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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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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

第1篇: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文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筹资模式;费改税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支撑,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在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之上。因此,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保障要求的稳定、可靠、有效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机制,不但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而且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现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的弊端

(一)筹资渠道单一、资金缺口大

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应实现多样化,而目前我国的筹资渠道相对较为单一,当前只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较低比例的收缴制度,医疗保险只在个别城市实行试点个人收缴制度,生育保险尚在酝酿之中。各项保障费用基本来源于职工就职的单位,而个人对于基金的支出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受阻,资金缺口日益增大。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出现支付危机,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范围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帐规模累计已达7400亿元,而且每年还会以1000多亿元的速度增加。

(二)刚性不足、缺乏立法保护

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办法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靠行政手段推向社会,缺乏严格有效的法律依据和强制有力的硬性约束,对于未能按照规定上缴的企业或者个人缺乏法律惩治措施,这导致了社会保障基金缺口的进一步增大。此外以“费”的形式征缴资金不像以“税”的形式那样具有强制性、固定性等特性。

(三)参保面窄、社会化程度低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仅限于城镇、工矿区的企事业单位,即使在这些已参保的企业中,实际缴费人数与应缴费人数也存有巨大的差距。而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基金才刚刚展开,农民还未能充分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会福利,加上农民负担过重,造成城乡差距的进一步加大,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改变势在必行。

(四)部门职能不清、管理机制混乱

我国目前参与到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的部门众多,这些部门囊括了地税、人事、劳动、民政、保险、卫生等单位,它们都在经办和社会保障基金。然而这些部门之间缺乏明确的分工,各自为政,各行其道,这造成了管理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的恶劣状况,严重阻碍了社保基金的征缴和统筹。

二、各国社保基金筹资模式比较分析

(一)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

目前,全世界已有172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征收社会保障税,即政府通过税收形式筹集社会保障金,直接构成政府的财政收入,并通过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进行管理。第二,征缴社会保险费,即通过雇主和雇员缴费形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不直接构成政府的财政收入,但由政府专门部门进行管理和运营。第三,强制储蓄制,即将雇主为雇员缴纳的保障基金及雇员按规定缴纳的保障基金,都统一存入个人专门的社会保障账户,其本金及相应利息收入均归个人所有,政府通常只保留少部门的税收调节权。

(二)各种筹资模式比较分析对我国的启示

三种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和地区都曾起到良好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征收社会保障税这一形式越来越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社会保障税的实施使得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有了严密的法律依据,并且,“以纳税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无疑更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力度和统筹层级,有利于不同地区间企业的公平竞争,也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对于社会保障统筹缴款方式而言,它所依据的是部门性、地方性的法规,法律层次低,缺乏约束力,管理分散,不便于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而采取储蓄制形式,虽然考虑了收入与支出的对应关系,但是这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对于账户管理要求较高,只适用于人口少,且地区发展水平差距不大的国家,特别是在经济发展不景气或企业经营亏损时难以保证社保基金的筹措时期。

通过以上三种筹资模式比较分析,结合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的现状,建议我国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充分利用税收三性的特征,依法征收社保基金,利用人们不断增强的纳税意识,提高我国社保基金征缴的到位率。

三、我国社保基金筹资模式必然选择——费改税

(一)社保费改税的优越性

1.广开税源,保障基金充沛。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广开税源,彻底改变现存由于自愿参保或者动员参保带来的导致社保基金征收不足的弊端。依据税法强制全部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个人等依法上缴社保税,保证社保基金筹集渠道的畅通,保障社保基金的充足率、到位率,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2.加强社保基金征收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社保税的实施,显示了税收的“刚性”原则,能够减少征管过程中的不缴、少缴、欠缴现象的发生,充分实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社会保险费改税后,形成了“税务机关征收,财政部门管理,社保部门发放,审计部门监督”的管理新模式。将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发放分别由相应部门负责,协调了部门的职能分工,社保基金实现“收支两条线”的运作,有效遏制了现存社保基金筹资和发放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3.利于社会统筹安排与调度。社会保障税是国家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以工资薪金所得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特定的税目,其既有一般税收的强制性,但又缺乏税收的无偿性。在全社会范围为以“税”的形式征收社保基金,克服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间不公平现象的发生,避免因缴费率不同造成的企业负担不均,有利于社保基金在整个社会范围为统筹安排。社保税的开展在宏观和微观上保证了基金的征缴,推进了社会的公平进程;社会保障税的开征解决了原来劳动力因流动造成社保基金不能进行相应转移的问题,社保基金不会因为人员工作地变更而中断。

(二)社保费改税的可行性

我国目前基本已经具备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基本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切实可行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当前对于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征收模式已基本达成了社会共识,近些年社会各界对于要求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呼声不断高涨,学术界对于开征社会保障税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甚至提出了具体方案,这些研究和探索为开征社会保障税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理论基础。

2.从国际比较结果看,缴税制理应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首要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选择,开征社会保障税是我国市场经济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最佳选择。

3.我国已经具备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组织基础与经济基础。从组织基础看:税务机关经过多年的税收征管实践,拥有一只强大且素质较高的征收队伍、积累了大量和丰富的税收征管经验,作风过硬、业务精熟;具备功能齐全的征收设施和健全的报税网络,可以为缴费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有较严密的税源监控制度,熟悉和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工资水平、人员变化、财务收支等情况。从经济基础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力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我国已经具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经济基础,我国的企业单位与职工个人也具有相应的承受能力。

(三)实施社会保障税的政策建议

1.加快《社会保障税》立法进程。原有的社会保障费主要是以行政政策为主要管理手段,给社保基金的筹集带来了大量问题,随着社保费改税的实施,配套的法律必需加快制定,为社会保障税提供法律上的依据。依据法律条款明确社会保障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社会保障体系合法、有序运行。

2.加强农村社保筹集渠道建设。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筹集中面临较为严重的问题之一便是社保基金覆盖面窄,特别是广大农民还主要依靠自我保障,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村劳动人民的安居乐业,必须借助于社会保障税的特性,开拓农村社保基金的筹资渠道,扩大农村参保面。

3.社会保障项目、范围、标准的确定,必须遵循循序渐进与低水平的原则。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表明,社会保障范围与程度是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具体国情密切相关的。总的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保障的范围是逐步扩大的,层次是逐步提高的。由于我国尚处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较低层次,而人员基数过大,因此,我国应特别注意社会保障项目、范围、标准的确定,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且低水平保障应成为我国长期坚持的原则。

4.明确社会保障功能的定位是保障而不是公平。社会保障一直强调社会公平的原则,一百余年来,税和税收规则作为福利国家的工具,被大多数福利国家用来影响收入分配,试图通过合理的收入再分配政策调节市场经济发展而导致的贫富悬殊,但实际的情况是,几乎每一个政策评价都表明再分配的效果不好,即使在福利国家也不例外。对于中国而言,在开征社会保障税之初,强调并明确社会保障的功能是保障而非公平,是一个真正需要引起我们普遍关注的至关重要的问题。

5.实现社会保障税收收入统筹调剂。由于各个地区的社会保障收入能力和社会保障支出需要在不同时间段进行,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个在全社会范围内的社保基金余缺统一调剂机制,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协调地区平衡。

6.新旧筹资模式的衔接与转换。社保费改税是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的重大变革,因此,以税务部门为主导的征收管理体系与现行征收办法存在着诸多矛盾,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实行必须做好两种新旧筹资模式的平稳过渡。这可以通过部门间职能的再分工来实现,对于原有社会统筹基金的处理,在社会保障税开征后要逐步由原来劳动部门统筹与管理的社保基金交由财政部门管理,列入国家预算,由现社会机构代为保管,按照国家财政保障预算项目规定予以使用,审计部门监督社保基金的使用和发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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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永禄,刘永新.社会保障税: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理想方式[J].中国财政,2005,(6).

[3]于秀丽.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理论述评[J].社会保障制度,2005,(6).

第2篇: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文

[论文摘要]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其的物资保障基础。从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现状出发分析目前存在如何对基金保值增值的问题,最后提出进行社保基金市场化运营的方式。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管理分析

(一)社会保障基金涵义以及来源

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为了实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律、行政或市场运营等手段筹集积累的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首要问题和核心问题,是社会保障制度能顺利进行的基础和物资保障。因此,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问题尤其是如何在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中实现保值、增值是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

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从具体项目来分主要包括:由城乡企业参保企业和职工缴费建立起来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由各级政府财政拨款和个人缴费建立起来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政府财政全部拨款建立起来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靠企业和职工缴费建立起来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建立起来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等等。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按筹集的方式分可分为一下三类:一是国家强制执行的由投保人和其单位共同缴费筹资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住房保障等。第二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用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区服务的基金。第三是以个人投保,企业投保和互保险形式存在的商业保险基金。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现状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统筹制度,从实施到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发展有一定的作用,并且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但是在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和投资方面还有一定的问题。

1.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单一,流动性比较差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近年来社保基金的增长速度快,在通货膨胀的风险下如何使社保基金有效的保值增值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目前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社保基金只能投资国债和存入银行,这种投资安全系数高,但从长远来看存在贬值和流动性较差的风险。社保基金贬值的问题来源于通货膨胀。而流动性较差的问题是因为对国债的投资。目前社保基金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法,基金的余额除预留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其余的按规定只能全部用于购买国家特种定向债券,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从我国现在发行的债券种类来看凭证式国债的利率比较高,我国的社保基金基本投资在凭证式国债,但凭证式国债一般不能上市流通,流动性较差,所以社保基金在做这种投资后的流动性也比较差。

2.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社保基金面临入不敷出的问题

随着全球进入老龄化社会,各国政府都在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退休福利的问题,特别是社保基金的管理问题得到了各国政府的关注。我国也即将面临一场人口的变化,目前我国还处于一个较年轻的社会,2004年我国60岁及上的老龄人占人口总数的11%,但到2040年,联合国估计该比例将上升到28%。我国也将面临老年化问题。随着老龄化问题以及因国企改革退休,下岗职工的增多,用于养老,医疗保障的费用以及下岗职工的失业保障基金大大增多,这使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急剧大幅增长,而社会保障基金却增长缓慢并存在贬值的风险,这使我国社会保障基金面临入不敷出的困境。

二、针对以上管理问题提出几点改革建议

为了解决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社保基金筹集问题,我国大部分学者以及社会上从事社保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解决的方法,大致归纳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改社会保障费为社会保障税

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国际上社会保障系统普遍采用的筹资方式,目前在已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140个国家中有80多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采用社会保障税有强制性特点,通过强制征收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能向社会及时足额的供给社会保障基金;使我国经济体制能更好的同国际接轨,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开放。

(二)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累积制过渡

现收现付制是根据“量出为入”“以支定收”的原则,依据当年社会保障的支出来筹措社保基金的。采用此种模式可以避免因物价上涨而引起的通货膨胀问题,但因为我国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及国企改制大量员工下岗等问题的出现,将会对现收现付制这种筹资模式提出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对现收现付制这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进行改革,必须改为基金累积制。基金累积制是以“量入为出”为原则,是将将来发生的费用提前提取形成社会保障基金,即当期员工的保障费用由自己来承担。采用这种模式可以达到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但是采取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漫长的积累过程中会面临通货膨胀的风险。并且我国现在是处于由现收现付制向积累制转变的过程中,出现了当代人要付两代人养老保险的双重负担,因此在这种转变模式中关键要解决如何使社会保障基金增值的问题。

以上两种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方法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解决了社保基金制度改革中的部分问题。保障费改保障税是国家采取强制手段征收社保基金保障了资金的征收效率,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过渡强化了社会保障中公民的自我保障意识。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

如何使社会保障基金不贬值达到保值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重要难题。如果继续采用现在的管理模式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国家债券,随着时间的推移,利率的调整,通货膨胀等因素很难保证社保基金的保值,甚至是贬值。因此为了社会保障更进一步的发展提出了社保基金进行市场化运营方式,在市场中获取更高的利润。

(一)社会保障基金市场化运营的内容

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是指由有关的经营机构将社会保障基金投入市场特别是金融资本市场中,使社会保障基金进入社会再生产领域,从而使社会保障基金在市场的经营中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

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特殊性并不是所有的基金都能在市场中运营,要将基金分类根据不同的基金来进行市场化经营。根据流动性可以将社保基金分为三类:第一准备金,第二准备金,第三准备金。其中第一准备金是用来支付三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障的基金;第二准备金是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用于支付的社会保障基金;第三准备金是那些用于支付较长时期后给付的社会保障待遇的部分基金。根据分类,第三准备金流动性不大可以进行中长期投资,这部分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关键。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也要考虑要安全问题,由于社保基金的特殊性需要投资者将安全性放在第一位。目前允许社保基金投资的国家都采用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尽量分散投资的风险。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运营根据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但总的来说可以分为社会保障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以及非金融市场运营。

1.社保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

a.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家债券

这是我国目前采取的最主要的保值增值方式。在我国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一般都是由商业银行或者国家委托商业银行来办理的。政府债券的利率一般高于银行的利率,而且风险比银行存款还要低,但是政府债券的偿还期限比较长,且流通性也有一定的限制。

b.购买公司债券和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筹集资本时,向股东发行的载明一定股份的书名证明。股票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公司债券也是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持有者拥有公司债权的一种凭证。债券和股票都是属于有价证券,是现在公司融资的一种手段。社保基金在选择投资于股票还是债券是要根据投资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最安全的方式。

c.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采用这种方式来运营社会保障基金,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金融机构定期存款相当,因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比银行存款利率高,这样可以使基金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在委托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业务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委托贷款的总额,委托期限,贷款利率,偿还期限,资金用途,风险的承担等问题。其别要注意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以及到期后资金的收回问题。

2.社保基金的非金融市场运营

a.直接投资企业事业

社保基金可以直接用以投资企业,事业单位。采用这种方式投资社会保障基金可以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随时了解生产经营的动向,有较大的主动权。并且这种方式的投资可以获得比贷款和存入银行更高的利润。但是,这种投资方式也有一定的缺点,社会保障基金机构要承担全部的风险,安全性相比较前几种投资方式而言比较低,不利于风险的控制。

第3篇: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文

本文主要讨论的是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状况。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是指由专门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和对象征收社会保障费(税)的一种行为。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渠道,又称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它是国家依法确定的用于社会保障事业所需专向基金取得和形成的渠道,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环节。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模式筹集和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建立并正常运行的前提和财力保证。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渠道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渠道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主渠道: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筹基金的筹资渠道,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企业缴费、个人缴费三方面。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国家、企业及劳动者个人都要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比例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劳动者所在经济单位(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必须按照自己的承受能力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份额。例如:1999年颁布《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70%左右建立统筹基金;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个人不缴费。政府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生育保险费由参保单位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的筹资机制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从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险事业的支持角度看,国家财政主要负担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管理社会保险支出的行政费用,这是因为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属于非营利性事业机构,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理所当然应由财政支出;二是通过财政拨款弥补社会保险费用收支不足的部分,即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国家财政扮演着“最后出场”的角色,是社会保险的后盾。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各个项目发生困难、收不抵支的情况下,国家财政包括各级地方财政在内要给予适当补贴。政府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主要应该承担的是那些只能由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区服务四项。

(二)辅助渠道:基金的运营增值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增值,包括储蓄增值和投资收益(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社会保障基金通过储蓄取得的利息和通过投资而获得的利润,也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渠道之一。社会保障基金数额较大,投资收益率越高,则获得的回报和收益越多。

(三)特殊渠道:减持国有股,变现国有资产,发行长期国债等。

二、现行筹资方式的缺陷

(一)主渠道不畅,收入能力偏低。主要表现在:

1、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监督的法规不健全,致使主渠道来源收入获得不稳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只有《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劳动保障部成立后,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些政策规定。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等。但总的来看,这些文件和规定都停留在部委一级,法规层次不高,特别是不能设定处罚权,缺乏对违规行为的有效制约。而我国现时人们的社会保障法制观念不强、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效益不好的情况下,有些负有缴纳社会保障税费法定义务并具有缴纳能力的义务人,拒缴、拖缴或者以各种手段逃避缴纳义务的现象,并非鲜见。

2、社会保障覆盖面低,导致主渠道筹资收入低,保障能力不高。有一些特殊群体,如自由职业者、农民工等被排除在体制之外。这样既难以体现公平性,也使当前筹资能力降低。这些人群当前若加入制度中,必然可以缓解当前支付压力。

(二)养老保险基金存在贬值风险,保值增值压力较大。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营运方式仅限于购买特种定向债券、其他国家债券和专户存款方式。这几种方式很难满足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

(三)减持国有股,变现国有资产由于受当前法律环境及金融环境的影响,操作难度较大。对于如何划拨国有资产及如何变现这些资产,还处于摸索阶段。

三、改革建议

(一)尽快在《宪法》的指导下,进行《社会保障法》的立法工作,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运营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措施。首先,为了维护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秩序,对负有缴纳社会保障税、费的法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以法律的形式赋予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和有关社会组织、社会成员以提请行政执法机关处理的申请权,或者向司法机关提讼的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和有关社会组织、社会成员依法享有提请行政执法机关处理的申请权和向司法机关提讼的权利,可以通过行政裁决或者司法裁判的手段,强制不履行义务的人履行缴纳义务并支付逾期利息和罚款;对于给被保障对象造成损害的,责成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这对于维护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秩序,促进资金及时、全额到位,形成规模,是必不可少的。其次,为了维护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秩序,对于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由于失职、渎职而拒付、迟付或少付,使被保障对象遭受损害的;对于单位和个人采取欺诈、胁迫、贿赂等非法手段取得社会保障金的,社会保障受益人和经办机构有权提请行政裁决或司法裁判,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按照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状况,可以考虑率先建立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制度,失业保险金实行省级统筹管理,提高养老金的全社会统筹能力和调剂水平。这样,可以缓解资金不足和抗风险能力,克服目前全国养老和失业保险缴费率和支付标准差别过大的问题,提高基金的安全性。

(三)积极稳妥地扩大社保基金投资范围,尽可能使社保基金实现保值增值。目前,我国的股市还不太成熟,因此,社保基金应该慎入。而城市基础建设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于是国家主持项目,所以投资风险较小,而且收益也较高。并且通过支持国家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提高人民收入,从而使社保基金收入增加,实现良性循环。但是,其缺点是流动性较差。可以通过不同的投资组合来弥补其缺陷。

第4篇: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文

关键词: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社会保险税,构成要素,相关问题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作为整个经济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其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已经刻不容缓。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形式不规范,统筹范围小,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导致社会保障负担不公平,不利于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而开征社会保障税无疑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必然选择。

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然性分析

通常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税都由多个税种组成,这些税种各有不同的税率、税目和使用方向,不同的税种针对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设立。因此,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税是独立的一个税类。其主要特点是该类税收自成收支体系,虽然划入财政收支范围,但专款专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化,以及工业化、城市化、科技现代化、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我国面临巨大的社会保障资金需求。基于这种国情的存在,开征社会保障税无疑是具有诸多积极意义的。

有利于筹资的强制性,保障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稳定可靠。我国现行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主要采用由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自行制定具体筹资办法和比率的方式。其弊端是:由于筹资的方式、制度多以部门、行业规章的形式出现,我国现有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因此,拖欠、不缴或少缴统筹金的现象比较普遍。而社会保障税的开征为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提供了法律保证。

采用税收征管形式,有助于打破地区、部门、行业间的条块分割,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同一税率征收社会保障税,既可以克服不同地区、企业、职工之间苦乐不均,待遇有别的弊端,又可为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创造条件,为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流动提供物质保障,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开征社会保障税,能够规范保障资金的筹集,有利于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行收、支、管理三条线,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监督机制,保证社会保险基金营运的安全性。

有助于降低制度运行成本。在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利用现有税务部门的组织机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进行征管,充分利用税务部门在征管经验、人员素质、机构系统方面的优势,从而可以大大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效率。

我国社会保障税的构成要素

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包括企业、机构、城镇劳动者个人和农民个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纳税人包括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成员和个体劳动者。世界各国的工伤保险税一般都由雇主负担,对不同行业规定不同的税率,从而达到福利中的成本分摊到相对的行业和产品中去,以及激励雇主创造更为安全的工作环境的目的。相应地,我国工伤保险的纳税人包括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税基。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税基是工资总额。具体分为单位纳税税基、个人纳税税基。单位纳税税基为全部职工应税工资之和;个人纳税税基为月实际工资额。为避免产生税收争议,月实际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计算。对收入较难核实的个体劳动者和农民个人采用定额税率,根据月平均收入水平和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参照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税的做法,对个人工资收入超过平均工资一定限度的部分,免于征税。目前我国应税工资的最高限额可以规定为平均工资的3倍。

我国社会保障税的适用税率。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税的税率大多按不同的保险项目设置不同的差别税率。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税率不宜过高。据有关人士测算,社会保障税的企业总负担设定20%,个人负担总数设定7%,是比较合理的。对于收入较难核实的个体劳动者和农民个人,可以参照美国的做法采用定额税率。

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征收管理。职工应负担的税款,由所在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进行源泉扣缴,最后连同单位所应负担的税款一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体劳动者和农民个人的应纳税款,须自行申报,同个人所得税一并缴纳。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税列入企业财务费用,可进入成本;行政事业单位需缴纳的社会保障税列入当年经费预算,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税可以从个人所得额中扣除,免交个人所得税。

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后,由税务机关负责税款征收,将有利于降低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成本。利用现有税务部门的组织机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进行征管,充分利用税务部门在征管经验、人员素质、机构系统方面的优势,可以大大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效率。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机构应为财政部。社会保障基金的留存部分可用于国债投资,以使这部分社会保障税保值增值。

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相关建议

健全相关法制,保证社会保障功能的实现。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先天不足,因此,社会保险立法势在必行。完善的社会保障立法,是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基础,是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经办机构、监管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划分的依据,也是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监管的前提条件。

加强征收管理,以满足社会保障财源需要。可以预见,社会保障税税基为所得额,在征管中容易遇到收入不明的问题。此外,工资制度的不规范,也加大了社会保障税征管的难度。要解决以上问题,首先必须深化工资制度的改革。在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同时对国家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作相应调整,原因是这部分人员原工资没有包含保障支出;而对企业类工资不必调整,因为20世纪80年代初期,企业的保障已全部由职工自己负担;由于目前社会中的分配差别主要体现在发放给职工的各种补贴上,宜将已固定化的补贴加入工资的基数,作为征收的税基,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其次,应实现工资性收入的货币化,建立实名制的个人工资性收入银行账户,用人单位通过银行支付工资,以利于税务部门的稽核。

完善预算制度,优化支出管理。社会保障税的开支,应当与社会保障预算制度的完善结合起来。社会保障税收入是一种基金性收入,与一般预算收入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和专门的用途,其收支应自成体系,单独管理。我国可以在目前由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组成的复式预算基础上,增加一项社会保障预算,将社会保障的收支全部纳入社会保障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这样有利于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运用,置于国家法律的制约和监督之下,更好地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即使在社会保障预算的内部,不同税目的收入也必须专门用于相应的支付项目。

盘活社会保障基金,实现保值增值。由于社会保障基金是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之后的最后保障,也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资金保证,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一定要避免风险,基金投资应当兼顾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已全面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此举为防止保障基金被挤占挪用,保障其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建议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一部分存入银行,以保证其流动性、随时支付的需要;基金结余部分宜由中央政府掌握投向,除按照规定投资于国家发行的债券外,应当积极探索更有利的投资方式,以求得最大利益。

参考文献:

第5篇: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文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税;社保基金账户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8-0152-03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有效地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随着人口的老龄化及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存在越来越多的现实问题。在现行制度模式下,开征社会保障税来取代现行的缴费方式,利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在法规方面具有的强制性和统一性,并不能克服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困难,相反,只会增加大企业的负担,阻碍经济的正常发展。要开征社会保障税,就必须完善现行社会保障体制,理顺国家、单位与个人的收入分配和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造成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困难的主要原因,并非社会保障基金在筹集方面的规范性和法制力度不够,而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社会保障制度本身不完善引起的。开征社会保障税,不仅要发挥税收的特殊作用,更重要的是在税收调节下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适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促进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基本思路

(一)社会保障税税制要素的构想

我国社会保障的筹资方式是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模式为基础开征社会保障税。关于建立社会保障税税制的设想,有众多不同的观点,但经过争论之后逐渐形成了一些主流观点:(1)社会保障税的覆盖面,即纳税人的确定。社会保障的理想覆盖范围即理想的纳税人应当是全体社会成员,不应分城市和农村,不应分部门和行业,也不分企事业单位的所有制性质。然而,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农民作为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义务人显然不现实;国家公务员的性质决定了其社会保障与其他从业人员有明显的差异,也暂不宜作为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义务人。所以,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在现阶段应定位在包括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等。(2)社会保障税税基的确定。社会保障税应由企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事业单位按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计征,职工个人则按其从企事业单位取得的工资收入计征,个体工商户原则上可按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缴纳的平均水平核定征收。(3)社会保障税的税目和税率的确定。可以先设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这三个项目,以后视情况再增加其他必需的税目。社会保障税按比例税率计征,可由国家规定弹性幅度比例税率,各省(市、区)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收入状况等,在规定的幅度内具体确定税率。如养老保险的综合税率可在25%~30%之间确定,个人负担部分可在5%~10%之间确定。

(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一般思路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十五”计划中单独列项,表明未来五年中国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将比原来预期更快一些。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其核心是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项制度。

社会保障的制度选择属重大课题,国内学术界在这方面有不同的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看法:一种是主张实行完全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制度;另一种是主张实行彻底的个人账户积累制度;第三种是主张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国内学术界对第一种主张的批评是它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危机;对第二种主张的批评是其缺乏社会共济;对第三种主张赞同的较多,这种混合模式在理论上既要保存现收现付制养老金的代际转移、收入再分配的功能,又要发挥完全积累制培养个人责任心,提高缴费积极性以及提高储蓄率等作用;同时,还可以克服现收现付制无法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完全积累制没有再分配功能的弱点。因此,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模式,目前很多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在朝这个方向改革,我国也最终选择了这种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模式。

建立稳定可靠的筹资方式是一国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的核心环节。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建立个人储蓄账户;二是征收社会保障税。前者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后者常见于实行政府提供保障模式的国家,其特点是:社会保障税由专门的管理机构(如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其收支一般纳入国家预算,实行“专税专用”,超支部分由财政拨款补足。从当今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情况来看,社会保障税以其特有的规范和效率赢得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青睐。经过慎重研究,我国拟将开征社会保障税以取代目前的收费办法。

二、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

1.有利于增强社会筹资的强制性,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力度。社保税的征收、管理和支付有严密的法律规定,税比费更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法律规范性,促使社会保障基金有稳定、及时、足额的收入保证,有利于增强社会筹资的强制性,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力度。

2.有利于减轻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后给企业和国家财政带来的巨大的养老金负担至2010年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比重将达到12%,超过国际老龄化社会10%的临界点,只有开征社会保障税才能够逐步缩小社保资金缺口,才能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走出社保支付的困境。

3.有利于实行全国统筹制度。国际经验表明,只有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基金才便于政府在更大的空间内调剂余缺,平衡地区差距。目前的省级统筹只能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过渡形式,全国统筹才是终极目标,毫无疑问,社会保障税的开征将为全国统筹创造有利条件。

4.对社会保障税实行收支分离原则,进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有利于社会保障税的健康运行和廉政建设,有利于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监督机制,增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形成社会保障的收入、支出、管理分别独立的科学管理系统。

5.有利于与国际的税制惯例接轨,促进我国加入WTO后对外开放进程的发展。目前,社会保障税在国际税制中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经济杠杆作用,成为了各国除所得税外的第二大税种,我国依国际惯例开征社会保障税,在国际税收协议中可以相互抵免,有利于协调国家之间社会保障支出的负担,有利于维护国家及本国居民的权益,促进国际间的开发与交流。

三、社会保障费改税的相关策略

(一)实行一个统一,三个同步的改革策略

一个统一,就是统一国家财政,将政府的一切公共收支统一纳入国家预算管理。不再保留任何放在国家预算外、实行自收自支自行管理办法的公共收支,也不再保留任何坐支、抵扣等管理办法,以便从国家财政管理制度方面挖掉产生乱收费的根源。

三个同步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城市和农村“费改税”同步。实践表明,城乡收费有着密切联系。农村乱收费项目许多是来自上级政府部门的推动和压力,诸如下达一些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等增加支出但没有经费供给的任务,乡镇就不得不开征新的收费项目,以满足资金需要;反之,由于农村公共分配不规范,以及与上级政府职能范围缺少明确划分等,乡镇政府又常常将一些开支推向上级,挤压上级政府同意开征新费以满足其需要。这样,如果农村实行“费改税”而城市不实行,其成果就无法稳定。农村“费改税”如果不和城市“费改税”同步,城市乱收费项目一旦涉及农村,农村也就难免在“费改税”后出现新的乱收费。

二是清理收费项目与行政事业体制改革同步。现在的各项收费无论是否合理,都已打入各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基数之中,其中不少合理或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还在支撑着一些不合理的机构和人员,支撑着一些不应当由政府举办的事业。如果在清理收费项目中废除了一切不合理项目的同时,不进行政府职能转换和改革事业体制,解散那些不合理的机构,将不应由政府养活的事业推向市场,他们不可避免地要利用手中的权力,巧立名目再开新的收费,以满足自己的需要。

三是“费改税”与调整优化国家预算支出结构同步。费改成税后,其收入自然会纳入国家预算,原来靠收费支撑的机构和各项事业,也就随之失去经费来源,从而需要财政给予相应的支持,否则会造成各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矛盾尖锐,不能正常实现其职能,结果就不得不再回到自我创收、巧立名目收费来增加收入的老路。然而就财政来说,仅靠费改税增加的收入,是无法满足这些行政事业单位支出需要的。在“费改税”后,财政依然按原来的行政事业支出结构供给经费是不可能的。出路只有一个,就是在实现政府职能转换和事业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同时实现财政转型,从计划经济财政向市场经济财政转换,从市场可以解决的各项事业供给中退出去,全面进入必须由政府实施的各项事务供给领域,保障这方面的各项基本需要,依照新的职能结构,全面调整和重新构建支出结构。这样,才能有效地满足各方面基本需要,使各方面没有必要再去自找财源,乱收费现象就可随之消失。

(二)建立流动性和广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

1.增强社会保障的流动性。人才的流动和优化配置,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流动性的增强,意味着保障主体不管是在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还是在非国有企业就业,均享有失业、医疗、退休等社会保障,即受保障主体始终与保障基金紧密联结在一起,保障基金随着受保障主体流动而流动。这就要求社会保障号、信用号、身份证号三号合一,否则就难以从制度上和技术上建立流动性很强的社会保障。

2.增强社会保障的广覆盖性。一要将国家公务员作为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既让国家公务员拿出工资的一部分,为社会互济增添力量,又让国家公务员在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中能够承受待岗、失业和养老的风险。二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根据我国农村幅员广阔、地区差异很大的实际,短期内让全国农民普遍参加进来是不可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是多元化的,除探索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障制度以外,还可建立承包土地转让制度、储蓄互助会等多种形式,同时充实农村五保户供养的资金来源,使农村五保制度真正做到名实相符。

(三)适度降低初始保障基线

1.适度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缴费率的高低一般是由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和收益大小决定的,而覆盖范围和收益大小又取决于一个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可以考虑的是,将现行的社会保险缴费率适当降低,如由40%左右下调到35%左右,这样,社会保障税刚开征时,税率就可定得低一些,然后随着社会保障项目的拓宽,逐步提高税率。需要注意的是,在适度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的同时,必须要适度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因为,单纯降低缴费率会打破社会保障基金供给与基金支付的理论平衡,在基金支付量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尝试通过扩大基金覆盖面来维持平衡,如将逐步涌进城市的青年农民纳入征税范畴,推进城市化进程。否则,政府将面临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危机,作为基金偿付的最后担保人,甚至还将面临严峻的政治风险。

2.适度降低工资替代率水平。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激励与保护相统一”的原则,应将养老金工资替代率水平由当前的90%左右降低到缴费工资的60%左右。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再逐步把已经降低的工资替代率水平提高起来,这是完全符合福利分配的规律的。

(四)择机推动社会保障基金入市

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具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投资渠道多元化,社会保障资金不仅投资于股票、政府债券、企业债券,还投资于存款、抵押贷款、不动产、外国资产等;二是股票投资所占比重都比较高,尤其是美、英两国,其养老金投资于股票的比重分别占到46%和53%。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社会保障基金利用多种金融工具进行投资(尤其是利用股票进行投资)已是大势所趋。因此,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也必须进行改革。改革的方向是:第一,要利用多种金融工具进行多元化投资;第二,要允许社会保障基金入市,投资于股票。而社会保障基金入市,反过来又可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一方面社会保险基金规模大,可以满足资本市场对资金的需求,解决其扩容压力;另一方面社会保险基金每年收入与支出的总量相对稳定,不会有剧烈波动,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削减资本市场上短线投机的冲击,起到市场稳定器的作用。可见,从法律上、证券市场上做好准备,在兼顾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赢利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择机而动,推动社会保障基金入市,是实现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有力手段。

(五)夯实社会保障资金的征管基础

一、加大清理、催缴拖欠社会保障费的力度。欠费问题是长期困扰社会保障资金征集的一个大问题,我们要充分利用税务部门征缴手段强硬、征收渠道通畅、网络系统健全等优势,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筹资的强制性。对于欠费数量大、欠费时间长的典型企业,采取新闻曝光等多种形式,并适当采用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力求将欠费降低到最低限度,为社会保障“费改税”打下良好基础。

二、核实税基。核实企业职工的缴费工资,减少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之间的差距、名义缴费率与实际缴费率之间的差距;核实非企业职工如个体经营者的经营利润和雇工人数,杜绝私营、个体经营者瞒报、少报经营利润和雇工人数的现象。

三、搞好税源监控。加强税务登记管理与社会保障登记管理的统一性,做好按人监控的缴费记录;提高税源监控的技术手段,通过综合稽查,从整体上改善税源监控效果。例如,社会保障税税基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基互补,纳税人为少缴社保税有可能少报职工人数,为少缴企业所得税又必须多报职工人数以扩大扣除额。如果利用社保税与企业所得税的钳制性,把二者综合起来进行稽核监控,必然会取得良好效果。

总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深入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们都应该认识到加快社会保障“费改税”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保持社会的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保证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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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文

我国的养老金制度始建于20世纪90年代,从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至今的20多年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统账结合的筹资管理模式。

我国各类型养老金运营管理情况

目前,中国养老金体系主要为“三保险、一保障”制度,其中三保险指目前已经形成的“三大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而一保障则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目前我国养老金运营管理情况见下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主要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两类。截至2015年年底,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规模近4万亿元,由于过去统筹层次较低、管理较为分散,投资收益基本维持在2%左右。为了增加保值增值的能力,目前,该基金已经交由社保理事会统筹管理,其具体托管模式见图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储备基金,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截至2015年年底,社保理事会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为1.9万亿元,投资收益率15.14%,历年平均收益率8.8%,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管理人及管理模式见图2。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

截至2015年年底,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总额9526亿元,2015年投资收益率为9.88%,历年平均收益率8.7%,企业年金管理人及托管模式见图3。

第7篇: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文

摘 要 本文通过对当前保障基金的管理现状的剖析,针对社会保障会问题,提出了会计核算问题的解决途径的相关建议,希望对今后我国社会保障会计问题的研究能够有所帮助。

关键词 社会保障会计 内容 核算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改革事业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社会保障会计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加强对社会保障会计问题的研究已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和会计理论工作者的一个重要课题。真实、全面、系统、及时地进行社会保障会计核算,对加强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和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正确反映社会保障资金的运动情况,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社会保障会计体系的内容

社会保障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专门方法对社会保障经济活动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及其结果进行连续、系统的记录和反映,并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提供财务信息。其内容可以按照以下两种不同标准划分:

1.按资金来源不同分类。按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障会计可分为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和社会保障福利会计。从会计主体的角度来看,社会保障会计的主体并非是一个有形的组织或机构,而是社会保障基金这样一个货币形态。形态的社会保障金又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社会保险基金,一是用于社会福利、救济、优抚的资金。

2.按核算对象不同分类 按核算对象不同,社会保障会计可分为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社会救济会计、社会福利会计和社会优抚会计。从核算对象的角度看,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是以社会保险资金运动为核算对象的会计;社会救济会计是以社会救济资金运动为核算对象的会计;社会福利会计是以社会福利资金运动为核算对象的会计;社会优抚会计是以社会优抚安置资金为核算对象的会计,后三项会计业务可由民政部门负责。

二、我国社会保障会计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是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而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离不开会计的核算与监督,所以从社会保障制度诞生之日起就有了相应的社会保障会计活动,来反映和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情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加大了对社会保障基金会计研究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社会保障基金会计专门性法规制度, 1999年7月1日,财政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制定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开始执行。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行。2001年5月18日,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金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明确了基金监管的原则,确定了监管机构的监督范围。2001年12月,财政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尽管各级部门加强了对基金的管理,但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时间较晚,特别是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造成我们在对社会保障会计理论体系、会计模式、会计实务、基金管理等方面的研究远远落后于国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弊端和问题:

(一)我国社会保障会计制度不统一

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统一后,在过去管理体制下的社会保障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保障改革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1.会计报表不统一。现填报的会计报表品种繁多,既有劳动部门制定的企业社会保险会计报表,又有人事部的社会保险会计报表,还有民政部门的养老保险会计报表,年终还要填报财政部门的一套会计报表。这些会计报表是按照各部门管理的范围及其需要设置的,表中各项指标的口径与要求不统一,结果造成既不能掌握按企业、机关、事业分类的各项专项指标,又无法全面反映社会保险的综合指标。

2.会计科目设置不完整。会计科目按基金分类设置,会计核算科目混乱,给会计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到目前为止,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还没有设立专门的科目对其进行核算,其他科目设置也不完整,因而不能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营业务、保值增值金分配业务进行核算,也不能对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等其他社会保障基金进行会计核算。难以满足社会保障会计核算的需要。

3.会计核算不完善。由于记账方法不统一,会计核算管理在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拨付、存储核算中发挥作用不够,个人账户核算系统也未建立起来。

(二)社会保障基金筹资管理混乱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已基本统一,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却相对滞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全国的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是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当务之急。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远没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全国几千万职工的活命钱被吞噬、被挪用的潜在危险依然存在,因而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会计制度是基金安全的迫切需要。

(三)社会保障基金纳人财政专户弊端多

社会保障基金纳人财政专户弊端多。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其安全性与完整性有了可靠保证。然而由于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化、经济机构和市场经济的作用,基金在收缴运营中又暴露出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第8篇: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愈来愈强烈。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伴生的职工下岗、再就业及人才流动、人口老龄化等问题都要求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尤其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现状已不能适应上述需要,亟待改进。

1.1现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制度有必要改进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始建于建国初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较为齐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1986年开始实行的养老、失业项目的社会统筹,使城镇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但从目前社会保障筹资制度看,其对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性正日益暴露出来。

其一:现行社会保障筹资制度具有不规范性。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征集管理政出多门,财政、劳动人事、民政、城建等部门都参与社会保障业务。国务院还允许铁路、邮电等部门自行实施社会保障。这种资金筹集制度由于没有统一的综合协调部门,往往会出现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尤其是在对待下岗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上,经常出现无法及时归口解决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

其二:现行社会保障筹资制度具有不均衡性。由于社会统筹政策不统一,造成了负担不均的现状。目前,行政分工方式的社会统筹机制造成了不同部门、地区之间各行其是,彼此之间缺少横向联系。这种条块分割的收缴方式,造成了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身份的职工之间在缴纳社会保障基金方面的差别。有资料显示,上海市规定的养老保险统筹比例是25.5%,北京市、天津市规定的比例是18%,河北省的比例是16%;铁路邮电行业养老保险的统筹比例是17%。而北京市对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规定的统筹比例也不同,对三资企业按16%统筹,对集体企业则按27%统筹。这种缺乏公平性的社会保障统筹制度不利于社会劳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流动,对经济的发展有阻碍作用。

其三:现行社会保障筹资制度缺乏刚性,征收乏力。由于社会统筹基金的收缴办法是由各地政府制订,并依靠行政手段进行征收,因此缺乏严格的法律依据和强制手段,对企业也就缺乏相应的约束力。社会统筹基金往往不能保证按时征集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拖欠养老保险金的现象。

1.2以征收社会保障税取代现行社会统筹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采用行政收费方式常常会遭到交费对象的抵制,这是由行政收费的“软性”决定的。并且现行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一体化管理体制容易引起资金挪用,使职工交费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如果开征社会保障税,则可以彻底改变上述状况。

其一:税法的刚性使税收形式具有强制性特征,这有利于增强社会保障基金征收的刚性。在社会生产发展水平比较低,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都不富裕的情况下,依靠自愿方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是无法保证的。开征社会保障税,依靠法律的强制手段征收社会保障基金,易于为社会成员所承认和接受,与一般的商业保险、行政性收缴有明显区别。

其二:采用税收形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可以使全国范围内的征收率统一起来,以改变目前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之间、职工之间负担不均、待遇有别的政出多门现象。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可由此得到统一,以便为劳动力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流动创造社会保障条件,打破地区及单位对人力资源的封锁,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三:税收的形式标志着社会保障的法制化: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部门依法使用社会保障基金;纳税人依法交纳社会保障税,并有享受相应社会保障的权利。这不仅有利于稳定社会保障金的来源,使社会保障保持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而且有利于克服社会保障金支出管理的混乱,降低社会保障基金运作的成本,有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科学的社会保障体制。

1.3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

现行社会保障体制下,企业是社会保障事业的具体实施者,依然执行计划体制下的运作方式。如社会统筹退休保障金的拨付,仍然是由劳动部门返还给企业,再以企业为单位,由企业支付给享受社会保障的职工,离退休职工仍由企业包管。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就成了规模不同的社会保障机构,或者说本应由社会统一实施的社会保障被企业化了。这种企业办社会的社会保障模式必然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这种体制还易造成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新老企业之间负担的不均衡,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影响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

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用工制度必然有较大变动,职工下岗逐渐成为困扰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解决下岗职工的临时生活保障问题、安置职工再就业必须依靠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国有企业的职工在其他所有制的企业实现再就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下述资料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一问题。

上述资料显示,国有企业职工再就业的渠道已经向非公有制企业倾斜。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将促进这一进程,开征社会保障税正是加速这一进程的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目前,国有企业职工的医疗费基本由企业负担,这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模式。国有企业对此常常显得力不从心,尤其是离退休职工较多的国有企业,由于这一压力而经常处于市场竞争的不利地位。国外没有一个政府敢于把职工医疗风险完全交给企业。因此,开征社会保障税是解决国有企业目前困境的必由之路。

1.4开征社会保障税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的需要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已由1990年的5.56%上升至1995年的6.68%。根据国际通用标准,当65岁以上人口占一国人口总数的7%以上时,该国即属于老年型国家。人口的老龄化对养老保险提出了新要求。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是稳定社会秩序、加速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

1.5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完善税制体系的内容之一

目前我国税制结构的特点是间接税偏重,直接税畸轻,1996年间接税占税收总额的67.1%,直接税仅占税收总额的16.8%。完善现行直接税体系,充分发挥所得税在经济运行中的“内在稳定器”作用,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符合税收体系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2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分析

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而现有的社会保险统筹制度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所以应当加快建立社会保障税制的步伐,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不失时机地开征社会保障税。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成熟的社会基础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企业破产、倒闭现象不断出现,企业用人自不断加强,加之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使职工的生活风险增加。对未来社会老龄化高峰严峻形势的预期,使职工的风险意识普遍有所增强,迫切需要国家通过社会保障制度为其生存提供起码的物质保障。社会保障税的专项返还性特征是纳税人受益的保证,使其易于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因此,开征社会保障税具有成熟的社会基础。

2.2完备的税收征管体系

目前,国家税务机关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机构广泛分布于各地,从街道到乡镇均有税务分支机构,更有数十万业务熟练、素质高的税务干部,在长期的税收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中,由于采用源泉扣缴办法,各单位的财务人员作为扣缴义务人也有着相当丰富的经验,对社会保障税的开征也是极有帮助的。这就为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提供了征管体系的保证。

2.3可靠的税源保证

社会保障税属于所得税类,其征税额的多少与居民的收入水平有直接关系。以来,我国人民收入水平有大幅度增长。有资料显示:1978~199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33元上升到921元,增长了近6倍。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均收入由1981年的500元上升到1993年的2583元,增长了4倍多。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从1979年的不足300亿元上升到1998年9月底的50000亿元(金融时报1998年11月29日周日特刊)。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开征社会保障税提供了稳定可靠的税源基础。

2.4可供借鉴的国内及国外经验

我国有十几年的社会统筹经验可供借鉴,国外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社会保障税,有较完备的社会保障税体系及其经验可资借鉴。从现实情况看,市场经济越发达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就越成熟与完善,也越重视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与收入调节。其社会保障税通常以工薪收入为计税依据,税款由雇员及雇主共同承担,税款专用于养老金、失业救济和国家津贴。这些都为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提供了宝贵经验。

3关于社会保障税制的设想

根据我国的社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并借鉴国外开征社会保障税方面的经验,对我国开征该税种的设想如下:3.1纳税人

以各类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和职工个人为纳税人,具体应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根据国外社会保障税由雇主和雇员分别负担的惯例,我国的社会保障税亦应分别以企业、单位(雇主)和职工个人(雇员)为纳税人。

3.2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

社会保障税应以纳税人支付或取得的工资总额收入为征税对象。根据惯例,征税对象扣除规定的减免项目后的余额,构成社会保障税的计税依据。

鉴于社会保障税是一种特定的目的税,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原则上不允许减免税。但由于自然条件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减免税优惠。

3.3税目和税率

社会保障税的税率形式,世界各国不尽一致,有的采用比例税率,有的采用全额累进税率等。就我国的具体情况而言,本着易于操作、简便适用、降低征收费用的原则,我国应采用以比例税率为主、定额税率为辅的税率结构。定额税率适用于那些收入不稳定、不易计算的纳税人,其他纳税人适用比例税率。税目的范围包括老年退休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个税目,其它税目待条件具备后再开征。

3.4征收管理

社会保障税应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列入地方税体系。由当地税务部门按月计征,年终清缴,以满足经常性支出需要。采取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纳方法,即职工个人应纳税金在本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由单位代扣代缴;自营人员自行申报纳税;企业的税金自行申报缴纳,与所得税的缴纳同步进行;行政事业单位的税金由财政部门负责划转。

「参考文献

1陶继侃,张志超,当代西方国家税收,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7

2陈庆海,关于开征社会保障税问题的探讨,现代财经,1994(12):56~59

3刘植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与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思考,现代财经,1994(3):26~29

4唐才斌,建立我国社会保险税制的设想,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学报,1994(11):24~29

5国家统计局人口与就业统计司,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1996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10,507

第9篇: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文

[关键词]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监督体制

[中图分类号] F830.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6-0171-03

[作者简介] 陈亚楠,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北京 100081)

一、我国社保基金的运营现状

1.我国社保基金的构成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它是通过国有股减持、财政拨款等方式筹集资金而建立的。这部分资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可以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也可以委托投资,即通过投资管理人运作,并对投资渠道和投资比例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部分是省级统筹基金。这是1993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后行业统筹向地方统筹转变中过程中集中由城镇企业缴纳的保险费。

第三部分是个人账户基金。这也是1993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后主要由职工个人缴费而积累起来的。这部分资金实行完全积累制,主要用于职工本人退休后使用。这部分资金的管理模式与第二部分资金相同,即由省级社保机构管理,投资渠道限定在银行存款和国债上。

第四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这也是从1993年后由各企业依据自愿原则在基本保险费外为职工缴纳的保险费的积累。这部分资金实行完全积累制,从2004年5月1日起,这部分资金实行个人账户方式管理投资渠道也已经放开。

2.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现状

据公开数据显示,2005年社保基金资产分布中,股票类投资占10.95%;股权类投资占6.46%;固定收益类投资占59.65%;现金及等价物类投资占22.94%,当年实现收益率为3.12%,而2000年到2004年的5年内累计收益率是11.82%,该数据虽然战胜了通货膨胀率,但没有战胜利率为13.66%的五年期国债。

2006年,社保基金战略资产配置计划进行调整,降低了现金及等价物投资的投资比例,提高了股票投资的比例。全国社保基金资产配置中,股票投资占23.46%,实业投资占13.69%,固定收益投资占54.55%,现金等价物投资占8.30%。截至2006年9月30日,全国社保基金市值约2554亿元,实现收益121.36亿元,期间收益率为6.01%。

二、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正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目前我国的社保基金正面临着积累数额小,投资运营管理落后,而支付压力日益增大的困境。归纳起来,其中核心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基金缺口问题;二是基金保值增值问题。

1.基金缺口问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做实”个人账户问题,实际上是指1993年后统筹制度建立时,已经退休的职工(老人)的退休金和在职职工(中年人)在旧制度下已经积累起来的养老金权益。由于个人账户的历史欠账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为了解决社会统筹基金不足的问题,就只好拆东墙补西墙,向个人账户透支,挪用已进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这使已按规定缴费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也普遍变成空账户,待到目前的在职职工退休时,又必须挪用下一代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形成一种“空账运行”的模式,基金缺口越来越大。

2.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问题主要体现在:

(1)社保基金投资体系不健全

从目前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的运行情况来看,能够实现运作的基本上只有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一部分“储蓄基金”,而核心部分的“个人账户基金”却运作不力。这些“账户基金”是体现社保制度财政可持续性的制度工具,必须且只能投资于资本市场,否则就是浪费和资源误置。但事实上,“个人账户”由于未被单列出来,常被用于弥补统筹部分不足时的养老金发放,形成“空账”,又或被留置于当地社保部门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未能实现有效保值增值。作为基本社会养老制度第一层次20%的“统筹部分”由于未实现完全的省级统筹和制定统一的投资管理策略,尚不具备彻底解决基金保值增值问题的能力。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储备基金”来源于国有股减持、财政补贴等形式,只对“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起到蓄水池的注资和调节作用,也尚不能独立承担起整个社保基金投资增值的责任。

(2)投资工具有限,缺乏有效的保值增值手段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各类资产的具体投资比例限制为: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比值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结余绝大部分集中投资于无风险和低风险的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投资品种。虽然我国对社保资金运用方式的限制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安全性原则,但同时也导致了资金运用的低效率。一方面,违背了现代金融投资的资产组合原理,在获取尽可能多的收益的同时分散投资风险;另一方面,虽然银行利率有所提高,银行存款的收益比以往有所增加,但投资回报率仍然偏低,无法抵御通货膨胀的侵蚀;购买国债也一样难以规避通货膨胀的风险。而购买企业债券和股票虽然是提高投资收益率的重要途径,经初步统计,全国社保基金2006年实现经营业绩619亿元,期间经营收益率达到29%,其中50%的投资收益来自于股票市场,对股票的投资比例已经达到资金总量的34%,但由于股票市场的风险较大,随经济周期波动较明显,无法保证收益的安全性。因此,只有不断寻求新的保值增值途径、增加投资收益才能满足社保基金日益增大的支付需求。

三、对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思考

从国外基金投资实践看,组合化、投资机构多元化、新型投资工具的运用已成为一种趋势。通过借鉴国外基金投资管理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完善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

1.确保社保基金来源

社保基金是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确保社保基金正常的资金来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目前,除了来自政府预算支出、社会保险金收入、国有资产划拨和部分基金投资收益等资金来源外,可进一步拓宽社保基金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一是具体落实通过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减持国有股筹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企业境外发行时,要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直接补充到社保基金中。二是通过国有资产转让的分配,安排一定比例充实社保基金。三是使中央向社保基金拨款制度化。

2.明确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目标

我国社保基金的四个组成部分有着不同的投资管理制度,所以应根据统筹资金、个人账户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来源和最终用途的不同,分析其不同的资金特点,确定不同的投资目标,采用各自相应的投资组合和投资范围。

首先,社会统筹基金由于目前实行现收现付制,资金必须用于支付当前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重点是保证基金及时、足额收缴与支付。因安全性和流动性是该部分基金的首要目标,近期这类社保基金的少量结余可以委托金融机构用作短期货币市场投资,并在严格的监管下确社保资金安全。

其次,个人账户基金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具有完全的积累性,而且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很大,所以,收益性是该类基金的首要目标,兼顾安全性和流动性。因此,如何进入资本市场,并构建其投资组合,从而实现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目标是其投资管理的主要任务,其投资模式也都必须进行市场化改革。

再次,全国社保基金是基本养老保险金之外的附加养老金,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筹调剂,它既是一种处于补充、调剂地位的养老金,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安全网,其有较强的保值增值要求,对安全性要求非常高。根据社保基金理事会颁布的《投资管理办法》,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这三个方面共同构成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目标,但根据经济学理论,这三者之间又是相互矛盾和冲突的,不可能同时实现,因此,安全性仍是其主要投资目标。

3.积极拓宽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

实现保值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管理的重要目标,而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则是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保证。只有积极拓宽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才能更好地达到保值增值的目标。

(1)继续让社保基金以间接入市的方式进入股票市场。鉴于目前基金市场发展较快以及良好的信用度,可逐步提高投资比例,加大基金产品的创新力度,培育和发展蓝筹股基金和指数化基金,改善基金发行方式,稳定和发展基金市场。

(2)适当考虑企业债的投资比例和范围。企业债是国外养老金的主要投资工具之一,我国目前企业债市场发展虽滞后于股票市场,但近年来也发展较快。企业债投资收益较高,但主要问题是存在违约风险。因此,在不断完善法律基础和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的基础上,可投资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企业债券。

(3)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向也应考虑到国家的产业政策。目前,我国的政策大力扶植农业、能源、原材料、公交、基建等产业部门的发展,这些部门在我国都是瓶颈部门,从经济学的观点看,瓶颈部门都是稀缺部门,它的市场表现就是供不应求,因此,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这些产业部门比较安全,可以获得高于平均利润率的利润率。虽然,目前我国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对这些产业部门进行限价以降低使用成本,但从长期来看,这些产业部门的发展前景是极为广阔的。另外,像电子、信息这些高科技产业部门,都属于朝阳产业,市场潜力巨大。因此,社会保障基金在考虑到流动性的同时,经过可行性论证后,可以拿出一定比例投资上述产业部门。同时,随着2008年的到来,中国的经济将得到巨大推动,尤其是基础建设这方面将发展迅速,从而对资金的需求将不断增大,因此,我们应该抓住2008年奥运会这个契机,考虑将社保基金投资于基建产业,在保证基金安全性的同时又不失其盈利性。

(4)社保基金应加大海外投资的力度。目前,我国基金投资运营不善很大程度上与我国金融市场不完善、次序混乱有关。而国外的金融市场已经发展得很成熟,有健全的市场体系和法制规范,可以给我们的基金提供一个很好的投资环境。同时,根据风险组合理论,通过基金投资的国际化趋势,能在不牺牲收益的条件下,最大限度降低非系统风险。中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储蓄基金”可向海外延伸,投资一些低风险且信用程度较高的政府债券或中国政府和中资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等。

4.建立内外监督相结合的相互制衡式监督管理体系

在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民营化管理和多样化投资的同时,资金的营运风险的将随之增加。因此,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我国应在改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的同时,尽快建立内外监督相结合的相互制衡式监督管理体系,为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实现提供制度保证。具体包括:

(1)完善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法制规范。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模式、经营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投资规则等都应该明确规定,对于社保基金投资中的腐败违法行为规定严惩制度,从法律的角度严格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行为,保证社保基金的高效安全运营。

(2)建立一个系统的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监督体系。社会保障基金这一“保命钱”如何高效安全地运营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2006年上海社会保障基金挪用事件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建立一个至上而下的基金运营监督体系已经是十分必要的。笔者认为,监督层次应该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政府部门应成立一个专门的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由社会保障部门代表、企业代表以及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具体承担政府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其次,对于个人账户基金的运营,除了政府的监督,还应该成立一个由企业管理者、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对个人账户储蓄基金管理进行直接的监督,维护基金的安全性,保护自身利益。再次,基金管理公司内部通过设置监察与稽核部门完善其内部监控机制,该部门主要负责定期对基金经理的投资决策等内部工作进行查核,以减少基金管理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