这种管理模式是通过建立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不同等级的职权关系,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运用管理者的职权影响力而实现的[1]。高校中科研管理观念陈旧,普遍存在着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缺乏人本和服务观念。例如,在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年度检查、结项等环节中,科研管理人员只是起到传话的作用,对科研团队及教师的科研状况和进展情况不甚了解,无法主动、有效地为教师提供良好的服务,影响了整个科研管理水平。

(3)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科研管理工作人员是高校科研管理活动的主体和核心,通过他们卓有成效的工作,可以把学校、学院、科研团队以及每位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密切联系起来。目前,很多科研管理人员缺乏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和决策能力不强,无法对科研管理工作进行很好的规划统筹,对内组织协调和对外交流沟通的能力相对较弱,加上自身工作的倦怠情绪[2],使得高校科研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不高、效率低下。

3.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不到位

在纵向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中,项目的申报、年度检查、结题验收等环节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例如,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过程中,很多高校管理部门及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人员不了解国家基金委政策,对申报指南不熟悉,导致在形式审查和人员限项等问题上不能起到把关作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些二级学院科研主管领导和科研秘书不能熟悉掌握学院老师的科研活动进展,“重申报、轻实施”的现象严重。在项目结题验收阶段,由于缺乏规范的验收制度,很多老师不通过学院自行联系组织结题会,导致学院不了解项目结题情况,验收材料没有存档。在横向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中,一些科研管理人员与企业联系较少,无法组织教师与企业进行项目对接。对项目的研究进度缺乏有效的检查手段,对项目能否按照合同有效执行、能否按时结题缺乏监管和惩罚措施。科研经费管理同样存在问题。一是科研经费管理观念存在误区。部分高校科研管理机构和科研主管院长对有关财务制度的认识不足,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介入不够,将经费管理全部交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又缺乏科研管理部门的配合与指导,常常导致科研经费使用制度执行困难。二是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不健全。不同级别层次的纵向项目和横向课题,由于其经费来源不同,管理办法也应有所区别。但实际科研经费的支出比例较难控制,预算与实际支出差距较大,缺乏有效的经费管理办法。三是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当前,很多高校的科研管理监督意识不强,一般只在会计审核阶段对科研经费进行监管,缺乏一套完整的经费审核监督机制,审核尺度较为宽松,使得科研经费管理混乱[3]。

4.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产学研绩效机制不完善

目前大部分行业特色型高校的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因此高校更加注重纵向科研的申报及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作为各高校获得国家资助的重头戏,主要偏重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从而导致行业特色型高校及学院忽视了许多有市场潜力的实用型科技项目的研究,与企业、行业联系不够紧密,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这与行业特色型高校的特色和优势背道而驰。另一方面,科研管理中缺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和促进产学研协同发展的绩效奖励机制,许多高校只注重“学”和“研”,对教学工作量和项目申报、、专利申请等科技工作有绩效奖励,而成果转化和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关联不大,使研发人员对技术转让和形成产品的工作积极性不高[4],从而忽视了“产”对于高校学术地位的影响力,因此,应逐步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绩效奖励机制。

5.科研成果评价和奖励机制的导向问题

许多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仍以定量评价为主,主要包括高水平论文、著作、科技奖、专利和科研项目等。而聘期考核、职称评审和科研奖励也多以此为评定条件,直接关系到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岗位津贴和奖金。过度量化考核导致了学术功利与浮躁,一些教师为了完成考核指标,发表的论文数量多但质量差、引用率低;完成的项目多但专利少、成果转化率低,能出产品的少之又少。出现学术研究重数量轻质量、追求短期效应等不良现象[5]。

二、科研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和对策

1.科研管理工作者应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综合素质

(1)创新科研管理理念

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及二级学院科研管理者,根本来说是为高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服务的,因此首先要加强服务理念,要将服务意识贯穿于整个科研管理工作中。同时,要明确科研为教学服务、为技能与素质教育服务和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这三大任务。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和通知传递给学院每位科研人员,协助科研人员完成诸如项目申报、成果登记等工作,这就需要科研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还要建立完备的服务体系,才能主动有效地为教师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充分发挥教师的内在潜力,提高科研管理效率。在日常的科研管理工作中,科研管理人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廉洁自律,对各种内部消息、文件以及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严守保密原则,对各种科研档案进行有序管理。

(2)熟悉各级科技政策

科研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科研管理人员要了解国家及地方的科技政策,熟悉所在高校的科研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掌握各种科技工作的办理流程,能够为科研人员提供相关政策、制度及办事流程的解释和说明。同时科研管理人员要随时了解国内外的科研动态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树立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的思想和观念[6]。

(3)具有较强的专业学科知识

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应该掌握全校科研状况,对项目申报、成果登记、报奖等有全局性考虑。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应熟悉自身所在学院科研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研究方向,及时了解已完成和正承担的科研项目及研究进展情况,便于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了解本院各研究团队在其学科领域现有的发展水平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并能够和科研人员就本院各方面情况进行较深层次的沟通,有效的处理和解决科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7]。

(4)加强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科研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高校及二级学院的科研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这就要求科研管理人员拥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很多科研工作需要科研管理者多方联络,发挥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集中各学院、各研究团队的力量,发挥综合优势,协作攻关,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8]。

2.健全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制度

(1)创新科研项目过程管理体制

针对项目过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创新科研项目过程管理体制,促进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优化运作和良性循环,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协同创新。首先,要改变条条框框的管理模式,减轻科研人员的负担,简化办事程序。科技处及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职责,建立一支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执行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科研管理队伍。高校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以提高科研管理人员办事效率。其次,在项目过程管理中科研管理人员应加强监管和审查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再次,完善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掌握项目的过程管理至关重要,对项目的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年度进展报告、阶段小结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变更申请等材料应做好存档工作。科研管理人员应积极投入到项目的申报、检查和验收工作中,掌握科研人员的项目进展情况。

(2)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行业特色型高校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及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首先,引导科研人员树立正确的科研经费管理观念,高校科技处和财务处应加强科研经费的规范化管理和培训,改变少数科研人员经费私人化的错误思想,使科研人员了解如何正确使用科研经费。其次,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课题,对其科研经费制定不同的经费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不同性质科研经费的使用细则。对纵向项目的经费预算进行细化,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预算与实际支出的差距。对于横向项目的资金管理坚持效益原则,对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以及技术转让等项目采用不同的经费分配比例,资金使用可以适当“宽松”。再次,完善科研经费监管机制。高校必须建立健全的科研审计机制,使科研、财务和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全过程配合协作,共同监督[8]。

3.完善成果转化和成果评价机制,提高产学研协作

第7篇:企业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

内容摘要 :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管理落后,有必要构建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框架。本文将主要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方面论述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

关键词:西部高校 知识产权 战略框架

构建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的必要性

(一)西部高校知识产权发展现状

当今社会,知识产权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与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但是在高校这个拥有集中智力资源、推动国家科技发展的重要部门,近几年对知识产权的管理显得尤为不足。主要体现为专利申请数量偏低(见表1)、科技转化力度较弱。

与此同时,就全国高校来看,西部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亟待提高。据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正式的《2008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显示,自中国专利奖设立以来,国内仅有23所高校获得33项中国专利奖金奖,而且集中在清华、北大、复旦、浙大等知名院校,“2008年中国高校中国专利奖金奖排行榜” 中只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一所西部高校荣获三等奖。

因此,无论是从国家发展战略,还是知识产权的实际管理来看,西部高校都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意识,充分认识到西部高校知识产权对国家、社会以及院校自身发展的重大意义。

(二)知识产权对西部高校发展的战略意义

知识产权是高校的无形资产。高校知识产权是指高校教职工及学生的职务专利权、职务专有技术成果权、职务作品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学校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这些都是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资产,虽然没有具体的物理形态,但却能为其拥有者获取权益和特权,并且通常都会带来相应的收益,因此高校知识产权应属于高校无形资产范畴。但也正是因为这种无形性特征,高校尤其是西部高校往往对知识产权不够重视,普遍存在重有形资产(固定资产)而轻无形资产的情况,导致学校知识产权被低价转让或无偿使用,白白流失了学校的应得权益。

知识产权是重要的办学资源。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对于学校发展具有战略意义。首先,专利、商标、著作等知识产权都凝聚了学校教职工的大量心血,体现了最新的科技动向,这对于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指导意义,代表了新的研究方向。第二,学校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将带来整个学术氛围的活跃,教职工在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工作成就感大大增强,有利于办学质量的提高。第三,随着科技转化力度的不断深入,高校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良好的校誉将会对生源、就业带来积极的正面效应,使办学得以良性循环。第四,学校也会凭借以往的科研成果争取到更多的政府拨款,大大改善西部高校的资金状况。

知识产权推动高校服务于社会。高校应当肩负起为社会输送优秀人才、提供智力支持的重任。高校知识产权政策的激励将推动学校科研人员、在校学生积极投入研究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

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框架的构建思路

(一)知识产权创造战略

注重知识产权意识。西部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较为滞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知识产权认识不足,没有正确认识到知识产权是高校宝贵的无形资产,是能够创造巨大社会价值和经济财富的源泉,是高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这样就导致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问题上缺乏鼓励政策,专利既不能给教师带来精神荣誉也不能变成现实的经济收入或者说影响不大,西部高校从内部机制上失去了知识产权创造的动力。因此,西部高校领导层应树立知识产权意识。

培养知识产权文化。西部高校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通过多种渠道推进知识产权文化的传播。必要时可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特别是具有相关专业领域教育背景的知识产权律师,这样就能更好地与专业技术人员沟通,敏锐地发现创新点、专利点,更有效地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

建立个人激励机制。学校对于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工应给予政策倾斜,在职称评定时应设立相应级别的加分优惠,同时当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时,建议保障专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相应的股权。另外,精神荣誉也是鼓励再创造的重要因素,工作成就感不容被忽视。

加强二级学院主动性。目前高校的知识产权申请基本上都是自下而上的,即由个人向主管部门层层申报,这样就有可能导致个人不申请学校就没有专利的局面,为了变被动为主动,高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改变管理理念,参照专利申请大户企业的管理模式,采取层层分派任务的方式,明确下级学院的专利申请任务,并以此作为二级学院拨款的重要依据,积极寻求知识产权创造。

(二)知识产权运用战略

加强与企业联系。从地域上来说,高校应充分利用本地信息、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研究区域问题。首先开展与本地企业合作,打入本地市场。形式上可借鉴大学科技园的模式,依托高校科技创新资源,推进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科技型企业;其次应加强与相关行业合作关系。

鼓励教职工创业。目前,西部高校普遍拥有自己的校办企业,但整体上看产品附加值不高,知识经济优势不明显,缺乏像北大方正、清华同方这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强势企业。西部高校除加强与外单位的合作以外,也应鼓励校内科技人员以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的,作价金额和所占股份比例由投资各方约定,职务发明者或技术团队所占股份比例,由投资各方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学校可适度在场地租用、学校冠名、人员设备调剂上给予一定的扶持。

搭建交流平台。互联网时代,数字化平台的搭建是不可或缺的。西部高校要顺应时代潮流,适时开展网络化办公。建议开通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网站,一是对专利文献进行全方位检索和调研,以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别人早已申请专利的技术,提高研究起点;二是将学校现有的知识产权信息、合作意向等资源及时上网,积极向社会谋求合作者。

(三)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完善规章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是西部高校与企业合作的前提条件,学校要深入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聘请行业专家联合相关责任人在制度上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申请管理办法、专利基金使用办法、校标管理和使用办法、申请国外专利基金使用办法等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本校资产,坚决杜绝窃取科研成果、私自交易、变相交易等损害本校教职工利益的情况发生。

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掌握关键技术的人员,高校应效仿企业签署项目研发期间及后续有效期内的保密协议,对重大科研项目进行追踪调查,严格禁止在科研成果未转化前在相关学术刊物、网站、会议等公开场合最新研究信息,在人员流动时要将职务科技成果和非职务科技成果划分清楚,防止属学校所有的职务智力成果被个人占有。

加大奖惩力度。高校应明确产权主体和产权的界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堵塞在人才流动、人事调动、人员跳槽、兼职、私下交易、技术贸易等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学校无形资产流失的种种漏洞,对于违规人员应追究其责任。同时,政策激励是知识产权转化的重要条件,可采取设立专利申请基金、帮助科研人员申请专利、增强科技奖励力度、提高科技人员的收入、鼓励教师和科技人员在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拥有个人股份等方式加大个人鼓励力度。有条件的高校还应尽可能对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进行管理和推广,加快知识产权转化的步伐,增强无形资产的效益性。

(四)知识产权管理战略

西部高校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具体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一是申请知识产权。对学校无形资产实行帐务管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包括标志性名称、商标、专利、著作、校名、校誉等)的申请、评估、登记和注册。同时,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基金,由学校提供费用,用于支持发明创造和专利的申报维护费用,改变专利费用由发明人或课题组承担、专利的申请与放弃由发明人决定的局面。二是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评估必须做到规范化和科学化,当新增资产或资产发生转移时,学校应当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科学评估,防止无形资产被低估;对科研人员及时跟踪监控,掌握项目进度,保证项目安全;掌握市场行情,对知识产权溢价、折价及时调整,确保学校利益不受损害。三是推广知识产品。利用一切渠道,大力宣传知识产品,加强与外单位联系,加快科技转化步伐。四是追究相关责任。一旦发生损害学校知识产权的事件,应结合国家、学校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认定犯罪事实。

参考文献:

1.高校专利技术转化机制需创新.科技网

2.2008中国高校中国专利奖金奖排行榜出炉.中国校友会网

第8篇:企业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高层次;创造性;政策机制;评价指标

随着科技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以经济为基础、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高层次人才是第一资源中的高智能群体,被称为“第一经济增长点”。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的建设,对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的内涵

高层次创造性人才是对国家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的进步产生重要的影响的人才群体,具有高层次、创造性和社会贡献突出等特征,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主要包括:①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②有知名度的高级专家(指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员);③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主要科技奖励的获得者;④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⑥国家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领域的领军人才;⑦知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

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是扩大我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的规模并优化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学科结构、地域结构与年龄结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包括人才引进与集聚政策、培养与使用政策、激励政策等内容,对于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规模的提高、结构的优化具有重要的导向、激励和调控作用。明确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增强政策实施效果,就必然要对政策机制的效果进行评价。

2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2.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

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系统性和动态性原则,将指标体系设计分成四层。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机制评估指标体系结构。

2.2 评价指标的含义

2.2.1 政策效应B1

政策效应指的是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机制的实施对我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人才规模c11

人才规模主要从总量上和增量上阐述我国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主要包括以下6个三级指标: ――两院院士密度Dm。其计算公式为:两院院士人数÷人口总数。

――长江学者密度Dm。其计算公式为:长江学者人数÷人口总数。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密度Dm。其计算公式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人数÷人口总数。

――两院院士增长率Dn4。反映的是两院院士连续两次评选的增加数占基年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本届院士人数一上届院士人数)÷上届院士人数×100%。

――长江学者增长率D110其计算公式为:(本届长江学者人数一上届长江学者人数)÷上届长江学者人数×100%。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增长率Dn6。其计算公式为:(本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数一上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数)÷上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数×100%。

②人才结构c12

人才结构主要从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的区域和行业结构反映人才队伍建设的合理性,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指标:

――地区人才量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Dm:反映的是地区人才数量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程度,其计算公式为:(地区高层次人才总量÷地区GDP)÷(全国高层次人才总量÷国家GDP)。

该指标大于1表明该地区人才数量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行业人才量与行业发展的协调性D122:反映的是某行业人才数量满足该行业发展的需要程度,其计算公式是:(我国该行业高层次人才总量÷该行业总产值)÷(全球该行业高层次人才总量÷全球该行业总产值)。

③创造性成果c13

――国家级科技奖励数目D13:包括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自然科学奖三项。

――国家级重点学科、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及重点实验室数量D132:从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

――科技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比率D133:指科技成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数量占科研成果总数的比率,反映的是科技成果的质量,其计算公式为:科技成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数÷科技成果总数×100%。

――相对引文指数(排除自引)D134:为目标国家或地区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论文被引用次数(排除自引)占其全部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论文的百分比,其含义是论文被引用的频率。相对引文指数是反映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论文质量的重要指标,指标值越大表明目标国家或地区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论文被引用的频率越高,论文的质量越高,其计算公式为:(论文被引次数一自引次数)÷论文总数。

――拥有三方授权专利数D135:三方指的是美国、欧洲和日本,由于不同国家专利法之间的差异,使得运用该指标测度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时情况变得复杂,为此,统一采用考察各国在美日欧申请专利的情况的方法。

――国际杰出青年科学家奖获得数D136: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④社会效益c14

社会效益指的是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机制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具体包括以下三级指标:

――对外贸易独立度C141: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能力,值越大表示国家的自主研发、自主创新能力越强。 ――科研成果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C142:指科研成果对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等方面所起的促进作用。

――高技术产品出口贸易额D14a:高技术产品出口贸易额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科技发展水平及竞争力,是体现一个国家高技术领域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2.2.2 政策效率B2

政策效率反映的是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在制定、实施过程中的成效、反映政策体系本身的运行效率,具体包含以下指标:

①政策的指向性C21

主要包括:

――政策的目的性D211:反映高层次创造性人才政策的制定目标是否明确。

――政策的需求性D212:高层次创造性人才政策的制定要明确高层次人才的特质,满足其自身发展的相关需求,达到政策效用的最大化。

②政策的计划性C22:

――政策的连续性D221:高层次创造性人才政策的连续性主要指在不同阶段政策保持连贯性、接续性、相对稳定性,以产生持续效应。

――政策协调性D122:各种政策要素在空间的分配、重组、展开和运动中保持同步性和协调性,使各种政策形成合力。

③政策实施性c23

――相关部门的执行力D231:政策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对政策贯彻、落实的力度,及与其他部门相

互协调的能力。

――相关办法文件的完善程度D232:针对该政策实施过程中不同级别的部门对促进政策实施工作而制定的规章、管理办法、意见等文件。

――政策推介力度D233:高层次创造性人才政策制定后首先要对政策进行推介,使得各实施主体以及最终受众都能理解政策,常用的推介方式包括公共推广、网站推介和海外推介等方式。

――政策实施的配套措施D234:高层次创造性人才政策实施的配套措施指的是政策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措施。

④政策反馈情况C24

政策反馈指基层部门、统计部门、执行部门、上级政府派驻调研人员、舆论和公众等对政策执行效果的检测,向政策制定者提出对政策执行的改进意见,促进政策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政策执行更加准确、有效。具体可采用政策执行度D24来衡量,即政策执行人员和政策实施对象对现行政策的满意度、支持度和对未来政策实施的拥护度。

3 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机制效果评价的方法

3.1 指标权重

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各指标权重,该方法是一种实用的多目标决策方法,具有系统、灵活、简洁的优点,能够有效的将定性方法与定量方向结合起来处理各种决策因素,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政策分析。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各指标的权重。

3.2 综合评价

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机制评价的过程是通过建立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的指标体系,统计各项指标的历史数据,用灰色预测法计算各指标的预测值,分析各指标在政策未实施时的预测值与政策实施之后的实际值之间的差异,从而确定政策实施后该项指标的变化情况,再结合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用系统的观点从整体上判定政策实施后的实际值与预测值之间的差异,若实际的总加权分大于预测加权分则表示该政策是可行的,反之则应立即终止该政策的执行。

4 结论

第9篇:企业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林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全省林业生态体系与产业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江西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业标准化工作,主要是指草拟和修订林业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林业国家标准、林业行业标准和林业地方标准,促进林业生产企业制定和修订企业标准,对林业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凡下列需要统一的林业技术要求,尚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或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需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的,应当制定林业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

(一)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林业生产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保障人体健康、人身与财产安全、生态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二)林业(含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等)调查、勘查、监测、规划、设计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三)森林抚育、间伐与主伐施工作业及其验收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四)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荒漠资源经营、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五)林木种苗培育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六)林木种苗、木材及其它林产品、野生动植物的检疫、检验技术要求与方法;

(七)林业生产所需原料、材料以及林业行业特有的药品、设备、机具的技术要求;

(八)木(竹)材、木本粮油、森林食品、森林植物提取物等林产品、林木种苗的质量、安全、卫生要求和试验、检验方法以及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九)木(竹)制品及其半成品耗材折算的方法与技术要求;

(十)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原产地保护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十一)数字化林业与信息化管理技术要求与方法;

(十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技术要求;

(十三)森林公园与景观资源调查、规划、设计、保护、开发利用与森林生态旅游功能服务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十四)森林资产评估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十五)林业生产定额;

(十六)林业生物质能源基地建设与转化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十七)其它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第四条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或者具有标准化价值,尚不能制定为地方标准的,可制定地方林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第五条林业地方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一)木本粮油、食用性森林产品卫生与森林食品标准;

(二)用于林木种苗、森林培育、林产品加工、野生动植物生长发育、森林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的化学制品标准;

(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与林业生产、狩猎场建设、野生动物饲养繁殖场建设的安全与卫生(含劳动安全,下同)标准,林产品生产及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标准;

(四)林木种苗、木材等林产品及森林动植物检疫标准;

(五)林业生产、野生动植物管理需要控制的通用试验、检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六)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标记方法和标准;

(七)野生动物园动物饲养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

(八)涉及人身安全的营造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专用设备、机具的质量标准;

(九)松树采脂最小胸径、割面与割沟深度标准;

(十)木(竹)制品及其半成品耗材折算标准;

(十一)森林(竹林)采伐强度、竹笋采挖时间与强度、其它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等需要控制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十二)林业生产需要控制的其它重要产品标准。

上述标准以外的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标准化意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省林业厅负责全省林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国家林业标准化和地方标准化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办法;

(二)编制全省林业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标准体系框架;

(三)组织拟订林业地方标准;

(四)组织开展林业标准化人员培训;

(五)组织实施林业标准并监督检查;

(六)组织推动、指导林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区)建设工作;

(七)根据国家林业局或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建立国家或省级林业行业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机构,开展林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工作;

(八)组织实施林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九)指导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九条省林业厅成立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省林业专业范围内的标准化技术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专业地方标准体系结构表;

(二)提出本专业拟订或修订的地方标准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建议;

(三)协助本专业范围内的地方标准拟订、修订和审查工作,协助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四)审查上报本专业的地方标准草案,对草案提出审查结论意见并对涉及的技术问题负责;

(五)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在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品牌建设等工作中承担本专业范围内产品质量标准水平的评价工作;

(六)协助开展本专业标准的培训、宣传、贯彻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林业地方标准计划

第十条林业地方标准计划按照国家林业局《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

林业地方标准计划按以下规定编制:

(一)省林业厅根据地方标准的编制原则、要求和林业建设实际情况,提出编制林业地方标准年度计划项目的原则、重点领域和要求;

(二)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个人均可按照林业地方标准的原则、重点领域与要求,提出林业地方标准计划建议项目草案报省林业厅。由省林业厅汇总、审查、协调后,在全省林业地方标准体系框架内,根据实际确定并下达年度地方标准项目制订计划。

第十一条没有林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已有规定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上述标准的企业标准。

先于地方标准制定实施的企业标准,在地方标准正式后,应当作相应的修改或者终止执行。但严于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除外。

第十二条林业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已经下达的林业地方标准制订计划进行调整:

(一)确属急需的林业标准项目可以申请增补;

(二)确属特殊情况,对林业标准拟订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标准内容、主要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等,可以申请调整;

(三)确属不宜制定林业地方标准的拟订计划项目应当申请撤销。

第十四条需要调整的林业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由起草单位填写林业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报省林业厅批准。

调整的林业地方标准拟订计划项目未获批准时,应当按原定计划执行。

第四章林业地方标准制定

第十五条省林业厅标准化工作机构应当按林业地方标准计划与计划项目起草单位签订林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合同。

第十六条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当按照省林业厅下达的年度林业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对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组织定期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起草单位按计划完成任务。

第十七条负责起草单位应对所起草的地方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起草单位应当成立标准起草小组。标准起草小组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起草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

编制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承担的工作;

(二)标准的编制原则、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论据(含试验、统计数据)及修订标准时的新旧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对比情况;

(三)主要试验或者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结论、预期的经济效益;

(四)与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等;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与依据;

(七)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废止有关标准的建议;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等。

对需要有标准样品对照的林业地方标准,应当在审定标准前制备相应的标准样品。

第十八条起草单位应当充分应用现有技术基础,进行必要的专项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检验、质量监督、大专院校等单位的意见。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九条起草单位应在对调研、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借鉴处理后,编写地方标准送审稿,同时完善编制说明。

第二十条起草单位将地方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其它附件,并填写好《江西省地方标准报审表》报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初审。初审时应当有各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其中使用方面的代表不少于参加审查人数的四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林业标准的初审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对技术、经济影响大、涉及面广的林业标准应当采取会议审查。

采取会议审查的,组织者应当在会前一个月将林业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等,提交给参加标准审查会议的部门、单位和人员。采取函审的,组织者应当在函审表决前二个月将函审通知和上述有关文件、函审单提交给参加函审的部门、单位和人员。

标准的起草人不得参加表决,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参加表决者的四分之一。会议审查必须有不少于四分之三的代表同意为通过;函审必须有四分之三的回函同意为通过。会议代表出席率及函审回函率不足三分之二时,应当重新组织审定。

会议审查应当由组织者写出会议纪要,并附参加者名单。函审应当写出函审结论,并附函审单。

审查通过后,参加审查人员应在《江西省地方标准申报表》中签名。

第二十二条起草单位应当根据初审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好《江西省地方标准报审表》报省林业厅,由省林业厅向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审定。

第二十三条负责起草单位应根据上述审查意见对地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整理,形成地方标准报批稿。地方标准报批稿由省林业厅审核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材料为(一式三份):

(一)《江西省地方标准报审表》;

(二)地方标准报批稿;

(三)编制说明。

第五章林业地方标准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林业地方标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备案。

林业企业标准的审批、编号、由企业自定,并报省林业厅备案。

第二十五条制定林业地方标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应当按照标准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归档。

第二十六条林业地方标准由起草单位统一印刷,印刷时应符合GB/T1《标准化工作导册》要求,同时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号印在地方标准封面的左上角。印刷好的林业地方标准的正式文本,送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一式三十份。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有关规定开展林业标准化宣传、贯彻与示范工作,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林业建设工程应当按标准设计、按标准施工、按标准检查验收。

第二十九条林业地方标准后,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科研、生产管理的需要组织培训、贯彻实施。

第三十条林业企业应当按标准组织生产,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品由产品质量检验部门签发合格证。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应标注所执行标准的编号。

第六章林业标准的复审

第三十一条林业地方标准实施后,根据林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省林业厅将组织有关单位适时进行复审,并将复审意见报送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周期为三年。

第三十二条林业地方标准复审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需要修改的标准由省林业厅提出复审意见报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继续有效。

(二)需要修订的标准作为修改项目,列入修订计划。

第三十三条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效益的林业地方标准,可以按照规定申报科技奖励。

第七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