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昭通;中小学美术;少数民族;文化艺术
对接昭通是云南省下辖的市级行政区,聚居着回族、苗族、彝族等少数民族,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艺术,为中小学美术提供了大量的教育教学资源。云南昭通,尤其是当地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美术教育,在教育工作者几十年不懈的努力下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较全国其他一些发达地区而言,昭通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美术教育教学尚存在一些差距。为此,昭通中小学美术应积极与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实现对接。
一、昭通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与中小学美术对接的意义
中国历史悠久,除汉族以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这些民族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丰富的民族文化艺术,书画、泥塑、剪纸、雕刻等都是其宝贵的特色文化艺术。如,云南昭通地区的回族、苗族、彝族等少数民族人民创造了剪纸、挑花、刺绣、泥塑等特色文化。如果在中小学美术中渗透这些资源,在课堂上将两者完美对接起来,就能让学生从小接触、感受、学习昭通传统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促使他们在增长知识、拓展视野的同时发展认知能力,丰富审美体验,培养他们热爱家乡、热爱民族的信念,促使他们积极树立民族自信心与自豪感。与此同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与中小学美术的对接,还能进一步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增加美术课程的内涵性、趣味性,从而加强对昭通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充分开发、利用,让学生理解其深刻的内涵,进而使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艺术能通过中小学美术进一步传承下去。
二、昭通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与中小学美术实现对接的策略
其一,构建中小学美术乡土教材。昭通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从小就生活在浓郁的文化艺术氛围中,对少数民族美术文化耳濡目染。如,苗族、彝族的一些小姑娘从六岁左右就开始跟着祖母、母亲学习刺绣、挑花,十几岁就开始准备自己出嫁时的刺绣嫁衣、嫁妆。所以,实现中小学美术与昭通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对接,在美术课堂上为学生讲解当地的美术文化,会使学生对美术学习更感兴趣。因此,昭通要想改进中小学美术教育,就应积极依据各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历史编写乡土教材。如,在实际工作中,教育工作者应充分认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内涵、制作特点、美学意义及其与人之间的关系等,并注重将一些美术名作、少数民族民间艺术品等编入教材,使学生能通过乡土教材更加深刻地了解、认识本民族、本乡本土的文化艺术,并不断提高审美能力,促进学生情操与精神的健康发展。其二,创设少数民族的教学情境。按照昭通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美术教师应认真挖掘、整理少数民族美术内容,在课堂上为学生展示大量的、学生容易接受的、色彩鲜明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品,促使学生能近距离接触、感受昭通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如,教师为学生布置一个昭通风情版画作品展的活动,将一些富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泥塑、乐器、刺绣等穿插在版画作品展览中,为学生营造浓郁的文化艺术氛围;教师也可在画室的墙面上为学生布置一些回族、苗族、彝族的刺绣图案、乐器等艺术作品,以调节课堂学习氛围,为学生创设充满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风情的美术教学情境。此外,教师还应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进的教育信息技术,把体现昭通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相关音频、视频等资料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并通过课堂展示给学生,促使学生在教室内也能欣赏到昭通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艺术,从而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少数民族美术的兴趣与热情。其三,有机结合欣赏教学与实践。通过欣赏昭通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之美,中小学生能了解当地传统的手工艺表现题材和创作方法;通过了解本土传统的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就能在创作实践中逐渐形成判断能力、审美能力。同时,学生在欣赏传统少数民族美术作品过程中可按照不同的内容表达自己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看法,并学习使用美术语言将自己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强烈情感抒发出来,在拓宽眼界的同时增强鉴赏能力、表达能力。如,在美术欣赏教学中,教师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引入美术课堂,并鼓励学生积极实践,表达对美的真实体验,从而通过实践掌握使用各种传统工具的方法,体验少数民族美术制作的乐趣,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践自己的构思、创意等,逐渐增强学习自信。中小学美术教师应正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价值与魅力,积极实现它与中小学美术的对接,让学生从崭新的视角对民族文化艺术的内涵进行审视,并加深理解。结语在人类社会众多的文化艺术中,美术一直是重要的瑰宝,是民族文化得以传承的重要手段。作为教育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中小学美术教学应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探索与研究,通过实现中小学美术与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对接,让学生感受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无穷魅力,从而做好宣传与传承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工作。
参考文献:
[1]李小坤.中小学美术教育与民族特色文化关系.青春岁月,2013(24).
【关 键 词】旅游开发 红水河流域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红水河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为西江上游的别称,自西而东横穿广西中部,全长659公里。至柳州地区象州县石龙镇与柳江汇合后改称黔江,其流域面积达63162平方公里,约占广西总面积的37.4%。这里聚居着壮、汉、瑶、苗、侗、水、仫佬、毛南等8个世居民族,有“民族长廊”之称。该区域的少数民族文化丰富多彩,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广西红水河流域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及旅游开发价值
1.概况。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在广西红水河流域,居住着壮、汉、瑶、苗、侗、彝、水、布依、仫佬、毛南、回、仡佬等12个民族。其中,壮、侗、水、布依、仫佬、毛南和仡佬等壮侗语少数民族世居在此。广西红水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民间文学类、民间舞蹈类、民间音乐类、民间手工艺类和民间节庆类。其中,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壮族刘三姐歌谣;民间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壮族蚂拐舞、壮族舂榔舞、瑶族长鼓舞、铜鼓舞、苗族芦笙舞等;民间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壮族的“三顿欢”、侗族大歌和壮族师公戏;民间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壮锦、瑶族服饰、贡川沙纸制作工艺和毛南族花竹帽编织工艺;民间节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壮族的蚂拐节、三月三歌节和牛魂节,瑶族的盘王节和祝著节,苗族的苗年和芦笙节,毛南族的分龙节,仫佬族的依饭节、走坡节和二月社。
2.旅游开发价值。广西红水河流域作为我国大西南一个重要的民族走廊,原生态民族文化丰富多彩,拥有数量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域特色鲜明。加上喀斯特地貌地区特有的溶洞、崖滩和山色湖光,形成了一个特质突出的生态旅游区。该区域旅游资源丰富,资源的体验性强,能开发成娱乐身心的文化旅游产品。
目前,广西红水河流域旅游发展的类型有:旅游城市、旅游县、A级景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文物(建筑物)保护单位和旅游示范点。
二、旅游开发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对于广西红水河流域而言,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合理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既可以使该流域的旅游业具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又可以促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1.旅游开发本身要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要发展旅游就要注意对其的保护。广西红水河流域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势必要重视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工作。该区域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并做好该区域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保持其独特性和多样性,有利于当地的旅游发展。
2.旅游开发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古老的非物质文化的生息繁衍,靠的是人们的积极参与和主动传承。随着时代的发展,客观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在改变。依托旅游开发,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潜在的经济价值开发出来,把资源转化成为产品,使之走向市场,形成产业,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被关注度。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中人对它的认同感、自豪感,吸引更多的人积极地继承发展。对于旅游业而言,也可以在静态的旅游景观中增加动态的元素,增加旅游的吸引力,从而实现互动双赢。
3.旅游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极影响。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间相互影响,其中后者处于相对弱势。随着旅游者的不断涌入,带来了与当地截然不同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冲击着当地居民尤其是年青一代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随着他们接受现代文明能力的增强,文化习俗却在逐渐弱化。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 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民间风俗及文化习俗的外部大环境发生了变化。而为了满足旅游发展的需要,该区域十分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但这种投游客所好的保护方式,难免有流于形式之嫌。
三、旅游开发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谐发展的途径
如何趋利避害,既能让广西红水河流域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旅游开发所用,又能在发展旅游的过程中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是摆在我们眼前的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1.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才是旅游开发的一项重要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仅仅是属于哪个个人的,而是一定族群的共同财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社会公共资源。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上,政府应该履行一定的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之成为公共文化政策的一部分。而广西红水河流域大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也比较重要。对于如何促使这两者和谐发展,政府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科学制定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是政府对旅游目的地旅游业的发展规划、资源开发与经营模式及开发步骤,尤其是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的总体指导、总量控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政府科学地制定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做好旅游规划,有利于从总体上把握旅游开发中涉及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部分,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关保护性的政策。
(2)多渠道筹措保护资金。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鉴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不足的现状,如何多渠道吸引民间社会资金,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对此,我们应充分调动政府、社会两方面的力量,建立相应的投资渠道和资金扶持机制,由政府发起,通过各种方式多渠道吸收民间的资金。
(3)开展专项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有很强的专业性和针对性。有效的保护应该是在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准确了解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甚至设立专门的机构来主持和开展工作。鉴于此,基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属性,由政府来主持这项工作是最为合适的。
广西围绕“广西红水河流域铜鼓艺术”,制定了铜鼓艺术资源普查方案,设计和印刷了《广西红水河流域铜鼓艺术普查表册》,在项目所在地河池市举办了“广西红水河流域铜鼓艺术普查”培训班,培训了河池市8个县市区的文化馆、文化站普查人员100多人。在东兰、南丹、天峨、巴马建立11个铜鼓艺术传习馆,在10所小学设立铜鼓艺术传习班,建立了东兰县长江乡兰阳村周乐屯和南丹县里湖乡蛮降屯、化桥屯、化图屯铜鼓艺术生态保护村。此外,还将重点建设刘三姐歌谣展示中心、三江侗族艺术传承基地、京族文化展示基地、贺州瑶族服饰展示等基地。
2.重视社区的参与。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对传承人的保护是关键。这就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当地群众的参与才能收到实效。红水河流域大多属于贫困地区,居民生活水平不高。在旅游发展的过程中,重视社区的参与,使得社区居民直接进入到旅游业的规划、开发和经营中。同时,将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扶贫等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社区居民在旅游开发与发展中得到切实而合理的利益,一方面能够使得他们积极地投身于旅游的发展,利于旅游氛围真实性的塑造;另一方面还能够唤起他们对本民族文化的热爱,增强他们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力,从而自觉主动地对本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和保护。
3.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由于政府、企业、当地民众以及游客等各利益主体的诉求不同,加剧了他们之间的碰撞,进而容易引发矛盾,这不利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利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共赢来达到旅游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对于旅游价值链中,当地民众属于弱势群体,应多加重视。一方面要重视他们对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和实际感受,另一方面要想办法给予扶持。在进行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敏感性问题方案的设计时,要重视对当地民众意见的搜集。这对于重新审视旅游开发和发展中的问题,保障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按照“合理而适当”的分配原则确立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在利益分配中不回避少数民族聚居区旅游价值链上各参与者在能力和贡献上的合理、恰当的差别。所谓“合理”就是指旅游利益分配能够符合并满足县域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尤其是当地居民的旅游参与利益获得,有利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改善和能力提高。而“恰当”则是指每个参与者以自己在参与旅游业过程中的能力、贡献的差异,得到自己相应的利益回报。在此,当地政府应该特别力保贫困居民、低收入者的利益获得,以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旅游开发所需要的一项重要资源。要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重视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要求开发与保护并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植根于少数民族群众,受制于外部社会大环境。对它的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收到实效。要通过有力的政策及措施,鼓励、引导和支持民间组织、社会各界及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投身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参考文献:
[1]保继刚,楚义芳.旅游地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72-105.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化;动画;东乡族
检 索:.cn
中图分类号:J0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832(2015)01-02-0097-03
The?Application?and?Communication?of?Ethnic?Cultural?Elements?in?the?Animation?Art? Design, "Little-Known?Dongxiang", for?Example
XU Yuan-yuan, LI Wen-li, SHI Yi-ting, LEI Ting-ting, LU Zeng-lian, MA Xiu-lan(Nor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Lanzhou 730100,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hina’s ethnic minority culture is facing huge impact and unprecedented challenges. Accompanying the slowly disappearing of many characteristics of national culture, protecting and inheriting the national culture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Animation industry as a fast-growing emerging industry, has huge development space and potential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Animation will be abstract and profound traditional culture into the simple and intuitive screen image by its unique form of expressi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each through lively activities attracts more and more consumer groups. Article mainly analyzes the spread of minority cultural elements in the animation design, as well as the cultural elements in the innovation way in the process of animation creation.
Key words :minority cultural; animation; the dongxiang nationality
Internet :.cn
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所在,是先辈们遗留的精神瑰宝,是人们思想观念的集中体现,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精神气节。作为中华儿女我们有责任对传统文化进行保护和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具有延续性的特征,形成了丰富的内容,多样化的内涵。只有找到人们喜欢的合适的传播形式才能将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生活化、大众化,为人们了解和接受。动漫作为传播传统文化的重要传播形式,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动漫产业正以其自身强大的优势进入民族文化传播的行列之中。它以千变万化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的表现风格,在吸引观众兴趣、感染观众情绪以及传播动画内容和思想的真实情感。将民族文化元素融入到动画创作之中,不仅有助于丰富动画题材和内容,更对国家文化和国家形象的传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民族文化元素在动画设计中使用的必要性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西方文化的不断传播,中国本土民族文化正被不断地稀释,少数民族文化更是受到巨大的冲击。由于人们的关注点发生了转移,导致在动画创作中忽略了自身丰富的民族文化的运用,少数民族现行的生活习俗正随着世代更替而逐渐消亡。好莱坞动画以及日本动漫作品大量涌入中国文化市场,使得我国动画电影在内容题材、造型、艺术深度等各方面面临着挑战。很多外国动画作品灵活借鉴中国特色民族元素和题材,将中国神话传说、功夫等特色民族元素融入到动画创作中。把中国民族文化以动画的形式包装一新,推广全世界,获得巨额利润,赚取中国人票房,做到了我国动画工作者想做而没有做的事情。这种现象也给我们敲醒了警钟。
2008年梦工厂推出的《功夫熊猫》就是一个很好地例子,在这部影片中中国传统元素无处不在,从角色造型到场景设计,从道具的使用到背景音乐以及中国精神都得到了完美的表现。在影片中将中国功夫和大熊猫巧妙的结合是作为影片的一大亮点。功夫是中国独有的一门传统元素,在影片中却表现的具体可感,生动形象的呈现在观众眼前。熊猫作为中国的国宝,是中国文化符号的象征,本身具有笨拙、可爱、憨态的特点,动画制作者又赋予它馋嘴好吃的特点,为影片添加了很多笑点,大大增加了影片的趣味性。在中国文化中乌龟向来被看做长寿的象征,拥有者无穷的智慧,给人以超凡脱俗的感觉。影片中的乌龟大师正是迎合了中国的这种精神理念,他具有超人的智慧、豁达的胸襟、还能未卜先知,任何时候都表现出一幅泰若自然、高深莫测的神态。影片中的五大高手也是一大特色,虎、螳螂、鹤、蛇、猴等形象并不是制作者随意安排的而是结合中国传统武术虎拳、螳螂拳、鹤拳、蛇拳、猴拳特意塑造。这样就把抽象的“中国功夫”进行了高度概括和具象化。影片的开场进行了一场“龙斗士”的选拔,“五大高手”所暗含的中国传统武术就潜移默化的进入了观众的头脑,是一种娱乐而不是说教。
中国历史文化悠久,文化资源宝库丰富,对于动画创作有着不可估量的的发展潜力,但是动画创作者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对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并不是一味的对传统文化样式和表现形式进行照搬照抄,而是应该将传统精神融入现代创作的思维理念,在保持传统精髓的同时迎合大众的口味。动画传播不是教条式的说教而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让人们在轻松娱乐的状态下感受传统文化精神。
二、民族元素在动画中的运用对传统文化传播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动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欢。与此同时动画产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丰富多彩的、风格各样的动画片大量涌现。但是,无论如何发展,它都是一种传播媒介离不开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传播。动画越来越成为一种流行文化,特别是作为民族文化传播的载体,它为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博大的文化精神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觉窗口。因此,在动画中运用传统文化元素就会使传统文化随着动画的传播而得到扩散。例如动漫作品《郑成功》,它的取材是中国明末福建沿海,民族英雄邓成功的故事。在整个作品中展现着大量的闽南沿海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将中国民族传统的优良品质发挥额淋漓尽致。
大家都知道日本动画越来越来受到人们的喜爱,而日本动画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立足传统进行创新,像《幽灵公主》《千与千寻》《红猪》等一系列优秀作品无不折射着日本传统文化。影片《幽灵公主》中男主人公阿西达卡生活的村落便是取材于日本真实存在的一个民族部落,其主人公的服装造型、生活风俗都体现了现实生活民族的原貌。在《千与千寻》中宫崎骏把日本民族元素抽象成了各种鬼怪造型,如无脸男、还有光顾油屋泡澡的各种神灵,体现了日本大和民族对神灵的信奉。《龙猫》里的龙猫和煤炭精灵,《幽灵公主》里的树灵精和山神兽,虽然没有太多的对白和复杂的情节却能吸引大量的观众,让世界人们在娱乐的同时更加了解日本文化。
中国是一个拥有多民族的文化大国,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才形成了如今我们灿烂的中华文明。我们拥有丰富的民族题材资源,但现阶段中国动画将少数民族元素运用到动画中创造出经典的较少。一方面很多动画创作者对少数民族文化不了解。各民族宗教、传统文化的不同,无法深入其中领悟文化内涵,盲目的追求形式化,过于刻板。另一方面欧美、日韩等流行元素的轮翻冲击,使年轻的一代人对传统文化已经产生了距离感。在进行动画创作时,提炼民族文化之精华,把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把少数民族元素,如:民族服饰、传统民间音乐、民族传说灵活运用到动画创作中,不仅可以丰富各民族地区的人民娱乐精神需要,而且能够传播和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动画短片《你不知道的东乡族》创作过程
我们的动画短片名为《你不知道的东乡族》用一种简洁、轻松、幽默的方式来介绍东乡人们的风俗习惯、人文风貌。在动画短片中我们用一种诙谐的语言讲述了东乡族的发展历史、生活习俗、婚嫁礼节。让观众以一种清新愉快的心情走进东乡族,了解东乡族的风土人情。
在《你不知道的东乡族》人物造型制作中人物大多使用较为简练的线条,背景大多使用明度较高的纯色背景,给人以简洁明快的效果。人物造型在提炼少数民族元素方面主要参照了东乡族的外形特征。男人喜欢戴平顶软帽,有白的,也有黑的,但并没有太多讲究,只是花纹会不同。衣服为长袍、男性有腰带。东乡人民的衣服花纹多,但是颜色多为青、蓝色或藏青色。妇女的盖头分黑、绿、白三种颜色,颜色也随着年龄改变,七八岁戴绿盖头,婚后戴黑色盖头,老年戴白色盖头。所以盖头的颜色就是她们身份以及年龄的官方认证。在制作中把人物的五官抽象为点和线,这也是动画具有超越现实性的特征。
东乡族的婚嫁习俗还是具有较多讲究的,画面会以父母高堂而坐来表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之前男女青年是不得谋面相谈的,大多通过媒人中间传话。画面会用夸张的形式来表现传话过程的复杂和趣味性。结婚后新郎还要到厨房去“偷”一件炊具,象征掌握烹调技术,让新娘心灵手巧。画面将展示一个滑稽蒙面小偷的形象来表现这一习俗。接着画面会展示新娘哭着拉拉面的场景代表第二天晚饭,新娘要下厨擀长面,称“试刀面”。将复杂的传统习俗用简单的画面来表现增加了趣味性,更能吸引观众。
我们通过这些诙谐有趣的画面来表现东乡族的风俗习惯、人文风貌,让人们能更好地认识了解东乡族。最重要的一点是短片中出现的情节都是我们熟悉或经历的事物,有参照,并不是虚构的情节。我们采用的是一种有趣的方式,对东乡族进行科普解说,以简洁的画面给人以最直接的传达,动画中还融合了民族说唱,民族方言等元素。短片具有时间短、速度快、语言诙谐有趣等特点,符合现代年轻人的口味。让他们休闲娱乐的同时了解东乡族人们的传统文化。这也是《你不知道的东乡族》创作的鲜明特点,这个动画短片并不像传统的动画片一样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或者套用一个神话传说传达一种理念,而是采用一种现代人的思维观念、以现代人喜欢的流行文化方式来呈现东乡族人们热情好客,尊老爱幼,朴素醇厚的情深面貌。让更多的人了解东乡族,也为东乡族文化的传播起到一定作用。
四、结语
在经济信息一体化的今天,若要大力弘扬本民族传统文化,只有汲取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果,充分将本民族文化中的艺术精髓与时代精神相互融合,用创新的演绎方法,再加上巧妙的动画表现技巧,才能将优秀的中国传统民族文化传承与弘扬下去。在制作动画时,要充分将文化的传统元素与要表达的主题思想进行对比,而且要结合时代特色,创作出全新的角色与故事,丰富文化产业。只有在继承和挖掘民族民间文化的同时,将创新性、民族性、世界性和时代性的高度统一,才能用传统文化创造新的时尚潮流。保留经典,给观众耳目一新的审美感觉,从而引发观众的兴趣,使文化、商业达到双赢。若要动画片适应现代这个高速发展的环境,时代特色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两者缺一不可。
参考文献:
[1] 尼・巴音查汗.少数民族元素在动画创作中的借鉴及应用[D].北京:中央美术学院,2012
[2] 张昭阳.动画创作中对民间文化元素的挖掘与创新[J].电影文学,2009
一、广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区,世居民族有汉、壮、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12个,此外还有满、蒙古、白、藏、黎等其他民族成分。在常住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7.18%,少数民族人口总数在全国居第1位,其中壮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1.39%,壮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全区有12个民族自治县,包括龙胜各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58个民族自治乡。此外,广西还有97个国家民委组织申报命名挂牌的“中国民族特色村寨”。广西历来重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传统文化、建筑景观、生态环境、民族风情等具有重要价值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修缮和保护,为民族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广西入选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大都是人居环境优势、经济发展迅速、民族风情浓郁、生态环境优良、人居环境优美等特征。在国家大力发展旅游及相关产业的背景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发展正迎来了最好的时机。
二、广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适宜性分析
首先,广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旅游开发提供了重要的资源。广西少数民族村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形式多样、范围广泛,其中已经开发形成自己独特的旅游产品包括:包括织锦、刺绣、陶瓷、竹编和芒编在内的各色工艺品;具有民族特点的壮族干栏式建筑、侗族风雨桥、鼓楼等民族建筑;壮族的三月三歌节、瑶族的达努节和盘王节、苗族的踩花山、仫佬族的走坡节、侗族的花炮节,以及别有风味的打油茶等充满着浓郁的民族风情的节日活动,都深深地吸引着众多的游人。
其次,广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文化遗产无形的提高了旅游资源的附加值。多姿多彩的少数民族特色传统突显了特色村寨的独有魅力。如果没有这些文化遗产,其旅游吸引力将大打折扣。
最后,广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文化遗产提升了旅游开发的品牌,不仅吸引大量游客前来观光休闲度假,同时还吸引了大批的客商前来投资,为特色村寨文化遗产的 保护与开发提供了大量的资金。
三、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适宜性评价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
旅游开发的目标是实现对特色村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社区居民的发展。因此,在旅游开发的规划、建设和完善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当地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社区居民参与到旅游开发的各个环节,有助于提升他们对文化遗产价值和意义的认识,从而形成保护的文化自觉意识,对文化遗产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2.因地制宜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文化遗产的种类不同、保护级别不同、特色也有差异,在适宜性开发评价的过程中,必须根据时空分布、利益主体异质性、产业特色等方面对相应的指标适当加大权重。
3.整体开发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文化遗产是一个区域内整体的旅游资源,文化遗产依托当地的生态、环境、文化和居民。因此,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必须把它们当成一个整体开发形成一个景区或景点,同时在规划范围内合理布局各种基础设施、建筑风貌,形成文化遗产与旅游开发的统一和谐,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国内外对于旅游资源的评价体系构建方面已经有了很多研究,并且建立了较为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但是尚未发现有对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进行适宜性评价的研究。根据广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文化遗产特点,结合旅游开发现状,初步构建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表1所示)。
(三)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为了准确确定广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因子的相对重要性,通过打分法确定各指标权重。指标体系构建以后,以问卷的方式征求相关研究领域专家,共发出问卷50份,收回42份,有效率84%。然后运用层次分析法,获得一二级指标各评价因子的权重(表1)。
(四)综合评价模型建立
u价指标和权重确定后,需要对各指标进行定量化处理,采用模糊记分法对各评价指标进行赋值(表2)。
经过加权计算,可以得出少数民族村寨文化遗产是否适宜发展旅游,适合开发何种旅游产品及适合程度的评价结果。综合评价模型为:
R=∑WiwSi
式中,R为评价因子综合得分;Wi为评价因子的权重,Si为指标的得分。
黎族同胞日常生活以大米为主食,辅以玉米、木薯(甘薯)。一般一日三餐,均是粥。他们生活习惯是“爱稀不爱干”,这与当地天气炎热有一定关系。普遍是把饭煮熟后,用冷水冲成稀饭,平时不喝水,用饭米汤解渴。
黎族所吃稻米分为粳米和糯米,平时做饭用的多为粳米。粳米的质量甚佳,“其米粒大色白,味颇香美”。糯米多用于节日或喜庆时制作糯米团或包粽子,但更多的是用于酿制糯米甜酒。
特色的饭食是烤竹筒饭。其制法是:首先截取一节竹筒(用嫩竹,要直要粗,底部留节),然后放入精米(最佳的米是当地产的山兰香米),再加上适量的水,便放在火堆上慢烧细烤,待竹筒里的水烤沸之后,在竹筒的顶端加盖(塞以木塞或树叶),继续边烤边翻,直至闻到一股饭香味为止。饭熟后,稍候片刻用刀子把竹筒轻轻地破开,就可以用饭了。特点是:饭粒松软,味道特别,爽而不腻,老少皆宜,既有米香味又有竹香味,因而黎胞称之为“竹筒香饭”。烤饭时如果加点野味,如野猪肉、鹿肉之类,并拌入上等酱油、精盐,其味就更美,堪称黎家的佳肴,也是招待宾客的“高级餐”。平日,黎胞上山打猎或垦山,多不回家吃饭,往往就在山上以烤竹筒饭为餐。
黎族过去多采摘山蕨、草菇、竹笋及其他野茶佐餐。近年种植蔬菜已日渐增多,此外还种植花生、芝麻等油料作物。家家户户养牛、养猪、养狗,肉食以牛肉、猪肉为主,兼以取野猪、野禽、蛇、田鼠为食。牛大都在外野放,每户都有自己的木铎,挂在牛脖子上作记号。牛群是家中财富的象征,不易宰杀,只有遇到大喜事时才宰杀。杀猪也是如此。
黎族多居住在山林地带,老鼠很多。山上有山鼠,田中有田鼠,树上有松鼠,家里有家鼠。除认为家鼠不洁净不吃外,而将其他鼠都当作美味。黎胞上山下地,必定腰挂钩刀腰箩(用藤编织的小箩),看见老鼠要追捕。捉到之后,放在篝火里一烧,刮净毛,放在腰箩里带回家中,除去老鼠内脏,或烤,或煮,即可让孩子们美食一顿。
此外,黎胞家家都有腌制食物的习惯。例如将鱼和嫩玉米一起切细,加盐放入瓦罐中腌5~6天,就可以煮吃。罐里的咸水汁可长时间保留,再行腌制,认为此汁时间越久,腌的菜越咸香可口。腌泡成的酸菜,黎语称为“南沙”,一般多用野菜腌泡。采下能吃的野菜,剥去根须老叶,用清水洗干净,加上牛骨、猪骨或其他兽骨,放适量生盐,一起入增中密封发酵。经过长时间腌泡的野菜,酸味浓烈。俗语说:“一家吃‘南沙’,全村都闻到。”
黎胞男子嗜好烟酒,妇女喜嚼槟榔。酒,在黎族人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逢年过节,遇红白喜事,歉待亲友,无不喝酒,而且喝得越多越高兴。俗语说:“黎胞喝酒,喝醉为荣”。因此,黎家一般都会酿酒。其自酿之酒多以糯米或山兰香米为原料。先将米浸透,然后蒸成千饭,晾干后放进用芭蕉叶裹封在吊箩里,接着用水泡散酒饼,按一定比例,将酒饼水倒进吊箩内拌匀,箩口用芭蕉叶密封,水从吊箩底的小孔内流出。经过几天的发酵,便沁出一股芳香的酒味。这时,便用盆子放在吊箩底下,接一滴一滴流下来的酒汁,是为“酒滴”。再过6-7天,酒就酿成了。这种酒叫“酒蜜”,是敬请客人的最佳饮料。喝酒时,大家围坐着,将酒罐置于面前,各以细竹管插入吸吮。此酒多加水;中淡,喝多了也不易醉。
关键词:当代中国;少数民族节日;中国传统文化;文化交流;国家文化建设;地位;意义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2009年9月29日,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要大力增强我国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其中,“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一句意义非常深远。我国是一个多民族构成的统一国家,其中少数民族节日文化遗产非常丰富,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55个少数民族中,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节日,且大部分民族都拥有多种节日。随着国家政策导向及文化保护与发展的需要,少数民族的一些节日已经被批准为国家级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彰显我国文化多样性与社会和谐的重要表征。
一、少数民族节日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节日是一个民族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具有一定意义的、并在固定日期举行庆祝或祭祀仪式的日子。中国少数民族节日与自然界季节更迭、祈求丰收、崇敬英雄、谈情说爱、传统习俗、等有密切的关系,包括民族传统服饰、饮食、歌舞、仪式以及各种独特的风俗习惯等传统文化在节日中得以集中体现和生动展示。在节日中,各民族对自我的文化和社会进行反思并加以界定,个体由此获得对本民族历史和传统的一种认知和认同,社会生活也因此得以重新整合。
由于中国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使得民族节日在促进各族人民相互沟通、彼此尊重、共同团结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少数民族节日已成为中国传统节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节日类型及其关系
中国各少数民族由于不同的生存环境、历史发展和文化传承关系,节日类型多种多样,表现出各不相同的特点,并在节日的形成、发展、变迁以及规模、形式、象征等方面体现出诸多层次的关系。
1.类型
中国各少数民族节日众多,具有不同的类型。依据节日的根本特征以及节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可以将少数民族节日分为农事性节日、宗教性节日、纪念性节日、娱乐性节日、融合性节日等五种基本类型,但这些节日类型并不是截然分离的,而是会出现某种层面上的交叉与重合,比如某些农事性节日中,可能带有的成分,也可能给民众带来休闲与娱乐。
其中农事性节日多有祈望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寓意。农耕方面有开秧门、迎新谷、吃新米、敬牛、庆丰收等许多少数民族共同的节日。林业方面有密枝节(彝族)、护山节(彝族)、山神祭(羌族)、祭山神(布依族)等节日。牧业方面有鄂温克族的“祭吉雅奇”(祭牲畜神),蒙古族的马奶节、打马印,藏族的雪顿节,裕固族的剪马鬃等。渔猎方面有高山族的丰渔祭、猎祭,鄂温克和鄂伦春族的“米特尔”节(贮备越冬肉食),白族的祭乌节,苗族的虾子节、杀鱼节,瑶族的干巴节,京族的海神条等。副业方面有满族的祭老把头,彝族的采药日、景颇族的采革节等。与农事相关的节日亦占整个民族节日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宗教性节日以宗教祭祀为主要内容,多带有祈望平安、幸福、关爱的特点。除了世界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在我国部分少数民族中带来的影响之外,其他一些原生性宗教也有一系列的相关节日,如在中国北方深受萨满教影响的蒙古族、裕固族、赫哲族等民族的节日,由于参加活动的人数较多而成为了全民性宗教节日。宗教性节日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这些节日已成为民族风俗、民族习惯、民族特点和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不管是信教的还是不信教的群众都可能参与到节庆活动之中。
纪念性节日主要是纪念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或英雄人物的节日。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历史和人物,并为纪念这些历史或人物而规定了特别的日子。比如中国众多少数民族都举行的端午节就含有追悼屈原的内容,此外,还有苗族的“羊马节”、怒族的“仙女节”、侗族的“萨玛节”等。
娱乐性节日是为了进行休闲娱乐活动而设定的节日,多以群众聚会、游艺、歌舞等形式举行,同时具有为青年男女年提供社交机会、促进民间商贸活动的功能,包括花腰傣的“花街节”、白族的“三月街”、蒙古族的“那达慕”、藏族的林卡节、苗族的姊妹节和芦笙节、侗族的踩歌堂等,都属于娱乐性节日的范畴。
除了上述节日之外,尚有众多的融合性民族节日,这些节日常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与日常需求有关,其形式各异,具有多方面的特征。如以卫生健康为目的的朝鲜族“流头节”、傈僳族的“澡堂会”、藏族的“沐浴节”等;以宣扬敬老爱幼为目的哈尼族和朝鲜族的老人节、彝族的娃娃节、纳西族的牧童会等。此外还有一些专门为商品交易所设定的民族节日,如壮族的药市、纳西族的“棒棒会”、白族的三月街以及各地的一些庙会等。
(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陕西西安710100;2.西安体育学院,陕西西安710068)
摘要:我国地域广阔,南北地理环境、气候变化差异很大,形成了具有不同地域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不同的民族和地域孕育出了风格迥异的民间文化,这些特色鲜明的风俗、文化和情感表达方式凸显出“一方水土孕育一方人”的独特个性。本文主要阐述了如何以“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契机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资源进行开发。
关键词 :“丝绸之路经济带”;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资源;开发
DOI:10.16083/j.cnki.22-1296/g4.2015.04.068
中图分类号:G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5)04—0145—02
基金项目:1.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课题,课题编号:14P34,课题名称:西安体育文化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体育产业影响及对策研究。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科研基金课题,课题编号:2014QNRS094,课题名称:西安体育文化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影响及对策研究。
收稿日期:2014—11—12
作者简介:王继康(1980— ),男,陕西汉中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人事处,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体育教学与体育文化。
程娟(1980— ),女,陕西咸阳人。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体科学。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上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项目
回族主要分布在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河北、河南、山东、云南等省区。回族的传统体育项目主要有武术、抱小腰、掰手腕、扭担、掼牛、斗牛、赶羊跑、木球、踏脚等。
蒙古族主要聚居于、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甘肃、青海等省区,在宁夏、四川、云南等地也有散居。蒙古族的传统体育项目主要有赛马、摔跤、马术、赛骆驼、射箭、套马、布木格、沙塔拉、打布鲁等。
维吾尔族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具有历史悠久、种类繁多、内容丰富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包括射箭、摔跤、马上技巧、骑射、赛马、马球、达瓦孜、夏合麻特、叼羊、武术等。
哈萨克族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还有少数居住在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和甘肃阿克赛哈萨克族自治县。其传统体育项目主要有赛马、姑娘追、摔跤等。
土族世代生活在青藏高原东北部、祁连山南麓,聚居在青海的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和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等地。土族的传统体育项目主要有轮子秋、拉棍、拔腰等。
保安族主要聚居在甘肃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少数散居于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和青海循化县。保安族的传统体育项目主要有射箭、赛马、打五枪、抹旗、抱腰、甩抛尕等。
二、以“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契机促进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与旅游资源的开发
(一)促进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发展的动因
在历史延续中经过选择性传承所形成的体育文化体系被称为传统体育文化。一个民族从事的体育运动、交往、习俗等活动就是这个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其浓缩着民族习俗的特有内涵,记载着一个民族的历史与过去,例如:我国民间的端午赛龙舟、火把节斗牛等习俗都具有极为丰富的传统体育文化内涵,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传统的产物,其内容反映了一个民族的精神追求和心理特征。体育文化是“现代”和“文明”的代名词,是展示一个民族特色和综合实力的有效载体,也是能使一个民族富强、强大的工具。传统体育文化是展现一切体育现象和体育生活的一种特殊文化现象。在经济、文化全球化的今天,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必须谋求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实现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现代化。
(二)促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旅游资源开发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众多,其体育文化和旅游资源尤为丰富,这些地区有着得天独厚的人文景观和民族自然景观,为我们开发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市场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一个民族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中华民族经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从内容、形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都对少数民族旅游资源的发展和更新起到了促进作用。少数民族地区山清水秀、植被丰富,风景迷人,在这些地区开展传统的体育文化活动,其吸引力、观赏性和娱乐性都很强。通过开展少数民族特有的武术、赛马、射箭、毽球、摔跤、龙舟、叼羊、抢花炮、秋千等体育项目,参赛者和旅游者既能体验到体育运动项目带来的乐趣,又能感受民族风情和自然风光。民族体育项目优点较多,可以满足不同性别、年龄、职业的参与者的各种身心需要,起到缓解工作压力、增长知识、陶冶情操、锻炼身体的功效。在湖光山色迷人、民俗风情浓厚、令人流连忘返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结合自然风光开发传统体育文化产业非常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可以让体育文化活动和旅游的效果倍增。
(三)加快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利用民族体育这一文化遗产,对其进行开发、保护和利用,可以带动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可以在节日期间开展民族体育项目,吸引大批游客参加节日庆典,并游览地区历史名胜古迹。在藏族沐浴节、赛马节时,布达拉宫接待了不少游客,凡到拉萨的人,没有不去参观布达拉宫的。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来说,民族体育是其旅游业中颇具代表性的民族特色文化。
(四)稳定是实现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和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力保障
西部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的重要聚居区,少数民族在整个西北地区都有分布,而且人数较多,如藏、回、蒙、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集中分布在西北地区。汉族与少数民族分布呈现明显的“大杂散、小聚居”的状态,整个西北地区都有少数民族的活动,因此,西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与他们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民族关系较为复杂,宗教氛围浓郁,该地区的社会安全稳定与宗教因素、民族因素相交织,同时,也成为影响全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的社会不稳定现象多发生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少数民族地区,这与该区域内的民族构成、宗教文化、民族文化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有关。在历史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地区社会的不稳定大多是由社会阶层的剥削制度引起的,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民族文化、宗教文化、体育文化导致的。由于各民族之间都存在各自的民族特性以及历史遗留下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因此,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社会不稳定现象。而该地区社会不稳定现象的发生必将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保持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地区的社会稳定有利于国家的团结、稳定和发展,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更有利于实现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发展。
总之,“丝绸之路经济带”上分布的少数民族有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体育资源,浓厚的少数民族风土人情和源远流长的宗教文化有着独特的文化内涵,具有地域性、主体性、广布性,并且还具备了自然资源、民族文化资源、人文地理资源与民族体育资源良好的配置结构和合理组合。因此,应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展示民族风采,使民族体育资源向产业规模化、系统化发展;同时,促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经济性、探险性、健身性、娱乐性、观赏性、竞技性联动效应发展。这是民族地区优势文化经济资源新的增长点。
[
参考文献]
[1]杨芳.陕西农村体育与新农村建设和谐发展之研究[J].陕西教育(高教版),2013(11).
[2]黄梓东.新形势下海南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发展思考[J].贵州民族研究,2012(4).
[3]陈振勇.我国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研究热点问题分析与展望[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4(1).
[4]袁音,任莲香,杨天庆.甘肃省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传播特征及其变迁[J].西北民族研究,2012(4).
关键词:民族文学/文学批评/边缘化
无疑,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构成,到当代一大批少数民族作家的崛起,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在半个世纪里书写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辉煌篇章。但是,当我们把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投放到整个中国文学和文化全球性的语境中,就会发现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依然边缘化的现实,看到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在当代文学批评中的缺席,感受到建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意义。
一
事实上,一种文化一旦处于边缘,便不可避免地处于弱势。虽然这种文化或多或少地保留着自己的话语权,但这种话语往往成为被忽略乃至被淹没的“少数者”声音。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在半个世纪的发展中,涌现出了一大批作家,蒙古族的纳·赛音朝克图、巴·布林贝赫、玛拉沁夫、敖德斯尔、扎拉嘎胡、鲍尔吉·原野、江浩、白雪林、郭雪波、邓一光,维吾尔族的阿·吾铁库尔、铁依甫江·艾里耶夫、祖农·哈迪尔、柯尤慕·图尔迪、祖尔东·萨比尔,壮族的韦其麟、陆地、华山、韦一凡、冯艺、鬼子,藏族的饶阶巴桑、伊丹才让、降边嘉措、扎西达娃、阿来,白族的晓雪、景宜,满族的老舍、柯岩、胡昭、舒乙、叶广苓、赵玫,回族的高深、张承志、郭风、霍达、石舒清、马瑞芳,彝族的李乔、吉狄马加、禄琴,土家族的孙建忠、李传锋,鄂温克族的乌热尔图,达斡尔族的额尔敦扎布、孟和博彦,纳西族的杨世光、沙蠡,瑶族的蓝怀昌,苗族的向本贵等等。这些作家在诗歌、小说、散文等领域创作了一大批在国内外很有影响的作品,把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和层次。特别是当我们把这些作家的作品作为民族文化传承和积累的一种范本,还原于它们所属的民族文化系统和民族文化语境时,许多在主流文化语境或他者的文化价值系统中不被注意的文化价值便会立即凸现出来(事实上,任何一种文学文本只有在自己的文化系统或文化语境中,它们的艺术生命力才能得到完整的呈现)。
但是,当我们把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投放到整个中国当代文学的大的语境下,便不难发现:相对于主流文学而言,处于明显弱势地位的各少数民族文学受民族文化传统、地域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仍然处于各自为战的自我发展、自我循环的状态之中。而且,各少数民族文学间的交流也非常缓慢,各少数民族文学还没有形成一种真正具有凝聚力和号召力的文学理念,更没有形成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整体上的强势。因此,当某一位少数民族作家创作出产生较大反响的作品时(如阿来的《尘埃落定》、赵玫的《从这里到永恒》),我们很少或者没有意识到这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收获,从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整体高度来界定其意义,而仅仅将之视为某个民族文学的收获,因此,其所具有的改变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弱势和边缘地位的意义和影响便被大大削弱和降低。另一方面,一些少数民族作家在取得最初的成功后,不但没有认真思考和认识民族文化和自己的民族身份在创作成功中具有的重大作用,从而在接续下来的创作中进一步强化,反而忽视了自己在作品中鲜明的民族身份。特别是在跻身于主流文化后,有些少数民族作家丢失了自己的民族身份,从而使他们作品的民族性逐渐消失,如蒙古族作家郭雪波后期以《大漠狼孩》为代表的沙漠小说。虽然这些作品表现的依然是他所熟悉的民族生活,但郭雪波已经不是从原有(如《沙狐》)的蒙古族民族文化的角度来进行审视,而是从湮没自己的那个文化系统,或者从主流文化价值系统的需要出发来进行展示,因此,他的小说虽然可以被冠以“生态文学”的美称,但却远离了自己的民族生活和民族文化系统。所以,对于这一类作家来说,民族仅仅具有符号的标记意义,而丧失了应有的文化的指示功能,其对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作用便可想而知。
二
来自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弱势和边缘化现状的客观原因,特别是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内部的诸多原因使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处于一种弱势和边缘的地位。这种弱势和边缘地位不仅使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化对外阐释受到阻碍,而且也使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在与主流文学和主流文化进行对话和交流中处于被误读的尴尬处境。
我们知道,不同民族、不同类型的文化间的交流和对话应该是一种双向阐释和平等对话的关系。但是,在当下的全球化语境中,我们所看到的却是强势文化或者主流文化对弱势文化或者边缘文化居高临下的阐释。由于这种阐释是从强势文化的文化系统和价值体系出发,而不是从所解读和阐释的对象自在的文化系统和文化传统出发,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误读。
可以说,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从一开始就处于强势话语居高临下的阐释和误读之中。
以蒙古族当代文学为例。50年代,以玛拉沁夫、敖德斯尔、朝克图纳仁、朋斯克、扎拉嘎胡为代表的小说家们,用自己的创作向人们展示了内蒙古草原文化,引起人们的注意并得到文坛的广泛赞誉。客观地说,在当时,这些小说在艺术观念和表现手法上与同时代汉族作家相比,都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但是,人们对这些小说艺术形式上的缺陷却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原因一是蒙古族文化相对于主流文化而言本来就处于被同情、被宽容的弱势和边缘地位,二是这些草原文化小说表现出来的陌生化的异质文化风景满足了人们对异质文化的期待视野。人们关心的并不是这些小说的艺术形式,而是这些小说中的另类文化景观——草原文化的特征、草原自然风光和蒙古族特有的民俗等等。
再如,作为中国当代少数民族作家中的幸运者的乌热尔图,他的小说《一个猎人的恳求》、《七岔犄角的公鹿》、《琥珀色的篝火》都曾产生过很大的影响。但是,与其说是这些小说的艺术观念和表现形式,倒不如说是他在作品中展现的鄂伦春原始形态的文化景观满足了主流文化对鄂伦春原始文化的陌生化期待视野。因为,对于一个依然处于原始社会形态之中的民族,其文化的边缘和弱势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正是这样一个民族却产生了利用现代主流话语系统进行创作的作家,而且他的作品展示了地地道道的鄂伦春原始文化的陌生图景。
作者的民族身份以及小说中的文化景观在某种程度上比他的小说本身更加具有吸引力。
也正因为如此,人们不但可以接受他的作品,而且,最苛刻的评论家也会原谅他们作品表现形式和创作理念上的某些不足。因为,对于主流文化和“他者”的阅读期待来说,处于弱势的少数民族文化毕竟是一种异质文化,虽然这些文化处于边缘,但大都有自己的传承历史。有些少数民族文化在历史上曾经有过强势文化的历史记忆,如蒙古族文化、契丹文化、藏族文化、满族文化、回族文化等等,这些记忆在某种程度上深深地刺激着主流文化的心理,使他们对这些文化的发展史以及这些异质文化的本真形态产生强烈的解读欲望。而正是这些民族作家极具民族特色的创作满足了“他者”对边缘和弱势文化陌生化的期待视野。
事实上,一旦文学阅读进入到符号下面的文化层面,特别是当阅读进入到从一个文化系统和价值体系的“锁孔”来审视另外一个文化系统时,误读便不可避免。对于与主流文化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别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当前状况来说,误读主要表现在对民族民俗的误读上。
我们知道,民俗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活化石。任何一种民俗,都是这个民族审美心理和生命情志的物化形态。在一个民族的民俗中,我们能较清楚地看见这个民族文化的始初的真实面貌。但是,民俗也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系统,有些民俗保留至今,而有些民俗则已经随着文明的进步成为民族文化和民族历史乃至民族精神的胎记储存于民族文化的记忆体内。所以,对民俗的误读直接导致对整个民族文化的误读。以草原文化为例,在许多人那里,只要一提及草原,便是天苍苍野茫茫,蒙古包勒勒车;一提起蒙古族生活,便是逐水草而居,茹毛饮血,大碗大碗喝酒,大口大口吃肉,一提起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必定是粗犷豪放。本来是鲜活的、多样的、复杂的民族生活和民族性格,被抽象化和凝固化了。特别是在目前的草原风俗旅游中,在许多所谓的民俗村,让本来已经不再穿蒙古袍的蒙古人穿上蒙古袍,让已经骑上摩托车的蒙古人放下摩托再骑上马,让本来不住蒙古包的蒙古人再住进蒙古包,让早已开上了拖拉机的蒙古人再赶上勒勒车等等,以此来满足游客的猎奇心理。这种现象在本质上是对民族文化的悖论式、悲剧式的文化展示,这种展示一方面表现出弱势文化对强势文化的逢迎,另一方面则加大了弱势文化与强势文化的差距,从而加重了误读的程度。
在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中,以及那些以表现少数民族生活为题材的作品中,同样存在着类似民俗文化旅游中的误读现象。80年代末描写藏族生活的小说《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遭到查禁,原因是作者违反了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对藏族生活进行了歪曲的描写。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这部作品除了作者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缺乏了解外,最主要的是对民族文化(民俗)的肢解式误读。这种把具体的民俗从民族文化的传统和体系中肢解出来,从“他者”的文化系统和价值出发进行的“阐释”和“创造”,对民族文化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众所周知,民族文化是由多种文化因素组合而成的完整的生命系统,正如努济所说:“由一个民族在他们集体的努力下所形成的某种生活方式,并进而构成他们的整个环境。它是他们的艺术,他们的科学以及他们的社会机构的总和,包括他们的宗教和礼仪系统……
(文化的)价值观经常体现在人们的歌谣、舞蹈、民间故事、绘画、雕刻、仪式和庆典当中。“
①在文学创作中,这些因素往往能够成为最能体现民族文化特质的内容。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些艺术形式从民族文化的系统中孤立出来,而仅仅从其表层意义上去体会它的审美意味,或者从“锁孔”去窥视以获得陌生的趣味和刺激,就会造成对民族文化的肢解式误读。遗憾的是,这种误读现象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充分重视。相反,在很多时候,我们非常容易陶醉于来自主流文化的喝彩而忽视自己的弱势和边缘地位,身处边缘却意识不到边缘,使我们在很多时候漠视了误读的存在。
转贴于 三
应该说,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边缘化和被误读的现状,给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提供了广阔的施展空间。但是,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边缘化也决定了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在中国当代文学批评中的缺席和边缘化特征。在当下的文学批评中,我们很少听见来自少数民族自己的声音,很少看见那种鲜明的民族文化立场和民族身份。如,在新时期涌现出来的一大批作家中,张承志、乌热尔图、扎西达娃、阿来、鲍尔吉·原野、梅卓、向本贵等作家可以说是少数民族的骄傲,但是有意味的是,对他们的评价大都是来自于主流的。或者说,对这些作家出现的文学和文化意义上的界定,不是来自于作为主体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而是来自于非少数民族文学的主流文化。特别是,在这些批评中,我们不但可以感受到主流文化对边缘文化居高临下的阐释,而且还可以感受到主流强势话语对这些作家作品民族文化意义的漠视。
比如,在对阿来的小说《尘埃落定》的研究中,我们发现,大多数的研究文章都对小说中陌生化的民俗以及小说独特的第一人称外视角的叙述方法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但对于小说民俗和叙述表象下的深层的民族文化价值却缺少深入系统的研究和评析。或者说,研究者只注意到了小说对民族文化的表现,并没有注意到为什么这样表现,也就是说,并没有真正深入到藏族文化的系统之中,从藏族民族文化心理的角度来阐释小说中的人物性格和人物行为。因此,这部小说虽然可以因为自身边缘化的题材而获奖,但对这部小说在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以及中国当代文学史上出现的意义的研究却远没有开始。再如,郭雪波沙漠系列小说的被关注,也不是因为其中的文化内涵——那种深植于小说中的蒙古民族特殊的自然观念和与自然的关系,而是其中的生态意义迎合了主流文化对生态的现实的功利的关怀。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缘于另一类文化的需要而对少数民族文学的误读批评,有时会改变一个民族作家的创作走向和选择,使其最终丧失自己的民族文化身份和民族文化立场。曾经以《太阳部落》获得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的藏族作家梅卓,在自己的创作取得成功后有过这样一段颇有意味的话。她说,自己所属的创作群体过去一直被界定在少数民族作家范畴内。少数民族作家对写作的文学意义认识不够,也被认识得不够。比如自己,事先并未想写一个民族的作品,但作品出来,马上被界定是民族的,把文学的意义给忽略了、掩盖了。这里,梅卓把自己向主流文化靠拢的渴望和改变自己的民族身份和文化立场的迫切心情表露得一览无余,我以为,这种心迹无疑会改变她以后的创作方向,尽管她对藏族文化有着深厚情感。再如郭雪波后期的沙漠系列小说中对草原文化进行展示时文化身份的转换和对主流文化需要进行迎合的鲜明的功利色彩,说明他的小说已经完全离开了草原文化的母体,变成了符合主流文化需要的自娱性的寓言或者童话。其实,无论是梅卓还是郭雪波,也许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价值并不在他们对文学形式的把握和张扬,而恰恰在于他们小说中的民族文化底蕴,倘若他们真的割断了自己与民族文化的血脉,他们的创作生命也便宣告终结。这种结局既与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缺席有关,又与主流批评对少数民族文学的误读有关。
在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内部,与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和古典文学的研究相比,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批评力量相对薄弱,没有真正形成自己的批评队伍和批评群体,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和理论研究在某种程度上落后于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而且,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也都处于分散状态,缺少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批评理念,这首先表现在对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边界以及内涵的界定上。
我们知道,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应该是除主体民族(汉族)以外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总和。某一个个体民族的文学创作具有三层意义,一是对本民族文学发展的自身状况和内部规律而言,它具有的个体意义;二是对整个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而言,它所具有的位置;三是在中国文学以及世界文学的整体中,它所代表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整体价值和影响。对一部少数民族文学作家作品的研究和分析都应该在这三种意义的背景下展开。也就是说,评价一部少数民族文学作品,既要从它独特的民族属性出发来评价他在本民族文学发展中的地位和价值,又要把它投放在整个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背景中,去界定它在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整体格局中的影响;同时,还要将其视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对人类的独特创造,确立其对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贡献。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准确地把握其价值。
但是,在当下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中,作为整体的少数民族文学的概念常常被个体民族文学的概念取代,如蒙古族文学、藏族文学、壮族文学、白族文学等,人们很少从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整体高度来审视个体民族作家和作品。这使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作家和作品的价值和意义被消解和淡化。此外,在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中,缺少清醒的批评意识,有些批评者对民族文化特别是批评对象的文化背景和文化传统缺乏深入的研究和了解,难以对民族文学的个例进行深入的文化分析和准确的艺术定位,对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中诸如作品的民族意味、民族表达尤其是作为作品活的灵魂的民族精神的张扬和重塑等关键和共性问题,缺少应有的关注。更不能以一种全球性的视野来审视民族文化,界定本民族文化和所批评对象的文化传统在全球文化格局中的地位。往往就作品论作品,就作家论作家,处于表面和平庸的阐释状态,不能给作家以一种明确的方向性导引,缺乏那种通过一部作品或者一位作家透视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理论穿透力。因此,作家很难从批评中受到启迪。特别是当一些少数民族作家的创作赢得了主流文化的认同,而这些作家又恰恰对自己创作成功原因缺少十分清醒的认识,表现出对民族文化的疏离倾向时,或者说,当作家迫切需要批评高屋建瓴的定位和引导时,批评却常常处于失语和缺席状态(如对阿来、梅卓这类作家)。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在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学中应有的作用和在中国当代文学批评领域的影响。
四
最大限度地消除对边缘文化的误读,改变少数民族文学和文学批评的弱势地位,不仅是弱势文化对强势文化的自觉抵抗,也是扩大少数民族文学的影响和繁荣少数民族文学的必然要求。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明确自己目前的话语地位和文化处境,应该承认自己相对于主流文化的弱势地位,应该承认当前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在整个中国当代文学批评领域中弱势地位和边缘化的现实。因此,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在承担对民族文化正确解读时,应该构建自己独立的批评话语,应该具有一种人文精神和开放、现代的学术品格,应该追求自己独立的学理精神,这是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改变自己边缘状态和完成自己文化承当的必由之路。
消除误读现象发生的可操作性策略是把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文本还原到该文本产生的“文化语境”之中去审视和考察。文化语境(Culture Context )是文学文本生成的本源。
从文学发生学的角度说,“文化语境”指的是时空中由特定的文化积累与文化现状构成的“文化场”(The field of Culture)。这一范畴有两个层面的内容。其一是指与文学文本相关联的特定文化形态,包括生存状态、习俗、心理形态、伦理价值等组合而成的特定“文化氛围”;其二是指文学文本的创作者(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创作者,个体或群体的创作者)
在这一特定“文化场”中的生存方式、生存取向、认知能力、认知途径与认知心理和认识方式,以及由此达到的认知程度,此即是文学创作者们的“认知形态”。构成“文学发生学”
的“文化语境”分为“显示本民族文化积淀与文化特征的文化语境”、“显现与异民族文化抗衡与相融合的文化语境”和“显现人类思维与认知共性的文化语境”三个方面。任何一种文学的文本都是在这样的语境中产生的。②只有我们把文学文本还原到这样的三维文化语境中,我们才能够准确把握文学文本中具体的文化形态与该文本所依存的文化母体的关系,才能够从民族文化这面镜子观照出具体文学文本的真正内涵,才能让作家看见自己的优势和现实,从而修正自己的创作路线。这一点,不仅对已经崭露头角、具有发展潜质的作家如阿来、石舒清、向本贵、鬼子、沙蠡等人非常重要,而且对提升整个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水平都至关重要。
当然,我们不能不看到,在全球化的语境中,仅仅把少数民族文学中的作家作品投放到具体的文化语境还远远不够,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在自身体系的建设中,不应该是封闭的,而应该是开放的形态,应该在激活自身最具生命力的因素的同时,向异质文化求发展。
在某种意义上,向异质文化求发展不仅仅是为保护本土文化的纯洁性而选择的文化抵抗策略,同时也是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改变自己民族文化弱势和边缘地位的必然途径。因此,我们在注意到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与主流文化的强弱差异,承认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速度和影响力被边缘化的现实所阻碍的同时,还应看到两种文化(或多种文化)间的对话可能和“和而不同”的全球化趋势。
文化的融合,在全球化的语境下,不再可能是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的同化,而作为“少数者”的边缘文化的发展之路也并非只有被同化的一条路可走。事实上,真正的全球化语境下的两种文化的碰撞并不是单向的,而是一种双向的阐释和平等的对话。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而言,各少数民族间的异质文化的对话和交流也尤为重要,这不仅有助于不同民族间的了解和沟通,而且会使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获得激活和整合少数话语的机会,为建构自己的批评话语准备好文化基础。
在这一点上,相同的文化背景、共同的文化地位以及共同的政治语境(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扶持)为各少数民族文化间的对话和互补提供了内部和外部的双重可能。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首先应该是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整合;应该是在统一的少数民族文学概念下的统一的批评话语和批评理念指导下的批评;应该是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视角下不同少数民族文化传统的现代转换和重新审视以及战略性的重组,而不再是“人自为战,村自为战”的游击式的;应该是以整体的姿态与外部异质文化进行对话和交流。
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自身活力,才能获得走出边缘和改变弱势的强大实力。实践证明,从捍卫民族文化的纯洁性的善良目的出发的自我封闭,其结果必然是更加边缘化,并最终在误读声中丧失民族文化的生命。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开放性是指其对当代全球文学理论的借鉴、吸呐和在全球化的文化格局中对自己的位置的确立。鲁迅先生在发展民族文化上的拿来主义思想值得我们深思。
但这绝不是后殖民主义文化理论中的少数者的生存策略,而是全球化语境下发展民族文化的必然趋势和必然要求。
此外,树立独立的学理精神是开放、现代的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内在品格。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不仅面对自己民族的作家,对他们的创作进行总结、评价和指导,同时还负有民族文化传播的重任,负有使自己的批评话语强势化的终级目标。这样,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独立的文化视野和学术目标便成为其学理精神的重要方面。同时,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学理精神还表现在对少数民族文化的自我扬弃上。
众所周知,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的传统,都有自己自在、自律的生命系统。每个民族都依附于一定的文化母体。在历史上,民族的存在往往通过争取民族生存权力和发展权力的斗争这种“硬件”来得以证明。民族文化则是民族身份的一种标识。虽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某一特定语境下,民族文化表现出不同的发展形态,然而,任何一种文化都会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而发展。当一个民族找到自己依附的文化母体,当一种民族文化形成自己自在、自律的系统,对这个系统的维护与捍卫便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正如法侬例举的那样:“例如在造型艺术领域,本土艺术家期望不惜一切代价创作一件民族的艺术作品,他把自己关起来,循规蹈矩地悉心复制全部细节。这些艺术家尽管彻底研习过现代技法,参加过当代绘画和建筑的主要潮流,但是他们抛开外国文化,否认外国文化,动手寻找真正的民族文化,十分珍视他们所认为的民族艺术的不变原则。但是这些人忘记了思想形式及其依赖的养料乃至现代信息技术、语言、服饰等已经辩证地重组进人民的心智,殖民时期起保护作用的那些不变的原则现在正经历着巨大的变化……期望创造艺术真品的艺术家必然认识到民族的真实首先是他的现实。他必须继续前行,直至找到未来知识出现的地方。”③这种情形只会导致文化的封闭,而不利于文化的发展。事实上,接受一种文化观念容易,而对自我的否定则很难。对于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来说,我们要做的不仅是要找到“知识出来的地方”,同时还要敢于对现实和传统进行否定。后殖民主义文化理论中有一句话值得借鉴:少数者要否定霸权者要先对少数者进行否定。敢于否定自己民族文化者,才是民族文化的真正捍卫者。当然这种否定并不是对民族文化的简单抛弃,更不是从“他者”的强势文化体系或“锁孔”出发对另一种文化否定和同化。而是站在全球化高度对民族文化内部那些阻碍民族经济发展和文化进步的惰性因素和陋敝内容进行排除。20世纪二三十年代鲁迅对国民性格和中国文化中的封建因素的批判和否定精神,以及由此产生的对文化发展的推动已经给了我们很好的例证。
如果说对自我的肯定和对本土文化的解读是针对主导文化对弱势文化的同化进行的抵抗和自我张扬,那么,对自我的否定同样是对自我境界、品格提升的重要手段。这与主流文化对弱势文化的误读式的否定和同化企图不同。这种对民族文化内部的“坏死部分”的大胆否定也是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学理精神的组成部分。
当然,我们必须看到,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毕竟是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和文学传统的多民族文学的结合体,其内部的分散和每一个个体民族的文化系统和文学传统的差异是一种客观现实,加之相对于主流文化的彼此相同的弱势地位给整合少数民族文学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我以为,这并不足以改变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由分散走向集中,由局部走向整体的历史趋势。况且,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本来就是统一的中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文学创作还是文学批评,它们的繁荣与否对整个中国文学的繁荣都会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在全球化语境下,提升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的整体水平,不仅是繁荣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发展中国文学的必然要求。对此,我们别无选择。
注释:
①凯图·卡特拉克:《非殖民化文化:走向一种后殖民女性文本的理论》,阿卜杜勒·R.詹姆罕默德、戴维·洛依德:《走向少数话语的理论》,第457页,载于《后殖民文化理论》第45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②参见严绍《“文化语境”与“变异体”以及文学的发生学》,《多边文化研究》第一卷,第84-85页,新世界出版社,2001年4月版。
关键词:少数民族 特色村寨 保护 发展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从2009年起,国家民委与财政部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
一、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工作
(一)现实意义
我区少数民族的人口分布,主要在少数民族聚居的民族村寨。这些民族村寨,在产业结构、民居式样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都集中体现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的特点。民族村寨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是发展特色经济的宝贵资源。但在农村发展过程中,部分地区破坏少数民族传统建筑风格和生态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民族村寨的特色急剧消失,因此,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工作,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脱贫致富的同时,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传统和文化遗产刻不容缓。
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是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具有塑形、铸魂、提气,彰显民族特色的现实意义。开展这项工作,有利于加快我区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致富步伐,实现经济发展和民族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相协调;有利于总结和推广不同民族、不同经济文化类型地区特色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的成功模式和经验,推动我区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在我区要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倡导现代文化和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相结合,挖掘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特色,激发少数民族活力,努力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学术意义
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一项具有学术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
其学术价值在于,这项工作具有开创性。学术界虽然对生态博物馆、民族生态村、文化生态保护区等进行过调查研究,但是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如果把纳入保护与发展的民族特色村寨作为个案,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从中总结出带有规律性的理论、方法和实践原则,并以此来指导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将极大地丰富民族学、建筑建材学、政治学、生态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其指导意义在于,通过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模式和路径,可以为今后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提供指导。
二、新疆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应坚持六项原则
(一)准确定位,规划先行的原则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确定自身保护的对象、发展的主导产业时,要进行科学论证,因地制宜,准确定位,重点保护最具特色和代表性的乡土建筑和文化。同时,要根据自身的特色和优势,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村寨的保护与发展规划,并严格按规划执行,有效避免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中出现盲目性、随意性甚至破坏性的问题。
(二)保护为主,发展第一的原则
在保护和改造特色民居中,在设计风格上应保留少数民族建筑风格,充分体现少数民族的典型特征;在建筑用材上,则突破传统的条条框框,坚持现代性、节能型与环保性原则;在布局上,强调实用性原则,与现代生活需要相适应;在传承和保护特色文化中,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既挖掘整理、妥善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产,又深入研究和挖掘民族服饰、民族习俗、民族歌舞等少数民族文化的表现形式和载体,把以民风、民俗、民情为特点的人文景观与秀美迷人的自然景观有机结合,以民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为龙头来带动当地少数民族村寨的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产业主导,协调发展的原则
产业是带动少数民族村寨稳定脱贫、逐步致富、持续发展的根本支撑。要始终坚持把培育和壮大少数民族村寨的特色产业作为少数民族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在规划和建设中,要根据这些村寨地理位置、交通和人力等资源条件来选择主导产业,比如旅游业、传统手工业、种植业和绿色食品加工业等,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形成以特色产业、旅游服务业、运输物流业、观光农业和文化产业为支柱的特色产业,有效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民族特色和生态环境,并努力实现富民富村,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的。
(四)保护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要特别重视传承和创新,要通过家庭、社区、学校等载体传承弘扬民族文化,通过创作文艺作品、开展文体活动、开发民族特色饮食和手工艺品等形式提升民族文化,传播民族文化。民族文化记忆不够完整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要通过学习和移植等方式予以恢复。
(五)体现特色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特色就是优势,特色就是资源。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规划和建设中,必须充分体现自身的特色,利用特色和优势打造自身的品牌,发展主导产业。
(六)政府引导,村民主导的原则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是一项全新的事业,也是牵涉到许多方面的事业。据了解,我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实施一年来,有些县市出台了一系列倾向政策,安排了不少的专项资金,并统一指挥、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了统筹协调、组织指导作用。但是,也有一些县市还没有行动起来,试点村发展层次还有所不同。因此,在此项工作中,还需要当地政府及民族工作部门继续积极参与和加强引导,比如,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归口到相关部门直接管理,帮助村民拟定和实施保护与发展规划,给予经费上的支持等。同时,要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注重听取少数民族群众的意见,在统一思想认识,取得群众认可的基础上,村民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真正作为自家的事来办,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