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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9日上午,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召开2008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对2008年执法监察局及全省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地总结,对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形势进行了分析,查找日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2009年工作提出了设想。赵明局长作总结讲话,申保国副局长宣读年度考核结果,贾海波副局长主持会议。综合处、案件一处、案件二处、督察()处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
赵明局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过去的一年,是执法监察局自成立以来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最严峻、执法监察工作任务最艰巨、指标最刚性、实际工作最辛苦的一年,也是取得成效最为明显的一年。在厅党组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全社会的关注支持下,通过全系统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五个方面的可喜转变。一是执法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各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对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给予了空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二是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总的趋势发生了重大变化。通过几年的努力,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与利用秩序基本实现了由乱到治的跨越;三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有了明显变化。各级执法监察队伍依法行政意识、执法办案水平、履职尽责的自觉性都有了大幅度提升;四是协作配合的环境向更加协调的方向转化。公检法、法制及部门协作配合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多部门协作机制逐步建立;五是执法理念呈现适应形势的新变化。各级在执法工作中采取的分片包干、领导包案、错案追究等一系列办案措施收效明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赵明局长明确指出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重点地区的发案率居高不下,违法违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在查办大要案工作中,还有业务不精、经验不足、适用法律法规不够准确、办案程序不到位等问题;三是业务指导不够;四是执法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
赵明局长要求,2009年工作要围绕“三个宏观”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重心:即在宏观管理、宏观监督、宏观指导上下功夫。申保国副局长强调了六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圆满完成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协调指导,全面提高我省执法监察工作水平;三是突出典型案件查处,保持高压态势,保证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发案率持续下降;四是继续抓好和维稳工作,减少国土资源突发和恶性事件发生;五是按照国土资源部安排部署,做好第九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六是加强统计、培训等基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倾听民意,关注群众需求
20__年以来,该院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基层开展“大走访”活动,服务民生,服务群众。该院干警先后深入九峰、风垭等乡镇走访农户,了解群众生活,提供资金,扶贫帮困;深入__县供电公司,金川塑业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排除企业发展的障碍;深入学校座谈了解留守儿童情况和未成年人成长情况,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发放文具和慰问金;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该院要求干警积极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送法进机关,组织法律宣传队,深入职务犯罪易发的国土、建设、税务、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讲座;送法进乡村,利用逢场天在场镇举行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送法进社区,组织进行普法大宣传,宣讲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送法进学校,举办法制主题讲座,提高未成年人知法守法意识。该院将每月8日、18日、28日确定为“检察长接待日”,由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并实行预约接访、点名接访。近两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43人次;依托派驻检察室密切警民关系,接待来访群众210人次,接受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两件,解答群众法律、政策咨询160余人次,收到意见和建议61条。
维护民权,保障民利民生
20__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发生在退耕还林补贴、饮用水补贴、地质沉陷、便民路维修、国土项目、工程造价等方面侵害民生民利贪污贿赂案件16件17人,办理打击了发生在林木采伐、矿区作业等过程中的渎职侵权案件5件6人。该院通过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
同时,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维护民权。20__年以来,共受理立案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建议提请抗诉1件,向法院发出个案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开庭再审并和解结案1件。通过对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的监督,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了合法权益的损害。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该院扎实开展支持业务,针对侵犯农民工利益的情形,及时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讼,迄今共计办理支持29件。
该院还积极开展刑事申诉工作。20__年来,办理的3件刑事申诉案件中有1件经立案复查后决定不予抗诉,其余两件经审查后决定不予立案复查,直接答复申诉人。通过该院认真细致的工作,公开透明的程序和检察人员耐心的释法说理,令申诉人心服口服。
确保民安,护航社会稳定
该院通过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近两年来,该院办理“两抢一盗”案件276件399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18件308人;办理诈骗案件32件46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27件43人。
该院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征用、惠农补贴、农村专项款物管理、农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五方面重点开展职务犯罪的查办工作。近两年来,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5件34人,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件14人。
解民忧困,维护安定和谐
该院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民行检察执法办案始终,对不立案、不抗诉案件认真开展服判息诉工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引导、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定纷止争。如王某某申诉邹某某雇员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该院在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多次与法院进行交流,并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几经磋商,最终消除成见,在执行程序中达成和解,维护了社会和谐,维护了
司法权威。
一、检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第二类经营、使用单位。
二、时间安排
2014年2月15日至2014年10月20日。
三、工作分工
对第二类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由稽查大队按照网格化分工具体负责。
四、检点
(一)对第二类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经营企业要重点检查以下方面:一是否经批准经营二类;二是否设有相对独立的储存场所,基本设施牢固,设有防盗、防火等设施;三是否建有并严格执行购进、验收、储存、保管、供应、运输、退货等制度;四是否建有二类的专帐及购进、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各项记录,是否能做到账、物、票、批号相符,记录清楚并可追踪;五是否从有经营资格单位购进二类,是否严格对销售对象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查,并按规定渠道销售等。
(二)对第二类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使用单位要重点检查以下方面:一是医院药房是否有相对独立的场所储存二类;二是否建有并严格执行购进、验收、储存、保管、供应等制度;三是否建有二类的专帐及购进、验收、存储、销售等各项记录,是否能做到账、物、票、批号相符,记录清楚并可追踪;四是否从有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五是药房药师是否履行处方调配审核职责,并按规定剂量销售;六是否存在为不得使用二类的个体诊所或其他医疗机构代购二类等。
(三)加强电子监管督查力度。督促辖区内第二类批发企业,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及时上报本企业第二类制剂的经营信息,要求第二类制剂入库、出库环节,必须进行扫码和信息上传。监管人员要经常登陆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监控本辖区第二类定点批发企业预警信息,对已出现的预警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和记录。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与公安、卫生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发生第二类流弊事件的单位,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依法予以纠正,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追究责任,切实起到惩戒和警示作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巩固和发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为打造“平安枝江”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实施,市安监局调整了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总结,年终全面总结,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执法时间
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对象和时间安排具体见附表。
四、执法内容
按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有关规定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五、执法方式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帐;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行业专家参加相关检查。
六、执法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执法工作效率;
(一)执法检查工作实行责任负责制,执法检查人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执法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在现场检查时必须出示相关证件,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执法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1、刑事检察工作。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我院始终坚持“严、快、准”的“严打”理念,为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了检察职责。截止6月20日统计,共受理呈捕案件83件107人,其中批捕69件86人,不捕4件6人,不予逮捕10件15人(其中无逮捕必要6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6件100人,起诉73件93人。在办案中我们做到:一是坚持严格执法。为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在执法中我们突出一个“严”字。今年4月26日,我院受理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盗窃、转移赃物一案,在审查逮捕环节张翻供,加之认定的证据单一,为此,我们对公安机关进行详细引导取证,让嫌疑人对作案现场、作案工具进行了指认,并重新讯问了已被行政拘留的同案高某,以铁证批准逮捕了张某,并及时追捕了高某。二是坚持提前介入,突出一个“快”字。在办案中做到,凡是到手的案件立即阅卷,尽量缩短办案时限。对周四、周五受理的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坚持做到双休日不休,进行详细核查,绝不在批捕环节上贻误战机,从快批捕。今年5月16日我院批捕科受理了一起于某等人聚众斗殴案,由于涉案人多、面广及案情复杂等突出问题,我院及时派人员参与引导侦查取证,使这起在肇源城内轰动一时的案件仅用3天告破。在呈捕环节当天受理当天批捕,有效地打击了这一团伙犯罪。三是确保办案质量,突出一个“准”字。我院查办每起案件,不管遇到多大麻烦,碰到什么样的问题,都要把案件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情节上搞准核实,不枉不纵。今年3月31日,我院受理了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王某拒不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说被害人所受的伤是以前自己摔伤的,与其无关。为此,我们三次深入医院及村屯调查核实,多方取证,证实被害人赵某确实在两个月前自己骑摩托车摔伤过,但其摔伤的是右手,而本案中赵某伤的却是左手,加上有力的证人证言,为准确批捕王某奠定了基础,现法院已对王某做有罪判决。
审查起诉工作。我们重配合不忘监督,重质量体现公平正义。我们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为维护我县的社会安宁和政治稳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确保一方安宁。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我们严把受案关,为快办快结打好基础。受案后不压不拖,快审、快查、快结、快诉。上半年审查起诉工作在人身少、新手多,案件比去年增加1/3的情况下,达到了案件小案快、大案、疑难案件保持在诉讼时限内办结的目标。在案件质量上,审查起诉部分严查细审,做到每案不留死角,达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引法适当。上半年起诉的案件无无罪判决,保证了案件质量。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的同时,我们注重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侦查监督中,来真的,动实的,不走过场,注重实效。上半年发现公安机关漏诉犯罪嫌疑人6人,目前已追诉2人(均已决定逮捕),余4人正在追诉中。追诉的6人中,其中放火共犯1人,盗窃原油共犯2人,收购赃物2人。在审判监督中,克服审判监督监督难、难监督的畏难情绪,口头监督与职能监督并为,力求维护公平正义。口头监督力求共识,职能监督穷追不舍。如被告人王秀玲受贿案,我们以其受贿19万元,其中既遂2万元,未遂17万元提起公诉,法院2万元既遂未予认定,17万元未遂改为中止,并以中止犯罪未造成损害为由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我们认为法院适用法律不当,依法提出抗诉。
2、反贪贿工作。在查办贪污贿赂工作中,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集中优势兵力,运用科学侦查手段,快速突破的办法,排除了各种干扰,使案件查办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年初以来,我院共立案查处贪贿案件5件5人,其中大案4件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一是主动出击,深挖案源。针对目前案源少的现状,开展反贪贿斗争,绝不能坐等靠,必须主动出击,先发制人。主管检察长与反贪局副局长亲自带领干警深入到有关部门和重点乡镇了解情况,调查走访。今年4月份,我院反贪局的检察人员在查办茂兴镇林业负责人邱某贪污案时,获悉义顺乡林业站负责人王某在退耕还林工作中也涉嫌贪污问题,反贪干警立即展开调查,查明王某在XX年4月初趁革志监狱迁移,县皮革城尚未进驻之机,在皮革城辖区擅自造林60亩,顶该乡造林面积,并以他叔叔王某名义办了8年的退耕还林现金兑现证。王某于XX年1月25日、2月5日两次领取第一年退耕还林补助金9.6千元,此款被王某个人贪污,还有6.72万元的补偿金尚未贪污到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已移送起诉。
3、其他检察工作。法纪工作,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三要搞准”的原则,初查4件,立案侦查1件1人;民行工作稳中求进,受理各类民行案件6件,其中提请市院抗4件,息诉2件,在办理抗诉案件中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社会效果,使提请抗诉案件准确,息诉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监所工作杜绝了超期羁押,实现了零超期,工作达到了网络监督一体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效果明显,对地下给水工程实行了依法监督,并积极开展了“服务进百企”工作,为企业送法律上门,共为企业上法制课10次,街头法律宣传6次。帮助企业整章建制,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控申工作立足稳定,年初以来,共受理各类线索33件,接待来访42人次,来信来访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对王秀玲不服批捕决定案件启用了监督程序,监督员评议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1
(二)、机关办公环境有了新的改善
1、解决了干警福利待遇问题。一是解决了办公饮用水问题。全院仅有一台60w供热水机,保证不了饮水需要。为了解决饮水问题,投资近2万元购置了饮水机35台,解决了饮水问题。二是解决了办公室密封不严的问题。我院办公室是过去旧楼改造的,由于新更换的塑钢窗,多数窗户不严,风沙雨水侵入,严重影响办公。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把新安的塑钢窗框边全都用密封胶封闭一遍,确保密封。三是解决了办公日光照射问题。由于办公楼是厢房楼,阳光高照正射在屋里,给办公带来不便,我们筹资了近3万元,把各科室的窗户都安装上了铝合金“百叶窗”窗帘,解决办公挨日光晒的问题。
2、改善办公环境。一是增加了微机数量。我院原来仅有10几台微机,还有的配置低不能用,只有内勤才能使上微机,给办公、办案带来不便。为提高科技含量,尽快实现无纸化办公,通过各种途径,又新增加微机27台,现已达到人手一台微机。并投入资金一万余元作为同政府联网及培训的费用。我院还开通了因特网、省检察系统局域网,同县政府直接搭建网络平台,实现了三级网络化。二是协调了办公设备。在让区检察院协调回卷柜15个、床17张、微机桌椅10套,并从红岗区政府协调办公设备核款近2万余元。三是完善了档案室。按照档案室要求的标准,投入八千余元,更换了窗帘和购置了防磁柜。目前,档案室设备齐全,达到了标准。四是更新了办案用车。我院仅有5台车都是1997年以前购置的,由于使用的时间长,不能适应办案需要。为保证办案用车现已购置2台新车。
(三)、干警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年初以来,我院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和办班培训,使全院干警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1、专业技能过硬了。一是组织理论学习。为了提高每位干警的专业技能,我院利用周五的学习日时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法学理论,不断丰富干警的理论水平,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需要。二是进行业务培训。我们根据各科室的检察职能和业务性质,提前指定一名主管的检察长和科室长备好专业课,在周五的学习日上,进行专题辅导,然后座谈讨论,把学的东西很好消化,应用在自己的业务上。三是办微机辅导班。我院除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微机培训班学习外,今年5月份,组织18 名干警在县委党校办了10余天的微机培训班。通过学习,受培训的干警在微机操作上都有了很大提高。
2、案件质量提高了。年初以来,我们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检察业务的重要工作来抓。增强了办案人员提高案件质量的积极性。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了“卷宗不齐的重补、事实不清的重审、材料不足的重取”。如办理周某交通肇事一案,周某肇事后逃逸,直接证人虽然证实了当时的经过,但在具体问题上询问针对性不强。我院的办案人员驱车行程200余里,通过教育疏导,使证人如实的证实了详细的经过,为我们办案提供了法律依据,保证了这起案件的质量。
一、统计监督检查
(一)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2013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平时检查与专业监审相结合,由市统计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各有关业务科室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做好有关配合和协调工作。
(二)统计监督检查对象
(三)监督检查内容
1、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情况;
3、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包括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统计普法教育、统计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完善统计制度建设等方面;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4、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劳资等主要统计数据核查。
(四)具体安排
1、第一阶段:各被监审对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统计工作和2013年1-4月工业、投资统计数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统计工作和2013年1-4月相关统计数据进行自查自纠。各被监审对象应于5月10日前向市统计局法制处提交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填写统计数据核实表、自查自纠情况表,并说明自查及误差数的纠正情况,误差数应在4月份全部纠正到位(统计数据核实表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
2、第二阶段:从2013年5月份开始至8月底,市统计局对上面列出的监督检查对象进行统计抽查监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
为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镇(街道),市局发出《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被查询镇(街道)、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书面据实答复有关查询事项。拒绝答复或不如实答复数据查询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它有关事项
1、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做好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本局各相关科队室、调查局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突出对统计数据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统计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的、统计基础薄弱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的镇(街道)和单位的监审,把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等作为统计监审的主要内容。
2、市局重点监审地区,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应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进行汇报,取得领导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以保证统计监审工作的顺利实施。
3、市局监审工作的实施,由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并提前通知被监审地区和单位;监审结束后由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及时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统计监审情况对被监审单位作出统计监审结论或处理建议。
企业销售环节:企业的销售环节是违纪、违法的易发区,销售工作又具有客户分散、销售形式多样的特点,以往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只有放在案发查处上,ERP系统正式运行后,为事前杜绝销售环节的漏洞另辟了蹊径。该系统主要设置了这样几个控制点:价格、折扣和客户(商)评估,并借助系统对控制点进行管理。首先,公司所有产品的价格依据产品标准成本(系统生成)和利润策略,并经过管理层审批而形成,每个产品价格在一定时期(严格的生效时间)固定不变,存在于系统中随时备查,成为一个完整的价格体系。每笔定单必须依从此价格,如有偏差需经过严格的审批,并在系统特殊项目中记录;其次,针对客户的价格折扣依据其以往的销售业绩分级处理,有一个预先设定好的幅度,也要经过管理层审批而形成,定期对其业绩滚动统计,重新评估浮动折扣,折扣的实施必须体现在价格上,系统不允许“异常”现金折扣的发生,财务部具有监督业务操作的绝对权威;再次,对客户(商)的资质(注册资金、企业性质、人员素质)、回款、业界口碑、有无诉讼记录等指标进行评估,形成其信誉评价的依据,作为可否分销或我公司产品的前提条件,不断地加以跟踪,随时应变;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是,所有订单依据上述控制流程生成、执行,系统不允许非权限用户做任何修改,在系统之外的任何销售行为均不受承认。综合以上措施,借助ERP系统可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所有业务数据不可随意更改,大大地减少了舞弊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而且公司要求所有业务必须架构在ERP系统之上,从货品源头上杜绝了“暗箱操作”。
企业采购环节:采购金额是企业流出的流动资金的绝大部分,也属纪检监察的重点部位。以往的采购行为和销售行为一样,受人际关系的影响颇大,ERP系统的运行也是着力对几个控制点加以控制,堵塞采购价格过高、数量随意、供应商选择偏重熟人而质量无法保证等漏洞。首先,较为敏感的采购价格问题也是根据市场行情、产品性价比等因素确定,通过管理层审批,定期修订并保证其质量得以保证的前提下有一定的下降趋势。每笔采购订单必须依从此价格,如有偏差若想执行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并在系统特殊项目中记录,这样就从价格上控制了采购中抬价获利的弊端;其次,系统通过MRP(物料需求计划)能够自动计算出最合理、最准确、最经济的采购数量和到货时间,既可避免因采购数量不准确造成的库存资金长期占压或短缺,又可预防因徇私而多采、滥采;再次,对供应商的资质(注册资金、企业性质、人员素质)、备货情况、产品质量、业界口碑、有无诉讼记录等指标进行评估,形成其信誉评价的依据,作为可否能为我公司供货的前提条件,使“人情定单”在择优选择过程中暴露无疑。综合以上措施,借助ERP系统辅之以人员素质提升就可剔除采购过程中不正常的现象从而降低采购风险,使其采购行为合法合规、有序地进行。
企业生产环节:生产过程存在于企业内部,较封闭。利用ERP系统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纪检监察主要放在杜绝物料的浪费、流失上,可着力加强以下措施加以控制。首先,将所有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编制成物料清单(BOM),使物料的消耗有章可循(包括损耗);其次,生产是严格按照加工单进行的,使生产具有很高的计划性,辅之以生产现场管理、质量管理,控制物料使用上操作者的随意行为,多层次(计划员、核算员、车间管理者)、多侧面(生产、技术、质量、仓库)对物料使用监控,从主观意识和客观条件上避免物料浪费和流失;再次,系统本身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能够及时补救生产过程中未发现的物料问题,总之可最大限度地杜绝“无动机”的浪费违纪现象和偷盗等违法行为。
区纪委区监委强化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运用,坚持在推进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同时,积极履行纪检监察建议职责,一体化推进工作,今年以来共下发各类建议书13份。
一是在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区民政局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审查调查之初,开展同步调研,及时下发监察建议,督促民政局开展自查自纠、整改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
二是针对街区“三资”领域存在的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等方面问题,结合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结果及街区特点,下发纪检监察工作建议书7份,督促街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查找体制机制漏洞,街区共整改各类问题个,制定规章制度项,全区“三资”领域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同时,向区委组织部提出工作建议,在全区层面修订完善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从源头防止问题发生。
三是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部分区直部门抓党建意识不强、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严格、党的活动开展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向区直机关工委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开展区直机关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提升机关党建水平。
四是针对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工作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向相关街道下发纪检工作建议,督促相关街道查找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应按照年度安全监管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解决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尽职免责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解决监管力度不足与繁重管理任务的矛盾提高执法针对性。安全生产监管涉及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而监管部门人力、物力、精力有限的状况。
二是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果。通过纵向和横向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
三是改变多头执法局面,避免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依法行政。按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五是解决尽职免责需要。全面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起到生产单位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任务
1、直接监管
①非煤矿业;
②石油行业、化工、医药、生产经营单位;
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单位;
④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烟草商贸行业。
2、综合监管
①交通运输、公路桥梁、水上交通;
②建筑、施工、工程建设;
③农林、水利、电力;
④邮政、电信、移动、网络;
⑤旅游、卫生、教育、文化行业;
⑥企业(三来一加)、生产单位。
三、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一)规定监督检查工作日。2016年1-12月,每月15日定位生产单位自查排查安全隐患整改上报。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2016年1-12月,每月20日之前集中排查各单位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上报备案存档。
(三)法定假日期间,执法工作日(时间以通知为准):
2016年1月1日至3日,元旦假日期间检查;
2月7日至13日,春节假日期间检查;
4月2日至4日,清明节假日期间检查;
5月1日至2日,劳动节假日期间检查;
6月9日至11日,端午节假日期间检查;
9月15日至17日,中秋节假日期间检查;
10月1日至7日,国庆节假日期间检查。
假日期间,由值班领导组织检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根据各生产单位生产情况确定检查工作日。
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单位人员确定
1、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2、各村(居、场、园区)负责人、安全员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3、各安全生产工作职能组检查分管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4、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五、监督检查工作保障
1、执法监管监察人员在规定检查日在岗在位。
2、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由值班领导带队组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