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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人投资者;投资行为;非理
[DOI]10.13939/ki.zgsc.2017.12.110
按照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投资者主要人群为青年,其中44岁以下投资者占整个投资者的比例超过3/5,该部分投资者每月收入基本在3000元左右。个人投资者在投资数量较小,并且自身风险意识较为低下,这种情况基本上能够体现出我国证券市场情况。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与政府建设之间有着十分紧密关联,但是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不足,政策导向型较强,政府在证券市场内具有绝对主导性,对广大投资者经济效益造成严重影响。笔者认为,个人投资者投资行为与我国证券市场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关联。
1 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非理的特性
1.1 个人投资者交易十分频繁
我国证券市场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年换手率一直保持较高状态,超过发达国家几倍。就以日本而言,我国证券市场年换手率超过日本将近20倍,在全球股票市场内位居首位,同时我国证券市场年换手率还在不断下降。正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年换收率较高情况,造成投资者投资时间不断缩短,自身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
1.2 个人投资者风险分析分散化程度较低
对我国个人投资整体情况而言,个人投资者所占有的股票数量较少,股票占据数量平均为2.09。我国个人投资者股票持有数量与美国个人投资者持有数量相比较,投资者较为分散。
1.3 个人投资者理念不成熟
我国股市在发展建设过程中,绩优成长股和蓝筹股数量相对较低,同时股票市场波动机构较大,个股频繁波动。大多数投资者在进行投资过程中,对有关信息了解并不够完善,非常容易造成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过分自信。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持有浮躁心理,自身行为与实际效果之间差异较大,这样就造成整个市场内存在投机理念。我国证券市场在发展建设过程中,短线炒作与追逐热点已经成为主要投机形式。
1.4 政策依赖倾向十分强烈
在我国证券市场内,政策市场特点十分显著,股市波动与政府政策之间有着十分紧密关联。政府部分要是颁布良好政策,能够有效对个人投资者投资行为进行引导,投资者投资积极性较高,存在过度自信情况。但是政府要是颁布利空政策,个人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就会产生恐惧心理。我国证券市场充分显示出中国特色。在这种背景之下,个人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都过于理想化。
2 对证券市场和个人投资者的建议
2.1 规范政府行为
2.1.1 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
按照我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我国证券市场政策市特点十分显著,个人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受到政府影响较为严重,个人投资者要是能够正确理解政府政策,对个人投资者投资具有重要帮助。政府要是出台良好消息,个人投资者投资意愿也就会增加,证券市场交易也更加活跃;政府要是出台利空政策,整个证券市场运行都将受到影响。这些情况都充分表示出,我国证券市场受到政府影响较为显著,投资者交易意愿与交易频率都会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其中包含大量非理。投资者非理性投资很大因素受到投资者对政策依赖性较为严重影响,与投资者自身有着紧密关联。投资者要是能够形成正确投资理念,证券市场规范化建设也就无法落实。
2.1.2 投资者进行教育
投资者教育属于长期性教育,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帮助,同时还需要中介机构的投入,逐渐对证券知识进行普及,逐渐形成社会取向,让更多投资者都能够接受教育。投资者教育内容选择上,不仅需要对证券基础知识理论进行普及,同时还需要对教育广度进行拓展,保证投资者能够对财务报表更加了解,增加对上市公司的了解。
在对投资者操作技术培养过程中,需要提高对投资者操作技术及软件技术操作能力,组织更多讲座活动,从宏观角度上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经济形态。与此同时,还需要对投资者进行心理辅导,对代表案例进行研究,帮助投资者对自身心理缺失正确认识,了解自身心理问题的原因,最大程度降低投资者出现非理性投资的频率。
2.2 规范簧毯蜕鲜泄司行为
2.2.1 加强簧潭钥突У墓芾
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稳定建设的媒介,对证券市场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证券市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自身客户了解程度较为有限。证券市场在不断建设过程中,证券公司应该为个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服务,对个人投资者心理及教育水平进行了解的同时,还应该适当增加对个人投资者投入力度,按照有关信息与证券市场相结合,为个人投资者提供针对性证券投资方案。特别是投资数量较大的客户,需要按照客户实际需求,针对性进行服务。与此同时,从事证券行业的有关工作人员积极与投资者之间保持沟通,及时为投资者提出针对性意见,推动证券市场规范化建设。
2.2.2 构建健全风险预警机制
证券行业工作人员应该利用自身优势,及时获取有关政策信息,正确判断政府政策对证券市场发展所造成的影响。政府政策在出台之后,证券行业工作人员应该为投资者提出针对性意见,帮助投资者躲避风险。证券企业还应该为投资者构建风险预警机制,保证风险预警机制落实到证券实际工作过程中,最大程度有效对投资者效益进行保护。
2.3 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
我国证券市场想要稳定健康运行,就需要推动上市公司规范合理化建设,上市公司在运行过程中要是出现不良行为,投资者也就无法进行理性投资,投资理念也就无法形成。现阶段,上市公司不良规范运行,对我国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直接性影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推动上市公司规范化建设。
第一,政府部门需要对公司上市严格掌控,全面落实上市公司标准,在保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情况下,充分挖掘具有潜力的企业进入证券市场。
第二,提高上市公司内部管理水平,进而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运行质量及绩效。所以,上市公司应该加强对于挂牌公司之间的治理模式,推动上市公司内部操作规范化建设。
上市公司的规范化运行,最为主要作用就是提高上市公司自身建设规模,提高自身在市场内竞争力,这样才能够有效提升投资者效益,增加长期投资数量。
3 结 论
传统证券市场在对投资者行为举止分析研究过程中,基本上建设在理基础之上。但是从证券市场日常交易过程中,还存在较多非理,对证券市场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对个人投资者非理进行研究分析,对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顾海峰.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非理的治理路径研究――兼论投资者教育体系的构建[J].南方金融,2013(3):62-65.
[2]蔡庆丰.迷失的市场理性力量:表现、根源与治理――基于机构和分析师情绪应对及其市场反应的研究[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104-113.
[3]⒀.我国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的非理表象及特性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1(9):116-117.
[4]庄小欧.投资者教育与证券市场稳定研究――基于非理视角的分析[J].财会通讯,2010(15):113-115.
关键词:模拟炒股平台;证券投资学;教法
证券投资学是一门应用性课程,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特点,需要综合运用经济学、金融学、心理学、企业管理和财务会计等多学科知识,其中的理论部分和产品结构等内容具有较高的教学难度。采用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达不到好的教学效果,而模拟炒股平台为打破传统提供了很实用有效的工具。
一、课程设计
(一)教学安排。
上课在可上网电教室进行,每位学生配备一台电脑,下载安装扣富网等模拟交易平台和通达信等证券交易分析软件。开设个人模拟账户,每位学生开设A、B、C三个账户,用于进行不同风格的投资操作,教会学生熟悉平台的基本操作和软件的基本功能。学生在自用电脑上,也可下载安装相同的平台和软件,方便课后练习。
教学资料和案例均从证券交易分析软件中挑选,或学生自己从中查看。根据不同章节的学习内容,要求学生买卖各种证券品种,教师可指定学生买入某一有代表性个股,类似品种的投资交易完全由学生自主选择。比如要求学生分别买入国债、公司债、可转债等不同类型债券,蓝筹股、绩优股、小盘股、ST股等不同类型股票,开放式、封闭式等不同类型基金,了解这些证券的原理、特点、分红、除权等,观察其走势和市场风险。在练习阶段要求学生满仓买入10支以上的品种,并且在每个交易日都要进行买卖操作,培养市场感觉。
模拟交易比赛贯穿整个学期,从第一堂课开始,比赛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练习赛,时间约2个半月,这一阶段主要培养学生的操盘技能和对证券市场的初步认知,与证券概论、债券、股票、基金、衍生品等证券基本知识的学习相配合。正式比赛时间为6周,这一阶段与投资理念、证券基本分析、技术分析的学习相配合,重在训练学生对证券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此外,最好与当地的证券公司合作开课,请证券公司专家给学生开设专题讲座,比赛以该证券公司的名称命名,教学效果可上一档次。
(二)课程考核。
平时成绩考核:A账户用于赢利比赛,取前20名加分;B账户用于亏损比赛,用于体验与书本知识相反的操作,也就是专家不提倡的操作理念,取后10名加分;C账户用于自由练习操作。考虑如下:鼓励学生大胆尝试,充分体验市场风险,从投资失败中吸取教训,从不同操作理念和风格中学习知识。期末成绩考核:试题类型参照“证券业从业资格证”的试题类型,使课程教学与职业能力要求紧密联系起来。
(三)教学理念。
本着高等职业教育应突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够用为度” “突出学生基本技能培养,重视实践教育环节”的要求,采用“讲授+实操+竞赛”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以练为主,将技能实训贯穿于教学过程之中,让学生在练习中学习知识提高技能。如可以借助证券市场的财富效应和模拟炒股的竞争性,不断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有了学习的兴趣,各种教学方法才能顺利实施。教师的理论知识讲解应以少而精为宜,力争让学生多讲多练多学,教师讲与学生练的比例大致控制为1:2。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学生学会操作、查找资料、投资分析和答疑,创造教师与学生以及学生之间的互动环境,推动学生的自主学习。
二、几点启示
(一)在模拟环境中更易学习更有效率。
在模拟教学中,通过生动、直观的电脑界面清晰地表达复杂的数据图表、抽象的专业术语,同时通过模拟交易、收益排名、经验教训的总结交流,学生从对证券市场的感性认识入手,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的不断循环,容易学习掌握证券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即使是很复杂的金融衍生品种,通过实操买卖,也较易消化理解。这一过程大大节省了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时间,提高了教学效果。此外,一方面教科书上的理论和方法几乎都是国外投资理论的翻版,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有很大距离,另一方面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快、变化大,许多新事物新产品不能在教材中及时反映出来,而证券模拟平台和交易分析软件能提供最新的证券法规、交易品种,实时反映我国股市状况,可学到最新的实用知识。
(二)竞赛激发学习兴趣。
与普通的电脑游戏相仿,模拟炒股平台每个交易日后都根据各个帐户的收益率重新排名,富有竞争性、游戏性和娱乐性,这一特性很适合学生的口味,使课程学增强了学生的参与程度,集中了学生的注意力。学生都在暗中较劲,不甘落后,从包括网络、朋友、亲戚等处获取信息,力争上游。学生有了兴趣和动力,于是,自学的积极性有了,话题有了,教师组织案例教学、课堂讨论、学生上台演讲等启发式、互动式教学有了基础。
(三)训练学生多种能力,感知市场风险。
一是查阅资料的能力。股票的价格既取决于公司的素质、财务状况、所处行业等,又取决于宏观经济和市场状况,股票分析软件的数个窗口中提供了各种信息,通过训练,学生可学会利用股票分析软件查找有关上市公司的各种资料信息,以及行业和宏观经济的信息,培养学生查阅收集整理资料的能力;二是综合分析能力。大盘和个股的走势受各种复杂因素综合决定,既有基本面因素又有技术面因素,学生对股票走势的判断是对信息的处理、对知识的理解、吸收和运用的过程,是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关键环节;三是通过上述2个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四)学生真实参与股市风险并不大。
模拟炒股的不足之处在于资金是虚拟的,输赢是游戏性的,学生在心理和市场感觉方面得到的训练是不够的,与真实参与股市有很大距离,使得课程学习的深度有限。因此,在学习了基本证券知识、有了一定的操作经验并对股市风险有了初步认识后,应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学生开设真实帐户进行证券投资,在现实的市场中进一步学习。根据观察,学生特别是来自中小城镇和农村的学生,由于各种原因,普遍对股市有畏惧感,认为证券市场风险太大,敢于真正投入股市的非常少,这需要教师的鼓励和引导。另一方面也应看到,正是因为学生的钱不多,所以风险相对较小。现实中有相当数量的人是不关心股市的,在积累了一定的财产后,往往在大牛市中被糊里糊涂地入市,又糊里糊涂地亏损甚至巨亏,后悔不已。所以,学生时期适度的参与,对他们今后无论是工作还是个人理财都有帮助。当然教师应不断地提示风险,要求学生严格控制投入股市的资金并自担风险。
(作者单位: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模拟教学法;实践能力;《证券投资学》课程
《证券投资学》是金融专业的必修课程,是为培养学生掌握证券学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本技能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程,为学生毕业后进入金融领域从事证券投资实务方面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这就对《证券投资学》的课堂教学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掌握证券投资知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然而传统的教学以课堂讲授为主,在内容的介绍上,大多以教师向学生进行单项传递为主,这种灌输型教学模式运用到应用性较强的《证券投资学》教学中显得问题很多,学生对投资工具和证券市场缺乏感性认识,对投资方法的学习流于形式,最终失去了对该课程的兴趣,实践能力的培养也就成了空中楼阁。模拟教学法是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设计模拟情景,让学生通过模拟将自己置身于情景之中,引导学生按照实施方案,完成模拟目标和要求。它是一种以教学手段和教学环境为目标导向的行为引导型教学模式,融合了情景教学、实践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模式的优点。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运用模拟教学法可以有效弥补传统教学模式的缺点,学生通过具体的实践场景主动参与教学,可以充分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强化对证券投资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更重要的是通过具体的操作,提升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一模拟教学法在《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证券投资学》课程的内容主要由投资工具、证券市场与监管与投资分析方法等几部分内容构成,内容之间以递进的方式构成了该课程体系,教师可以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巧妙设置模拟场景和手段展开模拟教学。
(一)证券投资工具篇模拟教学法的运用
证券投资工具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和金融衍生工具,属于虚拟资产,随着电子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这些投资工具很多没有载体,只能在电脑软件里看得见,摸不着,学生缺乏对这些投资工具的感性认识。这里以股票为例,巧妙设计模拟场景展开模拟教学。对于投资工具,教师可以类似展开模拟教学。在第一次课的时候教师就布置课下作业,要求每位同学至少选择一只股票作为自己的自选股,长期跟踪。要求对自己跟踪的股票名称,代码,行业,区域,主营业务,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股票的价格,股本规模等了然于心,并且每天都要关注该股票的价格走势和信息公告等。为了督促学生能完成这个作业,教师可以不定期的抽查学生对自己跟踪的股票的了解程度。学生通过完成该作业,加深了对股票感性认识,自己跟踪的股票就像自己领养的宠物一样,会产生感情,进而培养学生对证券投资的兴趣。
(二)证券市场与监管篇模拟教学法的运用
证券市场包括发行市场与流通市场,学生对证券市场的认识比较抽象,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为了加深对股票发行上市的流程的认识,可以设置如下情景:设置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监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学生真实地充当上述模拟机构中的任一角色,学生可以参与股票发行及上市的一系列流程,从而较为熟练的掌握改制,IPO,股东大会,路演等专业术语。为了加深对流通市场的认识,可以组织学生去证券公司参观,安排学生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进行相关岗位的实习,学生在参观和实习的时候可以了解具体的开户、委托、买卖、清算等一系列市场交易行为,了解证券公司各部门的职责,熟悉证券公司的运作机制。根据课程安排,学生要进行模拟交易平台的注册,注册成功后,学生就可以用模拟账户的虚拟资金进行模拟交易,通过模拟交易加深了学生对证券流通市场的认识。在证券市场监管这部分内容,教师可以采用播放相关的金融危机、金融监管模式变迁等视频资料的方式开展模拟教学,加强学生对金融监管的认识,提升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三)证券投资分析方法篇模拟教学法的运用
证券投资分析的方法主要包括基本面分析和技术面分析,在讲授这部分内容的时候,要求学生通过模拟交易平台选股及买卖的时候,要写出详细的投资分析报告,分别从基本面和技术面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基本面的分析包括宏观经济分析,中观行业与区域分析以及微观的个股分析,要求学生首先从基本面的角度分析选择股票。技术面的分析包括K线理论,切线理论,形态理论和技术指标等一系列内容,很多股票软件还支持自己编写指标,导致技术分析种类繁多,对技术分析的应用要求学生选取自己比较熟悉的技术指标进行分析,最终能够从技术面的角度构建自己的选股思路和买卖依据。通过模拟操作,可以让学生体验股票交易的乐趣,激发学生对证券投资的兴趣,将证券投资分析的知识应用于投资实践中去,切实加强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模拟教学法在《证券投资学》教学中运用时注意的问题
模拟教学法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模拟毕竟不同于现实,模拟交易与实盘操作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另外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模拟教学法也会出现新的模式,所以在《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中运用模拟教学法也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尽量缩小模拟与现实的差距
模拟交易使用的资金是虚拟的,没有风险与成本,学生在模拟操作的过程中往往随机性强,频繁买卖,满仓操作,风险增大。这就要求学生要端正态度,认清模拟操作是没有风险与成本的前提下对选股思路和买卖技巧进行验证的方法,教师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努力缩小模拟与真实操作之间的差距。一方面要控制模拟资金的规模,过于庞大的资金会直接影响现实股价的走势,如果虚拟资金过大会使得模拟操作无法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果。另一方面,建议学生在自己承受能力范围之内进行小规模的实盘操作,这样学生能够以一种认真的态度去对待,体会模拟与实战的区别,减少投资的盲目与随意性。
(二)科学合理地选择模拟内容
《证券投资学》课程知识点众多,而课时非常有限,能够开展模拟教学的内容也很多,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要做到有的放矢,合理选择,课上课下合理安排模拟实践的内容。例如金融工具的学习与金融市场的认识,证券公司的参观与实习等就可以安排为课下内容,课堂上采用提问的方式让同学展示模拟的效果。对于课堂上讲授的内容,要精选案例进行模拟教学,可以综合把握以下几点,以保证模拟教学的效果:第一,内容的趣味性,尽可能选择贴近现实生活的案例,内容要新颖,具备很强的趣味性,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第二,模拟的适当性,模拟情景应当针对学生的层次量身定做,才容易为学生所接受,难易程度要适中,既不能太难让学生无从下手,也要防止太简单让人索然无味,教师可对教学内容适当拆分,精心设计,以追求最好的课堂效果。
(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是对专业知识的横向整合,通过模拟教学法对课堂知识的掌握和学习,以学科竞赛为辅助载体有利于培养应用型与创新型的证券投资人才。在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设计科学缜密的竞赛指导方法与管理体系组织院级或校级的模拟炒股比赛,学生通过参加模拟比赛,可以综合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通过比赛,寻找差距和不足,全面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教师可以通过校级的模拟比赛,选拔队员参加全国性的模拟操作比赛,例如参加大智慧杯全国金融精英挑战赛,通过比赛,大学生的投资能力在短期内得到大幅提升。还有希望获得丰盛的奖金和含金量超高的证书,提升大学生学习和投资的信心。
三结论
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应用模拟教学法无论是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还是在提升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方面都具有其他方法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方法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模拟投资毕竟与实盘操作有很大的不同,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分析与探索,弥补其不足,使这种方法能更科学合理地服务于金融教学,为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较强动手能力的应用型金融人才服务。
参考文献
[1] 张建江.模拟教学法在《证券投资分析》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36)::56-57.
[2] 张继红.情景模拟教学法在金融法课程中的应用[J].金融教育研究,2016,29(4):74-78
[3] 丁璞.学科竞赛与实践教学互动,促进创新人才的培养[J].教育现代化,2015(11B):60-62.
关键词:证券监管 证券法 证券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的颁布实施标志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证券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但是,这一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一个完善的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一)我国证券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的设计方面。《证券法》在总则中规定:我国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与自律监管相结合的体制,并要求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但是,集中统一监管的模式要求监管机构的惟一性和权威性,而《证券法》还规定,债券的发行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另外,作为一部法律,证券法律制度的设计,既应当照顾现实,又应当考虑证券市场的发展。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英、日首先放弃这一制度,美国也于1999年11月正式废弃了这一制度,而以德国为首的一些西欧金融强国一开始就没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规定。我国现在正积极地争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面对即将进入我国的“全能型”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将大大降低我国金融机构的综合竞争能力。
(二)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却投有明确规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是证券监督管理的核心,必须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法确定,因为它负有对全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如果它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其监督管理就缺乏权威性,也就不能有效地行使监督管理的权力。从目前的法律实践中看,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理解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但是,按照国务院的“三定”方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被定位为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根据《证券法》167条的规定,该机构可以制定市场监管的规章制度。根据宪法的精神,只有行政机关才享有这项权力,作为事业单位显然不应当享有,这一点与我国的法律体系不调。另一方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行政权力是行政授权还是立法规定?从三定方案上看属行政授权,而《证券法》上则显然是立法规定。如果是前者,在行政法上将存在一种无法解决的现实问题,即市场主体对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服时或请求行政赔偿时,则国务院将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行政诉讼的被告人和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人。如果是法律授权,从我国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上,立法机关应当将行政权力授予行政机关,而不应当将行政权力授予一个事业单位,同时没有行政权力的支持,一个事业单位无论如何也不能担负起如此的重任。另一方面,如果是立法授权,就应当接受立法机关的监督,但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只是国务院的一个事业单位,其人事任免权在国务院,立法机关无法通过法律监督机制对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人事管理、执法情况以及执法规则的制定等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在证券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中还规定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这一规定明显忽视了地方政府对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这一规定可能受《人民银行法》的影响,该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突出人民银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的独立性。中央银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最好能最大限度地独立于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这是中央银行和银行业的性质决定的。至于证券市场的监管,不仅没有必要排除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能,而且也不可能完全摆脱地方政府的影响。证券业的监管主要是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管。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重要主体,对它行为的管理也是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上市公司在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上与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在目前体制下,上市公司的行为特别是对证券市场有重大影响的重组并购行为,多受地方政府的影响;另一方面,对限制投资的部门负责人及法定市场禁人者的甄别和确定、国有企业投资股市、地方金融机构进人股市都需要地方政府的监督。对地方证券经营机构的行为监管同样离不开地方政府,因其在营业执照管理、税务登记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与地方政府也有关系。另外,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直接融资的规模会逐渐扩大,由于上市条件的限制和交易所容量的局限,会有越来越多的场外交易,开放场外交易市场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对场外交易市场的设立,交易行为、经营管理都将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如果离开地方政府的监管是不可想象的。
(四)在自律管理方面,《证券法》作了明确的规定。自律管理的机构有两个,一个是证券交易所,另一个是证券业协会。但是,交易所在体制的设计上就存在着忽视其自律功能的一面,从《证券法》的规定可以看出.证券交易所只不过是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一个附庸,从其机构本身的设立、人事管理到章程的制定等方面都没有给交易所充分的自主权,第99条规定,交易所设理事会,按照一般法人的规定,既然有理事会,它自然应当是法人的权力机关,其法定代表人自然是理事长,经理由理事会聘任。但是《证券法》规定,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这时就可能出现理事长和总经理的权力冲突,这样,交易所的自律管理中只能流于形式。
关键词:证券市场 信息披露 浅析
1、引言
会计信息披露是我国现今证券市场中的重要部门,作为上市公司,其有责任、有义务将其公司的财务信息向外界公开,以便使群众能够更好的对其进行投资。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上次公司给予外界信息的准确性以及可信度都不尽如人意,从而使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而为了保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良好发展,就应当对其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并对其及时的进行改进。只有真正的做好相关会计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的披露制度进行执行,才可以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的良好发展。
2、我国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1会计信息不客观
对于会计信息来说,应当以实际交易过的信息以及相应的事件来对所报告的数据进行确认以及记录,从而能够真实有效的对符合会计要素的信息进行。这是对会计信息的最基本要求,需要各家公司严格对其遵守。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一部分公司为了自身的特殊利益着想,在对信息进行披露时,根本没有遵守这项准则,而是采取一些不法行为如造假、操控、扭曲等恶劣的方式对会计信息、账面数据进行任意的增加或者减少,从而对证券市场以及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2.2会计信息不明确
会计信息必须要准确清晰,这样才能够使人们对其产生正确的理解并加以使用,这是会计信息的最重要原则。但是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中,很多公司也没有达到这项要求,部分公司仅仅追求自身的利益,对于公司有利的信息则第一时间并加以渲染,但是对公司不利的信息则采取“大事化小,小时化了”的原则,往往将实际情况缩小甚至采取隐瞒的方式,这种行为都是对群众的欺诈与误导,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2.3信息披露不及时
对于会计信息来说,对于发生过的交易,就应当第一时间对其进行确认并报告,不能够对信息加以提前或者滞后,从而使人们能够及时的对所发生的信息进行掌握。但是在实际情况中,部分公司往往将有利的信息及时披露,而对于公司不利的信息则迟迟不予。这样的信息披露方式,会使投资者不能够对信息进行及时的掌握,从而对自身的判断造成不利的影响。
2.4信息披露不严谨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在不同时间发生的交易,在其内容与性质类似的情况下就应当对其采用同样的会计政策,而不能根据交易的不同而随意变更准则。如果因为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变更准则的,就应当在其后的附注中对其加以说明。而在实际情况中,违反这种原则的情况经常发生。部分上市公司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对内部信息加以提前泄露,在获取个人利益的情况下使广大投资者造成严重的损失。这种随意性的表现都为我国的证券市场环境蒙上了阴影。
3、解决我国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途径
通过上述我国现阶段会计信息披露所存在的问题,使我们深深体会到了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的不规范,也使我们认识到了这些问题对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严重危害。这都对我国证券市场的良好发展带来了严重的阻碍,这就需要我们通过一定的途径对问题进行有效遏制。
3.1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规政策
任何行业想要得到良好的发展,一套健全的政策体系必不可少。对于证券市场来说也是一样,只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体系,才能使这个行业中的公司个人能够对其进行严格的遵守,从而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针对我国目前法律不够细致,操作性差的缺点,相关部门应当深入的对证券市场的需求以及现状进行调查,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健全完善,仔细制定每一个细节,添补以往的漏洞,不给违法分子任何钻空子的机会。同时,还要对在会计信息上造假的公司个人进行明确的责任界定,这样在事件发生之后才能够第一时间对其责任进行认定,并按照规定追究其责任,从而使违法分子对所做行为产生恐惧感,进而降低事件发生的几率。最后还要结合当前社会网络化的趋势,对于网络财务的相应问题应当及时的制定好相应政策法规,做到制度上的未雨绸缪。
3.2遵循市场需要,健全会计制度
在我国目前的会计制度中,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这两个在本质上有所区别:会计准则是原则性的,而会计制度是导向性的。通过这两者的相互结合,则可以对公司会计事务的各项操作进行严格的规定与监管。所以,在对会计制度进行制定的过程中,应当追求具体化、详细化,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另外还要保证制度的易操作性,这样才能够使得制度有所依、有所持。要尽可能的减少制度中的原则性条目,而是要大力增加具体的、符合实际情况的会计制度。通过对制度的详细制定,才能够对会计人员的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同时在制度上避免出现虚假信息出现,从而为证券市场的秩序进行维护。
3.3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会计师作为接触公司会计业务的第一线人员,对公司的会计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对这部分人员进行建设,对于证券市场的规范化也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我们应当对会计师自身法制观念进行增强,使他们在工作中能够懂法、依法。与此同时还要对其职业道德进行提高,使他们能够在正确的从业思想中进行会计工作。其次,还要对会计人员的自身技能进行加强,通过定期的培训教育,来定时的对会计从而人员的技能素质进行提高。其次,还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方式进行转变,要通过良好的制度与运行方式来保证事务所应有的利益,使他们树立以质量获发展的经营理念,而不是以一些歪门邪道的方式如拉关系、低要求来对客户进行招揽。如果不能保证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就难以保证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从而对于证券市场的正常运作造成很大的影响。
4、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飞速发展,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就需要我们对会计信息披露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发现分析,并通过努力将其改进,从而为我国的证券市场良好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参考文献:
[1]黄娜.刍议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J].中国证券期货.2012(10)
[2]刘青民.当前证券市场体制建设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中国证券期货.2012(10)
[3]刘老鹰.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其规范[J].现代经济信息.2012(19)
关键词:金融安全,证券监管,制度规范,风险防范
一、入世后经济全球化影响下的证券市场
我国的金融市场从形成到现在仅十多年时间,存在诸多问题待以解决。金融市场还不健全完善,我国金融市场规模小、管理不够规范、发展相对落后。加入WTO后,金融市场开放的进程加快。20世纪后半叶,经济全球化以人们难以预料及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前进,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依存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其进程中,金融国际化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和最本质的内容。世纪之交,中国加快了加入WTO的步伐并取得重要发展,入世后的中国经济将迅速发展。①然而也面临国际经济风险对我国经济的威胁。经济安全特别是金融安全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安全面临巨大挑战。亚洲金融危机就是生动的一课。②我国证券市场也将应对一系列市场巨变,维护金融稳定势在必行。
(一)加入WTO对我国金融安全形成挑战。我国金融发展将面临自身素质不高、体制尚不健全的不足和国际力量强力冲击的严峻局面,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与社会安全。
⒈我国现行宏观金融调控面临挑战。在完全的资本流动下,以独立的货币政策实现货币供应量的调控受到制约。我国现行的宏观货币政策手段,主要通过控制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总量来调控货币供应量,在调控手段上还没有真正实现间接化。[1](P35-37)加入WTO后,国际金融市场的资金供应状况的变化和利率的变动将直接影响我国金融市场和货币供应量,从而增加调控难度,使我国现行宏观调控面临挑战。
⒉金融监管面临挑战。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日益市场化和国际化,金融风险更加出现不确定性。金融监管部门将面临更加复杂的金融环境。另一方面,我国监管部门在十多年的工作中虽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一般多为立足国内,缺乏国际金融市场监管经验。再者,对国内金融监管未真正实现间接调控和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国际化进程将加快,国际资本流动将更加频繁。一方面它将促使人民币加快可自由兑换,加大我国对外汇市场的监管难度。另一方面,国际游资和国际资本的非法流出入也可能钻我国金融市场不健全的空子而更加猖獗。,从而加大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冲击。
⒊尚不健全的金融市场面临挑战。
⒋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将面临挑战。加入WTO后,我国将逐步取消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和地域限制,外资金融机构将快速增加。在国内金融市场还不发达时,外资金融机构的大量涌入会导致国内金融业竞争加剧,国内企业无法与之对抗,从而不利于民族产业的发展。
(二)我国证券监管须尽快国际化,应对金融风险。依据加入WTO的相关规定,我国
券市场要在5年后对WTO成员国逐步开放。作为金融市场的关键部分,证券市场国际化程度加深加大,证券监管面临挑战。
⒈自身监管体制存在缺陷、不足,[2](P47-50)影响效率、质量。主要表现在:第一,监管层次过于单一,还没形成监管机构、证券业自律与社会舆论等多层次的监管体系。第二,监管缺乏足够的透明性,即投资者很难预测股市政策变动的情况,从而形成难以估量的系统性风险。第三,监管手段运用不科学,监管水平低下存在着计划与市场机制、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等运用不协调的现象。
⒉证券市场本身国际化、市场化日益加大,在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发展。入世后,市场将发生一系列变化。[3](P20-21)首先是参与主体将更加多样化,国际因素增加,外国竞争者将会出现。其次是证券市场层次将更多样化。其三,证券市场交易品种将更加多样化。外资机构基于在业务能力、市场经验、风险管理乃至资金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会相应地对国内证券市场的金融品种提出超前要求。金融衍生品将会应运而生。
在经济全球化形势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发展机遇的同时也承受着国际风险的冲击压力。在金融市场面临如何确保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环境下,证券监管在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方面担当重任,其健全与完善是十分重要的。
二、证券监管理论的基本阐释
(一)证券监管作为维护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举措,其实际操作效果显现等均需科学理论的指导,才能够全面系统地审视和剖析实效,以达到最佳效绩的目的。以下就证券监管的必要性及其理念、模式、组织因素等基本理论进行阐述:[4](P30-32)监管行为及监管机构的出现与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监管,一般意义上是指为了实现监管目标,监管主体利用各种监管手段对监管对象所采取的一种有意识和主动的干预和控制活动,对监管的必要性,即为什么存在监管及其存在意义,有如下几种理论。
⒈市场失灵的。市场失灵的论认为由于市场不完全性的存在,市场失灵不可避免。为了减少市场失灵的影响,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即需要证券监管部门来弥补市场的缺失。反对者认为这种理论未必能够站住脚,因为市场失灵论强调的只不过是在市场失灵是从市场外寻求一种力量的帮助来找到均衡点,但这种职能完全不必要设置一个监管者来实现,完全可以以立法的形式来解决问题。同时,市场是不完全的,但置身于市场中的政府同样是不完全的,有时政府的不完全更胜于市场的不完全,按照这一理论监管不但不能提高效率,反而会给市场“添乱”。
⒉交易成本论。交易成本论源于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即制度或法律之所以重要,在于交易双方之间交易成本的客观存在,而监管行为及监管机构则是为了减少交易成本而存在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尔在此基础上认为,法律设计的最优势,法庭来执法时最优的制度根本不需要监管来行使这种职能。与市场失灵论相同,交易成本论同样存在正反两派观点,主张监管存在的人认为,监管好比交易双方之间的媒介,其存在的合理性在于,尽可能的节省交易成本;而反对者认为这一媒介的存在完全没有必要,不仅不会有效地节省交易成本,而且还会带来其他更为严重的问题。
⒊信息不完全论。由于信息具有共享的特点,是一种准公共物品,就像市场只能提供不充足的其他物品一样,市场只能提供不完全的信息,因而获取信息的代价往往是昂贵的。当信息不完全时,由于经济人的有限性和机会主义倾向,会使交易的费用趋于上升,市场效率低下,从而使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受到限制。所以,在证券监管方面,监管行为和监管机构存在是必要的。
(二)证券监管的理论、监管模式、组织因素。
前已述及,鉴于证券市场上市场本身有时失灵,交易成本的存在、信息的不对称以及法律的不完备使得证券监管在理论上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证券监管付诸于实施需要理念指导、模式选择,更应当具体分析鉴定其组织因素,从而达到内部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发挥实际效用。
⒈树立正确的证券监管理念。[5](P110)理念一词是法理学、法哲学上的用语,与精神、思想词义相近。一般理解,理念是一种理性的认识,是上升到一定理论高度的观念.也可以说是指导思想、目标或原则。
⑴证券监管理念的提出。监管理念是监管者开展监管工作的目的、要求和行动指南,是证券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正是基于此,证券市场上各国对理念的共同认识,1998年9月证监会国际组织在内罗毕会议上通过了一项国际监管的标准《证券监管的目标》。监管理念的提出,让我们对证券监管有一次全面系统地审视和剖析,这对证券监管大有裨益,有利于证券市场真正走上规范和健康发展的道路。
⑵证券监管理念的运用。监管理念虽然并不做为监管要素,但每个监管要素都受其影响,渗透在每一人监管要素之中,并且自始至终贯彻在整个证券监管的过程中,发挥着指导的作用。
⒉证券监管的模式选择。即监管主体怎么监管。不同的监管理念决定不同的监管模式。
从世界各国来看,证券监管模式无外乎是政府主导型、行业自律型和以由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中间型三种。[6](P38)
⑴政府主导型模式,即由政府成立专门监管机构进行集中统一的监管,行业自律在监管活动过程中发挥作用。我国和美国均属于政府主导型。
⑵行业自律型模式,即主要由于行业协会自律组织进行证券监管,具有灵活、及时、准确等政府主导型不及的优点,政府在监管过程中处于宏观调控,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角色。英国等欧洲一些国家属于行业自律型.
⑶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型。即由于前两者均存在一定的缺陷,所以,采取综合运用政府主导和行业自律的各个优势,弥补其不足与缺陷,从而互相取长补短,此种类型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
⒊证券监管的组织因素为其运行的基础保障。主要包括监管主体、监管目标、监管对象和监管手段等四方面因素,构成监管体系的基础,。
⑴监管主体,即有谁监管。
⑵监管目标,即为什么监管。
⑶监管对象,即监管什么。
⑷监管手段,即怎样监管。
经过时间验证的大量理论表明证券监管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合理恰当的监管将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更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样,唯有以科学理论指导的监管体系才能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
三、对我国证券监管的回顾和反思
中国证券监管体制是伴随着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证券市场由于建立时间短暂,各种制度体系尚未健全完善,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与之伴生的证券监管体制也具备了证券市场的一些弊端,同时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其不健全、不完备更为严重。亟待结合实际,立足于世界,认真分析其弊端之所在,并加以科学理论的指导改革,以达到建立完善的证券监管体制目标,服务市场发展。
(一)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回顾
中国证券监管体制是随着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其发展历程体现着政券市场改革的变化。[7](P58)
1证券监管体制的源渊及其发展。1992年以前,我国证券市场没有集中统一的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国家体改委,其他政府机构和上海深圳两地政府参与管理。1992年10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全国证券市场,同时将发行股票的试点从上海深圳等少说地方推广到全国。从1996年3月,中国证监会授权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的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对证券和期货市场部分监管职责,至此形成中央和地方分级监管的全国证券监管体系。1997年,中央决定中国证监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各期货交易所实行垂直管理,并分别在上海和深圳设立了监管专员办事处。1997年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对证券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完善管理体系,实行垂直领导,加强对全国证券期货业的统一监管。①1998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撤销其职能并入中国证监会。
考虑到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市场化进程等条件的限制,中国采用的是集中立法型监管模式,并于1998年10月正式确立。
2我国证券监管现状。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实行的是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即以政府监管为主导,集中监管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框架。
⑴监管主体。1998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国证监会的职能、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的“三定”方案,确定了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并成为取代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职能的唯一最高证券监管机构。根据该方案规定,证监会将建立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在全国各地设立派出监管机构并实行垂直管理,但是现实中,我国监管主体存在多元化现象,主管部门之间关系较为复杂和不协调。
⑵自律组织是资本市场监管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律组织有两种形式即社会性的监督组织和行业自律。前者主要包括证券业中介服务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后者包括两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的场内自律,二是场外交易的自律即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的自律监管。
⑶监管法规体系。1998年以前我国证券市场和监管是通过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包括全国性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的行政法规进行的。1998年《证券法》的通过标志我国证券市场依法治市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证券法》和《公司法》作为我国证券监管的法律基础和其他证券法规共同构成证券监管法规体系。
(二)对证券监管体制的反思
我国证券监管刚刚起步,受制于证券市场发展大环境的影响,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对我国证券监管体制进行反思,进行制度缺陷的分析研究是十分必要。谨此依据证券监管的基本理论和我国国情,结合国际化进行现行体制的反思以利于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⒈我国证券监管体制自身的不足缺陷是导致监管效率低下、违法证券行为层出不穷的关键内因之处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⑴监管理念与市场要求存在偏差。监管理念作为证券监管的指导思想和实践原则,渗透在整个监管过程中。监管理念确定的好坏准确与否直接从根源上决定着监管工作的效率。对比现行国际监管理念,我国证券市场与之距离甚远:
第一,证券监管机构的功能定位于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搞活服务,这使得国企在证券市场中受到政策的倾斜和特殊的照顾,造成了市场主体的人为不平等、证券监管的独立性不能保证,公信力受到怀疑。第二,行政主导市场,及证券发行监管以行政审批、额度控制为主要手段。证券监管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手段直接,忽视市场公平、高效、透明的客观要求。第三,重视政府监管,忽视自律作用。
⑵监管体制尚未健全,行业自律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现行监管体制主张集中统一监管由政府监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而市场变化的复杂性和先天性的监管机构的监管缺陷不能保证证券市场健康运行。我国行业自律管理远远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①监管主体权限过大。纵观证监会这几年的监管行为,仿佛偏离了正确监管轨道。它事无巨细的凡涉及证券活动的事情都深度介入,证监会掌握着中国证券业的生杀予夺的大权,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从权限授予来看,证监会是“运动员”与“裁判员”兼于一身。权限的过度集中与垄断从而可能导致腐败。在行政法学理论中,仅有强调限制权力过度膨胀才能达到以“权”制约“权”。
②自律监管有名无实。我国目前除了两家证券交易所从某种程度上讲属于一种行业自律组织,对其会员机构、场内上市公司行使部分监管职能外,作为行业性民间协会的中国证券业协会仍处于非常薄弱的地位。而证券交易所由于缺乏职责相对应的法律约束机制,表现为过多地追求盈利而忽视其应有的监督职能。其次,社会性的监督组织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其中问题尤为突出的当属证券咨询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总的来讲,我国证券资格事务所的执业水平低下,执业道德约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⒉证券监管体制自身不足是造成监管实效较差的根本原因。[8](P93-95)但证券市场的外部环境不乐观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使之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内外交困使证券监管面临严峻形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⑴我国证券监管的外部法律环境不健全。从我国法律环境看,法制不健全以及法规不能协调配合,致使监管部门很难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和查处。特别是我国证券法制框架还存在许多不足。与之相配套的公司法、合同法、税法和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缺位或不健全。如我国至今没有出台竞争法,对垄断行为的处理无法可依,我国对证券市场的争论解决体系及公正和有效的司法体系的建设存在很大缺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法院判例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而且我国法律间的协调存在问题,有时互相矛盾。尤其是公司法现已经明显落后。
⑵监管的微观主体治理结构不合理。如果证券监管的微观主体缺乏约束机制,即使监管再得力,手段再有效,也难得理想效果。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结构中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相当不合理,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大股东拥有绝对控制权,不仅中小股东利益得不到保障,而且企业缺乏长期的发展目标。从而难保障其依据经济法则严格自律。在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出现根本改观的情况下,企望其自律是一种空想。
⑶我国证券市场面临信用困境。在一个社会信用缺乏的市场上,欺骗行为经常发生。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上投资者(庄家)、上市公司和中介组织信用缺失情况严重。当欺骗收益大于道德收益时,道德风险将可能发生。从根本上讲是由于社会信誉的缺失和欺诈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太小而造成的。
四、关于证券监管的建议
改革是一个渐进的、系统的工程,需要全面考虑,放眼未来,对证券监管体制进行有效的改造。
(一)加强证券监管体制自身建设,逐步健全完善。证券市场是变化无穷的,仅有掌握客观规律制定完善制度方能保障市场健康运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进行。
⒈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在中国证券市场日益国际化的趋势下,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健全监管体制的理论基础。因此,监管理念主要包括:第一,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二,确保公平、高效、透明;第三,降低系统风险;第四,树立国际化意识。这些理念的发挥作用还依赖于认真贯彻执行于实际工作之中。
⒉明确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水平。[9](P211)监管机构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职能就是保障市场的公平、公开以及公正地对待所有市场参与者,体现其监管理念和目标。相应地其权限应当依据其职能而定,即仅能作为“裁判员”。并非事无巨细一概全揽并把“运动员”兼于一身。同时,改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手段的间接化、多样化、市场化,减少政府对市场的操纵。此外,应当提倡监管行为程序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公正的权衡各方利益,保护投资者信心。
⒊完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监管。随着证券市场的成熟,政府主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日益成为大多数国家选择的主流。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避免各自的缺憾,对于完善监管体系是十分重要的。行业自律监管的培养和成熟有助于弥补我国政府主导型模式的缺陷,有利于发挥其灵活性、高效性和及时性等诸多优点。我国立法机构应及时出台行业自律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做到有法可依。
(二)改善证券监管的外部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监管环境的好坏关系到监管工作能否最大程度的发挥制度规范优势,同时只有内外俱优才能达到效绩最优。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改善外部环境。
⒈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良性的立法、司法环境。结合目前市场需求不断完备证券监管的法律制度,尽快细化证券法的相关规则具体化操作,出台相关的《证券交易法》、《证券信誉评级法》等法制,形成完善的证券法规体系。同时相进的竞争法、公司法、税法等经济法规也应出台或改善其不合理的部分。此外,现有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衔接应当强化,避免配合不力,以免影响法律手段在实际运用中难以奏效。
⒉市场微观主体治理结构合理化,改善增强约束机制。①[10](P315)监管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市公司的自律和证券市场机制的作用。作为上市公司中的大多数企业,国有企业改变目前的股权结构和股权性质,可以从根本上改善法人治理机制结构,保护股东切身利益并最终加强公司自律。主要通过国有股减持、合理分散股权、创造股权新构等手段来使之完善。相应的,应改变公司经理层的生成机制,尽快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使公司经理层通过市场达到优化配置,从而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⒊重构社会信用体系,恢复我国证券市场的公信力。这需要政府对这一体系进行构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第一,构建我国的经理人市场,从外部强化经理人员的责任,形成市场产生的压力。第二,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全国联网的信用体系,形成规范我国信用环境的社会极大约束力。第三,成立信用担保中心和相应的配套机构。信用担保中心主要为金融机构或其他需要信用服务的用户提供担保服务,承担对所担保对象的财务、经营状况的跟踪监督服务。
我国证券监管体系处于特殊的经济发展时期,其本身体现了中国经济改革时期的种种特征,或有利于证券市场发展,或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前进。同时,在全球化程度加大的大环境下,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应当立足国情,放眼世界,不断健全、完善。证券监管体制的建设,不仅关系到证券市场的发展,更关系到经济安全,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叶静芳。WTO与金融安全[M].人民日报海外版,2000年8月1日。
[2][3]严力。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如何应对WTO[M].中华财会网。2001年12月27日
[4][7]阎彬。对目前中国证券监管的思考[M].鑫网。2002年4月29日。
[5][6]陈岱松。WTO与证券监管理念[J].上市公司。2002年第三期第48页。
[8]范恒森、李连三。论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环境目标与建议。[M].资本市场,2002年第一期第87页。
(1)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相对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比重较小。西方发达工业化国家多在百分之30%以上,而我国则长期处于10%以内。按照世界交易所联盟公布的总市值数据,沪深证券交易所的排名连续下滑。虽然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市值不断增长,但我国证券市场的总市值与GDP的比例仍相对偏低。
(2)我国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融资效率低下。企业融资主要通过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手段实现。这种局面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需要,不利于调整经济和经济的增长方式,不利于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也不利于防范金融风暴。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社会存在巨量的闲散资金,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中只有少数大企业获得融资,而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达不到上市门槛还不能大规模地在证券市场融资。企业贷款经营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负担,这不利于我国中小企业的成长,严重阻碍了我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和发展。
(3)我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不健全,运作不规范。作为证券市场主力军的证券公司实力参差不齐。目前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虽然有一些较优秀的上市公司,但所占比例不多,而且新上市公司的问题仍然严重。另外部分上市公司融资后项目突然变更的现象也比较突出,这是目前证券市场中较为敏感的执法不严的具体表现。我国证券公司与国际大证券公司的巨大差距显然构成了我国证券公司在未来竞争中的弱势地位和潜在风险,使我国证券公司不足以与国外大证券公司相抗衡,在风险抵御能力上处于明显的劣势。
(4)我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典型的“政策市”。政策市是政府干预程度较深,市场经济发展处于较低的阶段,倾向于采取政府行政干预的手段直接调控股市走向来为政府经济发展目标服务和解决“看不见的手”失效问题。我国证券市场的运行主要受到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我国的政府政策还过多地干预了证券市场的运行,导致波动频繁。政府的全面介入,深入的行政干预,给市场打上了明显的计划经济烙印,挫伤了市场的效率与活力。
2我国证券市场的优化运行策略研究
2.1对我国证券市场现状的原因探析
第一,脱胎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证券市场在建立的初期,由于对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片面理解而设置了上市公司中较大比重的国有股,形成了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从而造成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的不平等现象。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了我国证券市场上出现的只是大批投机客而不是投资者。使得我国证券市场虽然规模不大,但其波动幅度却是世界之最。
第二,由于我国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度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格,造成了政府对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监管不力,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运作不规范,从而引发市场风险。种种不利于证券市场发展的行为没有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为证券市场的发展埋下了重重隐患。
第三,在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初以行政性分配为特点的上市额度造就了一批先天不足的上市公司,再加上后续监管不力、市场体制不健全等原因,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不高。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和证券市场改革开放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证券市场的改革开放对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经营运作的规范和核心竞争的提升提出了新的挑战。而我国上市公司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挑战。
这诸多原因的结合,造就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健康性。而在不健康的市场中锻炼出来的投资者的不成熟性表现得也就尤为明显,从而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变幻无常,增大了市场的不确定性、降低了可预期性。
2.2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的优化调整模式
(1)由着眼于融资和倚重粗放型的数量扩张的基本策略,转向着眼于投资回报、倚重质量提升、效率提高、结构完善和制度发展的基本策略,改变结构改革和制度发展长期滞后于市场扩张的局面。一是政府的政策必须由过去的基于资金驱动的需求管理转向供给管理;推进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和资产管理机构的企业制度改革,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整个市场的质量,刺激效率,促进与保障资本和经济资源的有效利用,保证证券的有效供给。二是建立合理的证券市场定价机制,使价值投资和价值发现成为市场交易的主要驱动因素,保证市场健全、有效地运行。
(2)市场的运作与发展,由政府导向转向市场导向,由主要依赖行政手段转向主要依赖市场机制和法治机制。政府的功能集中于提供并保证实施有利于市场有效运作和健康发展的制度规则,集中于培育和创造良好的市场运作与发展的制度环境;依靠市场调节、微观机制完善和法治秩序保证市场的规范运行。
(3)保持短期行动与战略目标之间一致性和协调性,保持恰当的行动次序、时机、方向、路径和配套性。在制定短期政策和采取短期行动时,注意既避免与长期战略目标相冲突,也避免为以后的行动制造障碍,即在解决旧的发展障碍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避免制造新的发展障碍和历史遗留问题。
(4)在证券市场宏观稳定政策工具的选择方面,注重发展证券市场的内在稳定机制。通过市场质量提升、结构改善和微观机制的合理化来控制、降低和化解市场风险,避免高度依赖政府的直接控制和行政稳定措施;注重短期稳定与长期稳定相一致,避免短期稳定措施加大长期风险,损害长期稳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3我国证券市场优化策略分析
(1)加强证券市场机构体系建设。证券市场主体质量的高低,对我国证券市场能否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进资本市场主体发展的关键。①取消额度管理代之以核准制。股票和债券市场的额度管理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手段,由于对证券发行标准制定较低,这给行政部门行使权力提供了较大空间。严格行政审批,提高上市标准,取消或减少行政干预,将证券市场的额度管理换之以核准制,这样既增强了市场参与的公平性,又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国家可以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上市标准,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发展。②强化上市公司淘汰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不但要转轨,更要转制。对于那些业绩长期不佳的上市公司,证券管理部门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只有保证了上市公司的质量,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和扩容才会有保障。
(2)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与业务发展。加快产品创新和拓展市场的深度与广度。建立基于市场的金融创新机制,发展多层次、多品种、多渠道的完整市场,实现上市公司股份的全流通。引入股份回购方式,加快国有股减持。完善债券品种结构,积极发展企业债券,探索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模式。大力发展开放式基金和中外合作投资基金,促进股市债市以及基金市场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二板市场,大力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加快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3)加强政策配套,规范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是高度信用化的市场,只有建立起严密的法律体系,各交易环节严格按法规操作,才能保证交易活动的安全和可靠,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降低证券交易风险,使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法律地位不明确,存在监管主体多元化的问题,而且法律制度也缺乏配套性和时效性。因此加强政策配套,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成为当务之急。政府采取的各项监管应该以法律和制度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健康运行所需要的法律政策以及制度,同时也要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证券市场中的各种违规行为。
Postgraduate Securities Act Practical Teaching Strategies
WANG Xiaoli
(School of Law, 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Bengbu, Anhui 233030)
Abstract In law undergraduate curriculum of professional securities laws are generally elective nature, in view of the Securities Act of strong professional and practical features, the teaching time is set mostly in the second semester of junior year or first semester of the senior stage .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teaching quality and effectiveness of securities law courses to cultivate application, complex and high-quality professional legal talent instructional purposes, and may be incorporated in the actual teaching practice teaching philosophy courses in the Securities Act, and take a variety of practical teaching methods.
Key words securities law courses; classroom teaching; practice teaching; law professional
当前,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基本上都定位于把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成为能够在公、检、法、司、律所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或法律服务工作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证券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规范证券募集、发行、交易、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引导社会资金的合理配置,保障证券市场的参与方特别是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证券市场的有序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证券法课程的主要作用在于使学生能够知悉证券法的基本理论,并对国际证券法律制度的发展概况有一定了解,以实现培养适应现代市场经济深化推进和进一步建设法治国家所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法律人才的教学目的。在笔者所任法学院的课程设置中,证券法定位为一门专业选修课,在大三第二学期进行教学。证券法课程设置的时间阶段、教学对象等因素决定了证券法课程的教学应不同于其他的法学专业课程,因此,为提高证券法课程的教学质量,达到上述教学目的,有必要在证券法课堂讲授中树立实践性教学理念,采取多元化的实践性教学策略。
1 实践性教学在证券法课堂教学中的重要性
1.1 证券法课程自身的特点需要引入实践性教学
与其他许多部门法类似,证券法也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但其更具有较明显的专业技术性,体现为:证券法的知识体系具有较强的专业属性,一般法学专业本科生难以理解和把握其内容;同时,证券法还关系到相关金融证券的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其实际中的操作技术问题;此外,证券法总体而言是一门兼具有民商法和经济法属性的交叉性课程和学科,其内容丰富庞杂,涉及面较广,既涉及宏观面又涉及微观面,同时还涉及基本面以及复杂的技术面;众所周知,证券法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和变化性,作为证券市场最主要的市场即股票市场是一个最变化莫测的市场。因此证券法课程的这些特点就决定了在证券法教学中仅讲解证券法律的基础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结合一定的实践操作经历才能较好地向学生传授相关的证券法律理论知识,也才能使学生对证券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及其效果逐渐有所感悟,并趋于理解。在证券法课堂教学中选择实践性教学模式,可以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专业技术性强、复杂性强以及内容丰富的证券法律知识,并逐步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另外,证券法课程内容较多,在笔者所任的学校是36个课时,如何在较短时间内让不具备金融证券知识背景的法本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证券法学的内容,教学策略方法的运用成为一个重要的因素,其中,实践性教学不失为是一种尚佳策略,更是提高证券法教学效果的一个必然要求。
1.2 实践性教学的特点有利于证券法课程的课堂教学
(1)“实践性”有利于证券法课堂教学目的的实现。实践性教学的最主要特点莫过于其实践性,注重使学生掌握能够通过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而具备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并最终解决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证券法课程课堂教学的主要目标是使学生通过系统学习证券法的基本理论,从而能够独立运用所学的证券法律知识去进一步分析和解决证券市场上出现的种种问题,并利用所学的证券法律知识去指导自身的炒股、理财等证券投资活动。在证券法课程教学中采用灵活多样的实践性教学方法,不仅可以增强证券法律知识的趣味性,还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2)“以学生为主体”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证券法课程的兴趣。实践性教学打破了传统“灌输式”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模式,改变了过去学生在课堂中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地位,它更强调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在课堂教学中将大部分的时间交给学生去主导,通过让学生积极参与的方式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的兴趣和热情,从而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水平。以学生为主体的实践性教学同样需要教师的加入,只不过教师不再是通过灌输的方式教授学生知识,而是在课堂中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证券法课程专业理论知识比较复杂,有的晦涩难懂,传统的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教学模式并不合适。因此,在证券法课堂教学中可以有效采取多种实践活动,指导学生积极参与证券法律案例的分析、解决,还可以针对学生的不同兴趣爱好以及所掌握的不同法律基础知识程度,在证券法课堂中创设灵活性的教学实践活动,让学生参与进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角色,以激发学习证券法律知识的兴趣,进而提高分析和解决证券法律问题的能力。
2 法学本科专业证券法课程教学对象的特点
2.1 大部分学生欠缺金融证券方面的基础知识
证券法是一门专业性与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在证券法课程教学中涉及较多的金融投资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如证券承销、证券的集中交易等。而法学专业的学生大多数并不具备金融投资方面的知识储备,对于资本市场中的股票、债券等缺乏一定程度的了解,有的个别同学几乎毫无概念。在笔者所教授的法学大三三个班将近150人中,没有一个实际拥有证券账户的学生,即使有少数学生曾经选修过金融投资、证券保险以及经济理财类课程,也只是在课堂中有过较少的模拟炒股经验,大多数法学专业学生对金融投资学的理论知之甚少。
2.2 思想情绪上轻视专业选修课
证券法课程的教学在笔者所在的法学院是安排在大三的第二学期进行,此课程的教学对象是即将迈入毕业班的大三学生,这一阶段,他们还要从事较繁重的专业必修课学习,同时也面临着考研、司法考试以及就业等诸多选择压力。因此,在学习时间紧迫的这一阶段,很多学生不重视证券法及其它专业限选课的学习。通常情况下,学生主观上不愿意到课堂中去主动积极学习证券法知识,更多的选择是去学校的图书馆或者自习室看书备考,即使有的学生坐在课堂上,也大多是在准备复习即将来临的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以及其他的考试等。专业限选课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考查课,只要求成绩能够通过就行。
2.3 对基本理论的学习兴趣不足
证券法课程知识的掌握不仅重视实践性应用,也强调基础理论知识的扎实。在临近毕业的大三学生群体中广泛存在着一种较为功利的学习情绪,他们不愿意学习较枯燥的法学理论知识,学习兴趣远远低于刚入大学校园时的学习状态,导致上课人数比较低,课堂效果也不理想。在各种就业压力、考试压力等因素影响下,大三的学生对于课堂教学中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很少主动、积极地交流,即使在课余时间里与任课教师交流的也大多是倾向于现实性较强的考试、就业等方面的内容。
3 法学专业证券法课程实践性教学的具体措施
3.1 结合证券法基本法律的内容设计讲稿以增强教学的实效
现实中在涉及资本市场禁止交易行为法律规制时,基本上都是直接适用证券法,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证券法课程教学的实务性,可以紧紧围绕证券法基本法律的法条内容来设计讲稿和安排教学重难点。我国的证券法1999年开始实施,2005年进行了大修,如今证券法正处于又一次重新修订过程中,有许多即将新修订的内容在相关媒体报道中有较多关注,因此,可以结合现有证券法基本法律的法条内容来设计教学讲稿,既可以让法学专业学生知悉现有证券法基本法律的内容,又可以结合证券法最新修改的动态,去进一步学习现有的证券法,从而去比较新旧法条的异同,以使学生能够掌握证券法修订的背景、原因以及主要内容,从而能够及时了解证券法律的最新发展动态,在实践中遭遇证券法律纠纷时,能够自如地适用相应的证券法律条文。
3.2 注重实际操作以使学生在亲身经历中掌握证券法学知识
法学专业的大三学生由于金融证券学基本知识的缺失、就业压力以及各种考试的压力等因素,他们很难坐下静心去了解学习纯粹的专业知识,因此,为提高学生了解证券法学科的兴致,进而提高证券法课程的教学效果,可以采用亲身实践操作的活动或方式。例如,可以结合网络中的模拟炒股,让学生参与到证券交易环节中去,以促进证券交易相关理论知识的了解。在有条件的情况,还可以带着学生去观摩当地的证券公司、上市公司等,以使学生能够亲眼目睹证券发行、证券交易的相关模式。
3.3 精选案例以活跃证券法课堂的教学氛围
证券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兼备的课程,在教师授课中,不仅强调基本知识的掌握,也注重实践应用能力的提高,因此应将基本理论与案例实务两种教学方法结合起来,为了进一步活跃证券法课堂的教学氛围,更应该积极实施案例实务的教学方法。在证券法课堂教学过程中,依据本学科的教学目的和教学重难点,选取曾经的或者正在经历过程中的某些证券法方面的案例作为课堂中的素材,这些选取的案例应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争议性以及前瞻性,通过这些案例,积极引导学生对其进行分析、讨论或者交流,进而促使学生有所思考,以提出案例中所涉及的相关证券法律问题的解决措施。在学生讨论分析的基础上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加深学生对相关证券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并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3.4 开拓多种互动式教学活动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该课程最低教学目标是争取学生能够读懂、看懂、听懂新闻中相关的财经内容,明了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般经济现象,理解政府出台的基本金融政策。这一目标的设定可以满足对证券投资感兴趣、需要了解证券投资基础知识的学生要求。该课程最高教学目标是帮助有需要的学生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这个教学目标为学生将来可能的职业迁徙打下基础,拓展学生的就业空间,提升学生职业持续发展的潜能,同时也为部分需要进一步深造学业的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在最高目标和最低目标之间,我们设定了一个中间的教学目标,即一般教学目标。就是培养具有一定素质的股民、基民,为社会注入理性的投资者。这个教学目标使得有理财需求的学生,能够学会证券交易的基本方法和一般技巧,熟悉证券投资分析的理论和方法,最终能够在证券市场中通过不断积累经验成为合格的甚至是优秀的投资者。
二、选修课“证券投资学”教学目标的实现途径
围绕上述课程教学目标,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突出重点,合理规划教学内容。首先,需要为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确定主要的教学内容。我们把一般教材中证券投资工具和证券市场交易部分作为选修课“证券投资学”的重点教学内容,尤其是其中的证券投资工具股票和基金部分,设定为重点讲解内容和反复训练项目。证券投资分析作为次要内容,选择性地介绍证券投资基本面分析,对证券投资技术分析只做一个大致的讲述。其次,需要在教学过程中突出教学侧重点。对于选定的重点内容我们坚持深入讲解、反复练习的原则;次要内容和其他内容只做一般涉及,在课堂教学中基本指导思想是一带而过。最后,指导课外辅助阅读。对于代表我国证券市场特色而教材中未做及时反映的内容,如国有股减持、QFII制度、新三板、创业板市场、私募基金等内容,可以指定阅读资料目录,对有兴趣的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
2.因材施教,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选修课课堂班级人数一般较多,而且选修的学生基础不同、学习目的各异,因此在其他课程中非常适用的分组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在这里运用起来就非常困难,同时还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多媒体教学无疑成为选修课“证券投资学”的首选。首先它可以非常直观和形象地反映“证券投资学”中大量的图表,既可以节约课堂教学时间也易于学生接受;其次可以通过网络注册实现股票的模拟交易,让学生对证券交易有一个比较感性的认识;最后,通过多媒体手段可以让学生了解诸多经济名家对证券市场现象的解读,让学生了解对同一现象的不同观点,多视角多层面地深入理解事物的本质。
3.注重效果,选聘优秀师资授课。选修课对授课教师的素质要求更加严格。选修课教师要在较少的时间内教会学生相对较为丰富而且适合他们需要的知识,必须对自己已知的内容进行浓缩、精选和提炼。尤其证券投资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授课教师最好能够有真正参与实际证券投资活动的经历,才可能让理论与实践贯通,使两者不至于脱节。
三、选修课“证券投资学”的教学实践
为实现选修课“证券投资学”的教学目标,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了初步探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实施项目教学。项目教学法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教学模式,尤其适合“证券投资学”这种实践性强、综合性强的课程。在“证券投资学”的教学中实施项目教学,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接近真实的教学环境,既满足了学生多层面的需求又培养了学生的综合能力。我们以证券投资工具中股票和基金的内容为主干,设计了大、中、小三个层次的项目实施教学;同时对自愿进行实盘交易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正确的引导,一般情况下倡导学生通过网络注册和专业模拟软件进行模拟交易和仿真分析,鼓励学生参加网络模拟炒股比赛。
2.教材选择。选修课“证券投资学”教材的选择主要参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证券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做了内容浅化和难度降低处理。根据学生实际需要和课时情况,我们确定授课重点放在证券投资工具上,实践中的做法主要是:对更新较快、未能及时在已出版的教材中体现的知识和技术,自编讲义加以补充;选择经过教学实践检验已经精选提炼成型的校本教材;参考带有习题册或者模拟训练的高职高专教材。
3.考核方式。为了配合选修课“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我们将考核方式作适当调整,建立了以能力考核为主的考试制度。主要的改变有:(1)基础理论部分的考核,注重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运用和分析能力。以记忆为基础,以理解为重点进行考核。(2)一般应知应会内容采用过程考核的方式,将常规考核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着重了解学生对相关知识的关注和参与实践情况。(3)可以以证代考。只要学生考取了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就可以得到该课程的学分。
四、尚需完善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