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资助贫困学生的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 高校贫困学生 资助工作 问题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5.07.079
Discussion 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Financial Aid on College Students with Economic Difficulties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ZHENG Liyue
(Jiangsu University, Zhenjiang, Jiangsu 202013)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tudents from poor families funded universities working system in our country has improved, but with social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progress, there are always new problems. Articles from the current system of funding policy, analyzes the role of inspirational guide grants funded Universities in present to be strengthened, student loan mechanism is not perfect, of recipients insufficient attention to students' mental health issues, and the issues related to proposed strengthen the concept of guidance to students on a regular basis thanksgiving integrity of education, and actively explore the fee funding model to increase the proportion of funding paid, improve the national student loan system and other several suggestions.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 with economic difficulties; financial aid; problem
1 新形势下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助学金的励志引导作用有待强化。我国现行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按照资助形式进行分类,分为有偿资助和无偿资助。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属于无偿资助;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则属于有偿资助。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学生的课业成绩、在学校的表现等紧密相关,能够大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但国家助学金作为一种特殊的资助形式,其主要目的在于帮助家庭贫困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只要符合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的同学都可以申请,受资助的门槛相对较低,不需要受助学生履行任何义务,这就使得受助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受助学生的依赖心理,助学金的激励作用和教育功能有待加强。
(2)助学贷款还款机制不够完善。在我国现行的资助体系中,毕业生的还贷主要依靠学生的诚信、自觉,且欠款学生的信用意识和自觉度参差不齐,很难保证贷款的及时有效回收。在资助工作的实际操作层面,经常有毕业生忘记还款或恶意欠款等情况发生,且目前高校对违约贷款的回收主要依赖学校辅导员催缴,这其中就有较多问题产生。首先,欠款学生毕业后会频繁变换工作单位,这将导致受助学生的联系电话和家庭住址等信息的频繁变更,使得高校老师在不能够及时联系到欠款学生。第二,即使高校老师通过其它学生联系到了欠款学生,若学生恶意不还款,高校老师也是无计可施。因此要追回受助学生违约欠款,仅靠诚信显然不能保障银行和学校的利益。国家助学贷款最终要依托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而不是学生良莠不齐的信用意识。
(3)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有待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校园内的特殊群体,他们往往来自农村或经济贫困地区,大都家境贫寒,教育水平落后,他们在承受学习压力的同时,还背负着较大的生活和经济压力。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往往低于其它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也普遍处于较低水平。现行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往往只重视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而忽视了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帮扶。如果不能在资助过程中辅以相应的心理辅导,他们容易产生心理扭曲等心理上疾病,不能成为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使得资助工作的功能大大削弱。
(4)受助学生感恩意识缺失。目前,“90后”大学生是高校学生的主体,由于受到文化多元化、传统道德教育淡化等因素的影响,他们普遍缺乏感恩意识。首先,贫困学生在大学期间能够受到国家社会及学校的无偿资助,部分学生因此形成了较强的依赖心理。其次,目前国家层面的奖助学金、学校层面的各种补助以及社会捐助,基本上都是以资金补助形式发放,学生获得这些资助的条件,仅仅是因为自己的贫困生身份,缺乏主观的努力,使得学生对所获的资助不知珍惜,感恩意识缺乏。再次,目前高校社会资助的操作模式多为高校根据社会资助单位或个人的意愿推荐筛选受助学生进行资助,高校作为中间人协调资助者与受助学生。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受助学生与资助方较少直接接触进行交流和沟通,学生不能切身感受到资助方的殷切关心,因而没有对社会、学校产生感恩之情。
(5)资助数据分析相对较少,资助效能无法检验。现行的高校资助体系较为注重对学生的资助,而缺乏对后期资助成效和数据的跟踪和反馈,无法有效检验资助效能。首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率相关数据缺乏。受助率,即实际受资助学生人数与每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比例。由于相关数据的缺乏,资助是不是能够达到全面覆盖仍不清楚:其次,有偿资助与无偿资助所占比例等相关数据缺乏。受助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资助项目是否合理,有偿资助和无偿资助的比例是否恰当,有无部分资助集中或分散的问题。最后,受助额度相关数据缺乏。即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度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是否相当,是否有资助额度不足或资助过度的情况出现;只有对资助工作的作用、成效进行分析、反馈,才能及时发现资助工作中的问题,并适时进行改进和革新,才能使得资助体系越来越完善。
2 对当前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问题相应对策的思考
(1)加强对学生的观念引导,定期开展感恩诚信教育。鉴于受助学生感恩诚信意识缺乏的普遍现状,高校在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要加大思想政治教育的力度,引导受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受助观念。第一,高校要加强环境建设,努力为受助学生建设和营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思想品德的主要场所,有责任为在校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诚信环境。第二,加大高校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大学生个人诚信档案。高校的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可与银行的诚信档案联网,对于恶意欠款者,利用媒体曝光,与税务、财政等部门携手,限制“赖款者”以后进行住房贷款和投资贷等,以杜绝恶意欠款等现象的发生。第三,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征文、主题演讲比赛等多种多样的活动形式,定期开展“诚信、感恩、自强”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多管齐下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使学生内心深处认同诚信的观念,充分发挥高校的资助育人作用。
(2)积极探索有偿资助模式,增加有偿资助比例。目前高校的资助体系中,无偿资助的比例较高,造成了学生普遍的依赖心理,因而积极探索有偿资助模式,增加资助体系中有偿资助的比例显得十分必要。有偿资助,是一种需要学生付出一定的劳动和时间以换取酬劳的资助方式,勤工助学就是一种最为普遍有偿资助形式。首先,学校应该充分利用企业校园招聘的机会,加强校企合作,在企业来校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同时,积极为在校贫困学生拓展“工作岗位”,满足日益增长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其次,高校可试行订单式人才培养。企业、高校及受助学生三方签订契约,用人单位通过投入经费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受助学生毕业后进入委托培养单位工作,逐步偿还单位先前支付的培养经费,是一个双赢的有偿资助模式。
(3)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从我国现行的资助体系来看,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贫困学生的有效手段,因此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显得十分必要。首先,要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国家助学贷款的信息化,使申请学生、银行、高校和毕业学生工作单位之间的联系能够全部在网上实现。加强银行与毕业学生工作单位之间的联系,以确保毕业学生正常按月还款。其次,建立建全助学贷款违约惩罚机制。对于还贷违约者可采取如下惩罚机制:①授权银行通过用人单位在违约者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助学贷款和滞纳金;②将贷款催缴工作交由专门的追款机构负责,提高贷款催缴工作的针对性;③将恶意欠款者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拖欠者诉诸法律,由法院强制追回欠款。
(4)加大心理扶贫力度。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高校作为资助育人的主体,既要解决贫困学生物质和经济上的困难,同时也要重视他们精神和心理上的困难。只有着力于其能力与素质的全面提升,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社会培养和输送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首先,高校要在全校范围内建立一种文明、平等、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使困难学生在宽松、友好的人际环境中学习和生活,能够获得老师和同学的尊重和支持,把自己融入到大集体中去。第二,高校要加强受助学生的励志教育,引导贫困学生正视目前的困难,克服自卑心理和消极心态。第三,要培养贫困学生的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他们抗压能力。通过培养受助学生的主观幸福感、培养乐观人格、培养认知调整、培养幽默化解能力和培养问题解决技巧等能力的培训来提高贫困学生的抗压能力,全面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
(5)跟踪学生受助后发展动态,考察资助育人效果。对于已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不定期进行关注,建立贫困学生的资助及个人档案。首先,可通过与同宿舍学生谈心,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以侧面了解受助学生的真实的想法和生活及学习情况。其次,针对现在大学生都有手机这一现状,通过与网络运营商合作或与校园信息系统联网等方式,及时对受助学生的话费及消费情况进行掌握和了解,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和透明;最后,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高校的资助现状进行了解,及时掌握资助成效和学生的需求,动态调整资助方案,确保资助成效。
新形势下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具时代性的系统工程,除了需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外,还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配合、帮助。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学校的作用,协调多方力量,在传承已有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建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完善的高校资助工作体系。只有如此,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将来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成为国家、社会需要的合格的继承者和接班人。
本文受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江苏省“十二五”重点专业类建设项目资助
参考文献
[1] 庞艳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效方法分析[J].理论月刊,2010(7).
[2] 王梅姣,王向菊.创新高校社会资助模式,充分挖掘社会资助潜能[J].高教论坛,2014(11).
[3] 李云.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完善与发展[J].科教导刊,2014(8).
[4] 章湘平.高校贫困生受助心理探析[J].怀化学院学报,2008(7).
[5] 谭红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东省青年干部管理学院报,2008(5).
关键词:高职院校 贫困生认定 贫困生资助
随着高校招生制度的不断改革,我国高等教育得到迅速发展。高职院校学生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加,同时贫困生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据一些高职院校相关调查数据显示:高职院校在校生中贫困生比例约为20%~40%,明显高于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的贫困生比例。这些贫困生大部分来自经济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不嘣黾油度耄并采取财政资金、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联合的新资助模式。然而在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政策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贫困生认定成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瓶颈
贫困生资助的效率与效益能否实现的一大前提是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可以说贫困生认定是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开展的首要环节。一般来说,我国的高职院校的贫困生认定程序包括三个主要步骤:首先,由学生出具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所开出的“贫困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疾病证明等,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其次,由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审查这些证明材料,核定申请人资质;最后,由辅导员(班主任)和班委等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贫困生人选,向学院上报后由学院审核确定最后名单。然而这一程序中各个环节都存在一些影响认定准确性的因素。
1. “贫困证明”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有待斟酌
目前国家提供的助学金数额日益增加,希望获得资助的学生数量也不断增多,有些学生利用家乡的人情关系等各种不正当方式开具了虚假的贫困证明,也有的学生生源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缺乏深入调查审核的客观条件,结果导致很多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也能够拿到贫困证明。据学生反映,由于地方保护心态和碍于人情等因素,有一些贫困生证明甚至是先盖章后填写的。另一方面也出现一些确实贫困的学生难以开具贫困证明的情形,据一些资助工作者调查,有的贫困生由于家庭所处地区交通不便等家庭条件限制,或者相关职能部门官僚作风等原因,不能获得相应的贫困证明,无法获得资助。有一些贫困家庭的学生,出于自尊心不好意思说明家庭贫困情况,虚报或隐瞒家庭信息,丧失获得资助的机会。除此之外,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有一定差异,对贫困的认定标准也有所不同,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一般根据当地乡镇生活水平来认定,结果一些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开出的贫困证明存在较多水分,不太适合作为贫困生认定的依据。上述情形都会导致在贫困生认定程序中,贫困证明这一认定依据欠缺公允,使真正有资格的大学生失去应得到的资助,甚至失去继续求学的机会。
2.辅导员(班主任)和班级评议小组等认定贫困生时存在较多主观因素
除了上述书面证明之外,辅导员(班主任)对申请者的审查、认定和学生的民主评议也都存在较多的主观判断。辅导员(班主任)作为最基层的管理者,所带学生一般都在300人左右,难以对每一个申请人的贫困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核,也不可能对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进行深入的家庭走访,因在评定时除了学生开具的证明,一般是对申请者的日常穿着、消费情况和学习情况的粗略观察,认定工作的主观性非常强,会影响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也有的辅导员缺乏强烈的责任心,在日常事务较多的情形下,为了减轻工作负担,没有认真审核,就将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交来的名单直接上报学院。而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在民主测评中也会存在较大主观性,性格内向、人际关系稍差的贫困学生难以得到认定,而外向热情、人际关系较好但家庭情况不太贫困的学生却容易当选。
3.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忽视贫困生心理需求
高职院校贫困生大都来自落后偏远的农村地区,或者城市中经济困难的下岗职工家庭,从小的生活际遇导致他们容易产生自卑和迷茫心理。进入院校后,同学之间的比较也容易带给他们很多无形压力,容易产生较强的心理防卫和对周围的敌意态度,出现焦虑、自卑和交际困难等心理问题,这些会影响贫困生认定和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不论是在贫困生认定阶段还是受助阶段,这些学生都希望保护个人隐私。然而在认定过程中却恰恰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公示。对于资助工作而言,要保证资助工作的公正公平,就必须按照学院规定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如在民主评议与公示阶段,有的学校要求申请者进行公开陈述,一些自尊心较强的学生为避免公开个人家庭状况而放弃获得资助的机会。有的学校公示班级贫困学生的家庭困难,由班级进行投票选择,这些简单粗暴的方式都容易伤害贫困学生本就脆弱的心灵。
开展对贫困生的资助是学校的一个责任和工作,也是一门艺术。在尊重贫困学生心理需求的前提下,推动资助政策的顺利实施,需要高职院校不仅关注贫困生的物质需求,也要注重其精神需求。在资助工作开展中,对贫困生认定要处理好“公开公正”和“隐私保护”这个问题,提高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艺术性,避免贫困生心理健康的缺位,以利于对他们的真正救助。
二、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模式建议
1.完善贫困生认定机制
为了实现教育公平理念,需要严格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审核机制。这项工作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括申请、调查、审定、监督等一系列程序。目前高职院校的贫困生认定程序存在制度性缺陷,针对这种现状,要从多方面着手进行改进。
一方面,当下高职院校应设置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和学生提供的其他资料进行专项调查和审核,从而进行贫困生认定。同时贫困生认定是一个动态、持续的过程,监督人员要对已获得资助的贫困生的在校消费、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跟踪了解,对长期高消费、学业荒废的学生应开展资格复查,直至停止资助、追究责任。
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应着手完善学生信息库,建立信息完善的贫困生档案。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学生资助资格认定制度是建立在较为完备的公民税收系统上的,通过这一系统,可以查找每个学生的家庭财产和个人收入状况,由此可以较为准确地认定学生是否具备接受资助的资格。大学生如果希望获得资助,在填写申请表后,学校根据信息系统资料,计算上学成本、预期家庭贡献等,确定学生的资助标准,然后优化整合一个包含多种方案的“资助包”,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资助形式。
我因客观条件所限,政府部门和各级学校应联手建立信息完善的贫困生档案,其中包括学生的家庭构成、经济收入、家庭状况等,信息库要及时增删,在学生求学过程逐步完善,在大学生进入高校后,学校就可以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贫困生进行及时准确的认定。
2.创新贫困生审核的量化模式
要提高贫困生认定及资助的准确性,需要设定较为科学明确的、能够量化的指标体系。在现实操作中,不同人对如何认定和资助贫困生存在一定差异,但从长远的教学育人的视角来看,不能将贫困证明作为认定的唯一指标,而辅导员和班级同学也不能因为贫困生偶尔购买超过其生活水平的奢侈品、人际关系差、成绩排名较后等表现而否定贫困生受资助的资格。学校应设置较为科学的量化评定体系,在各项指标中合理筛选并进行科学权重分析。有学者提出在贫困生认定中运用数学的思维,选取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构成、学生日常消费、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指标定量化。科学量化的指标能直观、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综合情况,提高贫困生认定和资助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3.贫困生认定时应注重人文关怀,扩展资助内涵
目前,在高职院校贫困生助学政策实施过程中,无论在认定环节还是资助环节都较为注重物质层面,然而单一的物质援助对于精神层面诉求越来越高的大学生来说是远远不够的。高职院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应注重对贫困学生的心理关怀,拓展精神助困,帮助他们能以正确态度面对贫困现状,战胜贫困,建立积极的价值观念。
一方面,学院及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贫困学生心理素质。院校要从个体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其心理状况,在入学后贫困生认定期间,开展有针对性和保密性的心理咨询活动,引导这些学生走出心理困境。“立志不定,终不济事”,学校和教师要协助他们确定自己的目标,有希望,才有方向,以此为契机提高他们在面对逆境时的自我调节能力和对抗挫折的能力。鼓励他们接受生活的挑战。学校可以通过邀请贫困生校友演讲等方式开展励志教育,向贫困学生展示在困境中通过努力最终获得成功的真实案例,让学生对未来充满信心,逐渐树立自信、自强的进取精神,让处于迷茫中的新生找到自己的定位,并坚持不懈去实现自己的目标。
另一方面,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树立大学生诚信为人、回馈社会的意识。这对于贫困生认定和资助也至关重要,有的学生通过弄虚作假获得国家和社会资助,会对其他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大学生造成伤害,也不利于学生自身全面健康的发展。高职院校在贫困生认定和资助过程中,要开展多种形式贫困生的回馈社会服务活动,组织他们到社会孤儿院、福利院等地开展服务等,通过这些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通过宣传回馈社会、服务大众的思想,让高职院校的贫困生在享受国家和社会资助的同时,也能成为爱心的辐射源和孵化器,将爱心传承下去,实现自我的健康和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冉育鹏.美国高等教育资助之“资助包”制度的运作及理念[J].教育理论研究,2012(5).
[关键词]助学贷款政策;不足;完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48-0105-02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别等因素的影响,在高校中出现了一个弱势群体――贫困学生,引起了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及高校的广泛关注。为确保不让一名贫困大学生因经济问题而辍学,继诸多扶助高校贫困生的政策出台后,国家又推行了一个集政策、福利、教育和金融为一体的复杂混合工具――国家助学贷款。此举充分说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对贫困大学生的扶助工作,对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1 国家助学贷款历程
自1999年到2007年,全国已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05.6亿多元,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有240.5万多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推行,圆了许多贫困学生的大学梦,但获贷学生及获贷金额与国家预期目标还相差甚远。
2 国家助学贷款方案设计存在不足
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贷款学生给予了更优惠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经办银行的积极性,比原有政策有了较大的进步。但并非尽善尽美,在方案的设计上还存在一些缺陷。
2.1 还本付息方案上存在弊端,难以检测借款学生的诚信度
新的贷款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部予以贴息,毕业后100%自付贷款利息。但是,当今就业市场竞争激烈,毕业生的择业期延长,甚至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依然靠父母或亲友接济。由于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支付贷款利息,未养成自觉交纳利息的良好习惯,导致拖欠本息情况严重。
2.2 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
新的贷款政策规定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这一政策的出台,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贷款经办银行的积极性,使得获贷学生人数及金额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但由于借款学生毕业后分布广泛,对不良贷款的追收成本高,甚至无法追收,经办银行仍然面临一定的风险。另外,风险补偿金的建立给高校带来了一定的经济负担,不同程度上压抑了高校的积极性。
2.3 采取招标方式确定贷款经办银行
以前各高校要自己寻找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现在实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由于助学贷款是一项利润低、成本高、风险大的业务,银行间互相推诿,招投标工作难以实施。从实施三年的情况来看,部属院校的招标比较顺利,而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方高校,由于种种原因,银行竞标不积极,往往出现流标现象,最后只能是由政府指定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也就是说用政府手段干扰经济活动。
3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建议
3.1 建立健全大学生个人信用数据库
银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一方面是执行国家的政策,另一方面要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因而要依托现达的电子信息网络,任何一个大学生毕业后,无论在何单位,其工薪收入都必须通过转账进入个人信用卡账户,而银行个人信用卡开户又必须以其个人终生唯一的信用号码(公民身份证编码)为依据。这样,借款学生不管其工作流动性多大,银行均可通过遍布全国的信息网络交流及时掌握借款人的经济及收入,从而有效降低风险,提高积极性和主动性。
3.2 大力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圆大学梦,为顺利完成学业而申请贷款,无论是学校所在地,还是生源所在地贷款,只要能简单、方便、快捷获贷则可。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则可在学生报到前去办理贷款业务,既方便又快捷。另外,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能很简便地找到借款学生的家长及亲友,了解其毕业后行踪,不讲诚信的借款学生也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优点主要有:贫困学生接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可以及时到银行办理助学贷款事宜,方便快捷,有利于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入学难问题;经办银行接近申贷学生家庭,能更好、更快、更准确地了解其家庭收入和信用等情况;申贷者家庭居住地相对固定,可以保持长期的联系及监督;在申贷担保(见证)上有更大的弹性,既可采取资产抵押方式管理,亦可采取父母或亲友甚至是所在乡(镇)、村(居委会)为申贷人做担保(见证)人。这样既强化了家庭、社会对借款学生的制约,也形成了一个社会监督网,有利于贷后管理和贷款清收,既减少了贷款成本,又降低了贷款风险。
3.3 规范对银行的管理
学生申请贷款只要手续完备,所有银行都可以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同时要保证银行像发放住房贷款一样从中获益。所以应尽量缩小此项业务与其他业务在收益方面的差异,只有这样,银行才会为有贷款需求的特困生解决贷款问题,并且保持积极性,而不是简单地尽社会责任和公益义务。
3.4 加强贷后管理,适当延长还贷年限
一、助学贷款体系概述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金融机制,对于推进高等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解决众多贫困学子的升学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现行机制不健全,大学生拖欠贷款现象不断增加,违约率的提升对于助学政策的持续性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助学贷款运行的良好与否很大程度上在于在于政府、银行、高校和学生之间能否权责分明,能否高效合理的配合在一起。
二、大学生还款违约现状分析
(一)故意拖欠,恶意欠款
1.还款意识淡薄,征信系统不完善。部分学生家庭经济并非十分贫穷,但借着侥幸投机心理申请贷款,又由于对贫困认定工作无法量化而顺利贷款,但其中存在一部分对于政策认识不到位,无还款观念因而到期拖欠甚至不还,还有些随着毕业后变更住址,联系方式等而无法联络又不主动还款致使其自动违约。
2.违约成本低,政策约束力不强。生源地助学贷款作为以信用为担保方式贷款,贷款难度低,制约性不足,还款只能靠个人信用,但在征信机制并不完善的体系下对贷款学生没有强制的制约措施,对其影响主要体现于办理信贷业务,而对平常的就业和生活并没有多少影响,没有太多的违约成本;同时,对于连续拖欠贷款的大学生,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也只能通过电话等途径催促还款,无法强制,只是在资助中心网站公布欠款名单之类。
(二)经济条件不足,无力还款
在申请贷款的人群中,有很大比例是家庭十分贫困无法支付学费,在国家出台这一优惠政策后无疑是为这一类贫困学子的升学问题带来了福音,但同样由于本身家庭经济的困难,贷款虽然解决了短期内的问题,但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收入来源少,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在短期内无法迅速扭转这一贫困局面,因而到还款期时很多家庭并非本身不想还,而是没有多余的资本还款,加之没有强制的约束和自身违约意识的不足,因而被动违约,拖欠贷款。
在实地调查过程中,曾多次对淄博市沂源县的贷款人群进行调查,其中就有不少家庭收入来源很少,经济困难,面临升学问题而选择了这一贷款,但在问及之后的还款问题时,则很难有经济实力还款,甚至有些几乎没有还款这一概念,这些无疑为学生毕业后的贷款收回埋下隐患。
但在这些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还款的背后,同样隐匿着一个问题就是贷款人群普遍还款意识弱,对于违约的影响认识不足,在征信制约机制不全的现状下,无论是恶意欠款还是被动违约,重要因素还是拖欠成本低。
三、还款违约体系完善措施
(一)加强贫困生认定,提高贷款利用效率
政府、高校不断加强对贫困生工作的认定,在实际中有不少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借着对贫困工作认定不准确等空隙同样申请贷款,这种现象的存在则是占用了大量的资金却并非用来资助贫困学生的就学问题,造成了资源浪费以及甚至有潜藏的违约风险。减少家庭经济不困难但仍申请贷款的比例,使真正需要贷款资助的学生得到更好的保障,提高资金利用率。
(二)加强个人征信机制建设
只有完善征信系统的建设,建立起相应的信用机制,通过信用制约逐步提高贷款群体的履约意识,建立强有效的违约惩处体系,才能在根本上降低违约率,使助学工作长效、稳定的发展。对于有恶意欠款记录者在系统上留有记录,与日常工作、生活密切对接而不仅仅体现于信贷上,留有不良记录的对工作甚至日常基本生活都产生一定的影响,违约成本将大大提高,将促使有还款能力的群体及时还款。
(三)对恶意欠款者进行强制还款
对于有拖欠贷款现象的群体进行违约认定,若是有能力还款而恶意拖欠,将依法对其进行强制监管措施,对其个人财产进行清算抵消,并处以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实行高效、高压的监管措施逐步杜绝这一现象。
(四)引入保险机制,完善贷款+保险运营机制
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重要工具,引入助学体系将对这一政策的完善发挥重要作用,从避险层面对于非主观因素违约者形成一定的保障作用,同时随着保险工作的介入,也将推进这一体系的完善。
(五)完善还款政策,制定弹性还款制度
现阶段的还款是统一于毕业后开始还款,十四年贷款期限,但由于不同家庭的经济贫困程度不一样,可以针对不同贫困程度制定不同的弹性还款方案,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资助选择还款方式。同时对于家庭极度贫困无还款能力的少数群体政府可予以相应的延期或是免息等不同的优惠方式,尽管弹性还款等方式会加重管理难度,但可以随着体系的完善逐步引入,对于助学体系的完善和优化也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四、总结
作为扶助贫困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挥重要作用,作为资助贫困学子的贷款体系,还需要不断完善,其违约率高的问题并非是单纯的缺乏诚信,恶意拖欠这一因素造成,但随着制度体系的完善,建立起完善的信用机制,才能在源头控制住这一违约现象,也能使这一政策可以更加持续、长效的发展,惠及更多学子。
参考文献
[1]曹海洋.新资助体系下贫困大学生诚信意识培养路径选择探析[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11(03).
[2]胡滨,郑联盛.“贷款+保险”:国家助学贷款市场化机制研究[J].保险研究.2014(08).
关键词高校 经济弱势群体 调查
中图分类号:G455 文献标识码:A
Investigation on Living Situation of Economically Vulnerable Groups in College
ZHOU Taofeng, LIN Haiyue, SHANG Lixin
(College of Fisheries and Life Science, Shanghai Oce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1306)
AbstractDescribing the funding system for poor students in college, investigating family and economic situation, learning and living conditions, physical and psychological conditions of Economically Vulnerable Groups in College, and making recommendations.
Key wordscollege; economically vulnerable groups; investigation;
0 引言
高校经济弱势群体是指:高校中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生活困难的学生群体。①近年来,高校在校贫困大学生数目不断增加,2001年贫困生高达142万,占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的19.7%。②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高校贫困生约145万至290万,特困生约72.5万至145 万。2007年贫困生为174万至348万,特困生为87万至174万。③虽然每年国家都拿出大量资金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但到校贫困生数目仍然居高不下,高校经济弱势群体规模不断扩大。
1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1.1 资助体系的构成
对于高校日益庞大的贫困大学生群体,国家、社会、高校都给予了大力的关心和支持,在政府的统一指导下,高校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学校为主、社会参与”,④以“奖、勤、助、贷、减、免”为主的助学体系。这些资助按是否需偿还可分两类:(1)无偿资助:主要包括奖助学金、特别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2)有偿资助:包括助学贷款等。⑤按照资助申请的条件可分为:(1)有条件资助,包括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2)无条件资助,包括助学金、助学贷款等。
1.2 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第一,无条件资助存在隐性危害。⑥在现行资助体系中,无条件资助的范围较大,对于大学生来讲,只要申请,基本都可以得到,没有给他们履行义务的机会。这无疑强化了贫困生的弱势意识,给他们造成了心理压力。
第二,贫困生认定存在诸多问题。全国各地区、各高校之间对此还没有形成科学的、统一的标准。⑦各高校对学生经济情况的了解仅仅依赖于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生源地贫困证明等,没有收入申报和监控机制,缺乏班级评议、公示审批、生活调查、违规惩罚和动态管理等,⑧这使高校贫困生资格认定存在诸多漏洞。
第三,非经济资助较为缺乏。目前我国高校对贫困生的资助大多囿于对贫困生经济援助的视角,缺乏全方位体系。而高校贫困生的内涵已绝非是经济贫困所单方面能涵盖的,因经济贫困而引发的心理贫困、学业贫困和就业贫困已表现得非常严重。⑨
第四,资助体系分散,分配不均。各种资助方式缺乏有机联系和统一规划,难以发挥资助体系的整体效应。大部分高校缺乏完整的帮困助学方案,在资助工作中容易出现各项措施交叉执行,形成重复资助等,出现分配不均衡的现象, 影响了资助的公平和公正。⑩
2 经济弱势群体生活现状调查
2.1 调查研究方法
调查采用数据收集、问卷调查、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数据收集是对某高校某学院近几年的贫困生资助数据进行收集汇总;问卷调查是用自行设计的不记名问卷,对在校大学生进行调查,问卷涉及贫困生的家庭、经济、学习、生活、身体、心理等多个方面;文献研究是对收集到的文献资料中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汇总。
2.2 家庭和经济情况
调查数据和近几年贫困生数据都表明,有28.2%的贫困学生存在家庭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单亲、离异、孤儿、父母重病、父母残疾等,他们大都家庭收入很低,这些是导致部分学生家庭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生中有96.9%的学生,在过去的一年中曾受到过助学金的资助,这对缓解他们的生活困境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也说明助学金并不能覆盖到所有的贫困生。另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48.3%的贫困生参加了勤工助学,有33.1%的学生申请了助学贷款,还有50.2%的学生获得过奖学金。这表明大多数贫困生都比较积极地通过各种途径增加收入,缓解生活压力。
2.3 学习和生活情况
统计数据表明,所有贫困生中有50.2%的学生曾获得过奖学金,这一比例要远高于所有学生的平均比例38.6%,这表明,贫困生在学习上是比较努力的。
另有数据表明,贫困生月平均花费远少于其他同学;他们的电脑、手机、MP3等的拥有比例也远小于其他学生;对生活的满意程度也低于其他学生。贫困导致的低水平消费使他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2.4 身体和心理状况
数据显示,贫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尚可,但体能测试成绩表明,贫困生中未能通过测试的学生比例略高于其他学生。有调查显示,某高校大学新生中,特困生占4.28%,中等贫困生占8.9%,一般贫困生占11.42%,合计贫困生占24.6%。在贫困生中,有43.2%的学生有轻度心理问题,21.5%的学生有中度心理问题,4.3%的学生有重度心理问题;有81.7%的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自卑心理,有54%的学生对前途悲观,有72%的学生自信心不足,有61%的学生感觉到生活压力较大,有11.5%的学生存在人格交往障碍。
另有调查表明,部分贫困生在心理认知上存在一定的偏差,往往将家庭贫困的原因简单地归结为客观条件所致,片面地认为自己之所以贫困主要是社会政府给予贫困群体的机会不公平。他们在人际关系上趋于封闭,无法获得相应的应对方式。
3 结论和建议
3.1 高校经济弱势群体整体状况良好,但不均衡现象明显
调查结果和已有的研究资料都表明,目前高校经济弱势群体整体状况良好,在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资助下,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精神面貌良好,学习较为努力,整体成绩高于平均水平,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同时,资料还表明,目前高校经济弱势群体存在明显的发展不均衡现象,他们中有一少部分,存在某些方面的问题,如可支配收入过低,情感脆弱,体弱多病等,存在一定的隐患。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应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这些学生上来,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这种不均衡现象,提高贫困生资助工作整体效果。
3.2 高校经济弱势群体的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仍需较多的关注
调查发现,贫困生中大多数人曾受到过助学金的资助,他们的生活压力得到了明显缓解,大部分贫困生的基本生活费用虽然低于平均水平,但能够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的基本需要。但同时,数据也表明,仍有极少数贫困生从未得到高效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任何资助,有些极度贫困的同学,即使得到了资助,仍不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经济状况不容乐观。高校应当对个别特殊贫困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注,突出重点,区分对待,加大对他们的资助力度,实现所有贫困大学生整体“脱贫”。
3.3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已经比较系统,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以“奖、勤、助、贷、减、免”为主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已经比较系统,几乎所有贫困生都可以享受到这个体系的资助,都可以通过资助顺利地完成学业。但这个体系并不是非常完美的,在制度上还存在一些“漏洞”和“缺憾”,如贫困生认定标准不科学、缺乏非经济资助、分配不均等,还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高校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符合自身需要的,更具特色的、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为所有贫困生提供无微不至的关怀,使他们都能够快乐、充实地度过大学生活。
本课题为上海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项目一般课题,项目编号:A-0211-09-0278
注释
①陈皓,冯剑.高校学生经济弱势群体帮扶对策分析[J].高教与经济,2007.20(2):47-49.
②⑤⑧⑨⑩李平.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现状及对策[J].科学与管理,2010(2):78-80.
③夏瑜,肖凡.高校贫困生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10.13(1):37-38.
④陈伟,王洪洲,李文星.高校贫困学生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J].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922-941.
⑥唐雪梅,张小红.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分析及思考.人力资源管理,2010(5):80.
⑦李成,薛全会,张亚莉.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1):90-92.
关键词:心理隐患;形成原因;疏导对策
在大学校园里,贫困生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为了学业勤劳俭学、生活简朴,有的贫困生甚至为了学业省吃俭用,一日只吃一餐。面对贫困生的生活现状,我们国家制定一系列贫困生资助政策,上从国家,下到省、市及各高校都制定了许多贫困生资助方式和政策,很大程度帮助解决了高校贫困生的生活问题。但是,各高职院校在各项资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在贫困生助学金名额的多少、贫困生助学金的申请程序、贫困生的评价标准、贫困生助学金的获得公示制度等方面存在很多的问题,由此而引发了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学生心理问题。笔者经过认真的调研,发现贫困大学生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有自卑心理、畏惧心理,甚至没有获得助学金的贫困生觉得评定过程存在不公平等心理问题。总之,贫困生心理很敏感,所以,贫困生除了需要物质上、生活上的帮助之外,还需要高校从事学生工作者在心理上的疏导。
一、贫困生心理隐患的产生及其形成原因
(一)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部分贫困生不愿说出实情
贫困生虽然在高校普遍存在,但是很多贫困生还是不想让同学知道自己的家庭情况,不愿意把个人生活对外张扬。然而很多高职院校制定的贫困生助学金评定政策中,需要贫困生在班级里以演讲的形式说出自己的家庭生活状况,然后再从演讲的同学中选出排名靠前的学生,最终由老师确定贫困生的名额。可以说这一方式存在很多问题,如贫困生的自尊是否得到尊重、贫困生以后如何面对同学等。贫困生绝大多数来自于落后地区或者偏远山区,本来就敏感,这样的助学金评定过程,往往使贫困生产生自卑心理。显然,助学金的评定让贫困生容易产生矛盾心理,助学金对他们很重要,但是在他们的内心认为“自尊”比这份助学金更重要,从而面对助学金的评定无所适从。
(二)助学金评定环节存在缺陷,公示让一些贫困生产生畏惧的不良心理
一般情况下,很多高职院校对贫困生助学金获得的,最终认定结果通常采取公示的方式。但是,实际生活中,贫困生并不愿意学校采取这种方式使自己获得助学金情况公开,他们害怕去面对这类公示,就像暴露自己的个人隐私一样,产生畏惧心理。尤其在一个宿舍、一个班级、一个系部,大家都很熟悉,许多贫困生碍于面子和自尊,担心这种公示会影响他们的人际交往,影响他们与同学的和睦关系,担心同学和朋友们知道他们是贫困生后故意疏远他们或者讨厌他们,所以,有些贫困生采取宁愿自己受苦受罪,也不愿参与助学金的评定,对贫困生助学金评定过程产生强烈的畏惧心理。
(三)申请标准不严格,部分非贫困生也可能获得国家助学金
贫困生助学金国家设定的目的很明确,是专门为贫困生提供帮助他们完成学业的措施,而不是为每位同学设定的奖学金。但是,在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目前的申请条件相对宽松,只要学生拥有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学生所在地村委或区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就可以申请国家贫困生助学金。我国高校目前还没有所有大学生家庭信息的信息库,这样一来,一些非贫困生因贪财乘机而入,自己通过给他人好处等方式,让村委或区委会给自己开具贫困证明,拿到证明来参与学校贫困生助学金的评选。这些非贫困学生,受拜金主义影响,他们认为助学金是获取钱财的一个方式,贫困生可以申请,自己也想申请。这种助学金的评定方式滋长了他们不劳而获及贪婪的心理,歪曲了他们的价值观。如有些同学家境可以、父母健康,为了拿到助学金买自己需要的奢侈品,编造家庭不幸、捏造父母车祸身亡等不存在的事实和理由。
(四)助学金名额分配,使评定结果有失公平
高职院校贫困生虽然普遍存在,但是也不是平均分配在各个班级之中,学生入学时,学校也不知道学生的家庭情况,都是根据录取分数来编排班级。所以,很多高职院校把助学金的指标平均分配给各个班级,显然不公平。由于各班级同学的贫困程度不可能一样,所以就会存在有的班级贫困生贫困程度高,有的班级贫困生的贫困程度相对比较低,而两个班级的贫困生助学金名额一样的情况。这样就有可能造成部分相当贫困应该获得助学金的贫困生,没有机会取得助学金的帮助。同时,在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难免有些老师会偏向成绩比较好的同学。因此,在高职院校贫困生助学金评定过程中,一些学习成绩比较好但家庭并不是非常贫困的同学就会得到助学金,而一些成绩并不优秀但家庭条件确实比较差的贫困生却失去了评选助学金的资格,显然,这是有失公平的,有悖于国家设置贫困生助学金的目的。
二、贫困生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心理问题的疏导对策
高职院校助学金的设立,可以说给高职院校贫困生开了一扇阳光之门,通过这扇阳光之门,贫困生可以顺利完成大学求学之路。但是,针对以上助学金评定过程中贫困生存在的心理问题,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对学生,尤其是对贫困生的心理问题加以疏导,解决困生助学金评定过程中的心理问题,帮助贫困生健康成长,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一)高职院校从事学生工作者应及时了解大学生的生活状况,掌握哪些学生是家庭有困难的贫困生,及时关心贫困生的心理问题
一般来说,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交流相对多一些,可以更好地了解他们。辅导员、班主任通过与学生交流,就会获取一些学生的家庭信息,就会掌握哪些学生生活确实存在困难,属于国家制定标准的需要帮助的贫困生,老师平时要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老师还可以通过与同学交流,了解他们的想法及其情绪、情感等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掌握学生是否存在的心理问题,根据学生心理问题制定具体方案,及时做好疏导工作。这样一来,辅导员、班主任就可以对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掌握客观的一手资料,可以使贫困生的助学金评定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二)学校应对贫困生进行家访,逐步完善贫困生信息库
部分高学生,由于受到不良思想影响,面对金钱不能自制,没有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是在金钱面前不择手段。部分高职学生中存在拜金主义,生活铺张浪费,痴迷奢华,为了钱财,虽然自己家庭条件不错,还要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获取贫困生助学金。对于这种行为,贫困生和老师都非常痛恨,因此,各高职院校应该严厉打击此种行为。每次对于申请贫困生助学金的同学,辅导员、班主任应当进行不定期的家访,客观实际地了解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建立贫困生信息库。对申请的贫困生进行多方面筛查,一经确认有同学(非贫困生)采取不正当手段得到了助学金,学校应当追究学生的责任,处罚措施要重,不但索回其不该拥有的助学金,而且还要给予严厉惩罚,让不择手段取得贫困生助学金的非贫困生产生畏惧心理。这样一来,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就会更好开展,贫困生助学金评定工作就会更加公正、公开、透明,贫困生的心理问题就会更少一些。
(三)建立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跟踪及反馈机制
国家设立贫困生助学金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贫困生解决生活困难,让其顺利完成学业,而并非其他目的。所以,要求高职院校从事学生工作者应从国家设立助学金目的出发,深刻领会国家政策的精神,认真开展贫困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让真正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得到国家的帮助,并且不能只让部分经济困难学生获得重复资助,而其他一样经济困难的学生却得不到国家政策的资助。若有些贫困生获得一定资助后生活仍有困难,应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通过适量勤工俭学来补贴,而不应当永坐“助学金”的宝座,以便给其他更困难的学生提供获取贫困生助学金的机会。此外,学校还要制定一整套跟踪反馈机制,学校学生管理资助部门应当及时了解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消费,做好后续的跟踪服务,坚决杜绝用贫困生助学金经费铺张浪费现象,对于获取助学金后荒废学业的学生采取停发助学金等措施,最大限度实现国家助学金资助贫困生的目的。
(四)加强综合关怀,关注贫困生的全面发展
贫困生在所有高校,包括高职院校都是敏感词语。这部分学生是大学校园的弱势群体,他们不但经济生活上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心理压力也非常大。心理问题常常伴随经济困难而产生使贫困生成为物质上和精神心理上的“双贫生”。因此,各高职院校除了落实好国家贫困生的助学金政策,解决他们的经济问题外,还应该更多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心理需求。所以,高校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应深入细致地对贫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解决他们在精神层面存在的心理问题,引导贫困生敢于直面生活,提升贫困生的自信心。同时,由于贫困生助学金名额有限,有一部分学生不能获得助学金帮助,应做好这部分学生的思想疏导工作。此外,各高职院校学生工作者应该在勤工助学岗位及下一年度贫困生助学金评定时,优先考虑这部分学生,以避免这部分贫困生因心理压力过大而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从而构建对家庭贫困大学生全方位的综合关怀体系,使贫困大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许多研究者也赞同陈胜祥“免费政策失灵”的观点,但并不认为应实行“全面免费”。如职业教育研究者王星霞在利用自己的分析框架对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进行评估后,指出了这一政策的诸多弊端,并提出“暂缓实施中职免费政策”。她的观点得到了其他研究者旗帜鲜明的呼应。在题为《应放缓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一文中,职业教育研究者王蓉用大量数字试图说明为什么“不赞成近期内以实施全面免费为加大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投入的优先选项”。在后来接受记者访问时,王蓉还说了一句让一心寻找“雷人雷语”的记者眼前一亮的话:“中职免费的钱,国家花得太不值了。”
这些研究有些共通的论证:如用宏观数据说明在实行免费政策后普通高中占高中阶段招生比例反而扩大了,因此认为免费政策并未起到“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的作用。且不说这一扩大的比例是否已有显著性差异,单仅用普通高中招生比例扩大来证明免费政策无效就是武断的:难道不可以说成正是因为有了免费政策才没有使两种教育类型间的招生比例差距进一步扩大吗?还有一种共通的论证是调查学生的就读意愿,一般得到的结论是大多数学生是因为成绩差而被动分流到职业学校,据此得到的结论就是免费政策对学生的学习选择没有影响。这种论证简直就是张五常所说的“套套逻辑”。此类研究忽略了一个前提:在中国普职教育之间的比例并非完全竞争的结果,免费政策无法影响那些被迫分流到职业学校的学生的学习意愿。免费政策的影响人群应是那些主动选择职业学校的学生和家长,调查他们在免费政策前后选择的变化才是合理研究方法。
尽管不太认可以上这些研究的合理性,但笔者还是认同它们的结论——免费政策存在严重的失灵。对于失灵的原因探究,应当回到政策本身。免费政策最有可能对哪些人产生影响?这些人还有哪些教育或生活需求?所谓的免费应该免什么?是交通、食宿,还是实训耗材?对于一个地区而言免多少钱属于比较合理的范围?免费政策是否挤占了其他的职业教育资金?能否把普惠制的免费改成普惠加竞争性的资助机制?免费的对象能否不仅限于在校生?免费教育与生均拨款方式叠加会产生什么效果?在学生实习的时候,相应资金能否直接拨到企业帐户?
笔者无法回答这些问题,只能提供一些他国的案例为政策制定者参考。
美国:部分州建设了一定数量的地区职教中心,用以吸纳未完成中等教育而中途辍学的学生或年龄更大的未完成中等教育的低收入者。这些学员进入中心补习文化知识或学习一项实用技能,以融入主流社会。各州政府对这些中心进行很大的投入。这些中心实行住宿制,中心向学员提供免费的食宿,甚至提供衣服和生活用品,每个学员还可获得一定的现金补助。这种做法扩大了免费教育的受众面,也让免费教育政策的效果更加可视化。
【关键词】助学金 评定 监督管理 感恩教育
1 引言。伴随高校收费制度的实行,以及高校大规模扩招,家庭贫困大学生数量逐年增多。他们主要来自于贫困农村、城市低收入、父母离异、单亲、家庭成员有重病、突遇天灾人祸等家庭。贫网大学生能否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作为国家高等教育公平原则的体现,2007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13号文件)。对构建我国高校家庭困难的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作了全面的部署和规定。
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实质是通过这项制度,一方面,是逐步缩小高校大学生之间经济差别。化解大学生之间经济矛盾纠纷,构建和谐校园,实现高校又好又快地发展,体现的是教育公平、教育权利平等、教育机会均等,是国家通过奖优济困的经济手段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公平健康发展的一项具体措施: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具有教育功能,是通过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勉励学生为中华崛起而勤奋读书,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集体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如何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将资助资金真正发给那些符合条件的犬学生是高校工作者,特别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工作重点内容之一。一般高校助学金的发放基本上都是“申请一教师和同学评议一学校认定”这个模式。一般申请成为贫困生要具备几个条件:民政部门出具怕证明、家庭收入情况调查表、同学评议结果等。这种模式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2 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评定过程中的问题。贫困生的标准和评定细则的制定是做好发放工作的关键。贫困生基础资料不充分,认定标准不具体,评定程序不规范,工作不细致,极易出现“吃大锅饭”,平均主义,学生以小组、寝室为单位瓜分国家奖助学金;或伪造家庭困难证明,骗占国家奖助学金;或出现帮分学生集多项资助于一身,形成高校校园内的“困难贵族”。
对申领助学金的学生资格审查不严、不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真实情况等现象大量存在:现今的贫困认定大都是要学生所在的乡政府以上的民政部门开具贫困证明即可,这样的证明比较容易获得,加上国家助学金额度加大,这就使很多非贫困学生弄虚作假;另外那些需要救助、家庭真正困难的学生可能碍于面子或怕受到周边同学歧视的原因不进行助学金申请,而面临辍学的危险。
2.2 后期监督管理中的问题。少数贫困生不珍惜机会,将助学金用来大吃大喝,大手大脚花钱,不将钱用到真正需要的方面,而与普通同学攀比。有些受助学生一拿到助学金就大手大脚花钱,追求名牌,购买一些不是非常有必要、与学习不相关的用品,把助学金在几天内就花完,在同学中影响非常不好;甚至部分学生产生依赖国家资助、“等、靠、要”国家的无偿资助等怪现象,毫无心存感激之情,不努力学习,认为助学金是自己应得的,是国家给自己的福利。
3 应对政策。针对以上这些现象,结合几年来对学生工作的调查和间接了解。笔者认为在以下几个方面应引起重视:
3.1 要完善和制定相应法规。及时完善助学金方面的法律或行政法规,提高助学金制度的立法层次;各个学校应针对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3.2 要细化资助审查工作步骤。以政策公开、金额公开、资助对象公开为原则,严把审核关口。科学设计针对不同学生的资助方案,避免出现资助强度偏大或偏小等情况。对受助学生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保证资助资金用于学习,避免学生拿了国家助学金而没有用在教育上。
3.3 要加强助学金的教育意义。育人是大学重要的目的,提高大学生的道德水平当然是我们重要的工作。助学金不仅仅是一笔资助,更重要的它是社会关心大学生的体现。要把助学金的发放与德育教育相结合,使每个大学生充分认识到国家对教育,对当代大学生寄予的希望,激发全体学生报国热情,激励同学发奋学习。通过颁发国家奖、助学金,公开部分同学家庭收入情况,既体现了公正公平的原则。又有利于驱散贫困生心理上的经济阴霾,有利于同班同学之间在经济上更多的了解和帮助,更有利于贫困生心理上的和谐和班级管理上的和谐,使贫困生进一步树立自信、自尊和自强的人生观,促使贫困生心理脱贫。通过颁发国家奖、助学金对那些违纪、学业马虎、生活铺张的学生是一次有益教育,从思想精神上、经济上教育大学生要有坚强的信念,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努力促进学校的和谐建设,使国家奖助学制度产生最大的边际效应。
应通过宣传教育让学生懂得国家奖、助学金政策体现的是国家意志,是国家通过教育方式减缓贫富差距的最好手段之一,不是大学生的福利,任何形式的“吃大锅饭”、平均主义和瓜分国家奖、助学金都有悖于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原则和目的,制造假贫困侵占国家奖、助学金是违法行为。
3.4 要建立完整的具有人文关怀的贫困生资助跟踪反馈机制。学校对贫困生资助除在认定时要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标准之外,还要有一整套跟踪反馈措施,除了对受助者进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外,还要通过同班同学座谈、班主任了解情况、校园卡消费统计等措施做好贫困生的跟踪服务,堵截贫困生用资助经费高消费现象。
通过学校相关部门的追踪服务反馈,及时了解贫困生脱贫情况,同时也对个别隐瞒家庭收入、申请材料做假、校内外高消费、荒废学业的学生能及时发现,并采取停发或追回所发放的国家奖、助学金等措施,维护国家奖、助学金发放政策,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的目的和作用。
关键词:高职贫困生;自卑心理;成因;应对对策
高职贫困生即是指由于单亲、孤儿、父母下岗或者家庭遭遇重大事故等等原因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或者很难支付学费以及相关费用的高职院校大学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高职院校的规模越来越大,高职贫困生的数量也逐年增加,他们通常遭受着比其他学生更大的心理压力,一部分经济贫困生出现“心理贫困”的表现,其中自卑心理尤为突出,严重自卑心理对学生的学习与成长都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本文旨在分析自卑心理成因的基础上,提出帮助高职贫困生走出自卑心理的对策,使之成为一名身心健康、乐观进取的大学生。
一、自卑心理的概念
本文采用王登峰等人提出的概念,认为自卑感是一种自我情绪体验的形式,是个体由于某种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对自我认识的态度体验,表现为对自己的能力或品质评价过低,轻视或看不起自己,担心失去他人尊重的一种心理状态。
二、高职贫困生自卑心理的成因
以往研究表明,适度的自卑感可产生成就需要,进而转为奋发向上的动力;而沉重的自卑感不利于人的发展,是实现理想或某种愿望的巨大心理障碍。
1.高考失利的影响
许多高职大学生是在高考失利之后,就读了现在的学校,他们感觉到一种强烈失落感和自卑感,再加上社会上普遍存在着“高职教育”即“二流教育”的观点,让许多高职大学生认为自己“低人一等”。除此之外,高职贫困生想到困难的家境以及为了生计奔波忙碌的父母,很容易产生愧疚感、自责感,心理压力也就越来越大。
2.过重的经济压力
经济贫困是高职贫困生产生自卑心理的主要原因。无论是城市生源还是农村生源的贫困生,他们的家庭收入低,经济负担重,每个月的生活费比较少。面对同学们的“攀比心理”,许多高职贫困生心理容易不平衡,此时如果不能及时的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高职贫困生就容易产生强烈的自卑感,认为自己被所有的人看不起,逐渐远离同学,甚至出现了自闭心理,严重影响了学习和生活。
3.过大的学业压力
许多高职贫困学生在还没有完全适应大学的学习的情况下,为了解决经济上的困难,他们不得不勤工助学,这耗费了他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一些高职贫困生因此学习成绩不满意或者严重下滑,这又会让原来不自信的他们更加的自卑,形成恶性循环。
4.个人特长因素
贫困生都是来自于经济收入低的家庭,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他们从小获得音乐、舞蹈、绘画、书法、等方面的专业教育机会少,很大部分贫困生没有自己的个人专长,面对多才多艺的同学们,他们感觉自己平庸、一无是处,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不敢参加集体的活动。久而久之,就远离了集体,产生一种被孤立的感觉。
5.人际交往压力
进入大学之后,学生们认识新的朋友,融入新的集体的愿望更加强烈。但是有些贫困生不善于与人交流,不知道如何做才能得到大家的喜爱和认可。同时,由于物质条件的限制,他们很少参加需要“凑份子”的集体活动,再加上勤工助学的时间限制,与同学交流的机会也比一般同学少,久而久之,人际压力会不断增加。
6.就业压力
随着高校毕业生数量不断增大,高职院校毕业生面临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怎样才能找到一份好工作?这是高职毕业生亟需面对的问题,而高职贫困生找到好工作的愿望更为迫切,因为他们的上学费用基本上都是靠贷款或者亲朋好友的借款才完成的。对于他们来说,一个好工作不仅仅是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更是他们偿还这些债务的唯一办法。但是基于目前的就业形势,找到一个待遇丰厚、符合自己期望的好工作何其艰难,再加之有些贫困生性格内向,不善于向企业推销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多次碰壁,这就容易导致他们越来越自卑,甚至自暴自弃。
三、高职贫困生自卑心理的应对对策
自卑心理不仅会产生孤独、失落、痛苦等消极的情绪情感体验,还会对大学生的生活、学习、人际交往产生不利影响,严重阻碍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因为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来应对。
1.完善学生的资助工作
从物质上解决贫困生的基本生活问题是解决贫困生心理问题的基础和前提。高校要不断完善“ 奖 、贷、补、助、减、免、缓”等助困制度和措施。新生入学即统计新生家庭经济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同时规范贫困生的筛选和认定工作,贫困生认定要求涵盖个人申请与诚信承诺、户籍所在地的贫困证明、个人在校经济情况测评、民主评议、学生监督、跟踪调查与逐年信息调整一览等。认定工作结束后,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给予其不同额度的资助。
勤工助学不仅是资助贫困生的有效途径,也是高职院校许多贫困生比较乐意接受的资助方式。高职院校资助管理部门要积极联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掘潜在的勤工助学岗位。高校自身也要进一步挖掘勤工俭学资源,不仅在后勤社会服务方面(如食堂、超市与宿舍管理等),而且在教学科研和校园环境维护方面(比如图书馆、教室卫生与管理、实验室管理与维护等方面),更要发挥自身特色,为经济困难学生创设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我校为体育院校,除了提供一般勤工助学的岗位之外,也通过选拔的方式让学生参与运动中心的管理以及服务活动,在获得报酬的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工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
2.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教育部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提高学生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促进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提高高等学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具有重要作用。”从而明确了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需开展如下工作:
(1)高校应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的开设,介绍相关的心理学知识和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2)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投入,有条件的院校要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便有效地解决贫困生遇到的各种心理困扰。根据学生的实际问题,将团体心理辅导、个体咨询以及心理讲座等各种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式结合起来,帮助贫困生走出困境。
(3)有效发挥辅导员和朋辈心理辅导员的作用。辅导员要充分发挥“当家人”和“贴心人”作用,了解贫困生的心理和生活状况,及时的反馈和干预,有效解决学生的问题。朋辈心理辅导员也是促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他们是学生中一员,他们对贫困同学的尊重和关心,能够让贫困同学感受到集体的温暖,有利于增进集体的凝聚力。
3.强化学校的软环境的建设
高校应该注重加强宿舍、班级等的整体建设,形成良好的校风和班风,为特困生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贫困生感受到来自集体的关怀和温暖,然后开放自我,融入集体,从而消除他们的自卑和敏感心理。
丰富校园文化活动。通过开展健康活泼、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吸引贫困生参加,可以缓解压力,陶冶情操,丰富课余生活。
4.促进贫困生的自我调节
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要想真正走出“双贫”的困境,首先,高职贫困生要正确面对贫困,努力学会自立,不让经济困难成为其学习、成长的羁绊。其次,贫困生要善于认识自我、悦纳自我。来到职业院校后,不要一味地活在高考失落的阴影下,积极找出自己的优势和长处,经常鼓励自己。也要坦然地面对自己的不足,努力完善自己。 再次,要建立广泛而正常的人际交往, 以一颗友善的心对待身边的朋友,遇到困难,学会向亲人朋友倾诉,及时疏导不良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态,培养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贫困生的自卑心理的形成有着个人、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帮助高职贫困生摆脱强烈的自卑感,塑造健全的人格,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成才,需要社会、高校、贫困生本身多方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宋 璐.浅析高职院校贫困生自卑心理研究[J].才智,2012(26):270―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