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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入问题调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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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入问题调查

第1篇:农民收入问题调查范文

一、调查源起

农民收入多年来一直存在两个指标。一个是国家统计局调查队通过120户抽样调查的指标,截止20__年上半年,农民现金收入2017元;一个是由调查队提供,县统计局上报市统计局的农民收入指标,截止20__年上半年,农民现金收入1929元。两个指标长期并存,虽然差距只有几十元,但对外形成了很大的误导。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剩余劳动力转移较多,农民家庭收入情况到底怎样?根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指示,该局组织人员对农民家庭现金收入开展了调查。调查工作为期一周,于20__年7月26日至8月日进行。

二、调查经过

这次总共调查乡镇17个,它们是罗卜田、晓坪、禾梨坳、罗旧、岩桥、大洪山、杨公庙、土桥、洞下场、碧涌、大垅、板山、罗岩、麻缨塘、竹坪铺、木叶溪、五郎溪,包括21个村、84家农户、302口人。调查按照上门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人员根据预先设计的表格所设计的问题提问。

根据统计口径,农民收入由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构成(具体内容附表)。根据这四项包含的具体内容,逐一向被调查农户提问,把农户的回答记入表格相应的栏目中,通过电脑录入汇总数据,得出调查结果。

三、调查显示的农民收入的特点

据调查统计汇总显示,今年1-7月份,被调查302户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总收入人均达5306元,比今年同期预计的全县农民现金收入2241元多3065元,增长了136.8%;比今年同期的全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4828元多848元,增长了17.6%;是今年同期预计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396元的36.9%。其中:工资性收入人均为4193元,占现金总收入79%;家庭经营性收入人均为950元,占现金总收入17.9%;转移性收入人均为163元,占现金总收入3.1%。农民现金收入呈现的特点:

1、工资性收入中,打工收入为主,而打工收入又主要以外出打工(本乡以外)收入为主。乡内打零工人均收入614元,占工资性收入的14.6%;乡以外从业收入人均3548元,占工资性收入84.6%。

2、家庭经营收入中,主要以粮食蔬菜瓜果销售为主。粮食蔬菜瓜果销售收入人均660元,占家庭经营收入69.5%;畜牧家禽销售收入人均209元,占家庭经营收入的22%;渔业收入人均53元,占家庭经营收入5.6%;林业收入人均28元,占家庭经营收入2.9%。

3、转移性收入中,主要以各种政策性补贴为主。粮食补贴人均100元,占转移性收入的61.4%;报销医疗费补贴人均47元,占转移性收入28.8%;亲友赠送(人情往来)人均8元,占转移性收入4.9%;养老金收人均4元,占转移性收入2.5%。

从上述情况看,被调查农户的现金收入主要是工资性收入,这块收入占到了农民现金总收入的78.4%。家庭经营收入只占到总收入的12.5%,其他占9%左右。这表明,当前农民收入主要以打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

四、调查数据的可信性及对全县农民现金收入推算结果

这次调查采取进村入户面对面提问的方式进行,数据来源是真实可靠的。所调查的17个乡镇中,一类乡镇4个,二类乡镇7个,三类乡镇6个,农民外出务工数和收入数都具有相当的代表性。根据302人占全县32万农村人口的比重,除去城镇人口和贫困人口数进行推算,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大致在4477元左右。

五、建议

1、加速推进城市化,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扩大农民本县打工机会,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一方面为农民开辟更广泛的就业门路,另一方面方便农民工照料家庭。

2、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农村集约经济。土地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要素,灵活有效的流转机制,农业资源配置的效率和优化,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效途径和必然趋势。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农村集约经济,培育粮食蔬菜瓜果、畜牧家禽、林业、渔业大户。

3、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研发短平快项目,快速增加农民收入,短期完成农村原始资本积累。

4、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是一项农民增收的基础性工程。

5、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

第2篇:农民收入问题调查范文

[收稿日期]2017-01-10

[基金项目]2008-2012年度日本学术振兴会GCOE研究项目《重建21世纪亚洲亲密领域和公共领域》,项目编号:社会科学I09。

[作者简介]1.韩美兰,女,朝鲜族,延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劳动经济学、人口经济学;(延吉133000)2.许燕华,女,日本京都大学大学院文学研究科博士生,研究方向?楣?际移民问题。(日本京都6068501)

一、问题的提出

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增加到2014年的9892元。特别是2004年之后,国家实施一系列“三农”优惠政策,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在2004年-2013年10年间,人均收入提高了3倍,年增长率达到13%,超过年人均GDP增长速度9%。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导致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尤其是在民族地区,虽然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总体上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但从增长速度上看,贫困家庭的收入增长速度慢于富裕家庭的收入增长速度,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贫困现象依然严重,并有不断升高的趋势。[1](109)

围绕农民收入差距问题,一些学者认为是由居住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等特殊性造成的。在早期的研究中,一般强调农村非农化因素,如,乡镇企业的发展等是扩大地区之间农民收入差距的最主要原因。而有关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问题,虽然农村内部的基尼系数高于城市内部,但没有超过国际社会公认的临界水平,一直没有受到重视。直到2000年以后,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一步流动,在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进一步扩大了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才引起学术界的关注。近年来,部分学者使用微观数据,分析了土地资源、人力资本以及社会资本等因素对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如,云南省民族地区农民收入的影响因素方面,李兴绪等(2011)认为耕地面积、农户人力资本中的劳动力素质对农户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劳动力数量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2](604)黑龙江省农民收入来源及影响因素方面,张德华(2013)认为农民收入整体呈现出上涨态势,其收入主要来源为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成为收入的第二来源,农户收入的主要影响变量为播种面积、家庭劳动力数量、学历、年龄等。[3](171~172)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即使在相同的经济发展和自然环境条件下,由于各民族的收入结构、人口结构、城镇化水平等方面情况不同,不同民族之间或不同民族内部农民收入差距及其影响因素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由于有关民族方面的统计数据,特别是政府并没有公开微观数据,所以很难对这些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在此背景下,2008年和2014年,分两次对吉林省朝鲜族和汉族农民展开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调查,以得出的微观数据为基础,结合宏观数据,对农民收入差距与变化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并用OLS(最小二乘法)模型,分析人口老龄化因素对朝鲜族和汉族农民收入的影响,进而提出缩小其收入差距的相应对策及建议。

二、农民收入差距及其变化

农民收入差距变化可以从地区之间、同一地区各民族之间以及同一地区各民族内部的收入差距等三个方面进行递进式分析。

(一)地区之间农民收入差距及其变化

数据显示,2000年以前,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造成了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林毅夫(1998)等研究也发现,造成农民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的增加。[4](3~10)2000年以后,特别是2004年“三农”政策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不同地区之间农民收入差距。一些研究表明,虽然长期来看,城镇化水平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存在正向关系,但短期来看,城镇化水平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较小,甚至会存在负向关系。近年来,不同地区之间农民收入差距并没有明显改善,除了地区之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以外,其主要原因还在于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发展的不均衡。部分地区,特别是东北地区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开始显现,导致了农民收入增加的缓慢。

为了了解朝鲜族和汉族农民收入差距变化及其影响因素,我们首先对比分析吉林省的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情况。

从表1中可以看出,农民人均纯收入排在第一位的长春地区与排第八位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为延边地区)之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从2007年的910元增加到2013年的1709元(约19倍),其绝对收入差距具有扩大的趋势。那么,城镇化水平低是否为导致地区之间农民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呢?郑长德(2016)的研究发现,包容性城镇化确有减少贫困的效应,有些地区土地的城镇化快于人口的城镇化,城镇化推进具有粗放型的特点。[5](140~149)如,作为民族地区的延边地区虽然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9%,高于全国和吉林省的平均水平,与吉林省其他地区相比较,城镇化率高出21个百分点,但其内部城镇化发展水平不平衡、土地的城镇化快于人口的城镇化、城镇化推进中并没有使农民真正成为“市民”。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延边地区内部,中心城市的延吉市户口城镇化率达到871%,而图们江上游与朝鲜接壤的和龙市却仅有626%,相差近25个百分点。并且,2008年和2014年的两次调查发现,延边地区有些农民没有土地,土地被征用或被租用的情况下,还在农村继续生活的情况比较多,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市民化。那么,农村人口老龄化又是否为导致地区之间农民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据2000年和2010年吉林省人口普查数据,延边地区65岁及以上农村人口比重分别为69%和103%,不仅高于其他地区平均水平,而且10年间上升34个百分点,其速度也快于全国和吉林省的平均速度。不论在人口老龄化水平上,还是速度上都超越了其他地区,甚至是东部地区。可以说,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在农业“新四化”“新四化”指的是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不同步、农业现代化水平相对落后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生产,导致地区之间农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表3同一地区汉族和朝鲜族内部农民收入差距及其变化

民族

内部收入差距汉族内部朝鲜族内部2007年数据2007年数据2013年数据基尼系数026804260507第1分位(最低收入的20%)在总收入中所占份额884841第5分位(最高收入的20%)在总收入中所占份额370483579最高收入者与最低收入者差距(倍数)42101142贫困率1(按中国2007年和2011年农村扶贫标准计算,%)2810392贫困率2(按世界银行125美元/天的标准计算,%)92122507资料来源:根据2008年和2014年本课题组进行的吉林省朝鲜族和汉族农民收入情况问卷调查而得出的数据。

刘小珉(2013)的研究结果表明,广西、湖南、贵州三省的汉族贫困率为198%,而少数民族平均贫困率为302%,其中壮族为360%、土家族为516%。也就是说,相对于汉族内部,少数民族内部贫困率更高,贫困分布状况存在民族间差异。[8](37~49)本文使用的贫困标准有两个:一是中国政府2007年和2011年制定的农村扶贫标准;二是世界银行制定的标准(125美元/天)。从2007年的贫困率来看,按中国农村扶贫标准计算,朝鲜族的贫困率低于汉族18个百分点,但如果按世界银行标准计算,朝鲜族贫困率反而高于汉族3个百分点。因为,2007年的中国贫困标准定在1067元以上,世界银行贫困标准大约在2800元(按当时汇率计算)以上,所以相对于汉族,朝鲜族内部贫困群体收入更多集中在1067-2800元间,虽然这些贫困群体并没有陷入到绝对贫困,但随时可能陷入其中。在2013年的调查中这种可能就开始显现出来,按中国农村扶贫标准计算的朝鲜族内部贫困率达到392%,远远高于同一时期全国(85%)和吉林省(59%)的平均水平根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与汉族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86%)和其他少数民族(除朝鲜族以外)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53%)相比,朝鲜族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126%,分别高出汉族40个百分比和其他少数民族73个百分比,人口老龄化程度更为严重。。这些数据表明,2007-2013年的6年间,同一地区作为少数民族的朝鲜族内部贫困率,并没有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和“三农”优惠政策的实施而下降,反而具有迅速增加的趋势。产生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朝鲜族内部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失地农民的增加。根据2000年和2010年吉林省人口普查数据,吉林省城乡总人口中,汉族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分别为60%和83%,其他少数民族(除朝鲜族)分别为51%和59%,而朝鲜族分别为74%和123%。再加上朝鲜族农村人口老龄化比城镇人口老龄化更为严重因为2010年吉林省人口普查数据并没有按民族把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数据分开统计,只能参照2000年吉林省人口普查数据。2000年数据中,朝鲜族城镇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71%,朝鲜族农村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77%,朝鲜族农村人口老龄化比城镇人口老龄化更为严重。这一现象在2014年实地调查中更为明显。,且人口老龄化速度快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朝鲜族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及速度已经远远超过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快速进入到人口老龄化社会,并造成其内部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还有,笔者在2014年的调查中发现,45户朝鲜族农民(占总调查对象的196%)没有土地,而这些人又因为年龄太大或受教育水平低等原因,不能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或出去打工,容易陷入绝对贫困。

总之,在人口老?g化条件下,农村内部,不仅同一地区汉族和朝鲜族之间存在收入差距,并且由于受城镇化水平、收入结构的变化、政策上的群体性优惠措施等影响,相对于汉族,朝鲜族农村内部收入不平等情况更为严峻,最终造成贫困分布的民族间差异。

三、人口老龄化对汉族和朝鲜族农民收入的影响人口老龄化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在同一地区内部,各民族之间是不是也存在差异呢?随着朝鲜族人口或劳动力的迁移以及受长期人口自然增长率负增长的影响据《延边统计年鉴》,1996年以来,延边朝鲜族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是负数。,朝鲜族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人口老龄化对同一地区汉族和朝鲜族农民收入的影响到底如何呢?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运用OLS(最小二乘法)模型,以年龄60岁及以上或60岁以下的离散变量和年龄的连续变量,对汉族和朝鲜族农民收入的影响情况进行回归分析,其结果如下。

表4同一地区汉族和朝鲜族农村人口老龄化变量对收入的影响(OLS分析)

民族

人均收入2007年汉族2007年朝鲜族2013年朝鲜族系数显著性系数显著性系数显著性60岁及以上对纯收入影响-00510601-00040969-0097015260岁及以上对农业收入影响-00640512-0237**0022-0134**0048年龄对纯收入的影响________-00950162年龄对农业收入的影响________-0173***0010样本数116100230注:**表示在5%的水平上其效果显著;***表示在1%的水平上其效果显著。

资料来源:根据2008年和2014年本课题组进行的吉林省朝鲜族和汉族农民收入情况问卷调查数据。

从表4可以看出,同一时期不同民族、同一民族不同时期人口老龄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不尽相同。首先,以2007年为例,60岁及以上人口组,与60岁以下人口组相比,对其人均纯收入的影响是负的,统计上其影响并不显著。但不同民族,如,汉族和朝鲜族60岁及以上人口组,与60岁以下人口组相比,对农业收入的影响尽管都是负的,但统计上只有朝鲜族在5%的水平上其效果显著。这说明,尽管农村人口老龄化对汉族和朝鲜族农民收入具有负的影响,但与汉族相比,朝鲜族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农业收入具有决定性影响。其次,在朝鲜族农村内部,不同时期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对比2007年和2013年的数据可以看出,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不论60岁及以上人口的离散变量还是年龄这个连续变量对朝鲜族农业收入都具有负影响,且在统计上其效果非常显著。也可以说,随着年龄的增加,朝鲜族的人均纯收入,特别是农业收入变得越来越少。因为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受教育程度和技能水平相对偏低的老年劳动力不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使农业生产率下降,导致农业收入等经营性收入减少。调查还发现,2013年,朝鲜族60岁及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占60岁以下农民收入的约63%,两个年龄组的绝对收入差距为2679元,与2007年相比,其绝对差距具有扩大的趋势。总之,不仅同一时期不同民族人口老龄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不同,而且在同一民族不同时期人口老龄化程度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也不同。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第3篇:农民收入问题调查范文

关键词:山西 农民 收入来源 收入结构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0-188-03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购买力水平,是城乡经济良性循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山西省农民整体收入不断增长。农民收入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收入结构的变化意味着农民就业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如何引导农民就业,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山西省农民收入现状

近年来,山西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农业,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努力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使得山西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山西农民收入出现了快速增长,2008年全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4097.24元,比2007年增长11.77%。在农民总体收入增加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山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绝对量不断增长,但收入水平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农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展农业生产,人均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01.61元增加到2008年的4097.24元,增长超过了40倍,人均收入的绝对量增长迅速。但从表1可以看出,山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全国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2001年至2008年的8年中,差距最大的是2008年的663.4元,差距最小的也有322.80元(2003年)。可以看出山西省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还是比较低的。

2.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差距较大。从表2当中可以看出,山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01.4元增加到2008年的13119.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01.61元增长到2008年的4097.2元。

从收入水平上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要高出很多,而且从表2当中可以看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两者差距从1978年的199.79元逐渐扩大到2008年的9021.9元;从2000年之后的年增长率来看,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都明显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这表明山西省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整体较低,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仍然是比较重要的一项任务。

3.省内不同地区农民收入差距加大。表3给出了2000―2008年的部分年份,山西省各地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对比状况。从上表可以看出,2000年山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最低的吕梁市1149元和人均纯收入最高的太原市2643元相比,两者相差2.30倍;2004年吕梁市与太原市相差2.19倍;到了2005年,收入最低的忻州市为1925元,与太原市的人均纯收入4402元相差2.28倍,到2008年两市差距达到2.25倍。以上数据说明了山西省各地市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基本变化不大,地区间差异较大的现状仍然没有从根本得到改善。

4.农民收入来源出现多样化。长期以来,家庭经营收入中的农业收入一直是山西省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部分。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村居民收入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与之前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收入为主的单一渠道,发展为目前的来自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二、三产业的收入、外出打工等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日益上升,尤其是工资性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和家庭经营收入共同构成目前山西省农民收入来源的主要渠道,农民收入来源总体上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态势。

二、山西省农民收入来源及结构特征

1.按农民纯收入来源划分。山西省农民纯收入可分为四个部分: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1)从山西省农民纯收入来源看,家庭经营性收入仍然是重要组成部分,但总体水平有所下降。改革开放后,山西省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加,由1978年的14.79元增加到2009年的1986.4元,增长了134.30倍。家庭经营收入在山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从2000年到2005年一直保持在55%以上,2006年至2007年为51%左右,2008年为48%。到2009年,全省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为1919.76元,比上年减少66.62元,下降3.35%。

(2)工资性收入呈不断增长的趋势。1978年以来,工资性收入表现出较强的增长势头,和家庭经营纯收入一起构成山西省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二者总和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1978年为91%,2000―2004年基本上都在96%左右,2007年和2008年也都在90%以上,没有发生较大变化。而工资性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发生了一些变化,从2000年的38%上升到2008年的42%,2009年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789.9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6.38元,增长4.46%;家庭经营收入则由2000年的58%下降到2008年的48%。可见,工资性收入在山西省农民家庭纯收入中的比重逐渐上升。

(3)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略有增长。长期以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山西省农民纯收入当中所占比重较低,基本上都在3%~4%左右,2007年为7.6%,2008年达到9.7%,波动不大,处于稳步增长的状态。因此,这两项收入一直是农民收入的重要补充形式。而近年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2009年全省农民财产性收入为人均205.12元,比上年增加52.06元,增长34.02%,是2008年153.1元的1.34倍;转移性收入为人均329.29元,增加85.04元,增长34.82%,是2008年244.3元的1.35倍。

2.按纯收入性质划分。按照纯收入性质可以划分为生产性纯收入和非生产性纯收入两大类。根据表5可以看出,我省农民收入中生产性纯收入所占比重非常大。而生产性纯收入又可以划分为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其中家庭经营性收入又可以分为第一产业收入(农业收入、林业收入、牧业收入和渔业收入)、第二产业收入(工业收入和建筑业收入)和第三产业收入(运输业收入、商业和饮食业收入、服务业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下面主要分析家庭经营收入中包括的三种产业收入及结构变化。

从绝对值上看,第一产业在山西省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中的比重最大,2008年为74.6%;其次是第三产业,占到22.9%;第二产业所占比重最小,约占2.5%。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山西省农民第一产业的收入为1371.34元,同比下降7.47%,而在第一产业收入中,农业收入下降3.68%,牧业收入下降29.76%。第二产业收入为38.94元,下降20.7%;第三产业收入为509.48元,增长11.94%。

从增长速度上看,第三产业增长速度超过了第一、二产业,成为农民收入的一个新的增长点,而第一、二产业所占比重正在逐步下降。

三、影响山西农民收入结构的主要因素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后,山西省农民总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收入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但是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家庭经营纯收入仍然是主要的收入来源,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虽然有所增长,但所占比重还较小,其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山西省自然地理条件影响农民收入结构。首先,山西地处黄土高原,水资源短缺、气候恶劣,干旱缺水加上旱灾频发,因此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有限,农业靠天吃饭的格局一直未能得到根本改善,家庭经营收入中农业收入一直占80%以上。其次,畜牧业收入占15%左右,林业收入和渔业收入比重非常小。农民生产的农产品结构单一,这和山西的自然条件有很大关系。

许多农村农田水利工程老化失修严重,水利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严重制约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各地财政对农业设施建设的投入有限,基础设施维修率低,新建基础设施速度缓慢。干旱缺水已成为山西农业乃至整个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

2.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农民生产积极性较小。近年来,虽然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价格上升,但由于主要粮油产品和主要畜禽产品生产价格走低或较大幅度下降,而2008年山西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却上涨了18.7%。来自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的调查显示:在所调查的农业生产资料中,价格涨幅突出的有:化学肥料价格上涨31.7%、农业生产服务价格上涨22.7%、农用机油价格上涨14.7%、农用种子价格上涨13.5%、饲料价格上涨9.6%。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使得农民种植生产成本加大,农产品价格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剪刀差,制约了山西省农民的收入增长,降低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3.影响财产性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

(1)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以房屋这项不动产收入为例,由于太原是省会城市,相比较其它地区有着一定的地理优势,加上近几年太原市商品房价格不断攀升,使得太原市周边的城中村发展非常迅速,如北张村、亲贤村等等。村民每月只靠出租房屋的收入就非常可观,很多在城中村当中修建的所谓小产权的住宅楼房也都销售一空,村民的财产性收入在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大;相比之下,山西省一些较偏僻的农村,很多房屋由于无人居住而被荒置,根本不可能出租或者出售,农民此项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比城市周边的农村居民要少很多。

(2)农村金融体制不完善。农村金融服务落后,投资渠道单一以及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民投资的愿望。另外,农民缺乏投资理财方面的技术和能力,使得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相比城镇居民要低很多。

4.城乡二元体制使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差距较大。山西省农民转移性收入在国家和政府政策的倾斜下有了小幅提高,由2005年人均86.5元增加到2008年的244.26元,但是和城镇居民的差距仍然较大,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3654.11元。在我国城乡二元体制下使城乡居民因工作性质不同而获得的收入来源不同。在转移性收入当中,城镇居民的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占很大比重,2008年为2966.83元,占到转移性收入的81%以上,而这部分收入农民无法获得。城镇居民享受的失业保险、住房补贴、最低收入保障等,绝大多数农民都不能享受。

5.农村科技教育水平落后,农民综合素质普遍较低。山西省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当中,明显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二、三产业发展较为缓慢,所占比重也较小,这与山西省农民文化素质较低有一定关系。2008年,山西省农村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的人数所占比重为42.94%,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8.81%,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2.3%。农村科技教育水平比较落后,农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全省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使得农民在很大程度上从事于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即使有部分劳动力外出打工,从事的也都是相对简单的体力劳动,因此,在二、三产业的收入不高。

四、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性建议

针对于山西省农民收入来源与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省份的成功经验,笔者提出一些提高农民收入的政策性建议。

1.继续增加财政对“三农”的投入。面对山西的自然条件,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山西发展农业的基础条件是比较差的,山地丘陵面积占土地面积的80%,旱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0%,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的70%。在这样的条件下发展农业,山西省各级政府必须把改善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改善水利设施放在重要位置上,并将其作为系统工程长抓不懈,以改善农业生产的生态条件,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同时在改善农业基础设施的过程中,还能够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增加农民非农收入。

2.保持生产资料价格稳定,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面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山西省要努力保持农产品价格的稳定。合理的农产品价格是农民增收的一个支撑,在稳定农产品价格的同时,关键是要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在农业生产成本构成中,农业生产资料占有很大的比重,如果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过大,就会加大农民的生产成本,影响到农民的收入,使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为此,应当调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原因,努力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

3.加快小城镇建设,完善农村金融与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必须加快小城镇建设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小城镇是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信息中心,是深化农村改革、加速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突破口。农村经济发展必然使得金融体制不断完善,拓宽农民的投资渠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农民的投资愿望,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4.进一步提高农民的转移性收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转移性收入在农民增收中贡献份额的逐步加大,一方面表明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说明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潜力巨大。今后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如粮食补贴额度的进一步增加和范围的扩大,新农合制度的稳步推行、报销医疗费用的增加,以及土地征用补偿资金、扶贫款、救济款、抚恤金等各种政策性补贴的逐步落实到位,农民转移性收入将继续呈现大幅增加的趋向,在农民收入的增长中将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5.提高山西省农民的整体素质。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是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劳动者素质的高低与受教育水平有关,对广大农民而言,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素质和技能,就会改变其就业结构和收入状况,使得农村劳动力在产业间的分配更加合理。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对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提高山西省农村教育水平的具体措施有:(1)山西省贫困地区较多,要进一步加大对落后和贫困地区农村的教育投资;(2)在确保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施的前提下,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教育的水平和质量;(3)要构建多层次的农村教育体系,如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加大农村成人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本文为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构建和谐山西进程中的居民收入问题研究》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1.《山西统计年鉴―2009》

2.山西统计调查信息网

3.杨灿明,郭慧芳.从农民收入来源构成看农民增收

4.杜爽.影响农民增收的原因分析及对策探讨.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4)

5.张保华.促进山西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对策研究.经济问题,2005(5)

6.王留香,牛翠芳.浅析山西农民增收的现状及对策.决策参考,2008(22)

7.王宇雄,关于增加山西农民收入的思考.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10)

8.刘兆征.山西农民财产性收入问题研究.经济纵横,2009(4)

9.孙建文.山西农民收入结构分析.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

第4篇:农民收入问题调查范文

【关键词】解决 农民 增收

所谓“三农”问题,就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解决“三农问题”就是要以农民为本,以利益为重,以增收为策。十报告中强调:“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当前农村居民收入状况与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外出农民工整体素质不高,收入偏低。调查显示,某地区外出农民工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居多数,占70%,大部分是从事重体力、劳动强度大等低收入工种,导致增收步伐缓慢。据调查结果显示,选择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调查对象达86%,农民工收入中,剔除各种支出,仅能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富足,但外出务工前景暗淡。有68%的农村居民家庭有人外出务工,但其中有18%的调查户目前已失业返乡。

(2)农民增收途径少,农民负担重。当前农村居民收入来源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养殖业及外出务工,且收入普遍较低。乡镇政府增加农民负担,造成农民实际收入减少,目前有的地方的农民负担占到人均纯收入的10%以上,个别地方甚至达到20%以上,大大超过了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得超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的标准。乡镇政府增加农民负担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巧立名目,欺上瞒下,多收多征。二是肆意虚假提高农民纯收入水平,以达到既可以增加统筹提留基数,又可以成为基层领导的政绩的双重目的。因而有的地方虚假上报的农民纯收入比实际值高出一倍以上。这样做表面上似乎解决了乡镇一级基层政府人员庞大、机构臃肿,管理成本过高的问题,实际上已经成为农民负担加重的直接诱因。

(3)农业投资不足。农业投资需求压力大,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当前我国农业投资的主体主要有:政府、农民、集体合作组织、银行和有关企业。农业投资具有风险大,投资报酬率低等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趋利性使投资流动方向的利润导向性明显,农业所需资金无法得到保障。农业资金非农化现象较为严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趋利行为,使农业资金的流向发生了变化,支农资金从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发达地区,从农业流向第二、三产业。农民投资能力有限。农民小规模和分散式的经营方式,决定了农民投资的能力是十分有限的。

(4)农村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市场关系到农产品和农村生活用品的流通。在现阶段,农村市场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主要表现在: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环节过多,造成流通成本升高,农民在经济生活中利益损失严重。在市场疲软的形势下,农村特产税的征收标准、市场管理费及公路运输的收费等没有很好地进行调整,农户生产成本降不下来,很难确保生产的持续性;作为市场交易基础的产权制度仍不健全。农民作为市场主体,并未真正拥有独立的受法律保护的产权,表现在:农民生产经营自仍未得到充分尊重,对农民不合理的摊派、打白条、打绿条等现象时有发生,伪劣农资坑农现象时有出现。市场机制运用的效果不理想。在供求机制方面,在农产品相对过剩的情况下,以市场调查和预测为指导的结构调整和农作物品种改良等工作进展都相当缓慢。在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方面,农资价格与质量的市场调控不力,农民对农资价格的质量管理的混乱意见较大。运用效果不理想,农产品的价值实现有困难。

(5)农业科研体制不合理,农产品科技含量低。当前农产品品种单一、品质低劣、结构性剩余等问题的出现,客观上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低,农业科研及其推广体制不能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6)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农户的分散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缺乏有效的组织形式和宏观指导,缺乏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机构,农民与政府和社会的对话地位很低,形不成对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抗衡力量和制约机制。

要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须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绿色农业。要着力依托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把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抓龙头、带基地、成产业”。同时,要鼓励生态农业、观光农业、旅游农业于一体的农业园区建设。

(1)加强技术培训,拓宽增收渠道。把培育新型农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切入点,致力于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增强农民务农、务工本领。要以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人员为重点,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要求,进行定向实用技术培训,扩宽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

(2)统筹城乡经济,加快一体化进程。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农村商业、饮食、旅游等第三产业,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农业人口向第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以扩大农民的非农收入。

(3)稳定农资价格,完善农资补贴。要加强对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的生产流通、零售等环节监管,确保农资价格稳定。要严厉打击贩假售假、无证经营等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同时,要抓好农产品产销工作,多渠道促进农产品流通,确保农产品产销两旺。要做好大宗农产品滞销应急预案,最大限度保障农村居民的利益。

(4)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助推“三农”经济发展。要加强政策引导,促进银行信贷与民间借贷共同发展,充分满足农村居民金融需求。政府、金融管理机构应对民间借贷的发展给予积极引导,规范管理;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有效发展农户小额信贷,在贷款利率、期限、数额、担保抵押等方面尽可能照顾农村地区金融需求。

第5篇:农民收入问题调查范文

关键词:农民增收;农村工作;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2006101

增加农民收入问题已成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做好农民增收工作,必须要有新思路。针对莫旗这样的边远少数民族自治旗农民增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发表以下粗浅的见解。

1 农民收入的现状与特点

(1)农民收入增长带有阶段性。改革开放30年以来,莫旗农民收入有了较大幅度提高。1978-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81.5元增加到3586.7元,年均递增13.9%。从莫旗农民收入的增长趋势来看,大体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79-198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81.5元增加到357.1元,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时期,年均递增34.4%。这一时期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有两个因素起了重要作用,一个是农村实行;一个是农产品价格提高。第二个阶段从1985-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80.5元增加到649元,为农民收入增长徘徊时期,年均增长11.3%。这一阶段具体说来也有两个因素,一是生产资料价格暴涨抵消了农产品提价的好处;二是乡镇企业出现滑坡。第三阶段从1991-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654元增加2039元,为农民收入恢复增长时期,年均增长25.5%。第四阶段从1997-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270元到2096元,为农民收入下降时期年均下降1.6%。以上现象表明,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减缓,也是一具阶段现象,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认识和分析当前这一阶段的特殊性。第五个阶段从2003-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202元增加到3586.7元,为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期,年均增长幅度13.0%。这一阶段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农业税减免;二是国家政策性补贴增加;三是外出务工收入增加。

(2)农民收入增长的不平衡。这一特征在当前尤为突出,而且呈现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严重的趋势。从调查情况看,凡是收入增幅较小的,大多数是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民。靠近县城和公路等交通方便的乡镇的农民,年均收入比其他偏远乡镇的农民高。从事多种经营的农民收入远远高于单纯从事种植业的农民。

(3)农民收入增长的差异性。一是地区之间的差异。不同地区自然条件不同、经济结构不同,导致了农民收入的差异性。二是文化程度的差异,文化程度高的人群的收入高于文化程度低的人群的收入。三是就业率低的差异。农村目前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的就来率高低,直接关系到收入的高低。

(4)农民收入的结构性。农民收入结构基本上分为三大块,一是工资性收入,包括在乡外地人企业务工、外出打工,从号召其他类型的劳务等收入,占纯收入的19.6%;二是家庭经营收入,包括种植、养殖及二三产业等收入,占68%;三是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占12.4%。

2 存在的问题

(1)不善于调整种植结构。由于许多农民文化素质低,不愿接受新生事务,总是生产他们习惯生产的东西,没有根据市场的变化来决定生产经营什么,结果生产出来的产品毫无优势,增收困难。还有许多农民不了解市场信息,缺乏市场预测难力,不考虑本地实际,盲目跟风,结果是“种啥啥多,养啥啥赔,越调越亏”。

(2)传统农业效益比较低,农业生产结构适应性、战略性调整难。一是传统种植业受到冲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小而全和自求平衡的种植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显得越来越不适应,大宗农产品卖难问题突出,由于成本居高不下,许多农产品生产已处于微利或亏本的状态;二是对土地的投入不断减少。由于农业的比较效益下降,农民对土地再生产的投入不断减少,土质日趋恶劣,贡献率越来越低。

(3)农业科技含量低。由于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低,缺乏运用拳科技的能力,生产出的产品科技含量低,没有走品牌战略,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影响增收。另外政府农技部门对推广新技术方面也做得不够有力,使很多新技术无法及时传到农民手中,致使许多好的增收拳技术、新方法与他们无缘。

(4)农村人口多,城镇化滞后,劳动力转移难。影响农民收入最突出的一条是农民数量过多,全旗近80%的农村劳动力依附于土地,农村资源配置不合理,劳动生产率较低,制约了农民增收。

(5)农牧业产业化处于初级阶段,与市场对接、形成新型的利益机制难。一是农牧业还一直停留在单一的生产环

节上,尤其是因为农产品不能及时消化、升值,只作为简单的原料而库存积压甚多,无法增加附加值;二是缺乏准确、高效的市场信息网络,缺乏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品质标准、缺乏与农民利益联系紧密的大规模营销组织和企业、缺乏现代化的储存、保鲜和动输能力,致使农民的生产往往难以把握市场需求变化,农民的利益往往在流通环节上受到很大损失;三是生产与加工、销售脱节,农民的初级农畜产品卖不上好价钱,又得不到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增值,农牧业比较交益低,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6)农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国家对农业的支持没有明显增加,农业和产中的资金思想方法难仍然存在,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差,依然靠天吃饭。

3 农民增收的主要对策建议

(1)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驱动农民增收。在种植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要突出特色,加快优势产品向主产区集中,大力营造各具特色的优势区域和优势产业带。推广“复合型农业”,逐步走舍饲圈养的路子。将放牧与舍饲有效地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牛羊育肥,加快畜群周转,提高牲畜产肉量,均衡四季出栏,努力实现群众收入增加和母畜比例提高的目的。

(2)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拉动农民增收。从家牧为产业化的整体建设考虑,今后的重点放在抓基地、强龙头、打品牌上。一是抓基地。在充分发挥比交优势的基础上,确定具有特色的主导产业。二是强龙头。龙头企业是农牧业产业化的关键,要增强农业的创新能力,就必须把龙头做大、做强。三是打品牌。品牌是实现产业发展和产品进入市场的灵魂。打造和培育精品品牌,不断提高其市场占有率,是实现农产品销售增值的有效途径之一。

第6篇:农民收入问题调查范文

一、研究背景

自1978年,发韧于安徽凤阳小岗村的的普遍推广,极大释放了农村受压抑的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前几年农村经济迅猛发展的势头,缩小了与城市的差距,但随着制度创新带来的效率的逐渐减弱和城市偏向思维的泛滥,从1986年开始农村经济增长速度出现回落,此后很长时期内,农民收入增长速度远低于城市,城乡的差距随着改革的深入而不断拉大,矛盾趋于激化,直至今日形成的“农村、农业、农民”“三农”问题,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体制性瓶颈。在这种背景下,大量学者研究农村地区收入差距与贫困问题、城乡矛盾问题等。如万广华等[1]以回归为基础的分析框架,将总收入分解为地带内不平等和地带间的不平等,分析中国东、中及西部三大地带1985-2002年地区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根本原因,研究认为地带间的不平等扩大速度要大于地带内的不平等扩大速度,前者的贡献率一直保持在60%以上,资本对不平等的贡献率逐年上升,人力资本及农村工业化等的贡献率在下降;在另外一项研究中,万广华等[2]引用广东、湖北和云南3省的数据,研究中国农村收入不平等问题,结果表明地理位置和资本在农民收入不平等中有重要作用,而农业结构比劳动力和其他因素更能解释农村收入不平等这一现象。朱农[3]基于湖北省的调查数据,研究农村非农业活动对农民收入分布的作用,结果表明,2002年农村非农收入中的平均份额已占到了40%,其计量研究结果显示,农村非农活动降低了农村的不平等,显著提高了农村家庭的收入水平。杨国涛[4]对宁复西海固的720个农户分析,结果表明地理区位与农户特征决定了贫困规模和程度的差异性。杨国涛等[5]以宁夏农村住户为对象研究收入结构变动对贫困的影响,得到结论是家庭经营收入对贫困的减缓贡献份额最大,工资性收入在1999年以后的贡献份额大幅度上升,而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对贫困的影响最小。王洪亮等[6]运用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测算1983-2003年中国省际间农民收入的不平等,认为从收入来源上看,中国省际间的农民收入不平等主要表现为工资性收入的不平等,收入不平等的扩大主要源于收入结构效应,此外,农民收入的不平等在区域上主要表现为东中西三大区域间的不平等,且带有越来越强的时间依赖性。

可以看出,对农村收入不平等的研究可谓视角众多,所得出的结论也不尽一致。但令人费解的是,在农民个体之间收入的差异扩大与贫困成为农村社会经济的一个突出现象的情况下,确鲜有学者基于农民个体(农户)数据研究农村微观个体之间收入的不平等与贫困问题。笔者将从创业的视角,利用农户家庭调查数据,探讨农民创业对农村收入不平等与贫困的影响。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笔者借鉴朱农[3]与鲁凤[7]的研究思路,用目前国内外应用较为广泛的两种方法来分析农民创业对收入分布和贫困的影响:一是基尼系数的分解法。即将农民创业收入视为一种“额外收入”,外在地加到家庭总收入之上,这种方法是将收入分解为不同的来源,然后将基尼系数按不同收入来源进行分解,研究各种来源对收入分布不平等的贡献;二是家庭收入模拟法。即将农民创业收入视农民家庭收入分布的一种“潜在收入”。具体来说,就是要对每个家庭户估计在不进行创业活动情况下的收入,再比较这个收入和调查所观察的收入的分布,从而分析创业活动对收入分布的作用。

(一)基尼系数的分解法

基尼系数是收入不平等程度的众多种测度指标中最主要的一个,它能够进行分组分解和来源分解,因此,广泛应用于现实分析。首先,我们引用基尼系数的分解法,分析农民不同收入来源对不平等的贡献,以考察农民创业活动带来的影响。设y1、y2……yk为K种不同收入来源的的家庭收入,如农业收入、农民创业收入、其他非农收入等,y0为家庭总收入,即收入y0=∑yk,则基尼系数可被定义为总收入和收入累计分布的协方差的函数。

第7篇:农民收入问题调查范文

酉阳县坐落在重庆东南隅。是一个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级贫困县。全县有39个乡镇。其中,水坝村由8个组组成,全村共265户人家916人。我选取了其中的一,二组作为调查对象。两个组共72户人家263人。寨子依山而建,四面环山。这里的居民全部为土家族,但除了还保留少数的传统习俗外,看不出其它的少数民族特征。显然是已经全部汉化了。这里的居民沿袭祖祖辈辈的种植业,并以此为生。

为使调查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断我首先对两个组的人口年龄组成,劳动力结构以及教育程度进行了统计。统计数据如下表:

从上面的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这里居民的教育程度普通偏低,而且低得叫人痛心。就连九年义务教育也成问题。而表中20岁以下的92人中有近20人现在出门打工在外,16岁以上的几乎有90%都在其中。而这些童工们的工资最高者每月拿不到1000元去生活费及其它费用,有的连回家的路费也赚不到;而21至40岁的100人中有超过60%的人出门打工在外,没有文化,没有技术的他们几乎所有的人都靠出卖苦力赚钱,而且是加班加点地干,省吃俭用地过。而真正能赚到的钱又少得可怜;甚至,有不少40岁以上的农民也赶着外出打工。在农村,外出打工似乎成为一种潮流。而对于这样一群常常被城市所歧视的人来说,外面的世界又是那样的陌生和充满荆棘。但他们为了生活又不得不为之……。农村太穷了,做农民太苦了,所以他们都赶着出去。

由此,我不禁想起了2000年3月,湖北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的《上总理书》。他在上书的开头写道:“我怀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农民的深切同情,含着泪水给你写信。我要对你说的是,现在的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书中写道:在农村,盲流如“洪水”,负担如“泰山”,债台如“珠峰”,干部如“蝗虫”,责任制如“枷锁”,政策如“流言”,谎话如“真理”……。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我能真切的触摸到农村有多穷,农民有多苦。但看到《上总理书》我又不禁浑身一触。在这次调查中我开始重新省视:农村到底有多穷,农民到底有多苦。

在调查中,当问到“你们每年人均收入有多少”时,一位村民让我给他算了一笔帐。现将其列于下表:

项目谷物玉米两头猪农副产品一人外出打工

收入1500斤1100斤一吃,一卖(600元)200元2500元

项目化肥种子农药学生各种集资日杂农税

支出250元100元250元20元200元50元

而表中的1500斤谷物和1100斤玉米是不能算成人民币的。除去喂猪所需的饲料,剩下的粮食刚刚好够吃。现在来为他们算这笔帐:600+200+2500=3300元,3300-250-100-250-20-200-50=2430元,按平均每户3.5人算,则人均达不到700元。这与国家统计的“我国农村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113.6元提高到了2001年的2366元”大相径庭。这2366元是怎么来的呢?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指出:2001年中国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为6860元,农民为2366元,那末这个比例本来应该是3:1,当这个2366元中很大一部分是空头支票,农民的实际收入才1800元,也就是说这个比例可能是5:1甚至6:1。而拿我所调查的农户与这个6860元相比,那末这个比例就是将近10:1了。

农民穷,让我们再来看几组数据:

1.家扶贫基金协会会长王郁昭2003年3月指出:当前中国农村人均收入

500元(1.37元/天)以下的人口有1459万;

人均收入在1000元(2.74元/天)以下的人口为3亿1075万人;

人均收入在1000元~2000元(2.74~5.48元/天)的人口为3亿1079

万人。在此次调查的72户263人中,这样的数字更是触目惊心:有近一半的人家人均收入在500元以下。

2.我国农民纯收入年增长速度从1996年的9%下降到2000年的2.1%。城乡差距扩大到2.8:1,接近1949年的2.84:1的历史最高记录。而这个2.8:1又是那样的叫人不可信赖。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如此之慢,城乡差距如此之大,实在是叫人痛心啊!

3.在我所调查的水坝村,村里没有一所学校,没有一所医疗所,没有一个邮政所,没有一个商店,没有一个企业,没有一个十万“富翁”……。以种植大米,玉米为生居民们,一年难得换上一套新衣服。他们自己养了鸡,一年却难得吃上几回鸡肉;他们自己种了各种各样的蔬菜,但为了赚几个肥料钱,他们多数时候吃的是萝卜白菜。农民穷,但农民的负担却很重,与城市居民相比较,可以说是不公平,是政府对农民的一种偏见。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钟伟教授指出:日前,我国农税累计为2100亿元,而政府在农业上的支出仅仅为800亿元。两者相减,可以看出农民白白地为政府贡献了1300亿元。这种剪刀叉在网上有人戏称之为“劫贫济富”。

国家规定的农民合理负担应该为其纯输收入的5%。而实际上,各种农税(包括地方附加税,特产税,屠宰税,耕地占有税,契税),提留统筹费等以及义务工和积累工,教育集资等加之五乱(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加码,乱罚款)等其它负担的影响。其比例远远超过了5%。在此,我们姑且不看三乱五乱等杂派对农民负担的影响,且看一下这个5%的合理性。就拿三提五统(三提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五统指: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卫生事业教育费,村干部组织费,集资办学费)为例。与城镇居民相比较。我心里就有些为农民喊冤。为什么城镇居民不需要交的东西在农村就是合理的了呢?虽然现在政府实行改费并税政策,但是在很多地方这一政策只是形式而已。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农民负担如此之重呢?

一.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我国农民纯收入年增长速度从1996年的9%呈下降趋势,至2000年仅仅为2.1%,“增加农民收入”这一政策似乎仅仅成了一个口号。在我的调查中,增加农民收入就成了政府利用老百姓的一着高招。几年前,政府为了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在农村大力宣传大办烤烟,让种玉米辛苦了一辈子的农民着实高兴了一把。烤烟是出来了,但是,烟厂却倒闭了。这样好好的上等烤烟硬被打成了下品烟给收了上去。如今到处矗立着的烤烟棚成了牛圈。二.农村基层组织太盘大,国家统计局等11个部委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平均每个乡镇党政内设机构为16个,平均人员158人,超过正常编制的2~3倍。平均乡镇下属单位为19个290余人。下面再让我们来看一个表。

中国历代官民比例表

时期西汉唐高宗时元成宗时康熙时建国初现时

在陕西的黄龙镇,该比例竟然达到1:9,官多民少农民的负担自然不会轻。就拿公车开销一项来做个计算,一般一个县四大部门拥有工车达40辆,仅此一项每年的费用就高达4000多亿。加之官多嘴巴多,每年要吃掉多少农民的税?况且,领导多了政绩就一定要“好”,所以很多乡镇出现数字出政绩的现象。谎报民情,以至上层对农民收入统计过左,偏离实际地指导农村工作,盲目地制定农村发展计划。自然而然地是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三.乡镇企业倒闭破产增多,我所调查的铜古乡仅有的一个乡镇企业便是一个水泥厂,然而它为农民带来的是什么呢?是漫天的烟雾和恼人的噪音,是满身的尘土和微薄的薪水,是挟巨款逃跑的厂长和经理。企业濒临破厂,于是厂里扣发工资,集资扩厂,扩厂亏损,于是厂里又扣发工资。

四.政府不办义务教育,农民只能自己集资办学。我所调查的水坝村,没有自己的村小,孩子们只能跑到四五里远的清和村,官塘村就读。国家一直宣传普九,然则在我的调查中发现,高昂的学费使得普六也成为问题。正好,反正没有钱读书,儿童成了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的一支生力军——在家务农,出门打工。然后长大结婚生子,又让他们的子女重复自己的路。如此形成恶性循环,实在叫人痛心啊!

在我的调查中发现每个村小小学生每学期的平均高达200元,即每年高达400元之多,比城镇的收费标准还高。在此我不禁想问:义务教育到底何时才能在农村普及。在我的调查中,发现有一家7口之家,母亲是个瞎子,两个大女儿未满18岁便相继出嫁了。留下一个本来该读初中二年级的儿子和一对未满10岁的双胞胎妹妹。一家人的生活来源全靠父亲一个人种地,农闲时进城打点杂工。由于家庭困难,快满十四岁的儿子仍然是读一学期书又回家放一学期的牛。等到父亲找到了书学费或者两个姐姐寄钱来了又重新拣起课本。今年小学毕业,小杨杰很是失落。因为高昂的学费迫使他有可能从此永离课堂。哥哥且是如此,两个妹妹就更是难堪了。

五.农产品的贬价,首先算一笔帐,在过去的五年中农产品价格持续下跌,以谷物为例。在过去的五年中我国谷物产量达4亿吨,平均每斤降价2毛钱,那末:4亿*2000*0.2=1600亿元,也就是说仅此一项农民平均每年就损失300多亿元。在我的调查中,责任制似乎真的如《上总理书》所说成为一种枷锁。由于农产品价格太低,农村劳动力纷纷外流,以至于大量肥土良田荒芜。然而,上百元的农税又不得不交。在西方许多国家,政府不是去赚农民的钱,而是要向农业做补贴。所以免除农税成为中国之必要。

那末,如何减轻农民负担呢?

第一.贯彻落实农村税费改革。一直以来,农村税费改革都难以逃出黄宗曦定律的怪圈子。经济学家用公式来表示这一定律为:B=A+NX,其中B为经改革后的税收,A为改革前的税收,N为改革次数,X为每次嘎嘎感中杂派。很显然要使A小于B,关键就在于要使X小于0。所以推进农村农村税费改革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费税为税,由于费要远远高与税,所以在不另增加其它杂派的前提下,并费税为税可以减轻农民负担。当然国家是提出了这一政策,但具体的落实在某些地方便成了一种提法。2.该减则减,能免则免。在国家规定的农村合理税费中,有些东西(与城镇相比较)我们可以说是额外的,而有些东西可以说是过多的。如果政府能够考虑“少从农民那里赚点”做到该减则减,能免则免,那末也能减轻农民负担。

第二.精兵简政,基层领导机构过于膨胀,形成官多民少的局面。干活的人少,而吃饭的人多。自然是加重了干活的人的负担。所以,对基层领导机构进行精简,对政府部门进行重新规划,具体落实其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部门的能动性成为急需。

第三.增加农民收入。农民收入增加了,其负担所占的比重就自然减小了。况且,增加农民收入是我们的根本目的之所在。增加农民收入,政府部门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让其能够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事。充分调动各部门的能动性,使其能够真正为农业服务,为农民服务。

2.调整农业结构,引进适合当地环境的经济农作物,因地制宜,帮助农民发展经济作物。让科技与农业接轨,引导农民发展高科技农业。

3.多向农民提供小额贷款,扶持农民发展农副产业,便为其提供技术指导,经济援助以解决农民农民创业的经济忧虑和技术忧虑。

4.大力扶持,创办乡镇企业,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同时也增加了乡镇的财政收入。

第四.规范农业税收环境,严厉制止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乱加码等违法的活动。明确农村税收条目,并向农民讲解税收的有关规定。同时要具体落实“十五大”提出的“村务公开”政策。让农民自己来监督税费流向。

第五.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虽然我们现在在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但是我国农村的很多地方还在温饱线上挣扎,然而靠自己生产养活自己的农民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最低生活保障的。似乎国家的社会保障的恩泽并没有涉及到农村。

第六.完善农村邮政,通讯,医疗,卫生,教育,保健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农村的教育设施,在农村几乎所有的村小学校都是村民自己集资办的。可想而知,连自己衣食还成问题农民他们集资办的学校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学校。在我的调查过程中就看到了这些叫人酸楚不禁的学校。在调查中,我发现很多问题可以说都是由于“农村太穷,农民太苦”而造成的。

1.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农村大多数人文化水平偏低,很多地方的村民完全没有法律意识。遇到事情仅仅依靠常理甚至是武力来解决。根本没有形成自我保护意识,有的地方政府部门还利用村民的愚昧,法律观念淡薄来对其实行欺骗甚至是恐吓统治。严重的破坏了政府部门的形象,破坏了党和国家的声誉。

2.政策观念淡薄,在我的调查中发现很多村民不能说出他们所交的费税中有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也不知道国家对农村税收有些什么政策规定。

3.环境意识淡薄,在农村普遍存在环境意识淡薄的现象。其中最主要的表现在于伐柴烧饭。由于政府部门对农村能源的冷漠态度。沼气,电能等能源在农村没有得到广泛应用,以至于农民把刀斧伸向树林。在我的调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一个沼气-池。几乎所有的村民都以木柴为能源取暖,煮饭。

4.由于农民穷,所以很多农民多想借外出打工来增加收入。大批的农民弃农从工,自然这是能够增加一个家庭的收入,加快我国的工业化改造。然则其带来的负面影响更为严重

首先:由于大量的劳动力外流,造成农村劳动力匮乏。从而造成土地荒芜,农田荒废。农民没有信心把精力放在土地上,农业发展在农村停滞不前,农业在农村面临空前的危机。

其次:由于大多数外出务工的农民素质低下,专业技术落后。所以,外出打工只能靠卖苦力,而且工薪微薄。而社会就业形势的日趋紧张,劳工素质要求的高标准化,使得农民外出打工的路上充满了荆棘……。由于外出打工赚大钱的梦想破灭,加之城市对农民的歧视,很多打工仔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严重的影响了社会治安。

第8篇:农民收入问题调查范文

关键词:农民收入;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5-0018-1

农民增收问题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也是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的关键问题,过去传统的创收渠道和经营方式已不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寻找和培育农民新的增收途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课题。分析农民收入发展变化情况,深入剖析农民收入增长的原因,探索增加农民收入的方式方法,进而提出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对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显得越来越重要。

1 浦城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总量及结构

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主要有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项构成比为57:30:11:2。因转移性收入占比重很少,主要从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进行分析和探讨。

2 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的原因分析

2.1劳务性收入显著提高

浦城县地处闽浙赣三省交界,占据优势的地理环境。几年来浦城县的招商引资,建立浦南生态工业园区及各乡镇的工业平台,在吸纳浦城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工资性收入逐渐成为浦城县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占农民纯收入的30%,并有力带动农民纯收入的增长。

2.2农业收入仍然是家庭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

浦城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家庭经营收入中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构成比为67:12:21。第一产业占家庭经营收入67%。农业增收主要是在自然环境、农业技术、惠农政策和市场等诸多方面有利因素共同促进的结果,农产品价格的一定幅度上涨直接拉动农业收入的高速增长。

2.3服务性收入是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

服务性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21%,城区市场的飞速发展,推动了商人和专业服务队员的不断壮大,近几年服务性收入比重在快速增长。

2.4财产性收入构成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

占农民纯收入的11%,经济的发展吸引偏远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民的自有住房出租,用剩余的资金进行投资所得利息、股息等,成了我镇农民收入新的来源。

3 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3.1农业生产成本上升较快

成本费用占收入总额40%。遏制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虽然今年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民增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又遏制了农民增收。

3.2劳动力素质偏低

工资收入提高空间有限,现80%务工农民仍从事初级工作,高级技术人员比重少,农民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直接阻碍了他们对劳动技能的掌握,特别对高技术含量的获取,经济发展对非熟练工人的需求量有限,这就限制了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机会的获得和工资率的提高,制约农民收入进一步增长的主要原因。

3.3农业产业结构单一

第一产业占家庭经营收入的67%,农业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据此走访调查,种植业还占农业生产的第一位,随着国家惠农宏观调控,农产品价格稳中有升,但因化肥、农药、种子、用工工资等价格上升,生产成本持续上涨,严重制约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业收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明显缩小。

3.4耕地种植利用与规模经营程度偏低

浦城县地处闽北山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润潮湿,适宜种植双季稻,但因轻农,种植的粮食足够一家温饱的思想,90%的耕地只种一季,耕地闲荒,国家虽在保持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前提下鼓励土地流转,农民对土地保守,使土地流转缓慢,导致分散种植,不便管理,耕地利用率偏低,不利于发展高效农业。

4 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4.1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

提供资金支持,包括信贷、基础设施投入和财政补贴;技术与人才的支持,引入先进技术与高素质人才;制度与政策的支持,健全农村保障制度,优惠政策和农产品的保护政策,降低生产成本;法律与信息的支持,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维权、气候预测、政策走向、市场供求变化等。

4.2提高农民素质

提升农民素质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支持,整体提高农民素质,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撑。农民素质包括身体健康、文化知识、科学技术、思想道德、经营管理等。保证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注重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农民进行培训,掌握一技之长。

4.3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

实现农产品商品化,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是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根本途径。因地制宜,扩大经济作物、养殖畜牧业的生产规模;因时而变,大力发展原生态绿色产品;顺应市场,实现产业链与价值链的统一;合理规划,实现农业、工业、服务三大产业的相互促进作用。

第9篇:农民收入问题调查范文

总体上看,村集体经济实力相差悬殊,多数村庄的集体经济收入微薄。有将近一半的村庄集体收入还不到5万元,而低于10万元的占到近60%。另外,收入高于50万元的村占22.6%,高于100万元的村占到16%。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平均值为190.8万元,剔除少量超过1亿元收入的特殊样本,平均水平为79.2万元。

分地区来看,东、中、西部集体经济实力差距明显。西部、中部各有91.4%、75.9%的村庄收入在10万元以下,而东部有近60%村庄集体收入在10万元以上,其中有33%的村庄超过了100万元,而在西部和中部只有3.9%和1.2%的村庄能达到这一水平。

同样的情况也体现在与收入相对应的支出上。所有被调查村庄中,集体支出在1~5万之间的频率最高,为31.1%。其中,东部有61%的村庄支出在20万以上,而中部和西部分别只有11.7%和5.6%。东部有三成村庄的支出超过50万,而中、西部却不到1%和3%,差异明显。

大量的村集体支出用在了公共建设和管理费用上。其中,前者占42.5%的比重,中西部地区这一支出的比例都超过了50%。管理费用则占20%~50%。管理费用中又以村组干部工资占比最重,达61.7%。调查村庄中村干部年平均工资为8714元。

令人吃惊的是,调查村庄中有32.9%的村庄资不抵债。净资产处于-10~0万元之间村庄比例为21.9%,处于0~10万元、10~50万元、50~100万元、>100万元的村庄比例分别为18%、16.8%、7.2%和25.1%。

从负债资金的使用结构看,1710个村庄回答了村庄负债使用的问题,村庄负债资金最主要的用途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东部地区负债资金用于办企业的比重明显高于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负债资金用于教育支出的比重很高。中部地区村庄负债用于支付干部工资和上缴税费的比重最高。

农民收入差距悬殊,增收困难

地区之间农民收入差距悬殊。调查村庄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达到了3823元,高于2005年全国的平均水平。从收入分组情况来看,收入水平在2000~2999元的村庄比重最高,达22.01%,近一半的村庄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3000元。

分地区来看,中部和西部地区农民的人均纯收入都远低于东部地区,分别是东部地区人均收入的47.14%和33.09%。贵州安顺市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只有997元,不到全国水平的1/3。而东部的苏州市,农民人均收入为8797元,超过全国水平的2倍,是安顺的8倍。

农资价格过高、缺乏资金与技术制约了农民增收。农资价格偏高是农民增收难的最突出原因。2491份村庄有效问卷中农民对增收困难的原因选择情况,排在首位的是农资价格过高,选择此项的村庄比例接近70%。选择缺乏资金与缺乏技术两项的比例接近50%,分别排第二和第三。

此次调查的村庄中,有47.3%的村庄认为当地农民收入难以提高的重要原因是“缺乏资金”,说明很多农户都有很强的资金融入需要。

社会保障堪忧

中部扶贫工作最差。调查样本共有103962户贫困户,“贫困发生率”(贫困户/总户数,下同)为7.55%。

调查发现,地区之间贫困发生的原因各不相同。在调查的村中,中西部地区“因上学致贫”最多,东部相对较少,表明中西部教育负担最重,东部教育负担能力相对较强;东部“因病致贫”最多,表明医疗负担均较重;“因残疾致贫”东部最高;中西部“因经营致贫”比东部分别高出3.3和2.23个百分点,表明中西部农民应对市场风险能力欠佳。

调查村庄中接受救济的贫困户数为52993户,“贫困救济率”为50.92%,贫困救济标准从每月最低的2元钱(河南、湖南、甘肃共5个村)到最高的531元(上海市朱泾镇温河村),平均为57.68元。

中部地区贫困救济率最低,村级扶贫工作最需要加强。在调查的村庄中,近一半的贫困发生在西部地区;贫困救济率中部最低;救济标准东部最高,是西部的3.89倍,是中部的6.41倍,表明中部地区扶贫工作最差,但即使在东部,仍有高达32.79%的贫困人口未获救济。

看病难、看病贵。农村医疗资源严重匮乏。

农民对实行新型合作医疗积极性高的村占82.1%;有69.9%的村认为实行新型合作医疗能解决农民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问题。

调查中74.9%的村庄开展了新型合作医疗。东部地区92.6%的村庄开展了新型合作医疗,明显高于中部65.8%和西部58.3%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