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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海洋大学海洋经济管理学院,广东 湛江 524088;2.广东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广东 湛江 524025)
摘要:海洋生态安全对于海洋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使海洋生态系统不断遭到破坏,制约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海洋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海洋生态安全总体形势严峻,本文在分析影响海洋生态安全因素的基础上,从加强海洋生态道德建设、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建立防灾减灾体系、国际协作等七个方面提出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保障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 :海洋生态安全;影响因素;对策
1海洋生态安全的内涵及特征
海洋生态安全对于一国国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环保局就在报告中指出,“不管从每年的开支情况来看,还是从海上力量,至少在70年代,美国的海洋规划基本上一直与本国国家利益联系在一起”,“国家安全利益在制定国家海洋政策和规划时发挥了关键性作用”[1]。
1.1海洋生态安全的定义
关于海洋生态安全的研究,我国学者对海洋生态安全的概念给予了不同的表达与理解,但是多集中在狭义概念上。
丁德文从安全角度认为海洋生态安全是与人类的生活及生产活动相关的海洋生态环境及海洋资源处于良好的状况或不遭受不可恢复的破坏[2]。
张素君认为,海洋生态安全是指海洋环境及其海洋生物所组成的海洋生命系统处于不受或少受破坏与威胁的一种状态,海洋生态系统内部及人类与海洋整个生态系统之间保持正常的功能与结构。海洋生态安全包括海洋生物安全、海洋环境安全及海洋生态系统的安全[3]。
张珞平认为,海洋生态安全即“海洋环境安全”,它要求人类更多地关注海洋生态系统将来的健康和风险,在对海洋环境产生负效应之前就制定政策、采取行动,而不是海洋污染或被动的海洋环境保护,它是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观[4]。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海洋生态安全是由海洋生物及海洋环境组成的海洋生态系统结构稳定、功能正常的一种健康状态。
1.2海洋生态安全的特征
一个地区海域的整体安全要由海洋经济安全、海洋社会安全、海洋文化安全、海洋政治安全、海洋军事安全、海洋科技安全、海洋生态安全等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海洋政治安全、海洋军事安全、海洋科技安全和海洋经济安全、海洋社会安全等是致力于海洋生态安全的良好环境,海洋生态安全是其他方面安全的载体。海洋生态安全与其他方面的安全具有明显的不同特点。第一,全球性。全球海洋总面积为3.6亿平方km2,约占地球总面积的71%。地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水球。因此,海洋生态安全是全球性的问题。第二,长期性。海洋生态安全的维护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必须给予长期的关注和重视。第三,代际性。海洋生态安全的“效益”和海洋生态危机或治理海洋生态危机成本会在“代际”间转移[5]。第四,滞后性。海洋灾害不可预测,带来损失巨大,影响了海洋生态安全的及时维护。第五,不可逆性。在生态方面,一个生态系统最大供应能力等于其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超过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可能导致不利的结果,打破生态平衡[6]。一旦海洋生态系统的有序性和稳定性被打破,往往造成不可预料且不可逆的后果。
2海洋生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因素分析
2.1我国海洋生态安全总体形势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代海洋科学开发技术及海洋资源利用技术不断进步,海洋活动迅速壮大,但海洋经济在展现蓬勃发展势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就海区而言,渤海沿岸污染较严重,东海和黄海次之,南海污染较轻[7]。总之,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海洋生态安全存在的问题有:
2.1.1近海生态系统退化海洋生态系统多种多样,典型的海洋生态系统有红树林、滨海湿地、珊瑚礁等,其生态作用巨大,维系着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所需的多项资源。我国的滨海湿地和河口面积大约为500万hm2,是极其重要的两大海洋生态系统。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滨海湿地每年正在以2万多hm2的速度锐减,潮间带湿地累计丧失57%。目前,黄海南部、东海沿岸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已下降30%~90%,主要的河口生态系统大多处于亚健康甚至不健康的状态。
2.1.2海洋沙漠化目前,世界石油消费量的60%是通过海上运输到达消费地的。由于运输不当或油船失事及海上开采石油泄漏等原因,每年流入海洋的石油重达100万吨。此外,还有大量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排入海洋。一些科学家估计,每年倾注到海洋的废油达200万~1 000万吨,这些石油和废油在海面上形成一种油膜,产生“海洋沙漠化效应”。
2.1.3海洋生物多样性锐减在海洋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我国海洋生物群落的结构趋于简单,海洋生物多样性指数及海洋生物均一性指数均处于较低水平。近20多年来,渤海潮间带生物、鱼类种类多样性、底栖贝类等明显降低。海洋鱼类种类减少、鱼类产量下降,渔民捕获物正在朝小型化、低值化、低龄化方向发展。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等珍稀濒危生物的数量也急剧下降。
2.1.4海平面上升科学家研究发现,1993年以来,全球海平面平均每年上升3 mm,而且这一趋势还在不断加剧[8]。据《2013年中国海平面公报》显示,近30多年来,我国沿海海平面呈波动上升趋势,年均上升速率为2.9 mm,高于全球平均水平[9]。伴随着海平面的持续上升,海水入侵、风暴潮等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10]。
2.2影响海洋生态安全体系的主要因素分析
2.2.1自然因素
2.2.1.1海洋灾害频繁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不可抗拒性、关联性的特点,目前人类还无法阻止自然灾害的发生。海洋生态环境复杂,给自然灾害的治理更带来了巨大的困难。我国沿海地区风暴潮、海啸、地震、台风等的发生频繁,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占各类自然灾害总经济损失约10%,可以说海洋灾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海洋生态安全。据国家海洋局的《2013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报导,2013年,各类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48亿元,死亡(含失踪)121人。从历年的海洋灾害公报和海洋统计年鉴等资料来看,我国主要海洋灾害的主要特征,如下表1所示[11]。
2.2.1.2气候变化全球性海平面升降,主要与气候变化有关。气候变冷,冰盖扩展,液态水较多变为固态水,海水也因受冷而体积缩小,导致海平面下降;气候变暖,冰盖消融,固态水较多变为液态水,海水也因热而体积膨胀,引起海平面上升[12]。
2.2.2人为因素
2.2.2.1海洋环境污染严重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调查:海洋环境污染已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十大环境祸患之一。海洋环境污染包括固体垃圾污染、有机物污染、石油污染、放射性污染、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等。海洋环境污染造成海洋环境恶化,威胁海洋生物生存,造成海洋生态系统极不稳定。其中,大面积的石油泄漏严重威胁着海洋生物多样性[13]。
2.2.2.2过度捕捞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及人类对海洋科学技术的大量使用,使得渔民捕鱼的速度大大超过海洋的天然补给能力,造成鱼类种群、鱼类数量大量减少,甚至面临灭绝的威胁。目前,我国每年鱼类总量减少1%。
2.2.2.3外来水生生物入侵外来水生生物入侵与土著生物争夺有限的生存繁育空间,不仅影响土著生物的生存,还威胁着海洋环境安全。外来入侵的水生生物往往孤立于新驻地生物链之外,没有竞争天敌,可以迅速发展成为新驻地的优势种群,造成新驻地生态系统不同程度的破坏,如福寿螺、凤眼莲等。同时,外来水生生物入侵还可能造成转基因生物风险,严重影响海洋生物多样性[14]。20世纪90年代年起,我国不慎从台湾等虾病流行海域引进了带病毒的苗种,导致对虾病害大规模流行,造成土著物种遗传污染[15]。
2.2.2.4人口趋海移动人口趋海移动造成海洋环境压力,威胁海洋生态安全。沿海地区优越的自然条件,更适合人类居住生存及发展经济。调查表明:离海岸100公里的沿海区域挤着全球60%的人口。在人口过千万的16个大城市中,有13个是沿海城市,每天大约有3 600人在向沿海地区移动。由此可见,人口趋海移动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大量人口趋海移动必然造成沿海地区生存空间不足、沿海地区海洋环境污染加重及其他海洋生态环境问题[16]。
2.2.3制度因素
2.2.3.1法律制度保障我国海洋生态安全最主要的是《海洋环境保护法》,但是严峻的海洋生态状况表明:《海洋环境保护法》这一基本法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如在防治海洋渔业污染方面迟迟未出台具体规定;在法律主体规定方面欠缺科研机构的设置规定,对行政管理协调规定不力;在法律制度方面未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循环利用制度、生态恢复制度、许可证制度等共有制度;在法律责任方面未健全责任体系[17]。
2.2.3.2组织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实行分散型海洋生态管理体制。各部门间职责分散,相互之间难以协调,这给我国海洋生态保护政策执行及实施带来了很大的障碍[18]。
2.2.3.3财政支持当前,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治理财政支持不足,缺乏相关资金投入,造成相关海洋生态科技治理技术滞后,严重影响我国海洋环境质量[19]。
2.2.4技术因素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对海洋环境保护投入基础性研究,取得了初步的科技进步,这对我国保护海洋环境、发展海洋经济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海洋水域生态环境是我国发展海洋经济的命脉,但是由于对海洋环境保护的基础性科学研究长期投入不足,使得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保护压力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许多问题已严重制约我国海洋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技术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海洋环境保护基础性研究薄弱;第二,许多严重制约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关键性环境保护技术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3加强海洋生态保护的对策建议
针对近年来不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导致的种种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海洋资源进行管理,对海洋环境污染、海洋生态系统退化加以维护及治理,以实现海洋产业结构优化,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3.1加强海洋生态道德建设
海洋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有赖于协调人与海洋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人们只重视海洋渔业、海洋油气、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等的发展,不顾海洋天然补给力,将人类与海洋对立起来,严重阻碍了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鉴于此,人类必须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淡化人类主体意识,变征服海洋为人与海洋协调共存发展,自觉按照海洋生态规律调整人类开发行为,加强海洋生态道德建设,让人们在尊重海洋、保护海洋的前提下发展海洋经济。
3.2加大海洋环保资金投入
防止海洋环境污染和海洋生态系统破坏是一项公益事业,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持,因此,各个沿海地区政府应该因地制宜,将海洋环境保护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以政府拨款为主,建立海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同时建立灵活筹集机制,开辟其他筹资渠道。此外,沿海地区政府还可以积极争取海洋油污染防备基金、全球环境基金、世界银行或亚洲开发银行的援助。
3.3完善海洋资源与海洋环境功能区划
3.3.1加强海洋生态区划为进一步增强沿海地区海洋生态的宏观管理,国家海洋局及各级地方性海洋管理部门应该在主体功能区划及海洋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划定海洋功能区,在海洋生态保护方面实施分区和分类的调控措施,确定不同海洋生态区域主导作用、海洋环境质量目标及海洋生态保护措施,实现以生态功能和环境容量为基础构建的海洋生态安全新格局。
3.3.2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根据海洋调查及海洋生态监测结果,各级海洋管理部门应该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的选择海洋自然保护区,保护红树林、滨海湿地、珊瑚礁、河口等海洋生态系统,加快构筑管理完善、类型齐全、规模适度的海洋保护区新布局。同时建立总体规划,完善规章制度,做好海洋保护区巡护及执法,规范海洋开发项目,推进海洋保护区的升级。
3.4加强海洋环境监测
各级沿海地区政府应该在提高海洋开发整体效益的前提下,加强海洋管理基础建设及海洋保护区基础建设,特别是建设海洋环境监测系统,建立海洋生态监控区,开展高时空、高频率的海洋生态监测,及时掌控海洋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调整、控制海洋资源开发强度,保证海洋生态系统天然补给力及自然修复功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布设站位,适当加密,对入海排污口监测要增加频次,扩大覆盖面;对入海排污口开展普查,对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的入海排污口要有重点监测站,定时定点监测,及早发现海洋灾害,有效做好海洋防灾减灾,积极开展海洋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对主要河流入海口实施实时在线自动监测。
3.5建立海洋防灾减灾体系
我国海洋灾害具有发生频繁、破坏性大、不可预测等特点,因此加强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对保护海洋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国家要加强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必须加大防灾减灾工程的建设,在整个海洋防灾减灾工作体系中,观测是基础,预报是手段,减灾是目的,是整个工作的落脚点,健全海洋防灾减灾救灾业务体系尤其重要。构建海洋防灾减灾救灾业务体系,具体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实施灾前工程防御;第二,强化应灾预警响应;第三,推动灾中调查统计;第四,参与救灾体系建设;第五,开展灾后损失评估[20]。
3.6加强法治建设
3.6.1修订有关法律
3.6.1.1修订宪法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等内容加入《宪法》修订中,充实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环境保护相关内容。
3.6.1.2修订《刑法》加强海洋生态安全犯罪的处罚力度,补充海洋生态安全犯罪的具体内容、量刑标准。
3.6.1.3修订《环境保护基本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海洋生态保护的具体概念、目的、方法、原则、制度等相关内容,对海洋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体制、机制、制度提出统一化、规范性的要求[21]。
3.6.2完善各种单项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第一,通过法律实施细则、法规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和细分《渔业法》、《海洋法》、《矿产资源法》、《税法》中与海洋生态保护相关的规定;第二,加快海岸带管理立法。明确海岸带的定义、范围、海岸带开发利用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海岸带综合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尽快出台海岸带管理相关的法律;第三,加快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立法。生物多样性安全必须被视为一个整体元素的生态安全[22]。我国的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应该对建立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制定中国海洋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和保护规范、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建立海洋自然保留区等方面加以规范。
3.7加强国际协作
开发和保护海洋需要协调各沿海国家关系、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海洋生态安全应当从全人类共同安全的高度出发,建立国际间有关海洋生态安全与冲突的预防机制;互相交换有益国家海洋生态安全的情报与信息。加强国际间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争取国际资金,防治、监控影响全球海洋生态安全的污染源。在不侵犯国家主权的原则下,协调好各个国家对重要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海洋资源利用合理化、有序性及适度性,防止过度开发海洋资源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新的重大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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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念和内涵
1.1 海洋生态补偿
海洋具有整体性、流动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海洋生态环境破坏或者海洋生态建设都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即:一片海域的环境资源破坏会损害周边海域环境和经济利益,生态破坏的后果需要由周边海域分担;另一方面,一片海域的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可以增加周边海域的环境和经济利益,生态环境建设者无法独自享有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成果。在海洋环境资源利用和保护方面,类似的外部性普遍存在,并导致环境和经济利益关系的扭曲,增加了海洋生态保护的困难,损害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海洋管理同样需要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来调整相关利益关系。从政策角度,可以把海洋生态补偿定义为:“以促进海洋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协调发展,实现海洋可持续开发利用为目的,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激励海洋环境资源保护行为,调节海洋环境资源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
1.2 生态系统方法
生态系统方法是一种以科学为基础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全面方式,是一个按照生态学原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生态系统管理进行思考和制定行动计划的框架。在研究或实践中,生态系统方法被赋予多种不同的定义。《生物多样性公约》认为,生态系统方法是土地、水和生物资源综合管理的战略,是促进它们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一种公平的、科学的方法,这种方法能重视生物组织结构、有机体的基本过程、功能及其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等多方面。在海洋管理领域,美国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则认为,生态系统方法为海洋和海岸带管理决策提供了一个综合框架,与传统的基于单个物种或者单一问题的分散管理不同,运用生态系统方法的海洋管理综合考虑了相关的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特别是影响海洋资源利用的人类因素。
1992年里约热内卢地球峰会上,生态系统方法被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概念正式被提出,并在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等组织的积极倡导和推动下,迅速成为研究和管理实践的热门。海洋为实施生态系统方法提供了比陆地更多的机会,生态系统方法在海洋管理中,特别是在海洋渔业管理中,得到了更多重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欧盟等国家均在各自的海洋政策中明确提出实施生态系统方法,运用生态系统方法已经成为海洋管理未来发展的大趋势。
2 在生态系统方法框架下构建海洋生态补偿运行机制
2.1 构建生态补偿机制是实施生态系统方法的要求
200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上提出了实施生态系统方法的12条原则,其中的4条原则与生态补偿直接相关:
(1)生态系统管理者必须认真考虑和分析管理行动对周边生态系统的实际和潜在影响。这条原则强调应充分认识资源开发利用的外部性问题,即实施生态补偿的缘由。
(2)应在经济背景下理解并管理生态系统,包括a、减少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市场扭曲现象;b、运用奖励措施,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c、尽量使生态系统的成本和生态效益内部化。这条原则明确表达了采取必要手段纠正因外部性导致的利益关系扭曲,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生态补偿思想。
(3)管理决策应该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的选择,特别是当地的居民和社区的权利应该被公平和公正的考虑。此原则涉及了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范围界定问题,无论补偿主体还是补偿对象都是利益相关者。
(4)在适当的空间范围上实施生态系统方法,其地域范围应反映生态特征而不是行政范围,通常包括从流域到海域的广阔地域。这条原则为界定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的空间范围提供了参考。
从这4条原则可以明确的看出,实施生态系统方法要求运用生态补偿手段。
2.2 构建海洋生态补偿机制需解决的基本问题
构建生态补偿机制需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一是界定生态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二是选择补偿途径,三是确定补偿标准。构建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同样需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
2.2.1 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的界定
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的界定是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是要解答谁补偿谁的问题。其基本思路是分析某一海洋开发或保护活动如何改变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找出其利益相关者;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都是利益相关者,补偿主体包括破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群体和分享因他人的贡献而增加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群体;补偿对象则包括原本享有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受到损害的群体以及对恢复和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有贡献的群体。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分类有很多种不同的体系。“我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专项”课题“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评估”研究中把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成了食品生产、原料生产、氧气提供、基因资源提供、气候调节、废弃物处理、生物控制、干扰调节、休闲娱乐、文化用途、科研价值、初级生产、营养物质循环和物种多样性维持等14类,并提出了计算各类功能的方法,可以据此分析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变化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进而根据他们的利益增损关系界定补偿主体和补
偿对象。特别要强调的是,由于海洋资源本身具有的整体性和流动性特点,利益相关者的范围可能很广,从制定易操作的生态补偿政策的角度出发,需要把利益相关者限定在实施生态系统方法的地域范围之内。
2.2.2 补偿途径的选择
补偿途径指的是实现生态补偿的手段,通常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倾斜、环境资源税费、智力型投入、项目实施等。选择补偿途径应结合海洋资源开发活动的具体形式、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的特点等,并确保补偿效果具备持续性。上述补偿途径都曾在陆地生态补偿实践中得到应用,也完全可用于海洋生态补偿。海洋生态补偿中,应主要考虑选用财政转移支付和环境资源税费两种途径。
2.2.3 补偿标准的制定
补偿标准是实现生态补偿的依据,制定补偿标准是要找出能被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共同认可的补偿额度,以达到改善或恢复生态服务功能,有效矫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环境和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各种补偿方式都涉及到补偿标准问题,其中,讨论较多的是资金形式的补偿标准。
理论上,补偿标准应根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市场价值来制定,但由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量化方法本身不成熟,而且量化的结果通常是天文数字,所以,其研究结果无法直接用于相关政策制定和实践。已有生态补偿理论研究和实践中,补偿标准通常用机会成本法、恢复成本法等方法计算,海洋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也可以参考这些方法。现有海洋方面的收费政策、陆地生态补偿实践也为制定海洋生态补偿提供了参考。
由于生态补偿标准涉及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背景、人们的意识等多方面,采用理论方法计算的补偿标准在实践中往往难被接受。实际上,通过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双方“讨价还价”达成协议的补偿标准要比根据理论价值估算确定的补偿标准更加可行。
3 构建渤海生态补偿机制的初步设想
渤海海域是目前我国污染最为严重的海区,面临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最近几十年,渤海受污染的海域总面积持续增加,特别是海水质量劣于三类水质的海域面积增长较快。渤海生态系统也退化严重,近几年的监控结果显示,渤海的生态监控区生态系统均处于亚健康或者不健康状态。海洋环境恶化及其引发的环境灾害严重危害了海洋产业的发展。实践表明,传统的海洋管理模式不能胜任渤海管理,无法有效解决渤海所面临的种种生态环境问题,因此,实施生态系统方法管理渤海被提上议事日程。基于生态系统的渤海管理是一个对渤海及其沿岸区域,并涉及入渤海河流流域的综合管理,影响渤海生态环境的人类活动是其管理核心。如前所述,实施生态系统方法的海洋管理中生态补偿不可或缺。针对影响渤海生态环境的主要人类活动及造成的主要问题,提出生态补偿运行机制建设的初步设想。
3.1 陆源污染物
大量的陆源污染物排放入渤海并累积是导致渤海水质恶化的最主要原因。渤海陆源污染物主要来源分三类,一是对海直接排污口,每年通过各类排污口直接排入渤海的污水高达40亿t左右,占入渤海陆源污染物的20%~30%;二是入渤海河流,以河流为载体的陆源污染物是渤海主要的污染物来源,其比例占50%以上;三是村镇和农地地表径流,这类污染物主要是氮和磷,占入渤海氮和磷总量的4%~10%。
为减少陆源污染物人海,除了运用传统的严格执法监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手段之外,还应运用生态补偿,用经济激励机制,鼓励减少污染物排放行为。针对向海洋排放污染物,我国建立了“排污收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从实施情况看,由于排污费价格偏低,该制度的激励力度不足,对限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作用有限。建议对现有“排污收费制度”进行改革,提高收费标准,突出生态补偿的内涵,建立以排污单位为补偿主体,地方政府作为人充当补偿对象的生态补偿机制。
3.2 海洋生态用水
海洋生态用水是为满足海洋特别是河口生态系统正常的生态过程和生态功能所需要的入海淡水。近几十年来,由于入渤海生态用水减少,渤海盐度的空间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导致渤海自然系统发生较大变化,对鱼类、虾类的洄游产卵、育幼等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入海生态用水减少已成为导致渤海生态系统健康状态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入渤海河流流域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本身短缺,要求流域减少取水量以增加入海生态水量,势必要对流域原有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在枯水期,这种影响尤其明显。渤海对入海生态水量的需求与流域生产生活用水(主要是农业用水)需求之间就形成了一对矛盾,必须在流域发展农业和其它产业和放流人海之间做出战略选择。在决策用作增加生态流量之后,就需要研究生态补偿制度,特别对流域在枯水期增加生态流量应给予补偿。应在海陆统筹的方针指导下,研究增加人海生态水量的生态补偿标准和实施规划,建立流域和海域、内地和沿海之间的用水生态补偿机制。
3.3 湿地围垦和围海造地
以海水养殖为目的的湿地围垦和以城市建设为目的的围海造地导致海岸带湿地大面积丧失。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到2003年,渤海累计围海面积高达3000平方千米,修建海堤近2 600 km。滨海城市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围海造地的速度进一步加快,仅曹妃甸围海造地一期工程围填海面积就达11.95平方千米,天津滨海新区建设预计围填海面积超过200平方千米。围垦和围海造地对发展沿海地区经济有一定贡献,但也不可避免的造成了海洋污染、物种生境丧失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的降低,存在一定危害。
为控制湿地围垦,山东省在2007年出台了“退渔还湿”的生态补偿政策,该政策对于减少湿地围垦,保护和修复海岸湿地有积极意义,值得在环渤海地区推广。此外,建立自然保护区也是保护湿地的有效手段。保护区一旦建立,依照相关条例,区内原有的捕捞、养殖等经营性用海活动将受到限制,当地居民的利益将不同程度受到影响。从保护区管理现状看,由于缺乏新的就业渠道,当地居民违规在保护区内开展养殖和捕捞活动的现象并不鲜见。为缓解这对矛盾,应该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对放弃保护区内海域经营活动的居民给予补偿,其补偿途径以政府帮助就业转移为首选。
围海造地是完全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方式,国家对一般的填海型项目收取海域使用金。从实践情况看,收取海域使用金标准往往很低,与所填海域本身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相差甚远,不利于控制围填海。海域使用金是国家作为所有人出租海域使用权,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不属于生态补偿金。应专门针对围海造地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这一生态补偿机制中,用海单位是补偿主体,地方政府充当补偿对象,补偿途径以资金补偿为主,补偿标准可参照围海造地区域同期用于商业开发的土地价格。
关键词:海洋生态文明 生态补偿 补偿机制
进入新世纪,人类为了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危机,开始进军海洋,海洋开发与利用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而维护海洋生态平衡是发展海洋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基础。山东省政府2011年1月6日对外通报,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这标志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规划为加快推进我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海洋生态文明与生态补偿机制
(一)海洋生态文明的内涵
在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指导下形成了人类与自然的矛盾,生态文明便得以兴起。生态文明作为人类社会文明的一种形式,是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在人与自然和社会关系上的具体体现。它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自然关系和谐为主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追求自然—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关系协同进化,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以环境的承载力为基础,遵循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
海洋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原生态文明的起源和基础,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及海洋开发利用影响巨大。对于海洋生态文明的解释,人们的理解并不一致,大致从两个方面概括:“一是人类遵循人、海洋、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二是人与海洋、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持续发展的文化伦理形态。”[1]人类起源于海洋,海洋生态系统是人类生存与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海洋不仅为人类提供丰富的物质产品,还在气候调节、水分平衡、自然循环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生态服务作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既不能一味地追求海洋为人类服务,也不能单纯地强调海洋绝对保护,而应以海洋经济开发的繁荣来推动海洋生态环境的平衡,以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海洋经济的更大发展,最终形成一个和谐共荣的海洋生态文明局面。
(二)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一词最早使用主要是在生态学和经济学领域,近年虽有一些关于生态补偿的研究,有个别省市也进行了实践探索,但就生态补偿的定义而言,由于不同学科的学者研究角度存在差异,对生态补偿的理解侧重点不同,至今还没有较为公认的概括。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生态补偿应该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以经济调节为主,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调整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更清楚具体的阐述,生态补偿机制就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2]
在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背景下,针对区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我们把对生态补偿的分析放在海洋生态文明视野下,以克服在海洋生态资源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作为生态补偿的一个具体、个别类型,海洋生态补偿的目的在于达到人与海洋和谐共处、经济与海洋可持续发展。它既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关心人与海洋本身的关系,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改善海洋等一系列活动中,为了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对海洋生态进行补偿和对海洋生态保护作出贡献者以及因海洋保护和利用而利益受到损失者给予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3]海洋生态补偿直接针对的对象是人,但最终归宿是海洋生态环境,是以恢复失衡的海洋生态系统为出发点。同时,通过海洋生态补偿,可以实现环境公平,最终保证海洋的可持续发展。
二、构建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现实意义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离不开海洋经济的发展;海洋经济的发展,必然依赖于对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随着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与海洋原有生态系统间的矛盾将愈加突出,必须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作为指导,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间的矛盾,构建海洋生态补偿机制。
(一)有助于协调海洋生态保护与地区经济发展的矛盾
我国一直以来都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问题,忽视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海洋生态系统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价值。这种错误的认识,直接造成了对海洋生态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人类的经济活动严重干扰和破坏海洋生态。虽然我们可以通过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强制保护,对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方式实行禁止,但由于忽视了为其寻找可持续的替展途径,致使海洋保护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总是处在不断的冲突之中。要想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应当通过基于公平利益分配的经济政策与经济机制,平衡各方的利益,化解海洋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进而为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一条和谐发展之路。
构建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正是调节海洋保护与经济发展困境的有效手段。通过海洋生态补偿,能够建立起海洋有偿使用制度和海洋生态环境补偿收费制度,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对海洋资源优化配置的约束机制,形成有效的向海洋生态保护倾斜的管理制度,从而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起到积极的作用,协调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
(二)有助于积累海洋生态保护资金,提高政府海洋生态管理水平
目前,我国的海洋保护工作主要是靠政府财政拨款为资金支持来运作的,缺乏其它有效的资金来源。没有其他资金来源,海洋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受到严重制约,而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恰好可以通过经济激励手段解决海洋保护资金问题。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框架是“受益者付费、破坏者赔偿、保护者获益”,在这一总体框架下,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资金渠道得以拓宽,保证为海洋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筹集到充足的资金。同时,海洋生态补偿机制能有效的激励生态环境的保护者,改变传统的行政强制手段,既可以有效地解决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保护的冲突,着实地提高了政府的海洋管理水平。
(三)有助于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发展
海洋是一个整体,具有永续流动性,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既不是某个人或某些组织的责任,其建设的收益也不能由某个人或某些组织独享。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明确了污染者和破坏者的责任,增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促使所有主体把治理海洋环境污染和其发展生产结合起来,为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条件。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通过实行责权利相统一,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有利于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发展。
三、构建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原则
浙江省是我国第一个以较系统的方式全面推进生态补偿实践的省份。2005年8月浙江省政府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确立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原则,即“受益补偿、损害赔偿”、“统筹协调、共同发展”、“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多方并举、合理推进”原则。学习他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省海洋环境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构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时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公平负担原则
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是“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等。国家高度重视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我省在积极开展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应该贯彻国家的政策方针,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确立海洋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
在国家生态补偿基本原则的指导下,我省在发展海洋经济,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过程中,应确立海洋生态补偿的公平负担原则。海洋是人类起源的发祥地,海洋生态资源作为人类共有的财富,任何人都享有平等利用的机会和分享的权利。海洋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者要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成本;海洋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受益者要为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者所付出的代价给予合理补偿;因开发环境资源而造成环境资源的破坏者,应该对其破坏的海洋环境负有恢复整治的责任。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只有遵循公平负担原则,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对海洋生态资源的保护与建设。
(二)权、责、利明确原则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过程中,海洋开放与利用是必不可少的内容。由于海洋生态补偿涉及多方利益博弈,要想实现海洋生态保护的最终目标,只能通过合理分析和界定各利益主体的权、责、利关系,才能有效地协调各方利益。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一个主体在经济建设过程中破坏了生态环境,就有义务进行修复补偿;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不仅有依法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同时还有保护环境资源的义务。我们在确定参与海洋生态补偿的各方面主体时,必须通过制度安排使应该付出代价者支付应支付的成本和费用、应该受到补偿者得到相应补偿,确保各利益相关者的责、权、利真正实现统一。
(三)灵活性创新原则
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是我们在建设蓝色经济区发展中提出的一个崭新课题,因此,一方面要总结已有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也要结合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突出海洋生态系统特点,科学论证、积极创新,建立海洋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方法的标准体系,探索多样化的海洋生态补偿方式,制定海洋生态补偿实施的流程,从而为海洋生态补偿工作的实施提供新方法、新经验。例如我们在遵循“谁破坏、谁补偿”原则时,就应灵活适用,不一定必须要求其在原地进行修复补偿。如果在经济区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允许到生态区进行修复补偿。这并不意味着在经济区可以随意破坏,不进行任何修复。必须努力把破坏降到最低限度,只是在经济区无法完全修复的部分,才到生态区进行修复补偿。投资者和建设者在项目上马之前就必须做好补偿安排和预算,投资总额必须包含适当比例的补偿费用。
建立和完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为主线,以体制创新、政策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因地制宜选择生态补偿模式,不断完善政府对生态补偿的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努力实现生态补偿的法制化、规范化,推动我省各区域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人类通过海洋生态补偿,恢复海洋生态平衡、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达到人与海洋和谐相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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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锋.无居民海岛生态补偿机制初探[J].海洋技术.2010(9):125.
[3]吕忠梅主编.环境法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391.
把被破坏的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健康的海洋生态系统,利用各种科学技术手段恢复建设海洋生态系统成为一门新的学科。海洋生态系统遵循着以多种鱼类及生物存在为组合、以食物营养链为生存的基础、以水域环境为栖息繁衍条件的完整性规则。面对日趋严重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我国在加大陆源污染治理的同时采取了一些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措施。如投放人工鱼礁建设海洋牧场、增殖放流、伏季休渔、限船捕捞等。海洋牧场是在某一海域内,采用一整套规模化的渔业设施和系统化的管理体制,利用自然的海洋生态环境,将人工放流的经济海洋生物聚集起来,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海上放养鱼虾贝类的大规模人工渔场。“海洋牧场”是20世纪70年代由日本海洋学家提出,并于80年代末在日本建成了世界第一个海洋牧场。如今日本海大部分海域都已形成大规模的人工鱼礁和海底森林场,有的完全实现了人工管理和控制,海洋牧场给日本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2003年我国大连开始了海洋牧场的建设,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效益。2010年我国将山东、浙江、广东作为发展海洋经济的试点省,这为建设海洋牧场、发展海洋渔业带来了机遇。如今,山东、浙江、广东等沿海各地在积极兴建和发展不同规模的海洋牧场。山东沿海在几年前就开始海洋牧场的建设,青岛已投资数千万元在近海多处投放人工礁石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目前,山东海洋渔业局已把建设海洋牧场、修复海洋生态环境作为“十二五”期间蓝色半岛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争取在5年内山东半岛沿海建成能形成一定规模的、多种类型的“鱼礁”,为海洋生物营造栖息、繁衍的场所。争取在10年内将山东可以利用的沿海内20%海区铺设人工鱼礁,并加大增殖放流量,通过海洋牧场的建设,把山东近海恢复到当年“黄金渔场”的景象。浙江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充分发挥海岛海域优越的养殖环境和资源条件,建造了全市首个海洋牧场。2004年宁波市做出了“人工鱼礁建设规划”,在近岸建六大海洋牧场,并进行了人工鱼礁和鱼苗、参苗、蟹苗等的试验投放,通过调查观测,人工鱼礁试验性投放有了初步的成效。目前已投资2000万元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建设。从全国海洋牧场发展的形势来看,虽然发展趋势较好,但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规模小、设施落后、资金投入不够、科技含量低、科学管理手段还很落后,还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海洋牧场。在增殖放流方面还处在探索阶段,缺少一系列的科技手段,影响投入的产出率,没有做到“负责任”的放流。在休渔方面缺少科学研究的依据,没有做到有的放矢的保护。
二、用科技手段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产业发展需要科技支撑,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发展海洋科技,用科技手段引领海洋生态环境的恢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2.1大力加强海洋牧场的建设与管理
海洋牧场是一种大型人工渔场,是一种新型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既要有增殖放流和现代养殖的特点,又要维护自然生态,更重要的是保证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投放人工鱼礁仅仅是建设海洋牧场的技术手段之一,远远不是海洋牧场本身,海洋牧场的建设还包括了相关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其中的核心技术内容分别是:鱼礁建设、海岸工程技术,选择鱼类繁殖和培育技术,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技术,海洋牧场的科学管理、经营技术。这些技术共同支撑了海洋牧场的建设与发展。我国的海洋牧场建设目前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有:人工鱼礁设计制造及环境修复与优化技术,建设涌升流构造物、营造海底森林等;近海渔业资源增殖技术,即放流种苗,产卵场、培育场的管理技术;用科技手段对鱼类行为控制与捕捞技术,即利用高科技手段建立对鱼类生物驯化系统,以行为理论为基础,从声、光、电、磁和鱼礁饵料等物理、生物方法驯化,使鱼类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测技术等。
2.2科学指导增殖放流
虽然近些年来我国开展的增殖放流对近海渔业资源的增殖和恢复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增殖效果并不明显。科学指导、有序放流、优化品种和增殖放流对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影响研究,是增殖放流提高回捕率的关键问题。国外的放流经验很值得借鉴。据了解,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韩国在增殖放流方面由于只顾眼前利益,缺乏深入系统的科学研究盲目放流,大量放流、鱼种单一、鱼种劣质,不但对生物各种群造成了影响,也加速了韩国沿岸鱼种的遗传基因劣性化。一方面病害多发,如香鱼的冷水病、牙鲆的贫血病等,这些疾病在鱼群中蔓延,使得捕获的鱼失去经济价值;另一方面使得沿岸海洋生物单一化,本地的鱼种逐渐灭亡,生态系统逐渐失去平衡。虽然放流使大马哈鱼的数量增多了,但生存在同一水域的其他鱼种减少了一半。现在韩国每年都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放流,因放流的手段缺少科学性,最终导致了放流效果不尽如人意。解决上述增殖放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提高科学增殖放流的意识,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指导增殖放流,并形成制度化;用科学技术手段规范增殖放流行为,才能更有效地增殖渔业资源,做到负责任的增殖放流活动。
2.2.1应用优化种苗和对放流种苗跟踪评估技术
放流品种的选择及种苗的健康决定着放流的回报率,而放流群体的回捕率是衡量放流经济和生态效益的重要指标。因此,要采用优化、健康的种苗和对放流种苗跟踪评估技术,针对放流鱼类生物学特点,科学掌握适合放流的季节、水域及数量规格等。还要跟踪监测鱼类生长过程、资源变动规律情况,评估鱼类的成活率,提高放流群体的回捕率,以提高放流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使用标志技术跟踪放流的群体,能有效鉴定出放流的效果,是准确评估放流的难题,新标志技术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手段。目前标志方法主要有:实物标志、分子标志和生物体标志。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体内标志技术及其他高新标志技术也得到很快的发展。如编码微型金属标、被动整合雷达标、内藏可视标、生物遥测标、卫星跟踪标等也已广泛应用于海洋生物洄游习性和种群判别研究,而且这些标志技术仍在不断改进和完善。
2.2.2重视生态系统结构对放流影响的研究
我国有着漫长的海岸线,沿岸环境各有特性且变化异常,放流环境是否适合放流鱼类生存问题,也是关系到放流活动的最终效果。因此,要开展对放流水域的生物种群结构、营养结构、水域的生态承受容量深入研究,要考虑到放流鱼类的生理条件、行为能力(如活动能力、捕食能力、逃生能力、群体栖息习性等)对成活率的影响,来确定适宜的放流种类和合理的放流数量。对放流种群监测,研究其对水域生态系统结构因素影响的程度,保障增殖放流持续健康进行。
2.2.3加强放流鱼类种群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技术的研究
水域生态环境污染、捕捞过度、养殖群体“逃逸”和不安全的种苗放流是导致种群种质退化的重要原因。而种群的遗传基因多样性退化对自然种群有潜在的危害。因此,必须加强种群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的研究,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措施,营造放流水域既有放流鱼类又有当地的自然种群鱼类共存的环境,以保护水生生物遗传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生物种的多样性也是生态修复的关键。
2.3调整现行的休渔制度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实施伏季休渔制度,休渔制度并没有给渔业资源恢复带来预想的效果。我国鱼类种类繁多,不同鱼种产卵季节不同,产卵场分布也非常复杂,现在采取伏季按海区先后休渔的措施缺少科学依据,在捕捞强度不减的情况下,不但对渔业资源保护作用不大,反而把南海海区可捕捞的中上层鱼类捕捞季节错过,浪费了可合理利用的资源。在海洋中一条洄游产卵的成鱼,可以产近亿粒的鱼卵,给种群带来的增殖率在10%以上的。从国外的渔业管理经验来看,日本从70年代就开始对6~7种鱼的资源实行按鱼种限制捕捞的管理模式,韩国也在2000年对5种鱼实行了按鱼种限制捕捞管理,并取得很好的效果。面对海洋渔业捕捞效益每况愈下的形势,我国应加大对渔业资源科学调查的投入,掌握现时海洋渔业资源状况,调整现行休渔制度,做到有的放矢的休渔。建立行之有效的按鱼种的资源管理制度,有效修复传统经济鱼类资源,为将来实行捕捞配额许可证制度做准备。
2.4引进技术和加强海洋科技的研究
在海洋生态环境恢复方面,美、日、韩等国已有30多年的经验,已采用了先进科技手段。而我国目前处于起步阶段,与世界发达海洋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2012年5月中美签署了海洋与渔业科技合作框架计划,在合作领域里面包括了海洋生态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科技交流,以及适时建立中美海洋科学联合研究中心。国家海洋局还专门组织专家赴韩国进行考察参观,并举办了中韩海洋牧场研讨会,为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引进技术创造了条件。海洋环境的恢复建设是一个庞大工程,我国这方面的核心技术自给率低,发明专利数量少,在配套的技术装备方面落后,一些海洋仪器还要靠国外进口解决,尤其是在环境观测方面,海洋科技总体水平有待提高。当务之急是加大科技研发的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并制订出科学的实施方案,把大力推进海洋环境的恢复建设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
三、结束语
关键词:生态学;生态监测;监测指标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及其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中图分类号:Q1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环境问题不仅仅是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排放的污染防治问题,而且包括自然环境的保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资源问题。人们开始认识到,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必须对环境生态的演化趋势、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动态监测与控制体系,这就是生态环境监测。可以说,生态环境监测是开展生态保护的前提,是实施生态管理的基础,是建立生态法律法规的依据。
一、生态监测
生态监测是采用生态学的各种方法和手段,从不同尺度上对各类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时空格局的度量,主要通过监测生态系统条件、条件变化、对环境压力的反映及其趋势而获得。从环境监测发展历程来看,目前所指的生态监测主要侧重于宏观的、大区域的生态破坏问题,它具有反映人类活动对我们所处的生态环境的全貌、有机综合影响的优点。
生态监测的对象可分为农田、森林、草原、荒漠、湿地、湖泊、海洋、气象、物候、动植物等。每一类型的生态系统都具有多样性,它不仅包括了环境要素变化的指标和生物资源变化的指标,同时还要包括人类活动变化的指标。
国内对生态监测类型的划分有许多种,常见的是从不同生态系统的角度出发,可分为城市生态监测、农村生态监测、森林生态监测、草原生态监测及荒漠生态监测等。根据生态监测两个基本的空间尺度,生态监测可分为两大类:宏观生态监测,微观生态监测。宏观生态监测研究对象的地域等级至少应在区域生态范围之内,最大可扩展到全球。微观生态监测研究对象的地域等级最大可包括由几个生态系统组成的景观生态区,最小也应代表单一的生态类型。
根据监测的具体内容,微观生态监测又可分为干扰性生态监测、污染性生态监测和治理性生态监测以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生态监测。宏观生态监测必须以微观生态监测为基础,微观生态监测又必须以宏观生态监测为主导,二者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一个完整的生态监测应包括宏观和微观监测两种尺度所形成的生态监测网。
生态监测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综合性生态监测是一门涉及多学科的交叉领域,涉及到农、林、牧、副、渔、工等各个生产行业。
2长期性自然界中生态过程的变化十分缓慢,而且生态系统具有自我调控功能,短期监测往往不能说明问题。长期监测可能导致一些重要的和意想不到的发现,如北美酸雨的发现就是典型的例子。
3复杂性生态系统本身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动态系统,生态监测中要区分自然因素(如洪水、干旱和水灾)和人为干扰(污染物质的排放、资源的开发利用等)这两种因素的作用有时十分困难,加之人类目前对生态过程的认识是逐步积累和深入的,这就使得生态监测不可能是一项简单的工作。
4分散性生态监测站点的选取往往相隔较远,监测网的分散性很大。同时由于生态过程的缓慢性,生态监测的时间跨度也很大,所以通常采取周期性的间断监测。
二、生态监测指标体系与优先监测项目
1生态监测指标体系
生态监测指标体系主要指一系列能敏感清晰地反映生态系统基本特征及生态环境变化趋势的并相互印证的项目,是生态监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工作。生态监测指标的选择首先要考虑生态类型及系统的完整性,一般说来,陆地生态站(农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和草原生态系统等)指标体系分为气象、水文、土壤、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六个要素;水文生态站(淡水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指标体系分为:水文、气象、水质、底质、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游泳动物、底栖生物和微生物八个要素。
从生态资源的环境价值、评价问题、所受的环境压力及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间关系的角度出发,生态监测指标可分为条件指标和环境压力指标,其中条件指标又可分为反映指标、暴露指标和生态指标。反映指标是关于生态系统中生物在各层次上(生物个体、种群、群落及生态系统)组合状况的环境特征的指标;暴露指标是关于反映生态系统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压力大小的环境特征指标;生态指标是生态系统中受外来环境压力下,能满足生态系统中层次生物正常生活和循环的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状况的指标;压力指标是关于自然力和人为因素影响生态系统发生变化的指标。
2生态监测指标体系的确定原则
生态监测指标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在可作为监测指标的众多要素中,科学性、实用性、代表性、可行性尤为重要。一般来讲,选择与确定生态监测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2.1代表性指标应能反映生态系统的主要特征,表征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
2.2敏感性确定那些对特定环境敏感的生态因子,并以结构和功能指标为主,以此反映生态过程的变化。
2.3综合性真实反映生态环境问题。
2.4可行性指标体系的确定要因地制宜,同时要便于操作。
2.5简易化从大量影响生态系统变化的因子中
选取易监测、针对性强、能说明问题的指标进行研究。
2.6可比性不同监测台站间同种生态类型的监测应按统一的指标体系进行。
2.7灵活性对同类型的生态系统,在不同地区应用时指标体系也应作相应调整。
2.8经济性尽可能以最少费用获得必要的生态环境信息。
2.9阶段性根据现有水平和能力,先考虑优先监测指标,条件具备时,逐步加以补充,已确定的指标体系也可分阶段实施。
2.10协调性多数生态环境问题已是全球性问题,所确定的指标体系,尽量和“全球环境监测系统”(CEMS)相协调,以便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3优先监测的指标体系
优先监测指标体系必须满足对生态系统的生命支持能力进行评价的最大的要求。优先监测指标的确定原则是:当前受外力影响最大、可能改变最快的指标;反映生态系统的生命支持能力的关键性指标;有综合代表意义的指标。
根据专家意见和安徽省实际,下列指标可列入优先监测的指标体系中:全球气候变暖所引起的生态系统或植物区系位移的监测;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分布及其栖息地的监测;水土流失面积及其时空分布和环境影响的监测;人类活动对森林、草原、农田等结构和功能影响的监测;水体污染对水体生态系统包括湖泊、水库、河流和海洋等结构和功能影响的监测;主要污染物(农药、化肥、有机物、重金属)在土壤———植物———水体中的迁移和转化的监测;水土流失生态平衡的监测;各生态系统中微量气体的释放通量与吸收的监测等。
三、结语
生态监测是环境监测领域的扩展和对环境监测的新的要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为满足更深层次的环境管理的要求,我们对不同的生态系统开展了一些生态监测,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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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洪庆,陶战.农业生态监测指标体系探讨
[3]张增祥,彭旭龙.生态环境综合评价与动态监测的空间信息定量分析方法及应用
[4]刘晓强,申田,连兵.生态环境监测的关键问题研究
摘 要 如何维持现代城市脆弱的人工生态系统,并促进其不断发展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本文旨在通过对现代城市景观生态规划设计概念的解释以及对景观规划与生态规划之间关系的比较,阐明现代景观规划设计、生态规划和可持续发展间的可协调性与一致性。
关键词 现代城市 生态规划设计 发展
一、前言
城市是生态系统中最为复杂的类型,极易受到人为的和自然环境条件的干扰。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问题,已成为人类社会关注的焦点。就我国城市目前的环境状况而言,问题十分严峻,已极大地影响和制约了部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生态系统的特点
现代城市是一类脆弱的人工生态系统,其最大特点就是人口的高度密集;城市生态系统是不完全的和开放式的,主要体现在需要其它生态系统的支持(如农业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等),需要人为的输入大量的能源与物质,同时,城市中人类生产和生活中排泄的大量废物,也不能完全在本系统内分解,还需要其他 生态系统(如农田、海洋等)中处理消化。
城市在自然界占有很小的一部分空间,却集中了大量的人口、交通和信息流,建立了大量的人工设施,并生产破坏城市环境的污染物质,改变了原来的生态平衡,造成城市物理环境的变化,如城市热岛效应、温室效应、土壤板结等。城市生态系统中,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不断影响着人类自身,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形态,创造了高度的物质文明,同时,其造成的环境污染也影响了人类的健康,引发公害。
三、城市景观与空间设计的特点
城市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它包含有大量的物质构成因素和若干子系统,是人类活动的物质载体。城市景观与空间形态是人们的主观意愿的物化表现,凝聚着人类的智慧、情感、想象力和理想的追求。城市景观空间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影响:人的主观意愿引导着城市景观与空间的建成,并对已存环境施加影响力;城市景观与空间向人们传递着无限的信息,支持人们的活动,丰富人们的生活内容。
城市是一个连续的发展过程,城市景观与空间形态的演化受到“空间”和“时间”两个向度的影响,即在任何一个时间片段,人们都可以获得创造城市景观与空间的各种物质要素;同样,任何一个正在营造的城市景观环境又不得不考虑时间的意义。城市景观的本质是人们主观意愿的一种物质表达,反映了人们不同时期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正确合理的城市景观设计规划理念本质上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并不矛盾,反而应该是相辅相成的。
四、现代城市景观与生态规划的关系
景观生态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主要研究空间格局和生态过程的相互作用,它的主题是地理学与生态学的交叉。它以整个景观为对象,通过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与价值流在地球表层的传输和交换,通过生物与非生物以及人类之间的相互作用与转化,运用生态系统原理和系统方法研究景观结构和功能、景观动态变化已经相互作用机理、研究景观的美化格局、优化结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城市生态系统是一个自然、经济与社会复合的人工生态系统,它包括生命系统、环境系统,具有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结构,可以从不同角度研究人类活动与城市的相互关系和影响。
五、城市景观生态规划设计应遵循的一般原理
1.地方性原理
也就是说,设计应根植于所在的地方。对于任何一个设计问题,设计师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是我们在什么地方?自然允许我们做什么?自然又能帮助我们做什么?我们常常惊叹桃花源般的中国乡村布局及美不胜收的民居,实际上它们多半不是设计师创造的,而是居者在与场所的长期体验中,在对自然深刻了解的基础上与自然过程相和谐的当地人的创造性设计。遵循这一原理主要表现为:尊重传统文化和乡土知识,适应场所自然过程,和使用当地材料植物和建材。
2.保护和节约自然资源
地球上的自然资源分可再生资源(如水、森林、动物等)和不可再生资源(如石油、煤等)。要实现人类生存环境的可持续,必须对不可再生资源加以保护和节约使用。即使是可再生资源,其再生能力也是有限的,因此对它们的使用也需要采用保本取息的方式而不是杀鸡取卵的方式。
六、问题与讨论
现代城市生态型景观强调通过景观生态规划与建设来优化景观格局及过程,减轻热岛效应、水资源耗竭及水环境恶化、温室效应等环境影响。生态型景观是包括地理格局、水文过程、生物活力、人类影响和美学上的和谐程度在内的复合生态多维景观。现代景观生态规划设计是一种整体论的学习、设计过程,旨在达到物理形态、生态功能和美学效果上的创新,遵循整合性、和谐性、流通性、活力、自净能力、安全性、多样性和可持续性等科学原理。
未来城市环境建设要实现几个转变;一是从物理空间的需求上升到人的生活质量的需求。二是从污染治理的需求上升到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需求。三是从城市绿化需求到生态服务功能需求。四是从面向形象的城市美化到面向过程的城市可持续发展。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要引进天人合一的系统观,道法天然的自然观,巧夺天工的经济观和以人为本的人文观,实现城市建设的系统化、自然化、经济化和人性化。
与陆地上的树木、作物、杂草类似,此类生物具有叶绿素,能够进行光合作用,将二氧化碳和海水中的氮、磷等营养成分合成为自身所需的有机物,同时释放氧气到大气中。它们大多是单细胞生物,故人们称其为单细胞藻类(unicellular algae);因藻体微小(一般只有千分之几毫米),人们又称其为微藻(Microalgae)。在分类学上,研究人员常把具有中央体的某些蓝藻类植物(例如螺旋藻等)也归为微藻。
目前,在中国海记录到的海洋微藻约有1800多种。由于不同种类的微藻所含的色素成分(叶绿素、类胡萝卜素、藻胆素等)及比例各不相同,因而呈现出斑斓的色彩:绿藻因叶绿素a、叶绿素b含量丰富而呈草绿色;蓝藻因含较多的叶绿素“藻蓝蛋白呈现蓝绿色;红藻主要含有藻红蛋白而呈现红色或玫瑰红色;硅藻和金藻则因含有较多的叶黄素而呈现出黄色、褐色、金褐色或黄褐色。
小微藻大用途
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研究证明,微藻是海洋中的主要初级生产者,是海洋食物链的基础,驱动着整个海洋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和物质流,直接和间接地养育着几亿吨的海洋动物,因此在海洋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海洋微藻一旦受到破坏,将危及其他海洋生物及整个海洋生态系统。
微藻对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海洋微藻的开发利用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有些用途已达到工业化生产水平,比如:作为人类的营养食品和健康食品;作为可再生生物能源,可通过热解获得生物质燃油,或通过光合作用及其特有的产氢酶系将水分解为氢气和氧气;提取色素、药物及甘油等化学产品;作为水产动物的饵料和禽畜饲料的添加剂。
然而,微藻的用途远不止这些,消除入海污染物、清洁海洋环境便是它们近年来颇受关注的一种新用途。净化海水养殖业废水
在当今集约化海水养殖业中,废水的排放是海水受到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在鱼、虾、贝、蟹等的工厂化养殖和育苗过程中,由于饲料投喂过多,投放的干湿饲料只有约20%被养殖动物食用,过剩的饲料则在养殖水体中扩散累积,引起水体中氮、磷含量升高;同时,养殖动物的代谢作用也会造成水体中氨态氮和有机氮浓度升高。这样的废水一旦排入近岸海域,海水将因无机氮、磷的浓度增加而发生富营养化或产生赤潮,严重威胁到海洋生物的生长。因此,养殖业废水在排放前必须进行有效处理。小小的微藻就能对养殖业废水进行有效净化。
微藻生长期间,各种形式的无机氮和有机氮均可被其所利用,磷则主要以磷酸一氢根和磷酸二氢根的形式被它们吸收。当微藻被引入养殖业废水中时,藻细胞通过光合作用向水中供氧,增加水中的溶解氧,使好氧菌能够不断分解有机质,进而产生二氧化碳,作为藻细胞光合作用的碳源。因此,在净化水质的过程中,人们常将微藻与细菌联合使用,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藻菌共生”。同时,微藻吸收利用氮、磷等营养盐合成复杂的有机质。这就是微藻净化养殖业废水的机理。
微藻光能利用效率高、生长繁殖迅速、产量高等特点,决定了其对营养物质的吸收和累积过程迅速;养殖业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比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低得多,所以只要给微藻提供适宜的生长条件(光照、温度、pH值等),即可迅速改善废水的水质。
中国海洋大学的研究人员将一种绿藻――亚心形扁藻
(Platymonas subcordiformis)引入光一膜组合式生物反应器中,用于去除南美白对虾养殖废水中的氮磷营养盐。通过超滤膜组件良好的分离截留性能,使反应器中保持高密度的微藻细胞(藻密度达到2.51×107个细胞/毫升)。连续运行结果表明,废水中无机氮和无机磷的去除率分别达到83%和95.8%;净化后的水中,无机氮和无机磷浓度均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的二类标准要求,可以循环用于海水养殖,大大减轻了近岸海水的氮、磷污染负荷。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发明的专利――“海绵一微藻”集成系统则是首先在工厂化养殖废水中接种微藻,吸收转化海水中无机氮和无机磷为微藻生物量;接种一定时间后,将海绵放到微藻生物量增加的废水池中,滤食微藻。通过微藻和海绵生物的联合作用,污染水体得到净化,过量无机氮、磷营养盐排入海水后引发的富营养化问题也大大减轻。
分解海洋中的有机毒物
有机锡化合物特别是三丁基锡(TBT)涂料是一类典型的内分泌干扰物,也是对人体健康危害最大的化合物之一。三丁基锡涂料曾在20世纪后半叶被广泛用于防止海洋附着生物(藤壶等软体动物)对船体、海洋建筑及钻井平台等的污损。三丁基锡的大量使用,使得沿海各国遇到严重的海洋生物污染问题。这是因为三丁基锡难以被光降解、化学降解和热分解,在自然环境中的残留期长,而且容易在贝类、鱼类等海产品中蓄积。1977-1983年,有机锡污染曾使得法国牡蛎养殖业几乎陷于瘫痪。日本于20世纪80年代进行的全国沿海水产品取样调查发现,有一半以上的样品三丁基锡残留量超过基准值。
如今,虽然大多数国家已明令禁止有机锡涂料的生产和使用,但是,海水和底泥中的有机锡含量仍无明显下降,经由食物链进入人体并产生毒害的威胁依然存在。
科学家普遍认为,当三丁基锡转化为二丁基锡(DBT)或一丁基锡(MBT)后,其毒性将太大降低,然而这种脱丁基反应只有在微藻等微生物的细胞色素氧化酶的催化下才能快速完成。
国内外的研究证实,绿藻门的镰形纤维藻(AilkistDodesmLl8falcatus)、硅藻门的中肋骨条藻(skeletonema costatl)都能将三丁基锡降解为二丁基锡,绿藻门的小球藻(Chlorellavulgaris)则能使三丁基锡分步脱丁基化为二丁基锡和一丁基锡。根据香港科技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的研究,将小球藻接种于含100微克/升三丁基锡的培养体系中,14天后,分别有27%和41%的三丁基锡转化为二丁基锡和一丁基锡;采用海藻酸盐制备的固定化小球藻则可在24天内将60%的三丁基锡转化为二丁
基锡和一丁基锡。
吸附重金属废水
随着现代工业的快速发展,大量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水以各种途径进入海洋。当溶解性重金属被海洋生物吸收进入食物链后,将对海洋中的高营养级生物甚至人类的健康构成威胁。因此,对这些工业废水进行有效处理,从源头削减重金属的入海量,对于维持良好的海洋环境和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十分必要。
同常规的重金属废水处理方法(化学沉淀、溶剂萃取、离子交换、电化学处理等理化技术)相比,利用海洋微藻作为吸附材料去除重金属具有非常明显的优点:原料价廉易得;不产生二次污染;吸附容量大,重金属去除率高;适于处理低浓度(100毫克/升以下)的重金属废水;被吸附金属的洗脱简便,利于吸附剂再生和金属回收。近年来,利用微藻富集重金属已被认为是一项非常有前途的废水生物净化技术。
有趣的是,虽然活藻体和死藻体都能吸附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但是,利用死藻体吸附重金属离子比活藻更为简便、经济和高效。这主要是因为,利用活藻体吸附处理重金属废水时,需要供给它们一定的养分,这些营养成分有可能导致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含量增加;而且废水中的有毒元素能够抑制藻细胞生长,使得处理周期延长;另外,活藻体将部分重金属吸入细胞后,增大了重金属回收的难度。
死藻体则不同于活藻体,其吸附重金属的机理是:藻细胞壁上的多糖、蛋白质、脂类等生物大分子具有羟基、氨基、巯基、磷酸基、咪唑基等带负电荷的官能团,可通过络合作用或静电引力结合重金属阳离子,降低水中溶解态重金属离子的浓度。
由于死藻体不存在活藻体的上述缺陷,而且其细胞壁的破坏使得细胞内更多的官能团暴露出来,与金属离子接触的面积也加大,吸附能力明显增加。例如,螺旋藻干粉(死藻体)比新鲜藻(活藻体)能富集更多的三价铬;叉鞭金藻干粉对铜离子的去除率高于新鲜的藻液。
目前的研究发现,微藻能有效去除多种重金属离子,且具有相当高的富集效率,对锌、汞、镉、铜、铅等金属离子的富集倍数可达数千倍,适于作为工业重金属废水的高效“清洁剂”。死藻体吸附达到饱和后,可利用少量乙二胺四乙酸(EDTA)溶液或盐酸溶液,使其中的重金属在数小时内快速解吸并进行回收再利用。广阔的应用前景
关键词生态阈值;生态系统;应用
中图分类号 X17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08-0360-02
阈是“门槛”、“界限”之意。阈值(threshold)[1]是指有某种或多种相互作用的负反馈机制存在于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这种负反馈机制在系统出现一定幅度的偏离时会抑制其继续发展,并进行反向调节,使系统重新回到平衡状态。但是负反馈机制在系统偏离幅度过大时会失去作用,最终系统将走向失衡和崩溃。导致负反馈机制失去作用的幅度就是系统的阈值。不同生态系统中也存在着生态阈值现象,不同的学者已对湿地、森林、草原、海洋等生态系统进行广泛研究,该文结合国内外文献,阐述在相应领域的不同应用,总结常用的生态阈值研究方法,并对该研究的发展方向进行展望和总结。
1生态阈值的概念
20世纪70年代,Robert[2]首次提出生态阈值的概念,指出生态系统的特性、功能等具有多个稳定态,稳定态之间存在“阈值和断点”。目前,国内外文献对生态阈值的概念描述不同,定义尚未统一。Friedel[3]认为生态阈值是生态系统2种不同的状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界限(boundaries)。柳新伟等[4]认为,生态阈值是生态系统在改变为另一个退化(或进化)系统前所能承受的干扰限度。但目前公认的生态阈值的定义为当生态因子扰动接近生态阈值时,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或过程会发生不同状态间的跃变[5]。
2研究生态阈值的意义
生态阈值在实际研究中较多地应用于生态安全的评价中,同时对于实践管理和政策调控也有重要的指导价值[6]。全球气候因CO2等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而发生急剧变化,各国、各地区、各行业应制订相应政策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这就使得生态系统响应气候变化的生态阈值研究具有重要意义[7]。赵阳[8]从多个角度阐释了生态阈值研究对环境监测的意义,认为环境管理过程中掌握生态阈值信息对把握解决问题的时机意义重大。
3生态阈值在不同领域的研究与应用
随着生态阈值理论研究的不断发展,在环境监测[8]、生态系统可持续管理[9-11]、发展区域经济乃至全球气候变暖预防[8,12-14]等方面,生态阈值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不同生态系统、不同尺度对不同生态因子都存在着生态阈值问题,下面将分类进行讨论和阐述。
3.1 生态阈值在不同生态系统中的应用
3.1.1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研究。针对自然生态系统,主要是气候变化特别是全球变暖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研究。当气候变化幅度过大、短期干扰过强、胁迫时间过长时,超出了生态系统本身的调节和修复能力,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稳定性就会遭到破坏,造成不可逆转的演替,这个临界限度称为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影响的生态阈值[9]。李克让等[15]认为由于胁迫因子极为复杂,再加上多种因子间的相互作用和制约,该类阈值是极端复杂的科学问题,不可能简单地用一个温度增暖的数值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上限来确定。
3.1.2湿地生态系统。刘振乾等[9]利用系统动力学原理和方法对沼泽湿地蓄水量进行动态仿真,计算沼泽的安全阈值,即维持沼泽湿地生态系统稳定的面积限度,同时指出从不同功能价值角度考虑会得出不同的安全阈值。周林飞等[10]利用数理统计中的频率直方图,分析扎龙湿地长序列的水面面积数据,根据其出现的高低频率,寻求湿地的理想、中等、最小生态水面面积,得到湿地生态环境需水量的安全阈值。张家瑞等[11]利用回归模型分析法分析水体富营养化阈值,分别建立了水质指标与叶绿素α的多元线性关系式,根据因变量的临界值确定了有关自变量的水华暴发阈值。
3.1.3森林草地生态系统。李和平等[16]应用目标规划法建立区域性“水—草—畜”系统平衡优化决策数学模型,定量化分析研究毛乌素沙地典型牧区的水草资源承载力和相关技术经济指标,提出研究区草地生态系统管理的阈值水平。在虫害防治领域,骆有庆等[17]针对不同林种的经营目标,首次提出了防护林生态阈值的概念,通过回归统计分析,对各病虫害因素与合作杨枯梢程度进行一元线性回归分,以一定的可靠性得到了相应指标的变化区间,即生态安阈值。刘 艳等[18]对国内外有关害虫防治经济阈值和生态阈值的概念及理论进行概述整理,全面总结我国在草地蝗虫防治经济阈值与生态阈值方面的研究进展,分析了2个阈值在实际应用中的关系。在林火防治方面,我国于2008年成功发射了具有新型传感器特性的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刘良明等[19]针对这种卫星的新特性,提出了一种时空动态阈值火点检测算法,克服了传统固定阈值的森林火灾火点遥感检测算法因时空环境变化而导致的漏检误检问题,具有时空自适应性。
3.1.4海洋生态系统。穆景利等[20]重点综述了当前各种污染物海洋环境效应阈值(PNEC)的推导方法,对各方法的原理、应用范围、计算公式和毒性数据要求等内容进行详细介绍;认为在数据推导技术方面越来越多的统计模型或方法被尝试和应用,已由简单的评价因子法趋向多种统计方法相结合。
3.2 生态阈值在不同研究尺度中的应用
在景观尺度上,张艳芳[21]首先采用景观聚类的方法,按主要景观格局指标和景观压力指数对不同的景观栅格单元进行聚类,然后定性分析聚类结果,形成生态安全定性评价序列,结合生态安全指数做出生态安全的散点图,根据散点图的拐点确定生态安全阈值。生境的破碎化和孤岛化是生物多样性的一个重要威胁,也是导致物种不断减少甚至灭绝的重要原因。刘常富等[22]研究了景观连接度距离阈值,认为200 m的距离阈值可很好地找到造成当前景观连接度薄弱的区域,为有效增加景观连接度提供了解决思路,从而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
在区域尺度上,对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评价时,要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生态建设标准和要求界定生态指标标准值,并在全区域内进行应用[23]。但是李晓燕等[24]认为这不能较好地反映区域生态状况的差异性。岳天祥[25]根据超嫡产生的基本原理讨论了K型增长种群的稳定区域,该方法为生态系统稳定性研究提供了新的途径。李晓燕等[24]借鉴该方法进行生态环境过程中关键阈值的确定。进一步从扰动因子来看,在人类活动方面,李晶等[26]在生态服务价值研究的基础上,根据陕北黄土高原的特点,利用回归模型法,通过对人口压力和生态服务价值做回归分析,再计算生态服务价值随人口压力增长的拐点,得到生态安全阈值。
在物种个体研究尺度上,王翠玲等[27]建立了玉米干旱灾害动态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及模型,通过选取典型干旱案例年,运用最优分割理论在综合考虑玉米产量损失的基础上确定了玉米不同生长阶段的干旱灾害风险阈值。
4研究方法
基于上文不同生态系统、不同研究尺度的研究成果简述,总结生态阈值的主要研究方法,如表1所示。
【关键词】象山港 地方政府 合作机制
一、象山港区域可利用资源和生态环境现状
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了生态文明的概念,在今后的 发展 中要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总书记在报告中还指出:“发展环保产业。加大节能环保投入,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此,我们通过对宁波市象山港区域的考察,就如何构建象山港区域沿港各县市区及其所属乡镇的合作机制,从而推进保护象山港海洋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做一些分析。
象山港是宁波东部沿海沿西南方向楔入内陆的一个半封闭式狭长型港湾,海域总面积563平方公里,岸线总长270公里,有大小岛屿59个。象山港作为一个完整的 自然 地理单元,是海洋生态系统与陆地生态系统的有机综合体。象山港区域内环境优美、资源丰富,集“港、渔、涂、岛、景”五大优势资源于一身,是浙江省乃至全国重要的海水增养殖基地和多种 经济 鱼类洄游、索饵和繁育场所,因其独特的地理区位、资源优势,和海洋开发利用功能多层重叠,在宁波市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市”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为此,宁波市对象山港区域的发展利用进行了宏观规划,范围包括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的20个乡镇街道。依据国家、省对象山港海域的定位和《象山港保护与利用规划》等宏观规划,确定象山港区域的战略目标是:我国著名的生态型港湾和国家级海洋产业基地。具体发展目标是:国家级生态型港湾; 现代 海洋产业基地;长三角南翼特色海洋 旅游 基地;生态居住与休闲度假基地;现代国际港口物流基地。
但是,由于沿港各县市区及其所属乡镇街道追求gdp的需要,近年来对象山港区域开发活动的迅猛发展,象山港大桥、国华(强蛟)电厂、大唐(乌沙山)电厂、春晓油气田等一批大型能源和基础设施以及沿港一些 工业 园区相继开工建设投产或者规划中。由于象山港是半封闭狭长形海湾,水动力条件较弱,港内与外海的水体交换周期很长(约3个月),港内的海洋自净能力弱,环境容量小,生态脆弱,沿港高强度的建设开发,将对象山港区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压力。虽然沿港各工程开工前均进行了环境评价,但都是局部和零星的,缺乏从整体上和各工程叠加效应上进行精确评价,这严重威胁着象山港的海洋环境和海洋生态系统。具体表现在:
一是工业排放的威胁。从我们考察情况来看,临象山港区域各乡镇街道基本上都有工业区,有的是县市区工业园区,也有的是乡镇自身的工业集聚区,面积从几百亩到上万亩不等。大量的临港工业集聚,并且直接向港内排放废水废料,尤其是小化工、印染、电镀等工厂 企业 ,势必给象山港水质造成极大的威胁。我们和一些负责工业的乡镇领导交流过,他们坦言存在着这方面的问题。
二是热电温水的威胁。象山港沿岸大型的宁海强蛟国华电厂和象山乌沙山大唐电厂已经相继建成投产,鹰龙山和松岙电厂也在规划之中,还有个别小电厂。热电厂采用直流冷却方法,直接吸取象山港海水,使用后温水排回象山港,排水量大。而象山港是伸入内陆的半封闭海湾,海域水动力条件弱,生态环境十分敏感,长期向象山港排放温排水肯定将对海域生态环境存在着潜在的影响和不确定性,极易引起象山港局部水域环境物理、化学参数的改变,进而引起海洋生态系统的变化,最终将导致港湾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连锁反应。
三是滩涂围垦的威胁。象山港围涂堵港及浅海滩涂养殖等人为活动,直接影响到海湾的纳潮量,改变流速,并可能因此加速海湾滩槽的淤积。1950年以来,在象山西周、宁海团结塘、大佳何等围涂,并完成了淡港、西周港和下沈港等堵港。奉化红胜塘60年代开始围涂,虽至今大坝尚未合拢,但目前正准备完成该工程。一些大的临港工业项目也涉及围垦工程,例如国华宁海电厂在强蛟附近的围垦面积为0.86km2。考虑到今后耕地动态平衡的需要,规划围涂面积19.3km2。过去,我们往往对围垦工程进行单个评价,通常得出影响很小的结论。但从总体上看,同一地区所有围垦工程的总效应是相对明显的。
四是养殖废料的威胁。象山港内网箱和滩涂养殖非常发达,养殖废料污染严重,加上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和化肥向港内流失。环境监测结果表明,港内氮、磷营养盐已超过三类海水标准,富营养化程度逐年升高,赤潮发生频率上升,持续时间延长,范围越来越大,已成为该海域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07年9月1日的赤潮监控区养殖环境质量报告表明,从辽宁东港到海南陵水新村全国18个监控区中,象山港和浙江洞头质量最差,是不适宜养殖的区域。
二、保护象山港生态环境亟待地方政府合作机制
鉴于象山港在宁波市海洋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以及目前该海域生态环境构成的巨大压力,有必要从整体上对象山港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进行评价,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保障象山港的可持续利用。其中,建立地方政府合作机制是其中主要的一方面。
地方政府也是理性经济人,在决策过程中并不必然代表区域公共利益,因此存在为了谋求私利而不惜牺牲公共利益的隐患。目前象山港沿港各县市区以及乡镇街道都片面追求自身的经济增长指标,区域生态保护合作机制严重缺失。原因在于:一是地方保护主义带来的利益分化。行政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的不完善以及有效竞争规则的缺乏使得地区竞争中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地方政府之间的“分工而不合作”,不惜以牺牲长远发展来换取短期经济增长。二是地方政府对区域环境保护责任的“缺位”。沿港各地区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现象仍然存在,这直接导致在象山港出现具体问题或发生突发事件时,地方政府之间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三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唯政绩”考核体系导向导致了地方行政干部只顾孤立发展自身的局部利益,职能转变滞后,忽视公共服务和公共治理的责任,使得象山港生态保护合作发展举步维艰。
地方政府合作机制的严重缺失,各县市区以及乡镇街道发展工业的冲动,给象山港生态保护带来重重困难,主管部门权力受到阻力,整体规划遭到破坏?,工业结构调整不力。如宁波市规划的两片区,指以象山港大桥为界,形成具有不同功能特征的东西两片保护区,东片作为宁波北仑港的功能延伸区域,可以适度发展物流、临港工业;西片以特色旅游、休闲度假、滩涂养殖为主,限制发展港口、工业等项目,强调原生态保护。但是现在来看,西片也是大型电厂、工业园区等密布。
所以,必须要建立地方政府合作机制,限制地方政府过分追求自身利益的冲动,引导相互合作,追求共赢,来推进象山港保护利用。虽然,地方政府都具有私利性,但是合理的制度更能够使地方政府合作,保护象山港的生态环境。其内在理由在于:一是地区间的差异性和共性并存。地区间由资源共享所导致的相互依存是促进地方政府跨区域合作的主要原因之一。虽然不同地区间存在着具体利益目标的差异,但其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象山港生态环境日益受到威胁,正越来越制约着整个宁波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只有沿港各县市区合作互补,才有追求共赢的可能性。二是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作为区域经济利益的代表,有责任把当地经济、环境都发展起来,只要政府合作有利于当地环境的治理和经济的发展,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地方政府就会愿意积极参与,转变行为模式,逐步地由被动保护环境走向主动要“绿水青山”。三是不同地区由资源共享所决定的相互依存决定了合作是最优的策略。如果对各地区对自身所处的象山港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可以换来该地区的利益,就会助长不负责任的以破坏生态环境来换取经济发展的现象,出现“公地的悲剧”;另一方面,即使各地区各司其责,尽力保护自己所辖区内的象山港区域生态资源,也要加强合作来防止一些地区保护环境而其他地区“搭便车”现象以及可能出现的“囚徒困境”。只有通过合作才可以把不同地区的不同优势动员起来进行联合开发,实现象山港资源保护利用的最大化。
三、建立象山港区域地方政府合作机制的思考
一般而言,政府间合作机制是否能有效运转,取决于能否建构良好的制度环境、合理的组织安排以及完善的合作规则。其中,制度环境是基础保障,组织安排是结构保障,合作规则是约束保障。当前我国跨地区治理的政府间合作,主要面临两大问题:如何跨越现有行政区划的体制性障碍和如何整合地区之间的 法律 、政策体系。象山港区域的保护利用要紧紧围绕这两个关键问题展开。
1.创建良好的制度环境
一是完善区域保护利用地方政府合作的法治环境。在市场 经济 条件下,地区间利益的最终诉求的调整,只有依靠法律才能够达到权益的平衡。要填补和完善象山港区域保护利用地方政府间合作方面的法律框架,严格纳入到依法治国。同时完善区域地方政府合作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公约、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制度。
二是完善区域政府合作治理的方式和规则。必须建立起有关政府间合作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才能维系政府间合作的顺畅。象山港区域保护利用必须通过综合运用法律、体制、规则、经济、社会宣传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实现流域治理方式的 科学 化。同时遵循可持续 发展 原则、整体性原则、自愿平等互利原则、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三是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官员绩效考核体系。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应该立足于公共利益而非本地区的狭隘利益,也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发展经济的能力。要把可持续发展等评估标准的价值取向纳入对象山港区域县市区的有关乡镇街道领导的考核,来引导地方政府官员整体利益目标下进行制度创新,主动寻求与其他地方政府在流域水污染治理中的合作。
2.地方政府间合作机制的基本架构
一是构建制度化、多层次的组织结构体系。地方政府间合作是通过一定的载体来进行的,象山港区域保护利用要取得长效,就必须建立相对权威性的协调机构——区域保护利用委员会,委员会由宁波市政府牵头,直接监督和负责,形成区域统一管理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避免地方保护现象。
二是构建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协作联系制度。各地方政府应共同建立整个流域范围内的跨行政区划的环境安全的预警机制和应急调查、预警指挥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三是构建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地方政府间信息沟通和利益疏通渠道的建设,注重构建地方政府合作的信息交流平台以促进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从而促进利益整合的实现。
四是构建生态补偿机制。要保障区域内各地区之间保持长效的合作共赢就必须整合利益机制,使得各方都能得到合作带来的实际利益,以利益调动参与区域和参与主体合作的意愿。生态补偿机制遵循的原则是保护者收益、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有效途径之一是发展补偿经济,主要包括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征收资源费力度等形式。
3.健全区域政府间合作机制的政策体系
一是健全区域产业布局政策。产业布局政策指根据产业的经济技术特性和各类地区的综合建设条件,对若干重要产业的空间分布进行科学引导和合理调整的意图及其相关措施。按照各地所处的环境功能区域以及环境容量特点,合理调整安排区域内各乡镇街道职能分工,并且积极推动流域内地方政府之间环保、 旅游 等能启动多方合作的项目。
二是健全区域政府间合作投资政策。公共投资政策最终的目标是为了提高整个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流域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治理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实行区域内投资多元化,实现保护利用基础实施的整合,并且通过在统一的税收、用工、投资等方面的优惠公共投资政策引导资本进入流域内的环保产业。
三是健全区域筹资政策。作为公益性为主的工程,地方政府必须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在区域保护利用中起主导作用。同时,要建立区域保护利用方面的 金融 支持系统,要走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筹资之路。
四是健全区域保护利用的监督执行政策。目前宁波市政府虽然已经颁布了不少具有约束力的区域保护利用法规,却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执行机构,可以在市保护利用委员会下独立设置监督部门。而且开通生态保护事件举报热线,从而引入区域内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机制。
参考 文献 :[1]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2005.