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理财与买卖的区别范文

理财与买卖的区别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理财与买卖的区别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理财与买卖的区别

第1篇:理财与买卖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 财富管理 外汇理财 风险控制 实施策略

中图分类号: F830.49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6-1770(2009)010-054-04

现阶段,人民币还没有实现资本项下的可自由兑换、资本市场还没有允许外资自由进出的背景下,居民个人还是主要通过境内的中外资银行办理外汇理财业务(QDII)。一般而言,外汇理财业务主要有两种:交易类和理财产品类,除此之外还有通过本币人民币结算,挂钩外币形式的特殊人民币理财产品。

对一名普通投资者而言,任何一种投资都必须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三者之间的平衡,寻求收益的最大化。同样不同类型的外汇理财产品,也必须针对自身的投资特性和风险偏好程度,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规避和控制。

一、交易类外汇理财

交易类外汇理财业务主要包括投资B股市场、外汇实盘买卖、期权买卖等,直接运用自有外汇资产进行投资交易。其中通过各大银行的外汇交易平台进行的外汇宝业务,俗称个人炒汇业务是个人外汇交易的主要形式。

顾名思义,外汇买卖就是通过各种外汇相互间汇率的波动,通过在不同交易币种间的买入卖出转换,实现外汇资产的增值盈利。这种理财方式需要投资者通过对外汇市场的走势进行判断,包括对国际宏观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进行考虑,因此从事外汇买卖的投资者基本属于比较专业的投资者。

显然,炒汇的风险是很高的,首先最直接的风险就是汇率风险,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处于低潮阶段,美元汇率持续走低,其他主要经济体货币汇率也出现大幅波动,例如2008年上半年投资澳元的投资者还在为赚澳元升值收益而兴奋,但下半年澳元、欧元等外币汇率大幅跳水,汇率损失高达40%。因此如何控制好汇率风险是炒汇者需要高度重视的。

其次,外汇买卖带来的间接风险就是利率风险,由于各国货币的利率不同,因此在各种外汇之间转换时必须考虑利率风险带来的潜在损失,特别是从高利率货币转换为低利率货币时。当前零利率的货币政策盛行,日元、美元、欧元等主要货币的存款利率普遍处于极低的水平,如果炒汇者选择这几种货币作为目标币种的话,需要把潜在的利息损失风险事先进行评估。

通过上面的分析,对于一个普通投资者而言,除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从外部获取的各种经济信息进行综合判断,指导外汇买卖的决策外,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风险也是理性的投资措施。

首先必须事先确定一种目标货币,无论如何反复操作,最终的外汇盈亏只能反映到这种货币,这样既能比较清晰地锁定收益/亏损,操作上也比较简单。自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经过3年多的持续升值,目前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稳定在6.8至7的区间内,因此锁定美元作为目标货币是一种比较合理的选择。

其次应避免同时买卖一个经济区的货币,例如同时买卖英镑和欧元,由于一个经济区的经济特性很相似,汇率波动的走势趋同,为避免汇率风险放大,尽量持有不同地区的货币进行投资,这样可以适度中和汇率波动的风险。

最后,由于汇率和利率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利率高的货币相对比较坚挺,利率低的货币较疲软,利用手中的软币种转换成硬币种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可以同时抵御汇率和利率两方面的风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一种货币处于降息通道的时候,即使其利率水平较高,此时的投资决策也应特别谨慎。

二、外汇理财产品

同上述交易类外汇理财不同,通过银行购买的外汇理财产品不需要投资者自身对投资决策作出判断,而完全由产品事先设计的条款以及银行专业投资人员来指导投资行为。主要也分为两类,即固定收益的外汇理财产品和外汇结构性理财产品。

(一)固定收益类产品

固定收益的外汇理财产品主要挂钩的标的资产或者投资方向为外汇债券,在同等期限条件下,其收益高于相同币种的外汇存款收益,而且产生损失的风险也几乎没有。但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国央行纷纷降息,致使固定收益类的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空间日渐萎缩,国内不少银行已陆续停止发售固定收益类的外汇理财产品,且大多以短期产品为主,收益水平更低。因此投资者可以在充分考虑到汇率风险的前提下,尽量转换成较高利率水平的外汇,可以选择购买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或者索性以银行存款的形式保值。

此外由于固定收益类的外汇理财产品一般不允许提前赎回,投资者必须充分考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在汇率急剧波动的阶段,可以选择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以防范风险。

(二)结构性产品

外汇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挂钩的衍生品比较广泛,可以挂钩大宗商品、境外上市的股票价格或指数、对冲基金和黄金石油等标的。可以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种,静态就是产品发行后设计结构就不发生变化;动态则会针对市场情况作相应的投资调整。目前结构性产品会设定一个最低保本额,保本额上的浮动收益取决于产品挂钩标的的表现。

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相比,结构性产品的收益风险很大,出现很高的收益或者零收益,甚至负收益都有可能。而且目前银行的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设计越来越复杂,普通投资者很难看懂产品设计的条款和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虽然保本条款的设定确保投资者免受本金大幅缩水的风险,但是投资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必须考虑以下几方面风险。

1.收益风险

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是跨市场操作的,其投资标的同国际市场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或指数、黄金等商品价格挂钩。银行一般会将到期的收益水平取决于挂钩标的的实际表现(观察值),有单边挂钩,双边挂钩两种方式。单边挂钩就是只有当挂钩投资标的的价格全部上涨或全部下跌才能获得收益;而双边挂钩则和价格波动的绝对值挂钩,具体可以采取取最大值、最小值或加权平均等方式来确定观察值。此外银行有时还会预先设定一个波动区间,无论是单边还是双边方式,当实际观察值落在这个区间内或超出这个区间时,投资者才能获得收益。

这样来看,任何一款结构性理财产品,要获得预期的收益还是很困难的。例如中国银行一款和H股红筹股挂钩的理财产品,期末3只股票的价格均上涨110%,才能获得23%的到期收益率,否则实际收益率只有3%。又如恒生银行的一款挂钩香港恒生指数的外汇理财产品,由于观察期内的指数超过了银行限定的波动区间,最终的投资收益为零。

相对而言,采取双向挂钩方式的收益风险比单向挂钩方式要小,由于双向挂钩产品到期收益只与挂钩资产价格的波幅绝对值有关,和实际波动方向无关,在观察期内,只要价格有波动,则无论涨跌都可以获得收益。例如花旗银行一款挂钩5只港股的涨跌双赢结构型产品,取观察期内5只股票最小波幅的平均值确定投资者的到期收益,只要这几只股票在观察期内有波动,就一定可以获得收益。

2.赎回风险

有些外汇理财产品银行有权终止合同,银行往往会选择对自己不利的时机终止合同,而这时恰恰是投资者获得高收益的时候。目前我国各银行对于提前终止权的设定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银行在支付收益时可以提前终止该产品,客户没有提前终止产品协议的权利。如果想要提前终止产品协议需缴纳一定的违约金:二是根据客户投资产品的金额大小,客户拥有提前赎回的权利。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大部分外汇理财产品不允许投资者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持有到期,因此如果在投资期间出现财务困境,将会导致投资者现金周转困难。此外,由于流动性的限制,如果持有期间市场利率出现持续上升,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却不同时上升,也会导致产品的实际收益水平下降。

4.信息披露风险

投资者往往忽视外汇理财产品的条款说明,或者由于条款披露内容专业晦涩而轻信银行销售人员的解释。很多外汇理财产品在销售时宣传的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总收益,总收益与年化收益是有区别的,而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投资人或许得不到预期的收益。另外虽然银行会在产品说明中披露最不利的收益情况或无保底收益,但投资者往往会被预期高收益率所迷惑。特别是关于本金条款的信息披露,涉及本金收益由谁兑付,归还本金有无其他附加条件,如果到期后本金和收益的支付人是信托公司,这会增加风险,一旦信托公司破产,不要说投资收益,就连本金也很难保障。

此外有些外汇结构性产品设计复杂,投资者根本无法通过理财产品说明书的条款内容及时查询相关投资标的的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导致投资者只能依赖银行定期投送的产品对账单了解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状况,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5.汇率挂钩风险

这类风险主要是与汇率挂钩的外汇理财产品有关。这些产品虽能给客户带来较大收益,但是如果判断不好汇率的波动方向,不仅会使自己的收益下降还会遭受货币贬值的损失。特别是有些挂钩小币种货币汇率的外汇理财产品,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就更无法判断其准确走势,汇率波动的风险更大。例如交通银行一款挂钩三种篮子货币的外汇理财产品,分别同美洲货币篮子(巴西里尔、阿根廷比索、墨西哥比索)、亚洲篮子货币(印尼盾、印度卢比、菲律宾比索)、欧洲篮子货币(土耳其里拉、波兰兹罗提、俄罗斯卢布)在观察期内对美元、日元和欧元的汇率表现的最大值来确定到期收益率。由于这几种货币属于非主要外汇币种,投资者很难进行预期,收益为零的风险很大。

此外,如果购买外汇理财产品的币种选择外汇本币的话,还必须考虑持有期间其相对人民币的汇率波动风险,由于我国还没有针对人民币汇率的远期外汇产品,普通投资者无法对冲人民币汇率风险,因此投资者可以尽量兑换成人民币或者选择以人民币定价的外汇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的措施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充分认识到无论是进行外汇买卖实盘操作还是购买外汇理财产品,都不同于人民币理财业务,具有很高的风险。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比较频繁,直接操作外汇买卖具有很高的风险,通过银行专业投资而购买的外汇理财产品风险就低一些,其中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风险就更低。当然风险是和收益相关的,高风险高收益,反之亦然,作为一名普通投资者在选择具体的投资产品前,应充分了解可能面临的风险,预先做好控制措施。

首先,应充分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事先熟悉所计划投资的产品特性,两相对比后制定合理的投资计划。切忌盲目跟风,不能只看产品收益率的高低和时间的长短,而应综合考虑投资的收益性和风险性。风险承受力低的,可采取银行定期存款或固定收益类外汇理财产品;承受能力较高的,可购买结构性的外汇理财产品,具备专业知识的还可以尝试进行外汇买卖交易。

中国银监会也下发过一系列文件,强调“商业银行在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前,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预期等情况,建立客户资料档案;同时,应建立客户评估机制,针对不同的理财产品设计专门的产品适合度评估书,对客户的产品适合度进行评估,并由客户对评估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其次,购买外汇理财产品,应充分了解该产品的挂钩资产情况和交易规则。不同的挂钩资产,其波动风险差别很大,一般来说,汇率市场要比黄金市场的波动幅度大得多,所以投资者选择以黄金指数为相关标的物的外汇理财产品遭受损失的风险就较小;资本市场要比货币市场更容易造成剧烈波动,挂钩资本市场工具的理财产品所潜在的风险水平就比挂钩货币市场工具的理财产品要高。

2007年5月10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规范外汇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明确限制“不得投资于商品衍生类产品,对冲基金以及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级BBB级以下的证券”。虽然如此,作为普通投资者而言,任何投资行为都切忌盲目冲动,偏听偏信,事先应充分了解产品披露的任何信息,特别是对投资者最不利的情况,然后再做判断,以避免前段时间香港居民投资雷曼兄弟迷你债血本无归这样的事件发生。

再次,投资者在选择外汇理财产品前,还应权衡自身的流动性需求与投资收益之间的矛盾。对于近期财务状况不佳的投资者而言,应尽量选择流动性较高的产品或者具备提前赎回条款的理财产品,期限上以短期为主,当然这必然会损失一部分高收益的机会。

最后,任何涉及外汇的交易,汇率风险是最大的风险,也是无法回避的风险。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对冲和远期交易规避汇率风险,作为普通的投资者而言,不具备这样的交易手段,因此可以尽量选择以本币作为交易结算的外汇理财产品,以规避本币和外币之间的汇率波动而导致的风险;采用外币结算的理财产品,应首先确定一个目标币种,便于投资者及时锁定收益或止损,具体选择上,应以宏观经济较好或者利率较高的外币作为目标币种,尽可能地减小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任何风险控制的措施都只能回避部分的风险,外汇理财又是比较高端的投资行为,高风险在所难免。更何况现在的外汇理财产品设计的复杂程度和专业化条款令专业投资人士都难以搞清产品背后的运作机制,更遑论普通投资者。只有事先做足功课,冷静客观地分析自身的财务状况,全面了解产品的特性和风险,才能充分享受到外汇理财所带来的财富增值的快乐。

参考文献:

1.郦箐. 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的控制与监管[J]. 中国外汇管理, 2005(10)

2.陈卫东. 银行业外汇风险及其管理策略[J]. 中国外汇管理, 2000(2)

3.黄毅. 当前银行机构外汇风险管理的十大问题[J]. 中国金融, 2006(7)

4.董晖平. 个人外汇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分析[J]. 统计与决策, 2005(10)

5.高莹 邹怿.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外汇理财业务风险及对策研究[M].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6.孙险峰. 第三方机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探讨[M].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

10.交通银行网站相关产品资料整理

第2篇:理财与买卖的区别范文

[ 关键词 ] 结构性产品 结构性存款 衍生产品

一、我国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特点

2002年9月,中国光大银行在中国首推外币结构性存款业务,自此之后,结构性存款产品在我国市场上蓬勃发展,内地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对结构性产品越来越了解和重视,随着市场上理财需求的激增,结构性存款产品在我国迅速发展,产品种类不断多样化,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创新速度不断加快,在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中起着基础性、领先的作用。

本文以我国市场上外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为样本,研究现阶段我国结构性存款产品设计中的特点。通过分析,发现我国现阶段结构性存款产品设计的特点如下:第一、外币产品以美元和港币为主要投资货币,虽然以美元和港币投资的产品仍占主导地位,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其他币种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比重有上升趋势。第二、存款期限以短期为主,在产品期限结构方面,各家银行推出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普遍趋短,三个月的理财产品较受欢迎,一个月的超短期产品也屡见不鲜。第三、实际存款期限选择权主要在银行。第四、标的资产不断创新,引入新元素已成结构性存款设计的趋势。第五、流动性较差,在我国由于结构性存款发行主体水平参差不齐,同时又受到多种条件的限制,要以结构性存款产品获取流动性比较困难。

二、我国结构性存款产品设计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我国结构性存款市场中的产品进行简单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商业银行在结构性存款业务己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产品开发设计的角度,我们将结构性存款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点:

1.产品同质性高。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同质性高,为客户量身定做的产品有限。我国商业银行开展衍生产品交易的基础资产主要是利率和汇率,与国际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比较来看,国内提供的金融衍生产品种类明显偏少,各家商业银行推出的金融衍生产品也具有高度的同质性。金融产品的可复制性和无版权保护就导致各银行之间提供的产品差异很小,结构性存款市场的竟争最终成为价格的竞争,有时为了争取大的资金客户甚至不加利润空间,导致了竞争效率的低下和利润的流失。

2.产品风险梯度不够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结构性存款风险梯度不够完善,客户风险偏好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对于个人客户,从风险梯度上看,存款和债券买卖的风险相对较小,收益较低,包括现有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在内,都属于相对保守的金融产品;基金、股票、信托和私募基金则处于另外一端,风险相对较大,收益较高,属于较为进取型的金融产品。市场中缺乏的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稳健收益型理财产品,这些产品包括:带结构的固定或浮动收益债券结构性产品、保证收益的股票挂钩产品、债券股票结合产品等等。

3.某些产品定价不合理,缺乏连续、透明的估值信息体系。对于某些同一类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同的银行给出的期限和利率有很大区别,呈现出一定的随意性。另外,产品存续期间内有关估值信息披露也不规范。完善的经济指标披露制度是金融市场的信息基础,而我国国内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不太规范,除上市银行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披露年报外,其他商业银行少有披露。即使有披露,对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情况基本不涉及。

三、结构性存款产品设计的建议

结构性产品对于商业银行意味着重要的非利息收入来源以及自身综合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不论出自对盈利的追求或是行业竞争的压力,大力发展结构性存款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状况和产品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发展:

1.丰富产品风险收益特性。在丰富产品风险收益特性上取得突破,主要是围绕挂钩资产的多样化,为理财市场增加可捕捉市场变化机会进行赢利活动及为现有投资头寸进行套期保值的品种。现阶段可选择性的重点发展几类产品,如:第一、继续开发与股票挂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可分为挂钩单只股票和挂钩多只股票两种情况,并都对应保本型和非保本型两个类型。第二、开发与信用事件挂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这里的信用可以是企业信用,也可以是国家信用,一般用企业债券和一个国家的国债来具体体现。第三、开发与多种资产或事件挂钩的混合性产品。这种产品挂钩的资产可以是股票、商品或指数、信贷事件、外汇或利率资产或事件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

2.研发差异化产品。针对中资银行主要为结构性产品提供销售管道、在高端理财市场竞争力不足的情况,各商业银行应不断研究市场变化,调整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品种结构,达到细分市场的目的。面对机构投资者,应开发个性化的产品,做到量身定做,培育高端客户,增强产品的吸引力。这种个性化的产品主要体现在挂钩资产或事件的种类及其挂钩方式上;而针对广大中小投资者,应本着标准化原则,开发零售业务,增强产品的市场流动性。

3.提高国内商业银行拆分结构性金融衍生产品和衍生产品定价能力。国内商业银行需要开发或引进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价系统,提高自主定价能力,使银行在合理承担风险的基础上获取更多的收益。特别是在人民币利率、汇率市场化日益深化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合理的人民币衍生产品报价,在提高国内金融服务效率的同时增强银行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国际上己经有较为成熟的衍生产品电子交易系统,国内商业银行可以在开发或引进金融衍生产品定价系统的同时,引进衍生产品电子交易系统,这样有助于国内银行提高构造结构性金融衍生产品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胡斌 胡艳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现状特点及机遇[J].新金融.2006(5)

[2]胡斌:人民币金融衍生产品与利率市场化[J].国际金融研究.2005(5)

第3篇:理财与买卖的区别范文

1.债券适合什么样的投资人?

家庭分成几个时间段,比如形成期、成长期、成熟期、衰老期,每个期限主攻的投资品种不同,但债券几乎适合每个阶段投资。它风险相对可控,收益比较固定,可以被用来当成资产配置中的“压舱石”。比如,你投资股票、偏股型基金,很难断定你未来一段时间的收益。但投资债券后,你就能在确定的期限后,获得较固定的收益。当然,这些是建立在你买了靠谱的债券,该只债券没有违约。

2.债券收益如何?

具体到国内,评级高一点的债券中,6%―7%票面利息的一大把。当然,债券并不是单看票面利息收益,一只100元面值的债券,你也有机会在市场上以9 0多元或更低价买入,如果你持有到期,可以享受的收益就包括了价格差,再加上票面利息了。那么,年化收益率超过7%也是轻松的事了。

债券的价格会在100元上下波动,波动剧烈时,可能达百分之十几。业内人士丁表示,如果债券持有到期,债券的到期收益率=〔100元+票面利率×100×(1-20%)〕/购入全价。这里的20%是针对个人投资者征收的利息税,企业投资者的这项债券投资利息税为10%,所以,针对个人投资者降税的呼声很高。很多长期债券投资者,只关注买入时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并不关注买入后债券价格的涨跌。债券这样买入即锁定收益,比起股票买入后只有天知道的收益,靠谱得多。

3.超日违约,债券的风险将如何?

债券的风险主要集中在债券发行方是否违约。在超日债没有违约之前,中国的债券市场应该是一段刚性兑付的历史,无论你买入什么样的债券,几乎和存款一样稳赚不赔。自超日债违约后,债券市场或将迎来新的局面。

债券质地如何,主要考验发行方信用状况,所以,债券的信用评级至关重要。曾经多位投资债券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他们进行债券投资时,基本不看第三方机构债券评级机构的评分,主要依靠自己的团队对债券进行研究,形成评分体系,那更具参考价值。第三方的信用风险评级,由于建立在刚性兑付的大环境下,债券评级会存在不客观的情况。

在超日债违约后,业内人士认为,正是债券的违约,才能让中国债券市场投资逐步成熟起来,形成良性的投资市场,有利于债券风险评级体系的建构。评级机构对风险较高的债券会给出谨慎的评级,拉开好坏债券的评级差距,更有利于投资者辨别债券基金的风险评级。

4.债券可在证券账户交易购买

目前个人想方便地投资债券,最便捷的方式是通过证券账户买卖。通常大家只知道证券账户就是买卖股票,其实不然,证券账户还可以买卖很多基金、国债逆回购和债券。本文谈到的债券投资都是证券交易所债券,简单说就是在交易所交易,可以用你的股票账户买卖的债券。

债券单位为“张”,1张为100元,最低交易单位为1手,1手=10张,也就是10 0 0元,1000元就是交易所债券的交易门槛。

5.如何购买债券?你可以登陆股票账户后,点击债券一栏,出现整个在交易所交易的债券。除去GC打头的国债外,其他基本上是企业债、城投债和可转债为主。因为债券投资日内波动非常小,所以购买债券的方法,最好是点击总手数,对债券的成交量做一个排名。这样,你可以从中优选出成交量比较活跃的债券,毕竟投资的一个重要考虑是流动性的问题,买了能卖掉很重要。

根据成交量的排名后,你就需要具体看每只债券的信息,需要着重关心这几点:债券发行人、票面利率、发行年限、派息日期、信用评级、债券担保情况、回购条款等。优选出企业良好、评级较高、票面利率比较不错的债券,再根据个人投资的期限,购买具体债券。

交易所债券购买的方式和购买股票一样,输入债券代码、买入价和数量即可。交易所债券的信息和交易代码,可以通过上证交易所和深证交易所网站的信息披露中债券信息栏目下查询,或者在股票交易软件中输入“S Z Z Q”(深圳债券简称)或“SHZQ”(上海债券简称),再选择具体的债券,按F10查询具体信息。

和股票买卖不同的是交易所债券是T+ 0交易,无印花税和过户费,手续费最高为万分之二(可以找券商谈降佣,有谈到万分之一以下的)。特别要注意,债券是所谓的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在股票软件中输入债券代码,看到和股票一样的买5卖5的价格,是所谓的净价,在买5下的信息栏会显示该债券的应计利息和全价。全价=交易价格(净价)+应计利息。你为每张债券最终付出的成本为全价,而不是净价。

6.债券注重分散投资

《投资与理财》专栏作家乔嘉认为,债券投资中最为重要的是分散风险。债券和股票投资中分散风险的重要性区别很大。债券投资博弈的是未来的确定性。当投资者把资金通过债券借给债券发行人时,最为期待的是世界从此不变,若干年之后,债券发行人还利息和本金。可是,对于股票投资者就是截然相反的思路了。

第4篇:理财与买卖的区别范文

20年来,房地产业为中国经济振兴作出重要贡献。回顾这20年的房地产业,有着其特殊的历史背景,是世界上任何国家和地区所不可比拟的。在计划经济年代,城市住房之难也是举世罕见的,大中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不足10平方米,而且住房质量很差,生活设施不配套。就是这样低标准的住房,主要还是由国家统一计划供给,住房根本没有进入市场。改革开发之后,房地产业引入市场机制,闸门被打开。由于市场需求巨大,金融部门的投入风险小,金融资本开始大规模向房地产业流入;同时,社会闲散资本、居民个人资本也得到有效整合。

三大资本的汇合成为房地产业的动力和基础。地方政府发展房地产业,卖地收益巨大,成为主要的财源渠道。多年来,大批城市的地方财力有一半以上来自于房地产业,这是地方政府积极助推房地产业的重要动力。房地产业还极大地拉动了建材业、运输业、室内装饰、家具业等10多种相关产业的发展,并形成以房地产为龙头的产业链。进城的农民工则组成了房地产的产业大军。直接参与房地产业建设和房地产业链、城市基础实施建设的民工,每年总量都在5000万人以上。这是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房地产建设大军。这种社会资源的大整合、大盘活,一业带来百业旺的特殊现象,有力促进了中国城市基础建设的改善。

房地产业促进了城市化,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也反哺了农业。中国粮食非但没有因大批农民进城打工而减产,还在2011年达到57121万吨的历史最高位,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有了保证。这就是中国房地产业所处的国情,有别于世界其他地区房地产业走过的发展道路。房地产业在这一历史时期发挥了特殊作用,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弊端极其严重

但是,房地产业滋生的弊端,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尽管房地产业作出了特殊贡献,但近10年尤其是近5年暴露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可持续和健康发展,根源是房地产功能的严重错位。房地产的主要功能是居民的基本生活设施,总量与人口总量需求应当相适应。功能错位后,成为一部分人投机发财、投资理财的工具。即一部分人买房不是用于自身居住,而是用于投机、投资,以获得资产的增值。房产具有实物不动产的属性,用房产来抵押风险较小,因而导致金融部门的贷款趋利走向最大化,加之地方政府卖地的利益驱动,及房地产企业的炒作,造成近10年的疯狂涨价。房地产的价值和价格完全背离,后果极其严重。

第一,大批需要住房、改善住房的城市居民和进城农民工和就业大学生买不起房子。大量的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达到1:20以上,甚至达1:30、1:40,城市居民一年的平均可支配收入即使不吃不喝也买不到一平方米房子。按照现有居民的收入情况,一户三口之家,需要几代人才能买得起房子。

第二,房子卖不出去,银行贷款严重沉淀于房产上,金融部门与房地产捆绑的问题凸显。

商业银行贷款余额用于房地产的投资,平均已达20%以上,一些中小城市的银行,甚至达30%-40%。有关研究机构曾做过测算,如果加上用于钢材、水泥等服务于房地产部门的货款,全国金融机构直接、间接投放到房地产业的货款,可能已超过30%。尽管如此,由于房地产企业通过以贷还贷的方式滚动贷款,金融机构在账面上不但反映不出坏账,反而出现“巨额盈利”。这种状况掩盖了金融风险的实际状况,为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伏笔。如不尽快解决,有可能导致经济衰退。

第三,房地产业的无序发展导致大批农民失地。近20年来中国房地产用地规模世界罕见,农民失地现象之严重也是前所未见,已影响到部分农村地区的稳定;失地纠纷、强拆纠纷等恶性事件频发,引起中央和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

正因如此,从2010年到2011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业的严厉调控措施。金融部门调整了房地产的货款政策,收紧“银根”;税务部门调整了房地产征税政策,加大税收杠杆作用;土地管理部门收紧“地根”,加大土地管理力度;政府加大推进限购房和保障房、廉租房建设力度,用市场手段平抑房地产涨价风。这些措施已初见成效,但仍未达到预期效果。根本原因是地方政府卖地利益和房地产企业经营利益驱动的默契抵制所致。目前,房地产业处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市场和社会利益相持的博弈阶段。谁胜谁负,取决于中央的决心和科学、果断的调控措施。

建立长久机制

解决中国的房地产问题,必须建立长久的机制。房地产业之所以出现了目前的不正常现象,从国家和政策层面研究看,主要是没有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前20年,因房地产市场需求过大,受眼前利益驱动,短期行为严重,导致放任发展。出了问题,又欲急刹车,成本太高,效果不佳。从本质上分析,是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期办法。

根据国内外的经验,房地产业切不可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健康、可持续的做法,应该坚持以人为本,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以保障居民人人有房为原则,适当兼顾不同收入阶层的不同需求。这符合《宪法》有关公民权利的规定。

切不可改变住房的自然功能,即不能让住房的生活保障功能变成黄金储备功能。从这一点出发,急需制定和颁布《中国房地产法》,用根本大法来进行长远治理,用法律来规范房地产业的行为。

房地产法应该具有如下内容:对房地产功能做出定位;明确社会公民对房地产的权利;房地产经营主体的定位;土地使用、买卖的原则;房地产税收政策的长效机制;房地产业利益的分配原则;房地产价格控制的长效机制;房地产业管理体制和机制的设计;房地产买卖的法律程序;房地产管理、继承的规定;外国人建房、买房、卖房的规定;房产与地产统一及分离;城市、乡村房地产经管、管理的区别等等。

上述内容,近几年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有的已做出相关规定,有的还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存在空白,缺乏法律规范依据;有的部门之间规定不统一,相互矛盾;有的短期行为较突出,无长效机制约束。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出台《房地产法》迫在眉睫。应该充分体现法律的“鼓励、限制、禁止”的三大功能,即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建设市场需求的房地产;鼓励城市居民购买实用性住房;限制金融部门对房地产的无序投放;限制土地用于房地产建设规模;限制房地产经营的利益最大化;禁止房地产的投机、投资行为;禁止对农民土地的低价或无偿侵占。

如果出台这样一部房地产法,我认为,完全可以解决中国房地产业目前存在的问题,使房地产业走上可持续的健康发展的道路。只要从法律和政策上扭转房地产功能错位的问题,将投机、投资购房消费禁制住和限制住,自用实用性购房消费就会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主流,房地产价值和价格背离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从长远看,中国城市化的加速,城市住房市场需求空间很大,房地产业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还需要大力发展。2010年,中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21.8平方米(建筑面积),而日本为42平方米(2008年),美国为74平方米(2000年)。

第5篇:理财与买卖的区别范文

被誉为 “京城黄金第一家”的菜市口黄金市场人流如织,每过一段时间,王老太太都会到这里购得一百克或二百克的黄金。在她熟练地与商场工作人员交流黄金买卖的细节之时,玻璃柜台下安静的金条与金块,让周边的喧嚣黯然失色。

2009年7月,黄金时值人民币二百元,王选择买入,“年底金价涨到260元了,我就给卖了,结果后来价格继续攀升。”

“我(当时)特别傻。”王老太太很懊悔。

与王持相似想法的人们大多是“后来知道‘钱不值钱’,但是黄金值钱”。

黄金一路看涨,以至于媒体报道有人曾以车载巨款购买金条。

打量黄金交易空间

当下,黄金交易的模式分为撮合模式与做市商模式。撮合交易模式中,交易所只提供一个交易场所,必须双方构成买卖才能成交。

至今,国内没有任何部门给黄金市场做市商立下任何规矩。在中国,所有开展黄金电子交易的黄金投资公司,都可以被称作是做市商――甚至在很多公司中,所谓的做市商与过去盛行于中国股市的庄家几乎没多少区别。

而在国内,面对严格的准入资格审查,做市商尚无法与伦敦建立直接的金融关系。作为黄金做市商,要有很强的资金实力、定价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交易能力和交易通道。否则,做市商的能力会打折扣。

而多家黄金交易公司(包括此前的天津贵金属交易所)都宣称由银行作为第三方托管机构,客户与会员的保证金万无一失。但是,作为托管银行,银行仅仅是这个体系的服务机构。仅提供存款与划款服务。银行参与的利益交割或许仅仅产生在资金流转的手续费用方面,并不参与黄金买卖的交易与结算。

以“黄金T+D”(又称“黄金现货延迟交收”)为例,虽然监管部门给个人投资者开放了一扇合法的窗口,且银行的保证金比例也确实不高,但是“黄金T+D”作为一种高风险的投资品种与纸黄金以及实物黄金等有着明显的区别。与纸黄金相比,黄金T+D具备双向操作和放大杠杆的特点,此举交易容易发生损失殆尽的风险。

然而,金交所的黄金可以做空,也就是说下跌一样能赚钱。“投资品种的选择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很重要的”――这一点往往成为黄金公司劝导投资者的理由。

目前国内两家黄金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都经过国务院审批。

此前,中国大陆多家媒体爆出位于天津的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天贵所)下属公司所经营的天通金模式存在诸多争议。

此前,天贵所运行的“三方监管”被质疑为空壳监管,即银行只负责提供存划款业务,并不参与交易和结算,仅根据天贵所或会员公司的指令划转资金。也就是说,银行,并不能为这一系列交易提供监管。

所有金融交易的监管机关都是中央银行和政府的金融监管机关,作为境外的投资品种,目前,无法肯定被多家境内投资公司运作的“伦敦金”在中国大陆被置于相关监管体系之内。

监管缺位之惑

有分析说,黄金市场的高涨,与当下的监管模糊有关。

1983年,中国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当时,黄金被当成商品,而不是金融产品来管理。

新世纪初,央行作为黄金市场的主管机构,提出了黄金市场发展的部署,而上海黄金交易所则是最重要的载体。

随着监管体系的系列改革,央行对黄金市场的管理权限正在收缩。

同时,证监会对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期货交易,表示了坚决否定的态度――他们似乎无意放手让上海黄金交易所迅速开展黄金期货交易业务。

市场上日益膨胀的黄金投资需求,使得投资者们的期许不能在现实中得到满足。最明显的桎梏是:国内黄金投资不能与全球金市同步24小时交易,导致每天开盘都风险巨大,而且国外的一些交易所佣金是零。

200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取消黄金“统购统配”的计划管理体制政策,黄金制品经营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

2002年10月30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上海黄金交易所。根据央行的说法,近年来,中国黄金市场快速健康发展,初步形成了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商业银行黄金业务、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共同组成的黄金市场体系。

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曾对媒体表示:黄金是一种稀缺的贵金属,兼具商品、货币和金融资产三重属性。

同年,上海黄金期货在期交所正式挂牌上市。而随之而来的管理模式也发生了改变:现货市场由央行监管,期货市场由证监会监管,而商业银行个人黄金业务则需要银监会协同监管。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产品交易分为黄金现货和现货延期交收两大类。商业银行相继开办了多种柜台黄金业务,以满足国内机构和居民的黄金投资需求。

从以上市场框架可以看出,对于投资者来讲,目前在正规黄金市场可以进行的交易包括: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的交易所实物黄金、商业银行的纸黄金、品牌金销售和回购、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可以据此认为,黄金投资的形式可以分为实物黄金、纸黄金、现货黄金、国际现货黄金交易以及黄金期货等形式。

有无数人因为利益驱动,虎视眈眈地盯着这块市场。

利益驱动绑架监管

对于银行来说,黄金业务可以带来两部分收益:一是直接的交易手续费收人;二是黄金业务的开办使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多元的投资理财服务,从而提升银行信誉,留住高端客户;对于投资者来说,炒卖黄金是一项风险相对于股票要小得多的买卖。

银行的黄金和白银等贵金属交易是实盘外汇,没有杠杆,不能以小博大。而且银行收取的点差高,服务费高,所以有一些经验的投资客,都不愿白白地让银行以点差和服务费的形式拿走30-40%的盈利。

会员制的上海金交所及天贵所旗下分别拥有数百家企业,这些企业分布于黄金生产流通以及交易的各个环节,据称其日常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管。

从某种程度来讲,可以认为是银行、投资者与交易机构的多重利益驱动绑架了黄金市场监管。

根据业内人士的分析,中国人民银行有对国内黄金业务进行监控的权力,黄金市场开放不会一步到位,其进程需要其他方面的改革措施配套推进,因为黄金一直是货币发行和外汇储备的重要部分,与外汇可以很容易进行兑换,在资本项目未放开的情况下,黄金的完全市场化等于变相打开了资本项目的大门,可能会影响到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

根据央行的相关解释,央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监督管理黄金市场,主要包括管理黄金进出口、监管上海黄金交易所以及与中国银监会共同监管商业银行的黄金业务。

根据一家投资咨询公司经理宋女士的说法,中国对于伦敦金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允许你做,但是也没有说不允许你做――所以,“这就是咱们所说的灰色地带。”

“但是,黄金一年比一年火,如果2008年你跟别人说投资黄金,基本没人信,他以为你是疯子,因为股票第二年就赚钱的。”

“百姓接受了,国家肯定会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出台的,这个你就放心做。”宋女士强调。

更激烈的声音是:国家就算出台重大举措也不会对其 造成什么影响,因为这是全球性的交易。

境外魅影

中国大陆现行法律禁止国内投资者操作境外期货,但还没有法律明确不允许国内自然人投资黄金现货。当前香港由金融管理局来监管其金融交易,中国大陆所有金融交易的监管机关都是央行和政府的金融监管机关,在证监会、银监会、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监管之下,只有持证单位可以进行授权范围内的金融交易。

有声音称:作为境外的投资品种,伦敦金在中国大陆并没有相关的监管体系。

而亦有声音说炒金客选择香港平台,原因是“没有相关部门监管,都是对赌平台”。

香港的学者庄太量说,香港一般都是做本地伦敦金,基本是炒卖。但是现在监管相较以前要好一些。

庄认为,客户最大风险是做一个高倍的杠杆,如果不小心被套住,资金不够,就很容易停仓。

庄并不认为客户在投资公司那里开通黄金交易帐户的方式具备很高的可控率,也恰恰因为这一点,“投资公司的钱比较好赚。”

根据央行2008年对媒体的相关解释:作为“地下炒金”的形式,一些机构利用国内公民身份在当地设立皮包公司,国内的机构或者个人进行海外黄金期货的投资。一些“黄金公司”还客户在境外电子平台上进行伦敦金交易。而另一种形式是一些公司设立交易平台,提供黄金交易服务,并要求投资者在指定账户存入一定的资金进行交易。交易的风险头寸可能会全部集中在提供交易平台的公司上,也可能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一家香港投资集团所介绍的黄金保证金开户流程显示:投资者需要与公司签订开户协议并获得公司平台交易帐户及密码,此后,投资者需要通过银行划转将开户资金汇入香港平台指定帐户,即可操作。

这个过程中,CCN记者没有发现有相关监管机构的影子。

点对点交易、利润丰厚,风险自行控制,获利机会多、价格公开透明――国际现货黄金的巨大利益诱惑,成为中国炒金者眼前无法退却的光环。

据称在香港金银贸易场有席位编号的公司交易平台一般是可以信任的。

选择好了一家香港平台,签约汇款后,投资者每下一笔单都有一个独有的交易编码,如果在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的官方网站上查不到对应编码的交易记录,那么说明资金没有进入黄金国际市场。

此时当有资金安全之虞。

北京的投资咨询公司业务经理宋女士认为,正规的平台是没有风险的,所谓风险,就是客户操作的风险。

“黄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其风险是可控的”,但是顾客“总是大仓位去做,技术又不好,那你不亏钱谁亏钱?”

面对记者无法当下决断在其公司进行黄金交易的态度,宋女士表示出了溢于言表的急切与遗憾。

世界为金而狂

天贵所是国内唯一与国际同步报价、24小时交易的黄金交易场。虽不及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业务齐备,但24小时的交易时间――坊间表示“吸引力着实不小”。

投资公司的宋女士并不否认伦敦金的杠杆风险特别大,不过,基于宋女士公司的平台最少可以买0.1,即一百美金的保证金――听起来似乎还能被大多数人接受。

然而宋女士继续说明:公司有开户的标准――至少五千美金起。

当然,宋女士说,“我们并不提倡投机性的投入。”

黄金为何如此“疯狂”?

每当全球货币体系出现动荡、特别是主导货币弱势的时候,黄金就会站出来承担货币的职能。作为一国实力的象征,黄金作为货币的职能依旧会延续。当国际货币体系无法形成统一共识,通货膨胀势头涌现时,黄金的价值依然会上升。

正所谓盛世赏玉、乱世藏金。当全球社会财富快速膨胀时,货币的供给量也相应大幅增加,商品价格随之表现为上涨。黄金自然也不例外,而且随着首饰用金需求的增加、电子产品的普及对工业用金需求的扩大,金价一直保持着稳步攀升的上涨态势。

国际资本市场的不稳定,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对股票市场和信用货币的持有信心。投资者开始以寻求避险保值为主要目的的财富资产管理策略,而黄金成为全球各国投资者公认的最好选择。

货币体系混乱、通货膨胀显现。黄金作为避险和抗通胀的金融产品,受到双重追捧。于是有人说:不是金价疯了、投资者疯了,而是整个世界疯了。

一个可信的说法是: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制度,只有残缺的人性。人类社会一直在寻找一种完美、稳定的货币体系,却发现终不可得。“我们需要黄金,因为我们无法相信政府”,于是有声音问道:是否应该再次启用黄金来约束贪婪的人性?

可以想象的是,出于经济、政治因素,并考虑到资本利益操控的潜在风险,一旦国际货币体系出现剧烈波动――那应该是一个冰火两重天的世界。

第6篇:理财与买卖的区别范文

张旭阳:着力拓宽银行理财业务之路

2008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商业银行仍要注意不要把理财业务之路越走越窄。

长期看,由于理财业务将国内居民财富迅速扩张对金融服务在深度与广度上的外在要求与银行自身进行金融创新以实现战略转型与差异化经营的内在需求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因此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发展空间巨大。而2008年,由于中国的资本市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更提供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加快发展的契机。国内从紧的货币政策到底有多紧?企业盈利在2008年是否还会保持较快增长?国际资本市场的波动对国内金融市场的影响会有多大?这些都是未知数。但一个普遍的观点是,前两年国内资本市场的行情在2008年难以出现,市场操作难度有所加大,收益预期也会明显地降低。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受众面广,特别是可以利用的投资工具多,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原生金融工具与衍生金融工具,以及债券、股票、基金、信托、汇率、信用、商品等等,都可以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从而可以在更宽泛的范围内为投资者提供资产配置方案与风险管理方案,风险收益配比也相对丰富,因此将获得更多的市场空间。

尽管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广阔,但如果商业银行不对理财业务的产品模式与服务模式进行根本性的改变,未来的路只会越走越窄。

首先在产品模式上,较之开放式基金客户操作的自由度较大、可以灵活买卖的特点,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往往在期限设计上较固定,客户操作的灵活度不高。在收益率上,目前银行类理财产品往往都会给出预期收益率,但在运行中,结构化产品的收益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旦最后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甚至出现亏损,将对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的品牌形象和未来的业务拓展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目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必须要从原来的固定期限模式向基金化扩展,把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向资产管理业务转变,这样,不仅可以提高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也由于理财产品具有连续性后,银行操作风险的降低,更可使客户对银行理财产品形成良好的投资体验,更有利于其安排自身的投资组合。

其次,客户结构要发生变化。在客户选择上,推动个人客户群体向高端客户转移,并重点考虑对机构投资者的开发。随着金融深化,机构客户将是理财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机构投资者一般对产品的了解程度较高,能够节省操作时间,有利于抓住投资机会。面对个人客户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要做产品说明书,要做发行、做培训,再到销售前后最短也要1个月的时间,但是对于机构客户,由于他们对产品认知度较高,投资机会出现后马上就可以为其推出相关产品。这一点在结构性的理财产品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第三,要对渠道与流程进行相应变革以适应理财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目前在发行渠道、团队能力、创新机制上都需要有所突破。同时,商业银行要进行适合理财业务的相关流程再造,提高后台处理的能力。在这些能力都没有跟上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不妨考虑把脚步放慢一点,毕竟目前社会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关注度还是很高的。

第四,要做系统内的资源整合。中资银行内部不同部门之间客户信息共享有待提高,目前往往是不同条线各自保有客户,交叉销售能力较弱。因此有必要借鉴外资银行的经验,对行内各部门资源进行整合,加强系统管理的能力。

自2004年以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未来的路如何走,我觉得目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已经处于一个发展中的十字路口,按照原来模式去做,路会越来越窄,毕竟现在是一个客户用脚投票时代。我个人认为,以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等制度变革为前提、以储蓄分流为标志,2007年中国已经开始由以商业银行为中心的金融体系逐渐向以资本市场为中心的金融体系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每一个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模式都正在发生变化。商业银行需要在做强传统银行业务的同时,积极介入资本市场,努力将自己变成一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商、交易商和经纪商,使自己成为客户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这种转变过程中,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可能会受到一些侵蚀,可能会损失一些传统的利差收益,但最终将保留最有价值的资源――客户,并获得最有质量的盈利――中间业务收入。商业银行需要在这一视角下对理财业务进行定位,加强相关的能力建设与资源匹配,并通过理财实现业务结构的转变。

(作者单位:光大银行财富管理中心)

黄威: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合力推动理财市场健康发展

在过去的三年中,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规模翻了两番,2007年度理财产品销售额已经超过800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资银行的市场份额超过90%。理财产品种类从传统的投资于国债、央票等固定收益产品的保证收益类产品,发展到挂钩汇率、利率、股票、基金等标的的结构性产品,再到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启动,也使理财投资市场从国内金融市场拓展到了海外金融市场,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海外、分散投资风险的便利。从2007年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上看,结构性产品约占30%,投资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类理财产品约占9%,代客境外理财产品约占6%,而信托类理财产品约占55%。

理财市场的快速发展得益于银行管理水平的提升、消费者投资需求和投资意识的增长和监管制度的完善等因素。此外,我国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也是促使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那么,2008年理财业务是否能再次翻番?理财产品的发展趋势怎样?这些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从现有的各类理财产品看,或多或少都面临着一定的尴尬。由于我国正处于加息周期,投资于国债、央票及货币市场工具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对于收益率期望较高的客户缺乏吸引力。结构性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争议,由于其复杂程度较高,在欧美一些国家并不允许销售给普通零售客户,近期多家银行挂钩港股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出现零收益,甚至是负收益,客户反应比较激烈。信托类理财产品在2007年占到整个市场份额的一半以上,但大部分归功于新股申购类信托理财产品,而该类产品的发展主要取决于新股上市量以及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状况,未来发展形势难以预测。

2008年如何开展理财业务?首先,商业银行还是要踏踏实实地从基础工作和细节做起。做好客户产品适合度评估,加强对理财产品风险的揭示,充分进行信息披露,改变老百姓高预期收益心理。市场投资者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投诉,主要在于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根本原因是商业银行没有对风险进行充分的宣示,这也反映出银行自身的风险意识不强。其次,商业银行应提高产品设计开发能力。银行设计产品应提高科学性,全面分析市场风险,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同时,提高自身的产品研发设计能力,不断推出个性化的创新型理财产品,尽量避免产品的同质化。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同质化现象较为明显,然而,产品同质化问题不只存在于中国,国外同样存在,商业银行应在尽量避免产品同质化的同时,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管理和服务的差异化。第三,商业银行应尽职承担社会责任。本着“买者自负,卖者有则”的原则,商业银行应继续加大力度规范理财产品的营销渠道和市场推广行为,强化产品的风险揭示,做足信息披露。商业银行应积极承担公众教育的社会责任,并且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妥善处理各类纠纷,争取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

商业银行是金融创新的主体,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创新,银监会始终坚持“鼓励与规范并重、培育与防险并举”的原则。2007年,银监会对理财业务的相关政策做出了重要调整,一是扩大了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境外投资范围,二是取消了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的审批制,改为报告制,并将事前10日报告改为事后5日报告。这些政策的实施,扩大了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为市场准入提供了便利。

2008年,理财业务的监管工作同样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主要有五项重点工作。一是要修改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管法律法规。完成修订《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对商业银行从事个人理财业务进行全面规范,就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产品设计、投资范围、风险内控、宣传营销、后续服务、理财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管理等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二是要加强对理财从业人员的管理。重点抓理财资格管理,要求各家银行建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体制,并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方式和完整的考核方法,所有一线理财从业人员都应获得本行给予的资格认证,并在银监会统一登记,建立理财人员数据库。如果理财业务人员发生了违规行为,在情况查实的情况下,将取消其从业资格。三是要改进对理财业务的监管方式,由事前监管和事后监管并重的方式逐步向以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是进一步推动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发展。目前,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境外股票投资市场已经扩展到英国,新加坡和日本。2008年,银监会将继续积极与其他境外监管机构就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开展合作,进一步推动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稳健发展。五是继续加强公共投资者教育工作。2008年,银监会将对“公共投资教育”网站做进一步改版完善,调动和指导银监局和商业银行合力开展公共投资者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教育服务区”的功能,通过提供咨询和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老百姓的投资理财风险意识。

(作者单位: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

宋晓波:未来理财市场的机遇与挑战

个人感觉2007年中国理财市场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竞争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不光是国内的银行,还有外资银行、证券公司都相继推出了各自的理财产品。其次是理财产品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以满足不同人群不同类别的理财需求。三是理财市场火爆。第四,市场竞争呈现白热化,商业银行竞相攀升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从一个侧面就反映出了目前理财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第五个特点是风险意识欠缺或者淡薄,无论是银行还是客户,对产品风险的认知度都不够。

对于2008年的理财市场,个人感觉这将是一个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年份。所谓的机遇就是理财需求旺盛,近年来资本市场的火爆使得个人和机构的理财需求都比较旺盛,在资本市场较好的情况下,银行理财产品对收益预期高的客户吸引力不大,随着资本市场进入调整期,市场操作难度加大,银行类的理财产品对客户的吸引力将会增强。二是投资渠道会进一步拓宽。当前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趋势日趋明显,在综合化经营的平台下,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渠道比以前会更加丰富。三是监管部门未来会进一步规范理财市场,这对银行业理财产品发展也构成长期利好。

未来中国的理财市场也面临几个挑战,首先是客户的风险意识,包括商业银行风险意识都比较差,我们看到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宣传大部分以预期收益率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而忽视对风险的揭示。二是各商业银行将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除了国内商业银行纷纷重视起理财业务,外资银行的理财业务不论是产品还是在服务上都领先于国内商业银行,对国内商业银行够成不小的竞争压力。三是国内商业银行的理财队伍有待加强,理财专业人才缺乏是国内各商业银行面临的普遍难题,面对客户日益旺盛的需求,不少商业银行在人员配备上捉襟见肘。

面对上述的机遇与挑战,商业银行应该如何应对?以华夏银行为例,2008年华夏银行的理财业务主要着手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一个体制,提出有条件的分行都要建立财富管理中心,提升理财业务在业务体系中的重要性。二要打造一支队伍,加强对理财人员的培训,并建立一个对理财人员的认证体系。三是树立一个品牌,树立华夏理财的品牌形象。四是打下一个基础,按照银监会和自身的要求打好理财业务发展的基础等。

(作者单位:华夏银行个人业务部)

刘玮:加快理财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创新

中国的银行理财产品自2004年推出到现在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了。这三年里银行理财业务可谓实现了飞速增长,2004年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1000亿元,2005年翻了一番增长到2000个亿,2006年又翻一番到4000个亿,2007年预计超过8000亿元,几乎每年都实现了翻番式的增长。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到今天,下一步怎么走,这是许多从业者思考的问题。有一点是获得普遍认同的,那就是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前景非常广阔,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理财产品这个统一、开放的平台实现与多个市场、多种业务的对接,为商业银行下一步实行综合化经营开辟新的通道,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

我个人认为,当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需要解决的一个重点问题就是要加快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力。理财业务创新首先要解决产品创新的问题,建立完备的理财产品线。一个完整的产品线需要考虑四个方面的结构:一是客户结构,要能满足商业银行各类客户的需求,包括大众客户、富裕客户,以及更高层次的私人银行客户;二是风险结构,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和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文化,决定各类理财产品的风险结构;三是期限结构,银行理财产品以前侧重于固定期限,短的一个月、三个月,长的半年、一年,这两年出现了由固定期限产品向每周甚至每日开放的高流动性产品迁移的势头,这也对银行的投资管理、估值能力和营销服务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四是收益结构,一般而言,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与风险度和期限长短是匹配的,因此理财产品在收益水平上也应该建立与其风险结构和期限结构相配比的分层结构。建立覆盖这几个结构的产品线,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创新的第二个方面在于销售的创新。销售是银行理财市场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也是近年来理财业务创新较为活跃的区域,这里简单谈两个方面。一是销售方式的创新。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起点为5万元,其投资者的主体属于业界通常所说的中、高端客户,这部分客户成长性强,对于个人财务分析、理财策划的需求非常强烈。因此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方式要从单纯的产品推销向以理财规划为基础的综合理财营销服务转变,这不仅有利于强化客户关系管理,提升优质客户群体的忠诚度,也是避免理财产品不当推介的重要手段。二是销售渠道的创新。一方面商业银行的物理网点要立足于其业态和服务对象,根据理财产品的风险度,实现不同类别理财产品与不同业态营业网点的配比,这一点对于物理网点数量多、差异化程度高的大型商业银行来说,具有特别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银行要大力拓展电子银行销售渠道,例如电话银行代客交易、网上银行自助交易,提高客户业务办理的便捷性。

创新的第三个方面是加快银行理财产品的服务创新,以提升商业银行客户关系管理水平,实现银行和客户双方价值创造的最大化。目前考虑比较多的是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和面向优质客户的增值服务这两块,这里重点谈谈一下信息披露。银行理财产品从其性质来看,不同于公募的证券投资共同基金,但又不能完全与私募产品类比,在信息披露方面,需要披露哪些信息、通过什么渠道披露、频率如何,目前业界的做法不太一致。近年来我们根据客户需求,首先做好基础性信息的公开披露工作,比如理财产品的净值、到期收益率、账务信息、投资组合、结构性产品挂钩标的变动情况。在做好基础信息披露的基础上,下一步尝试开展投资者定向信息告知和优质客户专属信息服务,充分挖掘信息资源的价值。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部)

王志成:理财业务需实施精细化管理

由于近几年国内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目前国内居民财富增长迅速,投资意识迅速提升。同时,市场上各类投资产品的丰富使得大众有机会接触不同渠道的投资产品,也使得他们对银行提供的储蓄类产品、各类理财产品、基金等产品有了更多的了解,从而对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认识程度也加深了。

一方面资本市场的火爆提升了大众的投资意识,但另一个方面,大众对投资回报的要求也提高了。为了迎合大众对高回报的期望,不少商业银行推出理财产品时竞相提高预期收益率,高调宣传高回报,以吸引大众客户的眼球。最终的结果是,一旦产品收益率达不到预期,银行会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投资者也会觉得受到了欺骗,而并不考虑其自身也有承担风险的责任,把责任都推给银行。所以银行要提醒和引导投资者:投资是有风险的。同时商业银行在激烈的竞争中要避免不理智的过度竞争行为。

随着银行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我们不得不考虑到未来的市场发展趋势和我们的业务方向,资本市场还会一直红火下去吗?银行理财还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完善呢?关于2008年的中国股市走势如何,大家看法不一,对于理财产品研发和设计来说,理财产品应该兼顾到不同人群不同类型的需求,客户是分层的,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客户需求是不同的。

理财产品在销售上存在这样一个误区,理财产品的设计起初只是针对某一类人群,却在产品销售和宣传时面向了所有的客户群。在此情况下,销售人员往往只看重销售数量而无暇顾及该产品是否适合客户,客户是否能够承担潜在的风险,从而造成了产品和客户的错位。当客户选择了不合适的理财产品,最后矛盾必然产生,而且矛头都指向银行。这也是银监会一再强调和要求商业银行“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因。

了解客户,最重要的是客户信息。但遗憾的是,大部分商业银行可能都没有做到这一点。我们的客户知识结构如何,家庭情况如何,风险偏好怎样,这些信息银行都不了解,即便知道也不会给予关注。很多商业银行只有客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简单信息,每出一个理财产品,就对所有客户来一次地毯式“轰炸”,所以理财产品售后出现的很多问题,都源于前期对客户的精细化分类不够。而外资银行对客户信息非常重视。例如开户,您可能要花费一个小时的时间,客户经理会仔细记录你的各种信息。零售的销售是面向大众的,没有客户信息就无法做到精准打击,只有详细了解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收入、偏好等信息,才能通过CRM做分析,有针对性地营销客户群体,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另外还要加强销售渠道的管理。不同的产品在不同的渠道上做营销应该作出规划,有的产品可以通过网上销售,让客户自己去选择;而一些比较复杂的、风险度较高的理财产品,就不能在普通现金柜销售,需要专职的理财经理专门提供服务和产品解决方案。所以一定要根据产品细分渠道,明确每一个产品的渠道分布,提高销售效率。

总之,零售业务的精髓就在于精细化管理,关注客户的需求,精细化我们的服务。

(作者单位:民生银行零售业务部)

渠海雷:未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的几个关键点

近年来,银行理财市场发展速度呈几何级数增长,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和规模屡创新高,银行理财市场一片繁荣。值得关注的是,当前火热的理财市场还是存在着诸如市场竞争、产品设计、投资者风险教育等突出问题,因此,2008年银行理财市场的发展应包括以下重要内容。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竞争应从恶性无序化向良性有序化发展。从市场竞争角度看,银行理财产品主要表现为价格竞争与规模竞争,但各商业银行为了更多更快地占有市场份额,规模竞争必然通过价格竞争来体现。由于投资者的资金能在各种金融产品和市场之间快速而自由地流转,再加上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同质性与互相替代性,当前理财市场竞争就以无序的价格竞争的残酷形式展开,导致各银行竞相压缩理财中间业务收入、提高理财产品收益率报价来追求理财产品市场规模扩大。这不禁使人联想起几年前证券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败落过程,始于2000年前后牛市时期的券商委托理财业务,使开展此类业务的券商获利丰厚,趋之若鹜,为争夺委托理财客户,券商竞相抬高收益率承诺。在2001年6月证券市场由“牛”变“熊”的拐点出现后,券商为了已投入股市的委托理财资金能够解套,以提高收益率的手段组织更大规模的委托理财资金补仓,结果陷入越套越深的恶性循环,直接导致一批委托理财业务规模较大的券商(如南方、大鹏、广东、闽发等)破产清盘,假如不是2006年底证券市场的反转,真不知还有多少券商要倒下去。前车之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竞争应是良性的、有序的。2007年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规模也刚过万亿元,与储蓄总额相比,商业银行无论规模大小,都有自己发展的广阔空间,其价格竞争应是理性的、公平的,否则,在赔本赚吆喝的恶意竞争下,尽管短期内可能会增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规模,但距离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寒冬也就为期不远了。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设计应从理论复杂化向实用简单化发展。商业银行设计的理财产品实际上是各种风险因素的选择、组合、消减和搭配过程,是风险定价和金融创新的结合体。商业银行应在对宏观政策和投资者群体细分的基础上,在符合客户收益预期的前提下,根据低中高的风险梯度,尽量设计出功能整合、简单直观、易懂实用的理财产品。一些理财产品设计人员为在国内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较早推出某款产品,达到市场创新的目的,或不切实际地照搬套用国外较为复杂的结构型产品,或设计出仅在经典教科书层层推导出的理论上可行但不实用的产品等(如加入各种具有不确定性的参数或金融衍生产品等),这些产品构造可能连设计人都没通晓,实战操作性可想而知,于是导致目前国内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诸如“零收益”、QDII浮亏70%等问题不断涌现。西方有一句被称为“奥卡姆剃刀”的简短格言――如无必要,勿增实体,意思是除必要的东西外,一切空洞无用的烦琐费解的概念都要用剃刀无情地将其剔除,同样运用到国内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将理财产品设计得很复杂难操作很简单,但将理财产品设计得很简单实用却很复杂。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投资者风险揭示应从规避隐性化向公开透明化发展。虽然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相对股票、基金更为稳健,但其毕竟不是储蓄存款,还是有一定风险的,如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但是有些商业银行在宣传理财产品时,对投资者有意或无意隐藏风险点,从而误导了投资者。突出表现在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环节不规范,很多客户经理为完成产品推销任务,“重收益轻风险”,突出强调预期收益,而风险提示往往不说或少说;产品宣传单标注过高预期收益率,运用大量公式、术语说明合同条款,使投资者风险揭示隐性化;银行专业理财队伍人才缺乏,投资者的理财知识和技能较薄弱,很难发现理财产品的风险点。需要指出的是,监管部门认识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投资者风险揭示不清所带来的问题后,提出商业银行“卖者有责”,即银行在推出理财产品时,有责任向投资者将风险解释清楚,各种宣传品的风险解释应公开透明,在此前提下,理财产品购买者才承担“买者自负”的风险,也就是说,在今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发展中,监管部门会将“买者自负”与“卖者有责”的理念通过各商业银行一步步推向深入。

(作者单位: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部)

周伟:关注法人理财市场的广阔前景

得益于2007年资本市场的火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也出现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未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前景如何首先取决于市场因素,其次要看商业银行能否持续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保证产品具有竞争力。

首先在市场环境方面。借着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东风,近两年尤其是2007年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2007年末中国A股市场的总市值突破32万亿元,市值的增幅高达268%,增速居全球第一。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完善,金融债、企业债、资产证券化等产品也逐渐丰富起来,这些都为法人理财市场的拓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其次,从客户的角度来讲,从法人理财角度看,以工商银行为例,目前工行有约270万左右的法人客户,其中存款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客户有近8千户,这些高端客户的金融需求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融资、结算等业务领域,而是更多地集中在资金管理等方面,特别是在资金的保值增值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商业银行,在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时候,也需要相应地从聚财、保财和生财三个层次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尤其是要满足客户提出的生财需求,这就需要得到理财产品强有力的支持。除了高端客户外,许多中小企业客户在经营过程中实力不断增强,已经在调整业务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同时,派生出了投资理财、提高资金回报的需求。因此,未来国内法人理财市场的前景是非常广阔的。

从国内银行同业情况来看,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都对理财业务给予了高度重视,纷纷把理财业务确定为近几年发展的重点,加大了在理财市场的业务拓展,打造了相关的理财产品品牌,可以说目前国内的理财市场已经处于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状态。如何在众多的理财产品中脱颖而出,赢得客户认可是各家银行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从工商银行的情况看,2007年工行做了大量的努力,特别是在产品创新方面。针对法人客户,一方面搜集了大量的法人客户理财方面的需求,并把这些需求及时反馈给产品设计部门,有针对性地研发出一些时间短、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提供给客户。比如工商银行推出的法人理财超短期产品,克服了传统的法人理财产品时限较长,不能满足客户短期资金需求的缺陷,推出后得到了良好的市场反映。除了超短期产品外,在贵金属理财方面,也做了一些尝试。在市场推广方面,也结合所推出的产品做了很多市场营销的活动,比如联手基金公司举办一些大型的推介会,把理财的意识渗透到客户的经营理念当中去。除了加强产品的研发和营销外,也注意法人理财业务后台服务能力的提升,专门开发了相应的计算机系统服务于理财业务的发展。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法人理财市场的广阔前景已经豁然呈现在我们面前,未来还需要在法人理财市场上进一步推进。一是继续推进创新。虽然针对客户的需求,商业银行开发出了一些新型的适合法人理财的产品,但跟客户的需求相比,产品仍有不足,需要进一步强化产品创新的能力。二是在市场拓展方面举行更加多样的营销活动,与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同业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

达峰:打造一只高素质的中国理财从业人员队伍

2007年无疑是中国银行理财市场的黄金一年,这让人在感到欣喜的同时也同时感到忧虑,因为目前银行基础面的建设是否能够适应这个巨大的市场,客户教育、客户的投资理念是否达到了应该具备的条件,理财机构自身的服务是否能够跟上理财客户的需求,同时理财市场体系是否已经开始建立并且完善到一定程度等等这些都有待考验。但总的来看,2007年的中国理财市场也给了我们一些答案,根据数据显示仅仅银行财产产品数量已经突2000只,全年发行的规模近一万亿元,这是一个空前发展的结果。2007年理财市场之所以能达到这样一个高度跟2006年和2007年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扩张密不可分,当然还有其他的综合因素,比如政策面的放宽。“十七大”特别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中国银监会也不断放松管制,扩大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境外投资范围并取消了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的审批制,改为报告制。此外,2007年CPI屡创新高,引发人们将手里的存量资本获得增量增长的需求,增长的手段最重要的方式就是理财。

展望中国理财市场的未来,如何实现健康、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理财从业队伍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我们已经看到,2007年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中,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是各银行普遍存在的问题。同一金融机构的理财销售人员在进行产品推广时,因对理财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同,在产品推介技巧,以及提供服务等方面都有着较大的区别。销售人员对产品认识不足,经常发生理财销售人员在产品推介中,不能对客户进行准确解释的情形。较之银行的客服服务、保险公司的保险服务人员以及证券公司的证券分析师能提供的服务都是不同的,因理财涉及到金融领域的各个方面,信托规划、财产规划、财产传承等等,因而对人员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由于理财机构对客户教育也有一些存在一些误区,在产品销售时,理财销售人员总是千方百计的把客户往一个高收益低风险、甚至无风险的方向引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加强理财人员专业素养方面的培训,中国银行理财市场将在各种因素不利的情况下,很可能出现更危险的状态。

进入2008年,理财市场能否继续蓬勃发展是与我国的经济形势以及周边国家的经济形势密切相连的,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自身加以完善。

首先,应加强创新,研发和推出更多更务实的理财产品,让投资客户真正明白自己的收益和风险。理财机构需要改进营销手段和服务方式,2007年理财机构的一些营销手段和服务相对比较单一,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在柜台业务方面,要针对不同客户类型展开服务。

第二,金融机构需要对专业队伍进行专业培训,因为只有专业的队伍才能打专业的仗。

第三,理财监管方面需要更加的有力和规范,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规范理财市场的信息披露机制。

第7篇:理财与买卖的区别范文

按照观察人士的分析,这番新的热潮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美元贬值,人民币升值;二是精明的华人投资者在美国房地产这个下降周期之所以押注,也是看中了这里低迷的价格,以及长期的稳定和前景;第三方面,中国赴美国旅游上升的趋势也是被投资人看中的另一个因素,据有关数据统计,去年中国赴美旅游人次同比上升55%。

“要想真正抄底,最好先获移民身份。”移民美国4年的王先生向投资人士分享他的经验:现在美国的房价确实便宜了很多,而如果你是美国公民,投资不仅仅可以在房产,还可以在股票基金、并购公司、占领商业市场等很多方面享受实惠。也就是说,移民较之非移民能够享受退税和一系列福利,何乐而不为呢?

中美住宅房产的差异

一、城市与乡村的定义

在中国的生活环境中,城市和乡村差异巨大。城市是一个相对商业集中的地方,所有的机构都在其中,无论你要购物、吃饭、工作、娱乐,甚至看病,因而一旦远离城市,衣食住行都远比不上城市便利。

在美国,不管是在纽约还是在洛杉矶,城市和乡村没有绝对的区别。只有在城中心有一个很小的相对集中的地方,各个城市的区域都像是卫星一样辐射出去,每一个区域都有一套完备的公共系统,商店、饭馆、医院、学校。人们不需要做什么事都涌到市中心去。

二、“房子”的概念不同

在美国,买房一般是也指二手房,独立房。美国的独立屋在外观上和别墅差不多,但有些非常老旧、需要修缮的房屋。同样是独立屋,可以是上千万美金的豪宅,也可以三五万的破烂房子。

在美国除了独立屋之外,还有一种房子叫康斗或城市屋。这是一种由两户以上连着墙的房屋构成,也可叫做连排房屋,价值比独立屋低得多。当然也要看房子所在的地点和城市的等级。当然这种比较特指在同一地区。美国房屋的价值取决于两点——土地及建筑物。建筑物随着年代的久远会越来越便宜,而土地则根据地区开发和环境改变而增值。

三、贷款政策不同

在美国贷款买房,绝大部分是贷款期限为固定利率的十五年或三十年。美国的贷款也有浮动利率,但用的人很少,因为贷款人要自己承担利率上升的风险。在美国不论你用什么方式贷款,都可以在贷款没有到期之前,重新贷款或全部还清。除非是房价贬值,你的房价还不了银行的贷款,你需要补足差额,银行就不会同意你重新贷款。

在中国按揭是采用浮动利率,按照市场的变化,购房者需自己承担利率变化的风险。也不存在重新贷款的情况。

四、贷款的利息可以抵税

在美国购买房子后,你支付的贷款利息可以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这是政府为了鼓励民众自购房屋的优惠政策。美国的税赋比较重,如果你年薪五万,购买价值四十万左右的房屋,贷款三十万,每月要支付贷款约一千八百元,其中利息平均一千五百块,一年是一万八千块,在年终报税时,扣除一万八千块的利息,你的报税基数就降低为三万二千,节省了很多。所以租房不如买房,就是这个道理。

五、支付佣金方式不同

在美国房地产买卖时,佣金一律由卖方负担,屋主在委托经纪人出售房屋时,就订立了合同,佣金一般在6%左右。当买主由别的经纪人带领来买房时,卖主经纪人需分一半的佣金给买方经纪人。在中国正好相反,由买方支付佣金。

六、美国的房地产制度健全

在美国的买卖房屋里面,有许多的第三方机构来协助买卖房屋的进程,这里面有估价公司、房屋检查、公证公司、银行、经纪人制度,以及产权保险公司等等,每一个机构都在买卖过程中发挥自己的功能,保证房屋买卖的公平和合理。使房地产行业能够透明、健康、蓬勃地发展。

中国的房地产事业近几年刚刚起步,还不够完善。无论是中介制度还是买卖过程,都存在许多问题。政府在不同时段的宏观调控变幻莫测,让人无所适从。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远超过房地产实际需求。

七、产权的不同

美国是私有财产制,房屋的买卖包括土地,就是说,你买房的同时也买下了盖房子的那块地,产权永久。而中国的住宅产权是七十年期限,一般商业房产期限只有五十年。

美国购房,为全家移民或子女留学做准备!

和中国买家打过交道的经纪人表示,中国人在美国购买房产的原因有很多。有些人想移民,自住出租两相宜;有些人是因为划算而投资——尽管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最近略有下降,但自2010年初以来仍然升值了4%以上,比起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房价,显得很是划算;但还有不少家庭是为了下一代,《中国豪宅报告》称,在接受调查的中国富豪中,67%有购买境外房产的想法,其中51%的富豪购买境外豪宅是出于子女教育考虑。可怜天下华人父母心啊!

为子女留学做准备

目前,国内留学生出现低龄趋势,不少家庭从小学时候就把孩子送到国外读书,接受完整的海外教育。众所周知,美国世界知名院校众多,然而去美国留学的费用也相当可观。为了让孩子有更好的生活保障,减少学习之外的后顾之忧,购买学区房成了众多中国家长的选择。

澳德华集团总裁谢炎武先生在数次去美国进行项目考察期间也了解到,外籍人士在美国购房,其18岁以下的子女从幼儿园到高中,都能享受当地学区的免费义务教育。美国没有户籍制度,只要购买了学区房,政府就有义务按照您的住房地址为您子女上学划定学区。

送子女赴美留学,附带在当地购房,既可以节省房租,又可以出租空闲的房间以支付子女学费和生活开销,有房仲称以一套价值300万人民币的房子来说,租金支付孩子学费和生活费后还会略有盈余。学区房一般交通购物便利,又有庞大的学生群体需求,易出租,租金回报率稳定,尤其是华人聚居的城市。孩子毕业后,房屋自住或出售也能获得不小的增值收益,而眼下美国房产正处于低谷期。

为全家移民做准备

那么,在美国购房,对移民是否有帮助呢?答案是肯定的。

谢炎武先生提示说:“如果在申请美国移民签证时,你能在美国拥有自己的房产,证明你和美国之间是有联系的,的确是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加分,这对顺利拿到绿卡也大有好处。”

一般来说,成功办理移民之后,会先获得临时绿卡,经过2年的审核之后再转为正式绿卡。如果您在美国拥有房产,能够保有您的绿卡。因为按照规定,您获得临时绿卡之后,必须在美国待满半年。但这对大部分移民客户是不现实的,因为很多生意还在中国。那如果您这时候在美国有房产,就可以把缴纳的水电费和税单作为您的居住证明,即使您没有居住。

事实上,真正有意向移民美国的客户,不一定非要等到获得绿卡之后再买房,可以早做准备。毕竟现在是购置美国房产的最佳时机,谢炎武说:“美国由于经济危机影响,有无数家庭因为收益减少而放弃还贷,因此银行储有大量法拍屋。原因是此前的约8年时间里,美国申请房贷条件宽松。如今,即便是政策放宽,由于许多美国家庭因为信贷不良记录而无法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房屋。”

此外,如果是贷款买房的客户,还能够在美国留下信用记录。美国的信用体系非常健全,在美国拥有信用记录,对于今后的融资和贷款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如何抓住美国房产复苏的投资机会?

今年7月,标普/凯斯-希勒20城市房价指数在调整季节性因素后5月份比4月份微升0.9%,比1月份的最低谷上升2.6%。

中国买家活跃,经纪公司示好

全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NAR)的一份报告显示,截至3月份的一年内,中国内地和香港买家成为购买美国房产的第二大外国买家群体,交易额达90亿美元,这比上一年73亿美元的交易额高出23%,比2010年48亿美元的交易额高出88%。这表明中国买家在高端市场非常活跃。

目前,房地产经纪公司认为中国买家是一个非常值得开拓的市场。美国房地产行业纷纷向这些新买家示好。一些新项目的开发商开始安装中式厨房,遵循风水原则,并为精选的套房配上幸运数字;还有一些开发商将房产销售和旨在鼓励海外投资的政府项目结合起来;房地产公司派代表飞往中国,还聘用能说普通话的经纪人。

在洛杉矶、纽约乃至迈阿密,主要来自中国大陆的买家——还有一些来自香港、新加坡和韩国——正彻底改变着房地产市场的格局。据两名知情人士称,在过去六个月里,纽约曼哈顿一个名为One57的全新高层楼盘有数套整层公寓被中国买家签下,每套售价在5,000万美元左右。中国富人在美国购买的房产类型不尽相同,既有一百多万美元的公寓,也有价值几千万美元尽显身份地位的豪宅。

住宅房地产经纪公司Corcoran Group首席执行官帕梅拉?莱曼说:“这真是不同寻常。五年前,我们从来不谈中国买家。一年半前我们才注意到他们,但过去一年他们已经变得非常普遍了。”

据莱曼表示,去年他们公司经手卖给中国人的房产总价值达“数亿美元”。自2012年初以来,销售规模再次攀升。“上一季度是我们有史以来面向中国买家销售最好的一个季度。”她说:“中国买家是我们正在紧盯的市场。我们一直在招会讲汉语的经纪人,还开始和中国的房产经纪公司建立关系。”

购买房产是一项聪明的计划

全世界最聪明的一些投资者,包括沃伦?巴菲特正对此予以关注,他们强烈预期美国住宅市场将出现持续复苏,其他类型的房地产投资,包括大型购物中心、公寓大楼和住宅楼——成为今年以来表现最好的投资品种。

哈佛大学住房研究联合中心6月份的一份报告显示,2012年3月份独栋住宅的新增库存处于49年以来的最低水平。住房研究联合中心的董事总经理艾瑞克?贝尔斯基说,低库存的好处在于:只要花不到六个月就能把现有库存全部卖光,而六个月的库存是衡量市场强劲还是疲软的传统意义上的分水岭。

即使房地产市场还未触及绝对意义上的最大深渊,但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未来几年美国房地产市场的表现很有可能比以往几年更为强劲。

综上,如何抓住房地产市场复苏机会进行投资,购买和管理不动产是一个聪明的计划。

巴菲特在今年2月份说,如果可能的话,他愿意购买“几十万栋”美国住宅。虽然买入那么多的住宅并不现实,但巴菲特说他打算竞标已申请破产保护的Residential Capital公司拥有的按揭贷款资产,并称已从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旗下一些住宅类子公司获得利润,包括涂料生产商本杰明?摩尔公司和组合式成品屋建筑商Clayton Homes公司等。

专家表示,通过直接购买房地产,小型投资者也可以从这一趋势中获益。

怎样在美国购买房产?

一、明确购房目的,设定两到三个最重要的条件。

美国的房产价格是非常地域化的,所以了解自己的需求和价格范围,才能够在美国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

如果你预算充分,可以考虑白人社区;如果你主要是为了孩子读书,可以选择学区房;如果只是用来租赁,可以多考虑物业管理专业的service apartment。

美国的网上房屋信息和搜索系统都非常发达,在实地看房之前,房屋信息、照片都可以发到你的电子邮箱里。

二、汇款到美国找当地银行,咨询开户,设法快速汇入足够资金。

如果本身在美国有资产,可以直接变卖资产提取资金。否则,从中国汇款到美国,有每人每年5万美金的额度限制,所以需要寻找可靠的朋友,向其账户汇款。

另外有一种较为便利的办法是直接在香港、澳门的外资银行开户,设法汇款。

三、看房实地看房考察。

确定后签署意向合同,买家需交房屋总价的2%-5%表示出价诚意,如谈价失败后支票会由经纪退还。

在美国看房与在中国看房不同,一般在美国,找到一个合适的经纪人之后,就由他全权,而别想着找多个经纪人,相互比较。美国的经纪人最讨厌这个行为,因为这意味着你的不信任。一旦被发现你同时雇佣了多个经纪人,那么没有人愿意为你尽心尽力做事。

四、验屋的时候联系专业验屋人员,在屋主同意的日期验屋。

验屋的费用约为几百至一千多美元。验后如有问题,也可与屋主协商,或修缮或减价或中止交易。

五、合同买方签合同并支付1 0%定金。

这笔钱通常会送至卖方律师放入第三方保管账户内。如果买家无正当理由单方中止合同,将会失去这笔定金。

六、调查房屋的各项情况。

包括房屋的历史交易情况、贷款情况、付税情况、房契户主资料,有无任何未解决的法律纠纷问题等等。调查费用由买方支付,通常几百元美金。

七、过户在过户日会面办理交房手续。

买方需带好自己有效身份证明(如驾照、护照或绿卡等)及现金支票,付清剩余房款和房屋过户。相对贷款买家,现金买家所付房屋过户费用很少。买方会在1-3个星期内收到正式房契。

各类美国房产赏鉴

尔湾位于加州南部,气候宜人,学区优良,治安理想。一直是美国理想与安全的居住地之一,多次列入宜居城市排行榜。尔湾学风不错,是加州著名学区之一,美国加州大学尔湾分校就位于本市。市容整洁,社区绿树成荫,街道干净宽敞。该房产装修精致,2005年的新房,房屋保养状况很好,市值最高峰时价值$120万,目前总价99万美元,周边3英里范围内可到达多个著名学校,是自住和投资的最佳选择,生活便利,周边餐厅,银行网点,加油站,购物超市或商店。

这座装修豪华的豪宅拥有5个卧室和4个卫生间,整体的建筑采用了地中海风格,拥有巨大的开放式厨房以及非常高挑的层高。不仅如此,这座豪宅还拥有4座壁炉以及2个车库。除此之外,办公室、健身房、蒸汽浴室、桑拿间、储酒室一应俱全,无论您是用来自住,度假还是办公都非常适合。这座宅邸的学区位置也非常优越,附近有多所优秀的小学以及中学其中包括:Baker Elementary School,Redwood Middle School以及Westmont High School,为下一代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此栋独立屋位于新泽西最好的学区Tenafly。Tenafly因其优秀的教育系统吸引了大量的购房者前来投资,也是一个富人住宅区。高中Tenafly High School于1996年被《新泽西州月刊》评为新泽西最好的高中,该校96%的毕业生都升入了大学。距离该独立屋最近的有8所学校,其中6所公立学校评级均为9级或10级(10级为最高)。该房产距离纽约曼哈顿约12.8英里,在不堵车的情况下,行车约23分钟可抵达。距离LG集团美国总部仅约1.7英里,行车约5分钟即可抵达。

芝加哥最好的住宅区在密西根湖北岸,搭乘大众交通工具到市中心很方便。该处豪宅坐落于伊凡斯屯小区。伊凡斯屯小区有许多著名的特色:维多利亚式建筑纵横区内,此地另外两项特点是复杂的建筑法规和西北大学。这个区域的学校是全州最好的学校。别致的建筑风格不是这处豪宅的唯一优点,该座豪宅地理位置绝佳,独栋大宅。豪宅距离密西根湖非常近,自然风景优美。豪宅内布局分布合理,舒适,宽敞。后院环境优美,大树与草坪交相辉映,提高了舒适健康之感。房屋视野好,采光通风佳。

拉斯维加斯是美国内达华州的最大城市,发展迅速,社会治安稳定,是亚裔美国人的聚集地之一。交通便利,距离洛杉矶不远距离,占据地理优势。

第8篇:理财与买卖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碳金融;碳交易;碳排放配额;碳排放权;碳金融市场;碳金融业务;绿色金融;温室气体减排;气候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131(2013)01-0070-10一、引言

气候变化是人类发展的主要挑战之一,近几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加剧和大众对生态环境关注度的提高,发展以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的低碳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共识。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这一概念最早见于2003年英国政府的能源白皮书《我们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二氧化碳排放为特征的绿色发展模式。此后,低碳经济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经济决定金融,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需要发展相应的金融业务,如为碳排放权交易提供融资、理财等,这就是碳金融业务。低碳经济的发展不仅催生了低碳金融的发展,而且需要低碳金融的加快发展反过来支持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低碳经济和碳金融已成为时展潮流的现实背景下,传统的金融制度与发展理念需要改变,金融体系也需要调整,以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低碳经济和碳金融的快速发展,学术界对碳金融发展理论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本文将全面回顾碳金融理论研究进展,系统归纳和评介碳金融理论研究的方法和内容,并展望碳金融理论研究的趋势,以期为碳金融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二、碳金融的概念及属性

“碳金融”是指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并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切活动,这是现代金融根据环境金融与绿色金融延伸出来的最新提法与发展方向。20世纪90年代,为了降低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生存的负面影响,国外经济学者试图从经济理论的角度对环境问题进行思考。而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中心,如何利用“金融”手段解决环境问题也就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热点,由此“环境金融”便应运而生。最先提出“环境金融”概念的是Salazar(1998),之后Cowan(1999)、Jeucken(2001)、Labatt等(2002)分别从不同侧重点对环境金融进行了阐述:Cowan(1999)侧重对环境经济和金融双方互利的角度进行界定,认为环境金融是环境经济和金融学的交叉,其既为发展环境经济提供了各种资金融通的途径,同时又能从环境经济发展中获益;Jeucken(2001)侧重对环境与金融关系的演变过程进行解释,在对银行业与可持续发展关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将银行业对待可持续发展的态度分为抗拒阶段、规避阶段、积极阶段、可持续发展阶段四个阶段;Labatt等(2002)在《碳金融》一书中侧重从环境金融产品的角度对环境金融进行表述,认为环境金融是以市场为基础,以提高环境质量、降低环境风险为目标而设计的金融产品。2003年,英国政府在其能源白皮书中首次提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加上《京都议定书》中市场机制的设计使原本是免费环境资源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商品化,从环境金融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延伸出的“碳金融”概念便应运而生,并得到众多学者的广泛关注。

王定祥,琚丽娟:碳金融理论研究评述与展望碳金融是指建立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为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机制(Meijer et al,2006),这是一个比较广泛、抽象的概念。世界银行对碳金融概念的界定则显得相对狭隘,认为碳金融是提供给温室气体减排量购买者的资源。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碳金融已经超出了减排量购买的范畴。Labatt等(2007)在前人的基础上对碳金融的内涵进行了梳理和拓展,认为碳金融是环境金融的一个分支,探讨与碳限制社会有关的财务风险和机会,提供和应用市场机制转移环境风险和促进环境目标的实现。总的来讲,碳金融是指在碳排放受限制约束的情况下,在一个排放二氧化碳及其他温室气体必须付出代价的世界中所产生的金融问题以及解决气候变化的金融方法和工具。可见,“碳金融”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可以把通过金融工具转移环境风险并实现环境目标的碳约束行为视为狭义的碳金融,而将所有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解决方式定义为广义的碳金融。

随着国内低碳经济的兴起以及受国外碳金融理念的影响,碳金融研究成为近几年国内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国内一些学者在相关著作中引入了“环境金融”的概念。部分学者,如孙洪庆(2002)、熊学萍等(2004)还用“绿色金融”“生态金融”来表示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其内涵与“碳金融”一词有异曲同工之处。王宇等(2008)从碳金融对环境意义的战略高度出发对“碳金融”进行了概括,认为碳金融是金融体系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机制创新,其具有减排的成本收益转化功能、能源链转型的资金融通功能、气候风险转移功能和国际贸易投资促进功能四个方面的功能。吴玉宇(2009)和曾刚等(2009)对“碳金融”概念的观点基本相似,认为凡是服务于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以及与之相关的金融活动都可以称之为碳金融。张明珅(2010)对碳金融概念的界定比较全面,认为碳金融是指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金融活动,包括相关金融制度设计、金融交易和中介行为,通过金融活动和金融工具使有限资源投入低碳经济,促进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绿色经济发展。目前“碳金融”在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界定,而本文比较认同的是郑扬扬(2012)的观点,其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碳金融”定义为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它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

在对碳金融概念进行界定的同时,国内学者还对碳金融的特殊属性进行了探讨,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其与传统金融的本质区别。碳金融以碳排放量的交易为核心,它不仅具备在交易中形成的商品属性,而且金融在商品市场中的流通使其逐渐由商品属性向金融属性过渡。从对碳金融的内涵界定可知,碳金融实质上是“碳交易+金融属性”,碳排放权具有准金融属性,而且可以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的金融资产,通过对碳金融收益的追逐可以带来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易霞仔等(2012)认为碳金融是社会属性、准金融属性和商品属性的集合体,其社会属性体在于其与金融衍生产品类似,是在碳排放交易机制下产生的旨在通过碳交易来转移风险的一种金融性碳契约;其准金融属性不仅在于以碳排放权为载体的碳金融具有货币性,而且碳交易以及低碳生产方式也凸显出了其“准金融的属性”;其商品属性则在于其成本收益的负相关性、依靠市场的价格信号形成对资金的融通功能以及对环境风险的转移和分化。娄欢欢(2011)从法律的角度对碳排放权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指出碳排放权在法律意义上成立的实质在于,无论个人还是企事业法人单位,为了自身生存发展需要而对温室气体进行排放的行为,是通过法律拟制而获得的对环境容量使用的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这种权利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并在国家公权力的许可下获得;之后,碳排放权人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被授予的排放权能,超出规定权限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乔海曙等(2011)研究认为,碳排放权实质是一种新的金融形式,不仅具有金融资产属性,而且具有金融资源和金融功能属性:金融资产属性体现在碳排放权的“准货币化”特征、碳排放权作为金融资产的特殊性和广泛性等方面,金融资源属性体现在其具有稀缺性和战略性两方面,而金融功能属性主要体现在其特殊的减排成本内部化和最小化、产业链低碳转型、气候风险转移和分散功能三方面。

从以上对碳金融概念及属性的研究可以发现,学界对“碳金融”概念提出的逻辑起点以及对这一事物认识的成熟度和完善性上存在差异,尽管他们在概念表述、研究角度上各不相同,但普遍认为,碳金融是金融领域服务于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金融创新活动,为缓减气候变暖、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可见其本质是一致的。低碳金融属性的研究是对碳金融内涵的进一步延伸,同时,将低碳金融与传统金融划清了界限。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国内外对“碳金融”概念及属性的认识正在逐步趋向科学化和系统化,这将为未来碳金融理论的深入研究奠定坚实的认识基础和理论前提。

三、碳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

1.“绿色金融”理论

20世纪以来,环境气候的变化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尤其在现代社会经济领域,金融对资金和社会资源起到了“绿色配置”的作用,这将大大促进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绿色金融”不仅要求将环境保护观念引入金融机构内部,而且更加强调金融业为解决环境污染、为环境产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支持,它成为环境保护与金融之间的绿色桥梁。Jeucken(2001)在《金融可持续发展与银行业》中分析了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强调了银行在环境问题上的重要性。Gradel 等(2004)把金融与环境保护关系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他们在《产业生态学》中系统研究了金融与环境保护的内在联系,从产业与环境的视角把金融作为一种服务业纳入服务业与环境保护的理论框架中,以至于最终成为学者们研究碳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

2.气候风险管理理论

气候环境的变化不仅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Labatt 等(2002)认为,气候变化同样也会给企业、金融服务业、投资者带来风险,他们将其称为气候风险。从企业层面来讲,气候风险主要包括企业因不遵守气候法规而遭遇法律诉讼的法律风险,而且如果忽视与碳排放有关政策、产品和生产程序等将面临声誉风险。碳排放限制政策随着气候的变化而不同,而不同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也不同,将会影响到其资产和资本的支出,进一步使其面临市场竞争风险,如何应对气候风险和增强对气候风险的管理成为摆在众多企业面前的一大难题。同时,他们的研究表明,尽管不同企业受到气候风险的影响程度不同,但是要想转移气候风险必须通过碳金融市场这个载体来管理和解决。随着气候风险已经成为影响金融业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气候风险管理理论便成为碳金融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

3.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最早源于马歇尔所著《经济学原理》中的“外部经济”概念,其包括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的减排和全球环境质量的改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容易给对社会造成一定负外部性的传统企业带来“搭便车”的机会,使私人成本不能完全内生化。针对这种外部性,特别是负外部性,科斯基于市场机制下的外部性理论为合理的碳减排提供了方法上的指导,经济活动主体拥有排放一定污染物的权力(即人均排放权),在该碳排放产权清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碳基金等业务手段,可以在达到碳减排目的的同时使外部成本内部化。Barrett(1998)指出,各地碳减排成本的不同意味着《京都议定书》下的减排机制能督促全球碳减排分配产生效益。但是,不同企业由于自身创新能力不同,应对环境问题将对其成本收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对于能够通过创新将多余的碳排放指标在全球范围内交易并从中赢利的企业来说,外部成本内在化是其减排的兴趣所在。企业的经营目标不仅要追求自身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社会效益,这样企业才能保持长期竞争力。Schaltegger 等(2000)对企业环境管理投资与其金融利益相关者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检验,发现两者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即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既有利于自身,也有利于金融利益相关者获得发展优势,于是碳减排交易便在该理论的基础上得以产生和运用。

以上理论研究不仅廓清了碳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而且也为全球碳金融的实践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但是与目前碳金融应用层面的研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未来碳金融理论的发展应与实践应用同步前进,并指导碳金融实践。同时,碳金融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是综合了环境经济学、金融学、社会学、法学等多种学科的交叉学科。因此,在未来的理论研究过程中不能孤立进行,要在借鉴其它学科知识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使碳金融理论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四、碳金融市场及其相关领域的研究

碳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碳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创新和发展碳金融市场不仅是碳金融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更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绿色经济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同时还关系到金融体系的重构和金融产业的优化升级。目前,世界各国正在积极建立碳金融市场体系,旨在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碳减排目标。国外碳金融市场已经具有相当规模,学界对碳金融市场的研究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骆华等(2010)对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研究,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以来,国际碳金融市场的交易额由2005年的109.90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 360亿美元,年均增长184.6%。世界银行预测,2010—2012年全球碳交易规模每年可达到600亿美元。

碳交易额的迅猛增长使碳金融市场结构的划分变得不可或缺。张小艳(2012)按照碳信用来源不同,将其分为配额型交易市场和项目型交易市场。配额型市场包括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的配额交易(AUU)市场、区域性碳减排机制下的配额交易市场、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下的配额交易市场三个层次;项目型交易市场包括清洁发展机制下的核证减排单位(CERS)交易和联合履行机制下的减排单位(EUR)交易。Hamilton等(2008)根据交易主体减排义务是否具有强制性,将碳信用市场分为规范市场和自愿市场两种类型,其中规范市场要受到国际、国内或区域性的强制性法规的限制《京都议定书》下的AAUs、ERUs及CRUs都可在规范市场进行交易。 ;而自愿市场不受强制法规的束缚,因此可供交易的碳信用也相对比较广泛,除了在规范市场交易的碳信用形式外,未经核准的减排量(NERs)、经核实的减排量(VERs)以及预期减排量(PERs)都可在自愿市场进行交易。从碳交易所的全球分布结构看,李瑞红(2010)认为国际上大部分碳交易所为发达国家所控制,而发展中国家所占比重较小国外已形成了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亚洲碳交易所(ACX)、欧洲能源交易所(ECX)等近20多个交易所;而我国自2009年山西吕梁、湖北武汉、浙江杭州、云南昆明等一系列交易所相继成立以后,碳交易体系才粗具雏形。 。乔海曙等(2011)研究认为,碳交易市场与一般金融产品市场类似,存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之分:一级市场涉及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即产品产生核准阶段;二级市场是指初始分配后的自由交易市场,主要涉及以初始分配为基础的产品的交易流通阶段。

金融市场的组成要素是市场发展的基础,全球碳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展以及结构变迁为进一步探索碳金融市场相关要素提供了条件。市场参与主体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要素,其发展规模和类型的多元化是衡量碳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参与主体的变迁是市场结构变化的表现。在碳金融发展初期,我国市场参与主体主要是在政府鼓励下的一些金融机构,结构较为单一,市场发展缺乏动力。之后,随着人们对碳金融认识的不断深化,政府、国内外商业银行、保险机构、风险投资公司以及基金等都参与到碳金融市场的交易中来。参与主体规模的日渐扩大和种类的日趋丰富,在提高碳金融市场运行效率的同时,也为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投融资提供了一种科学化的平台。 。刘英等(2010)按照交易目的的不同将碳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分为通过期货买卖来规避风险套期保值且有减排任务的企业、通过碳金融产品价格的涨跌进行贱买贵卖的纯粹的投机者、作为中介代表的期货公司和保障碳市场规范运作的监管主体等。林永生等(2012)根据参与主体功能的不同,将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分为供给方、需求方和中间商三类:供给方包括转型和发展中国家以及拥有多余碳排放配额的发达国家;需求方包括资源减排市场的买方以及在《京都议定书》下承担减排任务的政府;中介商主要是指从发展中国家买入经核准的减排单位,然后将其在交易所卖出实现套利的中介机构。

碳金融产品作为市场交易的物质载体,在碳金融市场的不断拓展中走向多元化和复杂化,由初期的以配额市场中的碳排放配额和项目市场中的核证碳减排量为主的原生产品交易,向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碳远期、期货、期权、掉期等为主的衍生产品的方向发展原生产品主要是以EUA(即欧洲碳排放配额)、AAU(即UNFCCC附件Ⅰ缔约方国家间协商确定的排放额)为主的配额市场中的碳排放配额和CER(即核证减排量)、ERU(即联合履行机制允许的附件Ⅰ国家通过投资项目的方式从另一附件Ⅰ国家获得的减排量)为主的项目市场中的碳核证减排量。2005年欧洲能源交易所(EEX)碳排放权期货市场的建立,标志着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碳金融衍生产品的正式问世。随后Uhrig(2006)和Wagner(2006)提出了一种标准化的期权产品设计方案,旨在通过向市场引入一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权工具来达到规避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王留之等(2009)针对国内碳交易市场中企业开发CDM项目融资难的问题,提出进行金融创新的计划,推出了银行类碳基金理财产品、融资租赁、保险业务、信托类碳金融产品、私募基金、碳资产证券、碳交易保险、以CERs收益权为质押的贷款等八种创新产品。目前,在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碳金融产品中,比较成熟的包括绿色贷款、互换合约、环保期货、环保基金、碳交易保险、巨灾债券以及基于减排信用设计的金融产品、天气衍生产品等。目前,远期、期权在国际碳金融市场中的交易数量和金额已经远远超过基础产品成为最主要的交易工具。 。碳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在最大限度满足不同企业和金融机构需求的同时,也大大地活跃了碳金融市场,激发了碳交易市场的生机和活力。然而,碳金融产品种类的创新对产品的市场定价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厘清影响碳金融产品价格的因素,并构建一套完整的包括定价、核证在内的价格体系,成为西方学者关注的重要内容。Wilfried(2007)等将碳市场中的碳配额看做是一项稀缺的输入变量,认为EU-ETS碳配额价格将在很大程度上受能源和气候变化的影响。Mansanet(2007)则持不同的观点,其通过对碳配额日价格的变动观察发现,能源资源是决定碳配额价格的主要因素,而气候只有在极端情况下才会对其产生影响。Alberola(2008)等人指出,EUA现货价格不仅受错误预测能源价格的影响,而且与未预计到的温度变化也有关。刘英(2010)认为,碳价格在与能源市场价格存在较强关联性的同时,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Daskalakis(2009)和Paul(2010)分别通过蒙特卡洛法和扩展的带有跳跃性的几何布朗运动模型对欧洲碳期权定价和欧盟碳排放权的现货价格进行了研究,前者肯定了模型的有效性,后者得出了碳信用现货价格具有跳跃性和非平稳性特征的结论。Camona(2009)等学者利用竞争性随机模型对碳配额价格的形成及驱动机制进行了研究,结论显示,模型的解服从最优随机控制理论。为了检验碳配额价格与相关动态因子之间的相关关系,Benz 等(2009)、Chevallier(2009)采用马尔科夫机制转换和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以及非对称的GARCH模型对不同阶段碳排放配额的短期现货价格与收益的波动行为、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总体上看,目前在碳金融产品定价的研究上还处于初级阶段。

全球碳金融市场在近几年得到了迅猛地发展。但由于目前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尚未完全统一,各类碳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加之市场管理规则的千差万别,伴随而来的是碳金融市场交易的高风险和低效率并存。因此,加强对碳金融市场的管理不仅对碳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来说至关重要,而且也是未来全球碳金融市场能够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的关键。林立(2012)选取国际碳金融市场中最具代表性的期货市场,以2006—2010年的ECX期货合约为样本数据,研究了其在不同市场收益率和不同投资时间影响下的风险状况,认为碳金融市场存在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而且通过对2006—2007年和2008—2010年两个时间段的比较,发现碳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比较平稳,而非系统性风险在逐渐减小,说明国际碳金融市场正在逐步趋于规范化。一些国外学者分析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管理的方法,认为CDM项目存在基准线风险、政策风险、项目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治风险以及名誉风险7大类风险,而风险管理的原则是将风险指定给最有能力承受它的一方。还有些学者,如Blyth(2009)和Li 等(2011)通过实证的方法将影响碳金融的相关因素引入模型来研究风险管理,前者引入政策因素和技术成本研究碳信用价格的风险管理;后者通过层次分析方对影响碳金融的相关因素(如工业发展背景、市场结构、商业发展状况以及基础设施等)进行实证,认为建立一个完整的碳金融评估体系是中国市场解决碳金融风险的一个迫切任务。尽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碳金融的发展主要以市场为基础,但市场不是万能的,多数情况下存在资源配置失灵现象。张晓春等(2011)把碳金融市场无法有效运行的原因分为价格非理性波动、市场垄断和非法经营,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强化政府监管,政府监管是克服“市场失灵”引发多方风险的有效手段。卢现祥等(2011)针对我国企业减排动力不足带来的问题,从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入手分析了政府职能与企业减排之间的关系,建议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来激发企业的内在动力。

毋庸置疑,碳金融市场的风险监控至关重要,但其效率的管理也不容忽视。碳金融市场作为一个新兴市场,不完全竞争性以及大量不合理和非有效因素的存在成为其高效运行的障碍。除此之外,目前全球碳金融市场呈现出区域性竞争发展的特征,空间上的分割以及地区性排放额分配政策的差异,增加了碳金融市场的监管成本,降低了碳金融产品交易的效率。可见,优化碳减排量在空间的合理配置,促进碳减排政策在各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是促进碳交易市场更加有效的重要措施。Moslener(2004)和Stranlund(2007)都强调了监管在碳金融市场效率提高中的重要性,前者通过一个交互模拟模型对EU-ETS成员国碳排放额分配方案进行各种设计,认为减少管制成本以及资源在转移过程中的浪费可以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Daskalakis(2008)和Markellos(2008)运用现货和期货市场的部分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论表明政府对短线投资和碳配额融资的限制将带来碳交易市场的弱有效性。Vrnokur(2009)也对EU-ETS施加配额融资和申请的限制提出反驳意见,认为提高碳交易体系的效率必须解除限制并增加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总之,碳金融市场的产生是碳交易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与碳交易存在密切的关系。通过国内外研究对比发现,国际碳金融市场规模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在市场参与主体、碳金融产品种类及其定价、市场风险识别和管理上都已经比较成熟;而我国碳金融市场由于多种阻碍因素的存在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市场结构、运行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都不完善。可见,在结合中国特殊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已有理论成果促进我国碳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将任重道远。

第9篇:理财与买卖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资本市场;企业融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赌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09-0087-08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中小企业采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融资工具的实践方兴未艾,但相应的理论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速加深,否则会影响到企业融资策略的有效抉择。

一、企业采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理论基础

现有的企业融资理论所讨论的情况可以抽象为以下几个方面:站在投资者立场上还是融资者立场上?谈的是上市企业还是未上市企业?谈的是初创型企业还是成熟型未上市企业?具体效应针对的是股性融资工具还是债性融资工具?双方的行为策略分别是什么?

融资结构理论实际上是从融资者和投资者两类主体可能面临的风险与收益函数出发探讨金融工具的性质和结构。生命周期则强调的是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企业的财务特征和融资需求所决定的金融工具的性质和结构。企业融资生命周期理论迟于企业融资结构理论,前者可以理解为特定生命阶段的企业融资结构理论。这样如果将每一种企业融资理论看做不同生命阶段企业金融工具选择的敏感因子的话,就会得到一个融资工具性质视角下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融资决策影响因子分析矩阵表,如表1-1所示。

表1-1说明,每一种融资结构理论,相当于强调每一个影响因子下,投融资某一方针对每一个生命阶段的某一种金融工具所作的评价。我们给这种评价以描述性“赋值”。我们发现第二列赋值最强。这个赋值所对应的企业生命周期是初创类企业,所对应的融资工具是股性金融工具。

这个现象,与融资优序理论(Myers,Ma-jiluf,1984)所提出的企业应当首先进行内源融资的理论一致。初创型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资金问题,成熟型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则还有超越资金以外的诉求。

现有的融资机构理论主要讨论融资工具的性质、募资的公共性两个问题,并没有将募资的组织性纳入讨论范畴。没有重点回答私募模式与基金制度结合的动力机制。本文以融资工具的性质、募资的公共性、募资的组织性为讨论维度,将混沌的资本市场体系细化为八个资本市场子体系,并从现有资本结构理论的研究成果中寻找共性结论,将研究的重点聚焦在中小企业的股性融资维度上,进而探讨了从股性融资资本市场到机构型股性资本市场思维展开的路径,从而体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一重要的资本市场子系统产生的逻辑及其效应。

二、投资风险平衡机制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功能

依据资本工具的性质和募集方式即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公募融资、私募融资、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等六个方面可以构成一个矩阵表,从理论上可以得到八个资本市场子系统,共同构成资本市场总系统,表2-1、2-2所示。

这八个资本市场子系统,会产生八种资本市场合约(工具),不同的资本市场工具其投融资双方所面临的风险是不同的。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以及资金的稀缺性,投资方具有投资工具决策的主动权。因而从投资者风险管理的角度理解资本市场子系统的内部运行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本节将从风险平衡机制的角度理解资本市场之间的内在联系。

(一)投融资风险与募资制度的风险平衡机制

金融品与实物品在辨识难度上具有详明的区别,后者的品质一方面通过工商系统、商品品质检验和监督部门等保证,另一方面购买者也可以通过即时感受加以辨别;前者购买的是证券、权力(股权、债权)等抽象的金融品,投资者难以感知和鉴别。由于金融具有跨期配置资源特征,其价值能否实现往往要经历一定时期。因此,金融产品需要更多的辅助机构来保证其品质。公募和私募决定了两种不同的金融工具品质保证路径,它可以理解为两种不同的风险平衡机制。

1.以募资工具标准化为起点的投融资风险平衡机制模型

公募资本市场体系与私募资本市场体系的本质区别在于募资对象是否相对确定,从而融资工具是否需要标准化。前者募资对象具有非确定性,法律上规定人数可以超过200人,募资信息的可以采用“广”告形式,募资工具是符合特定法律资格的融资主体、聘请特定法律资格的工具人,经过严格法律程序制造出来的标准化合约;私募融资对象则有范围上的限制,人数也不可超过200人,募资信息的不可以采用“广”告形式,募资工具的标准化程度很低。如图2-3所示。对处于成熟期的企业来说,假定企业可以采用公募、私募两种融资方法,公司该如何决策?这个要取决于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与投融资双方的偏好和认知程度。

在一个有效资本市场,股票价格与企业实绩具有较高的关联度,投资者偏好于公募投资工具,融资者一旦选择公募融资,自己将面临双刃剑效应。但在一个低效资本市场,股票价格与企业实绩关联度不高,公开资本市场对企业的有效监督作用不强,融资者特别是想“圈钱”的融资者更偏好于公开资本市场融资。对于投资者来说,这时的资本市场更多地蜕变成通过获得资本利得而进行投机甚至赌博的平台。与此相反,由于股权具有同质性差、非标准化强、交易非连续性等特征。在适度竞价交易的条件下,股易既能发现其价格,也能反映实体企业的业绩。

公募资本市场与私募资本市场对企业治理作用的差异,与投资者在两种资本市场上所关注的风险次序不同有关(曹和平,2007)。尽管股票投资和股权投资都是投资于资本品以获得未来收入流的金融制度安排,但股票投资先进入的是股市,受市场风险制约是一阶的,受企业成长风险制约是二阶的;而股权投资的进入顺序则刚好相反,先进入的是企业,受企业(项目)风险的制约是一阶的,受市场风险的制约是二阶的。

假定尽管资本市场是有效的,但企业处于上市前的中小企业阶段,那么企业只能选择私募方式进行融资。我们期望能说明的是企业究竟采用什么融资模式,即机构类型与私募类型两维决定的四种资本市场的哪一种?这则取决于融资模式是否能保证投资的安全性。

(1)公募模式的风险平衡机制模型

“买家不如卖家精”。企业比投资者对自身的现金流和管理运营状况具有信息优势。公募模式的风险平衡机制可以理解为,投融资者委托一系列中间人联合监督、制造投资工具。具体表现为,证监会出台证券生产和交易的法律法规,要求有资格的投资银行机构负责投融资者组织金融工具的生产和

销售。在此过程中,会计事务所负责双方生产合格会计报表,审计事务所则负责对企业资产货币化的合理性进行审查或纠正;律师事务所则对所有中介机构主体的合法性,提品的合法性,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加以确认。

从机理上来看,证券监管机构和所有的中介机构一方面是融资者的人。因为融资者本身既不具备制造金融工具的专业知识,也难以保证不损害投资者利益而生产假冒伪劣金融工具。另一方面是投资者的人。因为投资者既不具备金融工具的甄别能力,也不具有了解企业品质的信息优势。在重复博弈的条件下,融资者也希望所制造的金融工具能降低投资者风险。这种公募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投资者风险降低机制,其核心是监管和生产制度。公募制度下投资者降低投资工具风险的路径是:企业――证券发行制度――投资者。

(2)私募模式的风险平衡机制模型

与公募模式下投资者风险平衡机制不同,私募模式下,企业制造金融工具难以进入政府监管机构的视野,企业制造金融工具不像公募制度那样需要合格中介机构参与,按照严格的流程进行生产,在特定场所进行销售。而是投资者为了减小投资风险,通过基金制度自发地组织起来,委托经验丰富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自己与融资者磋商,共同进行投资工具的设计、生产与买卖。金融工具体现为一整套合约文本。由于不同的投融资者所生产出来的金融工具不同,这些合同的行文、内容各有特点,差异性较大,标准性差。

如果说公募制度是投资者和融资者双方共同委托的制度。那么私募制度具有单方委托者的特征,基金制度是投资者进行委托一的核心。其募资工具具有非标准性、交易场所非官方指定性、交易具有非连续性的特点。其投资者投资工具风险平衡路径为:企业――基金制度――投资者。

由此可见,公募制度和基金制度是投资者在公募模式和私募模式下降低自己投资风险的两种金融制度安排。如果两种制度的运行环境足够好,企业规模足够大,两种制度都可以选择并将有效运行。然而,如果企业不符合公募标准,只能采用私募融资制度。或者企业能够上市,但若资本市场有效性差,公募制度将会使投资者(非投机者)面临风险,不利于宏观经济发展。

2.非交易型制度与交易型制度

公募和私募两种不同的金融工具生产发行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

公募型风险平衡制度可以理解为非交易型金融工具制度。在其委托一过程中,“一行三所”一般不参与金融工具的买卖。尽管作为多个风险平衡机构之一的投资银行业有自营业务、包销机制和做市商,也存在购买环节,但买卖只是制度的中间环节,并非目的。主要是因为,投资银行自营时未必要购买自身推荐上市的证券,而包销机制和做市商机制的本意也不是借此盈利。而且包销机制和做市商机制也不是投资银行的原始典型业务。这种非交易型的证券发行制度的风险平衡机构模型可以抽象为:企业――非交易型机构――投资者。

私募模式下制度的交易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投资者不直接购买融资企业的股权,而是先要购买基金份额,然后借由基金管理机构购买企业股权;第二,基金管理机构在本质上与投资者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基金经理人投资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基金投资者的成败和盈利程度。比如,公司制下,基金投资人实际上是企业的股东,公司管理者往往就是基金持有者,其投资水平直接决定着基金投资的业绩。基金经理人直接参与了股权金融工具的制造和交易。有限合伙制下,关于GP出资1%、GP在管理费之外还有业绩奖励的规定,都使得GP与LP的关系紧密相连,二者的目标函数几乎一致。而信托制下,一方面信托机构也由类似于GP的盈利模式。另一方面在国外,发起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契约型基金发起人在基金设立后往往成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从反面来看,如果基金管理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契约规定,基金管理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无限责任、有限责任、罚款、降薪和撤职等。总而言之,从本质上讲,私募下的基金并非是一个不参与买卖的中介服务机构,而是一个“投资者延伸制度”。

3.机构投资者的本质

表2-1表明,不管公募资本市场还是私募资本市场,都可以在其中镶嵌机构投资者环节,如表2-4、2-5所示。

表2-4表明个人可以投资于股票和债券,机构也可以投资于股票和债券。

表2-5则表明个人可以投资股权,比如创业投资中的天使投资。个人也可以将钱贷给其他经济主体,比如民间借贷;当然也可以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者银行与融资者订立或交易合约。

机构投资者嵌入资本市场的动因何在?前文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具有平衡投资者认知风险的功能。尽管公募和私募两种模式的资本市场都可以嵌入机构投资环节,但显然公募、私募的风险程度不同,其风险平衡需求、平衡机制和重点是不同的。公募模式的募资工具标准化程度较强,透明性也相对较强,投资者对投资对象的认知相对增强,认知风险平衡的需求也相对较弱,可以不需要机构投资者来平衡投资者的认知风险;私募模式的募资工具标准化程度较低,透明性也相对较差,投资者对投资对象的认知难度较大,投资者认知风险平衡的需求则相对较强。私募风险平衡的实现是通过机构提升单个投资者的认知风险来实现的。

从平衡投资者认知风险的角度理解机构投资嵌入传统资本市场的必要性上来讲,资本市场将由表2-1的八个子系统,演化为表2-6的四个子系统。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通常只强调资本市场八个子体系中的四个:

然而,在现实中,机构投资者毕竟与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密切相连,这种连接不是为了降低投资者认知风险,而是为了降低投资者面临的系统性风险。私募融资中嵌入机构投资当然也起到降低投资者系统风险的作用。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机构投资者嵌入公募融资制度,其作用的重点是单层功能,即降低投资者面临的系统风险;而机构投资者嵌入私募融资制度的作用具有双层性,第一层是降低认知风险,第二层是降低系统性风险。

(二)股性风险平衡机构的特殊性

表2-1中的非机构类指的是个人;机构投资者的种类则比较广泛,主要包括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银行等等。机构投资者有三种功能,一是强调其具有一定规模的自有资金,有专业的投资认知能力;二是强调其能纯粹通过委托一机制代客理财;三是机构投资者往往能发起基金,具有资金聚集功能。其中资金聚集功能是上述所有机构的共性。如果将聚集起来的资金就叫做“基金”的话,就会形成最广义的“基金”概念。本文研究的是广义投资基金,如果按照基金的形成与基金资产的运用进行组合分类,可以形成以下矩阵:

一般投资基金包括两个生态链,一是基金的形成,二是基金投资。如果将银行业纳入投资基金的范畴形成广义投资基金,那么投资基金资金聚集的成因有两个:一个是通过债性合约聚集,比如银行存

款资金的形成。一个是通过股性合约形成资金聚集,比如狭义投资基金;基金的投资则分为债性投资,比如银行类基金的贷款。还有股性投资,比如狭义投资基金的投资。

这样,基金形成与基金投资可以有四种组合。在四种组合中,最为典型的是股性基金的股性使用,比如股权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这两种基金都属于狭义投资基金。不过由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功能是降低系统性风险,因而不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对于债性基金的债性运用情形,其典型代表是分业经营状态下的银行机构。这是非典型的投资基金类型,属于广义的投资基金。

另外两种投资基金形态尽管在现实中很少见,但在理论上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一是股性基金债性使用,如基金贷款;二是债性基金股性使用,如银行投资。银行投资实际上是混业经营的一种表现。不少学者和业界人士一直呼吁应当放开银行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或者股权投资。可见,银行混业经营在中国也是业界日益迫切的期望。基金贷款在现实中似乎不常见,但也可以找到其变种形态。比如股份制银行,甚至一般银行由于其有股东自有资本,可以看做是股性成因基金与债性成因基金的复合体,那么银行贷款也可以近似看做是基金贷款。

对于投资者来说,现实中已经存在的银行机构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都具有风险平衡功能。当投资对象为中小企业时,鉴于银行收益的固定性,银行投资尽管也可以像股权投资基金那样利用投资组合来降低系统性风险,但其组合收益要小于股权投资的组合收益。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的抵押物和现金流有限,也无法借此增加银行贷款的意愿。

显而易见,在企业融资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银行具有极强的替代作用。这样会在直接融资的基础上促使“脱媒”程度进一步加剧。这种“脱媒”会带来深刻的经济金融后果:其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型“脱媒”,会造成货币创造机制的消失,对货币流通速度和宏观调控造成重大影响;其二,银行作为特殊的长命机构,其进入、运营和退出都受到银监会等国家机构的严格监管,而私募股权基金接受监管的力度很小,而且都是短寿命的。其资金配置具有较强的波动性。

三、私募股权基金融资的双刃效应:融资方视角

对于融资方来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给企业带来正面效应的时候,也隐含不容忽视的潜在风险。

(一)私募股权基金融资的超融资功能效应

对于企业来说,私募股权基金的首要功能是融资。他研究表明,融资功能是私募股权基金融资与其他八种资本市场具有相互替代效应的共性特征,同时也是中小企业采用股权性质融资时相对有效的融资方式。以蒙牛成长为例,其在1999年创立时的全国排名只是第1116位。2001年初,蒙牛希望利用中国乳制品行业快速发展的机会扩大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规模。但是初创期的蒙牛无法获得足够的银行贷款进行快速扩张。而2002年摩根士丹利、英联、鼎晖三家PE对蒙牛的联合注资使蒙牛得以借助资本运作迅速地成长了起来。其实,蒙牛之所以能迅速壮大,更加核心的原因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使蒙牛获得了除资金以外的治理结构改善与增值服务机制,尤其是在企业风险评估、内部治理、管理创新和培育、吸引人才、市场或战略等方面的资源整合功能。

1.治理结构改善与增值服务机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制度的生态链条是基金持有者群体基金管理者基金股权投资企业。其制度效应机理为:

首先是股性投资本身带来的制度效应。

股权投资基金提供的是股性投资工具,就股性合约本身来讲,口,以带来如下效应:

一是股性合约的治理结构优化效应。股性投资工具可以引入多元化投资者,既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多个所有者提供资源的要求,又能克服所有者单一化造成的治理效应低下的弊端。

二是股性合约带来的利益捆绑效应。股性投资的本质是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机制,这会促使持股各方拥有相对一致的风险收益函数,从而使得入股者在主观上产生增值服务动力。

其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产生的超越股性合约本身的制度效应。这主要是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股性投资工具制度与基金制度的复合体。基金制度所带来的制度效应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金管理者会要求在投资合约中必须表明基金管理者在被投资企业中拥有执行董事席位或者拥有一票否决权。这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制度的形式保证了基金参与企业治理的权力。

二是基金管理者属于专业化机构,具有设立多只基金和多次设立基金的专业化经验,因而阅企无数,在为企业提供增值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在客观上为企业增值提供了经验保障。

股性合约使投融资双方的目标函数总体一致,为了实现企业增值的目的,二者产生不断重构企业的动力,甚至树立企业上市的目标。

股票市场无效的环境下,企业采用公募制度毋宁采用私募制度。其主要的原因在于前者的委托一问题比后者大。一般来说,链条越长,委托一问题越严重,制度效率越低。上市企业与未上市企业的委托一链条都可以抽象为:小股东一大股东一股东大会一董事会一企业经理一员工。但二者的内在特征却有很大差异。表现在“投票”的有效性以及是否存在内部人控制两个方面。对于股权分散的上市企业,小股东仅仅只能“用脚投票”,而且也容易存在内部人控制;而对于未上市企业来说,股权投资者基本上都能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其典型的委托链条可以简约为“股东一员工”,因而其委托一问题不如上市公司那么严重。

2.总体一致的行为效应:上市目标与重构动力

企业上市,是企业股权增值的重要方法。企业上市的过程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变革过程,其实施既需要庞大资金,也需要上市专业技能,更需要上市运作的人脉。在这三个方面都有优势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促使企业上市是至关重要的。企业上市分为二板市场上市和主板市场上市,后者需要更长时间的培养。

在上市资源短缺的条件下,企业上市自然会呈现需求大于供给的情形。股权持有者可能会产生股权转让的需求。股权转让市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分散交易的私密市场,一种是类似于OTC的集中交易市场。中国产权市场要求国有股权必须进场交易,具有比国外OTC市场更高的交易效率。

股权转让的另一动因是企业重构,企业重构的动因则是企业价值的增加,即股权价值的增加。所谓企业重构是企业重组和企业收缩的双向调整过程。广义企业重构是不一定涉及控制权的重构,狭义企业重构则是涉及企业控制权的重构。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使得被投资企业具有了更高的且可持续的成长性。在全球前100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案例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的各种规模的公司的企业价值复合年增长率均高于同期相同规模的上市公司企业价值的复合年增长率。

(二)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

尽管股性合约总体上使投融资双方的目标函数

趋于一致,但由于投融资双方在主观目标、权力安排、客观实力等方面存在差异,运营函数甚至绩效函数必然存在差异。特别是由于作为基金的投资者拥有丰富的经验、专业化的技能和广泛的人脉,是合约中的优势方,容易产生损害融资方的可能。所以,私募股权基金与企业之间所签订的协议,在给企业带来融资和超融资收益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某些潜在风险。协议中的以下条款容易给企业带来风险。

1.决策权条款与不当干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求在合约中规定方方面面的条款,以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保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权益。其中有可能对企业产生的风险的部分条款有:

(1)进入董事会的权力。投资者可以在被投资企业占有一定董事会席位的权利。

(2)保护性条款。即企业必须得到一定数量的股权支持,才可以决策投资与否。

(3)清算权条款。清算有两种情况,自行清算和破产清算。前者指企业业绩没有达到一定标准时,董事会研究决定企业解散;后者是指企业资不抵债时企业被迫解散。对于前者,投资者也有可能利用“回购清算权”作为手中的砝码,与企业家进行磋商与谈判,软性地将企业的更多控制权转移到自己手中;对于后者,投资者可以通过优先清算权(PreDferred Liquidation)实现自己的利益。

(4)经营不善时的控制权转移条款,也可以称作企业下降条款。该条款规定,若被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或者财务数据下降到了一定数值,企业就应当将其控制权包括董事会控制权转移给私募股权基金。

(5)附带的限制性条款,普通优先股是以放弃投票权为代价的,而可转换优先股则附有表决权,这使私募投资人拥有同普通股股东一样的权利,并拥有控制权,这一机制可以为融资企业高管的报酬、分发红利、调整可转换比例、更换高管等补救措施提供有效的保证。另外,私募投资人往往在企业董事会中会占有一席,并对包括企业出售资产、股权、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享有一票否决的权利。

因私募投资人往往入股后处于小股东地位,并不参与融资企业实际经营管理,其与融资企业之间在信息上是不对称的。因此,除上述条款外,私募投资人也会根据具体情形在协议中设置反稀释权、跟卖权、知情权等条款保护其利益。

尽管投资者未必想介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但决策权保证条款有时也容易使投资者对企业实施不当干预。当投融资双方利益一致时,基金管理方产生了认知错误,从而产生错误干预的情况;当投融资双方利益不一致时,基金管理方做出不利于企业的决策,从而产生过度干预的情况。

2.强制“赎售”条款给企业带来的压力

赎售条款是赎回条款和强制原有股东卖出股份的权利的合称。这两种情况都会给企业带来雪上加霜的损失。

强制赎回条款是私募投资人人股融资企业后的风险控制手段之一。如果融资企业没有达到经营预期,无法上市,也没有实现股权转让,则私募投资人要求融资企业原股东或管理层在一定期限以一定条件回购私募投资人的股份。

一般来说,清算价格是下列价格中较高的一个:一是投资者持有的企业的最近股份的净资产;二是原始购买价格加上承诺但尚未支付的红利。如果企业现金不足以支付回购总价,那么剩余的部分可以自动转化成一年到期的利息可以商定的商业票据。

赎回权增强了私募股权基金的清算权,能够灵活地要求偿付,它的优越性在于超越了债务合同仅在不能按期支付而发生违约时才会清算的情况,企业不能强制私募股权基金行使赎回权,从而增强了灵活性。但却给企业带来了较强的不确定性。

强制出售条款是指强制原有股东卖出股份的权利(Drag-along Right)。如果被投资企业在一个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上市,投资商有权要求原有股东和自己一起向第三方转让股份,原有股东必须按投资商与第三方谈好的价格和条件按与投资商在被投资企业中的股份比例向第三方转让股份。

股票被回购的权利(Redemption Option)和强制原有股东卖出股份的权利(Drag-along Right)可以保障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无法如期上市时,有其他的退出途径。这些条款将在企业经营不善时,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压力。

3.估值调整协议下的赌博性风险

估值调整机制(Adjustment Valuation Mecha-nism,AVM),也称业绩奖惩条款、对赌条款、对赌协议,所谓对赌条款,是指在私募股权投资中,投资方与创始股东或管理层在条款清单(Term Sheetl及其他协议中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私募投资人可以行使一种估值调整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企业则行使一种权利。该机制的实质是期权的一种形式。由于结果是不确定的,与赌博有一些相似之处,因此被形象地称为“对赌”。

具体来说,一般认为,对赌条款的出现,是因为投资方因为对目标企业了解不充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以及未来经营成果的不确定性,然后双方共同商定一个暂时的中间目标,先按照这个中间目标给目标企业估值。一定时间后(一年或者几年)如果目标企业经营业绩非常出色,投资方就适当调高投资的价格;反过来如果目标企业经营非常糟糕,投资方就适当调低收购价格。而这种调高或调低投资价格,通常是以双方股权的变化来实现的。因此,对赌中,双方赌的是目标企业未来一定时期的经营业绩,而筹码则是双方各自所持有的股权。

(1)对赌协议成败的部分案例

对赌条款的设计,可以有效保护私募投资人利益。但如果企业对该机制不够熟悉,或对未来情况估计不足,或者协议缺乏范围限定,则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表3-1是部分带有股权附加条件而导致企业失败的案例。

企业要减少对赌协议所带来的损失,订立对赌协议时应当采取预防损失的措施。

(2)预防损失的措施

对赌协议的本意不是为了赌博,也不是为了借机损害对方,而是为了弥补先于现实估值的偏差,实现双赢。既然如此,如何依据现实指标而调整先期的估值才是问题的根本。好的估值调整协议是能促使企业赌赢的估值调整协议,企业赌赢就意味着“双赢”。

第一,设计企业的“保底条款”

由于分段投资等制度设计,企业难以通过“引股”的方式实施欺诈,即“恶意引股”;但投资方可能通过对赌条款而让企业掉入陷阱,即“恶意人股”。所以,对赌条款应具有规避“恶意人股”的功能。“保底条款”就是设定惩罚企业的上限。这其中创始股东保留绝对的控股权是至关重要的。北京动向陈义红与摩根斯坦利2006年5月签订的对赌条款即是一典型的例子,就是将摩根股份变化的上限限制在40%以内。现该公司已如期在港交所公开上市。

第二,设计重复博弈结构的对赌条款

企业表现的“波动性”是重复博弈结构的依据。蒙牛与英联所签订的对赌条款就是包含2002-2003-2006两个阶段的双层博弈结构,尽管首

次博弈蒙牛输了,但在本质上英联也“输了”。好在通过二次博弈的机会,蒙牛达到了获胜的目标,但在本质上英联也“赢了”。

第三,指标结构化,刚柔相济

对赌条款的业绩标准较多使用的是财务指标(盈利水平)。从已有的案例情况来看,在外资并购时,我国企业在对赌协议中约定的盈利水平过高,对企业管理层的压力过大。这样有时会迫使管理层做出高风险的非理性决策,导致企业的业绩进一步恶化。可以在协议条款中多设计一些盈利水平之外的柔性指标(非财务指标)作为评价标准。事实上,外国对赌协议业绩指标还包括市场份额、专利,甚至更多的非绩效指标。

第四,对赌条款明细化

对赌条款的歧义也是导致企业对赌风险增加的原因。国际企业之间的对赌甚之。因而明晰对赌条款十分重要。具体来说,一是说明适用什么会计标准和审计机构。比如国际会计准则还是境内会计准则?二是细化估计企业未来情景,不可简单、笼统和过于乐观。三是要包含除外责任。即要进一步明晰导致为满足预期的原因。甚至在有些原因下要由投资方承担责任。

四、结论

企业融资结构理论的主要内容不能仅仅简单归结为在不同生命阶段确定股性和债性比例。其核心内容及其深化含义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其融资结构权重不同。不仅如此,企业采取私募融资的时候,一般可以通过基金制度来减小投资者风险。二是投资者风险平衡制度效率的高低既取决于制度参与者素质的高低,又取决于制度前提的状况。这决定了一方面投融资双方应当对制度本身有不断深化的理解。比如,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制度来说,融资者要明晰基金制度的双刃效应并提升规避的能力;另一方面政府应当要么改善低效制度的前提条件,要么紧缩低效制度的比例,或者说扩张高效制度的比例。比如在股票市场低效的条件下,政府应支持企业采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融资制度,降低公募发行的比例。

参考文献:

[1]Scott:Bankruptcy,Secured Debt,and OptimalStructure[J].Journal of Finance,32,1977.

[2]Shefidan Titman and Roberto Wessels:The De-terminants of Capital Structure Choice[J].The Journal0f Finance.1.1988.

[3]郭鹏飞.孙培源.资本结构的行业特征: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2003.(5).

相关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