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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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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第1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范文

(一)课程教学师资队伍建设落后

首先,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设立时间不长,多数专业教师是从行政管理、社会学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向转化而来,未经过专业系统的学习训练,像“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这种要求知识储备较高的课程教学一般很难胜任。其次,从引进师资来看,“科班”出身的社会保障高学历人才可谓是“凤毛麟角”,多数高校不得不引进相近专业的博士或“迫不得已”引进社会保障硕士,以解师资严重短缺的“燃眉之急”,导致师资队伍不是专业不完全对口,就是学历层次普遍偏低,现有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都难以适应教学发展的需要。像“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课程的教学很难找到既懂管理学、社会保障学又兼通财政学、金融学和会计学的“全能”教师,在专人常年授课的情况下,教学难免会出现部分内容的“浅尝辄止”,甚至省略跳过,无法使学生全面了解整个课程和学科的“全貌”。最后,专业课教师“断层”现象严重,不仅是职称结构“断层”,更重要的是教学梯队的“青黄不接”。多数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课程组成员普遍呈现“年轻化”,很难形成一支学历、年龄和职称结构相对合理的教学梯队。

(二)缺乏实用教材和配套教辅资源

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是一门新兴的、情况不断变化的学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教材建设和辅助教学资源还十分薄弱。从目前出版的教材来看,形式上不仅种类较少,可选择性有限,而且出版时间普遍较早,没能做到“与时俱进”,甚至有些教材书名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给使用者造成理解上的困惑乃至学习内容上的差别;在教材内容上,多数教材在体系设计上不是过于简单、内容的大量重复和缺少配套训练习题,就是理论性太强、过于冗长和知识更新慢,例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课程中关于社保基金投资的章节中,投资工具还是列举为“债券、股票、银行存款”等等,但在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就规范了中国会计实务的核算和术语,新增了很多科目并统一了概念内涵,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就取代了原来的股票、债券、基金的市场交易短期投资,这些已被“淘汰”知识或术语并没有在教材中及时得到更新和修正。另外,从现有的配套教学资源来看,数量明显不足,主要是缺乏与教材相配套的案例教材、模拟实训软件甚至是模拟实验室。

(三)教学形式单一,考核方式不健全

目前,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课程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重理论、轻实践,重课堂教学、轻实践教育,与此相应的考核方式也比较单一,基本上是以闭卷考试的形式来考查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轻视实际应用和操作的能力,造成学生在就业时“只会说、不会做”的“中看不中用”局面。另外,教学形式基本局限于现代多媒体技术,教师按照PPT课件的内容进行讲授,尽管提高了课时利用率,但学生平时上课“坐等”老师讲课件,考试时拷贝课件,很少有学生作课堂笔记,完全是一种应付型学习状态。这种教学形式和方法的单一,降低了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辅之以课程考核方式的不健全,造成了“学习时老师教给学生知识,考试后学生又如数把知识还给老师”的局面,学生学习普遍流于形式,能力未见明显提高。

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加强课程教学团队建设

在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的科研水平和教学技能水平直接影响到教学实践的效果,因而培养一支素质过硬的教学科研型师资队伍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建设学缘结构合理、职称比例平衡的教学团队尤为关键。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加大实施人才“引进来”的政策力度,面对现有教师学历普遍偏低和知识背景单一的“软肋”,有针对性地从国内外知名高校引进以公共管理学为专业背景(社会保障专业尤佳)的博士及以上的高学历人才,丰富教师团队的学缘结构,弥补专业课教师团队知识储备的不足,着力提升科研业绩,如有必要和可能,可以专门引进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面有突出研究成果的学者,尽量减少学校内部“近亲繁殖”式的教师选聘现象。其次,实施现有教师“走出去”的人才培养计划,支持教师继续深造以提高学历层次,积极创造条件让教师进入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经办机构挂职锻炼以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经费资助教师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的社会保障研究院所进修、访学,以拓宽交流联系和学术视野,全方位提高现有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最后,针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多学科交叉的特性,建设一支有相关学科背景(如管理学、社会保障学、经济学和金融学等)组成的3-5人教学团队,共同承担课程教学和实践环节,并根据各自专业特长分段负责相应的教学内容,仿效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由教学组长统一协调、统筹安排,做好教学PPT课件、习题练习、案例讨论、考试题库、情景模拟等教学准备工作。

(二)优选课程教材和教辅资源

教材选择的好坏是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在甄选的过程中一定要针对课程群设置的学科特点灵活运用教材和教辅资源,尤其是在当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教材编写良莠不齐的形势下,多数高校选择教材基本遵循“由该领域的名人编著”和“由知名的出版社出版”的“两名”原则。以管理学专业背景的课程群设置为例,我们选择吕学静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作为指定教材,因为其总体上难易适中,编写语言简明、易懂,而且每章节后都配有本章小结、综合案例和思考题,既易于让学生把握重点和要点,又容易让学生理解并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架构,唯一的遗憾就是理论深度不足。为此,我们还把林义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年)作为辅助教材,虽然其编写时间相对久远,知识的前沿性有所欠缺,而且是仅对社会保障基金中的社会保险基金进行重点论述,并未全面阐述其他各类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内容,但其却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结构性。根据教学需要,我们整合了这两本书中比较好的部分,并把西方发达国家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作为补充材料共同构成了授课的体系框架。因此,在选择教材和教辅资源时要结合自身的学科课程群特色,注重科学性、前沿性、理论性和实用性的有机统一,不一定要拘泥于某一本教材。

(三)综合采用多种实效性的教学方法

1.启发式教学。“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理论性内容比较单调和乏味,如果单纯由教师“填鸭式”的知识灌输,学生势必会产生对枯燥理论的厌倦情绪,但要把这些必不可少的基础性知识讲得绘声绘色确实不易,较好的方法就是在教学过程中贯穿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先提问再讲解,或是由生活中的常见事例逐渐导入,让学生带着问题和好奇去听课,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思考能力。

2.参与式教学。“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前沿性内容多数是充满争议的议题,这就有了让学生充分发挥自我见解的空间。教师可以事先给定讨论话题,安排学生组成小组,收集与论题相关的资料,通过交流、辩论甚至小组竞赛等具体方式进行类似“小讲课”式的参与教学,让学生自己动手、动脑去查找资料、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加深其对社会保障领域的知识点和前沿问题的理解力和判断力。

3.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研读、分析、判断和研究,阐明对某一问题的具体认识,从而使学生了解、掌握并应用所学知识的一种较为常用的教学方法。“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案例多数集中在社保基金因各种原因导致流失以及如何加强监管等方面,这就要求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尽可能突出代表性和对比性,目的是让学生应用基本理论分析现实事件,身临其境地处理问题、提出方案,总结出未来遇到的类似问题的解决方法,提高其解决问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

4.情景模拟。根据“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较强的操作性特点,可在课堂教学中适当模拟一些情景,如模拟社保机构的操作环境和社保政务大厅内一系列业务经办流程,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和业务操作,进行仿真式的教学讲解和操作训练,但这需要一定条件的实验室和教学软件作为支撑,也是多数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中最欠缺的地方,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投入和开发。

(四)优化课程考核方式

第2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范文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基金数量也日益庞大,其管理业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和压力。针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征缴不力、非法挪用、基金流失、管理混论、缺乏监管等现实问题,本文从加强信息化管理着眼,旨在探讨完善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基金;信息化;监管;有效路径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随着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保障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规模也在持续增长,截止2011年,18项社会保障资金共计收入28 402.05亿元,支出21 100.17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1 118.59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312.79%、299.78%和435.24%。然而如此庞大的社保基金规模给社会保障管理也带来了巨大风险和压力。

2006年涉案金额达百亿人民币的上海社保基金案浮出水面,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和社会讨论的热点。长久以来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问题一直存在,如何建立起科学的运营模式来统筹社保基金的征缴、管理、发放,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提高保障安全和提高保值增值能力,这将是中国社保亟待解决的问题。以信息技术为契机,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管理,将会为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开辟新的路径。

1.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缺乏科学性和效率。

社会保障基金多头管理,条块分割较为严重;管理机构重叠,保险业务交叉,管理成本较高;此外管理部门政事不分,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低。

1.2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面临较大压力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购买风险较小安全度较高的国债,社保基金未来面临较大的保值增值风险。

1.3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缺失

地方政府社保部门既当监管者,又同时成为委托人、投资人和资产管理者,容易使社保基金缺乏独立和足够的行政监管。另外,我国社会保障部门的整体信息化程度不高,没有形成一套比较完善、通用性强、易于操作的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和统一的监管信息库。[1]

1.4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制度保障

社保基金投资和运营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监管体系也不健全。目前我国尚无一部内容齐全具有权威性的立法。并且,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已经不符合时展要求,不符合社保发展现状,亟需修改更正。

1.5社保基金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至2011年底,各地累计投入并使用89.57亿元建成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但是由于标准尚不统一,数据较为分散,数据质量不高等现状,不同程度地存在信息“孤岛”现象,社会保障各相关部门之间也未能实现数据共享。

2.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对策建议

2.1改革现行的管理体制,建立分离制衡式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2]

可以采用分离制衡式模式,国家税务部门、社会保障部门、银行分别负责基金筹措、基金支出,基金发放,基金增值归相关的市场部门,基金管理归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合作。社保基金“统账”分离经营,将统筹账户的基金交由统筹基金信托委员会运营,个人账户基金交由基金管理公司运营。

2.2 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促进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

设立专门的投资营运机构以实现保值增值,拓宽投资渠道,鼓励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多元化,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稳妥推进社保基金投资海外市场。

2.3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系统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3]

需要一个独立的、强有力的全国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和运营进行全面监管。同时,在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关的监督委员会。社保机构应当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社保基金的运营情况,逐步实现社保基金的公开、公平、公正运作。

2.4 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法制建设

制定社会保障财务及社会保障费用制度的相关法律政策,确保社保基金收缴和来源;制定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法律制度,严格规范社保基金管理主体,严格限制基金管理人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竞争机制;制定基金管理的法律监督政策,包括监督机构的设立、监督机构的权力和义务等等,从法律上给予社会公众对社保基金运作的知情权。

3. 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与社保信息系统的联动机制

第一,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信息一网共享机制。构建社会保障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与财政、公安、卫生、地税、民政等各部门进行数据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整合。利用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趋势预测,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措施。

第二,建立社保基金与社会保险其他业务系统、外联系统互相支持和监督机制。[4]依托共享数据库,各系统间可以有效开展各自工作,并为其他系统的工作提供相关支持。同时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险各经办机构征收社保基金进行监督核查,其他业务系统也要对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的财务核算及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防范基金的安全问题。

4.总结与展望

随着老年化速度的加快和通货膨胀率的攀升以及社保基金“入市”大潮的推波助澜,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也面临着较大压力,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和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基金非法挪用的情况屡禁不止,严重危害着参保人利益,百姓“养命钱“岌岌可危。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金保工程”如火如荼的开展,都为我国社保基金信息化管理觅得了良机。而依托社会保障信息化系统,实现社保基金信息化管理的路径,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对于完善社保基金管理乃至促进整个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作者单位:武汉大学)

参考文献:

[1]杨晓娜.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保险广角,2007(10).

[2]靳星.浅析我国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的问题及完善[J].商情,2009(16).

第3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范文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管理分析

    (一)社会保障基金涵义以及来源

    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为了实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律、行政或市场运营等手段筹集积累的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首要问题和核心问题,是社会保障制度能顺利进行的基础和物资保障。因此,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问题尤其是如何在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中实现保值、增值是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

    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从具体项目来分主要包括:由城乡企业参保企业和职工缴费建立起来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由各级政府财政拨款和个人缴费建立起来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政府财政全部拨款建立起来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靠企业和职工缴费建立起来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建立起来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等等。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按筹集的方式分可分为一下三类:一是国家强制执行的由投保人和其单位共同缴费筹资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住房保障等。第二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用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区服务的基金。第三是以个人投保,企业投保和互保险形式存在的商业保险基金。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现状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统筹制度,从实施到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发展有一定的作用,并且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但是在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和投资方面还有一定的问题。

    1.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单一,流动性比较差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近年来社保基金的增长速度快,在通货膨胀的风险下如何使社保基金有效的保值增值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目前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社保基金只能投资国债和存入银行,这种投资安全系数高,但从长远来看存在贬值和流动性较差的风险。社保基金贬值的问题来源于通货膨胀。而流动性较差的问题是因为对国债的投资。目前社保基金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法,基金的余额除预留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其余的按规定只能全部用于购买国家特种定向债券,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从我国现在发行的债券种类来看凭证式国债的利率比较高,我国的社保基金基本投资在凭证式国债,但凭证式国债一般不能上市流通,流动性较差,所以社保基金在做这种投资后的流动性也比较差。

    2.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社保基金面临入不敷出的问题

    随着全球进入老龄化社会,各国政府都在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退休福利的问题,特别是社保基金的管理问题得到了各国政府的关注。我国也即将面临一场人口的变化,目前我国还处于一个较年轻的社会,2004年我国60岁及上的老龄人占人口总数的11%,但到2040年,联合国估计该比例将上升到28%。我国也将面临老年化问题。随着老龄化问题以及因国企改革退休,下岗职工的增多,用于养老,医疗保障的费用以及下岗职工的失业保障基金大大增多,这使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急剧大幅增长,而社会保障基金却增长缓慢并存在贬值的风险,这使我国社会保障基金面临入不敷出的困境。

    二、针对以上管理问题提出几点改革建议

    为了解决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社保基金筹集问题,我国大部分学者以及社会上从事社保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解决的方法,大致归纳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改社会保障费为社会保障税

    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国际上社会保障系统普遍采用的筹资方式,目前在已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140个国家中有80多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采用社会保障税有强制性特点,通过强制征收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能向社会及时足额的供给社会保障基金;使我国经济体制能更好的同国际接轨,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开放。

    (二)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累积制过渡

    现收现付制是根据“量出为入” “以支定收”的原则,依据当年社会保障的支出来筹措社保基金的。采用此种模式可以避免因物价上涨而引起的通货膨胀问题,但因为我国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及国企改制大量员工下岗等问题的出现,将会对现收现付制这种筹资模式提出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对现收现付制这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进行改革,必须改为基金累积制。基金累积制是以 “量入为出”为原则,是将将来发生的费用提前提取形成社会保障基金,即当期员工的保障费用由自己来承担。采用这种模式可以达到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但是采取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漫长的积累过程中会面临通货膨胀的风险。并且我国现在是处于由现收现付制向积累制转变的过程中,出现了当代人要付两代人养老保险的双重负担,因此在这种转变模式中关键要解决如何使社会保障基金增值的问题。

    以上两种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方法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解决了社保基金制度改革中的部分问题。保障费改保障税是国家采取强制手段征收社保基金保障了资金的征收效率,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过渡强化了社会保障中公民的自我保障意识。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

    如何使社会保障基金不贬值达到保值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重要难题。如果继续采用现在的管理模式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国家债券,随着时间的推移,利率的调整,通货膨胀等因素很难保证社保基金的保值,甚至是贬值。因此为了社会保障更进一步的发展提出了社保基金进行市场化运营方式,在市场中获取更高的利润。

    (一)社会保障基金市场化运营的内容

    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是指由有关的经营机构将社会保障基金投入市场特别是金融资本市场中,使社会保障基金进入社会再生产领域,从而使社会保障基金在市场的经营中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

    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特殊性并不是所有的基金都能在市场中运营,要将基金分类根据不同的基金来进行市场化经营。根据流动性可以将社保基金分为三类:第一准备金,第二准备金,第三准备金。其中第一准备金是用来支付三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障的基金;第二准备金是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用于支付的社会保障基金;第三准备金是那些用于支付较长时期后给付的社会保障待遇的部分基金。根据分类,第三准备金流动性不大可以进行中长期投资,这部分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关键。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也要考虑要安全问题,由于社保基金的特殊性需要投资者将安全性放在第一位。目前允许社保基金投资的国家都采用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尽量分散投资的风险。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运营根据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但总的来说可以分为社会保障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以及非金融市场运营。

    1.社保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

    a.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家债券

    这是我国目前采取的最主要的保值增值方式。在我国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一般都是由商业银行或者国家委托商业银行来办理的。政府债券的利率一般高于银行的利率,而且风险比银行存款还要低,但是政府债券的偿还期限比较长,且流通性也有一定的限制。

    b.购买公司债券和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筹集资本时,向股东发行的载明一定股份的书名证明。股票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公司债券也是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持有者拥有公司债权的一种凭证。债券和股票都是属于有价证券,是现在公司融资的一种手段。社保基金在选择投资于股票还是债券是要根据投资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最安全的方式。

    c.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采用这种方式来运营社会保障基金,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金融机构定期存款相当,因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比银行存款利率高,这样可以使基金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在委托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业务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委托贷款的总额,委托期限,贷款利率,偿还期限,资金用途,风险的承担等问题。其别要注意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以及到期后资金的收回问题。

    2.社保基金的非金融市场运营

    a.直接投资企业事业

    社保基金可以直接用以投资企业,事业单位。采用这种方式投资社会保障基金可以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随时了解生产经营的动向,有较大的主动权。并且这种方式的投资可以获得比贷款和存入银行更高的利润。但是,这种投资方式也有一定的缺点,社会保障基金机构要承担全部的风险,安全性相比较前几种投资方式而言比较低,不利于风险的控制。

第4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作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第三条、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第四条、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

第五条、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订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章名第二章、理事会

第六条、理事会负责管理社保基金,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社保基金的投资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

(二)选择并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社保基金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对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编制定期财务会计报表,起草财务会计报告。

(四)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第七条、理事会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对理事会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章名第三章、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是指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取得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根据合同受托运作和管理社保基金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第九条、申请办理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注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二)基金管理公司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其他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需具备的最低资本规模另行规定。

(三)具有2年以上的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经验,且管理审慎,信誉较高。具有规范的国际运作经验的机构,其经营时间可不受此款的限制。

(四)最近3年没有重大的违规行为。

(五)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有与从事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投资人员。

(七)具有完整有效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内设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称职的专业人员。

第十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由理事会确定。申请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需向理事会提交申请书以及由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申请人是否满足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意见。理事会成立包括足够数量的独立人士参加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参照公开招标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经投票提出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建议名单,报理事会确定。评审办法由理事会制定。评审办法及评审结果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一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投资管理政策及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并运用社保基金资产进行投资。

(二)建立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

(三)完整保存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5年以上。

(四)编制社保基金委托资产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投资运作报告。

(五)保存社保基金投资记录15年以上。

(六)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当及时向理事会报告:

(一)社保基金资产市场价值大幅度波动。

(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依法被撤销、决定申请破产或被申请破产。

(三)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涉及重大诉讼或者仲裁。

(四)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动。

(五)有可能使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的价值受到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十三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适应社保基金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必须退任:

(一)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二)理事会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符合社保基金利益。

(三)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符合社保基金利益并征得理事会同意。

(四)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委托资产管理职责。

(五)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当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更换或退任时,理事会必须尽快委任新投资管理人,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证监会备案;新任投资管理人确定并履行职责后,原任投资管理人方可退任。

第十六条、禁止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从事下列活动:

(一)以社保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社保基金名下的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或以他人的名义使用属于社保基金名下的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二)不公平地对待社保基金账户的资产。

(三)挪用社保基金的委托资产。

(四)从事可能使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五)用社保基金委托资产从事信用交易。

(六)法律、法规和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章名第四章、社保基金托管人

第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社保基金托管人是指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取得社保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根据合同安全保管社保基金资产的商业银行。

第十八条、申请办理社保基金托管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二)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

(三)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四)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五)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第十九条、社保基金托管人由理事会确定。申请社保基金托管业务,需向理事会提交申请书以及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从事社保基金托管业务的证明。理事会按照招标原则评选社保基金托管人,评选办法及评选结果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理事会应逐步创造条件采用招标方式确定社保基金托管人。

第二十条、社保基金托管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尽职保管社保基金的托管资产。

(二)执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社保基金名下的资金结算。

(三)监督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向理事会报告。

(四)完整保存社保基金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5年以上。

(五)社保基金托管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社保基金托管人应适应社保基金托管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基金托管人必须退任:

(一)社保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二)理事会有充分理由认为社保基金托管人应当退任。

(三)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中国人民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托管人不能继续履行社保基金托管职责。

(四)社保基金托管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当社保基金托管人更换或退任时,理事会必须尽快委任新的托管人,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新任托管人确定并履行职责后,原任托管人方可退任。

第二十四条、禁止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下列活动:

(一)将其托管的社保基金资产与托管的其他资产混合管理。

(二)托管的社保基金资产与其自有资产混合管理。

(三)挪用其托管的社保基金资产。

(四)有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章名第五章、社保基金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

第二十六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与社保基金托管人须在人事、财务和资产上相互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对方兼任任何职务。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持有的国债在二级市场的交易,需委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办理。

第二十八条、划入社保基金的货币资产的投资,按成本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在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高于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总额的50%.(二)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三)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

第二十九条、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总值的10%.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自己管理的基金须经理事会认可。

第三十条、委托单个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产,不得超过年度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总值的20%.

第三十一条、社保基金建立的初始阶段,减持国有股所获资金以外的中央预算拨款仅限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条件成熟时由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理事会报国务院批准后,改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所规定比例进行投资。

第三十二条、划入社保基金的股权资产纳入社保基金统一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股权资产变现后的投资比例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和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情况,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有关部门适时报请国务院对第二十八条所规定的社保基金投资比例进行调整。

第三十四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理事会可按照有关规定,与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

「章名第六章、社保基金委托投资管理合同和托管合同

第三十五条、理事会与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必须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资产管理方式、投资范围、收益分配等内容作出规定,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证监会备案。

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到期或中止时,相关事宜的处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理事会与社保基金托管人必须签订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托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托管合同到期或中止时,相关事宜的处理办法另行制定。

「章名第七章、社保基金投资的收益分配和费用

第三十七条、社保基金净收益全额纳入社保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使用和投资。

第三十八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提取的委托资产管理手续费的年费率不高于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净值的1.5%.理事会可在委托资产管理合同中规定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业绩奖励措施。具体方案由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

第三十九条、社保基金托管人提取的托管费年费率不高于社保基金托管资产净值的0.25%.

第四十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按当年收取的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手续费的20%,提取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社保基金投资的亏损。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在托管银行专户存储,余额达到社保基金委托管理资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

理事会按社保基金净收益的2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社保基金投资发生重大亏损时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所提管理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一般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社保基金资产净值的20%时可不再提取。

「章名第八章、社保基金投资的账户和财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必须与该管理人的其他业务在财务、账户上分开,不得混合操作和核算。

第四十二条、社保基金托管人必须为社保基金开设独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第四十三条、社保基金与理事会单位财务分别建账,分别核算。

第四十四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应认真进行日常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定期就社保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章名第九章、报告制度

第四十五条、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报告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情况,保证报告内容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六条、理事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二)每季度一次向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交社保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管理报告。

(三)单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到期后,向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交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对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的投资情况作出说明。

(四)社保基金发生重大事件,立即报告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并编制临时报告书,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按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及理事会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向理事会提供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投资运作报告。

第四十八条、社保基金托管人应按托管合同和理事会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向理事会提供社保基金托管资产报告,并对第四十七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编制的报告的有关内容复核,向理事会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章名第十章、罚则

第四十九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及时或者未向理事会报告该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或者托管人有本办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退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超出范围进行投资的应退任,并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应退任。

第五十三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应退任。

第五十四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托管人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能按照要求提供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的应退任。

第五十五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或者托管人营私舞弊,违规操作,不履行其委托资产管理或托管职责的,或者严重失职,造成社保基金经营不善或重大损失的,除依法给予处罚外,予以更换或退任。

第5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范文

关键词:管理模式;管理问题;管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一、前言

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的合理使用大大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让残疾人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同时维护了社会的安定与团结,推动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但是对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的使用还缺乏透明度,管理混乱等,如何让残疾人社会保障金实现真正的合理使用,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管理模式

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管理模式可分为集中型,分散型与分层型。

集中型的管理模式主要是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筹资与支付。集中型管理模式又分为控制型与投资型,控制型管理模式主要是将残疾人社会保障金进行投资买国债,国家政府将一部分资金控制起来;而投资型管理模式主要是将残疾人社会保障金投资到证券市场。集中型管理模式的代表是英国,在英国不管是什么行业与地区,全国实行政府统一规划管理的模式。

分散型管理模式主要是把社会残疾人保障基金分散到各个行业与地区,由企业老板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劳工联合机构给予办理,而不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政府只是实施立法,监督,协调的作用。分散型的管理模式代表是德国,他是把雇主,个人,政府补贴,社会捐赠以及投资收益分别交给各个社会残疾人保险基金负责。

分层式管理模式是指政府与各机构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划分社会残疾人保障金管理权限,分别承担职权范围内的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筹资与分配。分层式管理模式代表是美国,因为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的种类差异进而分层次进行管理分配。

三、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残疾人社会保障金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力后盾,在历年开展的残疾人事业建设示范活动中,国家各级政府就残疾人的就业,康复,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形成统一的规范,使得我国残疾人事业飞速发展,但是从公布的调查情况来看,在残疾人社会保障金使用与分配过程中,存在诸多的问题与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的管理与事业发展不同步。部分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的支出项目比例太低,使得残保金的保障效益降低。在对全国的各个城区残保金使用审计调查可以看出,从2009年至2011年,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用于对残疾人的就业培训,日常机构费用,康复服务以及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的支出平均每年的增长为8%,在一定的程度长保持着高速增上的趋势,但是支出缺乏合理性,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康复服务以及社会保障占总支出的20%以上,而对残疾人的个人创业贷款、补贴与对口经费支援占比太小;在对经费结余的统计分析中发现,经费结余资金太多,每年累计的结余是残疾人社会保障金年支出的好几倍。由此看来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金使用效益,保障效益有待提高。

2.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金支出的合理性与使用规定不相符,管理策略的滞后已经赶不上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在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中对残疾人社会保障金有明确的规定,这其中包括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的奖励制度,就业培训经费,残疾人个体贷款与补贴,就业必备设备经费,社会保障经费以及机构必需的经费开支方面。调查显示,在残疾人社会保障金分配的过程中还包括了国家政策尚不明确的康复费用,创业费用,残奥会经费与残代会经费以及对口支援费用等等,其中康复费用尤为显著。在残疾人事来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康复服务工作已然成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残疾人社会保障金主要支出部分事实上就是康复经费。

3.残疾人社会保障金预算项目不符合管理规定,残疾人社会保障金是政府预算之外的专项基金,虽有文件对其实行预算管理,但是如何合理的、科学的预算科目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与政策,对于预算的合理性不能实施有效干预。在每年的审计调查中发现,个别城区的残疾人社会保障金财政预算批复,虚假的康复费用与不明经费等预算科目,这些预算项目在现行的残疾人社会保障金使用法规中找不到法律依据。残疾人社会保障金使用在预算的过程中缺乏统一的预算制度,现行的制度主要是着重于对资金总金额控制,预算编制不统一,没有细化管理,预算不准确,预算不具备刚性约束。从审计部门的调查状况可以看出,残疾人保障金项目预算编制粗糙,预算项目不明确,不具体,不具科学性,项目预算没有细化,仅有大类预算,在执行的过程中没有目的性,只能做到资金总金额控制;在对预算的执行也不严格,大量的经费滞留在服务机构之中,从而使得残疾人保障金得不到有效的运用,并且还有项目经费没有预算,超支现象时有发生,形成预算虚设,执行超支的现象。

4.服务机构与财务部门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更深入的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各级政府都成立了相应的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服务社、助残协会,日间助残服务站等为残疾人服务机构,但对各个服务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相互之间没有统一的财务制度以及管理办法。从审计部门的调查可以看出,助残服务机构的费用是由劳动服务所集中统一管理分配,具有独立核算权利,但是管理方法与模式又不统一规范。机构只注重创建助残服务机构,对各机构的后续管理滞后,配套管理缺乏,没有内部管理与监督机制,管理存在很大的缺陷。

5.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存在缺陷:首先,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编制与人手的原因,在机构内部没有专业的会计,并且岗位互串,一人多职的现象严重;财务审批程序过于简单,事后补签,先斩后凑的现象时有发生;对资金的预算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涵盖残保部门的财务收支事项。其次,残保金的预算没有规范化,资金相互挪用,支出无计划、无定额,预算工作流于形式,通常是事后核算,资金的使用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对资金的收支考核也仅停留在表面,对资金的有效使用率没有进行考核。再次,对资金的管理不规范,经费支出不清晰,不能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明细账单与票据,无法判断资金的正常使用情况。

四、加强管理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的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规范残疾社会保障金的使用范畴。现行的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各级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推进残疾人服务,深入到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后续的康复服务等,从而达到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之需要。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金全国统一策划,管理,统一开支范畴。以建立残疾人工作模范城市的需求为基本思路,对目前残疾人保障的开支状况,修订与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制定资金使用细节,跟进配套政策,进一步细化完善资金使用范围,从而达到推动残疾人就业培训,康复服务与社会保障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与保障。

2.对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结余实施统筹安排,增强残疾人创业的政府扶持力度。就当前残疾人社会保障金有效使用率偏低,结余现象严重的情况,从根本上解决残疾人创业贷款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的问题,有必要加强残疾人保障与监管机制的建设,专门从事安排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的结余,为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提供无息贷款或担保贷款;对现行的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统筹管理制度,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确定统筹比例,减少地域差别现象的发生,解决对口支援走形式的现象,充分发挥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的保障作用,使残疾人真正融入社会。

3.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科学预算残疾人社会保障金,加强刚性约束。作为政府的专项基金,不带有任何的功利性,可以参照社保金的预算管理办法,对残疾人社会保障金使用预算管理体系,建立统一的具有可行性的残疾人社会保障金预算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科学的设置预算科目管理,以有效的制度确定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的预算项目,额度,标准以及开支渠道,为预算提供执行依据,增强其预算准确性。结合残疾人服务的特殊性,细化各个项目支出预算,提高其准确性,可行性及合理性;严格控制会议,招待等非事业性的公用经费支出,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彰显预算的风性约束,使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的社会效益发挥到极致。

4.规范助残服务机构的财务管理,加强残疾人服务的后续管理。首先,修订与完善各组织机构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制定统一规范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机构内部的控制,核算,报销制度,资产管理,银行账目管理,档案管理都用明确的制度来约束,形成机构与财务之间相互合作与监督。其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控制内部管理,确保残疾人的使用规范化,管理有效化。再次,建立残保金明细账,精确预算,仔细核查经费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查,杜绝一切事后建账的现象发生,做到开支透明化,精细化。

参考文献:

[1]回良玉.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推动“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J].残疾人研究,2012(01).

[2]朱逸杉.ZHU Yi-shan美国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概况[J].残疾人研究,2012(02).

[3]张金峰,高圆圆.障碍、贫困与老年残疾人社会融合研究[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2,35(02).

[4]强调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J].中国残疾人,2012(07).

第6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范文

关健词:社会基金;管理;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虽然我国在社保基金管理体制和方法上已经有了重大改革,但社保基金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去完善。

一、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面还存有诸多的问题,综合看来,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分散,管理层次过多,使得资金不集中

造成地区、部门间难以协调和集中运营,扩大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另外,各部门分别设置管理机构,造成机构重置,人员臃肿,效率低,浪费严重。

(二)基金投资渠道单一,难以保值增值

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性为主,除保证正常开支外,其结余部分仅限于存入专业银行或购买国债。近几年,银行存款率下调使基金收益率下降,国债的利率也大幅度下调,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效益越来越差,加之通货膨胀,基金的保值、增值就无从谈起。

(三)法制不健全,监管不力

我国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营运等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解决机制,事后又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社会保障基金被挪用、挤占和贪污的现象屡屡发生。

(四)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不透明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贴、失业保险金领取、养老保险金发放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项目应该公开化、透明化。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社会保障基金被挤占、挪用和贪污的现象却屡屡发生。

二、社保基金管理方法探析

针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可以采取如下对策:

(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失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指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机构、财政部门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分别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收入户用于暂存收缴的各项基金收入,除按规定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拨基金外,一般只收不支;支出户主要用于支付基金开支项目,除按规定接受财政专户拨入的资金外,一般只支不收;财政专户用于存储基金,其作用是接受从收入户划入的资金并向支出户拨付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的各项支出必须从支出户中拨付。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的资金应定期全部划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财政部门按照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按月或季将资金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拨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出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数额时,由经办机构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划拨资金;需要调整预算的,按调整后的预算执行。财政部门除根据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和经办机构提出的用款计划核拨资金外,不得自行安排和使用失业保险基金。

(二)注重发挥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的作用

从目前情况来看,财政部门虽然也参与基金的管理,但并没有发挥其优势。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利于政府统筹规划社会保障事业。同时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有利于实现资金的收支、管理和营运规则化,防止基金的挪用、贪污或浪费。

(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市场化、社会化

作为基金管理的主体――政府只需要制定规章制度,保障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基金的筹集渠道也可以多样化,如通过减持国有股等。

在基金的防损方面加大各个机关之间的相互合作。我国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作为养老金领取资格的审核主体,能有效地监督基金的发放。同时,发挥网络的优势,建立一个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网络,与民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信息,杜绝虚报、冒领。

在基金的具体运营方面,可以尝试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机构,或者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使基金按照市场规则运营,这既有利于提高基金的使用率,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又能杜绝基金被挤占、挪用、贪污现象的发生。

(四)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对基金运营情况的监督

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其主要原因就是法制不健全。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尚未出台,因此及时修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就成为了当务之急。

从现实情况来看,整个条例要体现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公开化、透明化和可操作性。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1、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收缴,如筹资的方式、渠道,收缴的机关,收缴后存放的地点等。2、基金的营运,如投资的方式等。3、基金的发放,如基金发放的机构,发放的方式等。4、规定有关机构的职责和应该承担的责任。

第7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范文

    一、拓宽社保基金投资领域的必要性

    (一)社保基金存量有必要拓宽投资领域。根据2001年度嘉兴市本级社会保障基金决算反映,市本级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年初余额为24428万元,年末余额为44912万元(其资金分布情况为:经办机构支出户银行存款13139万元,财政专户存款28405万元,暂付款563万元,债券投资3888万元)。从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存款余额的变化情况看,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存款余额已经走出了前几年的下降趋势,并逐年在增加。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2001年度养老、失业基金决算情况》通报反映,嘉兴市本级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为15.1个月,高于全省9.9个月和全市13.4个月的水平。从市本级2001年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情况分析,在社会保险扩覆不开展的前提下,如果从2001年存量资金中留出15000万元作为2002年的收不抵支部分,留出投资国债和定期存款未到期部分10000万元,还有20000万元可以用于其他投资。

    (二)社保基金增值有必要拓宽投资领域。根据2001年度嘉兴市本级社会保障基金决算反映,市本级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利息收入774万元,年综合利率2.23%。从目前我国经济形势分析,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全淡出前,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走势预计在三、五年内仍将维持现有水平,目前存货款利率差在加大。

    (三)政府资金经营需要拓宽投资领域。目前,政府一方面要通过建立投资性公司向商业银行贷款并以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另一方面则将大量的社会保障基金存入银行,以银行存款利率得到利息。按照现行存贷款三年期年利率进行测算,存款利率3.24%、贷款利率5.76%、差额2.52%,如按5亿元社会保障基金存款进行测算,年基金少收入利息1250万元。

    (四)依法参保意识的提高和行政推动力度的加大有必要拓宽投资领域。近年来,省市人大、政府加大了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管理,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制意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社会的监督力度,参保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三个不到位的状况正在加强或改善。社会保险参保扩覆工作的开展,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存在的参保企业不到位的状况,使当年社会保险基金达到收支平衡并有结余,使存量资金增加。这就有必要考虑社会保障的投资方向和较大限度增值的问题。

    二、拓宽社保基金投资领域的模式选择

    笔者认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对中央政府而言,选择适宜的模式入市至关重要。从允许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股市的国家看,社会保障基金入市的途径为社会保障基金——基金公司——证券市场,即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基金公司,再通过基金公司投资于股市。而对地方政府而言,将社会保障基金拓宽投资领域,除按照规定安排好支出所需的资金和购买分配的国债以外,投资于地方政府承担最终兜底责任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切实可行的。一方面,可以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的增值率;另一方面,可以加快地方社会事业的发展速度,减缓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投资方向可以确定为:市本级的高速公路、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建设出资部分,高等教育、高中教育的基础性发展项目,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模式,在现行政策制度不作调整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可以从以下三种形式中选择:

    ——委托贷款项目模式。根据商业银行当前的委托贷款制度规定,资金所有者将银行存款指定对象和项目,由商业银行根据规定手续与贷款方和委托方签订三方合同,并由商业银行办理贷款和结算手续,按规定收取手续费,但不承担委托贷款资金风险。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从社保基盘管理本身来说,其资金反映在银行存款科目中,因而不违反国家现行对社保基金管理的制度,同时有利于基金的增值;缺点是银行不承担风险,同时要向银行支付手续费。

    ——直接投资项目模式。这种模式是指在众多社会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中。选出发展潜力较大且稳定的项目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对象,由政府组织对项目的政府责任的论证。对于必须由地方政府承担最后兜底责任的项目,可以确定为社保基金投资方向,由市财政(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基金投资手续。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在基金增值的同时节约了手续费;缺点是超越了国家现行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

    ——投资开放式基金模式。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固定,基金单位可随时向投资者出售,也可按投资者要求买回的运作方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投资收益高于国债和储蓄、低于股票;缺点是投资风险高于国债和储蓄,同时需支付手续费,而且国家至今末规定可以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

    笔者认为,上述三种模式比较,选择委托银行贷款模式较为合适。在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了利息收入,同时又不违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

   三、拓宽社保基金投资领域的可行性分析     选择委托银行贷款方式拓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领域,笔者分析是可行的。

    ——从政策角度分析具有拓宽投资领域的可能。(1)综观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政策,其基金结余的投资方式除储蓄和购买债券外,还有以下几种:一是投资于国家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交通、电力、通讯等社会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其回收期稍长但收益较稳定可靠,既有经济效益,又能兼顾社会效益。二是投资于股票市场。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国内或国外股票,以获取股息收益或股票增值。三是投资于不动产及各类贷款,如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住房贷款、个人贷款等。(2)在我国,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规定,“基金结余除根据财政和劳动保险部门商定的、最高不超过国家规定预留的支付费用外,全部用于购买国家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和其他种类的国家债券”。而在按照规定购买国家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和其他种类的国家债券后,剩余资金则存入银行。

    综观上述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按照风险和收益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是储蓄、政府债券、基础设施、公司债券、股票和不动产。总的来看,各国对社会保障基余的投资营运都控制得非常严格。储蓄和购买政府债券是所有国家都认可的投资方式,而对基础设施、股票、不动产和贷款等风险大的项目,有的国家是严格禁止的。不过,从一些国家的统计分析来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回报率在各项投资项目中是最高的,因此,不少国家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股票市场解开禁令。

    ——从投资对象分析具有拓宽投资领域的空间。“九五”期间,政府对本级范围内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形式,投入40多亿元兴建了大量的社会公益事业和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十五”期间,还投入巨资兴建文化中心、体育中心、杭州湾跨海大桥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这些项目的建设,均将逐步到达还贷期和贷款期,而已经建成项目目前尚未具备还贷能力,需由政府财政给予支撑,待建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才能启动,这些因素均给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渠道的拓宽提供了方向。

    ——按投资项目分析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和较高的投资收益。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政府承担最后兜底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设施项目,可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同时,可以增加较多的利息收入,如按照三年期存货款年利率计算,社会保障基金年利率可在目前2.52%的基础上提高到5.58%.如按3亿元资金量进行测算,年度利息收入可从存款的756万元提高到委托贷款的1674万元。

    四、拓宽社保基金投资领域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确定投向。由市财政局按照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会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对文体、教育、交通、建设等部门纳入“十一五”规划的项目进行评估,选择提出社会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提交市政府决策。

第8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范文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机制;监管

中图分类号:F840.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2-0135-03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理论基础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及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机制的涵义

从理论上讲,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建立起来、专款专用的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一般按不同的项目分别建立,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济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等。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机制是指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管理机构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使用以及投资运营进行全面规划、系统管理和严格监管,以实现社会保障政策目标的过程的总称。具体包括社会保障法规的制定和管理机构的设立、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体制的选择、社保基金筹集与支付管理以及对社保基金的监管等。

(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理论依据

1 福利经济学理论是社会保障基金运行机制建立的科学依据

20世纪20年代盛行于英国的福利经济学,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经济学家A.C.庇古(1877-1959年),他创立了福利经济学的科学体系,主张通过国民收入的增加和国民收入再分配两种方式来增加社会福利。国民收入的增加所带来的普遍福利,关键取决于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尤其是劳动力要素的合理配置,因此,必须给劳动者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并在劳动者出现患病、伤残、生育、失业、年老等意外情况丧失劳动收入时,能得到适当的物质帮助,使其恢复劳动能力。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来增加居民普遍福利,是建立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基础上的。通过向收入高的富人征收累进所得税和遗产税,并向劳动者增加失业补助,向贫穷者增加社会救济,就可以达到更加平均的收入分配结果,使整个社会的福利增加。庇古提出的转移性支付以及一些改革社会福利的理论几经演变并广为流传,为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基金运行机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2 投资组合理论是社会保障基金安全运行的警示器

投资组合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马柯威茨(HarryMarkowitz)1952年首次提出的,他曾假设投资者都是风险的厌恶者,在同一风险下投资者总是希望回报越高越好,而风险则越小越好。当各项资产是不完全正相关时,可以通过多元化的投资来分散风险。也就是说,为避免过高风险和过低收益,通过多元化投资原则,选配若干不同风险资产进行搭配投资,是可以降低投资风险的。在现代经济中,社会保障基金运行已趋向于从政府运行向多元化投资运行发展。而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特殊性使其安全运行就显得尤为重要。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具有正向替代关系,因此,必须在收益目标和安全目标上进行权衡选择,寻找最佳结合点。该理论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性和安全性目标实现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行现状

(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系初见规模

1 管理机构的设置。中国政府于2000年做出决定,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从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作为国家的长期战略储备,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中国政府在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同时,设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现保值增值。其主要职责是:管理中央财政拨人的资金、减持国有股所获资金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选择并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对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检查;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进行直接投资运作;负责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起草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情况;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2 明确了社会保障基金来源。根据2001年12月13日公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股权资产。

3 各地方对社保基金管理逐渐向社会化管理过渡。近年来,各地方政府在对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支付和投资经营管理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如黑龙江省建立了社会保障基金电子政务管理网络审计监督系统;天津市实行由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征收社保基金,财政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的运作模式;深圳设立了保险基金管理局;广东设立了保险基金管理网站等各种形式。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按社会化管理原则的要求,将设立“公民基本生活保障委员会”、“公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投资公司”、“公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财务管理中心”、“公民基本生活保障事业服务中心”等机构,从而真正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社会化。

(二)社会保障基金规模逐渐增加

截至2006年末,国有股减持收合计为458亿元。另外,从2002年开始新增发行彩票公益金的80%也上缴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截至2006年末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彩票公益金合计收入已有249亿元。为应对将来人口老龄化可能带来的资金支付压力,国家建立了具有战略储备性质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截至2007年6月底,按市值计算的总规模已超过4000亿元。据中国证券报2008年3月4日报道,至2007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均突破2亿人,各项社会保险保障范围持续扩大。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0812亿元,比上年增长25.1%,全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规模达到15099亿元,比2002年翻了一番。基金支出合计7888亿元,比上年增长21.8%。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遵循了安全稳健原则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采用直接投资和委托投资相结合的投资方式。主要在银行存款、国债等风险较小的品种上进行投资,由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而股票等风险较大的投资品种,则委托给专业投资机构投资运作。2003年和2004年理事会参照招标方式进行了两次严格的管理人遴选,共有10家专业投资机构成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管理人。我国长期以来把保持基金的安全性作为首选目标,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和投资工具进行了严格限制。如风险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得高于40%,且不允许投入高风险的项目。经过数年的运作,风险较小的投资占资产总额的80%以上,确保了基金运行的安全性。

三、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社会保障基金改革深入过程中,尤其是社会保险基金直接进入证券市场之后,我国需要对现行的法律环境进行调整。《信托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经出台。但还没有专门的法规来规定社会保障基金运作中的信托关系和监督关系。2003年10月,国务院批准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了对投资基金的基本监督要求,但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管理。另外,目前的法律法规大都是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定的一些单项法规,具有统一性的法律法规并不多。并且,大部分社会保障法规都是由政府各部门制定,由于相互衔接性不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制定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带有明显的部门色彩,不仅在实际操作中表现滞后,而且相关协调性也不够,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效果。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渠道单一  在经济转型中我国虽然实行了个人缴费制度,但从经济发展的速度与人口老龄化的变化看,我国个人缴费比例是偏低的,而且个人缴费的保障项目占社会保障项目比例较低,其他一些保障项目如工伤、生育保险等仍主要由企业筹资、支付和管理,不仅筹资渠道单一,而且社会化管理程度也不高。与此同时,社会保障基金征收的难度也随之加大,企业以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意识薄弱,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较普遍。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储备基金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财政拨款一直是其主要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包括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国有股转持和彩票发行收入。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权益总额为2827.69亿元,其中历年中央财政拨入资金为2348.11亿元,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总额的绝大多数。

(三)投资领域狭窄且收益率较低

我国长期以来把保持社保基金的安全性作为首选目标,并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和投资工具进行了严格限制。这种投资制度安排虽然保障了基金运行的安全性,但也同时限制了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进而使其投资结构不尽合理,资产过于集中在金融市场(见表1,表2)。

从下两表中可以看出,2001-2006年以来风险较低的投资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总资产的80%以上,而且2001-2005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已实现的投资收益率分别为2.25%、2.75%、2.71%、3.32%、3.12%,略高于这几年的通货膨胀率,但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0%左右的收益率。而2006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率9,34%是受到中国股市大幅走高、加大了股票类投资比例的缘故。

四、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机制的对策

(一)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法律法规

行之有效的法律规范是全国社保基金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和保证。目前,应抓紧制定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特别是社会保障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从而规范社保基金在征缴、管理、支付、运营等行为,以保证社会保障基金运行的有法可依。

(二)加快国有资产划转步伐拓宽稳固社保基金来源

据预测,至2030年前后我国将进入人口老龄化高峰,届时老龄人口的比重将达到24.46%。研究表明,要适应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国战略储备资金至少要达到25 000亿元,最低也要在2010年达到1万亿元。目前,我国社保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收入、彩票公益金投资收益等几个方面,其来源十分有限,并且中央财政预算拨款的时间和额度并不固定。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通过划拨部分国有资产来充实社保基金。如果按照国有权益性资本的10%划转到全国社保基金则可达7800亿元。如果仅从中央企业划转10%的权益性资产给社会保障基金,总额可达3100亿元,可大大扩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现有规模。我国应加快推动国有资产划拨工作,迅速扩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使其尽快具有较好的调剂能力,以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空账运行的局面。

第9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范文

摘 要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逐步扩大。由于各地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展情况不同,有关法规政策不够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存在违纪违规等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运作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挤占挪用或其他违规动用社会保障基金的行为,共同做好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关键词 社保基金 社会保障制度 监督管理工作

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概念与现状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举办社会保险事业而筹集的,用于支付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所应享受的国家保险金和津贴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一般按照保险的性质和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同时,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其本身还具有强制性、基本保障性、特定对象性等特点。因此这些特性也逐渐决定了社会保险基金在我国目前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容忽视。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制度上的缺失,大部分制度安排的覆盖面比较窄。据统计,截止2011年底,我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覆盖了全国12.6亿以上的城乡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3.6亿人,加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各项保险覆盖总人数超过20亿人次,预计未来五年至少还会再增加6亿人次。

二、加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控制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是一项特殊的公共基金,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主要包括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社会保障专项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的经济基础,社会保障制度的安全运行,有赖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支撑。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具有以下社会意义:

第一、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易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我国是人口基数大国,因此社会保险基金是对公民实的施一个基本人生保障,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享受其在付出劳动力后的应享有的社会回报。只有公民自己权益得到实现的同时,也会安心的为社会做贡献。这样不仅政府可以再安抚民心的同时,可以更好的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二、社会保险基金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公共基金,是支撑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经济资源,也是社会保险制度得以稳步运行的物质基础。社会保险基金的受惠对象是广大劳动人民群体,也是社会保险制度得以顺利运营的基本保障。

社会保险基金,是整个社会保障基金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强制筹资和个人缴费,是其主要的资金来源,政府的财政支持也经常成为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渠道。

第三、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的目标是要确保基金的完整和安全,争取基金的升值,并满足给付的需要,避免发生支付危机。保障劳动者随时可以享有应有的公民政策。

三、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保障制度逐一出台,针对范围较广,对问题的研究暂时还不够深入,因此保障制度与机制并不足够成熟。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更是不为完善。目前为止: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制度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第一、人员不足,不能做到一事两岗两审,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属于改革开放后期随着经济发展而逐渐出台的,因此针对此领域的研究和专业人员较少。在此同时,渗透到基层的工作更是缺少专事人员,会出现临时替补岗位的现象,对于管理工作和后期的监督肯定会略显怠慢,不能十足的保证对于社会保险基金审计与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信息系统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由于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机制的发展不够成熟,起步较晚,因此出台的政策也是不断的根据具体国情做出相应的调整。在实际工作中,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缺乏有力的措施,信息系统的不完善,安全隐患会殃及我国公民利益的得失。这无疑要求政府在除了制定出一系列的政策后,还要有强大的内部控制系统做支持,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连接政府及各事业、企业间各部门、各领域的信息点,使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制度运营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四、如何有效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险基金逐渐成为推动和维护我国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为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作用,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要绝对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基础,更是人民群众的“养命钱”、“看病钱”、“治伤钱”,是“高压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挪用。基金管理是否规范,监督管理机制是否健全,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为确保社会保障事业的顺利进行,必须引起广大群众及政府官员的高度认识。

第二、对于社会保障行业仍要坚持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

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保证任何一个领域各部门顺利展开活动的重要前提。在组织机构控制上,科学设置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岗位,明确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及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标准等,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来相互制约。提升业务运营的一些常规业务规范操作,进一步提高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通过科学划分使用权限,确保数据安全,同时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制度,注重网络使用安全管理,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等方面来实现现代化信息系统控。

第三、加大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制定行政监督管理制度与流程,建立监督台帐,完善监督档案,规范监督行为;对外要重点强调缴费单位和个人要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二是建立监督落实回访机制,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单位落实到位。三是一定要制定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加强监督工作,文件的出台是对行为准则具有很大的约束性。

例如,我国江苏省为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规范和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生活的安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督办法”),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实施细则》和《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仍要坚持培养该领域的专业人员。

任何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推进,专业人员的素质可以再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该领域发展速度的快慢与质量的高低。社会保险基金的受惠对象极为广泛,为保障劳动人员享受应有权益的同时还要有相关的一些列政策支持与监管。因此,领域中专业人员的研究与探讨极为重要。需要不断的加强基金管理干部的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并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重要部门发出的相关规定要闻,及时接受最新动态讯息。

根据以上综合叙述,我们可以从北京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角度来诠释一些现代此领域较为科学有效的社保管理监督方案。例如: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利用集群数据库系统,成功地建立起北京市养老、失业、工伤三险集中数据库。借助强大、领先的集群功能,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能够在该集中数据库的建设中,充分利用已有的硬件投资,部署多达6个节点的集群数据库系统,集中存储和管理北京市所有社保数据,为实现对参保人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和享受一生的全过程管理与服务、为政府部门财政决策提供全方位的数据支持。

五、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目前的现状来判断,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在社会保障及其相关领域中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对象。同时,杜会保险基金的健全管理,是达成基金安全有效的前提。但是本文通过讨论发现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制发展并不成熟,相关政策也不足以完全能支持社会的快速发展产生的结果。因此,我国要在快速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断的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以不断的促进及协调社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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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魏娜.如何加强社保基金入市后的管理.沈阳工程学院学报.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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