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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投资规划的区别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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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投资规划的区别

第1篇:投资与投资规划的区别范文

在全国以北京为首的商业投资中,尤其是以万达广场、龙湖时代天街为主的知名品牌开发的商业地产,在众多商业投资者的心目中占据一方,成为传统商业投资的优先选择。眼下,继万达、龙湖这些主流传统商业模式之后,在北京丰台,以中国中铁世界500强为实力打造的北京诺德中心三期新品――诺德商街,再次引领市场需求,成为投资者的新兴转阵之地。

诺德商街引领丰台商业投资狂潮

诺德商街缘何成为时下北京商业投资热宠,值得我们剖析一解。

和万达、龙湖等知名商业地产一样,诺德在商业择址和运营规划上,保证其具备了更加充分优越的投资和发展条件。

在地段上,诺德商街位于丰台核心区,紧邻西南四环及地铁9号线,是丰台科技园规划发展的重点项目内容之一,而丰台科技园是中关村科技园区最早的3个园区之一,更是北京市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丰台区核心城市经济功能区。加之近几年北京四环土地开发禁令频发,土地的稀缺使诺德商街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

在氛围和客流上,近几年,各大品牌开发商,万达、华夏、汉威等持续进驻该板块。丰台万达广场今年即将开业,奥特莱斯规划开建,区域近百万高端商业群,聚集10万高端客流,发展潜力不言而喻。

诺德商街的出现是集合时尚多彩四大业态与创新商业体验模式为一体的区域商业中心,引领着区域投资新趋势;其独具特色的商业模式,更是有别于周边传统的商业形态,很多投资者表示:“这不仅是投资价值的体现,更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繁荣发展的更多可能性!”

2公里黄金街区,步入式商业体验,稀缺中见创新

近日,诺德商街正在火推节奏,这是诺德中心继一期二期火热销售之后,三期新推的升级业态,2公里的黄金街区,全步入式的商业体验区域稀有,拥有商业长廊、下沉式广场、退台式情景天街、时尚精品酒店等多种商业形态,将成为区域时尚与潮流为一体的24小时生活场,服务于丰台高端商务群。

70―200m2自由商业,商业投资升值的最优选择

在产品上,诺德商街更是优中见优。拥有多元化的面积选择,能达到98%的超高得房率,让商户感受更多的超值选择;创新四大业态模式,汇集零售、餐饮、休闲娱乐、配套服务等为一体,实现情景式的消费体验,精致与时尚相融合,呈现更加高端的休闲氛围,将力争打造成为整个京西南的国际化黄金街区,让区域享受集合都市化风貌、人文化环境、个性化空间于一体的情景体验式消费服务。创新的商业模式体验更是区别于区域的传统商业,更好地带动了高端商务的发展,有效弥补区域市场空白。

第2篇:投资与投资规划的区别范文

1、定义及由来

定义:项目申请报告,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由来:《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2、政府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内容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9号令《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中规定,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核准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项目核准机关对投资项目的核准重点关注如下表所示:

项目核准机关对投资项目的核准重点一览表

重点关注点

说明

项目目标定位及规划背景

要从整体战略的角度来论证项目,强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地区和行业发展规划等对项目的指导作用,分析项目建设与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和协调。

土地利用方案

项目占用土地应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科学、合理用地。

资源利用方案和效率

要从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角度,对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及节能、节水措施进行分析论证。

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方案

为保护公众利益,对涉及征地及移民搬迁的项目,应对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

生态环境影响

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认真分析论证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采取切实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同时还要特别注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和自然景观等。

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对具有重要区域经济影响的项目,应分析项目的影响效果,提出协调项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并对有关经济政策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证。

社会影响分析

在项目核准中,要从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工程项目与当地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性和社会可接受性等方面,判断项目的社会可行性,提出协调项目与当地的各种社会关系、规避社会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的对策建议。

资源配置的经济效果分析

第3篇:投资与投资规划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项目评估;可行性研究;关系

1.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一种运用多种学科知识是一种的综合经济分析技术,其主要任务是:以市场为前提,以技术为手段,以经济效果为最终目的,对拟建的投资项目,在建设投资前期全面系统的论证该项目的必要性、可能性、有效性和合理性,对项目做出可行或不可行的评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可概括为三大部分。首先是市场研究;第二是技术研究,即技术方案和建设条件研究,这是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技术基础,它要解决项目在技术上的“可行性”问题;第三是效益研究,主要解决项目在经济上的“合理性”问题。市场研究、技术研究和效益研究共同构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三大支柱。

项目可行性研究不仅可以为投资者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还可以为银行贷款、合作者签约、工程设计等提供依据和基础资料,它是决策科学化的必要步骤与手段。

2.建设项目评估

项目评估是由决策部门组织或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贷款银行(或单位)、有关专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在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对拟建项目进行的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和投资是否可行(包括最佳投资方案的确定是否合理)所做的全面审核和再评价。项目评估作为一种对投资项目进行科学审查和评价的理论与方法,强调从长远和客观的角度对可行性研究进行论证并作出最后的决策。

项目评估的内容,因项目类型、规模的不同,各有差异,一般包括: 项目与企业概况的评估;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评估;项目市场需求分析;项目生产规模的确定;项目建设生产条件评估;项目工程与技术评估。

建设项目评估有一定的依据,主要包括:(1)国家制定和颁布的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及投资政策。(2)项目所在地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3)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经济性资源、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及基础设施等基础资料。(4)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程技术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5)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项目评估规范及参数。(6)原国家计委和建设部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方案。(8)各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9)投资协议、合同和章程等。(10)其他有关信息资料。

建设项目评估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有效的项目评估不仅可以提高投资项目决策水平;更能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和投资效益。

3.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的关系

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咨询的两项重要内容,两者既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3.1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的共同点

(1)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均处于项目投资的前期。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都是在投资决策前为项目实施所进行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工作,都是前期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准备工作阶段,是关系到项目的生命力及其在未来市场的竞争能力的重要步骤,是决定项目投资成败的重要环节。

(2)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一致的。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都是投资项目决策前的技术经济分析,其目的均是为实现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减少投资风险和避免投资决策失误,促使项目投资效益的提高。

(3)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考察的内容和方法是相通的。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都是运用规范化的评价方法和国家统一颁布的经济参数、技术标准和定额资料,采用统一衡量尺度和判别基准,通过产品的市场调查预测、建设条件和技术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以及项目未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科学预测,判断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形成决策性意见。

3.2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的区别

(1)二者的承担主体不同。为了保证项目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和审查评价活动相对独立,应由不同的机构分别承担这两项工作。在我国,可行性研究通常由项目的投资者或项目的主管部门来主持,投资者既可以独自承担该项工作,也可委托给专业设计或咨询机构进行,受托单位只对项目的投资者负责;项目评估一般由项目投资决策机构或项目贷款决策机构(如贷款银行)主持和负责。主持评估的机构既可自行组织评估,也可委托专门咨询机构进行。

(2)评价的角度不同。可行性研究一般要从企业(微观)角度去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决定项目的取舍,因此它着重于讲求投资项目的微观效益;而国家投资决策部门主持的项目评估,主要从宏观经济和社会的角度去评价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侧重于项目的宏观评价。贷款银行对项目进行的评估,则主要从项目还贷能力的角度,评价项目的融资主体(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及还贷能力。

(3)二者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的目的和任务不同。可行性研究除了对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分析、论证外,还必须为建设项目规划多种方案,并从工程、技术经济方面对这些方案进行比较和选择,从中选出最佳方案作为投资决策方案。因此,它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程咨询工作,需要较多人力进行较长时间的论证;而项目评估一般则可以借助于可行性研究的成果,并且不必为项目设计多个实施方案,其主要任务是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全部内容,包括所选择的各种方案,进行系统的审查、核实,并提出评估结论和建议。

(4)二者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所处的时序和作用不同。在项目建设程序中,可行性研究在先,评估在后,其作用也不相同。可行性研究是项目投资决策的基础,是项目评估的重要前提,但它不能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最终依据。项目评估则是投资决策的必备条件,是可行性研究的延续、深化和再研究,通过更为客观地对项目及其实施方案进行评估,独立地为决策者提供直接的、最终的依据,比可行性研究更具有权威性。

总之,可行性研究是项目评估的对象和基础;项目评估是使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得以实现的前提;项目评估是可行性研究的延伸和在评价。作为投资决策过程中的两大基本步骤,项目评估和可行性研究之间虽然存在不同点,但他们在整个投资决策的过程中是相辅相成、一前一后、彼此照应、不可或缺的。 [科]

【参考文献】

第4篇:投资与投资规划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煤炭企业的资源整合财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

近年来,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迅猛,但是产业结构发展不合理,资源浪费等问题也在制约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十二五”规划中,就强调了我国传统企业的发展必须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理念,走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以煤炭企业为例,对于煤炭资源,由传统的粗放型生产转变为精细型生产,整合资源,发展延伸产品和企业,与新兴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创新传统企业的发展,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但是,煤炭企业的转变也为企业的财务处理产生新的要求,尤其是对企业长期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带来诸多的问题。

一、煤炭企业的资源整合

(一)对资源整合的理解

煤炭的资源整合针对我国煤炭企业发展的现状,对进一步提高煤炭资源整体的开发水平,提升企业生产的集中度和安全指数提出要求,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煤炭资源进行资本化的管理,是提高煤炭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有效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煤炭的资源整合,是针对拥有煤矿生产的中小型企业,以股权的方式进行并购兼并,对煤炭企业进行重组,形成大型的煤炭企业集团,在整体上,对煤炭资源进行综合的整合,煤炭的生产开发管理更加集中,提升煤炭企业的综合力量。

(二)资源整合的方式

从我国煤炭企业整合的发展趋势看,我国煤炭企业进行资源整合以两种方式为主。两种方式又围绕企业产权有无改变为核心。一方面,在没有改变企业产权的整合下,又存在托管和租赁两种整合的方法。这两种形式下的煤炭企业的发展在实质上对企业而言并没有什么改变,无法从根本上分离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在运营的过程中,及其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从另一方面来说,改变企业的产权是实现资源整合的有效措施。其中,并购是最常见的一种措施。通过对小型煤炭企业股权的收购或者是将煤炭企业兼并合成一家的行为,实现对其他中小煤炭企业控制,构建大型的煤炭生产公司,整合煤炭、人才等各种企业资源,在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上获得更高的效益。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理解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基本概念理解

我们所说的长期股权投资,从会计的角度来说,是指企业通过投资获得的其他单位的股份。一般来说,是对另一企业进行股权的投资,长期的持有控制或影响企业的经营运作的权力。实现长期的股权投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在证券公司市场的交易获得,一种是直接以资产的方式注入,包括资金、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形式直接投入企业的生产来获得企业的股份。因此,长期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大、风险大和期限长等特点。在对煤炭企业进行资源整合的过程中,长期股权的投资是一项良好的投资渠道,也是大型煤炭企业实现对小煤矿公司控制的一种有效途径,有助于煤炭企业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进一步的提升企业的效益。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

从会计核算来说,对于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法。两种方法的核算的范围不同,在登记会计报表时也有所不同。对于二者的区别,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对被投资公司的控股比例,以权益法为计算标准下的控股比例应该为20%—50%,而成本法应该为50%及以上。但是,在会计处理的实务中,我们还是应该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成本法为例,采用成本法为记账的依据时,除追加投资或者收回的投资外涉及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它的账面价值一般应该是保持不变的。当投资取得的权益发生变动,在成本法下对于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不会发生改变。而与权益法有所区别的是,在采用权益法的时候,要时刻注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调整。如果企业投资单位的权益发生变动,相应的也要调整企业会计报表上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例如,大型煤炭企业对小煤矿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小煤矿在投资的那一年获得了200万的净利润。对成本法来说,不在大型煤矿企业的会计下做分录。但是,在权益法下就要进行会计的核算。如,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或者说,对成本法而言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收付实现制,而权益法就是权责发生制。再如,小煤矿公司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两种方法不同会计核算也不同。成本法的核算方式是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方记为投资收益科目。而成本法的处理方式是借方登记应收股利科目,贷方登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三、煤炭企业资源整合下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观念的转变,煤炭企业资源的整合工作在不断的深入。其中,长期的股权投资作为一种企业并购的有效方法。但是,对会计来说,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控股所占比例的区别,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就有不同。所以,在这个背景下,如何正确做好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录是一个难题。下面以煤炭企业为例,分析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

(一)初始计量的确定

在企业合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又可以分为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的计量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计量下的控制两种情形。

1、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长期投资的初始计量

在煤炭资源整合中,对于煤炭企业之间在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初始计量的投资成本应该以在企业合并日当天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准,资本公积科目用来调整现金、资产以及债务之间的差额,对于资本公积不足以冲减的部分,应该计入盈余公积或者未分配利润的科目。在产生费用时的登记方法也有不同。当企业因为合并公司因为债券或者需要担负债务而产生的费用,应该计入债务的初始确定金额的多少;在企业因为合并而发生的各种直接的费用,如同审计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等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因此,我们总结归纳了会计分录如下:首先需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值,在借方登记长期股权投资(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为依据),在还没有发放的股利或利润的时候借方登记应收股利科目。贷方登记相关资产类科目,例如银行存款。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如果是贷方的差额,贷方登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如果是借方有差额,则在借方登记科目,如果资本公积科目不足以冲减的话,应该一次计入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科目。

2、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我们所说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企业通过现金、非流动资产等方式购买得到其他企业的控制权,则合并后的被购买的公司为自己的子公司,占股在50%以上。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我们对它的初始计量的投资成本直接采用购买方为购买企业所付出的合并成本。所以,应该借方登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在还没有发放的股利或利润,应该在借方登记“应收股利”的科目,按照账面价值调整,在贷方登记资产类的相关科目,例如银行存款科目。根据账面的差额,在贷方登记“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或者是在借方登记“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等科目。对于煤炭资源整合企业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要注意区分企业是在非同控制下的合并还是在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二者之间的区别,导致长期股权投资方法的核算也不尽相同。所以,在资源整合的过程中要区分二者之间的区别,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确认

企业在进行长期的股权投资时有两种确认后续计量的方法,分别是成本法和权益法。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注意二者的不同,才能正确处理好会计的核算。

1、成本法核算方式

在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时,我们直接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初始价值作为成本计量,除了增减投资等特殊情况,一般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的价值不会因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调整。成本法进行核算时会涉及到以下相关的科目。在确认成本金额的时候,直接借方登记“长期股权科目”,贷方登记相关的资产类科目。在企业获得被投资方发放的分红时,应该借方登记“应收股利”的科目,在贷方登记“投资收益”。在收到分红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科目,在贷方登记“应收股利”科目,以此来调整企业的账面余额,做到会计平衡。

2、权益法核算方法

在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的时候,与成本法的不同在于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确认方法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的科目下应该在多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成本”和“损益调整”。对投资损益的确认有多种方法,这是涉及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一个难点,在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时应该十分的谨慎。

结束语: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式是在煤炭资源整合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方式,对大型煤炭企业实现对小煤矿控制的一个有效的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煤炭企业的效率,推动煤炭企业的整体发展。但是,其中涉及到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问题十分复杂,对于会计人员来说是一项大的挑战。

参考文献:

[1]郑彦军.浅析煤炭资源整合企业对回购式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J].改革与开放,2010,20:61+63.

[2]王小梅.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技巧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0,23:335.

[3]贾江东.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选择及其影响分析[J].交通财会,2014,04:40-42.

第5篇:投资与投资规划的区别范文

招商引资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在这一过程中,始终蕴含着大量的涉法事务,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带来严重后果。从近年来各地的招商引资实践来看,既有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促进一方发展的成功范例,也有因涉法问题处理不当引讼甚至巨额赔偿的惨痛教训。要提高招商效率和质量,就必须坚持依法招商,在招商活动中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技术含量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水平,具体来说,应当把握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统筹策划是基础。统筹策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项目规划、利益平衡和权责明晰的过程,没有良好的统筹策划,就不可能有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展开。做好统筹策划,除了做好专业技术性论证之外,还需要在法律层面上把好四关:一是投资政策关。从产业导向上看,有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投资类,从强制性标准看,有环保要求、安全要求、产业布局要求、资源利用要求和节能减耗要求,因此,在项目论证策划时,必须做好硬件要求和优惠政策的可行性法律论证,把法律规定融入到招商项目的具体条款中去,对不符合产业导向、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纳入项目规划。在土地价格、税收返还、规费减免、贴息贷款、资源配置、基础设施配套等优惠政策制定上,要重点考虑是否与现行法律有原则冲突,各种优惠政策能否兑现,企业之间的优惠承诺是否协调统一,政策投入与预期产出的比例是否恰当等等。在优惠方式方法上,可以考虑按投资额度、科技含量、经济规模、出口创汇、吸纳就业、产业特点等进行分类优惠,切忌相互攀比。二是产权界定关。产权问题是招商引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问题,《物权法》实施后,政府既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要依法保护私有物权。对于政府而言,需要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各类产权加以甄别,在产权主体上,要分清楚哪些是国有资产,哪些是集体资产,哪些是个人或者混合所有的资产;在产权形态上,要注意区分有形物与无形物,物权与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的区别。比如:国有划拔土地与企业、个人房产混在一起,在处理划拔土地时首先要考虑保护当事人合法的房产权利。再如:旅游资源属于无形资产,应由国家统一规划,持续利用,但组成旅游资源的山林、土地使用权则可能属于集体或个人,开发利用时就应当充分考虑保护这些产权人的合法利益。三是职能定位关。政府要视不同情况,在管理方、合同方、协调方和见证方四种角色中找准定位,准确区分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行政职责和协调职责,民事主体和行政主体,法定义务和协定义务的区别,既不能大包大揽,也不能越权越位。例如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河南省漯河市政府与广东南强公司招商引资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第二条约定:至2001年底如南强公司月用电量达700万度、用工达6000人、年交增值税达2000万元、年产值达6亿元时,市政府将漯河市电厂交付乙方无偿经营使用。合同签订后,南强公司超额完成了协议书规定的所有指标,但市政府却因无法履行协议被判决支付赔偿款3800万元。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擅自将大型国有企业无偿送给他人经营显然超越了法定职权,也不符合等价有偿、平等自愿的市场规则。四是投资形式关。投资形式不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会有所区别,在境内投资则直接适用《公司法》,若在境外投资还需要适用三资企业法,而在商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却经常要适用特许经营方式。因此,对于不同的项目、不同的情况,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市场要求选择恰当的投资平台。在具体投资形式上,有合资、合作、独资经营,也可选择参股、控股、联营、兼并、收购、租赁、托管或承包等形式,还可以采用BOT特许经营、出口信贷等国际通行的方式。

二、磋商谈判是关键。磋商谈判的过程,既是双方相互了解、增进互信的过程,也是各方主要权利义务进一步明晰、固定的过程。从法律角度讲,谈判过程也是要约、反要约与承诺、再承诺的过程,在这一环节中,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法律人员应当参与谈判,跟踪服务。法律人员不能仅仅局限于履行事后审查合同的职责,对于关键性环节的谈判,应当由专业法律人员参与,通过参加谈判,了解动态,真正掌握各方谈判底线和焦点问题,在法律上寻求突破,找到维护各方权益的平衡点。二是优化谈判人员组成。应当明确一名首席谈判代表,一般应以项目策划人员为宜,一切对外谈判口径应由其统一对外作出,法律人员应当配合主谈人员,对于对方要价和我方承诺做好法律风险的评估论证,对于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对策,形成统一的对外谈判口径。三是法律人员应当与项目策划人员紧密协作。法律人员仅仅只是法律领域的专家内行,而项目策划人员往往又对法律事务并不熟悉,二者只有紧密配合,才能真正规避风险。比如:某外商投资3亿元建一项目,政府在土地、用电、贷款、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但项目人员在具体投资进度等方面却没有规划,结果外商享受了大量优惠后迟迟不履行投资义务,双方合作失败。再如,某地将机场进行民营化,一外商进入后,很快以航线亏损为由停飞了主要航线,这与政府的招商目的完全相背,最终不得不斥巨资回购,损失惨重。上述两个项目的失败,项目策划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都负有重要责任。四是始终把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放在与项目推介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合同欺诈风险、知识产权风险、优惠政策风险和行政风险,通过谈判、磋商、接触、委托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进行调查等方式,对投资方的经营状况、资信实力、关联关系、信誉程度、主要股东和投资人等情况掌握尽可能多的信息,防患于未然,特别是要防止出现一些外商以投资开发为名,通过政策优惠拿到土地使用证,然后再转手赚取差价的现象以及用不动产进行融资贷款,挪作他用,严重损害招商主体方合法权益的问题。

三、合同条款是保障。合同条款是招商引资各方权利义务书面化和谈判成果的法律化表述,签订合同是招商活动的最终落脚点,签约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招商引资的成败,在起草、论证合同文本时,要重点注意七个问题:一是合同性质。不同的合同性质决定着不同的合同主体。确定合同性质,关键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是什么,如果是优惠政策或物的出让,应视为行政合同,政府可以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签订协议,或者是单方作出承诺,对于其他内容,则应视为是民事合同,一般应由企业签约。二是文字表述。合同起草应坚持共识规则、简明规则和用词一致规则,在表述上力求简洁实用、严谨科学,结构合理,防止因表述不清产生歧义。如某合同中表述:“某项资产交付甲方使用”,到底是有偿还是无偿?“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到底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还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如果能够进一步表述明确,就会省去很多麻烦。三是合同形式。在实践中,招商引资协议有的是意向性合同,如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协议,有的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文本,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法律责任问题,前者一般没有法律约束力,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仅仅只是双方初步表达合作意向的意思表示,具体合作项目的落实有待双方进一步谈判,而后者则有明确的权利义务要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应力求签订第二种合同。四是协议条款。要防止合同中的“地雷”条款、“陷阱”条款、无效条款和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的条款。实践中上述条款主要表现为:投资目标气势磅礴,但没有约束和保障机制,能否履行取决于投资商的商业道德;有意规避甚至通过文字游戏篡改已达成一致的条款;在担保、融资等方面设置陷阱;双方权利义务在数量、履行方式上严重不对等。五是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招商引资工作是全方位的,一般涉及到土地、房产、工商、税务、商务等多个行政主体,因此,在合同中一般应当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义务,防止推诿扯皮,如果主合同不能明确,也应以附件形式另附责任部门的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标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六是合同履行方式。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单行法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许可。比如经营性用地、水能资源、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采矿权等资源的配置,应当通过公开竞买(卖)的方式进行;达到一定标的额的合同,应当进行招投标;对于已出让的国有土地以及集体土地、山林,应通过提前收回、依法征收、征用、经营权流转等方式处理。只有严格依法办理,才能避免因履行方式不合法而导致合同无效的现象。七是法律责任。关键是明确投资方的投资强度、投(融)资期限及对应的违约法律责任问题。政府在优惠政策上可以作出让步甚至牺牲局部利益,但在违约责任上必须有强有力的控制手段,以确保权利、义务、责任的对等和一致。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但由于招商心切,担心谈及违约问题吓跑外商,因此往往不谈违约责任问题,这就需要在起草合同时高度警觉,不能为了早日签订正式合同而放弃投资方的违约责任。

四、依法办事是原则。一是牢固树立依法招商的观念。要始终坚持依法招商,找准推进项目投资与依法依规办事的结合点,善于在法律框架内有效规避各种法律风险,避免违法决策、盲目决策。同时,对重大招商活动的法律服务程序和风险评估程序有必要作出硬性规定,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是严格按程序办事。在法律规定的要件和时限内尽可能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防止因特事特办、“先上车,后买票”留下纠纷。对于重大项目的决策,更要慎之又慎,做到越是事情紧急,越是任务紧迫,越要严格审查,依法办事,防止仓促签约、匆忙审查留下隐患。三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提高依法招商的能力和水平。与一般的民事、行政案件相比,招商引资工作的涉法事务难度更大,对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阅历的要求更高,法律政策依据更为庞杂,既有民商事法律规范,也有大量的经济行政法规,同时还有国家政策、单行法规。对于这些不同的法律法规,各个部门都有一批专业人员,在充分发挥专业法律服务人员作用的同时,更应高度重视、充分发掘这一人力资源,使其成为政府依法决策的参谋助手。四是加大依法解决招商引资纠纷力度。招商引资过程中一旦发生矛盾纠纷,政府应当积极斡旋,搭建沟通和解的平台,不能通过行政、经济手段解决的,要积极寻求法律途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依法通过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解决。司法机关也应加大对招商引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合同诈骗等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招商引资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投资法治环境。

第6篇:投资与投资规划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税务会计原则;财务会计原则;比较;思考

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来说,无论是那一领域的会计,都需要遵守相关的原则与规定,是开展会计工作的核心。与此同时,会计领域的原则也将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进行划分。下面笔者将针对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原则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对比,并提出自己的思考。

一、研究背景分析

(一)税务会计概述

税务会计指的就是按照现在施行的税务法律作为主要的标准和参考,结合会计领域本身的原则规定,同时要参考其他专业学科的研究模式。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来促进纳税活动的有序展开,能够保证我国的税务工作合理展开。税务会计能够对于市场变化的情况进行客观的反映,对于经济领域来说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二)财务会计概述

财务会计是指通过对于当下企业内部完成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同时财务会计会向与企业有一定关联的投资人和借款人,包括政府的相关管理机构,提供该企业的经济财务状况。在当下的企业发展过程当中,财务会计是一个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通过财务会计的工作,我们通常情况下可以了解到该企业单位具体的经营状况和财政状况,可以给相关的投资人以合理科学的参考依据。投资人在对于企业进行投资之前,一定首先参考财务会计所给出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方面的数据,其中主要是以财务报表等简洁明了的方式来向投资者传达企业的基本经营信息。所以做好财务会计的相关工作,能够帮助企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拓宽企业的投资市场。

二、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的对比

(一)历史成本原则的比较

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财务会计会对历史成本原则持肯定的态度。甚至在一些特殊情况之下,税法仍然会坚持历史成本原则的比较。但是在税务会计领域却截然相反。通常情况下税务会计会更加看重事物的公允价值。也就是说在特殊情况之下,计算事物的价值没有考虑到其公允价值,那么相关的报表就是有漏洞的。如果参考了这份报表进行相关的决策,很容易被报表所误导。在历史成本原则方面,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原则体现出明显的差异性。

(二)权利与责任原则的对比

税务会计原则体系之内,对于权利和责任原则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是企业收入与目标任务的达成有一定的关联性,其次是要考虑到纳税者的实际支付能力。但是在财务会计原则体系当中,对于权利与责任原则的相关影响就会比较明显。权利与责任原则是财务会计的主要工作原则之一。在税务会计当中,权利责任制度与实际的效益相互融合。

(三)相关性原则的比较

在相关性原则之中,财务会计原则和税务会计原则有一定的共同之处,都是需要保证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会计人员所要提供的相关的数据信息要符合真实性的原则,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和相关的财务状况。其次是相关的会计人员所能够提供的数据信息有一定的效用,能够为相关的人士提供正确的参考。

(四)配比原则的比较

在配比原则方面,财务会计原则与税务会计原则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共同之初。配比原则要求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进行相关的工作的时候,要严格遵循相关的配比原则。根据配比原则的内容来看,配比指的就是收入与成本之间的配比。也就是说收入与支出要达到一定的平衡,企业才能实现比较好的发展。

(五)本质性原则的对比

本质性原则指的就是财务会计在进行最终的核算步骤的时候,要结合企业经营的实际进行相关的核算,形式上的只是片面的参考。但是在税务会计领域,法律将一定程度上决定税务会计的工作必须达到指标才能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三、税务会计原则与财务会计原则的思考

当前的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维持自身的地位,扩大经营的范围,提升自己的市场占有率,就必须要适应现在的经济环境,通过科学化的管理模式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在会计工作领域,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和区别,企业要正视二者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才能真正实现快速发展。

(一)强化协调发展的意识

笔者认为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两者之间,虽然存在一定的差别,但是实际上两者存在联系和共同点。所以强化协调二者发展的意识,才能真正提升管理水平。第一,企业要明确二者产生效益的区别,从而寻找协调发展的方法。对于部分企业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加强税务工作的合法性原则,及时缴纳税款。第二,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在原则上应当尽量保持一致。尤其是税务会计领域存在很多监管和执法方面的挑战,税务会计应当向财务会计进行学习和融合,减轻自身的工作压力,提升工作效率。第三,是在企业的实际会计工作当中,要结合企业经营的具体状况,寻找二者之间合适的方法。

(二)做好税务工作的科学规划

我国的经济环境比较复杂,所以税务相关的工作也面临巨大的挑战。针对税务工作要做好相关的规划,保证税务工作的科学有效开展。尤其是对于企业来说,首先应该做的就是及时缴纳税款。做好相关的缴税规划,降低企业缴纳税款的相关压力。税务工作本身与财务工作相比,受到的限制会更多,所以工作也会更加复杂。需要税务会计人员加强自身的职业责任感,改善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模式。

参考文献:

第7篇:投资与投资规划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控制

1影响项目投资决策的主要因素

①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的客观尺度。建设项目标准以建设项目为对象,其主要内容有: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工艺装备等方面的标准或指标,具体内容应根据各类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而定。

建设标准能否起到控制项目投资、指导建设的作用,关键在于标准水平订得是否合理。标准订得过高,会脱离我国的实际情况和财力、物力承受能力,增加造价、浪费投资;建设标准订得过低,将会妨碍技术进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因此,在制订建设标准时,应紧紧把握住标准水平这个核心,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区别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等级、不同功能。合理的建设标准能使项目投资大幅度降低。

②建设地区的选择。选择建设地区,实际上就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市场经济需要以及各地社会经济资源条件等,从广泛的地理范围内选择拟建设项目的建设地区,建设地区选择的合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建项目的命运,影响着项目投资的高低、建设工期的长短、建设质量的好坏,而且还影响着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状况及经济效益。建设地区的选择遵循以下两项基本原则:靠近原料、燃料和消费地的原则;工业规模适当聚集原则。

③建设地点(厂址)的选择。厂址选择的主要任务是:在已选定的建厂地区,具体确定工厂的建筑地段、坐落位置和东、西、南、北四邻。建设地点选择最根本的要求有两点:一是从保证建设直接经济效益出发,要满足该厂生产建设和职工生活的要求,二是保证间接的、社会的效益出发,要求厂址的布局有利于所在城镇和工业小区总体规划的实现。

④工艺评选。所谓工艺,就是拟建厂生产产品所采用的工艺流程及制造方法等。评定采用的工艺是否可行,主要有先进适用和经济合理两项标准。

⑤设备的选用。在设备选用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要尽选用国产设备;要注意引进设备之间以及国内外设备之间的衔接配合问题;在注意引进设备与原有国产设备、厂房之间的配套问题;引进技术资料应注意的问题。

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①可行性研究的含义。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根据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行业经济发展规划的基础要求,对拟建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理有利,在社会上是否创造效益,在环境是否允许,在建造能力上是否具备等各方面进行全系统的分析、论证,提出研究结果,进行方案优选。从而提出拟建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建设和怎样建设的意见,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一般来说,项目可行性研究要力求解答下述问题:拟建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拟建项目在财务上是否盈利,有多大的盈利;建设项目需要多少投资;这些投资通过哪些渠道来筹集,怎样使用,何时偿还,怎样偿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把它建成;项目在建设中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后,需哪些资源,怎样获得;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环境有哪些影响,影响多大;

第8篇:投资与投资规划的区别范文

技术领域收购对中国科技发展意义重大

中国对外投资大部分流向“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这类投资占对外投资总额近65%,不过,中国内地和香港企业也在不断积极寻找知识产权方面具有吸引力的资产,附带销售渠道的资产也是内地企业物色的目标。中国对全球产品及交通运输设施的收购,占同类资产全球并购总额的20%以上。

这种情况并不奇怪,毕竟中国正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出口拉动型转向国内消费拉动型。在经济和地缘政治两个层面,中国力图在国际舞台上获得与其他大国和国家集团平起平坐的待遇,而并购战略对于实现这一目标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大规模投资海外资产,将为建设科学、技术、能源和供应链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

站在中国的角度看,当前世界大部分地区的宏观经济形势都蕴含着巨大的买进商机。欧洲问题资产数量猛增,促成2011年中国投资者在西欧收购宗数激增30%。但北美依然是中国投资者钟爱有加的地区。2012年全球第四大并购案就是中海油以150亿美元收购加拿大能源公司尼克森。

外界历来把关注点放在中国的能源交易上,但未来技术领域的收购将在中国科技发展进程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兴建了一批科学园区,旨在促进高科技领域的研发、创新,以及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如今这类园区的产值占到中国GDP的7%,研发支出几乎占中国研发支出总额的一半。现如今本土研发能力已趋成熟,要继续取得发展,下一步就是寻找商业性资产,加强研发环节与企业之间的合作,特别是海外中小型科技企业。

在这方面,中国对外收购领域新近兴起的趋势,是收购目标公司的大额少数股权采用这一策略。企业既可降低风险,又能熟悉一个特定的市场,还能降低政治反对的风险。

风险投资圈子方兴未艾

一直以来,中国内地买家实施的战略性收购计划展示了雄厚的中国买方实力,但在“后危机”时期,主要来自香港的财务投资者在海外的收购数量呈上升趋势。中国公共政策制定者采用新的手段,以实现自身在海外并购的目标。最突出的例子之一是“中非发展基金”,这家官方机构成立于2009年末,确立的宗旨就是促进中国对非洲的投资。

考虑到内地和香港经济规模的悬殊差别,以及亚洲地区的长期增长前景,未来多数海外并购仍将由内地企业发起。不过,内地和香港经济融合程度日益提高,在商业、贸易和投资等方面的关联不断加深,将来区别香港和内地想必意义不大。

私人性质、专门从事收购的海外机构也会携手中国本土基金,联袂发起收购。凯雷亚洲增长基金(CAGP)和摩根士丹利亚洲私募股权基金(MSPEA)是两家较为著名的全球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均在香港落户,其投资范围辐射整个亚太地区。仅就它们退出所投资的公司案例而言,2012年全年就有5起,这些交易的总价值为6.8亿美元。

然而,在中短期内,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仍将是跨境并购主体。虽然一些大型民营企业也有收购意愿,但在贷款方面,银行明显偏向青睐国有企业。在这种状况改变以前,民营企业的海外并购可能都将处于次要地位,无论交易额,还是其对并购对象所能支付的价格倍数均如此。

在这种环境下,一个真正的、从事海内外投资的风险投资圈子在中国的兴起应该具有重要意义。直到不久前,中国风险投资还被视为政府资助国有企业的一种新形式。但现在人们开始更多地把风险投资公司看作以盈利为目的、致力于支持技术商业化、充满活力的资本机构。目前,仅中国内地就有1000多家私募和风司。

非常规能源将成中国海外收购新宠

中国“十二五规划”阐明了把国内消费作为GDP增长主要推动力的迫切性。实现这一目标不能以加剧通胀压力为代价,从目前看,通胀压力是关系到中国经济能否长期健康发展的最大威胁。通过实施并购交易,把现金以及由巨额国际收支盈余所产生的外汇储备配置到海外,似乎有望成为一套制胜策略。

第9篇:投资与投资规划的区别范文

一、两者的定义及目的。

项目建议书:由项目投资方向其主管部门上报的文件,目前广泛应用于项目的国家立项审批工作中。它要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项目建议书的呈报可以供项目审批机关作出初步决策。它可以减少项目选择的盲目性,为下一步可行性研究打下基础。

可研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二、申报对象、用途。

项目建议书:拟增上项目单位向发改局项目管理部门申报的项目申请 。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

可研报告:1.企业融资、对外招商合作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前的计委)立项3. 银行贷款4.申请进口设备免税5.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是项目可行性,以及项目成功率的研究。

三、内容方面。

项目建议书:主要依据是国家的长远规划、行业及地区规划、产业政策,与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生产布局状况,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批文,初步的市场预测资料,1.项目的必要性 2.项目的市场预测 3.产品方案或服务的市场预测 4.项目建设必需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只要求一个大概的轮廓,内容概略简洁。

可研报告:除了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作为依据外,还有详细的设计资料和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掌握的比较翔实确凿的数据与资料作为依据,必须详细深入,分析细致,内容翔实。

然而两者又有一定的联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之一;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建议书的后续文件之一。一个项目要获得政府有关扶持,首先必须先有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通过筛选通过后,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论证后,才最后审定。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常见的审批程序,是列入备选项目和建设前期工作计划决策的依据。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

才可进行以可行性研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对于一些小的项目,有时直接用项目建议书代替了后期的可研报告,或者有的直接写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省去了。

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申请)是拟增上项目单位向发改局项目管理部门申报的项目申请 。

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对于大中型项目,有的工艺技术复杂,涉及面广,协调量大的项目,还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建议书的主要附件之一。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国家选择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涉及利用外资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方可开展对外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是在制订生产、基建、科研计划的前期,通过全面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某个建设或改造工程、某种科学研究、某项商务活动切实可行而提出的一种书面材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通过对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从技术 、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一种综合性的分析方法。可行性研究具有预见性、公正性、可靠性、科学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