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逻辑学的学科性质范文

逻辑学的学科性质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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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的学科性质

第1篇:逻辑学的学科性质范文

关键词:音乐欣赏课 多媒体教学 逻辑性思维

利用多媒体计算机辅助软件进行音乐教学,可以弥补音乐课中有些不分内容空洞抽象的缺点,可以使学生通过视、听等多种形式欣赏音乐。尤其是在音乐欣赏课中,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可以使枯燥的学习变得轻松愉快,达到音乐欣赏审美效能的目的,从而可以使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变得更加有效。但是多媒体课件的使用也面临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当今课堂教学中出现了多媒体使用过多,从而冲击教学主题的现象。多媒体使用过滥,与教学内容脱节等问题多是由于多媒体课件使用过程缺少逻辑性而引起的。

运用逻辑性思维进行多媒体课件制作,也就是利用事物因果关系达到教学目的,在多媒体的各个环节中,将一切教学手段与方法用横向与纵向的交叉关系连接起来,以形成音乐教学中的逻辑关系,使多媒体课件能够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并最大限度发挥多媒体的教学实效与魅力。在多媒体课件制作和使用过程中,笔者认为要注意以下几方面因素,使其体现出逻辑性教学思维的意义,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一、多媒体课件在教学中的应用要与课堂节奏相配合

多媒体课件在内容上要极其明确,与课堂内容紧密吻合,应是课堂内容的延伸、拓展和多角度呈示。教师要通过逻辑方式设立的教学环节,而多媒体可以给予教学内容以支持和解释。特别是在欣赏教学中,听赏是主线,应以聆听为主,多媒体、表演为辅,逻辑性的延伸和拓展都需要适度。

记得有位实习教师来本校实习,在上《友谊地久天长》一课时,可能对于音乐课堂还不能很好地把握,总怕内容不够以至于到后面没什么可讲,于是花了不少时间、很多精力制作了精美的课件,上课时还没有让学生听音乐,就开始播放电影《魂断蓝桥》的视频,唯美的场景把学生吸引住了,时间不知不觉过去,然后教师说故事,提问题。到临下课只有五分钟左右,才把课堂收住,回到了音乐欣赏这个主题上来,学生大多还沉浸在刚刚的情节中,并没有很好地区体会歌曲的内涵,一堂音乐欣赏课变成了看影片,草草收场。

二、多媒体课件制作中要运用逻辑思考能力对内容进行筛选

多媒体课件制作中,我们将面对大量的相关材料。对这些材料需有选择地使用,既要使课件丰富多彩,又要避免过多的材料堆积,造成课堂资源浪费。

首先,教师要确定教学内容所要传达的主题思想,并对教学内容与相关材料进行逻辑分析与逻辑联系,确定相关内容的选择点,并在选择点上筛选具有关键性意义的材料应用在课件制作中,以此保证多媒体课件简洁、准确又涵盖量丰富,使学生能够在逻辑分析基础上建立联想性记忆。对该堂课教学内容的主题思想离得较远的,哪怕它再精致,再唯美,也要毫不犹豫地把它去掉。如有位教师执教《走进》时,收集了很多的有关资料,做了精美的多媒体课件,以加深学生对音乐背景的理解,这本来是无可非议的;可是教师却用了大半节课的时间展示自己的声像资料,并节外生枝的讨论“的历史”,这就远离了音乐的本体,拓展得有些过了头,失去了多媒体的意义,与课堂教学内容的主题思想就相去甚远。

其次,多媒体课件使用需要“三位一体”原则,也是一种隐性逻辑关系的体现。所谓“三位一体”原则,是指图像、音响与文字的整体结合,所体现的教学内容代表着三者之间的隐性逻辑关系。图像、音响代表着对人视觉与听觉的感官刺激。文字则可以以两种形式出现:静态文字和动态文字。静态文字指以字幕形式出现在多媒体课件中的方式,通过文字与图片的配合,对图片与教学内容进行诠释;动态文字应用以语音方式完成,例如教师为多媒体配解说,并同步讲解等。

“三位一体”提供了从多方面、多角度吸引学生注意力,并能够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通过精心挑选的教学背景(图片、FLaSH、影片片段、纪录片等)、音响背景(音乐、音效等)、文字(静态文字、动态文字)的紧密结合,锻炼学生分析能力、形象思维能力和联想能力。如《摇篮曲》一课,可以这样精心设计一个环节——“美好的祝愿”:

预先录制班里三位家长对自己孩子说的心里话,适当的剪辑,插入到课件中。

在课堂上学生初步接触了作品后,他们都听到了“美好的祝愿”这句,屏幕上这几个字不停地闪动,一下抓住了学生的全部注意力。这时教师提问:“美好的祝愿?同学们,谁想听到母亲对你们美好的祝愿?老师客串了一回记者,采访了班里几位同学的家长,你们想看吗?”“想看!”一下子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这时,缓缓地响起了深情的背景音乐,屏幕上出现了一张张母亲怀抱孩子、照顾孩子生活等等的图片,第一位家长的声音在音乐与图片的衬托下娓娓响起,第二位、第三位……刚开始有的学生还有些漫不经心,但是笔者发现慢慢地,孩子们的眼圈都红了,甚至传出一些孩子的啜泣声——他们完全被感动了。这一节课的效果出乎意料地好。学生不仅体会到了歌曲所表达的意思,还接受到了一次精神的洗礼!

三、多媒体的运用要遵从逻辑性思维的规律,要留有自由想象和发挥的空间

第2篇:逻辑学的学科性质范文

关键词 网络公开课 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The Possibility and Approach to Promote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f University Students by Network-Open-Class

Abstract Network-Open-Class is one kind of educational video to teach higher educational contents,which is online,open,free and universal for all peope of the world. After decades of development, resources of Network-Open-Class are increasingly rich ,effective,and the possibility to use them for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f university students is increasingly comprehensive.The construction and propaganda of Network-Open-Clas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promote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f University students.

Key words Network-Open-Class; college student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1 网络公开课的概念界定及特点

公开课是常见且重要的教育和培训形式,从广义上来看,指的是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一种课程展示行为,带有课程教育和课程展示的双重意义。它具备了基本的教学功能,同时兼有展示性、交流性和探讨性的目的。一般来说,公开课的参与主体是多元的,既有教师与学生,还可能有其他教师、领导、专家、学者等。①网络公开课则是指在网络上公开的、免费供全社会、全世界人们观看的讲授高等教育教学内容的教育类视频。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网络公开课是投放在网络上的。网络公开课,顾名思义,它首先是被投放在网络上的课程。它是把生活中的课堂录制下来,经过一些后期剪辑和制作,形成课程视频,上传到网络上,供大众观看、下载。对观看视频、学习课程的人们而言,学习网络公开课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学生还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感兴趣、需要的内容进行自主学习。

第二,网络公开课是公开的、免费的。网络公开课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公开。观看网络公开课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任何身份、年龄等限制。它面向全社会、面向全世界。最先发起网络公开课的麻省理工学院,其目的就在于“期望全世界的学习者能够公开、自由地分享知识与交流思想,并从中获益”。

第三,网络公开课讲授的内容是高等教育教授的知识。网络公开课是一种课堂实录,它是一门课。它不同于其他网络上的视频,作为一种“课”,它的任务在于传播知识。它传播的是高等教育的课程知识,而不是小学、初中、高中的课程知识。

上世纪90年代,麻省理工学院将大量课程资料放在互联网上,逐渐引发了一场国际高等教育资源开放与共享运动。诸多世界名校陆续加入了网络公开课程的建设中,使网络公开课程成为“公开教育资源”运动的主要推动力。从2010年11月开始,中国著名的门户网站网易推出了“国际名校公开课”项目。2011年4月28日,教育部《关于启动2011年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的通知》,②正式拉开了中国建立自己的高校网络公开课的序幕。网络公开课在我国迅速传播,其影响日益扩大。越来越流行的世界名校网络公开课对我国高等教育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它不仅会影响我们的教学理念、教育模式和教学内容,也会改变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③作为一种教育类视频资源,网络公开课中包含很多符合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导向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者要善于运用网络公开课来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2 运用网络公开课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可能性

(1)国内外存在的大量网络公开课为运用网络公开课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基础。国外多所世界名校都参与到网络公开课的录制,如牛津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哈佛大学等。这些大学为我们提供了种类丰富的课程,涵盖哲学、文学、历史等学科。这些课程的出现,正在彻底改变全球的教学模式,全球兴起了“淘课”一族,通过网络手段获取各个高校的精品公开课资源,不断地为自己充电,打破高校之间的间隔与学术壁垒,使自己获得更加专业和精尖的教学资源。④

国内网络公开课资源也日趋丰富。2011年4月28日,教育部《关于启动2011年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的通知》之后,已有文学艺术、哲学历史、经管法学、基础科学、工程技术、农林医药六大分类的课程面向社会开放,这其中既有专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网络公开课,如人大的《中国化的百年流变》、清华大学的《大学生心理健康》;也有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相联系的课程,如川大的《现代公共生活与社会公德修养》、清华大学的《中国国情与发展——中国之路》等。

(2)电子技术的发展为运用网络公开课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技术支持。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世界各地的网络公开课呈现在人们面前。其中,一站式网站的建设为运用网络公开课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便利的网络平台。自2010年起,中国著名的门户网站网易推出了“国际名校公开课”项目,这使得国外网络公开课较为系统地、全面地呈现在中国人面前。我国在2011年也开始建设了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并且统一把视频公开课公开在爱课程网上。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观看或下载网络公开课视频资源,真正实现了资源的公开化。随着3G(第三代数字通信)手机和平板电脑的大量面世,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观看已经下载的网络公开课视频资源。这充分扩展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时空范围。

(3)中外众多的优秀高校教师为运用网络公开课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师资保证。当国外网络公开课被中国大众接受时,国外名师也备受人们称赞。如《公正课》教师桑德尔教授在中国就备受高校学生欢迎。同样的,在中国主讲《论语心得》的于丹教授也备受人们喜爱,在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中,于丹教授也主讲了《千古名月》一课。这些都为建设更多的优秀网络公开课提供了强大的师资保障。

(4)人们对网络公开课的广泛认可为运用网络公开课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群众基础。当今社会,观看网络公开课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学习方式。人们对网络公开课的认识逐渐深入,对其认可逐渐加深,这极大扩大了网络公开课的影响范围。思想政治教育者一方面要积极建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网络公开课;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学生在众多的网络公开课中做出有益选择,多推荐内容向上的视频给受教育者。这样才能通过网络公开课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思想政治教育。

3 运用网络公开课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路径

运用网络公开课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一方面,我们要进一步努力建设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特别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网络公开课;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大对网络公开课的宣传,引导思想政治教育受教育者关注网络公开课、学习国内外网络公开课中符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的课程,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

(1)国家要进一步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网络公开课建设、宣传爱课程网页。目前,我国已经在建设网络公开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如2011年4月28日,教育部了《关于启动2011年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正式拉开了中国高校网络公开课建设的序幕。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在中国精品视频公开课的建设中,专门的思想政治理论网络公开课所占的比例还是很小的。目前有上海交通大学的《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文化素质》、中国人民大学的《中国化的百年流变》、清华大学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等。《基本原理》、《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还是没有的。我们要运用网络公开课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首先要先建设好专门的思想政治理论网络公开课。虽然国家建立了统一的爱课程网,使中国大学网络公开课统一于一个网站,一站式服务,方便人们查找,观看。但是目前对爱课程网的推广还远远不够,国家应加大此网站宣传,并与其他网页建立好网页链接,如与网易公开课网页的链接,方便人们在观看其他网页时链接到爱课程网页、观看中国的网络公开课。

(2)高校要鼓励大学教师录制网络公开课,并通过校园网进一步宣传网络公开课。各高校应该深化对网络公开课的了解,充分意识到网络公开课是高等教育课堂教学的一种必要延伸和补充。高校应充分意识到录制高质量的网络公开课对其学校发展乃至对整个社会发展的作用,把录制网络公开课当成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同时,高校还可以通过校园网络平台对网络公开课进行宣传,比如在校园网主页上添加爱课程网页链接,展示课程图片等等。

(3)教师要积极录制网络公开课,并引导学生观看网络公开课。大学教师要密切结合国家文件要求,迎接网络公开课的挑战,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学术底蕴,使自己的课堂视频成为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播放的优质网络公开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更应该有这种录制网络公开课的责任意识,要让我们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成为集学术性和观赏性于一身的课程,要在全社会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通过网络公开课的形式,让优秀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发挥更大的辐射作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还要博采众长,在众多的网络公开课中,进行精选,选取其中符合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导向的内容,引导学生课下观看,促进学生思想的成熟与发展。如哈佛大学的“积极心理学”(又称“幸福课”),其内容有利于学生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符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要求,可以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推荐给学生,让其课下观看。

(4)学生要提高自主学习能力,主动观看网络公开课。学生是课堂教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网络公开课中,我们也常常看到学生的身影、听到学生回应的声音。一堂好的网络公开课,不仅需要教师的精彩授课,也需要学生的积极配合。这就要求大学生积极参与,提高自身涵养,当自己的老师录制网络公开课时,能够积极配合老师完成高质量的课堂教学实录。同时,大学生也应该深化对网络公开课的认识,在课余时间多观看积极有益的网络公开课,自觉接受优秀文化的熏陶,提高自身素质。

注释

① 王琳,栾开政等.MIT 开放课程的评价及对我国精品课程建设的启示[J].现代远距离教育,2007(5).

② 关于启动2011 年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105号)

第3篇:逻辑学的学科性质范文

首先知道怎样找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在搜索栏内输入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打开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平台,进入主页后,要想很好利用国家资源,就得先注册用户,该用户需提供身份证号进行验证,成为正式用户才能完全利用国家资源,这也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需要。

注册以后,我们可以打开网络课堂,进入网络课堂页面,找到你需要的资源,进行播放和下载,初次播放需下载播放器。安装播放器以后,我们可以添加下载项目,完成我们的下载任务。网络课堂很好,它是小班教学的视频课堂,对农村中小学教学大有帮助。在语文方面,它可以提供正确的朗读范文,正确的书写,正确的分析课文方法。在数学方面,通过图文,课件演示,提供正确的讲课案例,怎样引入,怎样提出问题,怎样解决问题,脉络分明,一目了然。对于农村较低的师资水平来说,简直是千里眼,顺风耳。英语方面,聘用了真正的外教老师参与,通过有趣的游戏,使学生在快乐中学会了知识,如临其境,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开阔了视野。在科学方面,通过一幕幕的视频实验演示,强过老师讲一百次,而且形象逼真,学生好像在大城市上课,缩短了多年来,农村副课知识水平的差距。

怎样利用网络视频课堂教学呢,在我校,刚开始老师们把视频一放,万事大吉,认为视频播完了,学生也听懂了,实际在做作业后发现情况并非如此,如果老师在重讲,效果不如不看的好,因为学生的思维有差距,有的学生能跟上视频老师思维走,多数学生只是看热闹,不知其所以然,所以老师们通过不断摸索,发现网络课堂虽好,要会利用,恰当时机利用,画龙点睛。

怎样能用好视频课堂呢?

1、在老师备好课的同时,熟悉课堂视频内容,看什么时候出现那一段教学好,自主地调整。

2、在老师讲课的过程中穿插,而不是满堂演。

3、让视频课堂展示适当片段,老师顺便在做详细的解释或拓展,这样边演视频课堂内容,边讲解,这样就更通俗易懂,劳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奇效。学生也不觉得课堂枯燥了。

4、在复习时段可以连贯播放视频课堂,因为学生已有基础了,看了以后会把以前学得知识融会贯通,孰能生巧。

第4篇:逻辑学的学科性质范文

二、数据库课程在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能力培养中的重要性分析

1.地位及其与其他课程的联系。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融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通信工程、信息安全以及公安管理等专业学科知识,旨在培养信息时代的优秀网络安全管理与执法人员。作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主干课程,数据库同样应该成为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通过教授数据库设计和数据库管理,结合当前技术发展前沿,讲授数据库原理及其应用,对完善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数据库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程,为后续的网络犯罪现场勘查与取证、电子物证分析、网络犯罪侦查、信息安全技术、恶意代码分析、数据挖掘等课程提供基础。

2.信息时代数据管理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性。公安信息资源以数据形式存在,而数据驱动警务变革成为现代警务发展趋势,这对整个公安工作提供了机遇、提出了挑战,使数据库管理、维护和运用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全球网络化使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联系无所不在,促成了数据的爆发式增长,数字世界疆域扩大和数据内容纵深发展,数据挖掘等非传统手段的使用能力,极大地体现了公安战斗力的强弱。其次,数据间各种联系对公安工作蕴藏着巨大价值,结构化数据与非结构化数据收集、整理、分析、挖掘将为公安工作提供巨大助力,极大地影响着公安工作模式。第三,网络安全与执法工作中,网上“打、防、管、控”办案,网络犯罪现场勘验,发现、收集、固定、保全电子数据证据和分析检验,开展网络犯罪案件侦查、情报研判工作,也都离不开数据处理和数据管理。

3“. 互联网+”时代的公安工作新特色。简单地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XX传统行业=互联网XX行业”,对于公安工作“互联网+”意味着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融入公安工作中,要求公安工作者转变思想,顺应信息化潮流。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相继以互联网、行业网为基础搭建了云计算大数据平台,整合获取各类信息资源形成数据资源池,围绕这些数据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建立了自己的网络应用系统,以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其中,数据的有效性是公安应用成效的核心。

三、公安工作数据库应用能力需求分析

数据库是可以表示信息的数据仓库,在数据库中可对这些数据按照组、列规则存放,并对其进行安全、规范、去冗余等集成化管理,最重要的是数据库管理系统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几乎超过任何一门语言处理能力。理解数据库存储原理和应用是数据处理相关工作之必备能力,也是网络安全与执法工作人员的必备能力。数据库课程是培养数据综合应用能力、提高教学对象信息素养的有力工具。为使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毕业生能够更快、更好地融入工作,有必要将该专业的数据库课程教学与公安实际工作能力需要结合起来,创新改革教学方法,输出满足网络安全与执法工作需要的合格人才。

四、以培养能力为核心进行数据库课程实践教学改革

1.数据库课程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数据库原理及应用》是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开设的数据库技术课程,旨在培养学生主动利用数据库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本身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工程实践性,通过教学实践经验,我们发现在该课程的实验教学中存在若干不足。

(1)教学内容方面。该课程教学内容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数据库设计理论(数据库设计范式)、关系代数和集合运算数学理论基础、结构化查询语言等,内容繁杂且有较大跨度,但实验实训中实际结合的案例少,导致课程与实际解决问题脱节。

(2)教学方式方面。课程内容繁杂导致理论学习较困难,而学生具有思维活跃、动手能力强的特点,二者相比,学生提出理论知识多且不好学,这说明传统的教学方式不适应该课程。

(3)考核方式方面。数据库课程兼具强理论性和强实践性特点,导致传统的考核方式反映不出真正的掌握情况。

2.以培养能力为核心进行数据库课程实践教学改革。为了提升数据库课程教学质量,解决数据库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以培养能力为核心向导,进行了相应的课程教学改革实践工作。

(1)调研并确定课程能力培养目标。在调研阶段,主要依据学院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网络安全与执法工作对数据库技术需求进行调研分析,结合数据库教学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从我院学生具体情况出发,确定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传授数据库基本知识和技术,培养学生实际动手写的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信息素质。

(2)组织合理的教学内容。围绕着上述不同层次目标,从简单到复杂递进构建数据库课程教学体系内容,进行教学内容的组织,可将网络安全与执法的数据库课程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个是在大二阶段进行《数据库原理》课程教学,主要教学内容为结合一个具体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库基本原理和基本操作学习。之后,可在大三或大二下学期开设《数据库应用实践》课程,具体学习内容为开发简单的数据库应用系统,通过实践掌握数据库应用技术,达到毕业后在工作中能够迅速上手的教学目标。

(3)设计教学方案并落实教学。根据数据库教学内容及课程性质,数据库课程的实践教学在巩固基础知识、加强实际动手能力及提高综合素质方面尤为重要。依照课程能力培养目标和课程内容的分析,本课程的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验和工程实践两部分。课程实验目标、内容和方案主要是针对理论知识的巩固和吸收设置,工程实践教学则为培养创新能力而设置,要求学生在原有理论基础上,参与到实际问题解决中,了解前沿数据库技术、解决实际问题,在实战演练中将锻炼和提高能力。

(4)实践总结并改进方案。教学过程中,通过课堂讲解中进行代码分析,利用演示加提问、讨论等方式,鼓励学生用数据思维方式思考问题和自己动手解决问题,养成创新思维习惯和能力,在实践中通过动手解决实际问题来培养和锻炼学生,实现三个层次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参加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测试课程学习效果。根据学习效果,对教学方案进行调整改善。

第5篇:逻辑学的学科性质范文

一、文化渊源:比较逻辑学建构的文化链接

在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发展史上,思维方式特别是逻辑体系,可以说是民族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逻辑思维方式从不同的维度影响文化,是人类思想意识的主要构成,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因此,在文化研究与建设过程中,应给予作为思维工具的逻辑以足够的关注。另一方面,从文化的视角剖析逻辑,可触及到逻辑发展中较为深层的因素,有助于人们从逻辑思维方法的运用角度对三大逻辑体系之间的差异及其原因给出较为具体、合理的解释。

三大逻辑所生成的文化背景各不相同。墨家逻辑依托先秦文化,因明逻辑依托古印度文化,亚里士多德逻辑则依托古希腊文化。张东荪先生认为逻辑是由文化的需要逼出来的。”方汉方先生说逻辑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要求我们要“把逻辑当成文化的产物,用文化来解释逻辑”,在不词的文化传统和背景中去分析、比较各自逻辑的特质。逻辑与文化有着不容忽视的内在联系。“逻辑与文化的联系既表现为文化的整体特征和需求对逻辑的制约,也表现为逻辑对文化的影响。”因此,我们主张进行比较逻辑研究,首要的是考虑世界三大逻辑体系发生发展的历史文化背景、社会政治背景与逻辑思维演化过程,并从中开掘三者之间的共同性与特殊性,才能对它们的异同作出合理的比较与说明。

我国先秦文化的基本精神与思想主题是社会伦理尺度与“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的建立与实践。这种社会文化氛围决定了先秦时期以伦理纲常、政治哲学为内核,以人们的现实需求与实际经验为依托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在先秦科技中有比较显著的体现。先秦的科学技术重实践、重应用而轻理论探讨。这一现象在墨家逻辑中也有所体现。詹剑峰先生认为,“墨子的认识论和逻辑在表现‘务实’的特征。”

比较而言,古希腊文化与我国先秦文化、古印度文化有所不同。古希腊文化的内核是求知,其主旨在于寻求有关世界整体及万物的知识。如此,古希腊人视求知为所有人的本性,为知而追求知识,并不以实用为目的。这种认知方式的目的是崇尚智慧、摆脱无知。

作为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几乎齐名的印度逻辑,所依托的是古印度文化。因明学是印度逻辑五明中之一明,与内明是一种手段与R的的关系。它的目的是进一步诠释内明,“考察正邪,研核真伪”。因明作为一个逻辑体系,研究推理、论证的逻辑形式,此与墨翟、亚氏分别创立的体系有相似之处。在西方传统逻辑中,因果性与分析性的联系规律、充足理由以及分析与综合命题的结合问题都不在三段论中讨论,但在印度逻辑中,它们合为一体。理智(intellect)不过是理由(reason)的别称,“一般的理由与具有三相规定的三段论的理由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

总的来说,墨家逻辑、印度逻辑与亚氏逻辑具有共同的特征,它们都表现为一种思维工具。它们之间所不同的只是墨翟是一种“故、理、类”的三物论式,亚氏用了三段论,而因明学则是一种三支式。关于这个问题,孙中原先生也认为墨辩三物与因明三支、亚氏三段论的基本结构是大体一致的,[W]此说是有道理的。从文化的视角解读,三种逻辑之间的共同性在于:三者都与当时的文化背景、哲学背景有着密切的关联。三种逻辑特殊性的一面为:以亚里士多德三段论为核心内容的西方传统逻辑虽然有一些论辩的内容,但当它建基于几何学的演泽性质后便独立地发展,因明学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与佛教教义论辩密不可分,而以《墨经》为主要代表的墨家逻辑则与社会政治论争互为影响。

二、义理探究:比较逻辑的研究范围与可比性原则

逻辑科学从古代到现代,至今已走过了2000多年的历史,其分支学科已延伸到其它许多学科领域。因此,比较逻辑研究的范围是相当宽泛的,不仅包括古代、近代、现代的逻辑之间的纵横比对、内在汇通,而且包括世界三大逻辑传统的同异比较、沟通对话。

由上述分析可见,在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不能把目光局限于逻辑本身的理论内容,而是要把比较视域建基于三种不同的文化背景来考察三大逻辑体系的发展过程,以此总结三者在逻辑类型方面的异同。三者逻辑类型的差异性决定了各自逻辑内容的不同。譬如,因明强调“能破能立”,确立了“宗、因、喻”三支作法,亚氏突出“怔明”,总结出三段论,而《墨经》则主张“辩”,集中讨论了“故、理、类”的三物论式。从本质来讲,三者都是关于推理论证的。逻辑是关于推理必然性的学说。金岳霖先生认为逻辑就是“必然的理”。从这个意义上讲,三大逻辑体系是具有可比性的。但三者在推理的表现形式上又互不相同,表现了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下人们对逻辑科学不同层面的多元化认识。我们认为这些认识是一种互补的有机整体,而不是相互拒斥的,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逻辑科学在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与改造中的作用。因此,中国先秦文化、古印度文化与古希腊文化发展互异的特质,从而影响各自的逻辑体系构成绝非偶然,而是有一定的理性思维基础且具一定必然性的。

逻辑是关于“真”的学问,其根本任务在于把有效与非有效的推理形式区分开来。“逻辑具有全人类性,世界上的逻辑只有一个,不存在不同地域、不同文化区域的逻辑。”三个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对逻辑的影响与制约并不能改变逻辑科学的全人类性。

比较逻辑学的研究,并非在任何情况下皆可进行,只有在具备“可比性”的条件下才不致背离它的初衷。在人类文化发展史上,三大逻辑体系各有侧重的多样化特性,决定了比较逻辑学研究的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特点。但是,究其可比性原则,最为根本的是“同类可比,异类不可比”。“求同”是求得比较对象之间的本质的“同”,而同类对象之间的差别主要表现在本质属性上,因此,“求异”是求得比较对象之间的非本质的“异”。.在这个从同到异的过程中,“同”是内在的同,“异”是外在的异,[13]这与逻辑科学的全人类性特点是一致的。

三、学科价值:比较逻辑成为独立学科的可能性

在我国逻辑学的研究中,比较逻辑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主张虽未被正式地提出来,却已有学者论及.

并持否定态度。国内有比较逻辑研究专家认为,任何一门学科都因其特殊的研究对象和研究任务而独立。比较逻辑不直接考察推理的有效性问题,不是逻辑学,因而不可能是一门独立的逻辑学分支学科。把较逻辑研究只是逻辑史研究的一种方法,属逻辑史的研究范围,因此在客观上作为学科是不存在的。美国学者沃特森也认为仅仅运用比较的方法来研究其它学科已经研究的内容,不能构成一个独立的学科。”M诸此等等。

其实,上述观点源于对比较逻辑赖以存在的比较研究方法的“合理怀疑”:既然21世纪的所有逻辑研究与国际性的学术视野须臾不离,一切逻辑研究的内容似乎都蕴含着比较的方法,那么比较逻辑学科的独立性便不复存在。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对比较逻辑最普遍的误解。以下我们试图从三个层面论证比较逻辑不在于“比较”,而在于“汇通”,“比较逻辑”(Comparativelogic)不是或不仅仅是“逻辑比较”(Comparedwithlogic),比较逻辑有其特定的“比较视域”,从而进一步论证“比较逻辑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可能性。

(一)逻辑研究新趣向:比较逻辑重在“汇通”,不在比较

首先,必须承认在比较逻辑研究中确实存在着比较的方法。比较是确定事物同异关系的思维方式,《现代汉语词典》将“比较”解释为就两种或两种以上同类的事物辨别异同或高下。”更为重要的是,比较逻辑研究不仅仅是采用比较方法的逻辑研究。比较方法绝对不能一网打尽比较逻辑的所有研究方法。

其次,如果研究者仅从东西方逻辑现象的表层上求取相似点加以类比、比附,没有将自己的研究视域渗入与汇通到中国、西方、印度文化现象的深处,去探究三大逆辑体系之间的内在性、汇通性与体系性,那么这种逻辑的比较(类比)因过于简单与机械,既没有成立的学术价值,也不能在学理上界定比较逻辑成为一门学科的疆域及意义。

最后,21世纪的逻辑研究不能也不应当背离国际性的学术视野,而是将三大逻辑体系互为参照系,但这样并不意味着所有逻辑科学研究都把重点放在逻辑的跨文化、跨民族之上。换言之,理应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比较逻辑学不是一种方法论意义上的研究方向,也决然不同于采用比较方法的其他逻辑研究,比较逻辑并不仅仅因为它运用了比较方法才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更为决定性的原因在于,它具有自己特定的研究领域、价值取向与理论立场。

(二)比较视域:比较逻辑研究的理论基础

作为一种跨文化、跨民族与跨语言的逻辑研究,比较逻辑的研究方法超越了简单的形式上的异同类比,而包含了多种不同的逻辑研究方法,从而展现三大逻辑体系的特征及三者间的联系。

比较逻辑的“比较”属于理论基础意义上的比较视域(Comparativeperspective),而不仅仅是方法论。各种不同的比较逻辑研究方法必须立足于比较逻辑的基础,即在比较视域上展开。比较视域是比较逻辑研究者拥有的一种重要的学术能力与学术眼光。作为一种学术视域,比较视域是对三大逻辑体系的关系或各自与其他相关学科关系的一种内在透视,这种透视是跨越三大逻辑体系所依托的民族文化的内在汇通,也是跨越逻辑与其它相关学科知识的内在汇通,而不是人们日常语言中误解为一种徘徊于表.层的类比方法。我们赞同刘培育先生关于这种类比方法的观点:“以西方逻辑为标准模式,对中国古代逻辑或削足适履,或画蛇添足,或无类比附,使中国逻辑成为西方逻辑的翻版,抹煞了中国逻辑及中国逻辑史的特点,歪曲了中国古代逻辑的面貌”。

(三)学科综合化趋势:比较逻辑理应成为一门独立学科

在全球化趋势的推动下,人类逻辑思维方式有了很大改变,越来越琐细且互相隔离的学科研究框架正在被突破,跨文化和跨学科研究成为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热点。Us]在这一宏观背景下,不同文化、不同学科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必然会刺激新学科的产生。当前的逻辑学研究正在表现为各种异彩纷呈的景象。如果要探讨三大逻辑体系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具体历史环境及其对逻辑自身的影响,就必须加强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比较逻辑学科的形成顺应了这一时代的学术研究需要。

讨论至此,不难看出,“比较”虽是许多学科(包括逻辑学科)进行学术研究的方法,但并不能取代比较逻辑学,反而强化了比较逻辑在当下及未来逻辑界日趋国际化背景下的重要地位。比较逻辑学应当是建基于各种逻辑学科之上的一门综合性理论学科。它以三大逻辑体系为基础,突出比较意识、比较思维与比较方法的自觉运用,有自己特有的学科特性与学科视域、学科范畴。比较逻辑研究应当成为人类积极探索和变革思维方式,有效吸收不同文化传统、不同思维方式背景下的文化要素的重要途径。21世纪的比较逻辑研究,既要树立一种文化全球化与文化多元化意识的文化观念,又要成为人类精神相互对话和沟通的语境与操作平台。

四、学科框架:历史与文化视域中三个不同层次的比较逻辑学

我们认为,比较逻辑学研究可初步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描述的比较逻辑学、评价的比较逻辑学与汇通的比较逻辑学。描述的比较逻辑学,是对三种根本殊异的历史背景与文化传统所支撑的三大逻辑体系本身进行研究,这是比较逻辑学研究得以进行的基础;评价的比较逻辑学,是对三大逻辑体系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纵横比对、同异比较,它是建基于描述的比较逻辑学之上的第二层次研究;汇通的比较逻辑学是指建基于描述的比较逻辑学与评价的比较逻辑学之上的,以历史与现实中三种逻辑的平等对话与三者内在关系的透视汇通为基本研究对象的第三层次的逻辑研究,是比较逻辑研究的最高层次。三个不同层次的比较逻辑研究具有不同的研究领域与价值立场,分述如下:

(一)基础研究:描述的比较逻辑学

比较逻辑学的研究与三大逻辑体系自身的研究有着密切的关联。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三大逻辑体系的讨论。描述的比较逻辑学就是对三大逻辑体系本身的研究,是比较逻辑学三层次中的第一层,是前提与基础。此为基础性研究,以对三支逻辑源流分别进行挖掘整理与史料考证为主要研究方法。只有做好基础性研究才能深入到第二、第三层次的探讨。

对三种逻辑的研究是比较逻辑学的初阶。学术实践证明,真正对比较逻辑研究有建树者,必然对三种逻辑有深人的理解和把握。可以说,没有描述的比较逻辑学,就根本谈不上评价的比较逻辑学与汇通的比较逻辑学。

在我们看来,比较逻辑研究可以不以对三种不同的逻辑体系作出评价与比较为必要条件,可以只是“描述”的。也许有论者会否认这一观点:只是描述而没有评价与比较,不是比较逻辑研究。而我们所要表达的是,描述是进行评价与汇通的基础,理属比较逻辑学。正是基于此,我们将其称作“描述的比较逻辑学”,而将建基于三种逻辑研究之上的比较与评述,称作“评价的比较逻辑学”。

(二)同异比较:评价的比较逻辑学

评价的比较逻辑学是建基于描述的比较逻辑学之上的第二层次研究,它是对古代、近代与现代三种逻辑之间的纵横比对、同异比较。目前国内的比较逻辑研究多属这一层次。

我们认为,评价的比较逻辑学主要包括比较三大逻辑体系之间的相同点与不同点,在此基础上解释其不同的文化渊源,讨论三者的理论体系并研究与评价其间的方法论问题。这种评价的比较逻辑学主要是对逻辑发展史上所出现的三支逻辑源流进行对比分析、比较说明,从而寻求三者的“相同点”与“相异点”。这种同异比较,要求我们必须摆脱传统逻辑研究中形式上的比附与诠释的方法,对原有的经典逻辑中心论观念进行调整,将比较逻辑研究放在平等对话的前提下进行具体研究;要求逻辑界确立三大逻辑体系之间互动互惠的意识,改变一味追求共识、同一性或一味追求相异、特殊性的思维模式,调整传统的逻辑价值体系。

鉴予前文述及有论者否认比较逻辑学的“学科独立性”,我们提出一种更髙层次的比较逻辑研究范式汇通的比较逻辑学。

(三)贯通»合:汇通的比较逻辑学

在我们看来,汇通的比较逻辑学是比较逻辑研究的最高层次,它建基于描述的比较逻辑学与评价的比较逻辑学,以三大逻辑体系之间的平等对话与三者内在关系的透视汇通为基本研究对象。

从解释学的观点看,进行汇通的比较逻辑学研究要求研究主体拥有一种纯正的比较视域,研究者须在已经完成与把握描述的比较逻辑学与评价的比较逻辑学的基础上,对已经纳入自身知识结构的三大逻辑体系及其相关知识进行充分消化、融汇,并在此过程中,对其重组使其体系化,这种重组即意味着汇通与体系化成为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讲,汇通就是“打通”、“贯通”,是三大逻辑体系主体知识结构内部的“打通”与融合。

我们将比较逻辑学分为“描述的”、“评价的”与“汇通的”三个递进层次,从而进一步凸显“汇通的比较逻辑学”,根本动意在于超越某个民族的视域,将目光投向世界而非某一民族历史与文化所提供的思维成果,旨在使三种不同的逻辑传统贯通与连接起来,在世界范围内通过“比较逻辑学”来建构一种超越时空、超越民族的“公共逻辑”“人类共同的逻辑”。其理由是:全世界、全人类的逻辑只有一个,三大逻辑体系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不会因为表现形式与侧重点的不同而改变逻辑科学的全人类性。

五、余论

第6篇:逻辑学的学科性质范文

作为大学逻辑学教师,我们的首要任务是从事逻辑学的教学,并且以科学研究来促进逻辑学的教学改革,提高逻辑学的教学质量,提升逻辑学的教学水平。20多年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高等学校中逻辑教学现代化的步子越来越大,步伐越来越快,逻辑教材的建设成就斐然,逻辑教学的改革成果丰硕。其中,王路著的《逻辑基础》[1]和宋文坚主编的《新逻辑教程》[2]和《逻辑学》[3]、中国人民大学逻辑教研室编写的《逻辑学》[4]、中山大学逻辑教研室编写的《逻辑学》[5]以及梁庆寅主编的《传统和现代逻辑概论》[6],何向东主编的《逻辑学教程》[7],黄华新、胡龙彪编著的《逻辑学教程》[8]以及其它许多教材,在逻辑教学内容和体系的改革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宋文坚教授在《逻辑学的传入和研究》中认为:这些教材“总的特点是:教学体系的框架是按逻辑演算的讲述体系构建起来的;以讲经典逻辑为主,较全面完整地介绍了两个演算,或公理系统,或自然演算,介绍了它们的元逻辑问题,注重阐释现代逻辑的各个基本概念,力图让学生学习逻辑学的新观念。……这些书一般都保留了传统形式逻辑的某些有实际应用的内容,如直言命题的推理,对当关系等”[9]。

在逻辑教学初步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在这些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中,我们到底有哪些成功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有哪些问题需要反思和改进?这就是本文中讨论的主题。

1坚定不移地走逻辑教学现代化之路

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针对我国逻辑教学和研究水平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的实际状况,特别是我国大学逻辑教学中所用的逻辑教材内容比较贫乏、陈旧的状况所提出的“形式逻辑要现代化”的口号,主张逻辑教学和研究要现代化,要大量吸收数理逻辑的成果,编写现代化的逻辑教科书。然而,对于这个反映时代要求的口号,逻辑学界不少人并不是完全赞同的。在什么是逻辑教学和研究现代化,如何实现逻辑教学和研究现代化等等问题上,逻辑学界曾经展开了3次较大的争论。在许多次逻辑学讨论会上,双方展开激烈争辩的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令人难以忘怀。

经过多次激烈的争论,在逻辑教学是否应当现代化的问题上,逻辑学界基本取得了共识,这就是在中国的高等教育中,逻辑教学也要与国际接轨,坚定不移地走逻辑教学现代化之路。上述这些教材,就是中国的逻辑教学与国际初步接轨的一批成果中的典型代表。由于使用了这些教材,在中国的逻辑教学中,特别是大多数高校哲学系的逻辑教学中,现代逻辑已经成为学生的必修课,也已经和正在成为许多高校非哲学专业的文科学生的公共基础课或者公共选修课。现代逻辑正在大踏步地走进我国高等学校课堂,逐渐成为逻辑教学的主流。因此,张家龙先生认为我国的逻辑教学已经初步实现了现代化,这是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

正是基于我国的逻辑教学已经初步实现了现代化这一基本事实,张家龙会长发出了这样的号召:“我们不能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我们要继续前进,在21世纪经过几十年奋斗,中国逻辑学者完全有能力全面实现我国逻辑教学与研究的现代化、与国际逻辑教学和研究水平全面接轨。”

2树立正确的逻辑教学观,促进逻辑教学的改革

王路教授在《逻辑基础》一书的“序”中谈到学习逻辑可以有许多目的。他把这些目的大体上分为3类:一类是通过学习逻辑,掌握一些专门的技术和方法,从而使我们能够应用这些技术和方法解决一些具体的问题;另一类是是通过学习逻辑,培养一种逻辑的眼界和意识,从而使这种逻辑的眼界和意识成为我们知识结构中的构成要素,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潜移默化地起作用;第三类则是通过有关的逻辑知识树立逻辑的观念。“就这三个目的而言,最重要的是逻辑的观念。因为逻辑的技术方法,逻辑的眼界和意识都是围绕逻辑的观念展开的。”[1]

那么,在逻辑教学,特别是现代逻辑教学中,我们应当用什么样的逻辑的观念去指导逻辑学的教学改革呢?

在《逻辑的观念》一书以及一系列的论文中,通过对历史上亚里士多德逻辑和现代逻辑的详尽考察,王路教授认为,从逻辑的内在机制看,逻辑是研究必然性推理即研究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必然地得出”的关系的:“从亚里士多德到现代逻辑,始终贯穿了一条基本的精神,这就是‘必然地得出’。”[10]王路详尽地讨论了亚里士多德和现代逻辑对于“什么是必然地得出”和“如何才能必然地得出”的问题的解答,树立了一种逻辑的观念,一种对逻辑科学或者逻辑学科的内在机制和根本性质的观念。并且,他反复强调现代逻辑通过构造形式语言和逻辑演算,得到具体的可以操作的方法,以保证我们可以达到“必然地得出”。李小五教授在《什么是逻辑》中指出:“逻辑就是对形式正确的推理关系进行可靠且完全刻画的形式推演系统。”[11]并且,他给逻辑下了这么一个形式定义:“我们称L是一个C--逻辑当且仅当L是一个三元组<Form(L),|=C,├L>使得下面的(1)~(5)成立:(1)Form(L)是语言的公式类:(2)|=C是语义推论关系;(3)├L是语法推论关系;(4)(可靠性)├LΑ|=C;(5)(完全性)|=CΑ├L。”[11]王路和李小五对逻辑(严格地说是演绎逻辑)这门学科或者科学的观念虽然引起了中国逻辑学界一些人的质疑或批评,甚至被扣上“小逻辑观”的帽子。①然而,我认为,这些观念从不同的方面抓住了逻辑这门学科的本质。王路用“必然性”来概括逻辑推理的性质无疑是正确的,李小五从形式语言的语法和语义方面对“必然性”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展开。在我参与编著的《逻辑学教程》[7]中,我认为,逻辑这门学科或科学,特别是其最成熟的一阶逻辑,是研究关于某些逻辑词,例如联结词和量词的推理和论文论证中的推出关系或者推理的形式规律即逻辑规律的。从本源上讲,所谓规律,就是事物之间内在的、稳定的、必然的关系。推出关系或者逻辑规律就是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内在的、稳定的、必然的联系。对于一定范围内的逻辑规律,我们可以在形式语言L中通过定义有前提的形式推演,从形式语言L的句法(语法)方面来刻画这种推出关系(├L),还可以从形式语言L的语义(解释)方面刻画它(|=C),并且证明语法推出关系和语义推出关系的重合性,从而以一系列可操作的规则来保证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这种推出关系的,保证“必然地得出”。以推理的规则来定义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语法推出关系,以模型中的指派和赋值来确立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语义推出关系,并且讨论系统的完全性和可靠性,以明确逻辑的出发点是语义推出关系,逻辑的表现形态是语法推出关系,这就非常自然地刻画了逻辑是研究有效推理的规则的这个思想。而逻辑是研究有效推理的规则的这个根本观念,确实是国际上许多逻辑学家的共识。②

3构造简明易学的逻辑教学系统,普及现代逻辑的基本知识

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马钦荣教授认为:“有一种现象值得深思,逻辑学界对于传统逻辑的教学议论很多,否定的也不少,但传统逻辑作为课程却大行其道;对现代逻辑赞扬的人多,但开课的学校不多。这里有队伍的问题,也有课程的开发与建设的问题。我们需要有可教可学、有特色、上水平的现代逻辑教材和一批胜任的教师,这是应当引起重视并扎扎实实去做的工作。”[14]。马钦荣教授在这里所谈到的这种现象后面的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怎么建设现代逻辑的教学队伍?特别是怎么建设可教可学、有特色、上水平的现代逻辑教材?这些问题,的确是事关逻辑教学改革成败的关键问题。

1999年6月,在纪念《普通逻辑》出版20周年座谈会上,对于怎样进一步改革我国高校的逻辑教学和逻辑教材,苏天辅先生提出了“普通逻辑数理逻辑化”和“数理逻辑普通逻辑化”2条指导性意见[15]。根据我的理解,所谓“普通逻辑数理逻辑化”,是指在高校讲授的逻辑基础知识的导论课程即“普通逻辑”中以数理逻辑为主要内容,走逻辑教学现代化之路;而“数理逻辑普通逻辑化”,是指必须将数理逻辑这门学科的基础知识,主要是一阶逻辑的基本内容,按照教学规律,特别是学生的认知规律,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方式表述出来,使之符合导论课的性质和要求。因此,数理逻辑普通逻辑化就是建设教师好教、学生易学的逻辑教材的原则和方法。

那么,怎么才能建设好教易学的现代逻辑教材,实现“普通逻辑数理逻辑化”和“数理逻辑普通逻辑化”,在中国的高校中普及和推广现代逻辑呢?这是每一个关心中国逻辑教学现代化的人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结合20多年中国逻辑教学现代化的历程,并且对逻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客观的、深入的分析和评价,我们不难找出正确的答案。

在研究各种逻辑词的推理规律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采取不同的研究方法。例如,可以通过公理方法从一个公理(或者公理模式)集合和一个推理规则集合来建立逻辑演算;还可以运用自然推理方法从一个推理规则集合出发来构造逻辑的形式系统,把关于某些逻辑词的推出关系纳入这个系统;还可以通过表列(语义图)方法运用一个规则集合来逐个构造某个公式或公式集的反驳,以研究这个公式或公式集是否存在推出关系;还可以通过范式方法来研究一个公式或公式集合的各种性质,特别是该公式或该公式集合的所有逻辑后承,等等。

从理论上讲,在逻辑系统中,例如在命题逻辑中,对于包括否定词、合取词、析取词、蕴涵词和等值词为研究对象的一个形式语言中,这些研究方法得到的推出关系的集合可以是相同的或者等价的。但是,在建立关于某些逻辑词的全体推出关系形成的集合的推演过程中,不同的研究方法具有相当不同的特点,例如,推演的出发点不同,推演的复杂程度不同,特别在是否有明确的推演目标,是否有明确的推演步骤等方面,这些方法是大异其趣的。

就逻辑学的研究方式而言,运用公理方法构建逻辑的形式系统,研究一类类的逻辑词的推理规律,是从现代逻辑创立以来直到今天最常见的研究方式。在历史上,一阶逻辑的形式系统最早是由弗雷格用公理方法建立起来的。其后,罗素、希尔伯特以及海廷所构造的逻辑主义、形式主义和直觉主义的逻辑系统都是公理系统。逻辑的公理系统无疑具有种种优点,特别是在研究某些逻辑词特有的推出规律时,公理系统是十分严谨的,而且在讨论系统的元逻辑性质方面,公理系统更表现出了种种优点。至今,尽管已经发展出了其它构建逻辑系统的方式,然而,公理方法仍然是人们构建种种逻辑的形式系统时最常用的方法,公理系统对逻辑研究的作用是任何人都不可否认的。

但是,在逻辑教学中,我们是不是一定要采用公理方法来构建逻辑的教学系统呢?用公理方法构建的逻辑系统,对于文科学生是否是好教易学的教学系统呢?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公理系统的特征出发进行分析。从公理系统推演出定理的复杂程度和推演的目标、推演技巧方面来看,要求没有受到公理方法训练的学生,尤其是文科学生以逻辑的公理系统为学习对象,是有相当的难度的。逻辑的公理系统是以推导逻辑定理为己任的。由于公理(或公理模式)和/或推导规则的数目不同,从公理推出定理的技术复杂程度也是不相同的。虽然可以采用演绎定理等方式来简化逻辑定理的推演,但是,从技术上讲,公理系统的推演还是比较复杂的。就推演目标而言,从公理推出定理的过程往往是探索性的、试错性的,我们往往没有能行的方式进行定理的推演,特别是用代入规则推演时这个问题就更为突出;就逻辑的核心任务———对推出关系的刻画而言,公理和定理是以逻辑定理或者逻辑真这种不自然的方式刻画前提和结论之间的推出关系的。因此,以公理方法构建的逻辑系统被称为“不自然的逻辑”。①

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的高校中普及和推广现代逻辑时,一些教材,特别是翻译过来的教材采用公理系统作为逻辑学的教学系统。由于对公理系统复杂的逻辑定理的推演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许多人对现代逻辑的教学和研究不是采取积极探索而是采取了消极后退的方针,并且产生了对现代逻辑的种种误解和非难,特别是认为现代逻辑不适合中国国情、对人们的思维实践没有什么作用等等。这些误解和非难,就其实质来讲,是不正确的。但是,就教学对象讲,在以大学文科学生,特别是非哲学专业的大学一年级本科生为教学对象时,以公理系统作为基础构建的教学系统似乎并不是最好的选择,这就是马钦荣教授谈到的“逻辑学界对于传统逻辑的教学议论很多,否定的也不少,但传统逻辑作为课程却大行其道;对现代逻辑赞扬的人多,但开课的学校不多”这种现象的深层次的原因。

作为逻辑学的教学系统中,在一阶逻辑,特别是其基础的命题逻辑部分,当然还可以采用范式方法或者表列(语义图)方法判定任一公式A是不是某个有穷公式集的重言后承或者某个公式是否常真式等。然而,以范式方法求取一个公式集合的所有的结论时,常常要使用交换律、分配律、吸收律、幂等律、归约律等逻辑规律进行等值替换,推演过程并不直观、明显。表列(语义图)方法是按一组可行的规则构造一个树形图,以判定某个公式是不是某个有穷公式集的重言后承或者某个公式是不是重言式。跟公理方法和范式方法相比,表列方法无疑具有推演目标明确、推演方法机械和推演步骤简洁、比真值表快速有效等等优点。可是,在实际思维中,人们一般不会通过划真值表、求取范式、构造反驳等等方法来判定前提和结论之间是否有逻辑推论关系的。因此,我们可以在理论研究或者在有逻辑知识的人们中间以这些方法讨论推理的规律,但是,我们不能指望以这些方法来指导人们在日常实际思维中进行具体的推理和论证。

20世纪30年代,自根芩和其他逻辑学家提出了完全以推理规则集合代替公理来建立逻辑的形式系统以来,构造自然推理系统或者自然演算成为构造逻辑演算的另一种选择。跟用公理和定理表示前提和结论之间的推出关系或推理规律相比,以推理规则来表示前提和结论之间的推出关系或推理规律更接近人们的实际思维过程,因此,逻辑学家以不同的方式构建了许多自然推理系统,自然推理系统得到巨大的发展。在自然推理系统中,我们可以从证明论的角度,以推理规则从符号与符号的关系方面建立语法推论关系,而且,我们还可以从模型论的角度,根据指派、赋值讨论公式和公式集的可满足性、有效性,特别是前提集和结论的语义推论关系,并在讨论语法推论关系和语义推论关系的基础上研究系统的种种元逻辑性质如可靠性、完全性等等性质。而且,自然推理系统恢复了逻辑推论关系在逻辑学中的崇高地位,不再把逻辑真作为逻辑学的核心概念,而是把逻辑真看成前提为空的推论关系的一种特殊情况,一种不自然的逻辑推论关系。由于自然演算所具有的种种优点,在构造逻辑的教学系统时,采用这种方法所构造的逻辑系统是适合教学要求,符合教学规律的。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了培养现代逻辑方面的教学和研究人员,教育部委托南京大学开办了数理逻辑学习班。在这个学习班上使用了美国著名逻辑学家苏佩斯的《逻辑导论》[17]作为教材。该教材以自然推论方法来建立一阶逻辑的知识系统,不但逻辑知识讲述得非常清楚、明白,而且,还以许多事例来说明逻辑原理的广泛应用,因此是一本非常优秀的教材。但是,该教材是以重言式作为命题逻辑的推出规则的,从证明论的角度讲,以这种方式处理语法推论关系是不够妥当的。而且,该教材没有讨论一阶逻辑的元逻辑性质,这不能说不是一个令人遗憾的问题。其后,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另一位美国著名逻辑学家科庇的教科书《符号逻辑》[18]。这本教材介绍了一阶逻辑的自然演绎系统,也构建了一阶逻辑的公理系统。在讨论自然推理时,该书以真值表为基础,引入了命题逻辑的若干推理规则,详细研究了关于联结词的演绎方法,并且在此基础上介绍了量化理论、关系逻辑,以及命题逻辑和一阶函项演算的公理系统以及它们的元逻辑性质,内容丰富,论述清晰。这2部国际一流的逻辑教材和其它翻译出版的教材,对我国逻辑教材的改革,产生了深刻而且广泛的影响。例如,从人大版的《逻辑学》和以及其它优秀教材如毕富生的《数理逻辑》[19]中,可以看得到这些国外教材的影响。

从传统形式逻辑传入我国开始,我国逻辑教材经历了翻译介绍、消化吸收、自主创新的发展过程。当然,现代逻辑教材的发展也经历了这个过程。上述以现代逻辑为主的教材中,许多教材已经发展到了结合中国大学生,特别是文科大学生的特点讲述现代逻辑的知识,达到了自主创新的阶段。其中,王路的《逻辑基础》特别突出。在《逻辑基础》中,王路以非形式的方法讨论了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其论述之清楚、事例之生动、方法之详尽、思路之清晰,在众多逻辑教材中可谓独树一帜。即使是自学者,只要用心一些,也可以轻松地跟随作者一起在一阶逻辑形式证明的大海中遨游。逻辑教材,特别是符号逻辑教材能够写到这个地步,的确是非常难得的了。这本教材,是对逻辑教材创新发展的一个典范,值得所有在大学教授现代逻辑的教师学习和借鉴。

根据我们的教学经验,在以大学文科学生为对象的逻辑教材中,以什么方式讲述现代逻辑的基础知识,培养学生什么样的眼界和意识,特别是树立什么样的逻辑观念,是关系到逻辑教学是否有成效的大问题,也是关系逻辑教学改革是否成功的大问题。王路的教材,虽然没有构建一阶逻辑的形式系统,更没有讨论系统的元逻辑性质,但是,他却通过与人们直观更为接近的方式,分析命题和推理的构成成分,运用有效推理的规则,去分析和解决人们实际思维中的关于联结词和量词的推理和证明的问题,并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学生逻辑的意识和眼界,树立正确的逻辑的观念。因此,王路把逻辑理论和逻辑的应用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培养学生的逻辑的观念作为逻辑教学的根本目的。逻辑的具体的推演技术和方法可以上升为学生自觉的习惯,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推演技术和方法所养成的逻辑的意识和眼界可以内化为学生的素质。学生有了这种素质,也就培养了逻辑精神。而有了逻辑精神,那么,在求知求真的过程中他们就会思索前提和结论、论据和论题之间的联系是否是必然的,是否具有推出关系,是否符合逻辑规律,逻辑的观念从而就根深蒂固地扎进学生的思想深处,成为他们的根深蒂固的思维习惯。

王路在《逻辑基础》中提出了教材的2个使用目的:“一是搞好课堂教学,使之好教、好学、好用;二是便于自学,使之好读、好理解、好掌握。”[1]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落实这6个“好”,特别是不构建逻辑系统,只给出从前提推出结论的推理规则,让学生通过运用推理规则去进行形式证明,从而极大地简化了一阶逻辑的复杂程度。这些措施,真正体现了“数理逻辑普通逻辑化”的原则和方法。笔者认为,王路在《逻辑基础》中所做的有益的探索,就是试图让中国的逻辑教学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达到又一个新的境界的探索。

4培养逻辑精神,突出逻辑学的社会功能就其来源来说,逻辑学来源于哲学论证、法庭辩论、数学推理等等人类的实践活动,是为人类求知求真的服务的工具。逻辑学,包括现代逻辑,也是来源于人类的实践活动,它也应当能够指导人类的实践活动,服务于人类的实践活动。更为重要的是,在逻辑学应用于人类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可以培养学生的逻辑意识或者逻辑精神,树立逻辑的观念。

实践性教学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实践性教学是为巩固、加深和扩展逻辑理论和逻辑应用的知识,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在思维实践中运用所学到的逻辑知识去分析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的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式,主要由学生自主进行。通过这种教学方式,可以使学生深刻体会到逻辑学求知求真的精神实质,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这种教学方式,可以有如下种种表现形式。

通过组织或参与组织学生运用讲演会或论辩会的形式进行的教学活动。教师让学生自主策划讲演或论辩的题目,设计逻辑框架,寻找论据对论题进行论证、反驳和辩护,对论证进行分析、评估,教师只在必要时加以指导。这种实践性教学方式,非常有利于培养学生在实践中把逻辑知识创造性地进行应用的能力,非常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素质,树立逻辑的观念,培养求知求真的逻辑精神。

进行案例教学,也是进行实践性教学的有效方式。通过来自社会生活,主要是来自报刊杂志和互联网上的实际事例中包含的逻辑问题的分析,可以使学生深刻体会逻辑学的作用,充分理解逻辑学的社会功能。

实践性教学还可以采用让学生探讨在各门学科中是怎样根据基本概念、基本原理通过推理、论证把这些学科组织成为严密、系统的知识体系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让学生交流如何运用所学到的关于概念、命题、推理和论证的知识,撰写科研论文的体会和经验的方式进行。

第7篇:逻辑学的学科性质范文

一、通识教育概述

众所周知,今天高等教育中所谈及的通识教育源于古希腊的自由教育或博雅教育,其核心在于为社会培养什么样的人。自由教育或博雅教育关注点并不在于自然科学的探索,而在于人文精神的培养。通识教育的目标就在于培养出与社会相适应的,具有较为宽厚的文化基础,能够批判性的独立思考,同时对不同学科有所了解,以致融会贯通,达到最终促成人的完整、自由、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目标。19世纪,一些西方学者有感于现代大学的学术分科太过专门、知识被严重割裂,于是将通识教育理念发扬光大,其目的与古希腊时期的博雅教育是一致的,即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对不同的学科知识有所了解,最终将不同的知识融会贯通,培养出具有完整人格,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自从20世纪以来,通识教育巳广泛成为欧美大学的必修科目。

事实上,通识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思想,中国古代亦有所涉猎。比如《易经》中记载“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蓄其德”;《论衡》中说:“博览古今为通人”,“读书千篇以上,万卷以下,弘扬雅言,审定文牍,以教授为师者,通人也”,“通人胸中怀百家之言”;《淮南子》中有言:“通智得而不劳”。这些论述表达的都是一种教育应该可以使人具有多种知识,具备多项才能,并且融会而贯通。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具有包罗万象的精神气质,同时也塑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面貌。中华文化中蕴含了丰富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回溯中华文化历史源头,仍旧可以找寻于今日具有重要意义的通识教育思想。

从源头上,古希腊和古代中国都能够探究到通识教育的脉络,二者不谋而合,高等教育中的通识教育概源于此。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素质教育,到21世纪初期的人文素质教育,再到今天的通识教育,历经20年。通识教育已经越来越多的受到了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领导的重视,国内众多高校以通识教育为切人点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改革。通识教育的性质决定了通识教育存在的合理性,通识教育成为了高等教育的必要组成部分。

其一,全球化趋势所带来的多元文化之间的冲突和融合,大学生需要通识教育来扩展知识和完善知识结构。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整个世界日趋一体化。在此一体化的过程中,不同文化之间会出现冲突和碰撞,即出现多元文化现象。然而,当代高等教育却日趋专业化,大学生对专业知识有非常深入的了解,但是却缺乏对整个知识体系的建构,缺乏对多种文化的包容,甚至缺乏对社会的关注。

其二,建国以来,我国髙校长期实行的专业化教育模式迫切需要通识教育。专业化教育模式是建国初期我国高等教育在特定历史时期、特定社会背景中为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选择。这个选择对我国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然后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这一模型的缺点也日益凸显。当今科技不断发展,信息技术不断发达,全球化和国际化日益加强,社会的快速进步使得单纯的专业性人才已经不再符合其发展需要。现代科学的重大进展越来越需要多学科的相互借鉴与支持,现代科学呈现出综合化趋势,即使从事专门领域的研究,也需要广博的知识为后盾,因为一个问题可能需要多学科的知识才能解决。因此,实施通识教育,是改变我国高等教育专业化模式的有效途径,不仅扩展学生的知识面,开阔眼界,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适应社会对人才越来越高的要求。

然而,通识教育在运行的过程中却存在诸多问题。高校通识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反映在其课程目标、课程设置和教育评价上。大部分高校在通识教育课程目标上,都偏重于应用型和专业化。课程设置理念不一致,主要表现为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缺乏明确的标准,课程体系缺乏整体性,课程结构支离破碎、杂乱堆积、拼盘现象严重,缺少科学的分布和设置。本文以逻辑学通识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切人点,展开对逻辑学通识课程及通识教育的探讨。

二、逻辑学通识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高等教育的终极目标在于培养能够适应社会进而推动社会进步的人才,而通识教育是实现这一目标不可或缺的有效途径。通识教育的目标在于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20世纪8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将逻辑学列为与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生物学同等重要的基础学科。”逻辑学由于其自身的特性决定其为高等教育通识课程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逻辑学通识教育课程承担着培养大学生逻辑思维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及创新性思维能力的重要责任。在西方自公元12世纪开始逻辑学便成为大学生的必修课或选修课,而西方近代科学的产生及发展亦得益于以亚里士多德三段论为核心的形式逻辑和以培根“三表法”为基础的归纳逻辑。逻辑学对培养人的思维和促进科学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大陆地区部分高校也逐渐开始重视逻辑学通识课程的建设及发展。然而,纵观国内逻辑学通识课程现状,仍旧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探讨并解决。

1.逻辑学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理念存在分歧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逻辑学学科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发展的同时也始终伴随着争论和分歧:逻辑学传统和逻辑学现代化、逻辑学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等等,本文重点关注后者。逻辑学分为专业教育和非专业教育两类,专业教育主要指逻辑学或哲学专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教育,目标在于专业人才的培养;非专业教育是指除逻辑学专业和哲学专业以外的其他所有专业的逻辑学教育教学,即逻辑学通识教育。逻辑学通识教育的目标定位是“主动培育大学生的逻辑思维意识和理性精神,提高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为更有效解决实际思维问题提供智力和方法论支持”。事实上,对逻辑学进行这样的定位是符合逻辑学科发展规律的,有利于逻辑学教学的推进。

然而,就目前我国高校逻辑学教学实际来看,对于逻辑学专业教育和非专业教育虽有区别但就理念层面还仍旧没有达成共识。有学者认为应该统一逻辑学专业教育和非专业教育,有学者认为应该对二者进行明确的区分。逻辑学通识课程的建设首先有赖于对逻辑学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区分,如果二者混为一谈不仅会影响通识课程的建设,同时也会阻碍专业教育的发展。由于逻辑学科的基础性和工具性决定了其在通识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对于区分逻辑学专业教育和非专业教育是逻辑学通识课程建设的首要问题。

2.逻辑学通识课程教材和教学内容存在问题

基于逻辑学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理念混清不清,直接导致我国高校逻辑学通识课程教学中存在教材及教学内容五花八门,形式各异的现象。首先,逻辑学教材数量虽多,质量参差不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陆地区出版发行的逻辑学教材有几十种之多,但是专业教育教材和通识课程教材没有明确区分,教材质量良莠不齐,教师很难找到符合通识教育目标的专门针对通识课程的教材,直接导致了通识课程教材使用的随意性。其次,教材内容体系大同小异。通观各类教材不难发现,教材内容体系主要以传统演绎逻辑和传统归纳逻辑为主,有些教材穿插现代逻辑内容。教材内容体系以理论为主,缺乏具体思维应用实例分析,对能够澄清思维、保持思维具有清晰性作用的批判性思维内容涉猎较少。再次,近年来,公务员招录考试、工程硕士人学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入学考试(MBA),公共管理硕士入学考试(MPA)等广受大学生关注的考试都专门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因此,大学生对此需求日益扩大,而大多数逻辑学教材中却缺少专门针对这类考试的训练内容,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了逻辑学课程的基础性和工具性,同时也较低了逻辑学的实用性。

3.逻辑学通识课程教学模式、方法和考核方式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逻辑学课程教学普遍存在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以及考核方式单一,缺少创新。首先,我国髙校开设的逻辑学课程绝大多数采用传统的“传授式”教学模式,即:以传授理论知识为目的,教师教授为主,学生参与为辅。基于此种模式,在教学方法上仍然使用传统的“讲授法”和“提问法”。实际上,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是难以充分的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学生在整个课程当中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从而影响教学效果,使学生逐渐丧失学习逻辑学的兴趣和热情,久而久之,逻辑学成为了既不受学校重视,又不受学生欢迎的课程之一。其次,逻辑学通识课程的考核方式主要有闭卷式、开卷式和课程论文等。其中,课程论文由于难度大而很少被采用。开设逻辑学通识课程的高校主要采用闭卷式和开卷式两种考核方式,试题设计上也多采取传统的填空题,选择题,问答题,推理题,证明题等题型。逻辑学通识教育教学考核方式和手段仍然以“关注知识本身的再认和再现”为主,缺乏“对知识的运用尤其是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素质的考查,与逻辑学通识教育教学的目标要求相去甚远。”推进逻辑学通识课程建设应该改变这釉现状,惟有改变目前逻辑学教学中问题,才能够使得逻辑学课程真正发挥它的积极作用。

三、逻辑学通识课程教学建设与发展之路径

培养全面发展、健全人格、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通识教育是一条有效路径。通识教育是一个有机体系,逻辑学课程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逻辑学通识课程的建设与发展关乎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因此应该得到教育部门、社会和学生等各方面的重视。本文仅针对前面提出的问题进行策略解读,通过对课程理念,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课程教学模式和考核方法等方面探讨逻辑学课程教学建设与发展之路径。1.摒弃分歧统一逻辑学通识课程理念

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由于教学对象和教学目标的不同,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逻辑学亦不例外。广大逻辑学教学工作者,应该摒弃分歧,统一理念,在承认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区别的前提下,明确通教育的教学目标。在通i只教育的理念和教学目标的指导下,有别于专业教育,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对象,设置总体目标一致,具体内容不同的逻辑学通识课程教学体系,从而践行逻辑学课程的任务和使命,使得逻辑性成为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明确逻辑学通识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

从教学目标上看,逻辑学通识教育的目标是提升大学生的基本逻辑素养,让大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逻辑方法,以便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够自觉地运用这些方法提高效率与品质。通过逻辑学的教育教学使大学生能够拥有科学思想,掌握科学方法,培育科学精神;提升大学生的日常逻辑思维能力,为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育提供基础和前提。-通识教育理念下,大学生通过逻辑学的学习,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和推理论证工具,为学习专业知识提供方法论支持和批判性思维理论基础,从而提髙大学生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培养大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最终达到全面提升大学生思维品质的目的,实现逻辑学通识教育的教学目标。

从教学内容上看,以传统形式逻辑和归纳逻辑为主要内容,即包括:词项、简单命题及推理、三段论、复合命题及推理、穆勒五法等。这些内容是逻辑学的基础,是保证人们正确思维的基本工具,应该成为通识教育课程的核心,任何专业的学生都需要学习和掌握。除此之外,逻辑学通识课程教学内容还应该包括批判性思维。批判性思维教育能够“引导我们树立深思熟虑的思考状态,尤其是理智的怀疑和反思态度;帮助我们养成清晰性、相关性、一致性、正当性和预见性等好的思维品质;培养我们面对相信什么或者做什么而做出合理决定的思维技能。批判性思维是帮助我们过健康的精神生活、提高学习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工具”。批判性思维成为了教育改革关注的热点,逻辑与批判性思维密不可分,“逻辑的重要价值本质地表现在批判性思维中,因为逻辑对于批判性思维,不仅具有方法的意义,而且具有原则的意义”。w因此,批判性思维应该成为逻辑学通识课程的内容之一。逻辑学通识课程教学还应该包括公务员招录考试、工程硕士人学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入学考试(MBA),公共管理硕士人学考试(MPA)等相关考试所涉猎的逻辑学内容,增强大学生的实际运用逻辑思维的能力。通过对逻辑学课程内容的合理设置,使得逻辑学课程能够真正做到为培养创新型人才服务的目的。

3.创新逻辑学通识课程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

目前,我国高校逻辑学通识课程教学多采取传统的“传授式”教学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逻辑学教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转变教学模式对推动教学发展的重要性,其中,王保国在《逻辑学定位失范与通识教育转向诉求》一文中提出的抛锚式教学模式很值得借鉴和推广。该文指出:抛锚式教学模式是以建构主义为理论指导思想。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相结合,学生为中心,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中起到组织者、指导者、协调者、启发者的作用,同时也是学习伙伴。抛锚式教学模式就是通过教师创设情境,确定问题,学生自主学习、协作学习和教师效果评价来完成教学任务。这种教学模式通过学生对具体情境问题,自主的认知达到对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的目的。笔者认为,采用这种教学模式比传统的教学模式更有利于实现逻辑学课程教学目标,不仅传授了知识而且改变了教学模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逻辑学通识课程的考核方式,目前主要采取期末考核,方式有:开卷式、闭卷式和论文。其中,试卷形式较为普遍,试题的设计多以知识点重现为目标。笔者认为,推动逻辑学通识课程的建设,考核方式的改革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首先,应该提髙平时成绩所占比例,而考勤成绩仅为平时成绩的小部分。基于抛错式的教学模式,设计案例分析、情境教学等多种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参与性,从而完成对大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经过教学实践,逐渐形成平时成绩+期末考核各占一半的考核模式。其次,期末考题的设计。可以借鉴公务员招录考试、工程硕士入学考试、工商管理硕士人学考试(MBA),公共管理硕士人学考试(MPA)等相关考试的考题模式,减少知识点重现,增加知识点运用。在试题的设计上,力求新颖、灵活、创新、多变,通过试题的设计体现逻辑思维与现实生活直接、密切的联系,使学生最终能够学以致用。通过对逻辑思维规律的把握,为学生以后的发展真正起到作用。

四、结语

第8篇:逻辑学的学科性质范文

一、我校目前法律逻辑学教学概况

就我国逻辑工作者目前对法律逻辑学的理解来看,大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指一门以逻辑学(主要指普通逻辑)为纲,联系法律理论与实践而阐述逻辑学基本原理的学科;狭义的法律逻辑学是指用逻辑学(包括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一般原理去研究立法、司法、侦查工作中的一系列特殊的逻辑问题而形成的一门应用性很强的逻辑学分支科学[1]。以我校目前教学情况看,对法律逻辑的理解还是按照广义的理解去应用的。我校目前有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法律三个专业在学习普通逻辑学,使用高等院校文科通用的教材,即首都经贸大学出版,李小克编著的《普通逻辑学教程》。课堂教学按不同专业分开上课。

就法律专业来讲,为了尽可能让学生在轻松的气氛下学习,在最短时间内掌握相关知识,每次上课前笔者要做大量准备,查找与课堂内容相关的一些案例,既要结合现实让学生感兴趣,又能很恰当地结合相关知识,所以课前准备工作花费不少时间。在讲授过程中也感到学生学习这门课也很吃力。一方面,因为内容繁多、公式复杂,学生在学习时有畏难情绪。又由于和实践不能联系起来,使学生感到这门课程实用性不强,不知道如何运用逻辑知识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另一方面,我校将法律逻辑课对法律专业设置为考查课,使学生普遍不再重视这门课程,又加上难学,一些学生准备放弃了,一些学生则认为考查课很容易过关的,不用下太大的工夫的。所以针对这个现状,笔者认为教学方法应该有所改进,努力将难以理解的内容变得浅显易懂,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的探索

法律逻辑学这门课程由于本身内容的抽象性,在教学中常常会遇到学生难以理解的地方,甚至于学生中途放弃继续学习这门课。经过几年的教学摸索,笔者采取多种方法进行讲解和加以引导,使学生们能够清楚明白地理解这些问题,激发学习兴趣,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在课堂教学中,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这些方法:

1.教学中加入适当的案例

逻辑学习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逻辑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需耍学生用实践的方法来学习,做到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这也是逻辑教学的一个基本原则[2]。就如一个优秀的厨师,面对相同的原材料,如何根据不同的调味料,烹制出不同食客的喜好口味来。面对法律专业的学生,在课堂讲授中,为增加学生理解而适当加入一些真实的案例,不仅有助于教师把所要讲授的知识更加明白准确的传授给学生,而且能利用案例故事情节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能够在课堂上更加专心致志,把比较抽象、枯燥的知识,在案例分析中,逐条刻画在脑海中。例如,在讲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这一节内容中,为突出内涵和外延在语言使用中的准确性,举一个最近大家很关注的案件为例子,即“许霆案”。2007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其盗窃金融机构罪,数额特别巨大,审判了无期徒刑。辩护律师认为许霆无罪。在课堂上我和同学们一起讨论辩护律师的言论,首先给出 “盗窃”的内涵,即“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围绕着这个内涵,组织同学们分组讨论什么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如何理解“秘密窃取”中的“取”和“银行取款”中的“取”的异同等等,课堂气氛非常热烈,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最终同学们明白了概念内涵和外延的关系,体会到了概念内涵的重要性。同时有的学生还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所谓的“辩护”,就是围绕概念的内涵,争取朝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向理解,并在合理的范围内去解释。

2.讲清难点,解决学生学习障碍

难点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障碍,如果不及时解决,学生会感到厌倦,甚至会放弃继续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教学内容中,最关键的内容是在“判断”部分,说重要是因为它是对“概念”部分内容的运用,同时又是学习下一章“推理”的基础。说难点是因为这里定义、公理、公式、符号、真值表等纯逻辑知识比较多,学生难于理解,也很容易混淆。面对需要记忆的内容,在课堂上笔者一再强调要理解记忆,否则死记硬背造成的就是混淆。比如,在讲七种负复合判断的等值判断时,如何才能理解记忆这七个公式呢?只有知道了这七个公式的推导过程,那这些公式很快就能区分、牢记的。由于教材中没有这个推导过程,笔者要求学生和老师一起画出七种复合判断的真值表,指导学生从这个表中根据不同种类的复合判断为假时,其枝判断的真假情况自己先总结出等值公式,然后与书中内容对比,实际上是引导学生先记忆一遍,思维能力强的学生已经能记住这些公式了。接着要求同学之间分组模拟练习,比如,甲同学说:“如果张某作案,那么他应该有作案动机。”乙同学说:“我反对,有可能张某作案,但他没有动机。”这是乙同学针对甲同学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进行否定以后的等值判断,即是对这个公式(PQ)== P ∧Q 的具体应用。经过这样的反复练习,一方面在课堂上加深印象,使同学们能较快地记住公式,更重要的是能在记住公式的基础上灵活运用。

3.通过习题巩固学生所学的知识

法律逻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在实践中灵活运用,首先要掌握理论知识。对于课堂上大量的逻辑知识,教师除去讲授以外,还应该关注如何让学生巩固所学的知识,在巩固的基础上再引导实践应用。在教学过程中,或利用课堂讲授中的边角时间,或是为了活跃一下课堂氛围,笔者采用课堂口头练习和上台练习的方法,随时回炉学过的内容。在时间允许的条件下,对教材中的课后习题和同学们一起在课堂上讨论完成,对于有争议的知识点当堂解决。还会请同学上讲台,在黑板上进行练习,这不仅达到了巩固学习内容的目的,而且对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的同学也起到警示作用,有些在课堂上漫不经心的同学也变得精力集中了。在每一章内容讲完后,还会单独再出一套练习题,这是经过几年的教学积累,笔者总结出的在每个知识点中的重点、难点,以及考试中的不同题型,要求同学们独立完成。在老师批改完后,再根据作业情况,重点讲授出错的地方。同时要求同学们要妥善保管这些习题,这些将是期末考试中所要见到的各种题型。经过这几种不同类型的练习模式,基本上保证了同学们在每一章内容学完后,不仅掌握了每一章的基本知识点,还熟悉了每一章的难点、重点和不同题型,保证了同学们对每一章知识的学习和把握。几年下来,这种练习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一个具体的例子就是,连续几年以来,本系对具有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学生进行选拔考试的时候,这些同学的逻辑考试成绩都很高,并且水平都相当。这是令笔者感到自豪的地方。

4.运用多媒体教学

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教学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声像和多媒体教学更是现代教学的一大特点。由于法律逻辑学本身这种工具性的边缘性学科,就注定了这门课的高度抽象性。通过声像教育,或多媒体教学教育,可以使学生利用现代化的高科技技术轻松地理解掌握那些难度大、内容抽象的知识。同时多媒体教学也弥补了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脱节这种缺陷,使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也学会了将知识运用在实践中[3]。例如在讲“推理”的内容时,“二难推理”是相当精彩的,在法庭辩论中也经常应用,应用的巧妙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的。例如逻辑历史上最著名的“半费之讼”,学生很直观地就感觉到了“二难推理”的魅力了,也激发起他们学习如何构造“二难推理”的兴趣。学生们都有一种感觉,即不但对经过多媒体教学放出的案例印象深刻,更是对所包含的逻辑知识更容易理解,对于今后的实践应用也多了几分把握。

三、结束语

作为讲授法律逻辑学的老师,要讲好这门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不断充实自身的专业理论基础上,还要不断学习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灵活运用逻辑知识,注意学生的掌握程度,随时调整教学方法,努力培养学生们的逻辑思维能力。

参考文献:

[1]郭哲.《法律逻辑学》教学过程初探[J].湘潭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

第9篇:逻辑学的学科性质范文

──恩格斯《反杜林论》

在广州购书中心买书,逻辑类的书籍中既然有《泛演化逻辑引论-思维逻辑学的本体论基础》(何新着,时事出版社2005年版,以下从该书引用的文字,简称何着页××,表示该书第××页)这本书。何新先生名气虽大,但逻辑圈的人知道他不是做逻辑的,何以他也写下一本有关逻辑的书呢?出于好奇,我随手翻了一下,发现很有些东西能够刺激我们这些专搞逻辑的人。便买下了何先生的书,由此有了这篇读后感。

一大话学者:从反杜林论谈起

大约在150年前,德国出了一个大话学者杜林,他创造了一个主义的新体系。恩格斯在批判杜林的体系时,杜林的东西总算还被恩格斯称为高超的胡说。杜林,这个创造体系的所谓「智者,自称为在哲学和所有科学领域中都实行了全面的变革,并对所有的知识前辈都用嘲弄谩骂的语气予以了无情批判。

在时间之轴上,不同时段的事件和人物虽各有不同,却有惊人的可比较之处。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一个半世纪倏忽而过。在当代大陆也出现了一个大话学者,其著作等身,几乎全知全能。中国的这位「学者似乎比杜林的功劳更大,不仅在哲学和其它社会科学领域硕果累累,在宗教、、古代中国文化、、、甚至是国际政治领域,他也争取到机会淋漓尽致地发挥了一番,远远超越了当年杜林所涉猎的知识范围。甚至一般学者望而生畏的逻辑和数学领域,他也敢大大咧咧地闯将进来,并极为自得地宣称:「布尔、弗雷格创立布尔代数和数理(符号)逻辑以后,作为一个中国学者,我为自己能发现一种新的逻辑工具而感到欣慰。(见何着页11)

不仅如此,在他洋洋自得宣称的同时,几乎对所有的逻辑,不仅仅是逻辑知识本身,也包括对逻辑的先驱和后学,使用了非常不得体的评论方式。这种评论堪和杜林对知识先辈的评论相媲美。

我们先看恩格斯引用的杜林对哲学家的评论:

缺乏任何优良操守的莱布尼兹,这个一切哲学侍臣中的佼佼者;

出现了特别是叫做费希特和谢林的这两个直接模仿者的谬误和既轻率又无聊的蠢话;

达尔文主义的半诗和变态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三卷第70页)

我们再来看何新这位大话学者对现当代逻辑学者的评论:

罗素试图以愚蠢的指号论消除哲学本体论。这种独断论的逻辑斯蒂,可以戏称为「逻辑中的「法西斯蒂。(何着序言页11)

当今国内的主流逻辑学界,几乎已被维也纳学派和学派独擅言语权。因此,当时我的文章难以发表。但正是在那个会上,我有幸第一次接触了中国的「逻辑斯蒂学派的若干主要代表人物,欣赏到了他们那种笨拙地模仿罗素的「当且仅当的有趣独断论观点。(何着页12)

逻辑正好是我所从事的专业,虽然在这个领域,一个以教学为业的逻辑研究者并没有做出甚么开创性的工作。但逻辑是一门严肃的科学,中国逻辑学界是一个有着良好学术传统的团体。以致在当今哲学界,有很多人认为,从事逻辑学教学和研究的这个团体,最鲜明地体现了学科研究的国际规范。尽管这个团体有其存在的种种,但把独断论说成是中国主流逻辑学界的特点,实在表明评论者对中国逻辑学界的无知。这种无知,又是评论者对逻辑学本身也无知的一个体现。出于对逻辑学科的良知和感悟,也出于对我所在的逻辑学团体的尊重,我感到有一种无法遏止的冲动,要对这种无知的大话学者和无理的大话逻辑予以清算。

二大话逻辑:有根无叶的哲学思辨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评论他所在的德国学术界,有一段妙语:「近来在德国,天体物、自然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等体系,雨后春笋般地生长起来。最蹩脚的哲学博士,甚至大学生,不动则已,一动至少就要创造一个完整的体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三卷第46页)

我把泛演化逻辑称为大话逻辑,就是因为这个逻辑要就不建立,一旦要建立,那就不仅是要创造一个完整的体系,而且是导引和拓荒意义上的体系,它还是一个革命性的体系。泛演化逻辑的大话可以用作者自己的语言概括为以下四点:

第一,这样一种逻辑的「根本重要点在于,它并不是一种形式化的主观的数理逻辑,而是一种有效预测事物演化趋势的智能逻辑。

第二,这样一种逻辑在更普遍的意义上可以构成古典逻辑的本体论基础。

第三,泛演化逻辑,乃是逻辑的逻辑,可以称作真正意义上的元逻辑。

第四,现代逻辑多以数学中的形式集合论为基础,我的泛演化逻辑对于概念类集理论的重新研究必将涉及逻辑基础的重大革命。(何着页11)

更令人惊诧不已的是,这种逻辑他早就应该完全建立起来,但何先生志趣深广,「当时中国改革进程中发生的激烈的思想和文化冲突与辩论吸引了我,我的研究重点转到了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上(何着页112)。按照和何先生历史概念类集的思辨方法不同的方法,现在,何先生对逻辑的兴趣回归了。他从对泛演化逻辑的兴趣,迁移到中国改革进程中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但时过境迁,他再复归为今天的所谓逻辑兴趣。这样一个短暂时间段内的兴趣迁移,似乎是浓缩了个体有关概念历史演进的另一种一般进程。但这里没有进化,作者还在原先知识的起点上。

但奇怪的是,所谓的创造性竟然依旧存在。这个逻辑依然是别人没有做出,只是他做出的「完全新型的逻辑。在知识变化如此迅速演进的现时代,时隔二十多年。还敢于声称这种逻辑是完全新型的逻辑,真让人佩服他的自信和勇气。但有点令人欣慰的是,他开始把逻辑看成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了,远超出他以前对政治、经济和文化问题的重视。因为在何文中,何先生声称:他那个有关泛演化逻辑的著作成了何先生一切著作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了(何着页11)。

何先生的逻辑是不是非常重要的逻辑创造呢?我先做出两个简要的评述,在本文第三部分再讨论何氏逻辑的核心部分:概念历史类集。

第一个评论,泛演化逻辑只有哲学思辨的根,没有逻辑的根和叶。

现时代的知识体系,其专业门类纷繁复杂,对从事专业研究的人员,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要求。现时代的任何一个学科分支,都有其圈内的游戏规则,首先得遵守规则,然后才有可能突破规则。我想在这一点上,何新不可能是例外,虽然任何规则都可能有例外。

但遗憾的是,泛演化逻辑只有主流哲学和主流思辨的根,除了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却没有任何逻辑学者的工作。它既和主流的逻辑无关,和我国的非主流逻辑研究也扯不上关系。在何先生眼里,只有哲学家和革命家是逻辑学家,只有钱学森先生是逻辑学家,其它的人都不是。而黑格尔的逻辑体系呢?除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三个人重视并且理解之外,只有何先生重视并且理解,再也没有其它人重视和理解。这实在是对中国逻辑学界的一个歪曲,在中国逻辑学界,既有何先生所说的主流逻辑研究学者,现代逻辑的研究团体,辩证逻辑研究也是逻辑学界中重要的研究项目之一,也有一个专门的辩证逻辑研究团体。

谈及现代逻辑的历史、现状和,则何文的态度简直是认为不值一提,现代逻辑几乎全是陷入死胡同似的东西。用何先生的话:现代逻辑正在变成一种及其主观和非常形式主义的东西,一个及其空洞的东西(何着页117)。相信进化的何先生出此之言,进化大概就只能理解成退化了。

逻辑是一门很专门的学科,外行可以领导内行,但外行不能代替内行,外行也很难代替内行。哲学家或者革命家从圈外层面上来看待一个学科,这和学科本身的发展是一种非常弱势的联系。权威是有语境限制的,权威的论断不能代替学科本身的发展。逻辑有其自身的发展契机和进化历程。某个政治家的青睐,某个财团的资助,某个圈外权威人士的首肯,不能改变学科本身的发展轨迹。在二十世纪的整个一百年,逻辑学科枝叶繁茂,生成了一个巨大的知识群落,何先生视而不见,也未看到作甚么研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热闹领域玩腻了之后,换一个游戏场所,看一点黑格尔的哲学著作,就摆起开山祖师的架势。几十年前这尚有可能,在如今的普适大众传媒不再,整个市场细分,整个知识门类细分的条件下,无异于天外梦想。

第二个评论,现代逻辑并不排斥黑格尔逻辑。

何文说:由于罗素、弗雷格、维特根斯坦等近代逻辑学家根本搞不懂黑格尔逻辑,反而由于无知而对黑格尔持轻视的态度,因此他们对黑格尔的动态逻辑原理可以说一无所知(何着页117)。

简单地把现代逻辑学者都看成是黑格尔逻辑的反对者是不公道的。在逻辑实证主义的初期,黑格尔哲学(包括他的逻辑)因为其思辨性质而成为科学拒斥的对象。但现代逻辑发展到二十世纪的50年代,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辩证逻辑也开始受到现代逻辑学者的关注。当然,伴随着这种关注,仍然存在着重大的争论。

辩证逻辑是源于西方近代哲学,特别是黑格尔辩证法体系的产物,作为不同于主流经典模式的一种逻辑,它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但是辩证逻辑更适合于看作是哲学逻辑的一个分支方向,看作是数理逻辑在非经典逻辑方向上的一个发展。如同道义逻辑是哲学逻辑的一个分支,因此道义逻辑实际上就是演绎逻辑的一个延续一样,辩证逻辑也应该看作是演绎逻辑的一个延续。由波兰学者卢卡西维奇,雅斯科夫斯基和巴西学者科斯塔开创的次协调逻辑研究,体现的就是对辩证逻辑的一种研究。

这样一种逻辑,芬兰逻辑学家冯赖特作过颇带辩证法意味的一个估计。一方面,冯赖特表示,这一逻辑是二十世纪下半叶最有意义的发展之一(桂起权等着《次协调逻辑与人工智能》,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前言第3页);另一方面,冯赖特又表示: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在逻辑的非经典方向的发展中,发现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但我认为是不可靠的同盟军,那就是源自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我们可以希望的最好结果是,用次协调逻辑和相关的变异逻辑的形式工具对辩证法的处理,能够有助于阐明它的那些不大适合理性理解的特征。(冯赖特着,陈波等译:《知识之树》,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6页)

我并不完全同意冯赖特的看法,我对辩证逻辑承认矛盾的新奇思想是取支持态度的。辩证逻辑的一些思想是对经典逻辑的某种颠覆,含有野性思维的成分。而正是野性,才可能是理论创新的原动力(同桂起权等着,第10页)。但是何先生对待辩证逻辑、对待现代逻辑的态度,却让我颇存疑虑。在学术上,谁具有独断论的色彩,把何先生的话语和上述冯赖特的引语相对照,结论就是一目了然的了。我们关于逻辑的讨论最好是不要讨论了,最好的思想和最革命的理论已经创造出来,逻辑本体论的基础已经建立起来,那里还需要我们去做那些无聊至极的学术讨论。

三告别大话时代:普遍性诉求的衰落

何先生逻辑的核心内容,是其历史概念类集,以马概念为例:

集合A:马∣白马-黑马-红马∣,

集合B:马∣始祖马新马真马∣

集合A是马的空间分类,是非历史的。集合B则是描述动物进化过程的一个历史概念类集。由这个类集的理解,概念的逻辑关系依然参照亚里士多德的词项间关系,但呈现黑格尔的由简单到复杂的进化:同一关系矛盾关系交叉关系对立及种属关系(何着页36)。

概念真是这样一个进化过程吗?逻辑也相信直觉,但这里的概念进化过程,让人很难直觉地接受。一个更容易产生的概念间关系的直觉,并不是何先生的概念的思辨想象,最大的可能是基于基因的生物链联想。何先生先有一般关系的想象,再找一些并不得体的例子来论证自己的想象,无非是共相在先,例证在后的先验观,不知道其中的创新之处何在。看看在现代经典逻辑基础上建立的模态逻辑,看看集合论,看看今天横亘于逻辑和数学之间的关系语义学!你就会感觉到,和主流的逻辑学家和数学家在其中所讨论的关系结构和关系性质相比,所谓泛演化逻辑的历史概念类集,是一个多么小儿科的东西。类集概念分析实际上仅仅只是对亚里士多德词项外延间关系的笨拙模仿,毫无任何现代感可言。很难理解,钱学森这位科学家为甚么把这样的常识性理解看成是一个创造,并把这个概念类集的简单图示美誉为一个专业的「何新树的称谓。现代模态逻辑早就在研究树结构,还有其它的结构方式。何先生对树的小儿科理解,哪里能够和现代逻辑学家对树和其它关系结构的研究相比(见剑桥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模态逻辑》,第一章基本概念部分)。

即使这个逻辑构想真是一个合理的构想,那也用不着抬到具有革命性转折意义的高度。革命在今天已经不是一个时髦的词汇,也许用不着革命同样可以实现进化。而夸张说泛演化逻辑是逻辑的逻辑,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元逻辑,这不过是普遍性诉求在何文中的回光返照。今天的时代,是告别大话的时代,普遍性诉求正在衰落。即使是经济的全球化趋势,也无法去除各个社会群体、各种社会知识的个性特征和语境特征。

人类知识体系,从古希腊一直到现在,似乎都假定了至少有一个被认为在理论上无懈可击、在实践上历久长新,因此非常可能是万世不移的普遍原则,它被当作是知识体系的基石。通常这类据信为「绝对无疑的普遍原则,被人们称为「金规则。而且,那些在历史中各自独立地自发生成并且以不同方式表述出来的金规则,似乎含义上也「都惊人地相似,其逻辑语义也似乎是完全一致的。这种一致性也就表明,金规则应该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必然原则。

然而现代社会的实践活动表明,所谓普遍必然的原则,现在到处都在面临挑战。就是在作为理性标准的逻辑和数学领域,也并不存在一个理论上无懈可击,在实践上历久常新的万世不移法则。在美国学者克莱因的著作《数学─确定性的丧失》一书中,克莱因以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数学之确定性、绝对无疑性并不存在,逻辑也同样如此。1930年哥德尔的著名定理既是对数学提出的质疑,也是对逻辑学提出的质疑。正是哥德尔的这个定理引起了数学和逻辑的巨变,并且使数学和逻辑随后的发展带来更大的麻烦。但是,这些麻烦并没有消灭数学和逻辑,而是给数学和逻辑增加了更多可能的结构,同时把数学家和逻辑学家分成了更多的不同派别。用美国数学家克莱因在《数学─确定性的丧失》一书中的表述:

数学的当前困境是有许多种数学而不是只有一种,而且由于种种原因每一种都无法使对立学派满意。显然,普遍接受的概念、正确无误的推理体系──1800年时的尊贵数学和那时人的自豪──现在都成了痴心妄想。与未来数学相关的不确定性和可疑,取代了过去的确定性和自满(克莱因着,李宏魁译:《数学-确定性的丧失》,湖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7页)。

何文建立起来的所谓泛演化逻辑,充其量不过是逻辑学探索长河中的一个小小支流。企图把这个思辨探索的粗糙猜想看成是某种普遍逻辑法则,甚至是法则的法则,这只是一种知识的迷信和盲目的自大。数学原则和逻辑原则通过我们的直觉就有可能被我们所接受,但仍然是有可能受到质疑的。就此而言,泛演化逻辑普世化的知识诉求,在今天这样一个永不停息地推陈出新的现代社会中,在竞争和博弈几乎存在于一切现存领域的社会中,也许永远只能是我们的主观想象,而不能是生活世界的现实。四逻辑走进死胡同了吗?

何文的无知主要不在其泛演化逻辑,他至少看了很多黑格尔的书。在其《泛演化逻辑引论》一书中,粗略而且保守地估计一下,其中讨论黑格尔思想和著作的篇幅占到了全书的四分之三以上,讨论现代逻辑的章节却一个也没有。

所以,他就有资格说全世界只有他真正地懂得了黑格尔。就是恩格斯也「并没有彻悟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因此他所谓『辩证逻辑体系从未建立成功(何着页6)。

所以,他也就有资格初生牛犊不怕虎,反正这虎是厉害还是不厉害他全然不知,冒犯了也可以不负任何责任,顶多就是被老虎咬伤吃掉而已。但谁能吃掉一个思辨的天才,一个雄心勃勃的知识界英雄?

看黑格尔的书并不意味着你就懂现代逻辑,现代逻辑和黑格尔的逻辑是完全不同的的逻辑。何先生把现代形式逻辑独断地、武断地认定为:「现代逻辑在形式化道路上愈走愈远,现在已经陷入了死胡同(何着页117),这是很不负责任的说法,实际的情形正好相反。仅以我所关注的模态逻辑而言,这一新逻辑正获得其中的一个极好机遇。这个说法可不是信口开河,仅凭思辨和懂一点黑格尔思辨逻辑就能获得的。

模态逻辑是二十世纪50年代以来最富成长性的一门逻辑分支。路易斯在20年代针对实质蕴涵提出严格蕴涵的概念,到30年代,由路易斯创立了最早的模态逻辑系统。自50年代以来,模态逻辑在语形方向、代数方向、模型论方向以及道义、可证性、多值、直觉主义、认知等等领域发展迅速。一直到今天还继续保持向许多领域渗透和扩张的强劲势头。模态逻辑既在人文社科领域具有形上思辨的启示功能,例如在伦理道德、法制建构、博弈领域;在和工程科学领域,特别是在机和人工智能领域也显示出良好的前景。今天,模态逻辑几乎是我国所有逻辑学生课程中的必修课程。近二十年来,国家社科基金和部人文社科规划都对模态逻辑的研究给与了支持。这些钱绝不是白花的,它为逻辑学研究和世界接轨,并创造出新的逻辑知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