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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体制社会保障改革
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是一项情况复杂、问题突出、矛盾集中的系统工程。难点问题很多,应引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才能保证此项改革健康、顺利向前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实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拟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将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其中最为主要的难点,最突出的难点是如何既能保证广大职工基本的医疗需求,而又将不合理的医疗费开支及支出的迅猛增长控制住、降下来。医疗保险面对的是两个对立统一体,即患者与医院,而医疗费用也是由这两个对立统一体派生出来的。由于患者和医院的存在,产生出医疗消费和医疗服务。医疗消费和医疗服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医疗消费与费用支出的即时性。疾病发生的随时性,决定了医疗费用支出的即时性。二是医疗消费发生的不确定性和相对集中性。对病患者,谁也难以确定他必然地会在某个时间内生病,需要花费多少医疗费用。三是医疗行为的强制性或医疗消费的被动性。相对于其他消费而言,如何诊治,如何付费,是患者基本无法选择的。四是医疗消费具有一定的伦理性和医疗消费价格较之其他消费价格具有更为强劲的扩张性。在医疗消费和医疗服务方面,在医患双方关系上,患者往往是处于次要地位,是被动的;而医方则处于主导地位,是主动的。在医疗费用的支出上,具有明显的医疗服务供方决定特征。由于医疗服务是一门知识性和技术性相当复杂的专业技术服务,因而对医疗供方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的诱导和制造过度医疗服务的行为难以鉴别,其结果就会造成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帐户及统筹基金的不合理使用和过度消费。即使有国家及各级政府对医疗服务价格管制和医疗行业对医疗服务规范约束,医疗服务的费用仍然很难科学地合理地加以有效的控制。
二、难点问题的症结
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离不开医疗体制的改革。医疗体制是整个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载体。离开了这一载体,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就成了一句空话。
现行医疗体制的弊端及其主要成因作简要的分析:
(一)现行医疗体制的弊端
1.病患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医疗费用支出项目不公开,医院实行暗箱操作,乱收费、多收费的现象十分普遍。据1998年9月8日出版的《中国劳动保障报》登载:某地一位年近六旬的肝硬化患者,在某医院住院就医40余天,使用白蛋白50余支,费用2万余元。某68岁的老太太住院78天,费用5万余元。据调查,有上述类似问题的医院是普遍存在的,医院对患者及其亲属和单位在医疗费用的项目上是严格保密的,不允许有知情权,让患者对医疗费用云里雾里地摸不清楚,糊糊涂涂地掏钱。
2.药费上涨迅猛,价格昂贵得惊人。患者治病主要靠用药,而用药的决定权则在医院。病人该用哪种药,不该用哪种药,主要取决于医生,是由主治医生根据病人病情的需要决定的。而现今的药品价格昂贵得吓人,让人不敢看病,也看不起病,吃不起药。改革开放以来20余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翻了两番,而医药费却上涨了20—50倍(有说上涨100倍)。过去感冒发烧花个几角钱、块把钱就能将病治好,而现在动辄几十元,上百元钱。也就是说医院获取的利润和其他因素占据了药价的70%以上。
3.滥用医检设备对患者进行检查。大凡职工患病住进医院,不论你患的什么病,也不论病情轻重程度,医院皆“十分负责”地对你实行非常全面的、非常彻底的检查,小到查便、查血,大到动用心电图、脑电图、B超、胃镜、CT、核磁共振等。这样检查一轮下来,患者要出的检查费用,少则数百元,多则上千元。而据知情者透露,接受检查的项目,据其病情有70%是不必要的。也就是说多数人花费了冤枉钱,也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当然,医院的收入是增加了。也有不少患者认为,医院查病完全靠医检设备,还要医生干什么?医生也无须提高诊病、治病的能力了。
4.医院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技术力量强的大医院人满为患,而中小医院、企业办医院则门庭冷落。在大医院看病,挂号要排队,看病要排队,划价缴费要排队,检查要排队,取药要排队,给患者造成诸多不便。而大医院也产生一种“店大欺客”的心理,不把患者当回事,各项服务往往到不了位。大医院医护人员众多,并且还雇用了大批临时工、清洁工,但工作效率低下,患者并未享受到优质服务
(二)难点问题的成因
上面提出的问题绝不只是个别医生的医德问题,也不只是个别医院的医风问题,而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其根源在于医疗制度,在于医疗管理体制。曾有人说,医疗机构改革了,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就成功了一多半。造成目前医疗保险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有两点,一是医疗体制的问题,二是药品流通市场的问题。
1.医疗体制方面的问题。尽管医疗卫生事业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但是,各级医院又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有其自身的经济利益。由于财政减少了对医院的拨款(财政拨给医院的款项大约只占医院费用的30%—40%);也由于多年来医疗部门的补偿机制不合理,诊疗费收入太低,不能合理体现医务人员劳动创造的价值;再就是医疗系统自身改革不力、人员过多、包袱过重,使得医院利用市场经济放开搞活的机会,不择手段地搞创收。“以药养医”、“以设备养医”已经成为各家医院据以生存的必备手段。据悉,医院收入的60%—80%都来自卖药。这种“以药养医”的体制,开方与卖药为同一行为主体的格局,无疑是医药费恶性膨胀的主要原因。各药品生产厂家为了在竞争中站住脚,不断加大让利给批零环节和医院,并采用贿买贿卖等手段。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回扣现象,已是众所周知的事。药品商频频进出医院各科室,以给回扣的方式买通有处方权的医生,让其给病人开自己推销的药品。推销商按时(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不等)根据医生开出药品的数量付给回扣。不少医生为了贪利,不惜违背良心,违背职业道德,开出高价药,使患者增加负担。
2.药品流通市场的问题。我国的医药市场流通,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医药商业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层层批发药品的流通格局,全国药品批发企业有17000家,从业人员有40余万,流通环节太多,交易成本过高(每一环节加价15%),经过层层加码后才到医院,医院再加价才到患者手中,这样几步下来,药品价格怎能不高?再则,我国药品生产厂家“多、小、散、乱”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生产能力低下,产品质量不高,产品严重供大于求,造成医药市场的激烈竞争。药品生产厂家为求生存,不得不想方设法地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以“虚高定价”,加大折扣比例等方式搞促销,在客观上搞乱了医药市场,抬高了药价,又将负担转移到患者头上。我国医药生产和流通体制也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否则,也会阻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解决难点问题的几点思考
随着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推开,作为担负着参保人员疾病治疗任务的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尽快适应改革后医疗市场发生的新变化,大刀阔斧地实行医疗体制的改革,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获得成功,也才能使医院自身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医药体制如何改革?
(一)关于医疗体制的改革
医疗体制改革至关重要,但是改革难度非常之大,必须下大力气、动大手术,方能凑效。
1.深化医疗机构改革。在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运行中,主管医疗保险的部门在指定医疗机构时,引入竞争机制,选择的医院应3至5家,看门诊则应全面放开。哪家医院服务不好或医疗、收费行为不规范,可由医保部门取消其指定医院资格;病人也可选择自己较满意的医院看病治疗。这样可促使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为、减员增效、降低成本、提供优质服务。
2.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打破医药不分的垄断体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要坚决杜绝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行为。医院不能再靠医疗和药品费的“暗箱”进行不平等竞争。医疗既然已进入市场,就应遵循市场上最基本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在,任何一个顾客进入商场都无法容忍不标明价格的商品。尽管医疗属于特殊消费,也不能游离于市场规则之外。医院应做到住院病人每天的费用日清日结,要有一张清清楚楚的明细清单。患者住院过程中,每一张处方及开方医生的名字,每一次病历上的医嘱以及治疗所用的每种药品名称、剂量、数量、单价、金额等,都要有底单,并由专职人员负责随时存入计算机。医院还应将每个病人当天发生的费用填上“病房收费通知单”,送达患者或家属核对。患者或家属有权随时到住院处、药房、收费处或开方医生处查询有关费用。
3.分流精减人员,合理调整医疗机构布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发展社区医疗防疫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内部体制的改革,应先从“分流下岗,减人增效”做起。通过分流下岗,减人增效来合理配置医疗人力资源。现在许多小医院、社区医院缺技术水平高的医生,而大医院医生又过多,造成大量人才积压。大医院可以发挥“放射”性的作用,不断轮流派医生去社区医院就诊,这样,既可以减轻大医院的压力,又可以方便群众就近在社区医院看病。社区医疗服务应作为发展的重点。社区卫生服务应涵盖医疗、保健、康复,甚至健康教育、预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内容。要求从事社区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对本地区的患者做到知病情、医生与患者、居民之间双向交流;病人不出家门就能得到及时的医疗保健。
4.卫生行政部门应转变职能,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应随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而实行脱胎换骨的改革,规范医疗行为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倘若寄希望于医疗机构自觉地自行改革,那是绝对不可能的。首先,国家和政府应对医疗机构的行为规范,经过认真研究后建章立制进行制约;其次必须明确一个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医疗机构实行严格的监管,并对出现违章违规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处罚,直至可以限令医疗机构停业整顿,取消医务人员的行医资格等。虽然我国已有卫生行政部门在管医院,但是,其职能不适应改革的需要,且实际上现在的卫生行政部门基本上与医疗机构站在一起,利益相关,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就成了一句空话。如果仍然让卫生行政部门监管医院,则必须改变其职能,使其从利益上与医疗机构脱钩。要以卫生行政部门办医院转向管理医院、监督医院。要与医疗保障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一道管好医疗机构,管好医务人员。
另外,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整个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实行全方位的监督。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都应设立内部专门机构受理和处理群众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举报、投诉,及时调查、核实,给予处理,使制约医疗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起到有效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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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塞尔比,M•谢克特。老龄化的2000年[M].三联书店,2000.
【关键词】医疗体制改革 市场失灵 政府职能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为了应对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挑战,适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必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医疗卫生体系,而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医疗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不能适应其新的形势。因此,医疗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回顾过去,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在探索中虽有进展,但形势不容乐观。医疗体制在漫长的改革之路上举步维艰,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些深层次、结构性的、体制性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近期的统计数据表明,居民的医疗费用增长迅速,其增速已超过人均收入的增长,成为家庭的第三大消费支出。目前中国年均医疗费用上涨幅度达14%,而2004年全国物价的上涨指数是3%~4%,医疗费用的上涨幅度比平均物价的上涨幅度高出十个百分点左右,超过了GDP的增长,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日益突出。
一、医疗费用迅速增长的原因分析
医疗费用超常快速增长已成不争的事实,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并不是“市场化”的过错。因为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仅仅引入了一些市场竞争机制,在医疗市场上不是竞争过度,而是竞争不足。医疗卫生行业基本上还是国家垄断的,没有进入自由和价格自由的市场要素存在;民营化、自愿合约、公平竞争加适度监管等市场化的特征在中国的医疗行业市场中几乎找不到。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医疗卫生市场的缺陷
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市场在其作用过程中往往会产生所谓“市场失灵”的情况,即:受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和外部环境的限制无法把资源有效地配置到最佳状态,也就是经济效率得以充分实现的状态。在现实生活中,医疗市场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失灵,其根源就在于供需双方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医生)比消费者(患者)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因此,有了一定的权力,而消费者方面缺乏足够的选择能力,无法摆脱对医生的依赖,不可能像他们在别的市场购买物品和服务时可以随便看看、试试甚至讨价还价,而医院、医生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来选择,他们把患者当成获取利润的资源,尽量诱导消费。加上医德、医风缺失,所以出现开大处方、滥检查、乱收费、吃回扣等现象。以至于看病越来越贵,医患关系也越来越紧张,直接导致了病人看不起病的严重后果。
同时,医疗市场缺乏公平竞争的机制。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是互相竞争的对手,但他们却没有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对他们的政策并不一视同仁。公立医院是非赢利医院,不上缴税收,还给了很多政策优惠,工资、福利及药品采购上准予部分补贴,医保定点也非他们莫属,优势资源向他们集中,经营成本相对较低。而民营医院的立项非常复杂,门槛高,准入难;民营医院是赢利医院,照章纳税,在政策上没有任何优惠,大多数民营医院都排除在医保定点之外,经营成本偏高。因此,两者之间实力悬殊,民营医院绝对不可能和公立医院相抗衡,根本不可能打破公立医院长期以来形成的垄断地位。长期处于垄断地位的公立医院必然会导致权力滥用,滋生腐败,乱收费、高价处方也屡禁不止,医疗费用上涨也不足为奇了。
2、政府职能错位、缺位
(1)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严重不足。据相关资料,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由1980年的50%多下降到现在的17%,低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甚至还不抵个别不发达国家的投入。正因为政府对医院无法投入足够的资金,只能对其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让医院发挥积极能动性自找出路,即“创收”。因此出现了“以药养医”的机制。在这种用政策换投入的管理背景下,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受利益冲动的驱使,难免会诱发过度用药和过度检查,医疗费用的增长便成为一种必然。加上药品采购销售不透明,流通环节差价过大,患者最终为购销中的大折扣、高回扣“买单”。为高价医药费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据调查,2002年全国8500家国有医院的平均业务收入为2361万元,平均支出是2382万元,药品收支平均盈利138万元。
(2)医疗保障制度设计缺陷,覆盖面小,保障功能缺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实力增长了10倍以上,全国医疗卫生费用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超过5%。根据这种投入水平,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制,在筹资能力上不应当有问题。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有65%的城乡居民在寻求医疗服务时必须完全依赖自费。在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发表的《世界卫生报告》中,中国在“医疗卫生费用公平性”这一指标上名列倒数第四。首先就城镇而言,城镇的医疗保障与就业有关,没有工作就没有医保,将相当一部分老人、小孩和无法就业的人排除在医保之外,这部分人在收入低、医疗费又昂贵的双重压力下,他们患了病只能被迫放弃治疗。而农村的大部分人无力参保,还处于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境遇,就是已经参保的人自费率也很高。由于制度设计的缺失和职能错位,政府把管理关注的重点放在怎么控制报销上,医保机构通过设定自费率、起付线、封顶线、可报销药品目录等各种手段,对病人的就医行为施加了严格的控制,但对服务提供者行为却几乎不闻不问。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不仅是65%没有任何医疗保障的人看不起病,即是已经拥有了医疗保障的人也无法逃脱受宰割的命运。因为他们都是作为单个病人出现在医疗服务机构的。无论是公立还是民营,医疗服务提供者在面对如此庞大的单个病人组成的医疗服务市场时,都无法抵御过分提供服务的诱惑。简言之,由于职能错位没有管好服务者的行为,控制医疗服务的费用导致医疗服务费用不断攀升,使医疗保障功能丧失。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也就无法避免。
二、医疗体制改革的战略选择
在医疗体制进行新的选择和深化时,必须加强政府的职能作用,这是保证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但政府干预和市场不能对立,主要是通过参与市场而不是取代市场来干预市场。政府首先要有一颗公正的、为社会大众服务的责任心;要明确把为大众提供价廉质优的医疗服务作为核心目的,作为社会的稳定器。社会保障的受益者,应是那些贫困和弱势人群,这样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1、适度增加对医疗机构的财政支持
逐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的价值,加快推进“医药分开”的进程,尽快消除“以药养医”的弊端。应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拓宽药品信息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缩小药品的出厂价和市场零售价的差价。要完善药品价格管理机制,政府定价应经过专家论证和公开听证两道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合理确定相关药品的价格。值得注意的是,要防止药品生产企业凭借信息优势虚报生产和销售成本来提高药价;药品的可替代性较强,医院可以轻松避开政府指令价的药品。生产企业更可以“换名不换药”地生产所谓“新特药品”,可以几倍、几十倍地涨价。所以,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一定要考虑执行效果,政策不能使医生、医院、生产企业等方面的行为与我们的目标背道而驰。
2、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实行全民健康保险
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是世界各国追求的目标,这样可以确保医疗费用负担的公平,其中公费医疗和社会保险制度最为常见。中国适合后者,但应做到广泛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应全部纳入医保体系,并强制从业人员为其家庭中没有工作单位的成员投保;特困家庭由政府买单。在农村,应以家庭为单位实行强制性投保,特困家庭也应由政府提供支持。应在合理的医保制度框架下渐进实现医疗保障的普遍覆盖,最重要的是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还应该将报销制改为预付制。个人在就医时只需缴纳自付部分,其它医药费用应由医疗保障管理者直接向医疗服务机构支付。也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让医疗投保人向自己选定的医疗保险公司投保,再让医疗保险公司竞标医院和医生,这样医疗投保人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群体,就能从以前的“寡”对“众”的地位转换过来,让医疗保险公司面对医院和医生。如果医院和医生有违规行为,出现高价处方、滥检查等现象,那么医疗保险公司就必然会退出这样的医院,医院的信誉和营运就会出现危机。不过,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有相关的机制、市场和法规作保障。
3、合理配置资源
大力发展社区医疗服务体系。社区医疗服务可以做到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全社会的医疗费用;还可以保障社会公平,满足一定水平的社会医疗服务需求,能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发展社区医疗服务要利用市场和民间的力量,同时要培养德才兼备的全科医生,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成为政府和居民的委托人,在控制医疗服务费用和疏导医疗服务需求方面发挥作用。同时,他们在医疗体制改革中还扮演着制约医院的重要角色。
4、引入竞争机制
竞争有助于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起到约束成本之效。在存在严重“市场失灵”的医疗服务市场,应该开放医院市场,允许非国有的、私人的资本甚至外资进入办医院。这样既可以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还可以解决转移支付的问题:高收阶层选择在私立医院就医,费用可以通过商业保险支付,省下来的钱可以用于低收入人群。
5、适当提高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
医务人员应该以合法的形式得到合理的报酬。同时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真正成为患者的人。
【参考文献】
[1] 顾昕:走向有管理的市场化: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战略性选择.医疗体制改革,2005(6)。
[2] :中国医疗体制改革才“刚刚开始”――访北京大学经济学家刘国恩教授.医药世界,2006(2)。
关键词: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构建;路径
一、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背景分析
“看病难,看病贵”是当今最受关注,也是最棘手、最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牵涉多个领域,构成因素纠葛复杂。虽然对其改革路向众说纷纭,但一致的观点认为,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所在,形成一个覆盖面广的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开看病贵难题的第一把钥匙。
经过长期的探索,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已从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退休人员逐步扩展到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截至2007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7983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人数为3131万人①。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在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和职工的健康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取得了显着的成绩,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截至2007年底,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2448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5.53%,参加合作医疗人口7.3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85.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为220亿元,累计受益2.6亿人次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避免了“小病扛,大病拖”现象的发生,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稳定、保障广大农民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从总体来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日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顺利实施。但是也应该看到,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城镇其他非从业居民尚未被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会转型的日益加快、疾病风险的困扰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带来的分配不均等,广大城镇居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在此背景下,2007年国务院专门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就开展试点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政策及组织实施办法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城镇人口5.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44.9%,其中就业人口2.94亿,非就业人口3亿。城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约2.21亿人(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4068万人),占全体城镇人口的37%,比上年增加6319万人①。尽管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许多城镇居民仍然徘徊在医疗保障体制之外。因此,构建健全完善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在实践中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就成了当前的应势之需,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二、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实现全民医保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欢迎。但也应该看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毕竟还处于试点时期,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当中不断加以完善。
1.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许多群众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都持欢迎的态度,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许多试点地区并没有实现全覆盖,一些居民依然徘徊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之外。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许多已经参保的居民对城镇居民医保的真正内涵和一些具体细节也缺乏了解。部分群众对报销补偿费用期望过高,对设立的起付线不了解,对医疗费分段计算补助也不熟悉,尤其是对报销程序还不是完全清楚。这就有待于各试点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工作做实、做细,使广大群众在真正了解、熟悉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踊跃地支持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
2.统筹层次低,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局部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一般为县、市级统筹。统筹层次低,不仅不利于进一步分散风险,也不利于资金在全国范围内调剂和发挥更大的互助共济作用。从保障水平来看,由于我国当前生产力整体上还不够发达,且经济发展呈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许多试点地区还是以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为主,最高报销上限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各试点地区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加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投入力度,在化解住院和门诊大病风险的同时,要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探索统筹解决城镇居民门诊费用问题的办法。
3.监督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健全
从试点地区的情况来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支出管理方面,个别定点医疗机构仍有开大处方、开用药目录之外的药和不合理的大型检查等情况,导致部分群众获得的补偿金额降低,也导致了参保居民对医保制度的误解和不信任。个别定点医疗机构把门诊病人转化为住院病人,诱导病人过度消费医疗资源,造成参保居民住院费用增长。有的医院审查不严,个别患者冒名顶替套取资金,严重侵害了参保居民的权益。在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方面,也没有建立包括基金运行分析制度、运行情况通报制度和常规基金运行监督检查制度在内的基金的收支监测预测预警系统,还没有形成包括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制度监督、行政监督、业务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在内的内外部双重监督体制[1]。
4.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近年来,各地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无论是在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也应该看到,这与广大城镇居民的医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许多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医疗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颇有微词;就医环境需要改善,尤其是城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还很薄弱,亟待加强。
当然,这些措施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今后,要加进一步努力打造健全的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省心、放心、舒心的服务。
三、新时期健全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路径选择
被誉为“国民保健服务之父”的贝弗里奇曾经说过:病人因没钱而拒绝医疗,这是任何文明社会都不相容的。保障每一个公民病有所医,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是每一个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总体来看,我国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探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应该认识到,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我们以民为本,因地制宜,多方努力,在实践当中不断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1.加快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立法工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提供完备的法律框架
近年来,尽管我国城镇居民的医保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但毕竟还处于试点阶段,许多措施和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开展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社会保障法是关系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就没有健全、完善和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笔者认为,我国应制定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法》,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新型配套的政策和实施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定地位,并将之严格纳入到我国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之中,明确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
2.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
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显得尤为重要。在政策设计上必须考虑各方承受能力,做到“基金筹集多渠道、费用缴纳低水平、待遇保障多样化、保险服务便捷化”。
(1)形成合理的筹集机制
首先要完善筹集机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应坚持“低缴费、广覆盖”的原则,在缴费能力与医疗待遇之间找到个平衡点。在实践当中,一方面应加大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宣传的力度,提高广大居民参保缴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稳定的配套资金保障体制,将各级配套补助资金固定下来,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提供财政支持。同时,中央、省级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城镇居民的财政补助力度,以实际行动促进和保证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次要积极拓宽筹集渠道。在将政府财政拨款和救助以及城镇居民缴费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应不断在实践中拓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积极引导社区经济、企业、慈善机构、外资机构及个人等方面的捐助,不断充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金。
(2)健全管理体制
应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严谨长效的管理方法、便捷有序的管理流程和先进高效的管理网络,构成科学简约、调控灵敏的医疗保障管理体系,以实现保障到位、基金平衡、调控灵敏、服务周到的管理目标。在组织管理方面,受经济条件限制,我国广大县级城市可以借鉴河南舞钢市的管理模式,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资源,借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个现实性的制度体系进行监督和管理。较大的城市和条件具备的地区,应该建立起相对独立的、专门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同时加强对制度运行的社会监督。在基金管理方面,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和调剂机制,确保基金安全[2]。
(3)规范运行机制
首先要合理确定参保范围,明确保障重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主要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中的广大城镇居民。在保障的重点方面,由于我国当前生产力整体上还不够发达,且经济发展呈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应因地制宜,确定不同层次和级别的保障标准。其次要科学制定费用支付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以确保支付待遇与缴费水平相适应,做到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制度的平稳运行。再次,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针对医疗保障的运行特点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等进行深度研究和评价,以便为制度的进一步实施指明方向。
3.健全完善城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要按照管理社会化、服务人性化的原则,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有效、简捷方便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3]。积极发挥社区医疗保障制度平台的作用,依托社区平台,建立医保机构同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联系制度,为广大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要加快社区医疗体制的创新,形成社区医疗服务、专业医疗服务和综合性医疗服务相配套的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网络[4]。通过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调整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要想健康发展,在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的同时,还要积极推动医疗卫生、药品流动体制改革。这三个方面同时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今后我国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它们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缺一不可。在医疗服务市场上,要把供需双方由“信息不对称”变为“信息对称”,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与数量进行事先判断的能力,提高其选择的主动性;通过建立医药专营制度,逐步实行医、药经营分离,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打破医药不分的垄断体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
5.建立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当中,要把对城镇特别困难人员的医疗救助作为促进城镇居民卫生保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合理结合起来。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要建立专项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基金,交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也可以通过成立基金会,由专门机构负责进行运营。通过此项基金,对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进行适当救助,以使比较困难的城镇居民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在救助方式上,可采取缴费参保、减免医疗费用、建立社会福利医院及实行定额补助等办法解决。同时,要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救助管理办法[5]。总之,要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医疗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城镇困难居民群体因病返困、因病致穷,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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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勇胜.关于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管理的探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1):p35.
[3]郑秉文.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攻坚[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p79.
关键词:公共卫生;医疗体制;改革
一、引言
我国医疗卫生改革一直尾随经济体制改革而得到发展的,作为社会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明显地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长期以来,在经济改革方面多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环节,造成了社会上不同的群体如国有企业职工和非国有企业职工,不能公平地享受社会保障或者公共产品,从而造成了社会在医疗公共产品上提供的不均衡(引自宋晓梧,“中国宏观经济与改革走势座谈会”发言稿,2006年3月)。加之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医疗卫生体制又涉及城乡不同经济类别的劳动者的医疗保障、不同情况下形成的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医药流通渠道等许多方面的改革,情况比较复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政府从大包大揽的管理方式中退出,同时由于不熟悉卫生和医疗服务的特殊规律,以至于政府责任缺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不足,就自然形成了畸形发展的局面。
建国初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医疗卫生体系定位明确,我国医疗卫生创造了一系列辉煌,在医疗服务、预防保健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因社会经济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影响以及“政事一体化”的管理,我国在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问题。为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全民健康素质提高的需要,我国不断探索医疗体制新的发展途径,相继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尤其是从1985年开始的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二、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历程
长期以来,对医疗领域的范畴没有明确界定,甚至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两类不同性质的领域也没有明确划分,相关部门职能和政策界限模糊不清。因此医疗与卫生经常不严格区分,我国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医疗改革和卫生体制改革往往一并考虑。我国医疗体制改革过程具体如表1所示(本小节内容主要参考邹东涛、欧阳日辉《发展和改革蓝皮书》相关内容整理)。
三、我国医疗体制改革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应该肯定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很大的成绩:卫生队伍进一步壮大、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卫生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医药生产供给能力显著改善、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卫生法制建设得到加强等等,这些为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进步和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就目前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效果来看,现行的医疗体制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相当突出,陷入了改革的困境,存在诸多问题。
第一,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医疗服务公平性的下降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卫生费用不平衡。我国医疗资源约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又集中在特大城市中的大医院。首先,广大农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断流失,设备老化,房屋破旧,患病者被迫到外地,到大医院求医问药。大医院规模越来越大,条件越来越高,设备越来越好,收费也越来越多。其次,医疗服务的不公平表现在医疗服务层次和结构方面,卫生资源集中在二、三级医院,基层卫生服务和农村的卫生资源严重不足,致使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越来越不平衡。再次,医疗服务不公平表现在医疗保障方面,城镇居民享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卫生费用,近八成农村人口和近五成城市人口——亦即全国近四分之三的人口尚未参加各类医疗保险,在遭遇疾病风险的时候无法得到政府的扶助。
第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严重。医疗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的增长和卫生费用的增长极为迅速,大大超过了GDP和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大城市一些高精尖医疗设备的占有率已经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明显过剩。而医疗机构为了收回投资成本和追求高收益,随意对患者使用大型医疗设备,乱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从1990年到2005年,全国公立医院的平均门诊费用提高了约12倍,平均住院费用上涨约10倍,而同期城乡居民的平均收入仅上涨了7倍和5倍。医疗卫生支出已成为家庭食物、教育支出后的第三大消费。
第三,现行医疗服务不能满足不同层次患者需求。改革开放造就了不同层次的收入群体,不同层次的收入群体对医疗服务的有着不同的需求。虽然近年来我国建立了一系列医疗保障制度,扩大了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但由于保障水平有限,特别是在公平性方面,不同人群、不同地区间的医疗保障程度依旧存在巨大的差距。我国多数综合性医院走的是“大而全”的发展模式,水平比较接近,服务类型比较单一,未能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需求。于是,对于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妇幼保健、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绝大部分的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以及非基本医疗需求、主要靠市场化的方式提供的医疗服务界限不清,难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的医疗需求。
第四,医疗服务和药品定价不合理。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国家药费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一般在5%-20%,一般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比例约为15%-40%。同国际比较,我国药费收入在医疗费用收入所占比重过高,我国的医院医疗收入中,药费收入的比重平均达到60%以上,少数中小医院高达70%-80%。虽然政府一直在进行医德宣传,卫生部也不断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但在鼓励医院“自我创收”和“以药养医”的政策导向下,难以化解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药费在医疗收入的比重说明医院的运行很大程度上依赖药费收入,医院本该依靠医生提供医疗服务获取收入、维持运行的医疗行业。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很不合理的。
四、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展望
2012年2月22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十二五”期间,要以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在三个方面重点突破: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化补偿机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会议要求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进一步落实政策,改善执业环境,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2012年3月14日国务院下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划提出到2015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卫生总费用增长得到合理控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婴儿死亡率降低到12‰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22/10万以下。
医疗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发展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人民的光辉事业。如何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使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能够有效运转,增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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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虎峰.我国卫生医疗体制改革30年的基本经验[R].发展和改革蓝皮书,2008.
关键词: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市场化;医疗服务体系改革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5-0049-02
20世纪40年代的农村医疗合作社是目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源头,伴随着,具有合作性质的医疗保健所和卫生室也随之产生。这些组织和机构具有“合作制”和“群众集资”的特点,不具有明显的保险性质,一般认为它们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萌芽。这些机构和组织为具有明显的保险性质的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奠定了基础。
一、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传统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从萌芽到发展直至衰落,新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恢复与重建不仅仅是制度变迁的必然选择,而是在农村医疗服务体系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下不断调整的。
(一)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问题
李强运用社会学的理论,从社会结构的视角分析了我国健康公平与公共卫生资源分配的关系,提出应合理处理好医疗卫生服务和市场机制二者之间的关系。魏众和古斯塔夫森认为,由于区域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差异,地区之间医疗服务支出的差距是显著的,从国家整体来看,医疗公共支出多集中在某些发达的城市和省会城市医疗部门,同时在城市内部以及农村内部也存在医疗支出方面的差距。部分学者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与医疗服务的公平性进行了研究,赵涛和车刚的通过研究发现,伴随着医疗服务费用的急剧上涨,尽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对医疗服务的利用量有一定的增长,但农村居民所承担的医疗费用支出公平性却没有得到保障,甚至费用的上涨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带来了支付风险问题[1]。
(二)缺乏市场化问题
高梦滔等认为,基层卫生服务供给的廉价、有效性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尽管政府在加强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等基础医疗机构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是问题恰恰在于基础医疗服务提供的缺失。孙淑云提出,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市场化改革失败导致了政府关于公共卫生投资的思路不明朗,由于经费补偿的缺失,乡镇卫生院的功能被异化了,乡镇卫生院根据市场的准则追求效率和效益,弱化了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功能,这是农村基层卫生服务存在着功能缺失、组织涣散、经营不善的问题的重要原因[2]。李卫平认为带有政治主导型的医疗服务体系,使得基层医疗体系瘫痪,首先上级政府对乡镇卫生院的拨款和向乡镇卫生院摊派被地方乡镇政府截留的现象一直存在,同时利用私人关系安排非技术人员进入乡镇医疗机构的现象对于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提供都是不利的,甚至一些地方的公共卫生补助都难以足额到位[3]。顾昕认为医疗保障体制不完善是目前中国农村地区医疗费用上涨失控的主要原因,由于医疗服务市场中第三方付费机制不健全和不完善,造成了农村医疗机构激励结构的扭曲。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问题
陈小安认为,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一系列问题,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具有明显的阻碍作用,这些问题主要有:农村公共产品在供给方面不足和供需结构严重失调等。同时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不清导致了医疗服务供给效率低下,也变相地加重了农民的负担[4]。王仕龙认为由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存在,本来就有限的公共产品投入得不到合理的利用,农民发展生产和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目标都难以实现[5]。侯天慧等通过实地调查也认为基层服务机构的缺乏导致山区成为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的盲区,而新农合参合率偏低又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的不公平性。
二、完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对策研究
笔者对近年来完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相关对策研究进行了综述概括。学者们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投入方面的对策研究
刘家庆认为应当从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农村医疗设施条件;建立权责明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农村医疗服务队伍建设;改革与创新农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等方面入手提高农民就医水平,降低农民就医费用[6]。陈爱如也提出从硬件投入和软件支持两个方面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建设,他认为应当从政府改革和医疗体系改革方面加大农村的医疗服务资金投入[7]。张永辉认为应该重新定位村级卫生室的职能,加大对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的资助,积极培养农村医疗保健人才。张永梅,李放等研究认为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应在尊重农村居民现实利益诉求的基础上,强化财政对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明确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优先序,提高乡村医生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二)医疗体制改革的路径之争
农村改革之前,医疗服务体系和农村其他各项社会事业一样,大多走社会主义性质的道路。农村经济改革之后,社会事业一度处于停滞阶段,而后多依赖于医疗机构自主性的改革,如何合理地引导和规划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热点。
1.市场化改革的争论
葛延风等认为,医疗体制改革的商业化、市场化的倾向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相违背的,并认为实现我国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和公平性,政府主导才是正确的方向,这也是政府责任的体现[8]。梁金刚则认为,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才是医疗体制发展的正确选择。但是所谓的“市场化”并不意味着医疗服务体系方方面面的“市场化”,而是要强调市场机制在医疗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医疗服务供给者之间的合理和良性竞争格局;同时,“市场化”也不代表着政府要主动退出医疗服务提供,而是要转变职能,实现政医分开,管理与办理相分离,政府继续承担公共卫生的投入、医疗服务的监管和医疗保障提供的重要责任,促使政府与医疗机构各司其职的医疗服务管理新体制。张鹏指出,医疗服务的市场化并不是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成功与否的根本因素,制度安排的缺失与错位才是导致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成功的根本原因[9]。
上述两种观点都有关于绝对的问题,医疗服务领域的问题非常复杂和系统化,简单地把政府与市场对立起来是行不通的。王锡源认为市场与政府的双失灵是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失败的根本原因,现行的体制下政府与市场没有实现有机结合与协调统一。蔡江南等提出完善医疗体制改革,应谋求政府与市场的合作,相互补充协调。他们提出了社会市场合作模式,强调政府承担筹资方面的主导责任,而在具体的医疗服务生产和提供方面强调市场化[10]。
顾昕在考察和研究各国医疗服务体系的变迁的基础上认为走向有管理的市场化是目前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战略性选择,彻底逆转现有的改革轨道并不是深化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重新选择公立医院、公费医疗、命令控制和计划管理为主导的医疗体质的老路也是行不通的。在现行的国情条件下,推行在市场化的基本框架中努力弥补政府职能的缺位来解决国家转型滞后与经济发展的问题是更为现实和明智的战略选择。而这种改革的关键要点就是:第一,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广泛覆盖;第二,建立和完善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第三,有条件地建立和发展医疗服务的第三方购买制度[11]。
2.城乡医疗服务公平性改革,建立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
通过对学术界提出的各种见解与观点进行综述,得出逐步解决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其他制度对接的有效途径。陈新中和张毅分析了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医疗保障存在不公平的城乡二元制度和不合理的筹资机制等主要问题,认为政府应该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完善多元的筹资机制、完善付费制度、注意追求政府博弈的平衡等手段推动一体化的城乡医保制度。黄晓慧认为多层次医保体系是构建我国农村医保模式的最佳选择,只有建立多层次农村医保体系才能满足广大农民对医疗卫生服务不同层次的需要[12]。
3.药品价格改革—医药分开
朱恒鹏认为政府人为压低医疗服务价格导致的“以药补医”机制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医疗机构恣意抬高药品价格和谋取售药品差价利润的合法权力,特别是目前的医疗体制下,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零售环节上的具有的双向行政垄断地位,这种地位和权力使其可以提高药品价格,实现巨大利润,进销差价率管制的缺陷则进一步诱导了医疗机构进销高价药,同时单独定价政策和目前宽松的新药审批制度进一步为药品生产公司提高药品批发价、医疗机构购销高价药品提供了便利。所有这些问题源于政府管制的失当。降低药费支出的根本措施是消除价格管制,实现医疗服务市场定价、消除“以药补医”体制,消除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零售的垄断,最终实现医药分开[13]。
三、小结
已有的研究揭示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变迁历程和农村医疗服务体系改革重要性,并围绕资源配置、功能健全、服务项目、管理体制等提出了的改革建议和发展措施。但是由于处于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居民的就医需求存在着重大的差异,如何统筹安排保障国家资金合理的分配和满足农村居民的最大需求是今后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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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顾昕.走向有管理的市场化: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战略性选择[J].中国改革,2005,(10).
关键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策
随着现阶段中国经济飞速猛进的发展,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也在逐渐的完善,但是由于受到我国经济水平以及医疗卫生发展时间的限制,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尚不健全。目前我国大约还有10%的城乡居民在寻求医疗卫生服务时必须完全依赖自费,也就是个人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用,这是一个相当可怕的数字,因为这意味着这部分人群既没有国家医疗保障也没有商业医疗保险保障,直接导致了有的城乡居民就是因为无力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而放弃必要的医疗,丧失了最佳的就诊时间,甚至无法就医。
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现状
1.医疗卫生制度不健全
我国当前医疗保险制度不够健全,据调查,2012年我国城乡居民月患病率为11.8%,但入院就诊率却只有6.8%。这样就使很多本应能治愈的疾病,错失了最佳的救治机会。一个国家不应出现没有医疗保障的人群。所以说,现今社会化医疗保障覆盖面还是不够,人人应当享有的初级医疗卫生保健的目标尚未完全实现。这给医疗体制的改革从一定程度上埋下了一个病根,无法照顾到广大群众,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现在,医疗改革已走了将近有50个年头,可现在还是有很多医改方面的不足。
2.医疗资源分配不均;
医疗资源,从一定程度讲相当于人们生命安全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现阶段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均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一般在较好的一二三线城市有很好的医保体制,而相对在比较落后的三四线城市、乡镇、农村就没有一个很好的体制,资源的分配不均极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家的发展速度。所以,要更合理的分配资源必须从点到面在到体,必须从最弱势的群体开始,像一个金字塔一般逐渐向上积累,这样既带动了经济也更大程度上的照顾到了弱势群众。
3.医疗需求急速上升
当今社会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但现有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也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越来越多的人更容易生病,生病的人多了对医疗资源的就会多,这虽然带动经济但更大的制约经济。所以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应该更大力度的去进行医疗改革,让更多的国民得到应有的医疗救助。
二、怎样切实的执行改革后的体制
1.根据群众目前的生活水平执行一套完善的制度
一套完善的医改体制,不单单体现的一个国家的GDP水平,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教育水平、人民素质。首先,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更加规范社会医疗预算制度,提高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经济发展所占的比重。就目前情况来说,我国医疗保障的财政支出已经低于许多国家了,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对医改推陈出新。其次,科学合理的进行规划。随着一些社会化的问题的出现,医疗体系的改革就必须把所有的人民群众融合在一起,去实现“全民保障”的目标,根据当地群众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的去改革。最后,加强筹集和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医改的优势,积极引导社会人群主动缴纳保金,这就要求每一位公民要去了解医改体制的内容,并且要及时的大胆的去反馈和提出建议。另从法律制度,监控上要更加的严格和透明化。
2.深入了解群众身体的现状
政府要更大力度的去投入更多的资源人力,去乡下做免费的服务性医疗。从体制上也可以一定程度的去减免一些检查身体的费用,要让更多的人有意识的定期的去做好身体的预防生病的工作,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了解群众的身体状况。其次,要给人民群众普及医改和医疗的知识,可以做一些手册发放给群众,开公益性的讲堂。让人们更好的更多的更全面的去了解医改,更多的去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不要盲目的去相信一些天神论,民间偏方。要倡导人们更多的去相信医院。在者,人们把生命寄托给了医生,医生就要严谨的负责,及时的去记录,这样日积月累就会总结出一些常见的生病病症,在普及给广大群众,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医改真的是服务于人们,真的是为群众着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更全面的了解群众的身体现状。
3.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医疗资源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的最重要的防线。一个国家,一家医院,一家诊所,如何更大程度的利用分配医疗资源,是医改的重中之重。合理的分配就得有一套完善的医改体制,一家大型的医院应该有较高的医疗资源,但一定要合理的去利用,不要一味的为了追求攀比而有失职业道德。中小型的医院应该更多的去做一些人民群众中常用的医疗器械,要切实的考虑到大众。人才的分配、人才的多与少,影响着医院的各个环节,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家医院要主动的去培养发掘人才,而不是一味只寄托与分配上,要整合所有的资源,要以以人为本的宗旨,去调控医疗资源。要更加严格的去执行医改体制,杜绝浪费、合理利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大程度上,让人民群众受到更好的社会保障,才能更充分的利用好医疗资源。
三、结语
医疗体制的改革,不仅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保障,还影响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快慢。自20世纪70年代末到现在,医改已经走过了有五十个年头,足以说明医改的重要性。一套完整的医改体制,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所以必须要以以人为本的宗旨,去建立更加完善的医改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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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保障;医疗改革;服务体系
一、当前我国新型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俗话说:“小康不小康,首先看健康”。在我国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医疗保障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建设,我国初步建立起了新型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构架,其主要标志就是确立了新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农村地区也逐渐建立起了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尽管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总体上看还不尽人意。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狭窄
截止2003年6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经突破1亿人,但从总量上看,医疗保险覆盖面只相当于2001年城镇就业人口的42%,在三大社会保险中是参保率最低的一种。从结构上看,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覆盖的是国有企业、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和部分集体企业的职工,大量其他类型企业的职工,灵活性就业人员,城市弱势群体等,如低收入或下岗、失业职工,残疾人和孤寡老人,进城的农民工,以及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等,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还没有享受到制度上的医疗保障,有违社会公平原则。
(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尚未真正形成
尽管目前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但合作还有明显欠缺:一是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现有体系中各个层次的运行还没有纳入正轨,成效并不显著。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医疗服务等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配套
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是关系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医疗卫生体制包括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问题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问题。就一般的意义讲,医院补偿机制就是指医院获得收入的方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对国有医院的补偿政策也有所变化,补偿的规模逐渐降低,医院以经营收入为主,追求经济效益成为医院的经营动机。为了医院的生存和发展,政府允许医院从他们销售药品中获得15%~30%的价差作为补偿。在中国,90%的药品是由医院零售的。在追求利润的诱导下,医院常常给患者开大处方,特别是多开国外进口或由外资企业生产的价格高昂的药品。
此外,我国药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也存在着严重问题,普遍存在的现象致使药品虚高定价,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医院“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药品生产和流通体制的弊端,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运转形成了严重的冲击。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配套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医院、医保机构和患者三方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关系紧张。为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政府部门下发了一系列旨在规范医院行为的文件,对医院的选择、用药、诊疗项目、费用结算方式以及定点药店的选择都做了明确规定。特别是不少城市的医保机构,改变了过去与医院实行“实报实销”的“按项目付费”的费用结算办法,而采用对医院约束力更大的“总额预算制”。这种结算办法增加了定点医院的压力,甚至出现了医院与医保机构的冲突。医院和社保机构的矛盾,也导致了参保患者的不满。他们认为虽然参加了医疗保险,但事实上却得不到医疗保障,这将会动摇他们对医保制度的信心和对政府的信任。
(四)政府对医疗资源投入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投入到卫生医疗事业的资金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个人支出增长迅速。1997—1998年低收入国家(人均年收入在l000~2200美元之间)的公共健康支出占其财政支出的平均比例为1.26%,中等收入国家(人均年收入在2200—7000美元之间)的平均比例为2.25%,而中国只有0.62%。即使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公共健康支出仍然处在非常低的水平。国家卫生医疗资金投入不足,是宏观上医疗保险资金短缺的一个原因。
总之,政府财政对医疗资源投入的不足,对医疗保险制度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医疗保险基金始终处于捉襟见肘的状态。与此同时,由于医疗服务结构的不顺,没有合理地分解患者的医疗需求,使资金流向高成本的大医院,使有限的医保资金没有得到有效地利用。
二、完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途径及政策建议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深化改革的最迫切的任务之一,也是难度最大的一项工作。为了尽快实现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完善目标,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政府对医疗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为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运行奠定基础
政府的资金投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医疗服务供方(医院)的投入,二是对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如灵活就业群体的医疗保险、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和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投入。对医院,政府应考虑适当增加财政资助的比例,从补偿机制上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需要强调的是,在医疗保障的投入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将承担相应责任,两级政府应该进行合理的分工,而不仅仅是靠中央财政拨款。当然,对于政府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应该有必要的监督,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服务上面。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的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各级政府有责任投入资金。同时,医疗救助制度提倡慈善捐助和多种筹资方式。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方向,就是建立由政府和其他多种社会力量,如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企业和个人等共同编制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对于农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也应当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已经明确了政府出资的标准,即地方财政为每个农民每年补助10元,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应切实覆行职责。同时对贫困地区,中央政府还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保证农民得到医疗保障。
(二)医保、医疗、医药“三改联动”。创造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的良好环境
医疗、医保和医药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三个组成部分,只有三个方面协调运作,才能保障整个医疗系统正常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医疗、医保和医药在医疗系统中的定位和相互之间的密切关系,决定了三项改革必须联动,齐头并进。首先,政府对公立医院或其他非盈利医疗机构正确定位,通过适当的补偿机制转变医院“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其次,政府要下决心彻底解决医药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的问题,扭转药品虚高定价的局面。最后,调整好医疗保险供、需、保各方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的医疗制度改革目标。
(三)发展社区卫生事业。理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医疗服务具有“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功能。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中,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应该是双层或三层机制,即小病、常见病在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社区医院就诊,大病、重病在较大的医院就医。社区医院的医疗成本比较低,患者能够得到比较及时和实惠的服务。为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首先应当大力培养全科医生队伍,使其成为社区医疗服务的主力军;第二,鼓励医生或医生团体在社区开办诊所,诊所或医院既可以是新设立的,也可以是由区级(一、二级)医院改造的;第三,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社区医疗服务领域,并鼓励社会对社区医疗服务的捐助;第四,将社区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社区医院或诊所视同定点医院。
(四)加快社会医疗保障的立法步伐。为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提供法律保证
医疗保险实行三方付费制度,所以,规范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责任和行为,特别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发生十分重要。因此,要尽快对医疗保障进行立法。对于医疗服务的供方,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资格,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定点医院、药店签订合同来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需方,也要用法律来约束其就医行为。通过分类给付,增加个人费用意识。对出借、冒用医疗保险卡者要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或停用的处罚。对企业和单位,要通过法律手段强化基金的征缴力度。基金上缴要按时和足额到位,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有长期、稳定的来源。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也要有相应的行为规范,并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同时有义务向社会公示其管理的业绩,并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社会监督。
(五)扶持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真正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为了进一步推动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至少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划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范围,补充医疗保险应该交由商业医疗保险经营。为此,应用法律的形式界定社会保险的经营范围,对于社会保险管辖范围的,商业保险不应插手;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领域,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也不应干预。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政策。目前的优惠政策力度还不够大,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一定额度内(工资总额的4%)予以税前列支;对经营补充医疗保险的公司,保费收入减免营业税;对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关键词:医疗保障;医疗改革;服务体系
一、当前我国新型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俗话说:“小康不小康,首先看健康”。在我国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医疗保障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建设,我国初步建立起了新型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构架,其主要标志就是确立了新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农村地区也逐渐建立起了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尽管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总体上看还不尽人意。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狭窄
截止2003年6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经突破1亿人,但从总量上看,医疗保险覆盖面只相当于2001年城镇就业人口的42%,在三大社会保险中是参保率最低的一种。从结构上看,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覆盖的是国有企业、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和部分集体企业的职工,大量其他类型企业的职工,灵活性就业人员,城市弱势群体等,如低收入或下岗、失业职工,残疾人和孤寡老人,进城的农民工,以及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等,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还没有享受到制度上的医疗保障,有违社会公平原则。
(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尚未真正形成
尽管目前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但合作还有明显欠缺:一是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现有体系中各个层次的运行还没有纳入正轨,成效并不显著。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医疗服务等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配套
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是关系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医疗卫生体制包括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问题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问题。就一般的意义讲,医院补偿机制就是指医院获得收入的方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对国有医院的补偿政策也有所变化,补偿的规模逐渐降低,医院以经营收入为主,追求经济效益成为医院的经营动机。为了医院的生存和发展,政府允许医院从他们销售药品中获得15%~30%的价差作为补偿。在中国,90%的药品是由医院零售的。在追求利润的诱导下,医院常常给患者开大处方,特别是多开国外进口或由外资企业生产的价格高昂的药品。
此外,我国药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也存在着严重问题,普遍存在的现象致使药品虚高定价,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医院“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药品生产和流通体制的弊端,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运转形成了严重的冲击。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配套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医院、医保机构和患者三方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关系紧张。为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政府部门下发了一系列旨在规范医院行为的文件,对医院的选择、用药、诊疗项目、费用结算方式以及定点药店的选择都做了明确规定。特别是不少城市的医保机构,改变了过去与医院实行“实报实销”的“按项目付费”的费用结算办法,而采用对医院约束力更大的“总额预算制”。这种结算办法增加了定点医院的压力,甚至出现了医院与医保机构的冲突。医院和社保机构的矛盾,也导致了参保患者的不满。他们认为虽然参加了医疗保险,但事实上却得不到医疗保障,这将会动摇他们对医保制度的信心和对政府的信任。
(四)政府对医疗资源投入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投入到卫生医疗事业的资金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个人支出增长迅速。1997—1998年低收入国家(人均年收入在l000~2200美元之间)的公共健康支出占其财政支出的平均比例为1.26%,中等收入国家(人均年收入在2200—7000美元之间)的平均比例为2.25%,而中国只有0.62%。即使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公共健康支出仍然处在非常低的水平。国家卫生医疗资金投入不足,是宏观上医疗保险资金短缺的一个原因。
总之,政府财政对医疗资源投入的不足,对医疗保险制度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医疗保险基金始终处于捉襟见肘的状态。与此同时,由于医疗服务结构的不顺,没有合理地分解患者的医疗需求,使资金流向高成本的大医院,使有限的医保资金没有得到有效地利用。
二、完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途径及政策建议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深化改革的最迫切的任务之一,也是难度最大的一项工作。为了尽快实现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完善目标,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政府对医疗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为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运行奠定基础
政府的资金投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医疗服务供方(医院)的投入,二是对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如灵活就业群体的医疗保险、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和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投入。对医院,政府应考虑适当增加财政资助的比例,从补偿机制上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需要强调的是,在医疗保障的投入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将承担相应责任,两级政府应该进行合理的分工,而不仅仅是靠中央财政拨款。当然,对于政府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应该有必要的监督,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服务上面。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的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各级政府有责任投入资金。同时,医疗救助制度提倡慈善捐助和多种筹资方式。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方向,就是建立由政府和其他多种社会力量,如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企业和个人等共同编制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对于农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也应当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已经明确了政府出资的标准,即地方财政为每个农民每年补助10元,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应切实覆行职责。同时对贫困地区,中央政府还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保证农民得到医疗保障。
(二)医保、医疗、医药“三改联动”。创造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的良好环境
医疗、医保和医药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三个组成部分,只有三个方面协调运作,才能保障整个医疗系统正常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医疗、医保和医药在医疗系统中的定位和相互之间的密切关系,决定了三项改革必须联动,齐头并进。首先,政府对公立医院或其他非盈利医疗机构正确定位,通过适当的补偿机制转变医院“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其次,政府要下决心彻底解决医药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的问题,扭转药品虚高定价的局面。最后,调整好医疗保险供、需、保各方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的医疗制度改革目标。
(三)发展社区卫生事业。理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医疗服务具有“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功能。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中,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应该是双层或三层机制,即小病、常见病在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社区医院就诊,大病、重病在较大的医院就医。社区医院的医疗成本比较低,患者能够得到比较及时和实惠的服务。为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首先应当大力培养全科医生队伍,使其成为社区医疗服务的主力军;第二,鼓励医生或医生团体在社区开办诊所,诊所或医院既可以是新设立的,也可以是由区级(一、二级)医院改造的;第三,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社区医疗服务领域,并鼓励社会对社区医疗服务的捐助;第四,将社区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社区医院或诊所视同定点医院。
(四)加快社会医疗保障的立法步伐。为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提供法律保证
医疗保险实行三方付费制度,所以,规范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责任和行为,特别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发生十分重要。因此,要尽快对医疗保障进行立法。对于医疗服务的供方,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资格,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定点医院、药店签订合同来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需方,也要用法律来约束其就医行为。通过分类给付,增加个人费用意识。对出借、冒用医疗保险卡者要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或停用的处罚。对企业和单位,要通过法律手段强化基金的征缴力度。基金上缴要按时和足额到位,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有长期、稳定的来源。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也要有相应的行为规范,并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同时有义务向社会公示其管理的业绩,并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社会监督。
(五)扶持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真正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为了进一步推动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至少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划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范围,补充医疗保险应该交由商业医疗保险经营。为此,应用法律的形式界定社会保险的经营范围,对于社会保险管辖范围的,商业保险不应插手;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领域,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也不应干预。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政策。目前的优惠政策力度还不够大,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一定额度内(工资总额的4%)予以税前列支;对经营补充医疗保险的公司,保费收入减免营业税;对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关键词:新农合;政策系统;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2)8-0017-02
建国初期,农村合作医疗开始形成并曲折发展。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如今,新农合成为农村地区最主要的医疗保障形式,有效满足了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需求,缓解了就医压力,总体效果较为显著。但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制度设计不尽合理、监管机制不健全,出现了逆选择严重、公平性缺失、医疗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新农合作用的发挥。对此,从政策系统即政策主体、客体、环境三个方面,提出如下对策:
一、政策主体:政府
新农合本身所具有的福利性,要求政府明确福利责任,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新农合发展的宏观调控,抑制农村医疗服务领域的过度市场化。
1.继续强化政策支持作用,并进行广泛的政策宣传
政策能够为制度建设指明发展方向与目标,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因此,政府应继续给予政策支持,利用现代化工具和手段,如发挥“思想库”的智慧、以网络为平台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召开听证会等,制定出台更加专业、具体的政策。同时,组织专门机构、人员,深入开展宣传动员活动,以取得农民的信任和配合,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此外,国家还应考虑将新农合纳入法制建设的轨道内,为其顺利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持续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根据地区情况优化财政补助方案
2011年,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贴达到了200元,但由于地区不均衡发展,同一水平的补贴对不同地区农民的意义大不相同。因此,政府要避免“一刀切”,以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基层政府的筹资能力为标准,因地制宜实施不同层次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财政补助方案。
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对供方行为的监管是医疗保障制度能否健康、持续、有效运行的关键问题”[1],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是基金运行风险增大、医疗费用上涨的首要因素。政府应负起监督的责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引导新农合经办机构加强能力建设,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新农合的安全平稳运行。
二、政策客体:制度本身、机构与公众
1.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在实际运行中不断调整优化
下阶段改革应更加注重完善制度本身,在筹资机制、保障重点、补偿方案等方面加以改进。建立切实可行的筹资机制,对经济欠发达的农村降低筹资标准,使其符合当地农民的实际收入;随着筹资总额的增加,适当提高补偿报销比例,调整补偿起付线与封顶线,进一步扩大门诊统筹范围和水平,注重公平与效率相协调,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同时,及时调整筹资与补偿机制,“既要防止因报销标准过低造成资金沉淀,妨碍农民受益,又要防止因放得太松发生透支现象”[2]。
2.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与质量
定点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政策指向,认真贯彻落实政策规定,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资源,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定期对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同步提高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创新补偿支付模式,改善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此外,应真正建立起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提高管理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充分考虑医疗保障制度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
3.公众增强健康保险意识,自主学习相关知识
作为新农合的受益者,农村群众应转变传统的观念认识,树立正确的健康管理意识,主动学习新农合的政策规定,积极向周围的农村居民宣传,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政策制定和实施,履行监督制度运行管理的义务和权利。同时,新农合自愿参加的性质易导致逆选择,农村群众要从自身做起,提高道德素质,本着诚信原则参合,而不是利用制度漏洞来获取利益。
(下转第35页)
(上接第17页)
三、政策环境:配套制度建设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新农合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发展新农合,构建与之匹配的制度环境尤为重要。
1.建立完善配套制度,促进新农合与之有效衔接
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关系着农村地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好坏,基层政府应高度重视,完善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供给效率和利用率,建设基层医疗队伍,为新农合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中国地区贫富差距悬殊,政府应加快构建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加大救助扶贫力度,推动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有机结合,实现社会公平。近年来,商业健康保险越来越多介入医疗保障管理工作,新农合要顺应时代趋势,鼓励参合农民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以满足农民更高层次的保障需求。
2.同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2009年新医改《方案》确定了医疗卫生体制的五项重点改革,即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新农合与任何一项改革息息相关。要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营造有利的改革环境,间接完善新农合,并做好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妥善解决城乡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的城乡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