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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融资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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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融资计划

第1篇:股权投资融资计划范文

【关键词】 股权投资; 利得或损失; 重分类; 盈余管理; 修订

一、股权投资会计适用准则的划分

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股份的行为。在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对于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IAS27)、《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IAS31)、《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IAS28)、《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9)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IFRS7)等国际会计准则,以投资后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的关系、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以及企业管理层的意图作为划分标准,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2)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22)两个会计准则,不同股权投资具体适用会计准则及科目设置如表1所示。

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中,以投资后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的关系为标准,将股权投资划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以及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四种情况。其中,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等三种情况均适用准则CAS2,对应IAS27、IAS31、IAS28、设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进行核算。

对于第四种情况,即投资后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所谓“三无”情况,股权投资的核算需再根据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分别适用不同的会计准则:一是当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适用CAS2,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二是当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则适用CAS22,并根据企业管理层意图,分别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会计科目。当股权投资准备近期出售或以短期获利为目的时,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当股权投资不准备近期出售或以短期获利为目的,则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二、不同股权投资会计处理要点及其比较

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股权投资的核算主要涉及CAS2及CAS22两个会计准则以及“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总账科目。不同情况下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存在着较大差异(见表2)。特别是对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处理,不同核算方法的选择对企业财务报告必将产生较大影响。

(一)后续计量期间的会计要点及比较

1.长期股权投资。(1)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后续计量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核算;当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的关系是控制或“三无”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当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的关系是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2)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不随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不确认未实现利得或损失,也未专设明细科目;(3)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调整计入“投资收益”或“资本公积”,即在持有期间要确认未实现利得或损失,分别设置了“成本”、“损益调整”和“其他权益变动”三个明细科目。

2.交易性金融资产。(1)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为了满足公允价值后续计量的需要,设置了“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两个明细科目;(2)持有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随股权投资期末公允价值进行调整,确认未实现利得或损失,并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列入利润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是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也设置了“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两个明细科目;(2)持有期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随股权投资期末公允价值进行调整,确认未实现利得或损失,但是,调整的金额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通过“资本公积”科目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二)收回投资时的会计要点及比较

当收回股权投资时,三类股权投资的核算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均须将持有期间账面价值随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或随期末公允价值)的变动而确认的累计未实现利得或损失转为收回投资当期已实现损益。

1.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收回长期股权投资时,对于已确认未实现利得或损失,即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随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须转出计入收回投资当期的“投资收益”。即在结转“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余额的同时,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2.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回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对于已确认未实现利得或损失,即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随期末公允价值变动调整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部分,须再确认计入“投资收益”。即在结转“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余额的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对于持有期间已确认未实现利得或损失,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随期末公允价值变动调整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须转入“投资收益”。即在结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余额的同时,还须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我国现行股权投资会计中存在的盈余管理空间

由于现行的股权投资相关会计准则的缺陷,使企业可以利用股权投资处置以及进行股权投资重分类的时间选择,通过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确认与再确认,实现其盈余管理的目的。

如上所述,在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股权投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处理有四种情况。1.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未实现利得或损失计入“投资收益”或“资本公积”;2.对“三无”企业的投资,则“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不确认未实现利得或损失;3.若股权投资准备随时变现,则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须确认未实现利得或损失并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若是上述三种之外的情况,则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将确认未实现利得或损失计入“资本公积”。

需注意的是,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处置股权投资时,须将原持有期间确认的累计未实现利得或损失再确认为收回股权投资当期已实现损益,特别是“资本公积”须转入处置当期的“投资收益”,将直接增加或减少处置当期利润表中的利润,企业因此可以根据公司利益需要,选择股权投资的处置时间,使得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未实现利得或损失成了调节企业各期损益的“蓄水池”。

同时,我国现行的股权投资会计是以投资后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的关系、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以及企业管理层的意图为标准,将企业的股权投资行为分为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事实上,企业管理层也有机会根据公司利益决定投资的分类或进行重分类,如,一是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或相反;二是通过追加投资或减少投资将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或相反;三是通过减少投资将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或相反等等。股权投资类型的不同选择必将会对公司财务绩效产生重大影响,给企业留下一个较大的盈余管理空间。

四、IFRS9的主要变化及我国相关准则的修订

(一)IFRS9的主要变化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积极推进国际金融监管框架改革,IASB加快了相关准则项目的进程。2009年11月,IASB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引入了有关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的新要求,并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旨在完全取代IAS39。但考虑到金融工具准则项目的其他部分尚未完成,2011年7月,IASB决定将该项目的生效日期暂时延迟到2015年1月1日。

IFRS9相对于IAS39关于股权投资的主要变化如下:

1.持有的所有权益投资均必须以公允价值计量;

2.现行IAS39中无标价权益投资在不可充分可靠地计量公允价值时按成本减去减值计量的豁免规定在IFRS 9中将不再适用;

3.权益投资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将计入损益,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除非在初始确认时将此类利得和损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为交易而持有的权益投资不允许这么指定),并不得随后重分类至损益。这意味着现行IAS39中进行减值评估以及在处置时将累计公允价值利得或损失进行重分类的要求不再适用,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股利收入除外)将永久保留在权益中。

(二)我国相关准则的修订建议

IFRS9的,对我国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指明了方向。由于现行股权投资会计存在着较大的盈余管理空间,结合上述分析,我国股权投资相关会计准则应进行以下几个方面修订:

1.股权投资适用准则的调整。根据IFRS9,IFRS9范围内的所有股权投资均必须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给出了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包含何时成本可能是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指引。这样,原CAS2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作为金融资产并入CAS22中,对应IFRS9及IFRS7。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得和损失的确认与再确认。根据IFRS9,除非在初始确认时即指定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因此,原CAS22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计入“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应修改为企业若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则在收回投资时仍须保留在“资本公积”,不得再确认转入收回投资当期的“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的再确认。由于股权投资类型及处置时间的选择对公司财务绩效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给企业留下较大的盈余管理空间,因此,参照IFRS9的做法,CAS2应同时进行相关条款的修订,即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产生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在收回股权投资时,不得再确认转入“投资收益”。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再确认。根据CAS2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回投资时,须再转入“投资收益”。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损益类账户,期末无余额,按照上述处理的结果是在收回投资当期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与“投资收益”项目一增一减,增加了报表使用者的理解难度,因此,可以参照IFRS9中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不得重分类至损益的做法。“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无需再确认转入“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1] 莫春兰.股权投资的归类、核算及其信息质量监管[J].学术论坛,2008(4):74-79.

[2] 陈锦华.从金融资产分类看企业会计行为选择意图[J].财会月刊,2010(20):70.

第2篇:股权投资融资计划范文

    长三角地区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现状

    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高度活跃,孕育着众多新兴创业企业。同时,长三角民间资本雄厚,民众投资意识较强,国内外私募股权基金纷纷将业务拓展至长三角地区。作为全国最早引入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机制的区域之一,长三角地区私募股权基金市场发展迅速,正逐步成为全国私募股权基金的聚集地。主要表现在:

    (一)长三角地区私募股权获投比重显着,增长势头强劲统计数据表明,2011年长三角地区私募股权投资发生较为密集,上海、浙江和江苏分别获投65、49、47起,合计案例占全国交易总数的23.2%;在融资规模上,江苏省以36.73亿美元位居次席,上海和浙江分列第四、五位,三地共吸引私募股权投资74.8亿美元,占全国私募基金投资总额的27.1%。从动态比较来看,长三角地区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案例和投资规模在2011年均有大幅提升,地区私募股权投资交易案例同比增加77%,上海、江苏和浙江获投规模分别同比增长1.51、4.12和5.54倍,长三角地区合计融资规模是2010年的4倍之多。据不完全统计数据,2012年前11个月,长三角地区共发生私募股权投资案例157起,涉及金额70.45亿美元,案例占比和金额占比分别上升至25.2%和39.5%,凸显长三角地区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洼地。

    (二)长三角近半数创业板企业获PE/VC支持,全国占比显着2009年10月23日,深圳创业板正式启动,这也进一步促进了中国私募股权市场的快速发展。作为私募股权投资最主要的退出渠道,创业板的存在有助于创投行业实现良性循环。从地域角度看,在创业板推出后的两年时间内,北京和深圳地区创业板获PE/VC支持的上市企业数量分别为24家和21家,占总数的16.3%和14.3%,位列第一、第二位;长三角地区,浙江、江苏和上海在创业板上市企业中获PE/VC支持的各有13家、13家和8家,合计获得PE/VC支持的企业数量占长三角地区创业板上市公司总数的46.0%,占全国创业板中PE/VC支持上市公司总数的23.1%。私募股权投资正在迅速成为长三角地区发掘企业价值、创造资本神话的重要力量。长三角地区私募股权投资发展迅速,正逐渐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前沿阵地。但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私募股权市场的资金配置效率、行业投向情况,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融资便利是否得到有效识别,成为检验私募股权投资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成效的重要参考。

    长三角地区私募股权投资的行业流向

    本文对公布的私募股权融资事件进行逐条的审核筛选,按照各获投企业的注册地和所属行业整理出长三角地区获得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行业分布信息,并统计出各获投行业的发生案例和融资规模。本文所采取的行业属性划分标准主要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将样本公司划分为23个行业。鉴于统计的私募股权投资交易涉及到人民币、美元、港币、欧元等不同标的币种,作者按照融资事件发生当天汇率收盘比价将其统一换算为人民币金额。样本区间为2009年12月1日-2011年12月1日,所有数据均取自WIND数据库。

    (一)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成为私募股权基金高频投资领域长三角地区私募股权投资事件行业分布的统计结果如图2所示,样本期内长三角地区共发生私募股权投资事件436起,其中,机械、装备、仪表,信息技术业,节能环保、新材料分别以60起、48起和39起投资事件成为长三角地区私募股权投资频率最高的前三位行业,社会服务业领域同样受到私募股权基金的青睐,获投37起。其他获投频率较高的行业依次还有金属、非金属,电子商务,电子器件设备,互联网,医药、生物制品,传播与文化产业。采掘、建筑业,房地产,电力、煤气及水的供应等传统行业获投交易发生较少,均仅获投2起。

    (二)现代服务业、医药、生物制品和先进制造业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主要集聚地长三角地区私募股权投资规模的行业分布情况如图3所示,据已公布数据统计发现,在样本期内长三角各行业共获私募股权投资579.3亿元人民币。其中,电子商务以119.6亿元融资规模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首要集聚地。此外,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贸易,医药、生物制品行业的融资金额均超过40亿元,同样构成私募股权投资长三角地区的重点领域。相比之下,电力、煤气及水的供应,教育培训,纺织、服装、皮毛,木材、家具等行业在私募股权市场的融资规模明显较少。

    (三)各行业获投频率与融资占比匹配参差,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策略分化显着为了检验长三角地区私募股权投资案例与规模的匹配效率,我们构造长三角地区各行业私募股权资金获投频率与融资占比的 值指标:获投频率-获投比重,并从侧面分析私募股权基金在长三角地区各行业间投资频率和投资比重的布局特征。若偏差超过一定区间范围,说明该行业私募股权获投频率与融资规模之间存在错配。正偏差过大表明该行业通过高频率的投资事件却仅获得较低比重的融资;负偏差过大则表明该行业通过较少的投资交易就能够融通到相对充足的资金。如图4所示,选定偏差范围[-5%,5%]为基准区间,电子商务(-14%),房地产(-8.92%),金融、保险业(-8.77%),批发和零售业(-5.47%)四个行业指标偏差均超出基准区间的下界,说明私募股权基金对这些行业的投资特征是“低频率匹配高金额”,即这些行业通过少量的融资机会就能实现较好的融资效率。鉴于网上零售贸易带动电子商务较为稳健的投资前景,以及房地产,金融、保险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资金需求特征,私募股权基金对这类行业的单笔投资规模较大不难理解。

    同时,信息技术业(8.04%),机械、设备、仪表(7.79%),清洁环保、新材料(5.71%)三个行业的指标偏差均超出基准区间的上界,说明虽然这些行业的获投频率较高,但融资规模却没有相应地很突出,实际融资效率不足。也从侧面反映出私募股权基金对这些行业的投资策略出现分化,表现出“高频率匹配低金额”的投资特征。

    主要结论

    长三角地区经济转型升级的方向就是基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中资源重点发展代表国家竞争力和话语权的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攀升全球价值链高端,争当价值链的“链主”。私募股权投资对长三角经济转型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对发展地区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推动效应。分行业统计结果表明:

    (一)私募股权基金投向能够与长三角地区经济转型升级方向保持较好的一致性首先,从投资案例上看,信息技术、清洁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行业,以精密机械、高端装备和电子配件(半导体)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以及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等现代服务业成为私募股权基金的高频投资领域。其次,在融资规模上,现代服务业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主要领域,电子商务、金融、保险、房地产、批发和零售贸易行业占据地区融资总量的半壁江山。总体上较之传统金融业态,私募股权基金能够更为关注目标企业的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在融资过程中,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能够得到有效的识别,应当对私募股权投资作用于长三角经济转型升级的推动效应给予较高的肯定。

    (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策略依旧较为谨慎,转型升级的推动效应仍未完全释放统计结果还表明,信息技术、清洁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行业的融资优势并不显着,主要表现为“高频率匹配低金额”融资特征,虽然这些行业获投频率较高,但融资比重尚未匹配。鉴于这些战略性新兴产业尤其在成长初期或者重大技术研发阶段,同样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加之战略性新兴产业良好的行业前景,宏观层面积极的政策推进,私募股权基金对于这些行业单笔投资规模不足的事实的确值得关注。这也引发我们猜测私募股权基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策略———表面上响应宏观产业政策导向,实际上却象征性地、试探性地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最终投资规模尚待夯实。这种投资行为短期化、波动化,甚至畏缩不前,直接削弱了私募股权投资对于长三角经济转型升级的推动效应。

    政策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充分发挥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独特作用,支撑长三角地区经济率先转型升级,本文基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私募行业监管规范以及货币金融环境等方面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3篇:股权投资融资计划范文

【关键词】 权益性投资核算; 应用中的问题; 权益法

一、企业会计准则对权益性投资核算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等对企业不同的权益性投资的核算,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这些规定可大致归纳如下:

一是,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近期内要出售的股票,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它们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是,企业从二级市场购入的、有报价的股票,没有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应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

三是,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应划分长期股权投资,该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四是,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应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核算程序为:按初始投资成本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后者大于前者的,应调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确认投资收益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此,该长期股权投资的数额等于投资企业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含商誉)公允价值的份额。应当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公允价值是初始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以及以初始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现在的价值。它不但可能不等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而且可能不等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不以原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现在的公允价值,也很可能不等于该股权现在在活跃市场中的公允价值(售价)。

五是,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其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合并方应在合并日按取得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该数额与合并方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等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合并方的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该投资日常核算采用成本法。

但是,编制合并报表时,母公司应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确认应享有子公司净损益的份额时,可以直接按子公司的净损益进行确认。因此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数额等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

其中,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是将合并行为看作是一方购买另一方股权的交易,其初始投资的核算,与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的核算相同。要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后者大于前者的,应调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投资日常核算用成本法。

但是,编制合并报表时,母公司应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确认应享有子公司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备查簿中记录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净损益进行调整后确认。因此,在合并报表中,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数额等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含商誉)公允价值的份额。同样应当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公允价值是初始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以及以初始投资时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现在的价值。

二、相关准则规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分次购入同一上市公司的股权,前期购入的,不打算近期出售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面购入的计划近期内出售,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如雅戈尔(600177)在2008年中期报告中,将从二级市场购入的中信证券4万股股权投资列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原来持有的23 940万股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可以这样做?准则规定企业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对其进行分类后,不得随意变更,并没有规定企业分次购入的同一上市公司的股权必须划分在同一类,对此应作出规定。

二是,假如企业购入的同一上市公司的股权,都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陆续购入、陆续出售的情况下,由于不同时点购入的股权成本不同,其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的数额也不同,分次出售股权结转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时,使用先进先出法,还是加权平均法?或是两种方法都可以选用?应当作出规定。

三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都是按公允价值计价,如果上市公司是“A+H”的上市公司,那么是采用A股市值,还是采用H股市值,或者采用二者的平均数?究竟哪一个资本市场更为有效,哪一个交易所的市价更能准确地反映其公允价值?准则及相关的规定文件并未明确。

四是,前已述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应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数额等于投资企业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含商誉)公允价值的份额,这个公允价值是初始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以及以初始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现在的价值。它可能不等于被投资单位不以原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现在的公允价值,也可能不等于该股权现在在活跃市场中的公允价值(售价)。实际上,它往往低于在活跃市场中的公允价值(售价)。鉴于这种情况,企业可以通过减持股权,名正言顺地把长期股权投资改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然后按公允价值(售价)计价,在会计报表上反映资产价值的迅速升值。这给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企业在股权投资存续期间,通过改变投资比例“正常地”变更核算方法,进行财务操纵,提供了空间。

与此类似的问题是,不同企业持有同一上市公司的股权,甲企业持有比例低于20%,把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售价)计价,乙企业持有比例高于20%,把它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在会计报表上,甲企业持有的股权(持有数量较少)的价值,可能远远高于乙企业持有的股权(持有数量较多)的价值。这显然不合常理,不利于会计信息的理解和使用。

三、长期股权投资按准则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带来的困惑

第一个困惑是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假设A公司是创立于2004年年初的一家上市公司,甲企业2006年年末购入A公司51%的股份,乙企业2007年末购入A公司21%股份,丙企业2008年年末购入A公司21%股份,丁企业2009年年末购入A公司5%的股份。

2010年年末,A公司会计报表上净资产的数额,是按本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的。丁企业购入A公司5%的股份,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2010年年末的公允价值(售价)计价。乙企业、丙企业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分别以2007年年末,2008年年末投资时在备查簿中记录的A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出来的。虽然它们都持有A公司21%的股份,都按权益法核算,但长期股权投资的数额可能不同。2010年年末,甲企业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数额在合并报表中按权益法调整时,是以2006年年末投资时在备查簿中记录的A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出来的。

这样做的结果是,同一个核算对象――A公司2010年年末净资产的价值在不同的投资企业出现了几种不同的计算结果。A公司、甲企业、乙企业、丙企业由于计算口径(基础)不同,所以算出来的数额不同。丁企业由于采用的计量属性不同,所以算出来的数额也不同。

它们都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由于计算口径(基础)不同,或由于采用的计量属性不同,造成它们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

第二个困惑是会计信息缺乏相关性。按照准则规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无论是日常核算采用权益法,还是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都必须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进行适当的调整,以调整后的净损益计算、确认投资收益,进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数额。这无疑大大增加了会计核算的工作量。问题是这样辛辛苦苦计算出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数额是否更具备相关性?

首先,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者投资时主要关注的不是付出的成本是高于还是低于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他们更关心的是被投资单位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付出的成本即使高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只要被投资单位盈利能力强,很快就赚回来了。付出的成本低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这个差额可以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这个收益是不可靠的,是没有实现的收益。如果被投资单位盈利能力差,或者连续亏损,这项本来就不可靠的收益就更没有什么意义了。

其次,按准则规定在后续计量时,长期股权投资的数额等于投资企业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含商誉)公允价值的份额。这里说的公允价值,是以初始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现在的价值。它可能不等于被投资单位不以原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现在的公允价值。原因很简单,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现在的公允价值很可能与投资企业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不同。同时,这个数额也往往不等于该股权现在在活跃市场中的公允价值(售价)。其实,这个数额更多的只和投资时的公允价值相关,它和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无法直接核对,它和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不以原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现在的公允价值不相关,它和该股权现在在活跃市场上的公允价值(售价)不相关(这是投资者更关心的)。

综上所述,长期股权投资按准则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无论是初始投资的核算,还是后续计量,不但核算工作量大,而且提供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又缺乏相关性,应当予以改进。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第4篇:股权投资融资计划范文

近期,许多基金、慈善机构、传媒,以及行业协会无不对外透露出“融资难”这一信息。有数据显示,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融资额已经达到当年互联网泡沫破裂时的水平。缓慢的经济复苏和全球二次经济探底引发了众多的裁员、停业。加之美国政府赤字日益严重,欧洲经济持续走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也无可避免地要面对着前所未有的融资压力。

在行业爆发期,尤其是2005年、2006年期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者要烦恼的事情是选哪家投资者做自己的LP,融资条款皆由GP说了算。而今,昔日底气十足的GP不得不低头妥协,在这个见所未见的融资困难时期听从有限合伙人的摆布。

募资频频遇障

受到募集困难的影响,美国著名私募股权投资集团赛伯乐资产管理公司(Cerberus Capital Management LP)也被迫缩小了自己最新一支基金的融资规模。这支赛伯乐第五期基金(Cerberus V)是该公司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募集的第一支基金,由于受到整个市场的影响,该基金的目标融资额仅为37.5亿美元。2007年,赛伯乐资产管理公司成功募集了规模为75亿美元,名为赛伯乐机构合伙人公司(Cerberus Institutional Partners LP)的基金。很明显,此次新基金的募集额仅为该公司在经济衰退前单支基金募集额的一半左右。

这支基金的募集仍处于初级阶段,赛伯乐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收到了一些投资者们积极地回应。业界有猜测表示该基金有望将融资规模提升到50亿美元。但赛伯乐资产管理公司方面表示并不会增加融资规模,因为这支新基金将主要投资于一些收益较低的不良资产,融资额过高的话会影响整个基金的收益水平。

根据Public Employee Retirement System of Idaho截至去年年底的数据显示,赛伯乐第四期基金的内部收益率为7.99%,而该公司于2004年募集的第三期基金的内部收益率为13.72%。尽管与市场环境有关,但不断下跌的内部收益率使得赛伯乐公司的管理者们倍感压力,LP们的不满与日俱增。

赛伯乐资产管理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史蒂芬・费恩伯格(Stephen Feinberg)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就曾公开表示,希望缩减第五期基金的规模。他认为小型基金更为灵活,于此同时也能够便于实现利润最大化。提升基金的内部收益率是赛伯乐公司当前的首要任务,也是未来能够留住LP的重要依据。

赛伯乐资产管理公司并非第一家缩小融资规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巨擘KKR也不例外。近期KKR正在募集该公司一支大型的基金,目标募集额在80亿至100亿美元之间,这远比KKR在2006年成功募集的规模为176亿美元的基金小很多。与此同时,另外一家大型全球知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普罗维登斯股本合伙人公司(Providence Equity)也将缩减下一支基金的募集规模。

融资一直以来都是众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长期追求的重要目标,它可以为基金提供多年的安全性,有助于基金的发展,并为基金管理者提供除资金以外,包括洞察力、见识、分析以及人际关系网等贡献。

日前,律师事务所SJ Berwin的高级合伙人邓肯・伍拉德(Duncan Woollard)表示,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开始向他们所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强加一些苛刻的条款,希望从所投资的基金的管理者处获得更多的让步。这些让步包括减少管理费和增加入资限制等。

限制入资的规定可是使投资者确保投入的资金何时被使用,但这也限制了基金管理者的决策。负责基金发起的私募机构MVision Private Equity Advisers的首席执行官穆尼尔・古恩(Mounir Guen)透露,目前他所接触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者都在尽自己所能满足投资者的要求,以期获得最佳的交易。这种妥协导致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减少管理费,刚完成基金募集的Cinven和BC Partners双双给出了5%的管理费折扣。

越来越多的迹象显示,基金管理者在面对他们的有限合伙人时的底气越来越不足,而这种情况亦有愈演愈烈的势头,如果2012年资金更加短缺的话,这种情况将更加严重。

LP反客为主

最近一系列的报道向我们展示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与日俱增的力量正在威胁着基金管理者们大举募集资金的决心与勇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LP或是投资者制约着基金的GP或管理者,开始变得越来越重要。

英国私募股权投资公司Advantage Capital在2007年募集了一支规模为4000万英镑的基金。然而如今这支基金的基础投资者计划收回当初的投资。这支基金90%的资本已经用于投资但还未能获得足够的回报。这使得Advantage Capital的命运成了一个未知数。

除非Advantage Capital能够购买Robert Adair现有的,由Advantage Capital管理但由Adair控制的投资,否则在Advantage Capital无法引入新的投资人之后,该基金管理公司便不得不停止了未来四年的基金募集。

与此同时,欧洲一些试图募集数百亿欧元资金的大型并购公司也遇到了阻碍。从去年开始,几家大规模的并购公司对外透露将募集总计超过500亿欧元的基金,现在一年半的时间已经过去,但它们仅仅募集到128亿欧元。这意味着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寻求的500亿欧元还有很大一部分还没能到位,而这正是目前市场所急需的。

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来说,目前正处于近十年里市场融资最困难的时期,加之全球金融危机的重创和目前市场高挥发性的特质,但这却为基金的LP带来了前所有未的优势。他们可以借此提出一些确保资金安全,对他们有利的条款,同时可以要求管理费的折扣,还可以增加一些对自己有利附加条款。在BC Partners,EQT Partners和Cinven的募集中就是这样。

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中的融资专家们承认Partners Group,Pantheon Ventures和AlpInvest堪称欧洲前三的投资者。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资者占据了强有力的位置的同时,他们与GP的关系是共存的。Pantheon Ventures欧洲主要投资部的负责人海伦・斯蒂尔斯(Helen Steers)表示:“此刻,投资者占据这非常有影响力的位置,尤其是那些资历深、经验丰富的投资者。他们能够帮助LP正确的处理事务,规划前景。这对那些小型的,专注于某地区的基金管理者而言尤为重要。”

还有一项值得一提的是投资者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者的影响力不仅仅局限于财务条款上,聪明的GP会主动自发地听取LP的意见,不仅仅是针对金融财务条款的,其他方面还包括环境、社交、管理政策、核心人物的任命和继任条款等。

在大多数案例中,最有影响力的投资人是那些与GP一起共同达到最佳条款,实现双赢的人。有人称最有影响力的投资人应该既不具侵略性又不具煽动性。

最佳条款通常是从妥协中得来的,这种妥协最终促成了BC Partners成功募集55亿欧元,EQT Partners成功募集35亿欧元、Lion Capital成功募集13亿欧元,以及Montagu Private Equity成功募集25亿欧元的完美结局。如果其他正在募集基金的GP也能做到这点,相信成功指日可待。

赢取LP芳心

当事情没有按照预期发生的时候,人的本能会去质疑这一体系或是埋怨别人。同样的,当处于低回报时期,投资人质疑投资的有效性,重新考虑整个体系,抱怨LP与GP之间缺乏沟通也是非常正常的举措。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由始至终LP和GP都不应处在对立的两个方面,诚信与诚意是双方合作必不可少的要素。随着融资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GP更应该处理好与现有LP以及潜在LP的关系。“对给你钱的人好”和“对帮你赚钱的人好”是两句投融资双方需要谨记且言简意赅的箴言。

除此以外,以下能够增进双方关系的技巧也是值得注意的。首先要建立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如果彼此之间这种关系都不曾出现过,那又何来增进?作为融资者,不论是基金的管理者还是企业的管理者,要做的都不仅仅是向投资者交报表。最有效的一个工具是卸下你的防备,用真诚和信任去建立与LP之间的关系,认真地去聆听投资者的要求,然后承诺你能够做到的。

留出定期的时间来来建立与LP的关系,关心和回馈LP的需求,让他们觉得你的价值要远高于他们开给你的支票。除了例行的报告和年会以外,应该更多地与LP交流,让他们有更多的参与感。对于保持长期和成功的关系而言,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双方更多地参与其中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旁观者。除了兑现他们的财务承诺外LP应给与GP额外的附加值,如他们对经济局势的分析和预测,以及他们的经验和人际关系网等。而这就需要GP表现出他们对这些附加值的需求。

诚实和坦白是GP赢得LP芳心的重要法则。对于LP没必要报喜不报忧,遮掩事实是任何一个投资者都无法容忍的弊端。提前的预警有助于维护GP与LP之间的关系。于此同时还应适时地表现出你真诚的感激之情。无论你是多么优秀的基金管理者,LP都有权选择投资任何他想投资的基金,你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忠心诚恳的感激有利于关系的建立。

珍惜你现有的投资者,因为他们的“回头率”对于你未来募集新基金会有很大的帮助。LP很喜欢投资那种与同一批LP反复合作的基金,因此在你寻找新的LP的同时,要维护和加固与现有LP之间的关系。

投资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失败,这时应及时向LP说明事情的原委,找出失误的点而不是寻找无数个借口来推脱责任。谦卑和自我反省的态度会为你赢得LP的信赖与尊重。最后要值得注意的是,每个LP都是希望你成功的,你的成功就是他的成功。双方的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有利于这段关系走的更长久。灵活的关系和共同的利益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生存法则。

掌握了如何建立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的同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融资计划是不可或缺的。首先要分析公司现有LP的情况,了解哪些LP是可以继续合作的,而与那些LP合作会有碍未来的发展。然后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评估最优的未来LP综合情况,确定目标投资者。在这之后要做的就是调查评估投资者的特征、品行和能力,分析投资者能为企业未来做出的贡献,选择最适合企业发展的LP。然后还要了解目标投资者的投资分配,看它是否有继续投资的配额和意愿。

第5篇:股权投资融资计划范文

当房地产信托风险系于调控中的楼市,已有房地产信托的投资人是否也陷入危险境地?除了房地产信托,还有哪些信托产品值得一投?

房地产信托的风险仍在

2010年11月中旬,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各信托公司立即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合规性风险自查,审慎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防范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有消息说,商业银行已接到监管通知,要求暂停固定资产贷款,旨在限制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风险延伸无疑是监管层最担心的问题。

第三方理财机构展恒理财的分析师张先生说,通知刚一下发,中融、中信、平安、中诚和新华等五家信托公司即暂停了新的房地产信托业务。随后,很多信托公司也开始缩减房地产信托,这使得2010年11月下旬房地产马上信托总量大幅下滑。

信托研究机构用益认为,由于我国一直严格调控房地产市场进,投资于房地产项目的信托产品也存在一定风险,房地产信托风险系于政策对楼市调控情况。

虽然现在房地产开发商声称不缺钱,但是如果政府继续收缩流动的话,明年将会导致三成房地产公司的资金链面临断裂的风险展恒理财分析师透露:“企业为了补充流动性,可能会降价出售商品房,从而导致房地产信托抵押物价值和变现能力下降和的风险。”

已经持有房地产信托,不必太过担心

“买过房地产信托的人也不必太过担心”,普益财富分析师陈朋真解释,“房地产信托风险主要在于政府调控房地产,因此影响委托方能否在信托计划期限内兑现资金,此外,风险还可能来自于开发商无法售出或者兑现资金。所以,通常房地产信托都由有资质或财力雄厚的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

除银行贷款外,房地产企业的其他融资渠道并不顺畅,因此有很多开发商通过信托融资。信托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可选择的余地较大,因此会谨慎选择资质较好的项目,风控措施和条件都比较严苛。而且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来看,销量和价格都有所反弹,房企的资金链暂时不会太过紧张,特别是信托产品通常以大型开发商的优质房项目为标的,开发和持续经营都会顺利进行,投资者不用担心收益减少。

如果房地产信托持有人仍有担心,可以考虑通过转让脱手。在信托计划成立后的封闭期转让,有的信托计划需要转让方交赎回费用,一般为信托计划的1%-1.5%。

但如果不能转让,就只有等信托计划结束了。

房地产信托的盛宴已落幕,还有什么类型的信托在2011年值得投资呢?《钱经》将带大家深入其中,辨识风险。

PE信托是机会

2010年股权投资类信托的平均预期年收益率为8.92%,普益财富统计,2010年发行的230款产品,委托人多以融资为目的,比如新华信托-风尚米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年期),年回报为15%,而北京信托-稳健系列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II期(3年期)和华融-阳光新界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年期)都是13%,但实际的回报率可能高于预期年回报率。

股权投资类信托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购买该公司的股权,另一类是对该公司进行增资获得股份,有部分产品的信托公司会对公司进行控股,对公司的管理运营和决策会造成影响。股权投资方式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利益绑定在一起,同时,收益率较高是股权类信托最大的特点。

私人股权投资信托(简称信托PE,即Private Equity Fund)作为非债权融资信托,已经发展成为信托公司重点拓展的业务领域。2008年6月,银监会下发《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明确提出银监会将优先支持信托公司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等创新类业务。这对于信托业来说是一个积极的政策信号,很多信托公司已经开始着手尝试公司上市前的定向募集。

同时,银监会还同意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私募股权投资。2008年,湖南信托和中信信托是第一批吃螃蟹的,分别推出“深圳达晨信托产品系列之创业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和“中信锦绣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前者信托资金主要投资于核心技术或者创新型经营模式的高成长型企业。随着创业板令人炫目的“创富”效应,投资于创业板的PE信托也成为投资者的受益板块之一,其他类股权投资的收益率比较可观。

信托中的信托:资产配置新宠

TOT(trust of trust)即信托中的信托,投资原有的ABCD等多个信托重新组合,各个信托占有一定资金比例打包而成的一个新的TOT产品。

目前的TOT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同一个投资顾问管理的几只阳光私募基金,重新组成一个新的信托计划,另外一种是信托公司强调主动管理资产的能力,把不同投资顾问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组合成一个新的信托计划。更有甚者,上海国际信托的“红宝石”信托计划,通过跨市场、跨行业资产配置,除了投资于证券类市场之外,还投资于短期票据、债券、商品市场、艺术品等资产,其资产可作相对灵活的配置。

能源行业信托:风险不容忽视

“在产业类信托中,低碳节能和环保系列产品,煤炭等整个资源的整合类信托还是值得关注的”,北京国际信托公司研究发展中心首席研究员兼主任刘向东对记者说。

用益信托总经理李透露,目前能源类信托,大多是矿产资源类的产品。因为能源类产品具有资源不可再生的特点,投资于矿产的信托将会有比较大的增长,但风险也是很大。

第6篇:股权投资融资计划范文

【关键词】地产融资 私募股权投资案例分析

作为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房地产业对金融市场具有天然的高度依赖,然而与房地产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速度极不相称的是,我国房地产融资市场的发展却步履蹒跚,对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日趋严格的土地和金融信贷政策使房地产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资金困境。为了应对融资困局,房地产企业开始探求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除传统的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外,信托、基金、上市以及私募融资等形式开始频繁地出现在公众视线当中。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是投资方对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并通过将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所持股份获利的一种投资方式,是除银行贷款和公开上市(包括买壳上市后的再融资)之外的另外一种主要的新兴融资方式,近年来在国内取得了一定的发展。

一、近年来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情况

国际私募股权基金蓬勃发展,呈现出资金规模庞大、投资方式灵活等趋势,在并购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亚洲私募股权市场作为全球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快速发展当中,投资规模由1998年的50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250亿美元。据清科研究中心调研报告显示,中国已成为亚洲最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

2006年上半年,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大陆投资了31家企业,投资总额达到55.6亿美元,其中超过25亿美元的资金流向服务行业;2007年1-11月,中国大陆地区私募股权投资案例达170个,投资总额上升至124.9亿美元。

资料来源:清科研究中心

二、私募股权投资者的分类

根据私募股权投资者的战略规划和投资目标,可以将其分为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战略投资者一般指与引资企业相同或相关行业的企业,战略投资者入股引资企业,通常是为了配合其自身的战略规划,因此能够发挥更强的协同效应;财务投资者一般指不专门针对某个行业、投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财务收益的基金。

目前,活跃在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外资私募股权基金有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美国雷曼兄弟房地产投资基金、美林投资银行房地产投资基金、高盛房地产投资基金、德意志银行房地产投资基金、瑞士银行房地产投资基金、新加坡政府产业投资公司GIC、荷兰ING地产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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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使用私募股权形式融资

通常而言,房地产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流程如下:

在引进私募股权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注重项目选择和可行性核查,投资方案设计,法律文件签署,以及积极有效的监管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通常是私募股权投资者比较关注的要点。

四、成功案例分析

1.近年来主要房地产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案例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得到海外投资者的广泛关注,美林、雷曼兄弟、德国房地产投资银行、英国Grosvenor、美国凯雷、摩根斯坦利、淡马锡等国际金融机构纷纷投资中国市场。近年来,中国房地产企业通过项目融资、Pre-IPO等方式引进私募股权融资的案例不断出现,为企业带来的丰富的资金,下表为近年来部分房地产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情况:

2.典型案例分析——鑫苑中国

(1)公司简介

鑫苑置业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专注于中国二线城市的住宅房地产开发商,专注大型复合社区开发,包括多层公寓建筑、中高层住宅和附属设施,同时开发小型住宅项目。现已发展成为拥有11家全资子公司和2家非控股子公司的大型企业集团。2007年12月13日,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NYSE:XIN),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第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上市前的私募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对鑫苑置业优化资本结构、扩充土地储备、完善其“零库存”商业模式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是企业能够顺利登陆纽交所的重要原因。

(2)私募前发展状况

鑫苑置业于2006年8月引入私募投资者,是其开始于2006年3月筹备在美国上市计划的重要一步。2006年前,鑫苑置业主要集中于河南省内发展,土地储备也不大。2004年和2005年,鑫苑置业的土地储备面积分别为226万平方米和305万平方米,2006年由于开工面积急剧增加,土地储备面积迅速减少,更加大了企业计划上市的难度。为了尽快扩大土地储备、加快跨区域发展步伐,鑫苑置业急需要资金,而2006年正是政府为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出台各项调控政策的一年,融资渠道非常有限。在此条件下,私募股权融资为鑫苑置业提供了新的选择。不但为达到美国资本市场的上市门槛提供了支持,也解决了当前资金压力,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2004年和2005年,鑫苑置业的总资产分别为58192万元和86411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9.47%和79.75%,私募股权融资以前,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企业的财务风险较高,不利于企业上市融资。

(3)私募融资后发展

2006年8月和12月,鑫苑置业顺利完成私募,累计融资达7500万美元,当年末总资产达到196236万元,增长超过1倍,资产负债率下降至56.02%,降幅超过20个百分点。鑫苑置业完成私募以后,积极筹备上市事宜,将募集资金用作扩张资金和增加注册资本金。2006年6月,山东鑫苑置业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2006年11月24日,苏州鑫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2006年12月7日,安徽鑫苑置业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2007年6月12日,鑫苑置业(成都)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为鑫苑置业又一家全资子公司,企业跨区域扩张速度明显加快。至2007年9月30日,鑫苑置业拥有14个在建和拟建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053,279平方米,土地储备(拟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上升至1,282,498平方米(2006年末为65万平方米)。

在临近上市前,2007年5月,鑫苑置业又从蓝山中国获得1亿美元的私募债权融资,使其资本规模进一步扩大,财务结构更加完善,增强了资本市场对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在美国上市并成功筹资约2.995亿美元,为企业未来发展带来资金的同时,更为企业有效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各种融资工具提供了可能,为企业未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张红,殷红.房地产金融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2]王化成.财务管理学(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周春生.融资、并购与公司控制(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第7篇:股权投资融资计划范文

【关键词】私募股权 投资 梳理

私募股权投资(PE)已经在全世界形成了庞大的产业链, 在国内成为议论的热点。对PE的理论研究始于 20 世纪 70年代, 并在 20 世纪 90 年代取得比较快速的发展。随着PE的不断发展, 对其的研究已经广泛涉及多个方面。但就现状而言, 国内外对PE的理论研究明显落后于实践发展。本文依照逻辑顺序,试图对国内外关于PE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

一、私募股权投资的内涵界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PE已经发展为一个庞大的产业。PE产生、壮大于美国,随后被引入到世界各国。由于监管和规范PE发展的需要,各国的风险投资协会一般都会根据国内PE的一般形式和特点对私募股权的内涵做了一个界定。美国对PE范围的界定是所有为企业提供长期股权资本的私募投资均属于PE;欧洲认为PE就是为未上市的公司提供权益资本的一种投资方式,其所提供的权益资本可以用于研发新产品或者新技术、增加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资产负债表。国内学术界对于PE的研究相对较晚,主要的研究集中于PE的功能作用、运作机制、组织结构以及法律环境等方面内容。

二、股权投资的关键成功因素

(一)私募股权投资的融资。

PE的融资策略一般分为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刘健钧(1998)认为,企业、富有个人、外资和政府资本是私募股权资本来源的四种现实选择。范柏乃、沈荣芳和马庆国通过规范研究指出,中国应该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要供给主体的私募股权资本供给体系,以消除中国私募股权资本不足、投资规模较小的现状。陈峥嵘(2004)认为,企业融资创新活动的活跃程度和有效性与一国的法律限制和政策管制程度密切相关。Sahlman,William A(1990)以及Fenn,Liang和Prowse(1997)指出,PE设立时就融到了权益资本,主要由有限合伙人提供。UlfAxelson(2007)通过建立PE的融资结构模型,进一步分析了收购基金使用杠杆的动机。模型发现,对于PE来说,其最优的资本结构最好是能够做到事前(ex ante)融资和事后(ex post)融资的结合。

(二)投资项目的目标选择。

Poindexter(1976)以调查问卷的形式收集了很多的样本,认为创业企业家的管理能力、经历及相关的财务信息是创业项目评估的重要因素。Tyb-jee和Bruno(1984)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基金管理人对项目筛选时选用的一些共同标准:市场与项目所属的市场类型、投资规模与基金的政策、项目所属的地理位置、发展阶段等。Vinig和Haan(2002)通过对荷兰和美国两国的19位基金管理人进行问卷调查或者面谈,得出了基金管理人对商业计划书的四个主要筛选标准:企业家、市场、产品和服务以及财务标准。除了上面介绍的微观因素,Alexander Ljungqvist,MatthewRichardson和Daniel Wolfenzon(2007)还进一步研究了影响项目筛选的宏观因素。他们将PE的投资决策与基金的需求及信用市场状况联系起来。对207家收购基金过去20年的2274个收购项目进行分析,他们认为当投资机会提高、竞争较小和信用市场放松时,已建立的收购基金会加快投资降低选择标准。

(三)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

现代金融学的基础理论认为任何投资项目的经济价值都等于其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但是在PE的实践中,仅采用贴现现金流法经常会低估企业的价值。近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改进传统的定价方法,期权定价理论逐步应用于实物资产的投资评估。McGrath(1997)认为研发费用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期的研究费用和后期的发展费用,即商业化费用。只有在市场条件良好时,研究技术才进入发展阶段,所以投入研究的费用是购买未来可以商业化的期权。在上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项目的定价模式开始采用实物期权定价理论。Schwart和Moon(2000)认为企业价值评估模型多为二叉树模型,不能准确衡量公司的价值。他们建立了连续时间的实物期权模型,并对网络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国内学者张陆洋(2001)认为,风险投资的价值实现是以创业机制为基础的风险资本股份期权化过程,所以需要利用期权的方法来对投资项目进行定价。

三、股权投资的价值创造过程

对股权投资的价值创造过程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对PE投资项目的培养扩大以及项目退出上。PE存在“委托-”关系,PE在项目投资之后,还需要对项目进行培育。Sahlman(1990)的研究表明,当私募股权资本投入创业企业之后,基金管理人和创业企业经营管理层之间就形成“委托-”关系。根据培育的方式和参与管理程度的不同,Macmillan,Kulow和Khoylian(1989)把创业企业划分为紧密追随型、放任自由型和适度参与型三大类。对于紧密追随型的创业企业,基金管理人直接参与管理,能够直接影响、主导和控制创业企业的董事会。他们的意见对创业企业的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在放任自由型的创业企业中,基金管理人很少参加投资企业的管理。对于适度参与型的创业企业,基金管理人适度参与管理,通常会参与企业发展战略制定、人事制度等。

四、结束语

国内外学者对PE的研究多停留在理论层面, 显著滞后于实践, 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 关于PE的一些基础性概念和范畴尚未得到统一认识, 从而影响了建立于其基础之上的理论分析框架以及监管政策的制订。绝大多数文献都是研究PE中的创业风险投资的, 对于PE的其他形式(比如并购基金等)则研究很少。

参考文献:

[1]曹欣.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与中国实现方式研究[J].投资研究,2002.

第8篇:股权投资融资计划范文

凯雷完成人民币基金备案

【本刊讯】7月13日,全球性另类资产管理公司凯雷投资集团在北京设立的人民币基金北京凯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备案,这也成为首家在发改委完成备案的全球性PE基金。

与凯雷同批完成备案的,还有天津君睿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天津诚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天津红杉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等三家PE。

凯雷集团向媒体表示,北京凯雷投资中心目标融资50亿元,目前已经完成第二轮融资,融资额达32亿元,并已经开始进行投资。

凯雷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凯雷亚洲基金联合主管杨向东在新闻稿中表示,在发改委备案有助于在中国加强与大型企业和像社保基金这样的大型机构投资人合作,从而使投资和融资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对于PE而言,在发改委备案是获得社保出资的前提,而且一旦备案,PE企业必须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除应当向投资者披露投资运作信息外,还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国家发改委及所在地协助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年度业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今年2月,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北京、天津、上海三市及江苏、浙江、湖北三省六个试点地区,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PE)企业须到发改委进行备案。

根据《通知》,除已经备案的创投企业和资本规模不足5亿元人民币或单一出资人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外,其余股权投资企业均须到发改委进行备案。

逾期不备案的企业,发改委将在其门户网站上向全社会公示,视其为“规避备案监管股权投资企业和受托管理机构”。

声音

中国难以采用单一货币政策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单一政策目标发挥积极作用,需要两个条件:其一,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是顺畅的。但这一传导机制是受各种条件制约的。其二,国际收支账户无需央行干预。但在中国,当国际收支账户出现巨额顺差时,我们就得用基础货币来干预外汇市场,以达到收支基本平衡。由于并不具备这两个条件,所以中国难以采用单一货币政策目标。

希腊违约将不可避免

美国金融家索罗斯:希腊正在走向无序违约或货币贬值,希腊违约或许不可避免,但不必是无序违约。虽然一些蔓延将是无法避免的,但欧元区其他国家需要筑起防御的栅栏。这意味着要强化欧元区,可能要通过推广欧洲债券和欧元区存款保险计划来实现。

不排除进一步采取QE3

美联储主席伯南克:未来几个季度经济复苏的步伐可能依然温和,失业率也会逐步下降,通货膨胀压力将减缓。但美国经济疲软可能持续更久,如果美国经济持续增长乏力,美联储可能采取新的货币刺激政策,具体有三种方法:长时间维持低利率不变;推行量化宽松计划QE3,延长所持国债平均到期期限;降低现为0.25%的美联储付给商业银行的储备利率。

快报

农业银行业绩预增超45%

7月13日,农业银行中期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11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以上。公告称,净利息收益率持续提高,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快速增长。

李克平出任中投首席投资官

中司官网7月12日消息,中司召开董事会,任命李克平为中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中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高西庆不再兼任首席投资官。同时,张弘力因退休不再担任中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第9篇:股权投资融资计划范文

内容摘要: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是近年来在我国信托投资领域出现的一个创新业务,由于配套的相关发展环境尚未完全建立,使得其在制度、法律、市场及其运作手段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本文借鉴成熟国家经验,结合具体国情从多方面分析了我国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现状及其出现问题的根源,以期对今后的相关研究有所助益。

关键词:PE信托 PE信托发展 问题研究

我国私人股权投资信托发展现状

(一)私人股权投资信托的相关概念

私人股权(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未在股票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的股权,与公开发行的股票相对应。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它是指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进行的投资。

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狭义的私人股权投资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也是通常所指的Pre-IPO阶段的投资。

在实际操作中提到的PE通常指狭义的私人股权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组织化专业化的私募股权投资形式,经由专业投资中介进行投资管理,投融资实现组织化、专业化,其运转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机制。从组织形式上来看,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合伙制、信托制、公司制三种形式;从投资类型上看,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主要分为创业投资基金、发展资本基金、收购基金、夹层基金和重振基金。

私人股权投资信托是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中的一种类型,是以信托方式成立的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的基金。本文所讨论的私人股权投资信托则限定在最狭义的范围,即指信托公司运用信托制度发起设立的私人股权投资信托。2008年6月,银监会印发《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首次从监管角度对信托公司的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开展加以规范。

(二)私人股权投资信托在我国的发展

私人股权投资在我国发展较早,近几年受益于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而发展迅猛。2007年6月,《合伙企业法》的出台催生了有限合伙制私人股权投资基金;2008年9月,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修改了《股票上市规则》,将上市前12个月内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投资的锁定期由36个月缩短为12个月,减少了PE机构上市后的锁定期;2009年3月,中国证监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的开板为私人股权投资的退出打开了大门。

信托公司开展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起因于新两规的出台。2007年3月,银监会制定的新两规明确提出,银监会将优先支持信托公司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等创新类业务。新两规出台后不久,信托公司开始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尝试。2007年4月,湖南信托和中信信托分别推出“深圳达晨信托产品系列之创业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和“中信锦绣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

2008年6月,银监会印发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确立了信托公司在此项业务中的职责和义务;之后,2009年银监会下发的《关于支持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再次明确了信托公司参与私人股权投资业务。信托公司在此类业务的尝试过程中,不断优化产品设计,在产品退出方式和风险控制手段上也进行了更多的尝试。

目前湖南信托、平安信托和交银信托在该类业务上较为领先,已经形成系列化产品。湖南信托的系列化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经发行十二期,每年定期向投资者兑付上一年投资收益;平安信托依靠其集团优势,在产品运作中不聘请投资顾问,现已有“辉煌”系列和“鲲鹏”系列产品;交银信托在此类产品设计中最为保守,聘请投资顾问,同时引入担保方,产品收益分配上采用固定收益+浮动收益。表1列举了部分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产品。

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配套法规制度的缺失

目前由于缺乏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信托公司代表信托计划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代持关系。应建立以《物权法》为基础的财产登记法律制度,逐渐完善与信托登记有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统一的财产登记体系,确立信托财产登记机构、明确信托财产登记的范围。例如出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信托公司在开展业务中对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业务、方式、频率、范围等,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二)退出渠道仍存在障碍

按照证监会的要求,上市企业必须披露实际股权持有人,防止关联持股等问题。由于目前缺乏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信托公司代表信托计划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代持关系,因此通过IPO退出存在政策障碍。

太平洋保险上市前,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明确表示:“根据保监会2004年《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企业法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组织可以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自然人不具备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资格”。据此,华宝信托、北京信托和上海信托都对其信托持股进行了规范。虽然《指引》的出台表示银监会支持信托公司开展PE业务,但该类业务在退出上还需要遵照证监会出台的相关规定,目前该问题尚未解决。

(三)面临双重纳税

在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中,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拥有信托财产的名义所有权,受益人拥有信托财产的真正所有权,由于受托人和受益人对信托财产的双重所有权这就引发了重复征税的问题。目前国内对于资金信托业务的税收问题尚未明确,但对于从事股权投资的不动产信托业务则可能面临重复缴纳印花税和所得税的问题。此外,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不能享受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中明确创业投资企业可以申请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但规定申请抵扣的企业必须是“经营范围应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的规定,且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而信托作为一种不同于公司法人的特殊法律实体,不能适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四)各类相关机构的合作难以协调

私人股权投资从前期企业尽职调查到最后股权退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间需要各类机构共同参与。企业尽职调查阶段需要借助优秀投资顾问的选聘能力,以及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参与,项目管理过程中需要券商进场股改和上市辅导,项目退出过程中需要借助产权交易体系寻找潜在客户完成股权转让。

信托开展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是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积极同各类机构展开合作,才能真正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但是,目前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相关机构对此业务不熟,或持怀疑态度,使得协调工作非常艰难。这一方面首先需要各个主管部门间的政策协调,出台相应的工作指引,另一方面辅助相关机构应该加大此方面的培训力度。

(五)团队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对信托公司资产管理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它需要信托公司拥有一支与之匹配的专业化管理团队,团队成员不仅需要拥有优秀的企业筛选能力,还要具有企业运营管理能力。既需要有扎实的财务、会计学基础又要有企业管理和决策的操作经验,能够在很短的时间里做出判断和决策。而目前能够达到这一标准的信托经理非常稀缺。因此导致了信托公司里,工作量分配不合理。

(六)目标市场人群培育工作亟待加强

投资于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产品的委托人往往不同于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委托人,对这类投资者要求其具有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而目前的客户很不稳定,很多客户都是侥幸心理,只注重短期收益。尤其是一些客户不看风险性程度,只关心收益高低,更是给此项业务带来不稳定因素。信托公司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与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相适应的市场培育策略,针对存量客户、潜在客户和未来客户,分别制定不同的市场培育方案,通过建立客户资料数据库,增进与客户的互动交流,不断壮大投资者队伍,促进自身业务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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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霍侃.IPO退出障碍未除 信托PE产品结构谋变.第一财经日报,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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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信托型PE绕道IPO“200人”红线:委托投资顾问代持股权或加入有限合伙人公司.21世纪经济报道,2008(5)

8.秦炜,夏青.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便利条件及应注意的问题.证券日报,2008(8)

9.刘屹,刘丹艳.股权信托是信托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业务.证券日报,2008(2)

10.金立新.也说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金融时报,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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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崔晓红.信托公司开展私募股权(PE)投资基金业务的策略研究.中国公益信托网

13.陈芳.私募股权基金(PE)监管现状、业务切入点及法律分析.信托法律网

14.信托PE操作指引出台 私人股权信托IPO退出存疑.财经,2008-7-15

15.刘伟林.加强信银合作(信托+银行):发展信托型股权投资基金.中国金融,2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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