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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0)
摘要:团场绩效考核体系对团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技术人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阐述了一二一团农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优化该考核体系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 :一二一团;绩效考核;问题;建议
一二一团现有各类农业技术人员232名。团场在农牧业生产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不同程度采取了绩效考核管理手段,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团场人力资源管理[1],但是从农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的具体实践情况看,仍然存在诸多现实问题。现就一二一团农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存在的问题与优化建议探讨如下。
1 现行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
1.1 考核定位模糊
绩效考核双方出现了对绩效考核定位上的模糊,出现为了绩效而绩效,为了考核而考核的怪现象,将个别单位是否开展绩效考核列入工作考核内容之一,结果是绩效考核流于形式,甚至出现了通过临时补课来应付上级检查的怪现象。而在绩效考核后对考核结果应用不到位,往往是消耗了大量的精力,绩效考核双方却不能真正分享绩效考核带来的收益,导致绩效考核进入了无人信任、难以为继的死循环。
1.2 关键绩效指标缺乏科学依据
一是未按照团场农业生产的总目标逐级分解制定绩效指标,结果是绩效考核内容偏离团场农业生产发展本身,无法客观真实反映农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二是大量指标难以量化考核,只能依据主观判断。甚至存在可以定量考核的指标没有定量操作,而是习惯于应用操作简单、模糊性大、执行偏差率高的主观定性评价[2]。
1.3 考核关系不够合理,对象不具体
一是被考核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参与绩效考核,出现了因考核者岗位的不同,考核侧重点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二是考核结果更侧重于单位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和单位干部班子整体情况,对制定的个人绩效指标则采取较为模糊的评价。
1.4 服务对象评价缺失
团场农业技术人员的服务对象和工作重点是连队生产一线的职工,但在绩效考核体系中未将一线职工对农业技术人员的评价列入绩效考核,结果造成了被考核者只重视对考核指标在数据和理论上的完成,或者在工作中单纯追求和考核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忽视对农业技术服务对象的重视,脱离服务对象,从绩效考核管理角度而言,服务对象绩效考核评价的缺失,导致农业技术人员对绩效考核的根本认识发生偏差。
1.5 绩效考核结果未有效应用
一是考核结果不透明,绩效改进环节难以实现;二是人事部门在开展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过程中,并不依据农业主管部门的考核结果,而是以独立的考核结果做为决策依据;三是考核结果未合理应用于薪酬分配,奖金的分配总是按照职务系数划分,正职系数为1.0,副职系数为0.8,其他干部系数0.7,从事农业技术的人员大多数为单位副职和一般干部,但仍有一定数量的聘用农业植保员不参与奖金分配。在历次工资普调中团场劳资部门没有将绩效考核结果列入农业技术人员调资方案。
2 优化建议
2.1 整合完善绩效考核总框架
一是按照一二一团农业生产发展的总目标要求和特点,设计农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的基本框架,建立相对统一的绩效考核标准;二是注重绩效考核人员的组成,在考核中吸收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避免非专业人员参与到专业技术考核中来。三是要采取关键绩效指标法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基本考核方法,严格按照流程开展绩效考核,实现绩效“双赢”。
2.2 确定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
采取以关键绩效指标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一是在绩效计划制定环节,农业主管部门必须依据团场农业生产发展的整体目标和对技术人员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制定控制性考核指标;二是在指标的选择方面,必须重点突出反映技术人员工作性质的专业性考核指标,降低以往非专业性考核指标在考核中所占的比重;三是树立“量化”考核思维,不仅要建立一套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难以量化的指标,仍要尽可能通过量化手段开展考核[3]。
2.3 建立畅通的沟通和应用机制
一是在沟通机制的建设上,要建立绩效考核结果的公开机制,提高透明度,提升绩效考核的公信力;二是人事部门要加强和农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在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过程中合理应用绩效考核结果;三是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效应,让农业技术人员合理、公平分享团场生产经营的效益,实现农业技术人员个人发展和团场发展的有机结合,建立“激励 努力 绩效 奖励 满足 再努力”的良性循环,提升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2.4 农技服务对象评价纳入考核标准
按照农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连队职工这一工作特性,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引入服务对象为主体的绩效评价机制。农技服务对象评价内容包括:走访次数、服务效果、服务态度、满意度和综合述评等。
3 政策建议
一二一团人事主管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要重视团场农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正确认识绩效考核对团场农牧业生产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作用,通过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团场农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新潜力,全面提升一二一团农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素质。
3.1 为绩效考核提供制度保障
一二一团人事主管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为团场农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提供制度保障。一二一团党委应该成为团场农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和落实的核心保障,设立绩效考核监督机构,定期通报绩效考核开展情况,提高绩效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2 强化绩效管理教育
做到绩效考核执行与绩效管理教育并举,普及绩效管理理念,定期开展对单位绩效考核相关人员的绩效管理培训,为绩效考核体系提供良好的实施环境。
3.3 不断创新绩效管理手段
绩效考核作为一种人力资源管理手段,任何一种设定的绩效方案都存在一定的时效性和不适应性,在绩效考核管理的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总结利弊,实时优化绩效考核体系。
参考文献
[1]王春霞,贠谦吉.基层农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J]. 现代农业科技,2010(4):377-378.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加速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在农业上的推广应用,保障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过程中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二)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
(三)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
(四)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
(五)实行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推广机构与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
(六)讲求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依靠科学技术和发展教育振兴农村经济。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引进、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地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保证和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畜牧、水利、渔业、农业机械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章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第六条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和科技示范户相结合的推广体系。
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鼓励和支持农村中的群众性科技组织兴办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技术经济实体,发挥其在推广农业技术中的作用。
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第七条乡(镇)以上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事业单位,其职责是:
(一)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技术标准,并组织推广计划的实施;
(二)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三)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四)对农业新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五)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六)进行专业调查、规划、设计、监测、预报、评估、咨询;
(七)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组织农民学习和运用农业科学技术,总结推广群众的先进经验。
第八条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宣传农业科技知识,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措施,为农业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服务。
农村科技示范户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指导下,通过生产示范传播实用技术。
第九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适应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开展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向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者提供先进、适用的技术,加快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普及应用。
第十条农场、原种场、林场(圃)、牧场、渔场、农业机械厂等(含部队、司法部门和大型厂矿企业所辖),除做好本场(厂)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外,应当向社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推动、帮助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第三章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第十二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集中主要技术力量,对适合当地的先进技术进行充分论证,全面规划,制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应当列入科技发展计划,由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渔业、农业机械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把农业生产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列为研究课题,其科研成果可以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广,也可以由该农业科研单位或学校直接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
第十四条向农业劳动者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经试验、示范证明在推广地区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十五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坚持为当地农业生产服务的原则,做好本辖区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不影响分工范围内业务工作的情况下,可以打破行政区域和部门界限提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第十六条对农业生产中推广应用的动植物品种、复混肥和配方肥(微量元素肥料)、复配农药、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兽药等农业物化技术,实行推广审查许可制度,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审查许可后,方可进行推广。未经审查许可,不得进入农业技术推广领域。
第十七条农业劳动者根据自愿的原则应用农业技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农业劳动者应用农业技术。
第十八条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农业劳动者推广农业技术,进行新技术试验、示范,开展专业调查、监测、预报,宣传、普及科技知识,指导农民技术人员进行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等,实行无偿服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承包等形式提供农业技术的,可以实行有偿服务和兴办经营实体,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摊派或充抵农业技术推广事业费。
进行农业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承包和兴办经营实体,当事人各方应当订立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广农业技术所需的经费,由政府财政拨给。
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应当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并应当使该资金逐年增长。
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克扣。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其资金的来源:
(一)国家和地方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技术推广资金;
(二)农业发展基金和林业、水利专项建设等各项农业专项基金中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部分;
(三)各种农业基地开发和工程建设资金中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部分;
(四)引进的外资中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部分;
(五)其他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
第二十一条乡、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从其举办企业的以工补农、建农的资金中提取一定数额用于本乡、本村、本组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
第二十二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以围绕农业技术推广开展服务,兴办经营实体,增强自身的实力和活力。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开展服务、兴办经营实体,税务、金融等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
农业劳动者在生产中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技术培训、资金、物资和销售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二十三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构成,应当以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专业科技人员为主,其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专业科技人员应当具有中等以上有关专业学历,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持的专业考核培训,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十四条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教育部门应当在农村开展有关农业技术推广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
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对农业劳动者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技术素质。
农民技术人员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并发给证书。
第二十五条对在乡、村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应当以考核其推广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实绩为主。
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的科技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在评定职称时,应当将他们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专业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改善他们的待遇。依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保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专业科技人员的稳定。
农业科技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不含城关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应当在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学习、进修、工资、福利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激励农业科技人员献身农业技术推广事业。
表彰和奖励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及管理工作二十五年,并取得成绩的农业科技人员。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获得必需的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进行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有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必要的条件和足够的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试验基地、生产资料和其他财产。
第二十九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有权检举违法推广行为,抵制违背技术规程的干预。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或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应当对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引进、推广农业新技术成绩显著的;
(二)在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
(三)对农业技术有重大改进,解决推广中重大问题的;
(四)培训农民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成绩突出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理:
(一)农业物化技术未经审查许可,擅自进入农业技术推广领域的,责令限期纠正,没收非法所得,依法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未经试验、示范的农业新技术和未经品种审定的新品种,盲目推广和强制农业劳动者应用的,依法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凭借职权干预推广工作和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四)摊派有偿服务和经营实体收入或将其收入充抵农业技术推广事业费的,责令限期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五)非法侵占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试验基地、生产资料和其他财产的,责令限期退还,依法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六)截留、挪用、克扣农业技术推广经费、资金的,责令限期纠正,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有前款(一)、(二)、(三)项行为之一,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增强农业技术档案利用的法律意识
农业技术档案真实记录了农业技术管理的过程,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查考农业技术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档案人员在履行农业技术档案工作的服务职能中,要有强烈的依法办事的意识,遵守农业技术档案利用工作纪律,按照档案法律法规,进行档案的开发与利用。首先,要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档案归档制度。将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凡是具有保存价值的科技文件材料,都应按要求归档保存,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处理或自己保存。农业技术人员调离工作前,应将本人借阅的档案和在工作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向档案室及有关部门退还和移交,否则不办理调离手续。其次,要建立和健全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管理人员依据相关部门审批的利用需求,向各内设部门、业务人员、外部监管部门提供档案利用。有需求查阅人员经农业技术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查阅本人的农业技术业务档案。档案工作人员要正确处理利用和保密的关系,在开展利用工作时,既要积极主动提供档案为各项工作服务,又要坚持保密原则,正确维护和协调农业技术档案管理和利用服务所涉及的内容。再次,要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档案借阅制度。实行进入库房履行登记手续,档案移交入库时,必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移出、销毁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审批、登记、签字手续。最后,在农业技术档案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一旦有意外情况,一定要及时上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做到及早发现、及早上报、及早处理。
二、增强农业技术档案利用的信息意识
农业技术档案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是覆盖民生领域的专业管理工作。现代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农业技术档案作为信息资源的组成部分,档案人员应增强对其信息性的认识程度,提高辨别水平和处理能力,增强开发农业技术档案信息资源的意识,满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对农业技术档案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要树立现代技术意识。市场经济的建立形成了一套激烈竞争的机制,追求信息的快速传递,发挥时效,是信息竞争的重要措施。实现这一目的的条件就是档案人员要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开展档案服务工作,大胆地进行设备更新,努力学习现代化技术,比如电子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影视制作技术等,促进档案工作的发展。
三、增强农业技术档案利用意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档案工作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档案人员应开发档案信息并主动与市场经济接轨,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中去,为农业经济服务。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竞争机制,档案人员要使档案信息有效进入市场,要有质量意识、效益意识,要根据需求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开发含金量高的农业技术档案信息,并及时把能产生极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农业技术档案信息推向信息市场,使农业技术档案信息在市场环境的作用下找准位置并发挥其作用。农业技术档案的开发和利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监督体制,以保证有效地发现并纠正档案利用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四、增强农业技术档案人员的服务意识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行业发展迅猛,为我国人民的生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但是现阶段,我国农业技术在推广过程中还存在经费管理不合理、缺乏推广人员激励机制等众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技术推广速度。基于此,对农业技术推广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农业技术;现实困境;完善路径
农业技术推广是指人们将农业科研成果和农业技术向农业生产转化的一种路径,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但是现阶段,我国农业技术推广还受到经费、推广机制、推广人员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农业技术推广效果严重下降。基于此,本文就对农业技术推广的现实困境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以期为农业技术推广提供参考意见。
1农业技术推广的现实困境分析
1.1农业技术推广机制不合理
现阶段,我国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大都是分级的,主要是由省、市、县、乡这四级机构组成[2]。一般情况下,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的主要负责人是由县和乡两级组成,这两级主要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农村农民的农业种植技术,从而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但是现阶段,我国农业推广工作却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农业推广机制,造成各级农业推广机构各自管理农业推广人才,致使各级农业推广技术人才无法加强沟通。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对农业的重视程度逐渐增加,农业结构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对农业技术推广站的职责也得到了完善,在此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原有的服务机制进行完善,从而保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
1.2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管理不规范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经费一直是由国家财政部门下发到各个省、市、县以及乡镇,然后再由各个省、市、县以及乡镇下发到各自负责的农业推广站,此种下发模式就会造成经费被挪用、下发延迟等情况,从而导致农业技术推广经费使用无法得到保证。其次,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部分农业推广站推广人员在进行项目申报过程中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只是片面地按照国家政策入手,在此种情况下申报的项目就会与农民的现实需求相违背,造成严重的经济浪费。再次,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经费都是来源于各个政府部门,一些非政府部门的经费投入少,而我国还没有制定完善的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筹措机制,造成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站资金来源单一,无法得到保证,从而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产生严重影响。
1.3缺乏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与激励机制
现阶段,由于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站缺乏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与激励机制,造成各个农业技术推广站人才流失严重。出现此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我国县以及乡镇的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短缺,造成相关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无法得到足够的资金进行培训工作。其次,在我国县及乡镇的农业技术推广站中,由于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思想落后,对农业推广技术培训工作不重视,会放弃参加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会,造成自身农业推广知识老化。再次,各个农业技术推广站缺乏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管理的激励机制,造成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工作积极性下降,无法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落到实处。
2农业技术推广的对策建议分析
2.1改革政府农业服务机构机制,回归公益职能
改革政府农业服务机构机制,回归公益职能,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国家需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创新农业服务机制,保证各个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工作人员可以顺利完成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其次,国家需要构建农业技术推广的公益职能,加大对农业科技项目的资金支持,从而保证公益性农业服务、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有着充足的资金支持。再次,需要创新农业技术服务机制,对各个地方的农业技术推广经验进行总结,并结合农民的内心所需,对农民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从而提高现代农业的生产效率,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
2.2拓宽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筹集渠道,规范经费管理
拓宽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筹集渠道,规范经费管理,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国家需要拓宽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的筹集渠道,支持企业、公益性组织、个人进行投资,从而保证资金的正常使用。另一方面,各个农业技术推广站需要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资金进行规范,可以将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让企业之间公平竞争,从而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提高农村农民的经济收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2.3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人事制度
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正常进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需要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培训,并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用人制度、奖励激励机制以及培训制度,从而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其可以更好地为农民进行服务[3]。
3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需要加强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大力推动农业的发展,就需要相关单位加强农业推广人员的推广技能、完善农业推广机制,并加大农业推广经费的投入,从而实现我国农业的科学化、现代化,解决农业推广的现实困境,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行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石晶,肖海峰.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投资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J].科技与经济,2014,27(1):41-45.
[2]王洪秋,安载学,方淑琴,等.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5(5):318-319.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转变农业系统干部作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有效推进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的四分之一工程部署和市农业局关于开展“百、千、万”农业干部下基层、解难题、送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动员全区农业系统技术干部,深入基层开展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为重点,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宣讲惠民政策,指导农民科学生产的科技服务行动,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利用4月至11月共8个月时间,全区农业系统技术干部积极投入到全市农业系统“百、千、万”农业干部下基层、解难题、送服务行动中去,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民生产生活需要,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突出抓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局班子成员带领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以上的技术干部分包*镇、*乡、*乡、*乡、*乡、*办,并组织*名技术干部深入各乡镇分包所有村,力求让更多的农民群众受益。
二、任务目标
每位局班子成员都要建立一个基层联系点。每名技术骨干每人至少抓一个示范点,建立一个联系村,讲五堂技术课,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保证生产关键季节在生产现场或技术指导畅通,全年累计下乡时间不少于50天。包村技术人员,每人要确定2-3个重点村,确保村村有联系技术指导人员和干部,对接受指导的农户做到“三个一”服务,即每户一人接受培训,每户发放一份技术资料,每户接受一次技术咨询,全年累计下乡时间不少于100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要做到每村一期培训班,每户一张技术明白纸,每村培养1个示范户,每村有1块示范田。全区共举办300期培训班,培养600个示范户。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要在6月底前完成,7月份市局将组织验收。通过农业干部下基层、解难题、送服务行动,使每个重点作物或产品都有相应的技术服务方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得到普遍应用,每名下乡干部和科技人员要至少解决一项生产技术难题或培养一个典型样板,力争使全区基层农技人员普训一遍,培训农民5万人次以上,1/3以上的农户得到技术指导。
三、责任分工
全区农业干部下基层、解难题、送服务行动,实行行政逐级负责制和技术首席专家负责制,采取“分级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的办法。局科教科具体负责行动的部署、组织实施、检查督导、总结宣传等工作,因地制宜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注意加强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局土肥站具体负责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检查督导和总结宣传,对工作进展情况、经验、问题每星期收一次汇报,每周五通报。
局技术骨干负责制定技术指导意见,培训区、乡两级技术人员,为区、乡两级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重点做好示范点建设,分类技术指导,编写通俗易懂的技术资料,开展对乡镇技术人员和广大农户的培训与指导,并配合省厅百名专家、市农业局技术专家开展工作。包村农业干部重点围绕建设示范样点、政策宣讲、科技培训、信息服务等,加快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四、行动内容及方式
局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特点,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为培训重点,因地制宜确定服务内容。重点搞好以下服务:
(一)提出技术方案。针对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制订出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管理技术方案或解决对策。
(二)实施现场指导。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园区等生产现场,进行实地技术会商、超前技术指导,因时、因地、因户指导农民、种植大户具体落实技术措施。通过发放科技明白纸、口传面授、专家咨询、实物展示、图片资料和影像播放等形式,进村入户传授技术,宣传政策,提高专业技能。
(三)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草害等灾害,提早制订防灾应急预案,指导农民落实有关防灾减灾措施。
(四)开展技术培训。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结合测土配方施肥、新型农民培训、高产创建、植物病虫害防控等项目,对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民开展普及性培训。在关键农时季节,在集中产区,举办各种专题技术讲座,在关键时期深入田间地头、棚室现场进行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农民的管理技能和种植水平。
(五)宣讲惠农政策,确保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农业干部下基层、解难题、送服务行动作为“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作为锻炼队伍、转变作风的一项有效途径。为搞好这次行动,局里成立了由局长英彦青任组长、党组书记刘广武、副局长杜风亭任副组长的农业干部下基层、解难题、送服务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有局科教科、办公室、综合科、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蔬菜技术推广站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科教科。
(二)创新工作机制。这次农业干部下基层、解难题、送服务行动受众面大,持续时间长,活动内容丰富,基层群众期盼程度高,局属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创新行动机制,切实做到“技术人员到户、科技成果到田、技术要领到人”,努力建立科技下乡服务的长效机制。为使行动扎实有效,区农牧局成立了由市局专家和6名技术骨干组成的解疑小组,会商答疑农业技术难题,制定解决方案。
(三)强化督导调度。局科教科要建立下基层服务工作台帐,对参与行动的农业技术人员和干部,要明确具体任务和服务地点,做到人人有任务、事事有着落。要加强对行动的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参加行动的专家、农业科技人员和干部名单进行公示。并不定期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并予每月14日进行通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进展情况每周四上报市土肥管理站。
关键词:南昌;现代农业;新品种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1-0075-2
加强领导,统畴安排
为了搞好现代农业水稻新品种展示工作,成立了南昌县现代农业水稻新品种展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同时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和经常性技术指导。
2 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确定实施内容
经过调查研究和讨论,制定了《南昌县现代农业水稻新品种展示实施方案》和《南昌县现代农业水稻新品种展示技术方案》,展示和试验点选择一是选择了交通便利,集中连片,土地肥沃,肥力均匀地区,二是要选择乡镇农业技术力量强,农民种粮积极性高,当地以种粮为主的乡村。如泾口乡后房村和向塘镇高田村(县农科所)二个展示点在高速公路和国道边,处于高产创建区,田块园田化。小区对比试验点和大区展示分布五个村:泾口乡后房村、塘南镇蔡家村、向塘镇高田村(县农科所)、蒋巷镇山尾村、幽兰镇东田村。每个村对比试验点一块田,面积2亩,早稻11个品种,晚稻19个品种,一个品种一个小区,每个小区面积0.1-0.2亩;每个村大区展示:早稻11个,晚稻19个,一个品种一块田,面积3亩,对比试验和大区展示都不设重复。早稻对比展示品种11个:优I458、两优25、两优287、株两优971、菲优463、优Ⅰ463、德农88、准两优312、准两优2号、嘉早312、跃新68,以跃新68作对照。晚稻展示品种19个:五丰优T025、协优916、天丰优19、佳优1251、荣优225、佳优1332、欣荣优023、春优59、荣优7号、天丰优6418、玉香优237、国稻3号、欣荣优2067、汕优736、天优华占、宜S晚2号、中5优111、皖稻199、岳优9113,以岳优9113为对照。田间管理做到“五统一”:统一播种、统一育秧、统一栽插、统一施肥、统一用药。
3 积极实施,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
为了把南昌县现代农业水稻新品种展示工作落到实处,实施前邀请省农科院和县农业局专家对乡村农技员和示范户培训,讲解展示方案,讲授良种良法、栽培技术、防治病虫害技术,为以后规范操作打下基础。在展示关键时期技术指导小组成员深入田间实地指导,栽插时技术人员下到展示田拉线布行,手把手指导示范户按规范栽插,指派专人对水稻各生产时期进行观察记载,乡镇农技人员经常性指导示范户。技术指导人员与示范户建立经常性,向示范户公布自己电话,开通信息服务平台,向有手机示范户不定期发送农技气象和病虫害。
4 组织观摩筛选,取得展示成效
4.1 组织观摩、遴选主导品种
自《种子法》实施以来,我县种业发生深刻变化,种子市场全面开放,原有的以县为单位的统一供种格局被打破,过去农民购种仅听县种子公司一家品种推介,而现在面对几十家种子公司的宣传推介,增加了选种的盲目性和难度。一批优良新品种由于没有适宜生态环境、栽培方式,致使优良品种特性未能充分发挥,甚至出现因使用方法不当,造成农民减产减收情况。为了减少这种盲目性和用种不当,我们高度重视新品种展示工作,特别是今年加大新品种展示力度,展示点和参展品种之多都是前所未有。为了使新品种展示取得实际效果,组织乡镇领导、农技人员、种粮大户、农民群众召开观摩现场会,用交通工具把他们送到各个展示点,观摩前分发给每个人一张展示新品种性状表,由种子管理站技术人员现场介绍品种展示情况,大家近距离观摩比较各个品种,对品种性状有亲身感受。现场观摩后,进行品种筛选评议,评选出有推广前途得得品种:早稻两优287、优I458、嘉早312、菲优463、两优25;晚稻协优916、佳优1332、宜S晚2号、中5优111、五丰优025、玉香优237,从中遴选主导品种。
4.2 展示宣传、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展示区新品种比非展示区品种产量对比,产量有明显提高,一般平均亩增产5%,有的品种如:早稻两优287、晚稻中5优111高达10%以上,展示区中不但出现产量高,而且米质、抗病虫害、抗倒等综合性状好的品种,比一般品种有突破性提高,有利于我县品种更新换代,实现我县粮食产量和结构突破。
在展示点路边上设置标志牌介绍项目简况,每个品种设置一个小标志牌,介绍品种名称、供种单位、主要特征特性,便于农户参观了解,扩大品种展示效应。把通过展示对比遴选出的主导品种介绍和其他农业技术资料编印成册,分发到千家万户。在广播、报纸、电视和江西种业网等媒体进行新品种宣传,开展送科技下乡,掀起良种推介入户活动,用农业科学武装农民,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把我县现代农业推向前进。
4.3 总结经验
通过展示实施,我们觉得一些经验值得总结:
(1)品种展示实施应该规模化,规模大,产生效应大。这次展示品种和规模前所未有,新品种推广传播范围广,取得效果空前。
(2)展示项目实施地点在醒目地区,应靠近公路大路边,吸引农户眼球,品种展示自发传播,扩大品种展示效果。
(3)展示项目田块集中连片,肥力均匀,使展示结果可比。
5 品种评议
关键词:地膜覆盖 ;栽培技术; 农业技术推广
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在我国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在此以北方小麦为例,谈谈小麦地膜覆盖栽培技术中的一些要点。
1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作物地膜覆盖技术栽培的认识
在利用地膜覆盖栽培技术栽培农作物时,首先我国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加强地膜覆盖栽培技术教育和对农民技术的培训,提高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的推广效率。例如:可以以村为单位,开展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知识讲座、组织广播电视讲座等,对农民大力宣传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同时还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制作农业科技教育宣传栏,到田间去指导农民进行科学有效的耕作,在农村普及科学文化技术知识,不断地改进推广方式,促进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的推广进程。
2 有关部门要实施农作物地膜覆盖技术的规范化管理
实施农作物地膜覆盖栽培技术,不是让农民为所欲为的栽培,有关部门必须行动起来,将改想技术认真落实和推广。要实施农作物地膜覆盖技术的规范化管理,综合起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机制。改革用人制度,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部门的人员管理,建立起明确的责任制度,以岗位定人才,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制度。第二,消灭外行人员对内行人员的管理控制,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的权利,合理的分配技术人员,将有知识、有文化、有头脑的地膜覆盖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相应的领导部门,实行内行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起由内行人员领导外行人员的工作制度,保证地膜覆盖技术实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第三,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是对地膜覆盖技术推广人员的强有力的监督,而且比任何评价方式都具有客观性。管理部门可以建立以服务对象为主体的考核评价体系。对于表现好、业绩好、服务好的部门可以给与物质上的奖励,对于不上进、不努力的部门,要给予严厉的批评和教育。
3 注重农民的实际操作指导
现行的农作物地膜覆盖技术推广仅仅是单纯的推广地膜覆盖技术,并没有在深度和宽度上做文章,他们这种单一的农业技术的推广方式大大的影响了我国地膜覆盖技术的推广效果,造成我国农产品成果的转化率低下。同时在地膜覆盖技术的指导过程中,农业技术的推广部门并没有与农民群众联系起来,而是一味的埋头钻研,不断试验,并申报结果,这种情况使得地膜覆盖技术的指导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从服务农民、造福人民、提高我国农业成果的转换率,转变成功利性、目的性很强的获奖研究项目。注重农民的实际操作指导,总结起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3.1 指导农民精细整地,保证充足的底肥
利用地膜覆盖栽培技术栽培北方小麦时,必须要做到精细整地,保证充足的底肥。在栽培中,前茬作物收获后应及早深耕整地,去除前茬作物留下的杂草,保证地平、土绵。由于北方冬小麦在栽培过程中不便
于追肥,所以在整地的同时要一次性施足底肥,要将小麦生长过程中所需要的肥料作为底肥一次性施入,保证冬小麦充足的营养。
3.2 在栽培中要根据自然条件选用优良的品种
北方小麦的栽培中,选用优良品种尤为重要。在选种的过程中,要根据自然条件和气候条件,选择适宜的品种进行栽培。最好是能够选用抗旱、抗病、抗倒、丰产性强的冬小麦优良品种。一般说来,北方可以选用西峰19号、西峰22号等小麦种子。选种后,还要对种子进行处理才能播种。每50千克冬小麦种子可以用75%的3911乳剂100克加水2.5―3.0千克,喷洒拌匀,然后再将其堆闷12小时后,再进行播种。
3.3 注意覆膜过程
在播种的时候,要时期播种,根据当地的气温、地温等变化情况来进行播种。一般情况下,北方的冬小麦的播种日期为9月23日至9月30日为宜。在覆膜和播种时可以采用用小四轮拖拉机牵引小麦穴播机进行覆膜播种。在覆膜过程中要求覆膜要平整,膜与地面不能留有空隙,要紧密接触。选择农用薄膜的时候要合理选择,一般选用宽1.4米,厚0.005毫米的农用薄膜进行覆膜。用机械覆膜时,机械一般会自行在膜的两边压土,但由于留有空隙,一般情况下还需要人工补充修好,将薄膜边缘用泥土压好压实。在播种时,要注意播幅间距不能太宽,一般来说20至25厘米最为适宜。还要时刻注意播种机的播种速度,保持适当的播种速度,速度太快或者太慢都会导致错位出苗。
总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作物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的推广,这是我国现阶段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但这并不是单靠个人的力量就能达到效果的,工作人员要从指导农民的实际的操作出发,切实保证农民能够掌握地膜覆盖技术。
参考文献
【关键词】地震灾害;农技推广体系;恢复重建;对策
1 汶川地震对四川灾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损毁情况
1.1 人员伤亡严重
大量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经营管理人员伤亡,仅绵阳市农口系统职工就死亡206人,失踪390人,受灾1327人。
1.2 大量办公场地和技术设备损毁
汶川地震造成农业科技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预警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等的房屋、仪器设备损毁。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办公业务用房普遍倒塌或损毁严重,设施设备损毁(坏),地震灾害损毁办公业务用房500603.5平方米、仪器设备24624台(套),房屋和仪器设备损毁率达到了61.1%和51.8%,直接经济损失达88842万元[1]。
1.3 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瘫痪
由于损毁严重,许多受灾严重的县乡农业部门已经瘫痪,推广服务功能严重丧失,农技服务脱节断档。农业服务体系、粮食安全储备体系、农产品检测及质量安全体系和气象系统均受到较大影响,在短时间内很难有效地为“三农”开展服务。
2 汶川地震后四川灾区农业科技体系现状
2.1 农业服务体系人员大部分精力投入到农房重建工作中
由于超过90%的农房需要修缮和重建,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重建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因此,农业服务体系人员80%以上的精力都投入到农房重建、防汛、农村稳定、援建协调工作中,少部分精力用于业务工作。再加上交通阻断,难以深入开展农技推广工作。
2.2 缺乏具体的重建方案及规划
汶川地震发生后,全省出台专门贯彻意见的市州只有11个,全面实现管理体制理顺的市州只有成都市、泸州市、阿坝州,仅占全省市州总数的14.3%;实现管理体制理顺的县(市、区)只有46个,仅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25.4%,管理的乡镇或区域性机构只有522个,仅占全省乡镇或区域性机构总数的12.4%[2]。
2.3 现有农技推广队伍不稳
现有基层农技服务体系人员状况,存在学历低、结构单一、知识老化等问题。全省乡镇农技推广人员中,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占60%,非农专业技术人员占40%[2],人员断层现象明显,农业大专院校毕业生等新生力量难以充实到基层,人员年龄老化已成为困扰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由于农技推广工作环境较差,待遇不高,很难吸引高学历的农业科技人才到基层农技推广部门工作,导致后备人才短缺, 难以适应农业推广的长远发展。
2.4 农技推广手段落后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经过多年的建设,有了一支稳定的队伍,但是在农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推广上,仍然存在手段落后、大部分乡镇没有试验基地等现象,手段更是落后,直接影响新技术的推广效果。
2.5 农技推广经费投入少
四川省基层农技人员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已纳入县级财政保障,但津补贴等工资性收入保障水平低,推广经费除成都市等少数地方能得到较好保障外,其余各地都不能实现基本保证。特别是汶川地震后,由于县级财政收入的减少,各种经费还在降低,因此,现在的农业服务工作难度大,农业生产上的一些关键技术措施也很难落到实处,影响农业服务体系作用的发挥。
3 灾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创新型发展模式探索
3.1 发展创新型灾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本文结合汶川大地震后四川灾区的实际情况及多种农技推广模式总结出一种复合、高效的创新型推广体系,即“政府主导+专家指导+农民参与+企业支持+现代信息服务手段”。其推广手段主要由政府(含其组建的农技中心)、专家(含其指导的科技人员、组建的专家大院及专家服务团)、农民(含其组成的专业协会)、企业和现代信息服务手段5个子系统有机组合而成,各子系统间的关系见图1。
图1 创新型灾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3.2 完善创新型灾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农技推广工作是全方位的系统工程,需要多学科的有机结合和科研、推广及基层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3]。创新型灾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还需要不断的完善,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和新形势下的农村问题。
3.2.1 加大农业科技推广立法力度,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法律法规
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农业法、农业科技推广法、种子管理条例以及植物新品种管理办法和转基因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通过立法保障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待遇、工作条件和培训,保障农业科技推广的项目经费、推广经费,保障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的紧密结合,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过失必究,才能从法制的角度确保农业和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健康发展。
3.2.2 加大财政资金对农业科技推广的支持力度,拓宽投入资金的来源渠道
农技推广机构履行的是公益职能,其经费主要靠国家拨款和地方财政投入,自身缺乏“造血”功能,加之四川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小,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在末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农业科技推广仍以政府支持的无偿服务为主。通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农业三项工程等各类农业科技专项扶持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农业科技推广的支持力度,加快农业科技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展农业科技推(下转第261页)(上接第175页)广资金的投入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全社会、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格局。
3.2.3 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新型农民
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方面,一是增加农村基础教育的财政投入,加强农村中小学建设,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二是扩大教育培训范围,在农村广泛进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三是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在办学模式上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多样,体制多种以及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办教育的格局。
3.2.4 建立一支稳定的农技推广体系队伍
各级政府要重视农技推广队伍,要把好进人关,实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推广人员的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其工资、业务经费和改善推广硬件投资手段经费,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2.5 加强推广体系建设,更新观念和鼓励创新
加强自主创新是提高一个区域竞争力的首要任务,也是四川省提升农业竞争力的迫切要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政府首先要做到增强自身的创新意识,建立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增加财政对于农业科技的投入。同时要加大人才开发、引进力度,完善管理方式,鼓励科技人员大胆创新、创业和深入农村第一线的激励机制,以此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和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陈永新,李晓燕.重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积极发展四川现代农业[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05:71-75.
江西省根据标准文本先预拨30%启动资金,项目实施中根据执行进度凭实际支出有效单据拨付30%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30%资金;预留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区市级财政验收后再行拨付。江苏省根据签订后的项目合同书先拨付60%资金,中期考评合格后拨付30%资金,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尾款。需要说明的是,该省规定企业对项目的投入必须高于财政投入,企业承诺的资金到位后,财政才拨付尾款。四是重点式投入。为了解决支持项目多而散、资金规模小的问题,辽宁省通过调研和专家论证,结合本地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确立了支持的主推技术,改变了过去由市县财政申报,省级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的做法,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了集聚效应。2010年辽宁省通过重点式投入方式,确立了粮食生产、畜禽养殖和特色产业三大类14项主推技术,申报的项目数比改革前减少了23个。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多数省份根据中央财政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省级农技推广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形成了“制度管钱、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的“三管”局面,开创了农技推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良好环境。湖北省要求项目县(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县(市)的工作规程。黑龙江省创建了“乡财乡用县监管”的管理平台,实行涉农专项由乡镇财政统一拨付、统一管理的运行机制,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了乡镇财政的监管力度。此外,还建立了“部门提、财政审、政府批”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业务部门专业优势,开展农技推广工作。山东省实行了财政资金直拨到县的管理方式,通过特设专户将农技推广资金直接拨付到县级财政,减少了资金拨付环节,避免了资金挤占、挪用和滞留的现象发生。二是科学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多数省份确立了省级立项的管理机制,根据本省农业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当年农技推广资金项目支持的方向、补助对象、实施范围等内容,建立起科学设计、统筹规划的项目事前管理模式。江西、湖北等省份将制约当地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作为支持的重点,实现了项目上下游完整衔接、无痕接缝的目标。江西省支持当地脐橙保鲜技术推广应用,有效促进了脐橙产业链的持续延伸。辽宁省还在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支持的主推技术,这种做法既明确了支持的重点,又降低了项目评审的工作成本,使财政资金花得更明白、用得更放心。三是严格监管项目实施过程。各地高度重视开展农技推广项目的责任制,采取多种措施,调动项目承担单位等多方面积极性,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湖北省建立了严格的项目管理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从严处罚,并执行处罚登记制度,在安排其他涉农资金时,予以控制,切实做到了“管钱”“用钱”的责任风险并存。辽宁省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省财政厅与省直农技推广部门,省直农技推广部门与有关市、县农技推广部门,有关市、县农技推广部门与所涉及的农民,分别签订了项目实施协议,形成了以农技推广部门为纽带,财政资金与农民有效衔接的联动局面,确保农技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黑龙江省通过项目监理的管理方式,对农技推广项目实行全程监理,由工程监理担负法定的质量监督责任人,确保工程质量和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还建立了招投标、公示等制度,提高了财政资金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确保了项目实施的公开透明。四是有序开展项目绩效考评。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的终极目标是农民通过使用先进适用安全的农业技术,增收致富。因此,各地高度重视农技推广项目取得的成效,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模式,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和农技推广部门对农技推广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并作为下年资金分配时的参考依据,整体带动了参与农技推广项目工作主体的积极性。江苏省、吉林省还引入了第三方监管单位,通过财政监察部门、中介机构对农技推广项目进行考核验收,体现了绩效考评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扎实推进了各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此外,各地还认真思考,在农技推广的方式方法、技术路线和经营模式等方面大胆尝试,一些地区从中摸索出了不少好的做法。辽宁省建立了财政、农技推广等部门与新闻媒体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将主推技术与媒体栏目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影响力,推广农业技术。湖北省为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总结出从“区域试验”到“基地示范”再到“大面积推广应用”的“三步走”模式,制定了“县(市)首席专家—乡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农技传播路线,将先进的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到千家万户。江西省以农民受益作为农技推广应用的落脚点,通过扶持经济实力好、带动能力强的省级龙头企业,按照“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采取示范的方式,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主要成效
(一)农技推广面不断扩大。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十一五”时期,各地不断探索研究先进的农业新技术,扩大农业新技术的覆盖面,提高了耕地单位面积产出效益,节约了人、财、物的投入,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辽宁省“十一五”时期推广农业新技术600项,推广面积3000万亩,覆盖作物面积6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6%,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率达40%。2010年,通过推广土壤深松整地技术,实施面积15万亩,有效改善了土壤结构,提高了土壤肥力,玉米亩均增产18%~20%,粮食增产930万公斤,取得经济效益1180余万元。通过推广马铃薯单膜、双膜、三膜覆盖高效复种粮食、油料和蔬菜作物等6项综合技术,提高马铃薯单产水平15%以上,亩均增收800~1500元。湖北省“十一五”时期加快推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4%,比2005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加快了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通过推广地膜覆盖技术,每年推广面积达5500万亩以上,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46.6%,平均亩产增加20%以上;通过推广轻型简化栽培技术,有效适应了农村劳动力机构变化的新形式,推广面积7000万亩,亩均节省用工15个,降低生产成本50元,亩均增收达180元。2010年,累计推广各类种养模式、间套模式等面积3800万亩,其中推广稻虾连作技术336万亩,产虾29万吨,产值46.6亿元;推广稻鸭共育300万亩,亩均增收152元,累计增收4.5亿元。河南省“十一五”时期改革耕作制度,推广间作套种技术,提高土地周年生产力,粮食作物复种指数达到190%,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二)良种覆盖率不断提高。种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十一五”时期,各地高度重视农业新品种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扩大优良品种的覆盖率,加快新品种的更新换代,推进了农业规模化生产发展、优势产业向适宜地区定向聚集,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河南省“十一五”时期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其中,优质粮食品种种植面积占粮食种植面积的70%以上(小麦、玉米、水稻的优质化率分别为71%、82%和94%)。此外,通过新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普及,推动了畜牧业规模化生产发展,生猪、蛋鸡和肉鸡的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69%、75%和97%。辽宁省“十一五”时期,通过推广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新品种1500个,推广面积4570万亩,更新面积4116万亩,良种覆盖率达到96.6%,实现了新增粮食、蔬菜、水果生产能力分别为150万吨、350万吨、60万吨,新增经济效益达365.6亿元,农民人均增收800元。黑龙江省“十一五”时期以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作为发展农业的主要抓手,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选育出农作物新品种、新组合400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由2005年的93%提高到98%以上,品种更新至少实现两次,有效提高了粮食产量、改善了粮食的品质,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了物质基础。(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衡量国家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各地“十一五”时期通过不断提高农业新品种的覆盖率和扩大农业新技术的推广面积,调整优化了农业内部结构,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了农产品有效供给、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2010年,河南省粮食产量达到1087亿斤,连续5年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连续7年创历史新高,连续11年居全国首位;肉类、禽蛋、奶产量均居全国前列;农机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机总动力达到10195.88万千瓦,比2005年增长28.5%;农民人均纯收入5524元,比2005年增长69.3%。黑龙江省“十一五”时期,高度重视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实现了粮食产量首次突破1000亿斤大关。201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784万千瓦,比2005年增长69%。湖北省“十一五”时期实现了粮食连续5年增产丰收,2010年,全省粮食产量达到463.16亿斤,比2005年增长6.4%;实现农业增加值1969亿元,比2005年增长8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257亿元,比2005年增长83.42%;农民人均纯收入5832.27元,比2005年增长88.2%;全省农业机械化综合应用水平达到54%,耕地机整率超过75%。(四)农村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十一五”时期,各地通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湖北省“十一五”时期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了肥料利用率,减少了面源污染,累计推广面积2.7亿亩(次),受益农户800万户,实现小麦亩产增加24.6公斤、增长10.5%,水稻亩产增加45.3公斤、增长10%以上,每亩节约用肥3.6公斤,为农民节本增收34亿元。通过推进沼气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发展,从1979年开始进行沼气建设,截止到2010年累计建设沼气300余万户,覆盖率30%,每年为农民节约燃料支出8亿多元,利用沼渣、沼液减少农本3.2亿元,促进农民增收20元以上。通过利用沼气和改厨房、厕所、畜禽圈舍等,净化了农村环境,使200多万个农村妇女摆脱了烟熏火燎的炊事环境。每年有效减排二氧化碳等气体30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3万吨。辽宁省“十一五”时期通过推广设施蔬菜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使设施内二氧化碳浓度提高2-4倍,气温提高1-2度,地温提高2-3度,产品提前上市7-10天,收获期延期15-20天,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30%以上,亩产增加1311公斤,亩均节支300元,产值提高23%。通过推广发酵床养猪技术,2009-2010年养猪51.8万头,每年节省治理污水费777万元,降低了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减少了疫病的发生,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时期多数省份充分发挥农业技术的示范带动效应,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吉林省靖宇县2009年组织实施了平贝母药林粮间套作栽培技术项目,通过1000亩的基地示范建设,带动了周边标准化种植面积6000亩,带动农户600户,户均增收2.5万元。吉林省汪清县2010年组织实施了1800吨冷冻保鲜蔬菜加工项目,引进先进技术设备,通过“公司+农户”的方式,为市场提供优质速冻保鲜蔬菜,带动周边300多农户,户均年增收4600元。辽宁省通过对每个项目制定技术要点和技术规程,提升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朝阳市“十一五”时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面积达到260万亩;申报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基地面积达到60万亩,有效地增强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六)农民科技素质显著增强。“十一五”时期,各地积极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咨询等模式,开展农民培训工作,有效增强了农民学技术、用技术、懂技术的技能,提高了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普及率。黑龙江省“十一五”期间,通过入户指导,在备春耕生产、播种、田间管理、收获、销售五个重要农业生产环节中,组织技术人员对核心农户进行巡回指导,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通过发放培训卡、明白纸、技术手册和技术光盘的培训模式,使农民能够随时学到相关技术,经统计,“十一五”时期开展农民培训三百余次,直接培训农民10万人,辐射群众达到1000余万人。吉林省2010开展了综合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示范辐射作用效果显著。经统计,示范区建设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场100余个,展示品种400多个,接待国家、省市农业科技人员、技术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及农民共计4100多人,已经成为先进技术的聚集地和辐射源,使新品种、新技术与农民实现了“零距离”接触,真正发挥了“作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给农民做示范”的示范引导作用。江苏省“十一五”时期累计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123.4万人、农民创业培训53.8万人,培养现代职业农民7万人,农民科技素质和就业技能不断提高,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逐步建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政府为农民群众技术咨询与推广服务的公益性组织和平台,是统筹农科教协作、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推动农业技术进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和有力支撑。江苏省“十一五”时期大部分县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已经完成,农业科技入户实现了村村全覆盖。同时,农技推广体系服务效能明显提升,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目前,全省农业行业拥有各类专业人才近14万人,其中涉农科研人员1.2万人,占全国农业科研人员总数的10%以上。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3.4万余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技术人员占53%。黑龙江省“十一五”时期,37个县基本明确了县乡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理顺了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行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独立设置和区域设置形式,明确了人员编制和保障措施、实行了全员竞聘上岗等。辽宁省“十一五”时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逐步完成。目前,全省74个涉农县中,已有54个完成了改革与建设。此外,专业队伍素质也得到有效提升。全省16201名农技推广人员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1.1万人,占农技推广人员总数的70%。
主要问题
有些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基本相近,但却分散在几个部门管理,缺乏总体规划和通盘考虑,导致一些领域资金重复投入,另一些领域却无人问津,技术推广速度和效率不高。同时,由于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较多,具体要求和做法各不相同,农技推广资金的政策标准不衔接,管理流程不统一,制度约束力不够,增加资金监管的难度。分散经营阻碍农技推广。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农业技术推广若能以此为基础,更能发挥其优势。目前,我国农村仍主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本经营单位,点多面广、个体分散、规模较小,导致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土地难以集约化经营,不能形成集中连片的规模化推广应用优势,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由于小规模经营,难以带来科技比较效益,既影响了农民采用先进技术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又给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带来困难和阻力。农民素质有待继续提高。当前,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还面临以下两大问题。一是部分农民仍然固守传统的农业理念,对新的农业科学技术缺乏认识,接受起来需要一个过程。二是由于大量有一定文化、有一定素质的年轻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导致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大都是年龄较大,文化素质较低的群体,这部分人组织化程度不高,实施农业技术推广的自身能力和经验严重不足,影响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技术推广的实际效果。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还需完善。现阶段,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面临的以下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仍不健全。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存在着体制不顺、机制不活、职责不清的问题,乡镇农技人员的大量时间和精力都用于行政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从事真正的农技推广工作,导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仍然存在着“线断、网破、人散”的现象,制约着农业的发展。二是基层农技人员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基层农技人员业务知识老化,技术推广能力不强,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同时,农业科技人才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农业科技创新人才不足,复合型、跨领域领军人才缺乏,农业科技创新团队较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依然不高。一是科研、教育单位和推广部门衔接不够紧密,科研成果与实际应用脱节,不能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远未彻底解决。二是农业科技运行机制还不完善,农业科技创新资源整合力度不大,不能共享,重大项目研究的系统性、连续性不强,科技创新资源有待整合优化。三是农业科技创新评价机制亟待完善,科技创新的前瞻性、超前性不够,科研人员急于求成现象不同程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