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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政税收;体制创新;体制改革
一、财政税收体制创新改革的必要性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离不开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财政税收属于我国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对于国家以及社会的发展、进步具有积极支持作用。财政税收属于国家职能之一,改革创新财政税收体制不但可以优化社会各种资源的配置,合理调节收人分配,使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及完善,而且可以推动产业经济的有效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协调的持续发展。另外,财政税收体制的健全程度对于其自身职能能否良好发挥功效有着重大影响。面对当前国际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必须要进行积极创新与改革。但是,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创新与改革仍旧存在一定问题,因而有必要对其创新和改革的策略作出分析与研究。
二、财政税收体制创新改革的作用
(一)推动税收结构性调整的作用
税改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可以推动税收结构性调整。结构性减税虽然在短时间内会造成税收减收,却也能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更会增宽应纳税税基,财政收入届时将会得到反哺。但同时也会在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社会化分工协作、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而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其改革进程。
(二)有利于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政策
财政税收制度对于政府的决策与政策的实施具有直接影响,与社会收入的再分配亦存在密切关联。新形势下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创新和改革,将能够对当前的支付方式进行改变。我国传统的国库支出方式比较分散,可以通过财政税收制度的创新与改革将其集中。由此将能够提升财务收支的透明度,促使政府提高财务活动效率,优化自身的财政考核。
(三)有利于完善预算制度
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均需要通过预算予以支撑,因而需要制定相应的预算制度。改善现阶段的预算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预算体制合理性。为了保证经济建设当中的收支平衡,促使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稳步提升,必须要加强财政税收体制的创新与改革,使其能够予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稳定的、充足的资金支持,继而在完善预算制度的情况下,提升我国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
三、财政税收体制创新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税收体制不完善
财政税收体制的不完善性,对财政税收改革创新的有效运行造成很大的影响,同时给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了一定制约作用,主要表现为:第一,财政税收体系不健全。我国的财政税收当中包含了多样化的税种,但是并不是每一个税种均有技术与科技的支持和创新,并且缺少能够稳定调解社会收入分配,保证社会稳定发展的税种[1]。该种情况使得我国的财政收入并不能够良好发挥其资金支撑作用,反而会出现损失,影响政府的财政预算与支出。第二,分税制度未进行彻底改革。分税制属于财政税收制度创新与改革当中的重要内容,但是其在创新与改革当中并不彻底,出现了财政收入过度流向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经济自受限等情况,严重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第三,对于财政收人划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漏洞,没有考虑部分重要资本创造所获得的收人,导致财政收人具体分配结构缺乏合理性,大多数都在顶层,逐渐往下就会越来越少。第四,忽略了现阶段财政税收体制提到的集中税收中部分税种所产生的作用,没有对部分税种进行有效设计,如所得税等。这些税种一般和资源的分配以及调节、社会的发展以及进步存在紧密的联系,如不加重视,就会对国家财政收入造成影响,同时影响国家对当前社会发展所给予的实际财政支撑度。
(二)财政税收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
我国的财政税收基本上依靠分税制进行实施,可以说,分税制的实施对于地方经济的之间的差异平衡具有重要积极影响。但是,纳税个人以及单位根据分税制基本上会进行转移支付,此时,便会出现比较严重的贪污、浪费、效率低下等问题,导致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缺少规范性。产生该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在运行当中,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账目不清、财务漏损等问题,使得转移支付存在不合理性,影响了财政税收制度中分税制平衡地方经济差异功能的实现。
(三)财政管理体制不健全
在财政税收管理当中,预算管理应该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虽然在我国的财政税收创新与改革当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预算管理体制却仍旧存在一定缺陷。由于我国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覆盖的范围比较小,地方政府进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便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滞后[2]。加之财政税收体制创新与改革当中,并没有设置比较严格的监督与审批机制,通常情况下预算审核以及审批仅仅是一种形式化的过程,没有发挥实质作用,导致相关预算管理机制不能获得人们的信赖。财政预算管理更加不透明,难以体现科学、合理、公正的特点,因而并不利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创新与改革。
四、财政税收体制创新改革策略
(一)完善财政税收体制
对于财政税收体制进行完善,首先必须要根据我国财政税收的基本情况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式,通过先进的科技与技术手段,创新能够有效调解社会收入分配并保证社会稳定发展的税种。对该类税种进行完善与实施,使其能够对财政税收进一步的优化配置,对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的经济活动等予以积极的财政支撑。除此以外,我国更要重视彻底改革分税制,健全分级、分权的财政结构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合理分配中央以及政府的财政税收,保证各个地方的经济建设均稳步发展。
(二)规范财政税收转移支付
规范财政税收转移支付属于支付体系的创新与改革工作。针对该方面工作,必须要将重点放置于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建立转移支付过程监督体系两个方面。首先,完善转移支付体系方面,必须要对各个地方经济的实际水平,以及与其他地方经济水平之间的差异作出充分的了解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地方经济均衡发展状态进行评估[3]。其次,在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的监督管理方面。我国各级政府均应该建设并且成立专门的职权监督管理部门,对纳税的个人或者单位的转移支付,以及政府的财务税收明显等均要作出严格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三)健全财政管理体制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创新与改革,需要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健全,在此方面必须要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通过有效的、完善的法律和法规,对财政税收进行一体化、合理性的监督与管理。此外,中央应该授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权力,促使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经济自,便于地方财政税收体制的创新与改革,更加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建设与发展。但是,对于地方政府的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必须要加强监督与管理,以避免出现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
(四)正确处理经济与财政关系
现阶段,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为了提高政绩,在市场经济竞争领域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介入,例如对辖区内部分企业的发展予以财政补贴,或者通过投资进行干预等。诸如此类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对企业自主发展状态产生了影响,更加大了政府的财政资金支出,使财政税收的公共财政管理目标发生扭曲。面对该种情况,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必须要能够正确处理经济与财务的关系,可以予以管辖区域内企业发展一定政策优惠,但是必须介入有度,保证企业发展具有自。与此同时,政府应该重点为企业营造有序、公平的竞争环境,促使经济与财政之间能够良好互动,由此促使财政税收能够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我国中央以及各地方的经济活动与社会建设更需要具有完备的财政税收体制予以支持。财税体制改革创新的影响力是多方面的,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它推动经济转型、促进节能环保、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应有序全面推进,并与货币政策等协调发力,防止改革措施间缺乏有效的衔接与支撑。此时,必须要重视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创新与改革,以便使其能够适应当前的社会与经济发展状态。财政税收体制的创新与改革是一项漫长且艰巨的工作,在进行财政税收体制创新与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完善财政税收体制,规范财政税收转移支付和健全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内容,由此方能够不断提高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对各项经济活动的支持力度,保证我国各级政府的经济发展均衡,国家社会经济良好发展。也才能顺利完成财税体制改革的任务、早日建立起现代财政制度,也才能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
参考文献:
[1]赵丰.新形势下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创新思考[J].北方经贸,2014,11(05):100-101.
关键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问题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必要依据。可是,这几年来,中国的农村经济环境和结构有了比较明显的改变,以往的经济体制难以充分满足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需求。基于该方面的因素,必须要加快改革的速度,突破以往的模式,处理好目前所面临的多种体制约束性问题,给农村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问题
(一)农产品市场体系比较落后,其竞争能力很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农产品市场的需求有非常明显的提升。可是根据当今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来看,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别的经济发展相比较有非常明显的不足,造成竞争能力不够,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1]其一般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交易方法比较单一化,农产品流通系统不完善;组织化程度很低,制约农产品竞争能力与层次水平;农村基础设备建设非常落后,直接影响了农产品市场化进程的推进。
(二)城乡差距明显,局限了农村经济发展
城乡差距一般体现在城乡二元制结构,二元制结构有非常突出的表现就是城乡收入的差距大,并且贫富差距拓展增加了社会矛盾。其基本原因就是农产品价格很低,直接影响到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与主动性,这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有着较大的威胁。由于城乡收益差距,严重打击了农民种粮的主动性,这也是我国需要快速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最大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在于增加产量增加收益,而经济发展并未增加更多的经济收益,或者收益增长无法跟上物价增加,这就造成农民收益不增加反而减少。
(三)农业生产经济组织程度不高
农村经济发展是构建在的经济体制之上的,遭受到小农经济的直接性影响。农业生产经济面积很小,并且基础弱,层次与发展水平无法和别的经济相匹敌。一则,家庭联产承包责任机制,将农村经济发展局限性放宽了,提升了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这对于农业经济发展具备很大的促进作用。二则,有一定的弊端,缩减了农业生产经营面积,农业生产集中成熟以及经济效益比较低,农产品生产效率不够。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农产品没有一定的竞争优点,造成农产品价格受到制约,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不高。这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结构调节,信息采集与反馈均无法充分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要。
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举措
(一)增加城乡一体化发展速度,处理余下劳动力
根据当今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国农村经济有着比较严重的劳动力剩余问题,这就是因为中国农业人口多导致的。因而处理农业人口过剩是处理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国家需要激励和支持农民去城市参加工作。要增加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速度,处理农村劳动力剩余的实际状况,提升农民经济收益,从根本上处理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性问题。[2]第一应当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脚步,将农村余下劳动力转移。再者,将农村产权体制改革,在处理农村余下劳动力的时候,也需要深化改革农村土地扭转,处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提升农村就业能力。
(二)提高农民经济收益,减少城乡差距
提高农民收益是减少城乡差距,降低矛盾出现概率的核心部分。在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增加产量与增加收益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体现,农民的收益增加了,才可以实现中国和谐建设。第一,将收益分配关系理清楚,减少农村负担,从国家农业税取消到现今的支农惠农策略,没有体现我国对三农问题的重点。再者,增加农村企业发展,提高农民收益,伴随着农村企业发展,政府需要积极指导与大力支持农村企业发展,切实提升农民收益水平。农村经济改革基本是依赖于农业面貌,可提升农村经济发展速度。
(三)发展市场农业
第一,需要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速度加快,建设完整的管理体系。针对该方面,政府部门需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制定出相关服务细则。再者,逐步对其运作结果以及管理体制进行改进。根据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发展需求,此项工作一定要把管理经济效益以及效率提高当成是行为准则。第二,农业产业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要选项,所以,一定要发展农业产业化企业,进而整合农村资源。比如,在中国部分农村地区,地方政府进行积极指导,发展乡村种植产品,指导农民种植,并且承担起联系销售的工作,提高农民收益。因此,针对政府而言,不单单需要给农村企业发展提供一定的支持,还要依照地方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选取正确的经营模式。
三、结束语
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将定位找准确,找准其方向,才可以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促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正常开展。鉴于此,往后需要推行城乡配套改革,给农民减轻其负担,保证农民土地经营权,推进土地流转,增加对农民的教育工作。与此同时,发挥出信息技术优点,进行网络销售,以此推动市场农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栾君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5,(52):252+254.
新比较经济学的出现
在新的形势下,更多的比较经济学家鲜明地打出了“新比较经济学?这面大旗。世界银行专家S.詹科夫、哈佛大学的学者R.拉・波塔和A.施莱佛、耶鲁大学的F.洛佩兹・德-西拉内斯等联合著文。他们声明:“从传统比较经济学的废墟上又浮现出了一个崭新的领域,我们称之为新比较经济学,它继承了传统比较经济学的基本理念,即通过比较不同的经济体制,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各种经济制度是如何运行的。”他们所谓的“新比较经济学”就是“对各个国家所实行的不同的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比较分析”,而不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比较。
还有些比较经济学家虽然没有使用“新比较经济学”这个名称,但是他们在剧变后的近十多年出版的比较经济学新著,也都在方法、理论、内容和观点,甚至体系等各个方面作了很大或根本性改进。因此,也应当属于“新比较经济学”的范畴。
新比较经济学的各种流派
根据我们的研究,新比较经济学可以大体上分为三个学派,即新“主义”学派(或称“资本主义”学派)、“组织”学派和“比较制度分析”学派。
新“主义”学派:可以归入的作者比较多,其主要代表是S.詹科夫、R.C.Mascarenhas、James Angresano等。我们之所以称他们为新“主义”学派,是因为他们抛弃了旧的“主义”方法,但同时却宣布他们的研究对象仍然是“主义”。他们认为新比较经济学将“侧重于对各个国家所实行的不同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比较分析”。
在新“主义”学派看来,支配资本主义经济资源配置的各种制度中,最主要的是市场监管制度和政治监管制度。各国经济制度的差异不在于“主义”不同,而在于市场和政治制度安排的不同。(1)在市场监管制度领域,各国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对产权保护和自由竞争的监管制度存在巨大差异。在一个相对安定的社会,地方司法体系可以较少受到破坏和威胁,而在有些国家却被利益集团所左右,“法院无法有效抵御新兴起的强大经济利益集团――‘强盗资本家’的破坏行为”。这是市场监管制度是否能够取得成功的主要原因。(2)在政治监管制度领域,各国的差异主要表现为行政、司法和立法三者制衡状态的选择。这一选择取决于一国政治制度的设计,而政治家们总是要自己设计和改变制度来“保证自己及其政治联盟者大权在握”。就政治监管制度来说,明显的存在着三种模式:1)英国模式,即法律一经国会批准,就由法院执行而不受政治干预;2)美国模式,即法院有权审查国会通过的法律和决定是否违反宪法,法院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干预立法选择;3)法国模式,即大陆法系模式,法官受国家雇佣.上级对下级司法判决进行多方面的控制和干预。显然,“影响许多国家制度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该国的法律起源”。这一因素也可以用来说明某些发展中国家的制度差异。(3)制度安排不同,绩效也不同。但一国制度的形成不是任意选择的,取决于内因和外因。内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种族等特征,外因主要指制度的移植。但制度移植必须服从于内因才能有效。
“组织”学派:这个学派以蒙泰斯、本奈和纽伯格为代表。他们在其《比较经济学》新著中充分表达了自己对比较经济学的革新思想,其突出的特征是把组织的分析与比较置于比较经济学的核心地位。所以,我们称他们为“组织”学派。
在方法论方面,除了静态的方法外,还加进了动态的方法,即在对组织进行描述或者比较的时候假设构成体制的规则、法律、风俗以及正式程序是不变的,在探讨体制变迁时,探讨了体制对于环境变化以及公共和私人组织功能分析以外,还吸收了信息经济学、产权理论的研究成果,并将“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信息不对称”等理论作为比较体制分析的出发点。
在研究内容方面,该学派力图将比较经济学微观化。蒙泰斯等人认为,经济体制虽然是由各种经济规则构成,但却是由各种组织来体现的。离开组织就无法理解体制。因此,他们把重点放在对组织的研究和分析上。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他们把制度等同于组织。
他们始终认为,比较经济体制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体制的绩效。因此,必须“将经济体制(更准确地说是体制规则、法律、习俗、一般程序)对基本的经济运行结果(比如,人均收入水平及其增长、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国家竞争力等)的影响加以识别和度量,并且将这种影响与环境变量的影响以及经济参与者的决策和政策区别开来”。在他们的著作中,对各种组织或一个组织不同时期绩效的差别的一般原因,用公式推导的方法作了概括。关于体制变迁和转轨,他们特别强调体制内的各种规则必须配套,单纯的从外部移植是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
“比较制度分析”学派:以青木昌彦为首的“比较制度分析”学派独树一帜,他们并不把自己的理论归入比较经济学或新比较经济学的范畴,但是由于他们宣称“比较制度分析是对现行各种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因此我们仍然可把他们作为新比较经济学的一个学派来研究。
就其研究方法来看,他们使用了最广泛的、跨学科的研究工具,如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分析工具等,特别是博弈论成为比较制度分析的主要工具。这是该学派不同于其他学派的一个显著特征。
新比较经济学研究的总体评价
比较经济学已经取得新的学科进展。首先,它在学科方面一个最突出的新成就是彻底摆脱了“主义”比较方法。虽然新比较经济学中也有一种新“主义”学派,但这只是一种“借喻性”的说法,其本质已经抛弃“主义之间”的比较方法,而是主张“主义内”(即资本主义内)各种体制进行比较。其次,新比较经济学各流派都吸收了现代经济学、甚至跨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方法。最明显的是各流派都把新制度经济学(如企业与经济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的成果作为自己研究的理论基础,“比较制度分析”学派还大量使用博弈论和社会学理论与方法。这些新的理论和方法的吸收大大推进了新比较经济学的探索和研究。再者,从研究对象来说,新比较经济学各流派都定位于制度或体制的比较,但又各具特色。新“主义”学派的研究角度是宏观经济体制,其基本的比较研究单位是各个国家;“组织”学派则着重研究微观经济体制,其基本的比较研究单位是各种“组织”(小企业、大公司、政府、工会等);“比较制度分析”学派则主要研究体制或制度的理论与模型,如什么是制度或体制?制度怎样形成?制度为什么是多样性的等等。各个学派多多少少都已形成自己新的比较经济学研究的逻辑体系与结构。
改革开放三十年多年来,我国的乡镇经济体制经历了三次重大变革,第一次变革是在80年代初,它将人民公社由乡镇政权代替,逐渐施行集体所有制,促进了乡镇商品经济的发展;第二次变革是在第一次变革的5年后,大约是在1985年后,基本建立了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确立了家庭联合生产的承包责任制,基本能够确保每家每户资金、人力和物力的充分发挥,能够引导农户联合发展,共同参与社会生产和市场竞争;第三次变革是在第二次变革的四年后,即1989年后至今,建立了明确的产权制度和集体所有、共同发展的合作制,较好解决了产权归属和如何组织等问题。当前,我国乡镇政府急需解决“进一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建立强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问题。
近年来,我国乡镇经济结构以及它的格局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尤其一些乡镇开办企业,而且办得有声有色,几乎成为乡镇经济的主体。如我国广东省的乡镇企业的总收入已超出一千亿元,大约是乡镇总产值的60%。要使乡镇企业能够快速发展,就得保障企业受到乡镇权力机构的扶持,切实得到政权机构的服务。那么为保障乡镇企业能够更快更好的全面发展,促使其走向大城市,甚至走向世界,那自然就得全面完善我国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乡镇在经营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科技进步、农业技术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由农民自主创办的专业技术协会产生了。这些技术协会以科技为导向,以各个院系、科研机构以及科技学会为支柱,以科技人员、农民技术员为领头人,有力推动了乡镇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我国农民根据市场发展的需求,借助商品的生产与销售,创办了多形式、多层次的社会服务组织,使科技、资金和资源等多方面的生产要素得到了充分利用。同时,由于商品经济在发展中不断进步,很多农业协会都进行了跨地区、跨行业的重组,逐渐实现了联合发展。这也需要完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借以不断满足行业的发展管理需要,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
从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出:随着乡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乡镇的行政管理职能以及管理方式都连带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之前,我们的乡镇机构基本是按照计划经济模式设置的,在管理经济时通常采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后来,计划经济基本被市场经济取代了,乡镇政权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也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综合利用了经济、法律、行政和教育等手段,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大大减少。但是,随着网络向农村的逐渐普及、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明显加速、社会中介和服务组织的不断发育及文化经济一体化的迅速推进,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又出现了许多不适应的情况,亟待进步一完善。
二、当前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是国家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核心是权利与职能,其表现形式是组织结构。基于此认识,对照当前网络向农村的逐渐普及、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明显加速、社会中介和服务组织的不断发育及文化经济一体化的迅速推进的形势,发现我国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尽管在不断改革、完善,但仍不能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既有一般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有经济发达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独特问题。
(一)一般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普遍存在的问题
1.分工不明,责任不清,难以调动职员工作积极性、承担职责和协调配合
我国乡镇政府管辖的区域比较广泛,但对其管理的只是县级政府,这就不能建立完善的乡镇行政机构,不能促使责任、权利的统一管理。因为不曾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机构比较臃肿,机构人员不能很好地服务人民、贡献社会,不少乡镇政府干部基本都是在混日子。由于不能界定各项职责功能,部分事业单位总是依靠业务主管部门行事,财政拨款基本成为经费的唯一来源,主管部门也承担着其人员管理职能。这些情况导致了相当多的乡镇干部、职员、机关缺乏竞争和服务意识,不能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2.财政体制不完善,乡镇债务负担沉重
我国乡镇政府有很大的债务负担,我国2010年,乡镇的财政负债总额达到两千多亿,全国总共有五万多个乡镇,它们平均负债400万元。这些债务往往来源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个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导致债务负担沉重,一方面是由于单位在招人时,不是从超额编制单位选进人才,而是从下级机关招人,或是进行公开招考,造成缺编单位逐渐满编,并不解决超编单位现象,财政供养的人在不断地增加;另一方面,是由于财政不能满足财政人员的供养,财政体制也不完善。我国乡镇政府在偿还债务时主要是通过向人民群众收取费用,但是由于改革的推进,向人民收取费用得到限制,一些收费被取消,使得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缺乏稳定的来源,偿债能力降低,乡镇债务负担自然更加沉重。
3.乡镇干部对乡镇政府职能认识不清
当前,很多乡镇干部都不清楚乡镇应该履行什么样的职能,不知如何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不知如何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很多乡镇政府只注重政府的转型,并不注重当地经济的发展。另外,一些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不考虑长远利益,只注重当前的利益。总之,乡镇政府只会完成做好上面下达的任务、指示,不懂得进行发展和规划,不能够正确履行其职能。
(二)经济发达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独特问题
1.政府管理权与执行权不能够很好融合
在已有的行政管理体制中,表面上乡镇政府是一级政府,实际上在设置管理职能时不能够到位,并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其中缺少很多元素。如,乡镇发展需要的“城建、环保、治安、节能、消防、卫生防疫”等职能,基层政府普遍缺少,又缺少行政许可权、处罚权和强制权。当出现上述违建、食品卫生等问题,作为一级政府的镇政府并没有权力去查处,只能通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由其派人来调查处理。往往在向上级部门汇报时,程序比较繁琐,它需经过审批才能下达命令、实施解决方案,工作效率非常低下,会严重延误很多事情的处理、很多事情的解决。由于经济发达,外来人口必然会增加,从而对该镇的公共设施与卫生、医疗机构、教育水平、社会保障与治安以及环境保护方面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当前,经济发达乡镇的社会治安还不是很完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能力也存有不足,经济发达乡镇的行政管理能力严重被制约着。
2.机构编制不能满足管理对象的需求
经济发达镇的机构编制基本是由县里统一发配的,乡镇并不能自行调整,不具备自主权。县政府在确定发达乡镇的编制数时,并不考虑外来人口的增加,只按本地的户籍人口数确定,而往往外来居住人口要多于当地的本籍人口。这使得发达乡镇的行政管理人员不能够满足当地发展需求,不能够完成制定的管理目标,但是他们又想完成任务,苦于人力不足,就只好聘用临时雇员。这种方法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前,我国珠三角的有些乡镇,编制数额严重不足,不能适应当前急速发展的经济需求,不能完成制定的管理任务。受固定编制额的影响,目前好多经济发达乡镇的公务员升迁机会渺茫,总停留在原位,处于进退两难境地。长此以往,这些在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没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就接二连三地跳槽,去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致使人才在不断流失,乡镇政府竞争力难以提高,甚至下降。
3.财税体制不完善
虽然我国建立了以分税制为框架的财税制度,但其只在县级以上部门执行,乡镇政府施行的财政体制是统一收取统一支出。有许多发达乡镇的财政收入已达到几十亿甚至更多上百亿,但是有90%的财政收入都得交到县级政府,回到镇里的只是少数。如,2006年,绍兴县钱清镇上缴税收近5个亿,但最后回到镇里的却只有6000万元。2007年,嘉善县姚庄镇上缴税收2个亿,回到镇里也只有1000多万元。这对发达乡镇极不公平。
4.规划建设还不全面,相对较落后
当前乡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批和监督管理的,由于经济发达乡镇的规划建设项目比较多,还比较复杂,造成了经济发达乡镇不能准确定位,难以实施操控,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经济发达乡镇在规划建设中,有的规划水平不是很高;有的只停留在整体上,并不作细分;还有的产业规划不联合实际,不能保证产业有效发展;甚至有的规划根本不具备科学性与严谨性。这些都严重制约了经济发达乡镇健康、科学、合理、快速的发展。三、完善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路径
(一)完善一般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路径
第一,详细了解和认识乡镇基层政府在国家行政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中国的乡镇不但是国家的最基层政治权力中心,还是保障农民各种需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在前对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完善时,最主要的是要将行政权力划分开,规范到一个合理的空间,将国家、社会和农民紧密联系起来,促使它们紧密联系,密切合作。值得注意的是,在完善乡镇管理体制时,要确保有完整的行政领域,有适度的人口规模,具备有序的管理层,能够进行科学的职能定位,并设置有合理的乡镇机构。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切实得到完善。
第二,坚持党的领导方针,了解党对农村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依法审批,积极推动与完善乡镇政府的审批制度,让其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完善。另外,乡镇要减少税收负担,对于那些违规条款要坚决废除,对于阻碍市场开放的审批制度要彻底撤除。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能够解决的事情,就要让他们自行解决,政府部门要懂得适当的放手。
第三,更新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地转换乡镇政府的职能,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
第四,加强对乡镇政府职能的规划。当地政府进行经济调节时,有赖于政府职能能够合理被规划,各级政府要制定合理规划,并将规划切实落实。
关键词 : 会计管理体制 创新模式
一、现存的会计管理体制面临的弊端
会计管理体制,是指会计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及会计人员职责、人事管理与会计运行机制的总称。我国传统的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着“两重性结构”特征,会计人员既是管理者,必须维护本单位的利益,同时又要站在国家利益的立场上,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国家利益。任何一种会计管理体制模式的选择,都是与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相联系的。在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会计人员的立场势必会出现摇摆移位。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利益主体比较单一,企业成为国家政府部门的附属。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面对世界经济全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所有制结构多样化格局的形成,传统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也就日益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企业会计管理者及会计人员的权力无度;财政及企业主管部门对会计管理失控;会计目标的单一指向无法满足社会各利害关系人的需要;基础工作薄弱、监督职能弱化、财经秩序混乱。这些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传统会计管理体制,已成为制约会计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抛开传统会计管理体制,将会计推向市场并形成专业市场,适应社会生产力水平多层次、发展开放型经济、所有制结构多样化的要求,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企业制度相协调,并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新型会计
管理体制已经是势在必行的。
二、我国会计管理体制的发展趋势
会计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产生,也是随着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变化而不断进行完善和发展的。由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和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将长期存在。从我国经济改革的进程情况来分析,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要远远超前于会计改革,会计改革的滞后性也就随即产生与改革中的现实经济体制和企业发展的各种不相容性。主要是体现在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制度改革不能跟上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不能完全服务于各利益主体迅速发展所带来的对会计信息全方位的需求。此外,会计活动是一种提供劳务、技术和信息为一体的活动,必定能形成自己的市场。会计服务市场化——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独立化、会计事务产业化与会计劳务商品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从传统的会计管理体制和理论界与实务界众多的改革设想就可以发现,这些都无法从根本上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只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会计推向市场并形成专业市场,以促进竞争、改善效率、提高质量为宗旨,彻底实现会计机构和人员独立化、会计劳务商品化、会计事务产业化,发挥出会计的微观经济效益和宏观经济调控中的职能作用,这是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必然走向。
三、现代会计管理体制的理想模式
(一)建立三级管理体制
1、政府管理,这是对会计市场运行机制的高层管理和宏观管理,并带有一
定的强制性。政府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干预等宏观手段来监控会计市场的运行,使会计市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完成所承担的任务,达到既定的目标。
2、会计公司管理,会计公司管理是会计市场的中枢,也是会计市场运行机制中的微观管理,是政府管理和行业管理内容的具体体现。这几个层面相互作用,共同形成了有机的会计市场运行机制。
3、会计行业管理,这是介于政府管理和会计公司管理之间的中间管理,在政府与会计公司之间发挥了“桥梁”与“纽带”的作用,维护了会计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声誉,确保会计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成立会计公司
会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会计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业绩考核、职务职称晋升,均由所在的会计公司负责管理,会计公司实行双向选择原则,企业向会计公司提供会计事项,由会计公司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企业按委托人与会计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向会计公司支付会计服务费,会计公司按合同要求,向委托人及社会有关方面提供会计报表。总之,会计公司之间实行的是公平竞争,以充分、合理、高效地利用会计资源。
四、会计管理体制的几种创新模式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完全积累个人帐户公营管理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纷纷进行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90年代以后各转轨国家也各自推出了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些改革措施或思路都借鉴了现代经济学的新的发展成果,大多数在本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它们的经验无疑对于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要点
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20世纪的一大社会进步。然而,经过几十年的运行,这一制度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对本国经济增长的负面作用和社保机构自身的财务危机上。20世纪70年代,各国已经开始酝酿要改革这一制度。
(一)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体的行动可以认为始于1981年的智利改革。当时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以现收现付制为基础,广泛地覆盖了养老金、抚恤金、疾病补助和津贴。随着人口老龄化阶段的到来,加上原有体制存在的不公平所导致的效率低下,社保机构的财务状况呈不断恶化之势,到20世纪70年代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政府决心对原有制度进行彻底改革。经过政府的努力,1980年智利通过改革法案,1981年新体制正式实施。其具体内容包括:政府强制性规定公私单位的所有雇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每人每月将不少于工资10%的资金存入自己的个人帐户,形成养老基金;政府的养老基金监管局只负责规范与监督基金的管理,而不具体参与实际管理事务。私营性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AFP)是法定的经营管理者。基金所有者有权选择和更换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这迫使各个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展开竞争。政府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财务状况、资产结构进行监管,并要求其交纳风险准备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独立化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购买政府债券、企业证券和民营化的公共设施;基金所有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从自己选择缴费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领取养老金,或者将积累的养老金连本带利转向人寿保险公司以支取年金。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功。
(二)转轨国家养老金改革方案实施
许多转轨国家认为,智利的完全基金化的强制性定额缴款体制对于它们并不合适,因为这一体制存在两个缺陷:该体制没有真正分散风险,比如,一旦出现持续的恶性通货膨胀,或者资本市场出现大的波动,完全积累的基金制将可能破产。更何况转轨国家的资本市场还不完善;由于存在转轨成本,智利模式难以在具有庞大的现收现付体制的国家内实施。
1994年,世界银行关于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提出了一个“三支柱”方案。这一方案对于转轨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建产生了决定性影响。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养老金的来源应该多元化,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现收现付支柱、强制性基金化支柱和自愿的辅支柱(即个人的商业保险部分)这三个支柱来保障个人未来得到稳定的养老金。赞成该方案的人士认为,由于该体系的每一个支柱分别是通过劳动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来组织和运行,因此是暴露在不同类型的风险之下,这样,体系内总的风险得到了有效的分散。
从1998年开始,转轨国家开始纷纷按照三支柱方案来设计本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尽管各国在具体的操作方案和制度的侧重点上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别。这些转轨国家养老金改革方案的基本特征是引入基金化支柱,该支柱将与经过改革的现收现付支柱并存。它们力求形成一种包含了代际联系的优点和强制性长期个人储蓄的优点的混合制度。
二、我国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紧迫性来自以下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阶段的迅速来到。由于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特殊的人口政策,2030年我国的退休人员将达到高峰期,根据估算,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将比世界上其他大国来得都要快;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加速发展期,城市人口的增加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会非常迅速,而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覆盖的是城市人口,这意味着加入到这一制度中的人口会越来越多;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目前许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还多少依赖于原来所在的国有企业,这加重了国有企业的负担,不利于下一步国有企业的彻底改革;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向
本文以养老资金的财务机制和养老基金的管理方式两个方面讨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取向
(一)养老资金的财务机制
对于我国养老资金的财务机制,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存在三种观点:主张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认为该制度管理成本低,互济色彩鲜明;主张部分积累制,实际就是统帐结合,该制度与世界银行的“三支柱”方案本质上是相同的;主张完全积累制,即社会统筹的部分也要进入到个人帐户。对于第一种观点,除了前面讲到的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原因使之不可行外,还有一个微观层面的问题,即如果提高缴费率来缓解支付压力的话,无疑要增加企业的成本,最终导致国内企业的亏损面大大提高。
目前,比较主流的观点是部分积累制,根据这一观点,社会统筹部分通过现收现付制来提供最低养老保障,而个人帐户方面通过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基金积累则既有利于提高社会储蓄率,又有利于激励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因此,该观点似乎最为合理。但是,国内外学者中对此都有不同看法。费尔德斯坦认为,考虑到我国目前实际上资本的边际产出大于工资总额的增长率,因此,将现收现付制部分改为基金制,将大大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郭树清则是国内强烈主张完全积累制的代表人物,其理由是:完全的个人帐户制使得养老保险的享用与贡献完全挂钩,可以彻底打破“福利大锅饭”;完整的个人帐户打消了人们的其他幻想,有利于缴费的顺利进行;政府难以挤占;制度透明度高,管理成本低;可以取得最好的积累和增值效果;由于城市化进程加速,不搞个人帐户,政府的养老保险负债会越背越大。他认为,为了体现基本养老金的互济性,可以拿出统筹部分缴费的30%-50%平均化后再记入个人帐户。
笔者认为,完全积累制应该是兼顾公正与效率的最好制度。特别是,转轨国家所担心的完全积累制不能分散风险的担忧,可以通过现代金融工程来设计收益和风险水平固定的金融产品来化解。
(二)养老基金的管理方式
不管是部分积累制还是完全积累制,都面临个人帐户中积累的资金如何管理的问题。世界上实行个人帐户制的国家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两种方式,一是前面讲过的智利的私营管理模式,一是新加坡的公营管理模式。对于智利的私营管理模式的具体运做方式及优点,前文已经提及,但是,斯蒂格利茨对私人管理个人帐户提出了两点疑虑:私人管理基金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要求较高,而许多国家都满足不了这一条件,即使资本市场状况良好,也会存在管理成本过高的问题;不能为个人提供充分的保险以避免通货膨胀这种风险,而定额给付制可能更好。
新加坡的公营管理模式具体为:所有雇员和雇主每月按雇员薪金的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到中央公积金局设立的个人帐户,基金由中央公积金局统一管理;中央公积金局按政府规定的利率付给利息,基本上相当于其国内主要银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或略高。长期以来,新加坡的个人公积金管理一直非常成功。但是对于这一公营模式也存在诟病,包括:中央公积金局将该笔巨额资金交给新加坡财政部,由财政部进行投资,政府投资难免会降低投资效率;政府掌握这笔资金的使用权进行公共项目投资,这有悖于自由市场经济的原则。
客观地讲,两种模式的优劣很难区别,笔者认为,考虑到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尚不完善,而且私人投资管理水平和私人信用尚有欠缺,因此,至少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选择公营模式可能更符合国内的情形。当然,对于具体负责运营的公共投资管理机构,政府应该通过立法来保证其经营的独立性,同时对于其权限和责任,包括投资领域给予明确化。
除了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改革之外,配套政策的实施也是非常重要的。简言之,这些政策应该包括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同步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改革、修改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条款,以及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
关于体制转轨而发生的隐性债务问题,最重要的一点是政府已经明确表示愿意承担其补偿问题的解决。总体上看,减持国有股权和出售其他国有资产,或者直接划拨国有股权应该是进行债务补偿的最有效的、也是最合理的筹资渠道。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期。通过借鉴国外的改革经验和考虑国内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我国应该建立完全积累型的个人帐户制,社会统筹和企业与个人缴纳的资金都应该进入到个人帐户,同时,现阶段应该选择公营管理模式来对积累的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当然,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兼顾公正与效率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我国在今后20年的战略机遇期内实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定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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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一五”是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政府的制度性公共服务尤为重要和迫切
1、应当对我国的改革进程作出客观判断。从总体上说,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框架。这里,需要讨论的问题是:第一,这个初建的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具有政府主导的特点。这次宏观调控反映和暴露出的许多问题,比较充分地反映出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框架逐步同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并且成为经济生活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根源所在,也是产生政府短期行为、扭曲行为的主要原因。第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建立,但改革的任务远没完成。并且,近些年由于政府改革的严重滞后,有些改革在推进中变形走样,有些改革由于涉及利益关系难以出台。
2、改革攻坚的实质性突破,在相当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转型的实际进程。中央把今年确定为改革攻坚年,时间已过半,总体进展如何?我院的调查数据显示,46.2%的专家学者认为取得一定进展,35.6% 的专家学者认为改革攻坚尚未破题。在前几天(9日)我院今年上半年改革形势分析会上,专家们普遍认为,政府改革滞后事实上越来越制约着其它领域改革的进程,并增加了改革攻坚的复杂性和难度。未来几年,我国的改革有可能发生几个重要的转变,例如:第一,由微观体制改革向宏观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和转变;第二,由竞争性领域的改革向垄断性领域改革的推进和转变;第三,由经济体制改革向社会体制改革的推进和转变。这三方面改革的推进和转变,在相当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转型。“十一五”时期以政府转型为重点,各项改革才会有新的进展。
3、推进以政府转型为重点的改革攻坚,迫切需要建立改革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机构。随着改革的深化,某些政府部门本身成了改革的对象。从去年的宏观调控看,政府部门的某些行为,不仅具有部门局限性,还具有较强的自身利益的特点。这样,就有可能产生各种形式的假改革、不改革,使改革在实践中大打折扣,并容易使人们对改革产生某些误解。因此,要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高层次的改革协调机构,以统筹协调继续推进改革中各部门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并由此进一步形成对改革的共识和改革的合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
二、“十一五”要进一步改变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关键在于把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限定为经济性公共服务
1、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从这次宏观调控看,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越来越暴露出突出的问题:不仅扭曲了要素价格,带来了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也逐步积累了经济风险、金融风险,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机制性腐败。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政府重视招商引资,热衷以批租土地为主要内容的经营城市,忽略广大百姓的利益诉求。例如,一些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与当地政府主导和直接参与是分不开的,他们重视征地和建中高档住宅,忽视经济适用房和廉价租房。长期以来的这类行为,使政府的公共形象在广大百姓中大打折扣,并由此引发了新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因此,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要把政府对经济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主要限定在公共服务范围,其基本涵义主要是,宏观经济政策和宏观管理的有效性、经济信息的公开性、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市场环境的公平性。如果政府主要把这样几个方面的经济性公共服务做好了,会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重要的保障。
2、“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时期只有把这样一个转变解决好,宏观经济中的结构问题、运行机制问题和增长方式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经济的稳定发展才有好的制度保障。有人提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没有条件?从现实情况看,应当说有一定的客观基础。比如说,我国新增GDP的60%、新增就业的70%都是民营企业提供的。2004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经济增长方式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不仅不会降低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而且对于未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极其关键和重要。
3、按照经济性公共服务的内在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从我国的实践看,要防止经济的大起大落,有效地预防经济风险和金融风险,就要改革和调整宏观经济部门,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宏观调控体制建设。例如:第一,设立国家经济部,专门负责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经济政策制定;第二,为确保统计数字的客观、准确,进一步加强统计部门的独立性;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央行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地位,以有利于发挥利率、汇率等市场工具对宏观经济的有效干预。
4、加快政府的自身建设和改革。从现实的情况看,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第一,加快投资体制与审批体制改革;去年国务院出台的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是一个重大突破,但投资体制改革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偏差,“核准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审批制”的代名词。第二,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十五期间我国本应初步完成垄断行业的改革,但由于政府自身建设与改革不到位,这个目标没有能够实现。第三,严格限制各级政府的直接招商引资和以批租土地为主要内容的经营城市。第四,实行政府消费的市场化。随着我国公共产品与公共需求的不断扩大,政府消费在社会总消费中的份额越来越大,政府消费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为此,政府消费必须实现市场化,建立高效的政府采购机制。
三、我国已进入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强化政府的社会性公共服务至关重要
1、由于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和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政府转型面临新的挑战。国际经验说明,一国的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的过渡时期,也是该国公共需求快速扩张和利益关系深刻变化的时期。我国正处在从一般温饱社会向全面小康社会加快发展、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加速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发展与转型的特定时期,利益主体和社会结构正在发生重要改变,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并已成为世界上收入差距比较大、城乡差距比较严重,就业、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需求和公共服务方面问题比较突出的国家之一。这一现实,给改革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给政府扩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出严峻而迫切的重大课题。
随着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社会结构进一步分化,社会矛盾更加复杂,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并将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加大社会风险程度。拉美一些国家的实践告诉我们,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激化社会矛盾,并会由此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断或倒退。因此,适应全社会公共需求的变化,扩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是保持经济持续增长、解决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和实现社会稳定发展的关键举措。
2、为有效地解决不断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政府关注的重点应从效率转到社会公平上。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新阶段,利益关系开始发生两个大的变化:一是由利益倾斜向利益兼顾转变;二是由利益调整向利益调整和利益增进并重转变。这就需要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求新的、合理的协调。从现实情况分析,贫富差距严重并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政府的社会再分配职能严重缺位。当前,由于贫富差距过大,弱势群体有所增多,改革与多数人利益的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当把主要注意力放到协调重大利益关系上,放到社会再分配上,放到着力解决社会公平问题上。为此,在解决市场化分配的同时,要更突出地抓好社会再分配,努力形成兼顾效率和公平的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机制,尽快确立和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3、从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出发,进一步明确政府在社会性公共服务中的角色。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第一,研究和界定中央与地方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财权、事权,使财权和事权相对称,进一步实行有效的转移支付和强化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第二,要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使财政支出逐步向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公益性项目倾斜。第三,要建立和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就业工作体系,把扩大就业作为各级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第四,要制定公共服务的最低标准,保证低收入人群能够获得最基本的公共服务。第五,要实现政府社会管理理念的创新,稳妥地培育社会民间组织。
目前中国在市场形成发展中还存在某些矛盾和问题,突出体现在利率及要素市场化还相对滞后,中央及地方政府还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土地等重要资源的配置权力:资源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改革,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际需求,许多重要的资源价格,既不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也不反映市场的稀缺程度。
迟福林认为,这些情况表明,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基本形成,但体制机制尚未全面定型,某些方面还有突出的缺陷,经济增长方式仍然处于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之中,下一步,推进政府转型仍然是中国改革的一大主题和难题,要动态地观察并不断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市场形成发展过程中,不断改变政府的角色定位。
中国仍然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经济增长、垄断行业改革相对滞后等突出矛盾,这些矛盾和问题的产生,与政府转型还不到位直接关联。因此,政府转型要和经济领域改革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从总体来说,现阶段政府经济性公共服务,应当满足这样一些要求:保障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保障中长期规划的科学性和刚性:保障经济信息的公开性、及时性:保障市场监管的有效性:支持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
30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即由生存型社会开始步入发展型社会。迟福林认为,当前政府转型的突出特点是以GDP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转变。他分析说,中国过去的发展理念以物为中心,强调经济总量的增长,这种发展模式的核心是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又在很大程度上等同于经济增长。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矛盾,中央政府2003年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突出强调“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迟福林认为,进入新阶段,更要突出强调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产品中的主体地位、主导作用。1994年分税制改革划分了中央、地方的财权,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不明确,尤其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划分不明确,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承担了大量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责任,但由于缺乏相应的财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严重不足,加之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的农民收入长期偏低,农民自付公共服务费用的负担越来越重,“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在一些地区比较突出。2003年的SARS危机,比较充分地反映了中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政府责任不到位的矛盾和问题。正是在这个特定背景下,中国政府突出强调,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强调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公共服务,目前,中国的公共政策正朝着以人为本、关注基本公共服务的方向发展。
新时期新阶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共治理结构中的一些矛盾也凸显出来。例如,行政成本增大、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政治参与积极性提高与表达渠道不相适应的问题:一些政府官员的腐败现象与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利益主体多元化与社会组织发展滞后的问题: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等等,都对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治理结构提出新的要求。为此,近几年中国政府着力推进政府转型,改善公共治理结构。
关键词:道路运输;管理体制 建议
交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是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道路运输则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飞速发展,道路运输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和宏观环境的限制,现行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已严重阻碍了道路运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迫切需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并且在五种现代运输方式中,公路网的密度最高,通达性最好,道路运输承担着最大比例的客货运量,同时为其他运输方式进行集疏运,实现门到门的运输服务。道路运输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一、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概述
1.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概念。对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概念,最具代表性的定义为: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也可称为道路运政管理,是指各级(县级以上)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路线、政策以及各地社会和经济状况,对道路运输业的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履行计划、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等政府的一般行政管理职能,是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具体体现。2.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要素。根据行政学原理,管理体制共有四个构成要素,分别是管理职能、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规则。管理体制的构成要素体系从理论上可以归纳为如下图1所示:
二、国内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发展的现状分析
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作为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它的管理目标是充分实现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它的管理核心是对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权力和责任进行划分和配置,其组织机构的设置主要划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交通主管部门的内部和外部都设有运输管理部门,在内部为交通运输厅(局)的处(科),属于行政编制。在外部为运管局(处),是交通运输厅直属的事业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交通主管部门在内部没有设置运输管理处(科),而是在外部设有运输管理局(处),编制上实行事业编制或者是行政与事业编制相结合。3.交通主管部门在内部设有运管处,在外部不设运输管理部门。由于运输管理所要处理的事物比较多,所以这种组织模式是比较少见的。内部机构设置的不同使得权责的范围也不相同,采用这种组织形式主要是以简政放权为基础。
三、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道路运输市场分散。道路运输是以站场为依托,道路为载体,车辆为工具,按照旅客和货主的要求,实现人或物在空间位置移动的一种运输方式。道路运输是客运、货运和城市之中、城乡之间的运输的有机结合,按行政区域分为“道路客运”与“城市客运”,并分别交由两个部门实行管理,因此,市场整体被割裂、车流不畅、人们不便出行。2.道路运输管理体制的多头管理。道路运输主要是一个以人、车、路三要素为基础的网络型产业,当前飞速发展的经济使得道路运输需要按照市场的需求、道路的通行能力、路面的等级条件对车辆的投入总量和车型结构进行综合平衡、统筹规划,进而保证运输经济得到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3.道路运输资源过于浪费。在当前道路运输管理体制下,由于部门之间矛盾的存在和相互牵制的影响,没有一个部门能够对运力的数量和结构进行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往往只能通过以往的经验和简单的行政命令来决定运力的增减、车型的选择。因此,决策的盲目性和局限性就不可避免,其结果必然导致宏观失控,造成运力资源的严重浪费,引起经营者的不满,带来市场的无序和混乱。
四、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发展的建议及展望
1.规范市场、制定法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较为分散,根本性的解决运输市场较乱的根本方法应该是的运输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提高运输企业的准入门槛,从根本上规范运输市场;另一方面应该用法律、法规来调整道路运输市场中的各种经济关系,规范运输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和管理者的行为,使整个道路运输经济活动有法可依,管理者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礼貌服务。2.规范政府部门管理,促进经济发展。遵循客观经济体制,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公安、交通两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两部的职能分工,避免重复执法,例如利用交通部实行的IC卡道路运输证进行实时的处罚信息的记录,从信息化的角度避免重复执法。使包括车辆管理、运政管理、路政管理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内的道路交通形成一个统一的管理整体;公安部门从面广、量大、繁杂的专业经济管理中解脱出来,更好地集中精力预防、制止、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政务部门。
五、总结
综上所述,影响道路运输管理体制的因素较多,比如运输市场和经济发展的因素等,对于几十年演变形成的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是较为完善。但是,道路运输管理体制难度比较大,相关利益部门众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困难和阻力。因而近年来,对于车辆管理、运政管理、路政管理等的道路交通形成了一个整体的管理体系,一些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基础设施从根本上协调统一的市内运输、中、长途运输及农村短途运输网络。在将来,各种运输方式和各种所有制结构的经营者需要在一城一交的管理体制下,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在政府部门方面,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职权、职数、岗位、编制及内设机构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从各个方面来对道路运输管理体制进行规划和改革,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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